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旧欢如梦(2/2)

去。

    小方说:“好,我走了,再见,子长。”

    “再见。”我说;戏拍完了,这里又该静下来了,一切与没有发生过一样,我并没有追求到戏内的女主角,因为她坚持她不需要被追求,我们随时可以做朋友。

    但是不管她人在哪里,我会一直送她花,送到她退回来为止。不管如何,对我来说,她是可爱的。

    情书:

    我爱上了你。我爱了你三年,你不会相信吧?我自己也不相信,我爱你,我知道。你爱我吗?你不是那种为爱而爱的人,因为你是一个男人。你不知道,有种导演,专门拍一种爱情电影,男女主角专门绕着一根树奔着追逐痴笑,然后倒在草地上拥吻,他们说那是爱。那是爱吗?你决不会觉得那是爱,爱对你来说,是一种责任,我是你的学生,你是我的教授,你对我有责任,因此我相信在某一个程度来说,你爱我。你爱我吗?或者你爱你所有的学生,所有分数高、上课率高的学生。

    我简直不敢相信我会爱上象你这么一个普通的男人,常常我走路回家的时候踢着石子,总是嘲笑我自己。你太高了,六尺三寸。你很健康,你头发有点白,也开始掉头发了,你少一只门牙,你说话英美两音混杂,听得死人,你在黑板上的字又草又糊涂,你一共只有三件衬衫,一进课室先卷起袖子,你脸上都是皱纹,你最怕热,时常一头大汗,你从来不是我心目中的男人。

    你太高了,太老了,太健康了。

    我一直想要一个秀气的,削薄的,怯弱的,孤芳自赏的男朋友。与你一点关系也没有的。

    你实在太高了。

    而且你的英文简直没有希望。但你是科学家,我知道没来咱们大学之的,你在美国工作过一个时期,你曾经在一个产铀的物理中心做过经理。我有一个神经兮兮的僻好,我喜欢科学家。

    就是为这个爱你呢?

    不是的。

    不是的。不是你,不是你。C先生见我伏在桌子上哭,是他先来安慰我的,他说:“衣莎贝,别害怕,我保证你,只要你听,只要你温习,你会及格的。”我比及格超出多多,那一年那一科考了第四。应该是R光生,因为我洗锅子洗得慢,我站在那里一直洗,别人喝咖啡去了,然后R先生走过来,向我狂吼一声:“走!”然后他为我洗尽了脏东西。

    应该是H先生,他毫不讳言,一见到我面便伸开双手,笑说:

    “呀,衣莎贝,我心爱的学生。”也应该是L先生,他每走过我旁边,总拉一拉我头发。学校里有四十个教授,为什么是你?

    我不明白。你从来没有把我当与众不同的学生,只不过每一课我都坐在那里,你偶然也看我一眼,三年来,我只不过是一个学生,为什么是你,我真不明白。

    你甚至不漂亮!真气人。

    呵不是的,你是漂亮的。不,你不漂亮。

    我想起来了,你有一只耳朵是聋的,小时候你玩球,被人家踢聋了一只耳朵,也被踢坏了脊骨,一直没医好。上几个礼拜你病了几个礼拜。然后我看见你,我微笑,我说:“你好吗?”“好,你好吗,衣莎贝?”我问:“好。你还玩球吗?”

    我记得你说:“啊衣莎贝,我老了,我不能再玩球了,看,我头发那白了。”你摸了摸头发,另一只手拿着一杯咖啡。咱们食堂头的咖啡象洗碗水。你腕上戴着一只金表,一定是你曾祖父给你的,表面都发了霉了。

    但是你真是有那种姿态,你真漂亮。

    我说:“你不在的时候,C先生说,他要把我们排在墙前,统统枪毙掉。”

    你微笑。我真喜欢你的笑。真气人,你甚至没有金发蓝眼,而我却单单爱上了你。

    因为你是那么温柔,那么自信,那么谦卑,那么耐心,那么可靠,那么了解,那么强壮、那么正派,那么有学问,那么为人着想,那么重视学生,那么的努力,那么的智能。

    他妈的,我就差没把老莎的“我可否将你比一个夏日?”抬出来而已。他妈的我真的不争气,不争气。

    我们在一起有说过多少话呢,还真不到一百句。上课发问是不算数的。

    我记得我说我有一个大哥,是化学工程师,我记得我说:“……他很老很老了,大概四十五岁。”

    你马上笑,转头跟R老师说:“真够魅力,四十五岁是很老很老了。听见没有?”

    你四十五岁吗?

    同学们常常笑,当你与我同时出现的时候,论该有人以梵哑铃伴奏。他们说笑。但是我记得有多少回,多少回,我站在门口与同学或是别的教授说话,你的车子驶进来,我看见你就呆住了。

    你开车的时候戴一副眼镜,白金边的,是第二年开始戴的,你上唇的胡子也是第二年留的,不是吗?我们实在没有说过一百句以上的话。

    我第一次问你:“你是博士吗?”

    夏绿蒂事后说:“衣莎贝,你怎么可以问这种问题?”

    但是你没有介意,你微笑说:“我只是硕士。”

    我连硕士也不要瞧,我只喜欢科学博士。我不喜欢荷顿先生,因为他只是剑桥法律学生。

    你只穿米色与咖啡色。你不喜欢蓝色,你不穿蓝色。你有一件很漂亮的猄皮大衣,也是米色的。你的衣服就应该是一个教授穿的,没有夸张,没有标新立异,你妻子把你照顾得很好,她是教小学的,我知道,你有两个女儿,大的八岁,小的五岁,我知道。全知道。三年来什么都知道。

    你知道我多少?有一次在电梯里,你温和的说:“服过份的镇静剂是不好的。”

    我很难为情,不是为了考试。是为了很多很多其它的事。好象生活上的花前常病酒。你知道多少?服食镇静剂是无可奈何的事。你是不会明白的,学生的生活是这么沉闷,我不是一个聪明的人,我只知道死做,我连抽时间去看电影都要三思,所以渐渐,把感情移到你身上,因为你是可靠的,象一棵大树,我很敬佩爱慕你,因为我过去的经验告诉我,象男人的男人实在太少了。

    不过是因为这样。愆日我从那条路走到学校,再自学校走回来,一个冬天,就把壮志磨尽了。

    身体的疲倦,心的疲倦,精神的疲倦,做不尽,赶不完的工作,所以夏绿蒂说:“我最烦的时候,便想嫁给A老师,不为什么,因为他是最值得信任的。”

    这是很不公平的。把一个男人当一处逃避现实荫蔽的地方,只不过我没有得到过任何荫蔽,仿佛自懂事以来,不论发风落雨,降雹下霜,天打雷霹,独个儿总是还得上路的,这么年来了,虽然已经成了习惯,但总是向往那一种安全感。

    这是不公平的吧。我不知道回了家你是怎么样的,你的衬衫也得有人洗熨呢。可是真不瞒你,我都不介意为你做这些工作,也许你放了学回来,我会做一个茶等你,我还能做汤面,我会告诉你,花都开了,是桃花,是樱花,是杏花?我会问你。你会回答吗?我会问你,金属过热系数跟钢铁建筑的关系,我会问你,打字机坏了怎么修,我会说,电费单来了,怎么去寄?我会问你,我爸爸生日了,要买什么?我会问你,都会问你,你是什么都知道的,不是吗?你会告诉我0就是△。

    真的,我什么都会问你。

    那时候星期三下午,我不必昏昏的睡午觉,我可以与你打网球。你看不看电影?你看维斯康蒂吗?你看衣曼纽尔吗?你在星期六干什么?抹车子吗?你做什么?改卷子吗?

    你从来不给功课我们做,从来不。你甚至不知道我的字迹如何,考试的时候,你看了号码,便狠狠的扣分数,大公无私。你不知道我的存在,我只是那么一个学生,你对一切学生的态度是平等的。

    在其它的老师面的我总有特权,多多少少,但对你,我与所有人是一样的。

    但是你记得我的分数。

    你说:“衣莎贝,你可以做理科,回家后独自修物理,去考试,因为你天生好奇。你从来没学过理科,两年都考了第四名。”你微笑,有时候你的记性居然不错。

    但是你放学回了家做什么?看报纸?看尔视?

    我并不认识比你更温柔强壮的男人。我甚至不想伏在你肩上大哭一场,只要见到你,我便心落了地,脚踏了实。三年来我挑不出你的错,你是太公平的一个人。

    我从来没有跟你说过,我很寂寞吧,放了学,慢慢的走回家,洗衣服也成为我娱乐的一部分。

    有时候太累了,倒在床上,手上拿着笔记,无线电唱着歌,嘴巴里含着巧克力,我眼睛看着天花板上的灯光,忽然悲从中来,就睡着了。一直睡到天亮,还是那个姿态,衣服也不用换,做着连绵不断的梦:永远不会梦到将来,都是过去。象拍电影似的,

    一幕幕上来。醒来也没有什么,淋一个浴,换上干净的T恤,又开始新的一天,做不完的工作。常常忘了关无线电,廿四小时,永远有音乐,有时半夜醒来,听到很好的歌,象卜狄伦的“摇鼓先生”,有一夜忽然到十一点半,睡不着了,听到一首歌叫“祖莲”,是一个女人唱给另外一个女人听的。她唱:“……祖莲祖莲,不要抢我的男人,你的美貌,你的才干,你碧绿的眼睛,你金色的柔发,我不是你的对手,你可以挑任何男人为伴,祖莲,但是我没有他不能活,呵祖莲祖莲,我请求你,不要将他抢走,祖莲……”

    我叹了一口气,惆怅旧欢如梦。

    转转身仍然睡了,把过去未来扯在一起,是最最没有味道的,要生活,只生活今天。

    象我这样,每天早上还是笑嘻嘻的,见到老师们大叫一声,“早!”

    可是见到你,我总还是很文静,象第一年生那样,避不过你了,又找不到地洞可钻,所以只好含糊的称呼一声,低头而过。第一年我要克服我以前所有的生活习惯,我没有时间笑。但是你总是对我好的。

    我猜想英国大概有三万间大学,每间大学里起码有三百个工作人员,总有好几十个是想你这样的,所以你根本不算什么特殊人物。

    上课的时候,你总是说:“明白吗?唔?”

    大家合上书本,作其明白状,我则有难题必问,问到发昏为止。

    还有几个星期我就要回去了。

    找一份工作?不大可能,我会过着那种吐血去看白海棠的日子,睡到十二点正,起来,陪下班的父亲吃顿午饭,说几句话,父亲回写字楼,我再回去睡觉,睡到四点起来,打扮整齐,去喝个下午茶,回来吃饭,等父母睡了,开始工作,把写好的稿子放在客厅的茶几上,父亲会替我航空挂号寄出。

    我甚至不走出门。

    可是我没有告诉你,我实在是很向往户外生活的。

    有一次咱们打泥球,你没把我认出来,我急忙用毛衣套住头,你没把我认出来,因为你不能想象天下间就有那么一个人。

    我也喜欢划船,打网球也不错。只是我没有时间,大多数时间,我要温习,我要工作,我要睡觉,而且每天我至少要花三小时以上的时间来研究为什么人家都比我幸运。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别人都轻舟已过万重山了,我还如个纤夫般,头点地似的扯着我的重担。

    我不能把这些告诉你,你怎么可能明白。

    也许你也有你的麻烦,你说最近不了解孩子们了,你买一只唱机给女儿,女儿不喜唱机,喜欢那只盒子。

    我记得我小时候,常常用空的牙膏盒子做小房子,用刀片割开窗门,都可以开合的,那仿佛不过只是昨天的事,我与弟弟,两个人肩依肩,背着母亲缝缝拼拼的书包上学。我们都是好学生。

    当然他已经忘记我了,他现在是皇家工程师,他忘记我了。如果我当真成了大作家,我也会忘记他的,我记得他,因为我没有遇见更好的,如此而已。什么是好,什么是不好?我想问你,我有一百万个问题要问你,我父亲不能为我解答,我兄弟远离我,我有一百个问题要问你,你可否为我回答。

    今天是星期五,宿舍里的人纷纷约好外出,吃一顿中国菜,逛逛街,拖着外籍男同学,散一天的心。我可以做什么呢?我会慢慢的走回宿舍,打开我的法律课本,法律这一科对我有催眠作用,五分钟打开,五分钟后已经睡着了。然后半夜之后,他们回来的喧哗声会把我吵醒,我迟疑一刻,不知身在何处,然后再睡,星期六继续温习法律,星期天也继续,日子总要过的,我已经等了十二年了,不介意再拖下去。

    可是这些日子值得珍惜,别人总不如我那么留心身边的事物,即使是一只售热巧克力的机器,我都喜欢它,它在F楼,放进三个便士,便有一杯热巧克力会出来,那味道叫人吐舌瞪眼,小时候吃的泻药巧克力,就差不多,但是大家都用那只机器,大家依在走廊里说话,我总是看着窗外的白鸽。

    有一次我问你:“你会一直教书吗?”

    你答:“是,我爱教书,教书跟演戏剧差不多,学生是观众。表演得好,学生多,表演得不好,没观众,我尽力而演,我喜欢教书,这辈子我决定以教书为终身职业。”

    也许。

    我上你的课,你明白,是因为我喜欢你。你记得去年,咱们选科,我在一张白纸上填上老大的两个字:“主产科技”,然后签个名。没有后悔,没有犹疑,不跟别人。

    夏绿蒂予我以老大的白眼。

    我这一辈子做事,总还是以人的因素为主,如果你教的是会计,说不定我就选了会计。

    日出日落,简直一点意思也没有,除非找到一个合心意的人。

    有一次我到你小小的办公室,看见你案头放着家庭照片。女儿的,父母的,妻子的,真是,时髦的人都这样,他们喜欢把幸福陈列出来,其实是不是幸福,谁也不大清楚。

    我喜欢你,因为你知道我不是一个聪明的人。你否定聪明,你说:“衣莎贝,聪明没有用。”(我被聪明误一生)你喜欢我,是因为我苦干。

    百分之九十九的人看见我,就说:“……你聪明……”

    我聪明还会到这种地步?我就是不聪明,做什么都尽了力,尽了心,结果事倍功半,到头来谁也不见情。你微笑,倒是你明白了,你说:“……别太自卑,能力是有的,只是你太没有信心。”有着十二年的失败支持着我,我还能有信心吗?至少你知道我是勤力的。

    象P那个笨笨的男朋友,一日跑来跟我说:“喂,你不知道,P在上课的时候,说了一句最最纯正的英文……”

    P的英文口音不好,一听就知道是香港中下等英文书院口音,就因为她说得不好,偶然有所进步,故此连她那蠢头蠢脑的男朋友都大喜。

    象我这样,说得好是应该,说不好是活该。谁也没说过我英文讲得好,除了我自己,我很会自得其乐,老鼠跌在秤盘上一番。

    只除了一次,我在房中看书,温带了一个洋小子来,叫我到理工学院看电影,我皱着眉头说:“……理工学院……不不,我去了那里,会心碎,一去就想起我弟弟。对不起,我不能去了。”

    那洋小子就瞪起了眼说:“我从来没听过外国人能说那么好的英文。”

    正宗牛津口音,你知道。不过普通会话兰口郡音是很浓的。从来没有人说我英文讲得好,没有人。连你也不说我英文讲得好,其实我的英文好过你的多多。在学校里,英文比我准的只有夏绿蒂与荷顿先生。象李斯里,他一开口,我们就嘘他:“说法文!说法文我们还听得多一点!”他是新堡人,那口音真令人昏迷。

    三年过去了,你还是要继续作育英才的。英才。真是英才。我们以三分一的时间等电梯,三分一的时间等咖啡,另外那三分一的时间泡在酒吧里。

    我运气不好,来迟了十年。我运气不好,因为我不够聪明。常常嘲笑自己:猫落了平阳了,白白与这样的人在一起,脸上居然还得挂一个笑。

    你那日在课上说:“我请助手,老是请不到,因为助手要为我抄笔记,记录复杂的仪器,又得为我洗玻璃瓶子,抹工作台子,有什么人有两种能力,双面性格呢。”你停一停,“后来我动脑筋,决定用两个人,一个人做粗工,另外一个做细工,结果皆大欢喜,问题解决。”

    我的问题是无法解决的。远远的看着你,不过是一种精神的寄托,我一点也不要接近你,越远越好,象一棵大树上最高的枝梢,叶子刚长出来,翻过来,是深绿,翻过去,是浅绿,我喜欢以那样的距离看你,最最安全的距离。有时候也会偶然想起你,但不是那种心痛的思念。

    这种感情,据说往往是婚姻最好的基础,一种无关痛痒的爱,象爱一幅梵高的画。

    你可喜欢梵高?以前我去看病的医生,他喜欢梵高,桌前悬一张梵高的“向日葵”。我永远不会知道了,我永远没有机会知道了,你晓不晓得梵高,一个科学家对于画家的观点。

    只不过因为我是真的寂寞了,真的寂寞了。我也老了呢,你难道看不出来?我也老了。我的笑是假的,假的,在我身边没有朋友,没有朋友,没有可说话的人,没有可说话的人……没有。

    你还有你的学生,你的观众,我有什么。我是一无所有的人,连跟在身边的傻子也没有一个,连提提大衣,缚缚鞋带的人也没有一个。然而每日早起,我还是努力的微笑着,我说话,被人打断着,日日与僮仆接近着。巴不得最后的几个星期可以结束,回家关在房间里,把别人的幸运忘记。忘得一干二挣,甚至在梦中也不要出现,连你也是,我不要你在梦中出现。

    过去的全过去了,考完第二天便上飞机,在飞机上要开始忘记,不能想起。我们活在不同的环境里,因为我这样偶然来了,遇见了你,你想那机会是几分之几?你相不相信缘份?当然离去,我也应该偶然地把你忘记。

    我不相信嘉洛琳蓝勃式的爱,夜夜在拜伦的园子里呆立不去,一个总督夫人,色若春晓,写信给拜伦的佣人,苦苦哀求那佣人开门给她进去见一见拜伦。

    这算什么呢。真是强人所难,这种牺牲,简直是令人难为情的,真是令人难为情的。

    如果我跑到你住宅前去站着,那又算什么?吓坏了你与你的一家,对我来说,有什么好处,当然我也是自私的,不然我不会写这样的东西。可是,现在我不相信爱人是这种表演,爱是一种责任。

    象你,当你在食堂坐在我对面,大家微笑,而你问:“衣莎贝,好吗?”我认为那就是爱了,我认为在那一刻里,你爱我爱得不得了,足足令我高兴一整天。

    而我,我怎么爱你呢?

