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戏(2/2)

遇到此类事。我求主帮助我。”

    “从前你掉了一枝铅笔都会告诉我。”我说。

    “多久的事了,亏你还记得。”

    “是的,我将永远记得。”

    “有没有男朋友?”她很关心。

    “还没有固定的。”

    “我为你祷告。”

    “蓉蓉,真的是上帝呼召你?”

    “是,很奇妙,渐渐这个主意就在我心中形成,我觉得要将终身奉献给上帝,现在我心中很喜乐,很平静,我会向我的目标一步一步迈进。”

    我不明白,但我不再出声。

    “最近将来,我会随教会到北美洲去。”她说。

    “呀,你与我道别来的。”

    “我们可以通信,”她说:“我知道你一向很冲动。”

    我苦笑,“现在已经好多了。”

    “你记得吗,”她说:“曾经一度,有人说我们两人同性恋。”

    我猛地一怔,不回答,别转面孔。

    “我要走了,”她站起来,“再见。”

    “再见,德肋撒修女。”

    我们没有握手,只是低头道别,各走各的路。

    东道:

    随信华到酒会去。

    穿错一双九公分高的新鞋,又紧又窄,双脚痛苦得如上刑罚似的,面孔上还要装笑脸。跟做人一样。

    记得我看过一篇访问文章,主角是白光,白女士说:“做人无论怎样做都不快活。”又一次获得证明。

    我无聊得慌,一个洋老头,他以为他自己正当“成熟”年龄,还风度翩翩呢,身体发着臭味,死缠着我问我今年什么岁数。

    信华呢?我心不在焉的用眼光搜索他。

    他不知走到什么地方去了。

    信华永远是这个样子,隔了多年的貌合神离,我更加对他失去控制,要钱没钱,要人没人。

    咱们的婚姻支离破碎,因为双方都不多话,外人看着我们,也还就是十全十美的一对夫妻。

    我叹口气,我的脚实在吃不消了。

    我想早些走,信华在这里有朋友,我没有,他手持一杯威士忌加冰可以站到早上七点半,我可不行。

    我刚要撒下这外国老头子,有人叫我:“徐太太。”

    我转头,是一个年纪非常轻的男人,高大英俊,穿着时髦。

    我朝他点点头,暗示他有话请讲,有屁请放。

    “徐太太,你不记得我?”

    “不记得。”原来是吊膀子的。

    我转身走。走了长廊走到电梯口,才发觉他追了上来。

    “徐太太,你怎么可能不记得我。”他稚气而伤感的说。

    是他的模样感动了我,我笑出来。

    “我为什么一定要记得你?”

    “来,我们喝一杯东西,”他恳求说。

    我说:“我的脚被鞋子夹得痛得慌,我想早早回家。”

    “我送你。”

    “我们家有司机。”

    “你真的忘了我?”他的失望百分百是真的。

    “你给我一点提示好不好?”我仍然好脾气,因为他那么年轻,那么漂亮。

    谁说只有女人要重视青春?换了是个老头子,才没有那么好心思对他。

    他嚅嚅说:“天鹅酒吧?”

    我一怔,连脚尖上的痛都不觉得了。

    我停停神,“我不知道你说什么,”我进电梯,“我不认识你。”

    我在停车场找到司机,便嘱他开车回家。

    到家立刻除下鞋子医脚。

    电话铃晌,是信华。

    “你自己先回来了?”他一贯很客气,咱们相敬如冰。

    “是的。”

    “早点休息。我与老陈他们有公事要谈。”

    “再见。”我说。

    他挂上电话。

    公事?老陈?全世界都找不到老陈的户籍,恐怕是到陈小姐的香闺去了。我悲哀而荒唐的想:这种生活还要捱到什么时候?

    算了。我正要沐浴,电话又晌。

    我接听:“徐信华太太?”

    “是。哪一位?”

    “我们刚才见过面,我叫蒋光明。”

    呀,是刚才那个男孩子。

    “小朋友,我不认识你。”

    “不,你一定记得我,你怎么可能忘记跟你同过床的人。”

    “小朋友,到我这种年纪,什么人都忘得了,况且我根本不知道你在说什么,照你刚才谈话的内容,我可以报警有余。”

    他沉默一会儿。

    不知恁地,我竟没有放下话筒。

    “原来你是一个淑女,是徐信华的妻子,”他很激动,“我真没想到。”

    我很温和的说:“我不认识你。”

    “你知道我是谁!你一定知道!在天鹅酒吧──”他固执地说下去,“我找了你三个月。”

    “你找错人了,小朋友,别再打电话来。”我挂电话。

    那夜我没睡,整夜喝酒。

    心中有点害怕,第一次害怕。

    我没听到信华回来,我们不同睡房。

    天亮时我瞌了瞌眼,起床时十一点多。

    我问女佣:“先生回来过没有?”

    “回来换了衣服,又出去了,说今天不回来吃饭。”

    是个大晴天,阳光普照得刺眼,我眯着眼在早餐桌子上喝血腥玛丽。

    女佣体贴的替我放下窗帘。

    我把空杯子交给她,她有点不以为然。

    ──太太,大清早不该喝酒,她以前也劝过我。如今也放弃了。

    我骆益君什么都喝,只要是酒,只要使我麻痹。

    太阳穴暗暗作痛,昨夜喝伤了。

    有人按门铃,女佣去开门,客人进来,我抬头远远地看到他,已是一呆。

    好,索性找上门来了。这个小朋友。

    他也不客气,一直向我走来,坐在我对面。

    我没奈河,指着桌上的早餐,“请便。”

    他说:“已是中饭时候了。”

    “看,我不认识你。”

    “好好,你不认识我。”他似哄孩子般。

    我反而想笑。“你自什么地方得到我电话地址?”

    “你们是名人,一查就知道。”

    我笑。“还查到什么?”

    “你们两夫妻貌合神离,已经有很久的一段日子。”

    我讶异,“是吗?我们装得那么好,终于也叫人发现了?早晓得不装也罢。”

    “自从在天鹅酒吧之后,我真的到处找你。”

    “年轻人,别再说下去了。”我伸一个懒腰,“我累了,要休息。”

    “你不必下逐客令,我并不是无赖流氓。”他恳切的说:“你少喝一点,对身体有益。”

    “你倒真是体贴我。”我语带讽刺。

    “你喝得面孔都肿了。”

    “谁关心呢?”

    “我关心。”

    我凝视他一会儿,站起来,“再见,年轻人。”谁要听这种空话。

    “何必呢,假如这段婚姻令你不快乐,你可以走出来,从头来过,很多人愿意帮你忙,真的,你也很年轻,这样下去,几时熬得到六十岁?”

    “我与你素昧平生,你的话说造次了。”

    “走出来。”

    “走到什么地方去?我什么都不会做,手不能提,肩不能挑,你叫我出来,我岂非死路一条?做舞女太老,做女工怕苦,坐写字楼没本事,叫我走出来?”

    他怔住。

    “小朋友,你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生活。你以为我真是高塔上待救的公主?不,我是心甘情愿的。”

    “你可以问他拿赡养费……”

    “说穿了还不是靠他?那又何必走?一个人最终要面对的,不外是自己,我干吗要骗自己?我已经是我自己,唯一朋友。有些女人离了婚出来,衣食住行都由前夫打点,饶是如此,也寂寞得半死。没有本事,离什么婚?”

    他呆呆的坐着。

    过了一会儿他问:“那么他为什么不同你离婚?”

    “我不知道。”

    “如果他提出来呢?”

    “那倒比较好,我可以乘机敲他一笔。”我笑,“很可怕是不是?做人就是这样。”我把酒一喝而尽。

    他很惋惜的看着我,“徐先生也不管你?”

    “我不管他,他不管我。”

    “我真不明白。”他叹口气。

    我又坐下来。“你真有意思,小朋友。”

    他忽然生气了,指着我,“我不是什么小朋友,我有正当职业,我们家在此地也薄有名气,你别轻看我。”

    我立刻正襟危坐。这小家伙。

    “他任你去天鹅酒吧那种地方?”

    “我从来没去过那种地方。”

    “是吗?要不要我再提醒你一次?”

    我提高声音唤女佣,“送客。”

    他说:“我明天再来看你。”

    “你不怕酒精味?”

    “大早你就醉了。”

    “我是神秘酒客。”我格格的笑起来。

    他走了。

    那日我睡到晚上十一点。起床看见信华中在客厅里看报纸。偌大的地方只他一个人,显得孤寂。不知恁地,今天我客观地看着他,反而同情他起来,一个家一点温暖也没有,这个地方甚至没有人气。

    我走过去,“回来了?”

    他抬起头来,“睡到现在?日夜颠倒,整天在家就穿件睡袍,再性感也没相貌。”

    我蹲在他身边,“我都可以改掉。只是我穿好衣服等你回来,你总是人影不见。”我笑。

    他握住我的手,感喟的说:“我也有不是之处。”

    “恶性循环。”我们很久没有这样好好的说话了,“这样吧,我先戒酒。”

    “你少喝点。已经是哈利路亚了。”

    “我会戒得掉。”

    “我可不晓得是否可以天天回来。”

    “不要紧,我会一边打毛衣一边等你回来。”我夸张的说。

    信华大笑起来。

    我们夫妻俩很久没有这样融洽的说话了。

    “我尽我的力。”我说。

    他也说:“我也尽我的力。”

    至少我们双方在这一刻是有诚意的,很多人口中的爱情,也不过如此。

    “你今晚是不用睡了?”他问我。

    “你呢?”

    “我累,明天一大早要开董事会。”

    “我们的生活方式永远不协调。”我叹口气,“不要紧,明天晚上我等你回来。”

    “好,八点钟。主妇,晚餐看你的了。”他拍拍我背部,打个呵欠。

    轮到我一个人在客厅干坐。日夜颠倒,我一定要改过来。不为了信华,也为了自己。

    捱过今天,明天白天死撑着,就可以把生活恢复正常。到了晚上还不累个半死,自己睡得着。

    我取过武侠小说看。

    做了一百样事,才捱到天亮。

    那日早上,信华看到我,一呆,“怎么,你是认真的?”

    我勉强笑道:“陪你吃早餐。”

    想喝酒。

    女佣见到我那么早,也大吃一惊。

    我送信华出门上班。“记得今晚的约会。”我说。

    “做个鸭片汤,”他笑,“好久没吃鸭子。”

    “遵命。”

    女佣看得呆了,我们夫妻俩少有见面的机会。

    我渴睡,勉强换上衣服,跟她去买菜。

    阳光很刺眼,我有种吸血僵尸被人在日头底下抓住的感觉。

    菜市场中挤满人,主妇与菜贩互相吆喝着,我觉得自己荒谬,怎么,真打算改过自新?也不必太过火吧。但我的确想看看清晨的一切。

    我的脚有点软,心跳加速,我知道,肚子里的酒虫需要安慰。好不容易挽着菜篮回到家中,我抢先斟一杯冰冻白酒喝。

    解嘲的跟自己说,戒酒跟罗马一样,不是一天可以完成的。

    我倦得不得了,但明知倒头一睡,晚上一定又起不来。十个闹钟也不管用。

    我支撑着,中午吃了一碗鸡汤面。

    蒋光明又来了。

    刚在我要改过自新的时候,碰上这家伙,真倒霉。

    “怎么?”他说:“你这只昼伏夜出的蝙蝠,还没睡吗?”

    “回去吧,我不会开门给你。”

    “就算你丈夫看见,正如你说,我只是个小朋友。”

    的确是。我打开门,也许有他陪我说了话,我的双眼可以睁得开来。

    “你想说什么?”

    “我们或者可以做个朋友──咦,你还在喝。”

    “是的,还在喝,也许永远戒不掉,不过白酒总没有伏特加凶。”我嘲弄的说。

    我与他在露台上坐下。

    我要熟习阳光。

    “你同徐先生,怎么会搅成这样?”

    “呈强,双方要逞强。”我说:“他有‘应酬’,抛下我,我就借酒浇愁,打他入冷官,于是他更不回家,我也成了酒鬼……”

    “没救了?”

    “今天是一个新开始。我等他回家来晚饭。”

    “他会回来吗?我打听过,他是著名的花花公子。”年轻人拨我冷水。

    我微笑,“即使我们离婚,你有什么好处?”

    “再到天鹅酒吧去等你,”他很坦白,“再续前缘。”

    “天鹅酒吧的怨妇,要多少有多少,穿金戴银,全部喝得昏昏迷迷,像你这么漂亮的小伙子,爱挑谁就挑谁。”

    他说:“哈!承认去过天鹅酒吧了?”

    “我没有去过,”我狡猾的说:“我只是听说过有这么一个地方。”

    他作一个“拿你没法子”的表情。

    “你不用上班?”

    “午饭时候。”他说。

    “年纪轻轻就做事了?”

    “在父亲的洋行里。”

    “啊,”我点点头,“有来头。”

    他侧侧头,“你不醉的时候,亦另有一股味道。”

    我笑了。

    我泡了一壶黑咖啡提神。

    “怎么,真的从头开始?”他问。

    我点点头。

    “只怕你肯他不肯。”

    “要不要打赌?,”我问。

    “好,赌一千块钱,徐先生今天不回来吃饭。”

    “谁跟你赌一千块。”

    “一万块?”他又挑战地问。

    “赌一个东道,如果他今天回来吃饭,你以后不得来烦我。”

    “好。”他一口答应。

    我问:“你希望他不回来吧?”

    “不,刚刚相反,在天鹅酒吧那次,我不知道你是谁,只觉你美丽,当是一次艳遇,后来发觉你是徐信华夫人,就替你难过,如果这次你俩回头重修旧好,我会替你们高兴。”

    我略为意外,“既然如此,你干吗来缠住我?”

    他说:“怕你更加沦落。”

    我有点感动。

    “那种地方很杂,不可以多去。”他说。

    我不响。

    “你要是遇见了别人,此刻上门来勒索,怎么办好?”

    我还是不响。

    我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我承认我大胆妄为。

    “自暴自弃最吃亏的还不是你自己,你也不想想有多危险。”他振振有词。

    我笑问:“那你呢,你又到那么危险的地方去做什么?”

    “我是男人。”他涨红着脸分辩。

    “男女有什么分别?一样可以身败名裂。”我说。

    “因为你实在很美。”他嚅嚅的说:“我不是那里的常客。”

    很久没有听这种赞美的话了,小时候谁没有听过?十八无丑女,现在钻进耳朵,又别是一番滋味。

    我仰起了头。

    我也希望信华今日回来吃饭,好使我了却一件心事,从头再来过。

    蒋光明小朋友问我:“你认为他会回来吗?”

