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暮(2/2)

饭洗衣服可令我忘得快一点“,活得实在一点。我进厨房。

    王家明坐在厨房里吃他自己弄的早餐。他背着我坐,光着上身。下身穿一条褪色的牛仔裤,跟我的这一条一样。他找到了面包,烤得很香,也弄了咖啡,吃得很慢,注视看窗外,不知道看些什么。他的长发贴在颈后,我微笑的看着地的后影。我感到很快乐。

    有时候自强会说:“丹朱,你廿六岁了!多少个廿六的女子还像你这样天真?”他的语气,是很讽刺的。

    我肴着他一下一下的咀嚼着面包,轻轻的拿起咖啡杯,轻轻的放下。他有很纤细美丽的手指。

    他忽然笑了,“丹朱,我知道你在后面。”

    我吓了一跳:“怎么会?”我也笑。

    “你的影子投在地上。”他转头,拿过了T恤,套在身上。

    “你不必为我穿上衣,我不会介意的。”我连忙说。

    他笑了,他笑得真漂亮,“来吃点东西。”

    “昨天睡得好?”我问。

    “好。我们学科学的人,身上都有开关,不会失眠。”

    “是什么使你读了原子物理?”我笑问。

    “我父亲。”

    “你的志愿呢?”我问。

    “一个木匠,一个农夫。”他访:“耶稣也是木匠的儿子。”

    “还是原子物理学家找妻子比较容易。”我笑说。

    “不一定,我还没找到。”

    “要不就是花太多了,眼花探乱,要不就是你太挑剔。”

    “我不想结婚,除非我见到了一个……我要的女子。”

    “我们有一个表妹,或者……”我问。

    他缓缓吞下一口咖啡,“你表妹可像你?”

    我听了这话,呆了一呆,我拨翻了半杯咖啡,我连忙站起身来,怎么会呢?为了他一句话?人家只是问一声而已。我勉强的笑了,“自强说得我真没错。”我说,我找了擦布。

    他很镇静,我喜欢看他,他像一幅图画一样的好看。我微笑了,我太紧张了,我说过,遇见好看的男人,我总犯这个毛病。

    他抿着嘴肴我,“你们结婚有多久了?”

    “四年,差不多四年了。”我答。

    “你们是一见钟情的?抑或是慢慢培养感情的?”他问。

    “都不是。”我答。忽然之间我想讲真话了。

    他抬起了清澈的眼睛。我决定把真话告诉他。

    “你要听故事?”我问:“我爱上了一个男孩子。他比我小八个月,我完完全全的爱上了他。他有那样广阔的额角,柔软的嘴唇,方正的下巴,我爱上了他。”

    他垂下了眼,“然后呢?”

    “他与一个比我幸运的女孩子走掉了。我嫁了自强。”我说:“就那样简单,然后四年就过去了。觉也不觉得,四年就过去了。这是我的生活。”我说。

    我说得很平静。我从来没有跟任何人说过这个故事,但是他是个陌生人,我却告诉了他,他应当明白,“你明白,是不是?”我问:“爱情,像一块冰。”

    “是的。”

    “在这个之前呢?你在哪里?”他柔声问。

    “在这里,在家里,在父母的家里。”我说。

    “我来迟了。”他说。

    我怔怔的坐着,太阳还早,但我也有一种迟了的感觉。

    “你应该剪掉头发,”他说:“像一只蝴蝶般自由。”

    “我不是一只蝴蝶。蝴蝶是自由的。”我微笑。

    “把翅膀补起来,你甚至不属于这间屋子。”─

    “你看高了我。”

    “没有。你不属于这间屋子,你不属于自强,你是自由的,你在这四年里失去了信心,把它找回来,剪掉头发,把一切都剪掉。”

    “没有束缚,我会害怕。”

    他笑了,“我实在是来迟了。”

    “是的。”

    “我从未想到会在此处看到你。我以为我会见到一个胖胖的、和善的少妇,自强的妻子。但我看到了你,我不相信我的眼睛,自从十年前,我便一直在找一个像你这样的女孩子,我背熟了我的要求,我太熟悉你了,你的睑容,你的举止,你的一切,我认识你已经有十年了,你明白吗?丹朱?我不是陌生人,我十年前就认识你了。”

    “你在我身上看到了什么?”我肴着地。

    “你。”他简单的说。

    他的声音很温静,像一注水一样。

    我的眼泪掉下来。“你明白我?”

    “我明白。”

    我笑了,“那么至少我不是神经兮兮的一个人,像自强说的那样。”

    “他该娶任何一个胖胖的、和善的少妇。”他低声的说。

    “我们都错了?”我问。

    “时间,时间不对。”他喃喃的说:“昨天你一开门!我几乎惊得昏过去。你终于出现了,却在一间这样的屋子里,一个我同学的妻子。但我终于见到了你,确实了你的存在,我觉得我应该满足了。”

    我默然的坐着。

    “当然你也明白我说的是什么。我不是调戏你。”

    “当然不,家明。”我说:“我很快乐,你告诉了我。至少我知道也有男人会找我这样的女人,或者在自强眼中,我不算什么,但在另外一个人眼中,我是……重要的。”

    他低着头笑。

    我与他都笑。但是笑里没有欢愉。

    “今天晚上我决定走了。”他说:“我飞到日本去度假。我不能够在这里住一个星期,看住你。我会把你偷走。”他又笑了。

    “早了十年,我会让你偷走我。”

    “想想看,我迟了十年?”他说:“我不知道,有时候时间开的玩笑太大。丹朱,无论如何,看到了你,像一个美梦变真一样,只是头发长了点。”他还是笑。

    “想想看,我居然是你做梦想了十年的人。岂不可笑嘛?我是经常失恋的。”我也笑了。

    这一次的笑,是比较真的。

    “我们的年纪都大了。”他说。

    我点点头。

    “你相信我,是不是?我刚刚说的话?”他问。

    “相信,我太乐意相信了。”

    “你会画一点画,你会插花,你能煮菜,你会收拾,你穿米色咖啡色的衣服,留短头发,穿凉鞋,夏天游泳,冬天睡觉。你常常笑,你瘦,你想得很多,你有虚荣,你要最好的──感情,不是钻戒。你是一家里唯一的女儿,你会说法文,当你恋爱的时候,你的话比谁都多。你喜欢梵高,你大概听卜狄伦,你看书,你讨厌电视……”

    我的眼泪一直流下来,我笑道:“好了好了!我相信你了,你的确已经认识我十年了。”

    这个早晨,我会永远记得这个早晨。

    我凝视着地。

    他看着我。

    我说:“你给了我回忆。直到八十岁,我还会记得你。”

    “这是爱情故事吗?”

    “不,时间不对,不算爱情故事,只是一段回忆。”

    “我明天一早便离开这里。你跟自强说一声,我去买飞机票。”

    “慢着,我也要上街。”我说。

    我们在门口分手。

    我到一间理发店去,把我所有的头发都剪掉了。

    我回家的时候,家明还没有回来。自强倒随即进来了。

    “咦?家明呢?他上哪里去了?”

    “这小子,他明明说好要留在香港的,怎么又到日本去了呢?去日本干吗?这个人──”他忽然瞪大了眼睛,“丹朱!你的头发,你的头发呢?”

    “我吃了它们!”

    “丹朱,”他又沉下了他的睑,“你的头发怎么了?你剪了?是不是?”

    “是。”

    “为什么?”

    “不为什么,我自己从来未曾喜欢过长头发!你也知道的。”

    “但是我喜欢!”自强嚷。

    “马路上有上千上万的长头发女人,找一个,娶她做小老婆好了,我不介意,但是我自己喜欢短发,我就剪掉头发,我有这个自由。”

    “你疯了,丹朱,为了头发跟我吵架。”他吼道。

    “在我眼内,你也是疯子,是什么使你认为你很清醒?你的女秘书?”我的声音也提高了。

    “丹朱,我们家里有客人!”

    我沉默下来。

    我静默了四年,现在我不应该把声音提高。

    我已经达到了我的目的,我就应该满足了。我倒模着我的头发:除了凉快,我还快乐。我笑了。

    自强走过来。“我抱歉,丹朱,你一定累了,我们想个办法,下个决心,请一个女佣人回来。”

    我说:“不,自强,你不坏,你对我很好,只是……你不明白。”

    “是的,你是一个很奇怪的女孩子。”他承认。

    王家明并没有回来。他在机场打电话给自强,叫自强把那些简单的行李送去,他买到了当夜的飞机票。

    自强挂上了电话口

    他嘟嘟喃喃的说:“这个怪人,我恐怕他还没拿到科学博士就变疯子了。不过丹朱,他说谢谢你,谢谢一切,特别是那些冰水──我的天,什么意思呢?冰水有什么好谢呢?我现在要赶去了,为他拿行李去。我一小时内就回来,丹朱!”他的声音越来越大。做匆匆忙忙的取了王家明的东西,就出了门。。

    我并没有回头。

    露台外,暮色渐渐罩下来。天天都是这样,太阳升起来,过了没多久,暮色又合拢来,一天过去了。一年有三百六十五个这样的日子。

    我大概可以活多久呢?

    自强说:“你廿六岁了!丹朱。”他是一个快乐的人。

    他不会明白。但我此刻也是快乐的,王家明永远不会见到我的短发,但是我却知道他心目中的女孩子,曾经一度,是跟我一模一样的。

    只不过他来迟了。

    我真的快乐,我从未想到,这样的快乐,还有机会临在我的身上。跟许多许多年前,我爱上了这个男孩子的时候,我心里也充满了无穷无尽的快乐。今天我知道也有人如此的爱过我,只是我不知道,只是我们从来没有见过面,但他的的确确是爱过我的。

    直到自强回来,我还在笑。

    他摊在沙发上,他在说他的话:“你别做饭了,我们出去吃,累死我了,王家明这小子,搅什么鬼?相信我!丹朱,以后我们家,再也不招呼外国朋友来住了。你换一件衣服好不好?唉,你的头发……”

    在他眼里,我还是千疮百孔的值得挑剔。

    在王家明心中,我十全十美了十年。

    只是他……来何暮。

    男朋友:

    陈家一家坐在客厅里,睑容肃穆。

    陈太太说:“这件事还是要告诉小妹的。”

    陈先生说:“你讲吧。”他推开椅子,回房去了。

    陈太太低下了头,看了看她的大儿子,做大哥的摇摇头。大嫂讪讪的看到别处去了,表示也与她无关。陈太太为难的皱上了眉头。

    就在这个时候,小妹开门回家来了。天气冷,她披着一件连帽子的大衣,手中操着一大篮子的书籍──又上图书馆去了。脸冻得红红的,头发吹得有点乱。

    她一边脱手套一边关上大门,“好冻──”她转身,看到一家人坐在那里,整整齐齐的,不由得呆了一呆。

    陈太太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她把那张大红帖子向小妹递过去,“婉儿,家明他,结婚了。”

    婉儿又一呆,她伸出了手,但是手好像不听话,接过了那张帖子,帖子仿佛有千斤重的样子,她差点没一跤摔在地上,她扶着椅子的背,一抬头,看见她母亲一脸怜惜的看看她,她的鼻子就一酸。

    她趁机往椅上一坐。

    饭桌上正摆着一盘橙,她就拿起水果刀,开始削橙。

    婉儿没削了半个,又放下了刀,打开了那张帖子,细细的看了起来,好像看报纸一样。

    看男家的名字,女家的名字,住宅,结婚的农历日子,新历日子,把这张喜帖翻来覆去,好像要把它背熟的样子。一家子都不出声。

    过了很久,婉儿终于说:“啊,他结婚了。”

    “是的。”陈太太说。

    婉儿露出了一丝笑,“很好,结了婚,他就安定的工作了,他这当儿,正得好好的干一番事业,否则就迟了。”

    “你——”陈太太对婉儿的态度有点奇怪。

    婉儿又拿起了水果刀,说下去,“那位小姐我没见过,反正他说好,就是好,也差不到哪里去,我改天说不定写封信去恭喜他。”

    大嫂诧异的说:“小妹,你倒是很大方,我们还以为你会难过,谁知──?”

    婉儿抬起头,“大嫂,你不知道,感情这件事是很难说的,我得不到快乐,人家得到了,只要他俩好好的,我看着也舒服。为什么一定要弄得两败俱伤?什么也没有?我就是这个意思,况且我跟家明闹翻一年了,没见面,也有半年多了。”她重又低下了头。

    “那是他自己不好,先去跟别的女孩子混。”陈太太说。

    “不能这么说,妈妈,”婉儿说:“各人有各人的生活方式。”

    陈太太既好笑又好气,一这么说来,他倒是个好人了?”

    婉儿落寞的说:“他根本是个最好的,我原没有说错,我自己没福气罢了,我也有不好。”

    大嫂笑道:“真正没见过小妹这么好的人,要是换了别的女子,不把他骂臭才怪!”

    婉儿说:“我也骂过他,奈何他总是不生气,由此可知他是好人,我现在想穿了,他母亲说得对,感情并不能勉强,我没有办法。”

    陈太太放下心来,“好了,既然你想得穿,那最好!我们就是怕你想不穿啊。吃饭吧。”

    小妹说:“让我去洗个脸──今年真冷。”

    她到房间去了,她的房间连看一个小小的浴室。一进去她便掩上了门。

    大嫂就说:“我们还正在耽心呢,没想到倒这么容易解决,到底是新派人。”

    大哥说:“不见得,一年半了,小妹哭也哭够了。”

    陈太太不说话。

    大嫂说:“家明也是,怎么就这样结婚了呢?我们小妹不过是脾气坏一点,年来也改了,每个人都说他们是这么这么好的一对。”

    陈太太说:“每个人说有什么用?家明觉得小妹不好。”

    “我倒不相信他就忘了小妹。”大嫂说。

    “忘了也好,不忘也好,总而言之,小妹现在可死了心,可以好好的找个对象了。”大哥说。

    陈太太不响。她在想,小妹找男朋友也难,眼界高。又要样子好,又要学识高,一年多了,要找早就找到了,怎么又拖到今天?不过也只好慢慢来罢了。这些日子,只看见她往图书馆里走,假期孵在家里,实在闷不过了,就与女同事出去看个电影。有时候她坐在家里,有点魂飞魄散,神不守会似的,也幸亏有一份工作,分散点心事,否则她是更显得灰一样了。

    而家明呢?那新闻是不绝的,一会儿跟这个女的在一起,一会儿又跟那个女的打得火热,怎么上天就是这么不公平,一个男的要找女人这么容易,女的想找男的就难?

