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今夜不(1/2)

    今夜不:

    她一直坐在那间酒吧里,那一家低级地区的酒吧,虽然没有水兵出没了,然而还是有许许多多奇怪的人的地方,有一队六音不全的长毛小子在弹弹唱唱,据说她一直在那里。

    至少他们说她一直在那里。

    那一天我回来,他们替我接风,吃完饭看完了戏决定去酒吧坐一下子,莫名其妙的跟了去。我一直是个无所谓的人,人家给我面子,我浪费几个小时又有什么所谓,时间根本是用来浪费用的。

    我们一大堆人坐下来,各自叫了喝的东西,女孩子们就下去跳舞,一耸一耸的扭着,我忽然觉得无聊。好看的女孩子这么少,没有一个是值得留恋的。他们叫了五颜六色的酒,我喝啤酒。

    然后小李说:“咦,她今天又在。”

    我问谁。乐队的声晌震天价似的。

    嗓子已经哑了,因为烟酒过度的关系,几天来玩得昏头昏脑。

    小李手指一指,我看过去,是一个女人,坐在沙发上,喝着不知道什么。

    我不在意,根本就是有这种女人,天天来这种酒吧勾搭生意,不然她们吃的是什么饭,小李也见过世面,有什么好值得大惊小怪的?

    我没出声。

    小李推我一下.“喂,是真的,她又在。她不是那种女人,不相信你跑过去看一看,长得还顶不错呢!”

    我懒洋洋的说:“小李,咱们回去吧,你是怎么找到这种酒吧来的?累死了。”

    小李笑笑:“凡是酒吧,都是一个样子,你过去看看,那女的真值得一看!”

    我也笑笑,什么好人会常常就到这种地方来?有什么好看的?再红的女明星也不看。

    不过好奇心是人人都有的,我远远的看她抽烟。是一种很落寞、很风尘、很熟练的样子。不是正派女人,灯光又暗,瞧不清楚,只觉得她彷佛穿着一件恍恍惚惚的裙子,极美的!非常少见的。

    她的头发很短。

    然后小李说:“主客要走,走吧。”

    我就跟着他们走了,在酒吧门口道谢与道别,那几个女孩子彷佛还都依依不舍。她们长得真不好看,不是一种苍白,苍白倒是浪漫而美丽的,她们的肤色带种半黄不黑的暗绿,相当的恐怖。

    小李带了她们出来,不外是替我找个人陪陪,以便不那么寂寞,可是这样的女伴,要来无用。

    天忽然下起雨来,我们在门口等了近半小时的街车,一个个把朋友送上去,只剩小李与我。

    忽然我们身边多了一个女孩子。看样子她也是在等车。

    她在抽烟,长长细细的滤咀烟,夹在手指中,腕上套着几只银丝织的手镯,都是极之别致的,那一件袍子,她穿着的那一件袍子,非常的好看,一种极薄的布料,几乎拖在地上,裙角都湿了。

    她睑上带着一种满不在乎的神色,每一个人都争先恐后的想挤上车去,可是她只是闲闲的等在一旁,雨水偶然经过屋檐溅在她的身上,她躲都不躲。

    我摇摇头,这般清秀人物又如何?为何带着一种世纪末的颓丧?社会有何对她不起之处?

    小李见我瞪着她,便说:“长得好,是不是?”

    忽然我想起了她抽烟的姿态,就记起她原来是刚才独自在一角喝酒的那个女的。

    于是我微微一笑。

    小李在埋怨:“开车出来,不知道停在哪裹,又抄牌又拖车,不开车,又叫不到车,真正讨厌!”

    那个女孩子仍然抽着烟,目光在数哩以外,根本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子。我心想,这是一个吸毒的孩子。

    小李说:“喂!上车!上车!”

    他总算截到了一部车子。

    我捉住他,走到那个女子身边去,说:“车子,小姐,该回家了。”

    她的目光引了回来,看了我一眼,点点头,我扶她上车,替她关上车门。她说:“谢谢。”双手攀着车门,那目光中有一种奇怪的、吃惊的感觉。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

    车子开走了,小李笑:“想不到你对她有兴趣。”

    我还是微笑。一定要谁对谁有兴趣吗?下雨天,让那车子先给一位单身女客,也不算过份。我跟小李说我想步行回家,路不见得远,而且又不见得十分夜。

    小李答应陪我,即使在雨中。

    走着走着,他忽然问我:“你寂寞吗?家明?”

    我呆了一呆,一时间不知怎样回笞才好。

    他又问:“你寂寞吗?家明?这些年来,一个人在外面?家明,这里热闹,不如回来吧。”

    我问:“你们这么热闹,你们快乐吗?”

    小李忽然笑了,“家明,只要时间被占据了,没空去想东想西就好,我怎么知道快乐是什么?我只要一大班人对着我,大家一起吃喝玩乐……家明,做人是不能想的,想来无益,是不是?家明,做人要及时行乐。”

    我看他一眼,雨下得十分急,我们早就浑身湿了。

    小李说:“刚才那些女孩子--家明,找个女孩子陪陪,听她们噜噜苏苏,日子容易打发点。”

    不知道为什么,我竟一直微笑看。小李是个好人。

    小李说:“做人……”

    我点点头,他拍拍我的肩膀。

    “你毕业了吗?”他问:“还差一年?”

    我点点头。

    忽然我们身后缓缓的跟着一辆车子,早听说香港不大太平,我就转头看,是辆开篷的爱快罗蜜欧两千的蜘蛛跑车,红的,俗气得很,也普通得很,但车上的人却使我一怔,是那个女子。她倒真神出鬼没,怎么跟我们跟到这么远?

    我停下脚步,她也停下车子来,小李一看,马上就笑,拍拍我肩膀,说:“明天见。”我想叫住他,已经来不及了,他走得那末快。

    我只好把手插在口袋里,看着车里的她。

    她很美丽。

    她说:“上车?”

    我摇摇头,可是双脚没有动,到底不是天天有一个这么美丽、身份年龄不明的女人来跟我说话的。

    她靠在车窗上问我:“你几岁?”

    我笑一笑:“二十二。”

    她点点头。“不要怕,上车吧,可以照顾自己了。”

    我还是没动,“你几岁?”我问。

    “三十一。”她说。

    “看不出来。”我说

    她忽然笑了。

    我拉开车门,上车。

    她开车开得很好,而且不快,一下子到了一家很名贵的咖啡店,我陪她进去!她向我笑笑。我们各叫了咖啡,她实在看不出是那个年纪,不过女人的年纪一向是很难说的。

    她喝着咖啡,酒大概是醒了,我很直接了当的看着她,她的肩膀很圆,但是胸脯不大,我不大喜欢大胸脯女人,我喜欢女人的臀部。每个男人都是色狼,坦白一点有什么关系。我这样的跟了她来,难道还是为了跟她聊天?算了吧!!这种叫艳遇,十六岁的小子也不放过!何况是我?我都快廿二岁了。

    她掏出打火机点烟,手上的钻戒闪闪生光。她身上的货色都是好的,难道不怕我是拆白党?而且她那气派也不是假装的,看得出是好出身,天天孵在那种小酒吧里做什么?我没有问她。当然没有问她!为什么要问?

    多年前我也谈了一次恋爱,什么都问,什么结果都没有,后来就改过自新,变成现在这样,我们这一代,学得快。

    我说:“你长得很漂亮。”

    她笑,雪白的牙齿,“你才漂亮,我喜欢漂亮而年轻的男孩子。”

    我说:“香港别的没有!这种男孩子特别多。”

    “你不同,你怕难为情,你会脸红,”她坦率的说:“你现在就睑红了。”

    我只好笑。

    她把咖啡喝完,“我一直跟着你,你不知道?为什么让车子给我?”她问。

    “因为我不知道你的车子就泊在附近。”我说。

    “你喜欢我?”她问,问得真突然。女人到底是女人,再聪明的还是忘不了这种话。

    “我不喜欢你,”我说:“所以我才跟了你来这里,因为全世界的女人都死光了。”

    她仰头大笑,那种神情,就是诗人说的一朵花,盛放的花,最一朵花。

    她收敛了笑,正容说:“我喜欢你这种男孩子。”

    “我可以为你做什么?”我问。

    “你从那里来?”她问。

    “英国。”

    “念什么?”

    “法科。”

    “民营还是上庭?”她好内行。

    “民营。”我问:“你呢?你丈夫呢?”

    “我没有丈夫,我从来没有结过婚。”她说:“你还想知道些什么?”她看看我。

    我摇摇头,“我什么也不想知道,只是没说话的题材。”

    她温柔的说:“那么不要说话。”

    我把手按在她的手上。

    她问:“你寂寞吗?”

    我微笑。为什么有这许多人问这么多的问题?为什么?寂寞与不寂寞,不过是数十年间的事,有什么关系?什么关系?

    “你是孩子,你不懂。”她还是温和的说。

    我笑得很勉强,我说:“你认识很多孩子,我是比较特别的,相信我,我懂。”

    她看着我,头微微地侧着,她是一个美丽的女人,若在晨间,不要喝酒,穿一件清秀的裙子,她可以是一个二十岁的女孩子。

    我掏出钞票,放桌子上,她要付,我用眼睛瞪她。

    她柔弱的抗议:“我比你大嘛!”

    “大你的鬼!”我替她收拾桌子上的打火机香烟,拖起她就走。

    她的手是冷的,糯的,汗湿的。

    出了咖啡厅的门口,她说要去拿她的事子,我说:“坐我的车子,就在这附近。”

    她略为惊异了一下,就跟了我去。在停车场,我找到了我父亲的白色劳斯莱斯跑车,替她开门。

    她扶着门,凝视车牌,凝视我,“你是李某人的儿子?”

    我不响。

    她笑,“真巧,遇上了,怎么会在那种酒吧遇见你?”

    我说:“因为你也泡在那种酒吧里,而且天天去。”

    我扶她上车,她轻轻的挡开我,她轻轻的说:“慢着,我先要告诉你一件事情。”

    她一切都是轻轻的,于是我问:“什么事?”

    “我跟你父亲有来往,”她仍然很平静,“那辆蜘蛛是他送的。”

    我心里怔了一怔,却笑道:“不能怪他,他出手是不够阔绰。上车吧,爱去哪里?”

    “你没听清楚?”她问。

    停车场里有风,把她那身薄薄的衣服吹得贴在身体上,一个可爱而悲哀的女人。我父亲与我有什么关系呢?我与他唯一相同的一点,就是他寂寞,我也寂寞,谁不寂寞?

    我捧起她的脸,我吻了她的唇,她太轻柔了,多久没有抱住一个如此轻柔的身体了?多久了?我的记忆只是粗糙的金发与汗臭。

    我把她抱得这么紧,这么紧,把她的头埋在我胸前,我胸前。

    隔了很久,我说:“上车吧。”

    她上了车。我开动车子。她的头发随风扬起,我一只手放在她颈子后面。

    这么细腻的一个女人,除了做这一行,也没有什么可做。

    “你住哪里?”我问她。

    她反问:“你住在家里?”

    我问:“你要去我家?你有没有上过我家?家里没人,妹妹绝对没这么早回来。”

    她毅然说:“去你家。”

    “好,”我说。

    我开车是飞快的,朋友们滥用成语,说是义无反顾。

    开回家要廿五分钟,我一直只用一只手,吸烟,她帮我点姻,我的手始终在她颈子上。有时候我看她的侧脸,只是一种没有喜怒哀乐的温柔。

    到了家,我看表,两点卅分,灯火通明。

    我停了车,说:“又是通宵舞会。”

    我把她扶出车,她有点犹疑。

    我向她微笑。“是我妹妹与一个洋小子。”

    我大力敲门,门根本没锁,我推进去,一手拉着她。

    妹妹在厅堂打电话,穿一件不成裙子的裙子,整个背露在外头,火辣辣的红,那洋小子一只手就在她背部摸来摸去。妹妹见到了我,飞一个吻,我走过去,把那毛茸茸的手拉开,大声的说:“快点散!吵死人,叫他们快走!”

    妹妹一边听电话,一边点着头。

    我带看她上楼,进了自己的房间,才松了一口气。

    她坐在我床沿,微笑,一种很端庄的微笑,彷佛什么都明白了,这样的父亲,这样的妹妹,这样的我。

    我脱外套,解领带,除衬衫,到浴室去洗脸,用毛巾擦干,然后倒在床上。

    床很小,不过是张军人床。

    她仍然坐着,很端庄的坐着,打量看我的房间。是,一切都是最好的,最好的,最好的车子,最好的衣服,最好的大学,最好的睡房。

    我看着天花板。

    就算是我身边这个女人,也是最好的吧?

    她照我的口气问:“我可以为你做什么?”

    她在微笑,应该是职业性的了,却出乎意料的清新。

    我坦白的说:“我喜欢看你!我要你睡在这里,天亮才走。”

    楼下的音乐停止了。

    她点点头。

    她说:“我淋一个浴。”

    我开抽屉拿两条新毛巾给她。她笑说:“用你的毛巾可以了。”

    她进了浴室,我看见她的皮包放在地上,我从口袋里拿出一叠大钞,数了数,只十张,全数塞在那只银色的小皮包里,合上,放在原来的地方。

    这不是侮辱,人要吃饭,吃老子的饭也不容易,何况是她。我抽着烟等她,她很快,马上出来了,裹着我那一条棕色大毛巾,那个P刚刚在胸前。

    我笑,“轮到我了。”

    她拉住我,“我不要你洗澡。”她轻声说。

    我看着她,她的头发有点湿,几络垂了下来,忽然有一种媚态,我替她擦干了肩膀上的水点,一边说:“不洗澡怎么行?出来了一天,臭了。”

    “抱一抱我。”她说。

    我抱住她。

    “请紧一点。”

    我把她拥在胸前。

    然后妹妹就大声敲门:“哥哥,哥哥!”

    我没有放开她,高声的问:“什么事?”

    “爸爸长途电话,听不听?听我就接给你!”

    “有什么话?”

    “不知道。”

    “接过来好了。”我嚷。

    我拿起话筒,父亲的声音传过来,“儿子吗?好吗?”

    “好。”我说:“什么都好。”

    “钱用光了没有?向刘律师去要,我隔三天就回来,别玩疯了,开车当心。”

    “是。”

    “没有什么特别事吧?”

    “没有。”我说。

    “再见,儿子。”他很快乐似的。

    “再见,爸爸。”我挂了电话。

    是的,我拥着个半裸的女人,说不定他还抱着个全裸的女人呢。

    我轻问身边的女人:“你叫什么名字?”

    “玫瑰。”

    “我叫家明。”

    “我知道。”她说,“你父亲常提起你。”

    我说:“你倒是与他很熟。”

    她翻过身来。

    我说:“我想跟你睡觉。”

    “你以为我来干嘛?”她问:“跟你聊天?姊弟关系?”

    她有一个美丽的身体。

    但是她却说:“家明,你是一个美丽的孩子。”

    我说:“我不是一个孩子,假如我漂亮,你也很漂亮。”

    “我老了。”

    “胡说。你没有老,你不会老的。”

    她微笑。她的微笑,我说过一千次,真是美丽。

    我大概累了,睡得很熟,真的没有洗操。因怕她走掉,把她一条手臂压得牢牢的。

    临睡之前,玫瑰又问我:“你寂寞吗?”

    我记得我答:“今夜不。”

    她那夜没有走。

    我们睡到差不多中午,在香港,在暑假,早午晨昏是不分的,只要有一间漂亮的房间,只要有够厚的窗廉,只要有空气调节。

    只要有一个漂亮的女人。

    我比她先醒,她仰睡,手臂仍在我脖子下。我稍微挪动一下身体,免得把她压醒。在白天,她的睑更苍白了,颈子上悬一条极细的金练子,下面一块极小的牌子,只指甲般大,是像牙的,上刻“三五六个快乐日”,我看着笑了。

    啊!她是一个天真的女人,一个天真的女人。

    她的钻戒放在茶几上,我叹一口气。那么大的钻戒,谁送的呢?她的脸有一种无以名之的苍白,咀唇没有颜色,眉毛倒没有修过,漆黑的浓眉,睫毛也很长。这样的女人,在十六、七岁时,是怎么样的呢?

    我拿了一枝烟,用打火机点着了。

    才那么一点点声音,惊醒了她。

    她张开了眼,完全清醒,只想了一秒钟,便对我说:“早。”

    “早。”我说。

    “几点了?”

