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衣女郎:
妹妹到我公司来坐,她说:“怎么你总不找个女朋友?”
我说:“女朋友不是容易找的,你以为当请女秘书?填表格、看履历?不可能。”
“至少你应该睁大眼睛四周围看一看。”
“我看不到什么。”我说。
“你太忙了。”妹妹说:“有什么人生乐趣?,早上七点半忙到晚上七点半,有时候还有应酬,陪广告商吃饭至深夜,你不是真当这些是享受吧?”
“享受?简直是出卖灵魂。”我叹口气,“我已是个没有灵魂的人了。”
“找个有灵气的女朋友……”妹妹说:“再把她的日月精华吸收遇来,你看如何?”
“那我岂不是成了妖精了?”我问。
“可是这样子做下去,这么刻板。”妹妹闲闲的说:“而人只能活一辈子,岂不是太浪费?、”
妹妹在大学里念纯美术,她唯一的爱好。妹妹的艺术家作风极浓,整天就是晒太阳,灵感来时佗一点画,平时忙喝茶、谈话、游乐O无异她的生活是充满虹彩的,但那是因为她身为女子,不工作也不会遭到非议,况且先天性条件又优厚,父母过世后留给她一笔钱,她乐于不事生产,谁也不能说她。
“如果我是你,”她闲闲地说:“我找个女伴,买一艘游艇,五湖四海,哪里去不得?做什么生意?多闷,简直做了钱的奴隶。”
我向往了五分钟,叹口气。
“各人的性格不一样,”她酒脱地耸耸肩,“或者你喜欢在合同与订洋中找到生活的真谛。”
我说:“寻找灵魂一向是奢侈的,人们要先努力找到生活,然后才能寻找灵魂。”
“那也不一定,看你对生活的要求有多少,‘思加路’的靴子与橡胶鞋同样是要来走路的,何必做物质的奴隶。娶太太是为了找终身伴侣,不是找寻女神。”
我笑一笑。
“你心目中有没有锺意的女郎?”
“我带你去。”我说:“有一个。”
妹妹问:“在中环?”
“是──在中环。”
“我不相信,在中环还会找得到好的女孩子。”
“嗳嗳嗳,百步之内,必有芳草。”我更正她。
妹妹摇摇头,看看窗外的香港海港。“香港,”她说:“是个不毛之地,除了金钱,什么也找不到。”
“真高贵!”我笑,“除了金钱!”
她转过头来,“你当然知道,当你拥有金钱的时候,金钱不再是一切。”
我看着妹妹。
她很平静的说:“空虚,生命是空虚,这是所罗门王说的。他应该是拥有一切的人。”
“你有太多的时间冥想,妹妹,我们生意人则没有这个缺点。”我微笑。
中饭的时候,我带妹妹到外国记者俱乐部。找一张桌子坐下,远远的指一指近窗的座位。“看见那张小桌子?一会儿她会来。”
“谁?你的女神?”妹妹问。
“不,不是女神,她是个不错的女孩子。”
“在这个破地方?”妹妹仰起头笑,“你以为这是巴黎的‘狄拉贝’咖啡座?”
“势利。”我说。
“拭目以待。”
妹妹睁大了眼,昭着那张桌子。
然后她来了。
白衣女郎,宽大的裙子,长颈项,脖子上挂一只贝壳,穿一双凉鞋,直黑发,中分,脸上有太阳棕。
我碰碰妹妹的手肘,“如何?”
妹妹细细地观察,简直把她每一个细胞都详细研究过了,然后点点头。
“有气质。”妹妹说。
我很高兴,“你看得出她穿的衣服是纯棉质的。”
“是。”妹妹点头,“她叫什么名字?”
“我不知道。”我说:“我没问,也没打听,不过这附近的女孩子,就以她比较顺眼。”
“她不是办公室女郎。”妹妹下判断。
“看样子可能是什么画廊的女主人,是不是?或是古董店的店主。”
妹妹问:“你要我替你寻找答案?”
“不,”我说:“我不会有空陪女孩子出去行欢作乐,我是纯观赏家。”
“没多久她就不会独自坐在那里了,她会有男朋友,到时你这个观赏家倒是好,乾脆连她的情侣也一齐观赏。”
“不不不,”我说:“像她这样的女孩子,近期内不会找得到男朋友。”
“你如何知道?”
我微笑。因为她拥有阳光空气与水,她与中环一般女孩子的模式完全不一样。因为夹一个小皮包,穿整套西装的典型中环男土不会对她有兴趣。
她叫了一杯红酒,吃一客烤牛肉。天天坐在这个位置上,目不斜视。我发现她已是三个月前的事了,她很沉默,很秀气,很孤独。她不是那种联台结党,吱吱喳喳的女孩子。
她的头发才引人注目,笔直乌亮,中分,垂在肩上。有时候也梳一个小小的发髻。
妹妹扬扬手,“中环,在中环一切都是塑胶的。除了我自己的哥哥,找不到一点悦目的风景。”
其实我是不想与这白衣女郎交谈,成了朋友又如何?我还是要上班,还是要做生意的。我又不能够与她逃到一个南太平洋的小岛去隐居,我并不见得那么富有,既然沉沦在中环──这个可恶的地区──还是一个人好。
我向往她的清逸,那种与世无争的神情,完全视环境如无物,出污泥而不染,天晓得在香港这个城市,找一个有气质的女郎比找一颗三十五克拉全美方钻要困难一百信。
看这个女孩子,她不是宝光流动的,我非常喜欢她。
妹妹与我吃完午餮之后分手,她说:“我要到合里去三个星期作点画。”
“你或者不知道,你永远不会成为第二个梵高。”
“我知道,但是我比你快乐。”
她转头就走。我毫不怀疑她是快乐的,她什么都有,又懂得生活。
于是我回写字楼,在人造灯光,人造空气中接见我的客户,说看他们喜欢听的话,我灵魂之丧失,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
六点半,我送走所有的客人,独自坐在办公室前沉思。但是我一定要做生意,我不是妹妹,我不能守看父亲那一点点遗产渡日,既然没有选择,自然只好世俗一点。
下班。
我到楼下找我的车子。
大厦管理员跟我说:“先生,你的车子已经被交通部拖走了。”
是吗。那么明天叫人去赎回来。
我漫步去乘渡海轮。自从海底隧道造好以后,人们很少用得着渡海轮,所以人家说本来在夜间可以在渡轮上看到许多美丽奇异的风景,现在是见不到了。
我搭渡轮一向搭楼下,以免多走楼梯麻烦,今日也不例外。
没想到她到那里。
她坐在近跳板处看报纸。头发披在肩上,眉毛浓浓,眼睛雪亮。商业社会中极少有这样的眼睛,我心中猜测她的职业。
模特儿?也不会。
船很快到岸,她消失在人群中。
我觉得很宽慰,因为我得到一刹那的满足,因为我看到了美丽的风景。
第二天,上班。略为迟到,走进写干楼时听见几个女秘书在那里说话。
“看了‘天地一沙鸥’没有?赶快去看,星期六好不好?”
“星期六?对不起,有人约了我到船上去。哈哈哈。”
“坐船?船有什么好坐,一出海一整天,晒得黑炭女似,太没味道了。”
“哼,别酸葡萄了。”
“喂,诗韵大减价,去看看如何?”
“不去,那些衣服老气得要死,送我也不要。”
“送你都不要,不会吧?”
“你约了谁吃午餐?”
“嘘──”
我推门进去,看着一张张庸俗的面孔,哀伤的想,这些女孩子,她们怎么可以与如此的对白共渡一生?将来这些女孩子又是嫁给什么人呢?又生下什么样的孩子呢?呵,人只能活一次,要求怎么可以这样低?