    不过陈太太也高兴小妹很乖,否则她是更担心了。

    婉儿这边进了房间,扑倒在床上,心里有一块痰寨着似的,呆呆的靠着枕头,手握着拳头,也哭不出,过了很久,她有点苏醒了,脸颊慢慢的淌下了眼泪。

    她万箭攒心的想:完了,这一下子是完了。

    一直在等他回头,但竟没有回来。完了。

    她抑下了眼泪,缓缓的走进浴室,开了水喉,想洗个睑。天气冷,水喉先出来的水是冷的,过了半晌,方才是暖了点,但是她不觉得,手指有点僵硬,绞了面巾擦把脸,马马虎虎,就到客厅里坐下。

    佣人已经开了饭,她就坐下来吃饭,而且吃了不少。

    不知道怎么,她在这一年来,学会了喜怒不形于色,再也不是以前那个任性的孩子了,现在她遇见了什么事,只是忍看,家人爱她,她更不能叫家人为她爱莫能助的伤心。

    一年前她母亲劝她:“你左右不过是儿女私情。”

    是的,儿女私情。一年半了,应该忘了吧,然而她还是刻骨铭心的难过,为了什么呢?家明并不是她第一个男朋友,但是她就单单忘不了他一个人。

    如今是死心了。

    她吃了大半碗饭,又喝汤。

    吃完饭,大哥说:“小妹也出去交际交际才好,有得享受尽量享受,别苦了自己。”

    她大哥也是号意,婉儿想莫非每个人都这么想?也许出去走走,就忘了家明了。也许碰到个人,跟家明一样好,或是好过家明的,她也就可以忘了。

    这么想着,她果然交际起来,开头还一直选,但看来看去,比家明好的男孩子实在是没有的了,于是就随便起来,反正不过是看一场电影,吃一顿饭,不算**,她也没有急急要嫁人的意思,只不过是消遣消遣。

    饶是这样,还是出了事。她与一个飞型青年出去过几次,那个阿飞就把她当作块大肥肉了,死钉看不放,天天上门来,骚扰得陈家人仰马翻,差点要报警,等说明了婉儿不再见任何人,这个阿飞索性恐吓起来。

    陈太太的头弄得巴斗一样大。

    “小妹,你到底怎么认得这么一个人?”

    婉儿早已梅死伤心死了,难过得说不出一句话来,又害怕,她结结巴巴的说:“也不过是舞会里认得的。”

    “你也张大眼睛看看呀,如今弄成这样,这个人一脸的獐头鼠目,分明是个坏蛋,昨夜说你吃用了他不少钱,一古脑儿叫我们还哪,这个例子一开头,怎么有得完?只好拒绝他,然而我只怕他不放过你。”

    婉儿怔怔的流下了眼泪,“也只好随他,任剐任杀,反正我也不想活了。”

    “这是什么话?”陈太太大惊,“我可没有怪你,小妹,你是不出门的,怎么晓得人心险恶?如今得了个教训,以后也当心点,妈要你好,你别提死活两个字,妈妈经不起。”陈太太也哭了。

    “妈!”婉儿大哭起来。

    这场事之后,婉儿天黑之后就不上街,天天守在家里闷纳。才是新年呢。她想:今年是个什么年?”开始就碰见这种事?她怔怔的想:年中会好一点吗?年底又会好一点吗?她也不知道。

    谁也不知道。

    要再找一个家明,毕竟是难了。想她在过去几年里,吃了他多少用了他多少,人家并没有提过一句半句,他原是个好人,然而缘份管缘份,只有那么几年,又是吵吵闹闹过的,当时并不觉得特别快乐,如今想起来,婉儿却觉得她一生最灿烂的时刻,也不过是与家明在一起的那段日子,真正每个廿四小时,她都是活着的。

    她是越来越不怪他了。至少他得到了快乐,他又看不到她的眼泪,这样也算对得住他了。深夜

    婉儿一夜醒七八次,每次都是想家明,心里绞着煎着似的。

    一年半来,她病也病过了,哭也哭了,闹也闹过,现在再有什么举止,她自己吃得消,恐怕陈家整家要精神崩溃。为了家人,她要抑压着。

    天气仍然很冷,风又大,婉儿走在街上,总还是想起家明,家明占满了她整个思想,看到了一辆车,她想起他,看到一条粗布裤,她想起他。

    她有一个黯然的想法:我今生今世是完了。

    这一点陈家是知道的,但是他们也没有办法。

    小妹一天比一天的消瘦下去,她默默然的过着日子。

    从写字楼到家,从家到写字楼,她就是这样了。

    做大哥的忍不住,跟母亲说:“我有一个人,想介绍给小妹。”

    “什么人?”陈太太有点喜色。

    “也很好的,资历不错,已经念到硕士了,今年回来过年,如果小妹喜欢,可以跟着到外国去。”他停一停,“我叫他明天来吃顿饭。”

    “也好。”陈太太点点头。

    他们没有事先告诉婉儿。婉儿下班回来,只看见一个年轻人坐在那里,她朝他看看,那个年轻人也看看婉儿。那个男孩子倒马上喜欢婉儿了,婉儿一张雪白的脸吸引了他。他们坐在一块吃了顿饭。

    婉儿一言不发。

    那个男孩子在外国见惯了粗胚,看到婉儿这么娇滴滴,弱不禁风的样子,更喜欢多几分。

    第二天他与婉儿的大哥通了电话,一万声的谢谢。

    陈太太觉得人家家底不错,又勤力向学,前程是不错的,人虽长得普通一点──但是男孩子长得太好了,像家明那样,是靠不住的。

    她问婉儿:“你的意思怎么样?”

    婉儿不响。

    她嫌那个男孩子的衣着大普通,样子不起眼,虽然是个留学生──也不过是名称好听,回去了还不是煮饭洗衣服,半工半读的苦学生,跟他出去,她才不干,不是怕吃苦,而是没有必要跟一个不相爱的人吃苦。

    看场戏吃顿饭是不打紧的──婉儿想起了前些日子的恐怖,“妈,不会是另外一个拆白党吧?”

    “不会不会,怎么会呢?”陈太太笑了,“看你,一朝被蛇咬,终身怕绳索。这个孩子别的我不敢说,绝对是个老实人,你放心。”

    婉儿说:“我不喜欢他的相貌。”

    “男人以才为貌,相貌长好了,你有得担心的。”

    婉儿不响了。

    她与这个留学生出去了几次。

    每次都是规规矩矩的吃了饭,就回来了,两个人走在街上,隔着三码,好像有人长了大麻疯似的。婉儿觉得这是浪费时间,没有味道。

    她自己有的是时间,人家可是专程回来娶亲找伴侣的,可别耽搁了他。

    她老老实实的把心里话告诉了家人。

    大哥说:“……可惜了。”

    陈太太说:“如果他真心喜欢小妹,就等小妹几年,他念完博士回来,在这里工作,岂非很好?我不舍得小妹出去冰天雪地,洗碟子洗衣服做菜的。”

    大嫂说:“其实这是一个好机会。”

    但是婉儿不喜欢。

    她想过了,这不是个好办法,若她早认得这个男孩子,一年之前,她在冲动之下,也许就嫁了他,跟他去外国。但是现在她很冷静,她觉得不能这么做。

    第一:她吃不了苦,跟看他到了人生地疏的城市去,什么都不方便,人人把外国说得天堂一样,腕儿的大哥大嫂是过来人,他们就说“辛苦不足为外人道”,血泪汗凝成的文凭。婉儿有自知之明,她走不了这条路。

    第二:任凭嫁了谁,她心中也只有家明一个人。这样子对不起人,也对不起良心,要忘了家明不是件容易的事,还得假以时日,留在家里虽然无聊,到底还是个家。家的好处是说不尽的,也只有离开了才会明白。

    至于母亲说叫那个男孩子先回去念博士,他们通通信,则是可以的,她不介意多一个朋友。多一个朋友有什么关系?她叹了一口气。

    这件事就这么的处置了。

    大嫂说:“小妹会后悔的。”

    “随她去罢了,我们也没有法子。究竟家明有什么好呢?她对他这么念念不忘?再等下去,家明的孩子出世了,她还是孤零零的一个人。”

    “你别说,家明的确是长得好,又会赚钱,怪只怪他变心变得快,也怪小妹年少气盛。”

    “这件事也只有他们知道罢了,我们能说什么呢?他们只有相爱的缘份,没有婚姻的缘份,小妹眼睛里始终只有一个他,实在没法子。”大哥摇摇头。

    婉儿无意中听到这样的话,也只有觉得歉意。

    幸亏家里只有一个女儿,否则可更头痛。

    那个留学生回去了,开头与婉儿通了几次信,婉儿也懒得回。过后他的信也不来了,婉儿心想也好。家人都不说什么,但是以后大哥大嫂就不介绍男孩子了。

    冬天特别的长,婉儿患了伤风,一张脸又小了一圈下来,她很不振作。想想以后的日子,真不知道怎么过。她从来没想到会有这么的一天。

    自从遇见了家明,她觉得一生就到此为止了,从此以后,一切都有家明在那里,就为了她打算与他过一辈子,故此家明的小毛小病,她都不能含糊,家明为这个与她有意见,他不明白。

    等到真的闹翻了,婉儿孩子气的想,他是闹着玩的,他会回来的。但是家明已经不停的在找新女朋友,婉儿大哭了几个星期,又想:他玩够了自然回来了,但是家明还是没回来,等到他结婚的消息传开以后,婉儿才像头上着了一个焦雷,醒了周来,像刚睡醒,迷迷糊糊的出了一身汗,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这才想起!啊,家明是永远不会回来的了,她失去了他,永远的失去了他。

    于是才慌得不由自主的镇静下来。

    失去他了。

    她惨然的想,他是不回来的了。以后怎么过呢?难道就这么糊里糊涂的一日拖一日吗?这不是生活啊,她心惊肉跳的想,这与行尸走肉有什么两样?

    然而她做人还得做下去,大家都在等她闹更大的笑话,她才决定成全家明,他对她没有什么不好,对她不好的人多着,但决不是他。她没有去骚扰他。

    但是婉儿象变了一个人似的,动作都慢了几拍,开年又被那个阿飞吓了一吓,更觉得没有意思。她打算就这么过一辈子算了,管它嫁不嫁得出去,总之陪看父母亲,也是好事,只不过要年纪大的人为她担心、难过,她心里难过。想到以前,凡是有关小妹的事,大家都自然而然的说:“问家明。”家明就把事办得妥妥当当的回来,谁都觉得甚应该,并没有夸奖他一句两句,家明是个好的。

    婉儿茫茫然的想:再好也得了,凡有好就有了。

    当初是家明追求她的,总算免了“求时甚苦”,但是她足足守护了四年,其中苦多于乐,如今“思念复苦”,那味道是不用说了。

    记得当年家明来他们家过夜,睡客厅,婉儿习惯用手敲敲床边的墙壁,看他熟睡了没有,家明也敲响几下,来回答她,如今也不过是一场梦似的。婉儿甚至不相信她也有过那样的日子:两个人停好了车,到牛奶公司去买汽水蛋糕冰淇淋,嘻嘻哈哈的回家吃。

    她记得很久很久之前,他天天陪她到同一间饭店吃饭──谁不知道他们是情侣呢?

    大哥介绍了个留学生,因为留学生住得远,不知道她与家明这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她明白,她很感激大哥,但是她仍然活在过去的日子里,一年多来,一点也没有变过。

    她也有心情好的时候。

    有”个星期天,大家出去喝茶,婉儿第一个打扮好了,坐在客厅里等,一边看报纸,一边吃花生。

    大嫂看见了就笑说:“小妹今天倒快。”

    婉儿笑了,“……是呀,以前家明来请喝茶,我还元龙高卧呢,他虽然坐着等我洗浴更衣,心中到底是不快──真不应该!”

    大嫂听见她声音里没有半丝不快,反而有点甜咪咪的,仿佛家明还是会随时出现似的,就算以前说起他,也没有这么软声软气过,然而细想之下,又有无限的凄凉,大嫂不由得眼圈红了。

    婉儿也自觉有点失言,幸亏是自己人,她有点怔怔的,但是一只手仍然翻着报纸,唉,看不完的新闻啊。

    大嫂对大哥说:“真正的生离死别也罢了,我就看不过小妹现在这样,难道真没有办法了?”

    “没有了,家明那边正是花烛面前相对笑,人是新的好哪,谁怪得了他?怎么顾得了小妹?”

    “唉。”

    “你别叹息,小妹年纪还轻,谁没受过点打击?她那个还是小事,也许过些日子,有个更好的男孩子来对她死心塌地呢。”

    “好不好,是她心里作准的,如果她觉得冢明是最好的,别人再好也没有用,是不是?偏偏她又这么想。以前我听到梁山伯说:‘我就是九天仙女也不爱’,就觉得天下怎么有这么傻的人,现在才觉得小妹更优。”

    “昨天张太太来,说了些什么?”

    “也是劝小妹,张太太说:‘我也是廿七岁才碰到张先生的,你就当没认识过家明这个人,这些日子也就这么过了。’说的句句是知心话,张太太真好。”

    “小妹怎么说?”

    “小妹没说话,只是微笑着听,过后心情好了一点,然而也不过舒畅了一天。”她停一停,“第二天还是那样子。”

    “那个阿飞是怎么走的?”

    “怎么走的?妈妈打发了一千块,这才走的,这人也总算懂得适可而止之道,否则也去报警了。”

    “小妹真倒霉,怎么一开年就碰到这种事?”

    “看过了中国年吧,过了中国年,也许就好了。”

    “嗯。”

    兄嫂两个谈到这里,也就出了房,大家去喝了茶。以往家明来的也是这一间,大冢看看婉儿的脸,婉儿倒没有怎么样,谈笑自若,叫了许多东西吃。

    正在吃得起劲,有人过来跟婉儿的大哥打了一个招呼,是个年轻人,长得端正有礼,陈先生就让个位于,给他坐了下来,婉儿却只顾埋头大吃。

    她的头发胡乱拨在耳后,偶而听到好笑的话,就笑一笑,虽然憔悴了,一双眼睛却还是黑白分明的亮。就因为她一点造作也没有,所以才显得有点奇怪的稚气。一顿茶吃好了,那个男孩子告辞。

    陈太太问儿子,“那是谁?长得倒是一表人材。”

    “是的,同一间洋行里的同事,做事很卖力,只是赚不多,这个年头,非捞偏门不可。”

    陈太太说:“赚得多少,并不是问题。”她偷偷看了女儿一眼,看她有没有注意。

    婉儿只管吃,什么都不理,刚才那个人长得面长面短她都不知道。然而无心插柳柳成荫,那个同事姓甄,他倒是看中了婉儿,三日两头的寻上门来。婉儿对男人多少有点戒心,见了他只是躲在大哥背后笑笑,什么也不说。

    姓甄的孩子倒很耐心,天天来坐着,也不避尴尬,他的意思,谁都知道。陈太太在旁看着,觉得他各方面的条件都不及家明,然而“夫妻恩爱,讨饭应该”,如果他能爱婉儿,穷点无所谓,陈先生不是家财百万,但是贴一个女儿,却还贴得起,两个人都赚钱,又年轻,怎么都遇得。

    陈太太说:“这个孩子有一样好,只有他逗得婉儿笑。”

    是的,婉儿有多久没笑了?

    坐熟了之后,他们也上街走走,其余的也不过是这样。

    大嫂问她:“这个好吗?”

    婉儿说:“还好,很谈得来,他志并不穷,有时候我觉得与他在一起,跟家明又不同,与家明在一起,太紧张了,──也怪我自己不好,没有与他来得轻松。”

    “那就好了,而且千万别说人家穷,我们家也不过略为小康而已。”

    婉儿感激的看了大嫂一眼。

    他们着实的来往得密起来了。婉儿开始略略有了起色。

    她说:“只要他对我好就行了,其他的无所谓。”

    家人也认为如此。大家都想:这一次可以成功了吧?

    两个月后,有一天婉儿脸色苍白的回来,坐在客厅里,眼睛看着电视,然后她转过头去跟母亲说:“妈,原来他是订了婚的!”