    “肚子饿吗?”我问。

    她摇摇头,她摸摸我的头发:“熨的?”

    “才见鬼,天然卷的。”我笑着说.

    她又摸我的睑。

    我打开她的手,“别装那副养小白脸的样子出来,你还没到那个年龄呢,现在--人养你。”

    说了,我有点后悔,怕她难过。

    她却笑了,“李家有财有势,我知道。”

    电话铃又响了。我接听,是妹妹。“吃饭吗?”她问。

    我问身边的人,“吃饭吗?”

    她摇摇头。

    “不吃。”我对妹妹说:“谢谢。”挂上电话。

    “你们家,你们家很绝。”她说。

    “我们家好极了,别乱扯,我们一家三口,从不吵嘴。”我笑,“你别挑拨离间。”

    “你们母亲呢?”

    “离了婚,嫁在法国。”我说:“我一年也去看她两三次。”

    “她一定很美。”

    我看她一眼,“并不见得。”

    “你与你妹妹都很美。”她很天真的说。

    “你父母美吗?你也很美。”我问。

    “傻孩子。”

    “哦,又是孩子!”我把她整个人抱起来,又用力摔到床上去,她忽然一动也不动了。

    我吓一跳,“玫瑰!玫瑰!”

    她还是不动。

    我趋向她脸上去看她,心惊肉跳,她却睁大了眼,向我吹一口气,笑了。

    是假装的,当然是假装的。

    一切都是假的,我应该想得到。

    她那种女人,我能要求什么呢?

    我忽然沉默下来。这是她的职业,等于我父亲做纺织业,等于我的论文,这是她的职业。

    我有点累了,昨夜必然是醉了,或是有点无聊,怎么会把她带进屋子里来的?,我点了烟抽,应该把她带进酒店去,她是一个美女,不错,全身上下无瑕可击,不错,可是她也是一个妓女。她对几个客人吹过气?别对我也来这一套嘛,虽然我也是个嫖客,到底我年轻点,令她满足点,她不该使那些庸俗的把戏。

    我转头看她,她并不在乎我的沉默,仍在微笑,目光又在数千哩外了,她在想什么?

    她一定是在想心事,昨夜她独自走出酒吧,我以为她在等街车,她就是这个表情。她想什么?很久以前的一个爱人?大概是的,一个爱人,不是嫖客,嫖客都是一样的,年轻年老有什么分别?她不在乎做我这一笔生意,到底是她嫖了我,还是我嫖了她?还弄不清楚呢。

    至少我昨夜不寂寞,昨夜不,我还好要求些什么?

    于是我按熄了烟,我说:“下午三点了。”

    她说:“我该走了。”

    她收敛了微笑,起身找衣服。完美的身材。

    那条裙子围在一角,绉而且脏,昨夜下雨,是不能再穿了,她看了看,没有作声。那是条好裙子。

    我马上打电话去妹妹房间,“妹妹,找一件十号的裙子,浅兰色的,是,不要管为什么,料子薄一点,马上送过来。”

    妹妹大骂了三分钟,说我吵醒她,结果还是三分钟内送了过来,敲门,说搁在门口。

    我起床洗澡。

    等我出来,她已经穿上了妹妹的裙子,我呆呆的看着她,窗廉拉开了,化妆洗光了,还是一样的美。

    我叹一口气,“我送你回去。”

    “我已经叫了车子。”

    “我送你回去。”

    “我已经叫了车子。”

    我光火了,“你听着,你这女人!我送你回去!否则你别想踏出这房间,我把你宰了不相信就得填命!妈的!你跟别的男人躺完叫车子回去,是你的事,跟我睡了,就得让我送回去!”

    她不说什么,坐在床沿。

    我穿衣服。

    等我穿完衣服,她还是那个姿势,坐在床沿。

    我蹲下来看她,她的脸永远看不出喜怒哀乐,她没有生气,她的气没有露在脸上就是了。

    她开口说:“你是个漂亮的孩子。”

    “谢谢你。”

    我抱住她的腰,头搁在她胸前。

    然后她说:“我得走了,我还有个约会。"

    我点点头,拉好了衬衫,与她下楼。

    司机开出了我惯驶的林宝基尼爱斯百达,我开门让她上车,她说了个地址,是假的?是真的?

    到了那里,她下车,走了,没说再见,我忍不住叫她:“玫瑰!"她没有应,没有回头,这真是她的名字吗?玫瑰?像她那种女人,是不应回头的。

    后来我回去了,隔了十天才走的,她没有来找我,也没有把我塞在她皮包里的钱还回我。正常的举止,这毕竟是生活,不是做戏。

    她是个美丽的女人,曾经某夜,她令我很舒服。

    不称意:

    小平的男朋友跟人家跑了,小平天天说:“人生在世不称意”,说说也是,她在这里念书三年,那学费零用与生活费用,每一毫每一仙都是她的储蓄,假期与周末也得去做工,苦是苦得说不出,她说这是活该。她家中没有经济支持她,精神支持也没有,把她当作死在外头也算了,偏偏她母亲三日两头的来信噜嗦她,又说她父亲这个那个,又要她赶快回去养家过活。

    小平说:“真就快逼出肺病来了。”

    偏偏这时候,她的男朋友又跑了。

    小平闷得连苦也不诉,说不出的苦,她到了我的房间,就把闲书拿起来,躺在我的床上看,看累了睡,睡醒了看。我见她暂时是无心向学了,反正离考试还有一段日子,就劝她去散心。

    “哪里去散心去?”她问我。

    我笑,“你不是说人生在世不称意吗?咱们索性散发弄扁舟去吧。”

    她抬头想了想,“本来我也想去走走地方,去巴黎吗,那是春风得意的人去的,真学你说,我们去剑桥如何?那里真有扁舟,可惜你我头发不够长,散不开来而已。”

    我们商量好了,决定去三天,如果玩得高兴,再多留几天。我与她收拾了一只小皮箱,两个人锁了宿舍门,上火车去矣。没有男朋友也有这个好处,爱走就走,没有留恋,反正什么地方都一样。

    在火车里,小平默默无言。一下子她又睡着了,我看这窗外的景色,郊外是一色的绿,看久了也很闷。果然人生没有什么得意的事,可是能够这样无端端跑到剑桥去一次,也不容易呢。

    我买了咖啡与小平喝着,小平说:“到了剑桥,如果天气不好,怎么办?”

    “也照样上船,”我说:“下雨有下雨的好处,淋死了干脆不用活了,岂不是更好?烟雨蒙蒙,你我坐一叶扁舟,比大太阳下更美。”

    小平问:“你又有什么不得意?”

    “不该多念几年书。”我说:“这是我平生最不得意处。”

    她微笑。

    到了剑桥,我们俩找到了小旅馆,不管三七廿一,睡了再说。睡觉睡惯了,会上瘾的,跟喝醉酒一样,不知身在何处,有一种异样的感觉。

    我们睡了一个下午,买了点吃的填肚子,在河边散步,着地形。我们两人都不会撑那种长而狭的船,可是小平明天要试那种,我劝她租只普通船划划也算了,不要太风流,可是小平不依。

    偏又不巧,天下起微雨来。

    这时是我们的复活节假期,刚巧是春天,老实说,这种雨根本不讨厌,真细得像丝一样,连雨衣也不需要,一顶帽子也就够了。剑桥在雨下永远是美丽的。

    我们躲在一棵柳树下,小平把柳枝在手中慢慢的,一下一下的摸着,她说:“真是欢情薄!怎么真下雨了?”我转头向她笑了一笑,她心情不好,当然一切都不美,我不好怪她。她自己也发觉了,嘲弄的说:“看我这个人,有你这样的朋友,还噜噜嗦嗦,没完没了,太不应一该了。”我淡淡的说:“我又没有为你做什么,听你发几句牢骚,也是应该的,你看这雨,真是十二分浪漫。”

    小平点点头,苦笑。我们靠在树干上,大家都有话说不出来。春天还是很清凉的。

    就在这个时候,窄窄的河面忽然撑出一只蝴蝶舟,撑船的人还是一个女孩子呢。我与小平都看呆了。

    那女子穿着一条米色构料子的长裙,飘飘然,站在小舟上,小舟悠然地荡在河面,河水给雨点映得绉绉的,又有点雾,这女子一身白衣恍恍惚惚,看上去竟不像人,像个树林里钻出来的仙精。

    小舟停了下来,她把头靠在长篙上,双手扶看篙杆,一头黑发从肩膀披下来,垂在肩膀上。

    小平笑,“有人比我们早一步,而且真正的风流,这不是享受是什么?”

    太冷了,下雨天,又是傍晚,天已渐渐的暗下来了,这女子一个人穿得这么单薄,泛舟河上,大概也有什么说不出的心事吧。

    小平说:“是中国人。”

    我点点头。

    她坐了下来,小舟左右左右的幌动,她听见有人声,转过头来,她有一张令人吃惊的美丽的脸,只是太苍白了一点,毫无血色,长发有几绺贴在她脸上。

    她显然不高兴有人打扰她,又站起来,把长篙轻轻一点,那小舟也真听她的,马上荡了开去,三两下就不见影子了。

    小平也看得傻了,过了很久,她说:“咱们不是看见鬼了吧?哪里有这样的人?”

    “是一个奥菲莉亚的鬼,”我说:“回来寻汉姆列特的。”

    “奥菲莉亚不会是中国人。”小平轻声说。

    “那么是谁?鬼正应该是这样子的,丑的鬼不可爱。”我说:“咱们还是回旅馆吧,不然在此坐久了,看到拜伦的鬼,可真吓死了。”

    “拜伦据说常常出现。”小平说:“不少人见过。”

    “他也是不服气,”我说.“一下子人人把他捧得那样高,一下子又不让他回家。”

    我与小平一边说.边走向旅馆。

    她说:“我是个男人,一定追求刚才那个女孩子。”

    我说:“也许有一千个、一百个男人在追求她了,她烦不过,才躲到河上来泛舟的。”

    “不会。”小平肯定的说:“我看她是寂寞的。”

    小平寂寞,最好人人陪她寂寞,她的心理可以理解。

    我说:“就凭那么一眼,就去追求她?”

    “是,”小平坚决的说:“就凭那点风采,足够过一辈子了。”

    我笑,“可惜你我都是女流,无从下手。”

    小平笑。

    我说:“她是这里的大学生吧,看她撑船的技巧,完全第一流,没有三载五载,决练不出来。你我平时自视不凡,比起人家,也差得远了。可知山外有山,人上有人。”

    “输给她,我是心甘情愿,”小平说:“可惜男人的趣味是这么低级。”

    我不晌。男人娶个能干的老婆干什么?除非他比老婆更能干,否则终久要看老婆的眼色行事,那又多么困难,小平不明白这一点。

    第二天我们一早就起来了。

    去租了一只小扁舟,那只小舟不听小平的,一直兜圈子,幸亏我们去得早,河上没人,否则真引人发噱,小平一气之下,放弃,我们改租一只小艇,她半躺在小艇的木板上,才舒了一口气。

    我问她:“怎么样?快乐了一点没有?”

    她仰面看着阴阴蓝灰色的天空,她说:“我自小不知道什么是快乐。”

    “你不公平,亏你名字中还有一个‘平’字,你有过快乐,即使是短短一刻也是好的。”我说。

    “好的,我承认,可是那么来去忽忽的,我也搞糊涂了,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年纪也大了,又一事无成。”

    “考完试,拿张文凭,也是好的,什么叫一事无成?钓个金龟婿便叫成功?那咱们不必来念这个千奇百怪的三年书。”

    小平笑,“到底中国人三千年来,衡量女人的本事,是看她有没有法子利用得一个男人死心塌地。”

    我也笑,“那你我是最最无用的了。”

    “所以呀,我们在社会上如此没有地位,怎么出去见人?只好躲在学校里。一年复一年,我怎么快乐得起来?开玩笑!”小平哼了一声。

    我也躺在船上,有这样的日子可过,活到八十岁也罢了,谁还高兴出去服侍一个男人进进出出?我伸一个懒腰,思量着未来的日子。

    小平忽然也静了下来。

    我们俩在船上打了一个盹,真是两个渴睡虫,我也承认一这点。

    雨丝把我们打醒的,我脖子酸软,再伸一个懒腰,推了推小平,坐起来,把船划到比较远的地方去。小平醒了,吃着拖肥糖,并不起劲。

    我又看到了那个女孩子。

    她仍旧是在蝴蝶舟里,一种出世的样子。她躺在舟中,窄长的船只容得她苗条的身子,她把头搁在船边,浓厚的黑发一半掉在河中。发上甚至沾着浮萍。这一角的河水深而且干净,但她这种做法,仍然给我一种异样的感觉。她的咀唇紧紧闭着,眼睛却看着天空,又下雨了。她好像是专候下雨才出来的。身上的衣服换过了,但是款式还是差不多,这种天气我与小平都还穿着毛衣,小平与我都比她壮健,她却穿得这么薄。她离我们不远,可是既不打招呼,也对我们没有兴趣。我与小平比起她,真还算是大俗物,既然来散闷,应该一个人来,如果来享受,也一该一个人来,我拉着小平,小平又拉着我,由此可知我们真是凑美,自视清高,人家才是风流不为人知呢,春光好就该么高兴一番。

    小平也看见了她,她说:“我最羡慕第一个穿薄衣服的女孩子,人家还裹得密密麻麻,她已经飘飘出世了。又羡慕最后一个穿冬衣的女孩子,人家闪闪缩缩,她还是自由自在,我也学过,我什么都学了,可是学不成,那次差点要害肺炎。”

    我说她,“你别过份自责了,连穿一件衣服也怪上半天。”

    她说:“我不能怪社会怪人伦呀。”

    我说:“怪社会最好,根本就是社会人类对我们不起,一没有投胎在有钱人家,二没有嫁一个有钱老公,以致误购堕风尘,高不成低不就,委委屈屈的怀才不遇。”说着我也笑了,“罢了,小平,你有什么大不了的事?不过是一点儿女私情不如意,就怨气冲天,也太过份了。”

    “我是最自我中心的,我看不开。”她说。

    “过一阵子就好了。”我说:“肚子饿了没有?”

    “咦,那只小舟呢?”小平问。

    我们说话的时候,那个女孩子已经把船驶走了。

    也许我们两个的声音还不够低。

    吃午饭的时候,小平说:“没有见过那么雪白的脸。”

    “是呀,是一种象牙白。”我说:“我若长得那么好,就留在家中做明星了,还来剑桥读书呢。”

    “怎么一样?”小平白我一眼,“谁敢把这种身份一口气说?只有你。”

    “有那样的美丽,展览给大众看,是很应该的。”

    “大众也有分别,大学里的大众……”她不晌了,开始低头吃她的牛肉面包,做人还是要看得开一点才好,小平渐渐在学,她学得慢。

    吃完饭,我们去城里逛。剑桥的店不多,可是也有服装店,小平看中一条长裙子,是那个女孩子穿的那种。我说不好,不适合小平。小平与我还是穿牛仔裤好一点。

    小平说她难忘那女孩子飘然的姿态。我笑她,这是与生俱来的,买一条裙子就学得了?她也太天真了。小平气我,她的注意力渐渐分散,那是好事,过去的事何必苦记,不如往前头看看,看什么?看柳暗花明。

    水仙花都开了,一地的金黄。

    人家是偷得浮生半日闲,我们是打算玩三天。

    我问:“今天是第二天了,你猜明天是下雨还是天晴?”

    小平懒洋洋地说:“当然是下雨,要不要赌一下?”

    可是第三天却是个大晴天,而且有意外之喜,大学空地里来了一队乐队,免费奏起民歌来,草地虽然有点湿,大家也都不管,有的铺了毛巾,就坐在地下听,歌唱得并不好,到底是免费的,而且就因为唱得不好,有一种稚气,歌声哀怨动人,诉说着女子的爱人远征不归。

    我在人群中找那个女孩子,可是找不到,找不到是意料中事,她怎么会在人群中出现呢?她此刻在做什么?莫非又在河上?

    她换上牛仔裤与毛衣,也必定一样动人吧?下次见到她,我希望可以大声对她说:“看开一点!看开一点!”像她那样的人材,应该抬起头来,征服十打八打男人,为我们出一口气才是。

    小平推我一下,“喂,在想什么?”

