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家明与玫瑰(1/2)

    病人:

    我每星期放了学都到医院去看他。

    这个星期三是非常冷的,因为天晴,所以没有下雪,可是草上都是雪白的地霜,脚踩在草上,草很脆的断下来,断下来,我一路上摧残着草地。路边的脏水都结成了冰,水是脏,冰却雪白透明,走过的时候,“咔嚓咔嚓”,像是踏破了薄玻璃。我穿得很暖,一件长大衣到足踝间,镶着皮草,连帽子,又加长羊毛巾,一身上下就只有一张脸露在空气外,可是鼻子失去了感觉。一路穿过公园慢慢的走,要四十五分钟呢。

    每个星期三,因为下午不必上课,我总是去医院看他的。其实我并不认识他,在圣诞节的时候。放假,我闲着没事做,故此学校的福利官介绍我到医院去,看看有什么可以帮医院做的。

    护士长叫我陪病人说话,他们寂寞,他们需要有人说几句活解解闷。她说:“在这间病房里,一共有六个病人,都是不治之症,迟早的问题了。你如果可以使他们开心一点,即使是高兴那么一阵子,上帝也是很感激的。”

    我当时汗毛站立,几乎要拔脚而逃,可是还是镇静下来了,那间房间并不大,躺着六个病人,都很健康的样子,老实说,比我还健康呢,并不见得有什么病容,而且都向我微笑,他们也有亲戚朋友坐在一角陪他们。医院里很暖和,他们穿着轻便的衣服。

    护士长跟我说:“你就在这里好了,汤姆的手不大好,你可以帮他写写信。”她拉我过去,“汤姆,看这位漂亮的中国姑娘。”

    汤姆抬起头来。他是一个年轻人。约莫二十一二岁的样子,一个非常温和的微笑,他躺在床上,伸出了他的手,我跟他握了一握。

    “我来看你的。”我说。

    “谢谢你。”他脸上一个平和的微笑,“吃苹果吗?”他问。

    我老实不客气的吃了起来。

    你知道,我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不怕传染,不怕死人,不怕黑,不怕鬼。一个人,时辰到了,就是到了。

    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

    我问护士长,“他自己知道吗?”

    护士长反问:“知道什么?”

    “知道他自己不长久了。”

    “当然知道,随时的事,大约在这一两个月内。”她若无其事的说。“你陪陪他吧,他没有亲戚朋友在此。”

    所以过了圣诞,我继续去看他。

    我们共渡了一个快乐的圣诞,我买了一瓶契安蒂白酒,偷偷的拿进医院,与他一起喝,送着芝士。我想,反正要死的人了,还这么小心干什么?

    他是一个愉快的人,很有幽默感,绝口不提他的病症,他请我写了圣诞卡,寄了出去,然后等着回应,可是他一张也没有收到。我买了一张给他。他还是很高兴的。

    我们说很多话,我告诉他我的童年,我的父母,我的兄弟,实际上我也是一个寂寞的人,很乐意星期三下午有一个人伴我说说话,聊聊天,他是一个可靠的人,至少他是不会失约的,不是吗?

    今天我又来了,我推开医院的门,到了他的病房,看见他在教一个小孩子折纸,老实说,经过这些日子,我很怀疑他的病况,我觉得他是不会死的。

    将死的病人我在电影里看到过,哪有他这么开心的,无忧无虑的,既不诉怨,也不害怕。

    我走过去,“嗨,汤姆。”

    他微笑,“你怎么又来了?当心你的功课呢。过一阵子你考试不及格,别又赖了我,叫你校长来找我算帐。”

    “我自己要来的,今天没有什么功课。”我说,“你好吗?”

    “好。”他答。

    “你的右手怎么样?”我问。

    “不大方便了,很硬,我要请你替我写一封信。”他说。

    “手不灵,很不方便吧?”我问。

    “没什么,像刚才我教那孩子折纸,只是口述罢了:往左边折,往右边折——”他笑了,“又可以叫你写信,懒得动手,吃饭又有护士喂我。”

    “这手是什么意思呢?”我问。

    “麻痹了,神经不流通。”他说。

    我把他的笔纸拿出来,准备好了。

    “写什么?”我问。

    他开始口述:“亲爱的——”

    我取笑他,“你还有女朋友呀!从来不告诉我呢。”

    他低头,脸红了。他是一个很温柔的男孩子,即使当过兵,还是一个温柔的男孩子。

    “请继续。”我说。

    “亲爱的,今天我问医生:我的手需不需要物理治疗,医生但笑不语,叫我休息,我明白我大去之日已不远矣。癌症真是可怕,外表看来没有异样,但里面大概已腐烂了吧。我自己已不能执笔,但是上帝差下天使一名,代我写信,她中文与英文一样流利,在我所余的日子里,能得到这样的安慰,十分满足——”

    我放下了笔,看着他,我说:“你不会死的,一定是你什么地方得罪了护士小姐吧,她们吓唬你的,你怎么能够死呢?看你那样子!”我摊开了手,指着他。

    他微笑,说下去:“待我死了以后,希望你记得我,亲爱的,我一无所有,但是我给你我的爱,因为你把爱给我,愿你把爱再传给别人。你的汤姆,祝你永远幸福。”

    我写完了,吐吐舌头,“真肉麻。”我把信放进信封里。

    “姓名地址呢?”

    他笑说:“给我,我自己写。”

    “真鬼祟。”我也笑。

    “外头冷吗?”他问。

    “很冷。”我答。

    他往窗口外看了看,“可是没下雪呢。”

    “不用下雪也冷,是个晴天,”我说,“今天早晨上课,走过公园,什么都没有,只有雾,路边看不见,我一直走,仿佛像走到永恒里去,有太阳,很红,很远,像一盏灯,在这种天气里,上帝仿佛是很近的。”

    汤姆微笑,“听你说话,真好,你怎么会把景色形容得这么贴切传神呢?我多日没有出外走一走了。”

    “你要不要出去走一走?”我问,“我可以去问护士长。”

    “不,”他摇摇头,“我需要人扶——”

    “别笨了,你扶我吧,你在房间走来走去,又何尝有人扶过你,我明天跟你出去花园走走。”

    他仍是微笑,“你相信上帝吗?”

    “当然我相信!”我说,“我的天,我普天下只相信两样:上帝与钱,不骗你。”我压低了声音,然后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我运气真好,我也不禁相信上帝了,你是上帝派来的小大使。”他说。

    “我是老魔鬼。”我装个样子吓他。

    “明天你要上学的呢。”他说。

    “没有关系,”我温和的说,“天天可以去上学。”

    “怎么可以叫你为我牺牲这么多。”他不好意思的说。

    “汤姆,你放心,好不好?”我说,“我现在要走了,一会儿公园关了门,不好走。”

    “再见。”他说。

    我握着他的手,“你感觉到吗?”

    他点点头,“你的手很温暖。”

    我站起来,走出病房。

    护士长迎面而来,我站定了。

    “你又来看汤姆?”她问,“真亏得你了,他每到星期三就开始心急,担心你不来呢,可怜的孩子,一个亲人也没有,命也不长久了。”

    “他……差不多了吧?”我问。

    “你看得出来?”

    “他的脸——有点浮肿,呼吸的时候,有种难闻的味道,不是口气坏,而是……仿佛是一种腐烂细胞的味道。”

    “真的,不过是这几日的事了,只有你来的时候,他是健康的,恐怕是支撑着,现在医生又去跟他注射止痛剂了。”她说。

    “他可不可以……到公园去走一下?”

    护士长惊异的看我一下,“他?他在床上已经躺了三个月了,走?他怎么可以?”

    “他反正要死了。”我说,“请医生准我推轮椅让他出去看看太阳与草地。”

    “真是小孩子!怎么可以呢!”她拍着我的肩膀。

    “我明天来,你跟医生说一说。”我重复着。

    她终于点了头。

    第二天的功课原是很重的,可是我还是到医院去了。功课每个星期都有的,他……很难说。

    是什么令我每星期来看他呢?是基于一种好奇?因为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将死的人?还是经过了这些日子,我跟他熟了,什么都跟他说一一外面的世界,外面的人,我的快乐,我的怨伤,我的希望。他从不厌倦我的埋怨,我的闲话,有时我絮絮的说着,他只是微笑,有时我觉得生病的是我,不是他。我每来一次,诉说了我的心事,走出医院的时候,心里就舒服了。呵,我们的命运。

    他只是一个年轻男孩子,因为病的缘故,使他变得忍耐而温柔,他默默的接受了他的命运,绝口不提他的病,他努力的忘记将来,却没有挣扎,他的病是没有挣扎余地的。

    我到了医院,到了他的病房,看到了他的床前放着一张轮椅,护士正在帮他穿上厚衣服,他见到我,笑了。我也向他笑。护士默默的帮他穿上大衣,他的手很僵硬,我只好过去,帮他套进油子,扣上钮扣。他缓缓的站起来,是那么的瘦,过分宽大的裤子荡来荡去,以前,以前他是健壮的吧?

    他坐在轮椅上,护士低声说:“只是在公园里,十五分钟。”我点点头。

    我把椅子推了出去。

    “你够暖吗?”我问。

    “够的,谢谢,空气很好。”他说。

    我没有听护士的话,我把他推到附近的住宅区,有孩子在玩耍,有主妇在说话,我把他的轮椅固定了,我坐在他身边,在街沿上。

    一只七彩的皮球滚过来,我接在手里,把它还给一个在笑的孩子。

    汤姆在微笑,我把他的围巾拉紧一点,握住他的手。

    一个冰淇淋车过来了,孩子叫着拥过去,冰淇淋车子的音乐响着,琐碎的,清脆的,诉说着童年的故事,真是最凄凉的音乐。我的童年已经没有了,汤姆的生命也将近末声了,我握着他的手,呆呆的听了很久,忽然想起可以买冰淇淋吃,我问汤姆要吃什么。

    他想了很久,“一个草莓吧。”

    “你好好坐着。”我说。

    我走过去买了两个草莓冰淇淋,递一个给他。

    他微笑:“真的,怎么好意思呢?”

    我们慢慢的吃了起来。

    这样好的天气,这么可爱的世界,这么多可以做的事,每个人都应该活到八十岁,可是他的生命将要逝去了。

    我看着他黄色的卷发,他淡灰色的眼睛还是有神的。

    我说:“我们回去了,好不好?护士们会生气的。”

    我站起来,推动了他的轮椅,一只长尾巴的鸟飞过晴空,清脆的叫了一声,远远飞过教堂的尖顶去了。

    我说:“举头闻鹊喜。”

    “什么?”汤姆侧头问。

    “没有什么。”我说,“那冰淇淋不大好吗?”

    “不,好极了,有点冷,我牙齿发酸了。”

    我笑。

    他说:“这里美极了,可以停一下吗?我想在石阶上坐一下。”

    我说:“当然。”

    我怎么可以拒绝他呢。

    我缓缓扶他出轮椅,他整个人靠在我身上,可是没有一点儿重量,像一个纸扎的人儿,咱们在七月七烧给冥界的,我扶着他坐下了。这个人在没有生病之前,是怎么样的呢?一定是个愉快的人像一切年轻的英国男人,来不及的喝啤酒,来不及的追女人。然而他现在是一个不一样的人了。

    他的病比我想象中的重得多了。躺在床上,躺在医院里,是没有人发觉的,一旦走进现实的世界来,他活脱脱就是一个病人。

    他忽然开口了,“有时候我想:能够活久一点,多么好呢,我死了以后,花开花谢,一切跟我都没关系了,世界上谁记得我呢。”

    我十分吃惊,他一向不说这些丧气的话,忽然听见了,有一种异样的恐怖感。

    我说:“我们总是要死的,我们上午不知道下午的事,我们总是要死的,你很勇敢,汤姆,可是大家不过的几十年的事儿,然后,”我微笑,“鸟鸣花语,一切皆空。”

    “我只希望多活几日。”他还是微笑着。

    “没有关系。”我说,“汤姆,我总有一日会再见你,你或者还能把我认出来,在另外一个地方,或者是更好的地方,然后我可以把我的烦恼,把我的喜乐告诉你,没有关系,我们总要见面的。”

    他看着我,“你那时候是个白发老太太了。”

    “你怎么会知道?我又怎么会知道?”我笑,“汤姆,我们总算活了一场,见过这个世界,没有什么新的事呢,爱的故事也是相似的,恨的故事也是相似的,没有什么好看呢。也许到那一日,我们见了面,少不免大笑一场——竟苦苦的活了这么些年。”

    “那是禅吗?”他抬头问我,脸色是凄苦的。

    “不,那只是我个人的想法。”我柔声说。

    “我有点痛,我们回去吧。”他说。

    我扶他上轮椅,扶他坐好,他痛得脸色发白,汗洋洋而下。我连忙推着他回医院,走得很急促,他不说什么,但我知道他是在极度的痛苦中。

    到了医院,护士匆匆忙忙把他抬上床,看了我一眼,“你们去了太久。”

    我睁大了眼睛,看着汤姆,他浑身都湿了,那病人的气味随着冷汗发散出来,他也看着我,他伸出了他的手,我握着他的手。医生替他注射,护士打理着他的衣服。

    汤姆出了一身汗之后,脸上是灰白色的。

    我没说什么,我离开了病房。

    医生问我,“你是他朋友吗?”

    我摇摇头,“我只是来跟病人说说话,做点福利工作,我不知道是如何认得他的,我每星期三来看他。”

    “你对他很好。”

    “他提醒我,我们都是人。”我说,“我们都会死。”

    “……也有医得好的例子,他长在肠子上,切开来一看,根本没有法子割除,只好又缝合,满满的都是癌。”医生说,“很可怜。”

    “每天总有很多人死吧?”

    “很多。”

    “你难过吗?”我问医生。

    “当然难过,渐渐也惯了。正像你说,人总要死的。护士都说:你令他很开心,你说许多故事给他听,希望你可以继续这种工作,小姐,这是很有意义的。”

    我抬头看医生。

    他向我点点头,离开了。

    汤姆没有亲人,他死了以后,医院会料理他的后事。

    我回了家。

    我没有做恶梦,我是逐渐看着他枯下来的,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

    又过了一个星期,我去看他,汤姆仍然是好好的。大概医生们是知道他们在做些什么的吧。医生们说他是随时要去的人了,随时要去的,那是几时呢?

    他睡在床上,跟我说了很多话。

    他说:“我没有生病之前,你知道,并不是一个好学生,进了大学只一年,就离开了,进了军队。放假,大家出去酒吧喝酒,找女孩子。我喜欢皮肤黑一点的,头发很浓的那种南欧女子。曾经有一个女朋友,却是金发的,后来也分开了。我决定迟婚,除非是遇到真正理想的对象,那另做别论,一肚皮的计划……”他喘着气。

    我在一旁听着。

    “父母是早没了,离婚之后,两个人分头走开,到现在影踪全无,祖母也死了。如果活过三月,我就二十三岁了。”他说,“现在才一月吧?”

    “明天就二月了。”

    “啊。”他说,“如果活到三月,你能来庆祝我的生日吗?”

    在隔壁,护士把一张白被单拉上一个病人的头。我只装作看不见。

    “我的要求是越来越不合理了。”他说。

    “不,你生日那天,我一定来,是三月二十号,是不是?春天马上要到的时候了,你要什么,我送来。”

    他微笑,“我要鲜花,紫色与黄色的菊花,一瓶契安蒂酒,最好有中国菜。”

    “那还不容易,太简单了,我一定替你办到,”我笑道,“你放心吧。”

    “好的,谢谢你,真谢谢你。”他挣扎着来握我的手。护士给了我一个眼色,我放下他的手。

    我跟护士走出去。

    护士跟我说:“我们很感谢你,但是你不便再来了,他……不过是这一两日的事了,而且恐怕那种气味对你身体也不好。”

    我把宿舍的电话给护士,“如果有事,请叫我来。”

    “你太慈善了。”

    “并不,并不是为了……为了这个原因。”

    “他看上去是这么可怕,”护士说,“你不觉得吗?要真是瘦得陷下去,不过是像骷髅,可是他又肿又难受,真可怜,竟拖了三个月。你是他惟一的探访人。”

    “我要走了,公园的门关了以后,我要走一条长路。”

    “是的,”护士说,“你走吧,你已尽了你的力量,我们也尽了我们的力量,然而我们敌不过上帝。”

    “再见。”我说。

    第二天我又去了。只远远的看他一眼,他睡死了,没有把我认出来,他们要把他搬到另外一间房去。

    我功课忙,而且医生不大要我接近他,于是便没有再去。

    有一夜做梦,看见一个很漂亮的外国男孩子,穿一件T恤,一条布裤,提一只帆布袋,头发又短又干净,他进门上来,叫着我的名字。

    我说:“我不认得你,你为什么叫我?”

    “你怎么不认得我?我是汤姆。”

    “汤姆?”我说,“不,我不认得你。”

    “但是你每次来医院看我……”

    我很吃惊,“你是……是那个汤姆吗?”

    “是呀。”他笑了,脸颊上有深深的酒涡。

    “呵,汤姆,你的病好了!”我跳跃说。

    然后我的闹钟响了。

    我跳起来,并没有出一身冷汗的时间,早上那半小时永远像打仗,洗脸刷牙吃早餐,穿衣服,挤公共汽车,到了学校,又得一堂一堂的上课。

    到了星期三下午,我买了紫,黄色的菊花去医院。

    他们并没有打电话来宿舍,所以我想汤姆还吊着命。

    可是到了医院,护士迎了上来,很歉意的一张脸。

    我想:哦,他死了,就这样。

    护士说:“他死了。”

    我坐下来,“几时?”

    “前夜。”她说,“我们没有通知你,毕竟你也不是他的亲人,是不是?”