    “啊?”陈太太一惊,然后笑了,“那有什么关系?你不是也有过男朋友?只要大家交割得清清楚楚,不是行了?”

    “不不不。”婉儿一味摇着头。

    “你也死心眼,怎么为了这个嫌他?”陈太太问:“那时候他又还没认识得你。”

    “妈妈,君子不夺人之所好。”

    “婉儿,另外一句话你听过没有?情场如战场,你做君子,人家可不是君子呢。”

    “妈妈,凡事得心安才可以做,他们心安,我的心不安,我做不到,那个女孩子这两个月里不知道伤心成怎么样呢,天下的男人多着,我陈婉不做作孽的事。”

    “这算什么话,婉儿?你这个孩子真是!”

    “妈妈,我才认得他两个月,有什么放不开的?但是他订婚已经有一年了,我决定放弃他。”

    “婉儿──”

    “你们不必劝我,我的心意已经定了,你想想看,他订婚一年之久,看到了我,前面的山盟海誓就忘了。我又不是天下最好的,难保将来他认得个更好的,就把我扔了,我怎么吃得消?这种男人,还是不要的好。”

    陈太太听着,觉得也有点道理,她肴着女儿仍旧苍白的脸,觉得她的运气不好,好不容易碰到一个心里喜欢的男孩子,却又是这般情形。

    从此以后,她真的说得出做得到,就不见那个姓甄的男孩子了。

    那个男孩子跟婉儿的大哥说:“是的,我是订了婚,但是我的未婚妻愿意解除婚约,我伤了她的心,我不是故意的,因为我觉得婉儿更适合我,她就不能原谅我这一次吗?人谁无错呢?”

    但是婉儿不肯原谅他。

    人家硬看头皮来了几次,就伤心而退了。

    大嫂跌脚道:“好好的一段姻缘,又烟消云散了──其实有什么关系呢,小妹偏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整家人都在摇头。这一次大家都觉得婉儿有点偏激,不错的一个男朋友,就这么放弃了,她如果要找十全十美的人,恐怕近年内是难嫁了。

    婉儿自己倒有点优悠.来去自若的样子。

    忘了家明了?没有。

    她没有。

    春到小孩子玩大富翁,她就会想起当初到家明家去,与家明的兄弟玩这个游戏──都是以前的事,她喜欢沉思过去,她自得其乐的成份很重。

    是的,她没有再找男朋友,有过就行了,不一定要再有。看到别人的快乐,她有羡慕,没有妒忌,她整个人变了,变得很广阔、舒坦、大方。

    放弃姓甄的男孩子,她觉得她做对了,那原是别人的未婚夫,天下的男人那么多,何苦害别人也伤心?

    天下的男人那么多,但是婉儿却没有再碰见一个她心里所喜悦的。天下的男人那么多,却没有一个像家明了,想到了家明,她的眼泪缓缓的流下来。

    真的,恐怕再隔几个月,他的孩子都要出生了呢,也只有祝他永远快乐罢了。她再也不怨他了。然而她心里,却没有一刻不想着地。

    婉儿没有再跟男孩子出去。

    外遇:

    从来没想到这种事情会发生在我的身上。

    结婚六年了,家明是一个不错的丈夫。至少我想他是不错的,他尽责,而且在家里,他是和蔼的,对两个孩子又好。我没想到这种事情会发生在我身上,从来没有。

    但是我在他口袋里,发现了一个女孩子写给他的信。

    我还以为我看错了。

    怎么可能呢?一封情书?

    家明已经卅一岁了,早已过了收情书的年纪。我把他的西装裤拿出去洗,照例翻一下裤袋,不希望漏了东西,但是却看到了这封信。

    我打了开来。

    照礼貌,我是不应该读他的信,但是结婚都六年了,大儿子已经四岁半了,还讲什么礼貌?

    看到女孩子的笔迹,我很奇怪,信上只写短短几行:

    家明:

    我爱你

    我爱你

    我爱你

    玫瑰

    十七日

    信寄出有三天了。奇怪,我并不是十分吃惊,也许因为信写得十分的好。情书或者就是应该如此大胆坦白、不肉麻不造作的。而且字迹又很稚气,像一个孩子写的,签名十分大,好像在什么文件上署名,证明一件事实一样,非常有决心的“我爱你”。

    如果家明是教书的,我会以为这是他学生的杰作,但是家明在一间保险公司已经做了四年了。

    这个女孩子,是谁呢?

    我把信翻来覆去的看。信封上的地址是家明的公司,邮票是本地的。

    同在一个地方还要写信,实在是浪漫的。可惜家明是一个结了婚的男人,又有两个孩子。

    忽然之间,我发觉我的手是凉的。

    难道结婚六年,还比不上一个这样的女孩子?他认识她多久了?他对她可好?

    我不知道。

    这个女孩子对他恐怕是好的,写这样的信给他。

    我把信仍旧放在裤袋里,把裤子仍旧搁在椅背上。

    家明下班回来,没说什么。我也没说什么。

    他吃了晚饭,与两个孩子玩了一下,就睡觉了。

    第二天他出门上班,我再去看他的裤袋,他那封信不见了。这个时候,我才开始害怕。

    这件事情,发生有多久了?他瞒了我又有多久?

    他不该瞒我。

    他可以马上对我说:“我不要你了,六年的婚姻,不算什么。”他可以这么说的。

    他为什么要瞒看我?这件事是怎么开始的?我太糊涂了,我对他太信任,根本没想到他会做这种事情,我做梦也没想到有女孩子会写情书给他。

    我什么都不知道。

    我只知道这个女孩子叫玫瑰。

    很好听的名字。

    我悲哀起来。恐怕她很年轻吧?我已经老了,但是我这段日子,是与家明一起渡过的,难道他不知道?我们毕竟是夫妻啊。

    下午家明来了一个电话,他说他下了班有同事请吃饭,不回来了。这种电话是很普通的,我总不能将他与外界隔绝,我总要让他出去吧?但是今天我怀疑了。他真的是与同事出去?

    我不相信。

    我是无从调查的,我只是想,这个叫玫瑰的女孩子,到底是怎么样的?恐怕只有十**岁吧?家明有没有骗她?我的睑色苍白起来。

    我走到房间去,想开家明的抽屉,他上了锁。我与他已经结婚这么些日子了,他还把抽屉锁着,这是什么意思?而我,我却想偷开他的抽屉。我的天啊,我们两个人怎么变成这样子?

    我找来了一管锁匙,这一管是多余的,本来早已束之高阁了,现在却又翻了出来。我打开了锁,拉开了抽屉。我有太多的事要做,我应该去买英,买了菜回来弄饭,再去接大儿子放学,把小儿子从托儿所领回来,但是我却坐在这里翻丈夫的东西。

    家明的东西放得很整齐,都是文件。他不会把重要的东西放在家里吧?我细细的看了一遍,什么都没有。我有点失望,但紧张之中,又有点宽慰。

    然后我看见了一本地址薄,我快快的看了一看,里面夹着的一张纸片,上面写着:

    黄玫瑰

    落阳道十号二楼

    那字迹我是不会忘记的。她姓黄,住在落阳道。我总算有了姓名地址。很奇怪,我推上了抽屉,没想到我会看到了她的姓名地址。

    我推上抽屉,锁好了。

    我把两个孩子都接了出来,把他们送到婆婆家去。

    我饿了一夜,也心酸了一夜。家明是十点三刻到家的,他回来得特别迟。我看着他。

    他脱了外套,点了一枝烟。坐在沙发上。

    过了一会儿,他问:“孩子呢?”他还记得孩子。

    我说:“到婆婆家去了,明天星期天,让他们玩一下。”

    “唔。”他说。

    他总是不说话,下了班最多看一会儿电视,然后洗了操,与孩子玩几分钟,就睡觉了。他显得出奇的累,开头我以为他是因为工作的关系,现在看来,恐怕是他对这个家的厌倦吧!

    因为他没有出声,我也没有出声。

    星期天,我以为他不会离开家,但是中午他还是出去了,他说约了朋友。我没问,问是没用的。他要是存心骗我,我说什么也不管用,问一千次他也能用谎话来堵我。

    我忍受着。

    我没想到我能忍得这么好。我从来没有想过这种事会发生在我身上。

    我记住了。落阳道十号,姓黄叫玫瑰,多好听的名字,而我,我只叫做淑芬。

    星期一,他上班去了。

    我打电话到他公司去,他的声音有点冷淡。“什么事?”他问:“我正忙着呢!”

    我说:“要把孩子接回来吗?我想晚上与你去看一场戏。”

    他答:“接回来好了,别麻烦妈妈,改天才看戏吧。”

    我说:“好。”我挂了电话。

    默默的坐了一会儿,然后到房间去换了一件衣服。我原应打扮得漂亮一点,不该像个标准黄脸婆的样子,但是我没有心思。

    我出门。

    叫了一部街车,我说:“落阳道十号。”

    是的,我想去见见她,见见她没有什么不对吧?我想见她一下。或是见她的母亲一次,我想找个人说话。

    车子到了落阳道。

    我放下了心。落阳道原来是这么美丽的一条街,两旁都是影树,此刻开着红艳艳的花,房子都是老式的,顶高只有四层,深深的露台,都透着凉气。我的背被汗浸湿了,看到这样的屋子,却也忍不住松一口气。

    住在这种房子里的,怕不会是鄙俗的人吧?

    我上了二楼,木楼梯,洗得很干净,我按了铃。

    隔了一会儿,我再按一次。

    没有人应。上班去了?就在这个时候,门开了。一个女孩子探头出来。“谁?“她问。

    我看着她。

    她有很长的头发,轻而且软,松松的散在肩上。我的头发却因家事忙而剪短了,好打理。她的一张脸是蛋形的,下巴的线条很好。眼睛美而且亮,嘴唇很丰厚,廿三岁吧?我想,长得不算十分美,但却这般明媚。

    她只披着睡袍,像刚刚睡醒的样子。

    她不像我心目中的黄玫瑰。

    “找谁?”她又问一次。

    “找黄小姐,”我说:“黄玫瑰小姐。”

    “我就是。”她有点意外,“哪一位?”

    “我姓陆。”我说。

    “陆小姐?”她问我,“我们好像没见过。”

    “陆太太。你可以不让我进来,我是陆家明太太。”

    她呆住了。一手扶着门框,看看我。我低下了头。我是吓了她一跳,但这又有什么高兴可言呢?

    过了很久,她说:“请进来。”

    她拉开了门,我走进去。尽管是老房子,还是开看冷气,冻得舒服,客厅的窗帘拉拢着,暗暗的,桌子上一大瓶黄玫瑰,散看香气。家具都是极考究的,家明没有钱,他的薪水只紧紧够家用开销,他连这瓶玫瑰都买不起。我奇怪她看中了冢明什么?

    家明是一个极普通的男人。

    我是一个极普通的女人。家明配我是可以的,但是配她?我想家明配不起。

    客厅右角放满了书。她不是那种女人,而那种女人也不会喜欢家明。家明没有钱。

    这大概是我一直放心的原因,家明根本不是有资格找外遇的男人。

    我看看这个女孩子。她比我想像中更好更成熟。

    她比我略矮一点点,刚刚好吧,家明一直说我比他高比他重,她是纤巧的,宽大的睡袍遮不住她美丽的线条。她为我倒了一杯茶。

    我欠欠身,我苦涩的说:“打扰你了。”

    这么好的环境,难怪家明要留着不走了,我不怪他。这个地方有点像世外桃源一样,与外界隔绝了的。

    我与她默默的对坐着。

    她的头发垂在额角、眼角、嘴角,啊,无所不在的头发。

    她忽然说:“陆太太,你……很好看。”

    我冲口而出:“不,你才美,你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

    她又说:“不,我认为你是美的,到今天我才知道。”

    她低下了头。我也低下了头。

    我哭了。我问她:“你知道他结了婚?”

    “知道。一开始就知道。”

    “可是,你为什么?”我问。

    “我爱上了他。”她说。

    “但是像你这样的女孩子,你会愁没有男朋友?”我低声问她,我不明白。

    “在开始的时候,还不是这样的,我只是寂寞,我要找一个伴侣,他有很暖的手,很暖的身体,于是我说:好吧,就是他吧,我爱上了他。开头我没想到我会爱上他。”

    她很冷静。

    忽然之间我也冷静了下来。

    “我知道你是会来的。”她说。

    “对不起。”

    “不不,道歉的应该是我。”她站起来。

    暖手?我可不知道家明有很暖的手,我想他的手温应该与一般人没有什么两样。但是她却说家明有很暖的手。

    “他……爱你?”我问。

    玫瑰转过头来,她微笑,“他说是。但……就当他是吧,我并不相信。”

    “为什么不相信?”

    “他没有表现出来。爱一个人,我知道是怎么样的,我很容易爱上一个人,太容易了,甚至连我自己都觉得有点随便,只要那个人有一双暖暖的手,然而什么人的手是冷的呢?”她的笑转为苦涩。

    “你是要家明与我离婚?”我怯弱的问。

    “不是离婚的问题。只是我觉得……他并不爱我。”

    “但为什么你仍然与他在一起?”我问。

    “我爱上了他。”

    “他不值得你爱,他是一个很普通的男人,所有写字楼里都有他那一类型的男人。”

    她垂下了头,“或者你是对的,但是我遇见了他。他有可爱的地方,我为他很吃了一点苦,但是无所谓,他有他的好处。”

    “你不要嫁给他?”我问。

    “有时候我想。当每个人都有丈夫孩子的时候,我看着总是觉得份外寂寞。我想嫁一个人。但是我不能与他结婚,我冢人不会准我嫁他。”

    “为什么?”

    “他……太普通。我家里人很挑剔,他们总觉得我该嫁个轰轰烈烈的人。”她笑了。

    “可是你这样子与家明下去,有什么打算?”我静静的问。

    我一直在发问,她一直回答。

    “没有什么打算。”她说:“日子总是要过的,无论怎么样,他给我快乐,唯一抱歉的是,我偷了你的时间,也偷了你孩子的时间。”

    我想到了每天我们的生活,以及他那份仅仅够开销的薪水,他对我的冷淡,我忍不住要苦笑,这样就算对我们有爱?恐怕家明最爱的,只有他自己吧?

    他是聪明的。

    忽然之间,我想到他是最聪明的。

    他不会跟我离婚,何必呢?他现在与玟魂在一起,又没有顾忌,他已经得到了玫瑰的一切,离了婚,他娶她,怎么可能配得起她。

    恐怕玫瑰如果跟了他,不到一两年,玫瑰也会变成第二个我了吧。他这样做是对的,在玫瑰那里得到了他的享受──他不要玫瑰的烦恼,只要她的欢欣。他在我这里,仍然有一个家,他是一家之主。

    多么两全其美。

    然而他是这么的损害了玫瑰,也这么伤害了我。

    我倒还是活该的,谁让我嫁了给这个男人?但是玫瑰呢?玫瑰又犯了什么错误?他太利用她了。

    我低下了头。

    “他是喜欢你的。”我说:“我看得出来。”

    “我想是的。不过他是一个不错的丈夫,我的意思是,他总是记得家庭,记得孩子,也记得你,他是好丈夫,我见过比他坏十倍的男人。他是念旧的。我很想认识你,他常常提起你。”

    她是怎么忍受的?为什么像她那样一个女孩子,要与家明在一起?我太不明白了。

    “你很漂亮,这是我没想到的,我没想到他有这么漂亮的一个太太,我原以为你个子很小,相貌很普通。”

    “可是你比我更美丽得多。”我说。我是由衷的。

    “不不,我长得不好,我从来不喜欢自己的脸。”她说:“请你相信我,我不会抢走家明,只要你明白,而且我没有能力把他从你手中抢走,如果他会离开你,他早就离开了。”

    我说:“但是此刻他回到家里,像一个麻木不堪的人,不说半句话,一脸都是厌倦,这样的婚姻!拖下去怎么办?”

