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家明与玫瑰(2/2)

    以后再也听不到她稚气地学上海话的声音了。她咭咭的低笑,她的长发,她的美丽,一切都完了。人就是差一口气。她自杀了。张家明死了,她也活不下去。

    她一声不响的选择了这一条路。

    那个水手倒好,一下子便拣到个陪死鬼。

    我空洞无聊的躺着,到天亮,终于忍不住,偷偷的为安娜哭了一场。

    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船公司会得到安娜的地址,是不是张家明托公司汇钱,公司才知道的呢?一定是。但电报为什么迟了两个多月才发?

    一连串的功课、测验,逼使我把安娜这一段忘记。死的人死了,活着的人总得活下去。

    又是一个春天。

    如果安娜还在,我与她认识,就两周年了。

    我还记得很清楚,那天我放学,一个陌生的外国女子,一直缠住我要我教中文——我是不会忘记的。

    故事并没有完。

    我放了学,到了家门,看见一个男人坐在我家的石级上。我看了他一眼,倒是个中国人呢。

    我掏出锁匙开门,那男人却趋向前来问:“你是王小姐?”

    我有点惊异,“是。”

    我抬起头看他,他是一个瘦瘦高高的男孩子。清秀的脸,浓郁的眼睛,穿得很干净。那张脸……那张脸仿佛是见过的——在什么地方见过?一定是哪间大学的同学,在中国学生会见过,此刻忘了。

    我连忙笑道:“对不起,我记性不好,你是——?”

    “是张家明。”他静静的说。

    我大吃一惊,退后三步,手中的书本都散落在地上。

    老天!我白日见鬼了!可不是张家明!我见过他的照片,是当年安娜给我看的,依稀认得,可不正是他?

    “你不是死了吗?”我问。

    他摇摇头,“没有死。”

    “那船不是沉了?你后来又救活了?”

    他摇头,“没有,船也没有沉。”

    “唉,你有没有收到我写的那封信?”我问。

    “收到的。但已经太迟了。”他低声说。

    “唉,别站在门口,你进屋子里来吧。”

    我开了门,请他进去,又泡了茶。

    我皱起眉头看着他,他算是一个清秀的男孩子,然而长得再清秀,也不该害了人家一条命。安娜临死那一夜,不知道被折磨得怎么样,天啊,到底是一条人命呢。

    他说:“我没有死。”

    “然而那封电报——”

    “你看到电报了?”

    “是。”

    “那是我父亲拍出来的。”

    我马上明白了,我的脸色转白,这么旧的诡计!但是安娜却赔上了一条命。

    “他们把我拘在家中,结果……后来他们发了一封电报。你不会相信,我并不是水手,船公司是我父亲的财产,我在船上工作,偶然认得了安娜一一真不该,她居然相信了,而且从你的信里才晓得她真是有心于我。”他的声音越来越低。

    我是连生气也不会了,我只是说:“你们公子哥儿也太会玩了。”

    “谁知道呢?谁相信呢?我以为像她那样的女子,不过是哄哄客人,这里骗几十镑,那里又几十镑,又让客人开心一下,谁知道她倒是真的。”

    我不怒反笑,“你可知道,张先生,我花了近两年的时间教她说上海话?她已经学会了,就等你圣诞回来,她好使你惊奇一下,你可知道?”

    “你为什么不早写信告诉我?”

    我叹一口气,“很好,现在你倒赖起我来了,我当初在信中留了地址,不过是要证明确有其人,不是安娜搅鬼,好,你倒说说看,你从开始到最后,有没有真想娶安娜?你家里可会允许你娶她?这不怪你,怪只怪她太死心,怪只怪你玩笑开大了。”

    “她后来写给我一封中文信,给家母扣了起来,终于看到了,我哭了一场。她倒真爱我,只当我是一个水手。家里多少女人围住我,不过因为将来我是承继船公司的。”

    “可惜她没有这个福气。”我静静的说。

    “王小姐,你为人为到底一一”

    “不,我跟你什么关系也没有,我们没有什么好说的,过去的事大家别提。”

    他抬起头看着我,眼睛里的神气,跟安娜以前的眼光差不多,我心软了。这到底是安娜心爱的人,至死还爱着的人。可怜她死得真冤枉,真冤枉。奶油色的皮肤,浅褐色的眼睛,如云秀发,才二十岁。

    “你是安娜的朋友,求你告诉我,她现在的地址。”

    我猛地吃一惊,他还不知道?

    我疑惑的看着他。

    他牵牵嘴角,“我知道这很错,我并不能娶她,你是明白的,我们中国人……我没有爱她爱到愿意舍弃我家庭的地步,我根本没想到要那么做,不过我想见一见她,把事情说明白了,要是她愿意,我可以替她置一层房子,让她住在英国,我可以来看她,我想对她好一点。”

    这个男人对她还有一点感情吗?就是这么一点?

    他并不知道她傻兮兮的为他死了呢。

    我看着张家明的脸,忽然之间眼泪就淌下来了。

    就在他坐的椅子上,不过几个月前,安娜还坐在那里,太阳洒在她身上,她起劲而愉快地,絮絮诉说着她的将来,她的希望。她的快乐建筑在一个男人身上,这个男人并没有遵守他的诺言,一切都化成了灰。

    我用一条手帕掩住了脸。

    “安娜跟我说起过你,她说她认得一位中国小姐,是读大学的,问我愿不愿意见你,我……只当她开玩笑,恐怕那中国小姐也是她同行吧,怎么能是大学生呢?所以没来见你。或许她现在又重操旧业了,或者她结了婚,我总得见她一见,谢谢你。”

    我缓缓的说:“你不必费心了。”

    “为什么?”

    “你不必费心,你也不必赎罪,她不过是一个妓女,而且太年轻天真了一点,她两个多月没得到你音讯,急得觉睡不着饭吃不下,收到那封电报,一时想不开,自杀了,她满以为张家明死了,她也该死,谁晓得你还好好的活着,倒得感谢令尊,打了那么一个电报,成全了她——她至死还在做梦,以为张家明是死了才断了音讯的,并没有变心,大概死得并不痛苦,比活着受折磨的好。只是令尊倒也很狠,青天白日的咒自己儿子,别真的应了才好。”

    我的声音是平静的,沉着的,一点激动也没有,好像在数帐簿一样,我自己都吃惊。

    张家明一下子听到这个消息,呆住了半晌,他做梦也没想到天下还有这等女子存在,对于一个花花公子,一向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真是一个大打击,他难道可以向冥冥之数索回安娜不成?

    呆了一会儿,他混身颤抖起来,然后他说:“好,很好,我张家明活一天记得一天,我害死过人命。”

    他苍白着脸,一言不发的坐着。

    我也坐着。

    春天在窗外。

    他来了,迟了一整个季节。他如果早点来,安娜会得妥协的,她是那么的爱他,但是我却情愿她死了。俗云好死不如恶活,但对于安娜这种女孩子,死了倒是干干净净,了无牵挂,活着干什么?等这个男人来,来了又走,走了又等,不如死了好。

    最后张家明站起来,他平静的说:“王小姐,谢谢你,你是个好人。”

    我送他到门口,没有再说一句话。

    他上了他的车子,开走了。

    以后我没有再看见过他。

    他大概回了家。

    父亲拥有一间这么出名的船公司,他又一表人才,难道还怕寂寞不成?说来说去,天下没这个道理,他的确是有苦衷,不能娶这个利物浦妓女,莫说他家财千万,就算普通家庭的儿子,算是水手吧,也不能娶安娜这样的异邦女子。

    只是安娜实在太激烈了一点。

    她死前甚至没有来找我。

    隔了几个月,我考完试,毕了业,回到家里,正好是暑假,过得很舒服,也不急于找工作,就是吃吃玩玩,休息着,养回在外国消耗掉的元气。

    闲时也看看报章杂志,一天早上,我打开报纸,看到一段新闻标题。

    “亿万富翁船业大王之子飞车失事堕尸山崖。

    他叫张家明,报纸说。

    车上只有他一个人,报纸说。才二十五岁,报纸说。车子向山崖上直飞出去,报纸说。

    我不相信他是为安娜,谁会相信呢?

    也许他对于生活厌倦了,这是种抗议的形式。

    也许汽车有毛病,失去控制。

    有一样事,我是知道的,他临死那一刹那,必定想起了安娜的脸,她的大眼睛,她的憨态,她的笑意。

    啊!安娜虽然是一个妓女,那种神情却是不可多得的。

    我合上了报纸。

    我想我该忘了这个故事了。

    这不过是别人的故事,世界上亿亿万万的人,哪个人没有一、两段故事啊,说之不尽,听之不尽啊,有什么稀奇?

    翻过这一页,明天我又得说另外一个故事了。

    楼上楼下:

    本来咱们这层宿舍,是男生宿舍,好好的男生宿舍。不知哪个天杀的教官大概是怕老婆,提倡男女平等,于是乎这层宿舍便变了男女混合宿舍。一楼是女生,二楼是男生,三楼又是女生,四楼……三文治似的夹缠不清。

    别以为混合宿舍是风流繁华地,才怪,自从搬来了女生,此地没太平过。

    本来穿内裤可以走遍全整大厦的,现在不行了,现在要端正服装。不是怕女生不好意思,她们脸皮才厚呢!见了男生,上上下下打量,眼光不该集中的地方,就瞪着看,是咱们男人怕难为情,唉,若,说之不尽。世风日下,道德沦亡。

    乒乓球桌子,她们占了;起坐间,她们在大讲大笑;网球场,是她们晒太阳胜地,吱吱喳喳,没完没了,我是见了便避,避之则吉。

    如此春去秋来,数个寒暑,居然相安无事,皆是我避之有方,敬鬼神而远之的态度正确也。

    我住二楼九号房。

    复活节后,不知搬进来一个谁。

    这个谁在我顶上三楼住,当然是个女的,这个女人可恶,每天早晚,铁定六点一刻,起床洗脸刷牙,不知道为什么,楼板薄是可能,尽听到流水淙淙,涓涓不息,吵得我自床上跳起来。

    这女人有毛病,大学九点半才上课,六点一刻起床干吗?吵得楼下的人不得安眠,我也算得用功了,准七时半起床,被她这么一吵,等于强逼我也六点一刻起床,几个月下来,因睡眠不协调之故,体重大减,不胜其苦,想要求调房间,又没空房,真是不胜其扰。

    我投诉于有关当局,当局曰:“不可以个人之敏感而干涉他人享用私家地之利益,请参考大英法律民事型犯案‘私人妨碍’科。”

    吹涨。于是我呆呆地忍受着楼上那女人享受她的私家地。

    我心里暗恨着她,于是去查她的名字。三楼九号——F.MUCHI。我一呆,这是哪一家的姓?日本人?中东人?可恶,幸亏不是中国人,方便我行事。

    正在那个星期六,所有的女生都欢天喜地的出外约会去了,宿舍空了八成,我大喜,取出打字机,准备起码作其七八页论文,楼上就震天价响起来,有人敲钉子。

    我看钟,五点半。

    不可忍耐的可恶,我放下打字机,冲上楼去,朝九号房就一阵大擂。

    里面一个女声问:“谁?”

    “楼下九号!给你吵死了!天天早上六点开始吵,到现在也够累的了,休息一下好不好?楼下的人想做正经事。”我吼道,完全不顾后果,捏着拳头。

    门缓缓的打开了,房内没有开灯,有点暗,一个女子靠着门,看着我。

    走廊虽然不亮,我也吓一跳。多么美丽的一个女孩子!高而且瘦,象牙色的脸,漆黑的大眼睛,没有笑容。穿件半旧红色毛衣,一条长长的牛仔布裙子,软软的靠在门框上,一言不发。

    我呆倒了半边,气早就丢到爪哇国去了。

    男人啊,男人就是这样不好,男人病在骨头轻。

    我嗫嚅的说:“钉什么?好吵。”

    “对不起,”她慢慢的说,“吵了你呀?不是有心的。”

    看!人家先道歉,我还能怪她?要她跪拜不成?

    我只好说:“是是一一不不一一”

    “现在不钉了。”她仍然没笑脸,声音倒是糯糯的,一口标准牛津英文。

    “那是谁?”有男人在里面问。

    她回头,“没什么,同学。”

    那男人走过来拉开了门,瞪着我,“我可以为你做什么?”

    我退后一步,这小子一定是她男朋友了。长得倒是漂亮,可惜凶了一点,我看到她房间地下堆着几只小小的木箱子,确是在敲钉子。

    我只好说:“没事,我走了。”

    我装模作样,故作镇静的走了几步,然后飞身下楼,进了自己房,犹自喘气。

    多么美丽的女孩子!一定是中国人,怎么姓了个怪姓?再也翻译不出来的。难道是混血?又不像。她男朋友也不像混血儿,两个人都同样的高瘦,风采标致,很一对壁人的样子。

    她这么好看,真想象不到。

    这么美丽的女孩子早上六点一刻起床干什么?

    噢一一我真不明白。

    第二天她六点过一些又起床了,我张着眼呆呆的看着天花板。MUCHI,到底姓的是什么?况且平时也不见她出入宿舍,真是个神秘人物。

    我搭讪地去问有关当局。

    我问:“三楼九号的女生,搬来多久了?”

    值班的女职员瞪我一眼,知我是老资格老住客,只好道:“六个月。”

    “哦,念哪科?”

    “法科。”

    我的妈,得罪了她,等着吃官司。

    这么一个美女倒去读法科。不可以貌取人啊。

    “哪国人?”我问。

    “奇怪,中国人,跟你一样。”

    “不不,她的不是中国姓。”

    女职员耸耸肩,“我不知道。”

    “让我看看她签名——”

    “宋先生,这是私人文件,怎么可以随便让别人观阅。如果有人来查你,你开心嘛?”

    我索性嬉皮笑脸,“若是美女来调查我,不妨。”

    她差点没将我乱棍打出来。

    “木其”?“慕祺”?这算什么姓?

    过后几日,因我留心于她,早上八点钟,见到她与一男人在大堂抱头痛哭,那男人正是当日见过那一位,长得眉目清秀,却也愁眉百结,在替她抹眼泪,频频低声好言安慰,她是埋头在他怀里。哭得噫气。

    好一幅动人景色。

    正亏如此俊男,才匹配得这般美女。

    哭了半晌,她送他出门,门外——好家伙,停着一辆林宝基尼尤拉可,一只野猪标志栩栩如生,化了灰也认得的好车。

    只听见引擎低吼几句,车子就绝尘而去。

    那女孩子回到大堂,用手绢掩脸,哭得不可收拾。

    我是个俗人,本该做俗人应该做的勾当,跑上去安慰她几句,然而自惭形秽,只好站在一边看着她一路哭上楼去。

    她是失恋了。

    至少爱人跑了,一时不会回来,叫她哪处再去寻这么匹配的爱人去?难怪她要哭。

    于是我决定了,即使她在楼上举行九人大乐队演奏,我也不再加以干涉。

    她仍旧六时一刻起床,我得不到机会与她说话。

    过了没两个礼拜,我又见到了她,只见她喜气洋洋,换了个人似的,一脸笑容拥着一个男孩子走回宿舍来。我一看,心就酸,啊,对了。他回来了。

    他们走近了,我再一看,不对,不是原来一个,换了人了,长得像,一般的英俊挺秀,这个却狡黠点,眼睛亮得很,年纪年轻点,脸型比先头那一位稍方。

    看!女孩子长得美,心就花,男友如走马灯,才走了一个,眼泪未干,又来一个,新人犹胜旧人,真是世风日下,对了一一道德沦亡。

    但是他拥着她,频频吻她面颊,旁若无人。停车场上泊着一辆血红的什么一一?我的妈妈,马塞拉底美莱克。

    我眼睛盯着牌式,她的男朋友,真非等闲之辈。他们就走过去拿了一小箱子行李出来,锁上车,上楼去了。

    不是我心术不正,楼上风光旖旎,不必细说。

    宿舍有条例云:女生不得在男生房内,或男生不得在女生房内逗留至午夜两时以后。谁睬它?每间房间里每夜大概都睡着两个人。

    我很气愤,这么好的女孩子,这么漂亮,又念法科,且不管她姓什么,到底证明是中国人,怎么如此风流倜傥?叫人受不了。

    我只叹气罢了,打我的论文。

    忽一夜,亦有人来擂我的房门,我正在打字,只好站起来去开门,门外站的正是她。

    她双手叉在纤腰上,骂道:“人人有打字机,就你这架最吵,天天打,打个没完没了,半夜十二点还打,旁人都别睡了!”

    我看表,晚上十二点半。

    我呆呆的看着她。她把黑发都卷在脑后,有一枝玉簪,穿件睡袍,脸色素净,真正象牙一般。

    我说:“吵吗?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赶论文。”

    她说:“晚上做功课有什么用?脑子都不清楚,早睡早起身体好,你该遵守啊,小学生都懂得。”

    我说:“所以你天天六点钟起床放水吵人——你真温习吗?”

    “什么意思?”她板着脸,“你不去打听打听,去年法科考第一是谁。”

    我打蛇随棍上,“我又不知道你名字,怎么打听?”

    “万俟芬。”她说。

    “什么?”

    “万俟芬。”

    我睁大了眼睛,“你是中国人不是?中国人哪有这种姓的?”

    “你们这些人,来了外国几年,中国话也不会说了,中文也忘了,说你们也没用,真正孤陋,万俟是双姓,怎么没有?真好笑,北宋还有个万俟雅言是大词人呢。”

    我半晌做不得声,佩服佩服。

    “嘿!”

    她益发得意了。

    我没见过她几次,第一次我上楼去吵,她郁浓浓,愁重重,头都抬不起来,任我编排她什么,都不出声。第二次是真挚的大伤悲。第三次是找到新伴侣了,春风得意,现在报仇来了,活龙活现,这女孩子,真正是少有,少有,那些小子们真几生修来如此一个女朋友。

    我频频叹气。

    “这样啦,你每天做到十二点钟,也该休息了。”她说,“我也别太早起,吵着你,互相妥协一下如何?”