    我点点头。“他可痛苦?”我转过头问。

    “医生尽了力。”

    “他清醒吗?”

    “昏迷的。”

    “他知道要去了吗?”我问。

    “他知道了三个月了。”

    “可是哪一刻呢?”

    “不知道。但是在那之前有一段清醒的时间,叫我们把这个给你。他并没有遗物,只有一条金链子,有一只十字架,也说给你,我们都消了毒,在这信封里。”她走到文件柜子前,取出一个信封。

    她交给我,我接过了。

    一只十字架,很漂亮的一只十字架,我马上戴上了。

    护士说:“一只漂亮的十字架。”

    “是的。”我说。

    可是还有一封信,我拆开了,里面却是我自己的字迹,是那一日他叫我为他写的信,一开头说:亲爱的……我把信放进口袋里。他叫我写了这封信给我。

    “他被火葬了吗?”我问。

    “嗯。”护士说。

    我又点点头,放下了花,“你能用这花吗?本来是给他的。”

    “可以,孩子们的病房,正需要这么好看的花呢,春天仿佛要到了。”护士笑着,拿着花走了。

    他没有活过春天,也没有活到二十三岁。

    医院的走廊里一尘不染。以后我少一个说话的人了。医院里说句话也会引起交荡的回音。以后我不再来了。他还是一个年轻的孩子呢。一个年轻的孩子。

    我只晓得他是死了。我缓缓的走出医院。

    在大门外,一辆冰淇淋车子奏着音乐,缓缓的驶过。

    护士小姐的脚步急促地追上来,“小姐!小姐!请留步。”

    我转头,“是!”

    “小姐!”她一脸的笑,“我把花送到孩子们那里去,说是一位中国小姐捐赠的,他们没见过中国人,都吵着要见你呢。”

    “是吗?”

    “小姐,你如果有空,到儿童病房来一下好吗?这些孩子们,很久没看到他们的笑脸了。”她说,“你会令他们很高兴的,小姐。”

    我站住了,迟疑了一刻,“他们都……病得很厉害?”

    “不病,怎么会迸医院来呢?”护士笑,“你一向是好心的,这一次,算帮我一个私人的忙,你会喜欢他们的,他们自十岁至十五岁不等。”

    我只想了一想。“好吧。”

    “谢谢你,好像天使一样。”护士微笑。

    有人也这么说过,是汤姆,当他还活着的时候。

    “儿童病房在哪里?”我问。

    “在这边,请过来。”

    我跟在她身后走,我们的脚步在地板上发出响亮的声音,有节奏的,愉快的,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一一的确是一点事都没有发生嘛,太阳照升着,花照开着,春天照常来临,有什么分别呢?

    护士推开了儿童病房的门,我听到一大堆孩子的喧哗声,我走进去,坐下,孩子们围上来,我微笑,我想这快成为我的职业了。

    我跟孩子们说故事,讲笑话,他们都显得很开心,我摸着他们的头,我说着我的话,怎么可以这样自然呢?我自己也不晓得,我甚至说了一个中国童话。

    他们是一群可爱的孩子,我不否认。

    我到公园将近关门的时候才走。

    走过公园的时候,天空是一种灰色的蓝,仍然很晴朗,我低下头,看见胸前,汤姆所赠的十字架。我觉得我应该是哭的,于是我的眼泪缓缓的流下来,流下来。我不十分清楚在天之灵这些事,我不清楚,但他是一个勇敢的人,无可否认,他是一个勇敢的人。

    到了宿舍,我脱了大衣,好好的暖和了身子,看着自己的手,自己的脚,忽然之间爱惜起自己来,我缓缓的摸着自己的脸——活着总是好的,生命是宝贵的,但凡失去了再也得不回来的东西,总是最宝贵的。

    我睡在床上想,下星期三,我还要去医院,因为他们在等我,那些孩子很欢迎我。为什么不呢?如果我可以使他们高兴一点,为什么不呢?而且我的时间也不多了,医生告诉我,我的白血球越来越多,他们没有办法克服,如果过了春季还是如此,我也得进医院了,是的,我也是一个病人,我也患了稀奇古怪的不治之症,我想我距离那个时间,也不很远了,趁现在还有一点时间,我要做一些令自己高兴的事,令别人高兴的事。

    旅程:

    我做空中服务员,或是空中侍应生,已经一年了。大家都说男人做这种职业不大好,我也相信。开头在中学毕业,以为在飞机上来来往往,至少可以免费游游地方,见识因此大广,但是做了一年,发觉工作艰苦,乏味,到了一个新城市,累都累死了,哪里还逛得动,坐飞机钉在座位上不动已经够辛苦,何况还得走来走去不停的服侍客人,一年足够我转行了。惟有读书高,难得伦敦大学肯收我,我在那里报了名,所以,今天是我最后一次的飞行了。

    这班机从伦敦回香港,七四七,专门接学生的生意,七月三号,正是回家渡暑假的好日子,大半都是香港来的学生,或是唱歌,或是谈笑,我很羡慕这样的青春,无忧无虑,唯一要担心的不过是考试。

    有一个女孩子,她一上飞机我就开始注意她。决不是我色迷迷--飞机上美丽的女客多得很,而是她真是够派头,一个人居然有三个人陪,三个都是男孩子。

    那三个男孩子争着服侍她,她却一付爱理不理的样子,极逗的,不但我注意她,其他的客人、空中小姐,都觉得好笑,朝他们看。

    一上飞机,她朝前面走,把座位卡递给我,后面那三个男的便开始吵嘴,要坐她身边,她回头狠狠地每人给一个白眼,他们总算不响了。

    我让她坐窗口。三个男生马上抢过去,她站起来,他们吓一跳,其中两个委委屈屈坐到后面去,那个幸运者像捡到金子似的。

    我忍不住笑。

    她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一脸的尴尬、浮躁,双颊红红,恐怕是既怒且羞,激成这样的,她气鼓鼓的坐着,两手叠在胸前,不出声。她倒没有引以为荣,顾盼生姿,照说一个女孩子,有三个男同学陪着回香港,还真不容易,哦,忘了提,一个还是洋人呢!

    但她是个漂亮的女孩子,高、丰满,身材之好之动人,实在一流,剪着短短的童花头,漆黑的头发,五官俱是圆圆的,尤其是一双眼睛,闪亮动人。薄薄的T恤里没有内衣,一条破牛仔裤,几只银手镯,一只手表倒是白金的,很懂打扮。

    我第二次走过她那里,她轻轻的叫了我一声,我听见了,还来不及俯身下去问她要什么,她身边那个男的就大声喝我:"叫你呢!"又转过头去低声下气问她:"要什么?明珠。"

    真多余,我一点也不生气,只是可怜他。

    果然,这个叫明珠的女孩子睬也不睬他,只管跟我说:"请你拿一罐橘子汁给我,对不起,谢谢你。"

    我说了声好,便去那橘子汁给她,还没走到她那里,后边的那个男孩子就献殷勤,抢着来拿,我看着她,她急了,一边骂:"死相!"

    她鼻上布满汗珠,有一种青春的诱惑,是有生命色彩的青春,我叹一口气:难怪这几个男人如苍蝇见了蜜糖,确也怪不得他们呢!

    过了四个钟头,前座那个男人跟后面的调位置--恐怕是约好的,那种穷凶极恶的样子,使几个老太太猛摇头。我听见明珠说:"把护照还给我,我才不要你们替我收着!把化妆箱也还来,还有我的帽子,快快!"我又笑了。班班飞机闹这种笑话,倒也解闷。

    入夜后不是我当班,换了空中小姐。我躲在后座休息,看着几本时事杂志。飞机上每个人都很太平,就是那三个男的多噜嗦,一会儿要茶,一会儿要水,都是为明珠,那明珠索性拿一张报纸盖着脸,好歹不理。

    我看看表,几乎二十四小时的飞机,我还可以憩憩,隔一会又得起来苦干了。

    才闭上眼,就有个声音轻轻地在我耳边响起:"对不起。"

    我张开眼,是这个叫明珠的女孩子,我诧异,"你要什么?小姐。"

    "不不,"她尽量压低了声音,"对不起,对不起,打扰了你休息,我很明白,你不会了解我的情况,唉,你身边有个空位置,可否让我坐?"

    我更诧异了,"你自己那位子有什么不好?这里是职员休息的。"

    "让我坐,好不好?"她恳求着。她蹲在地毯上,眼睛圆得像猫。

    我说:"好呀--"

    她马上松一口气,缩到我里面去坐着,喃喃的叹:"感谢上帝!"手覆在额角上。

    我笑了,我明白她是在躲避那三个男的。

    我轻轻递一张薄毯子给她,她接过了,给我一个微笑。

    我这福气从天而降,人家轮也轮不到,抢也抢不着,她却跟来陪我坐。

    她问:"有没有止痛药?我头痛得紧!"

    我随身带着,便给她两颗,顺便倒一杯水给她。

    她极有礼,千谢万谢的。

    我只是微笑。

    然后前面那三个活宝发觉她不见了,便起身到处找,有的上厕所,有的走到前舱。可是明珠很有办法,她用毯子遮住了脸,他们走过几次都没有看见。

    我觉得有趣极了。

    明珠在毯子下带着哭音的说:"我成了贼了,他妈的。"

    忽然听见一句粗话,我先是一怔,后来实在忍不住,笑出声来,天下怎么会有这种事。

    她说:"对不起。"

    "对不起什么?"

    "我出言粗俗。"她依然在毯子下。

    "他们走了,你可以出来了。"

    她把毯子拉下来,一张脸涨得通红,可爱得很。

    "谢谢你。"她说。

    "不用客气。你别怪你三个朋友,他们爱你情切。"

    她瞪我一眼,"你开什么玩笑?他们不是我朋友,谁有这种朋友就该跳飞机了。"

    "不是朋友--"我问,忽然觉得多事,马上道歉,"对不起,不该取笑你。"

    "不怪你,谁不好奇呢!你看他们那鬼样!演滑稽戏似的,我才不去客串主角,我在这里躲定了。"

    "为什么怕他们?"我说,"飞机还要飞近二十小时,你坐在这里,多辛苦。"

    "那么你是怎么坐的?"她反问。

    "我们命苦,要赚薪水呀。"我笑。

    "又开玩笑了,先生,难得你这么幽默。"她说。

    我又笑。

    "你看见那探头探脑的五短身材没有?"她问我。

    "看到了。"我点头。

    "这人自说自话,听见我暑假回家,他就买个票子,跟了我一班机--我没胆子说这班飞机是我的,可是你想想哪里有这么巧的事?嘿,在火车里又一起,乱说话,乱做表情,硬要我嫁给他,怎么搞的,大家同一间学校,也没见过几次面--对不起,我话多了,你是陌生人,我不该对你诉苦,可是这次我实在气急了!"

    我微笑里很带点安慰的意思。

    她轻轻的说:"那个外国人,更滑稽了,她父亲在香港做事,大概是个刮民脂民膏的奸人,他也硬挤着一班机,硬要我教他说广东话,我真觉好笑,怎么我们大学里多这种人物。"

    "第三个呢?"我忍不住问,"也是同学?"

    "那个又不是了,"她说,"那是中国餐馆老板的儿子,吃喝嫖赌,无所不至,他看中我,我还顶害怕,他老子是新界某处某种组织里的所谓白纸扇。我弄得不好,真会被他砍几刀,我是怎么惹下这些麻烦的呢!我不过去那餐馆吃过几顿饭而已。"

    她苦着脸。

    "到香港就没事了。"我安慰她。

    "他们不放过我的。"她说,"我家人看见了,算什么?我什么水都洗不清了,家人一定以为我不听话,在外国没好好念书,乱混男朋友,唉呀,怎么得了!"

    "他们又走过来了。"我警告她。

    她连忙把毯子朝脸上一盖。

    我趁这空档去做了两杯咖啡,我说:"明珠,咖啡。"

    明珠诧异的看着我,"你怎么晓得我的名字?"

    "他们这样叫你,我连乘客名单都不必查。"

    "你叫什么?"她问我,"告诉我行吗?"

    "家明。"

    "你我的名字都俗。"她微笑。

    "有什么俗?"我笑,"我是家里光明正大,你是掌上明珠,贴切之极,有何不好?"

    她看我一眼,笑了,"从来没见过这种人,自己夸自己,老鼠跌在秤盘。"

    "可怕?是不是?每个人都有缺点呢,我也不是好人,你坐在我身边,其实一样不安全。"

    她笑,慢慢喝了我的咖啡,侧着脸,就睡着了。

    我看得到她脸上细细的汗毛。

    那三个男的开始闹到空中小姐苏珊那里去,说有乘客失踪。

    我对苏珊说:"这女孩子被他们烦死了,躲在这里,你对他们说,她换了位子,不想人打扰,请他们别吵。"

    空中小姐说了,他们怏怏的坐下来。

    苏珊轻笑说:"家明,你一直眼角高,找不到女朋友,如今这个女孩子实在不错,别放弃机会啊!这是你最后一班机,我帮你一个忙,不用你当更如何?你请我吃饭。"

    我说:"这怎么可以,你不会累坏么?"

    "不要紧,不是我一个人,我们大伙替你。"

    "我请吃饭不要紧,这个人情--"我看看身边的明珠。

    "算了,家明,你认了吧,一见钟情,你脸上的表情骗不了人,你错过这机会,后悔一辈子,你还有十四小时可以做功夫。"

    "我不是有功夫的人。"我苦笑,"她在睡觉。"

    苏珊摇摇头,"你这呆子。"她走开了。

    我看看身边的女孩子。一见钟情,一见钟情?

    她没睡多久就醒了。

    她说:"做梦,回到了家。"声音小小的。

    "还有十多个钟头就可到家了。"我说。

    "飞机顶难坐,你们是怎么过的?一天到晚如此。"

    "我不是说了吗?"我答。

    "没有呀。"

    "我要吃饭呀,吃饭难呀。"我笑,"不在飞机上怎么办?我又不像你们千金小姐,菜来伸手,饭来开口。"

    她笑,"对不起,你偏偏看错了,我不是千金小姐,我的生活费与学费都由奖学金负责,回家机票是暑假在工厂赚的,哈哈,我可不靠谁。"

    我眼睛瞄一瞄她的白金表。

    "这不算,"她抢着说,"这真不算,这是舅舅送的--"

    我已经肃然起敬,"我看错了,对不起,请问你在哪间大学?"

    "伦敦大学。"

    "哪个学院?"我问。

    "皇家学院。"她说,"我读物理。"

    "天呀,"我说,"我报的名也是物理。如今我岂不是比你低班?"在天有这么巧的事。

    "快叫师姊,"她乐了,"叫师姊。"

    "你几年级了?"我问。

    "第二年刚读完。"

    "唉,比我高两年。"我说,"我九月去入学。"

    "那有什么关系?"她笑,"你放心,只要你肯叫我一声师姊,我决不欺侮你。"

    "功课难吗?"我问。

    "难个鬼!"她呶呶嘴,"你看看那两个宝贝就知道了,功课真那么难,他们还升得了班?"

    我笑了,这倒是一枚定心针。

    我接着又犹疑的看着她,女孩子,像她这样的女孩子,为什么念物理呢?

    "是啊,你一定在想,她怎么念物理?什么道理?可是我喜欢科学,文学婆婆妈妈的,好,没个标准,不好,也没个标准,谁看少一本书也不会死掉。你看电灯,没有它多不方便?《红楼梦》再好,也是奢侈品--多少人懂得看呢,谁又天天看呢,你别误会,我是头一个爱看《红楼梦》的人--"

    天啊,她这样的女孩子,看《红楼梦》干什么,《红楼梦》是嫁不出去老姑婆看的。

    "你大概又在想--"她笑。

    "对对,全被你猜中了,跟你在一起,想心事都没自由。"

    "你在想:唷,这人也配看《红楼梦》?她才不配,哈哈哈。"

    我既好气又好笑的看着她。

    忽然她那个洋人男同学走过来发现了她,悻悻的说:"明珠,原来你躲在这里,你快点坐上来吧。"他狠狠的瞪了我几眼。

    我实在心虚,俗云:"君子不夺人之所好。"我凭什么霸住明珠,叫她陪我坐?故此我不出声。

    明珠说:"我不前去,你们自己管自己坐好了,别管我,我喜欢坐这里。"

    那洋人沉不住气:"明珠,我花了两百镑陪你回香港,你这点面子不给我?"

    我想:洋人也很狡猾,如今变了他为明珠"花两百镑"了。

    明珠一沉脸就说:"你说的好听点!我怎么花了你两百镑?我用机关枪指住你的?两百镑是你自己买了飞机票,你现在坐在飞机上,你再不闭嘴,我控告你出言恐吓罪。"

    洋小子脸上从青转到红,由红变白,终于一声不响的回到前面去。

    明珠跟我说:"你瞧瞧,这就是大学生,幸亏我一杯咖啡也没喝过他的,不然他刚才就说:'我为你花了两百多镑零一杯咖啡的钱……'"

    这女孩子是非太明白了,一张嘴也够厉害,然而这种外国小子活该,自讨没趣。

    "你可别笑我。"明珠说。

    "我怎么会笑你,"我说,"笑也笑这班男人,怎么这样不要脸。"

    "唉,别笑他们。"她说,"大概我是有点毛病,怎么他们不去跟别人,偏偏跟着我?"