    我说:“老实讲,我一点把握也没有。结婚这么久,什么新奇感吸引力都没有了,如果他回来,恐怕也是为了他自己,在外头玩腻了,这里天长地久,终究是他的家。”

    “你呢,你戒酒,也是为自己。”

    “你有没有发觉咱们两夫妻简直是德配?他嗜色,我嗜酒。”大笑。

    “美女喝醉的时候还是很美的。”

    “谢谢。”

    “要不要出去走走?”

    “我很疲倦,”我说:“眼袋大如鸭蛋,到哪里去?”

    “去外头走走,出身汗日──试想想你多久没出汗了。”

    “你不用上班?”我要轰走他。

    “我一走你就瞌上眼,别忘了你还要等你的良人回来。”

    我笑。

    也罢,出去走走。

    他驾车把我送到郊外,我吸一口新鲜空气。

    “下车来。”

    我闭上眼睛,靠在车椅上,不肯下车。我累得慌,肠胃乱成一片。我用舌黏黏嘴唇,酒,最好有一杯冰凉的威士忌加冰。

    “运用你的意志力。”蒋笑,“你的酒瘾不致于到那个地步。”

    “你知道什么。”我懒懒的说。

    “为了你自己,不是为别人,为自己总是值得的。”

    我瞅着他,“看来你倒是真的关心我。”

    “我的心,可昭日月。”

    我格格声笑起来。

    他递给我一罐橘子水。

    “不要!”我吆喝道,一手推开,“渴死也不要。”

    他呆视我,“你丈夫怎么会跑出去同旁的女人鬼混?我要是他,我只要对牢你就够了。”

    我叹口气,“你将来年纪大了,就会知道,这世界上有许多更好的。”

    “戒了酒,同他离婚,过来与我生活。”

    我摸摸他的头发,“真天真。”

    “我不会亏待你。”

    “光明,我是一个纯装饰品女人。男人要我装饰他们的生命,就得拿其他的来换,你这么年轻,你不懂得,我是不可能跟你的。”

    “我没有钱?”

    我微笑。

    “那么至少出来走走,我带你去看瀑布。”

    “我不要看,”我皱着眉头笑,“谁要看那些玩意儿?你以为是初中生去远足?”

    他生气,“你就是会孵在家中喝喝喝。”

    我拗不过他,只好下车。

    我们走了十分钟的路程,在密簇簇的亚热带植物中,吸饱了含青草味的新鲜空气,来到一座峭壁,有一道雪白的小型瀑布美妙的挂下山谷。

    “你常带女朋友来这里?”

    “只有最心爱的女人。”他说。我没好气的笑,顺道打个呵欠。

    “你像毒癖发作似的。”他骂我。

    “送我回去吧,我的心情,同你的不一样。”

    “如果嫌这里老士,我们可以去欧洲,我们去尼瓜拉加,去岑里……”

    “光明,我想回去。”

    他悲哀的看着我,“金丝雀关在笼子里,再也不懂得飞。”

    我说:“我从来不会飞,我跟本不是雀类。”

    “你是什么?”

    “我是一个想东山再起的女人。”

    他没奈何,开车送我回家。

    我说:“记住我们的东道。”

    “如果我赢了,在天鹅酒吧见。”他说。

    “如果你输了,以后不准再说认得我。”

    他很有信心:“我会赢。”

    我气馁,我连一成的把握都没有。

    到一个时候,回光反照,我又不那么疲倦。

    蒋光明把我送到门口,我自己上楼。

    一进门就问女佣,“先生有没有打电话回来?”

    “没有。”

    没有。不会是一出门就忘了家里吧?信华一贯是这样。

    也许没有电话只有更好,证明他尚未改变心意。

    我居然为他患得患失起来。忍不住尴尬的笑了。

    我到厨房督促女佣做了冬瓜鸭子汤,另外配三只夏季小菜。多少年没替信华准备小菜了?我想想看来我对他还有感情。

    他今天晚上会不会回来?

    我看看钟点,下午四点,还有两小时便可知分晓。

    我弄得混身油腻,到浴间去洗澡。

    他会因我而改?我又会不会因他而改?

    这些日子来我们一直没有撕破脸,也不明白为什么两个人的修养都会这么好,与我不爱说话的习惯有关,什么事都放心里,没有叽哩呱啦的痛骂。

    等男人回来的滋味不好受,五点钟,我斟出第一杯酒,松弛一下神经,我没有那么容易醉,喝到**点,如果他不回来,也就算数,正好趁酒意上床睡觉。

    如果他不回来,那么我们这一段,可也真的应该结束了。没有本事不能离婚,可是我能够明目张胆创下劣迹让他叫我走,那还不容易。

    但是我沮丧的希望他回来。我不想堕落,我希望他回来,我们重新收拾旧山河……

    六点钟,我又斟一杯威士忌。心里似乎略略安慰镇静一点,酒就有这个好处。

    电话铃响,我心剧跳,是他说不回来了。

    我取过话筒,作最坏的打算。

    “是蒋光明。”

    “干什么?”我声音很粗。

    “徐先生还没有回来?”

    “关你什么事?”我更加暴躁。

    “我来打听打听,着看嬴了几成。”

    我摔下电话。

    我用手撑着头。信华是不会回来了。

    他怎么会变呢?

    我叫女佣开饭。几乎七点了。渡日如年,这种虚妄的希望。

    刚在这时候,大门处锁匙响起来,信华应声而入。

    我像是做梦一样,吞一口唾沫,迎上去。

    他意外的问:“真的有鸭子汤?你未喝醉?你没有死睡?真的在等我?”他张开手臂。

    “是的,而你,你真的推掉其他的约会,准时回来吃饭?”我投入他的怀抱。

    “我一直在担心你会照旧烂醉如泥。”

    “我也一直担心你又有非去不可的应酬。”

    信华说:“不会了,再也不会有了。”

    我说:“以后再也不酗酒了,一定。”

    我到厨房去端菜,电话铃又响。我同佣人说:“说徐太太在陪先生吃饭。快去。”

    那一定是蒋光明,他输了,不过他会祝福我。

    我与信华坐下来晚餐,因为紧张,吃得不多,我累得眼睛都睁不开来。心中存着股安全感,加倍渴睡。

    “真难为你了。”信华说:“不过今天是一个新的开始,累一点也值得。”

    我点点头。他的手紧紧握住我的手,以前种种,比如昨日死。我赢了东道。

    赢了!

    荼蘼记:

    见到他我也不再引以为奇。

    他每星期都在这里,叫侍者开了他的杯莫停,斟出两杯,一杯放在对面的空位上,一杯自饮。领班老莫说:“恐怖不恐怖?他到底与谁共饮?”我微笑:“不知是谁的英魂?大概是一位佳人”老莫打一个冷颤。

    客人姓茹。

    他们叫他茹先生。

    他实在英俊潇洒,每星期六晚八时便来吃晚饭,订着近窗的位子,对着宝光灿烂的香港夜景。

    每次他都穿着礼服,但面无欢容。

    他自己会吃一个简单的晚餐,吃完之后,呆坐一会儿,便结账离开。

    付很多小费。

    这事跟我,于如明,有什么关系?

    我是一个寡妇,这间著名的饭店,是我的亡夫的产业,我守着它,也有三年。

    饭店不是很赚钱,毛利可观,净利甚少,维持着几个老伙计的生活,使我每日下午有个去处。

    先夫去世也有三年了。

    廿十多岁的人,甘于寂寞,大家人都说难得。

    而]我事实并不寂寞,我与丈夫渡过极丰富的感情生活,我并不会作他想。

    他离开我之后,我守着饭店,视为每日工作的一部分,又有一班好友,时时吃茶聊天。

    我处于半退休状态,不大问及世,没有威胁性,又知情识趣,这样的人物,在社交上是很受欢迎的。

    我并富贵,又不穷,我不是失婚,又不在恋爱,情绪稳定,手头充足,我请人不要紧,人请我也欢迎。淡淡的做个最佳陪衬,你看,这样的人,会没有朋友?

    晚上我习惯早睡,到饭店巡一巡,吃些简单的东西,便回家休息。

    开头我不接受单身生活这个事实,渐渐也只好习惯下来。

    现在我通常穿素色的旗袍与梳一个髻,然而看上去也不过是廿十多岁的人。梳髻并不会使人更老,大家看十多岁的芭蕾舞娘梳髻也青春便知道。

    老莫时常倚老卖老。

    他说:“守着干什么,少爷也不想看到你古佛青灯的。”

    我瞪他一眼。

    老莫笑:“少奶奶,不怕你使眼色,同你说,我同老爷打工时,少爷才三岁大,看着他上小中大学,结婚,得病、、、”声音渐渐沉下去。

    我说:“我早知他有这个病。”

    老莫双眼露出欣赏的神情来。

    “我们有个三年神仙似的日子,”我微笑,“记得吗?开这家饭店,就是因为他要吃好的菜。”

    老莫又笑:“少爷真有一手”。

    所以饭店面积不大,只放得下六张桌子。

    不过这六张桌子,最低限度,要在一个星期前预定。

    “少爷无论做什么都成功。”

    我点点头。

    我说:“今天星期日,茹先生吃什么?”

    “海鲜沙律,例牌。”

    “也不腻,”我皱眉,“次次吃这个”

    “我们的海鲜沙律,怎么一样?”老莫即时卖花赞花香。

    “别太肉麻,”我笑说:“客人的眼光是雪亮的,你吹牛有什么用?”

    “宣传呀!”老莫凸胸膛。

    “你看过大笪地江湖卖艺的没有?”我说:“叫兄弟慢打锣演武的时候大把人围着看热闹,但是一取出铜锣乞钱时,大家一哄而散,宣传有个啥子用?”

    老莫笑:“真不够你说的。”

    “劝茹先生多吃个龙虾汤吧。”

    侍者小张说:“姚太太自己日日喝龙虾汤不厌,还最好客人也天天喝。”

    “咱们的龙虾汤用的是真--”

    老莫朝我眨眨眼笑。

    我只好停止吹嘘。

    我约了裱画师傅在店里商谈上些事,取起手袋便走。

    自画店出来,便到载缝处,再去同高太太,马太太,杨小姐,金小姐她们吃茶。

    七嘴八舌,说到前一日看过的电视节目如何似一团泥之类。

    突然金小姐说:“瞧,茹东生。”

    大家转过头去。

    “哦。”我说:“是他。”

    “怎么。”杨小姐兴奋问:“你认识他。”

    “不,他是我店里常客。”

    “啊。”

    “怎么,是个名人吗?”我诧异问。

    回到家,点着一支烟,坐在诺大的客厅中央,深思一会儿,便开始看书。

    我比较喜欢看那种看后可以一笑置之的小说,不伤脾胃。

    心静的时候也读红楼梦。

    但今夜,客厅特别空,小说特别闷,我只好转看电视。

    这么能干的科学家发明了一流的七彩电视,可是出色的科技不代表出色的节目。节目闷死人。

    我熄了电视,上床睡觉。

    半夜醒来,无所事事,我把以前的照片部子取出细看,伏在桌上,心酸非凡。

    失去的人又不会回来。

    我落下泪来。

    第二日。

    不知什么地方来了一班法国人,饭后一定要见主人。

    老莫说:“鲜得眼眉毛都掉下来,要同老板诉衷情。”

    我只好出去运用久已生疏的法文,客套一番。

    我叫他们有空再来。

    这班人走后,我才发觉,茹先生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坐在他惯坐的桌子上。

    老莫说:“茹先生也请你过去。”

    我啼笑皆非地说“怎么,我竞坐起台来了。”

    但也很诧异他竞会这么做。

    我很大方的问:“是茹先生吧?”

    “是。于小姐请坐。”他站起来替我拉椅子。

    “喝什么?”他问。

    老莫早已取来我喝的龙井茶。

    我看着他面前的酒杯。

    他察觉到,嘲弄地说:“于小姐一定觉得我怪。”

    我什么置评也没有。

    “我也是这里的熟客人了,”他说:“相信你们也见怪不怪。”

    我微笑。“今日的沙律还好吗?”

    “可口。尤其是是青菜部分,鲜美绝伦,难怪法国人也说好。”

    “多谢。”

    “于小姐的法文竞这样好。”他说。

    “我在魁北克住过三年,有空在大学修过一阵子。”

    “我的女友,法语说得也很流利。”他黯然说。

    我不响。

    他抬起头:“生离死别,无力挽救,然而有缘份在一起的人却不知珍惜。”

    我深深诧异,面部露出有同感的神色来。

    他说:“这番话象文艺小说中的对白吧?”

    “小说也是受生活影响的。”

    他心事更重了,不知从何开口。我当然也不去催他。

    后来他一直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把酒一干而尽,向人们道别。

    老莫问:“说了些什么?”

    “没什么,咱只怕一开口,他就不来了。”

    “不会的。”老莫具信心。

    “为什么?”我看他一眼。

    “咱们的厨房不会失去他。”

    我笑一笑。

    人所料不差,茹先生果然不来了。

    一连半个月没看见他。

    老莫说:“咱们把那瓶酒喝了它。”

    我笑:“也许到外地做生意去了。”

    “不是说因触起他的伤心处,他才不来了?”

    我瞪眼:“谁这样说过?”

    “你说的。”

    “我才没这样说过,你快好做小报记者了,听得不相干的三两个字,立刻炸起来,好写成一篇文章。”

    “大家都有点想念茹先生。”

    “还有白家三口也许没来了,谷氏老夫妇减了次数,郝少爷最近亦不见人,我们这里最近竞成了外国人天地,快变成了卖野人头圣地,厨房再不加把力,我会考虑结束营业。”

    这才把老莫说得一句话也没有。

    过几日老莫给我看报上财经版上登出的消息。

    “这不是茹先生的照片?原来他叫茹东生。”

    我取过看。

    原来他到西德开会去了。回来之后接受访问,说了一大堆关于未来经济上的事。

    “是个大人物呢。”老莫说。

    那当然。有些男人的名字老在娱乐版上出现,也自以为是名人了。

    我入下报纸。

    那天晚上他就来了,精神奕奕。

    适我也在吃饭,他便问:“可不可以坐这里?”

    我笑说:“请。”

    他坐下,仍叫海鲜沙律,也不试别的。

    “与你说话,于小姐,真是舒适。”

    我笑:“很多人都这么觉得。”

    “你知道为什么?”他问。

    “自然知道,那是因为我早已退休了,我没有侵犯性,人们就觉得舒服。”

    “退休?”

    “是,在任何方面来说,我都已经退休。”我说:“工作方面,感情方面……一个人到无所求的时候,态度自然就会清高一点,所以大家都喜欢我,”

    “你分析得很好。”他笑说。

    我微笑。

    我叫的是意大利粉。

    我们两人相对吃起来。

    他说:“吃这个容易胖。”

    “不必太紧张,胖些无所谓。”

    “真的退休了?”他幽默的说:“身为女性而居然不怕胖。”

    我很久没有开怀,竞哈哈的笑起来。

    远远看见老莫瞪我一眼,我马上正襟危坐。

    “我喜欢你们的饭店。”

    “象间饭堂是不是?”

