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
她来敲门,要找菲腊。我觉得奇怪,菲腊出去了,跟他的未婚妻出去了,他订了婚几乎近五年,虽然到处玩着,始终还是回到这个未婚妻身边的,她为什么找菲腊?
她是一个好看的女孩子。她站在门口敲门,说:“我找菲腊。”她的眼睛温柔得象鹿的眼睛,褐色的。她的黑发漆亮,她的衣着完美,但是她的脸色苍白。
她找菲腊。
我说:“菲腊不在。请进,我在做茶,要喝一杯?”
她点点头。
我请她坐,她坐下来。
我帮她脱大衣,她穿着件高雅的裙子,很纤细。我有点诧异。菲腊这人趣味很低,极少跟这么秀气的女孩子来往,他喜欢那种高大的,粗壮的,结棍的,浑身是肉的女人。这个女孩子不合他口味。
我把茶给她,把火弄高了,好使她暖和点,落了三天雪,冷得不象话。
“他几时回来?”她问我。
我歉意的答:“我不知道呢。”
她点点头。
菲腊从来不说几时回来,回来的时候,必然把他的未婚妻也带来睡,老实不客气的,也不避忌人,到处搂搂抱抱,有时候我装作看不见。
她找菲腊,如果等到他回来,更不高兴。
我说:“或者,你有什么话要留下来?”
她抬起了头,下巴是有棱有角的,她说:“不用了。”
“贵姓?”
“我姓王。”
“王小姐。我姓陆,陆家明。”
“陆先生好。没妨碍你工作吗?”
“没有。”我说:“我……不过在做功课。”
“菲腊说你在皇家学院念物理?”她问。
“低温物理。”
“他念化学。你们常常见面?”她问。
“并不,”我说:“不同一系,学校大得很。他今年是最后一年,春天前应该毕业。”
她点点头,“我知道,她告诉过我。他是我哥哥的朋友,以前他在曼城理工学院的。”
“啊。”我放心了,“是你哥哥叫你来带话?”
“不,我哥哥已经回家了。”
我的心又忐忑不安起来。菲腊这种人是石灰箩,走到哪里,必然留下一点迹子,我早告诉他,这样做没什么好处,他是不听的,他的逻辑是,得风流时且风流,只要两不吃亏就好。这两年来我与他同住,很惹麻烦,有不少女孩来闹过,多数打烂几个杯子就走了,很少这么斯文的,跑来坐着,喝着茶不出声。
我在等她开口。
她慢慢的说:“我喝完了茶就走。”
“不忙,我有空。”虽然这么说着,我却怕菲腊回来,她看到了不高兴。
她抬起眼来,很了解的笑一笑。
她问,“你身上穿着的,是皇家学院的球衫?”
“是。”
“菲腊说他会送一件给我。”她微笑说,“他答应的。”
她年轻,她说话的时候,仿佛菲腊心中只有她一个人。
叫我怎么向她解释?菲腊不是一个坏人,他不骗女孩子,他只是使女孩子心甘情愿的上当,事后他并不负责,女孩子们也很明白他的为人,也懒得叫他负责,于是他又回到这个未婚妻身边去了,这未婚妻因长得丑,非常认命,她父亲也就一直负担着菲腊的开销,学费。
可是这一次,这个女孩子有种特殊的气质,她的漠然,她脸上的结郁,她的清秀,都不是那种随便的女孩子,既然不随便,就不该向菲腊这种男人接近,她究竟是哪一种人?我不明白。
她缓缓的喝完了茶,站起来说:“我明天再来。”
“我叫菲腊等你,明天下午?”
她点点头,“谢谢。”
我帮她穿了大衣,替她开门,她走了。
我回到客厅,发觉她掉下了一只手套。她一定有重要的事跟菲腊说,她精神并不集中,虽然尽量维持着安静,却还是恍恍惚惚的。
我惋惜的想,这么好的一个女孩子,菲腊这一次错了。
他是吃了饭才回来的。这些日子来,只有他说:“喂!家明,没钱了,请我吃饭。”从来没有他请我吃过什么。他是一个精明的男人。只是他聪明,好学,少有的动力。啊还有一点,他长得漂亮,菲腊是一个少有的英俊男人。
他回来的时候说;“咦,你一整天都没出去?”
他未婚妻钻到房间去了。
我趁机拉住他,“有人找你。”
他一怔,“谁?”
“一个姓王的女孩子。”
“王——啊。”他说:“有什么事?”
“你该知道。”我看着他。
“我跟她没有事,早完了,她知道我明春就得结婚的,又不是没跟她说过,她跟我吵了起来,说以后不要再见我,怎么现在又自说自话的来找我?真麻烦,这种女孩子就是这样!当初说好玩玩的,后来又要霸住我。她说些什么?”
我说:“什么话都没有。你倒是骂了她一顿。”
“真的什么话都没有?”
“她说明天再来。”
“发神经!”菲腊说:“我未婚妻在这里!她几时来?我要避一避,家明,帮帮忙。”
“她是一个可爱的女孩子。”
菲腊笑着,“所有的女孩儿,一认真就不可爱了。”
我沉默。
“但凡肯跟我玩的,也一定肯跟别人玩,我一个月没见她了,如今她来找我,有什么事,找我负责?我又不痴不傻,当然避之则吉,不然怎么样?”
“不一定有什么事。”
“没有事还来找我?她又不是找不到男朋友。明天我决不在家,不到半夜不回来。”
“她看上去很骄傲,不一定要求什么。”
“骄傲什么?骄傲也不会上门来了,女人总要等男人上门去啊!”
我忍不住了,“当初是她先找你的?”
“这——”他呆一呆。
“是不是?”我重重的放下杯子。
“双方情愿的,家明,我可不是强奸犯。”他无可奈何的说:“大家都超过廿岁了,你叫我怎么办?”
“两个人都糊涂!”我叹口气,“也许糊涂的是她。”
“是她。她不该来找我。我一早告诉她我订了婚,可是女人就是滑稽,她要证明她有魅力,可以自别的女人怀里把我抢过去,失败了却不甘心,现在她想闹什么?我可不怕,我避着她,是给她面子,见了她,我说几句不客气的话,她可受不住。”
“你真不怕?”
“怕什么?怕她寻死?这是什么年代了?象她这样出来玩的女孩子,红黄蓝白黑什么没见过,还是林黛玉不成?也不知道什么心血来潮,找上门来,不然照她那性格,这上下恐怕连我姓什么都该忘了。”
我低下头不出声。
“家明,你心里一定骂我是杀千刀的——?”
我没有看他,回到房间去了。
菲腊真是天才。
照我就不行。我躺在床上想,喜欢一个人是一个人,我是负责任的,有了未婚妻就好好的,绝不会到处玩。虽然女孩子应该对她们的身体与感情都当心,但是女人……女人是容易犯错误的。
就是连这个姓王的女孩子也不例外。这么脱俗,也被菲腊形容成这样。菲腊一点感激的意思都没有。至少他应该感到荣幸,这么好看的女孩子肯陪他上床——或者他以为任何女人都会对他倾心吧?
真划不来。
这年头,女孩子打算跟男人睡觉,只好当是一种娱乐,象看电影,看完就算数,互不拖欠,若果妄想以**关系增进感情,简直是做梦!可惜女人是糊涂的,梦一直做不醒。
我替她可惜。
第二天菲腊一早与未婚妻出去了,他是说得出做得到的,无毒不丈夫。
下午我一个人在等她的门。
她来了。
她看到我的表情,她便明白了,聪明的女孩子。她微笑着,笑里有种说不出的惘然,她说:“对不起,麻烦你,我早该知道,谢谢你,再见。”她回身走,我拉住她,她想挣脱,忽然之间她附身呕吐起来。
我很明白,她来找菲腊,是因为她怀了孕。
这么不当心的女孩子,我叹口气,任她长得这么不凡。
我把手帕递给她,叫她进屋子来。她一声不响,坐在那里,给她一杯热水。
她喝了,喘口气,“不要告诉菲腊,别让他笑我。”
我点点头。
她又笑她那种笑。
我问:“你认识医生吗?”
“我会想办法找一个。”
“你够钱吗?”
“足够了。”
“找个医生,越快越好,你没有选择,菲腊不会娶你的。”
她抬起眼,“我也不会嫁给他。”
我一呆。
“我还有两年才毕业,”她漠然的说:“我又不爱他,他也养不起我。我如何嫁他?”
“但是——你为什么来找他?”
“我找谁呢?”她问:“我又没有亲戚朋友,也许他可以告诉我,医生在什么地方,我有钱,可是我对这地方陌生,不知道要去找谁。”
我呻吟一下。我也不知道啊!老天。
我说:“你太不小心了。”
“我知道,每个人都会这么说,我自己也这么说,你不会相信,我已是十分小心的了,只是我运气不好,每个女人都跟男人上床,只有我一个人出毛病,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研究为什么也没用,我只是想找个医生,如此而已。”
我说:“我不能帮你。”
“你是个好人,”她微笑,苍白的微笑,“其实菲腊也是好人,这全是我的错。我是这么寂寞,我需要一点温暖,即使是暂时的也好,菲腊很顺便,所以就是菲腊,我实在不该来的,可能是其它的男人……不是菲腊的错,我是一个随便的人,只怪我自己。”
她说这话的时候,眼睛只看着茶杯。
我捧着头。我不认识她。我不知道她如何寂寞,她无助,她需要帮助,我可以为她做些什么?
我说:“大学里有一本手册……里面有一段广告——”
“我知道,我去了,那里的医生很好,他们替我做了实验,他们说:你怀孕了。就是这样。”
“他们没有医生?有没有医生?”
“我去我的注册医生那里,他说:我不可以为你做这种事……”
“当然有医生肯做这种事的!”
“他们在哪里?我愿意付钱。”
“我也不知道。”我也急了。
“我不可以再等了。”
“我知道,可是怎幽办呢?”我问她。
“我就是不知道怎么办,所以才来找菲腊的。”
“老天。”
“我打算去求求那些医生,不过没有太大的希望,再不就求我一个女朋友,她在医院要做事,但是……怎么开口呢,这年头,她会想:这个人怎么这么笨!倒不是笑我乱跟男人睡觉,况且她不过是一个护士,不见得有什么办法。”
“你没有吃药?”
“我就是吃着药丸,我真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她捧着头。
我绝望的问:“你怎么办呢?”
“有一样我是知道的,我不要死。”
“可是……”
“我可以回家,不过家在一万哩以外,圣诞假已经过了,如果这要有医生——我实在不知道怎么办好,叫我找谁呢?”她把头枕在桌子上。
她没有哭。她是一个理智的、倔强的女孩子。她没有怪菲腊,是没有怪菲腊,不是假话,菲腊太有小人之心了。可是怎么办呢?
我说:“你今天是请了假?”
“是,我向学校请了三天假,我无心上学。我想活下去,我觉得生命是极有意思的,虽然目前这样,我仍说我是极想活下去的,只要这一个阶段过去,我仍想好好的,改心革面的做人。上帝真的不原谅我了?”
我说:“你没有做错什么,正如你说:每个女人却这样子,只是你运气不好。菲腊的未婚妻,她跟他在一起五年了,并没有出过毛病。”
“是呀,学校里女同学,人人都有男朋友,”她苦笑,“就是我出了这种毛病。”
“跟学校说过没有?”
“我还有两年才毕业,跟他们说了,我还见他们不见?我还听课不听?他们也不理这事。”
“不会……走投无路吧?”我问。
“我不知道。”她的眼睛里都是无限的恐惧。
“穿上大衣,我与你上街去找医生。”我站起来说。
“怎么可以呢?”
“每个医生都问一问,总有一个肯吧?”
“不肯的,我们又没有订时间,又不是跟他们熟——”
我发火了,“真见死不救?”
她笑了,眼泪缓缓的流下来,“可是我并没有死,我只是该死。”
“你也没有错,你不过是一个人,你很寂寞,你寂寞了。”
她摇着头,只是摇着头。
可怜的女孩子。
“我要走了。”
“不要走。我只希望我是医生,真的。”
“谢谢你,我要走了。”她说,“对不起,真对不起。”
“明天来,我与菲腊说一说——”
“不要跟他说,不是他的错,我不要他负责。”
“也许他知道有医生,明天来。”
“我明天再来,请帮助我。”她说。
“别担心。”我说。
“再见。”她走了。
我的心像压着铅以的,等着菲腊回来。
偏偏他又不回来,直等到半夜,他来了。独自一个人,他未婚妻走了。
我开亮了客厅的灯,他愕然的看着我。
“菲腊,”我说:“你可知道有什么医生肯做堕胎手术?”
“谁要堕胎?”
“王小姐。”
“嘿,笑话——”
我吼叫,“说认不认识就行了,不必讲其它的……这一点也不笑话!”
“我不认识!”他说:“你以为我是什么人?”
“我的天。”我倒在沙发上。
“关你什么事?”他问:“这个女的——”
“是不关我事,”我说:“她说也不关你事,她只是请我们帮一个忙,帮她找一个医生,如此而己,只当她是一个朋友,一个相识的人!菲腊,她的家在一万哩以外,她没有亲戚,她想活下去.她有学业等着她,她还年轻。”
菲腊脸色铁青,“她其她的男朋友呢?”
“如果她有选择,她不会来的,如果这上下她死了,你真睡得着吗?”我喝问。
“这女人真是麻烦!我不认识医生!”菲腊说:“我没有强奸她,她为什么来找我?关我什么事,谁知道我走了之后,她又跟什么男人来往过?”
我不响。不知道为什么,我只觉得凄凉,无限的凄凉,浑身发冷。是的,男人错了,可以从头开始,女人就不容易,女人就不容易。
“你知道她不是那种女人!菲腊。”
“我不能负责!”
“做这种事是两个人做的,你做了你就该负责,你活该,不是你也活该!”
他掏出手绢抹汗,“我要搬家了,明年春天我毕业了,我要结婚,你替我想想,我怎么可以牵涉到这种事里去?”
“你这狗娘养的!”
“OK,我是狗娘养的!”他吼叫,“可是她又是什么?这婊子——”
“闭嘴,”我扑过去抓住他的胡子,“闭嘴!听见没有?闭上你的嘴巴!”
他挣开我,“你疯了,我现在就搬走!你疯了!”他冲进房间里,拼命的收拾东西,拿了随身小箱子就拉开大门,头也不回的走了,大门也不关好。
冷风一吹,我清醒了。我关上了门,坐在椅子上。
怎么办呢?
也许不是菲腊的错,他不知道有医生,他害怕,他逃走了。可是难题仍然没有解决,怎么办呢?
我一夜未睡,抽着烟,一夜未睡。我担心。如果我都睡不着,她怎么睡?我深深的吁出一口气。
她又来了,绝早的早上。
她看上去是这么的憔悴疲倦,她没有睡觉多久了?
我请她坐下。她问:“菲腊可起来了?”
我说:“菲腊昨夜走了。”
她失笑,“他比我更害怕吗?”
“是。”
“他不以为我会嫁他吧?不,我不会嫁他的。我替他未婚妻可怜,将来跟
这种男人生活一辈子!”
“你说得对。”
“谢谢你。”
“不,他也不知道有这种医生。”
“没关系,我今夜打电话给那个护士。”
“你还有多少时间?”我问。
“一、两个星期。几乎两个月了。”
“快点找。”
“我是在找。”
“王小姐——”
“我的名字叫玫瑰。”
“玫瑰,我……玫瑰,不要怕。”
“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她说:“我自然是害怕的。当这一件事过去之后,我得的教训很大,对我将来做人,是有帮助的。你对我很好,我感激你。”
我苦笑,我能为她做什么呢?
“我不是……一个好女人。看到你这么好的男孩子,我很惭愧。我是罪人,即人要沉沦的,我活该。”她笑了。
“别这样。”我说:“别这样。”
“你可以帮我做一件事?”她忽然问。
“什么?尽管说。”
“我要去教堂祷告。”她说:“你肯陪我?”