一定有与众不同的女孩子,一定有的。
即使是在这种地方,也是可以找到的。
过数日妹妹自合里寄了哺土卡回来,是她自己的摄影作品,一张发黄的合里风景图,她在什么地方把这些照片冲印出来的?永远是一个谜。
我的合作人是一个风度翩翩的建筑师,上海人。星期一到星期六他都有最好的节目,我随时可以参加他的宴会与其他的场合,那里也有很多名门闺秀,单身仕女可供约会。
偷偷的告诉你,做有钱人的少爷,那是非常占优势的,但是身为千金小姐,简直没什么好处,男人若愿一意娶她,她有没有钱没关系,男人若看中她的钱财,她嫁过去也没味道。
追求名门望族的女儿,那多痛苦,男人的最终目的恐怕不是攀龙附凤。我的合作人说我“过份少年老成”。我想我只是安份守己。
风雨不改地,我到记者俱乐部去吃午餐,有时候看到她在吃冰淇淋,有时候看到她在吃蛋糕。她非常喜欢甜品,很多时候,她只叫一客水果,大概是体重上升了。
日子枯燥无味地过去,我心里想,到五十岁的时候,我难道还坐在这里吗?不行,我要有所行动。
人们说:“喜欢的人不要太过接近。”
我与她不算接近吧?我们相隔还有好几张台子。
我召来侍者,问:“那位小姐,她是会员?”
“不,她不是会员。”
“不是会员,怎么老来吃午餐?”
“她签另外一个会员的号码。”
“可以这么做?”
“不可以,但是陈先生在下午总是来补签的。这么熟……”
“陈先生?什么陈先生?”
“中华晚报的陈先生。”
“呵,她可是这张晚报的记者?”
“不清楚。”
“oK。她总是一个人吃饭的吗?”
侍者不怀好意的笑,“先生,你也天天在这儿,你总比我清楚。”
忽然之间我连脖子都涨红了,你瞧,我真不是吊膀子的人才。正规的做法:我应该鼓起勇气走到那边台子去,问她:“小姐,我能坐下来吗?”
可是有百份之五十的机会,她会说:“不。”
那时候,我连隔三张台子看她午餐的机会都没有了。那多惨,我不能冒这种险。
妹妹从害里回来,带回来一箩筐的木质雕刻,送了好几个给我,替我装饰办公室。
我说:“你的钱花光了,可别向我借,我不会借给你的。”
“放心,才花不光。”她问:“你是什么时候开始抽烟?”
“这几天,闷得慌。”
“有什么进展没有?”
“没有。”
“我是你,天天到那个鬼地方吃那种午餐就已经闷死了。连矿泉水都没有,罐头柚子汁,罐头芝土沙律酱,你真闷,应该把她带出去好点的地方吃午餐。”
我看着妹妹笑,“亲爱的妹妹,今天你愿意陪我到那个破地方去吃午餐吗?”
妹妹沉默一会儿。“你知道吗?其实你并不想真正认识她,你这样就很高兴。她只不过是你的精神寄托,你把你一切琐碎的不满在她身上化解,她是完美的象徵,你心目中的安乐乡,是不是?”
“是,心理分析家。”
“我知道我错不了。但是亲爱的哥哥,你的事业难道不能使你满足?”
我摇摇头。
“但是你的建筑公司,现在是赫赫有名的呢。”
“我并不是暴发户,我所得到的名与利,我承受得住,我有什么时候轻浮过了?”我说:“既然如此,我有什么好快乐满足的?”
“好的,我们去那个廉价会所吃午餐。”妹妹笑。
今天妹妹穿一件素色旗袍。她说:“中国女人上了二十五岁,都应该穿旗袍。”
“是。”我说。也得穿得起,也得不必上落公共交通工具才好。
我们在近窗口的桌子坐下。
妹妹说:“或者她应该注意到,有个傻子天天上来这里看她一次!视她为精神粮食。”
我笑一笑。
妹妹说:“我在计划结婚。”
“结婚?”我问:“跟谁?结婚的对象可不要弄错。”
“对象?我还没有找到对象。亲爱的哥哥,你难道没有发觉吗?当一个人真正想结婚的时候,对象并不重要。”
“我不是哲学家,我只是个生意人。”我闷闷不乐的说。
“哥哥──”
“她来了。”
她今天穿得很活泼,白衣白裤,因为T恤很贴身,所以看得出腰很细,胸脯很挺。
“哗,”妹妹说:“身裁很不错呢。”
“什么尺码?快!”
“三十四,什三,卅四。”妹妹笑,“五尺五寸,一百零六磅,浑圆,苗条,一流的体型。”
我得意的笑,我的眼光……
“她为什么一直穿白色?”妹妹问。
“或者她喜欢白色,谁知道。即使她穿紫色,也一样的美妙。”
“算了吧,你。”妹妹笑。
女郎叫了三文治来吃。
妹妹说:“没有吃的文化,天天一客三文治与一客冰淇淋。”她摇摇头。
“我不喜欢挑嘴的女人。”我说:“人们不应该把时间都花在吃的上面。”
“情之所锺,金石为开。”妹妹说。
我点点头。
“她很高贵,看上去实在不错,没有什么可挑剔的地方,只不知谈吐如何。”
“相由心生。”我说:“当然很有内容的。”
“未必呢。”
“嗳,别泼冷水好不好?”我笑。
“反正你也一辈子不想与她真正的交谈,有什么关系?”妹妹说:“反正你们俩到五十岁的时候,也还是这样的在这里吃饭。我心中有数了。”
白衣女郎吃完三文治站起来,她的手袋跌在地上,她很得体地拾起,很斯文很沉着的走了,从头到尾没看过任何人一眼。
这就是仪态。
据说英女皇自小就接受仪态训练,她五六岁的时候,用膳当儿,褓海就故意在她身边把杯子碟子摔在地下,开头的时候她会回顾,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到后来就习惯“处变不惊”,镇静如恒。这便是风度,只有小家子才气急败坏、慌慌张张、探头探脑、好奇。
──她头也不回的走了。
我佩服她的气度。目中无人但不是倨傲,她是真的看不到有其他值得注意的人。
妹妹说:“我有点疲倦,整天陪你做这种无聊事,你下午真的忙?如果没事,陪我去买件礼物送张伯伯,他五十大寿。我看到登希尔有一只银烟盒,十分不错。”
“叫我陪你逛街?”我吓了一大跳。
妹妹瞄我一眼。
“好,好。”我说。
但是此刻街上的阳光并不动人,初秋,比较没那么酷热,不过到处挤满了人,我和妹妹走到登希尔去看银器。
妹妹说:“买比较正经的礼物吧,对面马路那边有一家店,我看到有一副烛台,彷佛比较摆得出来。”
“QK。”我说:“过去看看。”
我们走到对面,一推开玻璃门,就怔住了。
那个白衣女郎,她站在里面。
我的一颗心忽然之间剧烈的跳动起来,手足无措,怎么?她在这里?她在这里购物?这么巧?
妹妹推一推我,低头作看货品,悄声说:“她是售货员。”
我的心直沉下去。
不是说售货员不好,但是,但是……
她并没有注意到我们,她与另外一个女孩子说着话:“……快去看看,也许还可以拾得一两双便宜鞋子,要不然就太不划算了!”
这个话出自她嘴巴?我听到我的心跌到海底的声音。
我瞪着她。
她轻浮地嚼口香糖,有一下没一下地,眼睛都不瞄我们。
我头上“轰”的一声,我的精神寄托原来归根究底竟是这个样子的?我惨痛地转头看妹妹,我相信我的面色惨白。
妹妹面不改容,女人碰到棘手的大场面、永远比男人镇静,这便是个好例子。
只听得她又说道:“……是呀,到记者俱乐部吃饭也不错,人比较不挤。哼!那个阿陈想在我身上找便宜?哈哈哈,他先替我付上半年的饭帐才说!”
忽然之间她的五官都挤在一起,美丽的睑变得异常恐怖,我的心在滴血,整个人被撕裂。她优美的姿态全部消失,我的九天文女原来的真面目!我半年的盼望,历久的祈求……
她终于看到我了,很明显地是嫌顾客妨碍她闲谈的时间,没好气的问:“买什么?”
我顿时后退一步,妹妹马上抢前来保护我。妹妹说:“我们想看那对烛台。”
“三千八百元。”白衣女郎傲然说。
妹妹笑,“我们决定购下。”
另外一个售货员发现瞄头不对,过来说:“请问付现款吗?”
妹妹笑,“呵,我一向付现款,我最喜欢现钞。”这句话倒不是开玩笑,妹妹什么陋习都有,就是从来不带任何信用卡,她连私人支票户都没有,永远成叠的现钞塞在皮包里,她数大钞的姿势真是训练有素,美妙非凡。
当下她数出三千八百元──如果礼物店内也可以付小贩,她一定会说:“不用找了!”