    我没有想什么,我在多管闲事。

    听了一上午的民歌,小平精神略佳,在阳光下我看她的容貌,也堪称色如春晓,这样才貌俱全的女孩子,男朋友还跑得无影无踪,难怪她要生气。

    我们在冰淇淋车买了冰淇淋吃。我长长吁出一口气。

    “太阳好。”小平说。

    我笑说:“你还年轻,太阳自然是好的,我简直不敢见阳光,这太阳像照妖镜一样,什么雀斑皱纹通通照出来了,我还是照月亮好。”

    “要不要今夜出来月夜泛舟?”她兴致好得很。

    “你别折腾了,改明儿找个新男朋友,再耍花样吧,我是不高兴舍命陪君子的。”我教训她。

    “我自己去。”她仰头,“女朋友总不及男朋友,男朋友什么都肯,你这个人,不够豪放。”

    我火了,我说:“他妈的,男孩子跟你泡,那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不过是想把你弄上床去,我跟你在一起,有什么好处?我还有兴趣摸你的手呀?我不好此道,男女自然有别,你若不欣赏我,简单得很,我打道回府好了,留你在此快活。”

    她叹一口气,“你以为我真的不知道?我就是不想马马虎虎的。”她再叹一口气。

    “对,你想八人大轿抬你回家做太太奶奶,你等吧,等好了,反正你有的是时间。”我笑说。

    “现在做女人益发不如以前了。”小平说:“还是以前的女人好,咱们都叫女权运动害的。像我妈妈,活了六七十岁,嫌我爹这样不好,那样不好,封封信说男人靠不住。是呀,男人是靠不住,可是我母亲不能说这句话,她靠了我父亲五十年了,一辈子没赚过半毛钱,她自以为劳苦功高,不过是养了几个孩子,捱过几年穷,这算什么?像我们这一代,做人家老婆,人家娶你是给你面子,家里事哪一样不用动手?还得上班去工作来倒贴家用,平时上街要打扮得漂漂亮亮,嘿,那才难呢。早十年八年又好点,现在真是王小二过年了。”她苦笑。

    我与她散步,我不想与她多说这种问题,我支开她,“喂,上哪里?”

    她却说得兴致上来了,“你看我,做错了哪一点?我人长得不坏呀,又不少眼睛不缺鼻子,我书也读得好呀,全校承认。我争气这些年,苦了这些年,满以为毕业可以结婚去,谁知又来这么一下子,什么都是空。”

    我不阻止她,说了出来,她心里也舒服一点。

    我轻轻哼披头士的歌──“没有一样是真的……草莓田……”

    “真的没有一样是真的。”小平说:“什么是真的?有几个人长得像那个撑船的女孩子?”

    我不晌,那个女孩子……我们又不知道她,谁晓得呢?

    “我母亲这么一把年纪,还来向我诉怨。妈的,我跟谁说去?谁要听我的?”小平问我:“你要不要听?你要不要听?千篇一律的故事!她还来烦我哩。我不如干脆死了,我告诉你,我是不舍得我父亲的。”

    我笑,“何必这么气愤呢?你说给我听好了。”

    “你听?你转过面就笑我。”她说:“你自己也有烦恼事。”

    “过一阵子就好了,活到哪里是哪里,这里气愤作什么,你看我们!悠然游南山,岂非美哉?”

    “你倒是诗兴大发,我受不了。”她说。

    “这两天滥用诗词的是你,不是我。”我指正她。

    “你与我,咱们潇洒不起来,咱们不过是普通女人,不过因为运气不好,我告诉你什么人才是一流的──”

    我接上去──“我知道,那个驶蝴蝶舟的女孩子。”

    “是啊。”小平向往的说:“真是,她才是智者,像她这样的女子,一定是庄子般的。”

    “你怎么知道?”

    “看得出来。”小平说。

    就在这个时候,河的那一头有一个小孩子突然叫起来,“救命!救命!”是一个小女孩,指着河头。

    我不由分说,急步奔过去,拉住那个孩子,问她:“什么事?你受了伤?”

    她摇头,恐怖的指着河中间,我随着她的手指看过去,吓呆了。

    有一个女子浮在河中,飘飘然,衣服是白色的,在河面浮浮沉沉,有说不出的诡异,太阳下,她彷佛在仰泳,长发在水中拂来拂去。

    是她!

    是那个女孩子!

    我狂叫一声,冲下河去,我没有脱衣服,没有顾到河水冷,我向她游过去,我努力游过去,抓到了她的手,拉住她的手,然后托起了她身子,向岸边游,她真冷,冷得像一块冰一样,等我挣扎上岸的时候,岸上已有一大堆人了。

    他们要拉我,我说:“这个女孩子!快快!”

    “你!”一个警察说:“你先上来,她已死了。”

    “没有!”我尖叫。

    他们把我们两人一齐拉上岸。

    我浑身湿的跪下来,看着这女孩子的尸身。她溺毙了,警察说得对,死了不止几个小时了,薄薄的衣服紧紧的贴在她身上,仍然是一个美女。

    有人拿来了两张毯子,一张盖在我身上,另一张在她身上。小平抱住我,我抬起头来,问小平:“为什么?为什么是她?”

    小平脸色白如纸,浑身颤抖。

    我倒不觉得冷,我心里害怕。

    “为什么?”我问着。

    我把毯子拉开来看她的脸。她的咀唇是紫色的。一点也不可怕,就像擦了时下流行的唇膏一样,眼睛闭着,睫毛长长的,脸上是那种象牙白。

    警察们扶起我,“小姐,你要换衣服,你很勇敢,但她已经死了。”

    在警署里我换了衣服,烤火,喝拔兰地,女警替我梳好了湿头发。他们有话要问。

    小平整个人崩溃了,她在嚎啕大哭。

    警察问:“你们是亲戚?”

    “我不认得她。我们不是剑桥城里的人,我们来住几天,可是在河里见过她几次,我们皆是外国人,我们觉得她很漂亮,所以有印象……最后一次见到她是昨天,是的,昨天。今天有阳光,我们在听民歌……然后,就是这样了。是的,我确实是昨天,昨天下午,她躺在小舟上,像奥菲莉亚,你知道奥菲莉亚?”

    警察点着头,另一个警察匆匆的进来,说:“查到了,学生,法科院的三年级生。好女孩子,但是几个礼拜前辍了学,每天下雨就来撑小舟,不知道是什么道理,一个男孩子据说,他不再来找她了……。”

    小平尖叫起来,我过去抱着她。

    那个警察转过头来,莫名其妙的说:“她发生了什么事?要不要叫医生来给她一点镇静剂?”

    我说:“不用了,我带她回去,我们要回家去了。”

    我扶起她,我把小平扶回旅馆。

    到了旅馆换衣服,我们什么都没有说,便找到一间小酒吧,我一杯一杯地喝着拔兰地,我希望自己不要着凉,不要伤风,我很高兴我还活着,我觉得明天一早回到宿舍,我应该把笔记拿出来看看,不应再浪费时间了。

    小平则喝伏特加与橙汁,没有几杯我们便有酒意了。这间小酒吧里多数是学生,有人在一角打弹子、看电视,见到两个陌生面孔的异国女生走进来,又没有男伴,只坐在那里独饮,当然大表兴趣,因此过来搭讪。

    原本碰到一种情形,我与小平都是不睬的,原本我与小平根本不会到酒吧来,可是今天我只是闷声不响的喝着酒,让他们在我身边嘻笑着。小平更与他们聊起天来。

    小平是很漂亮的一个女孩子,只是平时不肯对男人稍假辞色,她一放松,追她的人不知多少。以前她有男朋友,自然把自己把守很严,现在男朋友丢了,心情不一样,又喝了酒,所以很肆意的说说笑笑,我倒觉得是这样好,做人,活到哪里是哪里,天天板着个脸,有什么好处?把生活看得太紧张,迟早活不下去。

    我继续喝着酒。

    他们的话题渐渐移到今天发生的意外上去。

    一个说:“……其实水也不十分深,就算掉到水里,只要游两下,便可以到岸了,而且抓篙,也就可以浮上来,她是会游泳的。”

    “你们认得她?”小平问。

    “同一间学校的,她又这么出色,怎么不认的?只是她从来不跟我们说话,她基本上看我们不起,她是一个非常骄傲的人,这次发生了以外,我们很难过。”

    小平问:“你们认为是意外?”

    “当然是,她不小心,摔到一块石头,昏迷溺毙,警方都这么说。”

    我喝着酒,不分辩。这明明是自杀,怎么会是意外呢?我们看见她的时候,她死念已炽,根本身上已经没有活人的味道,但求解脱。现在想起来是很明显的,只是当时不觉得,以为她出世脱俗。

    小平说:“她是一个很美丽的女孩子。”

    “是呀,”一个男孩子说:“大浪费了。”

    他们又说别的,我觉得我的头有点沉重,我想回旅馆去,于是便跟小平说了。她还不想走,我便一个人站起来。有好几个男孩子要送我,我急忙推辞,但是他们很坚持──因为夜了,我只一个人,下雨、路滑、又半醉。我想想也是,于是答应了。

    其实走回去只要十分钟,那个男生是意大利人,问我可懂意语,我说我只会讲句“妈妈咪亚。”他笑了。我们走过一个花园,玫瑰花开了,他说:“费奥莉。”我点点头。花,他指着攻瑰:“露萨。”我点点头。

    然后到了旅店,我向他道谢,他回去了。

    我上楼至房间,放热水痛痛快快的洗了操,用毛巾裹住身体,擦干了便上床,昏昏的睡过去,睡了半夜,才听见小平回来,她轻轻的也睡下了。

    第二天我俩睡到太阳晒到脸上为止。

    我醒了,居然头也不痛。小平还睡得很香甜。我轻轻起来,拉开窗帘,窗外真有点春意了。咱们活着的人,总是有明天的。

    我看看火车表,下午两点半有火车,我可以在火车上吃点东西,就赶这一班回去好了,我推推小平,她睁开眼睛,我说:“回去了,大把功课要做。”她摇摇头,“你回去吧,我约了人,我今天跳舞去。”我说:“真的?”她说是真的。我问:“我可以放心吗?”她说:“你当然可以放心,我们这样子的人,能够活下去,绝对活下去,决不跟自己开玩笑,我想真的再乐三天,就回来好好的念书,应付考试。”

    我说:“你每天下午打一个电话来,电话费我来付好了。”

    “没关系,我一定打。”她说。

    “你可别叫我等。”我说。

    她感动的说:“你真好,你对我真好,有你这样的朋友,我也不应该抱怨了。真的,我不会叫你失望的,我没有那么傻。”

    我转过去换衣服。

    那个女孩子泛舟的情形又出现在我面前,那种衣袂飘飘的样子,在微雨下,象牙白的脸。

    我低下头穿袜子穿鞋子,我说:“这双鞋子,要廿镑呢。”

    小平说:“可真漂亮。”

    我向她一笑。她的声音心平气和。

    我说:“我的东西都留待你替我收拾,记住打电话,别玩得太疯。”

    她点着头。我一个人走了,在火车上,我叫了三文治吃,车窗外的郊外风景,是一色的绿,看惯了,真有点闷。但是活着总是好的。闷管闷,可是活着总是好的。像小平,她一直活下去,不一定有什么大团圆的结局。可是至少她母亲有个诉苦的对象,我有个人陪着去剑桥。

    三天后小平回来了,我们放完了假,依旧去上学。拖着沉重的书包,日子过得跟以前一模一样,刻板得叫人炸开来,可是不知怎地,我们两个人都不再抱怨了,小平尤其一声不晌的工作着,有时只见她在纸上书写:人生在世不称意,不称称意。

    是的,大家都不称意,不相信到街上去问问,有谁是活得特别称心乐意的。我与小平有一种默契。咱们积极地活下去,消极地过日了。积极地做事,消极地做人,有很多事是不能控制的,凡事只好看开一点。

    城市恋爱:

    早晨。

    九点半。

    我睁开眼睛。

    马上想到昨夜发生的事。

    身边的女郎还在,正熟睡,桃子色的被单拥在胸前。她脸型是鹅蛋,睫毛很长,嘴唇略厚而柔软,身裁高挑,最漂亮的是她的胸脯。

    初秋的早晨,冷气机微微呻吟,阳光淡淡,从米色窗帘照进来。我看腕表,九点半。

    昨天她问:“你不把手表脱掉吗?”

    我反问:“你呢?”

    “噢不,”她说:“我永远不脱手表,我半夜也习惯看时间,。这是我的安全感。”

    我看看她的左腕,一只十八K金的劳力士蚝式表。她的手指很细长,指甲健康,怎么看都是一个“好人家女儿”,换句话说,良家妇女。

    我想起床,但又怕吵醒她。

    我应该偷偷起床,穿上裤子,拉开门就跳下楼──香港好几百万人口,一辈子再也见不到她也是可能的,那我便可以脱身了。

    但是我有灵感,她不会缠住我,我可以再睡一会儿,等她醒来,我们可以说几句话,我或者可以告诉她我有多寂寞。

    她转一个身,脸埋在两只枕头之间,露出一边酥胸。这个女孩子。她有太美的胸脯,我所见过最美的。东方女郎的**永远是棕色,西方女郎则是粉红色。她的颜色介乎两老之间……

    我一定要走了,这种“一夜站”One

    Night

    Stand很少有可能发展成罗蜜欧与茱丽叶情史,我必须离开这里。无论她有多漂亮,走为上着。

    呀!可是已经太迟了。

    她睁开眼睛。

    她也记起昨夜的事,只是笑一笑。

    我清清喉咙,“早”。

    “早。”她点点头。

    我迟疑一刻。

    她很干脆,“你现在走,还是用早餐?”

    啊!把我当嫖客?我也不是女人送上门来就一定要的。我跟她来这里是因为我喜欢她。

    我赌气地,“早餐。”

    “OK。”她说。

    她是这样处变不惊,抓起床头的白色大毛巾,往身上一裹,便起了床。

    “你可以淋浴。”她说着开房门走出去。

    这倒也好,证明香港社会的进步,已经直追欧美拍摄的电影境界。

    我起床,看到她昨夜脱下来的衣服。金色凉鞋,青莲色麻布衣裙,浅紫色内衣裤,她有非常太阳棕的皮肤,比基尼泳衣遮住的部位却是又白又腻。肯把这么白的皮肤哂黑,女人真是不可思议。

    我痛痛快快的淋浴。

    她浴室放着滴露药皂,非常清香。

    这是她的公寓?

    管它呢!以后不会再来了吧?

    在莲蓬头水声“哗哗”之下,我觉得惋惜。

    初秋淡淡的太阳。雪白整洁的浴间,滴露肥皂。

    这个女子是陌生的。

    她在早上的眼睛闪亮如寒星,很年轻,很好看。

    我擦干身子,照着镜子梳洗,然后穿上衬衫裤子。

    十点正。

    我闻到煎蛋的香味。

    她敲敲房门,在外面说:“早点做好了。”

    我打开房门,她已经换上短裤T恤,头发洗过,湿湿地束在脑后。

    “请坐。”她自己坐下来。

    早点有烤面包、果酱、牛油、煎蛋烟肉、橘子汁、咖啡。

    我老实不客气吃起来。

    她很沉默,神色自若。

    食物的香味带来更重的内疚,我欠她良多。

    客厅虽小,但布置得十分雅致,有一幅中国字,上面写着“如此星辰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宵。”

    咖啡香得离谱。

    哦,初秋的一个星期天早晨。我在一个陌生女子的家中醒来。

    “谢谢你的早餐。”我说。

    “不客气。”她淡淡的说。

    “这是你的家?”我问。

    “是。”她简单的答。

    我用手背擦擦鼻子,“你不应该把陌生人带回家来,你看过dbar这本书?”

    “看过。”声音还是很平静。

    “那么,你还把我带回来?书中那个女郎就是这样被杀害的。”

    “她自己不好,事后马上叫男伴滚蛋,我可没有叫你马上走,我让你睡到天亮,并且一起吃早餐。”她很镇静。

    我有点啼笑皆非。

    我强调说:“你这样做太危险了。”

    “我知道。”

    我迟疑片刻,又问:“你常常这样做?”