我点点头,“现在就去。来。”
她说:“谢谢。”
我与她出门,向附近的教堂走过去。下雪了,雪如棉絮似的落下来,我扶着她,免她滑倒,我的把围巾借给她。
她轻轻的唱:“……愿主将我洗,使我白超乎雪……”
她的声音很轻柔。她是一个可爱的女孩子。如果她不可爱,她不会吸引到菲腊,如果她不可爱,她不会犯这种错。她是一个天真的人,以为总有人可以帮她的忙。
我们走了廿分钟,到了教堂,她走进去,脱了大衣,跪在长凳前,以手掩住了脸。我呆呆的站着,看着她默祷。她的眼泪自指缝间流出来。我默然。
她跪了很久很久。
我把她搀扶起来,我说:“主已经听了你的。”
她说:“谢谢你,请替我叫一部车子。”
我说:“你要吃一点东西。我们去吃点东西。”
“我不饿。”
“也该吃点东西。”我说:“来。”
她跟着我走,雪还是下着,漫天遍野的白色。
我拉着她的手,她的手是冰冷的。
我们在一间中国饭店坐下,她说:“我想喝点酒。”
我点点头,替她叫了拨兰地,她倒在杯子里,大口大口的喝着。我没有阻止她,喝点酒也好,至少今天晚上她可以好好的睡一觉。
她没有吃饭,她喝醉了。我也没吃什么,空叫了一桌子的菜。我扶着她回去。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我希望我的妹妹不要碰见这种事。
我没有送她回去,我不知道她住哪里,我把她安置在菲腊的空房间里。她躺在床上,跟我说着醉话。
她说:“他没有送我那件球衫。”
我说:“我买给你,我明天去买。”
她说:“为什么你对我这么好?我这种人——”
我说:“你很好,放心,你非常好,什么毛病也没有。”
她忽然问:“我过得了这一关吗?”
我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我们再想办法。”她不响。她并没有大醉。
然后她睡了。
我熄了灯,回到自己的房中,我拿出电话本子,把所有朋友的电话都摇遍了,我得不到帮助,而且朋友的声音是惊讶的,语气是不置信的,仿佛在这个年头,还犯这种错误,简直是愚不可及的。
我心尽力瘁的倒在床上,看着天花板,是的,明天又是一天,时间越来越短,她……对了,明天必需早早起来,我们去找她那个做护士的女朋友,有我陪着她,什么都比较好一点,这是一个新希望。
我辗转反侧,把床铺弄得一场糊涂,然后才穿着衣服,勉强打了一个盹。
我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微微亮了。我跳起来,觉得口渴,到厨房倒了一杯冷牛奶喝,然后到那边房去看玫瑰,我只看到一张空床。
“玫瑰?”我放下了杯子。
没有回音。
我走到洗手间去,“玫瑰?”
没有人答。
“玫瑰!”
客厅桌子中央放着一张纸,两张钞票。我拿起纸看,上面草草的写着:“谢谢你,家明,应该是我请客吃饭的,谢谢你的好意,永远不会忘记,不关你的事,不能再麻烦你。祝好。玫瑰。”
我低下了头。她走了,就这样走了。
我奔到大门前,拉开了门,雪晴了,有阳光,地下印着一行一行的车轮迹子,脚印子,她走了,没有留地址,没有留电话,什么都没有,她走了。
我颓然的关上了门。
从此以后,我没有再见过玫瑰。
我不知道事情到底怎么样。照说像她那样的女孩子,上帝会再给她一次机会。有时候我很乐观,我觉得有一天我会见到她的,一个很快乐的玫瑰,神采飞扬,笑容满面,已经征服了寂寞,开开心心的活着——她也说过只要可以解决那个问题,她会好好的活下去。
只是我再也没有见到她,我并不知道结局如何。
我倒常常见到菲腊,我以后没有与他说过话,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只是不想再与他说话了。
玫瑰说得对,那是她的错,她应该负责,因为她运气不好,但无论如何,我是不想跟菲腊说话
过了一个学期,我也搬了家。
诡计:
庄两夫妻来了电话,叫我去吃饭。
我认识庄他们有十年了。他们是好朋友,真的好朋友。但是我不喜欢到他们家去吃饭,他们总是喜欢介绍一些奇奇怪怪的女孩子给我,希望我早结婚,噜苏得很。
每逢请吃饭,其实也就是替我找女伴。
他们这份好心,我十分感激,但是女朋友单凭介绍可以成功,也不用讲缘份了。
我最近常常推掉他们的约会。
后来庄的妻子玛莉打电话来把我说了一顿,很具恐吓成份。她说:“好,强,你既然不来,就不来好了,咱们以后算是一刀两断,你有裤子要补,也不必找我这个大嫂,出外吃饭腻了,也别想到我这里来揩油,咱们的恩情一笔勾销!算啦!”
事情当然不至于严重到这种地步,只是玛莉是个庄谐并重的女人,很幽默的,也喜欢说笑。实际上我没有他们两夫妻也不行。前些日子大病一场,玛莉当我亲兄弟似的服侍,衣不解带,后来庄也说妒忌得很,我病好了,玛莉也瘦了不少,这种事,也只好记在心里。
不过这一类政治饭,我好避则避,他们两夫妻可爱,他们介绍的女孩子却未必可爱。
有时候玛莉光火了,她说:“你到底要什么样的女孩子?说!有种就说出来!”
我说:“要气派好的。”
“前些日子那个女明星气派不好吗?穿的是皮裘,戴的是翡翠,花容月貌,美艳无双!”玛莉理直气壮。
“那,
那是一株圣诞树,
我可不要做圣诞树上的其中一个小灯泡。”我笑,“何况气派不是那回事。玛莉,实际上你就很有气派,最好脾气要像你的,但是——”
庄接上去,“但是相貌身段要比你美十倍。”
玛莉骂他,“你狗屁!”
庄笑,“才说你有气派,就来粗话!”
他们两夫妻就这样恩爱得很。结婚十年,还是老样子,相敬相爱,没有半句龃龉,越发显得我孤单。
“你们俩相敬如宾。”我说。
玛莉笑,“开始是相敬如宾,后来就相敬如兵,现在变了相敬如冰,更没话说啦。”
我们又笑。
这十年来他们一直为我介绍女朋友,可惜不成功。说玛莉热心不是没原因的,把我交给一个女孩子,他们就可以不必管我了,不过是找替死鬼的意思。先几年我与一个女朋友分手,自己倒还好,不过醉了几场,玛莉气恼得很,怪这个怪那个,非要我另寻新欢示威不可,她很喜欢我,真当我是弟弟一样。
为了这一次她要与我一刀两断,我只好明志,派花店送了三打大红玫瑰去,又选上好拔兰地一瓶,向庄陪罪。他们似乎息怒了,却也好久没再打电话来。
周末我打电话去,玛莉冷言冷语,我只是笑。
庄抢过了电话,跟我说:“强吗?这是你送上门来的,可怪不得我。”
“什么事?”
“帮一个忙,好不好?”
“什么忙?说出来,绝对做得到。”我想将功赎罪。
“很复杂,你听着。玛莉有个妹妹——”
我说:“我不知道玛莉有个妹妹。”
“你别打岔,她是小孩子,一直在外国的,十八岁,谁提她呢?话说这个小孩子在外国念书闷,我们就寄书报给她消遣,其中包括你的大作——”
我不以为然,“小孩子怎么能看我的小说呢,看看她们就变坏了。”我笑。
“好了,谁不知道你是当今最红的小说家?看你的小说又有什么错?但是麻烦就在小孩子家爱吹牛,她在学校里就吹她跟你很熟,引得同学们真的相信了这件事——”
我说:“奇怪,我又不是明星,有什么好吹的呢?”
庄笑道:“阁下比明星出名多了,别谦虚。反正一轮吹牛之后,她下不了台,如今她同学回来度假,逼着她介绍你见面,无奈何,托到我身上,你知道小孩子很要面子,上星期她打电话回来,带哭音巴巴的求我们,这件事很为难,我们知道你那怪脾气——”
玛莉抢过了电话,冰冷的说:“我老实对妹妹说:‘我们也没有办法,人家现在是大作家了,成了名了,再也不随便见闲人的,莫说你,连我们也还请不动呢。’”
庄说:“我看强不是这样的人,让我再求求。”
我跳起来,“你们两夫妻少这样折磨我,这算什么呢?不过推了你们一回,就给面色我看,一唱一对,叫我无地容身,我来就是了,不但来,而反一定承认与你们全家都熟,好不好?一定使这个小女孩子满意了回去!我还带几本小说来亲笔签名赠阅,还带相片来派,行了没有?”
玛莉大笑起来,我松了一口气。
我说:“你们就会作弄我。”
玛莉说:“星期三晚上我请这个小女孩子吃饭,你一定来,再像上次那么黄牛,就不睬你了,你要知道这一次是你的忠实读者,你不看我们面子,也要看你自己小说的面子。”
“得了,星期三,我八点到你们家。”
“便饭。”玛莉挂上了电话。
星期三,我在日历上打一个圈。
我很有点懊恼,这一下子我可真是中了圈套了,但是为了上次没有去,这次是非露脸不可的,上次玛莉先约好了一位小姐,专门给我介绍,结果我没有去,他们又不好推掉那个女的,白闷了一夜。
其实我就算去了,也不过是个木头人似的坐着。他们两夫妻认得的女孩子也真多,各行各业的都有,而且都长得漂亮,太过份漂亮了,不过是花。我希望找到一个像树的女孩子,不但好看,还要有那种泱泱的味道。
不过这样的女孩子哪里去找呢?
我也认得过这样的一个女孩子,
又可惜她太独立了,
根本不在乎我,她说:“我要升学。”结果就这么走了。临走还鼓动我:“你一定可以找到更好的!”大方得不像话。
后来我没有找,也很怀疑有没有人比她更好,太好了我也配不起。
她是一个很令人怀念的女孩子,洒脱得很。
自她以后,我一直高不成低不就的吊着做王老五。
我一上舞厅夜总会,玛莉与庄便心惊肉跳,拼命为我介绍良家妇女。大概近来我去听歌厅去得太多了,又在报纸上称赞一个歌女,他们才更恐惧的。
我叹一口气。
星期三。
去见一个小女孩子,那个小孩子喜欢看我的小说么,得懂吗?文章是自己的好,我也不必虚伪,我自觉我写的那些还可以,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报纸杂志刊登,在外国的学生也不会知道我的名字。
这次只不过亮亮相而已,露一露脸,作一副作家的样子,使她满意就好,回去就高兴了,于是庄那个小姨的地位也大大提高,皆大欢喜。
连我本人也应该欢喜才是,有这么一个读者还不容易呢,千里遥遥回来度假,倒先想见我,管她几岁?三岁都好。
我躺在床上想。只是这些读者可知道我也是人?我的烦恼比他们更多。成了名有什么用?庄一直说我少年得志。少年什么?都快三十岁了。
我最不喜欢抛头露面,电视自无线电台都被我推得冒火,认为我不合作,是一等一目中无人的骄傲家伙。玛莉说得也对,我不轻易见人,那是因为我不会应酬人,类似场合可免则免,随便别人怎么说我。
这一次真是给庄两夫妻面子,才硬着头皮去的,通常人家一叫我“作家”,我先面红耳热,更不用说其它的了。作家。才怪,不过是上了梁山,骑虎难下。
趁着记得,我把小说单行本拿了两本出来,照片是欠奉了,那是说笑话的,带了小说签个名也够了。只是我有点怀疑,玛莉哪儿来的妹妹呢?她好象只有两个弟弟,因为弟弟们太能干了,她不好意思多提,以免有吹嘘之嫌,我记得以前她说过,一个弟弟念麻省理学院,另一个在牛津。
妹妹?她哪儿来的妹妹?既然没有妹妹,又哪儿来妹妹的同学。
认识十年约朋友,就不记得她还有个妹妹。
不过我的记性不好,闹的笑话很多,如果忘记她有个妹妹,恐怕她要生气,还是不提也罢。如果玛莉真有个妹妹,只要不十分小,倒也好了。
我一向喜欢玛莉这样性格的女子。爽快够活泼,又相当敏感聪明,学识好,她又肯屈居做家庭主妇,有立场,但尊重丈夫的意见,说话风趣,不过极有分寸,待人真是热诚真心。
如果她有妹妹,这妹妹有她一半好处就十分可爱了。
玛莉的相貌虽然普通一点,但是因为她的性格明朗,连带五官也突出了,我一点不觉得她普通。女人如果都像她,天下就太平了。
做女人本来就很难,要有性格,但性格不可太强,要明亮,不过光芒不可盖过男人,给我做了女人,也没办法,幸亏我是个男人。
这年头肯早结婚的男人越来越少,否则玛莉“手头”上的漂亮女孩子也不会那么多了,忙着帮助推销还来不及。
我觉得自己有点刻薄。
于是匆匆抽出稿纸来写,反正星期三要出去,没空,不如趁今夜赶几段。
写了一会儿小说,我就抽一枝烟,睡了。
日子是寂寞的。作家是人。明星也是人。有了名气更寂寞。
第二天很晚才起来,我不介意早起,只是早起了也无事可做。天气有点凉,我胡乱套了一件毛衣,立在露台前看风景,点了一枝烟。
女佣人来过了,早餐放在餐桌上,端端正正的,她又出去买菜了。一个人,永远是一个人,几时有个女孩子来弄几个菜给我吃?
我在露台上往下着,有人向我招手。
“强!”
我笑了,“玛莉!”
“别站在那里,替我开门!”玛莉在楼下嚷。
“来了!”我说。
幸亏我住三楼的老式房子,如果再住得高一点,她的喉咙就叫哑了。
我替她开了门,她一阵风似的卷进来,“我要喝柠檬水,快快快!”
我倒了柠檬水给她,她一口气喝了半杯。
“有何贵干?”我问她。
“没有贵干就不能来?”她啾我一眼,“庄叫我来看看你,你瞧你,又瘦了,你呀,赶快结婚吧,吊儿郎当,花天酒地,到头来,还不是害了你自己,找个女孩子成家立室,有什么不好?我们夫妻俩也可以安心。”
我冷冷的说:“有谁要我?”我叹一口气,“又没洋房汽车,银行存款,比我好的人才多着呢。”
“嫁人嫁人,嫁的是人。”玛莉说:“我看你就很好,长得秀气,学问好,举止大方,谈吐动人,你是美钞票,你父亲可是鼎鼎大名的报界闻人,只不过你不藉余荫而已,志气可嘉,只是心高气傲这一点不好,眼睛生在额角头,大概是在等一个九天玄女才娶。”
我捧着茶杯,默默不出声。
“做没有忘记她吧?”玛莉忽然问。
“没有。”
“太痴心了。”玛莉说:“这些年来,你一直在找一个影子,她的影子,我给你介绍的女孩子,你总想尽了法子来挑剔,你是在等她回来?如今更怪了,连女孩子也不见了,这么大的房子,你不寂寞?”
我还是不响。
玛莉又恢复了轻松,她问:“星期三你来我们家,穿什么衣服?”
我奇道:“你想我穿什么?不过见一个小读者,不光着身子就行啦!何必隆重?”
“唉,你不明白,就是要隆重,给女朋友的印象不好不要紧,但这个读者啊,非同小可。”她抿嘴直笑。
“你要我穿什么?说吧,为人为到底。”
“穿那套猄皮的外套裤子,很薄的,不会太热,里面穿那件贝壳红的衬衫,戴你的白金百爵表,银手镯,我们送的那只戒指——”
我瞪眼,“那我岂不是成了洋娃娃?”
