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暮(1/2)

    池边:

    这个故事不是我自己的。十四五岁的时候青“西点”杂志,春到这个故事,原著人是方龙骥。

    一篇小说如果能让人记得十多年,必然是篇好小说,可是结局现在不流行这样……因为念念不忘的缘故,所以重写一遍,令故事稍微现代一点。好的小说,抄袭何妨。

    开始的时候,我与莉莉在热恋期间的尾声。

    莉莉在一间酒店做公共关系。这一行名誉不太好,是继空中小姐、电视明星之后最吃香的工作。

    我莫名其妙的认得莉莉,莫名其妙的恋爱起来,约会一次比一次忙,等到我发觉她的品性并不适合我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莉莉很美丽,打扮时髦,身裁也好,装与妆都非常耀眼,雪白的皮肤,腮上一颗蓝痣,把她带出去,朋友们都说一眼看上去,她不知像哪一个明星。

    你知道,年轻的时候,谁不喜欢有一个如此抢眼的女朋友。

    后来我就觉得莉莉虚荣。没约会就打麻将,而且打得大。赚一、两千块的薪水,全部花在衣服上,喜欢千方百计的搭同事的顺风车,视公共汽车为畏途。

    大嫂说:“莉莉几乎永远不看书。”

    这是真的,中学毕业之后,她最伟大的知识来源是Vigue杂志。

    大嫂说:“她跟你来往,不外是因为看中你的职业,中环有六十万个白领,但有多少个年轻工程师。”

    我说:“但是这个年轻工程师永远不会自己开业,恐怕一辈子要做你们最忠诚的仆人。”

    大嫂说:“做政府工是高贵的。”

    家人都不喜欢莉莉。但我们仍然在一起。

    人的惰性简直不可思议,我们吵着嘴,我们闹看意见,但我们还在一起。

    有一天我的火气真大,莉莉被我得罪了。

    她说:“杰,我想把皮肤晒黑。”

    “去游泳好了。”

    “杰,公路车太挤。”她说。

    “我们可以开车去。”我说:“我向父亲借车。”

    “周末人太多。”她说。

    “周日下班才去。”

    她说:“沙滩还是人多。”

    我按捺不住:“香港市民不知道他们有个新任女皇叫莉莉,他们不懂得把沙滩让给你专用。”

    “美美她们出海去游泳,不是有快艇就是有游艇。”

    我说:“我不管美美她们是否乘劳斯莱斯上班,你是你!”

    莉莉非常不悦,拂袖而去。

    我看着她的背影叹气。美丽有什么用呢?莉莉什么也没有,只有美丽与青春。莉莉也知道她只有这两个条件,于是非常地充分利用着自己的天赋。

    这一次我并没有主动地送花道歉诸如此类,我都累了。

    但是没过几天,莉莉却来找我。

    她的声音一贯地嗲:“怎么,真生气了?好几天都不了我。”

    我说:“我在等你的气过。”

    “谁像你?小孩子!”她若无其事的说。

    我叹口气:“怎么样?想出来?”

    “当然,不然我打电话给你干吗?陪我去游泳。”

    “去哪里?”我问。

    本来我想问她是不是找到游艇出海,但是忍下来。

    她有点兴奋,“我有一个亲戚,他替人管理泳池,在浅水湾有一间别墅,那里有很好的泳池,主人家大半年不在香港,他可以开放让我们去玩。”

    我沉默很久。

    莉莉追问:“如何?如何?”

    我说:“莉莉,有很多事,是受过教育的人所不可以做的,譬如占这种小便宜。”

    莉莉理直气壮,“我们不是白去的,每个人要收三十块。”

    我啼笑皆非,“更糟了。”

    “你这人,”她说:“再这样下去,我更加不知道怎样侍候你才好,自己又没有泳池,别人愿意让我们去,你又不答应,难道你一辈子不游泳?”

    “你一定要去?”

    “一定要。”莉莉说:“你不陪我去,这一次,我也会找别人陪。”

    她已经在恐吓我。我知道,莉莉自然找得到伴。我不是没听说过,东华企业的小开想用高薪把莉莉挖过去做私人秘书,不外是因为莉莉是中环的美女。他用平治六○○接过莉莉到半岛吃茶。

    于是我说:“好,我陪你去。”

    这个周末我们却玩得比想像中愉快得太多。

    那所别墅在浅水湾这四十多号,占地一万尺左右,每尺一千元算也得一千万,我们每人只花三十块可以来玩一个下午,实在太划得来。

    花园占地也广,泳池在数稞影树与玉兰树下,碎叶子偶而落下。雪白的藤椅子,有饮料供应。

    泳池鹅蛋形,面积约五十乘七十,并不很大,但是非常舒服。除了我们之外,还有七八对情侣。

    莉莉问:“好不好?这地方多幽静。谁说香港不好住?钱不足够而已。”

    “君子爱财,取之以道。”我说。

    莉莉爱娇的说:“谁是君子?唔,你是君子吗?唔?”

    我们言归于好。

    以后每个星期六,我们花六十块钱到浅水湾道游泳,渐渐成为一种习惯,就当是去乡村俱乐部一般。那里人少,环境更静。

    奇怪的是,这家人的西班牙式别墅重们深锁,永远不见有人。据说是避暑去了,既然夏季不在香港,那么,又何必在香港盖一闲别墅。有钱便可以做这种奢侈的事。

    渐渐家人问我们几时结婚,我说要等我开业以后才可以娶莉莉。她不想婚后工作,我也不想她那么做。但是我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够找到合股人开建筑工程设计公司?

    莉莉还年轻,她不急。她只想游泳跳舞搓麻将。

    有一个星期六天气特别热,三十五度C,我们连午饭都来不及吃,便赶到游泳池去,情愿在那里向老黄买三文治吃。老黄便是莉莉的远房亲戚,看管别墅的花园与泳池。这一个夏季,他赚得倒是够痛快的。

    因为天气实在热,所以人相当的多,莉莉说:“比平常多了一倍,老黄昏头,赚得发神经,什么不三不四的人都放进来。”她嘀咕。

    我微笑,自古不三不四的人最喜欢说别人不三不四。

    “你笑什么?”她跃进池中。

    我坐在影树底下叹气。这么红艳的花,倒影在泳池中,而主人不知道,主人看不见,因为他不在香港,但容许外人来欣赏,总是好的吧。

    莉莉皱着眉过来,“杰!你躺在这里!”

    “什么事?”

    “有一个女人坐着我的藤椅,不肯动。”她翘起嘴。

    “你坐另一张好了。”

    “都没有空椅了,而且我的手袋与毛巾都在那张椅子上,她佯装看不见,你与我去说她几句。”

    “莉莉,你想我与女人吵架?”

    “不是叫你去吵架,你去与她理论教句。”

    “好。”我无法可施,便随莉莉走过去。

    果然有一个女子坐在那里,头发很直很长很黑,她仰躺着,很静默,像是与其他人群不相干似的,手中拿着一只拔兰地酒杯。

    我走过去。“小姐。”我叫她。

    她抬起头来,苍白的脸,漆黑的眼睛,我没有见过如此寒气森森的眼神。

    我走下神来,“小姐,这张藤椅,是我女朋友刚刚坐的,她好像比你先来,可否让回给她?”

    她眼角都不看莉莉,只是冷冷说:“这是我的椅子。”

    莉莉气,她说:“我先坐在这里的,你看,我的毛巾都还在椅背。”

    “你可以拿走。但这是我的椅子。”她说:“我不会让人。”

    我没有看见过这么固执的女人,我很尴尬,不知道怎么应付她。

    莉莉说:“我去找老黄,看看她是否付双倍钞票。”她转头就未。

    那个女子到现在才看看莉莉的背影,问:“你的女朋友?”

    我只好说:“是。”

    “美则美矣,毫无灵魂。”她说。

    我才想回答,莉莉已经跟看老黄来了,怒气冲冲地,老黄也一副预备发作的样子。

    我想息事宁人,还没开口,老黄一见到坐在白藤椅上的女子,马上呆住,顿时矮了三寸,躬起背,额角头的汗水不住冒出来。

    “小姐,小姐!”老黄趋向前,“你是几时回来的?”

    那女子“哼”了一声,也不响,站起来走开。

    “她是谁?”莉莉责问老黄。

    “我们的女主人。”老黄答:“这次我完了。”他垂头丧气,“她一定会开除我。”他擦汗,“我完了。”

    莉莉看我一眼,一脸的懊恼与羞愧。她叫这里的女主人把藤椅还给她!

    我知趣地说:“我们走吧。”

    莉莉一路上没有说话。我这次是原谅她的,谁知道她会丢这个脸,莉莉是个要面子的人,她又恨又妒,不难想像。

    我不知道老黄如何收拾残局。

    但自从那次之后,当然我们周末没泳池可去。我设法叫嫂嫂把我们带进乡村俱乐部。

    我又看见了她。

    她坐在池边喝酒,一个人,穿白色的宽身袍子。

    我向她看一眼,她向我点点头,眼神把我降到北极去,没想到她还记得我──抑或是当然记得这个喜欢占小便宜的人?

    她是一个好看的女人,整张脸阴森森,眼睛又黑又大,睫毛遮住灵魂窗子,嘴唇极薄。年轻,但仿佛又历尽沧桑,缺少生气。

    时髦的女人谁不想有太阳棕的皮肤,只有她一人,独自在一角苍白。

    我拿着橘子水过去,“家中有那么好的泳池,还来这里?”

    她简洁的答:“寂寞。”

    我当然不相信,只笑笑。

    “女朋友呢?”她问。

    “在楼下餮厅吃点心。”我说。

    “快乐的女孩子。”她说。

    “老黄呢?”我问:“还在做吗?”

    她诧异我会如此问,“在。”她答。

    “你呢,你好吗?”我问:“尊姓大名?”

    她又露出一丝诧异。“白玉琴。”她说。

    一个女鬼的名字。即使在大太阳底下,她也像刚从聊斋里踏出来。

    “我叫杰。”

    莉莉走过来,看到她,面孔马上沉下来。莉莉扁扁嘴。

    但是白玉琴出乎意料的友善。

    她说:“下星期六我家有个池边晚会,欢迎你们参加,晚上八点,服装很随便。”

    莉莉一呆,她讪讪的微笑,“哦,我们……”

    她看我一眼。我点点头。

    白玉琴说:“别客气,来吧。”

    莉莉答:“好的。”她不能拒绝这样的机会。那一夜池边一定有她要见的人。

    我说:“白小姐,我们先走一步。”我拉起莉莉走了。

    回头一看,她坐在那里,水滟滟的波纹映在她脸上,手中正拿着一把芭蕉扇在握,一下又一─下。眼珠漆黑的,我连忙把头转回来。

    莉莉说:“她脸上没喜气。”

    话虽然这么说。星期六她一早打扮起来。我去接她,她穿着旗袍下来。湖水绿镶两道深浅不同的缎边,金色稿跟凉鞋。莉莉是那种不欣赏她也得赞她一句“美”的女人,你可以说她没有脑袋,但是你不能否定她的美。

    我们到达浅水湾道四十多号的时候,白玉琴在门口,她把一篮水果自车中拿出来。

    她那部车子叫“黑豹”。

    莉莉知道一切名牌东西与它们的价值,马上艳羡得连招呼都忘了打。

    白说:“水果不够用,我又去买了些回来。”

    我帮她提一把。她仍是冰冷的姿态。

    莉莉扯我一起,我们一起走进花园,很多客人已经到达,白一转身便不见了,大概是走进屋子里去。

    我抬头看天空,北斗星如一颗大钻石般灿烂,这泳池在夜间比白天又更漂亮。

    很多男土向莉莉投来眼光。呵,莉莉的公共关系经验终于派上了用场。

    我独自踱到花园一角,向浅水湾与南湾那边看去。

    身后响起声音。“喝杯酒?”

    我转身,是女主人。

    “白小姐。”我点头,接过她给我的拔兰地。

    她好像一直在喝酒,每次见到她总是有酒杯。

    “这间漂亮的屋子是你的?”我问。

    “是。”

    “你父亲给你的吧。”我问。

    “是。”她说:“我比很多人幸运。我父亲有钱。这是我分到的遗产,另外还有几件珠宝。”

    “这间屋子可能是全香港最美丽的。”我说。

    她笑一笑。“不会是。你见识并不很广。”

    到底不是暴发户,她没有那种了不起的口气。

    “老黄说主人避暑去了,去了哪里?”我问。

    “瑞士。”她简单的答。

    我点点头。

    她喝了一口酒,“你的女朋友今夜很漂亮。”

    “是,她刻意打扮过。”我看看在那边的莉莉,“她喜欢打扮。”

    客人已开始吃自助餮,根本不需要主人招呼。热闹的音乐,喧哗的人群,有人在池边跳探戈哈骚。

    “这样漂亮而没有头脑的女孩子,最难服侍。”她说。

    我有点想维护莉莉。“她也并不是真的没脑袋,她只是……”

    “你很爱她?”她忽然温柔的问。

    “相处这么久……”我不知道怎么说:“我想是爱的。”

    “那很好。那好极了。”她说。

    “她就是比较重视物质这一点不好。”我说:“她喜欢你的房子你的车子,好的东西她都不想错过。”

    “女人都如此。”她说:“重要的是,她有你。”

    我的脸胀红了,我没想到她如此客套地恭维我。

    莉莉迎上来,她兴奋的说:“我从来没有到过这么精彩的舞会,蜗牛好吃极了。”

    女主人微笑一下,不知为什么,在她的笑容之后,我老像看到一张断墙败垣的图画,空洞得很。

    后来莉莉一整个星期,都说有关那舞会的话。她不住的问:“白玉琴有没有打电话来?有没有?”

    当然没有。

    我想疏远莉莉,我自问没有条件满足她,反正是要痛苦的,迟不如早。因此晚上我独自到酒吧喝啤酒,不再自动的要求莉莉出来。

    我比较喜欢在办公室附近的一间酒吧,通常下班之后,我便去坐一个小时。

    我遇到白玉琴。

    真没有想到她会到这种平民阶级的地方来,这地方连莉莉都会拒绝出现。

    我上前向她打招呼,她看上去很疲倦,穿件松身T恤,一条白裤子。我认得这条裤子,售价八百多,莉莉曾经想我送一条。

    我叫侍者买一个饮料给她,她例牌在喝拔兰地。

    “女朋友呢?”她问。只有她的眼睛还像黑玉一般,面色更坏了。

    “我没有约她。”我说:“我们……在疏远期间。”

    她说:“我喜欢你,是因为你很自然。她呢?她喜欢你什么?”

    我扬扬眉,“我自然?是不是人人都害怕千金小姐,而我待你如常人,买一个拔兰地给你?”

    她笑,“或许是。”

    “你常来这里?”我问:“气氛很好。”

    “是。来享受人生。”她把酒喝尽。

    “出去兜兜风吧。”我温和的说,她心中一定有不高兴的事,“我开了车子来。”

    “坐我的车好吗?”她问。

    “我不介意,我没有自卑,”我笑,“我没有钱,这不是我的错,不过是社会的错。”

    她也仰起头笑。她还是很年轻的,不会比莉莉更大,但是她却这么闷不开怀。我非常介怀她的不开朗,却不注意她有钱与否。

    她有钱,那是她家的事。

    我们到门口,她的“黑豹”已被交通警察关照过了,告票夹在水拨下。

    她让我上车,把引擎发动,车子往郊外驶去。

    她把车加速到一百公里,我不出声。她开车开得很好,并非一般泛泛的飞车手。她驶进浅水湾道。

    “我喜欢这条路。”她说。

    我在听。

    “曲折离奇,你以为前头不知道有多少好东西在等你,其实不过是一个海滩。”停了一刻,她补一句:“像人生。”

    “你有钱,”我说:“再无聊还可以旅行到桂林去拍照印一本特集,好办。”

    “我不至于如此无聊,我有伦大圣玛丽学院的药剂文凭。”

    “为什么不工作?”