    她抬起头,眼睛先狡黠的笑起来,脸上不动声色。

    关我什么事?我吃完早餐就要走的。

    我为自己辩护:“你要爱护自己,倒不是我多事。”

    “谢谢你的关心。”她说。

    语气里不是没有讽嘲的。

    隔壁有人弹琴,柴可夫斯基钢琴协奏曲第五号C大调。连绵不尽地弹下去。

    这个白色、小小的客厅。泰丝坐垫,莲花图案下一对鸳鸯,在AvantGarde买的,种种小事证明她不是那种女人。

    我转过头来。“为什么把我带回家里?”

    “我很寂寞。”她说。

    “寂寞也不能这样做。”我说。

    “我想我应该寻欢作乐。”她说:“我的头发还是黑的,皱纹尚未爬出来。生活太令我疲倦。”

    “你还很年轻。”我指正她。

    “我失去一份舒适的工作,我的男朋友娶了别的女人做老婆,我总也得娱乐一下吧?”

    “你快乐吗?”

    “至少这证明我还是一个可人的女子,有男人肯陪我睡觉。”

    我沉默一会儿。

    她的脸有点轫强的孩子气,可是对我仍然很客气礼貌,声音带种不在乎,像在诉说别人的故事。

    她收拾桌上的碟子。

    我说:“我帮你洗。”

    “OK。”她说:“谢谢。”

    “你一个人住?”

    “是。”她答。

    我洗一只她抹一只。

    “你失业之前做什么工作?”

    “图书馆管理员。”

    “你是被开除的?”

    “不,我辞职。”

    “为什么?”我诧异。

    “因为我男朋友在同一所大学做助教。”

    “你很爱他?”我问。

    “是的。”她笑一笑,忽然露出温柔的神色。

    我有一丝妒忌,就没有女于为我倾倒,念我不忘。

    “不要太容易被男人得到。”我说。

    她看我一眼,“男人。妇解运动再成功也没用。女人做了港督,男人们也还是希望娶个处女做太太。”

    我很尴尬。

    “告诉我,如果男人乐意到处睡,又怎么可能有那么多处女留在世上呢?”她似乎是很认真的。

    “我并不在乎妻子是否处女。”我洗完最后一只喋子,抹干手。

    “你在乎什么?”她问。

    “我如何与她心灵交通。”我说。

    “你要读早报吗?”她问我。

    “我认为你大胆透顶。当然,昨夜你是有点酒意了。”

    “这是早报。”

    “我不要早报。”我问:“你是九点钟到那个舞会的?”

    “我不记得。”她说:“七八点钟。我本来不想去,后来因为电视上没有好节目,所以去了。”

    “我在那里是因为主人与我是旧同学。”

    她问:“你何以为生?”

    “我是个牙医,在公立医院任职。”

    “牙医也好算医生?”她问。

    “你有牙痛时就会承认我是医生。”我眨眨眼。

    “你可是大坏蛋?”她问。

    “我是的,昨夜我不是证明了?”

    我以为她会脸红,但是她没有。

    “找一个男朋友,”我说:“恋爱,不要放弃。”

    “很不容易。”

    “找一份工作,从头开始。”我说。

    “不容易。”

    “那么振作一点。”

    “当然我是很振作的,”她说:“你看不出来?”

    我沉默一会儿。

    她看着我。

    “我要走了。”

    “OK。”她说。她很喜欢说OK。

    我看着她的面孔。我说:“谢谢一切。”

    “你是受欢迎的。”她说:“我们两个都享受了。”

    我吃惊于她的答案,并且感动。

    “下午你打算做什么?”我问。

    “我不知道。”她说。

    “你有没有看过一部电影,叫做JohnandMary?”

    “有,故事与你我两人之间的事差不多。”

    “真没想到香港也有这种事。”我干笑一声。

    她牵动一下嘴角,不响。

    “我要走了。”

    “OK。”她又说。

    “这公寓很舒服。”我说:“布置得很好。”

    “谢谢你。”

    “其他的男人说些什么?他们是否起床就走?”我问。

    她答:“不,他们起床后送我钻戒或玫瑰,并且向我求婚,婚后我们同住在白色堡垒中,从此快乐地生活下去。”她的圆眼睛很平静。

    “对不起。”我终于站起来。

    她替我打开门。

    “再见。”我说。

    “再见。”她说。

    我想我真的要走了。

    我眼睛接触到她尺码适中的胸脯,纤小的腰围,修长的腿。

    她沉默着等我踏出大门。

    “再见。”我说。

    我终于踏出大门,她关上门。

    我在门外站着,终于离去,我记熟了门牌。

    初秋。

    凉意。

    一个星期天。

    胃很舒服,一个陌生女子做的丰富早餐填饱着胃。

    我连她的名字也忘了问。

    她叫什么?

    我不能就此踏出她的屋子,一辈子也不见她。

    她的电话放在什么地方?我甚至没有记下她的电话号码。我溜答在街上,心中充满这个女人。

    她柔软的手臂。昨夜我告诉她。“有一阵子我认得一个女郎,她的手臂上有玫瑰的纹身。”

    “是外国女郎吗?”她问。

    “噢是的。”我说:“金发,金色汗毛,手臂上一朵一寸大的玫瑰,细致得很。”

    “她干什么的?”

    “医科学生。”

    “有大胸脯?”

    “是。三十七寸半C。”

    她笑,指指自己的胸,“当然你知道这只是三十二。”

    她是这么富有幽默感。

    在街上想起,不禁微笑起来。

    有趣的女郎。从没认识比她更懂得说笑的女孩子。

    回到家,钟点女工正在清理我的“住宅”。我靠在沙发中,点起一支香烟,慢慢的吸。

    星期天的下午,用来思念一个女人。没有更好的用途了。

    我们在一个派对里认识,她有几分酒意,很微笑地很温和地坐在沙发的一角,我们开始攀谈,提到张爱玲的小说。她说她更喜欢鲁迅的小说。她喜欢短篇小说。人生也短。

    然后我们溜到外面去散步,去小公园中,我们在石凳上坐了很久,情侣们拥抱着,我们却坐得规规矩矩,一路看星空,然后散步。

    她诧异地问:“看这些男男女女,何必在公众场所亲热?”

    我说:“很多人家里太挤迫,你知道,不能做这样的事。”

    她朝(目夹)(目夹)眼睛。“我一个人住。”她说。

    像她这样的女子,在香港不多呢。即使在外国,也不容易找到。女人太小器、太多疑、太猜忌、太缺乏安全感、太紧张、太自私、太依赖、太脆弱、太结党。女人最大的错误是不肯把性视为单纯的享乐──她跟你睡是因为她爱你,因为男人永远欠女人一大笔债。

    但是她说:“我们两个都很享受。”

    我把搁着的脚换一个姿势。

    妈妈会怎么想,尖叫起来吧,淌眼泪吧,呵,儿子竟留恋于人尽可夫的女人。然而与女人上床并不是做她的丈夫,上床只不过是双方愉快,做别人丈夫要付出感情与责任。中国人从来没有把这种关系搞清楚过。

    我奇怪她是否有父母,他们又住在哪里,他们又想些什么?

    我们如果演变成朋友……呵,多么大胆的设想。

    我在沙发上睡着了,女工的吸尘机“胡胡”作晌,变成我梦中的配乐。

    我一个人醒来,喝啤酒,看“神奇女侠新传”。我紧张,手心冒汗,每次看这种片集都是投入的,我有点傻,我喜欢神奇女侠,因为她美丽。

    我喝了半打啤酒,明天早上一定有宿酒味。

    大不了星期一到医院,整天用口罩,牙医总是要用口罩的。

    我躺在床上,伸手出去,碰不到她柔软的手臂。这手臂不是任何一个女人的手臂。

    我想念她。

    我有过女人,很多女人,没有一个值得我思念又想念。

    我知道一起床就该走。不该留在白色的小客厅里吃早餐。不该与她交谈。心灵上的交流稍迟定会成为烙痕,**的享乐则容易遗忘。

    我到医院,一早补好七只牙齿,拔掉十只。

    中午吃膳堂淡出鸟来的饭菜。午饭后我抽空跑到皇后花店。

    “有玫瑰?”

    “三块钱一朵。”

    “两打。”

    我把地址与钞票同时交出去。

    “马上送去。”

    下午拔掉六只牙,补三只,照四张X光片。

    中国人不喜欢看牙医。六个月检查一次?开玩笑。洞烂得比牙齿大也不来,除非痛得滚在地上。

    有一次我几乎爱上一个按时来看牙医的女孩子。但是她太年轻──虽然她的牙齿十全十美,她只有十二岁。

    下班。

    花该送到了吧。或者她不在家,花便搁在门口,等她回去已经枯谢,或者被邻居拣到,插在奇奇怪怪的花瓶里。

    我从来不送花,事情总得有个第一次──她收到花没有?

    一个冲动而没有经验的小子,她会想。或者每个周日她都与陌生男子早餐,在周一收一束花。

    我为什么在想像如此多事情?为什么我不能让她的影子由时间磨灭,对于一个这样萍水相逢的女子,只需要两天,或是三天。

    所以我在干什么?

    在马路上闲荡,有人在我肩上用力一拍。

    “嗨,医生,这么悠闲?”

    我抬头,在中环一天之内你会碰到三十个熟人,这是我的一个中学同学,后来念了香港大学的文科。

    “嗨,老友。”我说。

    “无聊?在香港一个年轻的医师不应无聊。”他笑。

    “牙医也能算医生?”我反问。

    “申请入英籍还得需要你帮忙呢。”他说。

    “要去喝一杯啤酒?”我问。

    “好,哪里?”

    “我知道一个地方!刘伶巴。”

    “这又不是冷门地方。”他笑着搭着我的膊头。“走吧。”

    【士隐便笑一声走吧(如闻如见),将道人肩上褡裢抢了过来。竟不回家,同了疯道人飘飘而去。】

    我随着同学快步走到刘伶巴。可惜喝完了酒我们也还是要走的,并不能老呆下去。

    同学问:“我去约两个女孩子出来好不好?”

    “随便。”我耸耸肩。

    “如果看得顺眼,可以接下去吃饭看电影。”

    而我喜欢刘伶巴,因为大酒店里的巴多数叫“金莲花”、“金龙”,再雅不过是“摩罗街”,而此地叫“刘伶”。当然你知道谁是刘伶。

    同学约的两个女孩了来到,中环的典型写字间女郎,化妆,尼龙纤维料子的衫裙,丝袜加露趾鞋,一只印有字母的皮包。当然我们约不到一流中环女郎,她们早已成为有钱有势公子哥儿的私人秘书。

    我向她们点点头。

    那几分含羞答答有很多俗气。

    或者我应该向其他的中上级王老五看齐,跑到电视台去找个小明星约会。……

    我觉得闷。

    小白客厅不住的闪现。

    我送的花,她收到没有?

    女郎甲说:“……诗韵的衣服并不那么好看……”

    女郎乙:“那只不过是因为你买不起──至少你那个时候买不起,所以你喜欢乔哀斯精品店,因为你现在可以到乔哀斯看看。当心你的工作,一丢掉恐怕你又会开始嫌乔哀斯不够型了。”

    她们不是像互相追咬的母狗的。

    我要回到那间小客厅去。那里有真正的宁静。

    同学拍拍我的肩,“说话呀。”

    我想了很久,我问:“为什么甲戌本的石头记中白字那么多?”

    女郎甲乙齐齐向我瞪眼。

    我站起来,“我去付账,”我对同学歉意地说:“我忽然地想起来,有病人在医院里等着我拔牙。”

    我逃出刘玲巴。

    在街上取了车子,飞驰向我要去的地方。

    我一定要见她,与她说话。

    在外面旁徨无依的世界里,我再也找不到第二个她。

    我没有乘电梯,电梯太慢,乘客太多,我一口气奔上楼梯。我有大多的话要跟她说,太多的话。

    楼梯是回旋的,我奔得快,也转呀转了。

    是的,我知道我不该忽然认真起来。

    她不是“纯洁”的好女孩子。

    她距离白雪公主很远。

    她是很随便的一个人,随便把男人带回家上床。

    她的手臂柔软,昨夜我躺在她的身边,那张床只有三尺半,我们挤在一道,她整个人都柔软,而且她很沉默,不多说不必要的话。

    我喜欢她,这是为什么?这是为什么要按铃?我喜欢那小小白色的客厅,喜她的早餐,喜欢。

    如果她是随便带男人回家的女人,OK,我也好不了多少,我是随便跟女人回家的男人。

    我举起了右手,长长的按门铃,喘着气。

    我很庆幸自己没有放弃,她一定在里面。

    她走来把门打开。

    “是我。”我说。

    她恬静的看着我,有点诧异,然后问:“你忘了钱包?”

    “不。”

    “你忘了什么?”

    “你的名字。”

    她笑。

    “我可以再进来吗?”我问。

    她仰仰头,长发震荡,一种篮黑的颜色。

    “我没有事,我也很寂寞。如果你不介意,我们可以聊聊天。”

    “你仔细考虑过?”她问:“很明显地我不是好女人。”

    “你收到我的花?”

    “收到。”

    “那么闭嘴,请我进来。”

    她又笑一笑。雪白牙齿。魅力女郎。像这样的女孩子,只要跑到外头兜个圈……而她是说她寂寞。

    我又回到她的屋子里面,恍若隔世,有种失而复得的感觉。

    无线电已经扭开,在播流行歌曲。

    ──“毫无安全感,作为恋人,我们失败了

    公主与白色武士

    只在童话中生活

    故事发生

    打头开始我们就如此读到

    但是现在在此是两颗破碎的心

    别让我们如此分手……”

    她什么也不说,窗口米色的窗帘微微拂动,我相信床铺已经整理好,作业已经过去。

    “请坐。”她说。

    白色沙发上有打开的武侠小说。“倚天屠龙记”。

    “要喝什么吗?”她问。

    她声音有点低沉沙哑,很富魅力,孩子气,自然。

    “有矿泉水?”我问。

    “有Perrier。”

    “太好了。”我说。

    “为什么回来?”她在矿泉水加冰。

    “我想回来。”

    她微笑,“为什么?”

    “与你说话很高兴,你很坦白,很有思想。”

    “我只认识你一天。”她坐下,伸出长长的腿。

    “我喜欢你。”

    她仰起头,“我的自信因你而恢复不少。你知道,在香港这种地方生活,简直像搏杀,艺术是不能做得太明显,最重要是自信。”她笑。

    “你在什么地方念的大学?”我问。

    “伦敦。伦敦大学。”她说。

    “自你的英国口音中听得出来。”我说。

    “你有女朋友?”

    “现在没有。”

    “呵。”

    沉默。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你还没说。”

    “你呢?”她问。

    “家明。”

    “我叫玫瑰。玫瑰花的玫瑰。”

    冬天:

    我不要再住宿舍了。自从中学到现在,寄宿已有五年光景,好不容易考上大学,且又是剑桥大学,我不高兴住在宿舍里,多美多好的宿舍我也不要注,我要出去找一层房子。

    怎么样的房子呢?我看了冬日的报纸,找了很多地方,都没有看见合适的。不过至少住自己租的房子,可以有一点自由,可以随时随意带朋友出入!可以把女人**画到处挂着,可以把房间弄得乱糟糟的,可以……做很多事情。我骑着脚踏车到处找房子。

    整个剑桥都是绿的,花间柳旁有很多斜顶的红砖屋。

    分类广告上说:“征求中国籍年轻夫妇合租屋宇”,我看看地址,它说是牛津道七十号。在剑

    桥有牛津,在牛津有剑桥,英国就是这么的混人。

    大概房东也是个中国人,这倒是很好的。

    我找到了跟一般屋子没什么不同的红砖屋,大门收拾得很漂亮,玫瑰盛放,那些红砖一块块整齐的叠着,这间屋子大概还可以站五百年。

    七十号,我按铃。

    脚踏车要看得牢,上回那一辆,就是这么在朋友家门口一放,不见了。

    一只狗呜呜的在里面叫,然后是主妇的脚步声。

    门打开了,一个中国女人,我很高兴,马上微笑,“有房子出租吗?”我问。

    那中国女人看看我,问:“你要租房子?”

    她一口的牛津音,却住在剑桥。

    “是的。”我快乐的说:“我来租,可以进来吗?”一面探头探脑的看着屋子里面,可干净,

    可适合。

    “请进。”那女子说:“贵姓?”