    “不会吧?”玫瑰看看我,“他显得这样爱家,他爱他的儿子,对我……他完全像对一个朋友一样,甚至没把我当一个女人,他不爱听我的烦恼,每当我诉说一些什么,他总是把话题远远的支开,所有我说他算不爱我,但是他是爱你们的。“

    “你有一个很漂亮的家。”我说。

    “我的家?”玫瑰笑,“这是我父母的家。他们旅行去了。两个星期之后才回来。”

    “你的父母,一定很爱你。”我说。

    “是,那当然,有哪个父母是不爱子女的?”她微笑,“他们溺爱我。”

    “你不怕令他们失望?”

    “我不觉得。”她说:“爱上一个人,与那个人的条件无关,有条件的大概不是爱吧?我爱上了冢明,也是很纯洁的,我实在是想好好的爱他。我的父母明白这一点,他们很不高兴,但是我总得有爱人的自由。”

    我有点感动。“为了你自己好,你应该离开家明。请相信这句话出自我的真心,我不是为了自私叫你离开他。”

    “我晓得我应该离开他,我早晓得了。只是……做起来并非是十分容易。”她说:“我已经把感情付出去了。”

    “你可以挑一个好的男人。”

    “在我眼里,他实在是不错的。“玫瑰说。

    我有点奇怪,我甚至忘了悲伤。家明在她眼里不错?我一直说家明不错,那是因为他还算是个尽责的丈夫,现在证明他另外有了女人,连这一点都已经被否定掉了。

    玫瑰,这个叫玫瑰的女孩子,是一直晓得他是结了婚的,他对她并不负责任,但是她居然还说他好,为了什么?她看上去也是一个十分聪明的人。

    “他只是……没有太大的理想。或者曾经一度他也有过理想,只是后来放弃了,我觉得他很年轻,你不觉得?他有点孩子气。”

    我吃惊的睁大了眼睛,“他?孩子气?”我不能想像:家明有孩子气,我老觉得他有气没力的。

    “你没有觉得?”她问我。

    “没有,”我说:“完全没有。”

    “他很怕冷,你知道吗?他是怕冷的,我常常满屋子的开了冷气,他不喜欢,他怕冷。”

    我说:“但这是你的屋子,电费是你父母付的,他为什么嫌这个嫌那个?他没有资格说话,他是一个荒谬的男人,我现在才发觉我嫁了一个这么滑稽的男人。”

    “是我给他这个权的,我们……是朋友,他不需要对我负责,我并不怪他,从头到尾,我是不怪他的,他并没有骗我,他对我是不错的。”

    “作为一个这么有条件的女孩子,你的要求是太低了。”

    “我只要一双暖的手,不管这双手是偷来的好,借来的好,当我寂寞的时候,有人握住我的手,我已经满足了。”

    “那应该很容易。”我劝她。

    “不容易,像今天你来过了,我就不会再见他了,再见他,我会觉得不好意思。有时候我妒忌你,因为你有他,名正言顺的,而我却没有。”

    我忽然说:“我跟他离婚好了,你可以有他,我觉得他已经不值得我容忍了。六年来,我什么都没有做错,无论你的吸引力有多强,他是不该做这种事的。”

    “不,他爱你。”

    “他才不爱我。”我说:“你相信我好了。”

    玫瑰的声音低了下去,“男人大约都是这样的吧?我尽量把他想得很好。”

    “是我使你的幻想破灭了?他就是那种典型的男人,但是他运气好,他碰见了你,他原本不过想占一点小便宜……“

    “不!”玫瑰尖叫,“他不是那种男人,绝对不是!”

    “我会把他说得那么怀?”我问她,“他到底还是我丈夫,但是你说了,什么男人都是一样的,他也就是那样了。”

    “你不要跟他离婚,我知道该怎么做,你们的家庭……我不想破坏你们的家庭,我以后不见他就是了。”

    “问题是以后我也不想见他了。”我说:“我还有一双手……”

    “不要因为我的缘背──”

    “不是因为你,我刚刚看清了他的真面目,原来我嫁了六年的男人,会是这个样子。”

    “你要与他离婚?”

    “是的。”

    “其实所有的男人都差不多,”她小声的说:“他,我老说他是不错的,你要是多了解他,你会发觉他是不错的。”

    我冷笑了。

    他们总是说妻子不了解他们。

    他们总是说这种话。

    我的天,如果我一天有四十八个小时,也许我可以匀得出时间来了解他,如果我们的开销松一点,说不定我的精神就不会那么紧张,我的笑容会多一点。

    我们的生活是生活,不是幻境。

    生活有美丽的嘛?而他却挑剔我不了解他。

    大概他认为玫瑰了解他。

    我佩服玫瑰。

    但是玫瑰得到了什么?恐怕也没有什么,正如她自己说,她不过得到了一双温暖的手,借来的。我愿意把家明给她,只怕她到那个时候,也会觉得家明的一双手并不比别人暖了。

    她觉得他好,只是因为她还没有得到他。

    家明与我有多久没有握手了?我不知道。他见了她,是常常拉着她的手吧?家明在她面前,或者是完全另外一个人?我不知道。

    我只觉得累。

    六年的婚姻。孩子。家事。整天的洗衣服收拾地方买菜煮饭。我累得没有时间去想其他的事。

    近年来我唯一听到的赞美,竟出自玫瑰之口,她是我丈夫的外遇,她说:“你很美。”她说我美。

    我没有眼泪。离婚不是容易的事。两个孩子又该怎么办?把他们安置到哪里去?我呢?我以后的日子又怎么过?

    现在还可以麻木不仁的拖下去,来一个转变,恐怕我受不了,大概人生就是这么一回事吧。

    我有点羡慕玫瑰,她说离开家明,便可以离开他,而我,我却不能,我是一个上了枷锁的人。

    这就是我们两个人的分别,她真是自由。

    我的语气轻了下来,我很鄙下的问:“你……真的以后不见他了?”

    “是,你可以相信我。爱一个人是为一个人好,不是吗?我不会破坏他的家庭。”她说。

    “我相信你,你不是一个普通的女子。”

    她低下头,她很爱低头,很爱皱眉,那种神情,是非常诱人的,如果我是家明,我也会看上她,这么标致的女孩子,这么痴心,这么低的要求。

    我叹了一口气。

    这恐怕对她也是好的吧?她是不能嫁给家明的,即使家明不是有妇之夫,她还是不会像给他的,他与她差得太远了,我知道。

    “我走了。”我说。

    “对不起。”她抬起头来,一脸的眼泪。

    我扶着她的肩,我说:“玫瑰,他不值得你这样。”

    她侧头,脸上的悲伤是无法遮掩的,“或者他是不值得,但是他没有骗我。”

    我忍不住说:“谁会骗你这样的女孩子呢?”

    她苦笑。我走了。

    街上骄阳似火,我说过,与玫瑰的家好似两个世界。我忽然不怪家明了,我说了他许多坏话,也许我们两个人都累了,他能找到这样的地方来憩一憩,难怪他要来。

    我把孩子接了回来,照样煮饭。家明依时下班。我一句话也不说。以后的一个星期,他都没有“同事请吃饭”。开始的时候,他有点神不守舍,我甚至看到他呆呆的站在窗前。电话响的时候,他特别紧张。

    这都是为了玫瑰吧?我不怪他,玫瑰本来就是一个可爱的女孩子。我也想念她。家明即使选了她,与我离婚,我也没什么好说的,她的确要比我好,我绝不怨她,要怪,我也只怪家明。

    玫瑰果然不再见他了,她答应我的事,可真做到了。

    我有点愧意,没想到她这么有诚意。

    家明过了两个星期,才渐渐恢复正常,他常常留在家里与孩子们玩,仍然是一个好丈夫的模样。我为玫瑰惋惜。这么难能可贵的女孩子,也不过只叫他思念了两个星期,我没有丝毫的妒忌。

    爱情只是男人生活的片面。

    我想到了玫瑰那天一脸的眼泪。她一直说他好,她没有说过他半句不是。但是也为她做了什么?他不过把她当突然而来的艳遇?

    我反而想念她。

    是的,我会想念她很久很久。

    她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女子。

    我们的家还是与以前一模一样。家明每天上班下班,把薪水拿回家来。我每天在家做那些做不完的家事。家明大概不晓得我见过玫瑰吧。

    但愿他不知道。

    我会一直装下去,装作不晓得这种事发生过。玫瑰说过,他们都是这样的,而我们,我们要生活。

    戏:

    我坐在报馆里,无所事事,一直在翻报纸,下午总是没有事。放下了报纸,我走到窗口去看看。报馆在十楼,看下去也够高的,车子一部接看一部,像玩具火柴盒车一样,是下班的时候了。人家下班,我们才上班,做记者,一向如此,在报馆做了十年,总算有点名目,在编著一版娱乐版,辛苦是辛苦的,忙也够忙,但是我喜欢这一份工作。

    不知道是谁在玻璃窗上贴着一张红纸,上面还写着一个“福”字,我叠着手,笑了笑。

    这种时间,报馆是空的──大多数同事都没上班,我是没事可做,在这里守着,说不定有一只兔子跳出来。我拿起茶杯喝了一口茶,拨开了杂志报纸,想写一些稿子。

    结果电话铃响了。

    我跑去听,“喂!”这是我私人号码,不用报上任何名字。

    “玫瑰吗?”那边问。

    “是。”我问:“方叔叔?”

    “记性好,认得我的声音。”那边哈哈的笑起来。

    “我们是干哪行的?”我笑问:“大导演的声音还认不出来,想死?有何贵干?尽管指教。”

    他笑了,笑了很久。

    总有事吧?我想,既然叫得他一声“方叔叔”,有什么疑难杂症,可以解决的,总得替他解决才行,大概又是有新片上演了,想我不露痕迹的帮他宣传一下。

    他人很豪爽,很有魄力,而且不过份,很少有记者拒绝他,正如我自己所说:我是吃哪一行的?

    他说:“打电话到你家去,家人说你在报馆,这么早就来了?忙?”

    “还好,今天我当值。”我说。

    “倒还看不出你做事这么勤力,当初一个黄毛丫头去看你出道的,那时候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谁都有过这么一段过程的。”我笑了。

    他话归正题:“有一个新人,想叫你看看。”

    我哈哈的笑,“我又不是鉴定家,有什么好看的?”

    “公司想把他捧一捧,”他说:“我觉得他有资格红起来,你看一看,给我一点意见,我们吃顿饭,好不好?”

    他这样问,难道我说不好?看一看?没这么简单,所谓看,就是写点东西捧一捧,吹一吹,务使这张报纸的读者都记住这个新明星的名字。

    当然他是不会勉强我的,我的眼角高,他不是不知道,值得写,就写,不值得写,当然不提,这也很公道。

    我说:“你棒的人,有谁不红的?可惜红了就走,改天你捧张椅子,看红了有没有人来挖角。”

    他笑,“这算是褒我?可是也贬了不少人,真够刻薄!”

    “没法子,干我们这一行的……”

    “看你,开口‘这一行’,闭口‘那一行’,你是干吗的?抢哪家银行?”他说,“今天晚上七点如何?”

    我看看钟,“五点半了,回家换件衣服,刚刚来得及。”

    “唉呀!你换不换衣服,看上去还不是差不多,我从小把你看大的,还怕什么?”他打趣着。

    “是个小生吧?”我郑重的问。

    “是的。”他说:“如今捧女角更划不来,如果肯脱,也根本不必捧,她们自然更有办法,导演还得请教她们。”

    “好,七点半,你在家门口接我。”我说。

    “再见。”他挂上电话。

    我在办公桌上留下一张字条,说今天不回来了,压在烟灰缸下,就回家去。

    常常有人因为这种事请吃饭,这种饭最难吃,总得付出代价。有些记者贪小便宜,我没有这种习惯,故此架子也就大一点,招人非议。

    换了衣服,我喝一杯清水。我总是喝清水,一个人,懒得冲茶了,父母不在家。我在房间坐了一会儿,很是无聊。忙惯了还是多忙的好。工作多了,日子很容易捱过去,没有事做,简直渡日如年。

    我呆呆的看看电视,七彩的画面在闪动,没有声音。我看看钟,七点半多了,下楼也差不多了,我吁出一口气。取过大衣,推开了门。

    方叔叔总是很准时的,我喜欢他这一点。

    他的白色“宾利”停在我们口楼下,司机坐在前面,司机旁边有个年轻人。他在后座。看到我,他马上替我开了车门,我钻进车座,关上了车门。

    他说:“玫瑰,这是我的新人方正。”他马上介绍。

    我问:“是艺名?”很简单易记的一个名字。

    “是,”前面那个年轻人转过头来,“艺名。”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

    我没有看清楚他的脸。方正,大概是导演给他取的,方方正正,没有什么不好。我坐在车子后面,只看到他的后颈,头发很长,贴在领子上。西装是丝绒的,好像是深蓝,好像是黑色。

    汽车很豪气,暖气使我觉得疲倦,我靠在车座上,一直不说话,这也是一种享受。

    方叔叔问:“怎么,最爱讲话的人,不开口了?”

    我笑看反问:“谁最爱讲话?”

    车子停了下来,才驶了十分钟。导演与我下车,我们三个人站在街上,导演问我喜欢到哪一家饭店,我说随便,他定要吃法国菜,我说无所谓。

    我们进入了法国餐厅,光线还是很暗,不过我可以看得清楚这个新人了。好一个漂亮的男孩子!年纪极轻,恐怕在廿岁之下,并不算十分高,瘦长条子。一双眼睛深得有神,浓眉,嘴唇薄得倔强,笑起来却像一个婴儿,那种纯真感情是无法形容的。他的脸独特得很。

    这么一个小生,不红似乎也很难,何必还要我帮忙!

    恐怕方导演这一次直是为了请吃饭,献献他的宝。

    我们挑了张桌子坐下来,蜡烛下我看看导演说:“我不说一白话!你只要把他看得牢,别放他走,就行了。”

    导演眉开眼笑。他的新明星却还不明白我们说什么,但是他很稳重,礼貌的陪着微微一笑,无限的魅力露了出来。

    当面对着一个人评头品足,似乎真的很过份,但是我对着的是一个戏子,中国人对戏子有资格这样做,而且我是记老,有说长道短的权利。

    不过这么漂亮的男孩子的确少见,不但五官长得好,更有一种说不出的气质。我心里想:他是什么出身呢?好还是坏?

    我不硬瞪看他看,但是也看实瞄了几眼。

    方导演郑重的对我说:“玫瑰,公司要捧他,应该怎么做?”

    我毫无犹疑的说:“登照片,照片越大越好,让观众自己的眼睛看,不需要俗气的宣传文字。”

    导演又问:“你的报纸肯登他的照片?”

