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今夜不(2/2)

,那他们怎么过的活?”

    “各人对生活的要求不一样。”

    “我不明白。”她说:“我真的不明白,省一点便可以了”

    “你自问是节省的那种女孩子吗?”我微笑,“真的节省不是说放弃一双‘恩加罗’的靴子不买,真正的节省是夏天没有冷气机,每餐每顿在家中吃。”

    毛毛不快的说:“我并不是贪慕虚荣的人。”

    “是的,但是我不想你吃苦……”

    “我愿意吃苦。”她埋怨,“人人知道我们在一起已经有三年了,你是事事有计划的人,婚戒你都买好了,让我们结婚吧,我不再想拋头露面的出去找工作,杰,让我们结婚吧。”

    我不忍再瞒她,“毛毛,我父亲将要退休,打算住在我家中。”

    “甚么?”毛毛愕然,“你是小儿子,为什么他们不住在你大哥与二哥的家中?”

    看,麻烦马上来了。

    我分析,“我还没有结婚,大哥二哥他们家中客满,有孩子有佣人,挤得一屋人,那些孩子都没有礼貌,口无遮拦,如此商量下来,众望所归,住我的屋子。”

    毛毛想了一想,“那也还好!你的屋子有三间房间,还可以空出一间来做书房。”她说:“将来做婴儿房。”

    我苦笑,我说:“毛毛,我父亲与母亲不和,他们要分开一人一间房。退休之后,没有收入……”

    毛毛这次沉默下来。她抬起头问:“照你说,应该怎么办?”

    “再找一份工作!大家蓄储一点,过一两年再说。”

    毛毛想了一想,冷笑说:“你是叫我再浪费一两年时间,然后带着钱过来嫁给你?”

    我正那么想!但是我没有胆子应允一声。

    “那算了!”毛毛站起来,“你如果不能在任何方面帮助我,不肯负任何责任,我趁机会现在就走,青春越耗越不见用!”

    “你打算怎么用你的青春?”我问:“你又不是舞女!”

    “我们别吵架,”她说:“别忙着损害对方的自尊。再见。”她走了。

    我呆了一阵,也走了。

    回家慢慢想了很久。

    我们是打算结婚的,戒子都买好了,订婚戒子是很体面的方钻,一克廿五分,另外婚戒上也有六颗小方钻,我与毛毛都不打算铺张摆酒,太俗气了,但是我们的确想到欧洲旅行一次,看样子可能永无希望了。

    毛毛在家可以陪父母聊天,伙食可能会由大哥二哥他们津贴一点……结婚还是可以的,三五年后再养孩子……希望毛毛与我合作。

    我与朋友俊华商量。

    俊华说:“杰,你的毛病是太慎重,事事想得太多,船到桥头自然直,想结婚便结婚,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好,人家租一间房间也结婚,人人都似你这样,非得买得起一层古堡,雇用三十个佣人不成?”

    我心里面觉得很是。

    俊华说:“难怪毛毛要怀疑你!换了是我,我也不想信你结不了婚。”

    我马上打一个电话给毛毛。

    毛毛不想听,是她母亲做好做歹叫她来接听的。

    廿三岁的女儿,只有一个男朋友,如果这样的事,从头开始,一下子就老了,还真不知道在家要耽多久,做母亲的当然希望少生一事好点。

    毛毛在电话中不作声。

    我说:“毛毛,我现在正式向你求婚,很抱歉!我们的婚礼将会是最简单,连渡蜜月都不可

    能。幸亏家中家具是簇新的,婚后也用不起佣人,得麻烦你主持家务。”

    毛毛轻轻的说:“蜜月可以去台北,为什么非往欧洲不可?我有件衣服是白色的,才穿过一次,不必买新的,注册完毕大家去吃一顿茶,一百几十,谁出都可以。”

    女孩子就是这样,想嫁人的时候,再迁就她也就肯了。待她意气风发的时候,她怎么肯委屈一点点?

    我还是被感动了!我说:“我们明天去婚姻注册署约时间。早上十点见面,我将请假一上午。”

    “好,明天见。”

    “我来接你。”

    “杰,我——”她轻轻说:“我爱你。”

    “我也是。”我放下电话。

    从今以后,她将为我洗衣服,倒烟灰缸,铺床,我将为她分外辛劳地工作,个个月把薪水拿回家,我将永远不敢与老板吵架。

    换句话说,我们两个人都沦落了。在生活中沦落。

    木来,本来每一年过年的时候,我总可以买一件象样的大衣,闲时添只都彭打火机,如无意外,甚至可以计划买一部日本小汽车。

    现在完了,如果毛毛出去工作,赚来的钱是她自己的,如果不赚,我得养她一辈子。

    一辈子。

    还有我们的孩子。

    也是一辈子。

    或者我不是不爱毛毛,我或许更爱自己,原本一个男人在结婚前夕,不该想这种问题,应该是快乐的,因为可以占有这个自己所爱的女人。

    下班我去找大哥,告诉他我要结婚的事。

    大哥冷淡的说:“你应该等一二两年,你找到这份工作才几个月,这样短的日子,人家在试用你,你也在试用人,结婚太冒险了。”

    我静默了一些时候,我说:“毛毛也可以赚钱。”

    大哥的声音更冷淡,“一个钟点女工也比她赚得多一点。”他说:“不做也罢,索性在家好

    了。但是还有一样,父母不是要跟你同住?”

    “是的,照原定计划。”

    “将来如果有冲突,不要埋怨。”

    我不吭。

    坐了一会儿我告辞了。

    再到二哥那里去。

    二哥不在,我只好告诉二嫂,二嫂很代我高兴,她说:“结婚是好事,冷暖到底有人知道。”

    是的,商业社会这么忙,不是亲蜜如夫妻,有谁关心另外一个人的疼痒?

    我想起一个女孩子写给她爱人的信:“你走了……我们都活着………”谁也没有因为他走了而活不了去。

    自二哥家告辞出来,回家,我沉思了很久很久。

    终于我睡着了,一共睡了六个小时。

    第二天早上起来,我燃了一枝烟,吸半晌,然后出门去接毛毛。

    毛毛显得很高兴,她精神焕发地吻我一下,我默然。

    我不觉得有什么快乐,但是不结婚我一样不高兴。

    我把戒指交给她,她套上看了半晌!异常满意。

    我们带了身份证去登记,佳期在三星期后,吃茶的时候我吃得很多,一种自暴自弃,做人不外如此,结婚生子,生老病死。

    天是黄梅天,非常潮湿,衣服穿得多太暖,穿得少又阴恻恻,可恶的天气。

    我们告别,我去上班,她去看新居有什么要添置的。

    毛毛并不见得十分有头脑,但主持家务是女人的天性,相信她可以学习。

    在公司里我沉默寡言,一点喜意也没有。

    烟也抽得比平时多。

    第二天陪毛毛去买一件丝绒套装做婚服,她雀跃着。

    我看着她,无异地她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但是为什么我要把辛苦赚来的钱供她使用?

    我其实并不需要一个妻子,因为我还是十分的爱自己。

    我温和的搂着她,这个女子将会成为我的妻子,我们的子孙,将来自她。

    我叹息的想:我的妻子!

    我们坐出租车去吃饭。

    毛毛不断的在说话、挥手,乐得非常,我静静听着她的远见。

    我说:“毛毛,记得要与我父母和平共处。”

    “是的,我懂得。”

    我仍然觉得空虚,没想到年轻时的幻想毕竟是一场梦,我并没有发财,并没有成名。

    我说:“毛毛,孩子无论如何是三年后的事,希望你明白。”

    她说:“我明白。”

    不久我们便结了婚。

    毛毛带着她的衣物搬进来。

    她想到台湾去渡蜜月,我不想去,也是出一遭门,那么麻烦那么近!我真不想去,毛毛迁就了我。

    她不会持家,菜烧得很糟,手忙脚乱,但是她既然肯尝试,我也不怕吃,我帮她洗碗,两个人都忙得筋疲力尽。

    她觉得她是为我牺牲了,我却愿下班回来吃只汉堡饱,看电视,逍遥自在!有空打电话约会一些女孩子,

    做一个女人,结婚是港口,嫁得好,她一生衣食不用愁,值得赌一记,但是男人就似在平静转为艰苦。

    我是不该结婚的,因为我埋怨甚多。

    父母相继也搬进来,我们把书房腾出来,一个小楼宇中住了四个人,顿时显得非常拥挤,毛毛有点失望。

    样样都整理好了,毛毛坐在沙发中发呆。

    我说:“快去洗澡吧。你是怎么了?快制水了。”

    她说:“爸爸在里面。”

    我说:“噢。”

    我们请了一个钟点女工,晚上煮一顿饭,中午胡乱吃些什么。

    两星期后,毛毛跟我说了一番话。

    她说:“我想找工作做。”

    “为什么?”我问。

    “在家里,很闷……”

    “你可以找些事做,像清洁家具,缝纫……”

    “我一个人做什么都可以,但是——”毛毛说。

    来了。

    “你知道父母亲,我跟他们没话可说,对着很尴尬。”

    来了,我真是自寻烦恼,女人是永远没有满足的。

    “所以我想出去工作,至少可以避开八个钟头。”

    “避开?”我反问:“我父母是什么洪荒猛兽?没有那么严重吧?”

    “你不明白的。”

    “是不明白,我也不想明白。”我说:“我很累,我要睡觉,明天一大早还要上班,我没那么空。”

    我睡了。

    她或者哭了,或老没有,我没去理她,我不能从大到小都对她负责,我自己也是一个无能可怜的人。

    自悲与自怜,充满了我的心,我不出声。

    第二天早上,毛毛没起床,我与父母吃完了早餐,便去上班。

    下班,母亲跟我说:“毛毛说娘家有事,回去住几天。”

    “哦。”我打开了晚报。

    “你跟她吵架了吗?”母亲很关心的问。

    “没有。”我说。

    如果毛毛以为我有空去求她回来,她错了,我忙得要死。

    同学老蔡打电话给我:“晚上有夜校请教师,你去不去?”

    我笑,“不去。”

    “有个中学生请家庭教师,每天两小时!一星期六日,八百元一个月,去不去?”

    “这么好的薪水?”我反问:“教什么?”

    “物理化学地理,纯数生物。”他说:“我教不了。”

    我说:“呵?几年级?”

    “中学四年级。”

    “我接下来,住什么地方?”

    “又一邨。”

    “晚上八时到十时,我会准时到,你可以把我的博士论文拿去给他们看。”

    “真没想到博士连这种鸡碎也要吃。”老蔡笑。

    “话不是这么说的,”我说:“如今做人,也不行了,赚多一点好一点,况且晚上这一段时

    间,很难打发,我也不过是看看电视而已。”

    “那好,我去通知他们。”

    他挂了电话。

    母亲听到了我的对白,她说:“你也不必太辛苦了。”

    “不辛苦的,”我说:“我喜欢教书。”

    她笑笑。

    毛毛没有打电话来,我也没有打电话去。

    我睡了。

    第二天上班,老蔡找到我,他说:“今天晚上就开始教书,”他把地址告诉了我。

    我有点高兴,多了这八百元,我又可以多点自由,如今当家的是母亲,我的零用减至不能再

    我打一个电话到毛毛娘家,她来接电话。

    我说:“毛毛,你可以回来了,如果生气,你可以说出来。”

    她说:“我觉得你变了,你不是我要嫁的那个杰。”

    我说:“毛毛!我们不要在生活中用小说对白好不好?”

    她说:“你讨厌我?”

    我说:“你是否要我在以后的三十年中天天说'我爱你'?”

    “不是。”她说:“但至少--”

    “毛毛,我只觉得我的担子很重,我心情不平稳,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够平静下来,暂时我不适应婚姻生活,你呢?你觉得是否应该帮我?”

    “你是在提醒我,是我要结婚的!”她摔了电话。

    她很幼稚。

    我很不幸,她并不符合做我妻子的条件,如果我收入再多一点,她会得成为一个好妻子。

    下班,我与父母一齐吃饭,乘车到又一邨去补习。

    白衣女佣为我打开大门,招呼我。

    一个很美的女学生在大厅等我。

    她还穿着校服,秀气的脸,眼睛中有骄傲,向我笑一笑,带我进书房。

    她是一个聪明的学生,指出的问题都很扼要,我一一指明,她的功课相当深,但我还是修这一行的,没有困难。她漆黑的眼睛如灵玉一般,深深的看看我。

    我知道了。

    毛毛什么都好,就是俗。

    这个女孩子眼睛内的清晰告诉我,毛毛的眼神不可能有这种神采。

    我教了两小时的课,她一刻不停,一直把去年功课中不明白的东西都拿出来查根问底。

    我相当疲倦。

    走的时候,她差司机送我。

    回家我感觉到真正的累。

    躺在床上床了。

    电铃响起来,我去听。

    是毛毛。我说。“毛毛,什么事?”

    “你打算怎么样?把我扔在家中不理了?”

    “是你自己回娘家的,今天是你掉我的电话,你要怎么才肯回来?”我笑了起来。

    她说:“你来接我。”

    “现在很夜了,明天上午回来吧。”

    “不!”她大叫:“你要马上来接我,不然离婚算了。”

    我说:“永远叫离婚的人永远不会离婚。”

    她说:“你——”

    “我马上来!”我笑着挂上电话。

    放下电话我觉得一点也不好笑,这么疲倦,还要出去接毛毛,这年头,做女人好过做男人,做男人有什幺用?不比女人,稍微有点事业,就算女强人。

    花了廿元计程车,把毛毛接回来。

    我问:“为什么忽然回来了?”

    “明天二嫂大嫂要来,我妈妈生日,请他们吃午饭,我住在那里,她们会笑。”

    “如果她们不去,你永远不打算回来?”我微笑。

    她不出声。她说:“我已经嫁给了你,如果你觉得欺侮我是很过瘾的事,你尽情好了,我永远不会再回娘家了。”

    听她这么说,我静了下来。

    不能逼人太甚。

    第二天,我们又重新做人。

    我天天准时上班,下班后上补习。

    毛毛不久也找到了一份工作,收入不错,我们的情形,在短短几个月内转得很好。

    毛毛虽然不说,但我知道她心中并不想与我的父母同住,她坐在房中不方便,在客厅中近来逛去也不行,诸多不便,相当麻烦。

    她说:“如果可以两个人分开住,那该多好,”

    我说:“家中有老人照顾——”我没说完。

    渐渐我很喜欢去补习。

    我那年轻富有义貌的女学生代表了人生美丽的一面,她代表无忧无虑,健康活泼,上进,有前途,我与她见面的时候,感染了她的青春,我有机会凝视她光洁的皮肤,美丽的浓眉,只因为我觉得年轻是那么好,当我们都年轻的时候,世界是不一样的。

    我对我的学生说话,有种特殊的温柔,她很快就觉得了,她很喜欢我,从来不缺课。

    家变得乏味。

    毛毛的脸色灰暗,好象不停的在说:“都是你,都是你为了你的父母!”

    连爸妈都觉得了,他们对我说:“我们决定搬出去住。”

    我非常反感,他们来住,我并没有选择,现在他们平白的搬出去,惹得大哥他们判我一辈子有话柄。

    妈妈解释,“本来我们以为你未婚,住在你处比较简单,既然大家都结了婚,还是住你大哥家,要不你爸爸有点积蓄,自己搬开往好点,这年头!供儿女读书到博士,有什么用?徒然看你们面色、你那个老婆……也不用我们搬进去才两个星期,她就搬回娘家去示威。”

    我没有答辩,我很烦恼,很难过。

    父母离去之后,家中还是静默得很,预期中的欢乐并没有来临,我为了要令毛毛知道,不与父母同住,也是沉闷的,我恨她设计逼走爸妈,即使他们不在,我也不能让她如愿以偿。

    每夜我静静的见我的女学生,我要见到她,并不是我要占有她,她成了我的精神寄托,看到她,我得回了我幼时的欢娱、幻想。

    有一天,她问我:“老师,你结了婚吗?”

    “是的。”

    “为什么人们都那么早结婚?”