    我说:“这楼上楼下好吵,什么都听得见。”

    “建筑材料不好。”她说。

    我点点头。

    “你念什么?”她问。

    “早念完了,现做研究院,写几篇论文式的报告发表,聊胜于无。”我说,“原子物理科。”

    “博士都念了?”她问。

    我点点头。

    “你不像博士呀,这么烂的牛仔裤,教授让你进研究室呀?美国可以,英国人很烦的。”她说。

    “要我额上凿字?”我反问,“这里谁不是博士?”

    “我不是。”她说。

    我正想请她入房,她的男朋友寻下来了,那男孩子叫道:“阿芬,我走了,你早点睡,明天一早要听课的!”

    “知道了!”她马上向我说再见。

    她奔到那男朋友(幸运的家伙)面前,那男孩子吻了她额头一下,两人依依不舍别过了,她又上楼去。

    我搁下了打字机。

    怎么还做得出功课呢?楼上住着这么一朵花,这朵花又是有主的,轮来轮去也轮不到我。

    于是我不再工作了,刚才的一鼓作气现在变得一点也没有啦,只是呆呆地想着心事,像我这么一个呆子,偏偏又眼界高,等闲的女孩子还看不上眼,于是拖到如今,活该,不值得同情。

    但是我怎么会看中楼上的万俟小姐呢?这么浪漫的一个女孩子,我是最讨厌女孩子今日张三明日李四的,现在她偏偏如此,而我又偏偏喜欢了她。这是什么道理?

    没有什么道理,太用功了,成日都对住书本,情思昏昏,发了神经了。

    我叹口气,这一次我是有得苦吃了,看中了这么一个女孩子。

    过几日,情绪略为平复一点,想想精神还是寄托在功课上。一日忽收错了一封信,明明是楼上九号,却送错在我信格里,本来我可以还给分信的人,但一转念:这是个好机会啊!干吗不亲自送上去给她呢!

    于是我兴致勃勃的拿着信上楼,到了她门口,又犹疑不决,呆了很久,才敲门。她来开门。

    见是我,马上笑道:“请进来。”

    她很高兴的样子,我也自高兴起来。

    我把信递过去,说:“喏,送错了信,是你的。”

    “谢谢。”她接过信,低头一看,嚷:“嗳,是阿蔚,阿蔚有信来了!”

    后面忽然一个懒洋洋的声音传过来,“我早说不必担心,他再懒,也不能不写信给我们啊。”

    我到这个时候,才看到她身后床上躺着个小伙子,喏,就是那个,在那里看报纸,见到我,爱理不理的。

    “把信拿过来我看看,他到底怎么了?”

    她说:“来,跟你们介绍——”

    我忽然很沮丧,马上说:“我……没事了,对不起,我走了。”我打断了她的话,没让她介绍那个男孩子给我。我几乎是夺门而出的。

    我知道这种举止很不礼貌,但是也顾不得了。有什么好介绍的,不外是乔治保罗彼得之类。

    但是她对我的态度倒很好,客客气气,显然没有恶感。

    我又呆了很久。

    长此以往,再住她楼下,我会变个白痴。我想了很久,想到一个绝招一一搬开住,找别的地方,见不到她,眼不见为净。

    可是我在这宿舍住那么久,一声要搬,也不是简单的啊,光是收拾,就是难题,况且急急忙忙,哪里找房子去?英国的房子都是又臭又贵,漂亮的又住不起。嘿!搬家。

    我撑着下巴,想了个半天,没法子。

    有人敲门,我没好气——“谁?”

    “我。”

    “你是谁?”

    “万俟芬。”

    我跳起来,连忙收拾房间,拉正衣服,“请进。”我说。

    她进来了,牛仔裤,T恤。

    她问:“我可以坐下吗?”

    “请坐请坐。”我连忙说。

    她坐下来、“你这人好不奇怪。”

    “我有什么奇怪?”我心想,大概她的男朋友走了,她才有空下来聊天。

    “当然奇怪。”她睁睁圆眼。

    “你倒说说看。”我说,“你叫我十二点后停止打字,我不是停了吗?不吵了吧。”

    “你说我天天六点一刻起床,开水喉洗脸好大声,好了,现在我变懒人了,天天睡多一小时,你还想怎么?住你楼上,真倒了霉了。”

    我想:住她楼下,更是不用提。

    她说:“刚才方要谢你,你躲到哪儿去了?有老虎吃你似的,抓都抓不住。”

    我不响,谁叫她床上睡个男人,我瞧不惯。

    “真多亏你了,那信是我哥哥寄来的,如果不是你,换个黑心人,事不关己,一扔,那我可糟了。”

    “不会有这种黑心人的,”我说,“英国人很虚伪,越是虚伪,越要装个有礼有德的样子。哼!”

    “你那口气,倒像我二哥。”她抿嘴笑。

    “你有几个哥哥?”我问。

    “两个。”

    “就你一个女儿?”我问。

    这些哥哥也不管教一下妹妹。

    “是,就我一个女儿。”她说。

    难怪,宠坏了。

    “你喝什么?”我问,“茶?咖啡?可可?汽水?都有。”

    “汽水。”

    我给她一罐汽水。她开了喝一口,还是很开心的样子。

    “令兄做哪一行?”我问。

    “教书,两个都教书。”她说,“一个回了家,一个从家赶来看我,两个都是讲师。”

    “了不起。”

    “什么了不起,教训起我来,不花本钱似的,骂了这样骂那样,没完没了。”

    “你那些男朋友,有没有叫他们骂?”我问她。

    “男朋友?”她睁眼,“我有什么男朋友?”

    这女孩子真厉害,如此这般赖得一干二净,比女明星还否认得快,我亲眼见着她与男朋友搂搂抱抱亲吻,才十五分钟前尚有一位男士躺在她的床上,怎么忽然之间不论否认得清清楚楚?

    我看进她的眼睛去,她眼睛清澄异常,一点破绽也没有,这样的女孩子,危险甚。

    我呆着看她。

    她还直问:“谁啊?谁是我男朋友啊?”

    我也实在按捺不柱了,这事与我无关,是她的私事,但是她先反问的,须怪不得我。

    “喏!那先头走了的一个,我见你们好好的哭了一场,那么亲热,不是男朋友呀。”

    “你神经病,那是阿蔚呀,我大哥。大哥回家教书,我不抱住他哭,我抱谁哭?你还说呢,帮他包行李,钉几颗钉子,就被你上来骂。”

    “你大哥?”我傻傻的说,“哥哥与妹妹,从来不这么亲密的。”

    “你这可不是更奇怪了,你家风俗不一样,偏不许咱兄妹俩亲热?那明明是我大哥。”她白了我一眼,“真是。我哪里变来的男朋友。”

    我一想,猛然记起来,那两兄妹的确有相像之处,两个人都这么漂亮出众,以前以为是美女俊男刚好一对,现在知道他们是兄妹,就怪不得一般的引人注目了。

    关我鬼事,可是,我偏偏心里宽了一半。

    我笑了,“大哥走了,所以你就野马一般了,楼上躺着那位,可是男朋友了吧?”

    她啼笑皆非,“你这个人,要说多少次啊,我不是讲,我有两个哥哥?走了是大哥,楼上那是阿营,我二哥。”

    “嘎!”

    “你这个人,脑袋不想好事,专门想坏的,我跟那么多男人搂搂抱抱?我那么吃香,倒好啦,可惜都是兄弟呢。”

    我瘫痪在沙发上。

    我还有机会?我还有机会?

    “刚刚阿营就说:‘那小子傻乎乎的,倒老实相,少有。’可知人不可貌相,你也不是好东西。”

    “对不起,对不起,实在是误会,对不起。”

    “来不及了,以为我是这种女人。”她起身要走。

    我一头汗,不知道该怎么留她才好。

    “而且从明天开始,我改五点起床。听说你去问过管家,要干涉我?我巴巴的来迁就你,想化敌为友,却不知道你这人有毛病,以为我楼上是开酒家的,乱七八糟的男人往来不尽?嘿。”

    她站起来,拉开门,就走掉了。

    照说她这么一走,就该放声大哭才是,但心中却非常开心,虽然得罪了她,却把事情弄清楚弄明白了。

    原来是兄妹呀。是兄妹又怎么一样呢?哥哥当然可以在妹妹床上憩一憩,天经地义。

    我坐在椅子上傻笑。

    笑完就觉得事情不妙。得想个法子补救才是。

    她已经被我气跑了,得求她回心转意才行呀。但是这个女孩子,以后见了我,不但把我当陌路人,还狠狠的用眼睛白我,我忍她多少气,她还是不肯跟我说话,匆匆的别转头便走。

    我却没失意,解铃人还是系铃人。

    一日,我看见她的二哥下楼来了,在大门外被我截住,我连连说:“万俟先生,请你留三分钟。”

    那漂亮的男孩子上上下下的打量我几眼,忽然笑了,“你就是住阿芬楼下的——?”

    “是,是。”

    他笑起来多么像他的妹妹,我真是瞎了眼睛,才会认不出来。

    “我知道你要说什么,阿芬全告诉我了。”他笑,忽然之间,他一点也不像阿芬那个“幸运的小子”了,他活脱脱就是一个二哥,不但明理,而且和蔼可亲。

    “来,我们上附近酒吧喝杯啤酒,慢慢谈。”

    他居然一点也不讨厌我。

    我跟着他上了那豪华跑车,我们找了一间酒吧,坐下喝啤酒,他态度开始严谨了,问我的家庭、功课、年纪,都很大方的,他同样也把他们家里事说了一点。

    “阿芬是小妹,咱们把她看得很严,也要训练她一下,故此叫她住宿舍,一应起居,自己照顾免得宠坏了,将来嫁不出去,或是遭人非议,终究还是害了她。她是个好孩子,听话,用功,就是脾气硬一点。她年纪还小,有不少男同学围着她,都被阿蔚,她大哥与我挡走了。我们喜欢老老实实的男孩子。”

    我唯唯诺诺。

    他们两兄弟也真是不许百姓点灯,只许官家放火,瞧他们多么风流,每人一部全世界顶尖儿跑车,其它享受,更是不必说了,偏把妹妹关在屋子里一一

    他忽然说:“像兄台这样一表人材,功课又好,人又老实,实在少有——”

    我吓了一跳,“我?哪里敢当,哪里敢当。”

    “是真话呢,若阿芬与兄台这样的人物结交,我们做兄弟的,也放心了。”

    我几乎怀疑自己听错了话,怎么可能,我?他竟会看得起我!

    我大喜过望,话都说不出了。

    “所以阿芬发发小脾气,你不必介意,我星期六请你吃饭,你别嫌弃。我们兄妹一起来,好不好?”

    “我实在是最最普通的一个人一一”我老老实实说。

    “这才难得,”他诚恳的说,“太多人以为自己是个超人,你这点谦虚,不但我喜欢,阿芬也喜欢。”

    我只好笑了,是一个宽怀的笑。

    他拍拍我肩膀,“放心。”

    你看,误会从他而起,误会也从他而解。

    但是阿芬还不放过我。

    阿芬撞见了我,肯说两句,但非常不友谊,她说:“哼,现在相信他是我哥哥了,哼。”

    又说:“还骗了顿饭去吃,哼!”

    我只是嘻嘻的笑,打恭作揖。

    星期六吃饭,他们兄妹准时来唤我,我真是春风得意,难以形容。万俟萱与万俟芬坐在一起,真是好看煞人,可惜大哥还不在,这家人真是人杰地灵,几兄妹长得如此出色动人,他们父母不晓得花了多少心血呢。

    我本来不善言词,那顿饭吃得乐极,却没有什么话说。

    阿芬说:“你瞧他多开胃,侮辱了我,不必道歉,还赚了顿吃的,二哥,咱们干吗请他?”

    她二哥白她一眼,“你少说几句,将来还是这么,谁养你一辈子,嫁不出去就是你这种人。”

    她不响了。

    过了很久,她说:“我住嘴是因为听哥哥话,不是怕嫁不掉。”真是孩子。

    她二哥歉意的对我笑,我摆摆手。表示不要紧,我就是喜欢她这一切。既然她一个哥哥己默许我与她来往,那不在场的一位,恐怕不成问题。

    我运气恁地好,待阿芬这场气一消,我真是前程似锦。唉,在宿舍挨那么些年,总算挨出点瞄头来了,而他们兄弟也好,我才与财皆无,他们倒是看得起我——我还有什么好怨的呢?还搬家?啊芬整夜开水喉我都无怨言了。

    亏得她住楼上。

    模特儿:

    她迟到了三十分钟,当她来到的时候,我却真正的惊艳了,她百分之一百是我需要的模特儿。

    她说:“我叫咪咪,尊尼介绍我来的。第一小时两百块,以后每小时一百五十。脱衣服不脱衣服同价。”说完很爽快的坐在我对面。

    她穿一件薄薄的芝士布衬衫、长裙、凉鞋。啊,又是夏天了,我喜欢穿裙子的女人。

    “我知道。”我说,“尊尼与我说过价钱,每天先付,是不是?”

    “是。”仍然很爽快。

    “但为什么脱衣服与不脱衣服同价?”我诧异问,“通常模特儿对于脱衣服很不高兴。”

    “为的是艺术,无所谓,”她干脆的说,“我是模特儿,不是脱衣舞娘。”

    她是这么年轻,说话巴辣得很,而且,透着一种骄傲,并不以当绘画模特儿为耻。

    我点点头,“现在开始吧。”我说。

    我取出绘画工具。她随意的坐在高凳子上。

    我命令她,“看见那束花吗?蹲在地下,捧起花束,深深的嗅花束,维持那个姿势。对……这样就很好。”

    她笑一笑,照我说的做了。

    她的腰肢很细,身子微微向后仰,衬衫的领子微微滑下一个肩膀。她可真是个美丽的女孩子。

    我走过去。“身体还可以往后仰吗?这个姿势难度很高,回家当心腰酸背痛,我这里的钱不容易赚得到,是不是?”我笑,“把花捧得高些,你的头发可以撒下来,漂亮极了。”

    她很有耐心,而且一直维持着笑容。

    “摄影模特儿是比较容易做。”我说,“快。绘画模特儿比较少,恐怕都要失传了,只有尊尼那里有人。”

    我一直跟她说话,好使她不觉得那么疲倦。

    她问:“你画这些画,是拿到画廊去卖吗?”

    “不,画廊只卖一只帆船在海港里飘那种画。”我笑。

    “那么你是为什么画人?”她好奇。

    “不告诉你,”我说,“知道了你就不肯好好的给我画。”

    “为什么?”她笑着追问。

    “别说话,现在画你的嘴巴。”

    她果然不再说话。

    过了半小时,她抗议,“可以休息一下吗?”

    “快好了,再支持一刻。”我说。

    我匆匆的速写。

    一位名作家要出一本书,书中有一连串的插图,把工作交给我,连封面在内,大概三十张速写左右,付的“润笔”很好,故此我可以请模特儿。

    尊尼是她们的经理人。我跟尊尼说:“要一张比较世故的面孔,同时要年轻与美丽的。”

    咪咪来了,刚刚是我需要的,正确的说,她是小说中女主角的翻版,年轻,但脸上一层风尘气,偶然转头一笑,雪白的牙齿透着一丝未褪却的稚气。

    我的速写画得不很快,她仰着面孔,毫无怨言。

    画好了一张,我们喝杯茶,休息一会儿。

    她闲闲的问:“画家都很穷吗?”

    我微笑问:“为什么这么问?”

    “人家都说‘穷画家、穷画家’。”她一点也没照顾到我的自尊心。

    “不见得比一般人穷,也不见得比一般人有钱。”

    “啊?”她有点诧异。

    “因为我随和,”我说,“我并不想一举成名。画小说插图,我也很高兴,我不觉得人一生下来就该画西西庭。”我又笑一笑。

    “米开朗基罗并不喜欢画西西庭,”她说。

    “是教皇逼他的。”她也向我笑一笑。

    她对绘画这方面的知识倒是货真价实的,颇使我意外。也许是与咱们接触得多:聪明的人学得快。

    我说:“好,请你换一件衬衫,椅子上有件男装衬衫,看见吗?换上牛仔裤,束起头发,谢谢。”

    她的头发长至及腰,而且是天然卷曲的,漆黑乌亮,看样子她并不是纯粹的中国人,但不知为什么,一头头发却这么黑而神秘。

    她说:“下次找我,不必经过尊尼。尊尼收佣金收得很高,如果你直接找我,我多赚一点。”

    我点点头。尊尼在模特儿群中并不是十分受欢迎的人物。

    画毕这一张的时候,她过来看一看。“唏,”她说,“我喜欢这一张,你可不可以送给我?”

    我被她那突然其来的天真吸引住,只是笑。

    她看我一眼。“你不是个喜欢说话的人。”她说,“怎么了?”

    “对不起,”我致歉,“我不送画的。”

    “为什么?”她问。

    “我的画要卖钱的。”我无可奈何的说。

    “呵。”她耸耸肩,把画放下。

    “今天的工作到此为止。”我数钞票给她,“明天请你准时来,我这里的阳光一到三点便不好。”

    她点点头,“我明白。”

    “明天还是穿裙子吧。”

    “是不是为一本书插图?”她问,“我听尊尼说的。”

    “是。”我说,“我打算最后才做封面,原来你早已知道了。”

    “我可不可以看看那本书?也许比较了解情况,表情会合理想点。”

    我把原稿交给她。“别丢掉。”我说。对她工作认真的态度又一次诧异着。

    她走了。

    我收拾一下工具,尊尼打电话来问:“怎么?还理想吗?”

    “很好。”我由衷的说,“谢谢你,尊尼。”

    “应该的,我收佣金,替你找合适的人。只是当心咪咪,有客人说她的手脚不大干净——喜欢顺手牵羊。”

    “不会吧。”我不经意。

    “我手下的女孩子身世都很杂,这一点你不是不知道的。”

    “咪咪一一”我迟疑的问,“她干的是哪一行?”

