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莫失莫忘(2/2)

拍着她的手。

    我说:“只有三个月了,过了这段时间,什么不好说呢?”

    小曲笑了:“是的,姐姐,过了这段日子,家明哥哥可以赚钱了,你们可以在一起,是不是?”她看着我。

    我只好点点头。

    小令也点点头,她喝了一口茶,说:“我罪孽满了。”

    听到她这么说,可以猜得到她在过什么日子。我低下了头,心如刀割。

    然后她不说什么,便要走了。

    我送她到家门口,我只反复说一句话:“才三个月,要坚强一点。”

    她们上楼去了,我一个人伏在驾驶盘上,哭了一会儿。我实在心里难过。想打电话推了婉儿,又怕她着恼,而且想不出道理,于是没精打采的到了婉儿家。

    她看到我,笑了:“你这个人呀,真有点毛病,谁欠了你钱不还呢?天夭愁眉苦脸。”

    我劈头说:“我看了你那本书了,实在是很好的故事。”

    婉儿盘腿坐在沙发里。昨天洒过太阳,今天她的脸便红润得多。她的健康,是迷人的地方,我想抓住她,因为只有她是稳定,只有她是实在可靠的,并且父母都喜欢她。我靠在她家里的沙发上,想:我为什么要划逆水呢?何不顺顺父母的心?

    她长睫毛闪闪的看着我。婉儿的眼睛像猫,洞悉分明,我实在怀疑她是否有看穿人心理的本事哩。

    我们两个人对得很近。她缓缓地走过来,坐在地下,脸靠着沙发的扶手。她抹了一点香水,是那种草料的香味,恐怕全身的化妆也只有那么一点香水。我不喜欢第五号与因她美,这两种香水,五点钟站在渡海码头上,可以闻得窒息。我叹一口气,转过头看住她。

    她笑了一笑,牙齿白得像假的一样。

    她说:“小时候你太高太瘦,现在……你很好看。”

    “噢。”我有点面红,“你才漂亮呢。”

    她的手碰上了我的脸,她的手是炙热的,我迷惑的看住她。她的举止,都有异于一般女孩子。她俯下脸来,吻了我的脸颊,我全身一震,握住了她的手。我呆呆的看着她,她像一个孩子似的笑着。我不敢动,不敢吻她,不敢,然后我嗫嚅的说:“婉儿……”

    她笑了,起身掠一掠头发,走到露台去靠着,我看着她的背影,她穿一条雪白的粗布裤,背后口袋上一个红色的铁锚,一件小小的红上衣,在腰间打个结。她不怕冷,所有女孩子还加着一件毛衣,她的T恤已经出世了。她有这么细的腰。

    ……我真是傻,这么远跑来坐着,这算什么呢?我不明白我自己。刚才她这样主动,而我反而像个女孩于一样,她一定很尴尬吧?

    “婉儿,”我低声叫她。

    她听见了,侧侧头,没有转身。

    “婉儿,过来一下。”我低声恳求。

    她缓缓的朝我走过来,没有生气,仍然微笑着。我该怎么解释呢?说我连小令也没有吻过?说我只有一次跟女孩子胡调的经验?那次圣诞节,有人在果汁里混了伏特加,所有的人都喝醉了,我就拉住了一个女孩子胡闹,也不致于到很荒谬的地步,不过也就很不好意思,至今不想提起。我该把这些对她说吗?至于婉儿,她的性格根本就是这样,刚才那一幕也就不足为奇。她走过来,我拉住她的手,她站着。她的手真是热,热得有异正常体温。我久久地看着她。

    我说:“我们出去走走吧?”

    “你,一直拉长着脸,我为什么跟你出去?”

    我笑了。

    “好,这才好点。今天晚上,我们出去跳舞。”她说这话的时候,娇得很。

    我点点头:“但是我跳得很坏,不骗你。”

    “没关系。”她说,“现在你想做什么?”

    “坐在此地看住你,我不想动。”我这次说了实话。

    “真的?真的?”她轻快的转了一个身。”

    我点点头,是真的,是一点也不假的。看住她是一种享受。

    我真的在她家坐了一个下午,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就累得在沙发上睡着了,疲倦得失了礼,还做梦,见到小令,像以前那样,她父亲还没有去世,大家亲亲热热的玩。后来醒来,才发觉时间已经过了几年,很没有味道。

    我身上盖了一件睡袍,布的,密密的都是小花,一看就知道是婉儿的衣服。她这个人性格突出,连穿衣服都有一定系统,鲜明得很。

    我叫:“婉儿,婉儿……”天已经黑下来了。

    婉儿还没有出来,张伯母应声而至。

    我难为情地跳起来:“伯母……”

    “不要紧不要紧,怎么脸红得这样?唉,你小时张伯母还替你洗过澡呢!不怕说你,你是我儿子一样的,偏你又多礼,睡一觉有什么关系?”

    我无地自容地笑了。

    “婉儿说你们要去跳舞,她在换衣服。你们吃不吃饭?”

    我说:“不知道,要问婉儿。”

    张伯母瞅着我:“告诉你,家明,你不要太迁就她,慢慢你就晓得了!”

    婉儿出来说:“妈妈从来不帮我,我们没缘。”她一边手在戴耳环。耳环是一粒小珠子,闪闪生光。

    衣服是麻纱的,垂在地下,露着她漂亮的背。我不敢看牢婉儿,她真像一个明星似的,次次换衣服,天天换一个样子,甚至一天变几个样子。她流动得像水。

    张伯母说:“看你这样子,不吃饭了?”

    “我出去请家明。”她说。

    我连忙答:“我请婉儿。”

    张伯母说:“你们早合好的圈套!骗我也没用,我老太婆只好一个人吃夜饭了。”她笑。

    婉儿笑:“妈妈真是,爱清静,把我们轰了走,又怕我们说她没人情味,于是先在我们头上套个罪名,好使我们不说话——这里斗聪明,谁也不够妈妈,她是最滑头的。”

    这番话下来,连佣人都笑了。这里不需要春天,婉儿在春就在了,她们这里真是幸福家庭,我好羡慕。我们家尚且比不上她们,小令那支离破碎的家,怎么可以算是家呢。我呆呆的看着婉儿。人都是势利的,我盼望得到幸福,就算比较接近一下幸福,也是好的。从小令那里我知道幸福实在是太无常的一件事。

    “家明,我们走吧。”婉儿说。

    我站起来:“伯母,我们出去了。”

    张伯母拉起我的手:“家明,我就是喜欢你这样,规规矩矩的,无论大人多宠你,你也是不失态的,婉儿跟你在一起,是她的福气。你不怕我倚老卖老吧?并不是咱们家婉儿没人要了,但是我把她托给你了,因为张伯伯与我实在喜欢你。”她微笑说。

    张伯母这番话说得这样明显,我很尴尬,只好回头去看婉儿,婉儿若无其事,笑吟吟的。我忽然想起芳心默许这句话,怔怔的,越想越有味道,竟说不出话来了。

    我们终于出了门,我拿着婉儿的披肩。她笑:“是妈妈的,我借它用一用。”那是一件白色的貂皮小披肩,好看得不得了。

    我说:“婉儿,你要知道,你很幸福。”

    “我知道。”她说。

    跳舞的地方是婉儿挑的,是一间中式夜总会,有歌星唱歌,也可以跳舞。婉儿还没有见过歌星,好奇得不得了。那天唱歌的是几个颇有名气的人,婉儿看得津津有味。我为她点了几个菜,叫了一点酒。我以为她要喝香槟,她却要了一点很好的白兰地。她很成熟,很大方,很可爱。

    我说了一点事给婉儿听,关于城里面几座新的建筑物。她很凝神,手支着下巴,像要把我说的话完全吸下去。

    吃了饭,我与她跳了两只舞,握着她的手,那种感觉很微妙。我没有说话。我们在舞池里慢慢的跳着,忽然之间我看到了小令——我真的看见了她!

    她不是一个人来的。

    她与一个中年男人坐在一起,在吃饭。她没有看见我们,她低着头,有点心不在焉。那个中年男人一只手搭在她的肩膊,不住在说话。我看着很气,后来就心酸了,要赚钱实在不容易啊。

    她在吃菜,夹得很少。一只手扶着脸,穿一件黑底的绿旗袍,与我中午见过的那件不一样。头发从脸旁垂下来,熨成无数的圈圈,垂得牵牵绊绊,仿佛像一株攀藤植物,很像她的性格。

    我默默的看着小令。我从来没有这么远的看过她。

    她一定常常来这种地方,陪客人宵夜吃饭,可以多赚一点,但是这样来得多了,谁不认得她是某舞厅的红舞女?将来我与她在一起,我是不介意,但是父母亲呢?难堵悠悠之口啊。我大不了把她带了往外国跑,但是父母亲呢?

    忽然之间,我觉得一切都是不可能的事。真的,怎么可能呢?三个月之后,她却在等那天的来临。

    我对婉儿说:“我们走吧,到别的地方去看看。”

    “哪里?”她问。

    “随便你喜欢。”我说。

    她点点头。

    我们结了账走了,我替她穿上披肩。结果我们哪里也没有去,我们只是在尖沙咀慢慢的走了一圈。她很好奇,对每样事情都有兴趣,结果我们在大排档吃了宵夜。

    我一直在想,那个中年男人,对小令会不会有什么奇怪的要求?抑或对他来说,是合理的要求,算不得什么?然后我觉得自己滑稽,我有什么权知道,我没有资格知道,我是小令的什么人?

