历史

不朽的福尔摩斯(2/2)

分又跑哪去啦?”则被一次次地甩到读者眼前。和一百年前福尔摩斯的故事相比,这一切都如此的重复、掉渣,让读者昏昏欲睡。但我们却仍然能够记得,柯南·道尔曾经虚构的那些伟大的时刻:我们看到福尔摩斯抱着莫里亚蒂掉下了莱辛巴赫瀑布,我们看到在巴斯克维尔的沼地上他孤独坚挺的身影在一片迷雾中若隐若现。是的,我永远都记得在《布鲁斯·亨廷顿》一案里他冷静的控诉:“瓦尔特上校!就是你!在叛国之外,犯下了更严重的罪行,那就是谋杀!”这真是我最早的自由主义启蒙:个人的生命居然要胜过一个国家的尊严。在我幼小的装满赖宁和雷锋故事的脑袋里,这真是一次巨大的冲击。

    这样的时刻有助于帮助我们认识到这样的事实:为什么福尔摩斯的形象在今天依然栩栩如生,亲切得仿佛像我们的老朋友。他高傲,却会因为真诚的赞美而自喜;他冷静,却在受伤的华生面前浸湿了眼眶;他排斥爱情,却不拒绝向女人送上绅士般的殷勤;他坚持原则,却会因为悲悯和同情而破坏那些所谓的原则。在所有的故事里,最让我欣赏和赞叹的一幕,是在《魔鬼之足》和《格兰奇庄园》的案子里,福尔摩斯在最后一刻站到了法律的对面他放走了凶手。在我读过的大多数侦探小说里,那些人模人样的侦探总是在最后兴奋地抓住犯人,并且把他扭送到法律面前等待裁决。读者为此欢呼雀跃,正义得到了伸张,法律得到了捍卫。在这些老套的情节里,我看不出一丁点儿如同御手洗所说的:属于人的部分。而福尔摩斯正是因为这两次自作主张的释放罪犯和在《米尔沃顿》一案里眼瞅着凶手犯罪却没有去阻止而成为一种象征,他象征着在法律和逻辑以外我们平凡人身上的一些东西。但那是什么呢?一百年后的今天,当福尔摩斯与我们在文明社会中相遇,他也许会向我们提出这样的问题:究竟有谁能代表正义?究竟什么才是带领我们走向进步的手杖?是泥胎一样的法律吗?是无所不能的上帝吗?是没有缝隙、坚不可摧的理性吗?当罪犯束手就擒,我们是否能以某种高尚的名义去宣判或者决定他的生死?这时候,我们仿佛仍然能够看到福尔摩斯爵士伸在唇边的食指:不要随便下判断,华生,不要随便下判断。

    一个善于思考的人可以在福尔摩斯身上找到很多值得他思考的东西,而这些东西并不因为它依附在一个通俗故事里虚构的人物身上而有所失色。事实上,当你像我一样读了十几遍以后,你会发现它比那些掩盖在浩瀚名著和理论书籍里晦涩的真理更容易理解和体会。我记得当我站在伦敦那个著名的贝克街221号房间里,翻阅那些来自世界各地的信件的时候,给我留下记忆最深的一句话,是来自于瑞士一个15岁的小男孩。在信的结尾,他写道:谢谢你,福尔摩斯先生,你带给了我生活的道理。

    谁说不是这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