    每年当我接到考试卷子,当我选三题你的题目,做得几乎满分,当我交上卷子的时候,我认为我再爱你也没有了,这难道还不是爱吗?我是深爱你的。我不能再爱一个人比爱你更多了。

    现在我的肩胛上是有责任的,我不能为任何人而死,如果你跑来跟我说:“衣莎贝,我们私奔吧。”我就会蔑视你,如果你这么说,你也不是男人了,你也有你的责任。我要回去的,我父亲在等我,我父亲在香港接我回台北,好象我永远没去过台北一样。我怎么可以跟任何人私奔,开玩笑。

    所以你始终是一棵大树,在我过渡时期,最最寂寞的时候,我仰望于你。我仰望于你。

    也许在考试之后,我会到你的办公室去,跟你说:“生命基本上真是叫人失望。”

    但因为你读的是理科,你一定会说:“看,衣莎贝,看这星辰月亮,看天然的定律,你应当感激上帝予你生命。”

    所以问了等于不问。科学家总是善于安排生命或是生活的,他们把一生都计划好了,象一条复杂的算术,一步一步的做下去。一切在意料之中,有什么快乐可言呢,所以科学家的情绪永远是平静的,除非他们发现了一个新的细菌,或是一个新的定律。

    另外一种情绪稳定的人是聪明的女人,她们也为生命计算好了,如何赚一点钱,如何结婚,如何生子,如何以她一切力量控制着她身边一小撮的人。

    幸运的人不是没有的,但决不是我。

    每次我看见你捧着一迭书,匆匆忙忙的,从一个课室走到另外一个课室,我很怀疑生命,生命与生命的偶遇,数日,数月,数年。生命生自另外一个生命,象我与我母亲,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象我与我的同学,象宿舍中的邻居。看上去仿佛只好躲在一间房间里,永远躲在房间里。我怕人。因为我无法与他们竞争,因为我没有能力与他们竞争,所以我只好躲在家中,一间房间里。我喜欢看杂志,当然,我喜欢看世界上发生了什么事。火灾,地震,战争,贪污。穷人在做什么,富人在做什么。我还是躲在一间房间里。

    这三年来,我天天暴露在外头,与人接触着,我实在害怕,我害怕考试,因为考试也是竞争,我无法与任何人比,即使是一个最最普通的女人,与她比起来,我注定也是要输的,因为她没有东西可输。

    我真是害怕。我没有把这些告诉你吧?我常常昏睡不醒,有人喝酒,有人狂赌,我睡觉。

    有时候我想起父亲,我们如何到一间小戏院里,当我念小学的时候,看白潘的“春恋”,就是他与我。如何他领了双薪,带我到中环最好的“皇冠”去买衣料,让母亲为我手制一套新衣。如何我们去配新眼镜,在过海轮上互相考验眼力。如何我们坐在屋外乘凉,爸总不让我失望,买冰淇淋给我吃。以前我总是提及我的兄弟,那只是虚荣,现在我决定,我是我,他们是他们,他们的成功与我的失败无关,我的失败与他们的成功无关,这么一来,就很心安理得。如果我有时间,如果你有时间,我都愿意把这些告诉你。

    有时候,我很累很累的时候,我想走到你面前来,疲倦的问:“我可不可以将我的头,埋在你怀中三分钟?”真是好问题,我永远不会问,当然。后果太严重了。

    所以我就要走了。

    当你在改我的考试卷子的时候,我已经走了。

    这三年在我生命中如浮光掠影,完了就是完了。在去年,我认为我学得很多,知识带来了狂喜,今年我只是把身体拖来拖去。有人来接我顺道上学,我少走半小时路,方便是方便了,但是心中有一种耻辱,为什么?走路?还是忍受一种侮辱式的妥协?这种小事时时使我睡不安稳。正如一个男学生,邀请我出去,我决不肯出去,因为我不喜欢他,贪图一点点热闹,太犯罪了,如果有时间,我也想问你,为什么我会那么想。

    当然你不是心理学医生,但是我想问你。

    或者只是与你走一段路,我只要走在你身边,心里就满足了,走过草地,走过牛油杯黄花,走过那池塘,吹皱了的春水,走过那些树,一直走。只要走一段路就够了。偶然我或者可以抬起头来看你一眼。

    啊完了这三年,一切苦恼挣扎努力失望工作,完了,以后一辈子,我与你无法再见面了吧?十二年前我爱过一个人。他走了以后,十二年了,我未曾再见过他。我有时候想:他与你是否有点相象?他是否也是在小大学里教书?有可能,但十二年以来,我没有再见过他。他消失了。六年前,我又爱过一个人,我仍然有机会见到他,一年一次,有时候两年一次,我一共不过与他说过五十句话。那是我的恋爱生活,其余的人,来者自来,去者自去。爱一个人,多多少少要尊敬他、看得起他。可惜的是,我爱的人都不相信我会真爱他们,如果我告诉了你,你也会一笑置之吧。所以我很久没说这种话了,也没有说的机会,通常只是说:喜欢,或是相当喜欢,或是不讨厌,如此而已。

    但是对你,是不一样的,我很敬佩你,仰慕你,将来总会碰到一个类似你这么样的人,但是心情又不同了,时间又不同了,一切都不同了。

    现在每星期三见到你,我总是仔仔细细的看着你,心要几乎有点疼痛的,没有多久了,你的神情你的姿态,就要见不到了。人家还有机会回来再读几年,可是我呢?我早说过,你不是什么特殊人物,但是我没有机会了。

    这几个星期来,真是有一种痛苦的愉快,一边听书,一边做笔记,一边欣赏你,但是你是明白的,是不是?三年来,从一个学生默然的笑,默然的神色,你多多少少有点明白的吧?

    一会儿我又要独自走回宿舍去了。天空仍然是那种特有的蓝灰,人家都去吃茶玩乐了,但是我却得缓缓的走回去,换下衣裳,洗个澡,然后睡在床上,想一些永远想不通的问题。我是多么多么希望你在我身边,多么多么的希望。但是没有关系,这不过是另外一个周末,无数周末中的一个周末。而我……就要回去了,回去再过一个类似的周末,永远的周末,不同的地方。

    少爷:

    那一年夏天,我记得婆婆来“借人”。婆婆并不是真的婆婆,全村的人都这么叫她,她又住在我们隔壁,于是我们也叫她婆婆。

    妈妈不肯让她借我。

    妈妈说:“她都快嫁人了,飞机票都定好了,还出城去做什么,说不定又见些不应当见的东西。像王家的阿英,出城一次,如今还穿什么迷你裙,婆婆,你找别人去吧。”

    婆婆说:“这么急,你叫我哪里去找?不过是帮几个礼拜,收拾点家务,难道玉桂不肯去?我那头东家,是极好的,不然我怎么一做就十八年?如今他们大少爷要回来了,我一个人忙不过来,人家要找一个清爽的孩子,待遇决不会错的,包在我婆婆身上。我知道玉桂要嫁人,这又不事,算是帮我一个忙吧。”

    妈妈很为难,“她又没做过这种事……”

    “是,”婆婆抢着说:“但这是家庭里平常事儿,难道也干不了,帮我一个忙。”

    妈妈说:“你这老货,真拿你没办法,玉桂,你说如何?”

    我不响。

    婆婆人很好,照说帮她这个忙是应该的。她主人家忽然多添一个人,工作自然吃不消,又有酬劳,于是我点点头。

    婆婆笑了,“好孩子!”

    妈妈帮我收拾一点衣物,送我出去,她对婆婆说:“我可把玉桂交给你了,多多照顾。”

    婆婆说:“放心,我负全责。”

    在船上,我看着海上的风景,正逢炎暑,大家那热得熬不住,婆婆也解了铃头取凉。她问我:“玉桂,快嫁人了?”

    我点点头。

    “嫁到外国去.你放心?”她问。

    我笑笑。其实伯父伯母都在外国移民了十多年,嫁的是表哥,虽然多年未见,却还记得他是个头等老实的孩子。以前老是护着我,不让其他的顽童欺侮我,如今照片也见过,他并没有变,帮着伯父伯母开了一间中国餐馆,去了,也可以回来,我有什么不放心的?

    “这么多女孩儿,玉桂,我看来看去,还是你最乖。”婆婆叹了口气,“谁娶了你,也是福气。”

    我觉得有点尴尬,便把话题扯了开去。

    婆婆说:“我那家东主,姓赵,一位小姐,一位少爷,少爷自幼送到外国读书,两年回来一次。今年暑假,恰巧他回来,本来也没什么,偏偏他家小姐订婚,忙这忙那,应付不过来,天天客人多,我成天钻在厨房里,连倒茶的空档也没有,你去了,不过是做做这种事,重头功夫,另有人来干,放心好了,晚上跟我睡,我那房间收拾得很干净,又有电视机。”

    我还是点着头,在家等着嫁人,多难为情,不如出来见见世面好一点。

    赵家住在半山,虽不是洋房,却是很豪华的住宅大厦,我们乘电梯上去的,婆婆自己有锁匙,

    开了大门,先让我见了赵太太,太太倒是很和蔼可亲,吩咐我每天扫扫地方,抹灰尘,换一换花,或是买点水果、点心,收拾房间之类的工作,我静静的听着。

    赵小姐斜斜躺在沙发上,正在搽指甲油呢,一边竖着十指尖尖的手,一边笑着跟她母亲说话,我从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女子,约莫廿四、五岁,穿一条极短的短裤,一件毛巾衫,那脸上的明媚,是很难得的。

    婆婆把我带进她的房间,坐下来说:“是不是?我早说了,没什么事的。”

    可是那位少爷呢?

    婆婆很忙,连忙准备起晚饭来,忽然说少了葱,没办法蒸鱼,连声嚷死。我笑:“哪里就死了呢,我去替你买。”

    婆婆说:“你不晓得,这里半山,卖菜市场在山下,绕石级下去,来回都半小时,怎么好叫你走?”

    我说:“没关系的,我走一次好了。”

    婆婆说:“既然去了,再买点其它的东西,见了水果,无论什么,越多越好。”她一边把钱塞给我,一边吩咐着这些那些。

    我出了大门,向山下走去。婆婆年纪大了,自然要走半小时,我廿分钟就回转来了,况且太阳业已下山,虽然还是蒸蒸的,也不十分热。回到赵宅,客厅一个人也没有,我依婆婆嘱咐,把水果放在玻璃盘内,只见饭桌上放着一副筷子。

    我愕住了,不是说很忙、客人很多吗?怎么只得一个人吃饭?

    婆婆解释:“本来有人请吃饭、一家子都请去的,就是少爷,说不要见人,不肯去,所以独自在家,他爱吃鱼,所以非蒸鱼不可,这位少爷,每次回来,脾气都怪了一点,饭后你跟他泡一杯茶,就没事了,看看什么要收拾的,就收拾。”

    我点点头,这份差使倒也容易。

    摆上了饭菜,少爷自露台进来,向婆婆道谢,看了我一眼,我立再他身后,他吃完了一晚饭,我伸手去接碗,他说:“我自己会盛饭,你别站我后面,我吃饭叫人看着,还怎么吃呢?你走开。”他皱着眉头。

    我吓老大一跳,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只好退到婆婆房里去看震视。看来婆婆做这份工也不简单,多多少少受人气,由此可知吃人家一口饭,终究是难的。

    婆婆问:“他不准你替他盛饭?”

    我说是。

    “他跟太太说:‘最看不惯是家里请佣人,待得人家不是人,谁没手没脚呢?偏偏要人侍候,看妹妹,连床铺都不理了,像什么样子!’这位少爷,是个怪人。”

    我微笑,原来是这样呀。

    赵家很晚才回来,我与婆婆早睡下了。第二天清早,我收拾了客厅,安排早点,待他们一家出去了,又收拾房间,婆婆下去买菜,你别说,琐琐碎碎的干起来,也很多事,一会儿送花的来了,一会儿又来收牛奶钱,我在少爷床边见到两双脏皮鞋,便趁着空当,替他拿到后面去擦。

    才在太阳下面干着,就有人问:“你在做什么?”那声音没有昨日那般激动,却也很不高兴。

    我抬头,是少爷,他怎么找到这里来了?

    “少爷,你等鞋穿?”我急问。

    “你干吗替我擦娃?”他蹲下来,拿了布,自己抹了起来。

    “我是来帮工的。”我说。

    “你服侍小姐去。”他看我一眼,“别管我。”

    我僵在那里,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他又看我一眼,“你几岁了?”

    “十八。”我只好答。

    “不念书,跑出来做工干什么?快跟你父母说去,要读书,人不读书是没有用的。

    婆婆提着菜篮回来了,听见这话,就笑:“少爷,你真是,玉桂就快嫁人了,女孩子,念什么书?”

    少爷白婆婆一眼,“我小时候看你,倒很好,如今年纪大了,反而糟得很,什么话都不能说了。”

    婆婆放下菜篮,坐在小凳上说;“少爷,我是看着你长大的,你每次回来,总不高兴,害得太太老爷担心事,干吗不听听他们话呢?留在家中,娶房媳妇——”

    “得了得了!”少爷说:“你懂什么?也帮着说口。”

    婆婆笑,“我不懂,难道老爷也不懂?”

    “他也不懂!”少爷霍地站起来。

    他瞪我一眼,“你站在太阳底下干什么?昨天为了一条葱,奔了半日还不够?”

    我真呆住了,没见过这样的人呢。

    婆婆把他推出去,“你去干你的正经事!难道你又不是在太阳底下,你别理咱们下人的事!”

    “下人,”他喃喃的说:“谁是上人?”

