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午夜吉他 二(2/2)

  “她听不见你说什么,也不能回答你,她是个先天性的聋哑患者!”

    “是——吗?”之颖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她心中的难过超过震惊,玫瑰那可爱的孩子,多可惜!

    “这样——是我不好啊!”

    “怎能怪你?你并不知道!”丁范教养很好,

    “我只希望你能原谅慧玲!”

    “我了解——一个做母亲的心!”她真心地说。

    丁范有些意外,这个看来洒脱不羁的女孩竞有这样细腻的感情,在这一代的年轻人里真不容易啊!他立刻对之颖另眼相看。

    “很感谢你这么说,”丁范打个招呼,

    “我们是邻居!以后要帮忙的地方还多,我

    ——得进去看看!”

    之颖淡淡地笑一笑,推着草地上的脚踏车回家。

    几天工夫,她突然发觉宁静的周遭改变了,那种改变是无形而且难以抗拒的。先是李立奥的伤人,再是廷凯夫妇的遭遇,现在又加上可怜的玫瑰和不很正常的慧玲。以后还有什么变化,她可预测不到,只是

    ——她开始担心,这条岔路将不宁静了!

    她默默地发了一阵子呆,拿着吉他走出后园。天气愈来愈热,她这既不喜欢冷气又怕吹风扇的人,只好避到荫凉的地方去。后园有个丝瓜棚

    ——本来是种葡萄的,结果葡萄没长出来,不知那里却冒出来一株丝瓜,而且愈长愈茂密,看样子竟喧宾夺主了!

    喧宾夺主?在这个畸形的、不正常的社会里,这情形比比皆是,或者有一天,古老的教训都会被人遗忘吧!

    她坐在丝瓜棚下,盘着膝好像老和尚打坐。她调弄一下琴弦,缓缓地弹起来,弹的是一首流行的民歌《旋转人生》。美的韵律、朴实的吉他声,渐渐使她忘怀刚才担心的事。

    弹了好一阵子,她发觉有人静静地坐在一边。她一向不喜欢被人打扰

    ——在弹吉他的时候。等到看清楚是谁时,她按奈住那冒上来的脾气。

    “文爱莲,你回来很久了么?”她问,把吉他放开一边。

    “不久,”爱莲脸上红扑扑的,特别生动,特别美,

    “刚才韦皓打电话来!”

    “什么?是不是想明天诈病不考试?”她直率地问。

    “知韦皓最深者,之颖也!”爱莲笑了,连那笑容都特别开朗,她心中有喜事?

    “他问你能不能让他来!”

    “废话!”之颖摇摇头,

    “他来做什么?我明天也不诈病,吃完饭我要看书,他来做什么?”

    “谁知道?”爱莲羞涩地拔起一根草。

    “如果你肯陪他,就让他来吧!”之颖大方地说。

    “什么话?”爱莲脸红了,

    “怎么总叫我陪你的男朋友?我又不是你的替身!”

    “是好朋友,不是吗?”之颖耸耸肩,

    “让他来吧!先说好了你可要陪他!”

    爱莲不置可否地沉默一阵,有些迷惑。

    “之颖,我发觉我完全不能了解你!”她说。

    “谁又真能了解另一个人?”之颖摇摇头,

    “记住我是之颖,是你的好朋友就行了!”

    “有一件事,之颖,我一定得说,”爱莲小小的脸儿好严肃,“我们学校几个女同学,对男朋友好紧张,一步也不肯放松。你对韦皓却这么放任,你不怕

    ——会变?”

    “谁变?他?我?”之颖不在意地再拿起吉他,

    “我不是个会变的女孩,我也不稀罕一个会变的男孩!”

    “我不是这意思,”爱莲红着脸儿,

    “也许是我不懂,我没经验,我总觉得你和韦皓

    ——跟别人不同,我是指感情!”

    “感情有许多种形式,有许多种性质,我和韦皓的感情只是其中一种,懂了吗?”之颖轻轻地弹起来。

    “这是——爱情?”爱莲小心地追问。

    之颖不回答,很自然地弹着《午夜吉他》。愁愁、怨怨的歌声围绕在四周,直到之颖兴尽,累了也倦了。她移动一下,发现爱莲仍在身边。爱莲今天有明显的不同,她从来不会坐在之颖旁边听吉他的。

    “为什么你常常弹这一首曲子?”爱莲的视线,从半垂的睫毛底射上来,“你知道这首曲子讲什么?”

    “不知道!”之颖摇头,

    “但我喜欢这调子。”

    “你是个快乐的女孩,你一向都弹美丽的、充满爱的曲子,我记得以前你最喜欢那首《红丝带》,什么时候你变得多愁善感?”爱莲似在打趣。

    “多愁善感?”之颖眉梢一挑,不以为然,

    “我?”

    “这首《午夜吉他》是说两个伤心人在午夜相遇,吉他声凄凉幽怨,然后,其中一人鼓励另一人振作起来。”爱莲说,“你不是伤心人,也不需要鼓励振作啊!”

    “也许——我心底是!”之颖不置可否,“我觉得这凄凉幽怨很能引起我的共鸣,或者我是双重性格!”