    “姓方。”

    “哪里人?”她问。

    “上海。”我说:

    “还会讲上海话吗?”她忽然微笑了,用上海话问。

    我也笑,“这……会听一点。”

    “像你们这种技了,哪里人都一样,家乡话早忘了。”

    我说:“我会说广东话,贵姓?”

    “我丈夫姓张。”

    “张太太。”我称呼她。

    屋子非常的精致美观,就像一切英国的屋子一样,垂着白色的纱帘,明窗净几,因为是中国人,客厅裹倒着几张字画,我觉得这地方是非常适合我的,出租的一部份在什么地方呢?

    我说:“张太大,我先去把脚踏车锁好,然后烦你带我看屋子。”

    我回到门口,把车子结结实实的锁好了。

    张太太说:“我出租的地方相富大,你才一个人,住不了那么多地方的。”

    “在哪里?”我问。

    她向屋顶指了一指,“喏,是这个三楼,屋顶,完全独立的,后面有小楼梯可以上去,你要走大门也行,两边都通,我们把房子买下来的时候,已经是装修好了的,一个大房间、浴间、厨房。

    房间很大,如果有一屏风,可以隔为一层一厅,所以我们想租给一双夫妇。”

    我见那尖尖的屋顶,就很喜欢,“带我上去看看。”

    她说:“我拿锁匙,请你等等。”

    没一刻她拿-锁匙来。从后园子的楼梯上去,把一扇很小很漂亮的门打开了,里面是一个极大检光亮的房间,一张大铜柱床,一张写字台,还铺着地毡呢,有一张摇椅,上面还堆着点毛线。除了斜窗之外,还有一张落地长窗、窗外有一个小阳台,刚刚容许一个人站着的。

    我开心得怪叫起来!

    从此以后没有可怕的舍监了!

    “我租!”我问:“一个星期要多少钱?”

    张太太看看我,坐在床沿,好象很为难。

    “没关系,你说好了。”我鼓励她。

    “本来我想一个礼拜租十八镑的。”她说:“可是你是一个孩子--”

    我不响,孩子长孩子短的。

    我说:“租来做功课,我不要再住宿舍了,受不了啦,你放心,我一定不欠你房租。”

    她笑了,“你在哪里念书啊?”

    “诺,就是剑桥。”

    “哪个学院啊?”

    “圣三一学院。”

    “啊,是工科。”她微笑。

    “嗳,入学证、学生证、护照,我都有啊!”我全抖了出来给她看,“瞧,绝不欠你房租,其实住宿舍也要十五镑,真不贵。”

    她笑了,侧侧头,“这样吧,我算你十五镑好了。”

    “真的?”

    “真的!不过告诉你一声,冬天蛮冷的。雪就积在屋顶上面。”她说:“而且你要付电费,省一点,别把家里给的钱都花光了。”

    我笑。你知道,女人是一模一样的,给她一个机会,她就马上教训人,说两车话。

    “我下午就搬进来。”

    “这么快?”她微笑。

    “嗳,有几个同学,他们还没溜走,叫他们帮忙。”

    “你几岁了?”她忽然问。

    我又笑了,“怎么?我十八岁了。学生证护照都可以证明啊。”

    “十八岁,”她也笑,“你自己煮饭?”她问。

    “可以。”我说。

    “不可以的时候,下来敲敲门,总饿不坏你。”

    “谢谢张太太。”我一鞠躬。

    下午搬进来的时候,装了两部车子,找了三个同学,都是外国人,常在一起打网球的。行李里大部仍是书、笔记、运动器材,还有三只吉他,一套鼓。搬了上楼,同学们都很羡慕,说我现在有个一“窝”了,我煮了茶,大家喝,又忙不及的插上了电吉他,弹了一首,同学们兴致来了,索性一块儿练了起来,连鼓都装好了,我们练了一首“你是我生命中的阳光。”

    洋小子问:“你的阳光呢?”

    我唱下去:“你是我眼中的苹果……”

    他们把我推倒在床上,我发觉被单床褥都是折的,换过了。我马上签了一张支票,四个礼拜的房租。

    洋同学说:“这么大的床,家明,你必需立刻找六个女朋友。”

    “去你的!”我笑,“好了!没事了,可以走了,明天下午我请啤酒,在友谊酒吧。”

    他们欢呼一声,随我下楼,我反正要交房租,张太太正在花园里剪玫瑰,她见了我们微

    笑一下。我把支票给她,她收下了,说一会儿送收条上来。

    洋小子们交头接耳。

    “说什么?”我喝问。

    “多么美丽的一个女人。”他们赞叹,“家明真交了好运了,摔都摔不掉。”

    我不出声,只是笑,他们懂什么。我到附近的小店去买了面包、牛油,就回阁楼了。只见一张收条在桌子上,茶杯都洗过了,放在厨房里。

    我耸耸肩,在外国,房东也帮房客理理东西的。

    就这样量我住了下来。每个礼拜我准期的把房租交去,放在她的信箱里。我不是每天见得到张太太的,天天要上学。晚上有时候放学,可以闻到她烧的菜很香,不过我总不打搅她,多数自己弄点罐头、啃啃面包算数,这样过了一秋。

    功课开始紧,忙得不亦乐乎,常常做到半夜。有时候会放下笔,拿起吉他,弹那首“你是我生命中的太阳”,我很喜欢这首歌,有时候也弹别的,总之可以松弛一下便好。

    张太太有一条锁匙,她趁我在学校,每个礼拜上来替我换被单,替我把一星期来的脏东西收拾干净,常常使我不好意思。有一个黄昏,天早暗下来了,她独自买东西回来,我在楼上的窗口看到她。也许那班洋同学是对的,她真是个好看的女人。

    张先生不常出现,他是一个很胖很油腻的人,开着一部车子,很名贵的平治四五O,不常常回来,据说是开中国餐馆的,很赚了一点钱,我不明白,张太太是怎么嫁给他的,两个人仿佛拉不上关系。

    只有一次,在城里见到了张先生,可是不与张大大在一起!他身边夹个很俗的洋婆子,我知道他也看见我了,一壁就避开,不知道为川么,我却气得很,气了很久。当然没有告诉任何人。

    圣诞来的时候!我去百货公司买了一瓶香水,是“蒂婀拉玛”,一安士的,这是送给张太太的。下雪了,我骑着脚踏车回家,一路上风很紧,我把绒线帽与长围巾拉得很牢,口袋里放着一样包扎精致的礼物。

    到了家,楼下的灯亮着,门口三个洗得晶亮的空牛奶瓶子。我想,标准的英国生活,是什么令中国人留在外国不肯回家呢?

    我按了门铃。

    她的狗又鸣呜的向了几声,她的脚步响了起来。

    然后门被打开了。

    “家明,进来。”她说。

    她的脸红扑扑的,正在做饺子还是馄饨?也看不清楚。我脱了帽子、手套。

    “请近,请坐。”她说:“我跟你倒茶去。有事吗?家里都好吧?我跟你倒杯茶。”

    我坐下了,她擦干了手,替我倒了一杯茶。龙井茶呢!三片头的!是雀舌,不是旗枪。张先生不在。炉子里融融的烧着大。圣诞节了,刚才与同学们喝了几品脱的啤酒,现在尽想去洗手间。冷得很,现在才暖和了,我搓搓手,顺便把那瓶香水拿出来放下。

    “送你的,张太太,圣诞了,谢谢你。”我说。

    她很诧异,眼睛睁得大大的,眼睛很亮。

    忽然之间我觉得很难为情,活脱脱像个十八岁的孩子,尽做傻事,我吱唔一下!便逃回阁楼去了。

    我洗了脸洗了澡,拿出我的电吉他,开始弹:“你是我生命中的阳光,你是我眼裹的苹果,啊!你真是我的阳光--”

    有敲门的声音,我去打开门了,是张太大,她捧着一大碗食物。

    她大方的说:“你一整个秋天就是啃面包,今天圣诞,吃碗饺子吧。”然后笑了笑,“谢谢你的礼物。”

    我连忙接过碗,“张太太,进来坐一会儿。”

    她进来了。脚上穿着双绣花拖鞋,露着纤细的足踝----也不怕冷的。拖鞋是白缎绣红花,一只蝙蝠,一个福字,鞋头已经踢破了一角,露出里面的衬里来。

    她进来把大碗放下,原来又另留了小碗调羹。

    我笑了,我真是连碗也没有一只,罐头阳是在杯子里喝的。我老实不客气的全吃光了,然后跟自己说:“圣诞快乐。”

    张太太指着结他说:“你一直弹这个?”

    “是的。”我说:“没吵你吧。”

    “这么多东西,难怪宿舍房间放不下。”她笑。

    我也笑,后来我就问:“张太太是北方人?”“几时来英国的?”“打不打算回去?”“饭店

    生意好吗?”“习惯英国?”“喜欢这里的天气?”

    然后她告诉我,她是一个硕士。念管理科学的。

    我吓一跳,然后又镇静下来,我不明白的事很多,可是最最不明白的,是她怎么会嫁给张某这种人。

    我拨着结他弦。

    她问:“你父母笼你吗?”

    我答:“宠我就不会让我充军六年了。”

    “你不回家?”她问我。

    “两年一次,另外一年去欧洲。”

    “都逛遍了?”她问。

    “只喜欢巴黎。”我说:“你呢?”

    “都一样啦。”她说。

    然后我们谈论起画来,我非常吃惊,她学识这么丰富,叫她为我洗被单洗茶杯的,简直是罪

    过,我张大了嘴巴。她反而觉得我不该念工科,好象我对美术也很喜欢。

    我说:“可是你知道我父亲,他卅年前是剑桥圣三一院的,非要把我们几兄弟也弄进去不可,他有这毛病。”

    张太太笑了。她这么自然,穿着毛衣,一条长裤,这么自在,跟她是什么都可以谈的,可以相信她的。她不是长舌妇!她是一个有智能的女人。她是可靠的,温暖的,屋子里她一进来,就完全不一样,仿佛阁楼给照亮了,她就是这么一个女人。正像我的洋同学一样,此刻我认为她非常的美丽。

    “来,”我说:“我弹给你听。”

    我把扩音器的声音扭大了!正式的自弹自唱的一次,又一次,又一次。因为两个礼拜的假,我是非常轻松的,难得有个这么好的听众。弹完了我又打鼓给她听,是一首独奏,叫“魔鬼跳舞”。

    奏完之后我熟练的收了鼓棒,问:“怎么样?”

    “好极了。”她说:“当心功课。”

    我笑,“我功课是很好的,即使没有多大的兴趣,还是做得好好的。这是咱们中国人容忍的美德。”

    她忽然一呆,然后是一个微笑漾了开来。

    我问:“你冷了?”

    “没有。”她说:“晚了,你该睡了。圣诞节,我还以为你们年轻人一定有节目呢。”

    “什么节目!不外是跳舞,趁机会跟女孩子搂搂抱抱的,我不爱这一套。”

    她看我一眼,“好啦,睡啦!”

    我还是笑了!这女人,她一辈子把我当孩子了。

    “谢谢你。”我说:“那点心好极了。”

    “你有兴趣可以常常下来吃的。”她说。

    我问:“怎么念管理科学,也会包饺子呢?”

    她笑,“咦,你刚才不是说,这是中国人的美德吗?即使没有太大的兴趣,还是把那件工作做得好好的。”

    我一呆!她已经下去了。

    过了很久我才关门。阁楼里有点“蒂婀拉玛”的香味。我很快乐的睡看了。

    在假期里,除了做功课,我帮张太太绕毛线。看她画国画,跟她练书法,与她把狗儿牵出去跑路。还跟她做拉面,包饺子。

    我从来没有过过这么活泼的假期,把原先要去瑞士的计划拋在脑后,天天跟她在一起说说笑笑的过时光。

    她会说:“嗳嗳,‘方’字要写好,是自己的姓呢,你别胡来!我这支笔可是二等的狼毫,这砚台也是好货!”

    等我把一个‘方’字练得端端正正了,我还是没弄明白,她是怎么样嫁给张某的。

    我们还替玫瑰接枝呢,她明年想要粉花镶黄边的“匹其的里”种,我们坐在泥地里,戴着橡皮手套弄半天,不知道明年如何。

    她有时问我:“这手套、帽子!仿佛是手织的呢。”她很细心。我说是,是一个小女孩子织给

    我的,虽然织不好,倒是一番心意,所以我一直用着,她就说我们这一代早熟,早谈恋爱。

    我说:“……只不过为了她一头厚厚的红发,红发是很好看的,除了黑发,就是红发了。”

    她笑一笑,仍是非常大方得体的,那姿态就跟挥笔临字一般的。

    没过几天,她买了毛线来,是一种天蓝色的灰,活脱脱就是英国的晴空,她说花一个星期,就织了一整套的围巾帽子手套给我。那花样是密密麻麻的。

    她微笑道:“算是还了礼了。”

    我说:“谢谢你。”我呆呆的看着她,心早被感激充满了。

    有一次去买东西,掉了一只手套,我骑了一下午的车找,才把它自阴沟边检回来,以后就舍不得再戴,手套有五只手指的,真不知道是怎么编出来的。

    她说:“给小孩子做东西,要做得特别漂亮,哄着他们穿,”她很得意的样子,这人,早十年是怎么的样子呢?

    有时候我躺在铜柱床上想她。

    这张床也是,据她说,一直就在这阁楼上,门这么小,当初不晓得怎么抬进来的,结果也没法子抬出去!所以只好留在阁楼上,擦得亮亮的。可是怕阁楼会塌下来,她笑说。

    有一次有个女孩子来找我,是同一系的,也骑个脚踏车,这女孩子对我不错,我见到她金发飞扬在微弱的阳光下,在楼下高声叫:“方,方!”我一看,就奔下楼去,非常感动她在假期还远来看我,就心花怒放的搂着她吻了一下。

    我留着她吃了早点才走,又玩了几只歌给她听,然后把她送走了。

    黄昏的时候张太太笑说:“这不是,这个是金发的。”被她看见了。

    我顿时有点讪讪的,非常的不好意思,好象她总把她空间的时间给我,而我却在招呼别人,是不当的一件事。至于这些日子里,张先生这人在什么地方!我是实在不知道,也不方便问,根本也不想问。

    雪晴之后,麻雀就开始出来乱跳。

    张太太说,“真不知道是几时生出来的!反正春天还没来,牠们先来,非要把所有的花蕾光顾了去才是。”

    我就站在她身后笑。有时候她一回头,着见我满脸的笑容,就会说:“傻孩子,”但也并不生气。

    有时候我跟她去买菜,大的小的拖着很多包东西,她不开车,我们总是挤公共汽车,我总是跟她抢着提东西,然后又抢着付钱,把她安排在我内里的位子坐,不知怎地,就有种心满意足的安全感,快乐得难以形容的,想着怎么回去一包包的把那些东西拆开来,怎么帮她下锅,然后煮了一块儿吃掉它们,把骨头分给她的狗,那只西班牙猎犬。她的狗,没有名字,就叫“狗”。

    不过有一天回家,是那张先生来开的门。

    我顿时一阵失望,把菜全放在门口,就奔上阁楼去了。

    那胖胖的张先生笑着一个非常油腻的笑,说:“谢谢,谢谢。”哈着腰。

    我皱着眉头走掉了。

    他几时回来的呢?我的假期还没有完毕。

    后来又觉得不对,这是他的家,怎么有理由不让别人回家呢?我跳起来,拿起了我的“弗兰达”结他,调好了声音,唱我的“你是我生命中的阳光”!可是声音是非常的哑,使我自己吃了一惊。

    我连忙放下了结他。

    我烧了一壶水,看着它开了,那小小的茶壶“勃勃”的冒着气,盖子一动一动的,非常好玩,如果她在,我会马上指给她看。

    后来我终于拿那水泡了咖啡,一个人喝着。

    没多久她上来了,换了一身便服。我让她坐下。

    她看着我一会儿,我低下了头,不出声。

    她笑说:“你不喜欢张吧?”

    我没说什么。

    “孩子们总是喜欢好看的人,好看的书,好看的东西……其实他是不错的。”

    我想起那回碰见他与个洋婆子在一起的事,益发不开心了,一张脸,大概是很沉的。

    她说:“张跟我说,他决定把店搬到利物浦去,那边的生意好,而且有亲戚照顾。”

    我一时尚未觉悟过来,还一直在调整结他的弦。

    “剑桥城不是不好,但学生大多了,做不到什么生意,于是我说:搬了也好,其实这件事,计划了也一秋了,我总觉得剑桥气氛好点。据人家说:利物浦活脱脱就是香港的湾仔,这又怎么办呢?”