    “人们都寂寞,除非一个人十分美丽与十分富有,否则只有结婚才能解除寂寞。”

    “你真以为是?结婚可以解除寂寞?”她问。

    “日子慢慢过去,大家认了命之后,老来便成伴侣,因为只有妻子知道丈夫,只有丈夫知道妻子。”

    她微笑,看上去很明白的样子。

    当然她不明白,她太年轻。

    每日下班,钟点女工准备好两菜一汤,那么简单的饭菜,那么单调的生活。

    有一日我十分歉意的打一个电话给母亲,想与她聊聊天,电话接到大哥处,佣人说她在打麻将,不来听。我只得把话筒放好。

    杞人忧天,谁也没有因为我而伤心。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

    婚姻生活并不适合我,我沉默寡言,有什么大事小事自己放在心中,毛毛常在晚餐桌前独白。

    她看上去比以前快活。

    “你觉得寂寞吗?老师?”

    “很多时候。”

    “习惯吗?老师。”

    “大多数时候。”

    “但是你已经结婚了,老师。”

    “我知。”

    她年轻的笑容令人有震荡感。

    过年的时候我与毛毛到台北旅行了一趟。

    酒店的房间空气不佳,住的是三等酒店,我先就闷了一截,玩的地方也似曾相识,可是毛毛的兴致很高,买了许多许多土产。

    因为她那么快乐,连我也有点喜气洋洋。

    毛毛说:“虽然迟了大半年,但还是来蜜月了一次。”

    我微笑,“也许到老了,我们始终可以到达巴黎。”

    毛毛忽然紧紧的握住我的手。

    “是吗?我们可以一起老吗?”她含泪问:“告诉我,杰,你、心中还有我。”

    “毛毛,你是我的妻子……”

    “你生我的气,是不是?”她问。

    “没有,真的没有。”我说。

    “不要去补习好不好?”她恳求我,“我们两个人下了班,可以多点见面时间,可以去喝咖啡,可以看场电影。”

    我说:“这世界不是你的,毛毛,为什么每个人都得照你的意思行事?”

    “但我们是二人世界!”她嬉皮笑脸的说。

    毛毛忽然改变作风,跟我来轻的,我怔住了。

    “好不好?辞掉那份补习!”

    我只好点了头。

    女人真有办法。

    回到家,我跟女学生说:“我太太要有多点时间见我。”

    她笑一笑。我辞了补习。

    毛毛约我的父母出来喝茶,妈妈忘了她在毛毛处受的气,向毛毛诉苦,大嫂是如同的不体贴,如何连水果都不买一点给她吃。

    毛毛耐心的听着,然后说:“杰今年并没有加薪。”

    我再也见不到那年轻女学生的笑容了。

    毛毛经过一年,打赢了她的仗。女人,尤其是家庭主妇,是最佳的政治家。

    日复一日,我上班下班,我在等待毛毛说一句话:“我怀孕了。”我有心理准备。

    是的,这是我的婚姻生活。

    我相信也是大多数人的婚姻生活。

    生活是这么令人失望。

    母亲与恋人:

    第一次认得芝儿,是朋友介绍的,大家在吃茶,我迟到,走到他们那一桌前,看到一个女孩子在那里笑得前仰后合,一连串爽朗的笑声。

    这种笑声足以驱逐任何阴霾,我因而向她看了数眼。

    她有直头发,穿件白T恤,脖子上细细一条项链。牙齿雪白,耳朵上戴贝壳耳环。

    很清爽悦目,难得的是她丝毫不带造作。

    这年头漂亮的女孩子多,但是多数是矫情的。她根本没看到我,笑完之后一股劲的听人说话。

    这时候有人介绍:“芝儿,这是世杰。”

    她明快的转过头来,“世杰,真是好名字。”声音很稚气。

    我马上喜欢了她,很主动地端一张椅子坐在她身边。

    她在喝一瓶Perrier矿泉水。

    一个人的爱好与她的个性多数有点类似,她一张脸便如矿泉水那么透明。浓浓的眉毛,圆圆的眼睛。

    吃完茶她先走,和煦地向每一个人说再见。

    我沉吟一会儿,问在座的朋友,谁有她的电话。

    他们说:“世杰,我们只能把她公司的号码给你,因没有征求过她的同意。”

    我不介意,见面只短短时间,我已知道她是我喜欢的女孩。

    打电话到她写字褛,我了解她在律师楼办公。

    “芝儿?”那边说:“请等一下。”

    接通之后芝儿亲切地说:“这是芝儿,那一位?”

    “世杰,记得吗?名字很好听的那个。”

    “啊是,世杰,好吗?”

    “好好。”我有点紧张,“他们把这个号码告欣我,你不介意我用吧?”

    “不,当然不,我把住宅号码也告诉你好吗?”她说。

    我求之不得,马上接受下来。

    然后我们约好去吃饭,事情是那么开始的。

    我们在一起很愉快!她真是好伴侣、了解,热情,坦率,成熟。

    她有一个嗜好,喜欢看话剧。我经常陪她去,有时甚至预先买好票子,令她惊喜。

    就像许多追求的故事一样,我太喜欢见到她,以致自周末约会演变成周日约会,最后我希望天天儿到她。

    她思想作风都很新,自己独居一层公寓、我常常在她的客厅坐到深夜才告辞。并没有什么不轨行动,因为大家都是成年人!而且有太多的自由,我们反而控制得很好。

    她告诉我在纽约念法律学校的经过,同来足足找一年才寻到职位,说得很是投机,我们有很多观点是相似的,因此相处十分融治,有点像恋爱,又有点不像。

    芝儿也这么说:“恋爱似乎不该这么心平气和。”

    心平气和,是的,就是这四个字。开会时,闲时,当她不在我身边的时候,我一想起她,心内有种温柔的牵动,同时又有种安全感。

    因为她从不发脾气,弄娇嗔,她对我是这么慈善,这么公平。她工作应酬有时候也很忙,家中电话常没人接,但是一两天之后,她总会推掉约会与我见一次面,来听电话的时候总是明快地:“啊世杰,这几天我工作很紧张,秘书拒绝把电话接进会议室呢,老板的吩咐。”

    是以我的心永远是踏实的。

    半年之后,我考虑到结婚,奇怪,以前我也遇见过很多女孩子,但是却未曾考虑到要与她们结婚,但是芝儿实在太适合我了,我知道像她这样的女孩子可遇不可求。而且我们终于发生了关系。

    那是一个下雨天,我与芝儿同样地直一欢下雨天!阴凉,清新。从早上到夜里,我们一起聊天。

    入暮时在她家吃罗宋汤与法国面包,并且喝了一点酒。

    听着音乐的时候我很自然地亲吻她。每次接吻都是激情,她很大方很可爱地吻我鼻子、眼睛、嘴唇,连亲吻都是如此自然。

    这年头把爱与性分开是十分困难的事,而且也没有必要这么做。早上在浅蓝色的床褥上看到芝儿的脸,心中满足感是难以言喻的,这么秀气漂亮的脸。

    我抚着她的头发,问:“芝儿,我们结婚好吗?”

    她一怔,随即笑了,“世杰,”她说:“你知道不必与我结婚,我也一样高兴。”

    “不不,并不是我内疚!”我说:“我实在愿意与你共渡此生。”

    她起床,用一条白毛巾包住身体,背住我不出声。我诧异,把她转过来,她哭了。

    “芝儿。”

    她笑,抱住我的腰。

    当时我不明白,不久我便知道了。

    我一直住在家中,家里有母亲。父亲已经去世。

    我没有把芝儿带回家,做母亲的总有一个错觉,如果儿子把女朋友往家中带,这一定是未来媳妇。

    我没想到母亲自己先知道了。

    “世杰,”她问我:“你最近认识一个新女朋友是不是?”

    “是,”我非常愉快,“妈,你怎么知道?”

    “我怎么知道?外边传扬沸腾得很呢!”母亲的面色沉下来。

    我以为她不高兴是为我没早通知她,这种事情,她得的是二手消息,难怪要生气。

    我陪笑:“妈妈,是谁说的?没有到那个地步,你别多心,改天我把她带回来给你看。”

    “给我看?为什么给我看?”

    “妈妈——”我怔住。

    “你自己才要看看仔细呢。你知道她是什么人?”

    我努力解释,事情闹大了不好,对芝儿会有影晌。我说:“妈妈.你会喜欢她的,我保证。”

    “是吗?”妈妈既生气又担心的问:“你那么肯定?那么请问她甚么年纪?她的历史你知吗?”

    “我的确是不知道她什么年纪,但是这有什么重要呢,不过是廿多岁罢了,有什么历史?”我笑。

    “世杰,外面的人--”

    “外边的人是谁?”我有点生气。

    “外边的人都知道她是个离婚妇人,还有一个小孩子。”

    我怀疑我听错了,“什幺?”

    “我也是听来的,你为什么不问问她?如果她喜欢你,不该瞒你。”

    我的心沉下去,半年了。她为什么瞒我?

    “妈,你放心,我会去问清楚,你放心好不好?”

    “行,我放心。你这么一表人材,还怕找不到女友?别连声名也带坏了。”

    我没话好说。马上把芝儿约出来。

    我们坐在车子里兜好久的风,然后上她家半。

    她问:“你有心事吗?”

    “有。”

    “甚么事?我可以帮得看忙?”

    “芝儿”我凝视她,“不要骗我,告欣我,你是否结过一次婚?是否有一个孩子?”

    她脸色马上变了。我知道一切是真的。我充满内疚。我说:“对不起,芝儿!或者你在等待时机成熟才与我谈及这个问题,但是人们已经把这件事告诉我母亲。很抱歉。”

    “我很抱缴。”她说,“中国人的社会仍然是中国人是社会,我很抱歉,世杰。”

    “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我温和的说:“对我来说,我不在乎,我只是生气世上有那么多飞短流长的人,我还是一样钟爱你。”

    “‘还是一样……’”,她喃喃的重复,“因此你的人格更伟大,是不是,因此你是我的救世主,是不是?”她目光中第一次有怨愤的神色。

    “不不,芝儿,你结过十次婚也好,这与我无关,过去的事我说甚么都不会在乎,我只知道我与你太投机太愉快,我向你求婚一点也不冲动。”

    “你真的可以对我的过去置之不理?”她问。

    “当然可以。”

    “你不想知道我的前夫是什么人,我的孩子是男是女?现在他们住在甚么地方?”

    “不不,我不想知道,如果你不想说的话,我便不想知道。”我向她保证。

    “那么好,我以后再也不提。”芝儿说。

    “你会考虑我的求婚吗?”我问。

    “太早了。”芝儿说:“我不认为事情有这么顺利,一个人年轻的时候往往把婚姻视为两个人的事,实际上婚姻牵涉甚广。”

    “我会说服我母亲。”我说。

    “何必呢。”芝儿说:“母亲只有一个,而天下有那么多可作贤妻的女孩子,讨个处女,别羞辱了你家门楣。”

    她以很温柔的语气来说很严厉的话。女人都像猫,平日那么温柔,要紧关头尖爪子还是露出来。

    “但是我不怪她,当然一个人必须保护自己。”

    我握住她的手,诚恳的说:“芝儿,世上没有第二个你。”

    她低下头,眼泪淌下来。

    我跟母亲说:“我们有什么门楣呢?父亲去世的时候我不过十二岁。他也不过保险公司的小职员,我念大学一半靠奖学金一半靠姊夫救济。我们家实在很普通。我至今环境也并不是很好。”

    “我等你回来,足足等了十年,好容易捱到你念完博士……”

    “妈妈,这十年的日子你总要过的,怎么说是为我捱的呢?当然我感激姊夫帮我的忙,但是妈妈,你这样说,不公平之余,还使我心理负担很重。”

    妈妈脸色变好几次,“当然啰,你现在是这么说,因为你现在不需要我喂奶洗尿布了。”

    我突出来,“妈妈,这些台词是谁教你的?台语片咸丰年的对白,当然每个母亲都为孩子喂奶洗尿布,这是母亲的天职,我知道是辛苦的,但谁叫你把孩子生下来呢?快别这么说话!”

    妈妈真是可爱,她叹口气,“唉,现在的孩子,简直油嘴,说什么都不领情,说什么也等于白说。”

    “别反对我,妈妈。”

    “我不喜欢她。”

    “妈妈,你还没见过她,怎么知道你会不喜欢她?”

    “她都有自己的孩子,说不定常住你家中带,说不定以后再生孩子,她会不喜欢。”母亲很烦恼。

    “妈妈,”我说:“请不要这样想,陌生人家的孩子,你也对他们很好。”

    “可是媳妇的孩子……”母亲悻悻地,“叫我向亲友怎幺交代呢?”

    我笑问:“何必向他们交代呢?”

    “哎,世杰,你自然不明白的,你的生活圈子与我的相差三十年,你的朋友不在乎,我的朋友想法可不一样呢,对妈妈公平点好不好?”

    “是是,我忽略了这一点。”

    “何必偏偏选中她?”母亲很不服气,“听说年纪也不小,都廿六七岁,与你一样大。”

    “妈妈,”我说:“感情这件事,很难解释,你说得对,那么多女孩子,我就是看中她,你得相信儿子的眼光,母亲,儿子的眼光遗传自你。”

    母亲不响。

    我搂着她的肩膀,“妈妈,放心。”

    “我还是不喜欢她。”母亲委委屈屈的说。

    我知道妈妈看在我的面上,是会让步的,

    我兴致勃勃地告诉芝儿,芝儿很礼貌婉转地说:“不,我觉得去见你母亲很不方便,我又不是想跟你结婚,这样隆重,真是的。”

    “为什么?”我很失望,“芝儿,当然我们是会结婚的。”

    “不不!我想过了,”,芝儿说:“我不适合结婚。”

    “胡说,别人我不知道,你最适合嫁我。”

    芝儿很感动。“世杰,认识你简直是我毕生的幸运,谢谢你。”

    我很难过,“芝儿,这是什么意思?或者你有过一次很不幸的经验,但是你还如此年轻,来日方长,何必这样倔强?来,让我抱抱你。”

    我把她拥在怀里,她哭了。

    可怜的芝儿儿,我要加信的保护她,别人怎么说有什么关系?我们的生活不过是两人的世界,我恼。

    与她生活在世界上,不是为了装饰别人的是非标准。我唯一希望获得的谅解,是来自我的母亲,因为我也很爱她。

    妈妈说:“虽然我百思不得其解,但是如果这样会令你快乐,我还是觉得安慰的。”

    “妈妈,你真是好。”我说:“我很感激。”

    “我也不明白这些事理,但是眼看见儿子快乐,我也会快乐。”

    我的眼睛濡湿。不是许多人有一个这么明理的母亲,我真幸运。

    芝儿,我们的荆棘已经除掉了。

    芝儿说:“在我没有见遇你母亲之前,或者你要见见我的母亲?”

    “你的母亲。”我惊讶,“她从纽约回来了?”

    芝儿的家人都住纲约。

    “是的,回来看我。”

    “很突然呢。”我说。

    “因为我说……我在考虑结婚。”芝儿说。

    “芝儿!”我的心情又完全恢复状态。“我很快乐,你到底被我说服了。”

    芝儿显然也振奋得很。“你这对白像国语文艺片裹的。”

    “是呀,但不是这么说!不足以证明我刘你的感觉。”

    芝儿与我都笑起来。

    她看上去这么年轻爽朗,简直不像有过一次不愉快的婚姻。不管像不像,她在我心目中的地位不变。我永远爱她。

    芝儿的母亲住在半岛酒店。

    她是一个美妇人,一眼看上去简直与芝儿年纪差不多。而且瞧得出很有钱。芝儿的母亲跟我的母亲简直是两回事。

    她看到芝儿,埋怨连篇!“芝儿,你看你的样子!瞧!好的衬衫都没一件了,你在干嘛?人也瘦,原本我是不想你独自回香港的!”

    芝儿只是笑。

    她母亲完全没看到我。

    “妈妈,这是世杰。”芝儿让我站到前面去。

    她上上下下把我打量一番,诧异地看牢芝儿,“就是他?”

    芝儿答:“是。”

    她很不愉快,“真是的,芝儿,自火堆中出来,跳进油锅中,我实在是不明白。”

    我也不明白,但是我知道这个美妇人不喜欢我。

    “妈妈,我了解到婚姻生活是很私家的,我们并不需要交游广阔,生活豪华。”芝儿说。

    美妇人摆摆手,“芝儿,但是人家还嫌你不是处女,你何必到这种乡下人家去受气?他们没有知识!”

    芝儿笑,“母亲,你太粗鲁,对着世杰批评他的家庭。”

    我脸上麻辣辣地不知所措,心中隐隐觉得不妥,我从不知道芝儿来自这么富有的家庭。

    “芝儿,回纽约来,你不能够做小家庭主妇的。”

    芝儿说:“妈妈,当然可以。”

    “你受不了这种腌臜气。”

    “没有人会给我受气。”

    她转向我,“那么好!世杰,你能够给我女儿什么东西?”