    很夜我才送婉儿回家,她是玩累了。

    她说:“有时候,玩真的要比工作还累。”

    “你工作过吗?”我问。

    “嗯。”她说,“有一次跟同学在中国餐厅做了一个星期,赚了四十镑,干得像灰孙子似的,又不敢告诉妈妈。结果那些钞票都没用,好好的收着留为纪念,我舍不得用了。我那同学连做了两个月,然后到欧洲去玩了半个暑假,正式先苦后甜。我没有用,吃不消了。”

    我微笑。

    然后她拉着我的外套领子,拉上去滑下来,不说什么,我吻了她的额角,她高兴了,真像一个孩子一样,不过要逗她开心,总还算容易的。她按了门铃,女佣人来应门,我送她进去,说了再见。

    以后妈妈常常安排我们在一起。婉儿不反对,不反对大家就觉得好办,我们在一起也很轻松开心。

    这样子过了一个多月。

    一天傍晚,父亲对我说:“家明,考试之后,你大学毕业了,是不是?”

    我笑:“爸爸是知道的,何必问?”

    父亲也笑:“是的,问得多余了。既然拿到了学士,不妨到外国去读硕士,你认为怎么样?反正是开头难,以后就好办,让人家叫一声博士,多窝心!”

    我说:“只是你们两个人……”

    父亲爽气的说:“你的前程要紧,不过是三五年的事,我们还年轻,不怕你不回来,你肯再去念几年书,我也很高兴。”

    我想起小令——

    “家明,张伯伯、张伯母的意思是想你照顾一下婉儿,婉儿也考了一家大学,你们两人在一起,岂不是很好?”

    原来如此,我想。

    “婉儿是不错的女孩子,你们两个人在一起,也好有个伴。他们家在那边有房子,你也不必住到别的地方去,一切都十分理想,我们也放心,你说是不是?”

    我只好点头。

    “那么你赶快与那边的大学联系吧。”父亲说道。

    我不是一个唯命是从的人,但是父亲的命令无懈可击而且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我实在拒绝不了。

    我想了一夜,该如何向小令交代呢?我开不了口。

    我答应三个月后,我们两个人在一起的,如今我跟着另外一个女孩子到别的地方去了,这怎么对得起她呢?我想起大半年之前,我还口口声声的对她母亲说:“我要娶她。”她母亲是没有答应,但当时我怎么说了那种话,就很稀奇,既幼稚又不负责任。根本是很不可能的。不过我不承认那是谎话,当时我是有诚意的,即使没有兑现,当时我决不是胡扯。

    那使我心里不舒服。

    事情就是这么决定下来了,不能有改变,我偷偷的躲着,不敢去见小令。我想起霍小玉的故事,只能呆呆的看着我自己的手心。我的手心一直冒汗。叫我怎么说呢?我只好跟自己讲,我没有对不起小令的地方,我们只是朋友,环境,环境不允许我们这种不成熟的爱。

    这样子有了借口,我也就强迫自己心安理得起来。父母替我急急办着去英国的手续,买大衣添箱子,进行得很热闹。我身后像跟着个影子,黑墨墨的,摔也摔不掉,那是小令。

    考完了试,我还是与婉儿在一起。婉儿是很大胆的一个女孩子,但是她大胆得恰到好处,大人总以为她是天真,我当她是外国人脾气,有时候令我尴尬一会儿,她适可而止,我也就算了。

    上一回陪她去买大衣,她穿一件雪白的背心,里面若无其事什么也不穿,如果她一个人走,说实话,我也会向她看几眼,奈何她是我的女伴,人家看了她,少不免也看我。她大方,我却红着脸一整天。

    我忍不住,就劝她几句,她悠闲的替我整了整领带,笑着:“我就是喜欢你那小老头脾气。”

    她眼睛里有太多的狡黠,一闪一闪的。

    每一天我都喜欢她多一点。

    她是个叫人着迷的女孩子。

    我要用婉儿填满我心里的空档,失去小令后的空档。

    那边的大学顺利地接受了我读硕士的申请,婉儿的大衣买好了。(“我不喜欢英国的大衣,每个人都一种式样的。”她说。)她买了七件大衣,一件是奶油色貂皮的。我帮着替她放在箱子里。我的行李很简单,其中包括一张一千镑的汇票。我决定到了以后申请助学金。

    婉儿大概是很“为国争光”的。中国女孩子如果个个像她,就天下大乱了,只是外国人不晓得,她年轻貌美气派好,外国人见了就肃然起敬,拼命的说:“中国女孩子真漂亮。”

    在飞机上,婉儿打瞌睡,头就枕在我的肩膊上,眼睛闭着。我看着她的脸,五官都有种说不出的美。我吻了她的鼻尖,她笑了,睫毛闪动着,只是没睁开眼睛。

    飞机的引擎轰轰然的响着,我想人生大概就是这样吧,恐怕是没有法子挽回的了。

    下了飞机,还是八月时分,我就觉得冷,连忙披上了大衣,婉儿却如鱼得水似的高兴。她在英国的亲戚都来了,闹了半晌才上了车,其中有几个表兄妹,都是长头发,抽烟、戴戒指手镯的。我不反对他们的打扮,但是他们却好像反对我的打扮,我顿时成了局外人,没人跟我说话。婉儿的英语流利动听,时不时投来一个歉意的笑,算是安慰。然而一大帮中国人,没有必要都说外国话,到底逆耳。

    到了她的家,我搬了行李进去。是一幢半独立的洋房,两层楼,楼上四间小房间,楼下是客厅饭厅。在英国算是普通的,在我看来就有点豪华。外国人不注重衣食行,只注重住。

    我把行李放好,婉儿马上淋浴去了。

    房间很暖,康很舒服,家具是簇新的,如果没有婉儿,我人生地疏的哪里找房子住去?不由得感激起她来。我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一支小巧的灯,昏人欲睡。婉儿进来,裹着一条大毛巾。

    “怎么样?”她笑问。

    “很好。”我说,“明天我们出去走走,看风景,总算到此一游。”

    她在地上坐下来,看住我:“他们都问我你是谁,我说那是我的好朋友,谁也不准欺侮他。”

    “谢谢你。”我微笑。

    “你喜欢这里?”

    “言之过早,要住下来再说。这里一共住几个人?”

    “你,我,两个表姐。”她说。

    “什么?”我跳起来,“我是唯一的男人?”

    “是呀,所以你要保护我们。”婉儿格格的笑着。

    “喂!”

    婉儿不睬我,笑着转身走了。过了半小时,她换了一件长袍,叫我下楼去吃东西。我下得了楼,看见他们几个人坐在地毯上看电视,手上拿着面包在吃,一边是一杯杯的罐头汤,就那么喝一口,咬一口。我看了一眼,就知道留学生活开始了,只好入乡随俗,叹了口气。

    婉儿靠在我身边。我搂着她的肩膊。

    看完了电视,其余的人都出去了,我与婉儿收拾了纸杯纸碟子,一扔算数。我们坐在房里商量正经事。

    我问:“一个月我应该付多少租?”

    “没有人付租,房子是买的,电费煤气由大人包着。我们就是买点吃的,多数出去在中国饭店吃,否则也很省,出什么钱呢?”

    “那不行,”我说,“不能沾这个光。”

    她笑:“你真噜苏,那怎么办呢?我要你的钱干什么?”

    我也笑了:“那么我存着,不,有人向我要,我也拿得出来,好不好?”

    她点点头。

    五天后开学了。功课很紧张,学校也比较远,我不想挤车子,就每天步行半小时。婉儿的两个表姐有车子,但我不想麻烦她们,婉儿则乘公共汽车。

    她那两个表姐很少回家,到了家换了衣服就走,长得不错,但功课很坏,吊儿郎当的好几年,还读不出个名堂来,不过是借着读书的名堂在外面玩,好听一点。

    婉儿说她们有男朋友,出去就住男朋友家。本来她们也带男朋友回来,只是“大人提出警告”之后,只好放弃了。

    我见过那两个“大人”,那是婉儿的姨妈姨丈,对我很客气,说张伯母关照过了,千万不要提钱的事。他们很阔气。有钱人容易做人情。

    过了一个月,婉儿也买了一部小车子,红色的MG,不算名贵,但到底她不过是一个孩子。

    我带来那一千镑,照他们那样用,不到三个月就完蛋。

    婉儿人聪明,又久住外国,言语没有隔膜,我当她是大半个英国人。我则比较钝,笔记回来要看半天,渐渐连聊天的功夫也没有了,一星期来匀出时间陪她看一场电影,已经不容易,况且也没有那种钱来玩。

    但是婉儿是活动惯的,她喜欢跳舞,吃宵夜,说笑看电影,虽然不说什么,我一定看得出她觉得我闷。

    我有一次说:“你跟表姐出去吧,整天看电视有什么味道?”

    她看着我笑了:“我现在不不想出去,乐得静一静。等我要出去的时候,你留还留不住我呢。”

    我有点感动,这一切都是为了我嘛。

    我应该给小令写的信,迟迟没有写。我在逃避着,但是我想她是知道我已经离开了。香港有多大呢?我走了两个月,如果小曲打电话去找我,母亲一定会告诉她们我已经走了。

    她会怎么想?

    反正隔一段时间,她会忘记我。我没有说再见,是我不好。她说她已经储蓄了足够的钱,可以不做舞女了。以后生活一定有改善。

    我在比较有代的时候,也想写信给她,起了稿子又起稿子,总是撕掉了。这件事见了面也无法解释的,只求她明白我。

    最后一次见她,是在那间夜总会,她陪着一个中年男人在吃宵夜。如果我真的娶了她,会怎么样呢?这些说话的人,一定题材更多了。

    这一刻她在做什么?我看看钟,晚上九点。香港的时间要早八小时,那就是下午一点,唉,恐怕她还在睡觉呢。

    一下子就圣诞了,婉儿的表姐走得人影子也没有,天天有地方玩。我趁着假期,把信债还了还,该复的全复了,又温习功课,整天在家。我不是一个好动的人,这屋子又暖又舒服,干吗要往外面跑,我又没车子。

    婉儿在开头的一个星期还好,我们天夭聊着,看电视,然后她就要出去玩。我陪她去跳了一次舞,觉得没意思,就不肯再去。

    下午她就鼓着嘴,用眼睛瞄我,不肯跟我说话。

    我笑了:“你看你,发脾气了。”

    “你是书呆子。”

    “本来就是。”我笑说。

    “假期嘛!”她推我一下。

    我看着她,心就软下来了。说得也是,这样的一个婉儿,别的男孩子求还求不到,现在她等我与她出去,我还推三挡四,莫得福嫌轻了。

    “好好,今天夜里我们出去好不好?”