    “摄影模特儿。”尊尼说,“她长得漂亮,身材一流,有时生意不太好,也到酒吧去客串客串,一个月下来,捞万把块是不稀奇的。像她们略有点原始本钱的女孩子,叫她们去坐写字楼不是容易的事

    “谢谢你。”我说。

    咪咪第二天又来了,仍然迟到三十分钟,嚼着香口糖,穿一件非常漂亮的白色麻纱裙子。

    她说:“昨夜我看这本小说,看到天亮。并不是一本很高级的小说,但销路一定会很高。对于女主角的描述部分很优秀。”她补充一句,“因此今天又迟到了,对不起。”

    我笑笑。

    我对这本小说的评语也一样。只是既然接下工作来做,务必要做好为止。

    我说:“这件衣服很合适。”

    我请她整个人躺在地板上,把头发散开来,她的眼晴茫然看着天花板。我马上开始把她的神情捕捉下来。

    她说:“你在听什么音乐?”

    “巴哈的F大调意大利协奏曲。”

    “我不懂古典音乐,”她说。

    “音乐不是用来懂的,音乐是心领的,与画一样,纯属于感受方面。”

    她笑:“我的心不领受巴哈的音乐,你有没有流行音乐?”她转过头来。

    “别动。”我说,“我放给你听好了。”

    我放下一张流行曲唱片。男歌手沙哑的声音开始唱一一

    “我不想详加解释——

    你如何碎了我的心——

    噢呜,心一一”

    咪咪很高兴,她满意了。我心中奇怪她是如何渡过一日二十四小时的,她对生活单纯的要求引起我莫大的兴趣。

    我问:“你的一日如何渡过?方便告诉我吗?”

    “自然。天天睡到我喜欢起床为止,从来不用闹钟,我不约束自己,因为生命太短,起床梳洗完毕,吃早餐,然后看看有什么工作要做,出门,晚上我有很多……朋友,”她忽然笑了一笑,“晚上很忙,我们跳舞,喝点酒散心,然后回家,有时我也看一点书,通常只是画报之类的——你不会笑我吧?”

    男歌手在唱片里继续唱:“噢呜——我心……”

    流行曲与流行小说有时实在是最好的调剂。我是什么人呢?我又岂能审判她生活水准的高低?

    咪咪问:“你呢?你的一天又如何渡过?”

    “我很寂寞,很闷。除了睡觉,我便工作。有时心情好,也听听巴哈。”

    “你没有女朋友?”咪咪很吃惊。

    “别动。”我说,“没有,我没有女朋友。”

    “你有毛病吗?每个男人都有一个以上的女朋友。”

    “我没有毛病。”我在画她的眼睛,咪咪有这么漂亮的眼睛,你可以自她的眼中看到灵魂的震动,但她却是个没有灵魂的女人。

    “你是同性恋?”她疑惑的问。

    “不,”我笑,“我只是没有女朋友。我没有漂亮的车子,没有漂亮的衣裳,不懂说漂亮的话,谁要我这种男朋友?我维持自己的生活都觉得有点困难呢。”

    她沉默了。过很久,她说:“但你的心地很好。”

    我被感动了,我说:“谢谢你。”

    画好这一天,我送她到门口。晚上我把画拿到原作者家去让他过目。

    他很高兴,“好极了。你有用模特儿吗?”他观览着我的作品。

    “有。”我说,“漂亮的女孩子,是不是?”

    “漂亮极了。”大作家说,“我认为这些画的风格很讨好。月底能够全部画得好?”

    “可以。”我说,“月底之前。”

    他拍拍我的肩膀,“我听说你是极好的画家,如果这次合作成功,我们将来尚有许多机会。”

    我与他握手道别回家。

    途中经过超级市场,我因觉得工作顺利,应当庆祝一下,故此买了一瓶白酒,另外带些芝士与面包,预备回家饱餐一顿。独身的男子,有快乐没人共享,有烦恼没人分担。

    回到家天已经黑了,我开门进屋子,放下唱片,忘记早上已给咪咪换上流行曲子。

    是那首“噢呜——我的心——”。

    在这种寂寞但不失为愉快的夜里,聆听这类歌也不是不好的。我打开白酒,自己倒了一杯,喝一大口。冰冷的水果酒永远使我精神一振。

    就在这个时候,有人敲门。我放下酒杯。谁?凡是没有预约的人,多数是收报费或是收杂费的。我打开门,门外站着咪咪。她的笑容有点勉强,不似日间那么自然。

    “咪咪,”我略为诧异,“你忘了东西在我这里?”

    她靠在门口,并不作答,也不进来,双手抱在胸前。

    “进来呀。”

    她略略瑟缩一下,她说:“我忘了今天是我的生日,我找不到朋友。”

    我很明白,“朋友”是一种当你需要他们的时候,永远找不到的蓝鸟。年轻的咪咪还没有明白这个道理。

    “请进来,”我说,“我今天刚巧买了瓶白酒。”

    她坐在我对面,并没有因我欢迎她而特别高兴,也许她在等候一个重要的人,而那个人没有出现,当然我是次要的,她见不见我都一样。

    我不是一个小器的人,我不介意陪伴她一个黄昏,毕竟我本身也是寂寞的。她把我的酒喝掉一大半,不肯吃东西,因此很快得用手撑着头,颇为不胜负荷。

    我问:“送你回去好吗?”

    她摇摇头,“家里没有人。”

    “你要知道,咪咪,我们必须要学习精神与**上的独立,不可能每天都有一大群人围着你直到永远。他们终久要离开你的。”

    她沮丧的说:“但是,他说好今天会得来的。结果二十四小时连电话也没有一个。”

    “如果他不在乎你,你也不必在乎他。”我说。

    咪咪抓住我的手,“是不是我已经没有以前那么漂亮了?是不是我已经不能够再使一个男人动心?”

    我微笑,“咪咪,你还是很美丽,男人们毫无疑问会得为你动心,受你的诱惑。”

    她有点满意,但随即又问:“为什么他们不再将我放在第一位?”咪咪带点酒意了。

    我按住她的酒杯,“做一个倾国倾城的女人,终究又有什么快乐呢?只要有一个男人在芸芸众生中把你当主角,你已经应当满足。”

    我不知道她有没有把我的话听进去,她打个呵欠。

    “我送你回去吧。”我重复。

    她摇摇头,在我的沙发中躺下,也不说什么,仿佛睡着了,我取出一条毯子替她盖上,自己回到房中去休息。

    第二天早上,我是被电话铃声吵醒的,第一件事我马上想起咪咪正睡在我客厅里,连忙去张望。只看到一条毯子,我失望:她走了。

    电话里的声音,“喂?喂?”

    “喂?”我问,“谁?”

    “尊尼。”那边说,“咪咪有没有在你那里?”气急败坏地。

    “走了。”我问,“什么事?”

    “她把我家拆得五花三飞,可以打破的东西全部打破,然后拿着我抽屉的钞票跑掉了,你说我是不是要找她!真是神经病!”尊尼喃喃咒骂着。

    我忽然明白咪咪约的那个人是尊尼。为尊尼喝醉?值得吗?尊尼这个人跟一般扯皮条有什么两样?我看不出来。当时我便沉默下来。

    “如果她下午到你处,告诉她,我尊尼不会放过她,叫她当心。”他说,“打扰。”然后挂上电话。

    我放下听筒。打个呵欠。但尊尼是个漂亮的男人,跟咪咪一样,长得这么好,却这么伦俗,这么欠缺内在。咪咪看上尊尼我惋惜了,其实,是不必的,因为咪咪跟尊尼根本是同类型的人。

    该天下午,我根本没有打算咪咪会得来,结果意外地,她居然出现了。我开门时很惊异。她有只眼睛下一大块青肿。很明显地,尊尼已经找到她了。

    我说:“你来了更好,我怕我交不出货。”其实我已经捕捉到她的神韵。

    没道德的画者早已可以辞模特儿,省回一大笔费用,但我不会这么做。我相信我的雇主看得出分别。

    咪咪说:“我需要钱,不来,哪儿有钱?”

    “进来。”我问,“眼睛上要不要用热水敷一敷?”

    “不用。”她随手摸一摸。

    我微笑,“画一个特写,来,坐好,反正小说中的女主角也挨过揍。”

    她并不介意我的取笑,坐在椅子上,用手撑着头。

    我用笔先勾个轮廓。心中实在很不是味道,不管怎么样,打女人的男人不是好汉,尊尼这么做真是过分。但是人家周瑜打黄盖,与我啥关系,我开不了口。

    “痛吗?”我问。

    “不痛。”她说,“别担心,死不了。”

    “你的爱人是尊尼?”我问。

    她的面孔红一红,不否认也不承认。

    我说:“面孔仰起一点,略向左,眼睛愤怒一点,是,这样很好。”

    她很疲倦,工作进度进展得极慢,她久久不能保持一个姿势,但这种神情对我却有无限帮助,书中女主角临自杀之前也有类此的厌世表情。

    可遇不可求,我决定将她目无焦点,黯然神伤的肖像作为封面。

    那天咪咪走的时候,我给她双倍的酬劳。

    咪咪问:“为什么?”

    “因为你需要钱。”我说。

    她苦笑,扬扬钞票,“好人还是到处有的。”

    我说:“好好的。”拍拍她肩膀。

    她忽然伏在我肩膀上一会儿。“谢谢你。”她说。

    我轻轻地用手碰碰她头发,我对她有异样的好感,是因为她本性很纯?抑或因为她的美貌?

    她很快的转身离去,给我留下一点惆怅。

    我把封面拿去给小说作者鉴定。他说:“画得好极了。一本书的封面很要紧。有些人说写作维持不了上等生活,我不相信,那些人本身欠缺生意头脑。在这年头,小说也是一种商业产品。”

    他的话有他的道理,我把封面留在他那里。

    “其余的插图下星期就可以好了。”我说。

    咪咪准时地又来了三天,使我工作顺利完成。我把所有的作品摊在地下,我让她看,我说:“你可以挑一张,留作纪念。”

    “真的?”她大喜,掩住胸口,像个孩子般。

    我点点头,“真的。”

    “你真是个好人。”她的眼睛四处溜,终于挑了一幅全身肖像,“我要这一张!”

    “随便你。”我笑说。

    “我回家马上唤人把它镶在架子里。”她说。

    “不用这么紧张。”我说,“随便搁在哪儿都可以。”

    她问我:“你不是说过,你没有习惯送画给模特儿?”

    “你可不同,”我笑笑,“你是朋友。”

    她笑了,“下次再找我。”

    “好的。”我说,“我己记下了你的电话。”

    咪咪向我眨眨眼睛,走掉了。

    我会想念她的。这个女孩子有她自己的好处,尽管她没学好,尽管连她的恋人都说她手脚不干净,她似乎有无穷无尽化险为夷的生命力。

    我摇摇头,心中有丝甜蜜,我们真是朋友吗?我把电话簿于拿出来查查,她的电话清清楚楚写在上面。

    不过我始终没有把她约出来。也许我没有胆子,也许我太清楚尊尼。虽然我与三教九流的人都混得烂熟,但是我始终把自己当知识分子,熟是可以的,但做知己就不必了。知识分子的特点是那一份孤芳自赏。我再喜欢咪咪,还是能够控制着自己。

    把这一批画交上去之后,我为一间广告公司设计日历海报。

    书出版以后,我拿在手中,非常高兴,因为原作者非常重视我的画,把插图当作显著的吸引力,一本小说以画册的姿态出版,精美异常。我把书取到手中,第一个念头便是想送一本给咪咪。我请原作者签了名,我自己也签了名字,考虑半晌,终于决定先打电话给尊尼,经过他找咪咪,免得他引起误会。

    是尊尼来接的电话,我简单的说明来意。

    他冷冷的说:“我与这个妞,早完了!”

    完了?就这样?我怔怔的,一时会不过意来。

    “你自己设法去找她吧。喂,你还要不要模特儿?我现在有一个英葡血统的女孩子,好美的……”

    “哦哦。”我唯唯诺诺,“我再跟你联络。”

    尊尼见我没兴趣,便挂了电话。

    我打到咪咪留给我的号码去,他们说:“早就搬了。”

    “搬到哪里?”我不识趣地问。

    “谁知道!”那边不耐烦起来,“这种露露咪咪,莉莉娜娜,这里是公寓,人来人往的。”摔了电话。

    搬了。大概也是很平常的事,像咪咪的女孩子,香港不知道有多少,一半都搬过数十次家。我叹口气,人海茫茫,叫我到什么地方去找她?

    我把那本小说放进抽屉里。拉开抽屉,我发觉一直放在那里的一对金笔失了踪。是咪咪顺手牵的羊?真不可思议,她要这种笔来干什么?出去买也不过是数百元的事。尊尼倒是说得对,她果然是那样的人,其实只要她开口问我要,我岂有不给她的,何必要偷?

    况且……这时想起来很可笑,况且我们是朋友呀。

    广告公司叫我找十二个模特儿,画一套日历,半裸的,美丽的,而且都得吸同一牌子的香烟,或躺或卧。我并没有尝试过这样的“香烟牌美女”作品,很高兴的答应下来。第一个念头仍是想到咪咪,但叫我到什么地方去找她?如果找到她,我一定把她放在正月。

    尊尼介绍给我好几个模特儿,他把我当大主顾,语气都不同。虽然我知道所有的模特儿都是一样的,但忍不住还是觉得咪咪是最好的一个。咪咪不但样子秀气,具感性,就连皮肤、手与脚,都比其他的女孩子细腻一点。

    我一个个的问她们,自一月问到六月:“知不知道咪咪?”

    “咪咪?哪个咪咪?咪咪什么?”

    “咪咪,哦,早一年见过,不知道现到了什么地方。”

    “咪咪吗?找她干什么?好像不干这一行了。”

    “咪咪?上次偷了我一只白金手表,哼!我还找她呢。”

    我不得要领。

    广告公司对于这一串的水彩美女画雀跃万分,我又故意把背景做得古色古香,冶艳万分。

    当然,我的画不是艺术,但谁的是?香港有艺术家吗?我不认为。只要我在作画时觉得享受,我的愿望已经达到,我一向不是奢求的人。

    画到八月的时候,咪咪终于出现了。

    那天大雨,她撑着伞来找我。我开门的时候无限惊喜,“咪咪!”她却有点嗫嚅,有点不自在,神情很憔悴。

    我问她:“怎么了?我找你好久。”我接过她手中的伞,“进来。”

    “有工作吗?”她大概觉得冷,拉拉衣襟。

    “有。”我过一会儿问,“你等钱用?”

    “是。”她说,“我身子有点不舒服。”

    “要多少?”我摸口袋,我只得七百元,塞在她手里,“如果不够的话,再来,别客气。”

    她接过钞票,“我一有便还给你。”

    “不急。”我说,“如果有空,明后天就可以开始工作。”

    咪咪点点头。“谢谢你,你是好人。”她转身。

    “你走了?”我问,“你不留下来吃顿饭。”

    “我有急事,我想去看医生。”咪咪说。

    数百元看医生怎么够,我脱下腕表,“这你也拿去。”

    “不,我不可以一一”

    “别客气,看完了医生马上来。”我说。

    她走了。我心安理得的睡熟,心中充满希望,等她第二天来,我仍然会把她放在一月。

    但是她没有来,一直没有。而我忘了把那本小说给她。

    直到我几乎把整本月历完成,她仍然没有出现。我并不十分在意,也许她不想把钱还我,也许没有心情来工作。

    我画到第十二幅的时候,有人替我带来了消息:

    咪咪死了。

    死了?我放下画笔,不肯相信,那么活生生的一个女孩子:虽然历尽沧桑,然而还是细皮白肉,活色生香的女孩子。死了?这么快?什么起因?

    尊尼说:“你找她,是因为她偷了你的东西吧?人已经死了,不要再追究,我们为她预备了一个简单的葬礼,如果你愿意,可以来参加。”

    那天仍然下雨,我买了一大束黄玫瑰,去到墓地。尊尼红着眼睛。我并不知道咪咪喜欢什么花,我从来没有问过她,没有机会。

    除了尊尼,那里尚有几个女孩子,都是妖冶的蝴蝶,今日不知明日的事。

    我轻轻的放下花束,自口袋里取出那本小说,一并放在棺本上,尊尼撒下第一把泥土的时候,我离开了。

    那日我回家听了一夜的巴哈,心思如潮水一般,起伏高低,我其实并不认识这个女孩子,她只不过做过我的模特儿,如此而已。

    天亮的时候,我尽我的记忆,替咪咪用水彩画了一张画。在画中她睁大了充满疑惑的眼睛,天真地向我看来,身子向后仰,细细的腰肢,纤弱的手臂。

    等画完成的时候,已是黄昏,我一日一夜不睡,而且也没吃过东西。

    我后来把十三张画一起拿到广告公司去,奇怪得很,他们都一致喜欢咪咪的那张。

    他们笑说:“你忘了加一支香烟。索性把这张拿来做封面吧。”

    我忽然想哭,为一个年轻的生命流泪,此刻除了我,还有谁会记得她?但是我连她的姓都不知道,我只知道她叫咪咪。而这里,上千上万的女孩子都叫作“咪咪”。

    我把我应得的酬劳小心地放进皮夹子内,向广告公司告辞。

    从此很难叫我再用模特儿了。

    重逢:

    到香港时七月中,恰是海外学生回家渡假的时间。一个个容光焕发,浑身散漫着青春及一股潇洒劲,那种气质是蜗居香港的年轻人身上找不到的。

    可是我却不是回来见父母的学生,我早拿到学位,这次没呆在加拿大,是因为我失恋,想回来散散心。

    妈妈见到我,欢欣之情是可以想象得到的。

    但是我一到家,马上回到房间,关上门,第一件事便是打电话给绵绵。

    呵绵绵,多年多年之前,我们恋爱过,她才十七岁我才十九岁。我们一起散步看戏吃冰淇淋,写笑话投到《读者文摘》,温习功课,然后我被送到加拿大多伦多,我们继续通着信,直到她二十一岁生日,我还寄一件大衣给她,但是她很快也到伦敦升硕士,然后联络就中断了。

    忽然之间我渴望见她,即使她结了婚,成为别人的母亲,我还是觉得她是我无忧无虑时期的小绵。

    见到她等于恢复童年,时间的倒转。

    但一算,她也该有二十八岁,时间过得竟如此不留情。

    二十八岁的女人,该打入“少妇”类。但在我心目中,绵绵永远青春,永远穿她蓝白校服,在街角等我。

    我把电话放在膝头上,搓搓手,暗暗祈祷好运气。

    希望她家里的电话号码尚没有转。

    希望她记得我。

    希望她还像以前那么可爱。

    希望希望希望。

    我吸进一口气,连拨了六个号码。

    电话响了三下,马上有人来接听。

    一个女孩子的声音,“喂?”