    “肯。”我笑,“一连登十天,好不好?即使老板怀疑我收了你的黑钱,我也不出声,怎么样?”

    “太好了。照片,一连十天,一个字也没有?”

    “最后一天登名宇,读者急死了,一定记住他。”

    “玫瑰,很好,一于照你的做法。”他拍了一下桌子。

    他用手搭着方正的肩膀,“怎么样?”他是很得意的。

    我取笑,“谢谢姊姊呀。”我说。

    方正并不老实,眼睛里闪着一点狡黠,“太年轻了。”他说:“怎么能做姊姊?”

    我摇头,“千万别学这种油滑,一学就跟他们一样了。”

    导演说:“不做姐姐,做妹妹也是行的。”

    我横看看他说:“太没道理了!导演,我是叫你方叔叔的,你怎么倒取笑我起来!”

    “对不起,玫瑰,”他道歉,“大家说着笑,玩玩。”

    我也笑了,这此一年来,独自在外打天下,什么笑话没说过?再也不忌的,然而在生人或是熟人面前,特别可以装一下胡样。

    上了菜,我就吃。方正坐在我对面,我就信口问:“几岁了──我是记老,恐怕可以问吧。”

    “十九。”他答。

    “本名什么?”

    “范家树。”

    他一直答下去:“家里有三个妹妹,一个弟弟。”

    “现在签了八年合同,导演说时间太长了,改五年。”

    “拍武打片,导演说武打片就快没落了,但是文艺片却难找题材,太婆婆妈妈的也不好。”

    “是导演无意中看到我的照片──我参加国术比赛,才得第四,不过运气比任何人都好。”

    他笑了。

    我看着地。答是答得有纹有路,规规矩矩,然而三句不离“导演”,红起来导演还得看他的脸色。做戏的都这样。我这位方叔叔也是明白人,然而拍电影终归得用小生,可惜料子越好,越难控制。

    看看他,我觉得自己老。虽然说只廿多岁,而且又长得年轻,但是不能比,一与正直的青春比,就原形毕露了。我暗头里叹气。

    他是天真的,仿佛真是早上七八点的太阳,无限春光在眼前似的,我有点喜欢他,喜欢他对世事一无所知,好好的白纸总是要染污的,十年前我比他更白。算了,出来吃一顿饭,就带上了这么多奇怪的想法,无聊。

    吃完了导演还要去喝咖啡,我想推辞,一想回了家,左右也不过是睡觉,不如去散心散到底。

    到了他们出没的咖啡座,导演碰见了一大帮熟人,一坐就坐过去了,剩下我与方正两个人在一张圆桌上。导演老半天没回来,像把我们忘了。

    方正不耐烦了。我含笑的看看他。天生明星材料,他会喜欢电影圈,这么不甘寂寞,这么爱热闹。

    他偷偷的跟我说:“玫瑰,我们先走?”

    “你不怕?”我笑问:“回头你导演不见了人,会找,”

    “才不怕。”他说:“他知道我在那里。”

    “好的。”我笑,“走吧,多坐也腻。”

    “来!坐我的车去兜风去!”他拉我起来,取出钞票搁在桌面,我们两个就这么溜走了。他牵着嘴角,似笑非笑,很是动人。我总是觉得他的特色是动人心弦。

    街上的空气很新,却下着雨,雨是忽然来的。

    我问:“你的车呢?”街上映着霓虹灯的七彩,雨水一晕一晕,我有点心不在焉的问着。

    他有点尴尬:“就是没告诉你,车在停车场,而且是开蓬的,现在又下雨。”

    我笑了。

    到现在才看清楚,他的西装是深蓝的。现在他还可以站在街上,三五个月之后,恐怕会围上一堆影迷了,至少有人指指点点,不会放松他,他会不会想念如今的自由?

    “就这样走一下好不好?”我问:“空气难得新鲜。”

    “好好──你不怕淋雨?”他诧异的问。

    “不怕。”我说:“只怕导演现在穷找我们。”

    他低下头笑了。我们一直走看,雨很细。

    “以前干什么?”我问他:“念书?”

    他看我一眼,“别笑我,我是修机器的。”他伸出了他的手。

    他的手很粗糙,我点点头,欣赏他的坦白。

    “我父亲开一家小小的车行,我跟他做一辈子,也没出息。”

    我抬头:“做明星会有出息?”

    他犹疑了一下,“至少他们给我的薪水不坏,而且他们说我会有扬名的一天。你也这么说。”

    “是的,我没有骗你,我见过太多的明星,谁该红,谁该不红,总有点分数。不要见怪,你不像车行出来的。”

    他兴奋,“我希望好好的干一干。”

    我不出声。这是一项赌博,他赢的成数很高,但是吃这种暴起暴跌的偏门饭,还比不上守着一家小车行稳,现在跟他说,他死也不会明白,将来明白了,又来不及了。凡世事多数这样,如今他名利心织,再泼几盘冷水,也是徒然,我还是省点唇舌算了。

    雨忽而之间大了起来,我与他并没有急步奔,他只是指指前面有遮盖的地方,我们走到屋檐下去。

    他说:“这层楼就是我的家,要上去看看?”

    我诧异问:“这么近?”这附近都是中上级的小型住宅。

    “是。”他耸耸肩,“公司为我准备的。”

    电影公司就这样,把好好的年轻人拉过来,像买了一样道具,塞进什么模子里,就定个什么型──谁是玉女,谁是武后,谁是影帝,谁是巨星,出尽法宝,不过是想捞几个钱,不过总算互相利用,倒也公平。

    “你一个人住?”

    “是。”他说:“我会煮咖啡。”他春着我,“请你喝?”

    我笑了,跟他上了楼,他住第十一层,小小的一房一厅,布置可以说豪华,然而其俗无比,却也不会比一般明星住宅差到哪里去,公司待他是优厚的,方导演有功。

    他没一会儿就捧出了咖啡,肴来还真有一手,另外递过来一条大毛巾,坐在我旁边。

    我抬头,“干吗?”我问。

    “擦擦头发,都淋湿了。”他说:“当心伤风。”

    他做得这么自然,我一边用毛巾擦头,一边就呆住了。

    他问:“当记者,也很忙吧?”

    “嗯。”我答。

    “没见你之前,导演说起,我还以为你七老八十的,我看过你写的文章。”他说得很孩子气。

    “不敢当,可不就七老八十了。”我笑。

    他脱了外套,里面一件米色的麻纱衬衫。恐怕是他导演的杰作,教他穿,教他住,教他做人,教他做戏。

    “你不会笑我吧。”他又伸出了手给我看。

    “为什么要笑?这是劳力。”我说:“劳力操饭吃,可贵。”

    “导演叫我说是练功练成的。”他天真的说:“不准再提车行了。”

    我笑了,“为什么不对我这样说?”

    他皱了皱眉,“你与他们是不一样的──我见过另外一些记者,你不一样。”

    “这算恭维?谢谢。”我伸出了手。

    他与我握握手,放开了。他的手强而有力,与他织致的脸不配。

    我问,“你认为值得?由电影公司把你改造成另外一个人,受他们的控制?你要知道,这是一个圈套,进去容易,一当你习惯了荣华富贵、花花世界,出来可也就难了,你年轻,有很多路可以走。”

    他惊奇了,“为什么你这样问?”他肴若我,“每个朋友都为我庆幸,他们都羡慕我,怎么你倒这样问?”

    我微笑,“我问错了?”

    他摇摇头,“我只是不明白──你对电影界很熟?”

    我默默头,“我在报上编娱乐版。”

    “你觉得他们怎么样?很多人说他们坏。”

    “坏倒不坏,”我笑,“哪里都有坏人,这样子说来,报馆里的坏人并不见得比电影界的坏人少。我有一句评语:他们都太聪明了。”

    “太聪明不好?”方正奇问。

    “不好,”我说:“都是‘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的人。你耽久了,就会明白我的话,现在你年轻,我不想扫你的兴。”

    他不服气,“你有多大了?完全一个前辈似的教训我。”

    他替我把湿大衣挂在电暖炉附近供干,又再给我一个垫子靠背,服侍得我舒舒服服。

    “比你大八岁。”我说。

    “真的?”他一怔。

    “骗你干什么?”

    他细细的打量我起来。我含着笑,由得他看。他是一个可爱聪敏的孩子。方叔叔选人,总不会错。他是好材料,我喜欢他,他不造作,自然得又不过份,一点也不油头粉面,但是观众不会忘记他的脸──漂亮得太特别了。

    看够了,他说:“也不过八岁而已,而且看不出来。”

    我说:“八年。等你有我这么大的时候,回头想想,就不简单了。”

    “八年,八年后我会红吗?还是仍旧在车行里?”他倒在沙发里,“事情是难以预测的,是不是?”

    “放心,你会红。八年,可以维持到那个时间。”

    “赚到了钱,我父母就可以休息了,弟妹可以受比较好的教育,”他说:“不用像我这样,做个粗人。”

    我听着他,不知怎么,嘴边一直含笑。电影界里特别多孝子孝女,现在又来了一位,还没开始,就牵念着家,皇天大概不会负他这样的孩子。

    他忽然说:“玫瑰,我喜欢与你说话。”

    “谢谢。”我说。

    “真的,你说了很多我从来没有听过的话。导演,他也常常教训我,但是他的调子不同──你认识导演很久了?”

    “很久了。十年算久了吧?所以我一直叫他‘叔叔’,现在听在耳朵里,恐怕会觉得有点不伦不类?他学问很好,有魄力,是电影界难得的一个人物,你跟看他,听他的话,绝对不会错。”

    方正点看头。

    他的小房子很暖和。

    他现时觉得跟我说话有意思,将来就不会这么想了,将来他有随手可得的女人,大笔的片酬,闲来喝酒赌博,反正每个人都走这条路,他最有志气,也不过努力学习,升任导演,但是导演这么多,他会成功吗?恐怕不可能,以他的底子,做明星可以,不过是个牵线人儿,当导演得有脑筋?

    我看不出来,他只有一张漂亮的脸。

    八年合同,恐怕也是他黄粱梦醒的时候了。

    看着地,我有无限的感触,任何一项职业都有起有跌,只是电影界的上落特别厉害,短短几年而已,旁观者都很清楚,但是当局的那些永远迷迷糊糊。

    “你的报纸真会登我的照片?”他不好意思,但还是问了。

    “当然。”

    “照片呢?”他好奇的问。

    “你的导演会给我。”我答。

    “我很怕拍照片。”他说:“不是假话。”

    “慢慢就习惯了。”我淡然说。

    怕拍照,怕应酬,不赌不嫖不喝不吹,闲来开跑车,看剧本,听唱片……都是老套,老得不能再老的一套,我听过多少次了?一向不喜欢访问明星,就是这个道理。为什么都是绣花枕头呢?

    我倦倦的靠在沙发上。

    他说:“累了?”

    〔想回家。”我说。

    “再等一下,我送你回去。”他留住我。

    “为什么?”我笑问。

    他坦白的说:“我寂寞。”

    “啊?”

    “签了合同两个月了,我跟以前的生活脱了节,又没追上现在的生活。很想念以前的朋友;做完工,去买两瓶啤酒,坐着聊天,去武馆练拳,开着车子到处飞。现在没这些自由了,”他笑笑,“导演不赞成我见以前的朋友。”

    “这是牺牲。”我看看他,“有女朋友吗?”

    “阿桂?”他笑笑,“是的,她是女朋友,导演说我们还是不见的好,特别想她。”他说:“导演介绍了几个给我,也是公司里的人,很美,不过我还是想念阿桂。”

    我脑子里出现了一个清丽的女孩子──微黑的皮肤,扁扁的睑,大眼睛,一脸的纯真,穿套唐装衫裤。当然,这样的阿桂胜过任何女明星。

    方正低下了头,“恐怕以后见不到她了。”

    对他来说,我是一个陌生人,他对我说了这么多话,还没有一句假的,真是难得。

    他抬起头来,“我没有说得太多吧?你有没有烦?”

    “当然没有。”我说。

    他放了一张唱片,声线很低。他朝着我笑了。

    我看他的举止行动,真的没有一点像是车行出身的,恐怕要归功两个月的严格训练。将来宣传稿子会把他写成怎么样?!

    他的电话铃响了,他去接听,听筒一搁在耳边就向我装鬼脸。“是的,导演──你不睬我们,我们只好先走。不,玫瑰在我这里,没做什么,我们听音乐聊天。什么?怎么可能?当然坐在客厅里。她漂亮?当然,从没想到有这么漂亮记者,是编辑?好,我记住。再见,是,我知道。”他挂断了电话。

    我瞪他一眼,“你们俩倒是很会吃我豆腐。”

    “对不起。”他道歉,“是导演乱讲。”

    “而且你的咖啡里加了酒,”我说:“是不是?”

    他说:“有一点点白兰地。”

    我摇摇头,“真的看不出你。”

    他有点合,“不会喝醉的,只有一点点。”

    “要灌醉我,不容易呢。”我笑,“你那导演说什么?”

    “他说不反对我追求你。”

    我一怔,可忍不住,真的笑了。“他太滑稽,追求我有什么好处?”我用手托着头。

    “好处多着呢,”他坐在地上,“你很漂亮,又能干,对我有帮助。报纸上会天天登我的消息──人家不给导演面子,也得给你面子。又能制造一段新闻,让记者渲染一下,对我这个新人来讲,有什么不好?”

    他分析得这样明白,真是难得的聪明人啊!

    “换句话说:我可以利用?”我问。

    “不,我喜欢你。”他看看我。

    我笑了,今天晚上,我一直在笑。与电影界的人在一起,就有这个好处,不管是真是假,他们懂得哄人。方正已经不简单了,不能小看他。

    “我想跟你跳舞。”他说。

    我点点头,站起来。他在咖啡里搁的不知道是什么酒,我竟有点晕。

    他拥着我,我们在灯光下慢慢的跨着舞步。

    他问我,“如果我真的追求你,怎么样?”

    我摇头,“别傻了,你总归是个孩子,不管多聪明,还是个孩子。你放心,我一定给你做好宣传,我跟你导演是十年的交清了。其余的别去听他,你当然很快会找到女朋友,要多少有多少。”

    “也许是吧。”他有点失望。

    “你会进入一个新世界。不必怕,你有后台,报纸上出现第一张照片,是叫你兴奋的,当每本杂志,每张报纸都有你消息的时候,说不定你还烦呢,将来自有一千个一万个捧你的人。”

    “不过你是第一个。”他认真的说。

    “如果你还记得我,你就不适合做戏。”

    “我会记得你。将来成了名才捧我的,并不稀奇。”

    “这倒是难得,”我笑,“我捧过不少新人,并没有希望他们记得我,他们也确实没有记得我。”

    “是吗?”方正怀疑的看我,“有这种人?”