    我迟疑地说:“爱。”

    “应允与行动往往是两件事。”她盯着我。

    “是,我会尽力而为。”我说。

    “物质上呢?”她问。

    “我在大学教书,一个月拿六千多港币,有房屋津贴。”

    “你以为能满足芝儿?”她问。

    “我的天!”芝儿笑,“妈妈!不是每个人都要开摩根跑车才可以上街的,”

    芝儿的母亲显然很心烦,“我不懂得!”

    “妈妈,你不需要懂得,我只需要获得你的允许。”

    我站在一边,心中满不是滋味。她为什么歧视我?或者我不是百万富翁,但是我愿意负责任,愿意尽量爱芝儿。

    芝儿妈妈叹口气,坐下来,她问我:“年轻人,你婚后打算与母亲同住吗?”

    “我母亲只有我一个儿子,自然与我住。”

    “你听过孔雀东南飞的故事吗?”

    我笑一笑!“我母亲与我皆不是戏中的主角。”

    “小家庭中有一个老人,你觉得会方便?”她问。

    芝儿抢说:“妈妈,这是我的困难,你别替我担心。”

    “那么好,你安排个时间,咱们亲家总得见个面。”

    “妈,到时你穿个旗袍,”芝儿提醒她,“别袒胸露背的,人家老太太可吃不消。”

    我忍不住微笑。女儿教训起母亲来。

    芝儿妈妈气得差点没昏过去。

    我们俩乘机告辞出来。

    我说:“你妈妈是这么漂亮。”

    “是的,她看上去如此年轻,四十五了呢。”芝儿说。

    “你没说过你家这么有钱。”我说。

    “不,我家并没有钱,母亲跟我亲生父亲离异后,改嫁一个富翁,她是富有的,自然。”

    我意外地看着芝儿,这些我还是第一次听她说起。

    芝儿慎重的说:“别告诉你妈妈,她不会接受。”

    我苦笑。

    终于在正式见面之前,我说服芝儿先去见我的母亲。

    母亲开头很不自然,有点苦涩。

    芝儿买了四种水果,四色蜜饯,静静地坐在角落,一声不晌,脸上个沉静的微笑。

    母亲坐在大客厅中,又不开灯,有点暗,让芝儿坐对窗处,她自己背着光,以慈禧太后式的目光逼着芝儿,芝儿一派自在,不以为意。

    我暗暗祷告,天啊天,一切包涵,芝儿,给我面子。

    母亲与芝儿攀谈数句,都很客气。

    “你是大学毕业生?”

    “是。”

    “婚后不介意与老太婆同住?”

    芝儿很简单的说:“不介意。”

    母亲想一想,终于取出一只翡翠戎子,一串珍珠项练,替芝儿戴上。再想想,把自己脖子上的一只坠子也取下给芝儿。

    “都是些不值钱的东西,留作纪念吧。”

    芝儿又明洁的说:“我很喜欢。”

    “好好,”母亲总算笑了:“那么星期日请令堂到我们家来便饭吧。”

    “是。”

    我们到外头去喝咖啡。

    我问:“为什么不多说话?”

    “多说多错。”她说。

    “其实我母亲不介意独居。”

    “看情形才说吧。”芝儿似乎胸有成的。

    她的白衬衫配着米黄的珍珠练子很好看。

    芝儿愉快地告诉我!“我一直想买串珍珠,不过又嫌贵。现在可好得很。”

    她很爱我!尽量使我高兴。如果她真想要,别说一串,一百串也得到了。

    母亲说:“芝儿这女孩子很厉害。”

    “她有什么厉害?”

    “不声不响的。”

    如果她又声又响,她也是厉害的。婆婆总爱把媳妇说成是个厉害的女人。

    “母亲。”我拍拍她的背部,安慰她。

    星期日,我开车去接芝儿妈妈,她穿黑色累丝旗袍,齐胸的养珠项练,她扬扬手,很不耐烦,问我:“世杰,为什么要我去拜见她?为什么令堂不能稍移玉步到酒店来?我已经赔出女儿,迟要赔上自己?”

    “妈。”芝儿不客气地说:“人人说你年轻,你再噜苏下去,也就是个近五十岁的老太太。”

    芝儿妈妈连忙噤声,我几乎没笑出声来。

    我们到了家。

    芝儿妈妈又高兴起来,“哦,旧式洋房,我最喜欢这种房子,气质好。”

    我点点头。

    母亲见了“亲家姆”,非常惊异。没想到对方这么时髦美貌。

    芝儿妈妈带来四幅衣料,很客气地呈上,并且得体地说好话。母亲只能受下。

    “芝儿的亲戚都在外国,这里只有她一个人,老太太多照顾点。”

    “是。”母亲得体地说:“我家的媳妇一向没人敢欺负,是不是,世杰?”

    芝儿妈妈点黯头,喝过茶。告辞。

    我们送她回酒店,她说:“世杰母亲年纪大点,看上去是个正派人,正派人最可怕之处是爱替天行道,芝儿,你当心一点。”

    为什么一家人要活得像间谍斗间谍?我不明白。

    “有什么不如心,回纽约来。”

    芝儿答:“我有分数。”

    “芝儿,我是真舍不得你。”芝儿妈妈眼睛都红了。

    芝儿看看我,眨眨眼。

    “芝儿,你连一枚象样的首饰都没有。订婚戒子呢?”

    “我们不想订婚,妈妈,”芝儿说:“一切从简。”

    “唉。”

    “妈妈,你别叹那么多气好不好?”芝儿说:“我会很幸福的,真的。”

    “芝儿——”

    芝儿与母亲拥抱。

    我的母亲却说:“也四十多岁了,怎么还打扮成那样!看倒是看不出来,仿佛只有三十多岁,保养得这么好,大概狐狸精的道行不过如此。”

    两个母亲活在不同的世界里,却有一个共同点:怕自己的儿女会上对方一个大当。

    我说,“妈妈,狐狸精只能称‘大仙’,不然他们会被得罪的。”

    “呸,”母亲笑,又正容说:“你不去问清楚?芝儿怎么处置她前夫的孩子?别也抓了来一起住。”

    妈妈不知道芝儿家很富有,她的夫家也是华侨中佼佼者!儿子决不能跟外姓人住。

    “孩子住在瑞士,跟他父亲,只准芝儿去看他,他不能探访母亲。”我说;“母亲不必多虑。”

    “哦!瑞士?”母亲问:“是个好地方,是不是?”

    “是的。”我想我一辈子也住不了瑞士。

    我不知道芝儿是怎么与这个男人分手的,看情形他的条件胜我十万倍,但是我不能判芝儿的历史妒忌,也不想追问,慢慢我会知道一切,真相迟早会得呈现,我们将自相处一辈子,何必心急?

    婚礼终于举行了。老天。

    我们在大会堂注的册。

    母亲穿深灰色哔叽礼旗袍!黑袜子,黑鞋,插一朵红花。

    芝儿妈妈穿粉红色礼服,戴顶宽边草帽,帽沿有面网有绢花,肩上披白色狐狸披肩,镂空高跟鞋。

    两个母亲,两种颜色。

    芝儿则穿白色简单的礼服,脖子上是她婆婆送的珍珠。

    每个人的面色都很慎重。

    我们签好字,在花园中拍照。

    我觉得很满足,但是也很困惑,结婚是两个人的事吗?那么芝儿的母亲与我的母亲为什么占

    这么重要的位置?

    芝儿说:“我们只是给她们面子,她们再反对也是没有用的,因此她们也懂得什么时候该下

    台。”

    但是母亲们仍然喜欢插手子女的恋爱,母亲们期望子女与她们喜欢的人结合。处处加以干涉,表示母爱的权威。她们总觉得子女结婚是离开她们的表示,长大了,飞走。母亲们没有想到子女有他们的生命,有他们的生活。唉。

    婚礼之后,芝儿妈妈回纽约,芝儿在我们家老房子定居下来。

    我们相处很好,芝儿收敛婚前的豪爽!是个好媳妇,母亲的挂虑是多余的!我们会愉快地共渡一辈子。

    年轻的时候:

    这是很久很久之前的事了,算起来.是十二年前的一个暑假,那一年的暑假特别热特别长,我与姐姐回台北过夏季,成日听着蝉叫,泡在泳池里,晒得金星乱冒,终于瞌睡,盹着了,还是不肯自水里出来。真是最长的三个月,一天可以抵现在的三天来用。

    我认识了他。那一年他四十岁,我十七岁。他是父亲的客人,那个时候父亲的生意做得很大,也很好客,常常有朋友来住一、两个月不稀奇,他也是其中的一个。当时阳明山并没有几幢别墅,主人都是可以叫得出名字来的,父亲的屋子盖得好,全新的现代建筑物,不比当地的土屋子,四四方方一个项,白粉墙,单调而且贫乏。

    父亲的钱由祖父留下来,祖父死得迟,父亲做了大半辈子的太子,心有不甘,祖父一死,他马上花钱,尽量的花,因此我十七八岁昀时候,是家里的全盛时代,姊姊很快的觉得了,十分喜欢摆千金小姐的姿态,吃的用的穿的都是精品,挖空心思地赶排场。我与姊姊不一样,我不懂这些。

    姊姊去过一年英国,一事无成的回来,又去一年美国,也是一事无成的回来,可是人家开玩笑地说她留英留美,她却矜持地笑,笑得这样的于心无愧,我真觉得她丢脸,可是一个人的本事是如何骗倒自己,姊姊既然有这样本事,我不必替她担心。

    她是这样的人……很乐观的,没有大脑的……就像一头蚱蜢,春天的时候尽量欢乐,她没有冬天,自然也没有明年,因此也没有烦恼。

    到人台北后没多久始识得一大班人,整天不是在李家就是王家,疯疯癫癫的开舞会看电影,她喜欢把头发梳成一条马尾巴,穿各式各样的大花裙子,后来大花裙子不流行了,她又改穿袋袋装。

    很久很久之前的事了。

    然后有一天,舞会开在我们家里,我自下午其便在房间了看武侠小说,不去打扰姐姐。姐姐进进出出的说:“……小豆,今天是中秋。”我说:“别瞎搅了,热得发昏,怎么是中秋?”姐姐说:“不骗你,佣人都在吃月饼。”我问:“那么爸爸妈妈呢?往年中秋,大家至少在一起吃顿饭。”姐姐说:“他们也许在新加坡,有什么关系呢?月饼哪一天不可以吃?你也太那个了。“

    我说:“听说发财的父母才那么忙,他们发了财吗?”

    姐姐对着镜子左顾右盼,她说:“我们家不是暴发户,咱们是一直有钱,你要记住。”她很骄傲。

    “有什么分别?”我问。

    “分别很大。”她说。

    “你暑假后干什么?”我问她。

    “何必一定要干什么?”她反问:“什么也不干!不可以?”

    “我十五号要去伦敦,今天是十号了,爸爸妈妈总会回来吧?”我问姐姐。

    “钱已经替你汇到那边银行了,飞机票全订好,又替你做了两件皮大衣,你怕什么?不敢去?”

    我说:“那感觉不好。”

    “真奇怪,咱们家里人坐飞机,都是自来自去,比不得那些小家子气,有什么人远游,全家出动,哭哭啼啼──哼!”姐姐那种神情,简直可以说是狂妄。

    我冷冷看她一眼,她长得美,她才廿一岁,我知道,可是……我拣起武侠小说,翻来翻去。

    “嗳,我告诉你一件事。”姐姐很神秘的说。

    “什么事?”我打一个呵欠,“你买了新衣服?换了新皮鞋?”

    “不,咱们家来了一个客人,早上到的。”

    “是吗?”我抬起头,“爸爸真是,有客人来,他也不在。”

    “他长得真漂亮。”姐姐压低声音。

    “是吗?”我非常的感兴趣,“多大年纪?”

    ”卅多岁──”

    “那不是老头子吗?”我又拣起武侠小说,“你别烦我,你管你打扮,做今天的皇后吧!”

    她站起来,又照了镜子,说:“不用你担心。”

    她出去的时候把我的房门带上。我马上放下小说,真是闷,还好还有几天便得离开家去闯世界。银行有那么多汇款,世界不会难闯,况且又可以先住在亲戚家中,直到找到理想的房子为止。我觉得非常的兴奋。再闷几天,我便可以自蛹内脱出,尝试蝴蝶的滋味。

    我起床,推开窗门,风吹来很凉爽,蝉声不停的晌着,初来简直睡不着觉。我顺手关掉冷气机。再躺到床上,居然睡着了。

    一觉醒来天还大亮,夏天已经近尾声,夏日却还正长,时间不晓得怎样打发才好,我换了泳衣,又再跳到泳池去,游泳是最容易疲倦的,而且肚子容易饿,一个夏天的游泳、吃、睡觉,起码胖了十磅,姐姐老叫我当心我的肚子,我早已经哂得混身上下变咖啡色了。

    我在浮床上眯着眼睛,想像着伦敦的风景。妈妈甚至替我制了两件旗袍,预备我在重要的场合穿着。妈妈还是好妈妈,就是太忙了一点。

    就在这个时候,二楼的阳台的长窗被打开了,有一个人走出来,太阳刚刚落山,金光万道,因此在不清楚他的头脸,想必是那位客人。我心想,那个老头子。

    如果他是客人,我比他更像客人,我也是过几天马上要走的。

    姐姐穿了长裙子走出来,扬声问我,“喂!小豆,你参不参加我们?我叫他们不必弄晚餐,咱们在泳池旁烤肉吃,老实告诉你,你今夜可没饭吃。”

    我游到池边,抬头一看,那人已经走进去了,我说:“我不参加。”

    姊姊耸耸肩,又去忙她的。我从泳池里爬起来,这时候太阳已经完全下了山,天空有一抹蓝紫色。我上楼洗澡换衣服,姊姊又说:“你简直晒得熟了。”我穿上牛仔裤,开电视,吃苹果,不去理她。

    “喂,”姊姊低声说:“我问了他要不要参加,他也说不。但是他拒绝得很客气,一点也不叫人难堪。”

    我看姊姊一眼,“他是谁?”我问。

    “唉呀,你这个人,就是爸爸的客人呀!”姊姊说。

    “哦?”我仍然不感兴趣。

    姊姊自己的客人到了,她再也没空跟我闲谈。

    在七八点钟的时候,我接了一个长途电话,是妈妈打来的,她在香港,叫我明天一早乘飞机回那边的家,看看该收拾什么东西,我很雀跃,她到底没忘掉我,妈妈还是妈妈。母亲接着说:“宋先生到了没有?是爸爸的朋友,叫他听听电话好吗?”我连忙找到客房,大力敲门,叫他听电话,随后我回自己房间,继续看那电视节目。

    年轻的时候,特别容易适应环境,任何事都好像在掌握之中,不会吃惊,到外国去是我渴望的。

    我不知道宋先生是几时听完电话的,可是他膈没多久便走到我房间来,坐在我身边,陪我看电视。我看他一眼,他穿了一件白衬衫,长袖子卷起一半,正在吃三文治,他并不老,头发梳得很整齐,向我笑一笑,非常有震荡感,忽然之间我明白姐姐为什么念了他一整天,他是一个非常好看的男人,男性化。我并没有男朋友,但如果要挑男朋友的话,我不会挑那些咀唇上头带点毛的男孩子,至少要有这位宋先生的可亲感觉。

    于是我说:“三文治哪里来的?”

    他马上分了一半给我,我笑笑,便照吃不误,他递一瓶啤酒过来,我喝一口还给他。

    他坐在我的藤椅里,看上去很舒适的样子,但是也很沉默,颇有点寂寞。他不像爸爸的朋友,爸爸的朋友,都是……老头子。

    电视上在演亨夫利鲍嘉的“加萨布兰加”,但是我没人说话已经有好些日子了,因此我顾不得看戏,我问:“你从哪里来?”

    “英国。”他笑了一笑。

    “真的?我隔五天就去伦敦了。”我说:“地方好吗?你为什么回来?还去不去?”