白衣女郎收过钞票,眼睛先亮一亮,然后艳羡地看妹妹一眼,她把银烛台拿下来包扎,她的同事去打发票。
我仍然像傻子一般地看着这个女郎,终于妹妹拿起烛台,拉我一把。“走吧。”她说。
我跟着妹妹走到街上,有点神魂颠倒,心身俱焚。
妹妹说:“算啦,别这么念念不忘,有什么大不了的事?看开点。”
我点点头。心中非常闷塞。
妹妹叹口气,“生活从来就不是我们想像中的那回事,生活从来没应允过我们什么幸福。”
我沉默。
“对不起。”妹妹说。
“对不起什么?”我问:“关你什么事?!”
“因为是我要到银器店去的。”妹妹说。
我叹口气,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妹妹说:“再找另外一个偶像,换个地方吃饭。”
我笑笑,我不认为我会那样做了。
我觉得很疲倦很疲倦,我需要一个假期。不是那种每年放两个星期,到菲律宾去兜一兜的假期,我想放下一切。
光是这么想已经令我心头清朗,我决定把一切都交给我的合作人。
他瞪着我,“你打算到哪里去?”
我轻松地说:“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人生很短,我不能到五十五岁退休的时候才离开这张写字台,我会后悔的。”
“你在这张写字台后面有什么不满意?”他问:“很多人想坐还坐不来呢。”
“人各有志,想坐的人永远坐不到,但是坐得到的人又不稀罕。真奇怪,是不是?”
“你到底要失踪到什么地方去?”他大惑不解。
我说:“大溪地、摩洛哥、百哈马斯,甚至是育箕湾。追求心灵上的平安。”
他耸耸肩。
妹妹来看我,我正把我的平底巴利皮鞋努力地摔到墙角去,换上一双橡皮球鞋。
妹妹问:“这是什么意思?”
“我不干了。”
“好!”妹妹翘起大姆指。
我笑,“不能这样称赞我,你总不能叫每个人都做稀僻土。”
“我知道为什么你忽然之间舍得放弃这里的一切。”
“为什么?”
“一切都是虚妄的,”妹妹说:“白衣女郎不过是象徵你逼切想得的名利,接近一看,都是幻像。”
我点点头。
妹妹温暖地笑,“或者我们可以去做和尚,是不是?我们两个人的性格是和尚性格。”
“你只可以做尼姑,妹妹。”
“嗳,哥哥,我们有一队朋友,想乘机帆船过太平洋,你参加吗?”
“生命会有危险吗?”我担心。
“哥哥,”妹妹温婉地说:“生命是什么呢?五百年后什么分别也没有,何必担心挂念。”
我伏在写字楼的窗上。
我点点头,说:“你知道吗?这里的窗门是打不开的,人造空气,人造灯光。”
“好得很,”妹妹说:“那么我们准备动身吧。”
“我们吃饭去。”
我与妹妹坐在皇后广场吃鸡腿,喝可乐。
忽然之间有一个女郎走过来坐在我们身边。她身披红裙,朝气万丈,手中程一个冰淇淋筒吃。
妹妹向我眨眨眼。
我斜眼瞄瞄那个女孩子:高鼻子,鹅蛋睑,皮肤好得不像话,大眼睛,翘嘴唇。
我的心猛跳起来。
妹妹叹口气,站起来,“俗缘难了,红尘缠身。”她说着走开:“痴儿,痴儿。”
我大胆向红衣女郎塔讪。“你好。”
她把冰淇淋吃完,说:“好,你好?”
“你在附近办公?”我问。
“不,我到花园遗礼拜堂陪家母办点事,你呢?”
“我?”我说:“我的公司开在附近。”
“哦,”她很有兴趣。“是吗?”眼睛闪亮。
再见,机帆船。再见,白衣女郎。活在尘世中二个希望幻灭,马上又升起另外一个希望。而我们的日子,慢慢逝去。
第三者的故事:
姊夫有了外遇。
这一句话本身有千钧力量,可以写一本小说。
是的,姊夫有了外遇。
我这个做小姨的住在姊姊家中,左右为难。
朋友问我:“你帮姊夫还是帮姊姊?”
我说:“我搬出去住。”
谁要管别人家里的事。即使是姊姊,也还是外人,受过教育的人永远不理会别人的事。我一向明哲保身,一问摇头三不知,安份守己。
整件事是这样的:
那日姊夫清晨回来,约一点半左右,姊姊一只拖鞋扔过去,开始哭,两个外甥都被吵醒,我假装啥子也没听见,在枕头上闭目养神。
真难为情,跟人家夫妻一起住,偏偏人家又在半夜吵起来,姊姊、水远是火爆脾气。
男人这样事。他要不走,赶也赶不走,他要是决定走,女人拿个烙印在他背上熨个记号,他还是跑掉了。我看准姊夫这样的人,是玩都玩不起来的那种男人,姊姊许是因生活发腻,兴风作浪,换换口味。
身在福中不知福。
第二天姊姊红肿着眼睛跟我说:“是真的!这次是真的!”
我冷冷地说:“你已不得是真的!这些年来疑心生晤鬼,每隔三两年吵次,你的日子就是这么过的─.”
之但次是真的,他承认了。”姊姊哭。
我稀罕起来。“他?真的。”
“是。你没见他最近三日两头迟回雩.星期日下午借个阴头,影子都不见,我就疑心,警告他好几次,他都不理,昨天闹大了,他承认外头有女人!”
我仍是不相信。“真的?”我问:“姊夫肯离婚吗?”
“他说他不会离婚。”姊姊愤怒地,“他敢!这些年来──”
我说:“这不行了?”
“不行!我可不放过他……:”
我摇摇头,坐下来,“你损失了什么?你为什么还要难为他?”我问到姊姊鼻子上去。
她一怔,马上说:“反正我不会放过他,我要好好的拷问他,这狐狸精是怎么勾引他的,要他保证以后不得再犯,要他认错。”
不不不。姊姊。夫妻关系不是这样的。不不不。我心中叹息,不是这样。丈夫不是奴隶,丈夫不是附属品,丈夫并没有义务一辈子爱他发妻,他是一个自由的人,他有权变心,如果他认为目前的生活不再适合他!不再令他快乐,他可以自由离去。
正如做妻子的一样,如果一个女人认为若干年后她尚可以出外看世界,她不愿意再逗留在厨房里一辈子!她的生命没有人可以代她作主。
听上去实在是很残忍,但是我们活在廿世纪末,必须要接受这个新的观点。
但姊姊是不会明白的,姊姊永远不会。
见到姊夫,他很有愧意,沉默着。我问他:“那个女孩子,漂亮吗?”
他点点头。
我说:“一个有妇之夫并没有资格追求女孩子。如果你有诚意,该离了婚才去追。如果你真爱她,牺牲值得。爱情倒是真正存在的,不多久之前,曾有一个男人,为他所爱的女人,放弃了他的皇国─‘敢问世间,情为何物,真叫人生死相许’,你并不爱她。”
姊夫虚弱的说:“我想清楚了。我还是爱你的姊姊。”
“不,”我摇摇头,“你并不爱姊姊,很久很久之前也许。但不是今天,如果你爱我的姊姊,你不会把眼光投到另外一个女人身上去。”
姊夫的声音更低,“我不是回到你姊姊身边了吗?”
“唔,你的身体是在她身边。幸亏姊姊的要求也不过如此。换了是我,要不我得到丈夫的全部,要不什么也不要──他可以自由自在的走。”
“你做得到?”姊夫问。
“不是做不做得到的问题,而是必须这么做,女人也有尊严,女人们可以为爱情牺牲,但为什么要为一具男人的**委曲求全?”我看看他:“我的姊夫,你做了两件错事:(一)勾引别的女人。(二)又回到姊姊身边。猪八戒照镜子,两边不是人。”
“我错了。”
我笑笑,“你一句‘我错了’,两个女人的心因此而碎,这种错倒是划得来。”
“我应该怎么办?”他抬头问我。
“你不是已经办了吗?浪子回头,狐狸精被斗垮斗臭,又有三两个太平年可遇。”
“别挖苦我。”
“别人挖苦你几句,你就受不了,”我笑,“人家的心碎了,除却天边月,没人知。”
姊夫沉默了,然而男人的痛苦不过是男人的痛苦,抬头间便忘得一乾二净。
男人是一种完全不同的动物。
我问:“她叫什么名字?”