    “请问绵绵在家吗?”时光倒流,仿佛是我念预科时候,打电话约她去跳舞。

    “请等一等。”

    我放下一半心,电话没有改,人面也依旧在。

    女孩子又回来,“对不起,请你打到她房间好吗?另外一个号码。”她把那号码告诉我。

    我在意外中又重新拨一次电话。绵绵还是老样子,如此注重个人自由。

    “喂?”接电话的人问。

    这是绵绵,错不了,她的声音跟小时候一模一样。

    我忽然感动得很激烈,事情太顺利,反而有压迫感,受不了。

    我像是有眼泪哽在喉咙之中。“小绵!”

    那边静默三秒钟,“谁?哪一位?”

    “是我,我是小珉。”我说,“邱小珉。”

    又是静默。我抓着话筒的手在颤抖。

    “小珉!”是不置信的语气,“小珉?”

    “是,是我,想起来了吗?”

    “好一一久一一不一一见。”

    “是。”我说,“绵绵,你好吗?”

    “呵小珉,你怎么会把这么复杂的问题加诸我身?”她轻脆地笑,“我们不如说些简单点的事。”

    “小绵,你结婚没有?”我的第一个问题。

    “嫁不出去,你呢?”

    “未婚。”

    “我们近十年未见了,暑假回来也不探访我,一定是热恋得昏了头,是不是?”她仍然这么爱娇。

    我很惭愧,“小绵,不是这个意思。唉,一言难尽,能不能出来谈谈?”

    “可以。”她很爽快。

    “明天一早你要上班吧?”我问,“可是要等到周末?抑或晚上可以匀出空闲?”

    “我的职业很奇特,不用天天上班。”她说,“几时都方便。”

    “那么明天早上。”我说。

    “什么事如此忙着要见我?”她诧异,“我不明白。”

    “没什么,我只是想见见你。”我说,“十年未碰头,大家见见面也是应该的。”

    “要查看我脸上到底长了多少皱纹是不是?”她笑。

    “明天早上九点半,我到你家来接你,仍然是利群道,是不是?”我问。

    “哗这么早。”她说,“好,九点半门口见。”

    老朋友即是老朋友,我感慨的想。年轻的时候才有真感情,现在都已经麻木不仁,矢恋带来的只有气愤而不是哀恸。数次热恋都了无踪迹,像做梦一般。小绵的故事不会比我少吧。但我们仍是老友。

    那一夜因为飞机劳顿,倒是睡得很熟,被闹钟叫醒,很是惆怅,曾有三年之久,替我按熄闹钟的是一个公认的美女。

    而你知道,美女变心变得比任何人都快,因为她受到的诱惑力也强,我终于失去了她。

    我驾父亲的车子到利群道,依然是那所旧房子,依然是木楼梯。仍旧只按一下铃,绵绵便下来。

    仍旧嘴里叫喊,“来啦来啦!”一边笑。

    恍惚间我像是一只鬼,回到旧居,寻到了亲人。

    我有点哽咽,抬头看着绵绵下来。

    她并没有老。圆圆眼睛与圆圆脸,黑发仍然是又直又短,但是她的仪态大方得多,兼夹别具风韵,眼神中的凌厉锋芒都不见了,代替是温柔与了解。

    她与我握手,“小珉,”她微笑,“你还是老样子,还是那个小珉。”

    我拥抱她一下,“小绵,你一点也没变。”

    “老啦,”她装个鬼脸,“腰间已经长出士啤呔。”

    我用手搭住她肩膀笑了起来。“士啤呔?我相信你不会。”

    “打算去哪里?”她仰起头看我。

    “你说。”

    “我带了泳衣,我们去浅水湾。”她说。

    “哦?”我惊异,“你没通知我,我没有泳裤。”

    “我替你借了小东的。记得小东吗?”她微笑,“我那小弟弟,现在在香港大学念医科。”

    “时间过得太快。”我唏嘘,“小东竟进了大学!”

    “这幢房子是香港硕果仅存的旧屋,明年也要拆了。”

    我只好点点头,感慨得要命。

    我们上车。我把车子向浅水湾驶去。

    小绵撩撩头发,笑说:“以前去浅水湾算是贵族玩意儿,现在香港人只有中下层才坐车到沙滩去游泳。”

    我诧异地问:“有钱人呢?”

    “驾游艇快艇出海去呀,”她笑,“避开人群,把船停在港,滑水、野餐,不晓得多够劲。”

    我说:“你想必也认识这样的男孩子吧?”

    “不认识,”她说,“所以光棍至今。”

    “我也追求不起这样的女孩子,所以频频失恋。”我笑。

    她似乎很了解,“小珉,做男人到底又还好一点。”

    我不响,车子已经驶进浅水湾道,这条美丽的路。

    “看,影树。”小绵说。

    “我看到。”

    中国红与玫瑰红,燃烧树顶,大火大火,轰轰烈烈,张爱玲口中的野火花,如此的灿烂,义无反顾的哀艳,如殉情者的血。

    小绵说:“他们说火奴鲁鲁的威基基美,但不过只有棕搁,单调得很。像吉里、巴哈马斯、百慕达这三个地方,实在又是老人才去的,去等死,”

    “完全赞成!”我由衷地说。

    车子到了浅水湾,我们更衣下沙滩。绵绵笑,“瞧惯三十八寸胸的鬼妹,现在你眼睛受委曲了。”

    我也好笑。

    她永远是这么明快轻松,这可爱的女子。

    我问:“你在英国念什么?”

    “艺术。”

    “上帝。”

    “所以我在做设计工作,不需要上班。”她笑。

    “艺术家。”我羡慕的说。

    她特有的气质,一举一动都秀丽异常,我早该猜到。

    “你是科学家。”她指一指我。

    “谁都可以做科学家。”我没好气,“不需要有天才。”

    “爱迪生呢?”她调皮的问。

    “只有一个爱迪生。”我说。

    她说:“也只有一个毕加索。”

    我们俩一齐笑。

    “嗳,你有恋爱过吗?”我问她。

    “好几次,没成功,每一次都像死里逃生。”她的表情有点苍白,“目前我非常用心工作。”她看看我,“你呢,小珉?”

    “开头不是真的,只是到处玩,然后有一次是呕心沥血的。我在暑假遇见她,辗转反侧,没有法子忘记她的倩影,圣诞本来她要到多伦多来,但临时爽约,我赶两千哩路去萨斯既吐温看她。”

    “呵。”小绵听得入神。

    我叹一口气,“我没有钱搭飞机,火车票都买不起一一”

    “你是怎么去的?”小绵惊问。

    “搭顺风车。冻死我也要去,穿足四条裤,在公路上截顺风车。同学们都发誓我再也不回学校,真会倒尸路上。你永远猜不到雪有多深。”

    “你见到她吗?”

    “见到了。她终于跟我回多伦多,我们一一我们同居三年。”我看她一眼。

    “现在如何?”

    “她嫁了一个大地主。”

    “可怜的小珉。”她拍拍我肩膀。

    我说:“我一定很爱她,呵,绵绵,那场风雪……像是得不到她情愿死的选择。”

    绵绵温柔地垂下眼睛。“我喜欢听男子说他们的爱情故事,一往情深,分外动人,女人的爱情都是小题大做,夸张的,女人爱念泛滥,没有恋爱,没有存在。”

    “谢谢你,绵绵。”

    她叹一口气。

    “你常到欧陆去吧?”我问,“你打扮非常脱俗。”

    “白色,”她挥挥手,“永远只穿白色,毫无想象力。”

    “绵绵,你与小时候不一样,那时你只是常人眼中的甜姐儿。”

    “十多岁哪里会定型,性格要慢慢才成熟,像好酒在地窖中转醇。”她笑。

    我们漫步沙滩。

    绵绵的脸颊渐渐晒红。

    “我对欧陆不熟。毫无疑问,文科该选在欧洲念。”

    “都一样呢,”她深呼吸,“只要当事人快乐。快乐是一样的。”

    我拾起石子扔下海。

    我问:“你快乐吗?”

    “有时候是,有时候不,跟一切人一样,上落很大。”

    “可是我觉得你的情绪很稳定。”我说。

    她不响,看我一眼。

    太阳把她的肩膀也晒红,她看上去是这么漂亮,一种不可埋没的欧陆风情。

    我想我实在是不可救药地沉浸在回忆中了。

    “够啦。”她说,“我们改天再来,人开始多了。

    “喜欢早上游泳?”我问。

    “是的,虽然黄昏的太阳也温和,但是看着夕阳西下,非常害怕,我情愿在中午弃太阳而去,也不愿意让太阳弃我而去一一人的心理。”

    我静一下。“你相当没有安全感。”

    “我们这一代……”她淡淡的笑,“没有国家观念,家庭观念又渐渐淡薄,我们只好属于工作,在工作中寻找自我,充塞所有的时间。谁有安全感?你有吗?”

    她真是充满了解,上帝是公平的,年纪轻的女孩子有青春,年纪较大的有智慧,看你需要的是什么。

    我们出市区吃茶。

    我问:“绵绵,你真的有时间给我?别耽误工作。”

    “放心,”她拍拍我的肩膀,“我知道什么应该放在前面。”

    我想起来,问:“你那条西班牙猎犬呢?”

    “海娜吗?”她伤感起来,“早就不在了。”

    “什么?”我震惊,“死了?”

    “是的,”绵绵说,“最后她胖得不能再胖,年纪也大了,应该记得她死的时候已经十多岁。”

    “老好海娜!”我伏在茶桌上,“天啊到你家去而见不到海娜……我记得它永远躺在木楼梯的第一级,我得小心地跨过它,可是一下子它就跟在脚跟讨糖吃。真不能想象,一只吃拖肥糖的西班牙猎犬。”

    绵绵说:“它最喜欢花街巧克力,我们常常买一盒回来,把好吃的那些挑完,剩下的就是海娜的。”

    我摇摇头。

    “小珉,我真希望我们可以再回到那个时候,”绵绵忽然之间有点冲动,“小珉,你想不想?”

    我低下头,“但是我们必须面对现实。”

    “是的。”她笑了。

    “我应该去探访伯父伯母。”我说。

    “不用不用,”她慌忙摆手,“所有上我家来的男孩子都会被误会是他们的未来女婿,多么尴尬。”

    我失笑,我自己的父母又何尝不是这样,装作很镇静,其实好希望我马上带女朋友回家宣布订婚结婚,真是天晓得。

    “现在找锦锦的男孩子才多呢。”绵绵笑。

    “谁?”我张大了嘴,“锦儿?锦儿有人追?她才学会走路多久!”

    “那是十年前,小珉,今年她十七岁了。”

    我呻吟,“天呀,十七岁,可不是。”

    “正是我与你约会那个年纪,我看着锦儿,真是既好气又好笑,一额头的汗毛,乳臭未干,一本正经的扮大人,但是自己当年何尝不是那个样子。”

    我兴奋起来,“绵绵,你安排一个时间,我非见他们不可,想想看,久别重逢我们将会有多么高兴。”

    “那还不容易?”她笑,“今天晚上就可以,小东会从学校回来,我知道锦儿没有约会,你放心,我替你办到。”

    “我知道我可以信任老朋友。”我紧紧握住绵绵的手。

    她笑。

    “瞧,我现在回去换衣服——”

    “你算了吧,还得回去换西装领带?”绵绵说,“家里谁没见过你?都老朋友了——你自己说的。”

    “明天,”我说,“明天你一定要到我家来。我们索性把以前的同学也找回来,你说如何?”

    “很难,”绵绵摇摇头,“大部分去了外国,有些还安居乐业,也不想回香港,哪儿找去?与我一起出去的六八年度会考生,只有我一个人回来。”

    “赫赫有名的女拔萃,”我取笑她,“白色校服裙子永远笔挺,坐下来之前要摸平裙子的褶。”

    “哈哈哈。”她仰起脸笑,“锦儿也是拔萃的,你记得?”

    “她的男朋友呢?是否圣保罗男女校?”我笑问。

    “嗳,”绵绵舒出了一口长气,说:“Thosewerethedays。”

    “但是至少我们有老朋友可以谈这些呢。”我想一想,“喂,你不会有男朋友吧——我问得真笨,当然你是有男朋友的,”我由衷地说,“你是多么吸引人的女子。”

    “真的?”她笑问。

    “当然,否则你想想,当年我干吗风雨无阻等在你家门?你现在的男朋友一定妒忌得要死。”

    “我现在并没有男朋友。”

    “我不信。”又是意外。

    “我骗全世界的人也不能骗你呀。”绵绵说,“况且这不是什么有面子的事。”

    “我明白。”我低下头,“是不是你不想与他们出去?”

    “不是,根本没有人约会我。”她耸耸肩,“可能看见我的样子已经吓怕了。你知道,小珉,我不再是以前那个天真活泼的女小孩,现在我是个精明厉害的职业女性。”

    “你?精明厉害?”我笑,“你?你?算了,绵绵,在我心目中,你永远是那个傻气的小女孩。”

    “谢谢你。”她双目有点润湿。

    “就算你变了,那也是社会的错,而且我们需要事业女性。”我说,“别担心。”

    我们没有担心,我们出去买好大把的花、糖果、水果,出发到她家里去,呵对,还有一个很大的蛋糕,栗子的,你知道,我在十年前追求绵绵的时候,流行栗子蛋糕,那时还没有芝士饼,哈哈哈。

    来开门的是锦儿,T恤,短裤,长发。晒得红棕的鼻子,她竟这么大了,身材发育得太好太好了,我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她那圆圆的眼睛似曾相识,这不是当年的绵绵?绵绵还未老,锦儿已经成熟了。

    我温和的问:“锦儿,记得我是谁吗?”

    她眨眨大眼睛,没认出来。

    我低声的笑道:“‘十包泡泡糖,珉哥哥,我将来嫁给你,只要十包泡泡糖。’”

    她吃惊地瞪着我,忽然想起往事,脸红得像关公似的,尖叫一声,马上逃进屋子内。

    绵绵笑说:“小珉你真是的,怎么可以说这种话?人家现在是少女情怀总是诗,黑暗时期已经过去,你偏偏还要刺激她。”

    “有什么关系?”我笑,“我总是她的珉哥哥。”

    绵绵的父母迎出来。

    我说:“伯父伯母,还记得我吗?”

    绵绵说:“考老人家的记性干什么?妈妈,这是小珉,记得吗?”

    “小珉!”伯母笑,“真的?长高了,怎么不约会我们绵绵?好些日子没见面了。”

    我坐下来,还是那张沙发,沙发套子换过了,是米黄色一朵朵的大菊花,衬得墙壁高高地,那几幅字画还挂在那里,我有种宾至如归的感觉。

    女佣人五姐倒一杯可乐出来。

    我高叫,“五姐!”我笑,“哈哈,五姐,你还在这里!”

    五姐疑惑地看着我。

    “五姐,我是那个‘让小姐老晚不回来,有事没事等门等到半夜三更’的那个人呀!”

    五姐看牢我半晌,“呵呵珉官!”她失声。

    她老了,皱纹一条条刻得很深,都排在额头上,但是能见到她真是好事。

    “珉官,你又回来了?大小姐是好女孩子,你……”

    “五姐,”绵绵急忙阻止她,“你回去做事吧,别噜嗦。”绵绵向我睐睐眼。

    我笑着耸耸肩。

    伯父拿出棋盘,笑嘻嘻问:“喂,小珉,这些年来,棋艺进步没有?”

    绵绵说:“爸,你放过人家好不好?你那手棋,闷死人,人家又不好意思赢你。”

    近大门的古老钟忽然叮叮噹噹的敲了起来,时间已经过去,缅怀是可以的,迷醉过去?不是我的习惯。

    这次回来约见绵绵,本来只是为了老朋友叙一叙,却没想到收获不止一点点,十年未见,绵绵的性格沉默下来,变为一个值得尊敬、令人愉快的事业女性,相貌娟好,精神独立,如果她是我新近才认识的女孩子,我会毫不犹疑地约会她。

    慢着。

    现在又有何不可?

    我“霍”地转过头去相牢绵绵。

    她的目光恰巧与我相接,我们两人都一呆,忽然之间有了默契。

    这时候锦儿出来,她倚在大沙发的扶手上,闲闲的说:“珉哥,我希望你觉得惭愧,在我们这里骗了多少弹子与香烟牌子去,然后再与我们讲条件,与姐姐打电话时不骚扰就还三张……有没有?”

    绵绵说:“算什么旧帐?”

    “呵,这叫作旧帐?”锦儿笑。

    楼下一阵跑车引擎声。锦儿跳起来奔到露台去看。

    “男朋友?”我问绵绵。

    “才不是,这样的男朋友不准进门,这是小东,开车子像开飞机。”绵绵说。

    没一刻小东上来了,锦儿早迎上去叽叽咕咕跟他说了许多话,我伸手出来,“小东。”

    “珉哥。”小东说,“欢迎欢迎。”

    他长得又高又大,一表人材。绵绵一家都是圆眼睛,俊俏得很。

    “我们将来有机会好好的谈谈,”他说,“我希望知道有关加拿大的情形。”

    可是吃完晚饭,他赴约去了。锦儿也被男朋友约走。我与绵绵站在露台上吃蛋糕。

    “年轻人总是忙碌的,花蝴蝶一般穿来插云,也幸亏有他们,否则岂非太寂寞?”