    她把车子停在路边。

    “我辞了职。”

    “为什么?”我问:“薪水比起你的财产太微不足道?”

    她摇头。“健康问题。”她说。

    “什么病?”

    “血癌。”她很平淡的说。

    “什么?”

    她看我一眼,“是有这种病的,并不是为小说中主角才发明的。”

    “恶性?”

    “十分。”她说:“苏黎世最大医院的最后诊断。”

    “可以医治?”

    “把我的余生任医生统治?谢谢。我见过我父亲,躺在手术床上切开缝好,缝好又切开,谢谢。”她笑一笑。

    我不想再问下去。

    “我很害怕。”她抬起头来,“真的。”

    我把手放在她的肩上,拍了两拍。尽在不言中。

    这是一个有月亮的晚上。我忽然明白她脸上是什么,是死气。

    “进去坐坐吗?”她问。

    我点点头。

    游泳池还如旧。水平稳地漾着,偶尔落下树叶。

    她倒了两杯酒出来,遮”杯给我。

    我说:“至少你应该见见家人。”

    “我没有家人。”她说。

    “朋友?”

    “朋友只是开派对的客人。”

    “你几岁?”

    “廿六。”

    我坐在白藤椅上把酒喝光。

    她好像事不关己,就像我第一次见到她一样,缓缓地喝着酒。我想在她的脸上寻蛛丝马迹,但是基么也看不出来,她脸上有种雕刻过的平静。

    她说:“人可以做的不过是好好的爱几场。”她微笑,“但是太多人不知道身边有些什么。人的心理:得不到的东西永远是最好的,当今天变成明天,昨天又是值得怀念的一天。”

    我温柔的问:“我可以为你做些什么?”

    “我已做妥一切,”她微微笑,“我静静地在等待。”

    我把手放在她的手上。我忽然觉得自己幸运,我不知道我还有多少日子。无知永远是最幸运的。

    她笑,“人类对于无知最恐惧,你知道。也许到了那一边,我会很庆幸我可以早日离开这一边。”

    我低下头。

    “爱你的女朋友。”她说。

    “我会尽力。”我说:“也许你应该知道,她一直觉得与我在一起是一种委曲。”

    “事非成败转成空。”她推推我,笑。“什么叫委曲什么不?”

    “疲倦吗?”我问。

    “还好。”

    我轻轻把她拥在怀里,“只一分钟,就放开你。”

    她轻笑,“你可怜我?”

    我叹口气,“我可怜我自己,如果你没有白血病,我是否还敢拥抱你。”

    “谢谢你,杰。”她说:“杰,听着,有空常来这里,泳池永远是你们的。”

    “谢谢。”我说:“你也听着,你还有时间,真的”

    “杰。”她把手指放在我嘴上,“够了。”

    “我明天下班来看你。”

    “明天。”她点点“头。

    “你休息吧,看你,面色真是坏。”我说:“明天来看你。”

    我由她的司机把我送到市区。

    决定第二天去陪她。

    近中午的时候,刚打算去吃饭,接到一个电话,女秘书接进来,说是有要事。

    “哪一位?”我问。

    “老黄。”那边气急败坏。

    “老黄?”我问:“哪一位老黄?”

    “唉,你与莉莉来过我这里游泳的老黄呀。”

    “呵,老黄。”他找我有什么事?

    “你知道咱们家小姐?”

    “知道。”我有点紧张。她找我?

    “昨夜小姐吩咐我打电话给你。”他说:“小姐说你如果要与朋友去游泳,随时欢迎。但是──”

    “什么事?”

    “今早佣人叫她用早餐,她已经没言语了,救伤车来到,她已经死了。”

    我出乎意料的平静,“在房中?”

    “是的,这里乱了很久,直到现在才想起给你电话。”老黄说:“你可知道小姐为什么要服毒?”

    “她有亲人吗?”

    “有自然是有的。”她说:“前天她提早发我们薪水……管家已经通知律师了。”

    我放下电话。

    第二天报纸登出来,莉莉拿着新闻,目瞪口呆,她说:“我不相信!我不相信!”

    我是相信的。

    我甚至相信她早在瑞士已死了。灵魂仆仆的万里归来,出现她长大的城中,来探望故居。

    我与莉莉终于分手,我并没有听白的话,尽我的力量,努力地恋爱几次,莉莉不是恋爱的对象,她只是享乐的好对象。她终于到东华企业去做事,半年之后,人家说她身上被银狐长大衣招摇过市。

    假日我还开车进浅水湾道。

    老黄并没有把泳池开放。整间屋子空置着,只余几个女佣看管。老黄开铁闸门让我把车子开进去,我常常看到车夫在为那辆开蓬“黑豹”打腊。

    车夫对我说:“全城只有一辆,时价十五万。”惋惜的口气。

    老黄眼睛红红的,他说:“小姐不喜欢我拿泳池开放,小姐不喜欢,我就不做。”

    他是一个不坏的人。

    而我知道什么呢?我知道她的名字叫白玉琴,她富有而美丽,而我在遇见她的时候,她已病入膏肓。

    像这样的故事是有的吧。那一刹那的记忆长存。莉莉会淡出,她不会。

    丹薇:

    丹薇最近非常的不开心。刚从学校里出来的人都这样,有非常多看不惯的事,天天下午来了我这里牢骚大发,一边喝最好的威士忌,一边骂。

    昨天丹薇说到她的父母──“真老了。”她说从来没把她的父母看清楚过,直到最近,昨日她母亲坐在她对面吃饭,挑着鱼骨来啜着,那种“嘘嘘”的声音,丹薇说隔一幢屋子都听得见,丹薇震惊地放下筷子,看到她母亲用手拿着鱼骨张口大嚼,全神贯注,嘴唇非常的厚,丹薇告诉我,“我不认识她,为什么要这种吃法?又不是说穷得要吃骨头!”她脸上非常的不置信与害怕,像是受了什么刺激。

    我沉默一会儿,告诉她中国人吃东西都是这样子。丹薇不该到英国去读那么多年的书,英国人是最注重这种礼仪的,甚至连当众擦汗也不可以。如果在美国也还好,右手拿一把又,左手拿一罐可口可乐,也就罢了。

    丹薇说:“不是的!中国人吃东西也不是那样的,他们老了,真是老了。我父亲也是那样,我跟他说,有一本书禁掉了,他没听清楚,瞎七搭八说:‘广告登在哪里?去买吧。’我觉得要炸开来,我整天在家说话,原来是说给自己听的,谁也没理我。”

    我说她的要求过高。

    她吼叫起来,吓了我一大跳。

    你知道,上学太久了会变成这样。成天在学校里进进出出,见着志同道合的同学,一大班人都为一个相同的目标努力,没有生气的机会。人上学久了会变成丹薇这样。

    有一天丹薇说:“我不能忍受这种气温,早上一起床就是个大太阳,把脸上的皱纹雀斑照得清清楚楚。”

    我说:“你为什么要回来?你为什么不设法留在英国?英国比较适合你,你这假洋鬼子!”

    她看上去很痛苦,喝一点酒,然后躺在我的床上睡一个懒觉。丹薇是个最有潜力的酒鬼。她喜欢我的屋子,因为我这里够凉够暗有自由。所谓自由,并不是说可以开疯狂性舞会那种自由,而是一种一投手举足的自由。电话铃响了,找的必然是我,决不是找三站六婆,要令我拔直喉咙叫。我不喜欢与家人住,有一次丹薇打电话到我家,说了半小时的话,母亲问:“什么人?男?女?”第二天我又搬出来。我也想像丹薇那样尖叫。男?女?什么人?乌搅些什么?不过是一个电话,三十岁的女儿打一个电话还这么多乌搅,要管为什么不管比较有意义的事。

    但是与他们说话是没有用的。对他们来说,生命是一天又一天的例行公事,甚至连生孩子也是公事,一个又一个,一个又一个,再也引不起兴奋、快乐、悲哀。他们唯一的享受是事事轨一脚──“男?女?谁?什么人?”世界已远离他们,他们还自以为是主人,把权力伸展到儿女头上,他们就是这样子。搬出来往可以把感情维持久一点。

    我不知道别人对父母的看法如何,我与丹薇非常的有同感,丹薇还在那里努力,我早已放弃了。我们的问题是交通的失败。

    我说:“你可以结婚。”

    丹薇说:“对的。”

    我知道丹薇的感情生活,在她十七岁的那年,有个男人送她一本“莲的联想”,从那刻开始,她长大了,她忘了那男人的嘴脸,那不过是很暂短的事,拉拉手,春电影,但是那本“莲的联想”到现在还好好的在书架上。丹薇说:“这种人也许一打打的买着诗册,送给十六七岁的女孩子。”非常有可能。丹薇始终没有遇到对手,感情上的对手。

    她笑说:“真不可思议,一朵花似的年龄,跟这种人去挤公路车,看前座电影,电影票都买不起最好的,便有胆子约女孩子出来,这年头不负责任的男人大多,寂寞的女孩儿太多。”即使是记忆,也不甜美。

    丹薇是很考究的。她不只是那种衣服鞋袜的考究,她在细节上轧排场,浴间洗手的肥皂都是姬仙蒂婀的,而且不是蒂婀小姐,是蒂婀拉玛。家中经年订阅新闻周刊、国家地理杂志、明报月刊,各国的时装杂志,一个月就是一堆,丹薇挑灯夜战,每个字都读过。丹薇是这种人,她自己有一套做人的方式,固执的坚持下去。连抽烟也是这样,开头是健牌,后来银星出来,改抽银星,一只最普通的银色登喜路打火机,丢了,再买一只。这些日子来她变了不少,开头只穿米色咖啡色的衣服,现在也穿浅蓝色,衣服都干净,洗熨得无懈可击。尤其是在炎夏,看到丹薇,总是眼目清凉。

    丹薇喜欢玛莉莎贝伦逊。“这才是美女。”她说。我们去看巴利林顿。

    丹薇有男朋友。有一日我在大会堂看见她,她非常的目中无人,木然的站在那里看画展,身后跟着一个年轻男人,眼看便知道不是那回事,替她挽着一件晴雨衣,跟班似的亦步亦趋。我马上皱眉头。

    后来丹薇看见我,马上展开笑容,跟我寒暄。但是没有介绍那个男人。恐怕是不值得介绍的,后来问起她,她含糊地说是一个普通的朋友,约了她多次,她才出来的,没想到碰见了我。那个男人也是个大学生,丹薇说:“戴平价表,我一看马上倒围困。”丹薇自己戴的是福英露贝,连康斯丹顿她都嫌俗气。

    我笑说她:“小资产阶级、法西斯,你有什么资格?”

    她微笑。她不担心。香港协出产她这种废物,她真是个废物,在嘉第吃法国菜,她用法文跟大师傅说:“不是这样的,这只千层叶蛋糕不是这样……”我在她身旁翻看白眼。丹薇这种人对社会一点好处也没有。

    她又找不到工作,她不但挑工作,而且要挑老板,老板若果是个老土,马上辞职,是以一年有十个月闲在家中。可是她自己是个最大的俗人,钱字挂帅。

    “笑话,没钱,没钱怎么活?气温超过七十八度要开冷气,钱便是有这个好处,我没想过要发财,但是人活在世界三不能太刻薄自己,况且我又不骗不偷不抢不卖,有什么关系?我还是十多廿岁呀,我现在不容易上当了。”

    丹薇如果每分钟维持这种论调,倒也是一种性格,可是她也常常忘掉钱的用处,太没用。譬如说有一天我们在街边买水莫,摆水莫摊子的是一对年轻夫妻,穿得粗,长得粗,可是却有说有笑。

    丹薇买了两只菠萝就走了,她说:“你看这一男一女,他们才是快乐幸福的人!”不知道为什么,她回到家中,为他们流了一睑的眼泪。

    丹薇常说:“自八岁以后,我母亲便不了解我的快乐与忧伤。”可是我也不了解她。各人的命运是不一样的,没有什么好羡慕,他人的幸福不是我的幸福,叫我风吹雨打的跟一个男人去摆地摊,再幸福也还是别人的幸福,我不干,我相信丹薇也不会干,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难过。

    我跟丹薇说:“你是应该认得一个男朋友。”

    “他会不会在仙西巴?”她问:“我一直没找到。”

    我说:“你的地理不灵光,非洲早已找不到仙西巴了,你应该去赞比亚找。”

    她问:“真的?真的改了名?”

    我说:“生命中后来发生的事,与个人事前的预测是永不符合的。”

    “生命中充满了失望。”

    我说:“不是有成语还是什么吗?人生不如意事常**。”

    “也不对的,有种人出奇地幸运。”她说。

    “人家看你也很幸运,你不能这么说。”

    “我有没有告诉你?我是慈禧太后,我不是假洋鬼子,我痛恨洋人。”

    我白她一眼,她这个人说话永远是一块一块的。丹薇是丹薇。她有我屋子的锁匙,喜欢来便来。所以有时候我出去了,再回来的时候会吞见茶几上有一只蛋糕,又有时候会有张字条:“我不吃散利痛,下次记得买百服灵。”

    我知道丹薇只需要一个男朋友,她找到一个好男人的时候,就会忘掉这些噜嗦,什么百服灵,根本来不及头痛,马上结婚生子,抱着一个美丽的小孩,用廉价药水肥皂替他洗澡,看的书是烹饪大全与育婴指南,最好的文凭是孩子脸上的笑容,一个女人是一个女人,苦苦的标新立异,弄得非驴非马做什么。

    我跟丹薇说:“你快找一个男朋友吧。”

    她侧头想一想,“好,要不戴平价表的。”

    我抽一口气,机会马上去掉百分之六十。

    “要是知识份子。”她说。

    机会再去掉百分三十。

    她说:“样子不能太差劲。”

    我说:“你晓得这年头在街上走来走去的男人,他们就是这个样子,再也不会高明的。况且你又这么能花钱,这真是……”

    丹薇说:“昨天半夜我咳嗽,想找一颗咳嗽糖,拉开抽屉半晌,也没找到,却看见张十年前拍的照片,我就呆住了,窗外吹进来的风比什么时候都凉,真的是,什么也没干,就已经十年了,我根本不晓得发生了什么事。”

    “每个人的日子都是那么过的,”我微笑,“你何必独自伤神。”

    “这个我明白,可是人家至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听话的子女,体贴的丈夫……”

    我说:“各人的命运是不一样的。”

    丹薇不说什么,只笑了一笑。她美丽的眼睛有点疲倦。我们能有多少个人是不寂寞的。

    上下班的时候,每天都要乘搭渡海小轮。我从不在这三分钟内看报纸,我只是肴着我身边的那些人。学生、小职员、花枝招展的女人、老人。在海底隧道没有造好之前,风景更好。当我年轻的时候,深夜跳舞回家,很留恋渡海轮的那一刻。年轻的时候,我与丹薇都太懂得浪费时间。

    现在船还是每天来来往往。就在丹薇来过之后一天,过海的时候,我看到了那么一个男人。他很瘦长个子,卅多岁,挤在芸芸众生当中,一副孤芳自赏的样子,长型秀气的脸上戴着一副雷朋太阳眼镜,头发很柔轻,梳得非常洁净,无论从那方面看来,都是一个漂亮的男人。

    我坐在他对面,我是不看报纸的,他也没有看报纸。他扬起腕看看时间,腕上是一只薄薄的白金表,表上写着AP。在忽然之间想到了丹薇。他提着一个公事包,现在把公事包放在膝盖上,一套西装的颜色十分优雅,鞋子是极薄底的。香港好几百万的人口,天天有多少人过渡海轮,大家面对面的坐三分钟,之后可能永远也没机会再见,他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人。

    船到了,我跟在他身后落甲板,在人潮中一下子就不见了他。

    回到家里,烦忙的事很多,吃完晚餐看报纸,丹薇打电话来,“又一天了。”她说。

    “是的。生命真是太长太长,”我笑,“怎么办才好呢?”