姊夫说:“王玫瑰。”
叫王玫瑰的人并不多.我一怔。我问:“念香港大学历史系的?后来在伦敦大学补过一张文凭?”
“你怎么知道?”姊夫诧异。
“我怎么知道?”我撑着桌子,“我是她小学跟中学同学!”
“这么小的世界!”他惊叹。
我很狐疑,“可是玫瑰不是那种女人。她不是那种跟男人夹缠不清的女人,她提得起放得下,她非常勇敢的,她──”
姊夫的目光使我停止说话。
我说:“我要去看玫瑰。”
“别去,她现在很不好过。”姊夫阻止我。
“你管不着,”我生气地说:“你回家去做你的好丈夫好父亲,去!去!你老婆在打麻将,去接她回家。你儿子要你陪着踢足球玩大富翁游戏,去!”
我一转头就走了。
我很容易的找到玫瑰。
她并不是很伤心,到底都廿多岁的人,有什么事也能沉着的应付。她在抽烟,抽得很深很厉害,手中抱只烟灰缸,见到我似觉是意料中事。
“呵,你终于来了。”她笑笑,“大家都要来参观狐狸精,请进来坐,当是你自己的家一样,你姊姊也来过,也喝过我泡的茶。”
“你是几时知道他是我姊夫?”我问。
“最近。”她坐下来,舒舒坦坦的抽烟。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中,”
“──美满的小家庭被不良的第三者离间,欲加以破坏,幸亏被怀女人引诱的丈夫天良发现,回头是岸,与那贤妻重修旧好,既往不咎。”
“那是表面的故事,真相如何?”她抬起眉毛,“真相是他们俩重修旧好,谁还理狐狸精是悲是喜,反正她十恶不赦,罪有应得。”
我问:“也不是这个,你回答我几个问题。你可知道他有妻子?”
玫瑰笑笑,“你猜呢?”
“他向你说谎。”我早知道姊夫这种人。
“他说离婚已经七年了。”
“七年?他老婆是我姊姊,两个人天天同桌吃饭,同床睡觉。”
玫瑰耸耸肩,“后来你姊姊也跟我说了,他当着她睑说永远爱她……”
“你没有跟我姊姊谈条件?”我骇然问。
“啊,我一个伦敦大学的毕业生,阴沟里翻了船,我还作弃妇状哭哭啼啼呢,打落牙齿和血吞罢了,我还把你姊夫说过的故事重复一次?”
“他编了个什么样的故事?”我问。
玫瑰按熄烟。“我不想重复。”
“能叫你相信的故事一定是好故事。”我说
她点点头。
“真看不出来!”我惊叹,“真没想到他会是那种人!他与姊姊结婚多久了!一点点迹象都没有。”
玫瑰笑一笑。
我问:“你爱地吗?”
她点点头。
我心头像中了一拳。
“我会好起来的,”她说:“别担心。”她倒过来安慰我,“一下子就没事了。”
“你为什么不跟他们大吵一顿?只为了自尊?”我问:“你有那么骄傲?”
玫瑰不肯回答。
我回去找姊夫。
“你这个卑鄙的人!”我厌憎的说。
他不出声。真划得来,人财不失,现在又是好丈夫好父亲了,什么也没发生过似的。
我说:“一个人不可以这样子走出去不负责任地行骗。法律上你没有犯刑事案,但是我希望你晚上睡不着!人家实在是很爱你的!”
他还是不出声。
于是姊姊照常搓麻将,眉飞色舞地诉说着她(爱情)战胜的经过。
我无法忍受这样的女人,我搬了出来住。
我不能去告诉姊姊!最可怜的可怜虫是你,不是别人。这也行不通,她决不相信她是可怜的,愚昧的人活在他愚昧的世界里,谁说他不是如鱼得水。丈夫不是回到她身边去了吗,每天六点锺不是准时回家吃晚饭吗,他们不是可以安然地白头偕老吗,她已得到她要的一切。
第二次见到玫瑰,她缓缓的说:“……也不是要嫁给你姊夫,他是一个很好的人,很谈得来……绝不是要结婚,我是这么寂寞,身边没有一个人,周末的夜晚,室内空洞…要上街也天天有得去,但是我不想去跳舞喝酒,我只想身边有个人听我说话,说话给我听,结果你姊夫来了…其实并不是要嫁他。”
我默默的听,默默的叹息,她内心非常空虚,他利用了她,然而利害关系一来,他离开她。从头到尾,他并没有诚意。
他在家是大少爷,有情人、有房子、有孩子,离开妻子,他那可怜的收入起码少掉一大半,做人哪儿有这么舒服,为玫瑰?不如为自己,街上的女人多着,同必为区区的小事而牺牲他日后的幸福,他妻子又不是不原谅他,他再也没理由不猖狂放胆去做。
这决不会是最后一次。
姊姊常常说:“他不怕我?哼,谁跟他捱半世?他不告诉我他爱我,那还不行,还得当着那女人的面孔说。”
我问姊姊,“你现在很快乐?”
她得意洋洋地笑,是有这种人的,快乐建筑在别人痛苦身上。然而我原谅她,她不知道有更好的事可做。
时间过得飞快,我在外边一晃眼住了七个月。
这七个月内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过,我安逸地独自生活与工作,但是没有男朋友。我对男人起了戒心,有时倏男孩子约我吃饭,我会想,他是真诚约我?抑或是络别人约不到,所以现在来找我?我是否他的代替品,他是否在说故事?
姐夫也永远不会知道,他给我的无形压力有多深。我很明白,不见得每个男人都是谎言专家,但是我怎么分辨?我怎么知道谁是骗子谁不是?
就在周年的当儿,姊姊又开始呼天抢地的找着我。
那一日我刚刚下班回到家,还没有打开门,电话铃不住的响,震天价般,一直响到我抢着去听为止。
那头大哭声:“妹妹!”
又有什么事?
“不得了,你快来,你快来救我!”她大嚷大叫。
我觉得她好戏剧化,但因为她是我姊姊,我不得不问:“什么事?你要不要来我这里?”
她说:“你姊夫要跟我离婚!他要跟我离婚,”
“又”?次数太多了,我淡淡的说:“恐怕是这阵子你麻将搓多了,他吓你的,你把那狐狸精找来,打她一顿,啥事也没有,姊夫还不是乖乖被你牵着鼻子回家。”
他们夫妻俩,生活太平静,又喜刺激,过阵子便找个不幸的第三者来当牺牲品,以便证明他俩夫妻恩爱如昔。
姊姊哭诉,“这次不一样了,这次她把我打了。”
“什么事?”我问。
“她打我!我被那娼妇打了!”她哭诉:“我不活了,我真的不活了。”
我忍不住笑出来。“你动不动打人,人家自然还手,你怪得了谁?老姊,你简直像个泼妇,动不动伸手就打,老公又不是狗,你捏着棍子打死了他,他心不服又如何?”
“这么些年来,我陪着他捱,爹娘剩给我的那份钱,我贴了多少进去!他竟拿着我的钞票去贴女人!一打一打的玫瑰花,法国丝巾,日日陪人家吃午餐──”
姊姊就是这样,贴是贴了,可是贴得不爽快,贴了又怨,对姊夫一点面子都不给,爱骂爱打,粗鲁之极,姊夫压抑过度,又离不了她,只好到外边去发泄。
婚姻维持着,说是说为了孩子!可是自己人都知道是为了钱,姊夫那三千港元收入,跑到什么地方去有这种享受?姊姊用他的私蓄请佣人,买汽车,她自己也省吃省用,妹夫那三千元简直等于别人九千元般的享受,他离得了她?如果他现在真赚九千,他不要玫瑰?别说结婚十三年,三十年又如何。
我是老姊,早在玫瑰事件就离了婚,还等今天!这种男人要来做什么。一件脏,两件秽,他放横了心,反正捱打也捱惯了,老姊拉直声音叫,他当她唱歌。
这种家庭,两个孩子考试长期不及格……玫瑰并不知道这些内幕,若知道了,开香槟也来不及,嫁姊夫这种男人?自然,他“爱”姊姊,因为他没有能力爱其他的女人。
姚姊在电话里哭诉又哭诉。
我叹口气。
我答应他去看姊夫,听听他有什么好说的。妹夫在写字楼里,我约地去喝咖啡。
他说:“我决定离婚了,反正我光身走出来,什么也不理,什么也不带走。”
我说;“既然你有那么大的勇气,玫瑰那时候,为什么你不讲?”