    “有,”我笑,还是笑,“怎么没有?一个谁都不认得的新人,月薪九百五十元,刚升了男主角,帮了他多少忙,他并不觉得怎么样,现在大明星了,好几万块一部片酬,无事不登三宝殿,我们要找他,却比登天还难,没什么稀奇的,人情本应如此。”

    他不响。

    曲子没有完,我们还是规规矩矩的跳着舞,他忽然在我额上吻了一下。我放开了他,取过了大衣。他替我把大衣穿上。“走了?”他问。我点点头。“几时再见你?”他渴望的问。我摸了摸他漂亮的脸,不响。何必见我?他还会有空见我?我也未必有空见他。

    照他导演的做法,他不出三个月就平步青云了。

    他开门,送我下楼。他说:“你会相信我,我是喜欢你的?”他笑了。

    “我相信。”我说。

    “谢谢你。”

    “很高兴认识你,”我说:“祝你前程远大,方正。”

    “谢谢。”

    我看着他,“不用送我了,我自己会回家。”

    “我会打电话给你的。”他说。

    我点点头。

    我想劝他,劝他回头,回去见他的阿桂,回到他的车行里去。那才是他的世界,去那里他会找到应有的快乐,但是我怎么说得出口呢?

    雨仍旧下看,他陪我等街车,他的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很友善,很温和。他是一个可爱的男孩子,我再一次的想,唯有这样,才希望他得到他的快乐。

    车子来了,他代我招手,街车停了下来,他替我拉开车门。

    “谢谢。”我说。

    “我应该谢你。”他说。

    “祝你快乐。”我忍不住说。

    他有点不明白,“再见。”他说。

    “再见。”我说。

    车子开走了。我觉得疲倦。或者我是来了吧,洞悉了一切。他才刚开始。这是我们两个人的分别,辜负了导演的一番美意,然而今天晚上,谁都老老实实,没有做戏,倒是很美。这是值得纪念的,我想。真累,回去该倒头大睡了。

    又三年:

    我还记得大热天在威尼斯迷了路。乘的船不是该乘的船,一般陌生面孔,到了站,人家下船我下船,在码头上站了一站,便走入一条条的小路,迷宫一般的,也不需要人带领,便走到了圣马可广场。很自然的讨价还价,买东西,看风景,因为向导不在,特别的高兴,有一种冒险,到最后角子都没有了,把皮夹子给小贩着:“没有了,没有钱了。”小贩就把明信片送给我。

    玩了很久,给向导抓住,骂了臭死,她是一个很漂亮的意大利小娘,叫玛莎娜或是类似的名字。因为口袋里没了钱,所以也很乐意被她寻到,借了钱再吃冰淇淋,不知旁人有什么想法。

    在这种地方碰见英国人,也就可以视为自己人。后来有一位伦敦小姐,带我走完了苏伦多,还请我喝咖俳。这样的萍水相逢,使我很是感动,于是把以前男朋友的故事一古脑儿的说给她听,反正分了手再也没有机会见面的,好就是好在这里。说到老家,她发着誓:“再也不要回英国!”

    巴黎那位英国导游小姐也是一样,她摇着头,喝着咖啡,十分冰冷的说:“住惯了巴黎,谁回英国!”

    一点留恋也没有的。我看着她浅蓝的眸子,很觉得惭愧,天下问仿佛只有我一个人,牵牵绊绊的,八百多年前的事都还忘不掉。

    这两个女孩子的面孔,到此刻我还记得的。身为英国人,到了外国,就忘了英国。

    我在英国的生活,并不见得愉快到什么地方去,但是却不恼恨英国。住在小镇里,熟悉的小店,熟悉的面孔,至少是个住人的地方,长久住在威尼斯,恐怕是要累死的,大概也不见得,住香港的人更应该奔波至死,玩死,吃死。可是谁也没死,不是我咒人,大家都好好的活着,譬如说住台北也可以到处逛。美芳天天劝我去西门汀,我就是不肯去。在沥青街道上可以煎得热鸡蛋的,还是躲在屋子里好,况且天长地久,留着这些地方慢慢去,一下子去完了,后半辈子做什么好?

    只觉得笑起来一脸的皱纹,一脸的雀斑暗疗。玉珊看了我之近照,挤眉弄眼的说:“喂,我们的杂志用得上!作‘美容前’的示范!”这小娘也任地坏,我那些女朋友没有一个是好惹的。那么兄弟呢也一样,二哥阴阳怪气的说:“又拍照呀?又卖白花油呀?随稿附送照片呀?”

    以后是不能拍了。

    一个人坐在房间里,十分有一种青灯古佛人“已”老的感觉。但我还是乐观的,大胆的,半夜春司马中原的鬼故事,一点也不害怕,很希望有鬼附身,最好是曹雪芹的鬼,让我写下了红楼梦后四十回,那么即使吐血三升,也还是值得的。做人无聊,只好洒洒狗血。

    红楼梦里小红说……不过是千里搭长棚,无不散之筵席,三两年的光景……各管各去了。

    真的,三年也这样的过去了,无不散的筵席,临走前一天晚上,很想哭一场,培养了半日情绪,还喝了很多酒,怎么样也哭不出来,有什么好哭的呢。

    夏绿蒂来送的行,她小姐还是那件雨衣,那个红包包。我跟她说:“你干吗不上来?在楼下穷等?我六点半就醒了。”她讪讪的说:“你或者有男朋友……”我笑:一”个也没有。”我摊摊手。

    初来的华籍女子老以为到了英国容易交桃花运,三两个月就可以嫁个爵爷,接了爹娘来享福,那儿有这样的事情,有人在这里磨了十年,一间学校转到另一间,还是没有结果──什么结果也没有,连文凭也磨不到。

    昨夜看“中国近代史四讲”,八国联军入京──“……则早知联军入城,必无可幸免,妇女更虑受辱,因此投并自缢死者,多至不可胜数,其有名老,如大学士徐桐及其全家……”我忽然有种汉奸的感觉。居然在英国三年,跟洋人有说有笑,好不滑稽。当然我很是罗生门一番,解释我是个品学兼优的学生,读书是读书,不比某些女子,到唐人餐馆,拖了个洋小子,用广东话教洋小子说:“叉烧饱!叉烧饱!”真是人各有志,虽然连新界去的女侍也看不惯了,问我:“那女的你认识?好不要脸!”然而那女的有她的道理,她的道理比近代史四讲充分多矣,那女的说:“上帝造人,无分彼此。”人家把上帝都抬出来了,我还好说啥子东西?只是想想那干“投并自缢死者”,未免太可惜了,这年头,谁都该像赛金花一般的活下去,活下去,活下去,多读历史是没有好处的。

    初到贵境,看见大英博物馆有徽宗的瘦金体,忽然之间很气,就尖声的问教授:“哪里来的?哪里来的?”教授心平气和的答:“偷来的,偷来的。”咱们中国人的打簧金表,不知是哪里来的。

    后来也就习惯了,有时候跟同学吵架,他们说:“你们这些血淋淋的移民。”我毫不考虑的回嘴,“你们这些天杀的法西斯殖民地主义!”

    完了N老师听见了,温柔的问我:“占姆有没有得罪你?他说话很含恶意。”

    我还庇护这该死的同学,说:“没这回子事,大家闹着玩,没事。”

    N教授还顶不放心的样子。我却很替他不放心,如果他再不放心一个外国女学生,他还是准备辞职吧。后来他也弄明白了,所以我俩在走廊看见,老远笑一笑,就算了。

    张太问我在那边的生活如何,我形容给她听:“喏!就好像张彻到了一个地方,碰见一百多个倪亦舒,言语无味,面目可僧,很吐血的。”这形容大概很传神,故此张太笑了。真是很言语无味的一群人,会搓麻将,会得浅白的英语会话,会煮一两个菜,这是华籍学生。马来亚人奇多,马来亚人从不到别的国度去读书,都赖在英国,正像台湾人都爱上美国一样。我花了很多精神来同情他们,对我来说,一个中国人如果不看红楼梦,也不过是亮瞎子,他们有连“卧冰求鲤”的故事也没听过的。在宿舍里我成了一个说故事的人,相信我,这些人的理解力差过航弟。(航弟是我的侄子,五岁,也是我的西施。)

    或者我是不该去的。但是这是黄河的问题:勿到黄河心勿死,到了黄河来勿及。多少有点好处,譬如说我学会了为自己担心,不为英国人担心。香港人喜欢悲天悯人,为影评也带一句“……英国真没落了!”实在学贯中西,为影评还得带政治评论的。我很替香港担心,决不替英国担心。英国关我啥事,我头发又染不黄,皮肤又漂不白,虽然身份证明书上没有国籍,恐怕死了还是要做中国鬼的,干吗要替英国人担心事?人家罢工管罢工,女皇照样穿得漂漂亮亮,在网球赛上颁其金杯奖。我很高兴我并不是“血淋淋的移民”,我要走就走了……真是无情无义。

    做移民大概是最没有味道的吧。我老是挂在嘴上,“马上走,马上走。”果然马上走了。在伦敦碰到一家美国移民,老早去了,他们称自己为“北平人”,国语说得很好,搭讪之余,那位中年先生对他八岁的小儿子说:“这位阿姨说的是英国英语,好不好听?”那小儿子只笑。他还会用国语说他自己的名字。英文好也就行了,最可怕是英文不识,中文是文盲,挤在一条唐人街里,我们每次走到唐人街总有种说不出的可怖可惧、憎恨厌恶,回到宿舍,非得放一大缸热水,好好的洗刷一番,不足以消除那种羞耻感──头一次为同胞羞耻,也不过是出发自私,我一向是要面子的人,谁蹋了我的台都不行,我的台是留自己蹋的,非常的哲学。

    最后的晚餐(不是那一个最后的晚餐),夏绿蒂大早来接我,咱们在一点钟才考完了法律,她四点钟就来了,陪我说话。她是英国人后辈中之佼佼者,含蓄,有礼,顺得人意,说过话不算数,聪明,和善,大智若愚,果断,爽利,有恨必记,有恩必报。老实说,我认识她三年,始终不明白她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可是咱们俩互称老友记。在这种情况下才可以做真正的老友记。

    夏小姐与我三年来的对白,可简化如下:

    我:“夏小姐,我老人,我考试会及格吗?我的稿子怕没人要,我又找不到男朋友。”

    夏:“谁说的,你看上去比我们都年轻,成绩太好了,稿子又那么受欢迎,男朋友一大把,你要学我,看我,我整个上半辈子就像一个长长的喝茶时间。”

    我:“真的吗?”

    夏:“真的……”

    我相信她是掩着良心说话,可是她那些可爱的假通通推销得掉,大家都心安理得。

    我非常的喜欢她。谁娶了她是有福气的。

    我们那个下午天南地北的说看话,忽然就老实起来,她的作业拿了七十四分,艾莲的八十九分,我的还没拿回来,因为N教授一向改卷子特别慢,我说N越来越不像话了,“……他喝酒,抽烟,三个月不来上课,一到课室把考试题目都写在黑板上写了等于没写,一年教的还没那么多,上课蹲在桌子上,说粗口骂技工,我与哈里吵架,哈里过来捏我的脖,!我叫救命,他只是劝哈里:‘哈里,我班上已经没多少人了。’那天我叫他解释一个问题,他死推没空,说了半天,后来我看见他在教员室赌沙蟹,真太像一个男人了。”

    夏绿蒂瞪着她那绿绿的眼睛,用其正宗大不列颠的口音问:“真的?”抑扬顿挫。

    “真的!”我肯定的说。

    “但是你一直喜欢他,为什么?”

    “我不知道。”我耸耸肩,“我真的不知道。也许是因为我弟弟──”

    “跟你弟弟有什么关系?”

    “我不知道。”

    我真的不知道。

    后来我们真去了晚宴,且叫了计程车去的。

    她忽然坦坦白白的说:“你喜欢紫纳梵,是因为他像一只大大的、很适合抱的玩具熊!”

    “这不对!”我笑说。

    她不响了。当然她是对的,这是夏小姐小滑头码子一辈子唯一对我说的真心话。当然她是对的。

    晚餐的时候那只可爱的大玩具熊坐在我们对面桌子。我真没想到他也会来。哈里坐我旁边,整个晚上的对白也可以节录如下:

    “跟我去跳舞?”

    “不去。”

    “去吧,好不好,求求你,求了你三年了。”

    “让我考虑。”

    “考虑了三年了,要就去,要就不去。”

    “不去!”

    “去吧。”

    对面的女同学:“你太皮厚了,哈里。”

    “血淋淋的地狱!”

    我:“R先生,哈里对我说粗口。”

    R老师转头,“他说什么?”

    我:“他说‘血淋淋的地狱’。”

    R老师:“你闭上嘴,哈里。”

    哈里:“不公平,她也骂了我!你们总是帮她,头一年这人连锅子都不会擦,她说从来没有擦过锅子,R老师帮她擦了一年!”

    R太太白R老师一眼:“在家又不见你这么勤力!”

    夏小姐笑,大家笑。

    哈里:“去不去?”

    我:“不去!”

    这时候已经五“个”拔兰地在肚子里了。

    夏小姐白我一眼说:“这人越喝得多,越精神正常!”

    我笑。

    咱们在菜牌后面印了考试题目考老师,那出题目的口气跟他们像透了,我笑得下巴口直发麻。

    ①历史──描述天主教宗,从始源到今日,特别注意但不需要认真应付其社会、政治、经济、哲学对欧洲、美洲、亚洲、非洲之影响。请尽可能简单、精略、扼要。

    ②医学──已供给汝一把剃刀、一块纱布、一瓶威士忌。将汝之盲肠除去,不准缝合,待教授来检查,汝有十五分钟时间。

    ③公共关系──两千五百名暴动移民拥入大使馆。改必需使其安静,汝可用任何古语──除却希腊文与拉丁文。

    ④音乐──写一钢琴协奏曲,以横笛及鼓奏出。在汝之座位下有钢琴一具。

    ⑤社会学──估计世界末日对社会之影响,设计一实验以证实汝之观点。

    ⑥工程──一技强力长枪零件在汝之桌上。汝可以找到拼合指示,以中文写出。十分钟内,一只饥饿亚洲种老虎将会被释放进汝之房间,请准备适当之动作,并且解释汝动作之重要性。

    ⑦普通常识──演释宇宙。详细解释。举三个例。

    我最喜欢第⑦条,笑得昏了头。

    那边厢荷顿先生也喝得差不多了,站起来说话,“各位各位,先生女士。”他那剑桥口音,“今天晚上十分高兴,十分高兴,因为校长生病,系主任没来,所以由我发言,较为顺理成章──”

    大家嘘他。我看看N教授,微笑,他也微笑。我们为荷顿先生拍着手。

    他说下去:“有一个爱尔兰女孩子跑到天主堂去祷告,她说:‘圣母啊,你不犯罪而怀胎,请让我犯罪而不怀胎。’!”

    众大笑,嘘声四起。教授勿像教授,学生勿像学生。

    “──这一点关系也没有,当然我一向说话是上下不联贯的,不过大家很高兴──”

    我跟夏绿蒂说:“他的英文说得真好,你也一样。”

    夏小姐曰:“那里那里。”

    “他醉了。”我说。

    李察说:“有机会名正言顺的一醉,不亦乐乎?”

    有人叫我,“衣莎贝、衣莎贝!”

    我转过头去,那边乱成一片,有人拍照。

    有男同学穿苏格兰裙子来吃饭,醉了在那里展览大腿。

    我说:“我的天,这么奇怪的一个晚”。”

    宴会仿佛不打算散了。荷顿老师抱着一盒艾莲代表大伙儿送的巧克力,呆呆的坐在我们面前,N老师坐在他旁边抽雪茄,喝拔兰地,哈里斯坐我身边。

    我笑说:“除了荷顿先生,N老师家在说美文,声音永还只在喉咙里,听死人,哈里斯老师嘛,乡音太重。──”

    哈里斯说:“你当心点,衣莎贝,你要记得,我还没有改卷子。”

    荷顿摇头,要夏小姐同情他,“瞧瞧,咱们不行了,外国人就来欺侮我们。”

    我说:“嗳,我没有说你英文不好呀!”

