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咬文嚼字(2/2)

少人

    用得到,只有人民警察才常常用到它。这是指事故发生后的当场情况,例如室内发生了

    谋杀案,那么在尸体未移动,室内一切器物未改变出事时的位置的时候,就叫做现常

    可是这个词语,现在却变成“场地”的意义了。

    我在北京阜成门外看到过一块大木牌,写着“现场不准吸烟”,过去一看,才知是

    一个建筑工地,写着禁止工人吸烟的,那里边并没有发生工伤事故。这一类的语文现象

    目前也存在着很多,也许是它们变得太左倾了,也许是我的接受性太右倾了。

    有一个新词语,却使我感到很为难。五四运动叫我们把“拙荆”,“贱内”,“内

    人”,“内子”,“老婆”,“家斜,“屋里”以及“阿大的娘”一概废弃,改用

    “太太”。现在大家都不说“太太”了,现在叫做“爱人”。这个名词,不知怎的,我

    这张五十多岁的嘴巴里,总是叫不出来。听见七十多岁的人在把他的尊夫人叫作“爱人”,

    我真是衷心地佩服不已。我没有勇气用这个名词,一半固然因为它似乎太青年性了,中

    年以上的人用起来有点“肉麻当有趣”,另外一半理由却是以为它的意义不够明确。从

    逻辑上来看,“爱人”不一定是“妻”,尽管你可以说,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每个男子

    除了“妻”以外不再有“爱人”。但是我们如果向一位国际友人介绍自己的妻子,说这

    是“我的爱人”,他一定会怀疑,或者竟要偷偷地打听一下,这位女客到底是他的妻子

    还是他的外室?或者他会诧异,怎么中国人竟把他的外妇公然介绍给人家,这倒是社交

    上少有的事。

    年轻人不会对这个名词感到尴尬。“爱人”可以是妻子,也可以是未婚妻,也可以

    是“女朋友”。如果一个二十七八岁的青年称他的妻子为“太太”,确是反而有点少年

    老成。

    我个人虽然不很赞成,也不习惯“爱人”这个名词,但也不抹杀它的好处。它的好

    处是男女双方都可以使用。五四运动虽然把“太太”这个名词普遍化和平民化,但它只

    解决了一个问题的片面。妻子称丈夫没有变成“老爷”。而“先生”这个名词似乎又不

    受女界的欢迎,很少采用。因而一方面虽然叫她为“太太”,另一方面却依然是“他”

    或“阿大的爷”。“爱人”这一名词既然双方都可用得,这就可见解放以后祖国语言的

    改革,确是照顾到全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