    "又一个过来了。"我说。

    那一个真是五短身材,猪肺似的一张脸,两只眼好似两道线一般,眼神恶阴阴的,厚嘴唇颤抖着,他看完了我,转头去看明珠,看完了明珠,又看我,接着两只手握着,指节发出"格格"的声音来。

    我叹口气,他还会功夫?不中用,会飞天遁地也没有用,明珠不喜欢他。

    明珠也在叹气。

    那人开口说:"明珠,我是为你好,你老喜欢小阿飞--我照顾你多好,你偏跑来跟小阿飞坐--"

    听了半晌我才发觉我已被拨入"小阿飞"分类去了,我还顶受宠若惊。

    他滔滔不绝的说下去,"明珠,我对你好,你要听我的话,我是真想娶你的,我到家第一件事便是向父母申明,我要娶你,我们正式结婚,谁反对也没有用。你等我,你等我五年,等我拿到博士,我们就结婚。"

    我听得发呆。

    即使是白痴,说话也该有纹理一点。

    明珠啼笑皆非的坐着,眼睛看着机舱顶,一声不响。

    我看他这张肿肿黑黑的脸,看他怎么下台。

    "你看你,你跟飞机上的侍应生坐在一起干什么?这种人有什么出息?这种人--"

    我开口了,"先生,请你尊重你自己,请你回到你自己的位子上去。"

    他眼光更恶毒了,他看着我,"你是谁?"

    明珠说:"他是谁不关你的事,请你闭上嘴,离开这个角落,好不好?"

    "你是谁?"他还在问。

    这人的智力像四岁的小孩子一样。

    终于那个洋小子又回来,把他拉拉扯扯的拖回去,洋小子说:"老曾,没希望的了,你看开一点吧,她不喜欢我,也不喜欢你,闹出事情来,没意思。"

    我看看明珠,倒给她一杯白兰地,回来的时候,她第三个追求者端端正正地坐在我的位子上。

    我只好坐在另一边。

    明珠接过我的白兰地,连忙道谢。

    我听着这个餐馆老板的儿子又该说些什么话。这男孩子的样子倒还长得不错,头发长长的,有点营养不良,面黄肌瘦的样子,红白大花的衬衫,外加一件绿色发亮的丝绒夹克,一条格子裤,仿佛刚从马戏班走出来。

    他正用牙签剔着牙,把牙缝里的秽物随口吐在地上,真正令人作呕,一只脚跷在半空,得意的抖着。

    我瞧着大气也不敢出。明珠好不倒霉,她没去惹这些人,这些人倒找上她头去,幸亏打发他们也容易,她一个不理不睬,问题也就解决了。

    一个女孩子在外国念书,碰到的"有可能性"的男人,大概只有这三种人吧?其实换个普通点的女子,也心满意足了,一个是外国人,多少女人爱轧洋人。一个是未来博士,有些女人听见"博士"就昏了半截,还管是猪头羊头呢,这一个既然父亲开餐馆,生活当不成问题,可是明珠是明珠。

    这个男孩子的广东话带着严重的乡下口音,话里夹着荒板走调的英文,他有点以为他是胜利者,明珠赶走那两个,是为了他的缘故。

    他在说:"……到了香港,我陪你到大人公司买东西,我们去旺角饮茶,行弥敦道,到新界去走走。"说的全是莫名其妙的话。

    我始终觉得人是要读书的,没读过书的人是可怕的,像此刻这个男孩子,看上去也就像一个餐馆里的帮手,如果穿个唐装短打,名正言顺就是个歹徒。他懂什么,也跑上来凑一脚,他在伦敦活动的范围哪会出唐人街!他懂什么是伦敦大学皇家书院!在他眼中,明珠不过是一个略具姿色,有便宜可占的普通女子。

    明珠喝完了白兰地,跟我说:"家明,请你过来一下。"

    我走过去。

    她跟我介绍,"陈先生,这是我的男朋友,我们约好在飞机上见的。家明,这是陈先生。"

    明珠倒好好的陷害了我一下。

    我一呆,那个新界移民去的男孩子比我更诧异,手上的香烟也就放下来了。

    明珠若无其事的说:"陈先生,你这位子是家明的,请你让一让。"

    那"陈先生"只好站起来,怏怏的走开了。

    "听见没有?"她问我,"可怕不可怕?"

    我点点头。

    "如果你有妹妹到外国念书,第一,叫她小心洋人;第二,加她当心失心疯的博士;第三,叫她回避新界移民。"

    我笑,"我有妹妹,也不会如此多姿多彩。"

    "你笑我?"她轻轻的问,又侧过头去,闭上眼睛休息了。

    她确实需要休息。

    飞机到印度了,我该值班了,我让她躺着休息,这时候苏珊说有空位子,我蹲下问她要不要换一个好些的座位,她道谢。苏珊把她安排好座位,替她把外套、首饰箱都取了过来。她疲乏的向我道谢,然后就安宁的睡了。

    苏珊说:"别小器了,请一顿饭有什么大不了,我们说好替你做工作的。"

    我说:"吃饭管吃饭,可是这是我最后一次工作,我想负责一点。"

    "家明真是尽责。"

    那三个男人闷闷的坐着,每次我走过,他们都像要把我吞下去似的,时间过得很快,一下子就到印度了,在往下飞几小时,便是家。

    这次回家,我不过只有一个多月的时间,我得好好收拾一下衣服,准备读三年大学,这三年我可不能自由自在的到处跑,读书管读书,非得念出个名堂来不可。

    照明珠说,并不是太难的事呢,最好也像她这样,考个奖学金。

    我再经过明珠,她醒来了,手中拿着本化学史看。用功的好学生,不看闲书。下了飞机,她是渡暑假,我也渡暑假。暑假完了,大家又同一家学校--我可以约会她吗?

    看样子她并不想找男朋友,就想找,也轮不到我,我比她还低两年,家里又平常,自己也不出众,糊里糊涂的跑过去,难保不会遭到那三个人的待遇。

    飞机一下子就到了,因为明珠的缘故,这一次显得真快,我跟她轻轻的说了一声,她抬头来笑一笑。我问她要不要吃糖,她说不要,又道谢。

    飞机着陆的时候,我坐在她旁边,她跟我说:"……家明,我们在香港,一起放暑假,你把电话给我可以吗?我想请你喝茶,谢谢你今天帮我解围。"

    我简直受宠若惊,真是意想不到的喜悦,马上把地址给她,她看了说:"就在我家附近。"她也抄了地址电话给我,我小心翼翼的收好。

    她又向我笑笑,那笑是甜的、爽的。

    我心里一乐,几乎忘了飞机已经着陆了。

    我看她下机,向她祝福,她再三说:"我会打电话给你的。"

    我说:"我等你电话。"

    苏珊直笑:"喂!大家看,家明在最后一次旅程,终于找到女朋友了。"

    同事们都哄笑我。

    我很得意,拍拍口袋的电话与地址,拿起旅行袋,走出机场。

    唉,谁也不会相信,那三个人还在机场大门前缠住了明珠。我大步踏向前去。

    那老曾说:"明珠,怎么没接你的人?不如到我家去憩一憩,我家住美孚新邨,又有冷气,一定舒服--"他拉着明珠的大衣箱不放。

    外国小子说:"明珠,跟我到山顶去喝杯茶,我才送你回去,别担心。"

    那个红衬衫绿外套说:"我们上旺角--"真奇怪,他为什么不叫明珠去找黄大仙?

    我抢过明珠的大小衣箱,说:"明珠,跟我来,我的车子就在机场。"

    明珠笑了,跟着我就走。

    那三个人在后面追:"喂喂喂,明珠!你的电话,你的地址,我们还不知道你住在哪里?"

    我推开了大门,香港的热浪涌了上来,明珠呛了两下,额角马上冒出汗来,我们笑着奔到停车场,我拿了车子,车子晒得滚烫,我连忙打开行李箱,把箱子搁好,她说:"真谢谢你,家明,咱们又见面了。"

    我笑。车子经过大门,又看见那三个傻蛋,明珠变得活泼异常,猛向他们招手。我把车子一直朝她的家里开去,我本来没想到可以有机会送她,谁晓得会没有人来接她呢?

    我问:"你家人呢?"

    "我没告诉他们几时回来,你想想,虽然两年不见,但我又不是大人物,他们爱我,当然全部来接我飞机,可是我多尴尬,索性什么也不说,到了家,敲门,他们来开门,发觉我回来了,多妙!这些日子来,我大大小小的事自己理惯了,还怕什么?什么也不怕,难道在香港下了飞机,还怕回不了家?原想叫辆计程车的。"

    原来如此。

    我又问:"你为什么把地址给我,不给他们?你才认识我二十多小时!"

    她笑,"这年头,看清楚一个人,难道还得十年八年不可?我才不相信!"

    到了她家,我要替她拿行李,她婉拒了。她说:"明天见,家明。"

    "明天见,明珠!"我向她摆摆手,开走了车子。

    我一路吹着口哨。

    香港的阳光晒在我身上,我等着明天见她。

    误车:

    去参观表姐的婚礼,她决定在利物浦结婚了。利物浦是一个好地方,可是不是结婚的地方。但是表姐要在利物浦结婚。

    而且她终于结婚了。

    三十二岁才结婚,大家都说,可是终于还是结婚了。

    我很爱表姐,这种爱不是姊弟之爱,换句话说,我单恋她很久了,自从很小开始,我就觉得她是一个美丽能干、黑白分明、有肝有胆的女子。但我是她表弟,而且比她小了十年,我怎么可以向她示爱。

    我是一个笨人,七情六欲是放在脸上的,别人也许不会留意到,但她是知道的,她怎么会不知道,她见我的时候,总还是那么大方,有说有笑。

    我们的时间是默默渡过的。

    然后她结婚了。

    我要去参观她的婚礼。

    自黑池赶去,到了她那里,客人都没有到。婚礼安排在第二天,我是特别早一点去的,不想与人群混在一起,表姐在客厅里。

    那是一问美丽新盖的平房。

    表姐穿着一件圆角的棉祆,双捆边。她实在是十分考究的,这跟在香港有什么两样。

    她在写字,一张大大的宣纸压在两条纸镇下,用毛笔大大的写着草书,“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新民,在止于至善……”

    当时我问她,“你怎么写起《大学》来了?”

    她抬头一笑,一双眼睛黑白分明,反问:“你要我写什么?逍遥游?”

    “至少应该是:谁道闲情抛却久,每到春来,惆怅还如旧,日日花前常病酒,不辞镜里朱颜瘦……”

    她微微一笑,“你看我还是有闲情的人嘛?”

    我抖起那张字看,我说:“这么好的字,现在这些人里,也只有你会写了,咱们都不行了。”

    “又算什么?”她放下了笔。

    我看她。

    她的脸上,没有快乐,没有不快乐。她的丈夫是个做生意的人,经济上是过得去的,不过视她为一个颇具姿色的女人,她最最好的优点,他是不会知道的,然而她还是嫁人。一个女人,靠自己双腿站了那么些日子,也该累了吧。

    我没有说什么,至少她的脸是祥和的,温柔的,美丽的。

    三十二岁对她来说,还是年轻的,皮肤有一种深沉的,蜜糖似的颜色,非常吸引。

    我跟她说:“我是乘火车来的,我那辆小车子坏了。明天有一节重要的课要上,得赶回去。”

    “真的那么重要?”她问,“我明天晚上差人送你走。”

    “不行,那节课非去不可。”我说。

    “那么你来了也等于没来,并没有参加我的婚礼。”

    “来了就是来了,怎么说没来?我下午五点走。”

    她仍然微笑,“我不勉强你。”

    “还有,妈妈说他们的礼物押后着,等你回去了才给,因为我在此地不会挑——”

    “明白了。”她仍是微笑着。

    我觉得她笑得太多了。即使终于结了婚,也没有什么好值得如此高兴的。有什么开心呢?结了婚,也不过与所有其他的女人一样。

    我坐到五点。

    吃了很多点心糖果,从未没吃得这么多。她家的起坐间有落地长窗,草地修得如地毯一般,玫瑰盛放。我默默的注视着这个花园。

    到了五点,我说要走。

    她送我。如果她真要留我,也留得住的,但何必呢?即使她要留我,也不必待至今日,我不过是她一个不相干的远房表弟而已。

    我觉得很乏味。真的白来了。

    况且她没有送我去车站,我叫了街车。她站在门口,平房的门口是雪白的,她那件棉袄是红的,我向她摆摆手。她进屋子去。

    车子到了火车站,我买了票子,问是哪一列车站,服务员向前指了指,我便向前走,一直走。

    一卡一卡的火车,我一直走,一卡一卡的火车。

    然后我凭意识上了车,挑了个位子坐下,看看表,五点一刻,车子五点半就开。我闭目养神。真是白来了,她嫁得与所有的女人一样,非常的开心,非常的庆幸她得到了买主。这使我非常的伤心。

    火车移动了,我很疲倦,一小时零一刻钟以后,我可以回到黑池,到我那十全十美的宿舍里睡一觉,然后醒来之后,就什么事都没有了,有时候睡一觉可以解决很多烦恼事,我闭上了眼睛。

    火车移动着,移动着,移动着。

    无论如何,我是不会有希望的。即使她一辈子不嫁,我一辈子不娶,也是没有希望的。况且她也变了,以前她是那种“天缺一角有女蜗,心缺一块难再补”的人物,现在她只求住一间豪华点的平房而已。一个人是会变的,我不能要求她还维持十八岁的模样。况且她不是一直微笑着吗?她一直在微笑。

    我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我看表,七点半。

    七点半?

    七点半!

    火车还在动,我跳起来,怎么可能?七点半?早就该到了,火车不过开一个多钟头就到黑池了,这辆车去什么地方?我推开了窗门一看,外面都是黑的,只听得火车隆隆响。我跳起来,抓住了一个服务员问:“这车去哪儿的?”

    那人诧异他说:“苏格兰,先生,苏格兰。”一副苏格兰口音。

    我的妈呀,我几乎吐出血来,苏格兰,我上错车子了,怎么会到苏格兰来了?我呻吟一下,怎么回去呢?我必需马上下车。

    我立刻走到车门去站定,问下一站的地点,结果他们说了一个小镇的名字,我隔了十分钟,便下了车。

    奇怪的是,我并没有什么害怕或是愤怒,也没有心灰。我很少碰到这种事情,迷了路,在苏格兰边境,我要赶回黑池,明天有一节课要上,很重要的,但是我没有着急。很奇怪,我没有着急。

    平常我是一个很紧张的人,可是这次我很冷静。我再看看时间,最后一班火车已经没有了。怎么办呢?叫计程车?没有那么多钱。顺风车?站三个小时未必有人载我。怎么办?袋里有十镑。

    我站在车站上,风很紧,我拉了拉围巾。

    有雾。

    我坐在长凳上。

    然后我发觉长凳那一头也有一个人坐在那里。

    是个外国女人。

    金色的头发如一幅画般,又如马鬃,飞扬在风中雾中。包在雨衣中的身型还显得纤细。她转过头来,倒是一张清秀的脸,如一个女学生般,大眼睛是一种透明的浅色,是蓝是灰,看不清楚,天色很黑了,路灯又不明。我呆呆的看着她。

    她的大眼睛是无可奈何的,幽幽的。

    我没有出声。

    她问我:“等人?”

    我答:“我乘错了车子。”

    “真的?你原先去什么地方?”她问。

    “黑池。”

    “我也乘错了车。两列车排在一起,一辆去黑池,我上了去苏格兰那辆,结果在这里下了车。”她耸耸肩。

    我笑了,天下这么巧的事。

    她一张脸倒是很清秀的,没有一般洋女人的粗糙可怕,而且没有搽得红颜绿色。我叹了一口气。

    我问:“我们应该怎么办?”

    “我也不知道,我在想。”她说。

    “我也在想。”我说。

    “你是中国人?”她问。

    “是的,中国人。”

    “我是英国人。”她说。

    “我猜到了。”我礼貌的说。

    她的英文很准很好。像是出身不错的一个女人,约莫二十三四岁。不过外国女人很难讲,但凡看上去二十余岁的,其实不过十余岁而已。

    我忽然说:“你的头发,像鲍蒂昔里的女人。”

    她笑了。“在这个时候,在这种天气,在这种情况下,你还可以说这种话,我真佩服你的勇气。

    我微笑,“我不能哭啊。”

    “你打哪儿来?”她问。

    “参加婚礼。我心爱的女人结婚了。”我忽然说了实话,一个秘密,我从来没有对别人说过的一件秘密,“我很难过,又有点轻松,我不再介意了。她是我表姐,大我十岁。”

    她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很了解的问:“她可美丽?”

    “很美。”我淡淡的说,“再也没有更美的了。”

    “她一定很美。”她说,“一定的。”

    “你呢?”我问,“你在利物浦干吗?”

    “我?我到博物馆去。”她又耸耸肩膀。

    “做什么?”我奇怪的问。

    “很久之前,我认得一个男人,我们来利物浦,在博物馆看过一幅画,叫《但丁初遇比亚翠丝》,后来我觉得寂寞,又回来看这幅画。”这大概也是她的秘密?她也很平静。

    “他呢?”我问。

    “走了。”

    “哪里?”我又问。

    “我不知道。”她说,“已经与我没有关系了。”

    “但是你又回来再看这幅画。为什么?”

    “因为我笨。”她很温柔的说。

    “我也很蠢。”我微笑。

    “你的英文说得那么好。”她说。

    “我念英国文学兼历史,我明年拿博士了。”

    “恭喜。”她说。

    “我们怎么办?”我问,“坐到天亮?我不介意,只是太冷了,到了深夜,一定更冷。怎么办?”

    “找一间小旅馆。”她说,“睡一夜,明天走。”

    “哪里去找?”我问:“倒是好主意。”

    “看看火车站里有没有小广告。”她说。

    我们站起来。她是一个聪明的女孩子。身上的衣服货色也很好。不像是蹩脚女人。在外国,男人也得当心。能看《但丁初遇比亚翠丝》的女人总不会太差吧?