    “会吗?”爱莲笑了。

    “问你一件事,文爱莲,”之颖的兴致被提起来,

    “你一直不交男朋友,是怕羞?是畏惧?还是条件太高?”

    “为什么问这个?”爱莲脸红了。她的韵味就在那羞涩,就在那轻颦浅笑。

    “说实话吧!我又不是男孩子,不必害羞!”之颖说。

    “我说不出。”爱莲摇头,

    “不是怕羞,不是畏惧,不是条件太高,是

    ——没有人能点燃我感情的火苗!”

    “感情的火苗?学文学的人毕竟不简单。”之颖也摇头,“交男朋友要感情的火苗?韦皓也从来没有点燃我,你是想找小说上、电影里的感情?”

    “有人能写得出来,我相信就真有这种感情,”爱莲认真地抬起头,眼光突然变得炽热,

    “我要一个全心全意爱我的男孩于,那种感情能燃烧,能毁灭,也能够重建,那么,我也会全心全意地爱他!”

    “能毁灭?能重建?能燃烧?”之颖笑起来,“你去爱一个核子弹吧!”

    “我不是说笑,我是认真的!”爱莲着急起来,连眼睛都红了。

    “哪一个男孩子能有这种感情?除非他是超人。”之颖也慎重了,“爱莲,爱情的事不是幻想,是真实的!而且,即使有那种感情,我相信

    ——会有痛苦!”

    “没有痛苦的爱情怎能完美?”爱莲傲然地说,“我愿接受这种痛苦!你知道吗?之颖,风平浪静的海洋,怎能造就出能干、出色的航海者!”

    “或者——你也有道理!”之颖终于放弃了争辩,她发现柔弱的爱莲也有绝对固执倔强的一面,就算霸道的她,都无法改变的,

    “祝你早日找到你的——超人!”

    “他不会是个超人,”爱莲眼光柔得似水,

    “他是个平凡人,外表平凡,内心却有太阳般强烈的爱。我知道他会来,我几乎

    ——能想象得出他的样子!”

    “什么样子?”之颖忍不住问。

    “哦!”爱莲突然警觉起来,她住口不说,用一种很奇怪的眼光望住之颖,望了好半天,

    “我不能说,因为——我虽知他的模样,但,可能他永远不会来到我面前!”

    “天!绕着弯子说了一大堆废话,”之颖不耐烦地跳起来,“我可要去看书了!”

    拖着吉他往屋里走,爱莲的声音追过来。

    “你真要韦皓来?”她问。

    “爱莲,说好了由你决定,”之颖头也不回,

    “由你替我守着他,还有什么不放心?”

    爱莲仍在瓜棚下站了一会,脸上又是矛盾,又是犹豫,然后,重重地咬住唇,大步走回家。

    她打了韦皓的电话!拨那几个数目号码是很费力的,她必须用尽全身的力量。她听见韦皓活泼开朗的声音,她的心弦拉得又满又紧。她只对韦皓说:

    “之颖说你可以来!”挂上电话,像打了一场大仗似的瘫软在沙发上。

    韦皓今晚会来,他的时间今夜全属于她,她虽有

    “偷”的感觉,但是——之颖不会在乎吧!

    她已开始在等待韦皓的来临!她在想,这个世界上若是没有之颖会多好?她是自私,可是,她没有办法!

    之颖呢?她那么专心、那么安静地在房里看书。在求学的道路上,她一直走得又稳又好,拿起书本,她绝不会想到其他事。她根本忘记了韦皓要来!

    十点钟,她放下已了然于胸的书本,预备到屋前草地上静坐半小时,然后上床睡觉。她先洗一把脸,又漱了口,慢慢地走出客厅。

    夜风清凉怡人,能使心灵平静

    ——之颖始终相信夜空中必然孕育着眼睛看不见的灵气。她在草地上坐了一阵,突然想起爱莲是否约韦皓来了?

    爱莲的屋子里有灯光,她拉开嗓门预备叫,一个意念阻止了她,吓吓他们吧!她悄悄走到爱莲窗下,如果韦皓在,她大叫一声必然吓得他们跳起来。她带着满脸恶作剧的笑容探头望一望

    ——

    她的怪叫声没有发出来。韦皓是在,可是韦皓和爱莲的行动那么

    ——古怪,是古怪吧?韦皓竟然和爱莲在下围棋,而且下得那么一本正经,那么兴致勃勃。韦皓岂能安于围棋?这比书本还艰深的东西?他们之间好安静,好平和,每落一子总是互相望一眼,笑一笑,是在礼让?是客气?这两个家伙,明明是那么熟的朋友,还那么拘谨,真没道理,真古怪!

    窗外的之颖捉弄地轻笑一声,下棋的两个人好像听见炸弹似的跳起来。韦皓有些作贼心虚似的四周望望。

    “谁?是谁在笑?之颖,是你吗?”他问。

    爱莲神魂不定,傻傻地望住韦皓。这两个人,真不中用,幸亏之颖没有大叫,否则这两个人不吓破了胆才怪。

    “怎么了,连我的声音都听不出来?”之颖站直了,“韦皓,什么时候下起围棋来了?”