“不会的,记得了。星期三晚上八点。”
“玛莉,这里面有古怪。”我盯着她。
“什么古怪?你这个人!”她顾左右而言他,“对了,你上次说卖不到的那种烟丝,庄替你办了来,也不知道用了什么法宝,你星期三一道来拿吧。”
我感激的说:“谢谢你们。”
玛莉说:“不用谢了,自己兄弟一样。我得走了,还得赶回去,庄说要吃茄子塞肉,佣人不会弄。”
她匆匆忙忙,又一阵风似的走了。
幸运的庄,幸运的玛莉,这两个人真是一对。
下午我出去与报馆里的朋友谈了一下话,商量新书用什么封面,晚上回来吃了饭看电视,写稿,坐在露台看夜色。
不,我跟自己说:不是忘不了她,实在是没有遇见理想的女孩子,她们都俗不可耐的叫人难以忍受。太关心我的收入,不关心我的性格。为结婚而结婚?我还没有到那个地步。
进了屋子,我倒了一杯拔兰地,喝了下去,很舒服的睡了。日子又过了一天,人就是这么老的。
星期三下午,玛莉又来了电话催我。
她真是紧张。为了什么?我很怀疑。
我拿出那套她指定的衣服一看,
决定不穿。我改穿粗布裤,褪色的,旧T恤,领子洗得变了形。这样我才觉得自然。手表与戒指都戴了,戒指不戴,玛莉会不高兴。末了找鞋子,佣人不知道收在哪里,只有一双网球鞋洗了,晒在露台上,我就拿来穿上,也没有袜子。
我穿衣服很随便,庄一向穿得考究,看我不顺眼,今天特别穿得这样,气气他们。饭后如果有什么节目,也可以避了不去,一举两得。
想想得意了起来,心情居然十分好。
他们两夫妻出这么个难题给我,我也难难他们。
我看看时间差不多,使下楼买了点水果。回到车房拿车,在车子倒后镜一看,才发觉该理发了,算啦,去吃便饭,玛莉再紧张,还管不到我的头发呢。
到了他们家,匆匆的按铃,他们家的佣人见是我,也不问,拉开了门欢迎。
我鬼鬼祟祟的朝里一看,玛莉向我迎过来,她看见我的样子,我看见她身后的那个女孩子,呆住了。
我们两个人都说不出话来。
站在她后面的女孩子,我不管她是谁,外型先打九十五分,乌黑的明发垂在肩上,皮肤是象牙色的,穿一件米白色软布的长袍,手指上戴着几只戒指,都是一式镶小宝石的,赤足,没有鞋子。
我看了一眼。又一眼,又一眼。气质太特别了,这女孩子。
玛莉见我的打扮,就光火,又碍著有人,发作不起来,还得装个笑。
她介绍说:“这是强,这便是楚明明。”
楚明明,很好的名字,有点耳熟。好象在什么地方听过的,我朝她又多看了几眼。她也看着我,两道浓眉衬着明亮的眼睛。我的心一震。
她就是我的小读者?无异她的年纪不大,但是她看上去很成熟,怎么会对一本小说的作者盲目崇拜呢?我稀罕的看着她,这么说来,我应该很值得骄傲才是了?想到此地,不禁飘飘然起来。
我看着玛莉,玛莉把我拉过一旁,轻轻的骂道:“看你,穿成这个样子!好了,现在你陪她说说话,我要进厨房去了,你好自为之!”她转过头,“庄,你陪我做冷盘!”也于是庄也跟她进厨房里去。客厅只剩我们两个人。
我坐在楚明明旁边,楚明明不说话,就是看着我。她的眼光带点惊异,又带点好奇。
我叹一口气,我想:看罢看罢,当看猴子吧,我就是你要见的人了。我们静了很久,终于忍不住我开了口。
我问:“你喜欢看小说?”
她怔一怔,答:“啊……是的,有空的时候看。”
我点点头,随即觉得应该加几句话,于是老气横秋的说:“读书要紧,功课比小说重要。”
她的眼睛睁得很圆,过了一会儿,她问我:“你喜欢画?”
“是呀。”我说:“我喜欢画,我喜欢画与小说,我不大懂音乐。我家里很有一点画册。”
她的兴趣来了,“你喜欢什么人的画?”
这算什么?访问我?
我答:“喜欢莫地格利安尼。八大山人。”
她说:“这两个人好象没有关连?”
“有的。”我说:“纯真。一个浪漫少年的纯真与老爷子的纯真是一样的。”
她很稀罕的说:“很奇怪的解释。不过又很正确。”
我笑了,她不错,至少是个谈话的对象,有这样的读者,也值得安慰了。难怪玛莉坚持我见她。
我拿出我的小说,打开扉页,我写上:“楚明明读者指正——”下面一个花押签名。
我把书递给她,她呆呆的看着我,不知所措似的。
我说:“不要紧,你拿着好了,同学不相信,你就把书拿给她们看。”
她的眼睛闪了闪,“你是这本书的作者?”她指着我的单行本。
她还不相信,我的天。
“当然是。”我保证:“庄与玛莉绝对不会骗你。”
“我觉得他们骗了我。”一她微笑,“你是姜强?”
“是呀。”我说:“我是姜强。”我有那么诚恳说得那么诚恳,就差没掏身份证出来,“他们没有骗你。”
“难怪我觉得你脸熟!”她笑了,“既然你是姜强,你何必崇拜我的画?我的名气还没有你响呢!”
“你的画——”我想起来了,楚明明,她是这里数一数二出名的年轻画家啊,难怪名字熟,没想到人也长得这么漂亮,只是她怎么会——
“慢着!”我说:“到底是谁崇拜谁?”
她指指鼻子,“你崇拜我!”
“见鬼!”我跌足,“今次上了玛丽的当了。”
“怎么不是?玛莉说的,”她娓娓赵来:“有一个人,看了我的画,饭都吃不下,觉也睡不着,非要见我一面不可,我原来是不肯见生人的,被玛莉苦苦哀求,就想,好吧,做人也不要做得太绝,既有知音,也看看是个怎么样的人,没想到是个作家。”
“唉呀我的天。”我嚷!“怎么可以这样子!这下子可害惨了我。玛莉说有人要见我,迷上了我的小说呢,约了我今天来见她的,我也是勉为其难,几经恐吓才答应来的,刚才她还怪我穿得不够端正呢!”
“诡计!”楚明明睁圆了双眼,“我你都上当了!”
我俩面面相觑,忽然两个人一起叫起来:“玛莉!庄!”
应声出来的只是他们的女佣人,笑眯眯的说:“先生太太出去看电影了,稍后回来,两位请留下便饭。”
“有这种事,看我揍不揍庄!”我怪叫。
“我非得骂玛莉不可!”她也气鼓鼓的说:“不该作弄我。”
“对!”我说:“我要等他们回来。”
“太尴尬了。”她坐在地下,盘起了腿。
我看着她,心里想,难怪这么秀气骄气,原来不是个普通女孩子,是个画家,一身打扮就清爽得很,如今生了气,一脸娇嗔,更是可爱,这么年轻就成了名,也不容易了,难怪她一开口就问我喜不喜欢画。
我看过她的画,算是不错的,倒不是胡来,专家给她的评价很高。
我歉意的说:“对不起你,今天你受委曲了。”
“不关你事,”她笑,“是玛莉,她一直要为我介绍男朋友,我拒绝得次数多了,她才出这个诡计。”
“你没有男朋友?”我问。
“没有。”她耸耸肩。
我说:“他们也一直想我早点结婚,所以才想出了这么一个法子,真是滑稽。”我也只好笑了。
她说:“我肚子饿了,我们吃饭吧,不吃白不吃。”
“好的。”我拉开椅子给她坐。
她说:“我没想到你这么年轻,我倒是喜欢你的小说,常常看的。”
我想起刚才签名送书的一幕,耳根都辣辣的红了起来。
她很大方,“真的,我常听人家说起你,姜强如何如何,没想到今天见着你了,难得你穿衣服也随便,就像我,玛莉昨天上我家去,一定叫我穿得华丽一点,我才不听她的呢!”她说。
玛莉也真有一手,对她对我都说一样的话。如今把我们困在这里,他俩倒看电影去了。
我们胃口很好,各吃了两碗饭,菜美味得很。
楚明明是个极可爱的女孩子,很值得做朋友的,她轻松活泼中带点雍容的气派,这女孩子太不普通,最好是不做作,与她一席话下来,我的气就消了很多。
不是冯莉出这种诡计,我一定不肯来,不来又焉能认识这样的一个女孩子?
看来还要感激玛莉才是。
楚明明问我:“写小说很辛苦吧?”
“哪里,”我说:“乱涂的。倒是画画很难。”
“不过是兴趣。”
“如果你不嫌我,几时我替你写画评。”我笑说。
“太好了,我替你画封面好不好?只是画得不好。”
我大喜过望,“求之不得呃,我正为新书封面烦恼,没想到来了救星。”
她也笑了,“老实话,我也想找个人为我吹一下,你知道这年头……不过你名气太大,实在不敢当。”
她一笑就侧头,那乌黑的头发美丽地垂了下来,又做着手势,腕上的手镯叮叮作响,笑脸生风,眼睛要神采飞扬,本身就是一幅好看的风景。
我呆住了。
我明白玛莉的用意了,终于有一天,我会碰见我心目中的女孩子,这个不是吗?
她说:“老实讲,他们如果说介绍名作家给我做朋友,我是一定不肯来的,我现在不生气了,我发觉你不是一般人口中的‘名作家’。”
我忍住笑,“你知道为什么?”
“不知道。”
“因为我一点也不名。”
她笑,“你也太谦虚了。”
就在这个时候,庄两夫妻回来啦,一进门也不说什么,只是笑盈盈的看着我们两个人。
我想说话,咳嗽了一声,说不出,只是笑。看楚明明,她也在笑,大家都没话说。
庄说:“很好,我还以为一回来就得捱揍呢。”
我又咳嗽一声。
玛莉笑,“怎么好意思?看!饭也吃了咱们的,说话也说了半天了,坐在咱们的沙发上,两个人也成了朋友,再找咱们的碴,还有良心吗?”
我更说不出话了。
明明抗议;“……怎么作弄我们呢?”
“唉,两个艺术家,你们的脾气太难搞了,不这样,你们肯见面?这个诡计,还是想了半天才想出来的。”
我说:“我早就怀疑,玛莉哪来的妹妹?我听也没听提起过。”
“怎么没有?”玛莉说:“明明就像我妹妹一样,我们脾气也差不多。”
我说:“还逗我开心了半天,还以为真有这么一个痴心读者,却跑出来一个画家。”
楚明明连忙说:“我的确是你的读者,看过你的书。”
玛莉说:“好啦好啦!别多说啦,我们出去走走如何?至少你们两位得作东请我们跳舞吧?”
“一定一定。”我说:“我们现在就走。”
楚明明看看我,笑了。
我也笑了。
天下最高兴的,莫比如意,今天还有什么好说的呢,皆大欢喜,事情进行得这么漂亮开心。
多谢庄与玛莉这个诡计。
他们的目的终于达到了。
过去:
媚想了三天三夜,终于决定嫁给何鸿锦。
我听到这个消息,呆在那里。
我找了她出来,问她:“消息是真的吗?”
她点点头,“是真的,这是我最后一次见你。”
我心如刀割,问她,“媚媚,为什么?为什么要嫁他为填房?他的孩子还比你大,他除了钱还能给你什么?你想清楚了?”
她侧着头,“我想清楚了。”清丽的面孔上没有什么表情。
“媚媚,我是有前途的,你跟着我不会吃苦,我已经升职了——”
“是,”她缓缓的代我说下去,“你升职了,从四千块月薪升到六千多,那笔薪水你要用来供养母亲与成家立室,还有一个嫁不出去但于你有恩的姊姊要同住,家栋,我不是对你没信心,只是人生那么短,一个女孩子的青春如此有限,我不想将时间用在等待方面。”
“你是嫌我穷。”
“是的,”她微笑带着无限的苦涩,“我穷怕了,自小住在狭窄的地方,密密麻麻地排着床,兄弟姊妹人轧人,要洗头也得排队,母亲给你一匙羹洗衣粉,洗下来的水是黑墨墨的,夏天到了,铺条席子就睡地上,地板是灰色的水门汀,家栋,我穷够了。”
我说;“可是那些日子已经过去,现在我们两个人的薪水合起来足够组织一个小家庭——”
“我不要下了班再去买菜,带着倦容回家起油锅煮两菜一汤,生生世世等着老板的青睐驾临到我身上,我真的畏惧清晨按熄闹钟赶公路车那种生活,家栋,我也不会快乐,我已经决定了。”
我失望袭胸,一伸手握住了她的手,忍不住哭出来。
“家栋——”她动容了。
四年,我们走了四年,却敌不过金钱六个月来的攻势。
我将我的脸埋在她的手中。
我不怪她,我真的不怪她。
钱,许多的钱,谁能抵抗这样的引诱?何况何氏尊重她,要正式与她结婚。
象她那么漂亮的女孩子,只要略为打扮一下,穿上华服,坐在劳斯莱斯里,跟千金小姐有什么分别?还不是同样的矜贵?
回到家中,我澈夜失眠,睡到半夜三四点起床找水喝,姊姊也没睡,她坐在客厅里。
我根本不想回到床上,握着冷开水杯子,坐在她对面,杯子握久了,变得暖和。
姊姊问:“媚媚要嫁何鸿锦了?”
“你怎么知道?”
“本市最大的新闻,谁不知道?”
我不说什么。秋老虎的季节,夜间还澳热得很,我的额角直冒汗。
“败在何某的手中,你也没得怨了,家栋,这样千载难逢的机会,换了是我,我也不会放弃。”
我仍然不出声。
“你知道何家的财富,不只是一只钻戒,一间楼宇那么简单……而你,你拖着母亲与姊姊这两个包袱,你还能起飞不成——”
“别说了。”
姊姊苦笑,“我不会说话,本来是要开导你,现在变成讥笑你了。”
“我明白。”
“家栋,家里需要你。”
“我知道,家里一直需要我,”我疲倦的说:“供我念大学,等我毕业,待我升职,要我争气,家里实在需要我,生活的担子逼促我,我真觉得这条路不由我不走下去。”
“你别抱怨了,”姊姊咳嗽一声,“做银行也算是金饭碗。”
我仰起头长叹一声,还叫我说什么才好?
我放下杯子,回睡房去坐到天亮。
我照例挤公路车到中环,忙工作直到中午,托同事买了饭盒子回来,不禁将头搁在书桌的玻璃上,落下泪来,是的,媚媚说得对,熬一辈子又如何?一辈子也还是小职员,升到做经理也尚是受薪阶级,妻子要穿件好的衣裳尚得靠她自己的薪水。
月入一万又如何?出入有辆小车子又如何,如今她可以在上流社会做何夫人,她当然要作出明智之举。
我甚至不能自暴自弃,姊姊已向我提出了警告,家里已对我作出了最佳的栽培,当然希望我有所回报,现在就是我报恩的时候了。
母亲也暗示过不希望我这么早娶媳妇,她怕与外人合不来,又怕我会听了妻子的话,搬出外住,剩下她与姐姐。但是母亲喜欢媚媚,因媚媚没有小家子气,但是我们当时却不知道,媚媚根本没有抱着与我长久之心,一切都不过是朋友关系,她自然乐得大方。
本来在公司里,她的前途就比其它的女职员好,她有一股气质,懂得穿衣服,说话伶俐,专上学院的文凭,平时不大与人来往,却又很和蔼可亲,我努力追求她,也就为了这一点:她与一般的庸脂俗粉不同。
半年前在公司的一次聚会中,何鸿锦看见她,据说完全是一种惊为天人的感觉,谣言立刻满天飞,连总经埋都要侍候她的面色。
媚媚却可以不动声色的做下去,做到上个月底何氏向她正式求婚为止。
她是一个了不起的女孩子。
她好强,肯熬,上进,实在不似一个贪慕虚荣的女孩子。
当然,她也曾向我表达过她的倦意,她说:“我最恨侍候各层主子的脸色,工作的压力不要紧,但是老板的脸色真是受不了。”
我并没有想到有一天可以不做,象我这样的人,注定要一生骡马,要捱到退休那一天,但美丽的女孩子一向不在此例,她们可以有机会一步登天。
记得我与媚媚说过,“都说何某追求你……”
我们同事都见过何某派来接送的那辆白色的劳斯莱斯。
以我与她这样熟络的男女朋友,都没能在她脸上寻找到任何蛛丝马迹。
媚媚微笑道:“连你都相信?我简直无法向小报记者否认了。”
我还以为这富商是抱着玩玩的性质,而媚媚是个有思想的女孩子,不见得会听他的话。
事情后来就急转直下,我来不及的的她求婚,她心中不知有否笑我愚不可及,我买了一盆万年青盆栽上她家去,她那间小小的公寓里却象开了花店似的,摆满了各式各样的玫瑰,原来何鸿锦已经来过了,我迟了一步,她手指上戴着一颗桂圆核大的钻戒。
媚媚轻轻的告诉我:“我答应他了。以后我与我一家的后半生,都不用愁了。”
我苦涩的问:“然而你会爱他吗?”