    她笑了。

    忽然她侧侧头:“听!冰淇淋车子来了,快快!我们追出去买来吃。”

    她抓了一把角子就走,我拉住了她。

    “大衣!钥匙!”我说。

    “快啊!不追就来不及了!”她笑着奔下楼去了。

    我抢着跟下去,但是门口并没有冰淇淋车子,只有那碎碎的音乐,一下子近一下子远的传了过来。这个时候满天下着一团团的大雪,我打了一个冷颤,呆着。这雪,这雪使我想起了一个人,这音乐声也使我想起了一个人。

    婉儿拉起了我的手:“来!我们到隔壁街去!”

    我们奔过对街,婉儿看见了那辆车子,才追了三步,就滑倒了,结结实实的摔了一交,她又哭又骂,一件血红的大衣上又是泥浆又是雪水。我扶她起来,她整个身子的重量都挂在我肩膊上。

    那辆冷车已远去了。

    这么冷的天,怎么会有冰淇淋车子呢?我想,莫不是做梦吧。今天下了几场雪,每逢下雪,我就当做梦,今天尤其如此。那种细碎的音乐,一地的白,一天的纷纷,只有在面前的婉儿是真的。她拉住了我的手,握得很紧很紧,绝不能放松她。

    她仰起头来,我吻了她的唇,一次又一次,就在街角上。我们拥抱着走回去的,晚上并没有出去。我们在一张床上睡了,到半夜才起来弄咖啡吃。

    我有点不好意思,婉儿侧头向我笑,她问:“你爱我吗?”

    一时我答不上来,我说:“爱的。”在礼貌与道理上是应该这么答。

    她穿上了睡袍,看着我,然后很满意的点点头。

    她笑了,伏在我的胸前。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她笑得有点太多。我听见自己的心跳。

    我放下了书本。圣诞过了三天,店铺开门了,我与她一间间首饰店走。我买不起,我送了她一只很大的k金十字架。我喜欢女孩子戴十字架。婉儿用一条黑丝绒带子串着,挂在脖子上,我觉得十分欣慰。

    我们过了一个快乐的圣诞。

    在香港的一切,似乎很远,又很近,说不出来的怪异,我无法解释。叫我怎么形容呢?离家一万哩。

    我的心都放在婉儿身上。她叫我擦车,我替她擦车,叫我做枪手赶功课,我也照做。我渐渐的没有了自己,但是我乐于跟着婉儿。我要对一个女孩子好,既然跟婉儿在一起,就是婉儿吧。

    天渐渐回暖了,婉儿开始穿她的薄衬衫,走到哪里都有眼睛盯着她,贪婪的眼睛。

    不过她是我的,我想:她是我的。

    五月初我就考完了试。

    (大半年就这么过去了,时间真是奇怪的。梨花开了一树又一树,雪白的无数的碎细的,衬着嫩绿的叶子。原来春天最早开的花是梨花,风一吹就一天都是花瓣,然而它落了自然有别的花再开得更盛。满宫明月梨花白,故人万里关山隔。)

    小令现在一定知道我在外国了,不会回去了。

    我黯然的低下了头。

    婉儿不明白这些,她净懂洋玩意儿,她的天地在“小王子”里。在香港,她是难能可贵的洒脱人物,与众不同,活泼可爱,大方爽朗。然而来了外国,她不过是一般外国女孩子的模型,性格就稳下去了。她又有点小性子,娇气是家里人捧出来的,不用功是最大的缺点,我无法使她听我任何一句话,她说什么,我都得言听计从。

    虽说如此,她还算不十分小心眼。外国女孩子的缺点优点她都有,中国女孩子的缺点她也有,就是没有中国女孩子的优点,十分难说。

    接近初夏,她就有点变了。

    放了学她迟回来。我焦急的等她,有时候有电话——“我在图书馆,做功课。”“我在同学家。”“我去看电影。”

    我没有空。既使是考完了试我也还没有空陪她到处走。我找到了一份优差,在一家教育机构教国语,一星期三次,薪水很不错,但是要我做笔记给学生,因此很忙。

    婉儿应该有她的生活,我没有道理令她呆在家里。这个时候,她一个表姐随男朋友去欧洲了,另一个索性搬到爱人家去。一间屋子,就我与婉儿同居,我一直想订婚,以免人家看着不像话,但是婉儿不怎么起劲。

    我写了信与父母商量,他们很赞成。当然,当初这个人就是他们选的。

    这大半年来,我是尽量改变着自己去适应婉儿。

    一个周末,她说:“我要到南部去玩玩,游泳晒太阳。”

    “是吗?”我说,“我把事情收拾收拾,与你同去。”

    她犹疑了一下,“不,不必了,我与女同学一起去。”她说。

    “女孩子结伴,要特别当心。”我笑。

    “我会的。”

    “钱够吗?我这里有。”我说。

    住在她们这里,钱是省的,欠了债,人情债。

    “我有,”她笑,“你不用费心。”

    我摸着她的头发,说:“当心你自己。”

    忽然之间,她的眼睛红了,低下了头。

    我很奇怪:“婉儿,怎么了?”

    她摇摇头。

    周末,她收拾了一箱子衣服,开着红色的MG走了。

    星期六、星期日、星期一她都没有回来,放学的时候我去她学校门口等,问同学,都说她没上学。我急。论地理,她比我熟,但是她连电话也不打给我一个。

    回了家,等了一个黄昏。在屋子里耽不住,出去喝一杯啤酒,多想回家看到灯光,但是她还没有回来。我只好一个人看书,心不知道在哪里。夜饭没吃,一个字也没看进脑子里去。

    终于我听到了车子声。我一怔,那不是她MG的引擎声,但是我轻轻揭开了窗帘向下看去。

    我看到一辆银灰色的雪铁龙GS,一个女孩子站在车子前面,正与司机在说话。那是婉儿,我心里放下一块大石。随即我又狐疑,这些日子来,我并不认识她朋友中有这么一部车子,开车的年轻人也没见过。

    婉儿向他道别,他们两个人吻了一下脸颊。

    这个习惯当初我也不顺眼,男女当众吻来吻去的表示亲热,然而入乡随俗,不由人不服气,如今也视为稀疏平常,但是今天这种时间,街上又没有人,婉儿公然与别的年青男人亲密,我心里就冒酸泡。

    好吧,我想:娶漂亮的女孩子做太太吧,每个人的眼睛都住她身上瞪。太太是人家的好,朋友妻是最可戏的,又不用负责,由别人养着,由别人承担着。尤其是婉儿,什么都随随便便,无所谓的一个人。她用匙开了门,上楼来了。

    我只好装睡,等婉儿来解释。

    但是她并没有进我的房间,自顾自的整理东西,放水洗澡,我可忍不住了,到她房间去敲门。

    她惊异,抬起头来问:“你还没有睡?”

    莫失莫忘--五

    五

    她头发有点乱,脸颊是粉红的,发梢结着一条桃花色丝巾,整个人看上去,就像个洋娃娃似的,我的心软下来。

    她圆圆的眼睛弯了弯:“我以为你睡了。”

    “没有,一直等你。”我说。

    等了这么心焦的一天,被她三言两语,就打消掉了。

    “我打过电话来,可借你没在家,我想算了,反正已经在路上了,同学的哥哥送我回来的。”

    “车子很漂亮。”我说,带点打听的意味。

    “是的,”婉儿说,“他们家开餐馆。”

    我问:“你自己的车子呢?”

    婉儿抬起头来,眼睛雪亮,沉下了脸,“你怎么老问我问题?我不喜欢人家查我。”

    她的外国脾气拿出来了。

    我说:“你想想我是你的什么人!”

    “什么人?”她仰起了头。

    我震住了,她真是不给我面子。在那一刻里,我才发觉自己的愚蠢。我没有给自己留余地,我自视太高了,以致摔得这么重。说真的,我是什么人?

    “家明,回去睡觉吧。”她说,“我们明天再谈。”

    我想说话,但是喉咙塞住了似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她下令逐我出她的房间,我只好回头就走。

    到了自己房间,我越想越不是味道。是的,我算什么呢?来到外国,先住在她家里,这算是入赘?一个男人,讲究的还是志气。现在再讲究,也还是笑柄了。我立时三刻的整理起行李来,我故意把箱子弄得碰碰砰砰的,婉儿就在隔壁,自然听得见,但是她偏偏不理不睬。

    行李收拾好了,我独自在床沿坐了一下。

    觉得不能再稚气了,像个孩子撒娇似的,还等人来挽回,走就走吧,有什么可留恋的?婉儿如果找我,还不容易?这城里能有多少中国人?