    她笑看不答。我忽然想起在渡海轮中那个男人。丹薇说:“明天我来找你。”

    第二天下班,我坐在原来的位子上,看看船外的风景,等到回过头来,吓了一跳,我发觉他又坐在我对面。这不是什么巧事,许多人在同一个时间下班,天天乘同一班小轮,坐同一个位子,像我就是,数十年如一日,没有改变。

    他拿下他的太阳眼镜,放进口袋里,脸上什么表情也没有,似乎是陷在沉思中,相当好看的眉毛与眼睛,即使丹薇在这里,她也不能上去跟他打招呼?这到底是香港,女人还没有自由到这种地步。

    我宽慰的想:也许他不是一个知识份子,有很多草包是穿戴得非常整齐的。

    第三天我又碰见他,他身边跟着一男一女,非常年轻,男的最多也不过廿岁左右,他们坐在他的身旁,那个女孩子异常的活泼娇俏,我听见她叫他“老师”。“老师,”她说:“下学期我们一定要非常用功的干。”他并没有笑,他仰了仰头,非常的沉默,依然一派孤傲的样子。

    这一夜我忍不住,跟丹薇说起他。

    丹薇并没有取笑我,她全神贯注的听着。

    听完了,丹薇说:“也许他已经结了婚,对于有妇之夫,我是决不会感兴趣的。”

    我说:“他没有戴结婚戒子,我知道很多男人都没有习惯戴结婚戒子,但是他不是那种含糊的人,如果他结过婚,他一定戴结婚戒子。”

    丹薇说:“我明白你的意思。可是也许他的理想对象,会是另一种女人?”

    我反问:“怎么样的另一种女人?艳丽的?年轻的?像你这样的?”

    丹薇问:“你这个人真奇怪,你也不认识他,你也不过是在渡轮上见过他几次,为什么以家长的姿态出现?”丹薇笑了,这一刻她笑得很高兴,眉毛是弯弯的。

    晚上我想看丹薇的笑,很久很久睡不着,像丹薇这样的年纪,再也娇艳不到几年了,赶快找一个对象,廿四小时的欣赏她,也不枉她长得这么好,那必须是一个有耐心,懂得她的人。她不只是一个略具要色的女子,丹薇有许许多多的好处,不应埋没在寂寞中。

    记得有一次我与她散步,偶而走过,有一户人家的花开了,一盆昙花结了七八个花蕾,雪雪白的探出露台来,那房子却是座空屋,没有人住。丹薇与我在楼下徘徊很久,她说:“不要说人,花也这么寂寞。”丹薇说得一点也不过份,后来我们再经过那地方,花已经谢了,从花开到花谢,并没有人说过一句好。

    我当然又在渡轮里看见这个男人,他天天都准时,就像我一样,固定的一班船,固定的一个位子,他坐在那里,不看报纸,不读书报,只是那么静静的养神,我越肴他越觉得他是丹薇心目中的那种人。可是我怎么向他开口呢?我又不能向他点点“头,说:“先生,我有一个朋友,想介绍给你,你贵姓?”如果我是个男人,倒也罢了,最多被他骂声神经病,可是我是个女人,这……

    机会去了不会再回来,我今天见得到他,明天不一定还可以再见,我一天比一天焦急,但是丹薇说我神经病。

    我抢着说:“看你那样子,你以为你天天坐在家里,男朋友会来敲你的门?那么多的门,他怎么知道敲哪一扇.。”

    丹薇反问:“为什么不,不然什么叫缘份?”

    “你太苛求了,你会失望的。”

    “失望?我早就不干了,什么叫失望?做人像做戏,我早已拉了幕,不再做下去,没什么好看的。”

    她说得这么灰色,我十分的黯然,丹薇就是这样,稍微跟她说一些认真的问题,她就告诉你命运不在她那一边,她再尽力也没有用,事实也确是这样,因此就更加难受。

    我天天练习着,怎么向这个陌生人开口说话,我一次一次练习着,怎么样不经意的说:“天气真好。”然后笑一笑……我可不是为自己。

    但是那三分钟是那么短,我始终没有足够的勇气。我们虽然天天这样面对面的坐着,但是我保证他对我是视若无睹的,我想春穿他的公事包,我想知道他到底是在哪一间学校教书。他天天打扮得这么整齐,领带的颜色是这么素雅,永远笔挺的,皮鞋上面没有灰,衬衫洗得雪白。我尤其喜欢他的一双手,手指织长,指甲修得干干净净,文文雅雅的放在那只公事包上面,那只浅咖啡色的真皮公事包,现在对我来说已经很熟悉了。

    我天天像一个侦探似的盯着地,越舂越觉得他与丹薇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两个人都似乎有点怪脾气,冷着脸与世界佗对,这么些日子,我就没有看见他笑过,他的嘴唇是紧闭的,上下班都是一个人,他那两个年轻的学生,也不知道哪里去了,以后再也没有出现过。

    天气凉之后,他加上毛衣,那种浅咖啡色的细毛线,一看就知道是开丝米,可巧是那一日丹薇来找我,她身上的毛衣是一模一样的颜色、样子。我不由自主的呻吟一声,她说:“怎么了?这是我新买的,一共两件,可以穿好几年。”

    我说:“丹薇,你一定要找个机会看看这个男人,明天你跟我一起过海,好不好?”

    丹薇笑,“他天天坐你对面,恐怕是爱上你了。”

    我叫丹薇少开玩笑。

    丹薇跟我说:“我今天来,要告诉你,我要结婚了。”

    我十分震惊,“什么人?”

    “一个做生意的中年人,你不会喜欢他的,样子……很粗,没受过正式的教育,可是答应给我相当好的生活。”

    我说:“丹薇……你疯了,你不是个要急于从良的舞女!你是个大学生!你这样的才貌,你!”

    丹薇说:“东风不与周郎便。女人不讲才貌,女人讲的是八字,你应该为我高兴,我想穿了,而且我也真的够疲倦的,反正达不到理想,嫁谁都是一样。”

    “太委屈你!”我说。

    “委曲,什么叫委曲,我一辈子生活在委曲中,根本不觉得委曲是什么。你好好的做我伴娘,我重重谢你。”

    我当下就拒绝,我叫她好好的考虑,她只是笑笑。丹薇不是没有男朋友,尽管曲高和寡,她因为长得漂亮,男人对她还是趋之若鹜,学校里的,宿舍里的,朋友介绍的,工作上头认识的,堆山积海,好几百个,丹薇对他们,像脚底尘埃一般,眼角也不要看一看,我记得在宿舍里,好几个男生盯住她,她视若无睹,一日与我说话,笑了起来,那些男人们看得傻兮兮,马上迎过来,她把脸一板,立刻转头走。这是丹薇。我觉得通过得去的男人,被她批评,顿时一文不值。因为一双假皮手套,她便不跟一个男生上街,因为人造皮粗俗得她无法忍受,戴假皮手套的人,对她来说,是一种侮辱。其实我知道她欣赏什么人,她喜欢一个有博士文凭的占姆土甸。

    喜欢她的男人有多少……然而这些男人也不能僮她,他们只不过当她是一个略具要色的女子。

    没有多少人懂丹薇。丹薇要结婚了。

    在渡海轮上,我看到他,心里便嚷:“你知道吗?你理想的爱人要结婚了!你可惜吗?你这个傻子,你简直不晓得你损失了基么,你天天这么寂寞地坐在这班渡轮上,你错过了机会,你住在山的另一边,永远失去了机会。”

    他还是很沉默,那一日他的口袋插了一封信,信封上露出一个“宋”字,他姓宋?可能。

    世界上的事大滑稽了,我认识丹薇,是丹薇最好的朋友,我天天可以见到他,可是我无法把丹薇与他拉在一起。眼看丹薇要结婚了。

    丹薇把她的对象介绍我的时候,我真的急疯吓昏了,那是个长得奇丑的中年人,样子粗俗,衣服穿得乱七八糟,完全是那种卖凉茶起家的商人,不晓得谁瞎了眼,居然有胆子把他介绍给丹薇。

    我记得我一直语无伦次的说:“丹薇,你不要开我玩笑,丹薇,别开玩笑。”

    丹薇不出声。

    丹薇,我一整夜都在念着,丹薇,我们不会饿死的,饿死也比嫁这种人好,丹薇,我们是知识份子。我心里面老觉得丹薇是在开我的玩笑。

    可是我想起她以前遇见过的男人,那么许多,还不是一样,谁又配得上她?谁又有结婚的诚意?谁能养活她?谁又懂得她?一个也没有,既然如此,倒不如是这个二楞子,至少他知道她是有好处的。

    丹薇说:“我不能再活在梦想中,我必须要面对现实,我自问可以做一个好妻子,我会打毛衣、煮菜、缝衣服,只要给我一个冢,我会做得很好,绝对要比那种像主妇的女人更像主妇,现在谁要我真是有福气的,三年前还不行,现在我真是看破红尘了。告诉你我为什么要嫁这个人,有一日我闲得慌,到他的写字楼去找他,一进去却看见他案上端端正正地放着一张我的照片,放大的,照片是哪里来的,他没说,为什么会搁在他案头,他也没说,可是我却被感动了。我要的只是那么一点点,一个女人永远只是一个女人,踏遍全世界的美术馆有什么用?我能要的,只是那么一点点。可是信不信由你,我这一生内并没有碰见过这样的温情,多少风流潇洒的男人,找我不过是为了找一个搭子,可以更显出他的锋头,我这次是真的被感动了。”

    “可是这个男人……”我说:“在渡海轮上的男人……”

    丹薇说:“你留给自己吧。”她又笑了,她的笑是这么的漂亮,雪白的牙齿,弯弯的眼睛,是种天真而活泼的笑,不顾生活上多么不如意,她的笑还是不变的,丹薇的性格是这么倔强。

    我在渡轮上实在忍不住,就是在这几天,我一定要开口,跟他说几句话,就算被他当成有神经病,最多以后不搭渡轮,人海茫茫,他也找不到我,没什么好难为情的。

    可是时间只有短短的三分钟,转眼间就到岸了,我一头汗,跟在他身后下船,还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就在这个时候,船没停定,大家都往前一冲,我几乎跌倒,但他眼快,一手把我扶住,我脸红耳赤,连忙道谢。

    他看我一眼,愉快的笑,他的笑像春天的风一般,非常的金光万道,我看呆了,然后大家忽忽忙忙的上岸各散东西。机会来了,注定的机缘,明天!明天我要把丹薇拉来一齐过海,他会想起我,然后我可以名正言顺,大大方方的说:“你好,昨天谢谢你扶我一把,免我跌在地下出洋相,这是我的朋友丹薇。”对,就这个样子。

    我抓住丹薇,要她明日无论如何要陪我过一次海,丹薇不肯,她说她忙得很,又要试衣服,又得去看新房的粉刷,婚成要改大小,够多正经的事。可是我不理,我苦苦的哀求她,要她陪我过海。多年的老朋友,她一定要答应我。

    丹薇说:“你这个人最死相,好好好,我答应你。”

    果然,到了第二天,我临下班之前半小时,她来了,穿着一套米色的毛衣与薄呢西装裤,秀发如云,脸上也有点喜气,紫红色的皮鞋手袋,看上去就是帅。到时间我们就离开办公室,算准了是这班船,我与她坐在老位子上。

    丹薇不响,她看看我们对面的空座位,眼神里透着几分好奇。人群不停的拥上来,拥上来,但是他没有出现,他没有出现,最后坐在他位子上的,是一个浓妆的胖女人。

    我低声说:“我的天!这是怎么一回事?池迟到了?他今天生病?这是从来没有的事!”我失望、恼恨、焦急,我脸色发白,命运太作弄人了,一点意外之喜都不给丹薇。

    丹薇平静的微笑,用她的手按在我的手上,她说:“不要紧,反正我要过海试婚纱,你陪我,试完咱们去吃茶。”

    我气得紧闭着嘴唇。

    丹薇的婚纱是一顶小小的草帽,上面有褐色的花,罩在褐色的网中,衣服很文雅,是套普通的洋装,可是穿在她身上,加上一双短短的手套,有说不出的美丽,但她的新郎是一个这等其貌不扬的人,头顶都快秃了,即使以后衣食无忧,又有什么味道呢?生命还这么长……虽然青春已消失了,生命还这么长。

    我们在吃茶,我说:“明天我们再去乘渡轮。”

    丹薇征一怔,她说:“你是知道我的,这种事,我是只能做一次的。”

    我喃喃的说:“这么不巧,丹薇,这么不巧。”

    丹薇说:“我觉得这样只有好──喂,你是要做伴娘的,赶快买衣服,我开支票给你,你可不能这样破破烂烂的来。”

    我火气忽然大起来,怒道:“你那种婚礼!你那个婚礼根本是破破烂烂的!你存心认命,命运苦待你,你索性苦待自己更一百倍,像你这样的一个人,你就去嫁给一头猪!”

    丹薇看着我,不声响,喝她的茶。

    我用手撑着头,哭了。

    她很平静的说:“我父亲真的老了,在露台吃梨子,大声的咀嚼,我在里间看电视都听得见,‘喀喀’作响,吃完后,用牙签剔牙,滋滋作响,我看都不敢看,只好回房看书,日日夜夜的看书,连新数学与物理人门都看,再没得事做,真得看儿童乐园了。”

    我流着眼泪。

    可是丹薇结婚的时候,我还是去了。她一早起来,头发束在脑后,那顶小小的帽子微微向前倾,纱网刚巧遮住眼睛与鼻子,嘴唇上搽了褐红色的唇膏,她看上去很漂亮,身上酒了圣罗兰的男用可龙水,她永还用这只可龙水。

    到了婚姻注册署,亲戚朋友都在,丹薇的父母缺席。众人面孔上只有一个表情,错愕而惊奇,丹薇的美丽有目共睹,那个新郎忽然隐没在人群中,面目不清。我忽然有一种痛快,也好,让他们说去,让他们惊奇一辈子,怎么这样的人材会落在这种男人手中。

    临到签名的时候,丹薇忽然问我:“你……二后来有没有再在渡轮里碰见那个人?”

    我木着脸说:“我不知道,我不搭那一班船了,现在我故意迟半小时下班。”

    丹薇点点头。

    是的,现在我把坏习惯通通改了,我依时上班下班,有空的时候回家去见父母──将来想见而见不到的日子也还是有的。而且我很少去找丹薇。我是个不成熟的人,我喜欢看见男才女貌的婚姻,丹薇没有奋斗下去,是我不能原谅的。她或者有她的理由,她的理由或老太过充分,但是我不能原谅她。

    大小姐:

    现在流行一种舞,叫“哈骚”,从来没有见过花样道么多而且又好看够劲的舞,看小莉小芸她们跳起来,简直日月无光,又漂亮又帅,先是那么把腰扭三扭,手臂跟着晃几晃,然后左右脚交叉往前走,双脚并齐往左跳,往右跳,蹲下来摇,换方向,拉住对方的手,再一起跳……真看得人眼光撩乱,尤其是小莉,穿一条破牛仔裤,借了我最好的丝衬衫,跳得乐起来,连祖宗姓啥东西都忘了。青春就是这样吧,小莉圆圆的脸,短短的头发,是这么的动人。

    他们跳“哈骚”跳得入了迷,索性每个星期六晚上举行舞会,大家年轻人排成一排,一齐做体操似的,跳了又跳,跳了又跳。

    有时候我对于这班表弟妹是很容忍的,我是大表姊,可以做他们的阿姨,对他们额外容忍,投资他们玩,帮他们向家长求情,他们喜欢我。

    小莉有一次笑说:“丹姐虽然老了一点,但是却没有老姑婆脾气,很可爱。”

    她被我臭骂一顿,可不是,廿岁之后,就没有青春了,但是我却真没有怪脾气,我只是默默在一旁观看,羡慕着。咱们小时候因为种种原因,好像永远不会像他们那样愉快过,我是一个责任性重,又颇有一点脾气的人,所以生活非常紧张。

    小芸小紫打电话来说:“丹姐,来跳舞好不好?”