“我很敬爱他,”媚媚肯定的说:“他对我这么好这么体贴,我将永远感激他。”
“你愿意接受不劳而获的金钱?”我失望。
“事情的关键就在‘不劳而获’这四个字,谁辛苦地操作却可以寻得温饱,但这又有什么快乐而言呢,我做得累了,我觉得能够嫁给何鸿锦,是我的荣幸。”
我只觉得她中毒已深,不可药救。
就在她停工的第二天下午,老板发脾气,莫名其妙的把我臭骂一顿,临下班时又落大雨,我忘了带伞,在公路上象落汤鸡。
碰巧一辆豪华房车自我身边关过,将阴沟里的水溅了我一脚,我感慨媚媚的选择是正确的,有钱的确好。这之后同事们不停地开我玩笑,话说得很粗俗。
——“何鸿锦再有钱,不过是穿咱们小郭的旧鞋。”
——“郭家栋比大亨有办法。”
——“钱真好,小郭,赶快赚啊,再把美人儿嬴回来。”
我很天真,受不了这样的讥讽,一怒之下辞了职。
姐姐大大的震惊,“你这孩子,太不懂事了。”
我反辩说:“你与母亲两人,就会逼我往上爬,处处拿我跟别人比,也不想想我也是一个人,我不是一副机器,好,算我不成才,我令你们失望,你叫雷公来劈死我吧——我令寡母伤心,我不是人。”
母亲是老式女人,当场说;“忤逆子,为了一个女人,与家里反目成仇。”
我只觉无限厌倦,“够了够了,别拿一百年前的五纲伦常来压我,我受够了,你们到坟前去哭祖宗去吧。”
当夜我收拾细软搬到青年会去住。
我的童年生活过得与媚媚差不多,都是穷困,父亲死得早,剩下一点钱,母亲紧紧抓在手中,把姐姐的青春牺牲掉,不给她念大学,叫她赚钱来贴补家用,晚饭时每每只煎一只荷包蛋放在我面前,造成我无限的心理负担,还不如不吃。
其实并没有必要做得这样狼狈,父亲那十多万现款在银行贬值,但是母亲的生活过得越困苦,她就仿佛越放心。
姐姐小时候也是一个美人儿,待三十岁还没嫁出去,就象一朵花似枯萎,正好与母亲成为良伴,谁也不觉可惜。
一般女孩子都希望在婚后组织小家庭,看见我家的这两个女人,马上知道日子不好过。
现在的女孩子多么精刮聪明,她赚得再多,顶多自己买衣服穿,你让她与丈夫分担家用,那是谈也不要谈。
当初我结识媚媚,老认为她“慧眼识英雄”,我得报知遇之恩。如今她结婚了,新郎不是我。
娱乐周刊将她嫁入豪门的照片,刊得很大,我没有见过更美丽的新娘子,一袭白缎衣精心设计,小小的花帽面纱,大方、漂亮、娇艳。
而河鸿锦也一表人材,相貌堂堂,他并不显老,反而一副英明的样子,风度不但我们这些后生小子可以比拟,所谓“有名誉有地位”的男人,便是以他作模范,媚媚嫁于他,不只单单为了钱那么简单。
于是我更加自卑。
男人跟女人一样,不怕老,只怕不够威风,穷小子再青春热情,也难博美人青睐。
我看穿了,咬紧牙关,翻报纸找新工作。
没想到转了运,让我连过三关,考到一份公务员工作,薪水加了,环境也较为朴素,我仿佛又可以忘记过去,努力将来。
既然搬了出来住,也不打算再搬回去,纵有不便,我也享受一下独立生活。
女同事中有不少出色的人物,但我的一颗心,仍然在媚媚身上。
在所的工作岗位上,没有人知道我这个秘密,我放心了,自觉已经脱胎换骨。
在电视新闻上,常常看见媚媚出席各种重要的宴会,她的眼神仍然冷冷,表情有点孤傲,何某的钱财没有使她庸俗,反而更加衬托出她的标格,做那么大生意的人,眼光哪会有错呢,他选填房是选对了,媚媚会替他增光。
渐渐心也平了。
时间可以医治一切伤痕。
但偶然想起我们一起共渡的好时光,心中尚有一丝牵痛。
假日回家走,母亲象是完全忘了媚媚这个人,有意无意的提起我的婚事,非要说得我坐不住,站起来离开现场。
寡母的固执、横蛮、老套,使我无法忍受,她因为自觉吃了点苦,就得在子女身上找报偿,做她的媳妇不是那么容易的事,说不定什么时候她会开始以身作则,叫人家跟她的“美德”学习。
然后我得了她的遗传,还不是跟她一样的小器,偏偏有意无意之间与她作对,并不去找女朋友。
我以为我总已经忘记媚媚了。
一日朋友带我到舞厅,叫了小姐坐台资,一个女郎走近,吓我一跳,心当时剧跳起来,原来她就是长得象媚媚。
我非常为自己心酸,忘了她?不不不,还早着呢,除非我可以若无其事地提到她的名字,说起咱们的往事,象个没事人般,才可以肯定地说已经忘了她。
我马上推说头痛,要离开舞厅。
朋友诧异:“家栋尚不习惯这种场合?别勉强,你先走吧。”
我逃似的离开。
没想到第二天,我就见到了媚媚。
是她约见我的。
我听到她电话,意外,但是很客气,自己也诧异于这种镇静,也许是因为她的声音不陌生,梦中已听过多次。
她没说为什么要见我,我依时赴约。她的长发挽了个髻,身上穿件米色的凯斯咪丝的毛衣,一条半截裙子。
越是这种不起眼,但料子缝工都一流的衣裳,价值越是惊人。她没有戴什么首饰,更显出高贵。
见了我她立刻展开笑容,跟以前一样的亲热,但不知为什么,我们之间像是隔了一条河,至少我是尴尬的。
“生活好吗?”她问。
“好,托赖。”
“没想到我会找你出来吧?”她说。
我礼貌的说:“老朋友见见面,也是很应该的。”
“你就是这一点忠厚。”媚媚说。
我讪讪的笑,忠厚有什么用呢。
她说:“家栋,我约你出来,是希望你把我们以前合摄的照片还给我。”她很开门见山。
我听了很受打击,“什么?你不相信我?你怕我会拿去给小报刊登?”还强笑着。
“我当然相信你,”她无奈的说:“但是我丈夫不相信。”
我呆视她精致美丽的面孔,轻轻吁一口气。
我低着头:“自然,我连底片一起还给你。”
“对不起,家栋,我亦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听到她这样说,我反而笑了,“人在江湖?不,不,你是人在侯门,身不由己。”
“家栋,你对人真好,一点都不计较。”她称赞我,“以前在一起工作,就发觉这是你最佳优点。”
“你过奖了。”我说。
过了一会儿,我们两人都静了下来。
我只得问:“生活还习惯吗?”
她笑,“大家庭里的内部斗争是很厉害的,反正还可以应付就是了。”
我点点头,以她的聪明伶俐,当然可以应付,我何用替她担心。
“何先生待你很好吧。”
“谢谢你,他对我很好。”媚媚愉快的说。
过了一会儿,她终于问到我最怕听到的问题。
“你有没有新的女朋友?”她问。
她如此用辞,
我倒觉得悦耳,
“新”女朋友,由此可知,她还承认她是我的“旧”女朋友。
我摇摇头。
她叹口气,我俩似乎再也找不到话题。
我问:“我如何将照片交还给你?”
“我明天差人来拿如何?”
说得也是,我俩还有什么必要见面?
我点点头:“你有我写字楼的电话地址,谁告诉你的?”
“令堂。”
“哦。”
我们很快结束了谈话,多情应笑我,还请了一个下午的假呢,剩余的时间都不知道该往哪儿去。
何家的司机开着平治房车在门口等,天开始下毛毛雨,我缩缩肩膀。
媚媚抬起头来看到,我有点尴尬,实在不想在她面前露出寒酸相。
她却温和的问:“你母亲织的那件芝麻绒似的毛衣,还在吗?”
我点点头,又一阵喜悦,她一直不否认曾经与我交好过,单是这一点,很多女人便做不到,她并没有努力忘记自己的出身,我佩服她。
我说:“打算买一层房子,安置了母亲才成家,因此在储蓄,寒衣也未添。”
“应该的。”她说:“不愁没好的女子嫁给你。”
司机替她拉开了车门,她说声再见,踏上车子。
临走前还向我摆摆手。
回家我把媚媚的照片全找了出来,一张也不剩,连底片在内,一起放进一只纸袋。
母亲很兴奋,“是个好女孩子,嫁入豪门,一点架子也没有,伯母前伯母后地称呼我,跟以前一模一样……”小市民很容易满足,因为何鸿锦夫人叫她“伯母”,所以母亲高兴了。
姐姐说:“如果你福气好,她还叫你妈呢。”
我说:“过去的事,提来作甚。”
姐姐说:“我倒有个好消息,不妨提一提。”
“好消息?快说,咱们家八百多年没有新闻,不用说是好消息了。”
母亲抢着说:“你姐姐双结婚了。”
我惊喜说:“真的,太好了。”
“好什么?”姐姐笑骂:“看你乐成那样,平日我也不用你供给柴米呀。”
“未来的姐夫是怎么样的一个人?说来听听。”
“年纪相当大,而且没有钱。”母亲先说了。
我笑,“算了,这个女儿只要能够嫁得出去,也就不能挑女婿了。”
“婚后会请妈妈跟我们住,家栋,你一下了去掉两个包袱,可乐了?”
我说:“我几时把你们当过包袱?刚想买层房子供养你们两位老太太。”
“家栋,你心情好得很呵,”姐姐说:“很会说笑啊。”
是的,知道姐姐有归宿,真是个好消息。
他们的婚礼很简单实际,姐夫是个殷实的小商人,婚后如言接了母亲过去,大家有个照顾,母亲又可以帮着他们看孩子,大家不愁寂寞。
结果我买的房子,成了王老五之居。
因心中了无牵挂,做起事来特别卖力,回了家就淋浴看报上床,生活除了寂寞一点,别无遗憾。
就在这个时候,报上刊载大段的触目消息:富商何鸿锦在外国心脏病发身亡。
我马上想到媚媚,她不是成了寡妇吗?
她以后的日子……我发觉自己仍然那么关心她。
但我没有多事,只是写了一张慰问卡寄去。
不久报上登出了讣文,共有两段,一段是以她的名义发的,另一段由何氏的长子署名,大家族内的纷争,我们小市民也不会清楚。
后来都说何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财产落在她手中,余者由子女共分,有人不服,但遗嘱立得清清楚楚,反对并不生效,分了家产之后,她与何家的人就没来往了,听说独自住在一间大屋子里,生活日趋神秘。
这一段大新闻,像所有新闻一般,只所鲜了三五十天。
媚媚就是这样,成为了一个年轻的寡妇。
在正常的情况来说,没有一个人的身份比年轻的寡妇更为悲惨,但是世上往往有奇异的例外,我相信媚媚便是罕见的例外。
她要的是钱与权势,使她摆脱少女时期的穷困,她得到了,凡事都娶付出代价,若果何氏到八十岁才寿终正寝,那么媚媚付出的代价更钜。
她不是一个简单的女孩子,她的城府很深,从小事可以见大事,从头到尾她没有得罪过我,我始终还是她的朋友——一般女人做得到吗?
她在社交场所中仍然活跃,信不信由你,追求她的人很多,男人们并不介意她的身份,并且有着太多的传言与绯闻。
他们见到的只是她的财产和她华美的形象。这便是一个如此伧俗肤浅的社会,郁郁不得志的人大可以叹声曲高和寡,然而大众是永远追随哔众取宠的一群的。
在这个当儿,我的心情死灰复燃,开始与一位漂亮的小姐约会,她是我同学的妹妹,师范毕业,在一间中学教书,吸引我的,是她一双慧黠的眼睛。
每当我发谬论的时候,她都温和地微笑,耐心地聆听,我喜欢她的眼神,它们在告诉我:“老小子,你尽情的说吧,我有一双好耳朵。”幽默而容忍,像一个年轻动人的母亲。
我的母亲生我的时候已四十多了,她的形象属于儿童乐园,不免有点落伍,我们从未好好谈过话。姐姐很拘谨,为生活担子压得喘不过气来,没有心情聊天。至于媚媚,我太爱她,时时呵护她,很多时候,我都只有听的份儿,没有张口的机会。
到了现在,我生命中第四个重要的女性出现,恰逢其时:工作有点基础,心情也大好,我忽然轻松起来,从一个小老头变得富幽默感,也很懂得表达自己,与女友的关系如鱼得水。
我最喜爱的题材是幸福。
我会说:“……原来幸福是没有标准的。以前小时候,我们老以为一家数口够温饱有亲情无疾病便是幸福,现在不一样了,现在有些人觉得居有大屋,出有平治才是幸福,有没有亲人倒是其次,说真的也怪不得人人变得那么势利,有钱不必吃苦啊。”
女友抿着嘴笑。
我自嘲地耸耸肩,知道自己说话象卫道的酸葡萄——总算承认钱有它的好处了,但还采取敌对的态度。
过没多久,我俩就订婚了。
我觉得我自己找到了幸福,要什么有什么谓之幸福,我是一个平凡的人,我要的是一个平凡的女人,一个平凡的家,两个平凡的孩子(一个叫平,另一个叫凡),如此而已,既然如愿以偿,当然幸福。
带着未婚妻子去参观珠宝展览,我笑问她:“我们也要买一枚钻石戒指吧?”
她得体的说:“不必了,我情愿换只洗衣机,装多部冷气。”
我深庆娶得贤妻。
她说:“以我看,这里陈设的珠宝,都不如那位年轻贵妇所配戴的。”
我的眼光依她所指的方向看过去,看到了在剪彩的贵妇:一袭设计精致的黑衣,衬着一套珍珠首饰,珠子都有眼珠子那么大,发出圆滑的光辉,映在她的脸颊边,显得光彩怡人,美人如玉,相得益彩,我看得呆了——这不是媚媚是谁?
她风度更好了,人更漂亮了。我相信她是快乐的,她终于可以高高在上,受人们眼光的拜膜。
她并没有看见我,我也不希望她看见我,赶紧往人群里缩。
未婚妻问我:“她就是何媚媚?”