    “是,气氛和洽愉快。”

    我笑:“先夫一开这家饭店,本来就是为了自己来吃饭。”

    茹先生诧异。

    “信不信由你,虽是西餐馆,但是熟客可以在这里吃到大闸蟹。”

    “好吃吗?”他骇笑。

    “怎么,你没吃过?”

    “没有。”

    “唉呀,天下第一美味,怎么不好吃?”我说:“你从来没有尝过?”

    “没有。”

    “可惜可惜,快上市了,一定要来试试,老莫会服侍你。”

    “一定要试。”他也笑说。

    他轻轻喝完杯中之酒。

    过了一会他问我:“于小姐,恕我无礼。”

    “什么事。”

    他欲语还休。

    我早知他想些什么。

    “是不是想问我做快乐寡妇之秘诀?”

    他面孔涨红。

    “我的想法是这样的:上天待我不薄,我曾经有过十全十美的生活伴侣,过了一段非常快乐的感情生活,他此刻离开了我,我仍然比许多人充实,我并不贪心,只有曾经得到过的人才有资格失去,我很乐观。”

    他细细咀嚼这番话。

    随后他说:“我很佩服你。”

    “佩服我看得开?”

    “只有最聪明才做得到。”

    “或是最迟钝的人。”

    他说:“大智若愚。”

    “我也想过,他也一定希望我好好的过,若果我真的做不到,还不如随了他去,否则总得自力更生。唉,许多寡妇活是活着,面孔象是被判了死刑似的,看着总令人难过。”我说:“也许我生性太豁达了。”

    “你是说我吧。”他苦笑:“我面孔很难看,我知道。”

    “不,”我冲口而出:“我认为你很坚强,你应付得很好,只有我们知道你的哀伤。”

    “是的,这里是我的避难所,真没想到这里的主人与我有相似的遭遇。”

    “可不是,”我说:“也许是这里的特有的气氛感染了你。”

    他说:“她是车祸去世的。”

    这样没头没脑的一句,我却完全明白。

    他轻轻说:“当时我不在车里。”

    我静静听他倾诉。

    “我到另外一外城市公干,回来就见不到她了。”

    我忍不住问:“你后来一直没有结婚了?”

    “没有。”

    “为什么?”我很惋惜。

    “没有比她更好的。”

    “我相信好与不限是很主动观的事。”我微笑。

    “在我眼中,没有比她更好的。”

    “这就对了。”我说。

    “你的情况怎么样?”

    “我一直知我先生有病,咱们是青梅竹马守长的,他父亲也是这个病,我们还是结婚了,一边看医生一边渡蜜月,这是我的选择。”

    “多么动人的故事。”

    “是吗?在旁人眼中看来,一切都是动人的好运气,身历其境才知不是那回事。”我说:“我们有我们的悲哀。”

    “那自然,但这种悲哀是很凄艳的。”

    “对这件事我并不后悔,不过有时很希望我与他是一对平凡的夫妻,可以白头偕老。”

    “有些夫妻同床三十载,不停为油盐柴米争执。”

    “是。”

    我向他举杯。

    他告辞了。

    老莫说:“他今天说了很多。”

    “寂寞。我也说了很多。”

    “真的,一个月的话加在一起,也没有今天的多。”老莫看我一眼。

    我抱着双臂笑。

    这之后,我同茹先生真的成为熟朋友。

    我们的交往完全是中性式的,说几句话,关心一下对方。

    很纯洁的友谊,虽然这年头也计较这些了,但我们的确是客气礼貌的交往。

    不过旁人却不这么想。

    一位老太太很打趣的说:“如明,听说你的第二春呢。”

    我啼笑皆非,一方面也往好处想,人家也是关心我呢。

    丁太太也说:“人家男朋友是鼎鼎大名的王牌单身汉茹东生。”

    我涨红了面孔:“这话是怎么传出来的,我们是很普通的朋友,根本没有单独相处过。”

    贺小姐讶异:“我弟弟亲眼看见你们在烛光下喁喁细语,一边喝酒一边谈心,他可以发誓不是造谣。”

    我说:“那我的饭店,他是客人,我招呼他一下而已。”

    她们笑。

    我也并不再分辨。

    我都懒于解释,对不相干的人分辨那么多干什么,是否第二春又何必同他们交待。

    现在干什么?开公审大会?把一举一动都向别人交心?没有这种必要。

    如果要这样才可以交到朋友,那还不如不要朋友。

    以前因为我这个人一点新闻都没有,所以朋友特别多特别好,但现在突然有这么一段新闻,无法控制人们的咀巴,我觉得要失去他们了。

    些微的的利害关系就使人际关系产生变化。

    一般人都只能共贫贱而不能共富贵。

    不幸的朋友往往使人们觉得高高在上,况且除了同情心,又不用付出什么。

    朋友一但富贵之后,他们觉得事事不如朋友,于是免得朋友看不起他们,他们先与朋友疏远,一方面作出种种理由,为自己辩护。

    真的,错的永远是别人。对的永远是自身。

    我忽然觉得自己要不受欢迎了。

    一向脾气最好最无所谓的于如明,现在居然有主张起来,不欲别人侵犯她的私生活了,老朋友一向对我的私生活了如指掌,此刻未免不惯。

    纵坏了他们。

    为了争取朋友,只好纵容他们,为了怕寂寞,尽量做会得令他们高兴的事。

    日子

    久了,多么累人,偶一不当,立刻失去这班人。

    难怪人们要结婚,寻找自己的伴侣,关起门,俨然一个小世界,不必理会闲人,也不必取悦他们。

    以前我也有这么一个家,坚固得象座小堡垒,什么人也不用想打进来,我也曾花了不少力气来逐步建立我的世界,每一块砖头都是我的心血。

    此刻这个家仍然在这里,只是少了我那一半,我已无意成日耽在里头。

    我花给在饭店里的时间渐渐多起来。

    茹与我时时在一起吃饭,说的话也越来越多。

    以前是一个星期一次,现在他隔天就来。

    他仍然斟出白兰地,放在对面的座位,我坐在另外一角。

    与他说话时,我也当有第三者存在,尽量做得无私。

    成年人交朋友,如打心理战,很少有少年人那么顺心舒畅。

    但一个人,总不能完全孤独吧。

    不知不觉,茹东生成了我的新朋友。

    今日他同我说:“听说明晚那音乐会不错,值得一听,我有两张票子。”

    这分明是约会我,我呆住。

    最可怕的事终于来临,我多么希望他永远不要进一步有什么行动,我们就一辈子说说话,止于此。

    他轻轻问:“怎么,不想去?”

    我不敢出声。

    “怕?是不是?我也怕,想了很久才买的票,又想了很久,才拿出来。我没有出音乐会已有多年,老实说,我也根本不知会是否精彩。”

    我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

    他也笑。

    “算了,”他嘲弄说:“就当我没想过。”

    “不不,”我按住他要撕票子的手:“不要浪费,给我来送人。”

    他只好把票子给我。

    那日回家途中,我思想良久良久。

    下雨了,我拉紧雨衣,站在海畔把过去的日子又在从头想一遍。

    我不相信自己可以站那么久,我痴痴的立到天黑,发觉脚酸,抬头一望,已是满城灯火。

    头发和衣服已湿透。

    回到家,佣人吓一跳。

    我很疲倦,沐浴后吹干头发便睡了。

    第二天睡得很晚。

    推开窗户,园子里一派“花落知多少”的景象。

    退休那么久,什么都生疏了。

    天天十二点钟才起来,也不做什么,对于清闲的生活也不觉是一种福气,更不认为是享受。

    吃得好穿得好住得如此豪华,时常旅游,没有工作台,活脱脱是个富贵闲人。

    很**和一种生活,如等死一般,我原本应有很多事可做。便不知怎的,一概提不起劲来。

    如今,如今我要改过自新,我都不知打什么地方开始。

    我在家蘑菇,又想了很久,才决定回饭店去。

    老莫扑克扑克我,吓一跳,“你怎么了,少奶奶,憔悴不堪。”

    “没睡好。”我说。

    那日茹在七点钟到达。

    我犹疑一刻,过去与他说话。

    他很安慰的样子:“我以为你不肯再同我说话了。”

    我半晌不出声。

    他很紧张地等我开口。

    我说:“听说今晚这个音乐会很好听。”

    他张大眼睛,扬起一道眉。

    我把票子搁在桌子上,“我有两张票子。”

    他呆住了,半晌才会过意来。

    他抢着说:“我喜欢音乐会,我们马上去。”

    “刚巧来得及。”

    “是的,来,走吧。”

    老莫张大咀,看着我们匆匆出门。

    我松驰下来。

    茹的感觉也一样。

    我们什么也没有说。

    在这时刻,一切的话都是多余的了。

    离婚前后:

    真的决定离婚,是一个月前。

    “真是中了妇解的毒。”姐姐说。“仿佛女人不离一次婚,就不似个女人似的,还有一些好事之徒,把离婚妇人宣染得好不美丽,似一种时髦新装,于是你相信了。”

    其实也不是这样,但景伯近日来在见别的女人,这件事我怎么忍下去。

    “总可以达成和解协议,动不动离婚,你以为离婚后真的条条大路通罗马?”

    我说:“如今几个出锋头的女人,都是离过婚的。”

    “出锋头,抑或是出风疹块?”姐姐一张咀很厉害,“一个个还不是六国贩骆驼似的,瞎七搭的推销自己,皮都打摺了,还穿粉红色迷你绍,到处急急忙忙乱晃,跟一些二流子姘在一起,你真以为她们风流?她们的苦水不见得喷得到你身上,你这个人好不幼稚,人给个棒锤,你就以为是针,你几时见过幸福怏乐的女人到处拼老命争那一点点光的,做得再努力也不过是她们那个样子,何况你根本不是那块料子。”

    “一离了婚,我再也不想男女的事。”

    “赶明见你还做姑子去呢。”

    “我们有代沟,”我说:“不用多说了。”

    “鬼才同你有代沟。”大姐啐我,“你廿七,我三十四,我有风度才说声自己老,你不见那些中年少妇闻老色变,至少我有资格优雅地认老。”

    我呵呵的笑了,搂住大姐,到底姐妹俩,有什么话不能说呢。

    她自己嫁得好,一头家管得头头是道,结婚六年来,与姐夫相敬如宾,对婚姻自然有信心。

    姐夫的事业很成功,并且是世家,一向低调,并不爱出风疹,姐姐染上那种斯文气派,便顺理成章的对一些抛头露脸的新女性表示诧异。

    我明白她。但我的情况又不一样。

    我与景伯,我黯然的想,恐怕是没有希望的了。

    人同人有个缘份,到那一月那一日,走至尽头,留都留不住。

    局外人会以为我们年轻不懂,事事儿戏,当事人却有第六感。

    如今景伯已搬回他父母家去。

    半夜梦回,我梦得很坏,总忍不住偷偷哭泣。

    没有景伯,我就贱了。

    我们要好的时候,也常戏言:“景伯,没有我服侍你,你就贱了。”

    他会看我一眼说:“彼此彼此。”

    我立刻说是。

    真的,女人过了三十还没有个主儿,任凭你胳臂上走得马,也奇怪相。

    尽管有人请客吃饭看戏,那作不得准,这年头贪小便宜的男人比女人多,阁下愿意穿戴整齐了而去做人家花瓶,自然有人欢迎,但有什么好处?爱玲女士早四十年都说过了,男朋友多有什庆用?

    一不能结婚,二不能赡养。那个女人没男人追?也看看是什么货色的。

    牡丹虽好,尚需绿叶扶持,这些道理我也懂得。

    只是景伯与我都觉得有离婚的必要。

    不能拖下去了。

    既然觉得外头的女人好,何必留住他。

    他应有他的自由。

    他不是为我而生,亦不是为我而活,我是个精神经济皆独立的人,所以我可以争这一口气。

    听到他与别人在一起的谣言已经很久,据说那是一个大学二年生,长得很清秀,最主要是温柔。

    景伯老说我欠一份柔驯。

    人都是这样的,得陇望蜀。当初他要个能帮他的妻子,得到了,又嫌她不够温柔。

    也有人要个相夫教子的贤内助,得到了,又觉得她不够时髦能干。这年头做人是难的。

    很多男女有种怪脾气,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

    我与景伯都还能心平气和,也不张扬这件事。

    我如常地生活,人瘦了许多,但并没有为此而荒废日常工夫。

    妾心如铁,不然也不行。才廿七岁,以后一大段日子,难道还拖着一颗破碎的心过日子不行。现在都不在兴这样。

    最可惜是没有孩子。我此刻有足够能力与魄力只手带大一个孩子,如果这孩子,如果这孩子不象景伯,那也是很优秀的。

    我甚至不介意孩子蠢。笨人有笨人的神气,自然会有聪明人来替他服务,再也不怕的。

    孩子。下了班可以看他扑上来叫妈妈,轻呼呼白雪雪的面孔,再笨也是自己的孩子,爱他至死的那日。

    如今落了空了。

    不知恁地一直没有怀孕。

    看过医生,都说情绪紧张虽然有些微的影晌,但也不致于不孕。

    如果要彻底检查;那也是可以的,只是谁抽得出空去做这个呢。星期一至六上班,加上一周两次在港大上课争取硕士衔头,星期日去做健身操,有时又兼职做即时传译,时间排得密密麻麻。

    我们曾有很多幻想。

    其中一项是希望生很多孩子,多得像小白兔似,成日在家跳来跳去。

    都准备好了!空房间,小床,还到处去打听有什么可靠的褓姆。

    最令我伤心的是这一项。

    一向不那么爱美,自问不怕辛苦生孩子,又看破做人的道理:纵然没趣,也得看看有什产作为。

    正准备大旅拳脚,都落空了。

    约了景伯出来谈细节。

    “房子一向是你的,”他说:“你大半生的节蓄与心血都在这房子里。”

    “你也有出力。”

    “是你的。”

    “好。谢谢。”

    “车子呢?”景伯问。

    “车子自然归你,”我说:“我一直没考到车牌,要来也没用。”

    景怕用手托着头,“我们是怎么会离婚的?”