    我笑了,婆婆也笑了。

    这少爷,真是怪怪的,长得好清秀,怎么这种脾性。

    又过一天,小姐带了几个女朋友回来,那相貌那装扮,真正花团锦簇,我看女明星也未必有这么美呢,看样子是特地为少爷介绍来的。但是少爷独个儿呆在录音机边,用耳机听着音乐,四大皆空,和尚似的,我都见惯了,不以为奇,只是为这些小姐们派着点心、水果、茶。

    忽然少爷向我招招手,我走过去,他把杯子给我,说:“麻烦你,替我泡个茶,要昨天那龙井,你泡得好。”

    我点点头。

    “谢谢你。”

    我刚说不用,他已把耳机又套上了。我只好替他泡茶。

    婆婆做了七个人吃的饭菜,真亏了她的。一大群女孩子嘻嘻哈哈拥上来就吃,个个小姐似的,一动也不动,等着我们侍候,这一顿饭,把我与婆婆走得脚底都磨簿了——一会儿要毛巾,一会儿要橘子水,一个要可乐,一个问有没有葡萄酒,虽然是个热闹的场面,但是弄得杯盏狼藉,我与婆婆看了只好摇摇头,慢慢的收拾。她们退到书房去吃水果了,只有少爷一人,还在听音乐,他根本没有吃饭,只喝着我泡的那杯茶。

    没多久小姐出来说:“小妹,你跟我们泡一壶咖啡,牛奶要热的,可是不要滚,快点!”

    少爷忽然脱了耳机,向着他妹妹喝道:“你自己不会弄?你的手断了?”

    小姐一怔,我傻在那里,也忘了收拾碗筷。

    小姐说:“大哥,你发神经?回来就找我的碴,没一刻停,我吩咐佣人做事,你当着这么人面嚷嚷干什么?我哪里得罪你了?”

    “我看不惯你们那些好吃懒做的德性!一会儿全给我出去!我不要看着这些女的!烦都烦死了。”

    我连忙躲到厨房去做咖啡,吓得半死,他们两兄妹犹自在客厅吵闹,等我捧着咖啡出去的时候,小姐与那班女朋友,已经全走了。

    婆婆看我一眼,“不喝了,收拾了吧。”

    我莫名其妙,只好闷声不响的又把杯子、瓶子、壶子拿回厨房,这一家人真怪,叫我们怎么做好呢?

    我用湿布抹桌子,婆婆又在劝少爷了。婆婆因在赵家做久了,很有一点力量,少爷也颇不出声。

    婆婆说:“妹妹是妹妹,都嫁了,她是掌上明珠,千金小姐,自幼惯了的,她又不知道咖啡放哪儿,你把她轰出去,这可也是她的家啊。”

    少爷说:“让她们出去喝个够,带了群胭粉妖怪来,真受不了,借故赶走她们也好。”

    婆婆说:“那都是为你介绍的对象。”

    “要命了!”少爷忽然笑了起来。那笑脸是很漂亮的。

    婆婆转头说:“玉桂!别呆耽着,去煮碗面给少爷,他还没吃饭呢。”

    “唤!”我应了一声。

    没想到少爷跟了进厨房,自己弄了起来,倒头头是道,我与婆婆只有看的份儿。

    少爷说:“掌上明珠,嘿!谁不是谁父母的掌上明珠,有几个钱,就可以呼么呼么吆六了?最看不过眼!”

    他一边说着,一边把青菜虾仁放在面中,一下子香喷喷的弄好了面,捧出去吃了。

    我与婆婆对笑一番,我们肚子也饿了,于是也吃起饭来。

    婆婆说:“少爷真是好,老爷也一样,据说老爷白手兴家,开了一家小小的厂,与太太熬到今日的,少爷事事亲力亲为,品格好,相貌好,学问好,真正难得的一个男孩子,谁要是嫁了他,福气。”

    我笑了。是的,这位少爷,与众不同。其实小姐也不算过分,不过少爷实在太好了。

    每天他不是看书就是打字,穿一件旧的白色布衫,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一双拖鞋,他很少上街,要不就听音乐。小姐常常喃喃笑着咒骂他,他不以为意。少爷不吸烟不喝酒,从来不见他有不规矩的行为,除了跟他妹妹抬杠之外,一点不良嗜好也没有。

    日子过得快,渐渐我们熟了,我发觉他真是个值得倾慕的人。他无论对谁,都和蔼可亲。

    一日在家闲坐,他帮我们包饺子,婆婆赶他不走。

    他说;“暑假过后,回去包给同学吃,哈!”他用手擦擦鼻子,很得意的样子,鼻子上沾了面粉还不知道。

    婆婆说:“老爷太太见了,我这份差使就丢了。”

    我默默的笑。

    他看我一眼,“你总不说话。”他说。

    “我?”我一怔。

    “是,你呀。又穿着唐装短衫裤,头发短短齐齐,一眼看上去,真象廿多卅年前的打扮,仿佛不是现代的人,是以前的人,闯到这里来了,一定不惯吧。”

    婆婆说:“少爷说的话,我们听不懂。”

    “玉桂,你懂吗?”他问我。

    我说:“少爷说我是个过了时的人。”

    他笑了,“还少爷少爷的,真过时了,我倒问你,你念书念到几时?”

    “满中二。”我说:“不过是乡间中学,作不得准的。”

    他笑,“妈呀,真对不起,我又走了眼了。”

    婆婆瞪他,“你以为乡下人都不识字,好欺侮?”

    “我可没欺侮你,婆婆。”少爷说。

    “说出来可别脸红,十五年前我第一天上工,拿橡皮筋弹我的是谁?”婆婆笑。

    少爷红了险,包的饺子益发歪七缠八了。

    婆婆一手拍开他的手,“你别玩了,少爷,一会儿等着吃吧!都叫你弄坏了。”

    他洗了手,还在厨房坐着。他说:“婆婆,这次回来,只觉你还可以谈谈话,其它的人,益发乏味了。”

    婆婆说:“少爷,你娶了老婆.组织个小家庭,精神省了寄托,就不会这么慌慌张张了。”

    少爷白她一眼,又是那句老话,“你懂什么!”

    婆婆也气了,“你再说这话,我告诉太太去!”

    他笑了,我转过身子,也笑。

    婆婆使我去买姜花,他要开车送我去。

    我连忙摆手不敢答应,他没好气了,他说:“我在外国,还跟店铺送汽水呢!谁又没做过这些工作,将来你嫁了去做老板娘,说不定我还来讨假期工做,那时候,又怎么说?”

    我的脸红得像火烧似的。

    婆婆摇头说:“这孩子越发疯了,跟他去吧,他们自外国回来的人,另有一套,没上没下,什么都不理的,没奈何。”

    我于是跟他下楼取车,坐上他的车,我看看自己,象什么呢,身为乡下妹,也就像个乡下妹,穿着短衫裤,一双最老式的皮鞋。我的世界,不是少爷的世界,少爷的世界,又不同小姐的世界。

    我的世界很浅很薄,但是我满足;小姐的世界很广很宽,她很快乐,少爷的世界太阴沉了,深不见底,我也弄不清楚他到底是高兴抑或不满意。

    照规矩他做人好象是十全十美了,简直没有遗憾,应该是很开心的,读书读得这么多,地方又走得远,见识广……为什么他总还是看不过眼许多事呢?

    车子向山下驶去。

    他说:“你不说话啊,为什么?”

    “我也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我说:“我不会说话,怕说错了,你见怪。”

    “谁不说错几句话?真是!”他说:“你年纪小小,这么谨慎,有什么好?”

    “少爷你年纪也不大,怎么一直训人啊。”我鼓起勇气说。

    他笑了。

    “嫁到外国去,你情愿啊。”

    我点点头,“是我表哥,每个人都问这个问题,为什么呢?”

    “这不是盲婚吗?”他笑问。

    “盲婚?”我涨红了脸,“怎么会呢?我是见过他的。”

    “没有了解的婚姻,都是盲婚。”他说。

    “什么叫了解?”我糊涂的问。

    “你知道他想什么,他也知道你想什么。”他说。

    车子已经停了下来,市场已经到了,但是我还是说:“少爷,为什么呢?为什么我要知道他在想什么呢?有什么好处呢?他自想他的事,我为什么要管他呢?我不要了解他。”我傻傻的说。

    他忽然呆住了,一手把着车门,一动也不动,大热的太阳晒在他头上,他汗淌下来,然而浑然不觉,他就那么站着不动。

    我急了,这次可说错话了,可是说错了什么呢?我说错了什么呢?

    少爷忽然说:“玉桂,咱们回去了。”

    我急说:“买花呢,来到此地,不买就回去了?”

    “不买了,走。回家有话跟你说,咱们说话要紧。”

    他上车,我也只好上车,他飞车到了家,婆婆见我俩空手回去,才去了那么一阵间,也不敢问,只是一脸的惊讶。少爷吩咐她做两个冰冻柠檬茶,然后他把我叫到露台上,叫我坐下。

    露台上落着细竹帘,花盆里开着成球的香茉莉。竹帘一丝丝的影子落在少爷的脸上,衬衫上,身上。

    家里也是这样,用竹帘的,将来我到了外国,总是会得想家的吧。

    我看着少爷,不知道他要跟我说什么话。他是大学生,我是他家帮工的,有什么话可说?

    婆婆捧来了茶,放下,稀奇的看了我们一眼,走开了。

    少爷用手帕抹了抹汗,他说:“玉挂,我想问你几个问题,你听了,不要想太久,就回答我,好不好?”

    我怀疑的问:“是什么啊?是我答不出的呢?要你问我飞机是怎么飞上去的,我怎么知道?”

    他笑了,“不,不是那些,那些我懂。”

    “你有什么不懂的?”我不置信地问。

    “好,你听着了,我要问你了。”他一本正经的。

    我倒没有什么紧张,我也很罕纳的看着他。婆婆说他有点怪怪的,我看不只怪呢,然而他必定有他的理由吧。

    他问我:“你爱你未婚夫吗?”

    我松口气,原来问这些,虽然很难为情,但少爷是个正经人,决不会讨我便宜,但答无妨。

    于是我答:“现在还不知道,如果见了面,他是值得爱的,当然爱他。”

    少爷问:“可是你一去就嫁他了,你怎么知道他是不是一个值得爱的人?如果错了,岂非太迟了?”

    我摇头,“错不了的,我父母说他好。”

    “你信你父母?”

    我诧异:“少爷,父母不信,信谁?”

    他又不响,隔了很久,他问:“父母能力有限,你信不信上帝?”

    我笑,摇头,“信上帝的人不外想上天国,因为地狱可怕,我从不想那么远的事,做人,做完了人,就做完了,人人都会做完的,哪怕得了那么多,不如不想,多想也没用,少爷,我没吃过什么书,我是不大想的,我只要有饭吃,有衣穿,就很高兴,你问婆婆就知道,我是一个很快乐的人。少爷的脾气不好,就是因为想太多了。我觉得妈妈把我嫁出去,很好,若不嫁时,在家帮工,也很好,在我来说,少爷,没有不好的事。”

    他看了我很久,然后低下头,问我:“你觉得活著有意思吗?”他问得这么重复。

    我耐心的答:“少爷,咱们已经活了这些年了,再没意思,也活了,也没死,总得活下去啊,活着跟有没有意思,有什么关系呢?”

    “唉吩!玉桂!”他倒在藤椅子上。

    婆婆奔出来,“什么事,少爷!”

    我慌忙的站起来。

    只见他躺在藤椅上大笑,“唉呀,我弄明白了,总算弄明白了,多谢玉桂,多谢玉桂!”

    我莫名其妙,不知他谢我什么,但见他笑就好,我就没得罪他。

    后来老爷太太小姐回来了,大家就吃晚饭,我忙着帮婆婆做菜,一身的汗。没多久,小姐的未婚夫也来了,长得真漂亮,我跟婆婆说:这间屋子里进进出出的年轻男女比画报里的明星好看得多呢。

    婆婆说:“都轻薄得很,长得太好了,也未必是什么美事,小姐那夫君,也很浮,你看久了就知道,小姐将来未必幸福。”她们老人家都喜欢算将来的事,“我看最好是少爷,没有一处不好,就是那股傻劲,也是难得的,我在他们家做了这么些年,他对我,真是好,倒是我,有时候反来教训他几句。这次他走了,又不知几时回来,他是越来越不耐烦耽在家里了。你呢,玉桂,走了也不回来了,也该忘了婆婆了。”

    我笑说:“婆婆,上菜吧,别多说了。”

    这天以后,少爷说我不久要离开家,到很远的地方去,就要带我到处走一走。婆婆不反对,我也不反对。我很喜欢与少爷接近,与他说话、讲笑,都是很有趣味的。老爷太太也不说什么。小姐投来活泼泼的一眼,她以她一贯的娇憨说:“其实哥哥最坏,最坏的人是看不出来的。”

    少爷带我到浅水湾山顶去。

    我虽然也住在香港,却没去过这些地方。

    我仍穿着我的唐装衫裤。有些人看我,有些人不看我,有些外国游客问我是什么地方买的,他们也想要。

    少爷说:“我从来没见过像你这么自然纯朴的人啊!玉桂。”

    我笑答:“这不过是换句话,说我土罢了。”

    他不出声,只是微微笑着,他说:“你且是个稍有大聪明的人。”

    我说:“罢哟,少爷,开什么玩笑。”

    因为他是这么和蔼可亲,所以渐渐我说话无拘无束起来,他说了很多事给我听,说一个物体最小是原子,原子要还有电子、中子和质子,我只好听着。

    后来他问:“你去了外国干什么?”

    我答:“在他们家的餐馆帮工。”

    少爷想了一想说:“唉,大概不会用得到原子问题。”他停了一停,“大概什么都用不到呢,你看婆婆,十年前我问她:婆婆,你晓得水为什么会滚?婆婆瞪我一眼说:放在火上煮,当然就滚了!傻子。”

    我笑了。

    我说:“但婆婆是一个好人,这一点也不影响她。”

    “是呀。”少爷皱起眉头。“你看这百合花,他既不收也不种,但是我老老实实的告诉你,所罗门王最荣耀的时候,那装饰尚不及他呢!”

    我温柔地看着他。

    他问我:“你高兴吗?走得累不累?”

    “还好,不累。”

    “只有你,听我的话,从来不腻,我妹妹说我是个痴子。”少爷含笑说。

    我笑笑。我不相信,那些漂亮的小姐们,如果他肯对她们说话,我相信她们也一定非常耐心听,只是他不说罢了,有时候我真奇怪:将来少爷娶的,是个什么样的太太?

    婆婆说我福气好,“难得呢,那里都走遍了,那些有钱人去的地方,我活了这些岁数,也没到过。”

    少爷的假期到了,他开始收拾行李。我帮着他。

    他问我:“玉桂,将来你会不会想起我?”

    我点点头。

    “为什么想起我?”他问。

    “因为你与别人不一样,因为你对我很好。”我说。

    他也点点头。

    老爷太太买下很多东西给他带过去,都得很小心的收拾。

    他又说:“玉桂,将来你结婚生子,儿女叫什么名字?”

    “我不知道呢。”我笑说,很不好意思。

    “我写两个名字给你,如果你家里不反对,就用这两个名字。”他在纸上写了四个大字。

    我看了一眼,一个名字叫凤仪,女孩子的,另一个叫龙现,男孩子的。

    我笑了。

    “笑什么?”他问。

    “我的孩子,将来又不做皇后、皇帝,取这种名字做什么?”我笑道。

    他叹口气,“说你聪明,原是不错!”

    少爷走了。

    他走没几天,我也走了。伯父伯母他们催我走的。

    到了那边,我与表哥结婚,表哥人很好,我们的小家庭很开心。餐馆的生意也不错,生活清苦一点,但是我很能适应新环境。

    没过几年,就添了两个孩子,一男一女,并没照少爷改的名字,名字是孩子祖父取的,叫明儿与英儿。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想起那一年婆婆来借人的事。那位少爷,真是个不可多得的人物,我常常想,他结了婚没呢,他的妻子,是不是完美如他呢?