    我们看到了一段广告,那旅馆就在火车站后面,我们很幸运。我们向后走去。

    他说:“看看如果有房间,我们要一间双人房如何?一人睡一张床,可以省一点。我身上只有十镑,明天还要另买火车票。”

    我说:“我的天,我也只有十镑,一间单人房要多少?”

    “我不知道,所以我要跟你商量。”

    “好的。你放心,在某方面我是很君子的。”

    她不出声。她很漂亮,这是我第一次觉得英国女人漂亮,她有点苍白,但是她的面孔卖在相当好看,而那头厚而且长的金发,是可以一把又一把抓起来搓揉的。

    我们到了酒店,它是一间很体面的酒店。

    单人房五镑,双人房七镑,我们马上决定省下三镑,租双人房。很奇怪吧,两个不相识的人,忽然睡在一间房间里。我们签字王先生太太。接待员什么也不问。上了房间,她往床上一躺。

    我也往余下那张小床上一躺。

    “我太累了。”她说。

    “我想淋浴。”我说,“如果你要用洗手间,我让你先用。”总要客气一点。

    “没关系。”她说,“你先用。”

    我马上淋浴,把水开得很热。好好的蒸了一下,寒冷疲倦都没有了,倒是有点肚子饿,已经十一点多了。明天要上课,看情形是泡了汤了。原可以打电话去表姐处求救——算了,明天赶回去吧,什么都是注定的。

    我裹着大毛巾出去,把衬衫衣服折好,放在椅子上,然后钻进被窝里。

    一张床,一张床,竟可以这么样的舒服。

    她微笑一下,也去淋浴了。我听到浴间里蓬蓬夹哗哗的声音。我看到她手边有一包饼干,便顺手取了过来吃,吃得很有味道。

    她穿着衬衫出来,两条腿很光滑有致。她美得不像英国女人。

    她也钻进被子里,叹了一口气。

    我说:“晚安。”

    “晚安。”她说。

    我吃着她的饼干,“沙沙”的作响,满床是饼干屑,睡酒店就有这个好处。

    “明天我还你三镑半。”她说。

    “没关系。”

    “明天你回利物浦?”她问。

    “不,黑池,你忘了?”我说,“你呢?”

    “南港。”

    “很近。”

    “是的。”

    “晚安。”我说。

    “晚安。”她说。

    我转了一个身。不知谁把窗帘拉开了,有一弯月亮。是初五初六?抑是初七初八日,中国人聪明,看月亮可以知道日子。然而再聪明,也无法控制感情,写情诗怨词最多的,也是中国人。为了感情,我希望我是洋人,即使刻骨铭心,也有股潇洒之风。

    我怎么办呢?明天的课……可以补考吧?我准备了那么久的科目。我并不十分担心,我一直告诉自己,忘了,忘了,把她一百个一千个缺点数出来,但是她还是她,我自幼爱得己成了习惯的一个人。

    我把手臂放在脑后,看着窗外微微的月色。

    她终于嫁了。

    我翻了一个身,看到睡在我隔壁床上的洋女孩……。

    她脸上挂着两行眼泪。怔怔的看着我。她不是在看我,只是我刚巧调转了头,她来不及抹干眼泪。

    我柔和的说:“既然完了,就应该完了。”

    她微笑,“我知道,我心灵虽然愿意,但**却软弱得很。”她任由眼泪落下来。

    “时间,医治一切忧伤。”我说。

    她又微笑,“这话是‘小王子’说的吧,时间可没医好他的忧伤,他骗人。”

    我笑了。

    她的微笑,使我想起了表姐。表姐也不一直在微笑吗?一直笑,难道不疲倦?也许一个人在真正无可奈何的时候,除了微笑,也只好微笑了。

    我看着她,她的金发垂在被单上。

    我问:“你的头发长了多久了?”

    “从小没有剪过。洗一次头要好几个钟头,黑头发好。”

    “黑发若这么长,就像义冢里钻出来的鬼,还是金发好一点。”我说,“黑发比较适合一种轻俏的、秀气的式样。”

    她呆呆的听着。

    “你疲倦吗?”我问。

    “其实并不。”她说。

    “我的意思是,你日常生活疲倦吗?”我问。

    “哦,是的,我是常常疲倦的。”她用手支住了头,“非常的倦,一种睡眠无法消除的疲倦,我觉得死亡是自然的,上帝设造的,因为活到某一个程度,你明白……”

    我们沉默了一会儿。

    然后我说:“晚安。”

    她也说:“晚安。”

    我闭上了眼睛。毯子大概是刚洗过,有一种好闻的味道。

    她忽然又说:“明天我们赶早上七点三刻的火车。”

    我尽量使自己入睡,至少不再开口说话。

    我朦朦的入睡。想到表姐第一次教我说法文——“不不不!你这笨孩子,老说不好,不是这样的,再来一次。”她教我跳狐步。她与我背温飞卿的词。她是那么的美丽,穿一件袋袋形的裙子,头发剪得短短,漆黑的短发,露着雪白的脖子。连我的代数,也还是她教的呢。我是她塑造出来的,在这么多小表弟小表妹中,她挑了我,是不是因为我特别的笨?特别的听她指使?

    她自然有非常多的男朋友,数不清的。一个去了,一个又来了,有的时候她抛弃了人,有时候人抛弃了她,然而她是不愁的——她愁嘛?

    从来没有人问过她。

    在我的心中,她永远是好的,到现在,她还是好的。永远永远。

    也许有一日有一时,我会遇见一个女人,是我所爱的,那么我可以忘了她,忘了一切。然而现在,现在她还是在我心坎里。

    听说男人找女人是比较容易,只要他有能力可以供给起女人一口饭吃。但是女人找男人,除非要求特别低,或是长得像表姐。

    我不知道。

    我最好快快的睡着,像一只猪,或是一条木头一样,睡得死死的。

    但是我听到隔床的女孩子起了身,她裹着毯子走过来,蹲在地下,跟我说:“你哭了。”

    我张不开眼睛,一切像做梦一样,终于我感觉到一只温腻的手指画过我的脸颊,她的声音,“我替你擦掉了眼泪,过去是过去的事,完结是完结了。”

    我终于醒来了,睁开眼睛,看到她伏在我胸前,一大把的金头发。

    我哑声问:“我哭了吗?”

    “你哭了,像个婴儿。”

    “我做了恶梦。”我说。

    她抬起了头,很温柔的说:“是的,你做了一个恶梦,毫无疑问,你做了一个恶梦。现在你醒了。”

    我拍拍她的头,我说:“与我一起睡。”她拉开了毯子,躺在我旁边。她很温暖。我常常想身边有一个温暖的身体,但我不是那种随便的人,所以我失去了许多机会。我身边的人必需是我所爱的。

    我并不爱她,我喜欢她,她是一个很有性感的女子,但是我不爱她。

    我心中始终只有一个穿圆角棉袄的女子。

    “晚安。”我说。

    她不说什么,我是很柳下惠的,同学常常笑我。笑我看到女人不心动。有时候逢场作戏有什么关系。逢场作戏?我没有自暴自弃的冲动。我是一个读书的人。

    我睡着了。

    我一定睡了很久很久,很舒服很舒服,太阳在我脸上,暖气洋洋,美不可当。

    我想,一定日正当中了,多可爱的周末。然后一幅幅图书在我脑子里集中起来。周末?我跳起来,看手表,下午一点三刻!

    我大叫:“该死!”

    有人笑了,“该死是该死!可是至少你睡得很舒服。”

    我看着她。我也笑了,索性再躺在床上。

    “我打电话去订了票了,两张二等的,在黑池下车;二点一刻开车。”

    “谢谢。”我说。

    “没有关系,多年之后,你会记得在一家小旅馆里曾经好好的睡过一觉,你不会记得赶着去做的重要工作是什么。”

    “是的。”我说。

    然后我洗脸刷牙,穿好了衣服,与她出来。

    我们在路上走着,太阳太好了,她的金发闪闪生光。她穿得很厚,很暖,不像一般英国女人,零下几度还袒胸露臂的,看上去有种恐怖感,她是个好女子。

    “昨夜我很礼貌吧?”我问。

    “非常,”她微笑。

    我扯扯她头发,“你头发很干净,我见过这么多英国女人,只有你一个人的头发是干净的。”

    她拂开我的手,“你真坏。”

    我笑了,路上都是黄黄的牛油杯花。我们挑了一块草地,坐了下来,等火车到来。

    她侧头看我,“你长得真好看。”

    我吃惊的问:“我?”

    她点点头。“可以扮女孩子,还比很多女孩子漂亮。”

    “你算是赞我?取笑我?”我问。

    “赞你。”她说。

    我拥住她的肩膀。

    火车来了。我们这次问得清清楚楚,才上了车,挑了一个最好的座位坐下来,她靠在我肩膀上,我说她是个好孩子,我们胡扯着,然后火车开动了。我买了张报纸看,体育版上登着里兹队输了给利物浦,两方拥趸打架,警察抓了三十个人,我笑着扔开了报纸。有什么好看的呢。很快就可以回到家了,今天不能算一天,明天才开始做人吧。

    我忽然想到表姐。

    她现在是否在教堂里?是不是?那个念头一闪而过。火车窗外的牛油杯因风都歪在一边,仿佛在说:忘了吧忘了吧。

    我向身边的女郎笑了一笑。

    她吻了我的脸,我连忙看有没有人在偷瞧,她笑我畏羞,我拍打着她的头脸,倒成一团。

    最后,她说:“你有一张婴儿似的脸。”

    “我是一个男人。”我补充一句,“一个规矩的男人。”

    “我真喜欢你。”她说。

    我吻了她的鼻尖。“我到了黑池,打电话给你。”

    “真的?”她问。

    “真的。”

    “你不过在说笑,像你这么样子的男孩子,是不会认识外国人的。”

    “我不是认识了你?如果你对我不好,我还会到处去诋毁你呢,说你与我睡过。”

    她微笑。她不会相信我会做这种事。

    火车开动着。

    “你连我叫什么名字也不知道。”她说,“而且也不问。”

    “你叫什么名字?”我温柔的问。

    “安琪。”

    “安琪。”我笑了,“好名字。安琪。”

    我仍然挽着她的手。她的手指上有好几只细小银色的戒指。我把她的戒指把玩着。

    她把其中一只脱了下来,戴在我的尾指上。那是一只结,很别致的。我扬了扬手,很得意的样子。

    火车驶得飞快。不知道为什么,我又渴睡起来,我枕在她手臂上,睡着了,我们在火车上得好几个小时呢。我已经够累了,实在太累了,好不容易得到这么一个机会,有一种安全感,一种莫名其妙的温暖舒服。而且我不会过站,因为她会叫我起身。

    我睡得很舒服,直到火车收票员叫我起来,“黑池!黑池!”那老头子的声音一声叫。

    我睁开眼睛,马上说,“安琪,我到了。”我转头,“安琪?”她不在,她到洗手间去了?我到处找她,问其他的人。

    收票员说:“那个金发女孩子?她早你一站下车了。”

    “什么?”我抓住他。

    “早你一站下车了。她说:到了黑池,叫你起来。”

    “她走了?”我震惊。

    “是的,”收票员摇摇头,“我恐怕是的,先生。”

    走了。我发着呆,走了。我摸着她给的银戒指。

    车到了黑池,我下车。火车缓缓的又开动。她走了,安琪,留下一只戒指。我摸摸手指,留下一只戒指,旅馆费是我出的,火车票却是她付的,两不拖欠,她走了。

    那一头金发。

    我叫了计程车,向大学驶去。我不再疲倦。我睡够了,但是她呢,大概做人是这样的。我们同时误了车,又再一同乘车回来,然后就完了。

    顺风:

    我开车子从伦敦到曼彻斯特,不过是为了向赖利教授道别。两百哩路。但是赖利教授爱护了我三年,教导了我三年,四百哩来回算什么呢。

    赖利夫人说:“别忘了我们,常常写信来。”

    我说不会忘记。回家第一件事,是写信给他们,然后寄一把扇子给她。她的要求很低,她要一把粉红色的羽毛扇。她留我喝茶,吃点心,再留我喝咖啡,然后我必须走了。

    晚上十二点,开四小时车,再在路上停停,回到伦敦,天该亮了。晚上开长途车的滋味不好受,寂寞阴冷,但是我不介意,我在英国已经近尾声,再隔两天,我人已经在家了。啊!家。

    想到这里,我兴奋起来,回家,多么美妙,到了家或许会得想念英国,但这是将来的事,理不了。

    赖利夫妇送我到门口,我上了车,向他们摇手道别。

    我没有把车子直接开到公路去,我先在大学门口兜一圈子。夜了,月色很好,校园,宿舍,一幢幢的,清楚玲珑,我叹了一口气,再兜一圈,好好的看了它一眼。三年。我把车再兜了一圈。这次回家,不知哪一年哪一月哪一天再见。以后即使来英国,不过是路过,不过是逛一下,也不会来曼彻斯特,自然是停在伦敦。

    我忍着心把车子开走了。

    车子驶进公路口,我看到有一个人用搭顺风车的手势,截我的车。在英国三年,我的宗旨是自己不搭顺风车,也不理这一类人,少一事好一事,免麻烦。故此我没有停车。

    但是车子驶过,一瞥问我看见一张东方面孔。

    中国人?

    我犹疑了。搭他吧,同胞在外国理应互相帮助,如果他是个坏人,算我倒霉,这是我生平第一次让人搭顺风车。于是我把车子转了弯,回头去接他。

    我把车子停下来,这时候大微微下雨了,很静,很浪漫,除了别的车于呼啸而过,没有声音。

    我推开了车门。

    “谢谢。”截车的人说。

    “别客气。”我说。

    他上了车,抬头看见我的脸,呆住了,他没想到我是中国人。我看见他的脸,我也呆住了,我没有想到她是一个女孩子,年青的东方女孩子。

    她关上了车门。我开动车子,车子不可以在公路上久停。

    “中国人?”我问。

    “是,”她问,“你也是中国人?”

    “是。”我笑笑,侧头看她一眼。

    她是一个美丽苍白秀气的女孩子。年纪不大。刚过二十岁吧。穿着一套破粗布外套裤子,樽领毛衣,带着只帆布袋。我很惊奇。

    这样的女孩子,深夜在公路上截陌生人的车子,不太危险了?幸亏是我,如果碰见了一个外国人,怎么办?

    我一边开车,一面打量她。

    我发觉她右边眼角一颗眼泪型的痣。美丽。

    在曼彻斯特三年,我见遍了所有的大学的中国学生。她是谁?怎么我没见过她?

    “抽烟?”我问。

    “不,谢谢。”她的声音有点哑。

    “我去伦敦,你呢?”我问。

    “太巧了,”她动动嘴角,像是想笑,但又笑不出来,她有点疲倦,“我也正去伦敦,我很幸运。”

    我点点头。四小时,我有伴了,真不坏,我运气也好。

    “你常常搭便车?”我问她,“很危险,单身女孩子,最好不要做这种事。”

    她脱下了帽子,黑发像瀑布似的流下来。

    她说:“这是我生平第一次搭顺风车。”

    “这么巧,这也是我第一次让人上车。”我说。

    “谢谢你。”

    “不要谢。”

    雨下得有点急。

    “有点冷。”我燃着了一支烟。

    路很滑,我把车子开得很小心。

    “什么使你今天出来截顺风车?”我问她。

    她低声说:“我订了旅行车,晚班的,但是错过了车子。我在家里等一个长途电话,电话没有来,我等了又等,然后错过了车。不想回家,只好截便车。危险就危险吧。”

    “有朋友在伦敦等你?”我问。

    “没有。我去住青年会。我想念伦敦,只是想走一走。”

    我觉得奇怪。她长得这么好看,但她的语气,却是这么烦腻、厌倦、寂寞、苍白。她用手拨了拨头发,手指是雪白纤长的。美丽的女孩子。她的耳朵像一只纤巧的贝壳,戴着一付小小的金珠耳环,金珠是十分细小的,故此也十分秀气。

    “你是学生?”我问。

    “是。我念酒店管理的,荷令斯大学。”

    “你喜欢这一科?”我问,“荷令斯大学很出名。”

    “我喜欢读书。不管哪一科,不管将来找不找得到工作,我只是喜欢念书。”她向我笑笑。

    那颗泪痣动了一动。

    我点点头,“很好。但是我在曼彻斯特理工学院三年,我没有见过你,为什么?中国同学会你怎么不来?”

    “我刚到。”她说,“才一个月。”

    “难怪,我早两个月就去了伦敦。”

    “所以。”她说,又笑了一笑。

    她的笑是特别的。她有浓眉,郁气的眼睛,非常白的皮肤,直而长的黑发,不能再特别的一个女孩子。我为什么不早一点认识她?现在我已经要离开英国了,多可惜,我已经要离开英国了。这些年来,我一直没有女朋友,只因没有合适的。但是她……

    我把车子开得相当慢,至少比应该的速度慢一点。

    “你喜欢英国?”我问。

    “到处都一样,老实说,到处一样。”她说。

    “当你住久了,认识同学、朋友,一切便不一样了。”

    “希望如此。”她说。

    她不介意说话,她的对白很礼貌,但是又随和,好像我们已经认识很久了,谈得像老朋友。我很快乐。

    我说:“如果你肚子饿,我们可以在二十哩外一个地方停下来,喝杯热咖啡。我知道一间小食店。”

    “好的。”她毫不犹疑的说。

    我笑,“你相信我?虽然大家是中国人,但是我也可能是坏人。”我看了她一眼。

    她淡淡的说:“我也可能是坏人,你不怕我?”

    “别开玩笑。”我说,“怎么可能呢?”