    “呵,是你呀,你与不同的女人在外约会,拆穿了,那我说:不如离婚吧,你也没反对。”

    “现在我都改过了。”

    “也不算是过,人各有志。”我说,“有些人就是喜欢这样,各人生活方式是不同的,我特别爱静,可是没有权利逼你也陪我闷在家中。”

    “你太文明了,为什么不野蛮一点呢?同我吵呀。”

    “没有那个精力了,以前小时候也同男朋友吵,现在想起来,既丑陋又无聊,唉,为了那种男人……”

    景伯不由得生起气来,“你同我吵又不同,我不是那种男人,我是你丈夫。”

    我笑了。

    有许多朋友,离了婚后根本不明白当初是怎么同那个男人结的婚,想起来毛骨耸然。

    但景伯是个出色的男人,我再恼恨他也不能不承认他不会使我羞愧。

    “银行有十万美金存款,你都拿去吧,防防身是不错的,真的花起来可不经用。”

    我微笑,“可以买只钻表,或是两件狄奥皮大衣,或是一部跑车。”

    他也微笑,“不是想存钱,而是什么都买不起,只好不花,反而存起来。”

    我也笑。怎么花呢,东西这么贵,我们又不是爱充阔的人。

    “没有你,真寂寞。”

    “我也是。”我坦白。

    “想去看电影都没人陪。”

    “你那女朋友呢?”

    “根本不是女朋友。”

    “否认又是何苦来?”

    “真的,不是女朋友。”

    “明明一起出入不止三五个月了。”

    “那时……”他住了咀,不解释了,一解释当然是别人的错,“不是就不是。”

    我又笑,有点心酸。

    他想起来,“什么都办好了,我已约了周律师。”

    我点点头。

    景伯忽然感动起来,“必人,你是最正直的一个女人。”

    “不敢当,因此没女人味道。”

    “必人,或许我们可以出来看看电影。”

    “有空的话。”

    “我们会成为好朋友吗?”景伯盼望的说。

    我摇摇头。何必文过饰非,故作大方,我没有这个本事。

    这样清醒的离婚。

    姐姐说:“将来你就知道!他不是没有悔意的,原谅他不就算了?俗云柴米夫妻!大家都是凡人,眼睛里揉不下一粒砂,你真当自已是神仙中人?”

    我说:“我有一个女朋友,她说只要丈夫高声些同她说话,她就离婚。”

    “你相信她?”

    “相信,她早已离婚了。”

    “活该,谁配得起神仙妃子。”姐姐说:“她现在好了,可以独个儿斯斯文文的过一辈子。”

    我沉默一回儿,“听说在追求一个比她小的男人,追得很苦,被那男人另一个女友笑话。”

    “活该,人各有志。”

    我不出声。

    “你明知道后果,怎么不原谅景伯呢?”

    “原谅一次又一次,很累的。”

    “人与人之间应该有这个量度,”姐姐说:“他是你的丈夫,你不为他累一点,又为谁去?”

    我不出声。

    “你想想去。做母亲的若怕累,迟早与儿女脱离关系。”

    我想了很久。

    有一日景伯在下班时上来看我。

    在我们以前的沙发上坐长久,什么也不说,忽然哭起来。

    我别转面孔。泪流满面。

    我知道景伯是深深的后悔了。

    但这一切都帮不上什么忙。

    我现在有两个选择:一、让这段婚姻维系下去,世上哪一段感情哪一宗事不是千疮百孔的,眼开眼闭,图个太平。二、离婚,然后用我的下半生来怀念这段婚姻。

    都不是好的选择。

    其实我们做人,几时有过好的选择。

    我耿耿于怀景伯对我不忠,女人现在有资格要求男人对我们忠心。大跃进。

    可是几时开始,男人才会觉得有必要对女人忠心呢。

    哭完之后,景伯同我说:“天气热,你要当心身体。”

    “知道。”

    “别又冰淇淋当饭吃。”

    我笑起来,顺势擦干眼泪。

    “又给我说中是不是?”他问:“一到夏季,就不高兴吃饭!把冬季好不容易长的肉付之流水,

    一天到晚,糖果饼干冰淇淋。”

    我不出声。

    以前一到夏天,他便押我吃饭,现在搬出去,当然不可以再做这种事。

    “必人──”他恋恋不舍。

    “我知道你要说什么。”我静静答。

    “让我搬回来吧。”

    我低下头叹口气。

    “如果你觉得面子上过不去,我们搬一个家。”

    我微笑,“孩子气,自欺欺人。”

    “不,真的,搬一个家,气氛完全改变,我们名正言顺的从头开始。”

    “这一段日子,你以为我要惩罚你?”

    “不是吗?”他充满了疑惑。

    连他都不明白,我又欢一口气。

    “不是吗,以前你生气,也叫我离家住一两日,一会儿下了气,又叫我回来,不是吗?”

    真是天真。

    忘记谁说的,男人永远带着孩子气,到三四十岁,也还一样。景伯在这种要紧关头,忽然之间充满孩子气的幻想。

    我很不忍,他们闯了祸,又希望事情没有发生过。

    我可不可以把事情当作没发生过?

    照说不是太难的事,成年人都有这个本领。

    在公司里,明知谁对牢老板说我的坏话,或在背后放冷箭射我,我都可以装作不知,第二天见到那个人,照样的和颜悦色,若无其事。

    为什么在家里不能?

    在外头,谁把我骂得臭死都不要紧,看见他仍然打招呼,讲哈罗,我做这些,都不费吹灰之力,但为什么对景伯就不能够?

    现代人的悲哀,在任何场合,为了生活,为了表示量度气派,都不能把脸皮撕破,况且与不相干的小人物又何必有什么计较?

    但是在家中,对牢伴侣也这么虚伪!我会疯掉。

    我不能学一些职业妻子,对牢丈夫犹如对牢老板,虚与蛇委,唯唯诺诺,但求饭碗不破。

    我实在做不到。

    啊,景伯,你必需要原谅我。

    “我一定不会再惹你生气了。”他说下去。

    我倒并不是生气,我只是悲哀。

    如果连他都不能信任,我只好相信自己。连丈夫都不能崇敬,只好崇拜自己,多么悲哀。

    诚然,我们女人是抬头了,随之而来的是无穷无尽的寂寞。

    我要维持最低限度的尊严,故此不能答应他的要求。

    “让我想一想。”其实是很敷衍的。

    与他都要用这种手法,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沦落至底。

    “必人,这次你真的动了真气。”

    我不说什么。

    他走了,临走放下戏票,叫我去看电影。

    我没有去。

    姐姐说景伯在她家里哭得昏死过去,后来无法定动,睡在他们家。

    真夸张。我皱皱眉,如果他稍有知名度,怕不就此招待记者呢。

    为什么要闹出去给第三者知道?纵使是姐姐,也不能如此放肆。

    我微笑,“有没有说我坏话?”

    “当然没有,他知道你成日忙,也是为着家庭。”

    “是,我预备储蓄一默钱,过一两年退休生孩子。”

    “是呀,而他趁你忙就去找旁女约会,他自然是不对的。”

    “算了。”

    “他要是身边有个钱,你不但不必如此辛苦,夫妻的感情也不会生疏。”

    “别怪他。不然他会说,住徙置区也可以生七八个孩子,何需劳碌。”

    “那不公平,有什么理由叫你沦落到徙置区去?”

    “就是呀,一讲道理就会吵架,”我微笑,“最讨厌两夫妻分手在外人前互诉不是,羞不羞,丑不丑。我有一个女朋友,前夫与她分手后即时再婚,第二个老婆生的孩子也超过十岁,忽然失意,又在人前诉说第一任妻子的不是,你说这么长情的男人谁有福消受?”

    “大概他前妻最近景况不坏,他就心生妒忌了。”姐姐也微笑,“是有这种男人的!她没有让他糟塌一辈子,他十五年后仍不甘心,而又有一帮闲人,因没有机会看到她被他折磨一辈子,失去一伤好戏,故此在旁呐喊,帮助弱者,而那种男人,做成弱者,沾沾自喜,忙着掀十五年前的底子。什么样的人都有的。”

    所以无论生在二十世纪抑或二十五世纪,女人选择对象,也还得当心。

    有什么能力都没有用,没有能力堵住这些人的咀。

    姐姐说:“仿佛是给景伯一个机会,但何尝不是给你自己一个机会。”

    话还没说完,景伯忽然病了。

    我的公婆赶紧把他送医院。老人家急电召我去,见到我,眼睛红红,什么都不说。

    我心难过得半死,看他们白发萧萧,心事全在儿媳身上,而我们又令他们失望。

    我看到景伯,暗暗埋怨,“你怎么了?有事没事吓唬老人家,一点儿头晕身热,就跑到医院来。”

    他说:“发烧到一0三度。”

    我欢口气,“由我来照顾你,让老人家回家去。”

    景伯闭上眼睛,又挤出一滴眼泪。

    我心如刀割,在那一刹那原谅了他。他一直哭,男人的眼泪有时候最见效。

    我同他父母说清楚,老人家似乎放下心中大石,欢欢喜喜的去了。

    景伯的病却比想像中复杂,他在医院裹住足一个星期,公司那里告了假,不成问题,我日日夜夜的看护他,有一两日形况恶化,医生怕他有并发症,我更加寸步不离,婆婆提了汤来侍候我吃,我则侍候景伯,姊姊趁我午睡,也来帮忙,弄得一家人仰马翻。

    伟大的景伯昏昏沉沉的睡,偶尔睁开眼,只是叫我的名字,我们虽焦急,护士却知道这病不妨,打趣说:“这么情深的丈夫,几生修到的福气。”他们哪里知道我们之间的恩恩怨怨。

    一星期后退了热度,景伯闹着要出院回家,医生说回家休养亦可,所谓家,是我同他的家。

    我累得什么似的,意旨力都崩溃,所以也不与他们争执。

    公公同我说:“必人,你看,景伯没有你是不行的,原谅他吧。年轻人大把前途,给我面子,不要同他计较。”他苦苦的说。

    我疲倦得两个黑眼圈。

    回到家,我睡在客厅的沙发上,足足睡了十多小时。

    醒来时听见姐姐的声音。

    她与景伯在说话:“必人爱吃鸡,熬些鸡粥。我真怕她倒下来,那么瘦。”

    “为什么不请特别看护?”景伯埋怨,“累得她双眼都窝下去。”

    “少爷,护士多少钱一更?”姐姐笑道:“她多省的一个人。”

    “都是我不好!说真的她嫁我,这五年都没享受过。”

    “算了,以后对她好一点是正经。”

    “我真是猪油蒙心……”景伯的声音低下去。

    “你这个人,病一场,灵魂苏醒了吧,平时那些女朋友呢?人影都不见。”

    “姐姐,别再说了。”

    “你要是再对必人不好,你当心,我再不帮你的。”

    景伯不响。

    我撑着起来,姐姐听到声音出来。

    “怎么,口渴吗?”

    “给我一杯葡萄糖水。”

    景伯立刻递给我。

    我诧异的说:“究竟谁是病人呢,是你还是我?”

    他红了睑,立刻放下杯子回房去。

    姐姐说:“必人,如果留他,就不要再提往事。”

    这个道理我懂,我点头。

    有恩于人,切忌提着提着,标榜自己,迟早对方会受不住,再一次离去。

    “知道。”我说。

    “你看你。”姐姐说,“累成那样。叫人痛心。”

    我在书房里搁张小床,自己就睡那里。

    景伯很虚弱,开头一两日半夜还要喂药,随后就好了。前后大概有三个星期光景我们天天对牢在一起。

    婚后这么多年,我们两个人都忙于工作,早上起床打个招呼,立刻出门,中饭又不一起吃,晚上回来,已累得半死,不到两三个小时,已经要休息,难得像今次这样,两个人有机会相处,宛如二度蜜月。

    我们之间并不多话,气氛倒还融洽,两个人一起去吃小馆子、郊游,听音乐。

    我忽然发觉世上有许多事是比赚钱升职更重要的。

    早上八点多才起来,伸个懒腰,做两客丰富的早餐,一起吃,边听无线电新闻。

    随后为盆栽淋水,修补衣服上的纽扣之类,也不觉得时间被浪费,反而觉得享受。

    最好笑的是,我们第一次看清楚钟点女佣的面孔,以往我们都不在家。

    佣人来的时候我与景伯便避出去散步,走到码头边看放暑假的学生钓鱼。

    我与景伯的心情异常平静,仿佛当年恋爱般,一切金光闪闪,眼前迷迷茫茫,不想做正经事。

    我说:“假满后不知如何收拾旧山河。”

    “你没有放假已经很久了。”

    “蜜月后没有放过假。”我说。

    “为什么不放?你看现在多轻松。”

    “为着升职。”我答得很简单。

    “野心?”

    “不,为看做事方便,升一级便少受数十人的气,不得不升,除非我不打算再做。”

    “现在不是已经达到目的?”

    “所以毫不犹疑;放假一个月。”

    “必人──”

    我看着他,他像是有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

    我按看他的手,表示尽在不言中。

    “几时胖回来就好了。”我顾左右而言他。

    “记得吗,那是我们初相识,你叫我肥蛋。”他说,“你自己瘦,人冢略有几磅肉,就是肥蛋了。”

    我哈哈笑起来,肥蛋,多久没听过这样的称呼,连我自己都忘了。

    “你不再爱我了。”景伯忽然说。

    我不回答他。

    他面色很惨痛惋惜,我也不想安慰他。

    下午我俩午睡,至六点多起来,开车出去找各式新鲜食物补身。

    我同他说,秋季将届,有大闸蟹吃。

    去年一年我们买了不少蟹来大嚼,味道之佳,无出其右,都是景伯弄的,拿我洗面孔的一只轻毛刷来洗蟹。

    我们可以说是恩爱的夫妻,不知怎么样,感情一下子崩缺,变成现在这样。

    晚上我们看电影或是电视,我在编织一件线移,差一只袖子就好完工。

    忽然我问自己,这样的日子会不会过腻呢?

    我并没有想念办公室。

    节蓄的利息亦足够请一个褓姆来照顾孩子,没有什么是绝对无伸缩性的,我仍然渴望有一个孩子。

    孩子,蹒跚的跑来跑去,粗粗的短腿,狡猾的笑容……一切都不太迟。

    我看景伯一眼,一切都不太迟,如果我可以忘记不愉快的事,我深深叹口气。

    景伯终于复原。

    他自动再搬出去。

    “没有用,”他说:“必人不会原谅我,与其两个人怀着疮疤过一辈子,不如分手。”

    他说得对。

    姐姐知道已尽人事,摇头说:“太固执了。”

    我正式与景伯分手。

    不为了更好的前途、或是自由,而是因为一默默自尊。

    也许因此害死了我,但一个人的性格控制命运。

    我们终于到律师处正式办妥手续。

    要分手了,我凄然想:要分手了。

    景伯与我握手。“我们曾经是相爱的。”他的眼睛又红起来。

    “多多保重。”我说。

    两年后我们可以离婚。

    在一些人眼中,我是很笨的吧。

    每一个人总有他的宗旨。

    猫型人:

    开学第一天,就看见她了。

    毕竟理工学院的女生不是那么多。

    她穿红毛衣,齐膝裙,一双白球鞋,面孔上有一般少见的心平气和。

    很少见到宁静的面孔了,她一副泰山崩于前不动于色的样子。

    现代人多数是憔悴的、焦急的、匆匆忙忙,早已忘记享受生活。

    现代的都市人每做一样事,起码要有三四个目的,企图这样,企图那样,渐渐相由心生,面孔都丑陋起来。

    但她不一样,五官并不见得很美,不过看上去舒服,就是因为她宁静的姿态。

    一眼就喜欢她了。

    我在家有个绰号叫“慢王”,妹妹是火车头,自小与我吵,因为我什么都比她慢三拍,她受不了我。

    我也受不了她。幼时,一起活动的机会很多,像上学、去教堂、看电影,都得一块儿,她为此非常不耐烦,时时抱怨。

    现在长大了,各自为政,但一见面,她仍然骂我。

    “怎么搅的?穿件外套都要十五分钟。”

    “到楼下寄封信,是四十五分钟。”

    有一次她催我催得慌,下得楼来站在门口,我发觉脚上仍然穿着拖鞋,我顿时怪叫起来。结果我们还是分两路出发。

    妹妹老说:“你以为他(指我)早睡了吗?过了三个钟头,发觉他在抽烟呷茶听音乐。”恨得牙痒痒的。

    我认为她不会享福。

    做人嘛,既来之则安之,一直冲也无处可去,不如慢慢走,慢工出细货。

    妹妹很不明白这个道理。

    许多人也不明白这个道理。

    所以当我看到一张这么平静舒坦的面孔,我忍不住就想:她是不是我的同类呢?