我点点头。
“人比照片还漂亮。”
“是的。”我说。
“听说她以前只是个银行小职员。”未婚妻说:“大概是谣言,依我看,这样的风度,非十年八年也培养不出来。”
我仍然微笑。
未婚妻低声说下去,“据说追求她的人很多,都是富商爵爷之类,不知她花落谁家。”
我挽起未婚妻的手臂说:“走吧。”
如果我说,三年前她差点儿花落郭家,不会有人相信吧,何必再提呢,过去已属过去。
过去已属过去。
寂寞小姐:
寂寞真是我们最大的敌人,此外就是时间,寂寞的时间简直能够置我们于死地。
媚媚一与我吵架,就会说:“若不是为了怕寂寞。才没有那么好的兴致与你一次又一次地重修旧好。”说得也有道理。
这样说起来,媚媚天天跑到写字楼去坐着,虽然说是为了薪水,但如果时间可以打发,她经济情形又不见得那么坏,就不会对着一班乏味的同事度日了。
我笑称她为“寂寞小姐”,因为她是那么怕寂寞,忍受不了寂寞,所以她爱热闹,无端端拉了我到亲友家坐着,不是过年也吃牛肉干,嗑瓜子,端张椅子霸个好位子看搓麻将。
一回到家她就叹没意思,没有意思她又忙着去应酬,真矛盾。
她一天到晚节目安排得满满,即使只有三四天假期,也得往东京去走一趟买衣服,整个人是动态的,一刻静下来的时间也没有,流行打网球,她又忙着跟风;见人学插花,她也去参加草月流学习班,东奔西跑,不亦乐乎。
她又有一班姊妹团,经常聚会,在一起吃酒猜拳,都是时下的所谓事业女性,但是在这一类聚会,她从不与我一起列席,别以为媚媚糊涂,精明起来,也就是一个厉害的小婆子。
开头与媚媚在一起,颇有“疲于奔命”的感觉,日子久了好一点,有很多场合,大丈夫说不去就不去,顶多吵嘴,她也拿我没奈何。
今天她一早穿戴好了,约我在大会堂婚姻注册处见面,她的一个表组结婚,她去做伴娘,人家送她一袭伴娘新衣,全身是荷叶边,我见了就说:“真土。”但她还是穿上了.媚媚对任何事都有股喜气洋洋的起劲,别人觉得她无聊,她自己可享受得紧呢。
我到了婚姻注册处但见黑压压的挤满了人,正在寻找媚媚,她先一把抓住了我,抱怨我来得迟。
我笑说:“人家结婚,何必起劲。”
一大班女客男客都俗不可耐。
媚媚叫我帮着招呼亲友,她自己象蝴蝶般穿插在人群当中。
我一眼看到一个穿白衣的女子独白站在一角,便好心的过去唤她:“可以观礼了。”
她转过头来。
好一张清丽的面孔,黑鸦鸦的浓眉毛.一双大眼睛,眼睛中闪烁着孤独的气息。
她是一个陌生人,我以前并没有见过她。
我轻轻重复一次,“可以观礼了,我与你一起进礼堂去吧。”
正在这个时候,媚媚在我身边出现,嚷道:“不是我们的客人,你怎么乱叫?”她的手马上插进我臂弯中。我尴尬了,连忙道歉:“对不起,小姐,对不起。”
那女郎淡淡一笑走开。
媚媚连忙拉起我的手去看新郎新娘说“是”。
礼成后我驾车送媚媚,她一迭声喊累。
“你喉咙都哑了。”我讽刺她。
“晚上我穿那件盘金龙的旗袍。”
“媚媚,晚上我不想去了……”
“谭家树,你敢。”她懊恼的说。
“我为什么不敢?”我笑问:“我想回家陪父母吃顿饭,今天是他们结婚三十五周年。”
“好,你今天不陪我,以后——”
“媚媚,别再使个性子了。”
她马上鼓起了嘴。
“那么多人陪着你,何必还多个我?你也没空跟我说话,别忘了你是伴娘。”
“那些人,不管用。”她说:“我要你陪。”我笑道:“既然那些人不管用,为什么你好歹总拉扯着他们,少有时间陪我?看样子,你是希望全世界的人都簇拥着你,是不是?”
“不跟你说。”
“你什么时候长大学习做一个独立冷静的人呢?生是一个人生,死是一个人死,要那么多人陪干什么?”
“我不是和尚,亦不是哲学家,我不管,今晚你要来。”
“我只再重复一次:今晚我不来。”我开了车门让她下车。
她头也不回的走了,绝对有信心我会听命于她。
我没有打算那么做。
我回家听了一个下午的音乐。傍晚驾车过港岛父母的家。我并没有过隧道。乘汽车渡轮的情调特别一点。
天气很懊热,这个夏天又长又热,到了如今季末,虽然傍晚有点风,但衬农还是汗湿了,我站在渡轮边吹风,身边站着的女郎背影非常熟稔。
——真巧,我想。
她又转过头来,见是我,一怔,眼光在我身边一溜。
我知道她在找谁,但是我不出声,只是笑笑。
她的目光重新落在浪花上。
美丽的黑发编成一条长辫子,有几绺粘在后颈。
寂寞小姐,我忽然想冲口而出。
她才是真正的寂寞小姐,神情多么动人心弦,永远只有一个人,独来独往,清傲而带点傍徨,矜持沉默。
这是我同一天内第二次见到她了。
我搭讪道:“好热。”声音很低。
她微微侧头,“是的。”她的声音也不高。
不知如何,我忽然紧张起来。
我问:“为何搭汽车渡轮,又慢又热。”她反问:“那你呢。”
“我有许多时间,我是一个喜欢浪费时间的人。”我在那一刹那间说了真话。
她点点头。
我又问:“你呢?”
她掠一惊头发,“我?”她停了一停,又说下去,“很久之前,我恋爱过一次。”又停了。
就这么一句,已经荡气回肠,我非常震惊,不敢看她的脸,我不明白为问她会对我说这么深刻的话。
“那时还没有海底隧道,”她说下去,“我们常常坐渡轮过海,非常浪费时间。”声音很平和,完全象是在说别人家的事。
因此我更加深深的悲哀了。
“后来呢?”我追问。
“我较年轻的时候很浮躁,并不懂得爱人,我失去了一次机会,以后就永远不再了。”她静静的说。
船到码头了。
我微笑,“不见得永远不再,”我说:“我们一定要再见。”
她诧异起来。“再见?”
“是的。”我交一张卡片给她,“你也有名片吧?一看就知道你是一个做事的人。”
她垂下了眼睛。
“你想一想,我不是坏人。”
船到岸了,我们各自上车。
我不急于回父母家,车子盯在她车子后面,她转上半山去,停在一层新建的大厦旁边,我至少知道她住在这里。
她下车进大厦,明知我在身后,却再也没有跟我打招呼。我点点头,这是对的,否则就显得轻浮了。
她的背影非常纤长,脚步落寞,黄昏太阳的影子拖得长长。
我把车子驶走了。
那天晚上,我与父母亲度过一个非常愉快的晚上,主要是宁静。
回到自己的公寓,头枕在双臂上,我又开始听音乐。
电话铃在半夜响起来,我去接听,是媚媚,泼妇似的破口大骂,我还来不及答嘴,她已经挂了电话,我并没有再打回去,让她索性气够了再说。
电话铃在十分钟后又响了,我想:媚媚有耐力,拿起听筒,我说:“喂。”
那边却是一个不同的声音:“我以为你出去了。”
我立刻知道她是谁,立刻紧张,“是你,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谢珊。”
“很高兴你肯找我聊天。”
“我不只聊天呢,”她幽默地说:“我想约会你,如何?不要推我。”
我笑了。“想去哪里?”
“明天也许是个下雨天,如今有点凉意,要是你不介意上山顶,如何?”
我完全明白下雨天上山顶走的情调,立刻说:“明天早上八点半,我到你家楼下等你。”
“明天见。”她挂了电话。
我知道为什么我想见她,与她对谈,实在太投机太默契,我们完全知道对方的意思,太流畅的一种感觉,不肯放弃。
匆匆入睡,天就仿佛亮得比平时快,我穿了慢跑的衣服,便上车去接她。
她依时站在楼下,一套运动装,长发仍然编一条粗辫子。我感动得很,平日媚媚起码叫我等二十分钟,否则就觉得自己不够矜贵。
她上车,一声不响地坐在我旁边,没有化妆的脸是这么孤傲美丽,真是一个难得的女人。
我们在车程上没有说话,但是我的双手冒着汗。
到了山顶,雾还没有散,兼且落起毛毛雨来。我们锁好车子,就绕着山跑步。
我有一天跑三哩的记录,看样子她也不象个弱手,我们有节奏地跑过草地小径树木,胸怀大开。
谢珊象是一整天可以不说一句话。
我们跑了半小时,才到凉亭的长凳上坐下,这时候的雨已经下得很急了。
我俩默默坐着看雨景,象是多年的老友。
终于她说:“不知恁地,大雨老是给我一种惆怅旧欢如梦的感觉。”
“怎么会?”
“不知道。我跟男友走的那几年雨水特别多,常在大雨中驾车上街,也许便因为如此,老是想起他。”
“你是恋爱一次,便背着包袱一世的那种人。”
她微笑,“给你说中了。”
“你仍爱他?”
“不,我只是背着个包袱。”
“象你这样漂亮的女郎——”
“你认为我漂亮?”她很俏皮,“多年没有人这么说了。”
“你不应该这么寂寞。”
“你怎么知道我寂寞?”
“闻也闻得出来。”
“嘿。”她又微笑,话总是不多。
“在家干什么多?”
“开无遮大会。”
我哈哈大笑。
她说:“最近看南美洲的几个现代作家的作品度日。”
“你是干什么的?”
“自己开一家室内装修公司。”
“这么能干高雅?”
她嗤一声笑出来:“还不是忙着替阔太太找金色的浴室瓷砖。”
我又一次为她的自嘲与诙谐感感动。
“你呢?”她问。
“我是商人,帮家父推销洋酒。”
“你是怎么认得你女朋友的?”
“我们自小青梅竹马。”
“她是一个快乐的女人。”
“嗳。”
“快结婚了吧?”
我很怅惆的说:“大家都那么问。走得久了,不结婚也不行,陈世美的下场有目共睹。”“她会是个好妻子。”
“会吗?”我问。
“会,以丈夫为重的,都是好妻子。”
“你以什么为重?”我又问。
“我?工作、名声、气质、朋友、美食、锦衣,以及自己的生活习惯。”
“丈夫排在那么后?”我吃惊。
她笑,“我自己也觉得可怕。”
“这是时代女性对婚姻的观点吗!”
“这是我的看法。”
“怎么会这样呢?”
“不知道,也许因为没有碰到好的男人……不知道。”
“那个被你怀念的人,他不是好男人吗?”
她但笑不语。
“你这么矛盾。”
“是的。”她站起来,跑出凉亭去。
我尾随她身后,媚媚比起她,象一加一那么简单。但作为一个人,这么精灵这么聪明又这么矛盾,不一定是幸福。
我们上了车,下山去。
我问:“要不要吃茶去?”
“谢了,我要回去招呼顾客。”
“我送你回家换衣服——店在哪里?”
她亦给我一张卡片。
店就在她家附近。
我们道别。
在家淋浴时电话铃响了,这一定是媚媚,她可以打电话打得炸开来。
我连忙裹着毛巾去接听,走到电话边,她已经挂断了,我诅咒数句,又回到浴室,才打开水咙头,电话又响,这简直是捉迷藏嘛。
我再走到电话旁,铃声又止住了,整个客厅地板都是水渍,我一生气,将电话插头拔了出来。
我终于完成了我的沐浴,擦干了身子。
照说应该与媚媚重修旧好,但是我想先睡一会儿。求媚媚回心转意是起码两个小时以上的工程,太累了。
我倒床上,呼噜呼噜地睡了两个小时。
醒来的时候,听见轻音乐在书房响起——咦,莫非媚媚来了?
如果真是她,她应该用拳头把我打醒,不是以音乐。
我走到书房一看,果然是她,“媚媚。”我尴尬地叫她一声,怕她会袭击我。
“你醒了?”她从来没有这么温柔过。
“是呀。”我讪讪地坐下来。
“你去跑步?”她和蔼可亲。
“是。”我暗暗诧异,葫芦里是什么药?
“我把你的脏衣服扔进洗衣机里了。”
“哦,谢谢。”奇怪,她为什么不发作?
“不客气。”她看着我。
“怎么,气消了?”我问她。
她说:“我没有生气。”她否认得一干二净。
“怎么,不承认?”
“撒娇嘛,”她有点无精打采,“后来一想,觉得无聊,以后要把这种脾气都改了才好。”
“啊,真的?”我非常感动。
“怎么,对我没信心?”媚媚坐到我身边来。
“我在罕纳你的态度怎么会作出一百八十度的转弯。”
“没折,跟你闹翻了,我会更寂寞。”媚媚就是这点老实可爱,“我怕寂寞。”
“你才不愁寂寞,姨妈姑爹都是你解闷的好帮手。”
“如果没有你,日子怎么过。”她依偎到我身边。
必要时,媚媚是非常聪明的一个女人。
我哑然失笑。
“你笑什么?”
“我笑你把我当奴隶,一下子紧,一下子松。”
“嗳,别拆穿好不好?拆穿了不稀奇。”她嗲得很。
我摸摸她的头,媚媚绝对没有智慧,但她犹如一头小动物——谁会忍心伤害一头小动物?
“谭家树,不如我们结婚吧。”
“不是说不到三十暂不结婚吗?”
“三十岁?太晚了,我们现在筹备起来也可以了吧?”
我问:“结婚能要筹备多久?”
“谭家树,你胆敢顾左右而言他?”
我笑,“我们慢慢再谈这个问题。”
“你怎么。”她又急又委曲,“你要赖?”
我吻了一吻她的手,“我赖全世界,也不敢赖你。”
她破涕为笑,“为什么?”
“这叫我怎么回答?”
“我想知道。”
“我们相爱嘛!”我只好说。
“你爱我吗?我知道我爱你。”媚媚说。
我分析给她听,“爱也有很多种:溺爱、宠爱、敬爱、欣赏、崇拜……都是爱的一种,尚有迷恋、狂恋、苦恋、单恋……说也说不尽。”
媚媚抬起了头,“这样,你对我是什么?”
“我想我是宠爱你的。”我承认。
媚媚说:“谭家树,忽然之间,我觉得自己很幸福很幸福。”
“你根本是一个幸福的女子。”我说。
说得一点也不错,媚媚这样的性格,是迎接快乐的最佳工具。
星期日一早,我开车到谢珊的店里去。
铺子已经开门了,有一对洋人夫妇正在那里选家具,她正在与他们周旋呢,在透明的橱窗中,看到谢珊穿着得体的衣饰,礼貌的笑容可亲而矜持,她寂寞的神色适当地隐藏起来。
我伏在驾驶盘上看她,非常悠然自得,已是一种享受。
对谢珊,我敬慕又欣赏。
若能娶她为妻,生活一定清新如一首诗。
但是我认识媚媚在先,而且我也认识到媚媚的优点。无奈何,但我还是禁不住要来看一看谢珊。
欣赏总是可以的吧。
我心牵动着。
谢珊在店内做成了一宗生意,送客人出门。
我轻轻按一记车号,她转过头来。
见是我,她笑一笑。
我无赖,“请我到店内来吃一杯茶。”我说。
“可以,欢迎。”她很大方。
我说:“很少有穿裙子与裤子都漂亮的女郎。”我又称赞她。
她微笑不语,将茶递给我。
“这些家具很漂亮,品味很好,你是办货高手。”
她回答我:“一杯茶而已,不必太客气了。”
我看着她。
她说:“你们结婚的时候,不妨来选购。”
我诧异,“你怎知我们一定会结婚?”
她说:“你与她长得一双夫妻脸,再象也没有了,简直似兄妹。”
“有这种事?”
“真的。”
她脸上那股寂寞的神色,又露了出来。
“在想什么?”
她说:“好的男人,都是别人的男人。”
我说:“公平竞争。”
“君子不夺人之所好。”她立刻答。
“这样廉洁的生活,……会不会痛苦?有时候做人要埋没良心,争取个人利益。”
她又微笑,“我也并不是个好人,如果真有必要的时候,我也会损人利己。”
这话我懂的,我点点头。
茶已经喝完了,我转动着茶杯。
“别想太多了。”谢珊温言说。
“嘿。”我解嘲,“你倒是很懂得男人。”
“别的学问我是没有的,男人心中想些什么,我倒非常明白。”她俏皮的说。
“嘿,这学问是怎么学来的?”