    她静默了。

    我开着车。在公路上疾驶,不是容易的事,每一哩路都是一模一样的,沉闷之极,如果没有人说话,一下子就渴睡了,多危险。

    “你喜欢伦敦?”我问。

    “伦敦?是的。美丽的城市。我喜欢。我不大喜欢英国人。下一代还好,有的也很骄傲,破落户作风,不过到处一样,人也一样。”她的语气里有一种无所谓,无可奈何,落寞之情逼人而来。

    女孩子快乐的时候是美丽,哀伤的时候也好看,我必需承认她此刻的神情深深的吸引了我。她薄薄的嘴唇紧紧地抿着,这样的一个女孩子,真正笑起来是怎么样的?

    她穿着一双很好的半统靴子,那只帆布袋是考究的,一只手上戴满了戒子,银手镯,配着一条银链子,玻璃珠子。她有一种不羁,甚至略为邪气的味道,与她秀气纤细的脸不合。她是瘦削的,所以刚才我的车子经过,还以为她是一个男孩子。

    雨还是下着,我开了车内的暖气。车子里没有无线电,我不喜欢车子有无线电,这世界已经够吵了。

    “香港怎么样了?”我反问。

    “老样子。各式各样的人,想尽各式各样的办法赚钱,气派特别,无耻也无耻得特别。赚了钱拼命的花钱。我喜欢香港,真是洞天福地。”

    “读完了书还是可以回去的。”我笑了。从来没有听过这么特别的论调。她不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不是。

    “你在这里多久了?”她问我。

    “三年。”

    “没有回去过?”

    “没有钱买飞机票。”

    “说笑话。”

    “真的,省了钱,都是千辛万苦赚回来的,做餐馆,做工厂,那些英镑,恨不得都存下来,一张张裱在墙壁上,留为纪念。结果都花在旅行上了,非常想家。有时候想才是滋味,真正回去了,不过如此,”忽然之间,我也发起牢骚来,“回到家里,是另外一个世界,我又未曾完全适应英国,又与香港脱了节,驼子摔交似的,两边不着。”

    她笑。显然很同意我的说法。

    我喜欢她,太多的女孩子到了外国,来不及拍照片,买新衣服,找男朋友,猎丈夫,恨不得立地生根,一辈子在枝上做凤凰,穷的慕虚荣,不择手段的**,有钱的搔首弄姿,吊着卖。只有她是例

    三年里我见过的女孩子,只有她是例外。她是为了什么来的?我不明白。

    她而且这么沉默。

    我看不透她。

    她说:“当然你读过这首诗,三个皇帝去朝圣,千辛万苦到了,看见了基督降世,再回来,不过如此,两个陌生的世界。对我来说,生活总是陌生的,我不适应生活,又没有资格叫生活迁就我,所以到处一样。上星期我在巴黎,然后再去马赛,我喜欢博物馆,因为画与雕塑是静的,它们好歹不出声,我喜欢。其余的,不过如此。大城市,看过香港,其他的都乏味。马赛是臭的。只是传说可爱,可爱的人,可爱的地方都不能接近,接近就失了美态,据说威尼斯更脏。我对旅行完全失去了兴趣。还是读书好。”

    这一次轮到我笑了。

    “我说得太多了吗?”她问。

    “没有。我有同样的感觉,真的,不骗你。”

    “大多人喜欢旅行。写明信片,最后一句总是:‘多希望你也来!’真滑稽,没有比这更幽默的了。不过是一个地球。你有去过天像馆吗?宇宙是伟大的,是不是?”

    我微笑。我喜欢听她说话。

    她声音是温柔的,像小溪流过石卵,那种节奏,使我无法不留心听。

    我给她一包糖,她一颗颗的吃着。

    我把车子停下来。

    小食店到了,我们两个人都没有伞。天气真冷。

    我把一条长围巾缠在她脖子上,她抬头看着我。她的脸还是异常的苍白,眼角的一颗痣像永远的眼泪。我们站了一会儿,然后我与她走进小食店。

    小店里有几张高凳子,我与她坐上去。一个浓妆艳抹的金发女人走过来,她真是全副武装的:假睫毛,耳环,项圈,低胸裙子,厚底鞋,又胖又壮,手臂上汗毛是汗毛,雀斑是雀斑,人还没有走近,一股体臭先袭人而来。我那一点点离别之情,忽然消失得无影无踪。不在外国住久了,怎么晓得中国人的好处。

    我问身边的女孩子:“你吃什么?”

    “可口可乐吧。”她说。

    “三文治?”

    “不。”她说,“我不饿。”

    “你一定要吃点东西。芝士三文治可好?”

    她点点头。

    我叫了两份三文治,两杯汽水,我们坐着。

    她终于没有动那份三文治。她的脸向着窗外,雨顺着玻璃流下来,流下来,外边是漆黑的,什么也看不见。她心不在焉的喝着可乐。

    她是孤独的。我知道。我看得出来。

    我说:“到伦敦天就亮了。”

    她点点头。

    “春假可以回去,见到朋友,你就不寂寞了。”

    “你怎么知道我寂寞?”她问。

    “看得出来。”我答。

    “不可以以貌取人。”她笑。

    她的笑不过是动一动嘴角,然而却是出乎意料之外的逗人;我想:或者可以问她的地址,或者可以写信给她。如果我是一个真正懂得感情的人,我应该留下来,为她留下来。但这年头,哪里去找这样浪漫的傻子?我只是一个普通的男人,最多不过为她的寂寞,为她的别致感喟一下,如此而已。啊,这世界。到处一样的。

    我放下了玻璃环。

    她已经摸出了角子,放在桌子上。

    “让我请你。”她说。

    我没有与她争,我点点头。

    我们离开了小食店,她老实说:“我真有点疲倦了,不过还支持得住,在外面吃过苦的人,无所谓,去年暑假我为了赚点外快,在一间酒店里天天工作十四小时,几乎精神崩溃。做完出来,多少才恢复原气。我绝对不看轻体力劳动,但我不喜欢体力劳动。”

    我先开了车门,再从行李箱里拿出一条毯子,递给她,我怕她会冷。我们上车,又继续路程。每次去伦敦,我都觉得路长得永远不会到似的。

    这一次例外。

    我问:“你的名字,可以告诉我吗?”

    她转过头来看着我,“你呢?你叫什么?”

    “我单名靖。”

    “靖?晴?”她低声问。

    “不是诚,是靖。立青。”我说,“姓张。”

    “如果是女孩子,叫晴多好。”她笑,

    “晴。”

    “我没有兄弟姊妹。”我说。

    “我兄弟姊妹很多,都是有才有干的,只除了我,我是蠢材,徒然叫他们为我担心。”她平静的说。

    “胡说,”我道,“怎么可能!你少截顺风车,他们就不用担心了。上次有一个女孩子,搭便宜车失了踪。”

    她调皮的说:“她搭了一架绿色的莲花跑车,我比她精,我截老爷车,开破车的人不会坏。”

    “你没有男朋友吗?找个男孩子接送也罢了。”

    “是,我也动过这种脑筋,结果这个男孩子接了我两次后就动手来搭我的肩膀。”

    我温和而带点惊异,“搭肩膀是普通的事。”我说。

    “是。拉手都行,但是接送几次就得取回代价,我没有那么便宜,他想昏头了,我还是乘火车好得多。”她轻描淡写的说。

    这么倔强,我很吃惊。

    “为什么不买一辆车呢?我这辆车三十五镑。开到伦敦,就送给一个好朋友算了,干脆之极。”

    “呀。但是我母亲扣留了我的车牌不还,我撞过车,她怕我丢了性命。”

    我摇摇头,她真是野马。而且她也没有告诉我她的名字,为什么?怕我吊她膀子?我不会登徒她,她也应该知道,那么到底是为了什么?

    我不想再问她,她有权不告诉我。

    我问她:“你会唱歌?唱个歌,以免我睡着了。”

    她怔了一怔,她说:“多少年了,我乘一个男孩子的车子,他说:‘跟我说话,不然我渴睡,会撞车。’我只乘过他的车子一次。他是个可爱的男孩子,可惜所有可爱的男孩子都已经有女朋友了。”

    我说笑,“我很可爱,但是我没有女朋友。”

    她看我一眼,“你恋爱过?”

    “有。”

    “她在哪里?”

    “不知道,分了手没有再见过。”

    “她可美?”她问,非常有兴趣的样子。

    “对我来说,是的,她有非常圆的眼睛。”

    “发生了什么?”她问,“为什么分手了?”

    “她到夏威夷念大学,我来了英国,我们没有吵架,只是信越来越少,越来越少,后来就完了。奇怪的是,我极想念她,但是我没有写信。完了就是完了。”

    我从来没与人说过这一段故事,但是忽然之间,在车子里,我对一个陌生女孩子说起。

    “你不惋惜?”她问。

    “有什么用呢?我吐血也没有用,这年头的蝴蝶是毛虫变的,不是梁山伯祝英台。”

    “我也爱过一个人。就是那个叫我不停说话。好让他半夜清醒地开车的男孩子。我爱他。我们只见过两面。也许见得多了,少不免吵架,少不免也闹翻。但我们只见过两次。他不知道我爱他。那不重要,我爱他就行了。”

    我边问:“他长得好看吗?”

    她说:“他有真清秀的浓眉,我后来再也没有见过那么好的眉毛,真的。”

    她怔怔的笑了,甜的苦的无可奈何的一个笑。

    “你想念他?”

    “无时不想。”

    “唱一首歌。”我说。

    她唱:“如果你要离去。

    在一个夏日。

    你不如连阳光也带走,

    我现在告诉你,

    当你掉头而去,

    我渐渐失去生命,

    直到下一个再见……”

    “可爱的歌。”我说。

    “是的。”她说,“你也唱一个。”

    “我不会唱歌,我背一首诗给你听听。”

    “好,你背。”

    “如果我再见你,

    隔了多年,

    我如何招呼你,

    以静默以眼泪。”

    她把头转向车窗,很久不出声。

    公路上车子渐渐少了。两百哩。我离家足足八千哩。妈的八千哩。后天就回去了。在机场上有什么人在接我呢?父母,亲戚,没有女朋友。就是没有女朋友,有个女朋友就好了。

    我脸上应该挂个什么表情?大喜欲狂?哭?拥抱?还是什么,我不知道。

    我说:“再唱一首歌。”

    “我不能再唱了。”她说,“歌是不能唱得太多的。”

    “再为我唱一个,我是陌生人,不要紧。”我说。

    “陌生人?”她注视我一会儿,“多年之后,在街上碰见我,你会认得我吗?”

    我一呆。她的问题为什么这样特别呢?为什么她要人记得她?为什么?当然我是会记得她的。相信我,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子,不容易忘记。

    我因此问:“多年?多少年?”

    “五年?十年?”

    “是的。”我答,“我会记得你。我会说:‘你好吗?’提醒你,有一次在外国,你搭过我的顺风车。十年是很短的日子,时间,时间是很奇怪的因素。但三十年之后,五十年之后,我就不肯定了。”

    “谁活得这么老?”她索然问。

    “有些人还真活到**十岁。”

    “真痛苦。我怕死,我不大想这个问题,有时候怕得尖叫,但是老,老是可以避免的,反正只有一死,老是可以避免的。”

    “别说这种可怕的话,有些事情,多想是无益的,最好不想,你明白?”

    “我明白。我明白得很多,只是我做不到。”

    我用一只手驾车,左手拍了拍她的肩膀。她想得真多,想这么多有什么意思?这世界上有很多事是不能想的。像这条路,起初有月色,后来下雨,现在降雾。这雾啊,遮住了前面的视线,车子仿佛驶往永恒,永远不会到达目的地了,连我也害怕。

    我与她在车子里说着话,我真的连她的名字也不知道吗?我好像是她最好的朋友。我们了解对方之极,可以一直不停的说下去,说下去。

    “如果你疲倦,躺一下。”我说。

    “不用。”

    但她还是闭上了眼睛。她有很密的眉毛,黑发垂在车椅背上。黑发是全世界最美丽的头发。我要开车,我不能盯住她看,太可惜了,如果我早些日子认得她,我在英国这三年不会这么寂寞。这三年来我什么样的女孩子都见过了,不过只限中国女孩子:新界来的女侍,开林宝基尼上学的千金小姐,自费半工读的好学生,女护士,嫁过来落籍的新娘子,什么都有,就是没见过她这样美的。

    我这些年来,正在找她这样一个女孩子。

    如今见到了,却迟了,我要走了。

    车子渐渐驶入市区,天亮了。一种灰色的亮光,不是蓝的。先看到的是海德公园,在一种朦胧下特别美。她好像睡着了,我不知道她要在哪里下车。老实说,我不想她下车,下了车就是分手,分手几时再见?

    但是她睁开眼睛,她说:“到啦?”

    “到了。”我说。

    “你知道勃朗宁街?我在那里下车,青年会在附近。”

    “知道。”我说。

    她忽然哼:“你说你寂寞你要走,

    但我会拉着你的手,

    在伦敦街上逛一遍,

    你或许会改变主意。”

    伦敦是寂寞的。

    这些歌,她唱的歌,也都寂寞。

    时间过得快啊,四小时一下子就完了,我们到了伦敦。

    我在勃朗宁街停下来。

    太阳出来了,太阳升得早,伦敦是一个别致的城市。

    她把头转过来,她问我:“如果我约你出来,你会答应吗?”

    我毫不犹疑地点头。

    她笑了,一个很得意很喜悦的笑。“几时?”她问。

    我说:“我星期一要回香港。只有一日两夜的时间,你说几时呢?”

    她呆住了。她没有想到我会走。而事实上我连箱子都锁好了。我上曼彻斯特,不过是说声再见,回来把车子交掉,就走了。而她,她还要留在英国,她另有一套计划。我们的缘分止于此,止于短短的谈话,止于两首歌。

    她的笑容消失了,她把着车门,不知道说什么好,我明白。我很明白。

    终于她问:“后天回去?”

    “是的。我不打算再回英国。”

    “那么你一定很忙,大概没有空赴我的约。”她说,“谢谢你送我到这里。”

    “如果我把地址给你,你会写信给我吗?”我问。

    她摇头。

    “我今夜可能见你?明天?”

    她动了动嘴角,那颗痣在雪白的脸上太明显了,好像随时会掉下来似的,是一颗眼泪。她眼睛里的郁结与惋惜我看得懂的。

    她慢慢把围巾解下来,还给我。

    清晨的风拂着她的长发,她纤瘦、怯弱,我看着她,一直看牢她。

    然后她说:“今夜,明早,我想不必再见了。大家都很忙。谢谢你。祝你……顺风。”

    我怔怔的看着她,她走了,带着她的行李袋,她没有回头。

    过了两天我照原定计划上了飞机,平安的到达家里。我以后再也没有见这个女孩子。我不知道她现在住什么地方。我甚至不知道她的名字。我们只相处了四小时,在一部汽车里,从曼彻斯特到伦敦,四小时旅程。因为她截住了我,她要搭顺风车。她是一个脸上有泪痣的女孩子,忧伤而美丽。我不会忘记她。再隔十年,在街上我也必然可以把她认出来,只是我再也没有见到她。

    再也

    没有

    见到她。

    家明与玫瑰:

    黎氏夫妇介绍我搬到那层空房子去。

    他们说:"远是远一点,不过你有车子,不要紧."

    老实说我想卖了车子,汽油涨到这种地步,一加仑几乎要一镑,实在吃不消,然而没有车子等于没有两腿,阿拉伯人之可恶,也就在这里。除了实用,还有虚荣,如果没有一部车子,叫女朋友们挤巴士?我周末还用出去?

    至于房子,也是难找,好的不是没有,实在贵,一个人住那么贵的房子,犯不着。于是我到处找既平又靓的房子。宿舍舒是舒服,无奈像坐牢,这个不准那个又不准,晚上冲杯咖啡都得受噜嗦。

    黎太太笑:"家明准是想勾搭鬼妹,所以不耐烦住宿舍。"

    才怪,鬼妹是臭的。我如果那么爱闻骚味,买块羊肉对着闻去,何必劳民伤财,结交鬼妹。

    现在他们让我住到那层空房子去,算为我做一件善事。屋子是人家买的,几个孩子都去度假了,回来也不高兴住在一起互相监视,我去住,一半是替他们看屋子,他们也乐得有个人照顾一下,英国的毛贼之多,并不下于香港,丢空着屋子,不到一个月,家私都搬空了。

    我只要付电费煤气费。

    这是典型的英国新式房子,上面三个小房间,下面是厨房客厅饭厅,前后都是花园。

    我也要温习,只是搬进新地方,不得不收拾一下。

    只知道屋主是黎家的远房亲戚,几个堂兄妹,都二十岁以下,把这层屋子住得飞砂走石,好好的地毯弄得又脏又腻,木家具上烫着一个个香烟痕,窗门一辈子没擦过,不用说了。

    我叫了清洁公司的人来收拾,虽花了一点钱,但是成绩斐然,屋子焕然一新。

    楼上因为还放着私人东西,由我亲自打理。

    我睡在一间向公园的房间里,以前住的大概是女孩子,倒也干净。

    住了几天,我打电话去问黎太太,她也不清楚。

    她说:"你收拾好了,他们剩下来的东西都不要了,早吩咐我去整理的,只是我也没空,这次难为了你,你只管扔好了。"

    "得令。"

    "如果他们不回来住,你肯不肯交差饷?"