“玫瑰?”他沉默了一会儿,“玫瑰不同,像我这种人,配不起玫瑰。我带着那份薪水过去,难道养得活她一只手指?况且我有两个孩子,总得付一点瞻养费。她的人格,她的学识,都是我尊重的,我不能让她知道我的底子,我喜欢玫瑰,虽然开头没有诚意,但后来……”
我看着姊夫,他渐渐低下头去。
“现在这女人呢?”我问。
“是个过气歌女。”
我笑,“女人们喜欢你什么?”
“我不能再与你姊姊相处下去,她要付我三千元一月把我养下来,我到底还是个男人,她甚至不让我上街,整日整夜的钉着我,我真觉得没滋味。自从玫瑰之后,她日日夜夜地吵,我受不了。”
“她也是个可怜人。”
“是,我何尝不可怜,她牺牲十三年,我又何尝不是十三年,难道我的日子不是日子,男人也是人。”
“她不会放过你的,”我说:“她也不会放过那第三者,你知道你老婆,她毕生事业是缠死你,标准的拚命三郎,你当心点。”
“大不了给她刺一刀。”姊夫并不在乎。
“那歌女有什么好?”我问。
姊夫迟疑一下,“她资助我开一间旅行公司。”
呵,姊夫一辈子是这个样子。
我摇摇头。沉默着。
过一阵子,他问我:“玫瑰,你有看见玫瑰吗?”
“没有。”我说。
“她好吗?”妹夫问。
“我不知道,但是她与你还有什么关系呢?”
“我想念她。”
“你想想你那间旅行社吧。”我没好气的说。姊姊与姊夫,简直是一对活宝。
但是我还是去看了玫瑰,玫瑰正在洗头,来开门时额角带着亮晶晶的水珠,漂亮得如出水芙蓉,气色红润,我忍不住拥抱她。
“喂,喂,怎么了?”她笑问。
“你在恋爱?”我问:“这么美。”
“没有,谁还恋爱,怕都怕死了。”她吐吐舌头。
但是她的神情是愉快的,她已经忘了那件不幸的事。我很代她高兴,拉看她的手坐下来。
“你这么久没来看我。”玫瑰说。
“我不好意思。”我据实说。
“为那件事?”她笑笑,“我早忘了。”
“你不恨他?”我问。
“你姊夫?不不,我怎么会恨他,他是个好人。”
“好人?”我的下巴几乎掉下来。
“真的,他对我很好,我们在一起,曾经很快乐很快乐,”玫瑰说:“真的,我觉得他很好。”
“好?”我真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你放点良心出来。”
“他的确对我温柔体贴,尽足他力量帮助我,送花送糖。我相信他爱我,女人对这种事很敏感,尽管男人说爱爱爱,如果他没有真心,女人还是感触得到。你姊夫,他虽然后来跟你姊姊说只是玩我,我却深信他爱我。那时候我在酒店做事,无聊起来,喜欢嚼口香糖,他一打一打的买给我。不是口香糖本身的价值,而是他留意到,他费神去买了来。”
我呆呆的听着。
玫瑰说着我姊夫的时候,脸色是那么温柔。一点怒气也没有,他骗她,他使她失望悲伤,然而她从头到尾不怪他。我开始觉得玫瑰的光辉。
“与他在一起的时候我们极之享受,他到我小公寓来喝杯酒,看点电视,我们天南地北,无所不谈,很多人误会了,不长久的事并不丑陋。看这只金表:是他留给我的纪念的,我不会忘记他,他是我认识的男人中最有诚意的最好的。”
我的心如刀割,“我不相信!”
“是真的。”玫瑰放下头上的毛巾,用梳子梳通头发。她的头发短得多了,额外清爽。
“剪了头发?”我问。
“那时你姊姊是短头发,所以我留长。现在还有什么留恋?短点容易打理。”
“你真爱他,是不是?”我问。
“我同情他,这么凶的妻子,那夜在我家开谈判,当着我的脸一巴掌一巴掌的打他,手势那么熟──她还问我:‘你要不要打他?’吓得我。”
“姊姊就是这点不好。”
“如果她原谅他,应该若无其事的生活下去,只眼开只眼闭,如果她不爱他,应该离开他。”
“玫瑰,人的观点是不一样的,我姊姊也是一个很可怜的女人,她的知识情意结永远到达不了你那个水准,你不能要求每个女人跟你一样。”
玫瑰笑,“但是我努力我用功。”
“我很高兴你恢复过来,”我说:“原谅我姊姊,她是那种到如今还穿厚底鞋喇叭裤的中年女人,配我姊夫是一对。”
她说:“你姊夫是一个极端聪明的男人,非常想向上爬,可惜出身不好,读书的机会不多,工作的机缘也未见佳,家庭生活没能满足他的个性,当年辛苦追求一个所谓千金小姐,可惜岳冢并没给他多大帮助,妻子仗势欺人,他实在压抑过度,一个可怜的小人物。我从来未见过比他更不快乐的人,只有如此不幸的人才会走极端,出来编一大堆放事骗女人来挽回一点点自尊。我很相信我给过他快乐与满足。”
我听完呆半晌,然后说:“我走了。”
“有空来看我。”玫瑰送出门。
走到路上,天蒙蒙下雨,一片灰色,不是不像我的心情。
我很难过。我从不知道姊夫是个自卑的小人物,经过玫瑰的分析,我才明白过来,恐怕姊夫自身也不知道。世上原没有正派反派之分,我们都戴着面具做人,面具戴上除下,一时白脸一时红睑,时忠时奸,过了一辈子。
不知是哪家店铺,开着无线电,播看一曲英文流行曲:“我要拥抱你至死
直至潮水不再升起。”
可是连玫瑰现在都忘记她爱过的人她恨过的人,现在她以一个心理学家那般的心平气和来分析一段感情,我茫然的想,上帝令时间使我们忘记创伤,过些时候,什么事也没有,大家依样葫芦的活下去,眼睛鼻子一样都不缺。
可是老姊现在惨了,生活实在不好过,拖着两个孩子,成日呼天抢地。
我训她,“没有男人你还是得活下去,如果活不下去,缺乏力量,非常痛苦,你可以去死,服山埃只需七秒钟,人死灯减,什么麻烦也结束,你放心,孩子们一样会长大,太阳一样升起来,凭什么你以为就你没男人不行?”
“你…一点亲情都没有!你──”
她开始摔东西,两个孩子眼睁睁地看着她。
她永远不检讨自身,这是她的毛病。“廿一年──”这是她的口头禅,她的时间是时间,特别值钱,别人的时间不是时间。
姊姊硬拉我去见那歌女。
我劝她,“没有什么好见的,一定比你漂亮,比你年轻,比你有型,你见了她什么好处?”
“我不看她不心死,”
“你看见她就心死了?”我反问:“有这种必要?”
“他离不了我,那时候连女大学生他都可以放过,他爱我──”
“你晓得什么是爱?”我反问。
“我嫁了给他!”
“嫁给他就是爱他?”我又反问。
“我整个人跟着地,我跟了他十六年,我为他养儿育女,含辛茹苦──”
“你都是为他做的?你自己一点好处都没有?姊姊,你用用脑子,一切都是两个人共享的,现在他走了,唯一的法子是鼓起勇气活下去,改变生活习惯,我知道不容易,可是你总得接受这个事实,世上又不是你一个女人被男人抛弃,听我的,好好活下去,你又有孩子又有钱,还是比许多女人强多了。”
她仍是哭。
我离开她的家。她总会活下去的,再要找男朋友就难,她那个样子,她那种程度,她那类脾气。
姊姊最后说:“我情愿他跟玫瑰好!”