    我太高兴了。

    我暗暗注视她。

    她打开书本的时候都是慢吞吞的,很娴静。我心更定,看来是同道中人。

    她仿佛在戒香烟阶段,因我见她嚼口香糖。

    下课的时候,她从从容容的拾起书本,出门去。

    在校园,也见过她。

    她有一部脚踏车,四排档,大轮子,背后有一只铁丝网篮子,载她上学放学。

    永远优优悠悠。

    最欣赏她这一点。

    今年廿五岁了,还巧遇到这么合心意的女孩子。

    朋友们说:“很普通的一个女孩子,怎么会看上她?”

    “沈瑛?不见得出色呀,蛮有气质就是了。但大学里有气质的女孩是很多的。”

    “人还清秀。”

    总之没有给她一百分,或是九十分。

    换句话说,没有人为她惊艳。

    除了我。

    够了够了,否则竞争老太多,我又会退缩,我是最不爱趁热闹的一个人。

    终于有一日,机会来了。

    上午的课,她早来,我亦早到。大家到课室门口相遇,晚秋的阳光特别可贵,影树羽状之叶子已落得七七八八,细细碎碎撒在我们脚跟下。

    她很不经意的抬起眼看我一下,哗,眼神真美。

    我立刻搭讪的说:“这种天气,最好是喝露天咖啡。”

    她闲闲的说:“山顶不是有一家?”

    “不知你下午四时有没有空?”

    “刚放学。”她微笑着。

    我的心微微被吊了起来,好抑或不好呢?

    “好吧。”她在适当时候作出决定。

    “谢谢你答应我。”我放下了心。

    她侧侧头。

    下午四时我开车接她上山。她的那部脚踏车可以折拢,放进行李箱。

    两个人都很静默,我使出我那慢吞吞的看家本领,上山时认错路,兜了近半小时。

    我暗暗注视沈瑛白哲的面孔,看她可有露出不耐烦之神色。

    并没有,她侧身观看窗外的风景,什么也没说。

    到了山顶,我们虽然肩并肩走到咖啡室,也没有什么可说一切尽在不言中。

    她并不迫切地要表现自己。

    我们两人对牢,缓缓地喝啤酒。

    不知恁地,那杯啤酒有点暖,大概是没搁在冰箱里太久的缘故,但是我们两人都没有埋怨。

    我们的生命由时间组成,所以非得好好享受时间不可。

    沈瑛懂此道,我也懂。

    我们就这样坐了一个小时。

    然后结账。我们两个人合骑一辆脚踏车,我坐在车后那只篮子里,双腿荡来荡去,在山顶那条小径兜了个圈子。

    我从来没有这样享受过郊游。

    太乐了。

    沈瑛是最佳拍挡。

    就这么简单的上一次山顶,就消磨了好几个小时。

    我们并没有再继续下去,搅得精疲力尽。我们下了山就道别,各自回家休息。

    我躺在床上,非常窝心,安乐地回忆刚才的情景。

    妹妹问我为啥这样开心,我说了原委。

    她掩住嘴,“真的,真有人受得了你?”

    我白她一眼。

    “你遇到了同道中人?她也是慢镜头式的人?不能置信。”

    我慢吞吞的说:“不信拉倒。”

    “有没有机会?”

    “现在还不知道。”

    “真结了婚,生下一个白白胖胖的慢小宝,那才有趣呢,一瓶牛奶喝三小时,看你们怎么办。”

    “慢小宝?那么好,”我向往的说:“睡醒了并不哭闹,只是睁大眼睛静候爸妈来抱他,多好。”

    妹妹既好气又好笑,“想得那么厉害,你十划有一撇了没有呢?”

    “还没有。”

    “那么努力吧。”

    “不要紧,有我的总是有我的。命中注定,不用强求。”

    “这个人!告诉你,手快有,手慢无。”

    “抢?我不流行这样。”我说:“我最不爱同人争。”

    “你自己仔细吧。”妹妹没我这么好气。

    她出去我乐得清静,我一个人在房间里,听一整天的音乐都不会闷。

    我便是一个这样的人。

    功课是越来越紧了,念硕士最后一关头,相当吃重,有一个知情识趣的女伴,当可松弛一下神经。

    我伸伸懒腰。

    妈妈会说:“这个孩子许是猫变的,圆头圆脑,又懒,幸亏读书用功。”

    妹妹说:“连怕洗澡的习惯都像只猫。”

    这形容很对,沈瑛在太阳底下闲坐的时候,也像只猫,我们是猫型人。

    哈哈哈哈。

    太美妙矣。

    经过这次约会,再在学校看到沈瑛,便似同她有种默契。

    大家也没有故意作出亲热之状,也没多说什么话,但感觉非常好。

    下课的时候我朝她笑一笑。

    见她没有反对,我跟在她后走。

    我说:“难得的好音乐会,你要不要听?”

    “什么乐器?”

    “梵哑铃。”

    “你喜欢哪个大师?”

    “奚菲兹。”

    “这次谁表演?”

    “重阳庆子。”

    “不错。买了票没有?”

    “马上去。”

    “买两张,”她微笑,“八时正我在门口等你。”

    我说:“我来接你。”

    “你知我家?”

    “在校务处可以查得到。”

    “我说你知。”说了地址。

    就这么简单。

    这是我的福气。有没有见过一种扭扭捏捏的女子?非要男人跪在她面前的那种?

    沈瑛不是这样的。

    她家住旧房子,我到的时候,她自露台出来,已换妥衣服,但是还穿着双缎拖鞋。

    我早到了。

    她拍拍沙发,叫我坐。

    佣人斟上茶。

    沈瑛等闲不开口说话,但有时候言语不重要,无声胜有声。我依言在她身边坐下。

    她用一只手撑着头,一头乌亮的黑发垂在脸畔,有一条走到眼睛里去了,我替她轻轻取出。

    她双眼溅出无限笑意。

    我心充满快意。

    然后她起身,找手袋鞋子。

    我们一起出门。

    音乐会无暇可击。沈瑛的音乐造诣也非常惊人的深。

    我们为同一节音乐赞叹,又为同一段拍子皱眉。

    我开始觉得大事已经定了。

    那日散了音乐会,我们吃了顿简单的晚餐。天气还很热,我们喝了杯好的白酒,吃海鲜沙律,人与酒同样的美妙,我感动得很。

    我放下心来。

    照这样的进展,两年后我们可以结婚了。

    妹妹不赞成这个说法。“两年?最好是半年。”

    “半年才六个月,何其匆匆。”

    “太了解就结不了婚。”

    我慢吞吞的说:”这是哪一家的说法?当然越了解越好,万一不对头,亦可以即刻分手,难道要等到生米煮成熟饭时才后悔?“

    妈妈问:“几时带她回来看看?”

    “时候还没有到。”

    “懒猫。”

    我咕咕的笑。

    “这孩子自小便这样,他祖母说抱着他犹如抱着一只小肥猫,极温柔可爱的。”

    妹妹加一句:“谁知长大了这么惫懒!”

    我仍然不动气。

    我的心很充实很满足。

    不知道她有没有约会其他的人,大概是没有,不然怎么我一开声她就有空了?

    妹妹问:“两个人都这么慢,将来家务谁做?”

    我说:“请一个勤快的佣人。”

    “好算盘。什么时候结婚?”

    “早哩,等我拿到博士再说。”

    “哗,有没有弄错?还要等多久?”妹妹嚷。

    “两年。今年我拿硕士,明年取博士,再找一份好工作,那就可以谈婚姻大事。”

    “挺有计划的。”妈妈微笑。

    “当然,”我洋洋得意,瞄妹妹一眼,“难道像她?没头的苍蝇似。”

    妹妹作势来打我。

    我膀子上着实捱了几下,哈哈的笑。

    我并不是没有火气的人。

    我肯定懂得保护自己,小事胡涂点无所谓,像看电影,我肯定不会轧在第一天第一场去看,甚至于看不到也无所谓,但大事我是很精明的。

    我悠然想,我有我的原则。

    妹妹问:“她叫什么?叫沈瑛?让我去打听打听她的来龙去脉。”

    “千万不要。”我说。

    “为什么?”

    “我从来不信别人所说,我只信自己的感觉。”

    妹妹沉默,“对,”她第一次不与我抬杠,“你说得对。”

    我解释,“这年头谁没有仇人?小至阁下戴了一只他人负坦不起的金表,就被骂足三个月。谁也不知道谁在几时得罪了人。正经人当然不肯乱发表意见,七嘴八舌之人有大把话要说,你听还是不听?”

    妹妹点点头。

    “大家廿多岁的人了,总有点过去,有什么好调查的。”

    “你在恋爱了,只有在恋爱中的人才会这么说。”

    “是吗?”我不以为然,“这是我一向的宗旨。”

    “一个人宗旨太多便变得不合群。”

    “那么合群干什么?”我笑起来,“我这个人一向独来独往,你不知道吗?”就似一只猫。

    “怪物。”

    我点点头,“以前还有资格做猫,现在只好做怪物了。”

    妹妹出去了,房门关得老晌。

    我耸耸肩。

    沈瑛那么有气质的人,想来又会有什么过去?

    有什么过去又有什么重要?

    所以我们对白中,一向没有“告诉我关于你自己”这类句子,我们之间对白并不多。

    对白不重要。

    第三次约会,是我生日。

    我没有通知她是什么日子,一约她,她马上答应,她从来不刁难我,这真应该记三个大功。

    但是坐在晚餐桌子上,她却递上礼物。

    我跳起来,“你怎么知道?”

    她慢条斯理的答:“山人自有妙计。”

    “奇怪,你怎么会知道?”

    她微笑,不愿透露更多。

    “谢谢你。”我说:“是什么礼物可以拆开吗?”

    “请便。”

    我拆开一看,是条黑色鳄鱼皮皮带。

    我吃一惊,连忙说:“太名贵了,谢谢你,怎么如此花费?”

    “可以用十年。”

    “我一直想一只条这样沉实的皮带,可是老不舍得。”

    “很高兴你喜欢,生辰快乐。”

    我忽然说:“我的确很快乐。”

    她缓缓的展开一个笑容,哗,灿如芙蓉。

    我完全爱上了她。

    连她的打扮都喜欢,永远是松松动动的衣裳,没有紧张曲折的首饰,连化妆都是淡淡地。她喜欢擦一只比较深色的唇膏,那似乎是她唯一的化妆品,配她白皙的皮肤,整张面孔有五十年代复古的清新味道。

    眼睛完全是自然的双眼皮,长长的眼纹,长长的睫毛,很动人。

    我没想到女猫型人会这么美。

    照说,慢性子的人应该胖胖,但是她不是,她相当瘦,更加清秀。

    这女郎是我所想所求。

    我想我们有缘份在一起。

    那夜我送她到家门。

    她忽然说:“以后多叫我出来。”

    “是,我会。”我立刻说。

    步伐也仿佛快起来。

    猫有时候身手异常敏捷,所谓静若处子,动如脱免。

    我们很快成为一对。

    同学甲诧异说:“沈瑛据说是出名的急性子,怎么会跟小鲁在一起?小鲁三年的时间只折作一年用。”

    我拉住同学甲,“你说什么?沈瑛急性子?”

    “可不是,”他说:“我的表弟与她是中学同学,她是火爆脾气,拍桌子跟老师吵架都试过,像只指天椒。”

    我像听到天方夜谭一样。

    “她?”我作掩嘴葫芦。

    沈瑛?她会得拍桌子发脾气。

    我绝不相信,她才不会这么做,她要是有气力,也留着暖一暖胃。

    她决不是为小事发脾气的人。我可以做她发言人否认这一点。

    她与我一样小事懒理,大事,安静处理。况且,有什么事是值得大跳大叫的呢?吃一次亏学一次乖,何苦出丑给别人看。

    她是个聪明人,我绝对有信心。

    也许念中学时年轻,有时候忍不住会发一次脾气,就被人家永志在心。

    做人便是这样,因为人同此心,只记得别人的坏处,不记得别人的好处。只要有一次坏形状被人记住,立刻十恶不赦,同样的错误,若是人家犯,那还得了,简直要清算她的祖宗,发生在自身身上,却一定是社会可以原谅的。

    这种小事,我并不打算向沈瑛提及。

    我一耸肩就把谣言耸掉,一干二净。

    我也是猫型人的另一特色,不把闲事记在心中。

    我与沈瑛的感情随着日子,又进一步。

    现在我们一星期约见两三次面,只要相对一会儿,便无限满足。追随肉欲主义的人觉得我们错过了人间最美好的事,毫无疑问,但我们并不急于这些。

    “天下有他们这样的人!”妹妹嚷嚷:“两个人也不拉手,也不说话,也没有痴痴的相望,只会过些时候微微一笑,我的天,这怎么可以?”

    我看她一眼。

    “你们几时拉手,再隔半年?几时接吻?又隔半年?几时入洞房?又是半年?”

    我笑:“时间算得刚刚好。”

    “你这人!”妹妹老话一句。

    这样才有意思,慢慢来。

    妈妈却被感动,她赞成的说:“以前咱们也是一这样子。”

    “以前,以前才刺激呢,”妹妹呶呶嘴,“一见面就进洞房,盲婚。”

    我笑。

    “可是后来文明结婚,”妈妈说:“男女也见面的。”

    “是吗?还不是表哥表妹,自小一起长大,一点新奇也没有,所以感情似温吞水。”

    妈妈瞪妹妹一眼,“你打算怎么样?莫不是**,统统一起来?”