    我想再隔三十年,我还是会在路上把他认出来的,他是那么的一个好人。这少爷。

    赛车手:

    我认识杰奇司徒的时候,刚巧在事业上失意,想在感情上找出路,因此特别留心有“可能性”的男人。

    在一次酒会中,看见他白衣白裤的坐在一角,神情寂寥,便自动走过去与他打招呼,他是一个英俊的男人。

    这是我第一次主动勾搭异性,因此显得有点生硬。

    我走过去跟他说:“你好,我叫安比比。”

    他看我一眼,有点诧异,并没有介绍他自己。

    我有点尴尬,耸耸肩,喝一口酒,“怎么?”我问:“是不是有太多的女人向你介绍自己,以致你感情麻木了?”吊儿郎当地充作老手。

    他笑一笑,“小姐,你略为喝多了。”声音很温和。

    我马上沮丧起来,我真是什么都做不好,连这种不需要天才,只将利用天赋本钱的事都做不好。

    我失意的说:“我没有喝醉,失败的人什么都做不好。”

    他面孔上的寂寥一扫而空,笑出来。

    “你想做什么?”他问。

    我说:“约你出去吃一杯茶,让你送我回家,恢复做女人的信心。”

    他微笑,“我很愿意这么做,可是我是今天酒会的主人,今天是我结婚七周年纪念日,那边站着的是我的妻,你说,叫我怎么办呢?”

    我吃惊,“你是司徒杰奇,那个赛车手?”

    “怎么,”他睁大了眼,“你不认识我?你是怎么来这个宴会的?”

    “我认识你,可是,我不知道你会这样的出现。”我越说越离谱,舌头打结,“不讲了,”我长叹,“我想我还是回家早早上床吧。”我站起来。

    “小姐——小姐?”

    我头也不回的走开。

    司徒家在郊外,叫车子不容易,我站在门外,给凉风一吹,余下的酒也醒了。

    我跟我自己说:安比比,你这是为了什么呢?为什么跑到这种地方来呢,为什么不在家看一本书,喝一杯热牛奶,第二天好好的去上班呢?

    正在后悔,并打算重新做人的时候,一辆跑车的引擎咆吼两声,停在我身边。

    我先退后两步,停神一看,车里的人正是司徒。

    “你——?”我哑然。

    “上车来。”他笑,“你现在可以带我去吃茶了。”

    我涨红面孔。

    “上来吧。”

    “你走得开?”我问。

    “事到如今,还问这种问题?”他很富幽默感。

    一路上我沉默。

    他驾驶技术大胆、流丽、熟练,名不虚传。

    我又问:“你太太不怪你离场?”

    他不在乎的说:“安小姐,你大概没有留意报上的花边新闻——已经传过我俩要离婚不只一次了。”

    我很震惊,偷偷的看地一眼。

    他也在看我呢,我的心剧跳起来。

    他既好气又好笑,“怎么?觉得自己已经淌了混水,洗也洗不干净了?”

    “不,不。”我否认着,巴不得有个地洞可钻进去。

    他说:“你还出来泡呢,真是的。”他仰起头笑。

    我看着他英俊的面孔,眼角细细的皱纹,忽然生气了,“以后我手段就纯熟了,你走着瞧。”

    他眼角弯弯,“是吗,我等着瞧。”

    我们的关系就是那样开始的。

    是一段很不健康的关系,我知道,我不该那么轻佻,而且他有妻子。

    第二天我就收到他的花,约我出去吃茶。到了这个时候,我因觉得自己非常出丑,对这件事很退缩,不肯接受他的邀请,更加做得不大方,只觉自己一辈子都没这么倒霉过,心灰万分。

    他好言好语安慰我,我便将我所有的不快向他倾诉,他有一双好耳朵,全部接受我的怨言,我胸中的阴霾一扫而空,只觉像触电一般,我恋爱了。

    我不懂得他看中了我什么,我问过他,他不肯回答。

    友人知道我与他走,非常担心。

    ——“他有妻子,司徒太太以前是出名的美女,现在还不差,你不是敌手。”

    ——“杰奇司徒出名的风流,你自己当心,比比。”

    ——“他时常在外国赛车,连他妻也不能时常见到他,你又有多少机会?”

    但我确实爱上了他。

    司徒问我:“你不怕吃亏?”

    我温和的反问:“吃亏什么?就算我们的关系终止,我也不会少了眼睛鼻子,别忘了传统男女关系上的得失观点经已改变,我们两人都很快乐,这已经足够。”

    他不出声。过了一会儿,“我妻子不肯跟我离婚。”

    这是他第一次与我谈及他的家事。

    “为什么坚持离婚?”我小心的问。

    “为了自由。”他说:“她不让我出赛。”

    “她担心你的安危。”

    “我岂能现在退出,跑到她父亲公司去,做一个有名无实的经理?这是我的职业,她若忍受不了,我们只好分手。事实上她确是嫁了一个赛车手。”

    我不敢插嘴。

    自那次之后,他没有再提过他的妻子。

    杰奇到蒙地卡罗出赛,带我同往,我们住在碧绿海岸的豪华酒店内,但我寝食不安,我开始了解到他妻子身受的痛苦。

    司徒与欧洲的没落贵族、新暴发户、记者、明星……谈笑风生,我却为他的安危暗自伤神。

    一次又一次跟他去验车、试跑道,我的心像要自胸腔中跳出来。

    他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忽然冷冷的对我说:“我希望你不会像我妻子那样,劝我回头。”

    我忍不住反驳,“我不会那么做,因我没有资格,我不是你正式的妻。但是如果你,只希望我跟着你吃喝玩乐,像你带在身边其它的女人那样单顾享乐,我也做不到,我到底是关心你的。”

    他的脸色缓和下来。

    我悲哀的说:“如果你不需要我,我可以马上离去。”

    “我需要你。”他说:“但是你要给我自由,这是我的职业。”

    我忍着眼泪答应了。

    他出赛那日我没有到现场去,我坐在酒店的房间内观看电视报告。我握着拳头,直冒冷汗,好不容易捱到赛事完毕,看他捧着银杯,被一大群人拥着他离去,我崩溃在沙发上。

    我问我自己:安比比,这真是你理想的生活吗?

    正在这个时候,酒店房门被人敲响,我去打开门,外头站着一个优雅的女子。

    她伸出手来,“是比比?”

    我马上知道了。“是司徒太太吧?”她是那么美丽。

    她苦笑,“想你现在也知道了,我的日子不好过。”

    我绝望的看看她。

    “你爱上了他,是不是?”

    我点点头。

    “可是,他并不需要人爱他,他要的是胜利,掌声、金钱、名誉、美女。”司徒太太说。

    我呆视她。

    “但既然有人爱他,我倒放下了心,可以松口气。”她苦笑,“可以看得出你与她们是不同的。”

    我跌坐在沙发里。

    “那么我可以退出了。”她再加一句。

    “你真的能够退出?”我问她,“你仍然这么关心地,要退你早就可以退出了。”

    她也坐下,一张脸背着我,轻轻说:“我们都太过了解对方,是不是?”

    我微笑,“你不愧是司徒太太。”

    “熬下去吧,”她说:“我要走了。”

    我抬起头来。

    “希望他也爱你。”语气中并无苦涩。

    她翩然离去。

    我未见过更大方更美丽的女人,她爱司徒,但是完全不要求任何代价,她甚至可以将他交给另外一个女人。

    而我,我是一个卑鄙小人,破坏人家的家庭……我更加为自己悲哀了。

    司徒回来了,他连淋浴都没时间,“来?跟我去庆祝,好几百人在等着我们。”

    我退缩,“我不去了。”

    他脸上有一刻的恼怒,“你又在使性子了。”他随即温柔的问:“为什么?我又在什么地方得罪了我的宝贝?”

    “不,”我说:“你太太刚才来过。”

    他沉默了一刻,“我们先去庆祝,慢慢再谈这件事。”他央求。

    他永远是胜利者,我实在不忍扫他的兴,要说话也不在这个时候,我毅然说:“好。”

    他高兴了,吻我的脸,我们一起到俱乐部。

    在那里数百个男女聚在一起,像举行嘉年华会一般,开香槟酒如开汽水,痛快的享乐,一见到司徒,他们便围上来。

    我因为太过不开心,所以找酒喝。

    司徒没有空暇看着我,他早已成为核心人物。

    我坐在一角独自喝酒。

    客人来来去去,并没有注意到我,我又不屑自我介绍,说:我是司徒杰奇的情妇。

    糟透了,当初认识杰奇的时候,再也料不到会这么困惑与痛苦。

    我喝了很多,情绪开始好转,我微笑,觉得一切除死无大害,能够与司徒杰奇在一起,再痛苦也是值得的,人活着还不是为了这一点点虚荣心:每个人都想努力地与众不同,即使本身不能在江湖上闯下名堂,做过司徒杰奇的情妇也是一项殊荣。

    我可没有爱上他,我自嘲的跟自己说:我跟他其它的女人并无分别,我爱的是他的锋头、金钱、英俊的面孔、美好的身型……

    我靠在长沙发上,喝了又喝。

    等到司徒发现我的时候,我已经很醉了。

    他笑:“比比,瞧你,太贪杯了。”

    “我们回去吧。”

    “拿你没折,唉,真没想到我会被你收服。”他扶起我。

    我说:“杰奇,我并不爱你……我—”我在这个时候“咕冬”一声栽在地上。

    以后的事我什么也不知道。

    可以了解的是:我很明显的出了丑。

    第二天早上在旅馆中醒来,我头痛得要裂开来。

    杰奇在浴室剃胡子。

    他看我一眼,“怎么,醒了?见我太太一次,就受那么大的刺激?”

    我托着头说:“有没有止痛药?”

    他问:“她说了些什么?”

    “没见过那么高贵的女人,她什么也没说。”

    “连你也堕入她壳中。”他冷笑。

    我服了亚斯匹林。“我觉得你对她有偏见。”

    “偏见?不如说这是长期的研究结果。”

    “她为什么要做一场戏?”

    “好让你内疚喝醉出丑。”

    我微笑,“真奇怪,夫妻开头往往是相爱的。”我说。“爱恨其实只有一线之差。”

    他看我一眼,抹干面孔,“你呢,你对我如何?”

    “你可不可以改行?”我苦恼的问。

    “改行,你真的要我改行?”他反问。

    我点点头。

    “我能做什么?现在我与公侯伯爵晚膳,周游全世界,赚漂亮的年薪,比比,世上一切都有牺牲有代价,天下没有免费的事,我放弃这一切,就变成一个普通的人,你以为你还会爱我?”

    我不出声。

    “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你将就一点好不好?”他笑,“至少赛完车,我可以与你在欧洲玩个够。”

    也许司徒太太说得对,他并不需要爱,但是我自己也不十分肯定,如果他变为一个非常普通的人,我还会不会这么着迷于他。

    “在想什么?”

    “司徒,我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才好。”

    “想离开我?”他笑。

    “你还笑得出?”

    “你才不舍得离开我。”

    “你太托大了。”我说:“但即使我离开你,你也毫无损失。”

    “没有损失?”他冷笑,“没有损失?”

    他紧紧的拥抱我。

    我们随即到欧洲去了,游遍了湖光山色,我一生人中再也没有更畅意的假期。

    司徒说得对,世界上每件事都要付出代价,如果我真认为一切是不值得的话,我可以离开司徒。

    但是他给我这么多的快乐……

    我们一直在一起,每年他会出赛三数次,在那几天中,我简直痛不欲生,整个人浸溺在苦海中,但每当赛后,我又渐渐复苏。

    在这一年中我没有再见过司徒太太,但是我已成为司徒的正式女友,很多人认得我知道我。

    司徒曾经狡猾的说:“比比,再也没有人会要你,每个人都知道你是我的女人。”就是这样。

    我在矛盾心情下渡日,一时我是全世界最快乐的女人,一时我又是最痛苦的一名。

    时间过得快,我已经失去我的工作,失去自我,依附在司徒的身上。

    长此以往,我想离开他也不行,他把我照顾得那么好,车子、房子、衣服、首饰、要什么有什么,他只要我跟着他走,陪伴他。

    平时他的心情很好很明快,是个最佳的伴侣:风趣、英度、豪爽、周到,而且专一——信不信由你,他没有旁的女人。

    但是,他没提到结婚的问题。

    以前他说是司徒太太不肯离开他,现在呢。

    以我俩目前的关系,应该无话不说才足,但不知恁地,我比以前更矜持,他不开口我不出声,他不自动给我的我不会向他要。

    连我都觉得自己僵。

    廿八岁生日那天,他带我出去吃饭,将一条钻石项链系在我脖子上。

    他说:“比比,对不起,浪费你的青春。”

    我眼睛濡湿了,女人就是这么容易心软。我说:“没认识你之前就早没青春了。”

    “要嫁个好的男人,生儿育女,也不是没有机会的。”

    我说:“放弃了这些机会也不足惜。”

    “嫁给我也可以,但是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做寡妇。”

    我一惊,手中的香槟倒翻了少许。

    他说:“这是实话,我太太已答应离婚,我们已经办妥手续,但你会不会嫁我?”

    我呆视他。

    “哪一个赛车手不是死在跑道上?没有一个能及时退休。”

    “不要说下去!”

    “何必逃避现实?比比,你应当知道这是事实。”

    我将头伏在桌子上不响。

    “比比,你考虑考虑,想想与我结婚是否太差。”

    我知道,在他来讲,这算是求婚了。

    我低下头,“司徒太太——”

    他打断我,“我们已经离婚。”

    “好,我考虑。”

    他又高兴起来,“比比,祝你生辰快乐。”

    “谢谢。”我也勉强的笑。“干杯。”

    “比比,我这个人不善表达感情,你应知道我对你的心意。”

    “我全知道。”

    这么多生日,以这个过得最最难忘。我深爱司徒,嫁与不嫁根本无所谓,一张婚纸并不代表什么,我知道自己的心。

    他说:“下个星期,我要到利曼去。”

    我的心立刻抽搐。

    “最后一次。”他说。

    “最后?”我忽然听到最坏的兆头,“不!别这么说。”

    “怎么了?”他莫名其妙,“你听了应该高兴才是呀,不老是叫我停止赛车吗?”

    我回过神来,“怎么,你肯改行了?”

    他耸耸肩,“没法子,想学做生意,若失败的话你注定没福享。”

    我笑了。

    “为什么还要到利曼去?为什么?”我问。

    “女人真是贪得无厌。”他诧异的说。

    我惭愧,便不再出声。

    他的妻恳求他七年,他都不肯放弃赛车,而为了我,他一下子就下了决心,我不应再多言语。

    这真是我最快乐的生辰。

    到达利曼,当地的报纸照例大页大页地刊登着他的消息与照片,把他捧到天上去。

    同时他也透露了将要退休的消息,更加引起轰动的反应。

    记者访问他:“正当盛年,退休不可惜?”

    他微笑答:“为了我所爱的女人,并不可惜。”

    读了这样的报道,我落下泪来。

    这是最后一次提心吊胆,以后再也不用彻夜不眠地等待他回来,听到车子引擎声不必心惊胆颤,我们可以到幽静的小镇去隐居,可以有时间生儿育女,细说过去,详谈将来。

    他的优点并不单靠名气存在,我相信我们可以相处得很好很好。

    如果司徒不反对,我们可以生很多孩子,柔软的、粉红色、天使般的孩子……想到这里,我心花怒放。

    利曼大赛我破例坐在现场。

    广播员对着看台的人山人海作出报导:“七号是司徒杰奇,稳操胜券,这是司徒退休的最后一次出赛,司徒是著名的长胜将军……”

    有一个人的手搭在我肩膀上。

    我抬起头,“司徒太太!”我诧异她还会出现。

    “我不再是司徒太太,相信不久将来,你会做司徒太太。”

    她坐在我身边。看上去仍然风华绝代。

    我忍不住兴奋地同她说:“司徒决定退休了。”

    “是吗。”她淡淡的说。

    “怎么,你不相信?”我间她。

    她淡淡一笑,“这话我每隔两三年总会听一次,他戒不了这个瘾。”

    “什么?”我如堕在冰窖中,“以前他也说过要退休?”