    “地方……还可以。”

    “你回来干什么?”我一直问。

    他说:“为了一个女子。”

    “哦,她在台北。”

    “不,她在英国,为了她,不得不回来。”

    “我不明白,”我说:“为了她,你应该留下来。”

    他又笑,“事情没有那么简单,你长大了自然知道。”

    “大人就喜欢这样,把事情弄得很复杂。”我说。

    “说得很对,小豆,你说得很对。”他说。

    “你怎么知道我名字?”我问。

    “我听见你姊姊叫你。”

    “真的?”我笑,“我姊姊喜欢你,你为什么不下去跳舞?她会很高兴。”

    他在黑暗中摇摇头。

    我开亮了一盏灯,他抬起头来,我吃一惊,他真是漂亮,眼睛十分亮,眉毛很浓,重要的是,他百份之一百像个男人,高大强壮。

    于是我说:“你是个英俊的男人。”

    他莞尔,“老的可以做你父亲。”但他有点高兴。

    “真的?你有多老?”

    “四十。”他答。

    “真的很老了。”我问:“你觉得生命如河?是失望或是满足?”我看着他。

    “你是一个很尖锐的小孩。”他微笑。

    “我不是小女孩子。”我说:“我有很好的身裁,每个人都那么说。我承认我年轻,但是我不小。”

    他笑了,他们大人都这个样子,永远不听年轻人在说什么,一直笑,只会笑,仿佛咱们说了最好笑的笑话,我斜眼看着他,很不服气。

    “年轻真是好的,我愿意付出一切代价,只要再年轻一天。”他说。

    我,不明白,我真的不明白。

    他喝完了啤酒,站起来,走到露台上去。

    我问:“有没有萤火虫?”

    “有。”他答。

    我关了电视,也走到露台去,姊姊的客人都到了,坐在泳池旁,有说有笑,放唱片,吃烤肉。

    他问我:“那条路是通到什么地方去的?”

    “附近的一条村子。”我说,“要不要探险?可惜有蚊子咬。”

    他看看我,又微笑,他说,“夜了,不要走小路。”

    我问:“是不是真的?一个人年纪大了就会小心谨慎?”

    他说:“一点也不错,不但小心,而且明哲保身,像我,年轻的时候,脾气很坏,有一句说一句,现在越来越怕得罪人,含糊得很。”

    我笑,“那多可怕。”

    “并不可怕,年轻的一辈又成长了。在他们的身上我看到往日自己的影子。四十岁的人还能穿个牛仔裤到处跑?同样的道理,我不想再暴躁发脾气。”

    他的声音是那么温柔动人,只不过是穿着一件白衬衫、但看上去已经十分雍容,人家说男人是要到中年才会好看,恐怕一点也不假。

    “你有工作吗?”我问。

    “我是教授。”

    “真的?”我问:“教什么?”

    “物理。”

    “噢,物理,”我说:“我从没修过物理,我没兴趣。喂,别告诉我爸爸我们谈话的事情,他怪我没礼貌。”

    “我不会说。”

    “你居然肯跟我说话──你不觉得无聊吗?”我问:“妈妈说我讲话一块一块,从这里跳到那里,莫名其妙,答非所问。”我哈哈的笑。

    “不,很有趣。至少你想什么说什么。”他在露台坐下来。

    我把蚊香点上了,黑暗里看到一粒火星。

    “你来告诉我,你认为生命如何?”他问。

    “我不能说什么,简直无可奉告,我的生命要等到达伦敦才正式宣布开幕,以前的十七岁只有作废。”

    “你只有十七岁?”他问。

    我点点头,“你觉得生活得如何?”我再问。

    他说:“要忘记的事太多。”

    “那才好呢,要是活到四十岁,连一件事也没有发生过,那才痛苦。”

    “是的。”他微笑,“可是我的记性太好,忙着忘记这个那个,结果什么也忘不了,时间都糟蹋掉。”

    “你是想忘记那个女子?她一定非常的美丽,是不是?”

    他没有回答,沉吟着。

    这时候姐姐在房间外问:“小豆?你跟宋先生说话?”她走进来,瞪我一眼,很有份量,很具敌意的向着我,“你懂什么?老是烦人!”

    我冷冷的哼一声。

    姐姐马上笑着对宋说:“我们开始跳舞了,宋先生,你反正没事,参加我们,好吗?”

    宋忽然说:“好的,可是小豆能不能做我的舞伴?”

    我几乎怀疑听错话,耳朵不管用,可是他正看着我呢,我连忙答:“是,我马上换衣服。”

    姊姊很勉强的说:“小豆不会跳舞的。”

    我指着姐姐大声说:“我会,七月份才学的,三步四步全行,我会跳。”

    宋笑起来,“好,我给你十分钟。”

    我从橱里拉出裙子,马上到浴间去换,才三分钟就好,冲出来找鞋子,一抬头,姐姐已经走了,我问:“姐姐呢?气跑了?”我装个鬼脸。

    宋说:“我希望女孩子永远不会长大,永远不要长大。”他蹲下来帮我穿好鞋子。

    我是这么感激他,他为我争了这么大的一口气,又长得这么漂亮,我还能要求什么?忽然我爱上了他,因为我只得十七岁,因为我急于要恋爱。

    “好了,宝贝。”他放下我的脚。

    “现在下去?”我抬起头问他。

    他站起来是这么的高,至少有六尺一寸,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高的男人。好看的男人可以分两种,一种是好看得非常孩子气女性化的,所以女人一见就母性大发,忍不住要保护他爱他,还有一种就是像宋,大树一样的,百份之一百男性味道,使我马上觉得,我是个女人,紧紧被他吸引着,年龄不重要,我呆呆的看着他。

    “可以。“他说:“我们下去跳舞。”他把我的手放在他臂弯里。

    我是这样的高兴,好像生命中忽然出现了太阳,他是这样子了解。我与父母间从来没有如此融洽过,因为我连跟他们见面的机会都不多,不必说其他的了。真没想到第一次接触的外人会这么可爱。

    我们到了客厅,我像小狗的跟着他,我们跳了两只舞,他的舞跳得很好,我穿了两寸高的鞋子,可是才到他耳际,他并不瘦,可是看上去恰恰好。事实上我觉得他是十全十美的。十七岁的人总是这样,做事不经大脑,但这样又有什么不快活呢?

    这是一个值得记念的晚上,我记得他说的每一句话,姊姊终于也参加了我们,她准我喝一点水果酒,我们坐在泳池边,我带点妒忌的问他女朋友的事。

    他很坦白的说:“她说话没有一句是真的,可是都非常的好听,她依然很浪漫,但决不流眼泪,她很美丽,但是不再年轻,主要的是,她的心不再年轻。”

    “她的样子……她可瘦?”我问。

    “很瘦,很小的腰身。”他说。

    “我希望我可以见到她。”我说。

    他微笑。

    这时候泳池旁已经没有人了,大家都在客厅里跳舞。音乐微微的传出来,忽然之间,我听见蟋蟀叫,秋天来了,大概从明天起,蝉声就要不见了。

    我说:“听,听这种尖叫,只有热带的地方才有。”

    他听着,然后说:“是的,我也多年没听到了。”

    我问:“从这里你要去哪里?”

    他说:“不知道,真是还不知道。”

    我说:“如果你来英国,你要来找我,我一会儿把地址全抄给你。”

    “我即使写信给你,你也不会看呢,”他说。

    我气红了脸,“怎么不看!一定看,最怕你不写,如果你肯写的话,我马上回,比你多写三倍。”

    “像你这样的女孩子,一到外国,什么都忘得快,要吸收新的东西还来不及,真会读一个老头子的信?”

    “你不是老头子。”我没好气的说:“我不知道跟你说过多少次了,而且我会读你的信,回你的信,只是怕你不会记得我──你会记得我吗?”

    “当然会。”他说:“我的记性很好。”

    “那就行了,我们一言为定。”

    他忽然伸手摸了摸我的头,这个人,他真的把我当作小孩子,受不了,假如我知道他会来,我或许会晚一点才去香港,书是天天可以读的,但不一定天天会碰见这么有趣的人。那个时候我已经有个感觉,知道像他这样的人不多,所以特别留恋他。

    “明天我就要走了。”我说。

    “我知道,你父亲托我送送你。”他说。

    “你呢?”我问他:“你去不去见他?”

    “你父亲过一、二日便来找我。”他说。

    我不满的说:“你将来有家庭,可别像他这么忙。”

    “是,我听教训。”他又微笑。

    我笑,“你别这样好不好?”我把脚伸到泳池水中,打水花,鞋子脱在一边。

    他说:“我上去换泳衣,你等我等。”

    “喂,我也换,我陪你游。”

    “不好吧?”他迟疑了一下,“你看着就行。”

    我好气而又好笑,没想到他那样的人会是个大古板,我说:“不用怕,你那么老,人家不会误会的。”

    他笑,“你太聪明了。”

    我上楼把姐姐的两件头泳衣偷了出来穿,我比姐姐胖,所以绷得很紧,不过天黑黑的看不见。我回到泳池,把灯开了,一下跳进水,浮在池上看满天的星,一会儿月亮出来了,像水晶球一样,高高悬在天空,今天是中秋节呢。我是一个没有心事的人.只觉得心旷神怡。

    宋站在泳池边,慢慢走到水里,他游─两个圈子,几乎一点声音也没有,水花都没有溅起来。他没有说话,浮在我身边,也看着天空。去年我才学会游泳,差点没俺死,没想到今年会有这么异样的享受,实在太高兴了。

    这时候是深夜,水很凉,有种说不出的写意,当时虽然年轻,也知道这样的日子不可多得。人长大了,再活泼潇洒,也难免有很多心事,宋就是个例子。

    我们两个人在泳池里泡了很久,后来我把灯也关了,只有月亮的颜色,游到肚子饿才起来,我们两个人都没有吃晚饭。我穿着毛巾衣到厨房去找吃的,舞会不知道是几时散了,客厅里散着杯子、纸巾,佣人要到明天才会收拾,我翻出罐头,与宋两个人合作火腿蛋炒饭,他很会弄,而且快,我也帮了不少的忙,一下子,就香喷喷的放在眼前,我们大吃一顿,坐在地上听音乐。

    他笑说:“没想到我找着一个忘年之交。”

    我懂得他意思。他四十岁、我十七岁,其实也差不到很远,时间对男人来说很宽裕,很多四五十岁的男人,还娶廿岁出头的老婆,我没说出来。上半夜说了太多话,现在沉默一下。

    舞会过后的客厅很有意思,不知道谁把一只口琴放在沙发上上,我拿起来吹一首民歌──

    蜜蜂本为采花死。

    梁山伯为祝英台,粱山伯为祝英台。

    学口琴也是学校教的,学校规定每个人要会一种乐器,我懒得紧,就挑一样最简单的,后来发觉也不容易,但已经上了当,十分无可奈何的学下去。

    宋反而说:“你真是个聪明伶俐的小女孩子。”

    我很疲倦,不过还是感动的说:“明天你一定要送我去机场。”

    回到房间我就睡着了。第二天很晚才被姊姊叫醒,宋正在等我呢!我洗脸刷牙,随身边没有行李,胡乱套上衬衫牛仔裤,袜子也找不着,光脚穿双橡皮鞋,宋又蹲下来为我缚鞋带,我扶着他的肩膀,把我的地址偷偷塞给他。

    姊姊很生气,她数落着我:“你几时长大呢?连褡飞机都要人叫醒!偷穿我的衣服,剥肓下来就一扔,你这种人到外国去?没三个月就叫救命逃回来。”

    我嬉皮笑脸,看见宋也在笑。他在白天还要更漂亮,脸上有青色的胡髭渣。

    我轻轻问他,“那么多胡髭长在脸上,痒不痒?”

    他但笑不语。

    他送我到机场。我沉默下来。

    我说:“将来我们还要见面的,不要忘记我,跟我写信。”

    他摸摸我的头发。

    我抱住他很久。

    他是一个大好人,一定有很多很多的女子爱他。

    我回到香港家里,见到妈妈,妈妈怪叫起来,说我太胖太胖,连忙不让我吃太多,又叫我去剪头发,又带我去买一大堆夏天衣服,才把我送到英国去。

    我的行李超重超得很厉害,有几只箱子根本没有打开过,学生生活很朴素,穿不了那许多衣服,而且一到英国人家胖,我反而瘦了下来,直到圣诞下雪的时候,才有空到处看名胜。

    我一直在等宋的来信。

    他并没有写信给我。

    我写了信回家给妈妈,问她要宋的地址。

    但是妈妈说爸爸的朋友太多,根本不晓得我指的是谁。我很失望。

    十八岁的时候,亲戚朋友们,开始为我介绍男朋友,但是这些男生都普通得很,我还是努力的在找像宋那样类型的男人,成熟、可靠、温柔。我常常记得他为我穿鞋,常常记得他的笑,但是他失踪了。

    在英国第三年,父亲的生意失败,欠下一大笔债,把一切部卖掉,只剩一点点钱过日子,姊姊连忙嫁人,生活并不好,我几乎不相信这一切是事实,台北那个游泳池──我竟不能再回去了。留学生活马上成了问题,父母叫我放弃学业,立刻回家,亲戚们看不过眼,才叫我在英国读下去,完成最后一年。那一年我的功课一落千丈,而且在什么时候都想念宋。我有种感觉,觉得如果他在我们身边,他会替我们出主意的,我与他相处只四十小时,但是我记得他很清楚,每年夏季将结束的时候,他的微笑总会涌上我的心头。

    毕业之后我找到一份工作,薪水极低,还得储蓄起来还给亲戚。那年我用掉近一万港币,可真要还到头发也白了。我们一家欢乐很少,我与姐姐不再吵嘴,要把家恢复以前的样子是太难了。那么多的钱,究竟是怎么花掉的?难怪爸爸要悔恨。

    我还是没有见到宋。

    我也问过姐姐:“你记不记得那一年在阳明山?我们家来了个客人,姓宋,你记得吗?”

    姊姊黯然的说:“还提以前的事干什么?”她存心要把以前的事忘记,叫我怎么提醒她?

    她忙着过她的新生活,爸爸妈妈也是,只有我,念念不忘那一天晚上,当我年轻的时候,所碰见的一个陌生人。我连他的名字也不知道。

    现在我也老了,吃过很多苦,父母更不用说,有时候爸爸还会提提以前,都带一种不堪回首的感觉。宋今年该五十上下,可是像他那样的人是不会老的,我多么希望可以再见到他,与他说一夜话,说我们的生活,现在我有很多很多的事可以告诉他。

    他可记得我?

    也许他记得的,像他那种人……

    我没有结婚,债还清以后,我把钱带回家中,日子一天一天过去。我的生命并不空虚,我其实并没有长大,常常做梦,回到那个星夜,那个游泳池旁,那一夜实在比任何梦更像一个梦,永远的失去了。

    我想过很多办法,要再见宋一面,到处打听,可是没有人记得他,他彷佛是失踪了,他随着我的青春失了踪,再也见不到,碰不着。

    可是我一生中遇到的男人,都没有他好,我很固执的坚持,我与他的关系是纯洁的,跟其他的男人,就是一般的男女关系,日子久了以后,我再也不清楚我找的是一个人,还是失落的过去。

    我登了报纸,在英国登,在香港登,在台北登。广告上这么说:“宋,请写信,小豆。”附着报馆的信箱,但是没有人回答。我仍然在等,等他的电话来,告诉我,我是又聪明又伶俐的,一直等下去……希望他会看到这一篇东西,写信给我,他答应过写信的,很久很久之前。

    通讯朋友:

    佩姬素来找我的时候,才清晨七点。她大声擂门。我昨晚很迟才睡,如何受得起这种刺激,想不理她,她又大力敲,并且叫:“阿五!起来,阿五!我知道你在房里,别装蒜!”

    这就是住宿舍之痛苦,犹如大家庭一般,大家眼睛鼻子的对着,谁也别想避过谁。

    我转个身,掀开电毡,披上睡袍,跑去开门。

    她一手推开门,几乎把我夹死在门后面。

    这人就是这样。

    我让她进房里来,她坐下,倒静了下来。

    房里窗帘拉得密密的,这是我的习惯,睡觉谁不拉窗帘?只有佩姬素。黑地里我也看得出她的脸上涂得红是红,白是白,一把卷发垂在腰间,曲曲折折,**浪浪。

    “什么事?”我问她。

    钟上指着七点廿分。

    “阿五,帮我一个忙。”

    “我为你两肋插刀,佩姬,你又不是不知道。”

    “阿五,你是我唯一的朋友,我是知道的──”

    “得了,别来这一套,你也有中国血统,做人爽快一点,说了吧,什么事?”