    "肯,当然肯。"我说。

    "好,屋子是你的了。"黎太太挂断了电话。

    有这么便宜的事,这班孩子花老子的钱,不晓得世界艰难,倒叫我捡了好处。

    黎太太下令说收拾,我不妨开始做,我先把其他两间房间打扫了,扔掉几打旧网球,足球袜、笔记、垃圾、内衣,什么都有。

    整整花了我一天。

    把窗门打开,空气流通之后,房间似模似样,到底是新屋子,容易收拾。

    然后就论到我这一间了。

    墙上是黑色和银色的墙纸,一看就知道是伦敦的比巴的货色,大概比粘英镑还贵,地毯灰色,床白色,几盏银色的小灯,一面镜子上有银色的花,照不清楚人,但却是好装饰。最花妙的是一张茶几,茶几面是一小块一小块碎玻璃与碎玻璃拼的,我碰也不敢碰,怕割手,又怕耀眼。窗帘是深灰的,下摆也有银花。这么样的一间房间。睡在里面好象睡装修店,不太舒服。

    谁的主意?

    而且他也舍得,花了这么多的心思,就仍下不顾走了。

    我把窗帘拉开,开始收拾。

    地毯很干净,吸一吸尘就可以了。

    床下有一双皮鞋,我猜得不错,住这里原是一个女孩子,皮鞋是比埃卡丹的晚装鞋,黑色缎子,缀着水钻,五号半B,穿的有点旧,故此就很浪漫。缎子上沾着灰尘,必然因为踢在床底,所以他临走失时没发觉。我把鞋子放在一角。

    拉开抽屉,有一只打火机的空盒子,打火机上面写:卡蒂埃。这女孩子什么都用最好的,名牌主义者。一本汽车杂志,一双手套,跑车手套。一张纸,纸上写者:"我永远不会再会来了。"

    永远不会再会来了?

    为什么?女孩子的笔迹,字很大很圆,写的很有决心的样子。永远不再回来。

    我都整了出来,放进一只大纸袋里。

    我把自己的东西放进抽屉里。

    壁橱里也有很多东西,意想不到的东西。

    一大叠黄色的《花花女郎》杂志,这本书十分低级,只有无知少女才有兴趣看男人**,似乎她不应该看。

    但是也有好几本狄伦汤默斯,威廉沙洛扬,甚至是《红楼梦》。书重,一向是难带的东西,她漏了下来,我不怪她。我将杂志都扔掉,书捡出来,却看到了两本论文。

    论文?一本是伦敦大学皇家书院物理科的硕士论文,扉页上写着:给玫瑰。作者是一个姓张的学生,中国人。

    我惊讶,再打开第二本。

    这一本是英国文学组,牛津大学的,还是博士论文,题目:"词人鲁柏勃乐真对十九世纪英国人的影响。"作者是英国人,一开头也写着:给玫瑰。

    我想这叫玫瑰的女孩子也就很狠了,竟如此浪漫。

    如果这两个大学生知道她并不稀罕论文,也许就气得吐血了,她并没有把这两本东西带走。

    我犹疑了,终于把它们收了起来。

    我躺在床上抽烟。

    玫瑰,她长得如何?

    我应该努力的翻壁橱,也许可以找到她的照片。

    我跳起来,继续翻出了一大堆录音带,不过是世面上的流行歌曲,有空时我也可以听听。

    我拨了电话给黎。我问:"你知道一个叫玫瑰的女孩子?"

    黎想了很久,"仿佛有这么一个人,做什么?"

    "长得如何?"

    "我不记得了,家明,你别问我。我与这一班表弟表妹没有来往,他们比我年轻十年八年,作风大异,他们开跑车弹吉他,混外国人,上酒吧,无所不至,都是阿飞,女不像女,男不象男,我见了避之惟恐不及,敬鬼神而远之,你简直问道于盲。"

    "但是这个叫玫瑰的女孩子---"

    黎说:"对不起,家明,我一点印象也没有,问我老婆吧。你找玫瑰有什么事?"

    "没有什么事,只是好奇。"

    "你问我老婆吧。"

    我只好又去烦黎太太。

    "玫瑰?"她说,"我不清楚,他们都弃中文名字不用,我哪还记得他们的中文名字?他们都是咸字辈的,像黎,便叫咸诚,黎的弟弟叫咸谦,多好的名字,祖宗自有番意思,谁知道被他们都弃了不用。玫瑰?真象舞女的名字,老天。"

    不得要领。

    我倒喜欢玫瑰这名字。

    玫瑰本来是很美丽的花,就因为又香又美,才沦为俗艳,过分雅俗共赏不是幸福。

    壁橱里有一格挂了几件她的衣服。一件真丝的衬衫,十号,袖子象蝴蝶,紫红加黑花的。一套睡衣倒很老实,缄布碎浅蓝点子,一条七拼八凑的牛仔裤,一件粗毛衣,都不要了。

    再翻亦翻不出什么来。

    衣橱里挂着干花包,有一种异样的草药香味。

    浴室里有毛巾浴巾,都是一色的黑白花纹,我叹口气,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女孩子呢?怎么样的?

    我渴望见她。

    见到了她,我会怎么做呢?我也不知道。

    她这样的个性并不是我的对象,我高攀不起。我只是普通人,想着普通人想的事,做着普通人做的事。但是我想见她。

    好笑的是,我做梦居然见到了她。她是一个秀发如云的女子,纤瘦但是长得相当高,身材很好,不大笑,面孔上有一种忧郁,穿着真丝的衣服,在风里跟我说:"我以后是再也不回来了。"

    我默默的看着她,然后闹钟响了,我就醒了。这样的梦大约是浪漫之至的。

    周末跟几个朋友出去,很不是味道,那几个女孩子很普通,坐在一起比钻戒比手表,比衣服比男朋友。突出的女孩子并不戴钻戒手表,她们突出,她们不与人家比。

    我闷了一个晚上。

    在英国还有什么节目呢?不过是看场电影吃顿中国饭再去跳舞。大概在香港也不过如此。他们还带着麻将牌,预备随时来四圈。

    我恨恶麻将,第一个感觉就是:中国险些失在日本人手里,就是这一干人累的,一样是赌,牌九就豪放,鹘子灵巧,甚至字花也有字花的幽默,就是搓麻将,不知为何这般恶俗,不可饶恕。

    我对黎发表过我的意见。

    黎说:"家明,做人本来要顺俗。"

    "我还是干脆死了。"

    黎太太说:"家明就是穷清高,你当心过洁世同嫌,已经有人说你不合群,你看你越来越瘦。"

    不过我还是恨着麻将牌。

    这些女孩子也就与麻将牌一样。

    开车送了其中一个回家,我自己一上楼就往床上倒。

    我永远不会再回来了,玫瑰说。

    这个女孩子的压逼力如此大,我想,没见面就叫人难忘。

    我把她的书拿出来看,一翻之下,一张卡片掉了出来。

    花生漫画。

    史诺比鬼鬼祟祟地笑:"除了祝你圣诞快乐,我还想为你做些别的事。"

    第二页:"有没有猫叫我追?"

    我笑了。

    里面的签名是玫瑰。她的签名很大,用黑色墨水的粗钢笔。

    我叹一口气。这张卡片仿佛是她送给人的,又没有寄出,当着书签用。

    或者我见到了她,应该追求她。

    黎太太第二天给我来了电话。

    "住得还好吗?"

    "很好,谢谢。"

    "啊,我替你查过了,他们家咸字辈没有叫玫瑰的孩子,他们英文名字多是H字带头的,住在你那里,一个男孩叫汉斯,另外一个叫嚣伯,另一个女孩子叫咸娜,没有玫瑰,我翻过地址簿。"

    "咸娜是读书的?"

    "是,念法律,与她俩哥哥不对,早就搬走了,她搬走以后,另外一个叫堪富利的男孩子搬了进去,所以后来三个男孩子住在那里。"

    "咸娜,她是怎么样的一个女孩子?"我还不死心。

    "她,相当古板,成绩不错,所以跟这一班家伙合不来,她跟她哥哥汉斯吵得厉害,见了面不瞅不睬,这就是相见好同住难了。汉斯很漂亮,我对他有印象,他一板高大,又爱穿毛皮大衣……很有型。"

    "没有其他的女孩子?"

    "咦,家明,你真问得奇怪,为什么专门打听黎家的女孩子?告诉你,黎家的女孩子长得一点儿也不好,男孩子倒很帅。"

    "我假期寂寞。"我开玩笑。

    "来我家打麻将。"黎太太故意气我。

    "免了。"

    "你要来便来,千万别客气,客气了自己吃亏,离家十万八千哩的,放假闷在屋子里,当心闷出病来。"

    "他们这一家人,假期后真不回这间屋子来?"

    "不清楚,也许不会回来了。"她说。

    "请为我做一件事。"

    "什么事?"

    "这个叫玫瑰的女孩子,你帮我打听一下。"

    "玫瑰?好,我记着。"

    "谢谢。"

    我觉得他们两夫妇根本不跟亲戚来往,怎么会知道有玫瑰没玫瑰?

    我觉得是一定有的。

    晚上我自己做了饭吃,就听音乐。

    忽然间想起玫瑰的录音带,就取出来听。

    这女孩子听音乐跟看书差不多,混杂之极,有好几卷是时代曲,我倒不讨厌时代曲,照单全收,听了一下午的"我早已知道你没良心,偏又爱上你,为何始终相信你,深深沉醉不怪你。"有人说时代曲低级,其实人生根本很低级,时代曲跟词一样,只有一个题目,怨得很。

    我几乎听完了所有的录音带,忽然之间音乐停了,一个女子的声音传了出来:

    "为了说几句话,我要把这些好听的歌洗掉……"我吓得跳了起来,一下子关掉了录音机。

    这是谁?

    不管是谁,大概是一时兴致所至,录了几句话,说些什么,我不便听。

    我忍不住的想:是谁呢?不会是玫瑰吧?

    一想到玫瑰,顿时把所有的道德观念都抛到九霄云外了。

    我按下了录音机,一个女孩子的声音说了下去:

    "我是这么寂寞。每天我走路上学,步行半小时,到了课室,把笔记拿出来,抄下新的,合上活页簿,又到另一间课室。天啊,日日如此。我是这么寂寞。周末在家,坐在书桌之前,不晓得做什么才好,肚子饿了也不高兴做饭吃,傻傻的还是坐着,一晃眼过了十八个月……"

    我又关了录音机。

    我震惊着。这一定是玫瑰,那种天生微微低沉,毫不做作的声音,一定是玫瑰的。

    她寂寞?

    天啊,她怎么会寂寞?

    我只知道她交际应酬还来不及,几乎是夜夜笙歌的一个女孩子,怎么会寂寞?

    "……我看书,看了又看,看了又看,屋子里只有镜子里我自己的反映,录音机里只有我自己的声音。我想他,然而他完完全全的忘记了我。我谁都不怪,这不是我的错,也不是他的错,只不过事实如此。然而将来又怎么呢?我没有将来,我只有过去。时间过得这么快。"

    我听得呆呆的。

    声带就是这么多,她的声音一消失,时代曲便继续,就这么小小的一段。

    我听完又听,听完又听。

    她是一个活跃的女孩子,男朋友多,但是应酬回来仍然是寂寞,屋子里没有其他的人,其他的声音。一早要去读书,恐惧周末。

    老实说我也有周末的恐惧病,长长的两天半,不晓得到什么地方去消磨才好,读书又读不了那么多,怪闷的,通常是睡觉。

    英国这个地方,夏天是长日炎炎,冬天是长夜漫漫,颇有终日谁来的感觉。男孩子已经难,何况是女孩子?除非象黎家,十多二十个亲戚在此,不愁没去处。

    听了她那段话,我闷纳了好久。

    玫瑰留下来的就到此为止。

    我有种感觉,这个女孩子虽然说永远不会再来,但是她始终要出现的。

    我愿意听她絮絮诉说的声音。

    一日放学,车子才到屋子,门口有一部跑车停着。

    翠绿银底的车身,著名的莲花伊兰。

    我把车子停下来,那辆跑车里跑出一个男孩子来。

    他长得很好,高大英俊,而且有笑容,很可亲。

    他趋向前来跟我说:"你一定是家明了?我表嫂说屋子由你管着,谢谢你。"

    "不用客气。我谢你才真,免费住着,你是哪一位?"

    "汉斯。"他说。

    "啊。"我说,"对不起,我刚放学,请进。"

    "我刚回来,想来拿一样东西。"他说。

    "什么东西?"我吃一惊,"大部分的东西给我扔了。"

    "楼下的钢琴,怎么扔得掉?"他笑着。

    "这倒是真。"我开了门,大家进屋子。

    我做了咖啡。

    他说:"搬运工人隔些时候便来。"

    "你不回来住?"

    "不回来,这地方住过都怕,比宿舍还糟,乱七八糟一大堆人,每个人都写信回家骂每个人,结果家长把信拿出来一对比,大家挨骂。"汉斯笑。

    "现在只我一个人住。"

    "那也不行,太静。"

    他真是有得说的,左右是不住。

    "现在住哪里?"我问。

    "女朋友家。"

    这就难怪了。

    "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请问。"汉斯说。

    "这里住过的女孩子,有没有叫玫瑰的?"我问。

    他一怔,"你问玫瑰做什么?"

    我暗喜,"她是你妹妹?"

    "不,她是我以前的一个女朋友。"

    我呆问,"以前的女朋友?以前?"

    "现在吹了。"他耸耸肩。

    "那间银色的房间是你的?"我问。

    "是,我学室内装修,怎么?设计得还过得去?"

    "很好。"我说,"玫瑰呢?"

    "不知道,早就搬走了。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她在这里住过一阵子。你认识她?"汉斯问。

    "不,不,她还有好些东西忘了带走。"

    "没关系,你丢掉好了,她再也不要的,她老是这样,记性不好,东西到处放。"

    "你们……为什么吹了?"

    "找女朋友,大家总想开开心心,她一天到晚有心事,问她又不肯说,有什么意思?我很喜欢她,很美丽的女孩子,比我大一岁。到现在我还认为她是不可多得的,只是她太难懂,我做功课已做得头昏脑胀,再对着她,怎么吃得消,所以--"他耸耸肩。

    "你几岁,汉斯?"

    "二十二。"

    那么她二十三了。

    "来往了很久?"

    "大半年。"

    "那些书与录音带--"

    "那些倒是我的,不要了。"他说。

    我点点头。

    我问:"你有没有她的照片?"

    汉斯诧异的看着我:"怎么?你喜欢她?"

    我笑了

    "我没有她的照片,或许找一找,可以找到。"

    "在哪里读书?"

    "理工学院,她念管理科学。你真对她有兴趣?"

    我不响。这汉斯看来是个绣花枕头,与他说了也没有用。

    我问:"她现在应该还在吧?"

    "当然,还差一年毕业,去年大家是第二年。"

    "谢谢你。"

    汉斯用手抹抹鼻子,笑了。

    搬运工人没多久就来了,把钢琴抬走,他也走了。

    我得来全不费功夫,就知道玫瑰的下落了。

    难怪黎太太不知道,原来她真不是黎家的人。

    我沉吟了很久,决定明天去找她,非得看看她的样子不可。

    她是个寂寞的人,人在寂寞的时候总做些无聊的事,像搬到这里来与汉斯同居了几个月。她并没有找到她要的。

    我看看时间,大学已经放学了,大电话到理工学院的教务处去也没有用。

    我只好等明天。

    我睡得不稳,做梦老是在翻她大学的名单,名字是有的,但是走进来的人不对版,居然是一个胖胖、面孔迟钝的中年妇人。我想我就快发神经了。

    第二天一大早,我先回到学校向教授请假,然后赶到理工学院去。

    我逼着校务处的人把中国学生的名单找出来查,他们不肯答复我,问我是这个女孩子的什么人。

    我说是她亲戚叫我找的。她叫玫瑰。

    玫瑰什么。

    糟,忘了问姓,怎么办?只好胡诌一个。

    他们总算相信了。

    二十三岁,管理科学,玫瑰方。

    没有,没有玫瑰方,只有玫瑰张,或姜,或江。

    太好了,就是她。

    在那里上课?今天是星期一,时间是十点半。

    法兰蒂大厦,G9,会计课。

    我道了谢,飞快赶到那层大厦,进了电梯,心就跳。

    到了G楼,我出电梯,找到第九号房间,还没有放学。

    我只好靠在墙上等那一班出来。

    有一个学生经过,我问:"几时下课?"

    "应该是十一点。"

    "谢谢。"

    一分钟比一天还长。

    终于到了十一点,课室门一开,学生陆续走出来,我看着他们男男女女的走过,天,她们不是玫瑰,有中国女孩子,但不是玫瑰。人几乎走光了,我的心跳得我几乎要昏过去。

    老天,真受不了这样的刺激。

    然后她就来了。

    五尺五六寸的高度,平底鞋,一条浅兰色的粗布裤,奶白色的衬衫,手里拿着笔记与一件奶白色的毛衣。她脸色不十分好,一张脸是象牙色的,漆黑的睫毛长长垂着。她低着眼,有点心不在焉,在想什么?刚才的功课?头发向后梳去,是一个个的大波浪,披在肩上。

    比我想象中的玫瑰美丽。

    她没有注意我,跟着同学向电梯走去,我跟在她身后,不知如何开口才好。

    过了很久,我颤声的问:"玫瑰?"

    她抬起头来,望住我,一双眼睛亮得惊人。

    "玫瑰?"

    "是,你是谁?"

    "我是家明。"我说。

    "我不认识你。"她说。

    "但是我认识你。"我说。

    她的眼睛闪过一丝惊讶--

    我未婚妻问我:"你在写什么?厚厚的一大叠纸。"

    "在写一个故事,叫'家明与玫瑰'。"

    "啊?"她说,"这么有趣?说来听听。"

    "顾名思义,玫瑰是个很美丽很出众的女孩子,家明是个愣小子,我在写他们结识的过程。"

    "只是开头?后来呢?"她说。

    "后来都差不多,要不就像你我这么顺利--"

    "但愿都顺利。"她说。

    "玫瑰--?"