    婉儿是个女孩子,如果她认为没有吃亏,拿得起,放得下,我有什么关系?也太婆婆妈妈了。我打了电话叫街车。

    我拿起行李。书很多,一时不知道搬到哪里去。我想到了几个同学的名字。我把两箱书抬到楼下,看看时间,已经是清晨了。

    清晨在初夏,也还是凉的。我并没有悲伤,我只是疲倦。一切也还都像一个梦。婉儿甚至没有探出头来看我一眼。我是个男人,我必须要在这种情形下离开,如果她要找我,她可以来找我——我希望她会来找我。

    车子驶到一个同学的家。

    我把书堆在他房里,人在地板上胡乱睡了几个钟头。他不出声,这种时间,带了东西走了出来,还有什么事?猜也可以猜得到。

    第二天我出去找到一间小房间,付了租,就住了下来。

    那间小房间设备简陋,地板走人会响,老鼠进进出出,比起婉儿家的那层洋房,也不用提了,这是我离家后第一次吃苦,心里很不是味道。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失恋了。

    婉儿并没有来找我。

    她倒是没有与那个餐厅老板的儿子在一起,但是有各式各样的男朋友,也不愁寂寞。我很难过。就是这样吗?我与其他那些男人,一点分别也没有?应该有点不一样,我们是一起长大的,我们的关系不同。

    我是静默下来了,连家里的信也不写。

    几个朋友劝我;“算了,张婉儿与她两个表姐是出名的女阿飞,你还不明白?婉儿迟出道,也就更加青出于蓝,你没来我们就看着她的,哪里像个读书的女孩子?半夜还在赌馆楼上的小餐馆吃夜宵。”

    也不见得这样,婉儿有婉儿的好处,只是我没有本事留得住她的心。她是个喜新厌旧的孩子,得到了的东西就不值什么,把人像玩具似的看待。

    她从得到我的那一天开始,就厌倦了我,那是毫无道理的一种厌倦,只是婉儿这种性格的人,是不讲道理的。

    想做什么便做什么,也没有人可以阻止她的。有时候是别人吃亏,有时候是她自己吃亏,很难说。

    然而我与她就这样完了。

    父母辗转听到了这个消息,只劝解我以学业为重。

    我就这样,半天吊着。没有婉儿的日子,过得极其慢。第二个学期好像永远不会开始了。

    我在等回去。

    我开始写信给小令。一封又一封。写好了,放进信封里,写上了地址,贴好邮票,但是寄不出去,也许她已经搬了家,也许她看到我的信就撕掉了。

    不会,不会的,她看到我的信只会哭,不会撕掉的,因为这样,我也就更不能寄这些信。我不能卑鄙到这种程度,弃了她去追更好的,等到被人抛弃,又回转去找她。我还是个人吗?

    我始终没有寄出那些信,但是我还是写着,一抽屉都是,它们成了我的日记,我喜怒哀乐的记录。

    婉儿考试不及格,搬了个地方住,换了一间小大学,读些无关紧要的科目。这都是朋友说的。朋友们说得很多,他们都很为我不值。

    我并不是争意气的人,什么叫值不值呢?至于婉儿,她如果嫁了我,不过一辈子做个职员的太太。是,我是博士,然而在大学里,饭堂一坐下,谁不是博士?女孩子没有多少年是好的,她选择了她愿意走的路,也不算错了。

    究竟这个年头,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也很难下定义。女人要嫁人,什么时候嫁不得?趁着年轻活动活动,也是应该,错只在我,一开头就想把她占为己有,吓坏了她。

    在我心目中,她依然是个不可多得的女孩子。

    她这种玩法,宗旨也就是为了玩,不为其他,她既不哄人又不骗人,更不眼泪鼻涕,也不讲究什么好处,和谐便在一起,不好就分开,干脆得很。我很想念她。那一段舒舒服服的放肆日子,是不能再来的了。

    然而即使是婉儿,也还是要老的,到时又怎么样呢?

    婉儿会说:“呀,可是我年轻时候美过。”我不是一个适合她的人。愤怒过后,我觉得我配她不起。

    我配不起我两个女朋友,我负了一个,又追不上另一个。

    但是我用功,默默的读着书。

    硕士班四十个人,我考了第一。

    开学生会的时候,我意外的见到了婉儿。

    她与一个男孩子在一起。男孩子是外国人,一头金光灿烂的长鬈发,垂在肩间,一张脸秀气惊人,像宝底昔里笔下人物。婉儿黑发,乌亮夺人的童花头,两人坐在一起便是一幅风景画。

    啊?我想,她原应与这样的人在一起,可以享受—天便享受一天,怎么可以跟我这种人动成家立室庸俗的念头?我又不能欣赏她,事事对她皱眉。

    她看见了我,向我走了过来。

    她穿着一件白麻布绣花长衣裳。她走过来。

    她走过来,我看着她。

    她看着我,眼睛里都是爱念想念,非常柔和的一种惆怅,我忽然觉得婉儿长大了,而且她始终一贯的爱我。不过对我这种人,也只好用不瞅不睬的方法来解决,对我仁慈点,我便纠缠不清。

    我明白她的感情。

    她是永远不会回来了。

    她弃我并不是为了更好的,因为她根本没有追求更好的。她也不晓得什么是好,什么是不好,她不过顺心而为,碰到了什么是什么,又不爱管束。

    这才是她的真面目吧。

    她母亲曾多次暗示过我,我竟不明白。

    现在我是知道了。

    她轻轻的说:“家明,我不过是那样的一个人。”

    我点点头。她不是那个回家度假的女孩子,我误解了她。她不是那个说“小王子”的女孩子,我误解了。当她的父母、背景不在身边的时候,她就是这样的。她也想满足我,满足家庭,究竟没有做到。

    我点点头,我说:“我明白。”

    她又走回她男朋友的身边去。

    我并不了解她。一向我把她解释为一时的水性杨花,终于还是要回头来求我的,但是……她是不会回来了。

    我喝了很多酒。

    我跟同学说:“考完了还不松一松,怎么办,真想生肺病不成?”

    喝得很名正言顺的样子,然而谁都明白我的酒是为了什么才灌下去的。过了一会儿婉儿就来了。我背着她,竟然没有勇气抬起头来。

    再醉我也不敢说话。叫我说什么?指着她说:“你!我是放弃了小令来追随你的,如今你却这样!”这成了写言情小说了,我没有这个胆子。

    我知道我是再见不到她了,猛然一回头,才看到她衣裳一角。藉着酒意我的眼泪如水一样的流了下来,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可能是为了寂寞,为了委屈,为了不懂事,为了永恒,所以做了很多蠢事——但什么是永恒的呢?

    同学们都来劝:“……太不像话了,这样的女孩子……”

    “不……你们不明白的。”我说。

    我是由同学送回家的。

    我想起第一次见她的样子:一顶草帽,都是绢花,棕色的皮肤。她的父母希望借我的力量把她往回头的路上拉,结果她像蝴蝶似的飞走了。

    时间对我来说,没有过去,我一脑子的小令,而小令还是穿着花旗袍,坐在那间夜总会里陪中年人吃夜宵。她是一个舞女,而婉儿,婉儿是一帽子绢花,叫我“家明哥哥”的女孩子。

    我无法接受人会变这个事实,因为我自己是始终不变的,我也不希望其他的人变。我想我是个悲剧。天下竟有我这样不切实际的人,我总是妄想时间会留住,不要过去,着我。

    回了家,我埋头痛哭。然后醉了,倒在床上便睡。我忘了脱衣裳,忘了盖被子,第二天中午才醒的。

    醒来之后比平时更加落寞。第二天还是要起来做人的,早上是无法逃避的一个开始,喝醉也没有用。

    我不觉得寂寞,寂寞已是生活的一部分,我想找一个说话的人。我嘴是苦的,心也是苦的。我穿好干净的衣服,一个人走了出去。散散步吧。

    天气很好,阳光使我头痛,我稍稍睁开眼睛来,漫无目的向前走去,一步又一步。

    忽然之间我想回去了。回去看每一个人。趁这个机会,为什么不回去一下呢?要回来还是可以回来的。

    我坐在公园的长凳上,我对面有一对情侣,相拥着吻了又吻,吻了又吻,真正的目中无人,这世界里只有他们两个人。

    是的,真正的世界里不过只容得下两个人,何必要理会别人说什么?婉儿得到了她的快乐,但是在别人嘴里,她是一个很不堪的女孩子。不堪又有什么关系?她在享受。这些日子来,我无异给人一个循规蹈矩的印象,但是我得到了什么?

    我叹了一口气。正夏天呢,池塘里的鸭子游来游去,那对情侣还是紧紧的妞在一起,麻花似的。

    我应该回去了吧。

    我起身,回家,取出了证件,去订了机票,办了出入口证。我在银行还存有一点钱。

    电报上怎么说呢?飞机票是两星期之后的,写信也还来得及,信上又该说些什么?我就说想念父母吧。这也是个理由。只有在极孤独的时候,我才想念父母,回去看他们,是天经地义,堂而皇之的理由。

    但是小令呢?香港是一个人小得惊人的地方,所有有可能相遇的人,都往同一个地方挤,如果万一我见到了他,我该说些什么?我还能够开得了口吗?

    我害怕看到她,这种时候,见到她是不适宜的。等我的感情伤痕恢复过来了,才好见她。要不回去了,就索性躲在家中,一步也不出门,躲完了一段日子,再回来读书。不过从长远说我还是要回家的,将来找到了工作,难道还是躲着,躲一辈子。

    这年头谁没有几段过去?就是我一个人把过去看得特别重,经年累月的挂着,故意跟自己过不去。

    我在航空公司付了定洋。

    把屋子里的东西又放到同学那里去。申请了宿舍,申请了读博士,申请了奖学金。

    在一般人的眼睛里,我做事,真是十分有条理,一丝不乱的。

    实际上呢,我也不觉得我做错了什么事。我只是胡涂。婉儿是好的,小令也是好的。我两个都错过了,或者我还能找到更好的,但是那还有什么意思呢?

    我不相信我终于要回去了,于是连夜做着梦。

    小曲总是瘦削的,锁着眉毛,默默的看着我,一声不响。醒来了以后,我想,我终会见得到她的,我要回去了。但是她是不是我想像中的那个样子呢?或者她已经胖了很多,满脸笑容也说不定。

    两年了。

    她会见我吗?