    “我老了,”我说:“跳不动。”

    她们哈哈的笑,“丹姐真是大小姐,谁都请不动,别这样,他们都说丹姐的舞跳得好。”

    “我真是不行的。”我说:“跳你们这种舞,三天起不了床。”我都笑了。

    “丹姐,你一定要来,我们教会你,记得,穿牛仔裤,九点锺。求求你,丹姐,你一定要来。”

    好吧。我想,留在家中又能干什么!不如与小孩子去闹闹,消磨那么一个晚上也好。可惜看到他们的幸福快乐,难免有点感慨。这叫做时光一去不复回,往事只能回味。我是老了,我知道,但是我老得滑稽。

    那日我果然去了,听他们的话,穿牛仔裤,以便练习跳舞,上身穿件丝的唐装外衣,我特别喜欢这件丝唐装,白色的,花样是一段段比巴掌还大的云,除却巫山不是云。一段云。

    可是临时找不到外套,天气又冷,只好披上银狐大衣,是呀,我是大小姐,女孩子到了一定的年龄,还作小妞状,那多可怕。我就算穿牛仔裤,也还是没有牛仔裤的味道,一气之下,穿个球鞋,开车就去了。

    到他们那里,节目已经开始,小莉一见我就笑,指着我说:“看丹姐,皮大衣加牛仔裤,丹姐最绝最可爱了,你看她被我们气得脸红了。”

    “脸红?发绿才是。”我脱了大衣。

    “丹姐其实是个大美人,可惜架势太大,是不是?没有男朋友。”小紫笑。

    小红走过来,“你们别把丹姐气走了,丹姐来这边,彼得保罗他们已经放好唱片了,我们马上开始。”

    孩子们一大堆拥看我,我们排成一排,总共十来人,小芸发号使令,用英文喊着,“一二三四,扭你们的腰,一二三四,蹲下来!”

    我开头是笑,跟他们闹,后来还真觉得有趣,而且这舞看上去难跳,其实很容易,一下子学得似模似样,他们逼我一个人跳,我只好表演一下。

    他们拍手,保罗说:“丹姐的身裁好,跳起舞来柔软,如果多练习,一定是高手。”

    我说:“谁有你们这种空闲,一天廿四小时,除了睡觉,就是跳舞。”

    我走到一个角落去靠在墙上休息,有一个男孩子过来说:“丹姐,我请你跳个舞。”

    我以为是彼得,马上说:“好呀。”音乐在奏“爱我温柔”,我听这首歌的时候,都还是个小孩子,时间竟过得这么快,未免有点可怕。

    等我起了步,抬头一看,才发觉我的舞伴不是彼得,因为灯光黯,我看仔细了,才知道是个我不认识的男孩子。我惊讶的问:“你是谁?是他们的朋友吗?”

    “是的,丹姐”他说。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

    他的眼睛亮得像星星,长长的浓眉,嘴角都是不羁。

    他说:“我叫乔其。”

    我笑,“你们都是这些名字,不洋不中的。”

    他者我一眼,牵一牵嘴角,我马上晓得说错话了,他与他们不一样,不晓得什么不一样,我看到他的眼光,忽然有一种预感,慌张起来,音乐停止,我连忙说:“我要回去了,你们年纪轻的人多玩玩。”

    “我送你。”他说。

    “不,我自己能回去,”我笑着拿起大衣,“我这么大,还怕什么?”

    他拉住我,轻轻的,但是有把握的,他说:“不,我一定要送你,猪八戒的妹妹也该送的。”

    我笑了,我说:“谢谢你,我有车子,很方便,你送其他的女孩子吧?。”

    我穿上大衣,就走了。

    我很高兴,哼着音乐,跳着刚才练会的舞步,一二三四,一二三四。

    开车回到家我倒头便睡,寂寞成了习惯之后也不见得有多可怕。第二天我还是要上班的。我根本不需要工作,也不需要赚钱,可是我天天努力着上班,多多少少受着气,却是因为时间太多,没有办法打发,工作减掉八小时,总要好点,我怕失掉工作,一失落我会闷得慌,事情不能这样子,所以我努力的去上班。

    第二天我照例起床喝咖啡,电话响了。我一手拿报纸一手接电话,“谁?”

    “丹姐。”那边沉沉的声音。说也奇怪!我马上记得这是谁,有点紧张,我把话筒换一只手拿。我问:“是乔其?”他说:“你记性好,丹姐。”我说:“那自然,我弟弟妹妹多,习惯了。”他说:“丹姐,出来喝咖啡好吗?”我说:“好呀。”然而立刻后悔了,在白天看来,他一定更年轻,但是我在太阳底下,那皱纹恐怕是一打一打的吧?

    “丹姐,我六点来接你。”

    “不行,我工作时间从下午三点半到晚上十二点。”

    他诧异:“丹姐,你干的是什么?”

    “舞女。”

    “舞女也没什么不好,我跟一个舞女同居过两年。”

    我吓了一跳,“小流氓。”我随即笑说。

    “你有没有看过一个小说叫‘大小姐与小流氓’?”

    我笑,“真多噜嗦,我的工作是当夜班,要喝茶,要不三点三前,要不十二点之后。”

    “那我的天,我永远不能在白天见到你了。”他说:“十二点钟,我来接你,你把你工作地点告诉我。”

    我说了。不知道为什么,我居然把地址告诉他了。挂电话之后,心里是怔怔的,咖啡喝了半天,才发觉忘了放糖,放下杯子,我披上外套出门。

    天气很冷,早上冷,晚上也冷,更冷的是人的寂寞,怎么样在芸芸众生中去找一个我喜欢的,又是喜欢我的人,真是太难太难了,恐怕是一种艺术,我把帽子拉一拉,把大衣裹一裹,这种独来独往、故作潇洒状的滋味,恐怕不是一般人可以了解得到的。

    临下班我才想到乔其的约会,恐怕不是真的吧?一个陌生小孩子,带点流气,要约我出来,后果会如何?我披上大衣,搭电梯到楼下,心头有点紧张,不禁好笑起来,我走遍大江南北,什么没见过,倒在这种小事上头紧张,太不像话。但是人站在街上,还是忍不住犹疑的抬头看一看,这一抬头却看到了他。乔其是像个小流氓,穿一件短短的夹克,手放在口袋里,长而浓的头发剪得很好,眼睛亮亮,正好在看我。在霓虹灯与街灯下我简直有点手足无措,多久没有人在这个地方等我了,多久了,我忽然一阵心酸,只觉得一向对男人太坏,活该做老姑婆,故此没有后悔,只有内疚,决定对他好一点。

    我戴着皮手套,一直想把手套拉平,他走过来,抓起我的手,吻了一下,我几乎傻掉,又是呆呆的看着他,他有没有弄错?我们并不认识,我们不过是喝一杯咖啡的朋友,他怎度可以这样!再洋派也不行。

    他把手臂搁我肩上,一种“我们是兄弟”的感觉,小流氓也有好处,他们有他们的方针,什么样的女人,该怎么对付,他们都有分数,不会弄错。

    风吹过来,狐狸大衣领子拂在脸上,有点痒痒的,这就是要穿皮大衣的理由吧,我转头看他,他低头也看我,他一句话也不说,他甚至不说为什么要请我喝咖啡,好像我们已经认识了几百年似的。

    我说:“我有车子──”

    “我知道你有车子,我不要坐你的车子。”他说。

    我微笑:“你听着,你这小流氓,我也不喜欢坐计程车,计程车脏。”

    “真是个大小姐,”他摇头,“不过,小流氓也不肯坐女人的车子,咱们怎么办?”

    “站在这里等天亮。”我干脆的说。

    “这样好了,这次我坐你的车,下次你少穿那么名贵的衣服,少摆你的架子,咱们搭公路车。”

    他竟这样跟我说话,可是我也竟然说:“好。”

    他很愉快,笑一笑,眼睛亮得那么令人不置信。

    我开车门,大家上车,我开动引擎,车子驶出去。“哪里喝咖啡?”我问。

    “我喜欢你是因为你看上去寂寞。”他说。

    “什么?”我看他。

    “你是那么苍白而美丽。”他说:“上帝忘了在你脸上染一点颜色,跳舞都跳得那么不开心,开车也是那么心不在焉,为什么?”他放肆的问。

    “你懂什么?”我啼笑皆非,“我有什么寂寞?我穿得好吃得好,有那么好的工作,我跟你出来喝东西是因为我喜欢你,不是因为我寂寞。”

    他笑笑,笑声非常之讽刺。他问:“如果我要追求你呢?”

    “追求?追求的目的是什么?”我反问。

    “得到你。”

    我笑起来,“你要得到我干什么?我对你来说一点用处也没有,可以跟你喝咖啡的人多着呢。”

    “我选择你。”

    “你吃撑了。”我微笑。

    “你真的很明白,与你在一起舒服。”他笑。

    我把车了开进大酒店停车场,我们到了咖啡店,他喝咖啡,我喝威士忌。我以前只喝拔兰地,但是最近也不能挑剔了,年纪大之后做人总得随和一点。

    “听说你什么都要最好的?”他问:“是不是?连茶叶都要上等的。”

    “那是很久之前的事了。”我笑说:“谁告诉你这些事?”

    “所以现在你肯跟我出来喝咖啡;以前你不会挑我,是不是?以前你多帅。”

    我问:“现在不帅了?”

    “我相信以前你也是个小流氓,是不是?”他侧着头看我,美丽的眼睛,脸颊是一条优美的弧线,“可是后来迫不得已,所以做了大小姐,对不对?”

    “对对,”切都叫你说了,我怎么办?”我喝完─酒。

    “我要追求你,丹姐。”

    “别开玩笑了,像你这种年纪,应该好好的念书,好好的找一个女朋友,花前月下,骗死人不偿命,然后过那么廿年卅年,怕老年无伴,才结婚不迟。”

    他笑,“丹姐最了解了。”他说:“可是女孩子们都要嫁给我,我怎么受得了?”

    我也笑,“你以为我不想嫁人?我最最想嫁,都快想疯了,只不过你知道我绝对不会嫁你这种人,所以你有安全感,所以你乐意与我来往,是不是?这年头的人越来越坏,一个个鬼精灵似的。”我仰起头。

    “丹姐最明白了,”他忽然之间沉着下来,“但是你没看出来,我对你的心意。”

    我说:“咖啡喝完了,我明日还得早起,对不起。”

    他站起来,付贩,点一支烟抽,在徉火下抬起眼睛,星一般的闪亮。除了像星,他的眼睛什么也不像。老实说,要是我今年十七八岁,我也会迷上他,跟他到处跑,希望他娶我,结婚不外是方便廿四小时在一起,日后相处不妥可以马上离婚,生命那么长,不想点办法,日子怎么过。但是现在不一样,现在我是什么年纪的人了,泡他这种小流氓,泡赢了,有什么面子?泡输了,我还活不活?他长得再美,是他家的事儿,我没吃豹子胆,我不敢惹他。对他这种男孩子,只好微笑,微笑之后再微笑,咱们不是属于同一代的人,永远不是。

    是呀,我喜欢他,不然干吗要出来喝咖啡,同样地我也喜欢伦勃朗的画,但是看管看,要想买下来就是个疯子,这些日子,我脸上的皱纹长了,但是智慧也长一点。

    他默默看我一眼,我们离开喝咖啡的地方,我开车送他,说再见,像他这种男孩子,家中永远有女人在等她吧?妖艳的,胸脯高耸,雪白皮肤的女人。然后,他玩累了,也该娶一个像小花似的少女。我这一种类型的人是不能够与地凑在一起的。他找我喝咖啡,是因为我懂得说话。我明白他。

    把他送走之后,车子里又空又寂寞,常常一个人来来去去,常常孤独,为什么在他离开之后特别寂寞?我叹口气,他这种男孩子像鸦片,常常叫人想他的一举一动。他怎么把手插在口袋里,怎么样轻笑,怎么样皱眉。

    一天的工作之后,床显得又软又舒服,可惜只一个人躺着,我微笑,真是个老姑婆了,怎么想法这么古怪?

    后来乔其一直没再找我,我却听到不少关于他的事。小芸说:“乔其最不学好,他父亲跟他母亲不对,他偏偏又不争气,大学都没捞到毕业,吊儿郎当,看不惯整个世界,幸亏整个世界也看不惯地,换三个系,人家博士都捞到了,他却光棍似的回家来。”小红说:“乔其人不坏,很有性格似的,但是他父亲恨他。”小紫说:“他一回来就搭上个舞女,真好笑,乔其那样的家世,怎么可以去舞厅!结果他搬到那舞女冢去住了两年,我的天,祖宗的脸都让他丢光了。”小芸看着我笑说:“丹姐最恨这种人是不是?不学无术。”

    小红说:“但是他长得真漂亮,我喜欢他那副德性,窄窄的牛仔裤,一件到腰的夹克,他虽然花,要是请我看戏,我一定去,怕什么,又不能吃了我。”

    小紫说:“他真好看,特别是他那双眼睛,浓眉是惊心动魄的。”

    我维持沉默,这些小妞们也轻易地看到了他的优点,人人的眼光都好。那我有什么机会?我为什么不把他忘记?

    每天下班到家,看见电话静寂的放在地毯上,动也不动,响也不响,心里觉得可怕,乔其不再来找我了。他这个人真是,没想到他会找上门来的时候,他偏偏这么做,等到希望他这样做的时候,他又失了踪,这个小孩子,对于他要容忍,他这么年轻,他当然有权做他爱做的事。而我,我百分之一百可以跟别人出去玩,他也不会理我,我们都太自由。

    一连七天没有讯息,刚巧是周末,有人请我跳舞,我便去了。想到乔其也是在我跳舞的时候认识的,一整天晚上有点惆怅,请我的男人马上觉得了,大家份外的沉默,我只是偶然的微笑,没坐多久他便送我回去,建议喝咖啡,被我婉拒。跟乔其喝过咖啡,真是,其他的人还有什么意思,我没有爱上他,只是他的确比一般人要有趣得多。

    我上床上得早,很累,睡得很热。

    忽然之间电话铃响起来,第二声的时候我立刻睁开眼睛,取起话筒。

    那边是乔其的声音,“怎么,跳舞跳得这么愉快?你是几点钟回来的?”

    我叹一口气,终于听到他的声音了,哑哑的,等了多久,上次听他电话仿佛已是一个世纪前的事,但是,等一等──我问:“你怎么知道我去跳舞了?”

    “我看见的。”他生气的说。

    我笑,“你也太霸道了,你还不是跟朋友去跳舞?不然你怎么看得见我?凭什么说我?”

    “我知道我够不上资格!我是个小流氓,你是大小姐,就凭你身上那套衣服,我一辈子买不起,你全身上下都是骄气,你会在大庭广众之间认我是朋友吗?你的朋友都是大商家大博士大诗人!”

    我笑,“你三更半夜打电话来,就为了把我臭骂一顿?”

    “我没有骂你。”

    “你这个人!”我叹口气,“你想怎么样?”