    我大笑。

    “我情愿现在的男女都像沈小姐与你哥哥,斯斯文文,那我们大人也可以松口气。有时候在公共交通工具看见那些欲火焚身的少男少女,扭在一起哼哼唧唧,哎呀!真受不了。”

    “妈妈是老古董,不过时下年轻人的姿态也甚为难看,怪不得她眼痛。”

    所以,猫型人对于重整道德,亦有贡献。

    我们真的不大拉手。

    沈瑛喜欢把手插在口袋里。

    我也是。

    有时候我们会绕一下手臂,把自己的手插在自己的口袋中,我们的衣服,包括外套与裤子,都有口袋。

    就在这段时间内,我拿到硕士学位,申请到念博士,而沈瑛也开始她第二年的功课。

    她写论文并不紧张,第一年进行得很好。猫型人通常努力读书,因为够耐力,有长心。

    我偷偷的问她:“沈瑛,结婚需要很多钱吗?”

    她看我一眼,“不见得吧,结婚又不是请客吃饭。”

    “那为什么有人大宴亲朋?”

    “有些喜欢热闹。”她微笑。

    “你喜欢吗?”

    她摇摇头,我得其所哉。

    “你父母呢?”

    她亦摇摇头。

    “那么,有什么条件才可结婚呢?”

    “经济独立成熟,性格自立成熟。”

    “你觉得我怎么样?”

    她很镇静,看我一眼,说道:“差一点点,过一两年就堪称有十足的条件了。”

    我说:“毕了业,我会找一份很稳定的工作做。但我不会发财。也许可以买一辆平治,但不是劳斯莱斯,可以拥有五百平方米的公寓,但不是白色的滨海别墅,你说如何?”

    “可以了。”她仍然微笑,但有些喜气洋洋的。

    “那么,我的心就安乐了。”

    我并没有说为什么我的心会安乐,想来她是明白的。我有一丝心急,还要等一年多哪,真是生平第一次心急,以往什么事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没有什么了不起,我总是眉毛都不挑一挑,但这一次,我的心就躁了。

    沈瑛真是聪明女,她大约是看出我的心事,她握住我的手摇一摇。

    “不要急。”她说。

    我原是怕她急,所以自己才急,女孩子的青春有限,怎么可以一年两年这样等下去,如今见她反而劝我不要急,我松一口气,所以也不急了。

    她轻轻说:“我还要一年才可以读完硕士。”

    我感激地将她的手贴在面孔边,良久良久。

    她的手不冷不热,如一块象牙,贴在面孔上,非常舒服。

    我知道在人生道路上,我不再会寂寞。

    那日回家,我蜷缩在床上,偷偷哭了一场。

    有时候太关心了,也会哭起来。

    第二天,看到沈瑛,她眼泡肿肿的。

    我讶异,“眼睛怎么了?”

    她羞涩的说:“昨日哭了一夜。”

    “为什么?”我问。莫非同我一样。

    她答:“世上最难找的是终身伴侣,如今不花吹灰之力找到,太高兴,忍不住哭泣起来。”

    我说:“我也一样。”

    她向我看来,我忽然拥抱她。

    妹妹说:“到现在可以带她回来了吧?”

    “可以了。”我说:“妈妈,我明天叫沈瑛来吃饭。”

    “要准备什么菜?”

    “什么菜都可以。”

    沈瑛来了,穿着一件松身的旗袍,妈妈一眼就喜欢她。我们这顿饭吃得很愉快。

    事后妹妹说:“真令人赞叹,想不出有什么衣服见伯母会得好过她那件旗袍,端庄美丽兼有,不得了。”

    我笑,“那么轮到你去见伯母的时候,你也做一件那样的旗袍吧。”

    “我一定会得请教沈小姐。”

    妹妹问:“妈妈,有没有发觉他们两个人的面孔很像,都是圆圆扁扁的。”

    妈妈笑,“人家沈小姐的鼻粱高多了。”

    一家人都开心。

    妈妈又补了句:“像小鲁子这样子恋爱,用心又用脑,多好,既甜蜜又开心,又不叫家长担忧。”

    有些人不这样,有些人爱得欲仙欲死,像做一台京戏,喧闹不堪,一下子离,一下子合,一下子爱,一下子恨。

    我们不同,我们的恋爱是宁静的理智的,光明的。

    也许我们太幸运,也许不是每个人的恋爱都可以像我这般不劳而获。

    “不过,”妹妹说:“像猫一样,哥哥看中了猎物,绝不放松。”

    猎物?不是这样的。

    唉,怎么样才说得清楚呢,那一日,到学校,第一眼看到沈瑛,就知道她是我同道中人。

    我是先天性的猫型人。

    而她,相信是后天性的,我没有问。

    母亲:

    随尹文英到她家去。

    初秋,天气还很闷热,尹家客厅并没有设冷气机,我情不自禁用笔记本子朝身上扇了两扇。

    因觉得不礼貌,一见有人出来,马上停止这个动作。

    来人是文英的母亲,一个很普通的中年妇女,穿着家常便服,满面堆笑。

    “是顾小姐吧?文英时常说起你,请坐请坐。”

    我没想到她那么客气,连忙谦逊了几句。

    文英早已上去拉住她母亲的手,说长道短,有诉不完的哀情似的,把芝麻绿豆的事都取出说一番,津津有味。

    她母亲连忙取出各式点心,招待我们。

    文英的注意力移到吃的方面上去,批评她母亲的小笼包太大,蒸饺的馅不够多等等,嬉皮笑脸。

    她母亲一一驳斥,与她团在一起,我从没见过气氛这么融洽的家庭,不禁看得呆了。

    尹伯母一边笑一边说:“真叫顾小姐见笑,顾小姐没见过这种泼皮吧,像什么话呢,十八岁的大姑娘了,还似小孩子一样。”

    尹文英摸她妈妈的鬓角,说:“妈,有白头发,我来替你拔掉。”

    “别乱动,整头头发都叫你拔光了,”尹伯母笑,“有客人在,你还这么泼皮。”

    文英格格的笑,“顾淦是老同学,算什么?”

    “顾小姐还是第一次来我们这里呢。”

    “不妨,伯母,”我笑说:“文英在校里有个绰号叫无时停,我们早已习惯了。”

    尹伯母大笑,“文英,你看你多丢人。”

    文英还不肯罢休,不住的推拿她母亲。

    尹伯母忽然说:“不好,什么东西烧焦了?”连忙丢开我们跑到厨房去。

    我羡慕地看着她的的背影。

    “有这样一个妈妈真福气。”我说。

    “顾淦,你真客气,你自己的母亲是大名鼎鼎的外科医生,怎么会羡慕起我们来?”

    “不同的,”我冲口而出,“是完全不同的。”

    “当然不同,我母亲太平凡了。”

    我说:“或许你愿意到我家来,看看我母亲?”

    “真的,顾淦,认识你这么久,怎么搅的,你不到朋友家,也没听说有谁去过你的家,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我笑,“现在我不是来了,又不请你做客人了?急什么?”

    尹文英笑。

    “听说伯母长得很漂亮。”

    “是的,”我说:“公认的漂亮,开医学会议时,其他的医生以为她是谁带来的女书记,可幸她流露着高贵的神情,倾倒过不少人呢。”

    “她同你说的?”文英很感兴趣。

    “不是,她那里说这些,是我姑姑同我说的。”

    “我一定来拜访她。”文英很兴奋,“我最崇拜这种能干的妈妈。”

    我张口欲说话,终于忍住,改口说:“不知你见不见得到她,她很忙。”

    “听说你是奶妈带的?”文英问。

    “是,奶妈去年过身,哭得我。”

    “是,那一阵你心情不好,谁都看得出来。”

    我叹一口气,把头伏在手臂上。

    文英说:“你的生活最叫同学羡慕了。”

    “我?”我笑,“文英,我才羡慕你呢。”

    尹伯母自厨房探头出来,“顾小姐留在我们这里吃晚饭好不好?”

    我迟疑一下。

    文英问:“有什么菜式,说来听听,好待顾淦她食指大动。”

    “这小孩,什么菜,不过是家常小菜罢了,有只红烧黄鱼,还有笋片鸡汤。”

    哗。我向往地使劲地点起头来,“好,好。”

    文英笑我,“这只馋嘴猫。”

    伯母说:“文英,顾小姐这么可爱,真是益友。”

    文英又说:“看,有人欣赏你的小菜,你就乐得飞飞的。”

    我无话可说。这才是一幅天伦图。

    那像我,十天有九天半见不到自己的母亲。

    不但难得见面,而且怕她。

    小时候才两三岁时,奶妈给只奶嘴我吸在嘴里,一不巧给母亲看见,她便指牢我说:“吐出来。”

    声音不怎么大,我当时还很小,不知恁地,也察觉她声音中的权威,乖乖吐出的嘴,后来,据奶妈说,我哭了一整夜。

    家里面积大,她睡二楼,我跟奶妈在三楼,她很少过来看我,因为忙,成天在医院里,回来也要写报告,一整叠的文件那样取回来交出去,都说是个真正的女中豪杰,时常到欧美洲开会。

    但于我有什么好处?

    孩子们所要的,不过是个普通的母亲。

    一个温柔爱孩子的母亲。

    如尹伯母。

    一顿饭我们吃得津津有味。

    文英说:“顾淦在学校里吃得很少,什么都拨两拨算数。”

    我说:“那有这个好吃,瞧这油爆虾,还有这海蜇皮子,火腿片炒小棠菜,我都没吃过这么好的菜。”

    尹伯伯都笑了,问:“顾小姐家吃什么?”

    我不响。吃什么?三文治。

    厨师都做不长,因不许厨房有油烟味传出来,一律不准煎炒炸,不起油锅,大师傅怎么做菜?

    所以多年来最多是肉酱意粉或是罗宋汤。

    吃了饭我向尹家告辞,回到家,见母亲一个人在吃“饭”。她喜用冻肉夹面包,喝杯咖啡当一顿晚饭,双眼还在阅文件。

    见到我,抬起头,微微颔首。

    “妈妈。”我坐在她对面,“今夜不出去?”

    “唔。”她总是淡淡的,不大想回答我的问题,我也习惯她这样。

    “我上楼去。”我知情识趣。

    她却问:“大考了吧?”

    “快了。”

    “没问题?”

    “绝无。”

    “你父亲问你要什么,他下星期回来。”

    “什么都不要,谢谢。”

    我们之间的对白就这么简单。

    母亲从来没有紧紧把我拥在怀中,也一向不与我一起吃饭、看戏、说笑。

    她自己不看电视,故此我的一部电视装在我房中,她怕吵,咱们屋子也静得似医院,一切音响都压得很低。

    我十七岁了,从没听过母亲高声说过一句话。

    她从不责备我,小时候只要用眼睛瞄我一下,我就已经很害怕。

    现在当然没有这样的感觉,但距离仍然在,我无法在她面前松弛。

    即使在生病的时候,她来诊治我,也只是像个医生,我多渴望她会与我表现得亲热一点,但是她不会那么做,说得老土一点,我渴望她的爱,而她从来不给我。

    母亲的感情从不流露。

    甚至我伏在父亲的肩膀上说话,她也会横我一眼,叫我控制自己。

    渐渐我希望我的母亲不是中外闻名的大国手,而是一个会替我打一件毛衣的家庭主妇。

    我的童年生活是这么寂寞,使我没齿难忘。

    人家尹文英也是独生女,却这么开心。

    第二天上学,文英身上穿件深色毛衣,密密的辫子花样,正是我最喜欢的。

    “在什么地方买?”我来不及问:“我找这样的手织毛衣已有一年了。”

    “妈妈织的。”她说,那种得意的样子叫我难受。

    我泄气,“为什么织这么深色?”

    “学校不准穿浅色呀。”她振振有辞。

    “我希望有件这种花样的白毛衣。”

    “我叫妈妈替你织。”她自告奋勇。

    “不必了。”我说:“人家妈妈织的,那还有什么意思。”

    “你母亲是医生,她工作忙,也许编织不是她的本事,你何必要求太苛?”

    “你晓得什么?”

    “你别钻牛角尖,顾淦。”

    我苦笑。

    “今天放学,我到你家可方便?”

    “当然可以。”

    文英拍拍我的肩膀。有她这样的朋友,也够幸运了。

    她一到我家,一进门,便嚷起来──

    “那有这么大的房子?”她说:“才住三个人?住三十个人也还很松动,多么豪华。”

    我说:“房子还是祖父留下来的,现在可买不到。”

    “这就是俗语说的祖荫。”文英说。

    “来看看我的房间。”

    我带她上二楼。

    “你有自己的客厅?”文英又叹为观止。

    我苦笑,“那意思说,我再也不能到别的地方去活动,像坐牢似的坐了十七年。”

    文英同情地坐下来,“不过这么豪华──”

    我推她一下,“豪华?妈妈很严,十二点之前一定要睡,七点钟要起床,要是赖床,得听教训,这里的生活像纪律部队。”

    “你有没有同她开心见诚的讲过?”

    “讲什么?”

    “讲你不喜欢这样的生活方式。”

    “那怎么可以?”我苦笑,“那还不造反?这里是她的家,连父亲都听她的,我怎么能够说话?”

    “她是你母亲呀。”

    “不是每个人的母亲都似你的妈妈。”

    我沉默下来,不应批评她,外人会看不起我。

    文英却浑然不觉,“假如我有这么大的房间,我一定开派对,请许多同学来做功课,玩耍,周末叫她们留宿。”

    我微笑。

    文英真可爱。

    “来,我们到别的地方去参观。”

    我带她到母亲的睡房。

    “哗,雪白,像电影里的布景。”

    “我父亲的房间是灰色的。”我说:“他们一直分居,两个人都需要极端的安静。”

    文英觉得怪,看我一眼。

    我耸耸肩,“听报告说:英女皇伊利沙伯二世于菲力普亲王也一直分房而睡。”

    文英说:“你们真是考究。”

    “我被奶妈照顾得很好,但是我希望妈妈可以多拨一些时间出来。”

    末了我们坐在厨房里吃点心。

    文英问:“你们有多少佣人?”

    “没有很多。两个打扫,一个厨子,一个司机。”

    “不算多?”文英笑,“五个人服侍三个人。”

    “何必要住这么大的地方?我们又不喜炫耀,极少在家请客,父亲去年在英国做生意,母亲的工作时间是每日十六小时,你看,是不是浪费?”

    文英说:“这才是享受呀。”

    我微笑。

    “好了,我也该走了。”她说。

    “不在这里吃晚饭?”我问。

    “妈妈等我。”文英说。

    “改天周末到这里来睡?”