    韦皓和爱莲已恢复自然,韦皓走向窗边。

    “我能下围棋?太阳打西边出了,”他自嘲地说,“爱莲教我下五子棋!”

    “到底是二流货色!”之颖直率地说,

    “想诈病不考试的人,永远是第二流。”

    “之颖,讽刺得过火了吧!”韦皓显得有点尴尬。他明知之颖并不存心讽刺,不知怎的,在爱莲面前他觉得难堪。

    “谁讽刺你了,出来吧!”之颖也不在意,

    “爱莲,韦皓可曾欺负你?”

    “怎么会?是你欺负韦皓!”爱莲细声细气的。

    爱莲和韦皓离开窗前,绕过客厅走出来。映着客厅的灯光,男孩子粗枝大叶,女孩子细致柔弱,倒是挺合衬的一对,只是

    ——之颖怎么会想到韦皓配爱莲呢?韦皓是她的男朋友啊!

    三个人围坐在草地上,韦皓瞪着之颖,好半天,赌气似地说:

    “明天我去参加考试,即使考零分也要参加!”

    之颖眉毛一挑,她完全不明白韦皓的心理,她也粗枝大叶,她也坦率直爽。

    “这才有志气!”她随口说。

    爱莲抿着嘴,皱皱眉,嘴唇动一动,想说什么,终于忍住不说。

    “看了三个钟头书?为什么不早点过来?”韦皓按住那份赌气的感觉。

    “忘记你会来了!”之颖看看天空中的星星,

    “看那星星,真像玫瑰的眼睛!”

    “谁是玫瑰?”韦皓和爱莲一起问。

    “隔壁丁家的小女儿!”之颖指一指,

    “非常可爱,也非常可惜,她竟然是个哑巴!”

    “你最爱多管闲事!”韦皓抱怨了,

    “我们根本不知道她是谁,她是哑巴和你有什么关系?”

    “谁说没有关系?”之颖大不以为然,

    “她孤僻,她寂寞,她甚至不懂人类的话,我要帮助她!”

    “妈妈说丁太太很古怪,连白天也挂起窗帘,锁着门。”爱莲说,“怕不会接受你的帮忙!”

    “我不帮她的忙,我帮玫瑰!”之颖固执地说,“除非我不知道这件事,既然被我看见了,我非管不可!”

    “之颖,又孩子气了!”韦皓摇摇头,

    “你的妈妈常说,过分好心有时会给人麻烦的!”

    “丁范是很明理的人,我要跟他说送玫瑰进盲哑学校。”之颖绝不理会他们的劝阻,“玫瑰是人,至少也该让她懂得人类的言语!”

    “你真固执,”韦皓叹一口气,

    “固执得令我——害怕!”

    “你怕我?天知道你在说什么!”之颖大声笑起来。

    爱莲看看韦皓,韦皓看看爱莲,心灵有所默契似的,两个人都沉默不笑了。之颖虽然感觉有些异样,却也不在意。

    “之颖,知道吗,今天下午我们这儿好热闹!”爱莲转开话题,她明白韦皓不愿再谈下去,

    “施家请来好多客人!”

    “是吗?”之颖的兴趣又来了,

    “是记者?”

    “你怎知道?”爱莲很惊奇,之颖当时明明不在家啊!

    “你还在学校,不是吗?”

    “未卜先知!”之颖眨眨眼,

    “前几天施廷凯告诉我的!”

    “施薇亚的父亲?”爱莲更吃惊了,

    “之颖,你到底在玩什么把戏?简直是神通广大嘛,我们这里还没有人见过施廷凯!”

    “有什么稀奇!”之颖淡淡地耸耸肩,

    “我陪他听过泥泞的声音,看他射过飞镖,还听过他的故事!”

    “是吗?真的有故事?”韦皓叫起来,

    “施家的人都那么——轰轰烈烈?”

    “如果他真招待了记者,明天你们会在报上看见,那故事并不轰轰烈烈!”之颖说。

    “告诉我们,你还知道些什么?”韦皓问。

    “没有了!”之颖耸耸肩。她想起立奥,可是她不知道该怎么讲,立奥和她之间算怎样的一种关系?

    “施廷凯是偶然遇到的!”

    “前几天晚上,我似乎看见你和一个人在这儿讲话,”爱莲忽然说,眼中有一抹十分难懂的光芒,

    “相当晚了,你一直在弹《午夜吉他》!”

    “哦!”之颖皱皱眉,爱莲怎么回事?什么时候学会揭人私隐?

    “有吗?”

    “谁?男孩子还是女孩子?”韦皓立刻问。

    “问爱莲吧!她看见的!”之颖有些不高兴。韦皓这么问,爱莲这么说,当她是怎样的女孩?

    “哎——我,”爱莲吃了一惊,她讲错话了,是吗?她看见韦皓就那么心神不定,再看见之颖简直就那么忍不住的

    ——忌妒了,天!她在忌妒!“我没看清楚,很夜了,我只是似乎!”