    “绵绵,这些日子——你不寂寞吧?”我问。

    “有时候很寂寞。我老是觉得寂寞是一件事,找对象又是另外一件事。年纪大了,想法不一样,婚姻虽然古老,却是惟一可靠、理想、诚实的结局。我不是保守,但是身为一个女人,有什么必要随时跟男人跳上床——不过这样,如果她觉得是一种享受,又另作别论。”

    “返璞归真了?”我笑问。

    “嗯。我告诉自己,现在谁来做我的男朋友,那才好呢,”她带点自嘲的语气,“什么都能做,会吃苦,有定力,有思路,可惜没发挥的机会。”

    我静默着。

    “我有没有说得太多?”她问。

    “没有,绝对没有。”

    “回来一个暑假是不是?”她转变话题,“什么时候回去?”

    “没一定,我又不是念书,我根本在做事,不回去也就不回去了,替我找工,哪里不一样!”

    “令尊令堂还好吧?”

    “老样子,给我的心理负担很重:吃饭时候一定等我,不回去便算对他们不起。”

    “父母们总是这样,”绵绵说,“专在无关重要的地方埋手挑剔,真正的大事他们一点也帮不上。读书是咱们自己费的精神,恋爱全凭肉搏,工作凭劳力。”

    “看北斗星。”我说着伸手指天空。

    “是。你家朝南,以前你老是说看不到北斗星,我想你是根本没有心看。”

    我犹疑很久。

    或者她只把我当老朋友。或者她认为幼时开玩笑性质的男友算不得一回事。或者我会自讨没趣。

    绵绵说:“小珉,出来一天,你也疲倦了,回家吧。”

    我点点头,我需要时间考虑如何开口,到底不比得年轻的时候,想到什么做什么。

    于是我告辞。

    绵绵送我出门。

    我说:“明天晚上,到我家吃饭,你一定要来。”

    “知道。”

    “我来接你。”

    她微笑。我与她握手道别。

    回到家中,很是松弛。

    无意中推开窗门,看到那北斗星正在向我陕眼。

    我看仔细了,可不是!为什么以前老是不发觉?

    我想也没想,便拿起电话打过去,来接电话的自然是绵绵,这是她私人号码。

    “这是小珉,嗳,看到了,在我窗门处可以看到北斗星,十分亮十分大。”

    “很好。”她含笑说,“多年来夙愿得偿。”

    “睡了吗?”我问。

    “还没有。”

    “你明明是睡了,对不起。”我说,“打扰。”

    “忽然这么客气干什么?”

    “绵绵,如果我重新开始约会你,会不会很古怪?”

    “古怪?有什么古怪?老朋友出来走走,稀奇吗?”

    “不,”我冲口而出,真情流露,“不是老朋友,而是新朋友,绵绵,你不反对?”

    她沉默一会儿。我心跳地等待。

    然后是她充满喜悦的声音:“不,我不反对。”

    我整个人飘起来,这四个字的力量大得无以复加。

    呵感情,奇怪的东西,可以令人在零下十三度的天气里旅行两千哩。

    使人情绪高涨,使人彷徨低落。

    我说:“谢谢你,绵绵,我们明天见。”

    “明天见。”她说,“早点睡。”

    我会的,因为我已见到了美丽的开始。

    母女:

    小四来对我说:“我母亲非常病重,要死了。”

    她一点也不悲伤,她只是说明一件事实,然后她坐下来,翻阅我的杂志,吸着烟。

    “什么病?”

    “年纪大了总要去的。”小四说。

    “你有没有请假陪她?”

    “我?我怎么可以放下工作呢?”她说,“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是工作,失去工作我自己也要死的,自十五岁开始谁养过我,不要开玩笑,我现在死已经太迟了,死也死得不干不净,只好活下去。”

    “你不难过?”

    “不。”

    “她是你的母亲。”

    小四笑,“我知道,真滑稽,是不是?有时候我坐在一旁,冷冷在一边看着她,心里二万分的诧异——她,我的母亲?生我的人?我只想骇笑。”

    “她的确是你的母亲。”

    “对不起,我从来没这种感觉,我讨厌她,我只希望此刻我在外国,远远的,看不见她。”

    我说:“她已经要死了,她是你母亲。”

    小四的声音提高:“我有过选择没有?我有没有签过合同,说明永不反悔?只不过她不停的生生生,我是那堆不幸孩子的其中一个,我就得每一分钟像只羔羊似的跪在她面前,然后说:‘妈,我感激你,因为你赐我生命。’老老实实的告诉你,我从来不想跑到这个世界来,生命闷烦而且不幸。”

    “小四,你非常的粗鲁,她已经要过去了。”

    “她可以去地狱。”

    “她是你的母亲。”

    小四静下来,“妈妈只是一个字,爸爸也只是一个字,我谁也没有。假使我谁也没有,世人恐怕还会同情我一点,我到底是活在世人当中的。”

    我不响。

    小四说:“我头痛。多年前我做过一个梦,梦见她将死,躺在床上,清晰的是,每个人在那里,还有陌生人,我们都非常冷静,有人甚至在嚼口香糖。她在呼吸,非常沉重,一下一下,然而她没有咽气,闹钟响了,我又得起床去上班。”她耸耸肩。

    “这次是真的,不是梦。”

    她疲乏的笑,“分别在哪里?做梦才好,可以醒,做人也好,可以死。尤其对毕生潦倒的人来说,死真是喜讯。”

    “如果你那么讨厌这个世界,你为什么不马上去死掉?”我厌恶的说。

    “我不知道,我没胆子吧。我曾经花很多时间想过这个问题,我很怕。”

    “那么尽量爱这个世界,爱你身边的人。”

    “我试过,但是他们不爱我。”

    “你没有希望。”

    “我并不恨人。我惟一厌恶的——”

    “是你的母亲。”我接上去,“我知道,我承认她是一个荒谬的人,但是你可以让她去。”

    “让她去?自我十岁开始,她无时不与我作对,念小学时有一天,她打开皮夹子,发觉少了一块钱,一块钱!她奔到学校来,大声叱骂,披头散发,红着脸将我自课室拉出来,当着四十个学生,当着老师,吼道:‘一块钱!一块钱!你这贼!拿出来!拿出来!’她用那大力的手打我。自那一日开始,我心中答应她,我一定不会辜负她,我一定要做一个贼来报答她。”

    “你果然偷了那一块钱?”

    小四笑,“我没偷,是别人偷的。真滑稽是不是?但是以后在小学我没有过过人的日子,每个老师每个同学都窃窃私议‘贼,贼’。一块钱,而她可以自家奔到学校去打我一顿,伟大的母亲。”

    “多年前的事了,她现在要死了。”

    “我真讨厌她。”

    “小四,看看你,你现在不是很好吗?”

    “是的,只要她不败我的事,我还好十倍呢。”

    “你父亲呢?”

    “我父亲?”

    “小四,为什么你不离开他们远一点?假如你那么恨他们。”

    “离开他们?你开玩笑?他们是我父母,我们要互相等对方先死。”

    “小四,别开玩笑了。”

    “我没有机会。君不见我那些能干的亲戚们,哪个不是走得远远的,就差没改名换姓呢,我是最没用的,不得不回来出丑。”

    “这是不对的。”

    “我的心中充满了恨,不是夜半风竹敲秋韵的恨,而是那种美莱村大屠杀的恨。”

    “你的母亲要死了,你心中忧闷,我们出去喝一杯酒如何?”我问。

    “谢谢你。”

    我们穿好大衣,走出去,街外寒冷。

    我们搭车到一个酒馆,叫了威士忌加冰。小四喝酒犹如喝开水一般。

    她看上去很不错,没有一点血色的脸,黑色头发。这种酒馆常常有酒女,此刻小四看上去像一个缺乏睡眠的那种女人,美丽而苍白。

    一个外国男人前来搭讪,小四说:“三千一夜。”那外国男人摇摇头走了。她的母亲要死了,她还有这种兴致。她有好几天没睡了吧?她必定要恨她,恨了她,小四才不会悲伤。恨一个将死的人是困难的。

    她喝了又喝,眼圈赤红,嘴唇煞白。

    她仿佛舒服得多了。

    小四是个不幸运的女子。这个世界上不幸运的女子很多,只是小四是个红颜,她的不幸因此更加不幸,因此更加不得人的同情。红颜是活该薄命的,活该,谁叫她比别人长得好,长得聪明,长得能干。

    活该。

    “我想结婚。”小四说。

    “那么结婚好了。”

    “我想结婚,体贴的丈夫,温暖的家,听话的孩子。我其实很喜欢孩子,只是我没有精力带大他们。看我,我就是一个没勇气哪吒。我的偶像是哪吒,真不骗你,我多么希望可以削骨还父,削肉还母,真不骗你,迫真的,这哪吒真有一手。我没有勇气把生命带到世界上来,我是一个失败的生命。”

    “小四,此刻有很多人在羡慕着你呢。”

    “叫他们去地狱好了。”

    “地狱要挤破了。”

    小四说:“听那首歌。”

    酒馆里的点唱机在播一首歌——

    “为什么

    不见你,再来我家门……”

    小四说:“人们问我,怎么会跟他闹翻的,我告诉他们,是他不要我了。他们说,你脾气太坏。那一点也不对,那并非因为我做错了什么,或是做对了什么,只不过是因为他不要我了。为什么我也不知道。我的生命是一只长而倒霉的故事,像亏本的火车客运公司。”小四哑声的笑起来,

    我向她举举杯。

    她说:“我的母亲要死了。我一直在想,想过去的数十年,我与她的关系,我们从来没有沟通过,她尽了力来压逼我——这些日子压逼我是她惟一的娱乐,她还能干什么?只有我一次又一次的回来,只有用掌打我,用嘴骂我的时候,她才是存在的,活生生的,并且是个母亲,可怜的女人,活了那么久,足足六十岁,只落得我一个人给她出气,我好意思拒绝她吗?我真是恨她不争气,为什么她不给其他人几个耳光,她怕他们,因为他们不怕她,她不怕我,因为我走不远。”

    “小四,你醉了。”

    “我极少喝醉酒,你低估了我,我只醉过两次。第一次拼命说英文,又吐又呕。第二次是圣诞,我问人家:‘这么久了,他为什么还不叫我回去?’然后哭了。真是的,都是为一个人,可是他并不爱我,你说我寂寞到什么地步?”

    “谁在医院陪你母亲?”

    “没有人。她是穷老太婆,生日也没有人记得,一年是闰八月,她有两个生日,没有人记得,没有任何亲友寄一张卡片来,送一笔礼,我买了两次蛋糕,所以她名正言顺的可以骂我。我敬佩我的母亲,伟大的母亲,难怪我一日比一日渺小,生活在那么伟大的母亲前,我焉得不渺小?”

    “或者你是应该结婚的。”

    “是的,我在等一个了解我的人。”

    “那太难了。”

    “不不,不难。我真的要结婚了,他很年轻,而且漂亮,他不大识字,不看中文,不看英文,但他是好人,我觉得寂寞,我一定得结婚。我的屋子暖气一定要充足,我喜欢暖气足的屋子。我并没有下降自己,我们家里大部分亲戚都是不识中文不识英文的,我只不过是跟着模子走而已。”

    “你会快乐?”

    “我现在也不快乐,我不认识快乐,快乐也不认识我,我有什么损失?”小四说,“我是无产阶级,一无所有,我怕什么?”

    “你再要一杯?”

    “谢谢你。”

    她真的颇醉了,但是她的母亲要死了。生她的人要死了,她束手无策,她应该喝醉的。

    “我兴这种念头,因为我要证实仍然是活着的,只有那样我才能唤醒自己。我喜欢年纪轻一点的男人,漂亮的男人,野性不驯,那么他们不会认真。我喜欢拥抱他们,那种感觉像拥抱自己,两个人都变成活生生的。”

    她哭了,她抹去眼泪。

    “他们一点也不难过,”小四说,“正如他们忘记她的生日,他们也忘记人死了就不能复活,他们并不悲伤。他们是那么罪恶,但是他们活得那么风调雨顺。我也罪恶,但是我活得何其不幸。各人的命运不一样。”

    “如果你恨你的母亲,何必替她不值。”

    “我一点也不恨她,我只是恨我自己。”小四说。

    “我不明白。”

    “恨我自己,我一生潦倒,跌跌撞撞的又回到她面前,因为我爱自己,家是火坑,我不能随意离开一个火坑跳人另外一个火坑去,熟的火坑比生的火坑好。”她尖声狂笑起来。

    但是她还是美丽的,酒馆在座的几个人都向她看。

    几个“威士威”之后,她不会恨任何人。我明白小四,她爱所有的人,因为她爱得太强烈,没有人回报她,她就开始恨,其实她谁也不恨。

    “我老了,”她抓住我的手,“我老了,你看不看得见我的皱纹?我不能与我母亲说话,我们从来不能坐下来好好谈一谈,我老了,她要死了,但是我们始终没有说过话。”

    “你没有老。假如你吹一下口哨,男人还是随时会来的,你懂得吹口哨?”我温言安慰她。

    她笑了,笑得那么漂亮。

    我记得那整齐雪白的牙齿,当她十七岁的时候,我在一个沙滩看见他,她穿一套白色纱边的游泳衣,那么蔷薇色的皮肤,那么长的腿,那么圆的眼睛,那么乌黑的直发,多年多年前的事了。

    “噢,小四。”我握住她的手。

    “人们总是骗我,”她说。

    “没有关系,他们会得到报应的。”

    “他们得到报应也没有用,我已经被骗了。”

    她呆呆的,有五分醉了。

    “你要到我那里去睡一觉吗?”我问。

    “当我年轻的时候,我喜欢的人都喜欢我,现在我老了,我喜欢的人不喜欢我,我不喜欢的人反而喜欢我,可是那些人,即使我再不如意,也不能与他们交往的。”

    “你需要休息。”我说。

    “我母亲要死了。”小四说。

    “我知道,你什么也不能做,人总是要死的,你我也要死的,你想开一点。”

    “我当然想得开,我恨她。”

    “你并不恨她,你十分爱她,所以你要恨她。”

    “别那样弗洛依德好不好?”她说。

    “那是真的,你爱她,所以你一次又一次的回来看她,你希望她会爱你,你也希望你父亲会爱她,你更希望你亲友爱她,你不能将她与你自己分别开来,这个世界令你失望,因为你花尽了精力爱每一个人,他们可不需要这么多的爱,你明白吗?小四?”

    她平静的说:“是的,我明白。正像英国的天空一般,每个人等太阳升上来,但是太阳一出来,英国的天空不再像英国的天空了。”

    “我们该走了,酒馆要关门了呢。”

    小四轻轻的说:“为什么她不能够明白我?”

    “谁?”

    “我母亲。”

    “已经完了,小四,她将死了。”

    “这威士忌令我作呕。”

    “要上浴室吗?”

    “不不。”

    我付了帐,替她穿好衣服,我们走出冷空气里。

    小四开始唱她喜欢的绍兴戏一一

    “林妹妹,想当初,你孤苦零丁,到我家来,实以为暖窝可栖孤零燕一一林黛玉是不寂寞的,贾宝玉懂得她一一宝玉是,剖腹掏心真诚待,妹妹你,心里早有口不言。实指望,白头能偕恩和爱,谁知晓今日你黄土陇中独自眠一一”她停一停,“我妈妈说,她不喜欢火葬,她说她要葬在高点的地方,雨淋了不会浸到她。她不怕死,因为她没想到死是怎么一回事。”

    “那边有街车。”

    我们上了车,她的头靠在车椅上,一声不发。

    小四的问题是懂得太多,一个人懂得太多是不行的,一个女人懂得太多是更加不行的,所以她不快乐,呵,可怜的小四,可怜的小四,一个很能干的男人尚可以降点格,一个什么都懂的女人,该嫁给谁呢?

    “我母亲说:坏女人才穿高跟鞋,坏女人才抽烟,坏女人没拿到证书就与男人混的,坏女人十二点之后还留在外头。我是坏女人,你说是还是不是,她耻辱了,所以她恨我,而且她最恨我是因为她眼睁睁看着别人找到金龟婿,而我却没有替她找回一个金龟婿,她多恨我,她那么样的辛苦了几十年,连一个好女儿也得不到,真是可怜。”

    “你是个好女子。”

    “是吗?”小四微笑地问我,“好吗?有多好?你也不过说说而已,你肯把你的兄弟介绍给我吗。你肯为我找一份工作吗,人与人的关系止于此,所以我要结婚了。你们都是假的,假的,靠你们施舍一点时间是不行的,你们都是假的。”

    每个人都知道这世界是假的,小四的痛苦是她偏偏要揭穿这世界。

    到了家,我扶她上楼。

    她坐在椅子上,她说:“你要陪我说话。”

    “是的。”我说。

    “你讨厌我吗?”

    “不,小四,你为什么不睡一会儿?休息一下。”

    “我母亲躺在医院要死了,而你却叫我睡?”

    “对不起。”

    小四这种人应该早去,生命对她来说真是一种负累,早早的去了,人们也许还有一声叹息。像她这种人,应该早去,现在已经来不及了。无限的寂寞空虚,只有三数个快乐的日子,腌腋的男人与女人,岂止**的不如意,一个陌生的世界,死寂的晚上,希望没来到已经幻灭,没有一个可说话的人,工作与挣扎,没有一个为她说话的人,所以她日日夜夜不住的为自己说着话,终于变得无限的讨厌。小四如果早一点去简直一点损失也没有,现在已经太迟了,现在她得好好的活下去。

    小四说:“我要回去看看我母亲。”

    “我与你同去。”

    “那还不如不去。”

    “你得回去看看,不然他们会怪你的。”

    “他们没有时间怪我,他们太忙于吃喝玩乐,他们没有时间怪我,他们甚至没有时间来注意我是否存在。”

    我生气了,“你为什么要那么在乎他们想什么,他们做什么?这世界上有那么多人,他们死光了你还是要活的,有很多人生下来没兄弟姊妹也一样活得很好,有很多人生下来是孤儿也活得很好,有些人比你幸运,有些人比你更痛苦,你不能够坐在那里成日要用全副精力来妒忌他们,你并不重要,小四,你的母亲也并不重要,这世界上一分钟内死好多人,你几时醒一醒,不要把自己看得大大?”