    我看着她!渐渐我明白了,呀,就像有谁在我的胸口给了一记闷拳一样,我呆呆的看看她,脸色就变了,她是要搬走了呀。

    “不过慢慢总会习惯的。这里的房子,我们卖给朋友了,也是中国人,你不会介意吧?我特别关照好了,不准加房租的,而且他们一家,有孩子,不会太静,那位太太非常勤俭,一定把你的地方收拾得更好。”她微笑着。

    “你要……走了?”我问。

    “是的。利物浦。张做事总是这样,事先不大告诉我,不遇到时也总有相当妥当的安排,我会把地址与电话给你,你有了空,可以来看我们。”

    然后她说了一点关于他们店里的事。

    我都没听进去,我唯一知道的是,她要离开我走了。

    忽然之间,带着一点气愤的,我的眼泪汨汨的淌下我的脸,停也停不住,我也没有要停住的意思。

    她看见了,很是吃惊,连忙来替我擦眼泪,我用手推了她几次,终于抱住她大哭起来,像一个小孩子为了一个同学抱不平的哭,我哭得十分尽情。

    我只是断断续续的说:“……请容许我先搬走……”

    她先头还怕我的肩膀,后来就默默的抱着我,让我的头理在她肩膀上。

    我哭了很久,直至没有什么眼泪了。

    然后她也没说什么,看我睡了,把被子替我盖好,她下楼去了。

    第二天我去上课的时候,眼睛又红又肿,我找到了舍监,请他尽快给我一闲宿舍,他答应星期一。这两天我都没有看见张太太。我没有后悔哭了那么一场,我早说过,她是一个善良可靠的女人。然而她还是替我收拾房间,弄得快快齐齐。

    我开始收拾我的东西,把她织的毛线围巾与手套折得好好的,藏在箱子底下,到了星期一,我就搬过去了。她是不会不知道的,她一定知道我今天搬。等我把行李都装上了车的时候,她走出来了,身边的是她的狗。约莫是过中国年的时分吧,她穿了丝棉袄,脸色是非常白的,她向我走过来。

    她说:“怎么笑也不笑呢?搬家也不可以生气的。”

    我说:“我……是一直很喜欢你的。”

    “家明,我也喜欢你啊。可是……”她微笑一下,“你不能把圣三一学院住利物浦搬啊。”

    就这样,她把一大渍浓墨给化开了,就像她作画的时候。我握住了她的一只手,看着她。

    她说:“别闹孩子气,你这个人……家明,又带点女孩子的小性子,好好儿念书,有空寄个信来,喏,这是我的地址。”她塞了一个纸条给我。

    “我说:你叫什么名字呢,你叫什么名字我都没来得及问,我以为--我以为还有很多时间。”

    “我叫玫瑰。”她轻轻的说。

    “你叫玫瑰?”我问:“你应该叫淑贞的啊。”

    她微笑,仍然是标致的,四平八稳的一个微笑。

    我说:“再见。”

    “再见,家明。”她扬扬手。

    自她手里,我仿佛可以看得儿我的快乐也跟着落下来。一道虹彩落下来。

    我发着呆,然后我上车,搬回宿舍去了。

    宿舍比我想象中的好。但是那张床是小小的,被单是白的,浆得挺硬,有种睡医院的感觉,一只小小的洗脸盘。小小的房间,一间间的排满了核条走廊,每个门上一个号码。就像监狱。

    我哭了很久,只晓得是刚刚得到的新东西,还来不及细看,就被别人自手中抢走了。

    哭了一个春季。

    到夏季,因考试的成绩还不错,父母汇了一笔款子来,叫我到处玩玩,我到欧洲痛玩了一次。

    回来之后,总算好过得多了。

    然而每次在箱子底看见那套手致的毛线围巾帽子,总还是出奇的想念她。

    毕竟后来我没有写信给她。

    她也没有写信给我。

    公干:

    我到台北十天了。

    除了公干,就在酒店休息。说实话,也够累的。这次来的只我一个人,早上七点半就得起床跑厂家,看货色,与经理谈论生意问题,不停的十天,像疲劳轰炸似的,真要倒下来了。

    晚上,厂家的老板请我吃饭,请到酒家去——“来来来,陆先生,你第一次来台北,观光观光。”

    我去啦,去了一次,贵得不得了的地方,菜也不错,陪酒的女孩子都廿二、三岁年纪,美丽得很,温顺得很,听话得很,差点儿没跪下来敬酒,酒来酒去,据说几万台币就完蛋了,这笔账将来可不能算在公司货品头上。

    我不喜欢酒家,一般中年男人是喜欢的,他们以为花点钞票,弄几个女孩子来陪着,呼么喝六,显尽威风,那班女孩子却想:“这些瘟生,不过低声下气,给个笑脸,他们的钞票就到咱们口袋来了,这真天下第一营生。”

    不过我不愿做瘟生,也不想把别人当瘟生,去过一次,不是味道,从此婉拒,几个老板都觉得“陆先生”难伺候,到了台北也不找几个临时女朋友,这男人有毛病。

    我不是不好色。

    天下哪有不好色的人。

    女人喜欢好看的男孩,漂亮的珠宝,美丽的衣服,也都是好色。

    何况我。

    只是我好色范围略窄一点,他们是“人尽可色”。

    厂里有几位年纪轻轻的女秘书,对我很有好感,和蔼可亲,台北的女孩子都很温柔,轻轻的,糯糯的,像她们惯吃的蓬莱米,然后,笑,半掩着嘴,轻轻的,带着畏羞的笑,半古典半时髦,她们都好看,雪白的皮肤,合格的身裁,态度也过得去,都有种洋娃娃的感觉。

    香港的女孩子是太妖冶干瘦浓妆了。

    星加坡的都黑,且粗,黑得连五官都瞧不清楚,也就失去了兴趣。

    这几位女秘书问我:“陆先生结了婚了?”

    我说,“是,三年了。”

    “有孩子了?”

    “一男一女。”

    “叫什么名字啦?”

    “男的叫思,女的叫恩。”

    “很好的名字,听说陆先生在英国念的书?”

    她们当真不厌其详。

    我是无所谓,摆什么鬼架子,人家与我说话,也是给我面子,一大叠一大叠的文件,不读完脱不了身,闲谈几句,也有好处。不过后来这几个女孩着实被她们上司严责了几句。

    当时我答:“是,在英国伦敦念了好几年。”

    “念纺织工程吗?现在与纺织打交道。”

    我笑了。不不不,我念的是“高能物理”,与纺织一点关系也扯不上。只是祖上连父亲三代都开着纱厂,最近想到台北来投资,想到的自然是我,我是他唯一的儿子,他派我来调查调查,而我呢,居然也干得头头是道,真是好笑。

    我有什么好处?,

    我唯一的好处是懂得投胎,我老子有钱,不是那种有几个钱的人,而是真有钱。他的钱也不是苦赚来的,他运气也好,祖父也有钱,咱们家没暴发味道。我父亲从来不花三十多万港币去捧一个歌女,三十万买一对花瓶倒是常有的事,他也集邮,集的是中国古邮票,一大本子。

    我是个顶普通的独生子,十八岁时开费拉里地通那。香港那些子的趣味低级,一部E型已经叫她们如痴如醉,那里懂什么通那,我着实清静了一辈子。

    后来,后来就溜到英国去了,读书倒用功,自然,十年前生活程度那么低,我一个月的零用是两百镑,暑假到处跑。唉,那些日子。我有什么好处,不过是老子有钱,于是乎我这一生简直活得像丝像缎像花。

    据说来了台北,不找女朋友,没地方可去。

    我借了一部车,开到阳明山,阳明山是美丽的,一个人踱了很久,忽然寂寞起来。

    我来得不是时候,应该春天来,冰凉的,又舒服,现在炎暑,灰尘大,怎么透得过气来,只好回酒店淋浴休息,老了,我想。玩都玩不动了。

    妻来了电话,我照例与孩子说几句话,一岁的孩子居然也会叫“爸爸”了,我很开心。

    声音里有倦意,妻听得出。

    秦安慰我,“台北是好地方,该去的地方你都得去,他们那些做生意的人懂什么?争玩女人,我介绍你去故宫博物馆,包你走进去就出不来。”

    我问:“你怎么知道我没玩女人?”

    “得了,家明,你那德性,那种女人,你看得上眼?我还不明白你的?你要挑好的,挑到更好的,就扔了我,找那个更好的去了,我就担心那么一天。家明,人家都说你是不玩的男人,我知道你是骄傲……不提了,早点睡,办完事回来。”

    知夫莫若妻。

    我住在圆山,第一流的酒店。

    每天晚上在酒店吃饭,西菜也做得好,布置十分堂皇,却又不俗,一个女人坐在那里弹钢琴,是那首不了情。我天天坐在那里吃饭,她天天弹不了情。

    台北的夜色甚静,我老想着第二天该办的事。

    弹钢琴人女人走过来问我:“一个人?”

    “妻子在香港。”我说。

    她笑笑,走开了。

    妻子最近很像一个主妇,除了手上那颗三克拉的梨型完美钻,叫人受不了,那是妈妈给的,与我无关。她什么都改了,连剑击会都不去了,单单不肯脱那只钻戒,女人是女人,是女人。

    我闷。

    在家也闷,但到底有一大堆说话的人,不管你爱不爱听,他们总是絮絮的说着。

    到了第十二天,生意谈得差不多了。

    我看到了她。

    她穿一件芝士布米色淡绿的衬衫,一条扎染黑底带绿的长裙,瘦瘦的,那胸部却长得好,显得腰更细。看,我早说了,我是个好色的男人,她的脸有点特殊的憔悴与静默,仿佛是与生俱来的,美丽的一张脸,毫无做作化妆的脸,只有一抹深红的唇膏,配着白皮肤,黑头发,有一种悲怆的味道。

    中国女人的脸缺乏表情,顶多挂个甜甜的笑,笑久了,她们腻了,看的人也腻了,难得有一张特殊的脸。

    她的脸不该在台北出现。

    她一个人坐在我隔壁桌子吃饭,吃得考究,吃完签一个字,正眼也不瞧我,就走了。

    饭厅里只有我与她几桌人。

    据说我是个算得上漂亮的男人,她却不看我,算了。

    又过一日。

    侍役与她低声说话,侍役走後,领班来了,领班与她细声说话,她铁青着脸,诉说了几句。我略略的听到几个字:“……我管他是刘什么人,他来到了我的地方,我就管他,他再闹,给我轰出去,叫派出所!”

    我心想,好厉害的女人,谁得罪了她?好大的口气。

    等众人都走了,我跟侍者说:“请那位小姐过来坐一下。”

    侍者变色,偷偷看了她一眼,“先生……”

    我塞去一张百圆台币。

    “先生以为她是谁?”侍者不敢要钱,尴尬的笑。

    “唱歌的?”我问。

    “先生,她是咱们的副总经理啊。”

    我一呆,马上收回钞票,随机应变,“那么我过去,请你代我说一声。”

    侍者还是为难,大概这女的脾气不佳。我只好考虑—会儿。是的,她好看,她动人,她年轻,她显然只能干,副总经理——别像我就好了——酒店是她老子开的。

    我终於走了过去。

    她抬头看看我,寒星般的眼光,低领子黑色的衣服,胸前坠一颗钻石,闪闪生光,手上没有戒指。

    “我希望可以坐下。”

    “请坐。”她大方的说。

    我看着她。她的头发如此短,如此直,不过二十六、七岁的年纪,副总经理。

    “不满意什么地方?”她礼貌的问,声调是职业性的。

    “一切很好,谢谢。”

    “听说陆光生住了十五天?”她问。

    难得,她日理万机,客人的细节还记得。

    我点点头。

    “有没有出去走走?”她问。

    “没地方可走。”

    “有去故宫博物馆?”

    “没有机会。”

    她微笑,一个客观的微笑。

    那个女人又在弹“不了情”。我忽然问她:“你可愿跟我跳个舞?”

    她略想了想,站起来,“我多年没跳舞了。”

    做了副总经理,谁敢找她跳舞?

    她是一个好舞伴,轻盈美妙。她的英语有伦敦口音,我诧异问:“不是美国留学?”她反问:“美国有什么好?每个人挤到美国去,读书除非念理科,否则总得挑个有文化的地方。”我说:“我也是伦敦来的。”

    就此陆陆续续的谈了起来。

    她没说到她业务问题,我也没说到我业务问题,只是闲谈着。

    忽然我问:“你常常与客人攀谈。”

    “看什么客人,圆山一千多房间,现在旺季要开始了,哪里谈得了那么多?”

    她唱了很多酒,毫无醉意,白兰地是最好的“小香槟”区产品XO,第一流。

    然后我们礼貌的道别,那女人也停止了弹“不了情”。

    她是很不错的,那气质一流,只有我开头才会把她当歌女办,居然叫侍者请她过来坐一坐,由此可知女人长得好,也不是美事。

    我深深的懊悔着,怕这待者把香港的观光客都当呆大了。

    第二天一早我下楼去吃早餐,在梯间看到了她。她一件白色棉纱T恤,一条破牛仔裤——副总经理?我向她打招呼。

    她笑了。“早。”停了一停:“这么早?”

    “上一家厂去,最後一家了,做了报告,拿回家参考才决定投资哪一家。”我答:“你呢?上班?”

    “我休假,兜一圈就走。”她答。

    “昨天那讨厌的,姓刘的人,赶走了?”我笑问。

    “走了。”她也笑。

    早上看来,她还像个孩子。头发益发黑,眼睛益发亮!憔悴只隐在嘴角里。

    我很大方的说:“你休假,我下午没事,你说故宫博物馆好,我想去一趟,邀你同行,你有空,就说好,没空,千万别客气。”

    她更大方,“两点钟好不好?我在这里大厅等你。”

    “好!”我高兴之极。

    我们昨天都喝了点酒,难得今天都没事人似的,如此清醒。

    最後这家厂太马虎了,父亲不喜欢,我礼貌的走了一周,就回来了,买了几份报纸。到了两点,依时下楼,她在大堂查帐薄,见到我,就走过来。

    她换了衣服,是件丝旗袍,宽柔的,流荡的,一件带自来旧颜色的旗袍,上面有一只只的蝴蝶,只只若飞又飞不起来的样子。这样的人,也一定有她的故事吧,然而我们陌路相逢,哪有时间互诉过去。

    她的旗袍低及膝下,穿双绣花鞋,时光彷佛倒退了五十年,在那几秒钟里,我爱上了她。

    我柔声地说:“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她说:“陆先生,我叫玫瑰。”

    “谢谢你陪我,你必是博物院常客,去也去累了。”

    “哪里会累。你要怎么去?叫街车?叫酒店的车?还是坐我的车?”她问。

    “你的车,”我想都不想,“然后我请你吃晚饭。”

    她微微一笑。

    她开的是雪铁龙GX。这车子是怎么被她运进来的?付了若干税?我看她的侧面,旗袍的绸料薄,胸前闪着她那颗钻石的光。隐隐的,就如她本人。

    车子廿五分钟就到了,她开得快,开得稳,车子庞大而灵活,我们下了车,买票。

    她说:“什么都别看,咱们先看宋瓷。”

    我说我不懂宋瓷,唐瓷,任河瓷。

    她问:“看铜器?甲骨文?”

    我说我也不懂。

    她气了,问我:“你懂什么?”

    我咧齿笑,我说:“法国印象派。”

    “你是洋人,我们瞧清明上河图去,若那个也不懂,挑个高楼,跳下来算了,也别活了。”

    其实我略懂一点,跟她走了几步,就令她转怒为喜了。

    这是个好地方,除了卢浮官,我走遍博物馆,也就这一座了。然而法国人的东西,哪来得本国的亲切。这么多人“外国月亮”!我还是故宫月明。我是不进步的人。

    我们瞪着郎世宁的孔雀图有十五分钟之久。我喃喃的说:“明天再来。”

    她咧嘴笑,“说起这郎世宁,我闹了个笑话。第一次来,那时很小,什么都不懂,看了这画,就大声说:“咦,这幅有透视,是跟洋人学的。”旁边有位老先生冷冷的说:“他根本是洋人。”你说多尴尬。”

    我故意问:“他是洋人吗?”