    “似乎看见,是吧?”之颖又笑起来。爱莲是她唯一的朋友,为什么要生气,爱莲不是恶意的,对吗?

    “那是李立奥,打潘定邦的李立奥!”

    “他?”韦皓心中疑云尽消,不禁十分惭愧,刚才想到哪儿去了?他也这么小心眼儿?

    “他找你做什么?寻仇!”

    “别乱说,李立奥并不是传说中的那么一种人,”之颖庄重地说,“或者比许多男孩子都更真诚,都好,都

    ——男孩子气。他不是来寻仇的!”

    “哎!说得他像个大侠似的!”韦皓扮个鬼脸。

    “他来做什么?他跟你说了些什么?”爱莲竟开心起来。

    “我不记得他说了什么。”之颖摇摇头。立奥那种人,他们是不可能了解的,为什么要告诉他们不了解的事?

    “他是来等施菇亚的!”

    “深更半夜来等?”韦皓叫起来。

    “深更半夜来等,一直等到天亮!”她淡淡地说。

    爱莲皱皱眉,这回答似乎令她失望,她沉默在一边再也不出声。

    “想不到一个太保也有真情!”韦皓说,好像十分意外。

    “太保不是人吗?上帝赋于每一个人都有爱,都有感情,就连动物都有,”之颖怪叫着,“李立奥当然有感情,有爱,而且

    ——他未必是太保!”

    “他几乎打死潘定邦,又想伤你,这样的人还有比太保更好的名称吗?”韦皓也叫。

    “打人是因为妒火中烧!”之颖涨红了脸,她也不明白为什么要帮立奥,

    “何况,凡打人的都是太保,这句话不合逻辑。”

    “何必为别人的事那么激动?”爱莲轻轻地说,“之颖,我发觉你对别人的事远比对自己的关心!”

    “我自己有什么事要关心的?”之颖指着自己。

    “没有吗?”爱莲轻盈地站起来,

    “我先回去了,韦皓交还给你,我的任务完了!”

    “要我说谢谢吗?”之颖开玩笑。

    爱莲没回答,苗条的身影迅速消失在门后。

    韦皓怔怔地望住那扇门,有些感慨。

    “爱莲真是个奇怪的女孩,她怎么肯替你来陪我?”他说得好稚气。

    “因为我和她是好朋友!她义气!”之颖回答得也稚气。

    韦皓有些不信,有些怀疑

    ——罢了!别胡思乱想,爱莲或者真是义气呢?

    一夜之间,施廷凯夫妇的遭遇,震动了全台北市的人,他们的名字又活跃在街头巷尾每一个人的唇齿间。昨日的招待记者,使今晨的报纸有了最佳的头条新闻。

    埋藏了十年的凶案,今日仍然那样震撼人心,施廷凯夫妇毕竟是那么出名的人物。除了议论纷纷之外,大家不免又在猜测,年轻的凶徒是什么人?动机是什么?为情?为仇?为怨?猜测尽管猜测,却没有人能肯定答案。

    报纸上登载的和廷凯告诉之颖的差不多:行凶的情形、凶徒的模样,以及静文毁容后又整容。最引人注目的,是用特大的标题写着

    “大律师将重获光明,亲自辨认凶手并绳之以法”!

    许多人感叹之余不禁又为他们庆幸。静文能恢复容颜,廷凯能重见光明,真是不幸中之大幸了!

    之颖坐在草地上,她看完整版新闻,却没有庆幸的感觉,她反而担心!是的!真的担心。报纸这样大肆渲染,说明了廷凯可以重获光明,不是太危险吗?他是唯一看见凶徒真面目的人,他会是警方最有力的证人,当年的凶手必然会担心,担心万

    ——被捕后廷凯来作证。那么,若她是当年凶手,她会怎么做?

    她忽然打个寒颤。她不愿这么想,但

    ——这是最可能也是唯一的途径!!凶手会在他眼睛复明以前先杀了他!

    报纸上不是明明说要一两个月后才施手术吗?天下最笨的凶手也不会等到被人来指证。那么

    ——廷凯难道不明白,他的招待记者已把自己暴露在最危险的地方!

    之颖摇摇头。一个出名的大律师必定有最细密、最聪明的头脑,是廷凯因重获光明的兴奋而忘形?他可以等到医好眼睛才宣布这件事啊!

    他现在仍会在黑暗的世界中一个月或两个月,一个瞎子怎样去对抗一个凶徒?当然,阿保能帮忙,可是阿保不能二十四小时守着廷凯,而且凶手是在暗里的!要怎样去防暗中的一枝枪或一把刀?

    之颖好担心,虽然不关她的事,但廷凯

    ——是个朋友,是个瞎子,是个无辜者,她怎能对身边发生的事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呢?

    她应该去提醒施廷凯的,她想。

    她再不犹豫,从草地上跳起来,说做说做,现在就去找廷凯!刚走两步,小径上走来两人,是爱莲和韦皓

    ——韦皓?他怎么又来了?

    “之颖,”韦皓快步走向之颖,

    “快换衣服,我有两张票,我们去听歌!”

    “听歌?”之颖怪叫一声,

    “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糜烂?”