    “我要睡觉。”

    “我也不能与你沟通,回家睡,我没有时间来服侍你。”我忽然生气了。

    “好的。”小四说。

    她走了。

    我觉得疲倦,我也得活下去呀,我也一日比一日老。每个人的烦恼是一样的,独独小四这么讨厌,来不及的吼叫、哭、诉苦。也许她是对的,抗议过后心中会舒服。

    我可没告诉她我的母亲是怎么样的。

    为什么要对别人说?别人会明白?要明白的人早已明白,不明白的人说破了嘴边只是冷冷的投来一眼。为什么要对别人说?这世界上没有了解的人,没有。一个也没有。

    我取过一本小说,翻开来。我这个白天睡觉,晚上不睡觉的习惯真得好好改改,否则一辈子嫁不出去。唉,女人的最终目的还是嫁人。

    我打一个呵欠,谁比谁快乐?我从来不说,小四的毛病是说得太多。

    谁没有谁都要活下去的,残酷的生命。我不想听小四诉苦,那是为了她好。

    可是有人敲门,轻轻的,恳求的。

    我知道是谁,那是小四,她回来了。

    我去开门。

    小四站在门外,她说:“我喝多了酒,走不动,求求你,陪我去医院。”

    我说:“我穿上大衣陪你去。”

    我不是一个好心肠的人,就因为如此,我才陪她去,这种要求毕竟也非常的难以拒绝。我们又叫了街车,黑墨墨的驶往医院。小四一路上不出声。

    小四是喝惯酒的,她有点醒了。很镇静的坐在车中,仿佛去参加一个婚礼。

    我们到了医院,走进走廊,护士与医生穿梭似走过,场面热闹,小四找到了病房,推门进去。我跟在她身后,一个护士在房内,还有几个人在守着,见是她,都不出声。这病房很正常,有病人躺在床上,有亲人坐在病人身旁。

    小四走过去,我也走过去。

    小四看看病床上的老女人。老妇脸上的肉往下坠,这张脸若干年前与小四的脸一般年轻,再若干年前是个婴儿呢。这种劫数谁能躲过?

    老妇一下一下的呼吸着,小四一下一下的呼吸着。小四木然地看着她母亲,我也看着她母亲,大家都在等那一下子回光返照,传说中的回光返照。

    忽然老妇的呼吸急速起来,小四把她的头托起,老妇喘了两下,忽然呼出长长的一声,就没有声音了。亲人们忙走过来,小四茫然放下老妇的头。老妇始终没有睁开过眼睛,也没有说过一句话。

    看护走过来,众人开始哭。

    小四没有哭。

    小四跟我说:“走吧。”

    “走到哪里去?”我问。

    小四说:“到我的家去。”

    “这里的事不管了?”我又问。

    “管不了。”

    我陪她走出医院,天刚刚开始亮,亮得很奇怪,是一种浅灰色,太阳火红的挂在山上,又好像是日出,又好像是日落。

    小四酒完全醒了,非常的精神。她与我叫车子到她的公寓去。我这才注意小四穿的是牛仔裤与毛衣,外套是一件棉袄。

    她没有戚容,她令我想到“母亲今日死了,或者是昨日”。

    我们到她的公寓,她的公寓美丽而舒适,我马上到厨房去煮早餐。

    她在客厅拨电话,我听见她在说:“……是的,我知道很早,把你吵醒了吧?我想你到我这里来陪我,好不好?叫我来你那里,被窝暖不舍得离开?好,我明白,我半小时到,喂,要记得开门。真对不起。”

    我探出头来。

    小四说:“我以为我额头长得不好,过了额头会走眉运。现在可等到了,老着脸打电话给人,居然成功了呢。”

    “吃鸡蛋吧。”我说。

    她一边吃一边说:“这个男孩子最有趣了,不喜欢结婚,喜欢同居,我告诉他,我连同居也不干。”

    “他漂亮吗?”

    “非常的漂亮,不容易呢。”

    她去换衣服,出来的时候香喷喷,整整齐齐的衬衫,呢长裤,法国靴子,貂皮大衣。

    我讽刺她:“穿那么整齐干什么?”

    她说:“你等我?”

    “我要回去睡觉。”我说:“我与你一齐出门。”

    “不,你等我,在我房里睡。”

    “我不能睡别人的床,睡不熟的,你有了空再找我。”

    “那么我们一起下楼。”小四说。

    到了楼下,她比我走得快,我叫了街车,叫她:“小四,你冲到哪里去?车在这里。”

    她转过来,一脸的眼泪。

    “小四!”

    她颤抖着说:“我母亲死了。”

    我抓住她的手,她尖声号哭起来,整个人蹲下,我拉都拉不住,她跪在路边,头发披下来,崩溃在我的手中,她惨痛的呼号着:“妈妈!妈妈!”

    “小四,我扶你回家。”

    她翻腾地呕吐起来,弄脏了一身,大衣、裤子、毛衣,她拼命地抓住我,“我的妈妈。”她尖叫。

    路人开始围上来,我费力把她拉进电梯。她哭得呛住了气,不断的呕吐,不断的叫嚷。我开了大门,把她拉到屋子里。

    我找到了她放的镇静剂,灌她吞下,又吐出来,吞了好几次。我帮她脱衣裳,用毯子盖住她,她捏紧我手腕,以致好几次都抓破了,终于她静下来,掩着脸,哭泣着,“妈妈,妈妈。”

    我把她的衣服整理好,把皮大衣用湿毛巾搽干净。她人睡了。

    电话铃响起来,我去听。

    “小四?”一个沙哑而年青的男声。

    “不。”我说,“我是她朋友。”

    “小四为什么不来?我在等她。”

    “你可以来吗?她需要你。”

    “我不明白。”

    “她的母亲死了,她需要人陪。”

    那边沉默一会儿,“好,我马上来。”电话挂断了。

    无论怎么样,爱还是多于恨。

    小四爱她的母亲。

    缘:

    我跟大哥说:“我去看看玫瑰,就回来。”

    他在看书,头也不抬。“就是昨天刚下飞机的那个?”他问。

    “是。”我说。

    “去吧。”他翻过一页书。

    四十岁了,我想:这个人四十岁了,女朋友也没有一个。天天就是坐在家里看书,几年来介绍多少个女孩子给他,没有一个喜欢的,日子就越来越无聊了,除了看看窗外,就是捧着本书。他人长得漂亮,就是嘴角孤傲点,瘦长个子,头发有点卷,笑起来也有点温柔的样子,但就是找不到女朋友。他也不是个十分的好人,先一阵子老去听歌,把那个歌星约出来几次,然而也没下文,还是这么坐着看书。我可老老实实的告诉过他,他不结婚是他的事,我找到了对象,可不等他,要先走一步的。

    我开了他的车去找玫瑰,玫瑰是昨天早上到的,没见四五年,越发出落得好看了,拉着她说了一整天,今日到底忍不住,还要去找她。

    到了玫瑰那里,我敲敲门,她在里面说:“进来。”我推门进去。她住在酒店里,好好的家不住,说怕嘈,住在酒店,这样的人也难找。

    她穿一件粉红色的T恤,

    浅蓝色褪色的灯芯绒裤,头发拢在耳后,看看是我,她笑了。

    我说:“难得看见你穿七彩衣服。”通常她穿米色,上下左右都是米色,清爽是清爽了,到底素净老气一点,牛仔裤倒使她活泼。

    她吊儿郎当的夹着一支香烟,手里拿一把计算尺,推来拉去,写下一个数目,一本正经的画着张统计表。

    我说:“真正人人都会计算尺,就被你糟蹋成这样,你正经点不行?”

    她放下香烟放下尺,抬起头来,“我原是很正经的,我样子是这样,心未必是这样。模样太正经了,说不定背后就男盗女娼,一点也不美。”她笑了,“欢迎你来,你坐。”

    我在她床上躺下。

    我说:“我是有事才登三宝殿的,我想把你介绍给我哥哥。”

    “我不想谈恋爱,早过了那年龄了。”她一口拒绝。

    “我大哥长得很好哩,不会辱没你的。”

    她笑了,向我陕睐眼,“我真的不来这一套了。”她说。

    玫瑰也长得很好,昨日在飞机场,多少眼睛看牢她,她也没什么打扮,不过一件芝士布的衬衫,一条芝士布裙子,多少女人穿这样的衣服,只有她特别,是她那恣意的态度吧,真是漂亮。

    我说:“别自恃长得美,再过几年,也不过是老姑婆。”

    她敛了笑脸,无可奈何地叹口气,“不用过几年,现在就是老姑婆了,既然嫁不出去,也只好轻松点。”

    我笑,“我看你是不想嫁人了。”

    玫瑰说:“女人是很奇怪的,二十三四岁时最急嫁人,过了那年纪,也就处之泰然了。我是个例外,我从来不想嫁人,只想找个好男朋友,然而这又比嫁人更难吧。”

    “我大哥说不定就是那个人。”

    “说不定。”她又笑了。

    “你还是要回去的?”我问,“还念什么呢?”

    “叫我走到哪里去呢?”她说,“反正这世界到处都一样,我活着也不过是应个卯儿,我有自己的天地:拿一本书,向被窝里一钻,就极乐无比了。”

    “没想到你这么个美人儿,这么寂寞深闺。”

    她笑,“没法子啊,哪里都扰不到男朋友,有几个同学约我出去,随和的去几次,就疯言疯语起来,我想你这个小毛贼,老娘倒成了你们不花钱的粉头了,才不干呢。”

    我白了她一眼,玫瑰就这样,多少女人黄熟梅子还卖青呢,她好好的一个人,却把自己说得如此不堪,熟朋友就知道她自嘲,陌生人当了真,谁敢惹她?男孩子一半是被她吓走的,不过那些也不是什么好货色,纵然这样,也有点可惜。

    “我大哥好,”我说,“你一定喜欢。”

    “常听你说起他,倒一直没有见过,也没有照片。

    “这年头还用照片?”我说,“还相亲呢?你来我家一看不就知道了?今晚就去。”

    “今晚不行了,我要洗澡洗头,明晚吧。”她说。

    “很好。”我说,“明晚七点你来,我们吃饭去。”

    她坐到我身边来,上下打量了我一会儿,“看你喜气洋洋的,快了吧?”

    我坦白说:“快了,认得一年,还不结婚,等什么?像你们?你倒像我哥哥的性子,一般的怪痹,一般的挑剔,哪里去找个十全十美的人呢!互相迁就一下罢了。”

    她沉默了一会儿,抬起眼来,那双眼睛如寒星一般的亮,她说:“我凡事迁就得太多了,这是惟一不能迁就的一样。”

    我暗里叹口气。她这个怪脾气迟早坑了她呢。常人最自然不过的事,在她来说,都得勉强迁就。学习适应,哪得不痛苦?这些年来,真未见她舒意过。

    “在外国也见过几个‘有可能性’的男孩子,但是我想到不过是那么一回事,也就淡然了,但凡谈恋爱,又费神又花时间。快乐,来来去去是那几个变化,痛苦,也只是几种,乏味得很,我又不用找饭票,自己便是饭票,干脆收心养性起来,也不觉无聊。”

    “我知道你的要求,明儿你来吧,我介绍我哥给你。”我说,“我要走了,你休息。”

    玫瑰拉住了我,“几个女朋友,我与你最谈得来,在外边,常常想起你。你有空,多来陪我说说话,过一阵子我走了,说不定几时回来,还不晓得见不见得了面呢?”

    我听了有点难过,便啐她一口,“要不我死了,才见不到面,你咒我?”

    她把我推出房去。我在门外大叫再见,便开着车走了。

    人跟人讲缘分,我喜欢玫瑰。

    到了家,我便说要给大哥介绍个女朋友。

    大哥的态度比玫瑰还冷淡,我一向有种感觉,他俩才是天生的一对,再也错不了的,将来结了婚,就一人拿本书,坐着对看,自然就有家庭乐趣。

    他说:“你那些女朋友,还是别浪费我时间了,也不过是普通的女人,想着普通的事,大不了是打麻将嫁人比钻戒。”

    我笑问:“你自己几管鼻子,几只眼睛?好自命不凡。”

    他笑了,不出声。

    “这次是玫瑰,错不了,你明天换套漂亮衣服在家等着,你一见便知龙与凤,不骗你。”

    “真的?”

    “大哥,你现在是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还搭什么架子呢?都四十岁了!”

    他说:“好吧,明天等她。”

    “这才是呢。”我说。

    他会喜欢玫瑰。

    我把家收拾得很干净,又指手划脚的指挥大哥穿衣服,他又不听我的,还照他家常的衣着。我忙着摆花瓶,他又拿起了一本书,靠在沙发里看了起来,仿佛要来的是一位老太太,他一点兴趣也没有。

    就在七点钟,电话来了,应该是门铃,响的却是电话,我就觉得不对劲,去一听,果然是玫瑰打来的,她说有事绊住了,脱不了身,“不能来啦。”她说,“改天吧。”我骂她:“你这个没信用!”她说:“我陪父亲看胃病呢,千辛万苦找到的医生,现在什么钟点了?不看就得等到明天。”看医生事大,我只好放她。挂了电话,自觉没有面子,就气鼓鼓坐在大哥对面。

    他问我:“怎么了?”

    “不来了,我们自己吃饭吧。”

    “啊?”他倒有兴趣起来,“不来了?很特别。通常要待我约她的时候才失约,表示高贵,这么第一次就黄牛,倒少有,是个怎么样的女孩子?”

    “二十八岁了,叫玫瑰,也就像玫瑰。很放肆很漂亮,瘦长个子,不过身材很好,都是真的,没有假的。一双眼睛尤其美。没有男朋友,如今念到博士了,要找男朋友也更难。她抽烟、喝酒,不过也能煮几个菜,屋子收拾得干净。能说法文,懂穿衣服。网球打得数一数二的好,国文也是一等的。”

    大哥沉默了一会儿,抬起头问:“有照片嘛?”

    “滑稽!两个人都要看照片!”

    “这样的女子,没有男朋友?”

    我惋惜的说:“就是这样才没有男朋友,男人都庸俗得很,都喜欢我这种笨人,玫瑰太聪明太能干了,她似笑非笑的看着那些男人,他们动动尾巴她就知道了,他们还有什么瘾?自然知难而退,就像空手道冠军,找个对手也难。玫瑰上天入地,什么不知道?那那些男人来想哄她?”

    大哥笑了,“你瞎七搭八的乱形容一通!”

    “事实!”

    “我倒不是你说的那种男人,我没有盲目的优越感。”

    “所以我才叫她呀,改天吧,改天我再约你们见面。”

    大哥犹疑,“真的似你所说那样?倒有点想见她了。”

    “告诉你,”我说,“读的科目也与你一样:化学工程。”

    大哥凝神了。

    我暗暗的高兴。

    但是再要约玫瑰,就不容易了。因为她父亲身体不舒服,她只好搬回家住。亲戚朋友争着请她吃饭,又有旧日同学,她又想到东南亚去旅行,总是没空。

    我不耐烦了,提高了声音,“你想怎么地?干脆与我一刀两断,以后也没有关系!”

    “好好,下星期日!我不与家人吃饭,我们在哪里吃饭?”

    “我们十二点来接你,到你家来请你,好了吧?”

    她笑,“那么就这样决定。我是真忙。”

    “我知道。”我说,“我亲自上门,你逃不了。”

    我想这下子可没错了吧?”

    眼看就是星期天。

    大哥倒刻意打扮起来,穿上了他最喜欢的羊毛衫西装裤,漂亮得很,头发长了,不大像工程师。这样子一个人,又有这样的学问,玫瑰也没有什么抱怨了吧。

    刚准备出发,又来一个电话,他去听了,一会儿沉着脸走出来,我急问:“不是玫瑰又说没空吧?”他答:“见了鬼!公司叫我上飞机场接两个人,推也推不掉。”

    我一下子呆住了,真是巧啊。

    “我去去就来,你替我重新再约。”他说。

    “也只好这样。”我说。

    “代我说对不起。”他飞也似的下楼去了。

    我只好一个人孤苦伶仃的跑上玫瑰家去。

    玫瑰见是我一个人,也有点奇怪。

    我把原因说明了,没精打采的靠在椅子上。

    她笑,“没关系的,总有见面的机会。”

    我说:“有照片,要不要看照片?”

    “好,拿来。”

    我把一张照片递过去。

    这一张照片已有几个月历史了,是生活照,模糊得很,轮廓还是有的,玫瑰看了很久,递还给我,她笑道:“像倒像了,你且说说看,他是个怎么样的人?”

    “也不过是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巴,就是骄傲不好,目中无人,又不肯笑,爱皱眉头,从小不讨人喜欢,他不爱给太太小姐抱着玩。但是他长得好——你看过他照片,他没有娘娘腔,是不是?通常漂亮的男孩子最不好就是像女人,他没有这个毛病,他有别的毛病,女朋友像风车似的转,总没有理想的人,也不知道他想找什么样的女孩子,太难了。”

    玫瑰说:“我一向就不喜欢‘人尽可妻’的男人。”

    “多数男人是这样的呢,这个不行去追求那一个,没有死心塌地的。”我再补一句,“也没有多大的选择。”

    “你哥是难得的。”玫瑰说。

    我以推销货色的口气说:“所以介绍给你呀。”

    “等他结了婚,你好早点嫁人是不是?”玫瑰笑。

    “我再也不等他的,我家也没这个规矩,谁有对象,谁先结婚。”我爽快的说,“绝对没有自私的想法。”

    “我只待假期快完,早日离开这班亲戚。”玫瑰叹口气。

    “几时去旅行?”我问,“你不是订了旅行团?”