    “你现在有没有男朋友?”她忽然问我。

    “没有,过去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没有。”

    “行了,你帮我打发一个人。”佩姬素说。

    “什么人?我又不会功夫,打架没力气,吵架也没喉咙,你另请高明去。”

    “阿五,你听清楚了,这不是开玩笑的──”

    “谁跟你开玩笑?我这个忙帮不了,你让我睡觉吧,小妞,睡醒我还得赶功课呢!”

    “这可是生死关头,你听我说了再说!”

    “好好,你说,你说!”

    佩姬素说了。

    她要我帮她打发一个男孩子。德国中国混血儿,现在西德念原子物理,去年暑假经朋友介绍,做了通讯朋友,圣诞他请她去慕尼黑渡假,她没去,她到巴黎去了,结果春天来了,这中德混血儿忽然来一封电报,说后天到。

    佩姬素说:“这不是要了我老命!”

    我白她一眼,开始洗脸刷牙,“活该。”我说。

    “我可没请他来,大不列颠合众国却不是我的!他来敲门,我怎么办,我有什么空见他?你就冒充我,打发了他吧,求求你,阿五。”

    我洗了脸,梳头,听到她这样的话,我放下梳子说:“你既然没空,就别去惹人家,通什么信,做什么笔友?真无聊!叶公好龙,龙真来了,又惊得这般模样。原子物理学生有什么不好?反正你俩都是杂种,不中不西,正应谈得拢,见见他,也许做了好朋友,岂非美事?我看他比你现在这几个男朋友都登样点!”

    她苦笑,“阿五,你想想,咱们什么年纪了?咱们现在还找人怕拖呀?咱们抓老公还来不及呢!”

    “也许他就是个有可能性的老公。”

    “对不起,”佩姬素在我床上躺下来,眼睛看着天花板。“我现在要的老公条件跟十年前不一样了,现在我要的是钱钱钱!一个破学生,谁稀罕,你不肯帮这个忙,我索性避而不见就罢了。”

    “从没见过你这种人。”

    “阿五,我寂寞。我男朋友多,谁都晓得,可是你瞧瞧,那堆活鬼之中,有个像人的没有?都是想在女人身上捞油水的,我都怕了,迟早也学你,带发修行,哪里都不去。这个人我是决定不见了。”

    我白了她一眼。

    “好,你恨我吧,你骂我吧。”她摊摊手。

    “我又不是你老娘,我骂你干什么?可是人家这么巴巴从西德赶了来,老实说,飞机票又不便宜,又得从伦敦搭火车上来,又得住酒店,这开销不少呀!若是泛泛之交,我看他不致于此,你现在叫我冒充你,开什么玩笑!谁知道你们这笔友做到什么肉麻程度了?”

    佩姬素笑,“笔友就是笔友,我难道在信封里跟他上床?你放心!”

    我摇头,她是越来越不堪了。混血儿就是这样,集中外之混账于一身。

    “他见过你的照片了?”

    “没有,”她说:“真的,阿五,我骗天骗地也不骗你,我跟他不过是写了几封信,这人不晓得怎么,硬是心血来潮,要来瞧我──也许不过是参加什么会议,顺便而已,也许是闷慌了。反正你敷衍他几天,他回去了,就完了事了。”

    “你敷衍他几天,不也一样?”

    “我没空,我正跟一个小子泡。”她老实说:“这小子对我不错,你知道我跟别人耍花样,我就完了,划不来。”

    佩姬素的算盘打得真灵光。

    “幸亏你我都念美术,相貌也差不多,准没事,喂,你若想我早点走呢,你就答应下来,否则我就在这里磨你。”

    “他几时来?”

    “晚上。也许明天早上。”

    “神经病,晚上我十点要上床,明早要上学。”我说:“我哪有时间?”

    “放了学,我会留封信给他。”佩姬素说:“叫他五点钟来找你。”

    “你倒是安排得巧妙!”我说:“你就不替我想想!”

    “你不是一直喜欢原子物理学家吗?”她小姐还彷佛受了老大冤枉似的。

    我也叹口气。“原子物理,他妈的!能当饭吃呀!正像你说,咱们什么年纪了?不外想找张好点的饭票,住间花园洋房,开辆小跑车,喝下午茶,逛逛公司,然后去接丈夫下班,什么原子物理!”

    她一拍大腿,“正说到我心坎里去了!”

    我苦笑,“我还拍拖呢!跟小子们混呢!不如养养精神,打个中觉好一点,他们能帮什么忙?隔壁才有一个女生,因为男朋友在此留宿,被舍监轰了出去。开什么玩笑?这就是谈恋爱的结果了,我可受不了。”

    佩姬素说:“咱俩是一辈子嫁不出去的了。”

    我说:“也胜过嫁个畜牲!”

    “不过,这一位总算是原子物理学生。”

    我嘲笑说:“是好的,你还留给我吗?我希望嫁个原子物理学家,不错。但必须是中国人,高、瘦、漂亮,是个教授,开的车是费拉里勃纳琳泰保萨,戴的表是白金康斯丹顿,穿的鞋是瑞士巴利,住伦敦雪莱区洋房,闲时读红楼梦。这样的原子物理学家,你介绍给我,我向你磕头,现在这种普普通通,挤公共汽车的,算了。挤巴士是十五六岁小女孩子的事儿,顶浪漫,咱们不量量力,老骨头就得挤碎了!”

    我换上T恤牛仔裤,泡了茶,与她对喝。

    “你有你的理想,我很佩服,”佩姬素说:“阿五,可是你不敢面对现实。我活在现实里,可是理想全没了。”

    我说:“也有人嘲笑我们,说:瞧,这就是念美术的女学生了,一点儿艺术家味道也没有。去他妈的!现在画册都卅五镑一本,油彩画布什么价钱,我的画笔秃了头,两年前就该买新的了,叫我哪里变钱?周日大念美术理论,周末可要到中国餐馆去洗碟子,赚外快,我没精神崩溃,蛮好了。”

    佩姬素说;“唉,牢骚到此为止,总之此人你代我招呼招呼。”她作着揖。

    “我面色难者点,你可别怪我。”我说。

    “把他吓跑了更好。”她笑。

    我也笑了。

    她走了,大概又约了谁。也好,出去乐一下子,胜过耽在屋子里。我伸个懒腰,把功课拿出来,全堆在桌子上。反正这个人要晚上或明早才到,慢慢未迟。若明天到,对不起,我得留在图书馆里,非八点钟见不了面。正如佩姬素说,他觉得乏味,也就回去了。千里迢迢来见一个女孩子,也亏了他的,一个人到了这种年纪,还有这种兴趣,可真难得,难得之余,就使人觉得有点笨,大约念科学的人都很纯真,也可以维持着这种纯真。

    佩姬素是早没有感情了,她对待那些男朋友,不过是小狗小猫一般,用来解解闷,差他们干点活儿,这里那里跑跑,如此而已。

    托一终身,这年头还有这样的男人吗?只除了我的弟弟罢了,他可算是男人,然而我也只这么一个弟弟。

    至于我,我是没有看破红尘,只可惜红尘看破了我,早将我束之高阁,再也不要我了。

    我把佩姬素留下的卡片看了看,上面写着“汉斯.艾逊”,这人的父亲是德国人,母亲中国人。嫁洋人的女人,大告不妙。我也说过佩姬素,“你妈是怎样嫁洋人的?不可思议,我看一本红楼梦,看到现在还没看通,不要说是洋人了。”佩姬素耸耸肩,给我的答案是:“人各有志。”

    佩姬素是个妙人。美丽,简直美得艳的,也难免俗一点,但是那种俗却是最受男人欢迎的俗,她身裁好,又不穿胸罩,三十五C的胸就在毛衣下,走起路来,不知道毛衣是活的,还是她是活的。

    而我,我是排骨。可怜的汉斯什么,他只能见到一个替身,一个半点儿也不接近的替身。

    我只写了半篇功课,传报员就叫“佩姬素史蔑夫小姐,有人外找。”

    叫了三次。

    我想是佩姬素已出了街了,我只好放下打字、笔,下楼去看。一看之下,我就知道是谁,是那个半中半德的原子物理学生。他站在那里,身边放着小小的一只皮夹。黑色的头发。佩姬素的头发也是黑的。眼珠是深咖啡,所以我想如果我努力一点,应该充得过。

    他来早了。

    于是我走过去说:“汉斯?”

    他转过头来,很漂亮的一个男孩子,脸有点圆圆的,孩子气很重,可是太甜了,有点糯糯的,薄薄的嘴唇彷佛像女孩子,身裁普通,不高不矮,穿着花衬衫,洗得很干净的牛仔裤,很平凡的一个混血儿,看上去也很像一个混血儿,唯一的特色是他的眼睛,是一种晴天的澄清的蓝色,很少见,令人惊异的美丽的蓝。

    他瞪着眼睛看我,“佩姬素?”

    我没有回答,“你早到了。”我说:“幸亏我没有出去。”

    他与我想像中的原子物理学家完全不一样,我觉得既然有了德国血统,又念了这一科,总该高瘦挺拔,冷酷理智,有种盖世太保的味道,而他!他却糊里糊涂,说来就来,千里迢迢来看一个对他一点没有兴趣的女孩子。

    “你找到可以住的地方了?”我头一句问他。

    “咦?我告诉你了,这里宿舍有空,接受外来学生,我订了一间房,不贵。佩姬素,你好,我想见你已经很久了。”

    他伸出了手。

    我只好与他握一握手,然后连忙把手藏到口袋里去。

    我说:“我住九号房。你要不要人帮你收拾行李?打算住几天?”

    “一个星期。”

    我怔住了。我的妈呀!我还以为他住三两天,一个星期?

    我再有空也没有这么多的时间呀。

    我回转头去。

    他说:“可是我要到牛津大学去开会。”

    “啊。”我松一口气。

    我看了他的锁匙牌,他住的是七十三号。

    我陪他到了他那边宿舍,他放下了行李,我摊摊手,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他自皮夹里掏出一张卡片给我看,说:“我最喜欢这一张。”

    我打开来看,是花生漫画卡片,薄荷佩蒂靠在树上说:“我承认我喜欢物事:美丽的、闪亮的、柔和的,我都喜欢──”转过后页,他说:“但是你,我爱。”下面打着无数的XXXXXX,然后龙飞凤舞的签着:佩姬素。

    我吓一大跳。真是混账忘八羔子,这样的通讯朋友,现在变了心,塞到我这边来,叫我如何应付?我一抬头,偏偏又看到他那张孩子气的脸,而且一脸的微笑,我几乎昏过去。

    我只退后两步说:“汉斯,我想……你一定累了,你休息休息,把行李整好了,咱们再见面。”

    “好的。”他说:“我洗个澡来找你,九号房,是不是?”

    “是是。”我连忙退出他的房间,逃也似的奔走了。

    我握紧了拳头,佩姬素太不公平了,这混球!真是敢为人之所不敢为者,算我服了她!

    到吃饭的时候,我先把汉斯寻了出来,怕他不晓得饭堂在什么地方,老实说,我真有点儿累,而且要做的事又这么多,所以没有什么好气,只是默默的坐着。而且那饭堂的饭菜又不大好吃,一直是老款式。

    在外国就是这样,大家是学生,名正言顺的穷着,一天到晚吃着那些鬼东西,唯一的娱乐是到公园坐坐。

    汉斯说:“你怎么剪了头发?”

    我愕然:“你怎么晓得我把头发剪了?”

    “感觉。”他笑笑。

    我吓一跳,他以前见过佩姬素的照片?佩姬素说没有。

    我问他:“有什么打算没有,节目安排好了吗?”

    “你可有空?”他问我。

    “汉斯,我没有空,你来得真不合时,我没有打算见朋友,我们在下月份要考试呢,我温习得很紧张,应该早跟你说的,可是……”我说不下去了。

    想想也是,人家千里迢迢的来看女朋友,看到的不是本人,我的态度这么冷淡。他一定弄不清楚,这年头谁是笨子呢?他也一定很快会发觉真相的。

    于是我改口:“放学后,做完功课,把杂事都做完了,也许有空。”其实也好不了多少。

    他只看了我一眼,眼色很深沉,但是依然微笑着。

    “你不是佩姬素。”他说。

    我一点也不惊异。我说:“我又没认我是,是你开口叫我佩姬素的。弄明白了更好。”

    “佩姬素呢?”他问。

    我坦白的说:“她不想见你了。”

    汉斯沉默了一会儿。我的心悬着,怕他有什么抱头大哭之类的举止。谁知他不过是沉默了一点点时候,马上抬起头来,好一个科学家,喜怒不形于色,他问:“我做错了什么?”

    “不是,”我说:“只是佩姬素这人……很情绪化,你不要生她的气,这不是她的错,也许隔一阵子,她的心情大好了,跑来看你也说不定,到时你也可以拒绝见她。”

    他笑了,“女方有权改变主意──是她叫你招呼我?”

    我点点头,“我本来打算告诉你的,哪知道你先说了。”

    “你与佩姬素是不一样的。”他说。

    “长得有点像。”我改正他,“你又没见过她。”

    “性格不一样。”他说。

    我笑了。“身裁也不一样。”我补一句,“她身裁美得多。”

    这倒使我松了一大口气,大家弄清楚了反而好。

    他解释:“其实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来开会,顺道见见朋友,倒没想到她不开心,不见客。据说很久之前,任何人都有不见客的权利,现在太忙碌,每个人都得做不愿意做的事,像你受人所托,就不得不对着一个乏味的人。”

    我倒一愕,说:“我……无所谓,我答应佩姬素陪你的。”

    “不用了,我过两日自然到牛津去。”他一点也没有不高兴,至少我看不出他有什么不开心的样子。“但明天中午,假如有空的话,我想请你吃一顿中国饭,好不好?”

    “中国饭很贵,这钱可省即省,我明天自上午九点一直有课,到下午五点,还得在图书馆做功课。”

    他微笑,“我知道,你是怕你男朋友不开心。”

    我也微笑,“我没有男朋友,我不骗人的,佩姬素也不骗人,咱们是念美术的,美术讲‘真’。”

    他不晌。

    “你可以到我房里来休息一会儿,我泡个茶你喝。”我说。

    “打扰了。”他大方的应允着。

    他跟我到了房间,我那房间真见不得人,到处都是画册、颜料,又堆着画架,架上有幅永远画不完的画,地上有素描,书桌上有功课本子。

    他看了一看,我开亮了灯,然后去厨房做菜,我真难得有个客人,故此着实泡了杯好龙井。回到房间,见他在翻我的画册。

    我想,这就是不公平的地方了。我若去看他的原子物理册子,一定半句也看不懂,但是他看我的画册,多多少少有点反应。

    他抬起头来,“我一点看也不懂。”他说。

    我忽然大笑起来,心平气和。

    “这幅画,是画得什么?”他又问。

    “我不画大题目。这幅画叫:‘她说:我总还是记得你’。”

    他白我一眼,“但是我看不过是一堆云,一片草地,那边有霓虹灯,这一堆什么?名字又这么长,还有,地上的素描倒是很好,鞋子像鞋子,纱帘像纱帘,由此可知你是个可以画画的人,全浪费了!”

    我愕然看着他,这人不通得很。

    我只好说:“画画不是讲究像的,要像,可以买个哈素勃拉特照相机,照什么像什么。画讲的是神采、美丽、创造。我想这不是三言两语可以说得明白的,原子物理也不是三言两语就可以解释得出来的。”

    他点点头,“我明白你说的。反正这两行倒是有一个共同点:将来大家都找不到饭吃,你想想是不是?”

    我笑了,“读书又不是为找饭吃。”

    “可是为什么中国人说.‘书中白有黄金屋?’”他侧着头,眼睛的蓝是任何颜料所调不出来的。

    我说:“那是骗你的,我们中国人最会骗人。或者他们书跟咱们的书不同,我书里着名人物,少数除外,其余都是饿死瘦死病死的。”

    “别这么悲观,那我一天到晚瞪着电子层,岂非更糟?”

    他喝着茶,我们都笑了。

    “这床单这枕头套很好看,”他说:“我母亲喜欢这种花样,在哪儿买的?”

    “我自己做的。”

    “真的?”他取过细看。

    “这已经旧了,若她喜欢,我做一套给她。”

    他耸耸肩:“到底美术还要比原子物理实际一点,我可不能送你一堆中子。”

    我看着他,心想,这人的母亲,是个怎么样的女人?也许是个美妇人,而她的儿子,为了这个中国母亲,而向往着中国女孩子,然而中国女孩子并不如她想像那样的,中国女子的缺点是千疮百孔的。而他的母亲,是如何的适应着外国的生活?外国,女人吃苦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不能怨,不能噜嗦的。

    于是我问:“令堂好吗?”