    “糜烂?”韦皓不服,

    “你以为我要你去歌厅?真没良心,是南施威尔逊在中山堂的演唱!”

    “南施威尔逊?”之颖呆了半晌。美国的黑人歌后,半世纪来最杰出的歌唱家,一曲《黑是美》令人百听不厌。之颖记得报上说她经过台湾,演唱一场的事。

    “你怎么弄到票的?真的?”

    “谁骗你?所以我一回家就立刻赶来,主办人是爸爸的朋友,票是送的。还不快换衣服!”韦皓说。

    “哎——现在去?”之颖有些犹豫。在她心中,施廷凯的生命远比南施威尔逊的歌声重要!

    “难道等散场了才去?”韦皓着急。

    “我现在有点事!”她摇摇头,在这方面她很固执,决定要去见施廷凯,别的事就吸引不了她,

    “如果你能等——我就去!”

    “等多久?”韦皓有点意外,

    “你知道南施威尔逊只唱一场吗?这次以后,可能再也不来台北。”

    “等一个钟头,或者不需要这么久。”她淡淡地说。

    “怎么了?之颖,你在开玩笑?你知道有人为买一张票而站了一整夜?”韦皓有些生气,“你叫我等一小时,你到底有什么天大的事?”

    “我要去见施廷凯!”之颖理直气壮。

    “见施廷凯?”韦皓又好气又好笑,这不荒谬吗?

    “之颖,你简直昏了头,每一分钟都可以去见施廷凯,听南施威尔逊亲自演唱,生平可能只有一次。”

    “你不懂,不听南施威尔逊不会死人,不见施廷凯可能会死人!”之颖正色说。

    “你——说什么?”韦皓完全听不懂。

    “韦皓,你若能等,就等一会,如果时间来不及

    ——你就带爱莲去吧!”之颖指一指在灌木树边的爱莲,

    “爱莲代替我听也是—样!”

    她不再理会韦皓,大步走向施家别墅。

    开门的仍是阿保,他寒着一张脸没有任何表情。

    “你找老爷还是小姐?”阿保问。

    “找施伯伯!”之颖老实地回答。

    “他不见你,你别来麻烦他!”阿保毫不客气地预备关门,他那模样真是

    ——油盐不进。

    “听着,阿保!”之颖涨红了脸,

    “我不是麻烦他,也不是多管闲事,你知道他现在很危险吗?”

    “危险?”阿保呆了一下,这个奇怪的女孩子一本正经,不像在开玩笑,

    “我不明白!”

    “让我见施伯伯,否则你会后悔!”之颖慎重地叫。

    阿保似乎不再那么坚持,考虑半晌,终于让她进去。这个看来与其他女孩不同的之颖,不是危言耸听吧!

    之颖走进别墅。客厅看来似乎没什么不同,光亮了一些而已。光亮

    ——每一幅窗帘都深垂着,只有墙壁上微弱的灯光,怎么光亮得起来?走了几步

    ——格、格的脚步声随着她,她停下来,四下张望一阵。哦!她释然地笑了,原来是满铺着的地毯收藏起来,难怪显得光亮。为什么要把地毯收起来?天气太热?他们不是整幢屋子开着冷气吗?

    有钱、有名的人总是有点怪癖的,她想。

    站在书房门口,正预备敲门,里面响起廷凯的声音。

    “进来!是之颖吧!”他说。

    之颖对自己摇摇头:好灵敏的听觉。

    “施伯伯,怎么知道是我?”之颖走进去。书房里的地毯也不见了。

    “听见门铃声,”廷凯说

    “我们这儿没有客人!”

    之颖坐在他对面的椅子上,看见他手上又是拿着三枚飞镖。他真这么喜欢这玩意?

    “看见报纸了吧?”廷凯问。他喜欢之颖,那几乎完全是凭感觉的。

    “看了,所以才来,”之颖正色说,

    “施伯伯,我觉得你做错了!”

    “错了?为什么这样说?”廷凯微笑,仿佛在等候着看一出好戏上演的模样。

    “你没有想到过,凶手会趁你没有复明前来行凶灭口?”之颖说得好严重。

    廷凯没出声,她以为廷凯会怪责她这么说,谁知房门一响,施薇亚走进来

    ——廷凯早听见了!

    “我同意你的说法,之颖,”薇亚一定听见之颖的话,

    “爸爸这么做真傻!”

    “你们女孩子——懂什么?”廷凯平静地说。“我不相信有这么大胆的凶手,这是法治地方!”

    “凶手若怕法律,当年也不会行凶。”薇亚又气又急,显然她也正为这事担心,

    “我真不明白,等你眼睛好了再宣布为什么不行?你已等了十年,多等一个月也不肯?”

    “我——自有道理!”廷凯还是那么平静。

    阿保站在门口听,忠心耿耿的他自然也关心这事。他很有分寸,知道自己的身份,所以站在门口。

    “阿保,你也认为我招待记者错了?”廷凯忽然说。他的耳朵实在太厉害了,阿保几乎连一丝声音都没出。

    “我想——两位小姐说得对!”阿保答。

    廷凯的眉头皱起来,沉思了好半天,才慢慢说:

    “我相信没有错!”他肯定地说,

    “这是我考虑和计划了很久的事”

    “爸爸,我不明白”薇亚叫起来。

    廷凯脸上出现一抹痛恨、愤怒、仇视的神色。

    “我要亲自对付凶手!”他坚定地说,

    “对付那个冷血的忍心伤害静文的凶手!”