    “就后天。”她说,“去散散心,不然又回去苦干了。”

    “我的妈,你还见我哥哥不见?”我问。

    她说:“见。”

    “你几时回来?”我追问。

    “两个星期后。”

    “好,”我说,“就等你两个星期,反正大哥他也等了那些日子了,根本不在乎这十几天。

    玫瑰忽然说:“我也等了很久了。”

    “如今不是好了吗?双方一见了面,天下太平。”

    “未必就是他。我这么大了,也见过不少男孩子,总有毛病,我自己并非十全十美,我知道,也就因为这样,想找个好一点的男孩子,崇拜他也好,尊敬他也好,反正找不到,渐渐死了这条心。”

    “要求太苛刻。”我吁出口气。

    “你想想,以我这样的年纪,难道去嫁个黄毛小子不成?又不高兴挨穷,自己也赚得了,再没有虚荣,不能老喝白开水,为恋爱而恋爱,你不是不知道,我是试得最多的,怕了。索性改变作风,求结婚对象,外国的留学生,不过两派,一派老老实实的读书,好是好,可惜木了点,没有出息,放了假就在家煮饭,老妈子佣人似的,没有男人味道,用钱每一个仙都算过,这种人,我看过不少。要不就另外一种,管吃管用管玩,家里有几个子儿,他们整天就飞车兜金发碧眼的女孩子,我也吃不消,跟他们玩,未必捡了什么便宜,吃了亏,招人笑,况且言不及义,面目可憎,更没兴趣。”

    我笑了,“天下男人都叫你诋毁尽了,”

    玫瑰也笑,“今年回来,每个亲戚都说:‘唉呀!看玫瑰多能干!’我是被逼能干起来的。谁不想嫁人,得有这个福气才行,无奈何,只好撑着读下去,这个博士是这样来的,你可别见笑。”

    我罕纳,“你真想嫁人?有这么俗的想法?”

    她笑,“我还有更俗的呢,说给你听,你就不睬我了。你道我的生活费打哪儿来?都是半工读的,奖学金只管学费罢了,饭还是要吃的,这些年来,雪糕厂、餐馆、酒店,哪种挨法也不要说了,发薪水的时候,不知道是哭好笑好,奇怪,一年年也这样过去了,心灰意冷,就羡慕一些太太奶奶们,真正各人头上一爿天。”

    我说:“你现在不好了?既年轻又漂亮,又是博士了,赚大把钞票,有大把前途。”

    玫瑰说:“有什么用?做男人,还书中自有颜如玉,我这么老了,赚了钱去养小白脸不成?”

    “好难听!你将来嫁了我哥哥,你不用养别人,只养我就行了,你可不要食言。”

    她风姿绰约的摆摆头,笑了。

    真看不出她吃过苦。自然,一个女孩子在外边,衣食住行都得照顾到,还不能生病,又要做功课,谈何容易,她一一做到,也就很难了。又没有男朋友,否则也有人看顾点,这年头,离了父母就不好。男友是讲运气的,运气不好,不如不要,我看玫瑰的运气并不好。

    但是她不露出来,样样都是淡淡的,无所谓,来去都洒脱,以前的恶性子现在都转到功课上去。年年拿第一。

    她低声的说:“我一辈子除了几个女朋友外。并没有可以说话的对象,说话也没有人,更不用说诉苦了,我现在也不觉得有什么苦,习惯得很,只是觉得不开心。”

    “要开心是很难的,”我劝慰她,“你要看开点。”

    “我看得很开。”她缓缓地说。

    “家里的人还是在劝你结婚?”我笑问。

    “嗯,他们也不是不容我,反正就是这种腔调。”

    “来,我与你出去吃饭,我请你。”

    我们在外面吃了一顿饭,我送了她回去,她站在门外向我摆摆手,这些年来,她一直是瘦瘦的,也就是这样,腰就很细,穿宽穿窄的衣服都好看。

    大哥回来了,就打听玫瑰有没有不高兴。

    “没有。”我说,“她问起了你,对你很有兴趣。”

    大哥有点宽慰。他问我,“你没有说我坏话吧?”

    “没有。”我说,“怎么会呢?不过把你那牛性子说一说,她还很欣赏的样子。”

    “真的?今天真不应该去的,闷死人。”

    “受人二分四,人家叫你去,你怎好不去?”

    “我们几时再去见她?”

    “要等她旅行回来,她说要去两个星期。”

    大哥说:“两个星期,也很快就过了,下次皇帝老子叫我,都不理啦,先见了她再说。”

    玫瑰走了。每到一个地方,她寄来一张明信片,也没有字,就是一个签名。收到第四张的时候,大哥就有点焦急,问她几时回来。我打电话去玫瑰家问,也没人知道。多年来玫瑰就是这样子,说来就来了,说去就去了。没有人敢管她,没有人相信她在等一个有资格管她的人。

    两个星期很快的过去了,我是不寂寞的,有玩的地方,大哥很是无聊,他放开了他的书,整天就是皱着眉头在屋子里踱来踱去。

    我只好陪他。

    他说:“你去玩呀,我不要你陪。”

    “近日你很浮躁。”

    他笑了,“我一向这样。”他停了一停,“玫瑰没有回来?”

    “没有,”我说,“我去问过了,她家人也不知道。”

    “真糊涂!怎么样也是个女孩子,就这么放心,所谓放心,也就是不关心。”

    “对于别人的家事,我们不便说,”我说,“但是他们对玫瑰,真是太放心,从她十八岁那年到了外国,就没有人去揽事上身,也就放心了这么些年,倒把芝麻绿豆、事不关己的事看得天大,什么都闹中哄哄,就冷淡玫瑰,连父母子女都讲缘分,玫瑰再好,不过是招忌,她不爱留在家中,也就是这个道理,我中学与她同学,我知道。”

    “什么道理?”大哥问。

    “没有什么。她自小孤僻,与你一样,看见大人不瞅不睬,僵得很,一张嘴又硬,兄弟姊妹多了,自然是能说会道的占便宜,她就比下去了,她家里的人聪明得很,比她能干的还有呢,她也不算稀奇了。”

    大哥笑,“我认为她是个十分难得的。”

    “这一下子好了,你们两个见了面,你对玫瑰好一点,也让她正式笑一笑。”

    大哥说:“这样的人,竟寂寞了这些年。”

    三个星期了。我收到第五张卡片,她还没有回来。

    天气开始转坏,下着绵绵的雨,整个人都被雨水湿得软绵绵的,不起劲。

    大哥下班回来,脸色阴沉得很。

    他说:“我见不到玫瑰了。”

    “怎么?”我惊问,“忽然说这种话?”

    “没缘分,不可强求。”他说,“公司派我去别处考察。”

    我喜道:“那是好消息呢。”

    “为什么?”他沮丧道,“一去三个月,回来之后,她早就走了,那个时候都秋天了,我见谁去?由此可知这世界上的事,真难说得很,住在一个地方,还有人介绍,还是几次三番的误了事,见不得面。”

    “你几时动身?”我问。

    “公司代我办手续,快得很,三五天就好了。”

    我呆呆的,“这么说,你们也就真的缘悭一面了。”

    他一声不响的回了房间,当然一肚子的不开心,以后几天里也没有说什么话,沉沉郁郁的。我希望他见得到玫瑰,我是真心希望他见得到。

    我一天打几个电话到玫瑰家去问。

    他们家人有点不耐烦了,他们说:“小姐,玫瑰不知道几时回来,只说这几天,我们也不清楚,你既然是她同学,就该晓得她脾气,她做事还与我们商量不成?还不是爱怎么就怎么,我们要是管得了她,也好了!”

    倒说了两车的话,又不得要领,我只好叹气,一边又安慰大哥,“不要紧,明年你去旅行,到了她那里,我才介绍给你吧,”说着他的证件就出来了,忙着理行李,到底要去三个月,颇长的一段日子。

    临去的夜里他好好的与我说了几个钟头的话。

    他说:“我留了张支票在这里,你好好的照顾自己,钱不够就兑了用。婚礼无论如何等我回来主持,不要太心急。多写点信,我到了那边就打电话回来。说不定到了那边,就找朋友介绍个女孩子。结婚算了,免得你替我担心。”他笑了。

    “那不行,”我说,“自从父母去世后,就剩你一个,你要是娶个莫名其妙的人,还不如不娶,我就是喜欢你与玫瑰的骄傲,才觉得你们是很好的一对,你们俩要是妥协了,我的偶像便没落了,最没有意思的。”

    “说了这么久,我也并未见过你的玫瑰。”他低头说。

    “既然有这个人在,还怕见不到?”我强笑了,“你放心吧,定叫你见到她为止。”

    “几十年后?”他笑,“算了,就是这样才好,见到了。她也许只是一个极普通的女子,还不如现在,可以维持一个好的印象。”

    我也不说什么。正如大哥说,他回来早已经夏天了,今年是无论如何见不到玫瑰啦,明年吧。

    第二天早上,我陪大哥到机场去,看着他的行李进了关口,我与他喝咖啡。

    他穿着灯芯绒外套长裤,一律褪色蓝,白毛衣,黑皮鞋,左手手表,右手银链子,皱着眉头抽烟。因为早,机场也没有什么人,几个空中小姐一直朝他看。是的,大哥是漂亮的,可恨的玫瑰,不知道到哪里去了。否则两个人站在一起,多么漂亮。

    我叹了一口气。大哥说他不如早点进去。

    “照顾自己,知道吗?”他摸摸我的脸。

    我点点头,看着他进去检查护照,我就转身走。口袋里有几块美金,我想到楼下去兑,才转到楼梯口,就看到一个熟悉的人影。

    我失声叫了出来,“玫瑰!玫瑰!”

    可不是玫瑰?她提着行李,正出机场呢,被我一叫,转过头来。我奔上去一把抓住她。

    “你这个人,怎么现在才回来?”我气急败坷的说,“真给你气死!还是说两个星期?一个刚去,一个却来了,这么不巧!——慢点!慢点!跟我来,还来得及!”

    我一手拉了她就走,她叫:“喂!我的行李,你怎么了?”

    我说:“行李有我赔呢!我不相信缘分是注定的,非得叫你们两个见了面不可!”

    我拉她到入境处,刚好碰见一个适才在餐厅见过的空中小姐,我央求她:“刚才与我喝咖啡的是哥哥,他漏了要紧的东西,你如果记得他样子,就叫他出来一趟。”

    那个空中小姐问我:“什么班机?”

    我说了号码,原来正是她那班飞机,她答应帮我找,要不我把东西交给她,由她转交也可以。

    她说:“高高瘦瘦,戴银手镯的是不是?”

    “是是,烦你叫他一下。”

    “他不能出来了,只能在里面跟你打招呼。”

    “好好,烦你叫他一声。”

    空中小姐去了,很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样子。

    我心焦的等着。唉呀,里面也有走来走去的旅客,大哥恐怕只可在十码以外看玫瑰一眼。

    玫瑰还跑得喘气,“喂,把我拉了来见谁?”

    “我哥,他才进闸去的!”

    玫瑰呆一呆,“他不在这里?到哪儿去?”

    “公司派他出差呢,要多不巧就多不巧,三个月才回来!”

    就说着大哥出来了,他一脸的疑问,向我打着手势。

    我指着玫瑰叫他看,他一看就明白了,隔了这么远就明白了,一直的点头。玫瑰怔住了,也看着他,神态很有点激动,她终于向他招招手。

    我大叫:“写信,大哥,写信!”

    每个人都朝我们这边看过来。

    大哥点着头,笑了,他这个笑是畅怀的,我看得出来,玫瑰也笑了,从来没有这么美过,好了,总算叫他俩见了面,大功告成。

    大哥终于走进人群,我也拉着玫瑰离开了机场。

    后来大哥写信来,玫瑰就复他。这个人去了外国多年,平均一年三封信,对大哥倒很好,看得起他,信来信往的。玫瑰这次回去,大概要明年回来,才去九个月,“拿到文凭就走,”她说,“决不延迟。”也正该这样。

    后来我想,缘分到底还是有的,像那天,就差三五分钟而已,有这样凑合的事,真正意想不到,如果不见这么一面,也许两个人都心灰意冷了。现在很好,通通讯玫瑰就回来了,时间过得极快的,我的大嫂,有了着落,大哥以后也不必天天看书了。

    离婚:

    五姊搬到我们家来住的时候,我还莫名其妙,根本不晓得发生了什么事。我记得我那年十六岁。五姊与我同房住。五姊其实不是我亲姊姊,她只是堂姊。她比我大十岁,因为待我好,请客看戏吃菜,甚至小礼物玩具,总有我一份,我们相处得额外好。

    母亲把我房间一角整理好没多久,五姊便搬进来了。

    这一次我也没有看出什么异样,只不过觉得她沉默了一点。但是没隔了几天,亲戚便都传说她离婚了。离婚大概是不幸的事。我当时不大明白,反正大人说不好,五姊不肯回娘家,因为伯伯当初并不赞成这头婚事,五姊为了要嫁过去,吵了一大顿,没隔多久,又自己打嘴,闹离婚,所以不肯搬回娘家,搬到我们家来住。

    我觉得五姊并没有变。

    不过众人对她的口气都变了。

    连佣人阿张,也有点噜嗦:“先生太太真是,怎么把离了婚的五小姐拉了来住。”

    好像一离婚,一个女人便不再是一个女人,变成只怪物了:头上有角,身上有鳞,说不定一张口,还会喷出火来。

    阿张是我们家老佣人,做了近二十年,我还没出世,她老太太便住在我们家,我得让她三分,不过这人以前见了五姊,却是眉花眼笑,“五小姐”长,“五小姐”短的,因为五姊出手阔,过年过节她总捞点好处,如今为了这“离婚”两字,她忽然来这么一个大变脸,我就不明白,而且很纳罕,五姊与阿张扯上什么关系了?五姊是主人,阿张是佣人,难道一个女人离了婚,身分便贬值到这种地步?于是我就想:一个女人是不能离婚的,一个女人只好结婚,到了年龄一定要嫁,但婚是不能离的。

    五姊有时候坐在我对面,我就细细的打量她起来。她跟以前一模一样——穿得很考究,打扮得很考究,一张脸白白的,秀气的鼻子,清澄的眼睛,一切都跟以前一样。

    我实在看不出她有什么不同。

    有时候我瞪得她久了,她便淡淡的笑笑,“傻子,瞪着我看什么?”那口气真的平静,出奇的平静。

    一天放学,我听见爸爸妈妈在商议。

    “这样把阿五留着,总不是生意经。”妈妈说。

    “你放心,难道她真的在这里一辈子不成?阿五也是个心高气傲的,看得起我们来往几天,听说她已经在外边找到房子了,这三五天便搬出去,新房子总要粉刷装修,你这么心急要赶她走做什么?”爸爸说。

    我马上站在爸爸这一边,深觉爸爸说的有理。

    “我怕她对阿心有不良影响。”妈妈说。

    “笑话,阿心才十六岁,有什么不良影响?你这样子,恐怕阿五早觉到了,我们何苦嫌她?”

    “你倒是顶帮这侄女儿。”妈妈说。

    “到底是亲骨肉一样的一一你有没有劝她?”

    “劝?当初她要嫁那个浪荡子,我帮着她父母劝得唇焦舌烂,她都不听,没两年,要离婚,又反过来去劝她们和好?我变了什么了?我好歹不说话。”

    爸爸长叹一声,“阿五这孩子,毕竟害在太聪明了—点。”

    “是呀,现在的人就是这样,不合则离,是,离了又怎么?难道还能找到更好的?男人都有脾气,娶个二手货太太,不怕人笑?就算有这样一个好男人,也难见将来的公婆,阿五也不细想去,她就是仗着几分才貌。”

    “人各有志。她又没问谁赊借,随她去罢了。”

    “虽说她能干,女孩子家赚得比男人还多,生活不成问题,到底孤零零一个人没意思。她又不肯回家,其实打虎不离亲兄弟,过一阵子也没事了。”

    爸爸说:“有个孩子也许好点。他们又没孩子。”

    妈妈说:“你不晓得,现在人不一样了,有了七八个孩子,一样离,你也离婚,他也离婚,变了什么新玩意儿似的,真看不顺眼。做女人,看开一点,大大小小,谁不受过一点气,阿五真是新时代女性。”

    忽然之间,我发觉妈妈空读了半辈子的书,基本上的思想跟阿张也是一样的。以前阿五身上没半寸不好,现在阿五是千疮百孔的。

    爸爸说:“她就要搬出去了,你千万别多嘴。”

    “得了,我年纪活在狗身上了?还待你吩咐。”妈妈说道。

    妈妈很虚伪。

    大人都虚伪。

    只除了五姊。所以我怀疑五姊还不算是大人。

    晚上五姊回来了,妈妈对她仍然很客气,吃饭的时候连连替她夹菜。

    我想起了妈妈下午那番话,又看到她两副截然不同的嘴脸,胃口就没有了。

    临睡的时候,五姊在床上翻报纸。我忍不住,就问她:“五姊,你真的离婚了?”

    她一呆,然后说:“是的。”仍然翻着报纸。

    “五姊,为什么要离婚?”我问。

    “你不会明白的。”

    “五姊,说给我听,也许我明白。”

    “真的,也许只有你能够明白。前些时候你老穿着那件红色的大衣,哪儿去了?”

    “过了时了,那样子怪怪的,”我笑说,“束之高阁,不高兴穿它了。”

    “如果我一定要你穿着它呢?”五姊问。

    “为什么?我不喜欢它了,如果有人逼我再穿它,我自然不高兴。”我说,“我决不穿的。”

    “离婚也是一样。他不喜欢我了,我也不喜欢他了。两个人死板着脸再对上几十年也没用,自己骗自己而已,不如离婚算了。”

    “开头你喜欢五姊夫吗?”我问。

    五姊淡淡的笑,“那当然是喜欢的,否则怎么会结婚呢?”