    他点点头,“她长得很美,人极好的,然而十年前与我父亲离了婚,如今嫁了中国人,是开饭店的。”

    他很坦白。瞧,又是一个故事,我后悔画了画,若是写小说,一辈子写不完的故事啊。

    “你父亲可有重婚?”我忍不住问。

    “有呀,养了一大堆弟妹,都是典型的德国人,金发,浅色眼球。”他笑了一笑,笑中有无限的惋惜。

    “家里只你做原子物理?”我又问。

    “我父亲是原子物理教授,极着名的。”他说。

    “啊。”我说。

    “而你呢?我连你叫什么名字还不知道。”

    “我叫阿五,家里五个女孩子,父亲烦死了,索性叫号码,很科学的样子。后来老六是个男的的,父亲跟他改了个很堂皇的名字。做阿五也有好处,家里早把我忘了,我也名正言顺的不用负任何责任,流落在外国根本不想回去。闲时到中国餐馆去做个天昏地暗,去年暑假赚了五百多镑,差点没吐血而死,非人生活。”

    “我开计程车。”他天真的说:“也赚得很多。”

    我笑了,是的,事后说起来都很有趣的样子,然而现在浪漫的季节已经过去了,人都得象佩姬素说的那样,想法子找点钱,否则我一辈子在中国餐馆做女侍乎?这样的男孩子,尽其量不过是说话、聊天的对象,淌混水就不值得,像我们这种年纪,没有什么好玩的了,倒不是什么洁身自爱这一套。

    如果是多年前,这样的男孩会带来很多快乐。

    我用眼睛瞄着钟,九点多了,我习惯了十点半上床的,除了有天大的喜事悲事,否则无动于衷。

    他很灵敏,马上拍拍手站起来说:“谢谢你的茶,我也该去休息了。旅途很累。”

    “好,我送你下去。”

    我一开门,佩姬素就自对面房出来,看我一眼,又看了我身边的人一眼,又关上了门,缩进去了。

    我没法子,只好一个人送他回七十三号。

    我说:“那就是佩姬素。”

    “很漂亮。”他说:“漂亮的女孩子实在太多了。”

    我忍不住帮了佩姬一句:“原子物理学生也很多。”

    他的脸沉了一下,不高兴了。

    我叹口气,回到自己的房内,他懂什么?无怪佩姬素不想见他,惹多一段故事。无论在大学耽多久,终归要出来面对世界的,五百年后,有什么分别,“白骨如山忘姓名,莫非公子与红妆”,他懂什么,念理科的人是不会懂的。

    我收拾着东西,佩姬素推门进来。

    “那就是他?”她问。

    我点点头。

    “太普通了,信倒是写得不错,就没想到除了一对蓝眼,长得那么普通,缺乏一种秀气与高贵。”

    我又点点头。

    “他住多久?”

    “一星期。”

    “我的妈!”佩姬素说。

    我说:“佩姬素,你根本开头不该去惹他,这种人读了几年书,是死心眼的,你又寄那种肉麻卡片给他,我都看了,这就是你的不是。”

    佩姬素说:“是我不对。但是我寂寞。你想想,这里这么多人,又有那么多的好卡片,我见到了心痒,就忍不住要买,但是买了寄给谁?想想只有这个人最远,是寄给他,总没问题吧,谁知他又老远的来了。”

    我说:“这话你说与谁听,谁都不相信,只我明白罢了。老实说,你也太寂寞无聊了,找对象,也让我找个正确的,胡乱……”

    “我知道,我都知道。”她落寞的坐了下来。

    “他倒没有不开心。”我说:“人还算大方。”

    “大方什么,不过故作大方而已,看样子也非常的不开心,这等人,我还有看不穿的!过三五天,原形就毕露了,有什么分别!”

    我不晌。

    “难为你了。”她说。

    “看样子你好像很不开心,为什么?”我问她:“早上还鲜龙活跳的。”

    她苦笑,“唉,生不遇时,遇又非偶啊!”

    “小姐,去睡吧。”我说:“明天一大早还要赶功课。”

    于是她去睡了。我有梦。梦见着三年前的本身,寂寞空闲无聊伤心,醒来之后,决定把那幅画画好,她说:“我总是还是记得他”。这是个好名字。穿衣服赶到学校去,路上倒是有点开心,至少现在忙得昏头昏脑,除非夜里做梦,否则没有时候不欢。

    放学回来,我想那个叫汉斯的家伙大概又来苦缠,谁晓得他留下一信,走了。

    我诧异得不得了,我倒是小觎了他,他倒是比我们想像中大方得多,恐怕是因为有点中国血统的缘故,走了。信中附着地址姓名,他说:有空请来信。我是不爱写信的人,再空也不写信的,于是我递给佩姬素看。

    佩姬素看了,也有点一意外,她说:“啊,走了。”仍把信还我,那声音是淡之又淡的。

    自然那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男孩子。也许多年之前我们曾深爱的男人,也不过是更普通的男人,只是那时候年轻。

    佩姬素又加了一句:“他走了倒好。”

    这人来得不是时候,他来迟了几年,若是早一点,说不定佩姬素跟他回了家乡,像他母亲那样,至于隔几年是否离婚,又是另外一件事。

    这是佩姬素的通讯朋友。

    误车:

    去参观表姐的婚礼,她决定在利物浦结婚了。利物浦是一个好地方,可是不是结婚的地方。但是表姐要在利物浦结婚。

    而且她终于结婚了。

    三十二岁才结婚,大家都说,可是终于还是结婚了。

    我很爱表姐,这种爱不是姊弟之爱,换句话说,我单恋她很久了,自从很小开始,我就觉得她是一个美丽能干、黑白分明、有肝有胆的女子。但我是她表弟,而且比她小了十年,我怎么可以向她示爱。

    我是一个笨人,七情六欲是放在脸上的,别人也许不会留意到,但她是知道的,她怎么会不知道,她见我的时候,总还是那么大方,有说有笑。

    我们的时间是默默渡过的。

    然后她结婚了。

    我要去参观她的婚礼。

    自黑池赶去,到了她那里,客人都没有到。婚礼安排在第二天,我是特别早一点去的,不想与人群混在一起,表姐在客厅里。

    那是一问美丽新盖的平房。

    表姐穿着一件圆角的棉祆,双捆边。她实在是十分考究的,这跟在香港有什么两样。

    她在写字,一张大大的宣纸压在两条纸镇下,用毛笔大大的写着草书,“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新民,在止于至善……”

    当时我问她,“你怎么写起《大学》来了?”

    她抬头一笑,一双眼睛黑白分明,反问:“你要我写什么?逍遥游?”

    “至少应该是:谁道闲情抛却久,每到春来,惆怅还如旧,日日花前常病酒,不辞镜里朱颜瘦……”

    她微微一笑,“你看我还是有闲情的人嘛?”

    我抖起那张字看,我说:“这么好的字,现在这些人里,也只有你会写了,咱们都不行了。”

    “又算什么?”她放下了笔。

    我看她。

    她的脸上,没有快乐,没有不快乐。她的丈夫是个做生意的人,经济上是过得去的,不过视她为一个颇具姿色的女人,她最最好的优点,他是不会知道的,然而她还是嫁人。一个女人,靠自己双腿站了那么些日子,也该累了吧。

    我没有说什么,至少她的脸是祥和的,温柔的,美丽的。

    三十二岁对她来说,还是年轻的,皮肤有一种深沉的,蜜糖似的颜色,非常吸引。

    我跟她说:“我是乘火车来的,我那辆小车子坏了。明天有一节重要的课要上,得赶回去。”

    “真的那么重要?”她问,“我明天晚上差人送你走。”

    “不行,那节课非去不可。”我说。

    “那么你来了也等于没来,并没有参加我的婚礼。”

    “来了就是来了,怎么说没来?我下午五点走。”

    她仍然微笑,“我不勉强你。”

    “还有,妈妈说他们的礼物押后着,等你回去了才给,因为我在此地不会挑——”

    “明白了。”她仍是微笑着。

    我觉得她笑得太多了。即使终于结了婚,也没有什么好值得如此高兴的。有什么开心呢?结了婚,也不过与所有其他的女人一样。

    我坐到五点。

    吃了很多点心糖果,从未没吃得这么多。她家的起坐间有落地长窗,草地修得如地毯一般,玫瑰盛放。我默默的注视着这个花园。

    到了五点,我说要走。

    她送我。如果她真要留我,也留得住的,但何必呢?即使她要留我,也不必待至今日,我不过是她一个不相干的远房表弟而已。

    我觉得很乏味。真的白来了。

    况且她没有送我去车站,我叫了街车。她站在门口,平房的门口是雪白的,她那件棉袄是红的,我向她摆摆手。她进屋子去。

    车子到了火车站,我买了票子,问是哪一列车站,服务员向前指了指,我便向前走,一直走。

    一卡一卡的火车,我一直走,一卡一卡的火车。

    然后我凭意识上了车,挑了个位子坐下,看看表,五点一刻,车子五点半就开。我闭目养神。真是白来了,她嫁得与所有的女人一样,非常的开心,非常的庆幸她得到了买主。这使我非常的伤心。

    火车移动了,我很疲倦,一小时零一刻钟以后,我可以回到黑池,到我那十全十美的宿舍里睡一觉,然后醒来之后,就什么事都没有了,有时候睡一觉可以解决很多烦恼事,我闭上了眼睛。

    火车移动着,移动着,移动着。

    无论如何,我是不会有希望的。即使她一辈子不嫁,我一辈子不娶,也是没有希望的。况且她也变了,以前她是那种“天缺一角有女蜗,心缺一块难再补”的人物,现在她只求住一间豪华点的平房而已。一个人是会变的,我不能要求她还维持十八岁的模样。况且她不是一直微笑着吗?她一直在微笑。

    我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我看表,七点半。

    七点半?

    七点半!

    火车还在动,我跳起来,怎么可能?七点半?早就该到了,火车不过开一个多钟头就到黑池了,这辆车去什么地方?我推开了窗门一看,外面都是黑的,只听得火车隆隆响。我跳起来,抓住了一个服务员问:“这车去哪儿的?”

    那人诧异他说:“苏格兰,先生,苏格兰。”一副苏格兰口音。

    我的妈呀,我几乎吐出血来,苏格兰,我上错车子了,怎么会到苏格兰来了?我呻吟一下,怎么回去呢?我必需马上下车。

    我立刻走到车门去站定,问下一站的地点,结果他们说了一个小镇的名字,我隔了十分钟,便下了车。

    奇怪的是,我并没有什么害怕或是愤怒,也没有心灰。我很少碰到这种事情,迷了路,在苏格兰边境,我要赶回黑池,明天有一节课要上,很重要的,但是我没有着急。很奇怪,我没有着急。

    平常我是一个很紧张的人,可是这次我很冷静。我再看看时间,最后一班火车已经没有了。怎么办呢?叫计程车?没有那么多钱。顺风车?站三个小时未必有人载我。怎么办?袋里有十镑。

    我站在车站上,风很紧,我拉了拉围巾。

    有雾。

    我坐在长凳上。

    然后我发觉长凳那一头也有一个人坐在那里。

    是个外国女人。

    金色的头发如一幅画般,又如马鬃,飞扬在风中雾中。包在雨衣中的身型还显得纤细。她转过头来,倒是一张清秀的脸,如一个女学生般,大眼睛是一种透明的浅色,是蓝是灰,看不清楚,天色很黑了,路灯又不明。我呆呆的看着她。

    她的大眼睛是无可奈何的,幽幽的。

    我没有出声。

    她问我:“等人?”

    我答:“我乘错了车子。”

    “真的?你原先去什么地方?”她问。

    “黑池。”

    “我也乘错了车。两列车排在一起,一辆去黑池,我上了去苏格兰那辆,结果在这里下了车。”她耸耸肩。

    我笑了,天下这么巧的事。

    她一张脸倒是很清秀的,没有一般洋女人的粗糙可怕,而且没有搽得红颜绿色。我叹了一口气。

    我问:“我们应该怎么办?”

    “我也不知道,我在想。”她说。

    “我也在想。”我说。

    “你是中国人?”她问。

    “是的,中国人。”

    “我是英国人。”她说。

    “我猜到了。”我礼貌的说。

    她的英文很准很好。像是出身不错的一个女人,约莫二十三四岁。不过外国女人很难讲,但凡看上去二十余岁的,其实不过十余岁而已。

    我忽然说:“你的头发,像鲍蒂昔里的女人。”

    她笑了。“在这个时候,在这种天气,在这种情况下,你还可以说这种话,我真佩服你的勇气。

    我微笑,“我不能哭啊。”

    “你打哪儿来?”她问。

    “参加婚礼。我心爱的女人结婚了。”我忽然说了实话,一个秘密,我从来没有对别人说过的一件秘密,“我很难过,又有点轻松,我不再介意了。她是我表姐,大我十岁。”

    她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很了解的问:“她可美丽?”

    “很美。”我淡淡的说,“再也没有更美的了。”

    “她一定很美。”她说,“一定的。”

    “你呢?”我问,“你在利物浦干吗?”

    “我?我到博物馆去。”她又耸耸肩膀。

    “做什么?”我奇怪的问。

    “很久之前,我认得一个男人,我们来利物浦,在博物馆看过一幅画,叫《但丁初遇比亚翠丝》,后来我觉得寂寞,又回来看这幅画。”这大概也是她的秘密?她也很平静。

    “他呢?”我问。

    “走了。”

    “哪里?”我又问。

    “我不知道。”她说,“已经与我没有关系了。”

    “但是你又回来再看这幅画。为什么?”

    “因为我笨。”她很温柔的说。

    “我也很蠢。”我微笑。

    “你的英文说得那么好。”她说。

    “我念英国文学兼历史,我明年拿博士了。”

    “恭喜。”她说。

    “我们怎么办?”我问,“坐到天亮?我不介意,只是太冷了,到了深夜,一定更冷。怎么办?”

    “找一间小旅馆。”她说,“睡一夜,明天走。”

    “哪里去找?”我问:“倒是好主意。”

    “看看火车站里有没有小广告。”她说。

    我们站起来。她是一个聪明的女孩子。身上的衣服货色也很好。不像是蹩脚女人。在外国,男人也得当心。能看《但丁初遇比亚翠丝》的女人总不会太差吧?

    我们看到了一段广告,那旅馆就在火车站后面,我们很幸运。我们向后走去。

    他说:“看看如果有房间,我们要一间双人房如何?一人睡一张床,可以省一点。我身上只有十镑,明天还要另买火车票。”

    我说:“我的天,我也只有十镑,一间单人房要多少?”

    “我不知道,所以我要跟你商量。”

    “好的。你放心,在某方面我是很君子的。”

    她不出声。她很漂亮,这是我第一次觉得英国女人漂亮,她有点苍白,但是她的面孔卖在相当好看,而那头厚而且长的金发,是可以一把又一把抓起来搓揉的。

    我们到了酒店,它是一间很体面的酒店。

    单人房五镑,双人房七镑,我们马上决定省下三镑,租双人房。很奇怪吧,两个不相识的人,忽然睡在一间房间里。我们签字王先生太太。接待员什么也不问。上了房间,她往床上一躺。

    我也往余下那张小床上一躺。

    “我太累了。”她说。

    “我想淋浴。”我说,“如果你要用洗手间,我让你先用。”总要客气一点。

    “没关系。”她说,“你先用。”

    我马上淋浴,把水开得很热。好好的蒸了一下,寒冷疲倦都没有了,倒是有点肚子饿,已经十一点多了。明天要上课,看情形是泡了汤了。原可以打电话去表姐处求救——算了,明天赶回去吧,什么都是注定的。

    我裹着大毛巾出去,把衬衫衣服折好,放在椅子上,然后钻进被窝里。

    一张床,一张床,竟可以这么样的舒服。

    她微笑一下,也去淋浴了。我听到浴间里蓬蓬夹哗哗的声音。我看到她手边有一包饼干,便顺手取了过来吃,吃得很有味道。

    她穿着衬衫出来,两条腿很光滑有致。她美得不像英国女人。

    她也钻进被子里,叹了一口气。

    我说:“晚安。”

    “晚安。”她说。

    我吃着她的饼干,“沙沙”的作响,满床是饼干屑,睡酒店就有这个好处。

    “明天我还你三镑半。”她说。

    “没关系。”

    “明天你回利物浦?”她问。

    “不,黑池,你忘了?”我说,“你呢?”