那个时候她可不是那么想。姊姊去找姊夫,那歌女连门都不开给她,她也没法子,回来重新哭。想当年他们两夫妻在玫瑰家冲出冲进,她一巴掌一巴掌掴打着姊夫逼他走,何等威风,我可以想像到姊姊以她那典型泼妇的姿态向玫瑰说:“你叫他跟你呀!你对他说呀!他会要你吗?”然后胜利的走了。
我知道玫瑰这种女孩子。她“吃苦”的定义是坐日本汽车、吃小馆子,不去扶轮会舞宴。不让她戴金劳力士表?那不行,不让她到丽花去剪头发?那不行。玫瑰最大的难处不过是感情上略不如意,姊夫也很明白,他真光着身子过去,玫瑰一天也不能收留他。
玫瑰岂能一天煮三顿饭,为他洗衣服熨手帕收拾床铺,玫瑰天生是一盘花,摆着瞧的,烟一薰,说不定也就变成老姊这个模样。
姊夫是真聪明,他的选择完全正确,直到他遇见更好的饭票,他离开老姊。他治得了老姊,也治得了那垂老的歌女,可是玫瑰──
姊夫说:“玫瑰是另外一种动物。你见过她穿银狐在街上走的样子?再寂寞也还是一头豹子,特别的气质,我凭什么与她一起走?我不配。”
我忽然明白,为什么玫瑰直说我姊夫对她好。他太了解自身,文明白玫瑰,他欣赏到她,她报他知遇之恩,就是这么简单。
爱情。
爱情是太太奢侈的事,我们谁也不懂爱情,因此大家都活得妥妥当当的。
你知道还有什么第三者的故事吗?说给我听听。故事大纲、永远是两男一女,或是两女一男,但正如一切故事,总还有里子,总还有别情,把内容分析一下,告诉我。
玫瑰说:“我真正的得到过他,即使是一刹那,胜过平凡的婚姻七十年。”
红色的跑车:
我跟赵咪咪说:每天上学,都有一个男孩子跟在我身后。他长得非常漂亮,穿得很合时,开一辆红色开蓬的爱快罗密欧。
赵咪咪听了马上说给陈莉莉听,她们俩笑作一团。
咪咪说:“哟,现在都不流行那种车子了,我大姐夫追求大姐的时候,开的正是那种老土跑车,现在他俩的大儿子都十二岁了,哈哈哈。”掩着嘴。
莉莉也说:“他老跟你身后干什么?怕难为情呀?为什么不请你看电影?”
我为之气结,“你们妒忌,是不是?你妒忌了。”
咪咪问:“他人呢?拿出来看看。”
我说:“他在我口袋里吗?我一时三刻怎么拿得出来?”
大蜜丝林说:“你们在后面说些什么?”
我们三人顿时静了下来。
大蜜丝林的脸板着,“别以为念了预科就可以在班房谈话,告诉你们,还有四年大学等着你们好好用功!”
我连大气都不敢透一口。
放学挽起书包走。
赵咪咪追上来,“怎么,放学他没跟着你?”
我不睬她,她们根本不相信这件事。
“喂,形容来听听,他到底有多漂亮?”咪咪追上来。
我还是往前走。
“你这人,怎么生气了?”她说:“讲笑话都不可以?”
“讲笑话是可以的,但是你根本不相信有这回事。”
“我相信好不好?”她问:“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了。”
我站在门口等家中的车。
莉莉追上来,“喂,你们说些什么?”
“到小君冢去,逼她说老实话。”莉莉说。
车子停下来,我跟赵咪咪、陈莉莉上车。
咪咪说:“叫司机把车驶到咖啡厅去,我们吃点心。”
“我不去,”我说:“要说话在家说。”
她们只好服从我,我心里有种胜利的感觉。其实她们两个人好奇得不得了,但又嘴硬,不相信我会有“艳遇”……我不由得在嘴角露出一个微笑。
“瞧你那得意──”
“嘘。”我打断咪咪,嘴巴向司机呶一呶。
司机耳朵长得很呢。
到了家,我请她们到天台坐下,招呼她们喝汽水,然后慢条斯理的问她们想知道些什么。
“他有多大年纪?”莉莉问。
我说:“如果他只是个中学生,我就不会一本正经提起他。”
“人家是不是真的跟着你?”
“当然是,我家的车子一开,他的跑车也跟着开。”
我仰仰头。
“那他为什么不跟你说话?”咪咪问。
“我不知道。”老实说,我也有点失望。
“如果他跟你说话,你会怎么样?”莉莉非常紧张。
“我不知道。”我吞一口涎沫。
“你这个人,好比一团饭,你要准备准备啊,免得人家一开口,你就老土般的手足无措。”
我沉吟。
如果他走过来,我就大方地笑一笑。
他不说话,我也不说。
如果他与我打招呼,我就淡淡地说:“嗨。”
假使他进一步问:去兜兜风……
我是否应该答应他?
这个问题足以使我失眠一个星期。
咪咪推我一下,“喂,你在想什么?”
“啊,没什么。”
“味咪,”莉莉说:“我们今天在小君这边睡,明天一早,看看那个男孩子是不是像她说的那么够条件。”
还是不相信我!
我们在天台坐到天黑,回到家中,吃饭,换下校服穿牛仔裤。
唉,这套校服,任凭是一颗明星,穿上了也自成了丑小鸭。
我受够了,几时可以脱下它呢。还需一年,升了大学,可以穿“普通衣裳”出去。
那天咪咪与莉莉真的睡在我家中,我的床下格可以拉出成为一张客床,让她们两个人睡。
我担心了一夜,如果第二天那个“他”不出现,我就变成吹牛大王,宣告完蛋了。
第二天我装得非常镇静,梳洗,穿上校服,在早餐桌上等待咪咪与莉莉。
她们有压抑不住的好奇与兴奋。
我缓缓喝完牛奶,捧起书本,她们跟着我出门。
司机还没有来,他先送爸爸到写字间,再来接我。
我眼睛斜斜的向对面街里,那辆红色的小跑车果然停在那边。
我一颗心落了地。
我督定地低声对咪咪她们说:“别大惊小怪叫人注目。”
咪咪还是忍不住说:“这是一辆古董车子,很名贵的二九五○的爱快罗密欧,哗,多么有型。”
莉莉说:“且看看是否物似主人形吧,悄声,有人出来了。”
这时我们家司机也已把车子兜过来停在面前。
我们上车。
我镇静地说:“偷偷望回看,别太露痕迹。”
莉莉忍不住望回意,她张大了嘴:“哗!”
咪咪也呆住了,“哗!”
我心中乐得飞飞的。
“小君!他是多么的英俊!”莉莉尖声说。
司机忍不住在倒后镜看我们。
我推她一下,“请你控制你自己。”
“小君,”咪咪完全没法静下来,“他是个男人。”
“当然是个男人,”我说:“难道是个女人不成?”
“我的意思是,他不是个小孩子,我想他有三十岁,甚至有三十五岁,看见没有?啊!米色的??皮长外套,米色丝衬衫,米色灯芯绒长裤,”莉莉双手紧紧握在胸前,“太漂亮了,我喜欢他发型,松松地那么自然,他必然是天天洗头的,我保证他那种气质是属于建筑师或律师的……”
我含蓄而骄傲地微笑。
那辆红色的小跑车一直随我们的车在校门口停住。我们下车后,他还停在那里。
咪咪紧张地问:“他真的天天如此?”
我矜持地答:“是。”
“啊!”她们两人佩服得我五体投地。
可是他并不与我说话,一连数个月了,都是这样。
我已紧紧的记住了他的样貌,他最特别之处,自然是有一股雍容的气质,不同那些黄毛小子,蓄着汗毛当胡髭,贼头贼脑,一脸的面炮。
他是个大人,一个成熟的男人,我向往的想,他什么都懂得,什么都会,都可以教我,我不想跟住一个小男孩在人生道路上痛苦地摸索,他应该是我心目中的男人。
自从这一天之后,赵咪咪与陈莉莉无疑是对我另眼相看,可是令我烦恼的是,她们亦同时不停地追问我有什么下文。
可是并没有什么下文。
也许,也许我要为自己制造机会。
另一个早上,趁司机尚未把车子驶来之前,我轻轻走到那辆红色跑车前,探望车内。
车厢有点凌乱,有一大堆杂志与书本。
我多么希望可以坐在他身边,跟他去兜风。
正在思索,他出来了,我的心咚咚跳跳,但是我大方地挤出一个笑容。
他也朝我笑笑,伸手去开车门。
我正想再开口说话,已经太迟了,我们家的司机探头出来,向我叫:“小姐!”