    "恩?"她笑。

    "我爱你。"我说,"我很快乐。"

    "谢谢你。"她笑答,"我也很快乐。"

    我拉着她的手,细细看她。是的,如今她是我的未婚妻了,我还是不相信我的运气,那天在理工学院找到她至今,不过是一年而已。现在她已经不是寂寞的玫瑰了。

    含笑:

    她不会讲意大利文。

    她会说:“早安。”“晚安。”“花。”“玫瑰。”“冰淇淋。”

    没有了。

    呵,想起来了,她还会说:“米盖安基罗。”“庇爱他。”“拉菲尔。”“鲍蒂昔里。”“乌菲兹。”她甚至不会用意大利文叫咖啡喝,可怜的女孩子。

    但是她是这么美丽。长的黑头发,垂至腰际,皱曲的,飘拂在她的脸边,棕色的肤色,圆而大的眼睛,美丽的胸脯,显露在T恤下,她看上去非常的意大利式,但她是中国人。不会说英文,不会说意文,只会法文与中文,她在苏黎世读书。她的德文也不好。

    我在乌菲兹美术馆见到她的。她真脏,看上去只有十五六岁的样子,因是七月,她穿牛仔裤,有臭味,一件颜色暖昧的T恤,头发被汗黏成一堆,她在吃面包。穿凉鞋的脚很脏,可能走了很远的路。

    她不会说意文,问路只拿着一张地图,一直问:“乌菲兹,乌菲兹。”像个小白痴。我跟在她身后。路人一直把她领到乌菲兹,她把学生证拿出来,但是意大利是穷国家,从麦迪西家族后就什么都得收钱,她付了里拉买入场券。

    我跟在她身后。

    进了电梯,她说:“鲍蒂昔里。”

    开电梯的人点点头。

    我忽然之间爱上了她。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孩子,八百哩远跑到意大利,到了翡冷翠,不去卖时装、哺士卡、手皮包,走那么一大段路,到乌菲兹来,只会说一个字:“鲍蒂昔里。”为了看一张画。

    我跟在她身后。

    开电梯的人把她带到四楼。她握紧着拳头,很紧张的奔出大理石走廊,拉住人问:“鲍蒂昔里!”人家微笑,指点她路。乌菲兹太太,走十天十夜也看不遍。她是一个聪明的女孩子,决定只来看鲍蒂昔里。

    我跟在她身后。

    她一直奔,奔过那些走廊。意大利是艺术之都,共有几百万件艺术品,他们自己也数不清楚,最好的都放在梵蒂冈,但是梵蒂冈独立了,不算意大利,所以还是来翡冷翠。

    昨天我才去看了大卫像。看了三个钟头,心头有一种哀伤。觉得米开朗基罗才配为人,我算是什么?蝼蚁。

    这个女孩子并没有看别的艺术品,她直走到放鲍蒂昔里的房间去,一到了那房间,见到了“维纳斯出世”,她就呆住了,是那种真正震惊,仿佛家里出了什么大事,仿佛看到了鸡蛋大的钻石,她完全呆住在那张画前。

    意大利的美术馆是全世界最蹩脚的,并没有气温调节,大热的天,她的头发几乎会滴出汗来,她的T恤全湿。我觉得她与维纳斯出世的时候有一种同样的美,一种以惊讶的态度看世界的天真。

    维纳斯出世这幅画是没有办法复制的,我看过多少复制品,都不会像真的。太美了。维纳斯的金发边沿上闪着金光,她那独有鲍蒂昔里的鹅蛋脸,大而郁气的眼睛,小而下垂的嘴唇,那只下巴微微的下坠,踏在一只扇贝上,赤足是完美的。

    颜色有一种阴沉,沉得跟天津地毡一样。今天是这个颜色,过三千年也还是这个颜色,这就是无法复制的道理。扇贝上的金边我从来没有在画册上看见过。

    她的眼泪缓缓的流下来。

    我觉得很奇怪。

    我不会为一张画而哭,永远不会,除非那张画使我想起一件事,一个人。

    她站在那里很久很久,她用手擦去了眼泪。

    她转过头,看左方的《春天》。但是没有多久,她低下头,坐在画前。我坐在她身后,我不知道她有没有看见我,也许她被人盯梢盯惯了,根本觉得无所谓。我坐在她身后,拉了拉她的发梢,她马上觉得了,转过头来。

    我向她笑笑。

    她也向我笑笑。她是那么一个美丽的女孩子。

    我说:“美丽的画。”

    她点点头。她犹疑了一下,然后开口跟我说话。

    她说:“很久之前,有一个人,说我的脸,像鲍蒂昔里的维纳斯。他当然是骗我的,可是我听着很乐意,你知道,女人就是这样子。”她又笑了笑。

    “他没有骗你,你真的有一张鲍蒂昔里的脸。”我说。

    在外国,只要碰到本国的人,随时可以谈很深入的话。

    她说:“他走了。”

    我点点头。

    她说:“我希望他找到一个毕加索脸的女人,三个鼻子。”

    我笑,“也许他找到的是粉红时期的女人。”

    她也笑。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她。

    “含笑。”

    “好名字!”

    “像广东娘姨的名字。”她说。

    我重复一次:“好名字。”

    “我回来再看一次这幅画。其实是划不来的,你明白。可是……我只是一个女人。”

    “只要你认为值得,那就值得,”我说,“这幅画可以看一千次,你看维纳斯,随时便会踏出来似的。我一直没想到这张画会有这么大。”

    她说:“可是我现在大了,真奇怪,三年前的喜悦完全没有了,这么远来到翡冷翠,不过是看一张画。不看这画,又有什么损失呢?我可以去买一大堆皮鞋、手袋、时装。我是老了。”

    “我觉得是值得的,永远值得的,皮鞋,要多少有多少。”我说,“但是画……除了我自己之外,我最爱画了。”

    她笑,“你没有女朋友?”

    “没有。”

    “父母兄弟?”

    “他们对我并没有多大的兴趣。”我说。

    她说:“你其实并不喜欢意大利是不是?”

    我摇头。不,我不喜欢意大利。正如我觉得一天吃三顿饭是多余的事,但是这是一个必到的地方,正如人必须要吃饭一样,所以我来了又来,来了又来。

    我喜欢巴黎,但是三年前的巴黎跟现在的巴黎完全不一样,我想我也老了,巴黎是一个这样的地方:腰缠十万贯,骑鹤上巴黎。我又没十万贯。十万贯贬值到今天,还值多少,恐怕也是一个疑问。

    我轻轻的问她:“你看完这画了没有?”

    她点点头。

    “我们一起走,好不好?”我间,“那边还有米开朗基罗,要不要看?”

    “我已经看过了,三年前看的。”她说,“现在不要看了。其实我只喜欢八大山人。”她笑。那种笑意似有似无,一种礼貌的笑,一种无可奈何的笑。忽然她指着那张画说:“物是人非事事休。”

    我微笑,“一点也不休,你懂得太多了,你应该去买几双意大利皮鞋,买几幅便宜的复制品,随便兜个圈子,或是在旅馆好好睡一觉,三天之后,回家跟朋友说:我去过意大利了。”

    她与我走出乌菲兹。这时候是炎热的下午,一切店铺都关了门。我们逐家小冰店探望着,终于看到了我们要吃的东西,她轻轻的说:“芝拉多。”我很奇怪,我扯住了她的头发,我说:“你会意文。”

    我们坐下来,叫了冰淇淋加水果。一大盆,拼命的吃,意大利是一个风行黄疽病的国家,但是此刻也顾不得了。我从没见过一个人吃得那么凶,那么狠,像一个饿坏了的小动物,但是她的吃相可爱奇特,整个冰店的人停了下来,微笑着,看她吃。

    她吃完之后,双手在裤子上抹抹,看着我。

    她真脏,我的天。

    我们各自付的帐。我不想就此放她走,我要约她,问她黄昏有没有空,她说她要洗头,洗澡,睡一下午觉,我可以到她旅馆去找她。她说下了旅馆的名字,但是我不相信她,我送她到那条街,然后到了旅馆,然后看她拿了锁匙,我才走的。

    那天黄昏,我去找她,她已经准备好了,还是那一张脸,但是打扮却完全不一样,她的头发洗得卷卷的,像一只牧羊犬,咖啡色的脸与郁气的眼睛,身上穿一件长裙子,那种薄薄的真丝。

    她看着我,笑。

    她晒得那么黑,连手指都是黑黑的,衬得几只银戒子闪闪生光,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子。我拉拉她的头发,那么长的头发,要花好几个钟头来洗吧,多么的浪费时间。

    我们走出旅馆,走过小路,我教她说几个单字,其实我也不会说意大利话,小路两边都是柠檬与橘子,常常有小孩子拿着竹竿拍打下来偷吃。

    小路里冲出了摩托车,这个国家十四岁便可以骑摩托车,不需要牌照。一男一女,男的才十六七岁,女的十五岁,那种美貌与青春的芬芳使人神驰。我脱口说:“这是青春!这是罗密欧与莱丽叶,只有他们配手拉手在路边接吻。”

    含笑想了一想,“他们有阳光。”

    我们在小路上走着,没说太多的话。然后我们叫了车子到米开朗基罗广场。在那里可以看到整个翡冷翠。她坐在地上,一下子就把那条裙子弄脏了。

    我说:“天气这么美,风景那么好,你为什么不快乐?”

    她含笑。

    “是因为你想起了你没有得到的那个人,是不是?是不是?含笑,你想他,只不过因为你没有得到他,其实不是这样的,即使你得到了他,你还是会不开心的。事实永远如此,相信我。”

    她含笑。

    天暗下来了,天边出现了第一颗星,她坐在我身边,忽然唱起了一首童谣——“星儿亮,星儿明,今夜我见的第一颗星,希望我会,希望我能够,得到我今夜许下的愿望……”她的声音是有点微微哑的,低沉的,正是我一向爱的声音,我最恨女人用娇嗔状说话,因此她唱这童谣的时候,竟是这么悲哀,仿佛真的把一切希望都寄在一颗星上。

    我转过了头,不忍再听下去。

    她自己不觉得,她说:“我肚子饿了。”

    于是我们去吃比萨饼,又是大家分摊的钱,我不与她争,吃完了饭,我们喝了红酒,意大利的红酒通常质劣,但也顾不得了,我们还是一直走。高兴的时候是什么都顾不得的。

    我说:“我是视归如死的,你呢?”

    含笑说:“不常常。有一时间,屋子里有一个我爱的男人,他犹如一颗大树那么可靠,我爱赶着回家,我大声叫着他的名字:‘比尔!比尔!威廉!’然后他就会开了大门出来,我跳进他的怀里,他常常说,我轻得像一根羽毛。他很高,很漂亮,很强壮,很有学问,他是我的教授,那段时间,我爱赶着回家。”

    我听着,隔了一阵子问:“他是那个陪你看《维纳斯出世》的人吗?”

    她笑:“耶稣!他才不是,他连画是什么都不知道,他是个科学家。”

    我又沉默了一会儿。我说:“你的男朋友很多。”

    “是的。但是他们都走了,我一定有不对劲的地方,我留他们不住。”她无可奈何的说。

    “所以你不快乐?”我问。

    她不响,只是笑。“有时候我寂寞,每一个人我都想,不寂寞,谁都不想,但是我一年起码寂寞三百日。”

    “那并不太坏,有人一年寂寞三百六十五日。”

    “谁?”

    “我。”我说。

    “你认为鲍蒂昔里寂寞吗?他的女朋友,是否有一张他所画那样的脸?”她问我。

    “我不知道,我觉得但丁应该是寂寞的,他只见过比亚翠丝三次。”我说。

    “那够了。”她淡淡的说。

    我看着她的脸,我由衷的说:“是,够了。”谁知道呢?我或者永远不会见她第二次,但是我会记得她,我一辈子见着我父母,从来没有好好的注视过他们的脸,有时候忽然一留神,有种恐怕感,仿佛他们是完完全全的陌生人,我一辈子里都没有见过他们。我最记不住的脸是我父母的脸,每次下飞机猛然一见,总是不知所措,他们大概也是吃惊的,所以在飞机场往往大家呆着,算是久别重逢的表情。真好笑。

    “你凉吗?”我问她。

    “不凉。我不怕凉,”她说,“我也不怕寂寞,有一天寂寞离开了我,我会吓死,哈哈哈。”

    “游客应该开开心心的。”我说。

    她靠在石栏杆上说:“谁第一次做游客?谁第一次谈恋爱?谁第一次接吻?有什么好开心的?对不起,我讲话一向如此,我这口气是跟我后母学的,她死了,我的口气却改不过来了。”

    “我父母早离婚,”我说,“一向由叔叔寄钱来。后来族人觉得叔父不可靠,便委托律师,我向往亲生父母,但是后来发觉一般父母不是我想象中的父母,所以也就算了,他们各自结了婚,我有一大堆弟妹,认都认不清楚,也不同姓。”

    “生命真奇怪,我不明白。”她说,“每个人都有很多故事。”

    “不要去想它。”我说,“不想就好了。”

    她微笑,“我认为你很对,我们现在到哪里去?”

    “我不知道。”我说,“可是见到了你,我很开心。”

    “我也一样。”她伸手出来,我与她握一握手。

    “我知道有个地方可以跳舞,一个小地方,”我说,“很多年轻人。”

    “我年纪不对了,不能去了。”她抱歉的说,“我不喜欢意大利,翡冷翠也不像翡冷翠。”

    “你去过威尼斯?”我问。

    她点点头。

    我们走下山去,找到一个咖啡座,其实时间并不晚,我叫了咖啡。“卡普青诺。”我跟侍者说。她说:“我也知道,其实只有半杯,上半是泡泡。”

    我说:“我晓得你不喜欢意大利,但是你到底喜欢哪里呢?巴黎吧,苏黎世吗,都是很多人想念一辈子都想不到的,你却不在乎。”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情愿迁移往另一个星球。”她说。

    她的口气像个被宠坏的小孩子,但是那背后一定有说不明白的道理。我没有追问。我看着她。她顺手把长发束在脑后,用几个发针夹起来了,一张脸完全像那个“春天”。在月亮下她有一种不近人情的美丽。

    我说:“不应该为一个男人生这么久的气。”

    “我并没有为一个男人生气,我为太多的事情生气。如果这世界对我不好,我有权生气。”

    我笑。世界对她有什么不好?她有那么好听的一个名字,住在那么好的旅馆里,在苏黎世念书,有空到处旅行,又长得年青貌美,她有什么不高兴的地方?

    她说:“你不知道我的故事,自然不会同情我。”她停一停,忽然很温柔的说:“但是我也不要你同情。”

    我淡然说:“你当然有你的理由,我不会追究的,但是你看那颗星,还在那里,你快点许个愿吧。”

    “好,”她说,“我许个愿,但愿我永远干干净净的,衣服每件可以穿很久很久。”

    我笑了。我问:“明天你上哪里?”

    “回家。”

    “香港?”我问。

    “我世世代代住瑞士,不会回香港。”她说。

    我间:“咱们以后还能见面吗?”

    “我不知道,”她说,“我的教授骗我,他说我们总是可以见面的,他还举了八百多个例子,证明有缘千里来相会。结果他与我并没有再见。我也不在乎,也活下来了。”

    “他多大?”

    “四十。”

    “他不是一个好人,竟欺骗小女孩子。”

    “那也得小女孩子愿意上当才行。我难道就那么傻?”

    “我白替你担心了。”

    “被骗,又一直让对方以为真是受了骗,对方内疚,那才有趣。”

    我生气。“这是爱情吗?这话该跟骗子去说,我还以为你是个看画的女孩子,我不喜欢变戏法,我不懂玩游戏,我也不赞成,对不起。”

    她并没有生气,她只是慢慢的说:“我也是慢慢学乖的。”

    “女孩子们都太乖了,所以我不敢结识她们。”我负气。

    她白我一眼,暗示我可以立刻回家。但是我的屁股钉牢在椅子上,不愿意动,我想问她要电话地址,又怕被她笑,我叹了一口气,我们还剩下多少时间呢?最多到天明而已,说不定她马上就开口要回去了。

    果然她说:“我得回去了。”

    “我开罪了你,是不是?”

    “没有。我只是想回去了。”她说,“太晚了,旅馆里的老头子会不开心。”

    “老头子?”我一震,“是谁?令尊?”

    “我丈夫。”

    “你骗我!”我跳起来。

    她仰起了她的头,那完美的下巴,那微微下垂的嘴角。她反问:“我为什么要骗你?你只不过是一个陌生人,一个对我很好的陌生人。我为什么要骗你?”

    “你的丈夫?”我说,“你的……”

    “是的,五十九岁了。相当有钱,我们是正式结婚的。你以为我凭什么想来看一幅画就来了?你以为我哪来的钱?一个有钱的父亲?但是我的父亲一毛钱也没有,十五岁开始我在后母底下生活,他死了,后母也死了,我想法子活了下来,我比所有人想象中活得好,我懂得爱,比你懂得多。男人骗我,骗过很多次,但我的丈夫是可靠的,因为我利用他,他利用我,我们互相眷恋着对方。这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他教育我,他照顾我,他喂饱我,他是一个好人,所以我一定要在天亮之前回去。”

    我呆呆的看着她。

    她别转了头,“有些故事你是不会明白的。来,请送我回旅馆。”

    我低下了头。

    隔了一会儿,我问:“你的丈夫……他知道有人陪你去看过鲍蒂昔里?”