    “没有什么。为什么你是一个大小姐?为什么你不可以生活简单一点?为什么你那么盛气凌人?为什么人人要捧着你?”他一口气的问。

    “你这小子真疯了。”我说。

    “我不要再见你,让我继续做我的小流氓。”

    “我很尊重你的选择,你要怎么样做便怎么样做。譬如说你打电话来是你的自由,接不接电话是我的自由,你当然有权利打。”

    “你太冷静了。”

    我无可奈何的说:“我不是小女孩子了呢。”

    “我们是不能在一起的,是不是?我不敢喜欢你。”

    “乔其,你是不是喝了酒?”

    “胡说,我是从来不喝酒的!”他生气的说:“再见!”就那样把电话挂断了。这人。

    那一夜我并没有再睡。那个孩子。我也不敢喜欢他,只是我没有告诉他而已,他还说他不敢喜欢我,真是笑话。

    第二天小芸来找我,她非常诧异,她说:“丹姐,你知不知道有一个男孩子,有时候跟我们一起泡的,叫做乔其?”

    我岂止知道他,

    “什么事?”我问。

    “丹姐,他来打听你,关于你的一切,你有过多少个男朋友,你赚多少钱,你喜欢些什么──发生了什么事?”小芸也问。

    “我不知道。”

    “我却知道,丹姐,”小芸说:“他对你有兴趣,丹姐,假如她约你出去,你会不会去?”

    我一呆,犹疑的说:“是的,假如有空的话。”

    小芸留意着我的神色,她说:“丹姐,你是一个非常拘谨的人,是不是?可是你为了这拘谨已经孤独了很久,你这种人又不是大众可以懂得欣赏的。”

    “你在说什么?”我诧异的问。在那一刹那,我发觉小芸已经长大了。

    “我的意思是说,”小芸说下去,“如果乔其约你,你可以出来走走,把他当普通朋友。”

    我微笑,“怎么,你做了他的说客了?”

    “没有的事,我跟他也不熟。只是丹姐,你干吗老装老大姐的样子?把人拒于千里之外?你一直跟那些老头上街,把人都弄老了,那天你跳‘哈骚’的时候,还不是跟我们一样?可是──唉,丹姐,乔其是个很奇怪的男孩子,他有他的道理,你总要给自己一个机会,重新嗅嗅新鲜空气。”

    郁郁不乐,你爱上了人了,是不是?”

    “有谁是值得我爱的?”我反问这小表妹。

    “不是这样说的。爱与值不值得无关,爱是发生了的事,控制不了的,何必压抑?”

    我忍不住说:“爱是年轻的艺术,要是我爱一个人,很怕那个人不爱我,怎么办?”

    “爱是没有惧怕的。”小芸不在乎的说。

    “我怕自己。”我微笑:“小芸,希望你以后不要问这个问题。”

    “很有趣,昨天看见乔其,他也问我同样的问题。”

    “什么?”

    “乔其,他说他爱上了一个骄傲的女子,哗,那么架高势大,他在她面前显得好低好低,什么都不懂,他不敢爱她,又不能不爱她,真绝。”小芸耸耸肩,“哪来那么多的小胆鬼?弄不懂。”

    “你们常常去那间咖啡店?”

    “嗯,菲菲咖啡。”

    “坐在那里很久很久?”

    “直到被赶走为止。”

    “为什么?”

    “因为生命很短!丹姐,我们要尽情享受,我们要快乐,我们不要理会社会怎么说,我们不要管亲戚朋友怎么说,我们还年轻。”

    我发呆。

    小芸年轻,年轻的人永远理直气壮。

    她走了以后,我坐在屋子里长久。我想我的过去,十来年的事都缓缓的回来,我微笑,又喝酒,我从来不醉,永远是刚刚好,这么理智,又有什么快乐呢?

    我终于蛄起来,换上牛仔裤,套上球鞋,穿上大衣。我知道“菲菲”在什么地方,我没有开车,我是走着去的。我做人实在太谨慎了,简直不肯多付出一点,今天假如他不在那里,我会喝杯爱尔兰咖啡走,假如他在的话,我会跟他坐在一个桌子。为什么,为什么我要理别人说什么?

    我到菲菲咖啡店的时候走得浑身发热,店里的暖气又足,黑压压坐满年轻人,一个贴着一个,我马上热出汗珠,我一桌一桌的找,小芸先看见我,她马上站起来,“丹姐!”其他的孩子们都转头看我,拉开椅子叫我坐,然后我看到乔其了,他凝视我很久,我走过他那里,他把位子让给我,我坐下来,他靠在我身边,什么也没说,握住我的手,他并没再看我,但是我的心温暖了,听着他与朋友说话,我静坐一个角落不出声。

    隔了很久很久,他转过头来,他轻声说:“大小姐,我在这里等你多天了,小芸有没有说?”

    我微笑,我觉得我应该宽一宽衣服,于是脱了大衣。

    他吻了我的手一下,这次没有隔着手套。

    是,他是小流氓,又怎么样呢,或者他会改过自新,或者不。他的眼睛里都是星,他是什么一点不重要,我最什么也不重要。

    但是在芸芸众生中我找到了他,他也找到了我。

    我们今夜会散步回家,我想。我知道天气很冷很冷,但是我们不介意,我会告诉他我不怕冷,只不过大家以为我是大小姐,所以我就装怕冷。

    真的。

    结婚:

    云得米儿湖一年四季没有不漂亮的时候,如今下雪,鹅毛似的雪飘在篮灰色的天空里,飘在湖水上,静静的隐没在湖里,一点声音也没有,像生命。

    壁火烧得正旺,我在等一个人,站在这面长窗前,我觉得出奇的幸福快乐安全,经过这许多年,明天我终于要结婚了,对象是十至十美,超过我所想所求的一个男人。长窗虽然是两道玻璃建的,可是还是能感觉到意外的冷,零下三、四度了吧。我转身看寒暑表,室内是永远的七十五度,虽然如此,我一向怕冷,还是穿着长袍。

    我在等一个人,他打了长途电话,说要来看我,结果安排在今天。其实是没有必要安排这一次会面的,但是我想到过去的日子,当我还年轻的时候,我与他在一起的时间,也许这一次不见面,永远没有机会了呢。

    他或者有话要说。

    于是我请他乘火车自伦敦上来,到了火车站,叫一部车子,我把地址给他了。

    我无意显示我的幸福,我的幸福只是我个人的幸福,我的财宝只是我个人的财宝,与任何人没有关系的,既然他千方百计的打听了我的地址,要来见我,有话要说,又未尝不可。

    我一直不气地,要气他是一个长篇的故事,先得气我自己,得从十年前开始气,不不,我并不气任何人,尤其是现在,更加没有必要,因为明天我就要离开英国了。明天我要结婚了呢。

    一部车子压着雪,在小路上停了下来,我在窗前看见他下车,是熟悉的身型,他付了账,抬头看了看,我向他招招手,他也招了一下手。

    没见这些日子,对他始终有种亲切的感觉,仿佛又回到以前年轻而愚昧的日子去了,如何为他痛哭着烦恼着,又如何为小小的事情高兴着。这些日子是永远不会回来的了。可是始终是亲切的。

    我先开了门,冷风喷进来,还夹看雪花。

    他捏着手,在门口脱了帽子,“太冷了。”他说。

    他抬头看我,他并不怎么见老,鼻子仍是笔挺的。我连忙微笑:“请进请进。”待他进来了,我关上了门,又替他脱大衣。

    他慢慢踱到窗门前面去,站在我刚才站的地方。“好屋子!好景色,这幢房子很贵吧?”他转过头来。

    “我不知道,”我坦白的说:“这是暂时租的,其实也不会很贵,三四万镑而已。”我问:“仍是喝拔兰地?有很好的拔兰地。”

    “谢谢。”他说:“住在这里,很好吧?”

    “好极了,住了三个月,那风景是无可比拟的,初秋搬进来,看着树叶跌下来,看着满地的黄叶,然后纷纷的雨变成纷纷的雪,可惜明天要走了。”

    “静真好。香港……香港是一个疯子住的地方,什么也没有!”他忽然愤怒的说。

    我温和的笑,“不会呢,香港对你我都还不薄,况且你应该最明白,香港有的是灯红酒绿。把别人搬到这里来,怕也就闷疯了,我……你是知道的,我只要有一间屋子就可以了,况且是这么漂亮的屋子,看不厌的风景,织不完的毛衣,冰箱里又冰着吃不完的食物。”

    我把酒递给他。

    他喝了一口。

    “你一点也没有变。”他忽然说。

    “老了。”我说。

    “你老了我岂不是更老了。”他说。

    “男人不觉得的,没有关系。”我说:“三十一枝花。”

    “你也俗了。”

    “我一向是俗的,”我坦白的说:“告诉你们也不相信。”

    “脾气像是太好了。”他说。

    我不好意思的笑了,“是的,年纪大了,仿佛没有什么可气的事,以前小的时候,太自我中心,说真的,那几年……把你害惨了。”

    “那是我的错,没机会让你开心。”他又喝一口酒。

    “你别说,发脾气管脾气,开心还是开心的。”

    “我对你……不好。”他说:“我并不知道,现在知道了。”

    我沉默了一会儿。“说什么谁好谁不好呢。”

    他也沉默了。仿佛是有点心事。

    “你怎么看我来了?这么远的路,光是火车也七八个小时呢,累都累坏了。”

    “在伦敦下了飞机,马上转火车,并不想停下来。”他说。

    我舂着地。忽然之间,那几年像没有过,他又成熟了,出去混了那些日子,他并没有混出名堂来,到头来竟找不到一个说话的人,于是他又成熟了。

    我问:“家人还好吧。”

    “记得你以前说的话,都应了呢,妹妹跟一个小阿飞泡在一起,弟弟并不争气,母亲进了医院,一次一次的开刀,父亲去年去世了。”他背着我说。

    我默然,家都是这样的,有什么稀奇,要争气大家争气,不争气大家斗撒赖,因为此刻他与我一点关系也没有,我只是说:“谁不与阿飞泡呢,过了那年纪就好了,我小时候何尝不一样。”我笑了。

    他还是背着我,我看不到他的表情,他原是一个很满于现实的人,怎么现在变了?

    “你……很好吧?”他忽然问。

    “好。”我说:“谢谢。”

    “听说他很有钱?极有钱?”他转过头来。

    我真笑了,“什么叫真有钱?钱没有嫌多的,多至奥纳西斯、洛克斐立这样,还可算得上有钱,他有什么钱?不过是够用够吃罢了,而且是理智的吃用住。”

    “可是听说……你们有两部劳斯莱斯。”

    “谁没有二两部劳斯莱斯?”我奇说:“那倒是真的,可是也不算什么,车子总是要的。”

    他笑得很干涩,“你的口气越发大了。”

    “在英国,不是坐积裘亚,便是劳斯莱斯,”我笑,“不是口气问题,英国人比较实际,买一部好车,做人客拜菩萨都是它,反而省,不比香港人,买合保时捷,夜里也开车出去──真是……比大白天穿晚礼服还尴尬。”

    “你是讲究的。”他说。

    “不不,我一点也不讲究,他也不讲究,他只是仔细。”

    “有照片吗?我看看可以吗?”

    我一怔,“没有,我从不把他的照片带在身边的──干吗?他不过是个普通的男人,比你小两岁,”我的笑却不由自主慢慢的漾开,“有人说他漂亮,也许是的。”

    “那是你的订婚戒子?”他问。

    “啊,是的,”我看了看手指,“古青斯基买的,你知道‘古青斯基’?在邦街,卖野人头,正牌两死店;你不进去他死,你进去你死,可是家明最喜欢古青斯基,买副袖口钮都要上那里。他不喜欢巴黎,因他的法文不大好,他老家在苏黎世,说惯了德文。”

    “像童话中的人物。”他说。

    “家明?才不呢,他是私生子,自小寄宿在学校里,家里不知道是谁,每个月寄钱去,等他大了,才发觉那人是一个律师,终于见了他父亲,反而是一种失望,后来他父亲并没有第二个儿子,终于把所有的遗产给了他。很苦的,家明的样子一向很冷。”

    “你很爱他吧?”

    我微笑,“爱情并不是那么一回事,我一辈子并没有恋爱过,家明?我是十分尊重崇拜他的,我一向崇拜科学家,他念的是原子物理,在一家厂里主持高能物理实验,我一进他办公的地方,目眩头晕,真像到了占土邦片里的布景机关,所以很迷他。我一向是个幼稚的人,而且像一切幼稚的人一般,一等一的势利。”我笑了,“这还用我说吗?你最了解我。”

    “他了解你吗?”

    “家明?不不,他不了解我,我也不了解他,为什么要互相了解?我尊重他,也就行了,他所说的话,我总是做的。一日他奔了回来,叫我帮他打一件毛衣,我真觉得奇怪,一橱的衣服……真是……可是我没有问,还是织了,我总是相信他的。”

    他坐了下来,我为他倒了更多的拔兰地。

    “你好吗?”我问他,“生意好不好?”“一塌糊涂,走下坡了,老了,没有劲。”他摇摇头,“有时候想:真不该放你走的。你走了

    以后,日子混得很,那些女人,不过是这么一回事,只有你……是有诚意的。”

    我笑说:“怎么可以一直怨老呢,正当盛年,要老大家老,我事后总是想,但凡女人,都是一样的,总比我好的多,看我,嫁了家明之后,不外是坐在一间空气调节的屋子里,穿一件夹旗袍,一双绣花鞋,抱着一只猫,最多学学德文,画几张蹩脚国画,或是陪他出去应酬,吃吃喝喝,我又能做什么?但是在别人眼中,我又何尝不是贤内助,我有什么好?我若是好时,也不会了。”

    “那只是……我没福气,你记得何太太说的?她说我没有福气。”

    “别这么说,真叫我汗颜。”

    他说:“可是那时我并不懂得你的好处,至少你有空还学德文,她们……不过是蓬头垢面夹着一根香烂,坐在麻将桌前,穿着睡衣研究清一色。”

    我礼貌的说:“那也很有趣味。”

    地哼了一声,笑了,“你年纪大了,也很圆滑了。”他说:“什么火气也没有了,也真是,这么好的归宿,怎么会有火呢,也只有你配他。”

    “家明呀?”我微笑,“你不必自卑,他以前的女朋友比你那几位更可笑,我不去说他,说来做什么呢?我自己呢?罢啦,人总是人,要臭大家一起都那么臭呢。不过结婚有一样好,只是两个人的事,以后咱们也不会见什么外人了。”

    “你在英国这些年──生活很寂寞吗?”

    “习惯了,考试很忙,又有做不完的功课。没有什么寂寞,寂寞并不是一种处境,寂寞是一种心境。”

    “跟我在一起的时候,”他苦涩的说:“你是很不高兴的,我当时十分怪你,只觉得你一点也不肯容忍,后来见了她们,才知道你是好的。”

    “对不起,当时我还年轻,身体又不好。”我歉意的说。

    “我对你不好。”他很心平气和的说:“现在我明白了。那时天天找你岔子,现在明白了,我并不懂得你的好处,原是需要一个像你丈夫那样的人才有能力欣赏你。”

    我见他难过!因此也难过,我说.“怎么会呢,我是一个无用的人,因为家明从来不想用我所以我们很各得其所,我是、个最普通的女人,这次结婚的机会,说真的,也是我的福气,家明真是个好人──你也好,我总说你好的,有时候气头上的话,你也不要放在心上。”我皱着眉头。

    “这屋子,我有机会住就好了。”他说。

    “太容易了,只是要想法子打发时间。”

    “什么香味?”他忽然问。

    “火腿小鸡。”我说:“我想你肚子或者饿了,故此预备了德国摩萨尔白酒,把这个菜夹勃里芝士与面包吃是很好的,来,吃是人生一件大事,而且是乱吃,不是端端正正的坐在圆台子上吃。”

    到了厨房,我把食物摆出来,我自己老实不客气动手吃了起来。

    他说:“真世外桃源一样,唉。”他也吃了起来。

    酒实在很驱寒意的,他伸了伸懒腰,奇怪得很,我不可怜他,不同情他,不厌恶他,可是这并不是一种淡漠,此刻他坐在我面前,像一个老朋友,毕竟只有他明白我,了解我,知道我的一切,因为他曾经把我初成一片片的研究,几乎杀死了我,或者的确已经杀死了我,离开他是一种重生,我或老应该感激他给我这个机会。我看看他,笑得很自然。远来是客,他怎算是客呢?家明才是客气的。我与家明,从来不曾忘过“谢谢”、“对不起”,我们从没有吵过嘴。吵嘴?连提高声音的机会都没有。他会说国语,除了德语,只是英文了。他把这三种言语都压低了声音说,像是一种耳语,这是冢明。

    “你累了?”我问。

    “没有。明天结婚?”