我为免他多嘴,于是便奔过马路去上车,这讨厌的司机。
那辆红色的跑车还是跟在我们车后,直到抵达学校。
我觉得他彷佛有很多的话想跟我说。
他那整齐的浓眉,健康的肤色,适中顽健的身型,都给我无限的好感。
他们说少女都喜欢幻想、僮憬,但是我自问是个很实在的女孩子,我们的学校是男女校,也有男同学约我看过电影,我也未曾脸红心跳,这次是不同的。
周末不用上课,我借故跑到对面街去打听他的行踪。
我问看门的:“这辆红色的跑车,是什么人的?”
“是我们住客的,因大厦内没有车位,所以泊在路边,常违法泊车,收到告票。”
“他是干什么的?”
“听说在大学教书。”
“啊,是教授?”
看门人笑,“小姐,我哪儿懂得那么多?”
“他一个人住?”
“是。”
我心中有数。
即使我们的车都走一条路,他也不会无缘无故跟看我家的车停下来。
但是他始终没有主动与我说话。
若干年后,也许我会取笑自己,竟会为一辆红色跑车的主人犹疑失眠,但现在,现在我不能自己。
陈莉莉问我,“小君,你们还没开始约会吗?”
“也许是因为我这身校服,”我说:“使他不肯轻易开口。”
“可是我们都十七岁半了。”
“十七岁零十个月。”我说。
在校服的掩饰下,什么都看不出来,十三岁跟十八岁有什么分别?
咪咪说:“牛仔裤也一样,我们别穿牛仔裤了,虽然很潇洒,却完全中性,配上球鞋,简直男女不分,我们别上当。”
“那我穿什么?”我瞪眼,“穿套低胸晚礼服与四寸高跟鞋往他那辆车子边靠?”
“小君,”咪咪说:“略说你几句,也不必对我们恶声恶气,我发觉你的脾气最近变得很古怪。”我不去理她们。
但周末以后,那辆红色的跑车忽然失踪了。
头一天还好,我以为他有点不舒服,所以没出来,连接数天都如此,心中就牵挂了。
一星期不见,我简直六神无主。
跑去看门那里问:“是否他搬走了?”
“没有哇,出了门而已。”
“哦,”我放下心来,“多久了?”
“一星期了,说是两个星期才回来。”
“还有七天呀!”
“小姑娘,你挺关心他呀。”
我的睑涨红了,到这个时候,我才知道我的行为是多么露骨荒唐。
我转头就走,逃似的回到房中。
我连他的名字还不知道呢,有什么资格去查问人家的下落?
我寂寞了。
打开书本,坐在窗前,什么地方也不想去,话也少了,终日托着下巴。
再等七天,当他的车子再出现,我会跟他说话,我会告诉他,我不介意与他约会。我不能够再等下去了。
我照着镜子看自己!大眼睛,尖尖鼻子,皮肤很好,头发乌亮,身裁适中,我并不难看,加以打扮,也就是一般人心目中的青春玉女,可是莉莉说得对,在一袭藏青色校服隐藏之下,一切都是妄然。
依我说,校服就是茧!我们是蛹!破茧而出那一日,我们就幻成蝴蝶。几时才可以过那种吸蜜汁的日子呢?我觉得万分厌倦,躺在床上尽打呵欠伸懒腰。
妈妈很敏感,不久便发觉我的异样。
她很含蓄,问道:“可是天气变化的缘故?要不要喝些药茶?”
如果我告诉她,一切不过是为了一辆红色跑车的缘故,她会不会相信?
以前我什么事都对母亲说:要买一条裙子,一双球鞋,生日想开派对,暑假欲往日本旅行,老师对我偏心,同学与我吵架,凡此种种,她都会与我分析理解,我与妈妈之间并没有代沟。
但不知为什么!这一次我的心事却不敢向她倾诉,我憋得难过,情愿同咪咪莉莉诉说。
呵大概女儿同妈妈的疏远,便是在这个关键上开始的。
在这一个星期内,从愉快的孩子,我变为一个忧郁的少女,所以当那辆跑车忽然又再出现之时,我竟控制不住我自己,我霍地站起来,马上奔过去,走到对面街。
我连外套都没有穿上,站在他车子旁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
可是我又不愿意回家,因为既然他回来了,我就想见到他。
我没站多久,身后便有脚步声传来,我心中惊喜,听到他的脚步声也是好的。
我连忙转过头去,却呆住了。
来人是一个女郎,不很年轻了,甘余三十岁,但是长得美,不施脂粉,非常好的皮肤,略带憔悴,因此应增风韵,她有一头好发,云一般被在双肩上,双目如寒星,她身披一件棕色貂皮长大衣,却配一条米色灯芯绒裤,一双球鞋,故此我以为是个男人的脚步声。
母亲也有貂皮大衣,却不是这样穿法。
她一直向我走来,取出车匙──
什么,她要来开这部车?
果然,她礼貌地朝我笑一笑,“请让我一让。”
“可是──”我低声嚷:“这部车不是你的!”
她很诧异,目光在我身上扫一扫,并不回答我,用锁匙开了车门上车。
我顾不得颜面,冲口而出:“你是谁?”心中急得要哭。
她本来已经开动车子,闻言停下来,抬起头,温和地问我,“你又是谁,小女孩?”
我僵在那里,一字也说不出口。
“当心冷。”她笑笑,把车子开走了。
我又呆呆的站半晌,垂头丧气的回家去。
她是谁?
再明显没有了,傻子也知道的答案:她是他的情人。
他们俩是多么相配的一对!
我把脸枕在书桌上。
书桌上有一块玻璃,冰凉的玻璃贴着我的睑,渐渐我的脸也变得冰冷麻木,我发觉我自己在淌眼泪。
我一直不知道红色的跑车还有女主人。但是它的男主人为什么老跟着我?
跑车到深夜才回来。
他与她一起。
风很大,天气很冷,跑车的帆布蓬已经升起,她依偎在他身边,两个人靠得很紧,他点着了一枝烟,吸一口,她问他取烟,他不肯,两人争起来,孩子似的笑成一团。
我静静站在窗前,心里像是塞着一块铅,终于他们两人进去了。
我呆了很久,没精打采的睡了。
一整夜的梦,一次又一次,看见他开着车子,在我面前停下,轻声问我,可有空陪他去海滩一走。醒了我流了一脸眼泪。
第一天早上去上课,他的车子不复由他开出,那个女郎披着一头长发,呵着白气,成了车子的新主人。
我辛酸地闭上眼睛,红车子一直停在咱们学校门口,我下了车,忍不住跑过去察看,到底它干吗停在哪里。
正在张望,那女郎看见了我,温和地向我微笑。我再次看见她,竟不敢出声。
“你在对面的学校念书?”她的声音很平和。
我点点头。
“念预科了吧?”她问。
我又点点头。
“你们真好,年轻,充满希望……”她感喟的说:“最好是青春了。”
我不响。
她也未曾老,皮肤白而腻,浓眉长入鬓,说“青春最好”不外是客套语,因为我们除了青春外,一无所有,一无是处。
“我住这里,老房子,马上要拆了。”她说。
呵。他天天早上开车到这里,不外是来见她,而我竟以为他是跟着我。
我悲哀的站着。
“我订婚了,因此先搬去与他住,然后再找一层新房子结婚。”
她说得那么详尽,由此可知,我的心事,她都知道,真是个聪明细心的女子。
结婚,他结婚了。
她温柔的说:“他已经四十岁了,好做你爹了。”
我还是呆呆的站着。
远远学校的上课铃响了。
她说:“上课了,当心迟到,快去吧!过马路小心。”
我低下头,转身过马路,回到课室去。
莉莉与咪咪照样高谈阔论,说着周末那个派对的得失,我静静的坐着,自觉长大了很多很多。
莉莉推我一下,我觉得有点烦腻,侧了侧身,我太明白,她们说话之前,总要推人,或是拍人一下,非常的幼稚。
“怎么,他还没有跟你说话?”莉莉笑问:“那么漂亮的男人,竟是个哑巴不成?”