    之颖、薇亚,甚至阿保都呆住了,他要亲手对付凶手?一个瞎子?

    “爸爸——”薇亚吃惊得说不出话。

    “是的,我要亲手对付他,”廷凯双手互相紧握着,

    “当年他怎么对付静文和我,我也要怎么对付他!”

    “老爷,你不能这么做——”阿保着急地叫。

    “你会犯法,施伯伯。”之颖忍不住说,

    “虽然当年他伤害了你们,你该把他交给警方!”

    “我要自己对付!”廷凯一拳打在书桌上,砰的一声巨响,一把裁纸刀跌落地下,

    “我一定要亲自对付!”

    “爸爸,之颖说这样做是犯法,你没听见吗?”薇亚说。

    “拾起裁纸刀,”廷凯朝地上指一指,他指的正是裁纸刀的所在。他真厉害,他知道什么东西跌落地下,他还知道跌落在什么地方,

    “没有人比我更熟悉法律,十年前的凶徒杀人灭口,而我

    ——自卫!”

    薇亚担心又无能为力地看看之颖,她知道凭自己的力量无法改变父亲的意志,任何人都不行,除了

    ——静文!

    “若妈妈——肯说话就好了!”薇亚低喃。

    “静文?”廷凯的脸一下子变得好柔和,好柔和,没有愤慨,没有激动,没有仇恨,只有那浓浓的爱和情,

    “静文不会阻止我,她一定赞成我这么做,她从来不反对我的!”

    薇亚的脸上掠过一阵奇异的难堪。她沉默着不再开口,是因为提起了母亲?

    “静文是世界上最美的妇人,”廷凯自语着,“十年前她的声音美丽,柔和,稳重,有教养,受伤以后

    ——她一直不说话,一句话都不说,她是个沉默的美人。之颖,你知道,她的沉默也是那么美!”

    之颖无言地点点头。提到静文,他们每个人的神色都有些奇怪,为什么?另一个故事?

    薇亚轻轻扯一扯之颖,示意她一起走。事实上,廷凯这

    “但是,他该明白我已经不理他,他看见我和定邦在一起!”薇亚用手支撑着两颊,显得可怜兮兮的。

    “我问你一件事,你——爱他吗?”之颖冷静地问。她发现自己在爱情的事上十分冷静。

    “那是——以前的事!”薇亚说得好勉强。

    “我是问现在!”之颖不放松,

    “他?或是潘定邦?”

    薇亚脸上掠过一阵难堪。她怔怔地望着之颖,在之颖清澈的眼光下,她不能也不愿说假话。

    “我说不出,我——不知道!”她垂下头。

    “施薇亚,若我是你,我就不逃避。”之颖衷心地说,“你有权利选择男朋友,但你要勇敢地正视事实。你能逃避一次,不能逃避一辈子!”

    “我——你说我该怎么办?”薇亚很惶恐,似乎立奥就在旁边似的。

    “告诉他!”之颖斩钉截铁。

    “不,不能!”薇亚痛苦地掩住脸,

    “之颖,你知道——我怕他!”

    之颖沉默一阵,她无法明白这种感觉,从小到大她不曾怕过任何人,尤其是男孩子,她觉得这简直不可思议!

    “施薇亚,像你这样的女孩,我相信要嫁一个绝对、百分之百爱你、容忍你、保护你的男孩子才行。”她笑一笑,“你虽然很美,若我是男孩,我不要你!”

    薇亚怔一怔神,喃喃自语着。

    “百分之百,绝对爱我,容忍我,保护我的男孩?你是指

    ——定邦?”她说。

    “我不指任何人!”之颖摇头。

    “谢谢你告诉我,我会考虑!”薇亚说。

    “那——我回去了,”之颖想起韦皓可能还在等,他是个死心眼的男孩,她不愿浪费他两张票,

    “我要赶去听南施威尔逊演唱!”

    “南施威尔逊演唱?”薇亚看看表,

    “已经开始了,你赶去恐怕正好散场!”

    “哎——是吗?”之颖耸耸肩,“好在票子是送的!”

    薇亚送之颖出去,在大门边,薇亚很真诚地说:

    “有机会——我愿意告诉你关于我和

    ——立奥的事,你或者会了解我的感觉!”

    之颖看她一阵,摇摇手,大步走回家。

    许多人都愿意把一些事告诉她,像立奥,像廷凯,像薇亚,为什么呢?是因为她爱多管闲事?是因为她热心?或是因为她诚恳?她永远不随便对第三者说起?

    推开客厅门,一个人都没有,她忍不住大声嚷着。

    “妈妈,韦皓呢?”她问。

    淑怡从寝室里出来,手上拿着红色原子笔,她正在批改学生作业。

    “韦皓今晚来过吗?”淑怡反问。

    “他约我去听南施威尔逊演唱。”之颖四下张望,“他没进来吗?”