    “他对外也宣布过退休,我可以将剪报给你看。”她声音越来越冷,“这是他一贯的伎俩,于是你感动了,他的目的也达到了。”

    我忽然对她起了反感,“如果他骗我,那也不过是为了讨我欢心,这是值得的——他不爱我的话,何必这么麻烦?况且我相信他,他一定会为我们的家庭退休。”

    “你很有信心哇。”她讽刺的说。

    我却柔和地答:“做人若没有信心,那就不是一个快乐的人。”

    她的脸色苍白了,站起来离去。

    可怜的女人,她至今还是这么爱司徒。他们到底是因什么分手的呢?不单是为了赛车吧,将来司徒总会告诉我。

    赛事开始了。

    奇形怪状,彩色缤纷的车子在跑道上排列好,助手们卖力地作最后检查,彩旗一挥,炮车呼啸而去。

    我一颗心吊了起来。

    司徒的七号车紧紧地被八号与三十七号紧跟,车子如子弹一般的咆吼而过,观众兴奋地发出呼叫,大部分站了起来。

    报导员叫道:“这条赛程有三个死亡弯角,但司徒杰奇曾在此处出赛三次,其中两次荣获冠军,对司徒来说,不成问题……咦,怎么一回事?司徒的七号车滑肽——”

    我霍地站起来,车子并不在我视程内,我的喉咙像是被一颗铅堵住了。

    “七号车滑肽!”报导员狂叫“撞向三十七号!”

    我听到一声撞击声,像是一颗小型炸弹爆炸,随即冒出一阵黑烟。

    我吓得心撕肺裂,刹时间救火车与救护车立刻出动,报导员大叫:“意外,意外——”

    我奔过去,司徒的助手一把将我拉上车,观众乱成一片。

    我掩住脸哭了。

    到了撞车的现场,救护人员正将一个焦炭似的人抬出来,我尖叫,“不!不!”崩溃下来。

    助手刮打我的脸,“这不是他,这不是他,镇静一点。”

    两辆车子在焚烧,司徒亦在担架上,救护人员将氧气面罩覆在他脸上。我趋向前去,瞪大了眼睛,手足无措。

    助手拉起我,“一起到医院去,快。”

    我们钻进救护车。呵天,我最恐惧的事终于发生,我将脸埋在手中,发出受伤野兽般的呜咽声音。

    助手说:“别这样,比比,控制你自己,他生命力强,不会有问题。”

    我看到司徒一只手臂被炙烧得血肉模糊,更加不能控制地狂叫起来。

    救护人员替我注射镇静剂。

    司徒到达医院时昏迷不醒。

    我反而静了下来,最后一次,他说是最后一次。如果他就此死了,那么真是最后一次,如果他逃得过这一关,我相信也是最后一次。

    我整日整夜不眠不休,守在医院,眼泪已干,心脏也仿佛停止跳动。

    到第三天早上,医生出来告诉我:“安小姐,回去吧。”

    我瞪着他,完了,我想。

    谁知医生微笑说;“他完全脱离危险期了,你明天可以来与他谈话。”

    我抓紧医生的手,怔怔的说不出话来,浑身的细胞又一个又一个地活转过来,开始有知觉了,

    只觉腰酸背痛,累得要摔倒在地。我回去睡了一整天。

    司徒的生命虽然没有危险,却尚得留医一大段日子,灸伤部分要移肤治疗,断骨要驳回,又得怕他有并发症。

    他还顶幽默,说道:“我如果毁了容,你会不会嫁别人?”

    我板着脸:“没希望甩掉得我。”

    “比比,你生日那天,我说要退休,是骗你的。”

    我静静听着。

    “但是现在,我决定真正履行诺言。”

    我冷笑,“从死门关上兜了个圈子回来,自然怕了。”

    “那倒不一定,聂奇劳达毁了容,戴住面罩也要再战。我是为了爱你。”

    “谁相信。”

    他笑,“不相信?我倒是相信你爱我,不然何必吓得瘦了一圈。”

    我咬牙切齿,“司徒杰奇,当心我扼死你。”

    护士推门进来,听见了掩住嘴,“他?扼死他?不好吧,才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救了他。”

    我伏在司徒身上偷偷的笑。

    最后的胜利者是我。

    而司徒以后再也不会赛车了。

    一张书桌:

    我常与茜茜说:化妆台可以不要,镜子可以不要,书桌是一定要的,我们必定要买一张书桌。

    茜茜说:“省着点吧。搬了家之后,只剩下五千元,还有很多东西要等着买,最低限度要买个冰箱,昨天那一瓶大橘子汁硬是坏了。”

    我嬉皮笑脸的说:“天气都这么凉了,买一张书台吧。”

    “随便你。”茜茜说。

    她天天早上对着浴室镜子化妆,我们的新居只有一张床,厨房里办了一点零零碎碎的食物,衣服都堆在皮箱里,要穿什么取出来,穿完了又搁回去,懒得到家,茜茜仿佛是没有怨言的。

    傍晚我们吃很简单的饭菜,然后去逛家具店。

    茜茜说:“好的买不起,坏的又不想买。”

    “我们去看书桌吧。”我说。

    “得了,谁不知道你是大作家?”茜茜没好气,“几时红起来?一天到晚看书桌,我想去买一架电视机看电视。”

    “电视顶不好看。”我不以为然。

    “做你老婆顶难。”茜茜回我一句。

    我们还是一家家家具店看着,书桌很贵,花梨木的书桌都要好几千块一张,买不下手。

    “我们去看旧货如何?”我建议。

    “我顶不喜欢旧东西。”茜茜皱皱眉头。

    “只要老公不旧就行啦。”我贼嬉嬉的说。

    真的到了售货店,茜茜的兴趣又来了,她东张西望的看着各式各样的售货,连一百年旧的地毯都拨开来看,店里的伙伴都认定了她是个羊牯,招待非常殷勤。我倒有空走到别的地方去看。

    我看到一张书桌。

    那是一整块白柚木雕出来的,作法国美术式,转弯末角处莫不是精心杰作,只是这张书桌非的大。

    我找来一个店伙,“有多大?”

    “六尺乘三尺。”他答:“好得不得了,先生,买下来吧。”

    “这么大!搁什么地方?”我笑问:“现在的房子,七八十尺算是宽爽的了,这张书桌比单人床还大。”

    “是呀,就是大才漂亮。”

    “卖多少?”

    “一千二。”

    “不贵嘛。”我说。

    “是不贵。这种书台,新的订做,这种木头,这种手工,恐怕要六七千元。”

    “六七千元一张写字台?”我摇摇头,“我可以买一堂家具了,真是有钱人能花钱。”

    “先生,你看看仔细,这张书台不能错过,可遇不可求呢,我把钢台移开你看看。”

    那张柚木书台上面放着两只钢台,压得它死死的。这么漂亮的书台根本不应该在这种店里出现,我惋惜的想,这种桌子有谁会卖出来呢?太可惜了,这种东西原是应该买进而不卖出的,象子女样,好歹要留在身边拉扯到底,儿女怎么能卖出去呢?

    我皱着眉头,这么漂亮的一张书台怎么会沦落在这个地方?贵族落难似的。

    我在那里考虑:三尺乘六尺,能放在哪里?

    茜茜走过来,“怎么?看够了没有?”

    “茜茜,你看看这张书桌。”

    茜茜一看,“哗,这么漂亮。”

    “开价一千二。”我说:“喂老板,能不能便宜一点?”

    老板但笑不语。

    “买下来吧。”茜茜说:“不是老嚷着要书桌吗?”

    “不过这张书桌像是女人用的。”

    茜茜笑,“不见得吧,书桌也分男女?有什么女人用得着这么大的书桌?难道也是作家?”

    我也很罕纳,我问:“这书桌以前是谁的?”

    老板摇摇头。

    我与茜茜仔细检查一下,五只抽屉都完好如初,面子上稍微划花了一点,无伤大雅,米白色无漆,的确高雅大方。我是每天对着写字台的人,实在需要这一张桌子,于是我说:“好,买下它。”

    老板欢喜得半死。“先生,你不会后悔的。”

    茜茜说:“这种书桌,卖给谁呢,难得找到个顾客,老板,算便宜一点。”

    “不能再便宜了,既然喜欢,还什么价呢?”老板笑眯眯。

    茜茜耸耸肩,数了两百定洋,“星期日送来。”

    老板说:“好,好,我还要打理打理,补一补漆才送来。”

    “可以可以。”茜茜白我一眼,“好了吧?书桌已经买好了,能去看冰箱了吧。”

    “你真是一个好太太。”我笑说。

    “原来好太太就是听丈夫话的太太。”她说。

    我一笑,拥着茜茜走了。

    回家冰箱也买妥,电锅也选下,我与茜茜吃过饭之后,慢慢的想,那张书桌到底属于什么人的呢?

    茜茜也问;“似乎用那种书桌的人,在香港是不多的,第一,香港人有麻将房而不备书房,第二,有了书房也用不着那么大的书桌,必需有很宽大的房间才放得下那桌子,桌子又不象是写字楼用的,写字楼用柚木夹板便可以了。”

    我笑说“你说得对,茜茜,桌子真有可能是一个女人用的,看那式样,虽然大而坚固,但却很柔和美丽,那位女性——先假设她是女性,一定有魄力有事业,不是普通人那么简单。”

    “可是后来她生意失败了?”茜茜笑问。

    “不见得,生意失败也不必卖书桌,这张桌子,旧货店的老板最多以两百元买入,再以一千二卖出,她要两百元现款干什么?”

    茜茜笑了,“好,今天到此为止,明天去问问旧货店老板,不就知道了吗?”

    我们很愉快的喝着新泡的茶。茜茜有了冰箱,我有了书桌,对于容易满足的人来说,幸福就在手边。

    第二天,我没去找店老板,他老大倒打电话来了。

    他说:“那张书桌我把定洋双倍退回,可不可以?”

    我愕然,“为什么?”

    “陈先生,实不相瞒,现在来了一位客人,硬要把这书桌买下来,我告诉他已经售出了,他愿意出多一倍价钱从你手中买下,你看!你当初还要讲价!”老板后悔当初顺利的做成了我这笔生意。

    我啼笑皆非的问:“那么你要怎么办?”

    “你与那位先生谈谈吧,陈先生,做生意讲信用,我决定把写字台在星期天送到你府上,但是这位先生要见一见你,你看怎么样?”

    我觉得奇怪透了。

    我问:“那位先生在你那儿吗,老板?”

    “在在。你肯不肯与他说话?”老板已经把话筒交了过去。

    “陈先生?”那边传来很温和的低沉声音,多多少少的带着点骄傲,“陈先生,我有一事相求。”

    他说得很低声下气,使人为难。

    “什么事?”我也很客气。

    “那张写字台,我想陈先生割爱转让给我,可不可以?”

    我笑说:“先生贵姓?”

    “姓龙。”

    “龙先生,我的工作需要一张很大的写字台,”我坦白的说:“但是我出不起价钱买一张新的,你说我能不能割爱呢?”

    “我想不能。”他说:“但是我愿意请陈先生去选一张合理想的写字拾,价钱由我负责,我可以先开现款支票。”

    我更惊异了。

    “你那么喜欢那写字台吗,龙先生?”

    “是的。”

    我说:“龙先生,我马上到旧货店来一次。”

    “谢谢你。”他挂上电话。

    我把事情跟茜茜说了,茜茜好紧张,“我们不让给他。”

    “为什么?”

    “其中一定有古怪。”茜茜说。

    “里面有个大秘密?可以发掘到大宝藏?”我笑问。

    “我跟你去。”

    我们一起到了旧货店。

    那位龙先生站在书桌旁边。一看就知道他是那种孤芳自赏的人,神色倨傲,但是他有一张非常漂亮的脸,瘦削清秀,穿黑西装白衬衫,一条黑色的领带。

    他一只手放在那张写字台上面,看见了我,马上点点头,“是陈先生吧?”他问。

    “是,这是我太太。”我说。

    “陈先生,我希望你把书桌让给我。”

    我看看茜茜。问题只在让与不让,而不能问他为什么想买。

    但是茜茜已经冲口而出:“为什么?你既然有钱买新的,为什么要旧货?”

    龙漂亮的笑一笑,弯弯腰,“陈太太,衣不如新,人不如故。”

    茜茜说:“但这只是一张书桌呀。”

    “在你们眼中是,在我的眼中,不是。”他很沉着的说:“我们的价值观念是不一样的。”

    我沉吟半晌,“你的确需要这张桌子?比我还厉害?”

    “是的,我相信我有充分的理由。”

    “我想我有权知道,”我说,“我比你更需要这张桌子,我早到一步,很对不起,引起你那么多烦恼。我又不是那种随便接受别人恩惠的人。”

    “我答应补偿你的损失,又怎么能说是恩惠呢?”他淡淡的说。

    我看看茜茜,“这样吧,对我来说,这不过是一张廉卖的写字台,对你来说,却有很特别的意义,我心甘情愿的卖给你,你付还我定洋,直接向老板买好了。”

    那位老板简直不相信天下有我这么笨的人。

    君子成人之美,君子不夺人之所好,做一个君子原本是太难的事。

    龙怔住一会儿,他问:“是真的让给我了?”

    我耸耸肩。

    龙说:“我愿意送陈先生一张全新的书桌。”

    我笑;

    “无缘无故,

    受人重礼,心惊肉跳的。”我自老板手中取回两百元,“来,走吧。”我拉起茜茜。

    “陈先生,”龙拉住我,“等一等。”

    “还有什么事?”

    “象你这样的人,已经不多见了,陈先生,你是一个写作的人,你愿意听这张书桌的故事吗?”

    茜茜说:“我有兴趣听。”

    我笑,“我也有,事情很神秘,你不觉得吗?有人来抢购旧货店中的一张旧书桌。”

    “我们换一个地方说话。”龙说。

    “到我家去吃饭如何?我们新买了一只电锅,天天煮菜饭吃,你要不要来?”

    茜茜白我一眼,“野人献曝。”

    龙微笑,“我很愿意来。”

    “那还等什么?”我擦擦鼻子,“失去一张书桌,得回一个朋友,来,我请你吃便饭,你请我听故事。”

    龙很感慨的说:“你们是我所见过最快乐的人。”

    我们一行人回到家,吃了饭,用了茶。龙似乎很松弛,我们家没有沙发,全体人都坐地下,地下只有一条小小的地毯,但是这也没有妨碍我们的快乐。

    我们开始等待龙说故事。

    他漂亮的脸上神色变幻不定,终于他开口了,“这张书桌,”他的声音是低低的,“是我在五年前定做送给一个女孩子的。”

    茜茜说:“啊,你送给她的。”

    “可不是,当时柚木没有现在贵,但是连工带料的,却也花了近五千块港币,当时来讲是一笔巨款。”

    “她是干哪一行的?”茜茜问:“人长得漂亮吗?”

    “漂亮,”龙肯定的说;“绝对漂亮,她不是那种俗气的漂亮,她有那种高贵气息,落落大方,样子端庄,她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女孩子。”

    “后来呢?”茜茜问。

    “别打岔,茜茜,好好儿的听。”

    “后来我们因小故分开了,我独自跑到外国去狠狠的再读了几年书,等我再回来,她已经不在这世界上了——”

    茜茜惊叫出来,“啊!”她看看我。

    龙的声音沉痛无比,“她得了癌症,坚决抵抗到底,终于不治,她始终没有结婚的机会,死后亲戚把她的遗物都卖掉,我为了这张书桌,找到拍卖行去,拍卖行又告诉我这家店的老板已经把书桌买了下来,等我赶到的时候,你又买了这张书桌,这可怎么办?”

    “你又向我买了下来,物归原主。”

    “物归原主。”他茫然的说:“原主在最需要我的时候,我不在她的身边。”

    “你们曾经是爱人,是不是?”我问。

    “是的,三年前她早晓得有病,她的亲人告诉我,她有一条肩膀酸痛,去看医生,检查的结果,颈项后面有一连串小肿瘤,割出来切片,是癌,无从割治,割掉一颗,又长七颗,她为此痛哭不已,并不让我知道,用计激走了我,免得我娶一个将死的妻子。”

    “好动人的故事。”我惊异,“简直是一篇长篇小说的大纲!你难道一直不知道?”

    他沮丧地摇摇头,“我被她一气,使走得那么远,心里天天想念着她,但是却不肯向她低头,等到想通了,回来找她,她已经不在了。”

    “她是干哪一行的?”我问。

    干哪一行才会令男朋友送那么大的一张书桌给她呢?