    “好的。”

    我送她出去。在门口遇见妈妈回来。

    她心事重重,见到我们,只颔首点头,也不待介绍,便进屋子里去。

    “那是你母亲?”文英说:“看上去只有三十多岁。”

    “四十了,长得很年轻。”我说:“我想她必然后悔生下我,不然有更多的时间可以致力于工作。”

    “顾,别这么说。”

    我叫司机送文英回家。

    自从母亲在医院担起行政工作以来,就连吃饭说话的功夫都没有了。

    我到书房去敲门,推门进去。

    “什么事?”她抬起头问。

    “想同你说几句话,妈妈。”

    “什么话?”她头也不抬,伏案疾书,“我正忙,没有重要的事,改天再说。”

    我很觉乏味。替她轻轻掩上门,走开。

    那日睡到半夜醒来,失眠,到楼下厨房热牛奶,走过书房,看到灯亮着。

    妈妈还没有睡,都三点了。

    她到底在忙什么?

    光是祖父留下来的产业,已经够我们花一辈子,到底他们为什么还要这么忙?

    我太寂寞,太需要他们,他们可知道?

    下星期是我十七岁生日。

    看样子母亲不会记得这件事。

    也罢,我必需要训练得自己非常豁达,生日而已,不值得大肆铺张。

    我觉得万分的寂寞,压抑之余,情绪自然不佳。

    文英问:“大小姐又受了什么委曲?”

    我说:“我总没有享过天伦之乐。”

    “不会的,”文英劝我,“伯母这一阵子忙,过了一会儿,她有空,自然会得同你亲近。”

    “过去十七岁来──”

    “创立事业是很困难的。”

    “何必需要事业?”

    “这话就不公平了,你母亲是医生,对社会有一定的责任与贡献。”

    “我也需要她。”

    “你要体谅她,许多病人都需要她,况且她此刻又参予院方的行政工作,院方被人控告,你不知道吗?”

    “咦,你是怎么知道的?”

    “报上那么大的篇幅刊登,怎么,你不看报纸的吗?”

    我摇摇头。

    “嗳,你要多些关心你母亲才是。”

    “为什么医院会被人告?”

    “为了──唉,我们到图书馆去翻报纸。”

    我很惭愧,到底是我不理母亲,还是母亲不理我?

    我看了旧报纸,原来是病人家属要求撤去维生机器,事后反悔,同医院打官司,要求赔偿。

    报上还刊载母亲的照片。

    这么大的事我都不晓得,还挂住自己的生日舞会,我大过份了。

    她这一阵子难怪忙得连抬头的功夫都没有。

    那日回家,母亲同一大班人在书房开会,我猜测是律师们,因为我们家里特别静,是商谈大事的好地方。

    等到晚饭时分会才散。

    我问母亲:“输还是赢?”

    母亲说:“赢了第一局,病人上诉。”

    啊。要她答我,看来只好说她有兴趣的话题。

    我说:“他们的机会如何?”

    母亲疲乏的笑,“不知道,我们尽力而为罢了。”

    她倒在沙发上。

    我鼓起勇气,坐在她身边。

    只有我知道她是大不如前了。

    早两三年她皮肤还很光滑美丽,如今有许多细纹,同时鬓边也有一两条银丝。

    “你疲倦了,妈妈。”我轻轻说。

    她很意外,抬起头来。

    我以前再也没有说过一种话,怕冒犯她,也怕得罪她,但今天,我觉得总要有一人来打破这个僵局。

    “要不要放长假?也许到英国去与爸爸会合。”

    她叹口气,“我哪里舍得到假。”

    我又再大胆说一句:“也不能忙坏自己呀。”

    “我也想放假,慢慢再说吧。”她说:“怎么,你忽然关心起这一点来?”

    我笑笑。

    “大考开始没有?都没看见你温习。”

    “平常有听书,大考不必怕。”

    她微笑,笑起来还是很美的,今天晚上她说这么多话,已经比我们平时一星期的对白为多。

    这真是一个好的开始。

    “晚了,你去睡吧。”

    我已经够满足。

    那夜我睡得很好。

    第二天我同文英说:“我发觉我自己也要尽力。希望将来可以与母亲的关系更好。”

    “一个好医生怎可能不是一个好母亲?”文英说。

    “你知道吗?你给我太多的鼓励。”我拉住文英的手,“我感激你。”

    “五年同学,还说这种话?”文英说:“还有,不要以为立时三刻便会与你母亲解冻,罗马不是一天造成的。”

    “多谢指教。”

    “下星期你满十七岁了吧?”

    “是的。”

    “如何庆祝?”

    “历年来你我都不庆祝生日。”我说。

    “我母亲通常煮两只鸡蛋给我吃,”文英说:“同时问我要什么,我总是很识趣,尽可能在经济许可的范围内要一枝笔之类。”

    “我都想不出要什么。去年母亲在事后才想起来,给我钱,叫我自己去买东西。那笔钱如今还存在银行里,今天恐怕也如此。”

    “小孩的生日不必过得太隆重。”文英安慰我。

    “这是真的。”

    “如果给你选择,你要什么?”

    “愿望?我希望妈妈对我,比从前较为和悦。“

    “可怜的顾淦。”

    我笑。

    周末我没有出去,整日温习,偶尔到泳池浸一浸解闷,读书的荆棘是考试。但是母亲说,毕业之后,每天的工作便是各式各样的测验。

    母亲在星期日下午出去一下,提早回来,心情颇为轻松,但是没有说什么话。

    年年她都说:“考试不必考第一,只要及格便可。”

    但我依然考着第一。

    成绩表取回来,她顺手签一个名,我又取回去。

    母亲对我很仔,把我训练成一个独立的人,但无论如何,我还是希望得到更多的温情。

    考试之连续三天,一共考八科。

    考完后整个人松下来。

    那日下午,我又到文英家去玩。

    我说困,因考试期间,睡眠多多少少受影响。

    尹伯母说:“要不要在文英房中眠一眠?”

    “不用,陌生床很难睡得熟。”

    我与文英去看了场戏,回来玩扑克牌,有一搭没一搭,一直玩到十一点。

    我打电话叫司机出来接。

    文英同伊妈妈说:“妈妈,你看,这就是有钱的好处了。”

    我用眼睛白文英。

    文英妈笑道:“别取笑顾淦,她好不自在。”

    “我早就习惯了。”我说。

    文英送我下楼。

    上了车我抬头望,四楼小小两个窗户的灯仍旧亮着,这么小的住宅里住着这么幸福的一家人,真不可思议。

    屋宽不如心宽。这句老话还是有它的意思。

    母亲并没有睡。

    我讶异,等谁?这么晚了。

    母亲不许我问一些莫名其妙的蠢问题,象推门进房,明明不见那个人,还随口问:“某某不在吗?”或是一进门就问:“文件在什么地方?”当然在桌上,不然还会在嘴里不成。都是没有脑的最佳证明。

    所以我一切都礼貌的不闻不问。

    她说:“我等你。”

    “对不起,”我说:“有事吗?”

    “你考完试,想必比较空,便想与你说几句,谁知你一直没打电话回来,我反而错过困头。”

    “等我多久了?”我不安,“有没有三个钟头?”叫她把时间浪费在我身上,非常惶恐。

    “不要紧。”她说。

    “想与我说什么?”

    “没有。我与你父亲,在家的时间已经够少的了,但将来还要少。”

    “怎么一回事?”我问。

    “我接受加州理工学院的邀请,去做一项研究,为期九个月,要离开家一段时期。”

    “爸爸可知道?”

    “我已与他说过。”

    “他赞成吗?”

    “他一向尊重我的选择。”

    “妈妈,这些年来,你难道不累?”

    “这是我的事业,再累也没有法子,也许在这件事之后,我会取道与你父亲一起回来,休息休息。”

    “我怕你身体支持不住,医者不自医。”说说我又大胆起来。

    “你呢?你不反对我去?”

    “我?问我?”我受宠若惊。

    “是呀。”妈妈叹口气,“为了工作,我自小丢开你,现在你大了当然得征求你同意。”

    我当然知道这不过是场面话,她一决定一件事,千军万马都挡不住她,不过我已经够喜出望外。

    “当然是工作重要,我太会照顾自己了。”我说。

    她叹口气。“有能干的妈妈,并不是福气。”

    我摊摊手,“可是有多少人羡慕我。”

    “那是因为人家不晓得当事人付出些什么代价的缘故。”

    说得那么真实,我顿呆住。

    “我不是不知道你的委曲,”她说下去,“只是大家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方式,要转过头来不但不易,恐怕你也不会满意有一坐家中打毛衣的母亲。”

    我不响。

    “星期五是你生日,打算怎么样?”

    “啊,没怎样。”我又觉欢喜,非常心足。

    “出去吃顿饭?请小朋友回来聚聚?我已留了空档。”

    “请朋友们回来玩!”我欢呼。

    “我会通知大酒店宴会部替你安排这件事。”她微笑。

    “谢谢你,母亲。”我说。

    但她又要离开我,这一去且是九个月。

    星期五,班上同学涌到家中玩耍,母亲做女主人,代我招呼客人,生平第一次这么隆重替我庆祝生辰,我成日都容光焕发。

    几个男同学都在报上读过有关母亲的消息,围住她问长问短。

    我很为母亲骄傲。

    文英同我轻轻说:“看到没有?会打毛衣的母亲,要多少有多少,而你母亲,全世界都不多。”

    我苦笑。

    “别贪心了,”文英说:“她还不是照样抽空为你庆祝生日。”

    我点点头,紧紧握住文英的手。

    母亲在那边谈笑风生,表露她的仪态与风度。

    是的,一个不可多得的母亲,我不应再有抱怨,也许将来,我亦会走上她所走的路。

    所以此刻我更加要体谅她。

    我暗暗叹口气,向妈妈迎上去。

    偶像:

    我最崇拜的人是小说家莫天地。

    他的小说我全有,一共三十本,封面都非常美观雅致,令我爱不释手,读了又读,故事中的人物,我都能背诵出来,就象活生生的,在我四周围。

    我觉得莫天地的作品尽善尽美,是我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份,我说话的时候,也时常引用他的句子,莫天地说的,生命之不过是一个幻觉。莫天地说的,女人最重要的是独立,莫天地说这个,莫天地说那个。

    我像是爱上了莫天地。

    他的作品极其丰富,非常能够满足读者,我每个月都到书店去寻找他的作品。

    在我廿三年的生命中,莫天地占有太重要的位置。

    亲友们都知道我有这么一个偶像。

    大哥问:“真是奇怪,译本小说会吸引这么多读者,而读者之中,又有这么痴心的。”

    大嫂笑。“痴心的恐怕大不乏人呢。”

    大哥问:“是写得好吗?”

    大嫂说:“是比较好,比较没那么粗,而且合情合理,人物也很现代。”

    “谢谢你,大嫂。”我很感激。

    大嫂笑,“谢得多奇怪,我又不是称赞你。”

    “你称赞莫天地也是一样的。”我说。

    大哥摇摇头,“真有这样的读者,不管这莫天地是谁,也足以引以为荣。”

    我缠住大嫂要与她讨论莫天地的文章。

    大嫂说:“我不是专家,改天我介绍个专家给你。”

    “什么?还有比我更专家的?”

    “当然有,她是莫天地的妹妹。”

    “什么?”我跳起来,“你认识莫家的人?”

    “咦,莫家的人,也不过是人呀。”

    “快说快说!大嫂,怎么以前好像没听你提起过?”

    “我哪儿说得那么多,也是最近才认识的,最近我们做同事。”

    大嫂在局里身任要职。

    “他妹妹长得如何?”我追问……“说呀说呀。”

    “不很美,但自然有股高贵之气。”

    “不够透彻,大嫂,在我眼中,你也高贵。”

    “跟我差不多样子,”大嫂笑,“望四的人,还要怎么样?”

    “什么望四的人?才三十出头罢了。”

    “小利,那当然还是你青春。”

    “说下去呀。”我催她。

    “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莫天地呢?他多大年纪?真姓名是什么?长得如何?性情怎么样?”

    “我没问过。”

    “怎么可以不问?”

    “我不方便查根问底。”

    我很紧张,“大嫂,让我来问好了,我不怕难为情,你把那位小姐介绍给我。”

    “你看你,小利,别这样好不好?”大哥发话。

    “不,大嫂,我跟你是耙上了,你一定要制造机会,让我见到莫天地。”

    大哥白大嫂一眼,“你看你,自寻烦恼。”大哥的口头禅是“你看你”。

    我在以后的几个礼拜内,一直不放过大嫂,死求活求,轻声哀求,差些儿没跪下来。

    大哥骂我:“廿二岁的人了,大学毕业生,还盲目崇拜偶像,真丢脸。”

    我不管,我佩服莫天地的才华,这种崇拜与小女孩迷歌星明星是有点分别的。

    大嫂实在给我烦得没法子,答应替我找机会。

    我欢呼雀跃,一直睡不着。

    莫天地会是怎么样子的人?他的文字那么俏皮辛辣幽默,想像力那么丰富,写作技巧那么流利,我爱煞了他。

    他一定是个有气质的人,高高瘦瘦,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似笑非笑的嘴角……

    哗!我真的没有办法睡得着。

    过了很久,大嫂那边终于有消息了。

    她说:“星期六下午,丽晶茶座。”

    “真的?”我一阵晕眩。

    “且慢高兴,我约的是莫天真。”

    “谁是莫天真?”我瞠目。

    “你那偶像的妹妹。”

    “什么?”我责问,“那么莫天地呢?”

    这个时候大哥又插声说:“你看你,现在没完没了,我问你到什么地方去变一个莫天地出来给她!”

    大嫂说:“你见了莫小姐,自己求她好了。”

    “我?”我指着鼻子。

    大嫂推我一下,“要见偶像,面皮只好老一老。”

    “好!好!”我满口答应。

    大哥在一旁很讽刺的说:“你瞧你瞧,用这种勇气来干革命,一定成功。”

    我不管他。

    星期六下午我准时到茶座,多怕她俩不来。

    等足二十分钟,大嫂与莫小姐终于珊珊来迟,出现在门口,我连忙举起手打招呼。

    大家坐定了。思量半晌,我开口说明我的希望。

    大嫂说,“她喜欢莫天地的作品,真有十年八年历史,那些小说,她都背得出来。”

    莫小姐说,“我哥哥的确是有些读者的。”

    “可不可以让我见他一次?”

    莫小姐笑,“讲出来没有人相信,我自己也不大见得到他,他生活方式很低调,又不爱出锋头或是到处避,换言之,为人挺孤僻的。”

    “破一次例也不行吗?”我整个身子探出去。

    “我问问看。”莫小姐说。

    “问一问,”大嫂笑,“小利也够苦心的。”

    莫小姐说:“其实,看他的作品也够了。”

    我狐疑,怎么,他不是一个英俊的人吗?

    “很多时候,作品与真人是一段距离的。”

    “怎么?”我问:“他有什么怪僻?”