    “是的,到了苏黎世便结婚。”

    “礼服一定很漂亮?”

    “不,不漂亮,是布的,戴一顶小帽子,帽子上有一条小雀毛,颜色是暗咖啡。是家明买的,我不大理事,你知道我,能懒就懒。我这个人,当不起白纱白裙的,穿金丝银线也不好春,况且什么年纪了?都是烂茶渣了,还去出风头呢。”

    我拿起毛巾擦了擦嘴,喝着微冻的白酒。

    “太甜了。”我批评着这酒,“我宁愿喝拔兰地,可惜拔兰地喝不多。”

    “你以后住苏黎世?”

    “是。”

    “家人呢?”

    “家人?很好,他们知道我嫁了,也很高兴。你知道我家里的人,都是面冷心热的,待我实在好,家里那么多人,一向单单是我最不争气,拖累看他们,因此我也最多心。老六见过家明,硬叫家明买了半打皮鞋,两个人吵得天翻地覆,我从没见过家明这么开心过,把他那八辈子不看的论文也抬出来了,可惜全是德文的,没人看得懂。”

    他微笑看。

    我说:“你知道老六,他是唯恐天下不乱的,记得当年他来看我?跟你弹钢琴、聊天,吵得我睡不着。”

    “是的,我还给你白眼,我总是暗暗的欺侮你,在人前装得很好,心中还得意,一个卑鄙的小人,你都不介意。”

    “我忘了,为什么尽记得不愉快的事呢?”我微笑。

    “真的,老六一转脸,我就板张铁青的面孔对你,在老六前,我对你客气,”他忽然笑了起来,随着笑声,眼泪汨汨的流下来,“在任何人面前,我总是装得委委曲曲,妥妥当当,我真是对不起你。”

    我还是微笑,“我早忘了,谁没有几分脾气呢。家明骂女秘书的时候,也很尴尬的。”我把手绢给他。

    “但你是特地来的,你是特地为我来的,你说的,我怎么可以这样待你呢?”他用手绢擦了睑。

    我从没有见过男人如此哭,如此自责,我觉得一切都是不值得再提的,过去的事已经过去了。日子总是要过的,快乐与不快乐之间,日子还是过去了,他此刻因为十分不得意,所以才想起了我,也许因为他把我想得太得意了,因此就自惭形秽起来,感触很多。他那些女人什么地方去了?我并没有问,没有必要问,此刻他跟我有什么关系呢,怎么可以随意问呢。我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把腕上的一只钻石镯子转过来,又转过去。

    他的缺点是懂得太少,要是一辈子过这种日子,倒也罢了,可是隔了这些年,在半潦倒的境况下,他深深为以前的日子懊悔了。其实以他的年纪,向前走,总还是有路的,再不如前,吃口饭,总也不成问题的,不然怎么有空间有费用这么远来看我,不过是诉几句苦,诉完了心里好舒坦点。

    所以我觉得我有义务听他说话。

    我收拾了桌上的食物,把碟子洗了,在外国就是这样,除非用个管家,管冢下面再用佣人,否则还得自己动手。在苏黎世,家明倒是有一个服侍他的老佣人。

    我看看他,他看上去真愁苦,真的,快四十岁的了,才发觉他的烦恼,是进了一点。而我,我已经把可以想的都想遍了,如今不过是吃吃睡睡过日子罢了。因为有了家明之故,家明的保护力量把我从外界隔了开来,虽然我脸上心中是一副耐心的模样,实际上隔江观火,无关痛痒的。

    我说:“到外面去看雪吧。雪中散步很有意思,屋子后面有一片树林,要不要去吸一下新鲜空气?”

    他点点头。

    我们回到客厅,我套上了长靴,披上大衣。

    他也穿回了衣服。

    我拿了锁匙,开了门,拉紧了大衣帽子,然后锁上了门。雪迎面拂了上来。

    “这件大衣很好看。”他说。

    我有点不好意思,所以不答,到底把好好的银狐剥了皮,穿在身上,是很残忍的,可是你别说,舒服是真舒服,贵也真够贵。我不想再提看我现在爱花多少是多少,我说过了,这是我自己的事。女人花钱,不过是买几件衣裳,几件衣饰,说来无益。

    走在雪地里,很是静默,树叶都掉光了,桠校都是枯的,黑衬着白,一种奇异的美,天是漆黑了,幸亏有路灯远远的照着。

    他说:“香港是没有这些的──你们在香港有房子吗?”

    我笑答:“你真以为我钓到金龟了,香港的房子,谁买得起。”

    “你也不稀罕住香港。”他说。

    “我十分稀罕,只是没资格在香港住,香港人太厉害了,男男女女,没有一个是好惹的,我拿什么跟人家比?索性有自知之明;穷乡僻壤地躲看去。”我笑。

    “你先生呢?”

    我小步小步地走在雪地上。“家明?我不敢代他发言,他有他的主见,有一日他要去香港住,我自然也跟了去。”

    他此刻已经恢复镇静了,他说:“他一定是了不起的人物,叫你心服口服是不容易的。”

    “怎么不容易?”我奇怪的说:“连老六这猴子,我都听他的。”

    “你并不听我的,”他看我,“我没有资格叫你听我的。”

    我笑了。

    他以前是这么自信,为了芝麻绿豆的事,总要批评我,或者在当时,也是一种自卑感吧,如今他、点信心也没有了,无论在说什么,都得罪怪自己一番。

    我支开了话题。“离开这里,到欧洲走走吗?”

    “这里是什么地方?”他问:“好过伦敦几百倍。”

    “华斯渥夫的湖区啊,”我答:“找不到麻将搭子的,有什么好?合我跟家明就是了。”

    “他今日不回来?”

    “他在牛津开会。明天我们在苏黎世见。”

    “结婚前夕,也不见面?”

    我笑,“结婚有什么稀奇?你应该最明白。你对于结婚,经验丰富,结婚不过如此。不过人家说如意郎君,他真可以归于那一类。”

    雪越下越大,我们走到屋子后面,那屋子真像童话中女巫用巧克力搭的陷阱,专门引诱孩子进去的。窗口的灯光亮着,有无限的温暖。

    以前我在傍晚,看着无数亮着灯的房子,心中就想:每个人都有一个家,每一个人,我的家呢?一点安全感也没有,每次离开他,他反而送一只箱子到青年会来,一点不稀罕,并不会放弃再接再厉的刺激我一下。如今身在异国,看着这一层租来的房子,却有种舒坦的感觉。

    我又看春身边这个男人,不不,我不怪他,他是过去的事了,家明是现在与将来。他还是一个好人,但凡没杀过人放过火的都是好人,我不大计较,谁好谁坏跟我有什么关系?他或者对我好,或者对我不好,他承认与不承认,在多年前简直太重要了,如今,如今算得什么妮?

    我们回到了屋子前面去。

    “真美。”他说。

    我只简单的说:“英国再美,跟瑞士是无法比拟的,完全是平面与立体。”

    我开了门,又回到屋子内,我脱大衣脱靴子,伸伸懒腰。一扬手,发觉左手上的订婚戒子的确闪闪生光,梨型的钻石的确有它的美丽。然而也不是我挑的,又是家明的主意。

    他问我:“英国男人如何?”

    “我不知道,”我笑,“我并没有你想像中的风流,我跟英国人不大来往,中上阶级,高攀不起,中下阶级,犯不着吃亏,我是一向憎人富贵嫌人贫的。”

    “总有喜欢你的男孩子吧?”

    “那自然。”我坦白答:“记得有这个同学,才廿岁呢,喜欢得我离了谱的,每个周末煮饭给我吃,他跟别的女孩子说话,被我见到了,他先害怕,走过来求我不要生气。我说:“我干嘛要生气?”他说:“你爱我就会生气了。”我奇曰:“我并不爱你呀!”他很伤心。他很穷,但是尽了心尽了力。圣经上说,穷寡妇奉献的三个铜板也是好的,我很记念这孩子。当然你知道,感激是感激,恋爱是恋爱,结婚是结婚。”我停了一停,“我不懂恋爱,可是明天居然就结婚了。”

    他自己倒了拔兰地喝,两眼红红的。

    我说:“别多喝了,我记得你的胃不大好。”

    “租这屋子住,一个月要多少?”他忽然问。

    “屋主人只租给熟人。”我歉意的说:“你可以买一幢,很便宜的,几十万港币,香港低级住宅区价钱。”

    “几十万港币?”他笑了起来,“我哪里有这个钱,我赚了半辈子,他们用了我半辈子。”

    我说:“别怪他们,当然是你情愿的。”

    他坐在火炉前,他现在不快乐了。老实说,就算他在以前,也没有任何快乐的理由,只是现在他忽然思想起来,一个人做事,是不能想的。

    我说:“夜了呢,你赶不上车了,请在这里宿一夜,反正明天十一点左右我也是要走的。”

    “好的。”

    “假如你不介意,我想把行李收拾一下,”我歉意的说:“你知道我现在做人,做到哪里是哪里,没有什么打算,跟以前是不一样了。”

    “我帮你忙。”他说。

    我们上了一层楼,到了平坦宽大的卧室。

    我把箱子取出来,打开衣柜,把衣服都放进去。这套箱子真要比里面的衣服要贵,当初买的时候,想到它们迟早是要给机场人员扔来扔去的,未免有点心痛。可是真结实,用了这些日子,竟一点也没损坏。

    他帮我把衣服放结实了,拉上箱子的拉链。真奇怪,仿佛我们同时在整理行李,同时打算离开。以前我多么希望可以跟他去旅行一次,总没有机会。其实没有也罢了,我的兴致跟他是不一样的,喜欢的东西也不同,即使当年跟他结了婚,结果也不过如此罢了。

    我整理行李是最简单的,只要把东西扔进去,关得上箱子就可以了,其他是不管的。

    然后我把化妆品也堆到化妆箱里去。箱子一只只排列着,合上去仿佛很有气派的样子。

    我抬头问:“要吃宵夜吗?肚子饿了吧?”

    “不,我不饿。〕他说。

    我安慰他,“你有什么烦恼呢?香港五百万人,有几个像你?你还烦,没有不烦的人了,回去好好的工作,找个对象,这一回要真正的对象,不是乱七八糟的人,碰上谁就是谁,不是我教训你,我也没资格教训人,过一阵子,你就没事了。每个人生活都有高低潮,我是极之被动的一个人,临到什么是什么,可是我是女人,做女人总还容易点,做男人是难的,做得像你,也很好了。”

    “谢谢你,真没想到你会变得如此圆滑,可是我知道我是什么人。”

    我说:“罢了吧,你一下子悲观成这样,真叫我也悲观起来。”

    他问我:“现在什么时候?”

    我奋了看表,“十二点了。”

    “有没有车子?”他问我。

    “可是最后一班火车早开出了,我不是什么地方得罪你了吧?”我说:“讲好在这里睡一夜的。”

    “不不,我不可以在这里住的,我想我还是要走了,谢谢你招呼我,谢谢你。”他说得很忽忙,忽然改变了主意。

    我没有留他,我很尊重他的意见,他是男人,就像当年,他要走,就走了,留他做什么呢,英国人说,大海里不知道有多少鱼,大的小的。即使决定不钓鱼了,也可以生存下去。

    故此我并没有问他打算上哪里去,他能活到这个岁数,自然知道他该怎么做,于是我起立送客。

    我说:“谢谢你来看我,这么匆忙,真不好意思,而且没有什么招呼,我一向不懂招呼人,你是知道的。”

    他没说什么,他只是摇摇头,便走了,自己开的门,自己走了。我觉得奇怪,因为他是一个有始有终的人,事事要做得漂漂亮亮的,现在居然这样子远道而来,不声不响便走掉了,可见他实实在在是变了。

    我立在窗口看他走下小径。他走到什么地方去呢?不是与我有关系的。

    我明天要结婚了,明天是我结婚的日子。

    玫瑰阿姨:

    我只见过她四次。

    她的名字叫玫瑰。

    她比我大八岁。

    第一次见她的时候,我十二岁,她廿岁。

    那是一个夏天,我刚刚升了中学,不肯承认自己是孩子了,脾气很怪,声音在变,喉咙像小公鸡,瘦长个子,动不动面红,常常一个人关在房间里,父母都拿我没办法,反正每个男孩子都经过这一段尴尬时期。

    有一天放学,我打完了篮球,一身臭汗,脏衬衫贴在背上,气喘喘的回家,佣人一开门,我就听见笑语声。家里很少这么热闹。

    我先进厨房倒了一杯冰水,出来就看见她站在客厅中央,爸爸妈妈、兰姨、与一个年轻人,他们都在笑。

    妈妈见到我就叫:“家明,过来。”

    我走过去。近来父母常常让我见客人,表示我长大了。

    妈妈说:“这是兰姨,你见过好几次了,这位庄先生,这是,唉呀,怎么称呼呢?”妈妈笑了,“如果叫玫瑰姊姊,你成了我晚辈,我不敢当,但你的年纪实在不过只可以做他的姊姊。”

    这个叫玫瑰的女子转过头来,看牢我,展开一个笑容。

    当时我只有十二岁,我觉得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笑脸。我呆住了。

    今年我廿八岁了,我还是说我从没有见过那么好看的笑。

    她浓郁的眉毛下是一双滚圆的眼睛,亮得像宝石,笑起来是弯的。雪白的牙齿,脸也圆,那是一个全神贯注的笑,把星星月亮太阳的光都装进去了,使我心抒。

    她大概刚游完了泳,皮肤晒得红红,尤其是手臂,带一抹玫瑰似的颜色,看上去很舒服。脸上没有化妆,头发湿摆在脑后。

    我看她,她也在看我。

    然后她问我:“你几岁?”

    她很神气,说话的姿态是飞扬的。

    我答:“十二。”

    “我二十,你叫我阿姨好了。”她仰仰头。

    我笑,不肯叫。

    她说:“叫我。”

    我仍然不肯叫。叫她阿姨?她等着呢。廿岁?她看上去不过十六七,即使是二十岁,我也不肯叫她阿姨。

    忽然她放软了声音,半哄半求,低低的说:“从来没有人叫我阿姨,你是第一个,叫我一声好不好?”