    她的性情弱,或者她会见我也说不定,但是我见了她也没有什么好说的,我没有勇气再见她。想了又想,想了又想,夜里就做梦了。

    我的日子是寂寞的。

    父母来信,汇来了飞机票钱,但是我过得很省,不必动用这笔饯,我存进银行去了。他们说很想见我,本来是要叫我回去的,如今我主动回家,自然更好云云,母亲说有很多话要跟我讲。

    是的,这两年来我的家信是千篇一律的无聊,永远避免谈起婉儿,他们大概很想知道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吧。

    可怜的父母亲,见了他们索性把事情说明白了也好。他们大概会说:“大丈夫何患无妻。”

    我默默的把行李收拾好,放在同学家,告诉他们我要回去了。他们表示诧异,我的确决定得很突然,我不怪他们。有一个同学要开车送我去火车站,我婉拒了。

    我临走之前到百货公司去买礼物。我买了一只金十字架给母亲,一只金钥匙圈给父亲。金子在英国很贵,而且手工也不好,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好买的。至少金子有保存价值。

    然后大清早我就乘火车到飞机场去,带着一个小箱子。

    我拿出飞机票,把行李过磅,上飞机坐好,缚妥安全带,要了一杯黑咖啡。

    我胸口很闷,有种想呕吐的感觉,今天起来得太早了,又不想吃东西,所以才这样。神经倒不紧张,上飞机到下机场还有廿多个小时,到了印度方紧张未迟。

    我有点疲倦,我靠在椅背上。我是第一个上飞机的人。

    我甚至忘了买一本杂志在飞机上看。

    这廿几个钟头怎么过呢?我闭着眼睛想。

    一个女孩子上机了,她走到我的身边坐下,看了我一眼,有点高兴。她朝我笑笑,把化妆箱放好。她十分年轻,只有十六七岁。在这里读中学吧?我想。

    她一直向我笑。

    我礼貌地问她:“要坐近窗口的位置?”

    她笑:“不。只是我每次上飞机,都坐在老头子老太太身边,三年来回家七次,总是没有例外,这次意想不到,你很年轻,而且是中国人。”

    “人生是充满意外的。”我说。

    她笑了,牙齿雪白。我茫然的想。这个女孩子,或是其他的女孩子,如果我约会她们,她们总会答应吧?然而我已经见过两个极端好的,她们显得普通而乏味。

    廿二个钟头,我倒情愿与老太太老先生坐。

    不出我所料,我身边的女孩子一直说话,我听进去一句没有听进去一句。

    我回想到两年前,我丢下小令与婉儿在飞机上的情形。有时候我真不相信时间已经过去了,我不明白事实的残酷,我总希望回头一看,身边还是婉儿。

    如果我知道与婉儿只有短短的几个月,我会把自己表现得可爱潇洒一点,以后也可以给她留一个好印象,但我怎么知道呢?我以为是一辈子的事了,所以一直紧张噜苏不肯放松她。

    我黯然想:这些日子,不知道她有没有想过我?有时候两个女孩子的形象糅合在一起,我也弄不大清楚,到底我想念的是谁。我是幸运的,至少我认识了两个这么上等的女孩子,两种不同的典型。

    我吃了飞机上的食物,再要了一杯咖啡,始终没有睡意。旁边那个小女孩却睡得十五打十六,到底年纪轻,没有什么心事。

    其实我也没有心事,不过是两个女孩子叫我丢不开。如今大家都长大了两年,应该淡了才是,也许她们对我都淡了,不过我没有。

    飞机终于到了印度,我居然还不紧张。这些年来受的刺激太厉害了,什么都处之泰然。爸爸妈妈,我相信我还应付得了,这两个半月假期我要好好的享受。

    在孟买停了一个小时,我身边的女孩子醒了,叽叽呱呱又说个不停。她毕业了,回家度假,就像两年半前的婉儿,中学毕业了,回家度假,碰见我这样的一个人,在沙滩上讲她小王子的故事。

    那个故事可能她已经讲过几百遍了,我不过是其中一个听众。

    她就是那样一个女孩子,她的浪漫没有目的,只是她的性格如此,就是为浪漫而浪漫,所以才显得单纯可爱,我始终不恼她。

    时间过得这么快。

    这么快。

    空中小姐开始哗啦哗啦的广播我们要在香港降落了。

    我疲倦得说不出话来。

    降落时间是上午十点半,天气很好,一定很热。

    我旁边的女孩子写了字条给我,我一看,是名字电话地址,英国的,香港的,这就很坦白了。我笑笑,放在口袋里。她也笑了。

    别看她小,有资格做情场老手了。

    我拿起我的外套,准备下飞机。上飞机是为了下飞机,没有其他原因,这次又安全到达,上上大吉,我想,失了事摔死了也不能找谁算账。

    我拿到我的行李,一走出去便看到妈妈,她的眼泪是立时三刻涌出来的。“家明!”她叫我。我叹了一口气,回来得没错,她的确是想念我。

    “妈!”我奔过去。

    抱住我的却是爸爸。

    爸爸的手强壮而有力。

    我只是反反复复地叫着:“妈妈,爸爸!”

    爸爸说:“很好很好,居然考第一,不容易呢!”

    从这个口气,我听出爸爸并不太关心我与婉儿的事,反正只要我功课好,已经足够光宗耀祖了,这使我松了一口气。这便是做男孩子便宜的地方:恋爱吹了不用愁,反正有更好的会跟着来。

    父亲换了一部新车,极漂亮的雪铁龙,由此可知道他生意很好,儿子功课好对他来说是锦上添花。一路上妈妈握紧了我的手,父亲开车,行李堆在前座。

    妈妈说:“这些日子来,也不常写信,又不要钱,真不知道你怎么样了,幸亏功课这么好,但是人瘦了好多。人家到外国读书,都胖了回来,你怎么瘦了?”

    我只是微笑着,父亲问道:“这次有什么打算?”

    我说:“已经申请了读博士,没有问题的,暑假完了还是回去,再两年回来,就不走了。”

    爸爸说:“很好很好,一鼓作气。”

    他的脸上喜气洋洋,我心里一阵酸。做父母的对子女要求这么低,一点点事情就开心成这样。

    妈妈说:“这两个半月里你哪里都不要去,好好的在家养着,务求白白胖胖的回去。家明呀,这两年来我没有一日不想你,吃到你喜欢吃的菜,我忍不住流眼泪。”

    父亲说:“你讲这些干什么呢?没的叫家明难过。”他转过头来看着我,他问:“外面的日子怎么样?”

    我想到了冬天,我想到了日日夜夜的温习,我想到了那种算便士不敢花钱的谨慎,我想到了薯条炸鱼,我想到了对小令的思念,不得意时的醉酒。父亲车子里的冷气是这么阴凉,母亲殷殷的目光,车外的交通嘈杂热浪,那些都远了。

    父亲再问:“外面的日子怎么样?”

    我想了一想,说:“很好。”

    这答复使父亲非常满意。到了家,我连忙回到自己的房间去,推开房门,一切一切还是一样,连从前的笔记簿子都放在原来的位置上。我笑了,心里却说不出是什么味道。

    婉儿坐过在床沿上,就是这张床,她那像猫一样的眼睛,草帽上的绢花,我默默的想,这一切都永远不再有了。

    我推开了窗门,真热,才七月初就这么热,但那无处不在的热却给我一种回到了家的感觉,我可以坐在露台上不做任何事情,坐一整天,让这种热压迫着。

    母亲拿了冻食进来,我一看,是杏仁豆腐,我就哭了。

    妈妈也忍不住,我们就拥着哭了半天,父亲在一旁摇头。

    老佣人比谁都高兴,一直筹算晚上该弄什么菜肴。

    母亲说:“家明,你休息吧。”她替我关了窗子。

    那窗外的景色是全世界没有的,一层层的房子依山筑下去,火艳艳的影树,花开满了一树。今年的花比去年好,只是明年花更好,与谁一起看?这是一首词,我总是记不得原来的字,但是它把时间解释得这么好。

    我听着冷气机的马达声,躺在两年没有躺过的床上,母亲在我床头插了满满的一瓶子的姜花,那种特有的香不住的传过来,我又哭了。

    因为实在疲倦的缘故,也就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我听见爸爸说:“让他多睡一回。”

    妈妈说:“多睡了晚上反而睡不着,叫他起来吃饭。”

    我洗了一个脸,提高声音说:“我醒了。”

    我们吃了一顿饭,那菜之好,也不必详加形容,我添了一碗饭又一碗,吃得人仰马翻,妈妈直笑。

    父亲在打电话:“是……回来了。人瘦了。便饭?好好,我问问他,这孩子孤僻得很,不爱这套。是的,一个钱也不花家里的,真不知道怎么过的。奖学金吧……哈哈哈,福气好?哪里哪里?好的,周末,明天决定……”

    妈妈说:“都是你爸爸的朋友,家明,好歹要去一次的,你不嫌烦吧?”她小心翼翼地看住我。

    我很奇怪,怎么拿了一个衔头回来,连父母都对我客气起来了?

    我说:“当然不,妈妈。我喜欢去的,我一定放大了胃口吃,非胖了不走,多多益善!”

    他们都笑了。

    第二天父亲陪我去做西装,买衬衫,在我身上大花特花。我把礼物给他们,其实也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刮回来好几倍不止。

    三天之后,我整个人就光鲜起来,开着父亲的车子到处走,完全是一派阔少爷的样子。

    该见的人见过了。这样子吃吃睡睡的日子,过惯了可不得了,他们又把我捧得高,几乎不想再回去念书。

    我想看小令。

    找出了小令的旧电话旧地址,我始终打不定主意。

    一个晚上,母亲终于轻描淡写的提到了婉儿。

    我说:“不要怪她,我没有什么好说的,反正她以后找到了很多男朋友。”

    妈妈说:“真看不出,我以为她是一个好女孩子。”

    我说:“她的确是—个好的女孩,所以她才坦自的表示不再喜欢我了,放我一条生路,我多余的时间没法打发,只好日读夜,还考了第一。如果她坏一点,把我吊着,留在身边十年八年的,多个跟班,有什么不好?”