她苦笑,“男人们老对我说:‘我的妻子不了解我’,听多了,被逼成了男人问题专家。”
我只好笑。
“我走了。”我站起来。
“再见。”她说。
“生意兴隆。”我说。
我孤独的开车子走。
一步入公寓,媚媚的电话追踪而至。
“你又到什么地方去了?”
“到处走走。”
“谭家树先生,最近你的行动很诡秘。”
“若非如此,焉得佳人如许关心?”
“我想搬来与你住。”
“喂,没有这种必要吧?同愿是不好的。”
“我不管。”
“喂,我们坐一下从长计议。”
“没有什么好计议的。”她说:“我限你三十分钟到我家。”
我笑了,也许男人就是吃这一套。
三十分钟赶到她家,她倒没有再折磨我,媚媚学乖了,现在技巧好高,收放自如,俨然一个高手,我开始有点诚服。
媚媚笑着说:“到什么地方去了?整天不见人影。”
我说:“我不能成天耽在家里。”
“以后你往哪儿,我也跟到哪里。”
“喂,不大好吧。”
“我也知道不大好,所以索性结婚吧,爸妈都赞成。”
我问:“不后悔早早踏入厨房?”
媚媚答:“都二十六了,要是我是个天才,二十六岁结婚未免可惜,但我只是一个普遍的女人。”
我想到谢珊,这一切都给她算准了,一分不差,她知我对她有意思,但她亦知道在要紧关头,我决不会离了媚媚不顾。
原因很简单,撇开我与媚媚之间三年的感情不顾,象谢珊这样理智聪明兼有办法的女人,她随时都可以找到似我这般质素或是资质比我更高的男朋友,但是媚媚,她何尝不知道与我在一起,她是有荣幸的,不然她不会在亲友面前将我炫耀,男人这一点点的英雄感发作出来……
夫妻到底是数十年的事,媚媚的心事我全知道,而谢珊的心念要多久才能把握得住?
我没有时间了,我遗憾的想……我认识谢珊迟了,现在我要致力于事业,无暇分心,我不能再花时间去追求谢珊,重新摸索一条感情道路。
媚媚推我一推,“你在想什么,想这么久?”
“啊,”我如大梦初醒,“我在想,不知你有没有熟悉的珠宝店,一切都要准备起来了。婚戒、喜酒、蜜月……是不是?”
媚媚一怔,忽然双眼红了。
我将她轻轻拥在怀中,“干什么,傻孩子?”
“我一直担心,现在松一口气了。”她说。
“担心什么?”我明知故问。
“担心你会跑掉。”她就是这么简单。
我感喟的想:跑到哪里都是寂寞的,离不了五纲伦常,人生除了恋爱之外,还有许多其它重要的事要做。
媚媚高高兴兴的用手帕抹了抹眼睛,“这下子心定了,就不那么怕寂寞了。”
我知道在此刻想别个女子是不对的,但我怎能忘却不久之前才邂逅的谢珊呢。
女人聪明,是要为聪明付出代价的。
她寂寞的背影,纤细的身裁,一袭白衣,浑身写着性感,那么灵敏的一个女郎,因此注定要寂寞一生。
看得出她享受寂寞,否则的话,大可以逃避寂寞,象媚媚这样。
而连媚媚都可以做得这么好的事情,大抵不需要天才吧,我微笑了。
旧欢如梦:
一个雾夜。
舞会散后,我一个人悄悄的离开了。那种不得不去的生日舞会,一个人去,一个人同来。何必要求人家送,我默默的叫了车,车子驶到码头,独自上渡轮过海。
天气是那种黄梅天,黏呼呼的,不冷不热,湿气重得惊人,真不知道该穿什么衣服才好,我身上才一件黑色的绸上衣,黑色的绸裤子。
坐在渡海轮里,那种感觉不是寂寞,而是奇异。还没有跟家明分手之前,很少机会坐在渡轮里,多数是汽车隧道过海,三分钟就到彼岸,付钱,他送我回家,他跟我是怎么分手的呢?我始终没弄明白。我唯一所知道的,就是我现在真的潦倒了,自他离去以后,我就真潦倒了。
妾本丝萝,愿托乔木。
一个女人没有男朋友就显得这么沦落,一个人坐在渡海轮里,这么的孤单,这么的没有保障,在一个雾夜里,船响着号,像是驶进永恒里。我努力的往前看,但是什么也没有看见,只是白茫茫的一片。
以前也有过这种情形吧?以前即使有这种雾,我顶多不过与家明淡淡的说一切:“雾多大!”
就是那样。
现在的感触是不一样了。现在我一个人,坐在船上的木凳子上,呆呆的、没有了家明,没有了前途。活还是要活下去的,一切都不一样了。
我怔怔的向前看,风吹上来凉凉的,但是谁还管天气呢?我只觉得绸衣服贴在身上。
我疲倦的垂下了头。
然后有一个人轻轻的走过来,轻轻的把手放在我肩膀上,因为放得轻,所以我不觉得惊奇,也没有害怕,我抬起头来,看见一个很高很瘦削的男孩子,他的神情非常温柔,他轻经的对我说:“丹薇。”
丹蔽。谁是丹薇?
我轻轻的说:“我不是丹薇。”
“丹薇。”他仍叫我,并且坐在我身边,“丹薇。”
我看着他,他有点醉了,但不是那种讨厌的,半昏迷的醉,他有点憨态,一直微笑,用手轻轻的摸我头发,“丹薇。”他永远这么叫我。
我太惊奇了,我的样子长得很普通,不可能有人跟我相像,尤其是一个叫丹微的女孩子,叫丹薇的人一定长得漂亮,不然有什么资格叫这个名字。牡丹的丹,蔷薇的薇。
丹薇,他一直叫我丹薇。
渡轮的号角大声的响着。
他叫我丹薇。
“丹薇,真没想到在这要看见你,我一见就知道是你,我看你背影就认出来了。你怎么一个人?寂寞吗?”
我看着他稚气的脸,他看上去只有廿五六岁,穿一套深色西装,领带是浅灰色的,配得很雍容,脸色很羞涩,态度极其斯文,只是他的右手没有离开我的头发。
“丹薇。”他说:“我一直喜欢你的直发,你从来不肯熨头发的吧。”他说。
我温和的说:“先生,我的名字不叫丹薇。”
“你又来了。”他微笑,然后很唏嘘的说:“你喜欢黑衣服,我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你也是穿这么一套薄薄的黑衣裳,有一道银边的,是不是?”
我并没有见过他,一辈子都没有见过他。
“丹薇,后来我就没有再跳舞了,没有你这样的舞伴,我就不能再跳舞了,我这么的爱你,你不知道吧?”
我呆呆的听着,在这样的雾夜里,一个人坐在渡轮里,我都几乎不想否认我不是丹薇了。
是丹薇又有什么不好?隔了那么些日子,还有人记得,还有人从背后就把她认出来了。
我才不会有那种运气,谁还会把我自身后认出来?恐怕面对面也搞不清楚。我的脸长得实在太普通,任何人与我分手之后,十分钟后就忘了我。
我忽然有点羡慕丹薇,因此微笑一下。
“呀!”他说:“你笑了。”
他叫什么名字呢?我心里面想。
船到岸了。
他握着我的手,“丹薇,陪我去喝一杯咖啡,丹薇,好不好?好不好?”
他像个小孩子,这么的恳求,这么的渴望。
我问他:“这么晚了,哪里喝咖啡?”
“总有地方的,只要你肯答应。”他说。
“好的,我答应。”我说。
那个时候家明十二点钟常常打电话来,叫我出来宵夜,家明,家明你忘了吧,都忘了。应该忘的,不忘是错。
甲板慢慢的放下来,他扶我起来,我们肩并肩的走出去,船上人稀稀落落,我们到了岸。
他说:“来,凯悦去。”
那个时候,家明与我很少去凯悦.我不喜欢那地方,因为太杂乱了,我也不喜欢半岛,半岛太没安全感,事实上我喜欢过什么呢?什么也没喜欢过。
与一个陌生人到酒店大堂去喝咖啡。
我听他说话。
他很文雅,把咖啡杯子捧在手中,看着我,他的一双眼睛温柔得像鹿,家明的眼睛不是这样的,家明只是周到,与他在一起舒服,家明并没有特色,但是失去他之后,走一步路都不再方便。
“这么多年没见你,我常常想起一首词。”这个男孩子说。
我抬起头,“你还看词?”
“丹薇,你真是的。”他笑,“什么看不看词?”
“你看到什么词?”我好奇的问。
“‘今年花胜去年红,只是明年花更好,知与谁共?’”
我哈哈笑起来,说得好,太好了,没想到还碰到个会词的男生,看的还是欧阳永叔。今年花胜去年红,很好,的确是,今年花胜去年红,只是花红花白,个个人同看,花榭花落,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真笑了。
“丹薇,你为什么笑?”
“因为我不能够再哭了。”
“为什么不能再哭?”
“因为我老了。”我说:“年纪大的人要微笑,微笑,永远微笑。”
“丹薇,我是这样爱你。”他低着头说:“但是你总不给我任何机会,因为我说话太结结巴巴了,因为我没有像他们那样穿流里流气的衣服,因为我不懂得说笑话讨好你,丹薇,真没想到今天会碰到你。”
我微笑着点头。
我不知道,我不知是不是我喝醉之后,能够把一个陌生的男人当作家明,对他诉说很多很多的话,我不知道,或者这也是好事情,把心事倾吐一下,不要管对象是谁。
或者我真的像丹薇也说不定,被爱的女人往往是份外笑丽的,丹薇既然这样的被爱,她一定美得非凡。
我被家明爱着的时候,其实也还是一张苍白的脸、素色的衣服,但是因为他爱我,我相信我被人看上去的感觉是不一样的,我的神采必然是光鲜的,我的笑容一定是骄傲的。女人最重要是被爱。
这个男孩子自口袋摸出一只扁扁的瓶子,金属镶皮,一看就知道放酒的,他旋开盖子,喝一口。
他笑起来像个孩子,事实上他是一个漂亮的男孩子,只是瘦一点,就是因为瘦,故此十分清秀,再坏的坏人也不会有一张这么清秀的脸。
他轻声问:“你要不要喝一口?丹薇,他们这里过了十二点不卖酒,瓶子里是上好的XO。”
我摇摇头。
我不敢喝酒了,喝多之后,还是很清醒,但是说话就迷迷糊糊的,象对身边的人莫名其妙的说:“那部莲花可以取出来了,灯应该换好了,哈巴行干事真慢。”老以为身边是家明。
我不敢喝酒了。
后来人家把这些话那学回给我听,我真是惨无容身之地。怎么会这样呢?我不是很镇静吗?我不是很冷淡吗?我不是谈笑如常吗?为什么当这种紧要关头,心里埋了多少的话,一句句的吐出来。有什么用呢?连惆怅也没有时间,第二天还是要上班的,还是要准时到的,还是要应付千头万绪的工作。
这是精神崩溃的先兆吧!回光反照的人都是特别健康活泼的。
我今儿个要是真的死了,家明倒是会想起我来的,表面上自然要惋惜那么一下子,私底下真是窃喜:瞧,这女人没了我就潦倒,终于没活下去。这倒也好,成全了他,有事没事让他一回想就乐半天,能够令人快乐总是好事。
这男孩子把酒壶搁桌上,还真不简单,登希尔的牌子。我拿起来喝一口。长醉是良策。结果我一直叫他“家明”,他一直叫我“丹薇”,而我并不是丹薇,他也并不是家明,没有关系,真真假假,没有关系。
“丹薇,我喜欢你的耳环。”他说。
“谢谢你。”我说。
“你常戴钻石耳环,是不是?有一次你在舞会中丢了一只,被我捡到了,我没交出来,实在不是不想交出来,而是想留著作为一个纪念,你知道了一定会很生气吧?五年了。”他憨憨的笑。
咖啡厅要这么温暖,使人自然的松弛。他说得对,酒是好酒,一点不刺鼻子喉咙,我又再喝一口,不至于会醉得那么快,不至于。
“那个时候,我真想娶你,我毕生的希望,就是娶你为妻,然后我们两个人到巴黎去两个礼拜,
只带一条牛仔裤、一件T恤,我们选一个夏天我们去看画,我们散步,我们流汗,我们浑身发臭的回来。丹薇,多么的美……但是日子过去,你嫁了别人,你们也去了巴黎是不是?但是你的丈夫一点也不懂得享受巴黎与享受你,他只是跟在你身后,他是一个呆子,好笑,美丽聪明的女子永远嫁给这种呆子,你为什么嫁他,丹薇?你快乐吗?你寂寞的吗?丹薇——”
我突然之间觉得疲倦,不是咖啡厅的暖气就是这美酒。
“丹薇,”他把手拉在我的手上。
“这又怎么了?”
“那么咱们跳舞去吧。”他说。
“这么晚,上什么地方跳舞去?你别吓唬我,”我说:“我们再在这里坐一下,我送你回家去,明天又不是假期,我们各人还是有各人的事要干。”
他说:“这完全是丹薇的口气,明天还有明天的事要干……”
“来。”我站起来,打开皮包结账。“我们走吧。”
“怎么好叫你付账?丹薇,你这脾气老不改。”
我这脾气老不改。为男人买礼物,为男人打毛线,结果人家一点也不欣赏,碰也并不碰,谁说这天下没有天字第一号的傻蛋。
我就是。
“来,”我说:“没关系,咱们走吧。”
我与他离开咖啡店,我坚持要送他。就象我当年雨夜送一个拖大包小包的孕妇一般,他们都是无助的,痛苦的,虽然我们都还是在微笑,但是这年头,吐血是可以的,只可以闭门而吐,不可以在大街上有任何表现。
我吩咐计程车往前走。
他说:“丹薇,我仍住在落阳道。”
“几号?”我问。
“落阳道只有两个号码,丹薇,你瞧你这记性。”他很难过。
“对不起,”我只好说:“我不是故意的。”
他微笑,原谅了我,把头靠在坐垫上,闭着眼隋,清秀的额角,挺直的鼻子,薄嘴唇。
车子到了落阳道,他睁开眼睛。好美丽的一条路,两边都是郁葱葱的大树,只有两座洋房。
他开了门,跟我说:“丹薇,谢谢你,丹薇,我可以打电话给你吗?”