    “南港。”

    “很近。”

    “是的。”

    “晚安。”我说。

    “晚安。”她说。

    我转了一个身。不知谁把窗帘拉开了,有一弯月亮。是初五初六?抑是初七初八日,中国人聪明,看月亮可以知道日子。然而再聪明,也无法控制感情,写情诗怨词最多的,也是中国人。为了感情,我希望我是洋人,即使刻骨铭心,也有股潇洒之风。

    我怎么办呢?明天的课……可以补考吧?我准备了那么久的科目。我并不十分担心,我一直告诉自己,忘了,忘了,把她一百个一千个缺点数出来,但是她还是她,我自幼爱得己成了习惯的一个人。

    我把手臂放在脑后,看着窗外微微的月色。

    她终于嫁了。

    我翻了一个身,看到睡在我隔壁床上的洋女孩……。

    她脸上挂着两行眼泪。怔怔的看着我。她不是在看我,只是我刚巧调转了头,她来不及抹干眼泪。

    我柔和的说:“既然完了,就应该完了。”

    她微笑,“我知道,我心灵虽然愿意,但**却软弱得很。”她任由眼泪落下来。

    “时间,医治一切忧伤。”我说。

    她又微笑,“这话是‘小王子’说的吧,时间可没医好他的忧伤,他骗人。”

    我笑了。

    她的微笑,使我想起了表姐。表姐也不一直在微笑吗?一直笑,难道不疲倦?也许一个人在真正无可奈何的时候,除了微笑,也只好微笑了。

    我看着她,她的金发垂在被单上。

    我问:“你的头发长了多久了?”

    “从小没有剪过。洗一次头要好几个钟头,黑头发好。”

    “黑发若这么长,就像义冢里钻出来的鬼,还是金发好一点。”我说,“黑发比较适合一种轻俏的、秀气的式样。”

    她呆呆的听着。

    “你疲倦吗?”我问。

    “其实并不。”她说。

    “我的意思是,你日常生活疲倦吗?”我问。

    “哦,是的,我是常常疲倦的。”她用手支住了头,“非常的倦,一种睡眠无法消除的疲倦,我觉得死亡是自然的,上帝设造的,因为活到某一个程度,你明白……”

    我们沉默了一会儿。

    然后我说:“晚安。”

    她也说:“晚安。”

    我闭上了眼睛。毯子大概是刚洗过,有一种好闻的味道。

    她忽然又说:“明天我们赶早上七点三刻的火车。”

    我尽量使自己入睡,至少不再开口说话。

    我朦朦的入睡。想到表姐第一次教我说法文——“不不不!你这笨孩子,老说不好,不是这样的,再来一次。”她教我跳狐步。她与我背温飞卿的词。她是那么的美丽,穿一件袋袋形的裙子,头发剪得短短,漆黑的短发,露着雪白的脖子。连我的代数,也还是她教的呢。我是她塑造出来的,在这么多小表弟小表妹中,她挑了我,是不是因为我特别的笨?特别的听她指使?

    她自然有非常多的男朋友,数不清的。一个去了,一个又来了,有的时候她抛弃了人,有时候人抛弃了她,然而她是不愁的——她愁嘛?

    从来没有人问过她。

    在我的心中,她永远是好的,到现在,她还是好的。永远永远。

    也许有一日有一时,我会遇见一个女人,是我所爱的,那么我可以忘了她,忘了一切。然而现在,现在她还是在我心坎里。

    听说男人找女人是比较容易,只要他有能力可以供给起女人一口饭吃。但是女人找男人,除非要求特别低,或是长得像表姐。

    我不知道。

    我最好快快的睡着,像一只猪,或是一条木头一样,睡得死死的。

    但是我听到隔床的女孩子起了身,她裹着毯子走过来,蹲在地下,跟我说:“你哭了。”

    我张不开眼睛,一切像做梦一样,终于我感觉到一只温腻的手指画过我的脸颊,她的声音,“我替你擦掉了眼泪,过去是过去的事,完结是完结了。”

    我终于醒来了,睁开眼睛,看到她伏在我胸前,一大把的金头发。

    我哑声问:“我哭了吗?”

    “你哭了,像个婴儿。”

    “我做了恶梦。”我说。

    她抬起了头,很温柔的说:“是的,你做了一个恶梦,毫无疑问,你做了一个恶梦。现在你醒了。”

    我拍拍她的头,我说:“与我一起睡。”她拉开了毯子,躺在我旁边。她很温暖。我常常想身边有一个温暖的身体,但我不是那种随便的人,所以我失去了许多机会。我身边的人必需是我所爱的。

    我并不爱她,我喜欢她,她是一个很有性感的女子,但是我不爱她。

    我心中始终只有一个穿圆角棉袄的女子。

    “晚安。”我说。

    她不说什么,我是很柳下惠的,同学常常笑我。笑我看到女人不心动。有时候逢场作戏有什么关系。逢场作戏?我没有自暴自弃的冲动。我是一个读书的人。

    我睡着了。

    我一定睡了很久很久,很舒服很舒服,太阳在我脸上,暖气洋洋,美不可当。

    我想,一定日正当中了,多可爱的周末。然后一幅幅图书在我脑子里集中起来。周末?我跳起来,看手表,下午一点三刻!

    我大叫:“该死!”

    有人笑了,“该死是该死!可是至少你睡得很舒服。”

    我看着她。我也笑了,索性再躺在床上。

    “我打电话去订了票了,两张二等的,在黑池下车;二点一刻开车。”

    “谢谢。”我说。

    “没有关系,多年之后,你会记得在一家小旅馆里曾经好好的睡过一觉,你不会记得赶着去做的重要工作是什么。”

    “是的。”我说。

    然后我洗脸刷牙,穿好了衣服,与她出来。

    我们在路上走着,太阳太好了,她的金发闪闪生光。她穿得很厚,很暖,不像一般英国女人,零下几度还袒胸露臂的,看上去有种恐怖感,她是个好女子。

    “昨夜我很礼貌吧?”我问。

    “非常,”她微笑。

    我扯扯她头发,“你头发很干净,我见过这么多英国女人,只有你一个人的头发是干净的。”

    她拂开我的手,“你真坏。”

    我笑了,路上都是黄黄的牛油杯花。我们挑了一块草地,坐了下来,等火车到来。

    她侧头看我,“你长得真好看。”

    我吃惊的问:“我?”

    她点点头。“可以扮女孩子,还比很多女孩子漂亮。”

    “你算是赞我?取笑我?”我问。

    “赞你。”她说。

    我拥住她的肩膀。

    火车来了。我们这次问得清清楚楚,才上了车,挑了一个最好的座位坐下来,她靠在我肩膀上,我说她是个好孩子,我们胡扯着,然后火车开动了。我买了张报纸看,体育版上登着里兹队输了给利物浦,两方拥趸打架,警察抓了三十个人,我笑着扔开了报纸。有什么好看的呢。很快就可以回到家了,今天不能算一天,明天才开始做人吧。

    我忽然想到表姐。

    她现在是否在教堂里?是不是?那个念头一闪而过。火车窗外的牛油杯因风都歪在一边,仿佛在说:忘了吧忘了吧。

    我向身边的女郎笑了一笑。

    她吻了我的脸,我连忙看有没有人在偷瞧,她笑我畏羞,我拍打着她的头脸,倒成一团。

    最后,她说:“你有一张婴儿似的脸。”

    “我是一个男人。”我补充一句,“一个规矩的男人。”

    “我真喜欢你。”她说。

    我吻了她的鼻尖。“我到了黑池,打电话给你。”

    “真的?”她问。

    “真的。”

    “你不过在说笑,像你这么样子的男孩子,是不会认识外国人的。”

    “我不是认识了你?如果你对我不好,我还会到处去诋毁你呢,说你与我睡过。”

    她微笑。她不会相信我会做这种事。

    火车开动着。

    “你连我叫什么名字也不知道。”她说,“而且也不问。”

    “你叫什么名字?”我温柔的问。

    “安琪。”

    “安琪。”我笑了,“好名字。安琪。”

    我仍然挽着她的手。她的手指上有好几只细小银色的戒指。我把她的戒指把玩着。

    她把其中一只脱了下来,戴在我的尾指上。那是一只结,很别致的。我扬了扬手,很得意的样子。

    火车驶得飞快。不知道为什么,我又渴睡起来,我枕在她手臂上,睡着了,我们在火车上得好几个小时呢。我已经够累了,实在太累了,好不容易得到这么一个机会,有一种安全感,一种莫名其妙的温暖舒服。而且我不会过站,因为她会叫我起身。

    我睡得很舒服,直到火车收票员叫我起来,“黑池!黑池!”那老头子的声音一声叫。

    我睁开眼睛,马上说,“安琪,我到了。”我转头,“安琪?”她不在,她到洗手间去了?我到处找她,问其他的人。

    收票员说:“那个金发女孩子?她早你一站下车了。”

    “什么?”我抓住他。

    “早你一站下车了。她说:到了黑池,叫你起来。”

    “她走了?”我震惊。

    “是的,”收票员摇摇头,“我恐怕是的,先生。”

    走了。我发着呆,走了。我摸着她给的银戒指。

    车到了黑池,我下车。火车缓缓的又开动。她走了,安琪,留下一只戒指。我摸摸手指,留下一只戒指,旅馆费是我出的,火车票却是她付的,两不拖欠,她走了。

    那一头金发。

    我叫了计程车,向大学驶去。我不再疲倦。我睡够了,但是她呢,大概做人是这样的。我们同时误了车,又再一同乘车回来,然后就完了。

    一只手袋:

    阿健打电话来说:“唐!借你的公寓用一用,你不是要去东京三天吗?”

    我说:“不借。”

    “唐,做人别做得那么绝呀。”阿健说。

    “不惜就是不惜,你这个人搅七捻三,到外边的酒店去搅,不要到我屋子来。”

    “这次不一样!你别想歪了头,绝对不是你想像中的那回事。”阿健几乎要指天发誓。

    “阿健,我压根儿不相信你。你少说废话,不但屋子不能借,车子也不能借。”我挂上了电话。

    结果阿健下午来了,他赖在我的办公室里不走,游说了三个小时,我奇怪怎么会有那么多人上他他的当。或者是他上了女人的当,谁知道呢?这世界不是男女平等了吗?

    我的眼睛看看窗外。男人的趣味这么坏,女人的趣味也这么坏,到底这世界除了肉欲与互相利用还剩下了什么。

    我希望我可以像那个男孩子,在雨中等他所爱的中年妇人,淋得一身湿,然後后的女人出来了,他微笑,顾左右而言他,看到身边的广告招贴,随口问:“你喜欢勃拉姆斯吗?”广告上做的是勃拉姆斯的音乐会。沙岗的小说。我也希望像梁山伯,匆匆赶下山去,见到祝英台,楼台相会,祝英台告诉他,她要嫁为马家妇了,他也没说什么,傻半日,只是默默的道:“你可知,我为你一路上,赶得汗淋如雨啊。”没有多大的抱怨,回家开门,吐血死了。

    现在怎么办呢?现在天下充满了阿健这种人,偏偏又有那么多的女人,从床上跳上跳下,我觉得厌闷,这样下去,我快变成性无能了。

    阿健是不会放过我的,他问:“到底借不惜?”

    我抬起头,“好的,借给你,假如这样做会令你快乐,我不介意,我希望每个人都快乐,真的。”

    “谢谢你”阿健将于良心发现了,“我认识你多年,唐,你家那盏灯不大好看,我另送你一盏。”

    我尝试微笑。

    我把锁匙给阿健,我说:“我家的佣人会服侍你,我明天走,星期五回来,当心我的家具,别弄坏了。”

    “不会不会,你别小器,我会小心的。”阿健说了便走。

    下了班,我默默的收拾行李,这么多年了,旅行、水远是一个人,不论是公干,不论是玩,总是一个人。飞机上闷闷的看小说,看得眼花缭乱,到了站一个人到处乱逛,好不痛苦,巴黎去了四次,都是一个人。

    我快心理变态了,老处男的脾气。

    我收拾好行李,第二天一早便走了。寂寞的飞机场,寂寞零落的飞机。在东京三天,也没有女孩子托我买东西,一气之下,一口气买下一大堆时装,每个女秘书发一件。

    回来也没人接,自己叫了辆计程车,计程车司机以为我是个游客,大大的敲我一笔,我并不讲价,我已经太累了,一皮夹子的文件资料,带回家来整理,连休息的时间也没有,我只想好好睡一觉。

    佣人笑眯眯过来开门,看样子阿健留给她的小费还真不少,阿健把锁匙留在茶几上。

    佣人对我说:“少爷,房间都整理过了。”

    “是。”我说。

    我进房,躺下,看着天花板。

    转过头来,看见床头柜子上有一只女装手袋,我一怔。抓了过来,那是一只小型的晚装手袋,银色金属绸织的,触手冷冷、软软的,又发出轻微的声音。

    谁的?谁把手袋都忘了带回家?

    还有谁?这里根本不会有女人进来,当然是那阿健的女人。阿健这女人挺高级,不但不向阿健收钞票,还把这么漂亮的手袋给漏在此地了。

    明天,告诉阿健吧,叫他把手袋取回去。

    但是这手袋这么小巧美丽别致,令人产生想像力,它的女主人到底是个怎么样的女人?

    我想了一会儿便放弃了,最多不过是别处陪人睡觉的女人。

    我把那手袋放回原处。

    第二天我见到阿健,说了这事。

    阿健愕然,“是吗?这么冒失的女人,怎么办呢?”

    “怎么办?把手袋送回给她呀。”我说。

    “但是我不认识她!”阿健居然理直气壮的说:“我不知道她的名字,不知道她的地址,不知道一切!”

    我的妈,我真的无法忍受。

    阿健解释,“你知道,大家都寂寞,都有需要:…”

    回到家中,那只小小的金绸手袋仍然在那里。

    阿健也许这辈子也见不到它的女主人了。即使见到,也不会认得,这个女子也不会把这手袋认回去的了。真是。

    我静静的打开了那只袋,把里面的东西倾在桌子上。

    一支美丽的原子笔,纯银的,上面刻着漂亮的花纹,一只打火机,与原子笔同牌;一包香烟,银星牌,没有薄荷的那种,一张五百元的纸币,几只角子,一只蓝金牌的粉盒,粉是棕红色的,小镜子已经打破了,裂成一片片,一只小钻石耳环,只有一只,没有第二只。因为手袋的面积是那么小,因此也没装太多的东西,有一条银色的锁匙扣,长方型的牌子上一个C字,她连锁匙都不要了,阿健认识的女人都是这么伟大。

    我把一切杂物都放进那只手袋里,谁拣到了真是谁的便宜,单是那颗钻石耳环都有廿分大。这女人到底是谁?恐怕她也不认得阿健了,两人在路上碰见如陌路人般。

    日子过去,咱们也不提这事了,那只手袋始终在我抽屉里。

    终于有一天,有个亲戚替我介绍一个女孩子,她几乎是令我一见钟情的一个画家,作品颇有点名气,她有一头短而天然卷曲的头发,迷人的神情在一个淡淡的笑容里,她开自己的跑车,常常一身米白色的衣服,很瘦,并不伪装她的胸脯,腿长而细,足趾是纤细的。我最喜欢她洁净的皮肤,脸上洗得干干净挣,只薄薄抹上一点油,真的半点化妆也没有,脸型是扁扁的,这么有特别味道,这年头美女太多了,太美太假的下巴,太美太深的眼睛,太美太高的鼻子,都来自同一个美容院,所以偶然见到一张纯真的脸,我的妈,开心得我跳起来。

    是呀,人出生的时候都是平等的——真的平等吗?大学教授的遗传跟小工的遗传细胞一样?但是后天环境的影晌是这么大,居移体,养移气,星加坡舞厅出来的女孩子再善良也不是我的对象。我好色,我好的色不是在肉上头,大胸脯对我来说并不怎么稀奇,我喜欢一个女人的气派与雍容。她是我看中的女人。

    我约过她几次。她准时,她脾气并不好,但是她容忍得极佳,她几乎无所不晓,贝壳的种类她懂得十余种,又集英国自一九六五年开始发行的每一种邮票,她是奇妙的女子,百分之一百的美丽。

    我很明显的开始追求她,我一有空便约会她。她的工作繁忙,她在一家建筑公司任要职。

    我会问:“工作辛苦吗?”