    “她是律师,

    我们是同学,当她第一天考到BAR做大律师的时候,我就送了那张书桌到她家去。”

    “呵,了不起,”茜茜说:“你想想,陈,这张书桌原来有这么美丽的历史,你这个凡夫俗子怎么配用?幸亏退回去了。”茜茜笑。

    茜茜说话有时候是很绝的。

    龙说:“是的,她是一个非常不凡的女孩子。”

    “茜茜,天妒红颜。”我说:“我们这种俗气的人,才能够一直活下去,没什么好说的。”

    龙站起来告辞。他说:“谢谢你们。”

    “谢谢?”我说:“有空常来,别说谢。”

    “我要谢你们的太多了。”他说,“再见。”

    我们送他出去。茜茜被他感动了,很久很久她没说一句话,过了很久很久,她跟我说:“把这个故事写成一篇小说吧,请你。”

    我摇摇头,“有了题材,没了书桌,人生不如意事常**。”

    “哪儿有这种事?”她气说:“这么好的故事!”

    “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的故事永远是不值钱,我们必须要改变小说的作风,写幻想小说。”

    “这是不应该的,你为什么说龙先生的故事不好?”

    “又是生癌。”我用手支着头。

    “事实上很多人生癌死的,你凭什么那么说?”

    “读者不想看生癌,茜茜,如果你处处接触到生癌的亲戚朋友,小说中的女主角又是病人,你会有什么感想?”

    “我不知道!”茜茜作一个绝望状,“我要去洗碗了,但愿你有一天能够成名。”

    “你知道吗?如果不是那个龙光生,明天他们就会送书桌来了。”

    电话铃响了,是找我的。

    “我是。”

    “陈先生!”是龙,他气急败坏,“气死我了!”

    “怎么回事?”

    “那个家具店老板真不是个人,我才回头,他告诉我那张书桌已经以三千元的高价卖给别人了。”

    “什么?他妈的混帐!”我高声,“这怎么可以?谁买了?”

    “一个女孩子,她付的是现款!她要买这张书桌干什么?恨只恨当初你退了定洋,我没有立即付现金,气死我了。”

    “有这种事!”我说:“我们去打死那个老板。”

    “打死老板?”茜茜在旁边说:“这是法治社会,你以为是什么时代,还打死人呢!”

    “龙先生,那你怎么办?”

    “我不知道。”他哭丧着声音,“或许我再去求那个买主,恳求她把书桌让给我吧。”

    “这多渺茫。”我说。“你知道她住在哪里?”

    “不知道,老板坚决不允透露。”他说。

    “这该死的人!”

    “来,你来我这里,我们商量商量。”他说。

    茜茜说:“真是好笑,那么多人一起争一张书桌,难道那个女孩子也有一段故事不成?”

    我赶到龙那里,气喘喘地:“谁?谁买了?”

    龙踱来踱去:“是的,我们一定要研究出来,我决定在他们送货的时候跟了去看看,你说如何?”

    “好主意!”我问:“几时送货?”

    “两小时后。”

    “还等什么?快!快去家具店。”

    我兴奋飞奔着的到家具店。

    等了半晌,送货车来了,由苦力把书桌抬上去,我们俩叫了一部计程车在旁边看着,他们的车开,我们的车也开,车子慢慢开上旧山顶道那边,在一座硕果仅存的老房面前停下来。

    龙的面色大变。

    “怎么了?”我问。

    “这……这是她以前住的地方……天啊!这张书桌又回到它原来的地方来了,有灵性的,有灵性的!”龙的声音颤抖。

    “别见鬼!”我替龙打气,“没这种事,全是巧合。”

    这个时候,有一个女孩子穿着白衣白裤自楼梯间轻飘飘的奔出来,“送来了?”她清脆的声音问。

    龙怔怔的凝视她。

    她指挥工人把书桌拾上二楼,我觉得义不容辞,上去自我介绍,把这张书桌的故事告诉她,并且把男主角也介绍她,以示故事的真实性。

    那个女孩子呆住了,她说:“我叫兰花,我想这一切都是巧合,我租下了这层大房子,觉得可以奢侈一点,买一些大型家具,这张书桌是这么美,这么大但这么细致,我一眼便看中了,对我来说,并没有太大的实际用途。”

    “请问小姐是干哪一行的?”龙问。

    “叫我兰花好了,我是教钢琴的。”

    “啊。”

    “真正用得着书桌的是陈先生,是不是?”兰花问。

    工人们站在楼下,不知道该怎么处置这张书桌。

    “回忆应该深藏心底,如果每个人都把心底的秘密回忆又回忆,那太颓废了,龙先生大可不必睹物思人。”

    我心底何曾不是这么想,但是我觉得念旧也是一种美德。

    兰花说下去,“这张书桌我觉得应该判给陈先生,我相信它的原主人如果知道,也会高兴它终于落在适合的手里,搁在我家,徒然蒙尘而已。”兰花笑。

    她是一个十分明朗的女孩子,我看看龙,他们倒象是一对儿呢。

    龙犹疑了一刻。

    我抢着说:“那么龙以原价向你买下来好吗?”

    龙连忙开了一张三千元的支票,前后为了这张书桌,他已经付出八千元了。

    “谢谢你,兰花。”我说:“有空我们可以来看你吗?”

    她拿着支票,“不打不相识,有空来玩。”她笑。

    “好”我跟龙说:“现在可以把它抬回你家了,现在没有波折了。”

    龙象是在想心事,“不不,我觉得这书桌不应该丢空,老陈,如果你不嫌弃的话,我想送给你。”

    我搔搔头,“只是这件礼物未免大名贵了。”

    龙风度翩翩的走了。

    我回到家中,把情形告诉茜茜。

    “那女孩子漂亮吗?”她老是关心谁漂亮谁不漂亮。

    “很漂亮。”

    “跟龙先生配不配?”

    “很配。”

    “这种多情公子应该再找一个好的女朋友。”

    “我也觉得如此。”我说。

    隔没多久,那张大书桌被抬过来了,好大的桌子,我看着不禁笑了出来,我们的房间那么小,实在是不相配的。但既然人家送了来,而我又一直喜欢它,所以总得腾地方来安置这位贵客。

    我笑着把它放好,坐在它面前,欢欣之情是难以形容的,我非常的感激龙,也感激兰花。我抬起头来,看着茜茜,我笑说;“我也希望我能成名呢。”

    话还没说完,门铃响了。

    我让茜茜去开门,茜茜叫:“又是你,龙先生,咦,这位小姐是谁?”

    “我叫兰花。”兰花的笑声传入来。

    我站起来,大声说:“小器的人就不该送礼,送了礼来才半小时,就不放心了,一张书桌有什么好看的?也值得这么探访?”

    “的确不错,”兰花说:“这张书桌,不是你想象中那么简单的。”她笑。

    我看看龙,看看兰花,心中仿佛有了默契。活着的人还是要活下去的,而且必需要活得高高兴兴,相信龙的女朋友也是希望龙过得快乐的。

    我很乐意做一个媒人,把他们两个人拉得更紧一点。茜茜也有我同样的想法,她说:“你们有空要常常来,我们需要朋友……。”

    我看看书桌,手缓缓经过滑的台面,如果它真有灵性的话,就应该明白,悲欢离合,一部分是命运,另一部分是人为,我相信这里故事写成小说没人要看,因为事情太巧合了。

    雨天:

    他向我求婚的时候,是一个雨天。

    他结婚的时候,也是一个雨天。

    新娘不是我。

    她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婚礼分中、西仪式举行,不嫌其烦地热闹。西式礼在教堂举行,我因要上班,没有去。晚上到了,新娘子坐在台上,正拍照呢,与新郎拍,与家长拍,与宾客……都穿着中式礼服,红褂子缢满花,盘着金丝银丝,红裙子。能穿大红裙子真还是福气,以前小时候我最看不起这种婚礼,现在只觉得各适其适,求仁得仁的人永远是最幸福的——他们看上去顶幸福。

    看一下我就走了。

    下雨。

    踱到公路车站去候车,那个时候他老开着一辆小小日本车来接我,迟到十分钟我要皱眉头的,现在反而想起他的好处来。

    但是这岂非可笑,我从头到尾未曾爱过他,此刻想起他,不过是因为他曾经提供的服务,换句话说:我想念一个司机,我并不想念失落的感情。

    如果我不爱他,我就不能嫁他为妻,一天为他煮三餐饭,洗熨衣服,收拾屋子。“大亨小传”的女主角黛茜跟盖士比说:“有钱女孩儿就是不能嫁穷小子!”人家的流行小说就是合情合理在这种地方。

    我并不有钱,但我赚得比他多花得比他多。我不开车的唯一原因是我的牌照已被吊销——开快车。

    大嫂说:“……女孩子不结婚是很寂寞的。”

    “是。”我承认。

    但不能为寂寞而结婚,为孩子而结婚,为结婚而结婚。我只为爱而结婚。我并不爱他。

    下雨的周末,我仍想起他。他对我很好:最佳的听众,陪我在公寓中谈天,看电视,听音乐。

    其实他的程度不高,但是他很善于迎合我,讨我欢心。

    他说他爱我……真令人惆怅,这么爱我还是娶了别人,而且这么快。人的心理就是这么奇怪,

    不要的东西被人拣了去,反而有种依依不舍的味道。

    这些年来我老参加别人的婚礼,真是的……

    上班的时候忽然没了劲,以前有什么事老是一个电话拨过去。现在不是不可以拨,只是人家是有妇之夫了。中午吃饭本来老规矩他请客,一个星期六天,现在吊儿郎当,简直不知何去何从。

    失去了这个人才知道这个人的重要。真的。

    早上晚上都想念他,是真的。

    嫂嫂又说:“你真是滞,他又不是不爱你,又不是没向你求过婚。”

    “我不想跟他结婚。”

    “你想怎么样?”嫂嫂问:“你自己不能嫁他,又吊着他,让他陪你一辈子?他又不痴不呆,他总得结婚生子,成家立室,现在还有第二个梁山伯?为你吐血死了,你心里也不好过,真不知道你想什么!”

    我真不知道自己想什么。

    嫁梁秉坚?我是不嫁的,三千块一个月,够什么。我看杂志一个月就去掉六七百。还要穿鞋换新衣买化妆品。我不是没算过这笔收入,总之怎么都不够。叫我贴他,无止境地十年八年贴下去,迟早与他翻脸,那个女孩子肯,我不肯。那个女孩是秘书,她赚两千,丈夫还是值得尊敬的……我——我不同。

    但那日她手上脖子上戴的金器令我印象至深,俗是真伧俗,可是喜气洋溢。后来我把请帖里的礼饼赠券去换了一打蛋糕,与同事分着吃了。

    我一点也不快乐,人人知他配我不起,人人相信是我不要他,但是我不快乐。

    白天若无其事的上班,黄昏若无其事的回家。可是一切都不同了。

    我发觉他常用的那只茶杯空置在杯架上很久,电视的声音特别空洞,客厅的电灯好久没开亮过。

    我寂寞。

    我很知道我不爱梁秉坚,但这几年来他老在我身边照顾我,都成了习惯,生病搬家接送飞机……他老在那里,永无推托。

    可是现在他已是别人的丈夫。

    我一点也不吃醋,因为我不爱他。我只具失落感。我不能阻止他的婚姻,再自私我还有点良心。

    星期日。

    约了两位太太看电影。五点半。

    一直站在戏院门口,等得腰酸背痛,极之不耐烦,真想一走了之。约女人与约男人怎么会一样,男朋友管接管送,永远可以迟到半小时,不必言谢,男女有别。

    在这一刻内我份外想念梁秉坚这个人,他在做什么?驾着那辆小小日本车与太太在兜风?星期日的下午呢。

    以往星期日他总是来我的公寓。我很嫌他。嫌他不够风越,嫌他拿不出去,嫌他从没送过一件像样的礼物给我。

    一次他送我只小金戒子,我给退回去,还加一句:“这种玩意儿,送给我十五岁的侄女儿还差不多。”

    他没说什么,收了回去。

    现在想起来真觉不该,现在想什么都不管用了

    他不知有多失望——那只小小的织锦袋,里面装一只他以爱心去挑回来的小戒子,也不知选了多久……可是给我一手挡回去,谁稀罕,我在等的是五卡拉全美方钻。

    结果那日的电影看得索然无味。同样的戒子,他那小妻子戴在手中,会说不出的快乐吧?

    电影散场各自回家,我紧闭着嘴唇,脸上毫无欢容。梁秉坚的优点陆续回来……一点点一滴滴。

    那日他轻轻来跟我说:“我要结婚了。”

    我顿时一呆,真没想到他会从我手掌里翻得出去!我以为他今生今世都是我的奴隶,也再逃不出生天,我原以为他会一辈子与我看看电影吃顿茶就足够满意,我做梦也没想到他居然“偷偷”结识了别的女人,谈恋爱,且已论到婚嫁,我完全有种被出卖的感觉——什么!他没有为我牺牲到底?他竟成了叛兵?他竟挑了一个平凡的女孩!我真呆住了。

    我想我的脸色变得苍白,过了很久,我才恢复过来,装上一个勉强的笑容,说道:“恭喜恭喜。”

    他又轻轻的说:“她……是很普通的女孩子……比不上你。”

    听了这话,我并不觉得骄傲。

    至今已三个月了。

    我也约别的男孩子出来,其中一个叫班。

    关于班,以前秉坚说他:“我不喜欢这个人,我不赞成你同他来往,如果他有诚意,我们可以公平竞争,但他完全是混一顿免费午餐吃的那种人。”

    我当时一笑置之,那时我在酒店工作,朋友爱吃多少吃多少,不过是签个名字。

    我与女同事约好班,在小馆子里吃了三十多元的午餐,结果他照样拒绝付账,我那女同事与我僵住半晌,我是震惊,她是生气,结果由她放下钞票。我们走出馆子,连笑都笑不出来,我忽然想到秉坚,心中悔恨交织,我这样嫌他,但是离开他才知道他的好处,一路上心痛如纹,同样的收入,秉坚为我,无微不至,像班这种人,我发誓不会再接他电话。这好算男人!没钱爬出写字楼来干吗?为什么不在办公室吃饭盒子?跑出来叫两个廿多岁的女子付账。

    回到写字模一算,这人吃我不下十来顿,我自酒店出来了,他请回我十来廿顿也很应该,不是我们女人个个计较,而是秉坚说得对,他根本是占便宜来的,根本没有人格没有诚意。

    我的心沉下去。

    现在发觉已经太迟了。

    我问我自己;现在梁秉坚再来求婚,我答应邀是拒绝?凭良心。答案:拒绝。我真的不爱他,

    又不能老把他抓在身边,唯一的办法是放他走。

    但这个寂寞的空档没人填,实在是难渡。我深深叹口气。

    我必须要把持自己,必须。

    我借了嫂嫂的车子,开到新界的公路去,一路上绿叶如荫,风景如画,但是我的心门无法打开,我不需要全世界人的欣赏,我只需要一个忠实观众。

    我把头靠在驾驶盘上。

    路上满街的男人,当我穿着银狐走过的时候,全部转头向我看,又有什么用?我病我痛时他们又不知道。

    太阳**辣的晒在我一边脸上,我的眼泪缓缓流下。我是爱他的,到这个时候,我不得不承认,我是爱他的,可是爱管爱,一年半载之后,爱会褪色,我不能一辈子坐家里为他生孩子,计算着家用:一毛一分,哪一份是租金,哪一份归他母亲,不不,我做不到。

    为什么他一定要急于结婚,为什么他不能再陪伴我长久一点?

    我哭了很久,才独自开车回家。

    星期一照常去上班,口袋要放着他送我的一只金挂表,那个星期一他来低低跟我说:“我要结婚了。”停了一停:“这只表送给你。”

    “送给我?”我茫然的问。

    “是的,给你做纪念。我没有什么其它的东西,这表是我祖父传给父亲,父亲传给我的,约五十年了。”

    我呆呆的接过那只精致的挂表,我一生人从来没有更珍重过一件礼物,我轻轻的把它捧在手中。当他离去,我把冰凉的金表贴在脸上,但那时我尚不懂得哭。

    翌日我去配了一条金表链子,一直贴心挂着。今天又星期一了。

    我走过马路的时候,忽然有一只手搭在我肩膀上,我转头,呆住。

    是梁秉坚。

    我的喉咙哽咽起来,多久没见他了?一般的浓眉笔挺鼻子,朴实西装,人群熙来攘往间,我忽然发现了他,然而他已是别人的丈夫。

    汽车响号把我们赶开,他拉着我过马路,我们站在路边,他微笑的看着我,我呆呆的注视他。

    “你好吗?这几天下毛毛雨,你好象穿不够衣服似的——”

    我张开口,想说话,但一个字说不出来,忽然想起拜伦的诗:

    IfIshouldseethee,afterlongyears,

    HowdoIgreetthee,withsilenceandtears.