    “去问爱莲吧!”淑怡挥挥手。

    之颖冲出草地,跳过灌木树,站在爱莲家门口。

    “爱莲,文爱莲,你在吗?”她一声比一声大的叫。

    爱莲母亲出现在纱门边,有些诧异地望住之颖。

    “之颖?怎么你没去?”爱莲母亲说。

    “去?去什么地方?”之颖傻傻的。

    “爱莲晚饭都没吃,说跟你们去听演唱会,不是吗?”爱莲母亲大惊小怪地问。

    “哦!我有事,她跟韦皓去了!”之颖耸耸肩,不在意地跳过灌木树回家。

    是她自愿放弃机会,怪不得他们。毕竟,这种演唱可能一生中只碰到一次呢!难怪爱莲饭都不吃就去了

    ——饭都不吃?那表示爱莲一回家就去,韦皓并没有等之颖一阵,是吗?

    好个韦皓!为了听南施威尔逊连等之颖一阵都不肯,真没道义!

    她回到家里,胡乱地吃了一点东西,抱着吉他走到草地上。他们去听南施威尔逊,她可以唱南施威尔逊的歌,不是吗?她唱南施的那首《黑是美》的名曲!

    之颖的歌喉一向不错,尤其适合唱民歌。但是唱这种有爵士味道的歌,就失色了。或者这类爵士音乐只适合黑人歌星唱,他们歌声里有一种别人无法模仿的味道。似乎黑人都有唱歌天才,像南施,像戴安华薇,像尊尼马沙士,像纳京高,谁能学到他们的韵味?

    唱了一阵,突然觉得星星一闪,她诧异地停下吉他。她在唱歌,低着头的,怎能看见星星在天空闪耀?萤火虫吗?四周望望,毫无动静:她摇摇头,是看花了眼,她再开始弹吉他。

    过了一阵,又觉得星星一闪

    ——哎!不是星星,有什么东西躲在灌木丛里。她仍然弹着,唱着,一边小心地搜寻着

    哦!原来是她!那个小小的、可怜的玫瑰!她躲在矮树丛中偷看之颖呢!天这么黑,她那严厉的妈妈怎么允许她跑出来?

    之颖装着若无其事的抱着吉他站起来,慢慢地朝玫瑰走过去。她知道,若突然过去很可能会吓跑玫瑰,那个小女孩简直像极一只受惊的小白兔呢!

    走到玫瑰面前,之颖突然扔开吉他,一把抱起了玫瑰。小女孩吃了一惊,看清了之颖的笑脸,她竞也微笑起来

    ——用一种暗哑的、听来令人难受的声音。

    “玫瑰,我们捉迷藏,好吗?”之颖用极慢的速度,一个字,一个字地说。

    玫瑰茫然地瞪着之颖,亮如星辰的眸子,显然不明白。

    之颖耐心地,更慢地再说一遍,并且用手比划着,解释着。小玫瑰似乎懂了,眼中露出了惊喜,两只小手天真地拍起来。她心里高兴有人陪她玩,是吗?

    之颖放心地把她放在地上。之颖简直不担心她再会突然逃回家。她们已经熟悉,哪个孩子不喜欢玩耍?哪个孩子不喜欢有同伴?有朋友?即使是又聋又哑的!

    丁家屋里亮着灯,慧玲在吧?是她放玫瑰出来玩的?她可想通了?

    “妈妈呢?”之颖问。

    这是最简单、最原始的一个发音,小玫瑰从她的口型看懂了,用手指着小径的一端。

    “不在家?”之颖皱皱眉。既然如此爱女儿,又怎舍得把幼小的女儿独自扔在家中?慧玲,真难懂!

    玫瑰可不理会之颖心中想什么,她拉拉之颖的衣服,一转身躲入了墙角。之颖明明看着她躲,明明看见她那件小小的红裙子,为了使她更开心,之颖假装东找西找,装出一副发急的模样。她知道玫瑰的眼睛正跟着她转呢!

    终于,似乎费了好大的劲才把玫瑰找到,小家伙乐坏了,咧开小嘴又用那暗哑、难听的声音笑着。之颖搂紧她,忍不住心中涌上一股酸意!

    可怜的玫瑰!之颖要帮她的心更加坚定!

    她们又再玩了几次。有时之颖找玫瑰,有时玫瑰找之颖,她们玩得那么开心,那么融洽。整个周遭充满了玫瑰那令人心酸的笑声。直到她们累了,倦了,她们并排躺在草地上。

    客厅里射出来斜斜的灯光,看得见玫瑰发红的小脸儿。这才是玫瑰,健康的,快乐的,活泼的,天真的!

    之颖握住玫瑰的小手,示意她看天上的星星。

    “这是星星!”她教玫瑰。

    玫瑰眼中露出疑惑,从来没有人教过她,她不懂得

    “学习”是怎么回事!

    “星星!”之颖再说。玫瑰能笑出那暗哑的、难听的声音,表示有可能训练讲普通的话,是吗?