“当然可以。”我说。
他吻我的手,吻完了把我的手指握紧,他说:“我记得你的号码,我一定会。”他又稚气的笑了。
“再见。”我说,“再见。”
“再见。”他说。
我连他的名字也不知道。
他走进二号那间住宅里,门外写着“陈宅”。他姓陈。
我真的累了,第二天我又得起床,又得重新挣扎,又得应付新的一天,偏偏这一天又跟昨日与明日没有任何分别,唉呀,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车子回到我自己的家,付了车资,上楼,脱了衣服,还来不及洗澡,便已经累垮掉了,只想睡。
睡在床上,梦见自己是丹薇,有过很多风光的日子,然后嫁了可以托付终身的人,完了还有旧情人在暗恋着她,醒来之后,也不外如此,做人没味道。
那个男孩子倒是真直乐了半日,他以为他见到丹薇了。我微笑,在一个雾夜碰见旧情人,他可乐半日。我呢?助人为快乐之本,我也应当快乐。
但是我怎么快乐得起来呢?在大风细雨中等车,我的疲倦自骨头里直透出来,我想如果家明在的话,真是,如果家明在的话,我怎么会有这么一天,整日与一个陌生的世界挣扎奋斗——一个人应该奋斗,但是我的力气已经没有了。我父母知道吗?我兄弟知道吗?以前家明是知道的。
现在这个世界只知道我是一个略具姿色的女子,强壮有力。
我实在是累得昏头昏脑了,实在想一头倒在无论什么地方,睡着了不要再醒,每日早上都是一样的,一个印子里出来的,脑子里全是家明,以前与家明所过每一日,都深刻地印在脑中。
我们的快乐,我们之间无谓的争执,我们的计划,我们的欢笑,我们曾经共度的辰光。
那时候我是那么瘦,一张脸上没有一点点血色,没有一点化妆。他怜爱的目光,使我觉得我十分的强壮。
那时候他爱我。
后来我的车子经过落阳道,常常会想起那个男孩子。落阳道只有两个号码,只有两间洋房,都盖得小巧而有气派。这个男孩子住其中的一栋。
当然我不会登门造访,我不会做这种事,各人的习惯是不一样的,也没有这种必要,他要见的是丹薇,我不是丹薇。但是每次我经过那幢屋子的时候,我总会下意识地看一眼。屋外的影树在夏天的时候将会艳红如火。
我父母爱我,我兄弟爱我,但是他们没有时间来同情我,他们没有时间来帮助我。故人何处,救我离愁城内外。
每日我似一部机器似的,机械化的,有规则地做着我应该做的事,我不敢说我做得好,至少没有出毛病,然而一天过一天,又如何呢。
在马路上走,因为不再有人爱我,我只是芸芸余生中的一名,因为不再有人爱我。
过马路的时候我是茫然的,抬头看向天空、有时候有云,有时候没有云。穿戴得整整齐齐,天天上班,我这痛苦的上班,一天一天真不懂得是怎么过的,只不过是为了时间太多,要设法消磨,不然的话,在家坐着要变白痴了。
我不能够像以前那样,电话铃一响,先让它响个几声,然后不徐不疾的取起话筒,毫不犹疑的问:“家明?”一定是他。那个时候,生命是那么肯定。有时候与他吵架了,拨了号码,他来接,故意不出声,他“喂”几声,便叹气笑道:“好好,算了,算我错。”大家都活在肯定的世界里,当然他现在还是幸福的——他幸不幸福与我有什么关系呢?有关系的是我,我至如今还似踩在一段云上,每踏前一步,每每惊得冒出一身冷汗。
又一日下班。我穿着一套豆沙红的丝裙,并不是为爱漂亮,有个朋友订婚,下班挑件礼物,顺便去一趟。
近日来必定是结婚的好日子吧?人人都争着结婚订婚,恐怕是黄道吉日。结婚也容易,只是如意郎君难觅,我要是再痴心地坚持地要等第二个家明,那我就永远嫁不出去,永远没有人愿意娶我,永远不会有人愿意与我养育孩子,没有人。
我该选什么礼物呢?香港可以花钱的地方太多了,简直不知道该把钱怎么花才好,才想花就不见了。买一双银手镯吧,上面刻他们两人的名字——但是他们两人叫什么名字?得把喜帖掏出来看一看,买一双金笔吧。我每一家店每一家店的游览着,像一个游客,紧盯着橱窗不放。
然后又人在背后轻轻叫我。“丹薇。”
我猛然抬头,看到的是那张熟悉的脸,含羞的眼睛,瘦削的身材。
我惊喜地看着他,这么多人的大街上,黄昏中,他居然又把我认不出来。
但是他看清楚了我的脸之后,忽然结巴了,腼腆的说:“对不起小姐,我老认错人,对不起。”
“喂!”我连忙叫住他,“你没有认错!”
他反而呆住了,“我没认错?你——也叫丹薇?”
“你忘记我了?”我坦然的笑,站在大街上,黄昏里,人来人住,忙得昏头昏脑,我说:“你已经把我认错过一次,记得吗?渡轮里,雾夜,我们喝过咖啡。”
他想起来了。他的脸慢慢的红起来,“你——”
“你把我认错两次了。”我耸耸肩,“其实我不介意,你不记得了吧?”
他凝视我,以一种怜惜,但是陌生的眼光凝视我,然后说:“你是这么的象她。”
“谁?”我明快的问:“丹薇?”
他点点头,“瘦削的肩膀……”
我笑,“我其实已经十分的胖了,五年前,或许是,现在我简直是另外一个人,我不可能像丹薇。”
“你怎么知道丹薇是什么样子的?”他奇问。
“陈先生,我可以猜想得到。”
“你连我的姓也知道。”他惊叫。
“是的。”我微笑,“你要喝杯咖啡吗?”
“要,耍,我请你,”他连忙说:“但是你是在买东西吗?等你买完再去吧。”
“OK。”我笑。
我们同进银器店,结果买了一双烛台,叫人包好了送去,那个酒会我自己是不想再去了。
他把双手插在口袋里,很自在的样子,仿佛我们是多么的老友,他的样子令人舒服,就凭那一点,那天夜里他吃醉了酒来用手搭我的肩膀,我才没有生气。
他永远像个大学生,那种刚自学校出来、惶惶不知终日的大学生,随和而温柔,但是世界对他残忍,这恐怕是不能避免的吧。
我们到一家有名的咖啡店去,两个人坐下,他叫的并不是咖啡,他叫了拔兰地。
他说:“你胸前挂的是玛瑙珠子?”
“是的。”我下意识地低头头。
“很漂亮,配你这件衣服。”
“谢谢你。”
“在什么地方买的?”他问:“我喜欢这种半右羹的袋饰品。”
“不是我买的,我曾经一度有过一个男朋友,他到克孟都去,在街上买回来给我的。”
“哦。”他说:“他的欣赏能力很高。”
我微笑,“所以他才离开我,跟别人结婚去了。”
“哦,对不起。”
“没关系,这是我收他的最后一件礼物,他是一个很礼貌周到的男人,他送很特别的礼物给我。”
“你想念地?”
“是的,每一日,每一分钟,我真不相信可以这么的想念他。他的名字叫家明。”
“我明白你。但他不是好人,怎么可以这样子呢?无缘无故抛弃个女孩子。”
“他有他的自由,他有他的选择,为什么不可以?”我反问。
“但这却令你痛苦。”他说:“任何人不可以使另外一个人痛苦。”
“那是我的事。”我笑,“是我活该,我应该早就忘了他,如野火燎原一般的忘了他,寸草不生的忘了他。”
“多么好的形容词!”他说。
我又微笑。
“他忘了你吗?你是这么可爱的一个女孩子。”
我轻哼两声,“谢谢你,陈先生。”
“是对的,你是很可爱,那种一见使人亲切的女孩子。”
我点点头,“是不是因此就请我喝咖啡?”
“不。”
“是因为我长得象丹薇?”
“其实也不是。只是你们的肩膀,都那么微微往后斜斜的略倾一点,非常的象,也不过是这样。她是个……很嚣张的女孩子。”
我笑,“所有被爱的女孩子都是极之嚣张的。”我说。
“你没有被爱?”他问。
“现在没有人爱我。”我说。
“你知道我最大的愿望是什么?”他天真的问:“是与一个志同道合的爱人到巴黎去玩两个星期。”
“我知道,你跟我说过。”我说。
“我到底说了多少?”他十分吃惊,“我把我的秘密泄露太多了,真是可怕。”
“丹薇与你可志同道合?”
“其实并不。她不喜欢画,我喜欢。她喜欢衣冠楚楚的去听歌剧,我痛恨。她不穿牛仔裤,其实我们并不志同道合。”他说:“我这么想念她,其实不过是因为我没有得到她,或者真娶了她,我们会天天吵架。”他耸耸肩,“吵架也是一种乐趣。”
“你不过是在找个借口,其实你深爱她,又怕承认了丢脸,是不是?”
“你太了解了。”他把手按在我手上,他特别喜欢这个动作。
“我的人生经验丰富。”我说:“我了解每个人。”
“我可否问你的姓名?可否约会你?”他问。
“我觉得是可以的。”我答:“你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
“尤其是喝醉的时候,是不是?”他笑问。
我不是十分高兴,到底再高兴的事我也经历过了,再高兴也不会高兴过那个时候,但是他约会我,我会出来吗?为什么不?忽然之间我在咖啡店中,大庭广众之间伸了个懒腰,觉得不好意思,笑了一笑。
不是每年都是七五年的夏天,我懂得。
他看着我,不解地说:“奇怪,才说你不像丹薇,但是丹薇就常常在猜也猜不到的时间伸懒腰。”
他是一个细心的男孩子,我会喜欢他,细心的人才有爱人的力量。他懂得看词,他留意到我胸前挂的是玛瑙珠子,他注意到丹薇的小动作,这种人常常爱别人多过爱自己,这种人是值得做朋友
“你为什么静下来了?”他问:“对不起,女孩子都不喜欢人家拿她比来比去的,以后不提丹薇就是了。”
我笑。
嘴巴里不提那才容易呢。可惜灵魂也需时时飞去。
“咖啡时间到了。”我说,一边把地址与电话号码写下来给他。“我得回家休息。”
“你疲倦吗?”
“我无意抱怨,我们这种超龄职业妇女,每天上作八小时实在已经太多了。”
“我送你回家。”
“不,”我笑说:“我送你回家——落阳道只有两个号码,两栋洋房。”
他笑了,非常含蓄的一种微笑,但是此刻在我眼中,谁也比不上家明。因为我爱地,因为我始终没有得到他,因为我再也没有碰见一个比他更好的人。
车子往落阳道驶去,路边有一个小摊子,卖耳挖的,耳挖插在草堆上,白茸茸的绒毛聚成一堆。那时候看见这种摊子,我老是停下来为家明买,家明喜欢挖耳孔,我总是为他选细的那种。
他很高兴我记得这些小事情,家明。或者隔十年八年我会把这些忘记,但是像一些梦境似的,这些琐碎的,无谓的,莫名其妙的小事,反而越来越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不懂得。
身边这个男孩子问:“你在想什么?”
我摇摇头,“没什么。”
告诉他有什么用?他是不会懂得的,希望有那么一天,我能够再见到家明,把这一切,从头细说给他听,慢慢的说,可是大概这种机会是永远不会再有的了。
拍戏:
小方打电话来:“子长,借你的房子拍电影。”
我说:“拍电影不是可以搭布景?”
小方说:“你是个生意人,你怎么懂?现在拍电影讲真实感,要借你屋子拍实景,你的屋子漂亮。”
“真实感?”我笑,“少男少女在草地上打滚接吻,也不考试也不念书,戏接不上了唱个歌,看来倒是我做人没真实感了。”
“你少揍人,你懂个鬼!你借不借?我们给租的。”
“我还等你那租金吃饭呢,告诉你,我八点半出门,五点半到家,你一切工作人员要在五点半之前全部走光,我工作忙,需要休息。”
“是。”小方说:“你奶奶的,有点钱就唬人。”
我笑。
然后去上班。
过没多少天小方那个戏就在我屋子开拍了,下班的时候东西就有点乱,墙上有手印子。俑人与小妹一起发牢骚,说拍戏不好看等等。
我回房休息。
桌子上放一个剧本,我拿起一看,戏名叫“我爱咖啡不爱你”,我先是一怔,然后大笑特笑,小方真是乱害人的,差点没笑死我,这种电影的名字!这种电影导演。唉世界上无奇不有。
夜间淋浴上床,甚感寂寞。有一理想的妻子多好,晚上可以陪我说话。这一刻是独身汉最难熬的,乱找一个女人上床也没有用,这种女人不会关心我的过去现在将来,人的本性是寂寞的。
躺在床上长久,看小说太用神,听音乐没心情,床很冷,现在取电毯出来太早。想开床头灯,没开亮,小方才来拍一天戏就把我的灯给弄坏了。
终于入眠,又是另外一天,我渐渐老了,三十五的男人没结婚总有毛病,不是人格不好就是性无能,我自问两者皆不是,怎么光棍至今。
天亮起来上班。跟小妹说:“天天煎火腿蛋,明天换一样好不好?”
小妹呆呆反问:“换什么先生?”
我想半天,叹气曰:“别换了。”
然后出门。
回来小方等人果然都已离开,遵守诺言,墙上黑印更多。小方留字曰:“拍完戏替你粉刷。”
真烦,替我粉刷还不是要搬出避到酒店去?
花园内花草也遭损害,我叫佣人向小方警告。
一连两三个星期就这么过的。
某夜小方来电话说:“子长,咱们开酒会,你有没有兴趣来?男女主角都在此地。”
我只说:“去你的!”挂上电话。
想想真倒霉,有很多地方不想去,有很多地方不能去,所以只好闷在家中。
第二天还是上班。牛仔裤穿破了。自己的公司也有好处,可以穿牛仔裤上班。我不喜欢香港与台北的牛仔裤,穿着怎么也不对劲。有人身在英国,叫亲人在香港买了牛仔裤往英国穿,我是人在台北,托朋友在英国买牛仔裤往台北寄,妈的,乱成一片,人各有志。
把汇票寄出,人也回到家中。
小方正在指手画脚。这个人!才说他守信,他就赖在那儿了,不像话,我信步踱进去。小方还没见到我,他在教男主角怎么吻女主角,乐了,迟迟拍不成一个镜头。
我走到酒吧前面去拿了一瓶百灵蜈十五年,倒出半杯,放进两块冰。
小工走到我面前吆喝:“走开,走开!你是谁?这里拍电影。”
我走到沙发要坐下,看着小方。
小工骂:“喂,你这人不是东西,你聋了?神经病?”
小方大吃一惊,赶走小工,连忙说:“子长,你好早下的班,子长,咱们——”
我笑一笑,喝酒,我说:“这年头,连回自己家都该死,怎么活呢?”
小方说“你奶奶的!那是小工,你大人不记小人过好不好?我们还有三五个镜头,你为人为到底好不好?”
我说“我认错好不好?”
“子长,你坐一会儿,休息休息。”
“对,就当自己家一样。”我又喝一口酒。
小方苦笑,又过去指挥工作人员。
我要找晚报,没找到,找到一个女孩子的大腿。不要误会,那双漂亮的大腿紧紧的包在牛仔裤里,她坐在我身边,因为这组沙发长,所以我没发觉她坐在那里。
她的牛仔裤下是靴子,牛仔裤之上是件白色丝的中国唐装短打,头发如云般蜷曲,一路披下来,在肩膀上,在腰上,纠缠不清的。
我张大了嘴,她也在喝酒。
有这么美的女子,明星到底是明星。小方说过,不要打开画报乱批评明星不好看,就算最不起眼的明星也比普通人好看十倍八倍,人家是靠什么吃的饭?靠脸呀!
这话恐怕是对的,小方说什么是内行人。
这女子就漂亮得惊人。
我向她点点头,她朝我笑一笑,伸个懒腰。
我再笨也会想点话出来搭讪,我问:“从早拍到晚,可累了吧?”什么鬼戏?我爱咖啡不爱你,啥都有,拍这种戏会累,全世界的人都累死了。我怎么可以这样不要脸,太虚伪了。
她客气的点点头。
小方放工了,工人收拾道具服装灯光机器,他跑来擦汗道歉,我连忙说不要紧。现在当然死人也说不要紧,不能打他呀。
小方说:“来,跟你介绍一下,我们的主角亭亭小姐。”
她又笑一笑。我心要想,哦,这么漂亮的女子有这么难听的名字。她真名字叫什么呢?
我咳嗽一下,小方却把我拉到一个角落去。
我说:“你鬼鬼祟祟干什么?”
他说:“这样的女子是不能爱的。”
我说:“我没有要爱上她呀。”
“这样的女子是不能认识的。”
“你胡说八道些什么?”我问。
“忠言逆耳,子长,你是年轻有为的大好……”
我温和的微笑,“我明白,我更明白我是一个寂寞的人。”
小方耸耸肩,“可是那天的舞会,你为什么不来?”
“因为我不知道有这位小姐。她是怎么样的女人?”