    “我们吃午餐,在老地方,好吗?”他问我。

    我点点头。

    “一点钟。”

    我转头就走,用手按住那只金挂表,眼泪如潮水般涌出来。

    他追过来,掉转我身子,一脸的诧异。

    我就在大街上,众目睽睽之下,把头靠在他那熟悉的肩膀上,号淘大哭起来。

    他开头手足无措,后来就明白了。

    他扶着我一直向山上走去。

    我们两个人都没有上班。

    “……我不能离婚……”

    我沉默着。

    “她是无辜的……”

    风啪啪吹在我的脸上,我的心与身都是冰冷的。

    “送你回家休息吧。”

    “不,送我回写字楼。”

    他陪我回写字楼,我告假回家。

    服了镇静剂,我拉上被子睡觉,眼泪打侧流下脸颊,滴进耳朵。

    我竟没发觉我爱这个人,直到今天今时。

    我荒凉得如当年念大学时在欧洲旅行,到威尼斯圣马可广场迷了路,太阳不是我的太阳,人群中没有一张熟悉的面孔,鸽子成群的在身边打转,我仰起头想呵,原来我的生命终于此。

    然而这一次是真的了,我再也抖不脱逃不掉我自己的命运。

    门铃叮当叮当的响,我不想去开门。

    但是它连续地响了三次又三次,我忽然想到是梁秉坚!他是这样子按铃的,我抖开电毯奔出去开门。

    门外站着的正是他。“坚!”

    我紧紧的抱住他。

    他将我的头按在他胸中。

    “坚,我不知道怎么样才好,我不知道!”

    坚低声说:“我在这里,别怕,别怕。”

    然而他已是别人的丈夫。

    “对不起,坚,我对不起,我对不起你。”

    “我在这里。”

    他陪我到六点半,然后起身穿衣服。

    “我得走了。”他说。

    “我知道。”我说。

    “真荒谬,如果这种情形早三个月发生,一切多么简单。”

    我沉默。

    但如果他不离开我,我永远不知道他有多珍贵。

    “她在等我吃晚饭。”他轻轻的说。

    我沉默,他那可怜可爱的小妻子,煮好了二菜一汤,静静的等他回去,我是一个下流的女人。

    我无法与任何女人相比,我没有人格。

    他走了。

    我伏在床上很久很久,终于睡着了。第二天大清早,他来接我,仍与三个月前一样,仍是八点十分,仍是那部小车子。仍是先按楼下的铁闸铃。

    我在窗口看着他把车子停好,看着他下车,然后他抬头看我是否在张望他。我向他招招手。

    他笑了。

    我很辛酸,他上来后拥抱我,很轻很轻的在我耳边说:“我爱你。”

    我一点也不怀疑。是他的确爱我。但是再爱我他还是娶了别人,他并没有等我一辈子。他并没有。他与我一样的坏。

    他送我上班,我们一起吃早餐,我问:“你太太做事吗?”

    “她在银行上班。”

    “先送她,再接我?”

    “是。”

    “你不觉荒谬?刚与一个女人吻别,转头就去接另外一个女人。”

    他笑笑,不出声。

    我叹口气。

    他问:“你爱我吗?”

    我说:“我不知道,见不到你的时候,我想念你,见到你的时候,我又觉得无稽。”

    他默然,隔了一会儿,他问:“你是不是很寂寞?”

    “我也有可去的地方,我也有其它的男友,但是我想念你。”

    “但是你可爱我?”他问。

    “我现在为你做了这么多,难道不是爱情?”

    “我想听你说你爱我。”他坚持。

    我说:“我一讲这句话,你就跑掉了。你不过是想听这三个宇。”

    他不作声。

    我觉得自己两只脚简直在云雾里。这个男人,本来一百分之一百是我的,但是我没有要他,现在成了别人的丈夫,抢夺之下身价暴涨,我摇身变为他的黑市情人。

    星期六下午他到我公寓来,我们一起看电视中的球赛。他喃喃的说:“……我一直爱你……你可以从欧洲的冰淇淋说到拜占庭、花生漫画、伦勃朗、狄啤士钻石厂、壁球、红楼梦,拜伦、林宝基尼迥旋器。我爱你。但是我如何爱你呢?我一点希望也没有,我是个小职员,受的教育有限,升职机会渺茫,我如何爱你?我怎么娶你?你腕上戴着金蚝劳力士,我尚有能力送你什么?我爱你,但我们都得活下去,这是现实的生活,现实告诉我,我只能娶一个银行女秘书,她赚两千,我赚三千,两人组一个平凡小家庭,生一两个平凡小孩子,她娘家有点钱,颇看得起我,津贴我们一层小单位住。在她来说,是最最美满的生活,但是你与她不一样,你有思想有知识,我不能要你,只好去娶她。”

    我深深抽一口香烟,按熄。

    “但是最后得到你的是她。”我说。

    “不过是躯壳而已。”坚低声说:“我只能爱你。”

    我叹口气,“她要的不过是这样,求仁得仁,夫复何求。”

    “你为什么不肯嫁我?”坚忽然问。

    “因为,”我很直接的说:“因为有钱的女孩子决不嫁穷小子。”

    “但现在你为什么又这样对我?”他问。

    “因为我想我爱你。”我说。

    “你说的都是真的?”坚问我。

    “是的,我抱歉。”我说。

    他很震惊但是很快恢复过来,“你爱我,可是你更爱自己。”

    “是的,坚,我是个顶尖自私的人,这半辈子来,我唯一爱的人便是我自己,你不能说我不爱你,我对你的感情……”

    “那只不过是因为你没有碰到更好的。”他还是激愤了。

    “或许,但是感情这件事是不能一层层剥开来研究的,如果你喜欢见我,使趁早享受这种感觉,如果不再要见我,就马上离开我走。”

    “你知道我离不了你。”他说。

    “那么过一日算一日。”

    “原来我们可以结婚!”他气愤的说:“至少可以做恋人。”

    我笑笑。“差一点点。”我说。

    最残忍的句子是“差一点点”。

    我们的关系由正常而转为不正常,连我自己都不能了解,造化弄人,命运操纵一切。而性格操纵命运,我的自私性格……

    我偷偷摸摸的见着坚,每次他穿衣服走我就觉得荒谬,这个原本是我的男人,现在我要问别的女人借。

    那个女人我是见过的,很幸福的圆脸,一头珠翠,非常关心,穿着红色的衣服。

    她不知道我是谁,然而我是最辜负她的人。

    (上帝给我一点意志力,上帝帮助我,上帝。)

    然而当我见到坚时那种罪恶的快乐……我是活着的,我高兴。我不知道想跟他说什么,但是我想听他的声音,我不能控制自己。

    坚说:“周末我不能够再来,她常常一个人在家中看电视,很闷,我得陪陪她。”

    我的脸上变了色。“不准!”

    “她是我的妻子!”

    “我不准!”我大嚷。

    “不可以。”他握紧我两只手。

    “不!”我满苦地蹲下来。

    “你不要为难我。她是一点罪都没有的!你想想,你仔细想一想,你可有权这么做。你想我怎么样?你说你想我怎么做!”他摇撼着我。

    我的眼泪簌簌落下。

    “你可是要我离婚?”他喝问:“你可是打算在我离婚后嫁我?你说!”

    我答不出来。

    “你这个自私的人,你知道我爱你,你知道我会做你脚底的灰尘,所以你对我这样子。”

    我伏在床上痛哭。

    “我不能与她离婚,她把整个人整个灵魂交了给我,她或许只是个卑微的女孩子,但她也是个人,你懂吗?一个人!是,你有思想你有学识你有感性,但她也是一个人,她也有脑子也有心脏。”

    我跳起来叫:“我知道我知道!但是我痛苦,你知道吗?我痛苦。”

    “我也痛苦!”他用手掩着脸,“你以为我不痛苦?有好多夜里我简直想一走了之,她何尝不知道我在外面有花样,可是她忍耐,她爱我,她的深度或者比不上你,但是她比你更懂得爱。”

    “你走吧。”我说。

    “你知道我不会走,你知道我走不了。”

    又下雨了。

    他没有走。一整夜都没有走。

    我习惯了他的身体,他的一切。我需要他。叫我重新去认识一个男人,我不行,那得花三五年,他了解我,他忍耐我,他爱我,我不能没有他。

    一个下午,我早下班,坚没送我回家,我逛一阵子街,买了数双皮鞋数件衣服,到门口,看见一个年轻女子站在我的门口。

    我看着她数秒钟,她也看着我。

    我马上知道她是谁。下了浓妆,她是很普通的女孩子,比我年轻许多,她或许在想,怎么丈夫会爱上比她年长的女人。

    我放下大包小包,跟她说:“你想怎么样?”声音很平静,带着点愧意。

    “我可以进去坐吗?”她问。

    “可以。”我开门给她进去。

    (她终于来了。)

    她开门见山的说:“离开坚。”

    我沉默,小妇人们永远不容轻视,她们是厉害的角色。

    “我要你离开他,他是我的丈夫。”她重复着。

    我是怎么到这种地步的?跟一个乡下女人争丈夫,我用手托着头,是怎么到这种地步的?我叹口气。

    “你一早认识他,为什么不嫁他?我们是新婚夫妇,你不应该破坏我们感情,离开我们!”

    这种标准台词我听过数百次。在粤语片与国语片中。真没想到有一天会发生在我身上。

    我听着她。

    “你离开他!”她坚持着。

    我根本不能开口,第一:确实我的错。第二:一开口就变得跟她一样见识。

    我站起来。“你的时间已经到了。”我打开大门,我根本不应让她进来。

    “是坚叫我来的。”她说:“一切都是他告诉我的,他想离开你,他说他已被你折磨得够了,他想你放他一马。”

    “谁说的?”我如五雷轰项。

    她说:“我丈夫。”她走到我留话那儿去,拨了号码,接通,“坚?”她问:“我在她这里,她不相信你要离开他。”

    我整个人浸在冰窟里,我瞪着这个其貌不扬的女子。

    “你跟她说吧,坚。”她把话筒递到我面前。

    他们两夫妻这样联合来欺侮我。

    我把门拉得大大的,“你走吧,你们两个都走。”

    她的脸色放软了。她说:“你忘记他吧,他不值得你爱。”声音轻轻的,充满无限同情。

    我要她同情?

    “走。”我说。

    她走了。我瞧着她的背影,她身上廉价的毛衣,现在还穿喇叭裤。但她比我幸福快乐。她完全原谅她的丈夫,即使他们才新婚,即使她丈夫对她不忠,但是她字典里没有抱怨,没有离婚两个字。

    我关上了门。

    我疲倦地躺在床上,服了安眠药。

    现在真的要离开他了,真正的离开。沉沦在永恒的寂寞里。或者不会。我怎么遇见他,就怎么再遇见别的男人。

    过渡时期永远是黑暗的。太阳升起之前一定有雾霾,格言不那是这么说吗。

    他是下了决心要摆脱我。正如当日,我下了决心要摆脱他。

    我记得,那是一个雨天。

    在停车场里,他向我求婚。

    而我缓缓的摇头,我说不。我不能嫁他那样的丈夫,我的男人要拿得出去的,要耀目的,而他不是。

    而今日,他转过头来摆脱了我。

    奇怪,天又下雨了,我走到露台去,关上了长窗。

    他们在放什么?吃晚餐?简单的小菜:叉烧炒鸡蛋西洋菜杨,两个人开开心心,他们的幸福不是我的幸福。我必须要忘了他,必须。

    我深深叹口气,公寓静得像座坟墓。

    我把毯子盖上头,明天又是一天。

    (但是他们在做什么。相拥入睡,明早双双去搭公路车上班?)

    雨声渐密。

    (曾经沧海难为水,为什么他竟会在她身上寻到幸福。为什么?)

    照片:

    我喜欢拍照,他们都说我拍得不错。我的照片却不是用来入沙龙的,凡事留个纪念,事后凭照片回忆一下,其味无穷,这是我唯一的目的。

    而我的女朋友莫幽谷自然成了最佳模特儿,无论她在喝茶、洗头、跳舞,都一一入了我的镜头,我将照片都放在本子里,闲时取出慢慢观看,当作娱乐。

    幽谷的母亲常笑说:“傅明这孩子,对咱们幽谷倒是真的有意思。”

    我自然对幽谷有意思。

    将来我是要娶她的。

    幽谷很上照,有时我去取照片的时候,连相熟的冲印铺子都会说:“傅先生,你女朋友实在漂亮过香港小姐。”

    我笑笑,不置可否。

    我的写字台面前,摆满了幽谷的照片。

    幽谷有时上来看到,会说:“怎么搞的,人家会笑你的——怎么把这么丑的女孩照片摆出来。”幽谷一贯地娇嗔。

    我笑笑问:“是吗?丑吗?我不觉得,许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呢。”

    幽谷很满意。

    深秋,天气很凉,别有一番光景,我载了幽谷出来,在郊外替她拍照。

    因为她替我做模特儿久了,姿态自然得不能再自然。

    幽谷的美是很特别的,她动态丰富,没有一刻静的时候,甚至在最烦恼的时候”她都能够如阳光在乌云中射出,为我沉闷的生活添增金光。

    我有时候取笑她:“你哪里叫幽谷?你简直是闹市。”

    翻阅照片,百看不厌,有时候会将她的照片放得很大很大。

    这天在郊外,我为她拍了三卷底片,衬着秋景,她的一身猄皮衣裤显得无限潇洒,简直美不可言。我们在傍晚时才收拾道具回家。

    我随即把底片交到熟悉的冲印店去做。

    幽谷在那个晚上闲闲的提起:“爸爸问我们什么时候结婚。”

    “告诉伯父,”我微笑,“下星期日我亲自登门来求婚。”

    幽谷喜间:“为什么下个星期日?”

    “因为订婚戒指要下星期才能做好。”

    “傅明!”她大喜搂住我的脖子。

    我笑着拥住她。

    “傅明,我立刻回去告诉爸爸,但是,傅明,那是一只怎么样的戒指呢?”

    我故意板起了脸,“怎么样的戒指?钢戒指,你还想戴钻石?我是不折不扣的穷小子。”

    “我打你!”她笑着扑上来。

    我们的二人世界就是这么精彩。

    过了两天,是星期五晚上,我去取了照片回来、厚厚一叠,驾车回家,还没洗脸就入房间观看。

    照片一摊出来,我就呆住了。

    咦,这不是幽谷呀。

    是另外一个女子的照片。

    我先是吃一惊,随后立刻明白是相馆交给了别人的照片给我。

    我想立刻去换,但是相片中人马上吸引了我。

    伊是一个长发女郎,穿着一件白色的宽大麻纱衬衫,杏形脸,大眼睛,脸上有一股形容不出的冷漠,仿佛全世界的繁华富贵都是她脚底的尘埃,但她是一个美女,气质特殊,恍如不食人间烟火。

    这么美丽的少女,应该是电影明星或是其它有知名度的人物。

    照片共有三十六张,张张精彩。

    背景是一间旧房子的客厅,楼面很宽,挂着字画,墙脚线是柚木做的,总有半尺来高,墙壁漆作米白色,一组沙发很老式,套着蓝边白套子,素净十分,一张蓝白的天津地毯,她有时躺在地毯上,有时卧沙发侧,照片拍摄得一流,看得出是用造人象的最好照相机,不是哈苏就是莱卡,光与影出奇的神秘诱人。

    沙发边的灯罩是荷叶边的,窗上有木质百叶帘,一格一格,浪漫复古怀旧,我把照片看了又看,爱不释手,整个人象是进入照片的世界里去,不能自己,悚然而惊。

    啊这多象聊斋里的故事。

    书生无意中得到画象,爱上了画中的美女,然后美女冉冉自画中踏入尘世,与书生共结良缘……

    我的心如溶入照片中,犹如进入了这一间大房子。

    电话铃把我自沉思中惊醒。

    我取起话筒,是幽谷打来的。

    她间:“为什么电话响了那么久才来接?”