    母亲不以为然的看了我一眼。

    “过了一会儿,她说:“张伯母来过几次,哭得不得了,说对你不起,是婉儿没有福气。我们也替她难过。老实说,这年头男孩子还怕找不到老婆?只是婉儿这样子,将来怎么办?父母又跟不了她一辈子,据说转了两间大学,还是读不上去,现在几乎成了嬉皮士了。”

    我想婉儿根本不想将来的,她是蝴蝶一样的人,母亲不会明白,何必替她担心?她是这样的自得其乐。

    母亲说道:“搬了出来也她,这次回去定要住宿舍,有暖气近学校,再回家就帮你父亲做生意。”

    我笑:“妈妈,我念的又不是商科,我不会做生意。”

    妈妈眉毛一抬:“谁管呢?博士就是博士。”她斩钉截铁地说。

    我吓了一跳,我从来不知道博士有这么大的权力魅力,我只知道在学校食堂坐下,漫山遍野都是博士,好像做人最起码的条件是读一个博士,所以我也只好随俗。

    于是我唯唯诺诺。

    母亲的话锋一转,说:“婉儿那里算了,不要再去想她,也不值得想,女朋友还怕找不到?不用心急。李先生两个女儿很可爱,伍伯伯的女儿是学音乐的,娴淑得很……”

    我没听进去。

    我说:“妈妈,”我停一停,“我想见一见小令。”

    “小令?”母亲愕然地问。

    “是呀。你还记得她吗?”

    母亲怔怔的看着我的脸,像在我脸上寻找一样东西似的。

    她问:“你始终不知道?”

    “不知道什么?”我反问。

    “我们都瞒着你,怕你不舒服。”她说,“没想到真的瞒过去了,现在说给你听也不怕了。”

    “什么事?”我一阵紧张,“小令怎么了?”

    “她嫁了人。”

    我跌坐在沙发里,倒是平静下来:“嫁了人了?”

    “是。”

    “几时的事?”我问。

    “家明,你真不知道?就在你走之前一个月,她嫁人了,她母亲还送帖子来,示威似的,我与你父亲都决定不告诉你,赶紧把你送了出去。老实说,当时我们心里庆幸得很,但还是怀疑你已经知道了,不然你怎么会听话的去念书?原来你真不知道呀?我们倒白担这个心了。”

    我呆着。

    我走之前一个月结的婚?嗳呀,这是她负了我了,还是我负她?还是两个人都厌倦了?可笑的是我在这两年内,还一直以大情人自居,满以为在家还有一个痴心的女孩子在等我,哭哭啼啼地盼我回去,原来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原来她早在我走前一个月就结婚了。

    嫁的是谁?为什么这么突然?日子过得幸福吗?我怔怔的想,怎么事前一点也不说,最后一次见面,她不是还叫我等三个月?我当然没有等她,但是她也没有等我。这么说来,我两年内白白的思念她,白白的以为我辜负她了,白白的内疚了这些日子。

    我一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妈妈说:“这种事过去两年多了,还想来干什么?”

    是不用再想了,但我觉得这世界是这么滑稽。

    一个人难道连伤感的机会都没有了吗?

    事实原来是这样子的。小令结婚了,她看出我这个人靠不住,所以才去嫁别人的?这倒是明智之举。两年了,原来她早嫁了人,我还以为她在等我呢。这年头谁还是这样的大傻瓜?我怅然的想。人就是这样自私,自己变了心,却巴不得对方还死心塌地的不变。

    妈妈见我不响,连忙说:“你快快别想她了,连婉儿也不想,还想她呢。”

    我点点头。妈妈再捧出点心给我吃,那点心已经变了味道。我随意的吃了一点,坐在露台上。夕阳好比火一样,在山上沉下去。我呆着。

    我回来,要抓牢过去的梦,然而那梦是虚幻的。

    我什么也没有了。

    我忽然的拿起小令的电话打过去,接通了,却说没有这样的人。她们当然已经搬家了。我想到她妹妹小曲,我又打去找小曲,电话接通了,我一手的汗。

    “喂?”一个女孩子的声音。

    这是小曲吗?我忘记她的声音了,听上去也就跟一般女孩子的声音差不多。

    “哪一位?找谁?”她的声音不耐烦了。

    “我是……家明。”我哑着喉咙说。

    “家明?家明?”她在想。

    莫失莫忘--六

    六

    我也想到了我写的那些信,那些进了信封,有邮票有地址的信,一抽屉都是,但没有寄的信,我的手在抖。“家明哥哥。”我说。

    “啊!”她叫起来,“家明哥哥!”

    “是的。”

    “你回来了?你几时回来的?”她问。

    “你知道我走了?”

    “知道!一年多了,我打电话找你,你家人说你到外国读书去了,他们不肯把地址告诉我,我想姐姐这样对你不起,也不敢再问。你回来了?太好了,你肯见我吗?家明哥哥,我今年毕业了呢!”

    小令对我不起?

    就让她这样想吧,我们是同时决定辜负对方的,人的心就不过如此。

    “家明哥哥,你出来好不好?我马上要见你。”小白说。

    我笑了:“你还住老地方?一刻钟后我在你家楼下等你。”

    “好!一定!”她挂上了电话。

    我到房里去换衣服,告诉母亲我要出去一下。

    “不在家吃晚饭了?”母亲急急的追出来问。

    她额角上凝着汗,神情是盼望的,小说电影里的慈母,不过如此。也许是好的,我失去了小令、婉儿,这两个女孩子都不是好媳妇,像她这个样子的好母亲,实在应该有一个好媳妇才是。

    我温和的说:“妈妈,我只出去两个钟头,晚饭回来吃。”

    “啊,好的。”她笑了。

    我开了父亲的车出去,交通十分挤,我迟到了十分钟,就在转角,我看到了小曲。我一看就知道她是小曲,她还没有见到我,正焦急呢。我把车子慢慢的驶过去。

    她穿着一条白裙子,一双凉鞋,头发剪得短短的,左顾右盼,一脸的青春盈溢,有一种说不出的活泼多姿,我轻轻的按了按喇叭。

    她转头看到我,马上笑了,扬着手,“家明哥哥!”当马路就嚷了起来。

    我连忙把车停好,让她上车。

    我说:“我们找个地方停车,然后才说话。”

    她说:“家明哥哥,你一点也没变呀。”

    “太过奖了,老了这么多,还算一样?”我笑道。

    “不不不!一点也没变。”她坚持着。

    我看了她一眼。过了两年,她看上去正式是个少女了,以前说话巴辣得很,现在不知道如何。

    “好吗?”我问。

    “还好,我快毕业了。”她说,“今年。”

    “很好。”我尽量装得自然,“姐姐好吗?”

    “她?”小曲想了想,“大概也很好吧。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呢?她胖了,比以前稳重了,不大说话,也不大笑,吃得很好,穿得很好,又是正式结婚的。孩子也两个了。我不知道。”

    我听着。孩子都两个了。

    凡是打击,第一下比较厉害,后来就不大觉得,等到一切打击都在心里生了根,什么都无所谓,逆来顺受,不过胸口发闷,胃口不佳。人总得找个道理活下来,而且要活得快快乐乐,这是我近日才搞明白的道理。

    我想笑,但是找不出什么适当的道理来笑。

    “家明哥哥,真对不起你,一直没写信给你。”小曲说。

    (我那些信,一叠叠的信,在抽屉里的信。)

    我把车子在停车场停好,与她走下车。

    “我们去吃咖啡吧,在香港,不吃咖啡就没有地方可去了。”我笑说。

    小曲说:“家明哥哥,我想把话先说了,先说了爽快,不必放在心里别扭。”

    我们在咖啡店找了个位子坐下。

    我叫了啤酒,她要了橘子汁。我说:“开始讲吧。”

    她有点激动。“你要原谅姐姐,她不是存心瞒你的。那次见你,她矛盾得很,有话说不出口,回家想了几天,哭了又哭,哭了又哭,终于是说不能带累你,她才结婚的。”

    我默不作声,幸亏他结了婚,不然等我等到如今,不气死也饿死了。

    这世界上有谁的话可以相信?

    我低头喝酒。

    她说:“结果你当然是生气,一气就去了外国念书,姐姐说这对你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不不!我心里说: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我在那短短的三个月,碰到了婉儿,变了心,是我变了心!

    但是我说不出口。

    就让小令存一个这样好的印象吧。等她年纪老大的时候,有一天她会想起:啊,很久之前,有一个男孩子,因为得不到她,一气之下去了外国念书。就让她那么想好了。

    “你为什么不说话?是不是还想念她?”小曲很同情我。

    我摇摇头,又点点头。这些日子来我的确想念她想得厉害,但是又怎样呢?也许我想的不再是一个真实存在的人,不过是想念过去的片段,我认为是美丽的片段。

    “不要难过了,”她像大人似的安慰我,“姐姐……我认为她是错了,但她有她的想法啊,唉。”

    我点点头。

    “我想……见她一次。”我问,“可以吗?”

    “你真想见她?”小曲兴奋的说:“好极了,你没生她的气。好的好的,我马上打电话给她。”

    她一刻也坐不住,走去咖啡店的公共电话,拨起号码来。我已经有多日没打过电话了,到此刻还是做梦一样,不晓得是真是假——真的回来了吗?要见的人都可以随时见吗?

    我不是鼓不起勇气回来,只是没有勇气见不想见的人。

    她向我招手。

    我慢慢的走过去。

    我听见她说:“是!姐姐,我与他在一起。他?他很好,人好像瘦了点……姐姐,你自己跟他讲!”小曲不管三七二十一,把电话筒递给我。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幸亏她先开了口。“家明?”语气很软,说得很慢,“来我家吃顿便饭好不好?”