    他就跳起来跟夏小姐握手。

    我觉得每个人都醉了。

    结果经过很多推推让让,还是回不了宿舍,被他们拉到跳舞的地方,有人买了伏特加来。

    我说:“看,哈里!我要回家收拾行李,后天一早就动身了,你要原谅我。”

    嘉利过来,一头的红发,“衣沙贝,我跟你跳个舞好不好?”

    我见N老师站在那边,连忙跳过去。

    他也在那里喝伏特加,我很高兴地说:“纳梵先生。”

    他低下了头听我说话,他长得高,左耳又聋。

    “你有多高?”我问。

    “六尺四寸。”他笑笞。

    “你使我有安全感。”我很真诚的说,只有醉了才这么真诚。

    “谢谢你。”他笑。

    他的汗一直淌下来,这地方热。

    然后哈里说:“纳梵先生!你太不公道了,你怎么可以在我当中把衣莎贝伦走?你这私生子!野种!”

    N笑,他说:“我觉得我是在这么做。”

    那是“最后的晚餐”。

    第二天我约了夏小姐去吃广东茶。我们约好了在“妈妈关心”的童装店下等。风很大。

    该做的全做了,三年来最后的一天。

    夏绿蒂来了,她永远准时的。永远是英国人。

    “夏绿蒂。”我说。

    “是?”

    “这是我在英国最后一天了。”

    “有后悔吗?”

    “没有后悔。我很快乐。大概来说,我很快乐。”

    “你的工作太忙了,太辛苦了。”她说。

    “不对的。”我说:“我很快乐。”

    她微笑。她什么都知道,永不多嘴。她永远只是微笑。我还有半块橡皮在她那儿,她还有半截“波罗”薄荷糖在我处。

    “夏绿蒂,我永远见不到你了。”

    “胡说,我会来香港的。你也会来英国。”她说。

    我叹道:“但是像昨夜,竟是可一不可再的了。”

    “或者就是那样才好,是不是,你会一直记得的,不是吗?”

    我点点头。一个星期四晚上。

    “你会记得我?”我问她。

    “当然。”

    “你认为N教授会记得我?”我问。

    “是的。”她说。

    我笑,“我在你口中总是得到生命意义的答案。”

    她笑,“别调皮。”

    当然这些也都完了。四年前在纽约买了两张花生卡片,一直找不到对象寄出去,其中一张是史诺比坐在屋顶上说:“我早知道我会想念你──”后面是史诺比以手覆额说:“但到这种地步就荒谬了!”

    一切都恍惚得像一个梦。等成绩报告表寄来的时候,梦也该醒了。我一直觉得做梦比现实有真实感。做梦回味有充分的理由。可是生活……

    回到香港,三嫂阿珠说:“你看她那披头散发的样子!你以为她上课也是那个哎?”

    我上课自然是不同。打扮得很好,牛仔裤常洗常浆常熨,头发整整齐齐。打起网球来,球都发不出,但是头带与护手都是一套套的。我难道不珍惜这些日子?这些借回来的日子。我难道不珍惜现在的日子,我的黄昏已经近了。

    从一个飞机场到另一个飞机场,行李、证件,在飞机上呆坐,看身边的学生,看她们的银镯子,看她们发式、衣裙。我是要比她们来迟了十年,可是不后悔。

    什么也没拿到,可是就不后悔。就因为拿不到,才不后悔。拿不到的东西,都是好东西,拿不到的一切,都有回味与想念的价值,不骗人,骗人的是孙子。

    后来,后来我给夏绿蒂寄出一张甫士卡,还是倪瓒的“春雨新篁”,故官博物馆买的,上面有老大的红印:干隆御览之宝。她当然不会明白,英国人是英国人。她会明白一张花生漫画。他们都很好,只可借东西有别。

    后来玫瑰说他要来了。到时看老娘心情好不好,心境好,他狗运亨通,请他吃饭,心情不好,骂将出去。我一向不敢自命为中国娃娃,瞪着一双眼,白痴兮兮的教人说:“叉烧饱,叉烧饱!”要做苏茜黄还真容易,何苦跑得那么远去做,我认识的洋人中文统统比我好,像玫瑰,我说一句国语他改正一句,改得我火通通大起来。我只记得阿波说过的一句话:“鬼佬!使也对炬好?”

    我并不后悔,我跟N说:“要爱一个人,必需要先尊敬一个人。尤其是女人,一定先得尊敬那个男人,才会真正的爱上他,起码要有我这么尊重你。”

    他点点头。他笑得很洞察世清,比起他我还是洁白无瑕。

    我尊重我兄弟,阿珠有时候光火,说我“盲目崇拜自己之兄弟”。嘿!要我盲目崇拜,睁眼崇拜,都真还不容易。爱与尊重都清清白白,不是没有一见钟情这回子事,有是有的,到底不是一辈子的事,最近看了不少台湾文艺小说,男主角一见女主角,都失心疯只会说三个字: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或者有青春有热情有本钱者,理当如此,恐怕是我老了,不能理解,有代沟,所以改看古龙的武侠小说。古龙的武侠小说写得之粗糙,之偷工减料,有目共睹,却是出奇的好。他有个男主角叫阿飞。

    现在躺在床上,看武侠小说,吃吃睡睡,十分有犯罪感,日子黈黈的流过去,流过去,想到明年入学的新生,非常的妒忌。大概这种感觉很快便会消除的,多躺在床上,躺惯了也就好了,凡事开头难,做坏事做多了,不做也许一样睡不着,因此非常的心安理得。只可惜我看书太快,快得像阿飞的小刀,一小时一大本,砖头股的“藏书”一夜看个精光,整天省钱去买书。

    此刻我不晓得该怎么办。

    这是另一个过渡时期,就好比三年前尚未动身去英国,惶惶不可终日,也是靠武侠小说过的日子。我简直不能想像没有武侠小说的日子是怎么过的,大概是极之空虚的。可是看了武侠小说,还是空虚,想起以前的星期三可以去上“生产科技”专修,真心如刀割。

    我的乌托邦是一间好大学,永远不会毕业的,父母又在身边,那么有空上上课,写写稿子,看看武侠小说,与三两友好吃一顿饭,插科打诨。可能吗?现在每逢礼拜三总是呆呆的。要呆到几时?我忘记得很慢,适应环境也很慢,走路也很慢,写稿也很慢,学还是要学的。学什么呢,插花钓鱼?

    吾弟自毕业礼后,对我说:“我现在失重,有七孔流血感。”

    爬得高,跌得重,博士受地心吸力影响自然厉害得多,我不怪他。人上人是难做的,动不动有摔下来的危险。

    我记得那些日子,那么冷的天气,早摸黑模起来,咪咪妈妈的洗脸擦牙,穿好衣服冲下楼去喝杯牛奶,步行半小时到学校,沿途跟陌生人说:“早呀,天气太坏了。”到了学校,把大衣手套帽子一古脑儿脱下来往后座摔,然后抄笔记,抄呀抄。事实上并不觉得有这么愉快。但是事情过去以后,往往像经过沙滤一般,把一切不愉快都滤掉了。这是好习惯。

    在英国写信回家说:归心如箭。在家写信去英国:我想你们,想你们的国家。肉麻是很肉麻,可也没有说谎,极之皆大欢喜。离开英国之前那几天,仿佛是患了绝症的人,只剩几天命了,乱说话,乱做事,没有人怪。其实不是这么愉快的,不过不愉快的事并不值得想。

    罗得斯跟我说:“……我不介意有你这么一个女儿……奥尔菲也表示同意……”

    我居然反问:“女儿抑或情人?”还笑着的呢。

    他们并不介意。

    哈里斯带我上四楼拿作业,在教员室说:“哈哈,终于有机会跟你单独在一起了,衣莎贝!”

    旁的老师听见了,连忙说:“多享受,过一个好时光。”

    我眨眨眼睛,“别告诉校长。”

    当然不能全部这么愉快。

    我曾问N,“你可有想过要一个情人?”

    N答:“结婚十三年来,常常想过,常常想,但从来不敢。由此可知我妻子倒不是嫁错了人。”

    我微笑,我敬重他,故此没有追看问一句;是不敢呢,还是没足够的钱跟时间?N喝了几杯酒会豪爽的笑:“所有的女人都该结婚,所有的男人都不该结婚,难题来了,女人嫁给谁呢?女人是应该被珍惜的。”他是一个十二分迷人的男人。他四十岁,少许灰白头发,咖啡色宽脚呢裤子,??皮大衣,一个非常非常有吸引力的男人,我真的真的很喜欢他,太明显了。我很奇怪怎么夏绿蒂与我没有同感。

    还有F楼的咖啡机器,放三个便土一统杯咖啡。那座机器,有时候要狠狠踏一脚,不然没咖啡。所有一切一切。一切。一切。

    我不介意再去,但是去了还是要回来的,他妈的全世界的事都是一样的,有开始就有完结,我没有勇气再去开始,再忍受完蛋时的痛苦,再愉快也抵不过这个“得而失之,思念复苦”,我不敢再去。

    大考考得并不理想。因为心里一直惨惨澹澹的。考到最后一科,H先生不让我上厕所,他不肯陪我去女厕,在考场里还吵了一顿,哄堂大笑,结果校长的女秘书巴巴拉来陪了我去。

    实在并不见得有这么愉快吧?

    我不知道,我实在不知道。

    或者是愉快的,因为我本是一个很懂自得其乐的人。野鸡学校管野鸡学校,开心管开心。除了剑桥牛津,皇家学院,都是野鸡。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要很久很久才可以忘记。而现在,现在他们也放了暑假了吧?

    一夜:

    我是在一个应酬上碰见她的。

    那天我没有带妻子同去,她到亲戚家去了。

    我坐在那间装修豪华的客厅中,看着一对对男女客人抽烟、喝酒、谈笑,加上音乐,来往的女仆、侍役,我有种无聊的感觉,我在角落的沙发上坐了下来,我看见了她。

    她在抽烟,头靠在墙上,一身白。细麻的长袖衬衫,细麻的长裤,头发不长不短,脸色不十分好,她在抽烟。

    她并不是像一般女人那样,十指尖尖的红寇丹夹住了一枝香烟在抽,她轻轻的用她的食指与拇指──并不是十分雅观的姿态,但是吸引了我。

    我从来没有看见过她。

    来这个地方的通常是些颇有声名的人,但是我想不起她的脸。她有两道很漂亮的眉,低垂着眼,她不是美女。谁是美女呢?在这个客厅中我找不到美女。如果妻来了,她可算得上美,但是妻……

    她很沉默。一口口的抽着烟,垂着眼。她的下巴几乎可以碰到膝盖,她坐在地毡上。

    没有人注意她,这一间屋子灯光比一般夜总会还要暗。

    她一个人来的?

    她抽完了烟,按熄了烟头。

    她的手指很纤细,没有指甲油。没有戒子,没有手镯。我看她的侧面,她甚至没有耳环、项链。

    她至少是自然的。

    然后我想到妻子,我大概跟她说了一千次,灰扑扑的玉是恶心的,没有条件,穿露背装也是讨厌的,厚底鞋、红嘴唇……她从来不听我。幸运的是她被公认为一个美女。她的确有符合条件的五官。

    她没有来。我一个人。

    坐在我旁边的女孩子并没有看见我。

    我掏出烟,默默的通过去,她看了我一眼,没有怔住,但是她那一眼看了很久,她吸引住我了。

    她拿了一枝烟,我为她燃着。

    我想我可以开口了,我们毕竟不是在街上,我们认识这里的主人。

    我说:“一个人来?”

    她把手指轻轻的伸进头发里,摇摇头,向人群指一指:“我的分居丈夫在那边。”

    我随她的手指看过去,看见一个男人左拥右抱的坐在沙发中央。她是一个名人,最近举行过音乐会,那张脸是熟悉的,但是此刻他快乐得几乎有点狂妄,在笑在讲,似乎吸引到注意力是无上兴奋的事。

    “你的丈夫?”我奇异。

    “不,”她淡然答:“我的分居丈夫。”

    我尴尬的笑一声,“你与他同来?”

    “是的。”她在地毡上伸长了腿,“这里的主人硬要如此做──当初是他做的媒人,他有内疚,他要把我们拉在一起,他希望我们有救。”她的声音是毫不起劲的,甚至不像在说别人的闲话,一般人讲闲话的声调不但起劲,而且激动。

    然后她托着脸,对看我笑了,“那个便是我爱过的男人。”

    我看到她眼睛里的意思。

    她说:“我只是想告诉任何一个人!我居然一度爱过这个人。你问起了……对不起。”

    我奇问:“为什么对不起?你原可以这样说。”

    她又笑,笑得低下了头,她又摇摇头,好像在嘲弄什么。

    “你要回去?”我问。

    “不,”她说:“为什么要辜负主人的一番美意?如果我还妒忌,我当然会走,妒忌里还有爱,有爱,有爱我就坐不下去了,但是现在你看到了。”

    我再通过去一枝烟。

    她的丈夫依然在那里高谈阔论。我的天。如果开了几个音乐会便这样我大概不应该批评他,也有人说我是个骄傲的人。

    不过任何人可以看得出他们两个人不同的地方。

    我想起来了,我曾看过他们结婚的启事。

    我说:“你是那个──”

    “是,我画画。”她点点“头。“音乐家的妻子。报纸上都是那么说,我就是她。”

    我笑了,我是一个多事的人。

    她从头发中看过来。忽然之间我伸手替她拨开了头发。

    她说:“谢谢。”

    隔了一会儿她问:“你做什么?”

    我微笑,“我是木匠。”

    “很好。”她说。

    “不是,我说了谎,我是律师。”我笑道。

    “也很好。”她说。

    她那种无所谓的态度吸引了我。我又笑了。

    “你是一个快乐的人。”她看着我。

    “是的。”

    “你给了婚?”她问。

    “是,两个孩子。”我掏出皮包,把照片抽出来给她看。

    她没有肴。“你们都把幸福带了到处走,一张照片,照片里是美丽的太太与美丽的孩子,为什么?”

    我怔住了,我有点不好意思,这种举止是无聊而幼稚的吧,把自己的家庭拿出献宝,但是以前我并不觉得这样做俗气,而且通常一般朋友也把照片接过去看得津津有味。

    我的手僵在那里。

    她笑了,她把照片拿了过去,总算瞄了一眼,然后吃惊了,“多么美丽的女人,你的妻子?”