    “是呀,意大利人呀——”後来知道我作弄她,不晌了,气了很久。“你怎么会不懂?”

    这人。

    千变万化的,夜间看是一个样子,白天看是一个样子,黄昏如何?黄昏如何?

    出来的时候,正是黄昏。

    她说:“我的钱,都是自己赚的,我爱享受,赚多少用多少。我没有一个有钱的父亲。”

    黄昏,我们坐在植物公园。

    左边是睡莲,浮在水面,粉红,深深浅浅的粉红。右边是荷,亭亭玉立,田田有姿,随风微微扬着,数不尽的,一望无际的。

    多少来台北的男人到过这里?

    她的旗袍有些儿绉了,人也有点疲倦了。

    “谢谢你带我来这里。”

    “我自己根本想来。”她说。

    “肚子饿了?”我问。

    “你呢?”

    “吃得下整间圆山。”

    她笑,“让我换件衣服。”

    好。我们开车回酒店,原来她也住酒店,方便工作。

    我并没有换西装,还是普通的衣服。

    她穿得真得体,一套丝的长袍加外衣。

    她喜欢丝。

    拉门小厮见我与经理同行,殷勤得要命。

    “为什么选台北上作?”我问。

    “这里人朴实可爱,我参欢台北,这世界我哪里没去过?非洲也去了,在摩洛哥耽了三个礼拜!还是台北好,是住人的地方,巴黎东京耽久了会疯的。”

    我问:“你没有结婚吧?”

    “连男朋友都没有。”她带个嘲弄的笑。

    我为什么问?我自己是个有妻有子的人。

    我们在一家小馆子吃小菜吃面,吃得很饱很满意,随后便在街上散步。

    夜后的台北倒是很阴凉,街上黯黯的,合情人散步,治安又好,老实说,我觉得这里像世外桃源,虽说台湾的女孩子土土的,如此不是也碰到一个出色的?

    可惜。

    我是

    一个已婚男人。

    我如果没有结婚,未必会娶这个叫玫瑰的女子,也许两个人在一起几年,就分开了,也许。婚姻是奇怪的,婚姻是个不可预测的!婚姻不过是那回事,婚姻不是自由的,可以想像的,婚姻是注定的。

    此刻我跟她在一起,有一种第一次与女朋友上街的味道,手还没拉过。有一阵子在伦敦,那生活是荒谬的,读得无聊了,就到处去找外国女孩子,在俱乐部、跳舞厅、酒吧,都是美丽的、冶艳的,比外国女明星还标致的。要玩,容易,要玩得干净,却不简单,我当时那个金发女郎,比任何洋女人好看,然而还是甩掉了,老婆是老婆,祖宗三代都是有名有姓,决不允许我做无稽之事,我也不会对这种事有兴趣。

    妻子是出色的名门闺秀。

    妻是无懈可击的,故此我一直做着好丈夫。我不是好男人!只是没机会做坏男人。

    如今我碰见了这个女人,受的是洋人的教育,却在台北这样的一个地方做事,中西合璧得这样美丽巧致,我不知道她是否一个可碰的女人,然而我不想碰她,找个把女人上床还不容易,何必找她?

    我深深的叹着气。

    她怎么想呢?

    我在房间收拾文件,公干完了,但如果我要多留几天,决不会有人阻挡我。我渴望可和玫瑰再跳一次舞,再逛一次植物公园。然而却在饭店碰到了一大班香港生意人。

    他们去舞厅,我不要去,硬拖了去,一直想溜,不准溜,只好吃闷酒,他们找个小姐缠住我,而那个女孩子倒也楚楚动人。他们说:“小陆不知道什么意思仿佛独自清高,出污泥而不染。见鬼,大家在香港有生意的时候就称兄道弟了,你给我们坐着!”

    我出去打电话找玫瑰,他们说她下班了。

    我说:“接到她房去,只说我姓陆,她会听的。”

    接线生犹豫了一刻,还是接通了。

    “玫瑰?玫瑰?”我焦急的问。

    “陆先生,很晚了,什么事?”

    我傻里傻气的说:“没什么,听听你的声音,听到你声音很开心。今天又没见到你。”

    她不晌,大概是在微笑。

    “你在干什么?”我问。

    “对账,一大叠账簿。”

    “你难道是不结交男朋友的了?”我忽然问。

    “你不是我男朋友?”她也忽然花巧了一句。

    我说:“此刻你男朋友正在舞厅,闷了个半死。”

    “别的男人说这话,我不相信,你说这话,我倒相信。”

    我奇道:“你倒跟我妻子一般相信我。”

    “你结了婚的人,就不该到处走了。”她说。

    “你知道我是结了婚的,是不是?”

    “登记册上!护照上写得明明白白,怎么会不知道!”

    “啊,这样危险人物,你还跟我出去?这可不是疯了?”我笑。

    “你还是在舞厅多多享受吧,我那些帐不赶出来,就糟糕了。”

    “是,玫瑰,多谢陪我这无聊的人说话。”

    “别客气。”

    我们挂了电话。

    那班香港男人瞪着我。好笑,我也是香港男人呢,我到桌子旁又喝了点酒,身边的小姐默默的微笑。她也有她的故事吧,误堕风尘的故事,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故事,只除了我,我的缺点是老子太有钱了,简直创造不出故事来,所以尽可能缠着玫瑰,以便年老的时候,可以有一段往事,可以回味的。

    喝完了酒我要走。

    他们硬要我送身边的小姐回家,我想不答应的话,简直没完没了,索性答应了。她的家住在什么巷什么弄,不是好地方,倒是十二分清静,日式的矮房,我送她到门口,她捏着手皮包,有点不好意思!我可是真把她送回去了。

    我从口袋里摸出廿块美金,打开她的手袋,放了进去,我说:“你不收,就是生气了,我不是瞧不起你,你没道理白陪我。”

    她忽然咪咪的笑了,“陆太太真是位幸福的太太。”她说。

    我也笑,坐原来的车子回酒店。陆太太之有资格做太太,是因为她明白我。

    回到饭店,我去敲副总经理的房门。

    玫瑰来开门,身上一件丝的和服,七彩斑斓,几千几万种花样,松松的,以一条腰带扎在腰上。见到我,她没有诧异,读过书的女人是不同的。

    我没有招呼她,我静静的坐在她的椅子上。

    她看着我,不说什么,坐在地上。

    我看看她很久很久,她的五官,她的头发,她的身裁,她的姿态,很久很久。

    可是我什么也没有做,后来看得够了,把她的模样刻进心里去了,觉得一辈子也忘不了,我就站起来,回自己的房间。

    奇怪,躺在床上,居然心安理得,一点难受也没有,就痛痛快快的睡看了,像个孩子似的。

    第二天起来,我整理好所有的行李,回香港。电话订了班机,我叫待役来拿行李。

    玫瑰却在楼下大堂等我,丝衬衫,白裤子,指挥侍者把我的行李搬上她的车子!看样子,她打算亲自送我到机场了。这个人,这个不可多得的人。

    我上了她的车,在车子里她一句话也没说,脸上的表情是隐约的,看不清楚的,我默默的叹口气。

    到了机场,她把我送进闸口,她把一切都照顾得如此完美,多么能干的女人,从头到尾!她没说过一句话。

    到最後,我轻轻的移过她的肩膀!我轻轻的抱住了她。

    她让我抱着她一会儿,然後我们松开了。

    她的身体柔软,一如我们跳舞的那一夜。

    我发觉她在微笑,一个憔悴而完美的微笑,她的憔悴全回来了,如我第一次见她,她在饭厅独自吃饭一般。

    我没有说再见。

    我打了个长途电话给妻,我简单的说:“飞机最多两小时就到。”

    然后她走了。

    以后我来台北,总还可以见到她吧?有这么一个开始,谁会晓得以後的事呢?然而我是一个奇怪的男人,我想我是不会再来找她了。

    (找个把女人上床还不容易,何苦这样。)

    在飞机上我闭着眼睛睡觉,空中小姐说我的公事包漂亮,是啊,纯鳄鱼皮的薄夹子,七百六十多镑,伦敦邦街买的。

    到了机场,只有司机来接,老王是看着我长大的。

    我皱眉头,“太太呢?”

    “太太说热,不出来了!”他笑嘻嘻的,“我来也一样啦,少爷。”

    我不响,坐上车子。

    老王笑问:“少爷有没有艳遇?”

    我不出声。

    “少爷出门,连牛肉干也不带一包来给我们下人,少爷最规矩,说公干,就公干,其他什么都不理,少奶奶什么都不必操心。”

    老王唠唠叨叨,唠唠叨叨。

    她叫玫瑰,

    她叫玫瑰。

    ……玫瑰。

    很久以前:

    小陈说,娶老婆要到台北去。

    台北的女孩子又漂亮又由又高贵,中文程度好,态度大方,也能吃苦,且没有不中不西那毛病。

    在小陈眼睛里,娶老婆如果不娶台北女孩儿,简直是罪过。

    陈太太当然是台北人。好象原籍苏州,不过移居台北有三代以上了,精通国语、台湾话,会一点日文、英文,在小陈教导之下,居然还可以说广东话,那广州话虽然说得不怎么好,但略带外省口音,反而可爱。

    他们的恋爱是速成的,快得不得了,前后不到三个月光景,就在台北结了婚,小陈随即把太太带到伦敦,小陈太太虽然伸出一双手来如春笋一般,却会弄小菜做家务——小陈那一套理论,不是没有道理的。

    小陈太太身裁很好,曲线分明,皮肤是不是很白,实在不得而知,但是她一张脸的确是粉擦得油光水滑,香闻十里,头发做得非常美丽,一双眼睛虽是单眼皮,却水汪汪的,反正小陈太太一到,所有的中国女孩子都给比下去了:香港来的太做作骄傲,马来亚那几个更是不用说了,又胖又矮又粗,于是乎,大学里的男生都传染了一个思想——小陈的思想:娶老婆,要到台北去挑。

    台湾的女孩子,也就像台湾的水果,尤其像菠萝,因带一点点酸味,一想起来,那口水就淌呀淌的。

    小陈太太很好,我们去打秋风,吃一顿,摆明是揩油,她从来不说什么,老是笑嘻嘻的。其实也不见得个个台北女子都像她,反正她是例外,一位可爱的大大。

    她老是说:“家明,你看,家里是独生子,今年也廿五六岁了,老吊着不结婚,令尊令堂也很心焦吧,我为你物色一个对象好不好?别怕难为情。”

    其实她自己也不过廿五六岁。“你去过台北没有?”她问。

    他们都觉得很奇怪,可是也没追问,我一混就混过去了。

    是呀。我去过台北。

    我脱口而出:“去过。”说了脸就红了。

    在那一年,我也遇见过一位台北小姐。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那是四五年前的事了,我在寄宿学校出来,升了大学,妈妈很高兴,亲自陪我逛东南亚,什么地方都去了,我独自喜欢台北,所以妈妈让我留在表姨家多住几个礼拜,就在那个时候,我认得了那位小姐。

    她恐怕有廿七八岁了,可是一点也不显老,有一种庄重的神色,偶然间也非常天真活泼的。

    那个时候的台北小姐并不见得时髦,不时髦也不要紧,她们都非常的乡气,擦粉都擦在脸上,耳后脖子后都是黄黄黑黑的,当时年纪轻,看着觉得很好玩,像那些做戏的戏子,擦粉擦得太匆忙了,反正很有乡土味道,是别的地方所没有的,因此住得很过瘾。

    那一年我廿岁,夏季是极美的,廿岁的男孩子是不怕出门的,我一个人到处走,没到两个礼拜,就晒得黑炭似的,不过头发还是留着原来的样子,见了警察,讲英文,虽然说才廿岁,也已经很坏了,故此长头发就被留了下来。

    我见到她,是在一家书店里。那书店是她开的,她在里面做主持,另外雇着一个女孩子做帮手。后来我知道那店是她父亲留下来的,专卖外国书——翻版的,生意很好。

    第一次踏进那书店,我真正吓昏了,所有的书都是原值的十份之一,虽然没有原版精美,但是只要看得清楚,还是非常值得的,我没有觉得这是一项非法行为,这简直是侠盗嘛,减轻了学生多少负担!

    因我选择了机械工程,故此拚命的买,把一切有关的书籍都捧成一堆,兴奋得不得了,心想这一次回去,可以少跑图书馆了。

    我把书拿到柜台付钱,就看到了她。

    她一点化妆也没有,头发剪得齐耳朵,直直的,穿一件由麻纱蓝点子的旗袍,非常的好看。

    我还没儿过这样好看的中国女子呢?很有点疑惑,就朝看她看。她醒觉了,抬起头来,微微一笑,就把我那叠书算钱。

    她说:“三千六百块。”

    我摸口袋,拿着一大叠钞票,数来数去,差八百块。

    我的脸红了。她说:“没关系,你留个地址,我们替你送去。”

    我说:“书很重的,不方便的。”

    她笑了,“没关系。”她说:“你付点定洋。”

    我把手上的钱都给她。

    她给我一张收条,我接过了收条,看着她的手,她手腕上各戴着一对黄金扭丝镯子。恐怕是很重的吧,那种黄澄澄的颜色,本来是极恶俗可怕的,但是戴在她手上,却非常的中国化。

    我当时就觉得,台北是最中国化的地方。

    她见我呆着,就向我解释:“下午就把书送到,你把余钱付清了就好,谢谢光顾。”

    “谢谢你。”我说。

    我会听国语,可是不会讲,只限于“早”,“谢谢”之类的,可以听得出她的国语是非常标准的。

    买了那些书,我心安理得的回家,心情异样的好。叫了出租车,到了家门才发觉没有车费,所有的钱都在书店里用光了,只好叫家中的下女出来付。

    表姨当时说:“你看这孩子!”可是还笑着。

    后来书送到了,我抢着出去看,却是个长得粗粗的后生,心里没有什么失望,当然,她是不会出来送书的,但是看看也好。

    表姨又替我付了钞票,又再给我一叠钞票。她说:“你这孩子也可怜,十几岁跑出去外国,简直外国人一样,回了中国地方,看的也还是外国书。”

    第二天我又去了。

    她还是照样坐在柜台上,我买了几本花生漫画,递上去付钱,她替我包好了,还我。仿佛不认得我的样子。

    她有一张鹅蛋脸,眼睛很亮,一种世故的明亮,皮肤是象牙色的,不是白,是那种奶油般的米色,看得出有少妇的风韵,还是穿著旗袍,换了件浅灰的。

    我默默的看她,像看一幅画一样。

    她又抬起头来,问道:“啊,那书收到了?”

    呵,她记得我,我喜悦的点点头。

    她又忙着照顾别的客人,我只好回家了。

    后来到她的书店去,就成—个习惯,多数买些小说,或是漫画。

    她总是笑着,一种含蓄的笑。

    那短发与苗条的身段,那种声音。我想我是爱上她了。

    有一次她说:“这本《麦田捕手》,你买了三次啊。”

    她不晓得知不知道我是去看她的。

    又有一次经过她的书店,已经关了门了,而且在下大雨。台北的大雨是惊人的,一个雷接着一个闪电,我虽然没做过什么亏心事,老是觉得很害怕。于是到附近的公共电话用了一下,叫家里的司机出来接。

    我站在她书店门口,雨哗哗的下来,脚下汪着约莫两吋的水,我默默的等着,没有伞,没有雨衣。我隔着玻璃看她的书店。她惯用的算盘还搁在柜抬上呢——

    “咦,你在这边干嘛?”

    我一惊,快快回头,却看见了她,她站在我面前,笑脸迎人。

    “你呀!”我说。

    她打着一把伞,旗袍拂在膝下,都湿了,脚上穿双绣花鞋,是白缎上一朵红牡丹,这双鞋子是毁了。但是我从来没见过她的脚,她的足踝是如此的纤细,我呆呆的看着,真觉得她是全世界最好看的女人了。

    “等车子呀?”她温柔的问。

    “是的。”我结结巴巴答道:“是的。”

    她点点头,摸着伞,显然也在等车。

    “我——你们店不是休息了吗?”我问,那国语是坏透了。

    “我在后面结账。”

    “啊。”

    雨还是下着,我想起一本书,叫《你喜欢巴拉姆斯吗?》一个男孩子,也是这般在雨中等一个年纪比他大的女子出来。

    我的脸很热。

    “你很爱看书?”她问。那声音是出奇的平静温柔。

    我忍不住急促的心跳,“是的。”我说。

    “是外国回来的学生吧?”她微笑。

    “是。”我如释重负。

    表姨的车子来了,停在我面前,女佣人打着伞出来。一边笑,一边叫:“少爷!这里!”