    爸爸妈妈、兰姨!那个庄先生,他们都笑了。

    但是她这样的声音,这样的神情,叫我怎么拒绝呢?我乖乖的叫了一声“玫瑰阿姨”。我没有脸红,没有后悔,为了她,我肯叫。

    妈妈脸上闪过一丝惊讶,我知道她心里奇怪,我是一个很固执的孩子,而且要面子要强。她没料到我会来这么一下子。

    但是玫瑰乐极了,我认为是值得的。

    我不是孩子。我上唇已经有一点胡须了。

    玫瑰是第一个吸引我的异性。

    我记得她的打扮。

    当时的女孩子在她那种年纪,都爱穿旗袍,或是一条直上直落的裙子,尖头鞋、大手袋。脸上很多粉,唇膏是浅浅的,很不调和。

    但她没有。

    因为游泳了,她穿一条短裤,大腿是棕色的,细长但有线条,一件过头的毛巾T恤,一双旧的帆布鞋,就是这样。但是她长得真好看。

    我当下连衣服也不换了,赖在客厅里看她,不肯离开。他们大人说话,我没有插嘴的余地,但是光听也好。

    我真是迷上了玫瑰。

    她抽烟,她喝拔兰地,她的姿势是放肆的,但一切都不过份,我觉得她与一般的女人不一样,她太自然,她太可爱,她太突出。

    从话里我听出她有一个很好的家,只是父母守旧,不赞成她学画,但是她还是喜欢画画,一意孤行的走了出来,在外头一个人住着,姓庄的青年是她的男朋友,兰姨是她的监护人,现在她的生活由兰姨照顾着。

    我很向往她。

    脱离家庭是需要勇气的。学画画也是需要勇气的。

    只是她在我们家里逗留了一会儿就走了。

    爸爸妈妈送他们三个人出去。我有黯扫兴,我希望她会留下来吃饭。又有点羡慕她的男朋友,他可以常常见要她。我想快点长大,如果我今年也廿多岁就好了。

    我刚想回房间,看见茶几上面放着一只打火机。

    她忘了带走她的打火机。

    我拾在手中,要追出去,一想,改变了主意。我把打火机拿在手中,那是一只银登希尔。当时尚不大流行登希尔打火机,年轻女孩子尤其少用。

    我回到房间,把打火机深深的藏在抽屉里。我不能解释这个举止,但我想留下她一样东西,因为我还没有可能留下她的人。

    之后。

    之后我的日子是平常不过的。

    我终于长大了。

    中学一年年的升级,没多久就毕业,再读预。

    我开始有女朋友了。

    但是当我快接近廿岁的时候,我却常常想起玫瑰。

    我只见过她一面。

    但是但丁见过庇亚曲丝几次呢。

    我常想:我终于长大了,我终于有二十多岁了。玫瑰呢?我现在可以与她说话了吧?六年前我只叫过她一声“玫瑰阿姨”,六年后我有资格与她攀谈了吧?她今年该廿六岁了。廿六岁的玫瑰最什么样子的?

    我认识了很多年龄相仿的女孩子。但是她们都普通,她们没有六年前玫瑰的风姿。我永远忘不了玫瑰那个突然展颜的笑,她膀子皮肤上那一抹红。

    她那只银子的打火机,仍在我抽屉里,这时候,人人手里都有一只登希尔了。

    我过着我平常的日子。

    六年内我长高了六寸,我吃得不多,所以不胖。我不再为我的卷发烦恼,因为有女孩子喜欢卷发。我每隔一天要刮一次胡髭。我的功课相当好。明年我会到英国去读大学。我还没有要好的女朋友,但一点也不愁。父母与我的关系很好,我尴尬年龄已过了。

    当然妈妈会笑着跟朋友说:“家明这孩子呀,人人都说清秀。头发又留得这么长,又爱穿长袖子衬衫,手腕上套只银手镯,远看就像个女孩子。”

    这么多朋友,就是不见玫瑰再出现。

    兰姨只是来拜年,坐一下就走,我根本没有机会问:“喂!玫瑰呢?”

    我以为我永远不会见她了。

    但我还是见到了她。

    那个下午,在一间酒店喝咖啡的地方,我又见到了她。

    乐队正在起劲的演奏,我停好了车子,走进酒店,就看见她坐在妈妈对面,左手边是兰姨。

    我一眼就把玫瑰认出来了。

    我的心惊喜地狂跳着。

    刚才母亲叫我去接她,我还勉强呢,没想到一来却见到了玫瑰。我定一定神,一步步的走过去,向着玫瑰走近,我看清楚了她的脸。

    啊!仍然是那样的浓眉,每个女人都拔眉毛,她还是留着浓眉。我注视她的脸,六年了,她一丝没有变,一点没有老,不过脸上的稚气与圆味没有了,下已略为尖了一点。她没有变,她垂着眼,睫毛重得很的样子,她仍然在抽烟,有点心不在焉。

    她没有抬头。

    没有看见我。

    她穿着一件丝衬衫,胸前三粒钮子没有扣,颈上悬一只大大的金子十字架,衬衫外是一件猄皮外套,配猄皮长裤。她真是美。难以形容、突出的美。

    认为她美的,不只是我一个人。喝咖啡的客人都朝她看。

    但是她没有笑,是不是不快乐?为什么她会不快乐?是谁令她不快乐?

    她的头发剪得这样短,比我还短,低着头,我看见她后颈是雪白的。她多久没晒太阳了?

    我兴奋的看着她。六年了,我想念了她六年。我该说什么话呢?

    妈妈看见我了,“家明,过来,干吗傻傻的站着?”

    我走过去,我忍不住低下了头,看着玫瑰,我俯下身子柔声问她:“你还记得我吗?”

    她抬起眼来,怔住了,她眼睛有点茫然的神色,她当然忘记在什么地方见过我了,谁会记得一个十二岁的小孩子?我不怪她。

    她的脸色有点不大好,心不在焉,微微蹙着眉尖。

    我说:“我是第一个叫你玫瑰阿姨的人。”

    她想起来了,嘴角的笑意缓缓的漾开,溅到眼睛里去,不是十分开朗的笑,到底也是难得的。

    “家明长大了很多。”妈妈在旁边补充。

    她上上下下的打量我,忽然叹一口气,“孩子长大得真快。”她说。

    我在她身边坐下。

    她瘦了,瘦了很多,六年前那种小女孩式的夸张动作已经消失了。她默默的捧着一杯咖啡喝,手指是纤长的,指甲很长,没有指甲油,一种透明的红粉。放下杯子,她取起了烟,手有点微微一抖,她神经有点紧张──为什么?

    兰姨与母亲絮絮的数看家常。

    我逗玫瑰说话。

    她喝完了咖啡,叫了威士忌加冰,下午的咖啡座最热闹的,人来人往,烟雾迷漫,音乐混着人声,但是我心中眼中只有一个她。

    她问我,“你几岁了?”还是平常的问题,心不在焉的。

    “廿岁。”我说:“中学毕业了。”

    “有什么计划?”她淡淡的问。

    “我在考大学,最理想是到剑桥去。”我说。

    “是的,”她点点头,“剑桥很美,尤其是那条河,蒲公英种子夹在柳树中飞扬,到处是青苔,阳光根本没有气力透过那么深的绿,很美。”她像自言自语,但是又笑了。

    她吸着烟,她的打火机换了,是一只金边镶紫红漆面的都彭。她用打火机很考究,她没有一处不精致,但是随身却又散着一种不羁。

    我问:“你去过剑桥?”

    “很多次。”她声音是低的。

    “你会再去?”我问她。

    “我不知道。”她答。

    我们说话的声音很小,但是我听得见她,她听得见我。

    我说:“你记得吗?那一天,你游泳回来,头发还是湿的,坐在我家客厅,那是我第一次见你。”

    “是吗?”她尽量在想:“多少年了?我很久没有游泳了。”

    “六年。”

    “你还是一个孩子呢!”她惊奇的说:“记性太好了。”

    我笑着点点头。

    她说:“我那个时候大概很胖,光吃不动脑筋。”她解嘲地笑笑,“连我都不记得最什么样子了。”

    她唱了一杯威士忌又一杯。

    兰姨阻止了她,她耸耸肩。她有心事,她不开心。她人在这里,心根本不在这里。

    妈妈没一会就说要走了。我没有法子,只好站起来。

    我对玫瑰说:“下次见我,你会认得我?”

    她注视了我一会儿,点点头。

    我很高兴,我相信她。

    我开车与妈妈回家。

    我问:“妈妈,我们下次请兰姨与玫瑰吃饭。”

    妈妈看我一眼,“玫瑰阿姨明天就动身了。”

    我一怔,“走?去哪里?”

    “去巴黎。”妈妈答。

    “去学画?”我记得她是画画的。

    “你记性倒是很好。不,不是去学画,她与开头的那个男朋友,那个姓庄的,分开了,兰姨让她到外边去散散心,不过是三两个月要回来的。”

    “怎么分开的?”我问。

    “我们怎么方便问呢?”妈妈笑着说。

    “她难过吗?”

    “没有很难过,只是有点心不在焉,大概是不开心。这年头,也无所谓,”妈妈感喟地,“男女关系越来越平常了。”

    我不出声。玫瑰很难过,我看得出来,她有种沉着的哀伤,不过套母亲的语气:这年头,总是哭哭啼啼的女人比较得人同情。在别人眼里,玫瑰是不在乎的。

    我当下说:“等她回来,我们请她吃饭。”

    “好。我倒是喜欢她的,她长得好看,做人也大方,很有派头。连兰姨也请了来,大家聚聚。”

    听见妈妈称赞她,我很高兴。

    找问:“刚才是怎么碰见昀?”

    “完全无意。她与兰姨自航空公司出来,路上碰见的,兰姨便跟我说了说她的事。女孩子长得出众,未必是好事,总带点怪脾气,如果玫瑰笨一点,也就安份守己的做人太太了。”

    但天下也得有玫瑰这样的女孩子才好。否则都嫁了成了人的太太,我们还看什么风景?况且不见得玫瑰就不是好妻子!如果玫瑰与我一样年纪,我就一定去追求她。

    她走了。

    没有回来。

    她在巴黎仿佛住定了。

    搬了几次家,连兰娘也没有她的确实地址。

    然后我考到了剑桥的达尔文学院,九月就乘飞机到伦敦。

    我总想有机会见她的。

    第一个假期是圣诞节,我千方百计的向妈妈打听到玫瑰巴黎的地址,过了海峡到法国,叫计程车直接驶到她家去,只在车子窗口远远的看到那座出名的铁塔。

    天气很冷,但阳光很好,我花了很贵的车费,找到她的门牌。她住的房子不算讲究,只是一幢公寓,门口有十几个门铃,可见住客很杂,不过巴黎总是巴黎,房租恐怕已经非常不便宜。

    我按铃。心跳得厉害。

    房东是一个老太太,她来开门,知道我的来意后说:“玫瑰小姐到马赛去了。”

    我站在她门口,泄了气,动弹不得。过了半晌才留下了字条、地址。很抱怨自己冲动,没与她联络就摸了来,原想给她一个惊喜,谁知世界上的事不巧得很。

    我没精打采的参加了一个旅行团,胡乱走了一趟就回剑桥。巴黎给我的印象很坏。

    她没有回信给我。

    是的,王家明。两百多个中国男孩子都叫家明,看样子她又忘了我了。我唉声叹气,精神不振,没有恋爱就生有一种失恋的感觉。为什么她要比我大八年?

    后来我认识了很多女孩子,但是我始终在寻找着另一个玫瑰,她那天下午那种茫然与失意,比多年前的神采飞扬更为吸引。

    第一年我没回家。

    第二年爸爸妈妈打电报来叫我回去。

    到了家,我才发觉我真长大了。我很独立,也很冷静,反而照顾起爸妈,他们很快乐,暑假过后,我还是要走的,到底见过父母了。

    妈妈不担心我的头发长短问题。

    她很小心的问我有没有女朋友。

    她的意思是不喜欢外国人。

    我笑说:“放心好了,带洋味的中国女孩子我都不要。”

    我心里只有玫瑰。

    在家那么久,我只穿一件旧蓝布外套,上面钉满了英国各郡的徽章,都是我到过的地方,妈妈不喜欢这件破衣裳,很有意见。我一笑置之。

    妈妈喜欢给我介绍各式各样的女孩子,我也一笑置之。我抽屉里仍然故着那只打火机。

    我看见了玫瑰。第三次看见她了。

    这一次运气特别好,只隔了两年。

    我从外边回来,兰姨在与妈妈诉苦,我一见兰姨,马上想到玫瑰,马上想到思念之苦,马上想在兰姨身上寻蛛丝马迹,我不肯放过这机会,上去缠住了她。

    兰姨先是惊奇,“呀,你长得这么高了,”她说:“回来度假?你妈妈福气真好。唉,我还是老样子……玫瑰?啊,她回来了,在郊区租了间房子,专心画画,说专心,还不是那样子,在法国耽了半年,再下去不得了,我把她拉回来的,叫她去散心,她大解放了,做她这个监护人,真不容易,快三十岁了,她还像孩子一样……你想见她?我正去找她呢,你跟我一道来吧。”

    我乐不可支,开车把兰姨送到玫瑰的家去。

    那一天很热,她住的屋子门口有一株两人合抱、火艳艳的影树。唉,英国风景再美丽,就是没有这种逼人而来火辣的感觉。

    门没有锁,兰姨推门而人,一面皱着眉头。

    玫瑰的家不像一个家。

    柚木地板很亮,铺着一张极大极美的天津地毯,蓝杏两色,地毯一头放着青瓷中国大花瓶,里面插着大篷大篷的干花,褐色的、米色的。屋顶上吊下来无数的玻璃珠玻璃球,又堆着画、画架子、颜料、画布、笔,屋子里空宽得很。

    但没有开冷气,热浪是惊人的,透过露台上的竹帘,阳光一丝一丝投在墙壁上,墙上挂着一幅字,写得龙飞凤舞:“记得那年花下深夜初识谢娘时水堂西面画廉垂携手暗相期惆怅

    晓莺残月相别从此隔音尘如今但是异乡人相见更无因”

    我怔住了半晌。

    全间客厅可以坐的地方只有一只大樟木箱与一张摇椅。

    兰姨当然讨厌这里,她叫着:“玫瑰,玫瑰!”

    一阵风来,露台上的铜风铃、贝壳风铃一起响了起来。

    玫瑰出来了。

    她胖了很多,但看得出是那种结实的胖,赤脚,一条破得深深浅浅打补钉的牛仔裤,一件芝土布的衬衫,没有内衣,她丰满的体型包在这种原始的衣服下,像重诺亚笔下的女人,脸颊是红的,皮肤崩紧着,闪着光,浓眉下的眼睛充满了笑,她向我们走来。

    她厚厚的黑发束在顶上,盘成一个髻状,插看一枝玉簪。这样不中不西的打扮,就在她身上,才显得奇异的美。她比两年前反而年轻了,添着一种难以形容的野气。

    我难以自制的趋上去。

    她看着我,她问:“家明?你是家明吧?”