    “是。”我没有什么骄傲的感觉。

    “她是我所见过最美丽的女人。”她微笑。

    我把照片藏好,我说:“谢谢。”

    “她今天晚上不在?”她问。

    “不在。”我说,“我家有亲戚生日。”

    “我小时候也希望长得美,”她耸耸肩,“不过容貌是注定的。”

    我看她的睑,她凭什么说她自己不好看?我代抱不平,我淡然说:“我觉得你很好看。”

    她喝了一口酒,“我不是十分良家妇女的一个人。他──”她指指她的丈夫,至少离婚前是她丈夫,“他以为我是温善的女人,会跟着他到处走,他错了。”

    我忽然说:“他没有错。他只是不配你跟他走。”

    她又抬起了头,正对着我,脸上有一种静寂的哀容,只是几秒钟,她说:“我配他不起,他太属于这个世界,又拼命装做不属这世界。”

    我静下来,她是美丽的,我认为她美丽。我甚至认为她比我妻子美丽,我不该如此想,但我心中感觉的确如此。我的天,我问我自己,这算什么呢,与一个才认识几十分钟的女子在说这种话,认识?我连她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

    “你叫什么?”我问。

    “乔。”她回答:“我母亲想我快乐。”

    “好名字。”

    “你妻子叫什么名字?”她很有兴趣地。

    “珍妮。”

    她笑,“她们大多数叫这一类的名字。”

    她语气中有一种天真的妒念、与妒忌引起的轻蔑,这使我觉得她很可爱。她是毫不掩饰的,对一个陌生人都如此。

    她接着说:“但是她长得真美丽,不骗你。”

    “你几岁?”我问。

    “甘四。”她说:“第一次开书展是四年前,两年后我给了婚,我没有孩子,我什么也没有,除了一个有钱的父亲。我的画糟透了,但是每次画展总卖得出去,总有报纸捧场,我想你是明白其中原委的,金钱。其实我一直想做个裁缝,或是替人家剪头发。”她格格的笑起来。

    她有点醉意了,但是距离醉还有一大段。

    我极有兴趣的听着,老天晓得我真是被吸引了。

    她齐耳朵的头发是齐剪的,此刻有点乱,我又忍不住替她拨了一下。如果我妻子见到了会怎么样?她是个极妒忌的女子。我从来没对其他女人做过这类似的动作,但是今晚,今晚我甚至没喝过酒。

    “很滑稽,是不是?”她仰起脸问。

    “不,你很幸运,你父亲富有。”我说。

    “你?”

    “我没有父亲。我只靠哥哥与奖学金。”

    她点点头,“很好。”

    有人把音乐扭得更响了,那是一首很普通的歌,歌词是熟悉的,它说:“你不要怨我不要恨我,也不要问我为什么,无奈何无奈何,我要你忘了我。”听了这样的歌词,我笑了。怎么忽然放这样的唱片呢?简直不可思议。

    但是她没有笑,她用神的听着。唱片就给换走了,她还是出着神。

    我看着她。

    她是一个孩子,一滴雨一丝阳光,一个足印,一首毫不动人的歌,都惹她的凝神。

    “不错的歌。”她说。

    “为什么?”我很不赞成。

    “我不知道。那个女的并不想对方忘记她。真的忘记是一回头什么也不理,不会一直这样诉说。很缠绵。”

    我笑,“你解释得好,但是很多歌的歌词都差不多──”

    “它们都很好。我不知道为什么一般人嫌它们,”她奇怪的说:“我最喜欢时代曲的。”

    “你不平均。”

    她笑了,她站起来,一我要走了。”她找到了她的手袋。

    “我送你。”

    “我知道我的路。”

    “我送你。”我拉住了她的手臂,避开人群,向大门悄悄走去。她的手臂也是致细的。她相当高,她的头发黑得闪亮,她的唇有点濡湿,她在微笑。

    我开了大门,外边的新鲜空气马上涌了进来,我一定是疯了。我有种感觉,我觉得我爱上了她。我与她走到街上,我松了我的手,我点了一枝烟,递过去给她。她只在我手中吸了一口,我拿回来也吸了一口。

    她看着我。

    我只知道她叫乔。一个出名的音乐家的妻子。

    她的眼睛闪亮。她看着我,她脸上的神情有一种很原始的孩子气,非常与现实脱节,与她在一起仿佛是与一个梦在一起似的。

    我问:“你要到什么地方去?”我的声音有点哑。

    “不想去,回家去睡觉。”她说。

    “还早。”

    她走了几步路,脚步不怎度稳,“我们总得回家的。”

    “好,我答应送你回去。”

    在路灯下有点光,她在光下显得很瘦,衣服又有点宽,颇有点不禁风的样子。我喜欢她。如果我没有结婚,我一定会追求她。可是怎么她丈夫会放弃这样一个女孩子?他怎么舍得?

    我不明白。

    “只要走一小段路就到了,我住得很近。”

    “一个人住?”我问。

    “是的。”她点点头。

    我们走了十分钟,便到了。她抬头看我。“下雨了,”她说。

    我抖抖身上的雨珠。一条街上都是静寂。

    “进来坐一下子。”她说。

    我犹疑了一会儿,进去?时间不太早了,我应该回家了,妻子会在等我。我应该回家的,但是她的话有种不可抗拒的力量,我跟了她进去。

    她住在楼下。一扇白色的门,开门进去是一条走廊,一盏灯垂下来,很暗,跟着是一面镜子,映着大门,很是浪漫,但看上去未免有点阴沉。客厅很凉,她离开时没有关空气调节机,我几乎打了一个冷颤。

    沙发都是丝绒的,有点旧,但坐上去很舒服,四壁都是画,茶几上,地毯上都是书报杂志,相当的乱,一只极好的花瓶上插着一大把谢了的玫瑰,已经是深紫红了,干了一大半,瓶子是水晶,反映着走廊里微弱的光。时光在这所屋子里是停留不动的。我像是回到十九世纪末期来了,这一切都是画画素描的好题材。

    她的肩膀被雨淋湿了。薄薄的衣料贴在肉上,她的肩膀有这样柔和的线条,不需要更浑圆了。

    我随手拣起一张报纸,日期已经过了三天。

    “清洁女工每三天来一次。”她说。

    她的脸仍旧苍白,但是肤色像象牙一样。她打开了烟盒,抽了一枝烟。

    “你一个人住这里?”我不能置信的问。

    “是的,我很寂寞。”她说:“但是我也渐渐习惯了。”

    “你不该如此。回家去。”我把手放在她头上。

    “这是我的家。”她坐在地下,抬起了头。

    我笑了,“你很孩子气。”

    “我喜欢看你笑。你那两只犬齿,它们尖得很特别。”

    “画家总是观察力很强的。”我说。

    她把头靠在我膝盖上,“我不是画家,我只是一个寂寞的人。”她说这话,好像我们已经认识十年以上了。

    我说:“你没有信心。”

    她微笑,“当我不爱人,也不被爱的时候,我是基么信心也没有的。”

    “这样想是不应该的。”

    “我知道。”她说:“我又不是孩子,但有时候我觉得寂寞也是一种享受,我从来不后悔我做过的事情,反正时间是要过的,怎么都一样──你该回家了。”

    我看看表。我的确应该回家了,但是我不想走,到了这里,我像是逃避了什么似的,在这间屋子里,时间是不会过的。

    我低声问:“如果我不走了,又怎么样?”

    她惊异的笑,“不走了?哦,你是指一夜不走吧?当然可以,你要一辈子不走,也可以。”

    “一辈子?”我喃喃的问。

    “一辈子也不过是很短的时间。”她笑,“当然,在你们看来却是不一样的,你有妻子,有儿女,生命可能会拖得很长。”

    “我想在这里留一夜。”

    “我觉得你还是回去的好。”她笑,“一夜算是什么呢?”

    “但是我没有可能一辈子留下来。”我说。

    “你是一个诚实的男人。”她笑,“我喜欢你。太多的男人总是与我说一辈子的事情,今生今世,永本久久,这些我听得很烦了。我欣赏你的诚实。”

    “谢谢。”我惭愧的说。

    “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是永恒的。也许今晚的记忆反而最好。拖下去你会累,我也会累。你留下来是因为你闷,我允许你留下来……是因为我太寂寞了。”

    我说:“我没有你想像中的闷,我喜欢你,你吸引了我。”

    “真的?”她笑了,有点兴奋。

    “真的。”

    她拿出了一个水晶的红酒瓶子,两只水晶杯子,放在我面前。“喝一杯。”她说。

    每样东西都在我面前闪光,我有默昏晕,我拿起酒喝掉了,反而精神有点清醒起来。回去吧,我跟自己讲,还是回去的好。

    但是家里日常的生活,公司里正常的工作,都使我觉得厌倦了,我真想在这里躲上一辈子,变成另外一个人,永远不再出现在外边的世界上,我在银行里有足够的钱可以过一阵子,我忽然有了这样的打算。

    她坐在对面,含笑的看着我,好像晓得我心里在想什么。我有点羞愧的低下了头。

    回去也没有用了,从今夜开始,我的生活有了转变,即使我依旧生活在妻子身边,我的心已经离开了。

    我还是索性留下来吧。

    还有什么分别呢?

    我脱了外套。

    她还是在微笑。

    我把头靠在沙发背上。也许我一直想要一个像她这样的女朋友,但是我在独身的时候没有碰见她,但这一夜我会记得,我永远会记得今天。

    恐怕短暂的快乐比一辈子的盼望来得好。一辈子是太长的事了,大家都拖得又累又辛苦,像我与妻一样,开始为一些芝麻绿豆的事争执。而她,即使隔了好几十年,当我想起她,我仍觉得她是美丽的。

    美丽是短暂的。

    “乔。”我叫她。

    “什么?”她侧一侧头,用心倾听。

    “坐在我隔壁。”我说。

    她依言坐在我隔壁。

    “你要知道我的名字?”

    “你愿意告诉我?”她问。

    “你会记得我的名字?”我傻气的问她。

    “你要我记住?”她看牢我。

    “是的,我要你记住。”

    “告诉我。”

    “我姓方,方家明。”我说:“记住了。”

    “记得。”她点点头。“方……家……明……。方家明与乔。”她很快的说,而且笑了。

    “你今夜可快乐?”我问。

    “有种可遇不可求的快乐。”她答。

    “如果我还没有结婚,我会向你求婚。”我更傻气的说。

    她摇头,“你会对我厌倦,我们都是人,只不过是人,当你厌倦的时候,你会在舞会里挑一女人,跟她回家,然后我就在家里默默的等──”

    “我不是随时跟女人回家的。”我截断她。

    “但是你跟了我。”她嘲弄的说。

    “你是例外。”

    “也有其他的例外,那只是你的藉口。”

    我有点生气,“不管你怎么说,我不是乱跟女人回家的人,如果我要女人,以我目前的──”

    她笑着接下去:“身份地位,你可以找到很多,谢谢你挑选了我,我感到荣幸。”她举了举杯子,又一饮而尽。

    她真是能喝。

    我们都喝了很多,她开始说很多话,告诉我她小时候的事情,念书、交男朋友、留学、家庭,琐琐碎碎的事情,经过她的形容,都变得极之有趣味,我发觉我与妻子在十年内说的话,还没有这么多。

    说完了她的事,她问我:“你呢?”

    我怔住了。

    我有什么好说?比起她,我是太平凡了,我有什么可以说的?

    “你是怎么结婚的?”

    “我只是,理所当然的结了婚,像所有的男人一样。”

    “她爱你吗?”她忽然问:“你的妻子。”

    “我想爱的,不然,她不会嫁给我。”我说。

    “多么奇怪,嫁一个人未必要爱一个人。”

    “她是爱我的。”

    “好好,她爱你,我不要与你吵架。”她笑了,笑得狡猾。

    但是她爱我吗?我细细想了起来,或是问:我爱她吗?我们只是在一起生活了这许多年而已。她一向没有注意过我的犬齿。我们从来没有好好的交谈过,一切好像只是规律,因为我们在婚姻注册署签了字,我是合法陪她睡觉、养她的男人。日子越久,束缚越多,于是我们两个人就乖乖的就范了。

    我不愿意再想下去。

    今天对我来说,是特别奢侈的。我没有走。

    我留了下来。

    反正我会找一个说话,来遮掩一夜不归的真相。

    从今夜开始,我是完全的变了。

    她的房间是美丽的,与她的人一样。一张铜柱的床,无数的镜子。

    我叹一口气。

    我并没有把这个当艳遇,但今夜我捕捉到了一点梦想。

    然后天就亮了。

    我连电话都没有打回家。

    我只睡了几个钟头。我点了一枝烟,吸了一口。

    她睡在我身边。整个人伏在床上,我只看到她一头的黑发与美丽的肩膀。

    我多么希望她是我的妻子。

    她醒来了,没有转过头来,她问:“几点钟?”

    我拿起表,“九点半。”

    “你快走吧。”她说。

    我吻她的背。

    她很平静的说:“迟了就更不好解释。”

    “我很抱歉。”

    “别说这种话。”她坐起来,头发被在额角上。

    我替她拨开头发,“今夜你可会寂寞?”

    她点点头。

    我点一枝烟给她。

    “一个人寂寞的时候,常常会抓错东西。我是个例子,一当我寂寞,我便马上急不及待了。你结了婚,很好,你回了家之后,我会把你忘得一干二净。”

    “我忘不了你。”

    她大笑,“听听看,这些对白,多么像时代曲。”

    我也笑了。

    我含着烟穿上我的衬衫。

    “你回去告诉你妻子什么?”她好奇的问。

    “我送一个醉酒的朋友回家。”

    “她会相信?”

    “会,”我说:“我从来没送过醉酒的朋友回家。”

    “她是一个好妻子。你也是一个好丈夫。”她说。

    我伸手摸她的脸。“谢谢你,你也很好。”

    她微笑,然后眼泪流下了她的脸颊。

    “好好的画你的画。”我用手指揩去了她的眼泪。

    但是我自己也想哭。

    她仍在微笑,“一片灰尘,”她说:“掉进我眼睛里了。”

    我不得不走了。

    “谢谢你。”我说。

    “不,谢谢你。再见!”

    “再见。”我说。

    我拿过了上衣,走到客厅,开了门,离去了。

    天在下雨,没有阳光。

    回去我会编一大堆话来骗妻,她是会相信的。她不会了解我,但是她相信我。

    我扬手叫了一部车。

    我记住了乔的门牌。

    但是我不会再去。

    正如她说:美丽是短暂的,我回去也没有用。

    我从口袋里取出一包烟,抽出一枝,点着了。我会记得她的脸。但是我有家庭、有子女。一个人到了某个年纪,自然会把理想放弃,我不愿意失去现有的东西。这个晚上之后,恐怕我永远见不到乔了。

    我必须要记得我是一个有理智的人。我是一个成人。

    车子驶向我的家。到了,车子停下来,我付了车资。

    妻马上打开了门。

    “你到什么地方去了?”她很焦急的问。

    我有点歉意。我说:“一个朋友喝醉了酒,我们几个人把他抬回去,闹了一个晚上。他不肯放我们回来。”

    妻松了一口气,“我的天,下次可记得打个电话回来。”

    “电话?”我笑,“还会有第二次吗?”

    我说谎,说得那么真,连我自己都大大的吃了一惊。

    妻听得出这是谎话吗?我不知道。

    也许她也向现实低头了,就像我那样。但是昨夜,我却做了一个真正的人,没有虚伪,没有矫情。乔是真的。所以她注定是寂寞一辈子。

    而我的妻子,她不但美丽,而且聪明,得过且过,她不是一个认真的人。她付出的不多,要求也不高,她懂得生活,她适合这个世界。

    但是我不会忘记乔。

    我不会。

    她是这样难得的一个女子。

    而从那一夜开始,我想我是变了,我变得很不满现实,变得比以前沉默。

    不过我始终没有再回去找乔。

    那天我碰见她,是在一个应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