    我腼腆的看看她。

    她说,“去吧,贾宝玉似的。”那笑意更浓了。

    我说:“我送你一程。”冒着雨打开了车门。

    她倒呆住了,“不用呢,嗳,真的不用。“

    可是雨那么大,我扶她进车子里,然后我也进车。

    女佣人关了车门,坐在司机旁边。

    她只好把地址告诉司机,说的是台语,没听懂,可是我会问老黄,老黄是个好司机。

    我把手帕给她擦手臂上的雨水,她接过了,只是在手腕上印一印,又还给我,不知道为什么,她又笑了。她笑是非常洞悉的,非常了解的。怎么她有这么多种文呢?

    光是一笑,就懂得她想些什么可是她到底想些什么?

    车子到了她的家,是一座老式日本房子,大门照例是红的,女们人用伞遮着她出去,我记住了门牌。

    “谢谢。”她说;”你别出来了。”

    可是我还是站看看她用锁匙开了门,不用说,整个人自然淋得像落汤鸡。

    到了家,洗了澡,在房里看书的时候,我还是愉快的。老黄告诉我,那条路叫新生南路,是一段一零三巷。

    我很开心。

    她是这么美丽的一个女子。

    可是那下女也真多嘴,就把这事告诉表姨了。

    表娘来让我听道理:“唉,家明,你有女朋友,就应该带回家来,原来天天出去,是为了这个啊?你住在我这里,就算是我的孩子了,有什么事,我替你作主。你看这,动不动就脸红,还是个孩子呢,就是长得又高又瘦,头发留那么长……。”

    我真的是又高又瘦吗?六呎高,一二八磅,算是又高又瘦吗?

    下了三天雨,我一直在想她那双白缎绣牡丹的鞋子,怎么这年头,还有人穿那种鞋子呢?雨晴了之后,我又跑到那家店去了。我隔着玻璃看她,她向我笑一笑,

    示意我进去。

    她跟我说:“我找到了三本新的机械工程书,已经替你包起来了。”

    我点点头,拿钱付。

    她笑说:“嗳,这是奖给好孩子的,是本店一点小小意思。”

    我怔了一怔,她倒是顶调皮的。

    孩子?谁是孩子?我笑了,她真把我当孩子了?我远在寄宿的时候!就已经有女朋友了。

    我笑一笑,“怎么好意思?”

    “嗳,国语倒是进步了。”她完全像哄小孩子一样。

    我把书拿着,笑问:“国语有进步的小男孩,可不可以请你去喝一杯咖啡?”

    她没料到我会来这套,顿时一呆,她犹疑了一刻,突问:“你不怕女朋友?”

    我索性撒赖,一本正经的说:“小男孩子,怎么会有女朋友?妈妈不准的。”

    她倒没生气,她大方的说:“这里收了工,你来一次吧。”

    “好的。”我乐极了,“一会儿见,现在不妨碍你做生意。”我走了。

    一直在西门町逛着,走过一个花店,台北一切店铺都挤得要死,只有花店,倒有一点阴凉,我进去看了看,没有什么好花,只有玫瑰。台北的玫瑰是漂亮的,我用手一指,买了两打。

    我拎着花在路上散步,走了很久,看看时间差不多了,又走回她的书店去,这个时候,才发觉她的书店叫做“中西书局”。招牌字例写得不俗气。

    我推开玻璃门,她不在,那个小女职员说她一回就来的,端把椅子叫我坐,我坐下了,她又倒茶给我,一边偷偷的笑。

    我也微笑了,把花搁在一边,拿茶来喝,倒是好茶,显然是上等的乌龙,泡得很浓,有点苦涩,也唯有这样的茶,才可以解暑。

    书局里冷气幽幽的透出来。

    我在这里做什么呢,等一个年纪比我大十年的女子。一个美丽的女子。穿旗袍绣花鞋的女子。为了跟她去喝一杯咖啡。

    为了这是一个暑假?

    在暑假,学生可以做一点荒唐的事,但是我知道,我是喜爱她的。我喜欢一切属中国的东西。自小泡在外国,回来的时候,已经错过了太多,我会的只是网球,不是打棱角,我从来没有与女孩子默默相对,我们只有热烈的拥吻,甚至是上床,我爱中国的一切,我爱她。

    尽管这一切都是傻的,我也可以为她留下来。

    她来了。

    我站起来,茶杯没拿稳,泼了出来,溅在我的白裤子上。

    她微笑着,“我把钱拿去银行呢,啊,这花——?”

    我把花递过去,她温柔的接过了。

    她即使是走一步路都是温柔的。这样温柔的女子,却答应一个长头发的男孩子,陪他去喝咖啡。

    她微笑,“不是说去喝咖啡吗?喝完咖啡,这花必谢了。多么可惜,这样吧!回家插好了花我们才去,好不好?”

    我点着头。

    她把玫瑰花抱在胸前,忽然说:“你是这样一个可爱的小孩子。”

    我笑了,小孩子。

    我们沿路叫了一辆出租车,很快到了她家里。

    推门进去,是一个小园子,种着清一色的玉簪,香气扑鼻。进了屋子,窗明几净,阴凉得不得了,四壁挂着字画,我跑去看一看,虽然不懂,也晓得是好货色。我连忙换了拖鞋。

    转头向她笑说:“家里倒是高雅得很,怎么开个店,却卖翻版书呢?且是外国人的。”

    她并没有生气,她微笑道:“你没听说过,奸商奸商吗?”

    我们都笑了。

    她就是这点好,有涵养,有幽默感,跟她在一起,是舒服的。我最讨厌十七八岁的女孩子了,动不动失约,迟到,闹别扭,使小心眼儿,唯恐天下不乱的样子,大概最好嫁给七八十岁的老头子做小老婆,也只有七八十岁的老头子会得忍受她们的矫情做作。

    我比较喜欢大方潇洒的女子,像我对着的这一位,真正“从头看落脚,风流往下落,从脚看上头,风流往上流”。我是尊重她的,可是偶然一两句笑话,也可以放心的讲,不怕她动气。

    下女把玫瑰花插好了,是一只白底蓝花的古瓶。

    我笑,“我虽然不懂,却也知道是个好瓶子,该插菊花之类的。”

    “不,”她温和的说:“这就很好。这里难得有红色。”

    “为什么你老穿素色?”我问。

    “家父过世才三年半,还是素色好一点。”

    “啊!对不起。”

    “这孩子,尽学了这些洋礼节。”她笑说。

    下女端来了茶,大家都没提喝咖啡的事了。

    她的红木茶几上放着一本字帖,我拿来看了,莫名其妙,她走过来,坐在我身边,仔仔细细的说给我听,我一个字都没听进去,只是看着她的侧面,她的耳朵穿过孔,然而没有耳环,皮肤细腻得一个毛孔也看不见,鼻子是笔挺的。她小时候是什么样子的呢?也是这么温柔吗?不会,看她偶而露出来的狡黠,该也不是一个好惹的人吧。

    我的手碰到了她的头发,她猛地抬头。我看着她,我微笑。

    她握住了我的手,“你真年轻。”她说。

    我听着她。

    她也微笑。怎么我们两个人一见面就直笑呢?

    她说:“见到你,就想到以前自己年轻的时候来了,真没法子,年纪一大,就会恋着过去。从来没有见过你这么可爱的男孩子,秀气得像个女孩儿,”她笑一笑,“简直不好意思引诱你。”

    “你想引诱我吗?”我问她。

    她直笑了。

    我想起表姨的话来,“我太高太瘦,太容易脸红了,你不会稀罕的。”

    她吻了我的手一下。

    “你在哪里念的书?”我问她。

    “剑桥。”她说:“念英国文学。”

    我又笑了,“差点被你的绣花鞋子唬了。”

    “来,起来,我们喝咖啡去。”

    我站起来,忽然说:“让我抱你一抱,只是抱一抱,好不好?应当相信我。”

    我没等她答复,就把她拥在怀里。也许那个时候年纪还轻,大概的确还只是个大孩子。也许因为实在是喜爱她的,故此真的只是抱着她,连嘴唇也没有碰到她。也许因为可以拉上床的女人太多太多了,何必需要损坏这一段回忆呢?故此我只是狠狠的抱了她好一会儿,听到她的心跳,也听到自己的心跳。

    后来放开了她。我们才去喝咖啡的。

    以后我常常在她书店休息的时候去等她。我们常常约会。但是再也没有类似亲密的行为了。

    她陆陆续续的问我:“真没有女朋友?”

    “有是有的,不致于结婚的地步。”

    “蛮要好的啰?”

    “她常常来陪我睡觉的。”我坦白的说。

    她也不以为奇,“那么,一定会吃醋。”

    “管她呢!”我笑。

    “这样吧,若果她问你在暑假里做—些什么,你就说:“常跟一个老太太在一起。”

    “你好算老太太吗?”我笑问。

    “你就说:那老太太寂寞,看一个人,实在却不过人情,所以略陪了她几次,以后再到台北,也还是要去看她的,老太太喜欢跟小伙子打交道。”

    我一震,问她:“你以后还想见我吗?”

    她不晌,也没有微笑,只是看若我。这时候我们正走在公园里,我注视若她的一张脸,这么毒的阳光,并没有在她脸上晒起一颗雀斑,那种象牙色是近乎透明的,在她的瞳孔里,我看到了自己的脸,我心里先是一种狂喜,随即是一种悲哀。

    下次来,是几时呢?

    我应当吻她的,但是始终没有。我甚至希望那天没有拥抱过她,那么可以留一个十全十美的回忆。大年轻的人并不懂得生活,只想制造回忆。

    我们继续走看。

    后来我把她送了回家,上到家门,她也没有请我进去。

    我们并没有说:假如我年轻十年……之类的话。

    我看着她进屋子,关上了门,开亮了电灯,我才走的。

    我是一个很懒的人。反正在外国,那些女孩子会自动送上门来,犯不着劳心劳气,只有为了她,我像小说里一个不懂事、情窦初开的小伙子,这样子天天去等她下班,天天送进送出,买了花与糖果,连她的手都不多碰一下,只是静静的欣赏着她的旗袍,甚至是她的足踝。至今还不明白为了什么,恐怕年纪轻就是这样,恐怕她也就是喜欢我这样子。

    后来母亲就自香港来了。

    “写了那么多信,一封不回。”妈妈说:“又打长途电话,也不接,什么意思?”脸上还有笑容。

    我不吭,只是讪讪的站在一旁。

    表姨笑,“现人叫么年头呢!还叫儿子站着听教训,未来!坐下再说。”

    妈睨我一眼:“他爸爸下礼拜五十大寿,我来把他押回去,不然算什么样子?做儿子的把老子的生日都忘了。”

    我吓一跳。五十岁?爸爸五十岁了?

    我紧张起来,“妈妈,那我买什么给他呢?妈,你说呀。”

    “买什么?只要你孝顺点也就是了,买礼物,还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你自己又不赚钱,”妈妈说:“我们再往三天,一起回去,到了家里,给爸爸磕个头,也罢了。”

    表姨捂着嘴笑,“留洋十年,回来照样是中国规矩。孙悟空跳不出如来佛掌心。”

    我也不响了。

    但是她呢?

    回去以后,还是可以来的吧,一小时的飞机罢了,的确是随时可以来的。

    当夜我去她家,她没有在。我并没有进去等,即使要进去,下女也会放我进去,不知为什么,我只站在门口,她家花圃的玉簪香味直传出来,是一个月夜。

    然后她回来了。

    身边有一个中年人,她与他有说有笑的,一副情侣模样。我并不十分伤感,廿岁也算是大孩子了。也不惊奇,她总该有男朋友的,不然日子怎么打发呢?只是这男人长得很庸俗普通,一套西装是最老式不过的,她没有用锁匙开门,她按了铃。

    我看了那男人的脸很久,是一张忠厚的脸,是一个理想的结婚对像,跟这样的男人结了婚,再跟我这样的黄毛小子聊聊天,恐怕是理想的。

    我没有跟她打招呼,我走掉了。

    我记得是一个月夜,我把她家门口的一块石子一直踢回家,到了家,就睡了。

    第二天,妈妈说:“咦,怎么好好的一双‘巴利’,鞋头全破了?”

    我想去跟她道别,想去跟她说,我是会回来的,也许她可以等我几年,我们可以通信,等我有自立能力了,或者可以进一步的谈更现实的问题。

    不过,这些都是看小说太多之后的影吶。

    三天后,我跟妈妈回了香港,热热闹闹地,爸爸过了他的五十大寿。

    我过完了暑假,就从香港回到英国去了。

    又过一年,爸妈也移民到英国,后来我们去的地方,不外是瑞士、巴黎、罗马之类,亲戚——爸妈多数鼓励他们来英国见面,他们也很乐意接受这种怂恿,爸妈的日子实在过得不寂寞。

    这是很久很久的事了。

    现在想想,真是一点风度也没有,说失踪就失踪,她会怎么样想呢?我们在一起不过是几个礼拜,倒是很高兴,那天晚上到底没有前去说什么话,是为了那个中年男人吗?还是为了什么?

    我并没有多想。

    她想必也没有多想。

    不过后来我老是叫妈妈穿旗袍,又买了绣花拖鞋给她。

    妈妈说:“这孩子,简直疯了。”她笑。

    妈妈老是笑,但凡女人都是厉害的,像表姨,像她。

    后来事情就十分明白了,表姨见我天天出去,放心不下,就叫老黄跟下女盯梢着看,看出那女的总比我大好几岁,又非常的亲热,就把妈妈从香港叫了来,说几句好听的话,把我带了回去。

    她们都能笑,笑得人糊里胡涂的,即使被摆布了,心头也还甘愿。

    现在在她那家书店买的翻版书,倒是全搁在那里,常常翻着做参考的。

    小陈自然还在那里夸口:“看我的太太,放句良心话出来,是不是才貌双全,是不是?娶太太啊,要在台北挑!”

    小陈太太自然会瞄他一眼,说:“死相!”不过是十分言若有憾,而心实喜之的。

    可是他不知道我去过台北,他当然也不会知道台北有那么好的一个女子,比他陈太太高明十倍呢。

    不过这都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那年我才廿岁。

    婚姻生活:

    过年的时候,公司裁员,毛毛被开除了。当然,薪水对她来说,不过是买花戴的钱,但是戴惯了花的女孩子一下子没花戴,她的怨言是可以想象的。

    我约她出来喝茶,本来打算吃晚饭,但是为了省一点,只好喝茶。

    她沉默着不出声。

    我说:“一朝天子一朝臣,与你的工作能力无关,换了总经理,谁不想用自己请回来的人?”

    她还是沉默。

    “赶快找另外一份工作吧。”我说。

    毛毛问我:“杰,我们是否可以结婚?”

    我沉默了一会儿,我反问:“结婚跟工作有什么关系?”

    “有关系的,结了婚之后!我就不要工作了。”

    我又沉默了一会儿,我说:“我的能力不够。”

    “你的能力不够?”她愕然的问:“什么意思?”

    我揭揭了嘴唇,“我的意思是,我的能力不够养一个太太在家。”

    毛毛说:“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说的是实话,信不信由你,也许再过了两年,等我的工作有了基础以后,我们可以结婚。”

    “我不相信!”毛毛大为震惊,“你是高新职员,你的收入在六千元上下,你已买了一层房子,你随时可以结婚,你……”

    “你听我说,毛毛--”

    “你并不爱我!”她愤然。

    “如果我不爱你!我可以马上娶你,叫你在家天天为有限的家用头痛,叫你一天到晚洗衣服煮饭,天天对我诉苦!”我苦涩的说:“如果我不爱你,我会马上那么做。”

    “这样说来,你还是--”

    “你听我分析,”我阻止她,“目前我的收入只够支出,不能结婚。房子是分期付款买的!首期连装修家私花了我八万块,每个月要付两千元出去,负担父母的生活要一千元,零用与车钱,饭钱要一两千元,剩下的添点衣服,与你约会,你不要以为现在的六千块是个大数目,你误会了。”

    毛毛愕然,“照你说,你都结不了婚!那么那些小职员,两夫妇才收入一千几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