    玫瑰摇摇头,,伸出小手慢慢的数起来。她无声地用手指数了十个星星。手指用完了,她又从头再数,这种绝不好玩的事,她却那么开心!可怜的玫瑰!

    有人从小径上走回来,之颖一翻身从草地上坐起来,玫瑰听不见,却看见之颖的动作,她也坐起来。回来的人是丁范和慧玲。

    玫瑰一看见妈妈,脸上快乐的笑容,一下子消失了,像只小老鼠般,飞也似的逃回屋子,留下了脸色难堪的之颖对着冷漠的慧玲。

    “你又打扰玫瑰!”慧玲十分不讲理。

    “慧玲,我们不在家,杜小姐陪玫瑰不好吗?”丁范皱起眉头。

    “不,玫瑰不需要人陪,她自己能玩得很好,她有一屋子的玩具!”慧玲悻悻的。

    “如果说打扰,我想应该是玫瑰打扰我。”之颖盯着慧玲,明显地十分不满,“玫瑰来找我,我相信

    ——她并不喜欢那一屋子玩具!”

    “玫瑰找你?我不信!”慧玲尖声叫起来,

    “玫瑰最听我的话,她不敢出来!”

    “她可能是最服从的孩子。”之颖生硬地说,

    “你可曾想过,一个孩子会怕陌生的新环境!”

    慧玲脸色变得好难看,像打败仗一样。

    “玫瑰不怕!”她叫。

    “慧玲,别忘了玫瑰只有五岁,”丁范没好气,“她什么都不会说,你怎么知道她不怕?”

    “我是妈妈,我当然了解女儿!”慧玲很固执。

    “那么,请你以后别留玫瑰单独在家,”之颖提起吉他,

    “若玫瑰再找我,我不会拒绝她的!”

    慧玲冷冷哼一声,转身大踏步回去。

    丁范无奈地叹一口气。他这丈夫也真可怜,倔强、古怪的太大,哑巴女儿,难怪他要叹息了。

    “我十分感谢你对玫瑰所做的一切!”他诚挚地说,“我再为慧玲的固执道歉!”

    “没关系,我喜欢玫瑰!”之颖的话题突然一转,

    “丁先生,为什么不送玫瑰入聋哑学校?她能笑出声音,表示她可能讲简单的话!”

    丁范的眼光复杂,过了好半天,才说:

    “我试过,我尽了力,但——不行,慧玲不肯,”他再摇摇头,“她的固执无可理喻!”

    “你们该为玫瑰着想!”之颖加一句。

    “我知道!”丁范苦笑,

    “我会再试试!”

    丁范道晚安走开了。之颖看见小径上走来两人,很清楚的是韦皓和爱莲。真好笑,他们分得那么开,拘谨得令人忍不住大笑!这两个人,真没道理!他们也算是熟朋友啊!

    她收拾了恶作剧的笑容。爱莲是个害羞的小东西,开这种玩笑她会无地自容的。她静静地看着他们走过。

    “啊!你在这里!”爱莲蓦见之颖,吃了一惊,怪不好意思的,

    “韦皓说——怕等不及你,所以我去了!”

    爱莲涨红了脸在努力解释,她那样子好像做错了天大的事,很对不起之颖似的。

    “等在这里一句话也不说,是不是后悔不去?”韦皓比较洒脱,他看着之颖在开玩笑。

    “之颖岂是会后悔之人?”之颖露出个俏皮的笑容,

    “我今晚大有收获!”

    “收获?认识新男朋友?”韦皓打趣。

    “男朋友算什么收获?”之颖摇头,

    “我和玫瑰捉迷藏!”

    韦皓不出声。他不明白之颖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把小孩子、老头子

    ——施廷凯的事看得这么重要,重要得可以牺牲和他一起去听南施威尔逊!他愈来愈不了解之颖了,她和所有的女孩都不同!

    “哎——我先回去了!”爱莲有点尴尬。她看韦皓一眼,低着头走回家。

    “她没吃晚饭!”韦皓解释着。

    “演唱精彩吗?”之颖随口问。

    “精彩?你不知道南施是什么人吗?”韦皓夸张地说,“她一张口就能吸引人,真不容易!”

    “你以为一张口就吸引人?”之颖摇头,

    “演唱前她已练了几小时!”

    “你怎么知道?”他反问。

    “报上说的,这是南施的习惯!”她耸耸肩。

    韦皓又不出声。在之颖面前,他永远占不到上风,从前不觉得,近来

    ——简直不能忍耐。他也发觉,他们之间的谈话愈来愈空泛,之颖的兴趣已转到那个叫玫瑰的小女孩,转到施廷凯身上。他觉得闷,很闷!

    “我——回去了!”他犹豫一下。

    “走吧!回家太迟明天怎么有心上课?”之颖完全觉察不出他心中细微的改变,“我反对学生平时娱乐!”

    韦皓耸耸肩,转身就走。走了好远,好远,远到之颖再也看不见的地方,才说:

    “你反对,可是我不反对!”停一停,对自己笑笑,

    “我有权做自己喜欢的事!”

    之颖当然听不见,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