“到街上买迭电影画报回来恶性补习好了,每一期都有孟亭亭的新闻。”
我说:“谢谢你。”
小方说:“子长,有很多女子是爱不得的。”
孟亭亭提起化妆箱嘴里哼着一支歌,听仔细了,那是:“你你你你是我的小亲亲,为什么你总对我冷冰冰?”
我笑了。
小方说:“有很多女子,单看外表是不能够算数的,子长,这你一定明白,你独身至今,想必眼高于顶,这次别翻船才好。”
我再笑。
这女子有一特别之处吸引人,不是年轻,亦不是貌美,小方并不懂得。这女子的神情好。我称这种神情为厌世的俗艳。
当下她披上一件银狐的大衣走了。那么厚的大衣下穿那么薄的衣服。银狐并不是银色的,也不是白色的,银狐是黑色的狐皮,只是黑毛上有一层雪白的枪毛,象落了一层雪似的,特别的怪异,很少人懂得穿这种皮裘。
她走了。
小方也走了。
我上床再倒酒喝,忽然之间有点疲倦。照说以我这种条件娶个太太不难,事是不能照说的。
这么大的房子,光是客房有五间,有很多地方我一个星期也不进去一次。这么大的房子,
没有一个女主人,
虽然说女人只要有味道,够漂亮,但是不能光会唱“你你你你是我的小亲亲”吧?说实话,这歌真好听,好久后听到了。时代曲活该就是这样。
你你你你是我的小亲亲,
为什么你总对我冷冰冰?
时代曲该这样,也该从这种女人嘴里唱出来。
第二天时间没到,我留下来不上班等他们来拍戏,我是很忙,忙得要命,但只要我喜欢,再忙也愿意留下来看她。什么都是借口,就是不喜欢,喜欢的时候,什么都挡不住,不骗你,没有苦衷,没有困难。
小方见到我惊讶:“你不上班?”
我摇头,“不上班,今天监工。”
小方看我一眼,“妈妈的,这孟亭亭到底是孟亭亭,连你都会这样,好家伙,男人也就是男人,再读得书多,再清高文雅,也就是男人,孟亭亭真不是盖的!”
我笑。
“你晓不晓得,像你这种男人,她脚下是一箩筐一箩筐的呀,真不公道,有多少女孩子在深闺独守,孟亭亭的一双眼睛会放蛊!”
我不响。
“她人来啦,不晓得跑到哪里去了,恐怕是在参观你这所别墅。”小方说。
我转身。
“子长!”小方叫我。
我看着他。
“当心。有人送她一个七万块的钻戒,要她陪一个晚上,她说:‘这种东西我家里放满一抽屉。’当心。”
“知道。”我简单的说。
她不在花园,不在书房,不在客房,不在游泳池。她在地下室打桌球。我找到她,向她微微一笑,她也向我笑一笑,她的眼睛呵。
我取过棒,与她对打,她打得很好,非常的流丽,看样子玩这套的经验是不只这几年了。
三局我赢了两局,我们俩休息了一下。
我奇怪,一小时还没有人来找她去拍戏。
沙发上有一套原本金瓶梅,一本新闻周刊——做总统牙齿要白,占美卡特是好例子。
她把书翻着,脸上露出诧异之色,但是什么都不说。我看书就是这么杂,难为她还发现了。
然后场记走来,他说:“孟小姐,下一个镜头是你。”
她朝我笑一笑,站起来跟场记出去。
我坐在沙发上,若有所失,将书本翻来覆去,再也看不进去,有美人可看,说要看书,傻子也懂得选择,她没有出现之前,我是一个最心静的人。这也是该心乱的时候了。
我靠在沙发上,小方进来坐在我身边。他说:“子长,孟亭亭这女人是爱不得的。”
我悲哀的看着小方,我走遍大江南北,只发觉一个可爱的女子,他偏偏好心的跑来告诉我这种事,他为什么要这么好心,真是的,这小方。一天说一百次,说得我不爱也想爱上她。
我说,“我晓得,你做导演的是先爱上她了。”
小方苦笑,“咱们这种独立制片,是别三,东借西凑来卖片子,怎么敢去追女明星?”
我默默的对着他,他把工作交给副导演,一直发牢骚,“真的,子长,咱们一块儿中学毕业,你运气好,老子有钱,十年来你也能干,把事业发展得这么好。看我,真没出息,真倒霉。”
我问他:“中饭与我一块儿吃吧?”
他索性打起瞌睡来。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出外景,带着他的男女主角出去郊外奔跑,用慢镜头拍女主角的头发在风中一飘一飘。不来这么一下子,不是国语片。
中饭开出来,小方跟场记说:“请孟小姐。”
孟亭亭来了,端着一个饭盒子,就是工作人员常吃的那种,对小方笑一笑,坐下来,拿起筷子就吃,我替她盛一碗鸡汤,她自饭盒中抬起眼来,那双眼睛像星星一般的亮,漆黑深沉。
我中午习惯喝点酒,可是不想吃饭,穿着破牛仔裤陪他们,吃完饭之后,公司来电话叫我去,我便去了。赶到写字楼,做了许多工作,可是每一次抬头,都好象看到那双星一般的眼睛。
那日下班,小方已经走了。
女佣人偷偷跟我说:“有一位小姐,在书房等你。”
我放下文件走到书房去,孟亭亭正在那里看书,见我进去,放下书,微微一笑。在这里的灯光下,她的嘴唇鲜红欲滴,化妆刚刚正好,一点也不过份,身上很随便的衬衫裤子,她笑一笑。
我却呆在那里,这双眼睛真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不知道说什么话才好,我坐在她对面。她留下来,当然是为了我,但是从头到尾,她没有跟我说过一句半句话。怎么可能。
我去倒了两杯威士忌,加了冰。一杯递给她、她坐下来,双腿随便搁在茶几上,有一种不羁,她温柔地笑着,好象这夜很长很深,好象这一夜是不会完的。
她开口说话,声音很低,她说:“人人都说我是个爱不得的女人,可是从来没有人爱过我。”
我喝杯中的酒,她也喝杯中的酒。她是一个女戏子呢,但这么聪敏懂事可爱。
那日我们开了音乐,在书房跳舞,我们跳得很慢很夜。直到两个人累了,我开暖气,让她睡客房。我吻她的额头,她又抬头看我,她的眼睛呵,从来没见过那样的眼睛,从来没有。
那夜睡得很稳。身边有人的滋味不一定好,但是隔壁房间有人却特别舒服,有安全感。
天亮。我比她早起,匆匆上班,留字条给她,叫她不要走,等我回来,吹着口哨下楼,小方到。小方说:“敢情好!女主角干脆睡这里了,也不用来回,省时省事。”他说这话是不尝没有醋意的。
到花店,选两打黄玫瑰,叫人送回家给她。送玫瑰花是最俗的行径,但是如果真送了,那女孩还真感激。这年头小器的男人多,不上路的男人多,自以为清高的男人多,故此女人收玫瑰花的机会越来越少。
急急忙忙办完公事。有一张图样犯了大错误,应该发很大的脾气,可是不晓得怎么样,就是没有说什么,心情令人诧异的好,做事快而又有效,非常的理想,难道这就是为了一双美丽的眼睛?
回到家中,他们还在拍戏。她穿一件黑色礼服,与男主角翩翩起舞,非常的美,见到我,偏偏头,一笑。我把文件放在膝盖上,坐地下看她拍这镜头,打心底里乐。
到她房间,看见已经整理过了,花好好的插在一只水晶瓶里,她的睡衣睡袍放在椅子上,拾起来可以闻到清幽的香鱼,睡衣是真丝的,浅咖啡色,我站在她睡过的床前良久良久。
下得楼来,他们已经收拾东西。小方说:“再拍三天,大功告成。”听了这话,心仿佛缺掉一块,非常不快,可是又没有办法。
找亭亭,她在更衣室,我敲门,她说“进来”,进去的时候,她正套上厚毛衣,看到她的腰,很细很细,只有一点点,皮肤那么好看,一种蔷薇色,她很大方的转过头来。我只是微笑。
她说:“谢谢你。”
“那是我的快乐。”我说。
“昨天真疲倦,在你家休息一天,今天可不能再打扰,我得上去拿东西,跟大伙一起走。”
我一怔,非常受打击,但是无法勉强她,只好说:“请让我送你回家,我开车非常安全。”
她笑。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温柔的笑。
我说:“请你等我十分钟,五分钟淋浴,五分钟换衣服。”
她说:“我一定等,你别急。”
我没有误时,马上淋好浴换上一套比较像样的衣服,把她接到车中。
她问我:“你用药水肥皂洗澡?”
我点点头。
我问她住哪里,她说了地址,我尽把车子兜圈子,她明明应该知道了,可是不出声,终于我问:“我们去吃饭好不好?”
她轻声说:“我家附近有个很好的餐厅,你要是愿意到那条路去,我们可以吃饭。”
我好不尴尬。
那家馆子是四川馆子,我们一吃就是四张饼。我一个人独吃三张。她很懂事,跟她吃饭太舒服,我真诧异,像她这么时髦的人做这种事会做得那么好,她为我倒茶,递烟,拿毛砌。把我照顾得好好的,好象咱们结婚已非一朝一夕的事了。
吃完饭我把她送回家,在门口道别。她肩膀搭着件皮大衣,只是微微的笑。我再舍不得走也只好走。她是那么美丽,美丽但不过份俗气是太难的事,她是怎么可以做到的呢?我弄不懂。
第二天又差人送花去她家。跟花店说:“送三个月吧。”把钱都付了。
她还不是我的主妇呢,但是知道她会在我的家,即使是在拍戏,也还是好的。
小方说:“你真追求她?她除了美丽,还有什么?真弄不懂,一点学识也没有的呀,而且出身坏,身后跟着的人都是流氓,动不动拔出来的是武士刀,你不怕,子长,你是半世的英明呀。”
我只是笑。什么英明不英明的。
小方说:“以你的财势……”
我的财势——“我有什么财,什么势?”我反问。
我恋慕着她,请假陪她拍戏。
一个人便是这样,没找到对象之前,有无限的挑剔无限的憧憬,我以前心目中的女孩子是有幽默感的,不化妆的,学问非常好,家势要第一流,常常穿一套得体的西装,笑脸迎人。都想到了,可是当那个人出现的时候,却不是那回事,但是我的快乐却是加倍的,我从来没想到孟亭亭会把我吸引住,简直太难了。
我不懂得追求女人,尤其是她那样的女人,但是我知道女人喜欢花,喜欢衣服,喜欢珠宝,喜欢男人晓得她们爱这些。无论怎么样的女人,都不会拒绝这些,即使她不喜欢那个男人,花还是留下来了,摆在桌子上欣赏。一个男人如果连这些小事都不肯做,那是证明他乌搅,根本连最基本的诚意也没有,活该让女人看不起。
可是我现在还没有到送珠宝送衣服的时候。
拍戏有小小休息的时候,我们在后花园散步。我一向很少去后花园,为她的缘故,我觉得这屋子是设计得不错的,只是为她的缘故。
她喜欢披着那件银狐大衣,像披一件旧棉袄般的随便,她喜欢我的牛仔裤,她说:“可以穿这样的衣服上班……?”
我向她解释,那是我自己的公司。我们的话不多,有时候正当她说:“天气
真凉了呢……”剧务便会把她请去拍戏。
我把写字楼的工作挪到家来做,书房里堆满了图样,天气虽然还不冷,屋子早生起了火,温度是七十七F。对于温度,我是敏感的。
我不敢请她留下来,如果她愿意,她会暗示我。
我说:“你们拍这屋子的镜头就快完全了呢。”
她说是。
“欢迎你常常来。”我说:“一个人住这样的屋子是寂寞的,你看得出来。”
她问:“难道没有女朋友吗?”
我很高兴,女人到底是女人,她终于这么试探的问我,这是我的机会。我说:“我没有女朋友,也从来没结过婚,我是独身的。”
她笑,“这么有条件的单身汉简直不多了呢,不晓得多少女孩子在那里等。快快结婚吧,结了婚好让我们都死了这条心。”
她这样说,我简直不懂得怎么搭口才好,只好低下头来,真是,也是年纪轻轻的女人,太会说话了,这么面面俱圆,叫人怎么办呢?
她心里到底想些什么?这是不是拒绝我?
小方说:“你好象没有太大的进展。亭亭跟我说你太纯太可爱了,令她觉得惭愧。”
我惊异的抬起头。
“从来没有男人对她这么淡,却又这么好,完全把她当一个人看待,太令她感动。如果你们要做“朋友”,那天她睡在这里没走,你就有这个机会。”
我说:“我不需要那样的朋友。”
小方说:“所以我说你们两个人是不一样的,子长,她不懂得你,你也不懂得她。”
我说:“我何必要去研究她?”
小方说:“我是一个拍戏的人,子长,有时演员技巧太好,便看不出到底是演戏还是生活,我弄糊涂了。”
我自己也有点糊涂,到底这样子往前进,追到了又该怎么办?我与她可是两个世界里的人,完全不一样的,她应该是一个十分好的情妇,我需要的却是一个主妇。”
太寂寞了,一个人住在这屋子里,难得热闹一下,一闹就昏了头。小方又来劝一下,凡事是不能劝的,越劝越坏。而且她是那么的美,我是不后悔的。
最后的一夜,我请喝香槟,替小方庆功,预祝他成功。
小方很感动。喝了几杯,他感慨很多,他说:“这种国语歌唱文艺片,一年有四五十部,多拍有什么意思呢?然而咱们不干这个,又还干什么?子长,在你眼中是可笑的吧?你是堂堂的大工程师,全世界都站得出去。”
我微笑,他真是言重了,所谓做一行怨一行。
孟亭亭温柔的说:“来,方导演,咱们喝一杯。”她停一停,“多少人还没到你这种地位呢,盼都盼不到。”
她就是那么懂事。
小方说:“亭亭,你真是可爱的,你与她们不一样,你从来不说要去美国读书,也不说不嫁圈内人。”
亭亭微笑,“我没有资格说。”
小方问:“你不是马上要去欧洲吗?”
“是的。”她说:“这戏告一段落就去。”
我的心一跳:“去欧洲?”
小方说:“她与她的男朋友。”
孟亭亭说:“不,我们一大堆人是真的,赚了钱,不到处走走,又干什么好?听说你对欧洲最熟,可不可以推荐一下?”她看着我。
我的心往下沉,我这个人不是她生活中计划的一部分,我无法插足。
我沉着的说:“来来去去是这几个地方,巴黎、罗马、伦敦、瑞士、维也纳,那得看当时的心情,风景说穿了不值一文,身边的人是谁才重要。”
孟亭亭微笑,“话虽然不错,到底是走遍了这些地方。”
我也微笑,气氛有点黯澹。
小方说:“我太太也希望旅行,可是我们要储蓄到几时?真是非常渺茫的。”他拿起酒杯,走到露台去。
我向亭亭笑笑。她说:“人真是没有十全十美的。”
我说:“你一年要拍多少部这样的戏?”
“说不定,最近我走了邪运,一年十部八部不定。”
“从欧洲回来……可不可以来找我?”我诚恳的问。
“你真可爱,子长。”她把手按在我手上,“其实为我……是不必这么复杂的。我想你也明白。”
我微笑,“我不明白。在欧洲回来之后,要是想起来,请与我联络。”
“谢谢你。”她握着我的手。
她的手是这么软这么暖,我忍不住吻了一下,她笑了。
我说;“希望这部戏拍完了,你还记得我。”
她说;“一定。你真是太好了,子长。”
第二天回来,小方请来的油漆师傅正在整理墙壁,小方见我,打着哈哈,他说:“昨夜多喝了几杯,闲话非常烦吧?子长,请原谅。这屋子真漂亮,你看看还有什么地方需要恢复原状的?请尽管说,下次还有交易呢。”
我说:“可以了可以了。”
小方说:“我倒看不出孟亭亭这么有良心,难怪她可以红得起来,人啊,就是凭那腔一点儿良心过日子。”
我站到长窗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