    “我在浴间。”不知为什么我撒了谎。

    “照片拿回来了没有?”她问。

    “他们掉错了照片,我决定明天拿回去换。”

    “唷,冲印铺太大意了,”幽谷说:“换得回来吗?”

    “没问题,我跟他们那么熟。”

    “要不要出来看电影?”幽谷间。

    “不,”我说:“我累了,改天吧,今天一连开三个会,累得抬不起头来,想早睡。”

    “星期天可要记得来呵。”她笑着提醒我。

    我出了一额汗,“星期天?当然当然。”星期天是我求婚的大日子,我为何魂不守舍?

    “早点睡。”幽谷挂了电话。

    我是个名主有花的男人,怎么可以对牢旁的女人的照片发呆?太不应该了。

    明天,明天就去换掉它。

    我淋了浴上床睡,因为疲累,倒是很快入睡,上半夜安然无事,下半夜开始做乱梦,七彩缤纷,后来梦境渐渐归一清晰,我见到自己的身体毫不吃力地飘入一间房子里,一个白衣女郎在那里等我。

    她有忧郁的面孔,黑沉沉的大眼睛,牢牢的看着我,哎呀,她仿佛向我招手了,我很乐意地但半带惧怕地走近。

    她伸出手来触摸我的脸,她的手是冰冷而柔软的,我跟她说:“我愿意跟随你,无论你到什么地方去,我总是跟着你。”

    她没有笑,她只是深深的凝视我,然后忽然大力的推我一下,我趺入万丈深渊,因此惊醒了。

    我自床上跳起来,怔怔地,心犹自突突的跳,一额的汗,我怎么会做这样的梦?不可能,不可能,我根本不知过这个女郎是什么人,她为什么要来魇我?她是谁?我怎么会取错她的照片?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我取了一杯冰水喝,镇静下来。

    明天去还了这些相片就没事了,我告诉自己:快睡吧,明早还要上班呢。

    我终于再度闭上眼睛,但直到天亮,我并没有熟睡。

    第二天一早,我烤了面包,做了浓浓的咖啡喝,催醒自己。

    我多想再掏出那叠照片出来看,但终于自制地将照片放入公文包,出门去。

    冲印店很早开门,我要求他们换照片,他们查了又查,说找不到,我替幽谷拍的那一辑。

    幸亏我与他们相熟,否则他们早就烦得把我轰走了。

    “那么有没有人来找这一叠照片呢?”我耐心地问。

    “傅先生,你且留下电话,一有我们就通知你,可好?”

    “真的无法追查?”

    “傅先生,”他们答:“照片是用电脑冲的,不经人手,很少出错,这次不知发生了什么,但很可能那方面亦会来我们这里调换照片,届时一定通知你。”

    我还能怎么样?

    那叠神秘的照片仍然在我的公文包内,我带它们到公司。

    一早没事做,同事们还没有到齐,我又取出照片来观看。

    她真是个尤物,五官配搭得别致是不用说了,最主要是那股慵倦的神色,仿佛洞悉世情,世上象是没有什么再能令她动心了。

    她并无戴什么首饰,皮肤很好,一种象牙色,两只耳朵如贝壳一般可爱。

    我将照片都摊在桌子上。

    女秘书进来收拾文件,她一眼看到,诧异地取笑,“咦,傅先生换了新女朋友?”

    我不答话。

    叫我怎么解释呢?没人会相信这件事。

    “好漂亮的女孩子。”女秘书说。

    她走过来看仔细。“咦,这不是申声曼吗?”

    “什么?”我跳起来,“你认识她?”

    “谁不认识申声曼?她是当时得令最红的模特儿。”

    “为什么我不晓得?”我问。

    “傅先生,”女秘书掩嘴笑,“你就只会埋头埋脑的赶工作,又爱女朋友,根本不注意到身边发生些什么事,别说是一个模特儿,连身边的同事叫什么你还不清楚呢。”

    我被她说得脸都红了。

    女秘书好奇的问:“你怎么会有她的照片?”

    我胡谄,“在朋友家拍的。”

    “伊真漂亮。”女秘书喃喃的说。

    是,伊的美是充满了灵魂感的。

    女秘书试探的问:“傅先生与莫小姐没有闹翻吧?”

    我反问:“你想到什么地方去了?”

    秘书说:“珠宝店明天送戒子来呢。”

    “知道了。”我说。

    她很不放心,再看一看桌面的照片,掩上门出去了。

    她的名字叫申声曼,这样出色的女子一定有点来头,果然不出所料。

    我想了一想,赶快拨电话给一个花花公子朋友。电话接通了,我笑问:“九点正就到公司了,老陈?”

    他说:“什么风把你吹来?你不是最讨厌咱们这帮人不学无术吗?”

    “向你打听一个人。”

    “呵原来是无事不登三宝殿。”

    “嗳,你少废话。”

    “说呀,打听谁?”

    “有一个女郎,叫申声曼。”

    老陈在电话的那一头怔了一怔。“好眼光,老傅,好眼光。”

    “你别想歪了你。”我不悦。

    老陈笑,“我想歪?大清早向我打听城里名女人的来龙去脉,还说我想歪,你这恶人,真会告状。”

    “她是怎么样的一个女人?”

    “绝色的女人。”

    “这自然,其它呢?”我急不及待。

    “老傅,你要求得一个绝色的女子,就不必问其它的了。”

    “什么意思?”

    老陈不回答:“你的幽谷呢?吹了?”

    “我后天向她求婚。”

    “好小子,双管齐下,你转性了,怎么?到现在才发觉要多多享受人生?未为晚也。”

    我骂:“老陈,你说到什么地方去了?”

    “放心,我不会告诉别人。”他诡笑。

    “在什么地方可以找到她?”

    “我有她电话号码,你等等,我找给你——三三四五六。”

    “谢谢。”

    “喂,祝你成功。”

    我摇摇头、把电话挂上。

    我将照片收起来,沉思。

    老陈有她的电话,老陈是个花花公子,是否所有出来走走,开辆平治的男人都收着她的电话号码?

    这又关我什么事呢?

    我所应该做的事,是将照片丢进么废纸箩里,忘记这件事,专心的工作,明天珠宝店送了戒指来,携着它上莫家去求婚。

    这个女人与我何关呢?

    我用手托着腮,想了一个上午,心绪大乱。

    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我的心一向坚强,不为世上浮云幻影所动,现在是怎么了?

    我简直不能专心做事,开会的时候魂游四海,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在白沙碧水棕榈树的地方,与那美丽的女郎会合……

    我想我马上要发疯了。

    那天回到家,我斟一杯拨兰地,自己一个人慢慢啜饮。

    终于忍不住,拿起话筒,拨三三四五六。

    我很镇静。

    电话接通了,那边一个女佣问我:“哪一位?”

    我说:“姓傅的找申声曼小姐。”

    “请等一等。”

    过一会儿,换了一把低沉的声音问:“傅先生?”

    “申小姐吗?”终于听到了她的声音。

    “有何贵干?”

    “申小姐。这件事说来话长,我们并不相识,但是我手上却有一叠你的照片,想归还给你,你若不方便见我,我寄返给你亦可。”

    “照片?什么样的照片?”她非常警惕。

    我连忙说:“家居的照片,是冲印铺弄错了,落在我手中,我……我不是歹徒。”

    “哦,我明白了,”她似乎松一口气,“是那些照片,原来落到你手上了。”

    “是的,”我说:“我的照片又是否在你那里?”

    “是个女孩子的照片?她长得很漂亮,”她笑,“长头发,大眼睛。”

    “那是我的未婚妻。”

    “贵姓?”她问。

    “姓傅。”

    “傅先生,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们约个地方见面,交换相片如何?实不相瞒,你手上那叠照片,对我来说,也颇为重要。”

    “什么地方?”我问。

    “明天,晚上——让我看,八点钟好不好?大酒店咖啡店。”

    “好,我准时到,我记得你的样子,申小姐。”

    “好,再见。”她挂上电话。

    我发神经了。

    我竟约会未婚妻以外的女子,莫幽谷知道了会将我斩作一块块。我对不起幽谷,我怎么会受一个陌生女子的引诱?我不能就这样出卖了对幽谷的贞节。

    现在回头还来得及——我心中的天使这样不断地细细声说。

    但胸腔中另有一个魔鬼,他却同时说:不用回头,去见申小姐呀,你不是想见她吗?怕什么?幽谷又不会知道。一次而已。

    魔鬼的声音越来越大,充满了空间,我注定要打败仗,我甚至没有稍抵抗就投降了。

    呵傅明傅明,我跟自己说,你太不中用了。

    后天已是你订婚的日子,你在做什么呢?你的头脑是否清醒呢?

    你究竟想在一个陌生的女人身上得到些什么?

    幽谷是最聪明的女子,她觉得我神情有点不对,便额外留心起来。

    “不舒服吗?”她问:“工作吃力?”

    我一惊,作贼心虚,“为什么这样问?”

    “你看上去有点疲倦。”幽谷说。

    多么犀利的眼光。我更加要小心翼翼。

    “照片找回来没有?”

    “还没有消息。”

    “怪可惜的。”幽谷说。

    “再拍一次好了。”

    “只怕你没有心思再替我造象呢。”她似笑非笑。

    “说到哪里去了。”我说。

    “明天几点钟到我家来?”幽谷问。

    “明天?”我说:“呵明天,中午时分,让我睡足了,精神充沛好说话,我会买了花跟水果来——对了,你约了你爹没有?”

    幽谷凝视我,“傅明,你有心事,你瞒不过我。”

    “什么心事?胡说。”

    “傅明,是不是为结婚的事心烦?我们可以分担烦恼。”

    “没有,娶得你这么好的太太,还有什么心事?”这倒是由衷之言。

    但另人天生有点犯贱,明明有一个好太太,眼睛仍然要周围飘,吃着碗里,瞧着锅里。

    幽谷叹一口气,“瞧你,已经不肯对我说老实话了。”

    我搔搔头皮,“真的,现在百物腾贵,维持一个家真不容易,我其实一点基础都没有,就这么着就上门贸贸然求婚,难为情。”

    幽谷笑,“我道是为了什么,原来是为了这个,依你说,非得发了财才可以结婚罗?世上王老五老姑婆岂非一箩箩?”

    “现在的确是流行晚婚呀。”我说。

    “得了,我又不是个不事生产的女人,你少替我担心,累管累,月底一发薪水,我又精神百倍了,你放心呢。”她笑嘻嘻地。

    我内心非常感动,发誓明晚一放下照片立刻就走,我决不能对不起幽谷。

    “那明天就这么对你父亲说了,家中各项开关销我来负责,你的薪水自己零花,等我经济略有转机,马上让你享福。”

    幽谷笑了。

    珠宝店送了指环来。

    我打开盒子检查,非常满意,写了支票。

    十年来略有节蓄,除了买这只戒指,尚够蜜月旅行,喜酒是决不请的了,劳民伤财。

    幽谷打电话来告诉我好消息:“父亲给我的嫁妆是一层公寓。”

    “唷,”我笑,“你不该告诉我,不怕我谋你的财?当心我握着一枝牙刷就搬到你家来,再也不走的。”

    “两夫妻,我难道还希望你走不成?还没结婚,就准备后路随时打退堂鼓?我不象是这种女人吧?”她哈哈哈地笑。

    虽然在电话的那一头,我也知道她喜心翻倒,在那里手舞足蹈。

    可爱的幽谷。

    我暗暗的羞愧,没有人可以代替幽谷。

    “幽谷,”我冲口而出,“我爱你。”

    “废话,”她啐道:“你不爱我娶我干吗?”

    我也笑了。

    当夜我到大酒店的咖啡店去赴约,收拾心猿意马,真的预备交下照片就走。

    我准八点到,直等到八时半。

    我原来想打电话去追催申小姐,后来一转念,觉得她不来也罢,等到九点吧,我想,九点不来我把相片寄回给她算了。

    是好奇心使我约见她,她那张灵狐似的脸吸引我。

    我想看看她真人是否跟镜头上一般有那种肃刹的美。

    等到八点三刻的时候,有一个女郎朝我这边走来,她穿鲜红的裙子,金色鞋子,婀娜多姿,但不是申声曼小姐。

    她走到我跟前,问我:“是傅先生?”

    我默默头,有点意外。

    她自顾自坐下来,笑了一笑,“我是她妹妹。”

    “啊,”我还是失望了,“她没有空吗?”

    “家中牌局还没有散,她叫我先来。”年轻的申小姐抿着嘴笑。

    我天真的问:“是桥牌吗?”

    “不,麻将牌。”

    我吃一惊,不能想象那么一个冷艳的女即竟会赖在牌桌上不起来。

    而她的妹子也是,那么年轻,却如此浓妆,美则美矣,毫无气质,而正牌的申小姐却还姗姗来迟。

    我犹疑了一刻说:“不如我将照片还你算了。”

    她笑,“何必心急?你有要紧的事得先走吗?”

    我想既来之则安之,索性再等一等。

    “她有没有说什么时候来?”我问。

    “有,就快了。”答了等于没答。

    我对这位美女的印象已经打了折扣。

    九点半,九点半如果她还不来,我立刻就走,幽谷那批照片至多重拍,再等下去就荒谬了。

    小申小姐一搭没一搭的查问我的身世,我不是一个不大方的人,但对于这一路正邪不分的女子多多少少有点戒心。

    她:“傅先生干哪一行?”

    我:“生意。”

    “哪一行生意?”闲闲地。

    “建筑。”

    “啊?”精神来了,“听说建筑业永远一支独秀。”

    “也不见得。”

    “傅先生结了婚没有?”更有兴趣。

    “快了。”

    略为失望,想一想,又说:“新娘子好福气。”

    我完全不明白为何一个年轻的女子说话的腔调酷似媒婆,但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申声曼小姐毫无出现的意思,我叹口气,取出照片搁桌上,扬手叫侍者结帐。

    我这个不礼貌的动作令小申小姐大为吃惊。

    她问:“什么?你打算走了?”

    “是的。”

    “可是——”

    “请告诉令姐一声,我不等她了,很感激她派你做代表。”

    她象是不相信我说的话,仿佛从来没有人会因她们迟到而提早离开,又好象她们的魅力无往而不利,这是第一次受挫折。

    她的脸色阴晴不定,刚在这尴尬的当儿,她说:“我姊姊来了。”她几乎欢呼。

    我不过是一个男人,自然忍不住抬头望去,但见进门来的女郎果然有着相热的轮廓,一样高大、身段窈窕。

    小申迎上去,满不高兴的说:“姐姐,这位傅先生竟说要走,早知你也不用来了。”

    但见大申小姐向我瞄了一瞄,坐了下来,“大家坐呀,走到什么地方去?”她自己取出烟来,点着先抽。

    我看仔细了她,心中无限的失望,原来照相机充当了魔术师。

    我可以肯定不是每个模特儿都象她,我再说一次,不可能每个模特儿都是这样。

    她的头发油腻,红色寇丹剥落,化妆浓厚,鼻头与额角都泛油,穿着无袖松身T恤,却没有剃腋毛,翘起二郎腿,高跟拖鞋跟在足尖,随时会掉下来。

    我看得呆了。

    这就是照片中的美女?她?

    多么大的骗局,跟照片没一点相似。

    她的笑容倒是热情的,声音与电话中一模一样随便,“照片呢?”

    她妹妹把照片递给她。

    她随手翻阅了一下,说:“拍得不错,明天可以发给报馆。”

    “小姐,”我礼貌的问:“我的照片呢?”

    “在这里。”她取过手袋,那只手袋的背带几乎要烂了,她整个人都是烂塌塌的。

    我取过照片,立刻看了看,可不就是幽谷:阳光灿烂的笑容,整洁大方的仪表,可爱的性格,高贵的身份。

    我一颗心落了地。

    申小姐说:“他的爱人很漂亮。”

    这时候我对她又略为惊魂甫定,因此说:“谢谢你,我也认为如此。”

    说完这话我立刻起身道别,走到门口再回头看一看,申小姐端的十分美艳动人——很多人是不能接近,有很多事是不能细看的。

    我连忙开车回家。

    淋浴的时候幽谷打电话来查我行踪。我跟她说:“戒指取来了,照片也找回来了,明天中午见。”

    一切都象什么也没发生过似的。

    当晚睡觉,我又做了一个梦,梦见我与幽谷儿孙满堂,白头到老。

    我是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