    “那是了,开头我也喜欢那件大衣,求了妈妈好久,才买回来,价值也不便宜。”

    我嘴已里虽然这么说着,心里总觉不妥,一件大衣与一个人,怎么一样呢?

    五姊笑问:“你现在还不明白吧?将来会明白的。”

    我问:“你不后悔?”

    五姊放下了报纸,“不,我做过的事,我从来不后悔的。多少女人离婚,哭哭啼啼,总把责任往男人身上推,甘心情愿的做弃妇,我情愿背个淫妇的罪名,结婚,是两个人的事,离婚,也是两个人的事。”

    我想了很久。然后我问:“那么以后,五姊夫不会上我们家来了?”

    “不会来了。”

    五姊夫是一个漂亮的男人,喜欢穿白色的衣服,白色的皮鞋。五姊夫笑起来眼睛很漂亮。五姊夫喜欢开快车。五姊夫带我出去吃玩,是从来不吝啬的。

    他真的再也不上我们家门了?

    真是可惜。我喜欢听五姊夫说笑话。

    隔一天放学,我不见了五姊。

    我问妈妈,“五姊呢?”

    “搬走了。”妈妈很快乐的说,“留下两瓶香水给你,说你喜欢那味道。不过上学别喷得香里香气的。”

    “几时搬的,怎么昨天不见她说起?”我问。

    “今天下午她去看了房子,觉得可以搬进去,就马上搬走了。”妈妈说。

    我心中老闷的坐在床沿。她果然留下了两瓶香水给我。我拿着水晶瓶子,旋开了盖子,闻了一闻,那香气沁入我心里。五姊夫是不会上我们这里来了,是五姊说的。

    妈妈跟进我房来,问我:“你五姊没与你说什么吧?”

    “说什么?”我反问。

    “什么都没说?”妈妈问得好奇怪。

    但是我明白她的意思,即使只有十六岁,我也明白,她是怕五姊对我有什么坏影响。

    “没有。我睡得很熟,我们不讲话的。”

    妈妈似乎放心了。

    隔了一会她问:“阿五有没有哭?”

    我想了一想,“没有听见。”或者她哭了,我不知道。

    妈妈说:“原来你五姊夫在外面有了新的,瞒了你五姊半年多。你说这男人该不该死?你五姊算是硬的,吞不下这口气,就离了婚,”妈妈的口气忽然变得很同情了,想必是因为五姊已经搬走了的缘故,她说下去,“这种男人,离了也好,省得一辈子受气,不过阿心,你要留神,将来交男朋友,眼睛要睁得大。”

    我笑了。妈妈要说的,不过是最尾的那几句。

    “像你五姊,就是个例子,迟早要后悔的,”妈妈喃喃的说,“虽说婚姻系前定,到底也看人为。”

    我还是很闷一一五姊走了。五姊是我喜欢的人。

    隔了一年,我才上她家去。

    我打电话给她,她请我吃饭。

    五姊仍是五姊,一身衣服打扮,无懈可击。她说她在公司升了级,我很替她高兴。此刻我明白一个女人在外边要靠自己,到底太不容易,像妈妈与阿张,就多多少少对她的能干有点拈酸。

    饭后我到她家去喝咖啡。她的家不大不小,弄得干净很漂亮。但维持这样的一层公寓,也不是容易的事。

    我们闲聊着。

    她忽然问我,“阿心,你可有男朋友了?”

    “没有。”我老实的答。

    “十七岁了?”她问。

    “是的。今年毕业,读两年预科,看升不升得了大学,升不上,只好出国去。五姊,你是哪里的?”

    “伦敦大学圣玛丽院。”她口气还是淡淡的。

    “我希望也考得上。”我羡慕的说。

    “考大学,简单得很,天下最难的是婚姻。”她笑道。

    我大胆的问:“五姊,你有男朋友吗?”

    “有,怎么没有,”她坦白的说,“一个女人离了婚,如果不打算马上结婚,多少有几个男朋友,不过那些是很普通的男朋友就是了,吃一顿饭,喝一次茶,也有些男人,以为离婚妇人多多少少可以占点便宜,那算了,我还不至于到那样地步,于是爽爽快快的叫他们死了这种坏心。反正离婚之后,忽然发觉很难做人,轻一点,马上吃亏,重一点,又被人闲话——瞧这女人,婚都离过了。还黄熟梅子卖青——这世界奇怪得很,做人是做给别人看的,凡事非得偷偷摸摸不可,有些人轧了十多个姘夫,仍然以小姐身分,白纱白衣的迸教堂去了,我不爱这一套,我过分名正言顺、光明正大了,那些人反而看不过眼,罢!岁数越大,越不知道怎么做人。”她燃起一支烟吸。

    她始终没有流过一滴眼泪,也没有说过五姊夫半句不是。

    后来等她抽了那支烟,我就告辞了。

    说也奇怪,没隔多久,一个星期六,我出城买东西,在街上就看见了五姊夫。

    他一点也没有变,仍然是白衬衫白皮鞋,头发微卷的贴在后颈,仿佛比以前瘦了点,也就更潇洒好看。他身边有一个艳丽的女人,单是眼皮就画了几道彩色,他们一直向我走过来,他没有把我认出来,我就气了。

    “五姊夫!”我板起脸来截住了他的路。

    以前个个礼拜五来,礼拜六来,礼拜天也来,买了蛋糕饼干,嘻嘻哈哈,不晓得多快乐,我不信他就忘得这么快。

    他呆了一呆,脸上好尴尬,看了我半晌,忽然说:“是你,阿心。”

    我有种快感,这种事也只有十七岁的女孩子做得出,我看也不看他身边的女人,我存心要出他的丑。

    我说:“五姊夫,好久不见了,五姊夫记性真坏!”

    他并没有生气,还微笑着,他说:“孩子长得快,一下了没把你认出来,我去吃茶呢,你要不要来?”

    我说:“为什么不来?五姊夫以为我不会去,多久没吃到五姊夫的茶了?”

    我说得出做得到,真跟他们两个去吃茶。

    我用眼角打量着那个女人。这大概是无数女人中的一个吧?什么东西?比得上我五姊的一个屁!我轻蔑的看着五姊夫,轻蔑的喝着茶。

    五姊夫脾气很好,始终微笑着,隔了很久,他忽然说:“阿心,你现在不会明白,将来你总会知道的。”

    不知道为什么,我想起了以前的礼拜五。礼拜天,以前他们在一起的笑脸喜气,我想起了昨日五姊的落寞,他现在又低声下气说这话,我竟然哭了。就在茶座里,两百多个人看着我,我就哭了。因为我只有十七岁,天下值得哭的事正多着。

    这么好看理想的一对夫妻,为什么就离开了?为什么他没有眷顾五姊?为什么?我不明白。

    我哭得痛痛快快,惊天动地,哭完了站起来就走,还是没有正眼看那个女人。

    过了几个月,因为考大学的事与父母起了争执,逃了五姊家去住了一个周末,忍不住,把这件事告诉了她。

    五姐背着我,她在做沙拉给我吃,听了我的话,她说道:“你不知道吗?那女的是他的新夫人。”

    “你怎么知道的?”我呆呆的问。

    “朋友说的,朋友急于要看我脸上的表情。”

    “他真的把你忘了?”我问,“全忘了?”

    “我怎么还管得了?我怎么还知道?”五姊反问。

    “你为什么不问他?为什么不问一问他?”

    五姊捧着沙拉盘子出客厅,我们俩对着吃了起来。我扭开了电视,因为屋子里太静了。

    我几乎忘记了我问的问题,忽然五姐答我,她说:“你要知道,阿心,我不再是十七岁了。到了这年纪,许多事是不能问不能做的了。”

    我抬起头来,发觉她一脸的眼泪。我失措的摔了碟子,把地毯弄糊了,她连忙奔进厨房,出来的时候,没事人似的,用湿布擦干净了地毯。

    我呆呆的。

    这时候电视上一个歌女在唱一首歌:

    “为什么

    不见你

    再来我家门——”

    那声音是如怨如诉的。

    没多久爸爸就把我接回家。他说:“动不动离家出走,还成个样子?你不喜欢加拿大,就去英国好了,有什么尽可以说,一走了之,就能解决问题?”

    结果我考上了本家的大学,皆大欢喜,又不用离家十万里,劳父母牵挂,又省了不少钱,一场风波就息了下来。

    但是五姊忽然走了,她回英国去了。

    她老是这样的,说也不说一声,就走了。

    我变得连说话的人都没有一个。

    我默默的念书,毕了业。在大学里遇见一个男同学,顺理成章的谈恋爱,不过他是个穷学生,爸爸妈妈便有点不开心,怕我将来吃苦。

    父母越是攻击他,我越护他。

    结果我嫁了给他。为了证明什么?我并不知道,只觉得他们逼得我非嫁他不可了。

    那年我二十一岁。

    婚后也有过一段好日子,我们两个人都找到了很好的工作,父母开始谅解我们,我们也有了一个像样的家,小虽小,到底是一个家。

    但是……叫我怎么说呢?

    他开始拿钱回家,无穷无尽的把钱塞给他父母、他弟妹。他的理由是:“我穷过,非叫他们抬起头来不可。”储蓄了买房子的钱,他先给家里买,储蓄了买车的钱,他先给家里买。我的牢骚开始多,他开始不耐烦。

    他弟弟结婚,他自银行提了一大笔款子出来,送的钻石足足值好几千块,我看着我手指还是光秃秃的,益发觉得他不合理,大吵一场,我回了父母的家。

    他把我接回去之后,就变了。

    后来他认得了一个女人,比我温柔的,他说。我苦笑,赞成离婚。叫他自己看好了,这个温柔女人肩上负起这么多委屈之后,是否还可以继续温柔下去。他对我是千般万处的挑剔。

    我头也不回的走了,我自觉没有做错半点。

    父母是愕然的伤心。

    然而这一次是他们的女儿,他们怎么想,我不知道。我筋疲力尽的休息了一阵,没有工作,没有朋友,没有眼泪,没有梦,只觉得浪费了精神,浪费了时间,离婚那一年,我二十三岁。也没有孩子,因为要工作的关系,所以我不能有孩子。

    后来我听说他再婚了,那个“温柔”的女人并没有工作能力,一连养了三个孩子,他又多了四口要养活,我不明白他的日子怎么过的,听说他家里不满这个温柔的女人。我只是想,如今他倒想情愿有他自己的家了,如今还不是给家人抱怨。当初为什么不醒悟一点?或者我的好处不够吧,或者……

    我终于做了梦。

    梦见爸爸问我:“他怎么这么久不来了呢?”醒来之后,我觉得我是家里的负累,我决定去旅行散散心。

    到了英国,我找到了五姊。

    先打了电报给她,她来开门的时候并不惊异。她弄茶给我喝,就像我十六岁那年。如今我都二十六了。

    三十六岁的五姊还是漂亮的,只是在眼角,笑起来的时候,有一两条细细的皱纹。我与她对坐着。我手中捧着她倒给我的茶。

    她没有再结婚。

    她说:“……其实,如果再忍,恐怕也可以忍下去的,过三年五载的,说不定他的心就回转来了。”

    我默默的笑着,一只手拿着茶杯,一只手抚摸着她养的玳瑁猫。我没有说话。

    五姊轻轻的说下去,“只是当时我想:等他三五载,为什么呢?大家一天天的挨着,有什么意思,或者他还有机会寻他的快乐,或者我也还有我的机会,何必双双浸死在痛苦里?我觉得是做对了。至少他没有后悔,我不知道,看他的样子,他仿佛没有后悔。”

    我点点头。

    我站起来,走到窗口去站着,我说:“其实并不是为了他家里,也不是为了其他的女人。大概错的是我吧。我老给他一种感觉——你是我亲手扶持出来的——这大概是不对的。”

    五姊笑了,“过去的事,还论它做什么?就像输了一场棋子,还拼死命研究如何反攻一样——除非你打算再下一盘!”她说。

    五姊说:“你还年轻,怕什么?”

    我不响。

    “像我不一样,如今父母没有了,兄弟姊妹都忙得透不过气来,哪管我?我又不是十多二十岁,都老太婆了,不过活一天算一天,我去买了双绒鞋回来,想起极小的时候,家里就让我穿这种绒鞋,我就想:如果六十四岁的时候,还买得起这样的绒鞋,就算福气了。”

    我听着。

    “你倒是比我明白,阿心,”她继续说着,“我是到了如今还不明白,当初是怎么一下子离的婚。”

    我猛然抬起头来,瞪着五姊。

    “我并不明白为什么他竟没有回头,”她轻轻的说,“你知道嘛?十年了,我一直没有弄明白。”

    “五姊,我以为……离婚是你提出来的。”

    “不不,可以这么说,是我提出来的,是大家提出来的,或者我不该争一口气答应了他,我如果不答应,不见得他可以打死我抬走我,只是我想:何必呢?”

    “是的,何必呢。”我说,“但是我记得你说:一件大衣……”

    她点点头,“那件大衣是我。人总有自尊心,阿心,那件大衣是我,他对我厌倦了,于是换了一件新的,不管牌子料子颜色是否好过先头那件,总是新鲜的好点。或者后来他懊恼了,不过像他那样的人,总还可以再换。”她微微一笑,“当初我没告诉你们,因为始终要强,是他对我厌倦了。”

    她看着我。

    我的眼泪缓缓的流下来,我缓缓的用手绢擦去,好像在做一件极普通的事一样——根本眼泪也不过是很普通的事。

    她说:“只是我想既然有手有脚,何必受人荼毒?”

    隔了多年,她总算把事情说清楚了,然而还是不怎么明白。我也并不明白。我只相信他是明白的,有计划的,并且成功了的,但是他快乐嘛。

    我问:“生活好吗?”

    “很好。”五姊说。

    她身上仍然是最好的丝衬衫,薄薄的麻长裤。

    “你寂寞吗?”我鼓起勇气问。

    五姊说:“慢慢就惯了。也有再婚的机会。不过一个人生活总轻松点,那些对象也不是十分理想。也碰见过理想的人,多数不巧,又错过了。这十年来,倒是十分安静,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呢?我是无牵无挂的,活得下去就活,活不下去——还有人留着我不成?”她爽朗的笑了起来,那笑里倒是一丝矫情都没有的。

    我再倒一杯茶。

    她说:“只是看着旁人结婚生子,闹哄哄的,我整天就是等着出去买贺卡寄,眼看着人人像一本小说似的,有始有终,白头偕老,我却像一串炮仗,开头兴致致的爆着,倒是轰轰烈烈的,末了引线浸到了水,忽然无声无息了,像是死了,一口气却没咽,真糊涂,真糊涂啊。”

    我听着,当五姊说话的时候,我总是听着。

    然而她没有再说下去,说了这么久,大概也很够了。

    她去厨房开了罐头喂猫,我们到中国城去吃烧鹅饭,是我请的客。饭后去看了场舞台剧,很尽兴的回来。我与五姊睡一间房里,我躺一张折叠床,是五姊为我新买的,她待我总是那么好。

    我们聊着刚才的剧情,然后睡了。半夜醒来,我轻轻的转身,却听见五姊也在翻身。我静静的留意五姊可有哭,没有,听不见,也许她哭了。

    真是历历在眼前,时间仿佛回到十年之前,我问她:“五姊,你真的离了婚吗?”真正不过好像眼前的事。没想到我们的路却是一般的难走。

    但是五姊是好的。

    五姊从来没说过五姊夫半句不是。

    几天后我就走了,经过了大半个欧洲大陆我才回家的。回家后一会儿又去北美走了一趟,再回来就找了一份工作,好好的做起事来,做得颇有成绩。

    五姊忽然写了一封信来。

    她又结婚了。

    我错愕不已。五姊的对象是个中年商人,英国人,四十二岁,经济很有基础。信中还附着张照片,蜜蜜的看牢她,一脸呵护的样子。

    她在信中写:“为了爱情,总是挑剔……这一次可是为生活了,这种有条件的婚姻可以维持一辈子。”

    我心中想:何尝是为了生活,她何必愁生活。

    妈妈很为五姊高兴,“很好,几时我们去看她去。”她说。

    她一直觉得我是五姊的镜子,五姊如今有了好结果,我也不会差到什么地方去。

    我出去买了一张极大的贺卡。

    奇怪。我却想起五姊夫来,两个人,遇见了,分开了,就是这样吗?我没有想到我自己,我只是忽然想起了五姊夫,他可有说起她,像我们说起他?

    我叹了一口气,寄出了贺卡。

    一年之后,五姊又来了一封信,她养了一对白白胖胖的儿子,双胞胎。生养的时候动了手术,颇吃了一些苦,但她认为这点小苦是值得的,照片的孩子美得像洋娃娃一样,就像奶粉广告上的婴儿,圣诞卡上画的小天使,孩子头发是黑的,卷曲的,眼睛却碧蓝。

    妈妈航空寄了礼物去,我又出去买贺卡。

    爸爸说:“几时我们去看看阿五,问她有没有空,别让那外国人以为她家里没亲戚,好欺侮。”

    妈妈眉开眼笑的说:“才不会呢!你看他们的家,在伦敦最好的雪莱区,六间睡房,游泳池,还有佣人!在外国有奶妈看顾孩子,谈何容易,阿五早嫁了这样的人,少受多少罪,男人就是这样喜欢起来,什么都是好了,不喜欢呀,鸡蛋里也挑得出骨头来,阿五总算还有点福气。”

    爸爸托了托眼镜架子,偷偷地看了我一眼。

    我向他笑了一笑。

    妈妈还在说:“写信给阿五,我们去避避暑气……”

    我又想起,多年之前,她与五姊夫上我家里来,我们一起玩笑的时刻。她与五姊夫都是一样白,连跑车都是白的……是多么漂亮的一对,怎么众人都这么善忘呢?

    我不知道以后我还会不会再婚。

    我没有这种打算。

    但是后来的事,又有谁知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