    “我的意见是,”莫小姐笑,“不一定要见到偶像。”

    大嫂说:“他们年轻人的想法是不一样的,他们做事一味够彻底,不喜欢留想像余地。”

    我不出声。

    莫小姐说:“越来越少人懂得含蓄之道了。”

    我忍不住说:“无论如何,我希望见到他。”

    “我替你想一想。”她终于答应。

    跟着的几天我垂头丧气。

    “怎么?人家不是已经答应你了吗?为什么仍然闷闷不乐?”

    “那位莫小姐太含蓄了,什么叫做‘想一想’?没有什么好想的。莫天地明明是她兄弟,现在看起来,希望不大,中国人推塘人最有一手。”

    “看你说话,真是语无伦次。”大哥说。

    大嫂说:“那也未必,想来是因为他读者多,如果每个人都要见过,没有时间,可说,成年人身边的琐事很困身,千头万绪,也许他没有心情见读者。”

    我啼笑皆非,“我也是成年人。”

    “你怎么一样?得天独厚,住在家中,什么也不必理,独自出来生活,要管的琐事是极多的。”

    那么说来,他竟匀不出时间来见我了?

    没法子,我只好再把他的小说从看一次。

    在我的想像中,他应是略带孤僻的一个人,我知道他还没有结婚,三十五六年纪,有一个比较谈得来的女朋友,她在大学教书……

    这些消息,陆陆续续,都在报上其他作者写到他的时候所看到,日积月累,我知道关于他的事,实在不算少。

    他的生活很朴素,只是喜欢音乐,藏有许多唱片。

    他没有太多的朋友,不喜到人多的地方去。

    我没有见过他的照片,他很少有照片公开登在报上,据说非常早期的时候有,现在没有了。

    他喜欢白色。

    欧洲最喜欢的城市是巴黎。

    认为最方便的交通工具是地下铁路。

    喜欢孩子,但不喜生孩子。

    曾经有人批评他人缘坏。

    曾在英国留学四年。

    除了写作之外,有一盘小生意。

    时常说的话──“谁理呢”,“交稿必需准时”,“一分天才,九分努力”,“失败乃悲伤之母”等等……都叫人回味半晌。换句话说,他值得佩服。

    而且他很斯文,稿子里的人物都是上流的,从来不含黄色意味。

    我并没有什么私心,想霸占他或是什么的,我只是想见他,与他好好说上几句话。

    “照片,至少可以给我一张照片。”

    大嫂说:“好,我同你问问看。”

    稍后她说:“莫天地说他没有照片。”

    “我不相信。”

    “他又不是电影明星,不方便把照片送人。”

    我叹息。

    真是固执有性格的一个人。

    “替我的书签名。”

    大哥大叫一声,“你烦不烦,有完没有?”

    我吐吐舌头。

    我特地买了一套莫天地的新书,叫他签上下款。

    三十多本书,重得不得了,我托大嫂抬了去。

    足足过了一个月才抬回来,虽然时间上久了一点,但是我仍然心满意足。

    他的字很普通,并不见特色,但我仍然珍惜。

    上面写着:查小利指正,莫天地。与一个日子。

    这是最好的纪念品。

    我心向往之,希望从此他对我的名字会有记忆。

    我把签名与朋友共赏,他们都说:这是非常难得的,因为莫天地根本不来这一套。

    “并且,”他们说:“他好像要转行了。”

    “什么?”我如听到晴天霹雳,“转行?转行做什么?”

    “做生意。”

    “他做什么生意?”

    “你不知道?人家一向有设计师文凭,转行做设计。”

    “什么?那他不再写小说了?”

    “现在他的产品已经减少很多。”

    “那以后怎么办?”我失望的说:“我看什么?”

    “你可以看诺贝尔奖得主的文章呀!”

    “我不要看,如果我要学习,我会到大学进修,我并不要做一个伟人,再说,写诺贝尔的或许是伟人,看的又算什么呢?我一拿起那种书籍,马上打瞌睡。”

    “太没出息了。”

    “对,让我做一个没有出息的人吧。”我笑,“快告诉我莫天地设计的是什么?”

    “室内装修。”

    啊。

    他那么喜欢白色,所设计的屋子一定是全白的,优雅的,美丽的,背山面海。

    大嫂说:“小利,所以说你不懂事,替人家搅设计是要尊重主顾的意思,你以为是自己住?即使客人要一个鸳鸯七彩的卧室,天花板镶镜子,也只好替他们做。”

    我紧握拳头,“不会的,莫天地不是这样的人,他不会接这样的工作来做。”

    大嫂既好气又好笑,“对,莫天地连饭都不要吃,他是得了道的神仙。”

    “不,他不会为五斗米而折腰。”

    “他既然是人,就离不了俗例。”

    “不!”我很伤感。

    见他们把他传得这样,我不相信这些话,我可以肯定莫天地在任何环境之内都是超然的。

    他们不应破坏他的形像。

    人要吃饭是事实,但吃多少穿多少是注定的,我相信莫天地会很妥当地处理生活上的细节。

    但是为什么莫小姐还不帮我安排见一见莫天地呢?

    唉,我都不好意思再催了。

    大嫂知情识趣的问:“怎么,莫小姐还没同你联络?”

    我摇摇头。

    “莫天地听说到欧洲去了。”

    “是吗?为什么报上没断稿?”

    “他一向很有职业道德,存稿很多,三两个月根本不成问题。”

    “啊,原来是这样。他到欧洲什么地方去?不是康城吧?几乎每个人都跑到康城影展去了,回来写了一大堆杂记,一下子又说看到了大岛渚不然就瞥见大卫宝儿的影子,仿佛这些外国人都是一见发财,他们如拣了金子仙,真小家子气得叫人伤心。”

    “仿佛去的是希腊,我不清楚。”

    “什么时候回来?”

    “我总不好意思天天去打听。”

    唉。

    “小利,也许真的闻名不如见面。”

    “那我也得见一见,好死了这条心。”

    “这就不对了,就算他的外表不如你想像中的那么好,你也不应该失望,小说管小说,人是人。”

    我说:“庸俗浅见的人写不出好小说。”

    “那就是了,你应当放心了?”

    我就是不放心。

    我完全不明白为什么我会为一个陌生人这样挂心。

    但是莫天地不是陌生人,我认识他已经有十多年,他的思路发展我完全可以掌握得到。

    我们这些有诚意的读者,全是他的知己。

    不不,绝对不是陌生人。

    有时候做梦,见到莫小姐带我到一座白色的大厦去,装修得美奂美轮,一进门,看见屋主人,却是一个又矮又胖,神情猥琐的秃头男人,上上下下的打量我,垂涎欲滴的样子,而自称是莫天地。

    我吓得自梦中惊醒,一身大汗,我的天,吓死我。

    所以我认为我非得见一次莫天地不可。

    “见到他如何?追求他?”大哥问。

    “自然不。”我说:“看,我都同你说过,这不是个人**问题,我早已申明,他是我的偶像,见一见他,可以了结我个人的心愿。”

    “还不是两个眼睛一管鼻子一张嘴巴,为什么你那么宠他?”

    “嘿,越说越浑。”

    我不出声。

    终于有一日,大嫂说:“你是不是想看莫天地的照片?”

    “怎么?你有吗?”

    “有莫小姐与他合照的一张,来。”她打开手袋,取出照片递给我。

    我抢过来看。

    照片很小,普士卡尺寸,莫天地的头部只有指甲大小,但他既不胖也不矮,也不是秃头。

    文如其人,非常俊逸,穿白衬衫深色粗布裤,外表比真实年龄年青,我真真正正的放下了心。

    我得意洋洋的想:自己的眼光真不错,永远是城里最好的。他不丢我的脸,有些人喜欢的作家打扮如风尘中人。

    “这照片送给我?”

    “你真走火入魔,几时这么的为一个人疯狂?”大哥说:“将来谈恋爱也这么着,才叫人担心。”

    “啊,那你可以放心,谁耐烦为恋爱付出那么大的代价?”

    “别嘴晌。”

    “在别的事上,我的头脑是很清醒的。”

    “但愿如此,哈利路亚。”

    我也忍不住笑了。

    如果真的见到莫天地,不知怎么办才好,盼望那么久的事终成事实,反**的滋味一定不好受。

    这样想来,反而心平气和起来。

    但世事往往出人意表,越是求越是没有,无心栽柳柳成荫。

    莫小姐忽然来通知:“下星期六可有空?我兄弟与我有个约会,你也一起来吧。”

    我抓着电话,心头有莫名的欣喜,不知如何作答。

    “喂喂?”

    “有空,怎么样都有空。”

    “我再同你联络。”她说。

    我高兴极了,本来早有约会,统统都推掉,给小朋友骂个半死。人嘛,当然都如此,那里有好处往哪里去,识事务者为俊杰。

    我磨拳擦掌,为星期六见我的偶像作出准备。

    穿什么衣服?当然是白色。

    带什么礼物去?又不能送他花束,那么选一些糕点。男人多数不爱吃甜腻的东西,怎么办好?

    买水果吧,水果最好。

    我心忐忑。

    化驻不要太浓,他讨厌化浓妆的女人,在小说中时常讥笑那些女人的面孔像日本能剧的面具。

    发型?梳我平日梳的大辫子好了。千万不要松洒出来,像那种小明星小歌星。

    一切斟议好了,我出去买衣服。

    迷你裙?不。大蓬裙?不。露背装?不。两截裙?不。最好是一件头略为直身的细麻布衣裳,小圆领,一个颜色,无花无边,简单幽雅的那种。

    这类无花款的裙子是极贵的。

    结果我没有挑白色,我选了件米色的裙子,胸前一排抽纱花。

    白色大耀眼了,我想,还是米色清爽。顺道配了双平跟凉鞋,不穿丝袜,晒成棕色的小腿上看去也过得去。我用一只不大不小的半旧织皮手袋,整个人就准备好了。

    什么手饰都不用,免得看上去累坠,只戴一只手表,是还没有流行起来的极薄极小的瑞士石英表。

    我可以出发了。

    大战前夕,心情反而特别平静。

    星期五莫小姐告诉我时间地点,我记了下来。

    星期六下了班梳洗打扮停当就出门。

    大哥在门口碰见我,也忍不住说一声:“好一个高尚女士,有气质。”

    我笑说:“谢谢。”

    “约会谁?”大哥问。

    “莫天地。”

    “别说笑了。”他一脸不置信。

    “是真的。”我侧侧头不以为然。

    “什么?谁替你约的?”大哥不得不信。

    “莫天真,他的妹妹。”

    大哥“嘘”的一声,“祝你幸运。”

    “我需要幸运。”我给大哥一个飞吻。

    希望见了他别紧张得打翻茶水碰跌杯子。

    我迟到十分钟,是故意的,他们有伴,我没有,一个人孤零零坐着,算什么呢。

    我到的时候,看见莫小姐穿黑白两色坐在那里,我连忙迎过去。

    她笑,“怎么?别太紧张。”

    我一定紧张在面孔上。我坐下,带一个询问的神色。

    她说,“他转进书店去了,我们在这里等他。”

    “他常常买书?”我顺口问。

    “才不呢,”莫小姐说:“他根本不是书虫,他买的是室内装修的书。”

    话没说完,莫小姐抬起头,我知道他来了。

    我忍不住回头看,果然是他。

    哗,白衣白裤,一双破球鞋便衬出无限的气质,这样子的清秀模样,到什么地方找去?

    这是个不折不扣的莫天地,我的心兴奋得咚咚跳。

    莫小姐替我们介绍。

    他并没有太在意,略略与我默点头,对我很冷淡。

    他放下书本,点燃一枝烟,便跟他的姐姐说:“找我出来,有什么事?”

    “妈妈说很久没有见到你了。”莫小姐说。

    他说:“见到我,说来说去,也不过是那么几句话。”

    “这是老人家的通病。”莫小姐解释。

    “还有什么事?”他已开始不耐烦。

    我很吃惊于他这种态度。

    我愕然,真没想到他的脾气这么急燥,连对小事也是这样。

    “你最近忙什么?”莫小姐还是很关心他。

    “忙铺子里的事。”他仿佛不愿多说。

    “什么时候开张?”

    “还差廿多万的资金,遥遥无期。”

    “最近你的单行本子销路颇好……”

    “那个?那个那里养得活人,只好当外快,不无小补。”

    他猛力的抽着烟,我看得呆了,真的那么现实?莫天地为钱烦恼?我想都没想过。

    “廿多万也不是一个大数目,回去同妈妈商量商量,没有不准的,”莫小姐说。

    “可是她又有许多附带的条件。”

    “母子之间,有什么不能答应的?”

    “你不明白。”他很不耐烦。

    莫小姐不好意思的看我一眼,叹口气。

    莫天地说:“我有事,先走一步。”他连看都不向我看一眼,就起身走了。

    我怔住,很久说不出话来。

    大浮燥了,太没有礼貌了,怎么会这样?是不是因为今天心情特别不好?

    “他呀,他就是这个样子,一向如此,心情很坏。”莫小姐苦笑,“我都不晓得怎么解释才好,唉。”

    “为什么?”我忍不住问。

    “他神经一向紧张,再说,家里也把他宠坏了,又有点艺术家脾气。”

    我不出声,这些都不是好理由,我不接受。我认为他是一个极端自私的人。

    “不过也难怪他,生活这么烦忙,社会这么虚荣,为了生计,他也忙得透不过气来。”莫小姐帮他转弯。

    “可是他赚得那么多!”我不服。

    “谁说的?”莫小姐笑问。

    我不出声,想当然耳。

    “一家不知一家事,”她说:“赚得多开销也大,最近他被税务局追得透不过气来。”

    我很失望。

    “别不高兴,我只是希望你知道,小说家也是人,不可能永远维持最佳状态。”

    原以为他会拉着我的手殷殷问好……真的是,我太天真了。

    “他的脾气就是那样,所以不爱见人。”

    我点点头,是我太刻意要见他,是我不好。

    那天告别回来,我再翻翻莫天地的书,发觉他的幽默风趣热情都单单只在书中出现。

    我很惆惘,这是他外表形像,与真实的他完全不一样。

    大哥问:“见到偶像了?”

    “见到了。”

    “失望?”

    “不。”

    “为什么板着面孔?”他奇问。

    “原来我们生活在一个现实的世界里,”我把头枕在双臂上,“是我把一切想得太美妙了。”

    “那就是等于失望。”大哥笑。

    大嫂问:“那以后还看不看莫天地的小说?”

    “看看看,当然看,”我叹口气,“不看他又看谁?只是不要把他小说中的世界带到现实中来好了。”

    大嫂点点头,“这话有点意思,是成熟了。”

    原来他也为俗务缠身,为钱财头痛,时时皱着眉头,发脾气,唠叨,就像我爸爸,我哥哥,我同事,以及我那些男朋友。

    他是真人不是偶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