    “好。”我答。

    “明天晚上,与小曲一道来。”

    “好。”我又说。

    “你万事原谅我。”她说。

    “你很对,我——没有什么好原谅的。”

    她静默很久,约莫是哭了,我不晓得,然后她说:“明天一定要来,明天见。”

    那声音还是慢的,就像台上做戏的小旦念词儿一样,只不过她是真实的、恳切的,叫我明天一定要去。

    我把电话还给小曲,自己跑到座位去坐下,又叫了一杯啤酒,一口喝尽了。啤酒如果要醉人,那也太容易了。但是醉人的决不是酒,白开水要决心喝醉的话,也会醉了。

    小曲搁下电话回来了,一直劝我不要难过。

    我只是缓缓的笑着,我答应了母亲回家吃饭,就替她结了帐,走了。

    我送了小曲回家,然后赶回家吃饭。居然吃得很多。我默默不作声的吃着。这两年来,我学会了吃,但还是不胖,就是为了考试,也不会这么瘦,我老怀疑肚子里长了虫子,像我这种人,瘦也不会是为了其他浪漫的原因。

    我专心的吃着:冬瓜鸡汤、薰鱼、蛋饺、牛肉芥兰,全中国家常小菜的精华。吃了三碗饭,再吃杏仁豆腐、西瓜。这样子吃法,是要肠胃病的。

    然而母亲一直在笑,并不制止我。

    她问:“明天要吃什么?”

    “明天有一个约会,一定要去的,晚上不回来吃饭。下午想吃水晶豆沙包子、荠菜馄饨。”

    妈妈笑了,“唉呀,现在哪里找荠菜去?包子还可以自己做。”她白了我一眼,还是心中欢喜的那种白眼。

    爸爸咕哝着笑了:“你去找呀!”

    我陪爸爸喝了点白兰地,睡了。

    躺在床上,冷气还是不自然的轧轧声响着,我有点迷糊,以后还叫我想谁呢?痛苦不是相思,痛苦是不晓得想什么人才好。硬抓一个人来想,才找了小令,然后她已经快乐地正式结了婚,生了两个孩子了,叫我想谁?

    我睡着了。

    第二天中午才醒来的。太阳照在窗帘上。窗帘还是那种翠绿色,满室生阴。我应该做什么才好?找一个女孩的电话打过去?约她出来?出来到哪里去?满街都是阳光,应该有第二个婉儿,戴一顶有花的绢草帽,太阳自草缝漏进去,一小格一小格印在她脸上,雪白的牙齿上,太阳在她褐色的皮肤上跳动。

    没有这样的女孩子,我宁可一个人走路。我还没有到人尽可妻的地步,我是一个读书的男人。我抬眼看着天花板,那只纸灯罩就垂在我眼前。啊,这世界上不外只有三种男人,一种聪明的,惹花沾草,点到算数,碰到了贤妻,娶了就算了。第二种是蠢的,腥的臭的都往屋子里拉,然后才后悔个够。我是白痴的那种,脑筋不转变,非要另一个婉儿,或者另一个小令不可,但是这两个人,该抓住的时候,又没有抓住。那时候年轻,总以为不算什么,天长地久,总还有好的,总还有好的。

    我用手拨了拨灯罩,它晃动起来。这样的夏天,给了高庚,又是一幅好画。

    母亲推门进来,说:“唉呀,就等你一个,你却躺在床上胡思乱想,还不起来?有两位小姐来看你。”

    “什么小姐?”我转过头去。

    “你起来就晓得了。”

    我说:“十五分钟。”

    妈妈退出去了。我起来洗了一个澡,刮了胡须,套上白T恤,一条粗布裤,梳好了湿头发。我走到客厅去,客厅里坐着两个小女孩,一见到我就掩嘴笑。我也只好笑。其实又有什么好笑呢?以前我也当婉儿是小女孩,但现在晓得婉儿有种形容不出的成熟,有了比较才会知道。

    我坐下来,母亲端出了几碟精致的小菜,我晓得我又可以张开嘴巴来吃了。母亲替我介绍,不外是什么先生的女儿。我很礼貌的点了头。

    我吃了我的午饭,陪她们说了话。这种自以为天真可爱的女孩子,叫我吃不消。纯洁如果等于一张白纸,我还是要一张报纸,上面还有可供阅读的资料。

    她们拼命的笑了一会儿,就没话说了。

    我跟妈妈说出去走走,她不勉强我,也没叫我送人。她是一个了解儿子的母亲,从她的眼光里,我看得出“是,没有第二个婉儿了”的神色。

    我下了楼,开车到市区,走了一间店又一间店,我不晓得买点什么礼物给她好。结果我买了两盒玩具,给她的孩子,又买了糖,才去接小曲。

    小曲的家人对我很好,就差没加入一份子来劝我。

    我接了小曲,问她时间到了没有。

    她说:“我们早点去也好。”

    小曲教我走哪一条路。他们住在山上,弯弯曲曲的到了,还得步行一大段石级。干吗住得那么高?我捧着我的礼物,有种梁山伯的感觉。九妹已经嫁了人了。到底梁山伯是难得的,我哪里有他一半死心塌地。

    小曲说:“到了。”

    我们站在一层很好的房子前面。簇新的,两层楼复式洋房。如果为了生活,小令是嫁对了。为生活是应该的。男人读文凭是为了生活,女人凭点运气,嫁个好丈夫也是为生活,那有什么错呢?

    小曲说:“今日你好看极了,家明哥哥,我喜欢你的短头发,你打了补钉的牛仔裤,是的,我喜欢你这样子。我姐夫很忙,不大回家吃饭,不然你见了他,一定好笑,他是个老头子,皮肤墨黑……”她忽然停住了。

    她看着我,我看着她。

    小曲默默伸手按了铃。

    穿雪自上衣,黑色裤子的女佣人来开门。

    小曲带我进去。

    屋子里的装修,像国语片的布置一样,惨不忍睹,照规矩是米色的地毯,黄色的沙发,黄色窗帘,来不及的糊墙纸,挂着水晶灯,该有的全有了,除了气派。

    我坐在沙发上,另一个女佣人来倒了茶。

    小曲扬声道:“姐姐,我们来了!”

    我看着房门口,等小令出现,她却从厨房里出来了。

    我转过头去看她,我呆住了。

    她穿一件印花的丝旗袍,拖着绣花拖鞋,仍然是那种没有时间性的美;一头黑发梳得整整齐齐的拢在脑后。人胖了,也更白了,脸上的轮廓填得满满的,腰身也比以前丰圆,脸上带一种暧昧的笑,就像磁像上常有的,凝固的笑。

    我不大认得她了。

    如今我好像对着一个陌生的太太,她也就是像一个女太太的样子。

    “家明。”她慢慢的叫我,声音是软软的,但是两年前的哀怨是没有了。

    我不认得她了。

    小曲我还认得,但是她,我是完全陌生了。

    她坐下来,问我:“你好吗?”

    我看着她的丝旗袍。天啊,她腕上还戴着两只碧绿的翡翠镯子。这与我的破牛仔裤怎么连在一起呢?我呆呆的坐着,看着她。

    小令说:“你要原谅我。”她低着头。

    你做得很对。我说:“没有什么好原谅的,不要放在心上,大家还是朋友,不然我不会来看你。”

    她笑了,有点无可奈何,有点难为情。

    我问:“你好吗?”

    她点点头。

    “大宝!小宝!”她叫,“出来见客人。”

    大宝小宝?我惘然的想,这是她孩子的名字?太普通了,也就是一般孩子的名字。

    随着奶妈出来,是两个差不多大小的孩子,刚会走,很活泼,但看不出怎么特别清秀。

    一切都这么正常、平凡,使我觉得我的确是在生活。

    我拉了拉孩子的小手,把玩具送给他们。奶妈很快把他们带走了,客厅里又静了下来。小曲坐在沙发上,沉着脸,她显然有点不大开心。小令穿着她的丝旗袍,端端正正,脸上的笑容凝着,不笑也有个笑,是画上去的,不像是真的。而我,我只是静静地握着自己的手。

    忽然之间我觉得口渴,拿过了条盅,喝了一口又一口,直把一杯茶喝干了。

    小令问道:“英国……英国好吗?”

    我点点头,说:“很好。春天尤其好。树叶长得飞快,雨落下来,先听见树叶上的雨声,然后才感觉到雨丝,满眼的丝,”我变得喃喃自语似的,“满眼的花。”

    “你形容得很好。”她微笑着。

    我心平气和地说:“如果不是这样美,日子是很难过的。”

    “功课,难吗?”

    “不难。”我说,“我不觉得难。”

    “外国女孩子好看吗?”小令问。

    “好看的也有,少一点,多数很粗壮,普普通通。”我说。

    “有女朋友吗?”她随口的问,问得这样不经意,就像一个长辈问晚辈一样。

    我停了一停,说:“开头有一个人,后来没有了。”

    “啊。”她点点头。

    小曲不耐烦了,她说:“姐姐,说些别的,不要一直问。”

    小令歉意的欠欠身子,但是她想不出可以说些什么。

    她变得这样钝、这样钝,我可以看得出她的日子过得很好,世界与她没有关系,这间屋子就是她的世界,外面的一切,她是不理的。

    她留我吃晚饭,我就留下来了。

    座上只听见碗筷叮当的声音。

    这个少妇不是我的小令。我的信不是寄给她的。我的信是给另外一个人的,我心里想像的小令。

    就是这样?也好,就是这样吧。谁说故事,定有个结尾呢?