    我点点头。

    她坐下来。

    我点点头,目不转睛的看着她。

    她从茶几上拿起了一只盒子,打开了,里面有烟丝,她拿纸张卷好了一枝烟,用卡地埃打火机点者了,把烟以食指与拇指轻轻拿着,一口口的吸。

    我狂喜,我终于找到她了。

    但是就在这个时候,从房间里走出来一个外国男孩子,金色的卷发垂在肩膀上,眼睛翡翠似的绿,一件汗衫,一条长裤,手里拿青一杯饮料,杯子里的冰块与玻璃撞得叮叮发响,混着风铃的声音。阳光使我目眩,我知道我又来错时候了。玫瑰自他手里接过饮料喝了一口,他自玫瑰手里拿了烟过去吸。

    我来得不是时候。

    兰姨交待了几句话,就走了,我也走了。我来得不是时候。

    缘份就是时间,这是对的。

    这一次我们一句话也没有说。

    暑假过后,我回去读书,一直读到毕业。父亲最大的愿望是要一个博士儿子,我就让他达到愿望望,我没有让任何人失望。我回家找了一份工作。

    我认识了更多的女孩子,但是没有一个真正合我的心意。

    有时候我与她们出去一次,两次,但从来没动过要结婚的念头。我觉得她们的不足,做女朋友就可以,妻子?妻子到底是一辈子的事。

    对我有兴趣的女孩子很多,我一点也没有大言不惭,我尊重她们,但也避着她们。

    我廿八岁了。

    妈妈开始焦急,她要我结婚。

    我常常用微笑推搪她。

    我的老板不多久就知道厂里这个人,他很赏识我,要请我吃饭。夜饭设在他家里。我必需去,于是我一个人去了,他很惊异,他问:“没有女伴吗?家明?”我摇摇头。他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了,但老得很风趣,不讨厌。

    他招呼我到他的书房里去坐,他是个风雅的有钱人,家里布置得豪华,不过相当含蓄,我拣适当的话说,他很喜欢我。“我们需要你这种青年。”他由衷的称赞我。

    我有点不好意思。

    然后他抬起头来说:“啊,家明,来见见我太太。”

    我转身,我看见了玫块,我完全呆住了。

    玫瑰春到了我,也怔了一怔。她放肆的着着我。我侧面的着着她。第一次,第一次,她开始真正的看我了,我知道,那是因为我现在是男人了。

    她嫁了人,这个人是我老板。

    嫁了多久了?怎么认识这有钱老头子的?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不会放她走了。

    她没有提出以前见过我,我们三个人坐在一桌吃饭。我暗暗留心着她,她嘴角凝笑,晓得我在留心她。这就够了。我不觉得卑鄙,我早十五年就认得她,那时候我的老板不晓得跟谁在”起呢。

    她穿了一件旗袍,宽身的绣花旗袍,头发梳在脑后。并没有多老,但是皮肤变了一种颜色,在柔和的灯光下,看上去像一座瓷像似的。她一本正经的捧着饭碗,拿着一副银筷子吃饭,这么文静,这么贤淑,我莞尔了。她的丈夫知道她的真面目冯?

    这顿饭吃得不寂寞。

    玫瑰手上戴着一只灿烂的大钻戒,她的手指甲修得很好。她不画画了?她真的修心养性了?

    不,不,她是不会老的,像她这样的人,是不会老的。

    饭后我们闲聊,她丈夫去听一个长途电话,留下我与他在书房里喝茶。

    我试探的说:“很久没有见面了。”

    她一愕,很柔和的问:“我们见过面吗?”好像真的一样。

    我笑,她忘了?但不要紧,至少我现在吸引她,这就够了,但我得提醒她,我早在十多年前,就把她放在我心里,直至现在。

    我低声叫她:“玫瑰阿姨?”

    她眼睛里闪过复杂的神情,她想起来了,一幕一幕,完全想起来了。

    她微笑,浓眉如昔,眼神如昔,“呀,你是小家明。”她停了一停,再说:“我老了。”但是口气一点也不遗憾。

    我摇摇头,“你没有老。”我说。

    “刚才一见,我只道在哪里碰着过,只是想不起来,你不怪我?”她问,问得那么缓柔的、腻性的。

    “我永远不会怪你。”我说。

    我拿起我的拔兰地杯子,走到她身边去,站在她面前,她仰起头,带点迷惑的看着我。我几乎可以嗅到她的发香,我整个人有种溶化了的感觉,溶在她皮肤的磁白里。

    我等了这么久。

    她终于说:“你长得很漂亮,家明,有时候孩子大得真快。”她嘴角闪看无法泯灭的野气。她丈夫没有办法制服她,我很明白。

    我探下身子,吻了她的脸。我不觉得我是第一次吻她,我好像已经在印象里物过她无数次了。

    这一次我不会让她走。

    我在她身畔轻轻的再说一次──

    “玫瑰阿姨。”

    这是我第四次见她,但是我得到了她。我知道我终于得到了她。

    暮:

    自强一回来就说:“快,丹朱,把那间书房收拾出来,明天晚上弄一桌好菜,我有个朋友从美国回来,我要留他在这里好好的享受一个星期!”说完之后,他笑了。

    我默默看他一眼,“为什么到现在才告诉我?”

    他笑,“早说了,你不会答应。”

    “你倒是很晓得我的脾气,”我笑,“怎么见得现在我就会答应了呢?去年一年内,你已经来过三个美国同学了,而且的确好好的享受了才回去。”

    “丹朱,你这次会答应的,是不是?”他问我。

    “当然答应。”我凝视着他:“我嫁了给你,生为你家人,死为你家鬼。”

    自强很高兴,他总是有法子高兴起来的,他没有注意到我的语气上的不悦,他倒了一杯小小的拔兰地,一直握在手心中晃呀晃的。

    他说:“我这个朋友不同。”

    “怎么不同?”我淡然问。

    “他廿四岁,是原子物理学家,年纪轻轻就做了助教,嘿!在什么学校?在MIT!CIT一直要抢他过去,但是他喜欢马里兰,就是不肯去加州,很为中国人争面子吧?”自强神气得有点幼稚,好像他是那个同学似的,很光荣的样子。我笑了。

    “他就快升正式教授了。”

    “那倒是很伟大的成就。”我加上一句。

    “说不定学校会给他一个DSC,他有几篇论文,写得真无懈可击!你说!你说!这样的朋友,怎么可以被他住到酉店去?”

    “是的,当然不可以,说不定他身上落下金元宝来,便宜了酒店侍役,岂非可惜?当然要把他留在我们家。”

    自强再笨也听出来了,他的脸一沉:“丹朱,你常常这样,动不动就扫我的兴。”

    “对不起。”我微笑,“不过我会把房间收拾号,你几时把他带来?”

    “明天下班,我去机场接他回来。”自强又笑了。

    他是一个没有机心的人,有时候就是这一点可爱。

    我说:“一顿好好的饭菜,一间收拾好的客房,是不是?”

    “是!”自强过来,亲了我一下。

    第二天早上,他上班去了。

    我特别早起。坐在床上想了很久。

    然后我去买了菜,洗了菜,切好了,安排妥了,放在冰箱里。这花了我足足一个上午。然后我打电话到士多店去叫了汽水、苹果酒、香烟。

    自强是不抽样的。凡是有客,香烟得另买。

    我把地方收拾了一下,自强对这个很注重,平常家里怎么样发毛出虫,他是不动手的,一有客来,他便会说:“丹朱,浴缸最好再擦一擦。”“丹朱,窗帘要换了。”四年的婚姻,使我变成一个熟悉他性子的老妈子。

    然后我把一张不错的折叠床拿出来,铺好,换上新的被单枕套。被单上有很好的太阳香,大概上次洗的时候,刚巧有太阳吧?

    我抱住枕头在那张床上坐了很久。

    做男人真是简单。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只要稍微有点志气才智,闯一闯,命运就在掌握之中。所以这些博士回来,吃香得发疯似的,女孩子见了命都不要了,只要是“博士”,姓甚名谁,脸长面短都不要紧。

    我笑了,自强也是博士。

    现在他这个伟大朋友,回来大概也是娶老婆的吧?通常不出六个星期,便会有一个幸运的女孩子跟了去美国。

    然后我想起我还没有吃饭。

    我赶到厨房,用水淘了点隔夜饭,挑点酱瓜吃了半碗。

    自强一直说:“四年来、永远是九十四磅,一个安士也没有增加过,亏我还是念营养学的呢,老婆这么瘦,简直拿不出去。”

    有时候我会反问:“你要拿我出去干什么?跳脱衣舞?”

    于是,他的脸又沉了下来,说我讽刺他。

    他是一个奇怪的人,

    假如真的有人问我为什么要嫁给他,我也答不上来。

    谁也答不上来。

    一位六十四岁的老先生问我:“丹朱!为什么我会发了一个我不爱的妻子?”他是我的国画老师。他年纪那么大了,也答不上来。我是他的“爱徒”,所以他会问我这种问题。

    我只吃得下半碗饭,我想起我为客人买回来的花还扔在一旁,连忙放下饭碗。今天没有好花,我只挑到一大把金盏革与雏菊,我把它们拣起来,插在一只奶白色的方盆里。我学过一点插花。

    我什么都学过一点。

    因为我小时候从未想过,我会嫁给一个像汪自强这样的人。汪自强没有不对,不过如果我早一点晓得我会嫁给他──我除了学吃,就什么都不必学了。很讽刺的一件事。

    门铃响了。

    送汽水的,我想。

    我连忙挽起头发,夹好了才去开门,总不能把小死,我这样的面黄肌瘦,又蓬头散发。

    门一开,我就傻了。门外不站着什么送货小厮我一看就知道是那个MIT的教授,他衣冠楚楚的站在门外,只提一个小箱子。自强忘了说一样:他身高六尺,有一头浓厚而长的髻发,英俊得叫人吃惊。

    “我叫王家明,这里姓汪?”他问。

    “是,你早到了。”我说。

    “是的,你是──”

    “自强的老妈子。”我只好笑,“请进。”

    “汪太太。”他也笑了,但他只是动了动嘴角。

    我有点手足无措,这是我的毛病,从小我碰见英俊的男人,总是会手足无措。

    “我打电话给自强。”我结结巴巴的说。

    “不要客气。”他的表情有点同情。

    他是应该同情我的,我这个鬼样子,厨房里还有半碗泡饭。我叹一口气。

    “你要喝什么?”我问。

    “冰水。”他答。

    “你舒坦一下,我马上替你拿来。”我说。

    我奔进房间,拨通了自强公可的电话,一边用梳子梳头,我说:“他来了,你那个教授!”

    “他早到了?”

    “是的,请你别这么轻描淡写可好?我现在该怎么办?你早点回来行不行?”我怒问。

    “我在开会。”自强说:“你招呼他一个钟头,他是个好人。”

    他挂了电话。他就是这样。

    我在房里把头发辫成一条辫子,然后我出去倒了一杯冰水,加上了很多冰,递给他。

    “不要客气。”我说:“自强一小时内回来。”

    “请你也不要客气。”他看着我。

    我只好又笑了,“从来没见过穿牛仔裤、破衬衫、梳辫子的主妇?”我摊摊两只手。

    “很好二他说:“很好。”他的杯子倾斜了,一块冰溜在地下,我弯下身去拣,它又滑在地上,结果他帮我拣起来了,放在烟灰缸里。

    他擦了擦手,他忽然说:“那块冰,有点像爱情。”

    我猛地转过头来,我看着地,“你是科学家吗?”

    “你可以那样说。”他微笑。

    “可是你说一块冰像爱情?”我笑。

    “学科学的也是人。”他微笑答。

    “那么你与我丈夫不是从一个模子里出来的。”我说。

    “我知道自强。”他笑了。

    “你要看春你的房间,幸亏我把它收拾好了。”

    “这次来,一定增加了你们很多麻烦。”

    “并没有。女佣人很难请,地方小。这层房子是分期付款买的,到我们八十岁的时候,恐怕可以付满了。”

    他笑:“这花是我的?”

    “是的,买给你的。”

    他在椅子上坐下来。“好像是我的家一样。”

    “把它当你的家好了。”我说。

    他坐看看住我,“你为什么留长发?你应该把头发剪得很短,长发是属于男孩子的。”

    “我从前一度有过短发,”我也坐下来,“比你的短得多,自强痛恨短发,你明白?每夜我做梦都看到自己的头发又短了,不过除非跟他离婚──”我笑了。

    我在做什么?与一个陌生人谈论我自己的头发。

    我改变话题,“你是混血儿,王先生?”

    “是,我母亲是英国人。”他答:“我常以为一般人看不出来。”

    “看第二眼就看出来了。你要吃点心?”

    “不用了。我只从窗口看上去就行了。”他站起来。

    “自强很快就回来了,我到厨房去看看,失陪一会儿。”

    “千万别客气。”他说。

    我走进厨房。

    一块冰像爱情。滑不溜手。

    他说我应该剪短发。

    我的力用歪了,切开了手指,血流出来,我肴着手指。曾经有一次,有一只粉蝶飞上我们的露台,绕着两盆茉莉转,我想到了那支民谣:“翩翩蝴蝶又飞来,梁山伯与祝英台,梁山伯与祝英台。”我问自强:“蝴蝶到底是什么变的呢?,”他头也不抬,拿看一张报纸,说:“毛虫。”

    他是一个那样的人。

    但是我没想到他有一个朋友,会说一块冰能像爱情。

    我想放下菜刀去问他:蝴蝶最什么变的呢?当然我没有那么做。我把汤放在炉子上,自强就回来了。

    他见到我大叫:“丹朱,你看你穿得!”

    我看看他,我不出声,然后他的朋友王家明自房里出来,抱住了他,两个人开始攀谈起来。我重新回厨房,用抹布擦干了手指上的血,把菜下锅。

    我不知道他们俩在客厅说些什么,反正我今天做的,应该让自强满意──除了没有换一件漂亮的衣服。我上了菜,请他们上座。

    王家明看了我一眼,鞠个躬,他说:“谢谢。”

    我笑了一笑。自强把店里送来的香烟汽水递过去。

    我给他一杯冰水。他点头为谢。他很客气,不像自强其他的同学,当然那些人也很虚伪,但他们是不同的。

    自强先与他谈了一点学校里的事情,然后话题就移转了,自强开始说到了我。

    他说:“丹朱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脾气有点怪怪的。下楼去买菜,才到家,发觉忘了买姜,又跑一次,又回来,还是忘了看,怎么会忘的呢?她说在路上青一个小贩做棉花糖,看了半晌回来,忘了。去找朋友的地址,明明去过七八次了,还找不着,在街上打电话来公司问我。今天?今天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不换。”他摇着头笑了。

    自强毫无容清的批评着我。他声音里没有恶意,我知道,他只不过当一件新鲜的事来讲,表示他有一个这样神经质的妻子。

    “但是菜做得很好,是不是?”自强问王家明。

    “很好。”王家明看着我。

    我喝着汤,微笑。

    自强忽然叫起来,“家明,对不起,老兄,我想起来了,你也是那样的人啊!记不记得?为了舂一个女孩子的大腿,你走错了一整条街?在机场丢了三千美金?整串锁匙忘了放在哪里?永远记不住身份证号码?对了!还有一次,有一次为了一棵早开的樱花,你迟到了,记得吗?”自强兴奋的说:“因为你瞪看那棵树看了十五分钟,那次还考试呢!亏你的。”

    王家明。一个原子物理科学家。这样的科学家?

    我呆呆的看看他。

    他的脸微微有点红,他低着头。

    自强疑惑的问:“你们怎么会这样的?记性坏?”

    家明抬起头来,说:“不,”他的声音很轻柔,“因为这个世界美丽,我要多看几眼,免得错过了一切。”

    我的眼眶润湿了,莫名其妙的湿了。我急急的低下了头。

    自强说:“家明,你是原子物理专家,你又不是诗人。”

    “我是一个人。”

    “我不明白!”自强耸耸肩,“来,这咖喱鸡不错,多吃一块,不要客气。”

    王家明说:“丹朱,你手指还在流血。”

    我看到我的手,可不是,还在流血呢,竟然不痛。我说:“我去洗一洗。”我放下筷子,走到浴室去,掩上了门。

    自强还在说:“你看丹朱,神不守舍,但是她是一个好妻子,她身体不好,太瘦了。”

    我洗了一把睑,又洗了一个澡,舒服得多了,天气实在有点闷,我又很疲倦,毕竟做了一天了。在浴室的镜子里,我呆呆的看看自己的脸,看了很久,才推门出去。

    他们已经吃好了,我收拾碗筷。

    “让我来。”王家明说:“你的手伤了。”

    我说:“我戴橡皮手套好了,不要紧。”

    自强把他拉住坐下,强逼他谈下去。

    他问:“教授也可以留这么长的头发吗?倒是自由……”

    这是一夜。

    第二天我起得较迟。自强上班去了,太阳很好。太阳太好的时候,就有点不像真的世界,隔着灰尘,对面在盖房子,一下下开工的声音传过来,仿佛不能置信,我在这世界里是一份子。通常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