    “我不知道。也许他知道,我从未问过。他是好人。他以前是个医生,我很幸运,他看中了我。我不过是一个叫……含笑的女子,现在,我可以每天换一袭丝袍。”

    “他对你好,那就够了。”我说。

    “他的确对我好。我一直想离开他。因为他老,因为我在他面前有自卑,因为我不爱他。但是其他的男人骗我。他们尽量骗我,而且他们以为我不知道。”她平静的说,“但是我知道,所以我又回到老头子那里去。有时候我寂寞了,我便来看《维纳斯出世》,我曾经开心过,现在我自己也将近老了,我不应该再噜嗦了。”

    “穷有什么不好?”我问。

    “非常的不好,给后母欺侮,给兄弟欺侮,被其他的人看不起,想读书没学费,想穿衣服没能力买,非常的不好,充满了恨。”

    “你不还是恨这个世界吗?”我问。

    “到底是一种心平气和的恨。”她含笑说。

    “每个女孩子都像你吗?”我伤心的问。

    “并不,我是非常非常的幸运。”她说。

    “你很美丽,我喜欢你的头发,那些小小的波浪,它们一定是天然的。它们这么长,你一定留了很久,我从头到尾的喜欢你。”

    “不,头发原是直的,在巴黎烫成这个样子,花个三百多个法郎。你是一个孩子,你不明白,没有一样事是真的,在太阳底下,没有一样是真的。”

    我摸着她的头发,我忽然哭了。就像她看到那幅画的时候,每一样美丽的事情,这世界总有法子可以将之丑化,这世界有的是办法。她对着那张画哭,也是同样的道理吧。我用衣袖一角轻轻的擦干了眼泪。

    “请送我回去,好吗?”她轻声问。

    我点点头。

    我们缓步走回去,我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做人是要这个样子,非这个样子不可。

    走过一个花园,开满了花,我说:“费奥里。”

    她说:“费奥里。”

    我指着玫瑰:“露萨。”

    她点点头。她是这么的聪明。

    还有小店没打烊,我买了一支“芝拉蒂”给她。

    世界上有些事,是人永远也猜想不到的。

    我送她回旅馆,大堂一组沙发上坐着一个老头子,见了她马上站起来。

    他并不十分老,半老而已。风度很好,体格也还过得去,而且非常的礼貌。含笑为我们介绍了。我们共同坐下来,喝啤酒。

    含笑的白裙子又弄脏了,她上楼换衣服,十分钟后下来,她又变了个样子,长发编成一条辫子,窄脚裤、衬衫、凉鞋,与我们有说有笑。她这样的女子,是可以编入“奇女子异地录”里的,看样子最多二十三四岁,却什么都会。

    那老人侍她如珠如宝,任何人看得出来。但他老了,老了便是老了,维持得再好也是老了,保养得再好也是老了,老人是一个老人。

    他比不上含笑的教授,即使他骗了她,她还是甘心的,因为他会说,“你轻得像一根羽毛。”他强壮,他漂亮,他有学问。

    他也比不上那个带她去看画的男孩子,因为那个男孩子会说:“你有一张鲍蒂昔里的脸。”

    他甚至也比不上我,因为我会买“拉芝多”给她吃。

    在含笑的半生中,必然有无数的男人,无数的男人,各式各样的,令她开心一时的,但是这个近老年的男人却是惟一爱她的人。

    含笑是一个聪明的女子,她说:“我非常非常的幸运。”

    她说得很对。她的确幸运。

    我们三个人说了好一些话,说着意大利。

    那老头子说:“我这个太太,她一进博物馆,我就在旅馆打中觉,她一进去就不肯出来。上次在伦敦,我的天,整整五小时。吓得我差点要报警。”

    含笑缓缓的把麻布衬衫的袖子卷起,像是没听到她的丈夫说什么。她活在她自己的世界里。只要得到她份内该有的,她不理其他,

    过了一会儿,她丈夫向我道歉,他说:“我们明天一早走,对不起,我想睡了。”

    我连忙道歉,告别,他叫含笑送我。

    我们看着他上楼。他的确保养得很好。但,再好也是个老头——有钱的。

    含笑送我出大堂。

    她笑得很温柔。

    我说:“晚安。”

    她说:“邦纳昔拉。”

    我轻声问:“你会记得我吗?”

    她答:“我记得每一个人,而且希望他们也记得我。”

    “在什么情形下,你会记得我?”我问。

    “当我看见玫瑰,我会记得你,我会记得它们叫露萨。当我梳头,我会想起你,因为你说我的头发够美丽。当我吃冰淇淋我会想起你,因为你买过给我吃。有一天,我会回到意大利来,在翡冷翠,什么也不做,只是买一根冰棒,相信这一点。”

    我缓缓的拉起她的手,吻了她的手背一下,我转身走了。”

    我什么也不后悔。

    我从没见过比她更懂得生活的人。也从来没见过比她更懂得爱情的人,也没有见过比她更懂得享受的人,她是一个十全十美的女人,她什么都有,她知道她是什么人。

    诚然,我有什么可后悔的呢?在这个堪称美丽的城市里,一日之间,我碰到了一个这么可爱的女子,使我听到以前没有听过的话,见过以前没有见过的事,诚然,我还有什么可后悔的呢?

    她并且说她会记得我,举了很多例子证明,即使是被骗,也是值得的,我很久没有这么快乐了。我走在街上,看了那颗星,我唱——

    “星儿亮,星儿明,我今夜第一颗看到的星,希望我可以,希望我能够,如我今夜许的愿。”

    别人的故事:

    半夜,警察来敲我的门,我实在吓了一跳。天气是这么的冷,我听见门声,揉揉眼睛,还以为是做梦。幸亏一直开着暖气,没至于冻僵,我披上晨楼,去打开了门,一个大汉拿出证件,很礼貌的说:“我是米勒警探。”

    我顿时吓醒了。

    门外的寒气一直袭进来。

    我拿着证件细细的看了一遍,没错,是真的警探。

    他脱下了帽子,“我还有两个助手在外边,小姐,我们可否进来问你几个问题?”

    我扶着门框,心念飞转,老天,我犯了什么罪?这是什么意思?我是问心无亏的啊,为什么有夜半敲门这种事?

    米勒的两个助手出现在门口,也都是彪形大汉。

    我无可奈何的说:“请进来。”

    他们三个人进屋子,我请他们坐。

    我紧紧的裹着睡袍,瞪着他们。米勒的两个月手虽然礼貌的坐着,四只眼睛却在打量我的房间。我心里有气。有什么好看?不外是书本、玩具、化妆品、衣服。

    米勒警探问我:“你一个人住?”

    我点点头,“这是房间,下面是客厅,客厅没点火,我怕冻死,所以请你们在房里坐。”

    他是一个金发的中年男人,很神气,穿着便衣,听见我这样说,笑了,蓝眼睛闪闪生光。

    “你在工作吗?”他问。

    我摇头,把抽屉拉开,将学生证、身分证都拿给他看。

    他歉意的接过来,细细的看了一遍,然后把我的证件递给他左边的助手。

    他随即拿出一张照片,给我看,“认识这个女子吗?”

    我拿了照片一看,“噫!安娜!”

    “是的,安娜加拉汉。”他问,“你认识她?”

    “认识。”

    “什么关系?我们在她家里找到了你的地址。你是她什么人?”

    “她是我的学生,她愿意学中文,于是我教她,隔一天她到我这里来。”我坦白的说,“她本来要付我钱,但是我没有收,她本身的环境不好。”

    米勒警探低下了头,“她来了多久了?”

    “不知道,仿佛是去年春天开始的,一年多了。”

    “你知道她的身分?”他问。

    “知道。”我答。

    “告诉我。”

    “她是一个妓女。”我说。

    米勒看牢我,“你是一个大学生,一个中国籍的大学生,怎么会教一个妓女中文?”

    “米勒警探,妓女也是人。”

    “这是社会问题,我只想知道你们认识过程。”他温和的说。

    “你也许不相信。我的大学与家很近,每天上学是步行的,有一天我在路上走,她过来与我搭讪,一直跟着我,当时我不知道她是一个妓女,她长得很美丽,而且态度不错,她问我懂不懂上海方言,我说懂,她求我教她会话,我推说忙,她还是求,我就答应了她,她聪明好学,结果一年多下来,她还懂得写一些字。就是如此。”

    米勒又低下了头,转向他的助手,说:“录音机。”

    助手把录音机取了出来,按下了键子,里面传出了我的声音。这是安娜的录音机。

    “你的声音?”米勒问。

    “很明显,是不是?”我讽刺的反问。

    米勒说:“对不起。”

    我起了疑:“安娜做了什么?”

    “她没有做什么。她死了。”

    我“霍”地站起来,“什么?”

    “她在公寓里死了,我们只搜到一个地址,是你的地址,所以马上赶来,没想到是一位小姐,没有什么可疑的,只是你可能是最后一个见她的人。是不是?”

    我喃喃的问:“死了?怎么死的?”

    “自杀,服了剧毒。”米勒问,“你可以告诉我们多一点消息吗?”

    我突然觉得冷,我把晨褛扯得更紧一点。

    “要喝一点拔兰地吗?”米勒问,“我们这里有。”

    我点点头。

    米勒警探拿出一个考究的扁瓶子,倒了一盖子的拔兰地给我,我喝了下去,开始说这一段故事——

    我知道安娜不多。

    她是混血儿。英国与意大利混血儿,二十岁。

    她长得出奇的美丽,褐色的眼睛,过长的睫毛,低眼的时候常常在脸颊上拖出一条阴影,有种悲枪的味道,皮肤是奶油似的,身材无懈可击,头发是卷曲的波浪,一层一层垂下来,直至腰间。

    她喜欢穿粗布裤与毛衣,老实说,看上去气质很好,不是她亲口说,谁晓得她干什么职业?

    我教她说上海话,一直有半年,有个下午,阳光很好,她正在练写“上大人,孔乙己”,忽然抬起头来,问我:“如果我告诉你我是什么人,你会不会轰我出去?”

    我笑笑,“谁管你是什么人?”

    “我知道,你真是好一一中国人都这样好!”她感动的说。

    我有点诧异,看着她。

    阳光自窗外洒进来,洒在她的头发上,睫毛上,她的大眼睛闪闪生光,她含着眼泪。

    她说:“我是一个妓女。”

    我怔了一怔:我相信她,但是我不介意,半年来我觉得她是一个不错的女孩子,不但聪明,而且心肠好,常常帮我收拾地方,煮饭,她说这是互相帮助一一我教她中文,又不收费用,她也应该报答我一下。半年来我们是很谈得来的朋友,虽然她不大说她的私事,但我也不说我的私事,这有什么关系呢?是妓女又有什么关系呢?我的道德观念是奇特的,另有一套的,我自己也是半邪半正的人,断然算不得是良家妇女,因此我是真的无所谓。

    她在我脸上看出我没有歧视,就感动了。

    “你不相信吧?”她问,“我真是妓女。”

    “我相信,”我说,“没有关系。”

    我一直以为她是学生,所以才对中文有兴趣,现在不禁起了疑心。

    “你学中文做什么?”我终于问。

    “我的男朋友是中国上海人。”她微笑,“他是一个水手。”

    “哦。”我笑了。

    “我是半年前遇见他的,他在酒吧喝酒,我在酒吧兜生意,那是利物浦。他对我实在太好了,中国男人真是豪爽大方,他给我五十镑,他说我长得很美丽。他很年轻,很端正,很可亲。我爱上了他,他也爱我。他叫我不要再做这一种工作,我答应了,就搬到这里来住,远远的离开利物浦。曼彻斯特是一个好地方,连下雨都是好的。每个月,他寄钱给我,每个月十五号,决不拖延。他对我真好。我上一次见他,是一个多月前了。下次他来,我一定把他带来找你。我学中文,是想给他一个惊喜,有一天,我会开口完全跟他说中文。”

    我听着,不响。

    这一种故事,看是看得多,听倒是第一次听见。

    这个中国男人倒也奇怪,居然信任一个外国女子,每个月汇钱给她,养着她。这个外国女子更奇怪,居然死心塌地的从了良,痴情至斯。

    安娜说下去:“我十五岁就做了妓女。我母亲也是个妓女,我不知道父亲是谁。以前我想我一辈子也嫁不了人了,于是趁赚得了的时候拼命享受,乱花钱,”她涩涩的一笑,却掩不住心头之喜,“没想到——感谢上帝。”

    我不响,只是用笔敲着桌子。

    我记得那个下午,阳光虽然近尾声了,秋意渐浓,然而却金光灿烂的照在安娜的奶油色的手腕上,她腕上戴着一串珠链子。她的脸反映着喜气,头发浓浓郁郁的披在肩上——不折不扣的美女啊,像一张图画似的。

    在这天以后,她还是每隔一天来学中文,开头的时候,她还细细的观察我,深怕我对她有蔑视,我却一点也不在乎,对她与从前一样,她放心了,因此就更开心,更勤力的学。

    她把那个水手的照片给我看。他的确很年轻,二十多岁,长得也神气,一张脸清秀中带些削薄,在中国人来说,可算得是漂亮的,据安娜说,他叫张家明,安娜把这三个字念得很准。

    “我将来会成为张太太。”她说,“他说他会娶我,他明年圣诞来娶我,看,过了这个圣诞,只有一个圣诞,他就来娶我了,他说会储蓄够钱,来这里买一层房子,我们好好的生活一辈子。”她托着下巴,满足得不得了。

    “他不介意我是妓女,你也不介意我是妓女,多好。你们中国人真好。”她衷心的说。

    我微笑。她很天真。她并不懂这个世界。

    我一直教她,放假的时候她多来几次,如果我功课忙,她来了只是温习,不打扰我,自动又为我做家务。

    慢慢我知道那个叫家明的水手,一个月不过寄五十镑给她,平常她一夜可以赚到这些钱,因为她长得美,然而她为爱情放弃了金钱。这种行为在我眼里是愚不可及的。既然有机会堕落,而且堕落是这么灿烂这么受欢迎,不趁机捞一笔,倒谈起恋爱来,真是想糊涂了,这种茶花女式的牺牲,叫我怎么说呢?

    思想上来说,我比安娜卑贱一百倍,然而我是大学生,她却是妓女。我不惭愧,人各有志,各人有各人的想法。

    她说要带张家明来,结果没有带来。

    他每隔一两个月到一次英国,逗留一星期或是几天,就离开了,接着的又是痴痴的等。每当张家明要来的时候,安娜总是兴奋、快乐、焦急的。

    每一次他走了,她总是来跟我说:“唉!日子过得真快啊!‘日月如梭,光阴似箭’。”

    我笑。她的中文已经很过得去了。

    安娜对于语言很有点天才,母亲是意大利人,她自然会流利的意语,英文也十分好,又懂一点法语、德语,据她说都是从水手处学来的。

    她十分坦白可爱,就像一头小动物,有种原始味道,毫不矫情。

    到了今年夏天,她开始沉郁下来。

    她来我这里,总是默默流泪,告诉我:“他的信很少了,人也不来了。他说轮船公司转了航线,少来英国,改走亚洲了。”

    我只好安慰她,“不怕的,圣诞不远了,他就来娶你的,他工作这么辛劳,不过是为了你们的将来,你原谅他一点,不要担心。”

    安娜有时候也振作一下,说:“他是好人,他不会忘记我的。他的钱还是汇来的,他没有忘记我。”

    我看着她,她是瘦了。

    但是一学中文,还是精神奕奕的。她决定在圣诞节全部用中文跟她的爱人说话,请我加紧替她补习,一边买了无数的中文杂志来看,想藉此熟习一下中国风土人情。

    我并不乐观,看着她把希望精神快乐全部寄托在一个男人身上,十分难过。她这么年轻,这么美丽,真的要嫁人,未必嫁不掉。英国人虽然比中国人还势利,还有阶级观念,到底年轻的一辈是不介意的,她这样为了一个异邦人,值得吗?我很怀疑。

    张家明自夏天以后就没有来过英国,又是秋天了。

    就在上一个月,安娜来过一次,脸色苍白。她说:“我没有收到钱。”

    我问:“不够用?我这里有。”

    “不,他一一他一直记得的,这一次一一”

    “也许耽搁了。”

    “不会的不会的。”她散乱的说,“不会的,唉!我还要说中文给他听呢,我可以说了,我学会了,我写了一封信给他,都是中文的,他也不回复,为什么?为什么?”她抬起头,抓紧了我的手,哀告似的看着我,那双褐色的大眼睛像受了伤动物的眼睛。

    我深深的为她恐惧,但是我有什么办法呢?

    安娜求我:“请你用中文替我写一封信给他,说我爱他,说我想见他,请他快快来,我们不买度子了,我们过得朴素一点,求求你。”

    我只好依她所说,写了一信讲明我的身分,认识安娜的过程,并且提及安娜已经学好了中文,只等他回来。我把信给安娜,安娜当命根子的收了起来。

    那一天我留下了她,煮了饭给她吃,她在我床上睡了一觉。她憔悴得那么厉害,蟋缩在我的麻上,可怜得令我心酸。我在信上加了几句,说明安娜实在是一个好女子。

    安娜走了以后没来过。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我没有去找她,因为没有她的地址,我真糊涂,因为她隔天才来一次,我没有想到可以问她要地址。

    这一次耽搁便是几个星期,今夜,今夜米勒警探带来了这个讯息。

    我说完了我知道的事。

    米勒点点头,“你看看这个电报。”他给我一张纸。

    我看见电报上面简单的写着:“沉船。张家明于两月前遇事身亡。特以通告。”电报是一家著名的船公司发出的。日期是前天。

    我想:安娜殉情了。

    “很明显,这是一宗自杀案子。”

    她殉情了。

    “多谢你,小姐,深为感激。”

    一个妓女为爱人殉情了。

    “没有你的解释,我们在她公寓拣到电报也是无用,抱歉打扰了你的睡眠。再见。”

    我送他们出去,夫上门,再回到床上去。

    安娜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