    吃完饭,我略坐一会儿,礼貌地告辞了。

    小曲与我一起离开。

    她抱歉地说:“姐姐现在就是这样,做人胡里胡涂的。”

    “这样才好。”我淡淡的说。

    “你不怪她就好了。”她说。

    “不,我怎么能怪她呢。”我说。

    书本里描述情人再见,总是细腻动人的,事实不过如此,大家都有点记忆模糊,见了也算了,就像做了一个梦,醒了忙还来不及,并没有工夫去计较梦的结局问题。

    走下山去的那条路仍然是滚烫的,太阳落得很快,夜色没有合下来,路灯霓虹灯倒早已亮起来了。我站在山腰,看着海港,很久很久。

    我知道我这一次去,是不会再回来了,除非父母要见我,否则我是真不要回来了。

    我与小曲默默散步下去,我送了她回家。

    我到了家,洗完澡之后,整个人瘫痪似的累,只好躺在床上休息。

    妈妈到我的房间里坐下。

    我们闲闲的聊着,她的中心思想很简单,坚持“大丈夫何患无妻”。

    最后她说:“你猜谁打电话来了?”

    我摇摇头。

    “张伯母。”

    “谁?”

    “婉儿的母亲。”她说下去,“张伯母先是问你好,然后她告诉我,她把婉儿拘回来了,以后再也不准她到外国去。”她打算好好的管教婉儿,再也不让她胡来了。这么说来,婉儿只比你迟了一些回来。张伯母这么说是什么意思呢?无论怎样,婉儿这件事是完了。”她小心翼翼的看我一眼,“而且是她先对你不起的,我们可作不了主。”

    我点点头,“是完了。”我说。

    母亲放下心来,“当初他们照顾你……这是要报答的,我们得另想办法。”她说。

    “婉儿——她好吗?”

    “没有什么事吧?我没问。”

    我也不再问下去。一切是索然无味的。只不过短短的两三年。当初是如何的情景,现在又是如何的情景。我不想见婉儿。世界上只有见不到得不着的东西才是最好的。

    当夜我睡了,因为无牵无挂的缘故,睡得特别好。

    睡前我什么也没有想,脑子里是空白的一片。本来想念一个人是痛苦的,但脑子里空白,无人可想,更加痛苦。我终于想到回去该做什么实验。还是寄情在学业上吧,我还有什么可做的呢?

    一连好几天,我都没有离开家里。

    我很静默,比刚刚回来的时候静了不知多少,那种“半学成归国”的虚荣褪得极快,不一下子我就打回原形,而且家里的好食物吃得多了,也不过如此。

    我受了这样大的几个打击,实在已经不在乎发生些什么了,名正言顺的做好懒人来。

    妈妈见我天天孵在房间里,便担心。

    妈说:“你怎么不出去走走?整天一条牛仔裤,一件破汗衫,当心闷出病来,度假度假总要好好度,这样子怎么行?等回去了,又说父母招呼不周。”

    我苦笑。

    躲在家里,我心静。

    然后婉儿来了。

    她母亲带她来的。

    婉儿一定很爱她父母,否则以她这样的性格,她怎么会听话跟着到处走?我有点感动。她们在客厅里坐,我在房里看书,我不知道谁来了,也不想放下书,然后母亲犹疑的脸在房门出现。

    她说:“张伯母与婉儿在外边,你出不出来见客?”

    “谁在外边?”我放下书本。

    “婉儿。如果你出去了,倒也好,可惜你又在家。”

    “婉儿?”我站起来,“我去看看她。”

    “你——”妈妈急了。

    “妈妈,你放心好了。”我笑了,“我知道你的意思,你放心,但是她来看我,我不见得不让她看。”

    妈妈点点头。

    我推开房门,我等着看一顶草织帽子,但是我只看到婉儿坐在沙发上。短头发,一套白衣白裙,没有帽子,没有花。我失望了。她见到了我,只略略抬一抬眼,然后笑了,她很大方,向我点点头。“家明。”她说,好像我们的关系只止于此,好像我们只是普通的朋友。因为她这样大方,我也很怀疑我们是否曾在一间屋子里同住过。

    我面上渐渐热了起来,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婉儿胖了,也疲倦了。最明显的是她的眼睛,几乎完全消失了当年的明亮,我实在觉得有点惊讶。女孩子变海这样快,匆匆几年,她就有了憔悴的感觉。她不出声,静静的坐在沙发里,不熟悉的人大概不会看得出分别,但到底我是知道她的底细的,现在的她不及三年前一半的美。她不一样了。

    她心不在焉的坐着,垂着眼,我呆呆的看着她。

    我可以明白当年我不顾一切陪她离开这里的原因,因为她长得实在好。即使是胖了憔悴了,她的轮廓还是在的。

    我忍不住低声说:“你还记得‘小王子’吗?”

    她点点头,“我是那朵花,是不是?”

    我笑了,有很多惆怅,但不说什么。

    她说:“你长大了,家明。当时如果你是这样子……还说当时干什么?难道我老了?我不是这样的人。”

    “我很明白。”我说,“你不是这样的人,如果你普通一点倒好了。”我笑。

    “你很明白。”她抬抬眼,“不错,我值得骄傲。他们说你没有讲过我一句坏话,并且不让别人说我坏话,我很高兴,到底像你这样的人是难得的。你以后并没有其他的女朋友。我不是那种女人,不要你又不给你找别人,可以到处炫耀。我倒希望你有女朋友。我对不起你。”

    两个女孩子都对我说:“我对不起你。”

    但是在恋爱这方面,谁占了上风,又有什么关系呢?胜利的人不一定快乐到哪里去。

    “如果你觉得我了解你,不要说对不起。”我说。

    她点点头。不再说话了。

    她整个人是懒懒的。

    张伯母说:“家明是长得益发出众了。”

    我也没有特别的高兴。众人都褪了色,我独独出众,有什么用?褪色也是一种特权;成熟,历尽世故了,才可以名正言顺的退步。我呢?

    婉儿与我站在露台上。

    她忽然抬起头来问我,“家明,你还会来看我吗?”我觉得很惊奇,随即又悲哀起来,这问题不是她问的。

    她是张婉儿,男朋友要多少有多少,她随时抓一把吹掉一点来拣拣,在乎我吗?

    波希米亚人老了,也就是这样,一个朋友说。

    但她没有老。

    她应该知道这里是家,不比外国。在家里,她在外头的声名传开了,就不受欢迎。我不能够去看她。即使在英国,我也不会再去看她。一切都完了。但她却要求我去看她,这是她今天来的原因?

    我没有回答。我低着头。

    聪明的她,也应该知道答案。

    我们一阵沉默,她仍然站在露台上,站在我身边。

    她说:“天气真热,我以后的时间,非留在这里不可了。这么热。”

    我缓缓的问:“你计划结婚?”

    “不。”她说,“我不想结婚,我从来没有想过。”

    但她还是站在我身边,没有离去。她变了。

    她开始留恋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是不是因为她不能再得到更好的了?我替她惋惜。她那种不在乎、不羁、任性,如果隐没了,她也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

    “你呢?”她问。

    “我也不打算结婚。”我说。

    “为什么?”她诧异的问。

    “心爱的人难找。”我简单的说。

    她失笑:“当时我们不是就要结婚了?”

    “是的,就差那么—点点。”我承认。

    我的笑始终凝在嘴角,变得茫然的,没有焦点。她的确是胖了,精神也不大好。

    没坐了一会儿,她母亲就把她带走了。

    我仍然坐在露台上,没有说什么。

    母亲到露台来坐了一会儿。

    太阳虽然下山了,但热浪依然。

    她说:“婉儿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三年前一个活泼明媚的小姑娘,怎么今儿这样老气了?由此可知女孩子还是规矩一点的好。”

    我不响。叫我说什么呢,的确如此。

    这就是我两个女朋友,一个丢弃我的,一个被我丢弃的。

    我的恋爱故事,不过如此。

    暑假其余的日子,就这样无梦无歌的过去了。

    直到上飞机之前,我再没有见过婉儿与小令。

    妈妈对我说:“好好物色一个对象,带回家来。”

    爸爸说:“他自有分数,你催他做什么?”

    我笑了。

    上了飞机,我照例缚好安全带,才把头往座位里靠过去,忽然眼睛一亮,一个美丽的女孩子向我走过来,拿着座位号码,凑巧便坐在我身边。她没有看我,自顾自拿出了一本杂志,翻了起来,但是她心也不在杂志上,没看了多久,杂志上一点一点的湿了,我才发觉她在哭,她在哭。

    我把手帕递过去,她头也不抬,接过了,放在杂志上。

    飞机起飞了。

    我注视她的脸。她年轻,皮肤很好,眼睛下面有一颗眼泪型的痣,睫毛浓而且长,嘴唇极薄,鼻端有点尖,头发剪得相当时髦。换句话说,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

    她到哪里去?她的终站在什么地方?

    她用手绢擦了擦脸,还给我。

    我向她笑笑,不说什么。

    每一个人都有一段故事,啊,每个人都有一段故事。

    她也没有说话,数小时后她闭上眼睛,睡着了。

    我替她盖了一张毯子。

    她的护照落在地上,我拾了起来,略一犹疑,打开来看了一看:陈玫瑰,十九岁,女,身高五尺六寸。黑发棕眼。职业学生。护照里密密麻麻的都是各个国家的入境出境印戳。最后的目的地:英国。

    我合上小册子,放在她身边。

    她的侧面是略为削薄的,眼睛下那颗痣,像一粒永远的眼泪。

    就是她吧,我想。我总得有个女朋友,就是她吧。她长得这么好看,就是她吧。不管她在什么地方下机,我看只是廿小时的时间。

    我不会问她为什么哭,她也不要问我过去的事。

    人总是寂寞的,我总要找女朋友的,一切从头开始。

    下了飞机,又该是秋夭了。满地的黄叶,早暗的天日,穿毛衣的季节,潇潇的夜雨。总得有个人陪,就是她吧。我喜欢她眼下那颗痣。

    我想到了我自己的故事。

    每个人都有一段故事。我尽量想笑,但是笑不出来。没有什么可以笑的。

    (此版本为花城出版社1990年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