    她微笑,“辛苦倒是不怕,然而一个单身女子在外头多多少少得受点气。有时候难免想嫁人。”

    “嫁人似乎是解决一切烦恼的答案,真嫁了之后,才发觉烦恼刚开始。”

    她说话就是这么有趣。

    我问:“在你画画的时候,想得很多?”

    “嗯。想怎么嫁了人可以享福,就不必画画了。老实说,嫁掉之後还得洗衣服煮饭的,我不干。”她朝我笑一笑,“场面做大了,甚么都自己赚得到。这些年来,我赚得最多的是寂寞,真可怕。”可是她仰头笑了起来,牙齿如编贝一般。

    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子,那才是百看不厌的,她读那么多的书,时间不知道哪里抽出来的,像红楼三国水浒那是不用说了,连白先勇张爱玲,国家地理杂志新闻周刊时装杂志都全部包销,家里上下下都是书本。

    她说:“那是因为我不搓麻将。香港人如果全体放弃打麻将三个月,那种人力可以盖另外一座万里长城,然而万里长城还有什么用呢?所以大家还是搓麻将吧。”

    她的歪理真是好笑的,但是笑后也觉得是事实。

    她非常成熟,与她说话是一种享受。

    我是怎么认识她的?

    对了。

    一个表弟的婚礼,在礼拜堂举行,她坐在我前面,我坐她后面的一排,她的后颈让我看得一清二楚,我只看到她卷曲的短发,耳朵长得那么秀气,我晓得女孩子勇敢,喜欢穿耳洞,但是每双耳朵穿两个洞,一共戴四副耳环就显得有点怪怪的了。她偏偏就那样。

    她偶然转过头来笑,我马上爱上她了。她的气派是无法遮掩的,于是我立刻叫人介绍,人冢说:“唐,这是安琪。”我马上抄下了电话号码。

    是的,是这么样开头的。

    我不会忘记她回头的那一笑,那么潇洒,她戴着一顶小草帽,帽子一层网,都是米色的,我见过含情脉脉的笑,豪爽的笑,温柔的笑,但是最吸引我的,却是这一种不在乎的、微带轻佻的笑。

    婚礼完毕后,她向新郎新娘道别,那日下微雨,她的一双米色皮鞋溅满了泥斑,她不在乎,照样往水里踩,看都不看,开车走了。

    我能够找到女朋友也算是不大不小的奇迹,多少女孩子在我眼前走过来走过去,我只是凉凉地看着,微笑也没有一个。那种平凡的漂亮,地缝里扫一扫一大堆的漂亮,家里面开杂货店式的漂亮有用吗?我的妻子是要与我过一辈子的,我怎么可以冒险乱娶一个?我太爱自己了,我甚至不肯乱交女朋友,凭什么这些女人以为自己有天赋的本钱就可以从街头睡到街尾?

    女人有时完全是水准问题。安琪的水准那是没话讲的,能够看懂她的人还没几个。多数人会计较她穿得素,她看太多的书,她太骄傲。是的,她与人群相处得不好,但是那些人群怎么比得上她!怎么会明白她,她根本没有损失。

    她的世界与他们的世界不一样,何必要勉强她?只要我们两个人可以有共同的世界,那已经足够了,世界只需要两个人共组,人越多越乱,把双方父母兄弟姐妹亲友方算进去,大家也别结婚了。

    安琪与我一样,有点目中无人。

    目中为什么要有那么多奇奇怪怪的人呢?传统的想法真是好奇怪好奇怪。

    安琪每天早上起来,面对一个令她痛苦的世界,陌生的人,陌生的城市,她无法适应,却勉强着她自己去适应,粗心的人们在她身边晃来晃去。

    她说:“这是一个钢铁水泥的世界,我落后了,我还活在象牙塔里,不肯接受现实,是我该死。”

    这么多粗心的人。

    她说:“我不是没有好处的,我的好处很多,只是人们看不到,他们看不到。

    她曾写信给很多朋友,朋友们都是那么粗心,把信看完,扔了,于是她以后也不写信。她失望是那么大那么多,说不完说不尽的,所以笑中有种无可奈何的味道,从来不是真诚的笑。

    她没有男朋友。请吃饭看电影的人多如过江之鲫,可是没有固定的、对她负责任的男朋友。

    那一天我约她去音乐会,她来了,穿黑色的纱裙,珍珠耳环;她是那么美丽,令我心折,她手中拿着一只手袋,小小的,抓紧在手中。

    我伸手过去欢迎她,她笑,“唐,你真多礼。”

    我笑,她的手一松,那只手袋掉在地下,我连忙为她拾起,在手中一看,却已呆住了,为什么如此熟悉.金属网织的,小巧的,放在手中冷冷的。

    我抬起头来看安琪。

    安琪还在笑,“对不起,我就是这样,乱掉东西。”

    “哪里。”我一边说一边把手袋还给她。

    用这种手袋的女人真是太多太多了,我怎么可以这样多心?这是随街可以买到的东西,没什么稀奇,虽然是这么凑巧。

    坐在剧院里,我的心思始终在那只手袋上,她没有当众扑粉的习惯,她一直抓着那只手袋。但是她有掉手袋的习惯,会不会那个粉盒的镜子就是这样打破的?

    我怎么能够问她:你是用蓝金牌的粉吗?

    我莫名其妙的紧张起来。

    我注视着她的脸,她这张与众不同的脸,清秀的,稚气的,可爱的,完全天然的,她的谈吐是这么奇怪,有时候甚至是这么高雅,她会是那种女人吗?不不,我的联想力太丰富太丰富了,只是为了一只手袋,可能吗?

    但是我无法平静下来。

    如果她掉了只同样的,她会不会再去重买一只?那只手袋里有一只锁匙圈,上面一个C字。

    她叫安琪,她姓辜,不可能是个C字。

    “安琪——一]

    “什么?”她转过头来。

    我想问:你可有掉过一个类似的手袋?但我问不出。

    她嫣然微笑,“唐,有时候你就是有这种傻劲。”

    “我傻什么?”

    “叫了我的名字,常常没有下文。”她说。

    “借支笔给我,我想记一记这剧中人的名字。”我说。

    她毫不怀疑地打开手袋。取出笔给我,一校都彭金笔,镶紫红边的。

    我一边用笔记下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名字。

    “你抽烟吗?”我问。

    “抽的,但是不在公众场所。太多的女人在公众场所抽烟,以示潇洒,所以我只好罢抽。”她微笑。

    她算是把我当作一个熟络的好朋友了,说话的语气这么亲昵而坦诚。

    “你用的是都彭打火机?”我问。

    “是呀,一套买的。”她说。

    我把笔还给她。我明白了。

    那只小小的手袋一整套名贵的东西,一切都不是偶然的,我的心如掉进冰窖里去似的。为什么是她?她真的不像是那种人。

    我还要证实,我问:“你抽银星香烟?”

    “不了,以前用银色打火机的时候抽银星,现在用都彭,抽莫亚。”

    “你掉了你的打火机——?”

    “常掉,我极之不小心,终于有一天会把头也掉了。”她微笑。

    “你扔掉过整个手袋吗?”我颤抖的问。

    “咦?”安琪注视着我,她觉得奇怪了。

    我们后座的外国人烦了,“嘘”的一声,表示我们不该在戏剧上演的时候,大庭广众之间交头接耳。

    我拉起安琪,“我们走吧。”

    她温柔而镇静的问:“为什么?”

    “走吧。”我说。

    她听话的跟我走了。

    离开了剧院,我经冷风一吹,头脑忽然清醒起来。如果我爱她,何必计较她的过去?即使她一时寂寞,即使她一时需要,无论如何,她是一个人。

    “呵,安琪。”我心酸的叫她。

    “唐,今夜你真的奇怪得很。”她容忍的微笑。

    “呵,安琪,我爱上了你。”我痛苦的说。

    “我觉得非常的骄傲。”安琪认真的说。

    “但是,安琪,你的手袋——”

    “我的手袋?”

    “安琪,你没有来过我的家吗?我现在请你去坐一下,可以吗?”我问她。

    “当然。”她大方的答。

    我多么希望她会拒绝,我多么希望我可以忘记这件事情。但是阿健是个这么随便的男人,这是男人自尊心的问题,我不可以容忍,我一定要查清楚,我心痛如绞,但是我一定要搞清楚这件事。

    我把车子一直开向家去,安琪一直不说什么,她水远如此的镇定平静,世界上发生的事与她无关,即使有关,也没有大不了,谁能够奈何她?没有人。

    车子到了家,我们下车,我摸出锁匙,带她上公寓,看她的表情。她一点没有异样,黑色的纱裙飘拂,珍珠耳环闪烁。呵安琪。

    我轻声问:“这公寓对你来说,熟悉吗?”

    她说:“现代布置漂亮的公寓,都是这个样子,不大分得出来,单身男人或女人住最方便?”

    我关上了门:“布置真的一样吗?”

    她一眼看到我墙上挂的一张米罗版画,马上转过头来,“我来过这里。”她居然微笑了,“我记得这张画再清楚没有了,我的确惊奇,怎么会在这种公寓里看到米罗呢?但那次我不是与你来的,这公寓到底是什么人的?”

    她问得这么不在乎,这么大方,这么开朗,这么快乐,我整个人几乎疯掉了,她是什么意思?

    她以为与一个男人到公寓来是等于跑咖啡馆?有这种事?

    我反而怔在那里。呵安琪,你怎么可以这样子?

    “这是你的公寓?我可不知道你喜欢画,真是太难得了,这年头喜欢画的人少之又少。”她问:“我可以坐下来吗?”

    “当然可以。”我只好说:“请不要客气。”

    我做梦也没有想到她的反应会是这样子的,我真的整个人呆住了。

    我缓缓的问:“上次你跟谁来的?”

    她侧起头想想,“我忘了。”她抬头看看我一点也没有犯罪的感觉。

    “一个男人?”

    “是的一个男人。”

    我问:“你可记得,你忘了一样东西在这里?”

    她笑问:“是什么,我可以确定不会是我的。”

    呵,安琪,大方也该有个限度,幽默也有个止点。安琪,请不要在这个时候说这种话,我的心如刀割,“这是你的手袋。”我很低声地说:“你那日丢了手袋在这里。”

    “一只手袋?哦,难怪,我才觉得奇怪呢,我那只手袋哪里去了?”她的声音又低又温柔,像在说一件完全不相干的事,“原来是在这里。”

    “是的,在这里,我的卧房里,那一日你早上起床,走得匆忙,忘了拿走!我们无法找到你的人,你没姓没名没地址。那时候我不认识你。”

    “没有关系。后来我买了一只新的。”她扬扬手中那一只新的。

    她不知道她已经伤透了我的心。也许这不是她的错!她会以为这年头每个男人的心都似阿健,伤不了的。

    “我记得在手袋里有一只耳环,是不是?后来另外一只寻到了,丢了它,倒是可惜。”她说。

    “我去拿出来还给你,保证一切原封不动。”我说。

    她还是微笑,洁白美丽的皮肤,雪白的牙齿,谁会晓得她竟有这么随便……阿健这种人……借来的公寓!我不能联想在一起。我连话都说不出了,连忙进房间,拉开抽屉,把那只小小的手袋,冷冻的,拿在手中,犹疑一下,走出房间,递还给她,我的眼眶已经湿了。

    “谢谢。”她自然的说。好像我递给她的是一块巧力克蛋糕。

    她打开手袋检查了一下,拿出粉盒,照了照碎镜子。

    “据说是不吉利的,”她说:“但我老打破镜子。据说破一面镜子要走七年霉运,那么我倒不必担心,我的霉运已经走到二零零一年了。”

    我笑不出,安琪,你怎么可以这样伤害我。

    她把手袋扬一扬,“谢谢。”她再说一声,“我走了。”

    我低声说:“我送你。”

    “不,不必了。”

    “一定要送。”我说。

    她并不坚拒。于是我与她一起下楼上车,我把她送回冢,我连不高兴的样子都不大敢露出来,闲闲地与她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话。人长大之后,如果还真情毕露的话,会被人笑是白痴。

    我只是说:“东西失而复得,是最好的了。”

    她说:“可不是。我十分喜欢那副耳环,另外一只在家中寻到了,现在又成为一对。”

    送她到家,她跟往日一样,向我道谢。然后说:“唐,再见。”她摆摆手。

    黑色的纱裙,珍珠耳环。她飘逸的走了。

    再见,这恐怕算是个永久性的再见吧。

    再见,多么可怕,就是那样,再见,她与我说再见?

    那时候,也是一样吧,恐怕是的,为什么不呢?我们不都是年轻的男人吗?关了灯,在黑暗里,躺在床上,如果没有爱情,不都一样吗?凭什么她要爱上我?

    我一个人寂寞的回到家中,倒了一杯威士忌,加冰,喝了一大口,然后坐在沙发上。一侧头,又看见一只手袋。我的天呀,她又忘了带走,但是这一只是新是旧的呢?

    我恐惧的打开它,看里面有什么东西,这只是新的,她倒是有性格,丢了旧的马上买套新的,拾回了旧的又立刻忘了新的,做人本来就该这么干脆。

    这次手袋里多了一小瓶“哉”香水。

    我静静的流泪。这样的一个女孩子,难道还会这么寂寞?难道还会饥不择食?我不明白。

    我去睡觉,手中抓着那只手袋。

    我很久很久没看见她,也很久很久没约会她,我没有勇气再去找她,她也没有来问我要回手袋。她说她习惯漏东西,她不在乎。也许她根本不记得,如果我约会她,碰巧她又有空,我相信她是会出来的,但是她不会主动来找我,这点我还明白。

    我把手袋里的东西倒出来,一样一样的数,一样一样的看,我可以把它送回去,我知道她住哪要,那将会是个好籍口,可是我肯这样做吗??

    为什么我要先向她低头,这个随便的女人。她可爱是她的事,她犹如一只石灰箩似的,到处留下痕迹。

    但是我爱上了她,我爱上了她,我的爱情是这么不幸,我告诉自己,这样的女人是不能爱的,真的不能爱吗?但是我已经爱上了安琪。旁边摆一个十全十美、冰清玉洁的女子也没有用。我爱她的笑,爱她的娇态,爱她的洒脱,甚至爱她的那天晚上的勇敢,没有一点惭愧,没有一点遮掩,她实在是个了不起的女子,我爱上了她。

    内心很矛盾,去还是不去见她,

    与这种人在一起有什么保障,说不定她明天又去找阿健这种人约会了,又借别人的公寓。但爱情是一种赌博,生命是一种赌博,爱情不能提条件的,爱情不是“你得好好跟我在家呆着。”或“除我之外,你不能见任何男人”不,不,如果她不愿意,也不会快乐。

    如果她不快乐,我又有什么快乐。我如果愿意赌,就痛痛快快赌一场,如果不愿意赌,就在家中痛苦一场。

    那天晚上,我终于决定了。

    第二天早上,我胡子都没有刮,便抓起她的手袋,开车赶到她家去。我要她,她以前的行为如何,我不能管,我不能够介意。她以后的行为如何,那得看我的影晌力。这将是一杨公平的赌博。

    清早,我大力按她的铃,按很久,我希望只有她一个人在屋子里,只有她一个人,没有其他男人。

    她终于来开门了,睡眼惺忪,披一件半新不旧的睡袍,见到是我,震惊的站在那里,我们两人相对无言,很久很久。

    她叫我一声:“唐。”

    我哑声说:“我来看你。”我自口袋中掏出她的手袋,“我来还你一件东西。”

    她看看我,嘴唇微微一抖,让我进她的屋子,她随手关上门。她的公寓小巧舒适,屋子里并没有旁人,我放下了心,我自坐了下来。

    “安琪,”我的声音仍是哑哑的,“我想过了,今夜不知道你有没有空,或者我们可以去看一场电影,我喜欢与你看电影。”我的声音甚至颤抖了。

    她看我一眼,随即垂下睫毛:“谢谢你,我刚巧没有约会。”

    我说:“那么我们晚上见,我六点半来接你。”

    她忽然说:“唐,我的记性忽然转好了!我想从此以后,我不会把手袋丢在别人家中了。”

    我转过身来,抱住她,她也抱住我。我吻她的耳朵,我说:“没有关系,丢在我的家里也没有关系,只准丢在我的家里。”我把她的头按在我怀中,但是还是感觉到她点了点头。

    我抱紧了她。

    呵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