“你不要以为自己很滑稽!”我忽然生气了,“我只觉得你非常轻薄。”
小蜜丝林刚进来听到,马上说:“上课铃已经打了,你们还在说话?”
我愤怒的站起来说:“我们是中学生,不是小孩,蜜丝,我希望你以后对我们说话,别老是骂骂骂,态度好一点。”
说完了,我立刻坐下,全班同学为我这种态度吓得呆住,连蜜丝林也怔住许久。
过了一会儿她说:“小君,你跟我到校务署,其他同学,请温习功课。”
我跟蜜丝林出去,大无所畏的样子。
我满以为她会将我开除,开除了就算数,索性到英国或是加拿大去念书。
谁知过了一会儿,蜜丝林问我:“小君,我的态度真的那么恶劣?”
“不要再责备我们,紧紧管着我们,给我们一点自由,尊重我们一点。”我说:“知道你与其他的老师都是望我们好,可是我们也有自尊心。”
蜜丝林抬起头,“好,你们长大了,我尽管尝试开放一点。”
我讶异,“你不责罚我?”
“为什么要责罚你?学生也有发言权。”她说:“回去上课吧。”
我肃然起敬说:“谢谢你,蜜丝林。”
她笑笑,抬起头感慨地说:“现在社会的要求真不一样了。”
回到课室,同学们都好奇地看看我,我静静坐下,不出声。
好不容易捱到放学,咪咪再也忍不住,扑上来,问我:“你疯了?你这样冲撞老师?”
我看她一眼,不理她,上了车回家。
她懂什么,她们还是孩子,表替她们庆幸。
到家我坐在厨房吃点心,母亲问我:“心情还是不好?”
我强笑道:“跟老师吵架。”
“反正明年也得送你去英国的了””
“妈,”我说:“我想现在就去。”
“现在怎么去?”母亲愕然,“学期中央,哪儿找学校去?”
我低下头。
“为了什么缘故?”她闲闲的问。
我不响。
“为什么现在不与妈妈说话了?”她问。
仿我竟不知在什么地方开口才好,眼睛戛咽着泪水。
妈妈轻声说:“那位庄先生,人家都四十岁了,你爸才四十三。”
我一怔,头垂得更低,心大力跳动,原来妈妈全部知道。
“人家是事业有成就的大学教授,怎么会看中你这个黄毛丫头呢?”
我的眼泪淌了下来。
“你还年轻,将来难保找不到像庄先生这样的人才,我知道你对男人的欣赏力这么高,我也很高兴,至少你不会跟不三不四的小阿飞来往。”
我看看窗外。
“他的未婚妻是着名的女画家!”母亲也沉默了。
她真是个好母亲,一点也没怪我幼稚,反而温言安慰我,我夫复何求?
我握住了母亲的手。
“成长永远是最痛苦的,”母亲说:“女儿,你要努力啊。”
“是,妈妈。”
“不要令妈妈失望。”
“是,妈妈。”
不久他们就结婚了。
他们亲自送了糕饼过来!母亲大方的与他们应答。
我在屏风后偷偷地看着地,眼泪往心里流。
我一辈子都不会再见到比他更动人的男人了,那么潇酒,那么有才学,那么漂亮,微微有点孤傲,举止斯文大方。
我永永远远不会碰到那么有条件的男人了。
我竟晚出生了十年,遇见他也等于白遇。
母亲叫我出去,“小君,小君。”
但是我躲在屏风后动也不动。
他们终于告辞了。
我抹乾眼泪,母亲也没有追究,她真是个好母亲。
我没精打采地出门闲逛,家附近永远是静寂的散步好环境,不少情侣每个黄昏都在这里出没。
夏天时,两旁的影树会开满红艳艳的花,我抬起头,现在是冬天,碎碎的黄叶落了一地。
那辆红色的跑车已经开走,听说他们搬到石澳去住。
我坐在街沿,用手捧看头,心中一片迷茫,毫无归属。他也知道我眷恋他的事吧,否则怎么送饼来呢?我不怕他笑我,相信他那样的人,也不会取笑一个小女孩,可是我的心……
他那双浓眉,他那对明亮坚定的眼睛……
我傻傻的坐着。
忽然有一辆跑车自小路呼啸而至,把我吓了一跳,它就停在我面前。
它是鹅黄色的,流线型,最新的欺式。
车门打开,一个年轻男孩子探头出来,问我:“小姐,我找落阳道三号,迷了路,可否指点我一下?”
“就在下面一条街。”我说。
“啊。”他温和地笑,“谢谢。”雪白的牙齿。“那是我舅舅的家,他们新搬来。”
“啊。”我应他。
“你也住这里附近吗?”他问。
“是,前面一号。”
他点点头,再看我一眼,把车开走了。
我回家去。
母亲正在插花。
她微笑,喃喃说:“红色的跑车去了!有黄色的跑车来。”
我转头说:“妈!”却忍不住露出笑意。
我心:
却尔斯打电话来的时候,我正在忙,于是说:“我现在没空,你隔一会儿再打来。”
莉莉伏在我桌前,“你对男人总是这么不客气。”
我笑笑。
倒也不是。
我对有些男人是很客气的,因为好的男人不多,所以态度才转变──劣男人是劣马,保持距离的好。
十一点半却尔斯打电话来,我对他说:“我要到九龙办事,今天的午餐取销。”挂了电话。
莉莉问:“那个是谁?”
“谁是谁?”
“比却尔斯更好的人。”莉莉说:“所以你推掉却尔斯。”
“全世界的人都比却尔斯好。”我说。
“你为什么不喜欢他?”莉莉问:“他长得高高大大,也顶舍得花钱,收入稳定……项会玩。”
我哑然失笑。是。可是他一日看多少书?
我说:“你觉得他很好?我认为他太夸张、浮躁、浅薄、又喜欢吹牛,充阔,一无是处。”
莉莉说:“我觉得他过得去,如果你不要他,介绍给我。”
我收拾办公桌上的杂物,但笑不语。
“怎么,不舍得?”莉莉问。
“不做中不做保,不做媒人三代好。”我说:“也罢,星期一约他吃中饭,你一起来,将来吃了亏别怪我。”
她说:“绝不怪你,吃亏的不一定是我。”莉莉说。
狠。
现在的女孩子就是够劲够狠?
我开车回家,顺便载莉莉到尖沙咀。
她问:“你到什么地方去?今天周末。”
我说:“我昨天买了一本小说。看到半夜两点,今天下午打算把它读完,然后睡个午觉,到妈妈那里去吃红烧鸡,替七岁的侄子补习暑期英文。星期日呢,到哥哥公寓去玩,游泳池里泡泡,不晓得多乐,早点回来睡觉,星期一精神奕奕上班,告诉你,我有一本庚辰本红楼梦,我非好好的享受,慢慢细嚼。”
“怎么,你以前没看过红楼梦?我倒是看过一次。”
我笑,不出声。莉莉与邓尔斯很可能是一对儿。至于我,我实在没空陪这种男孩子耗,没一点内涵。
我说:“你到了。”
“周末这样子渡过,你不闷?”莉莉问。
“没有男人就是闷?现在的女孩子怎么都像花痴?”我笑,“我觉得我的周末安排得再丰富没有了。”
“那么你做一辈子的老站婆?”莉莉问。
“不,”我说:“等我遇到合适的人再说,。”
“再见,祝你好运。”莉莉向我扬扬手。
“好运。”我说。
星期一,莉莉打扮得特别漂亮,我马上想起答应给她介绍男朋友,打电话到却尔斯那边去,他装模作样的说:“今天……今天,好,我看看能不能推一推大都会广告公司的午餐,我隔一会再打给你。”
“好。”我暗笑。
他这种幼稚我已领教多次。以前女孩子喜欢耍这一套:爱慕虚荣,好高骛远,做作矜持,但现在男人都这样子。却尔斯喜欢有点名气的女孩子,照片登过报纸的,职业高贵,绝不是秘书级人马。
所以莉莉并没有什么机会,只是她不知道,不过有时候男女之间的事是很难说的,也许他们有缘份。
电话响了,是却尔斯。
我笑咪咪地问:“怎么?没有空呀?”以退为进。
“有,有。”他说。
我带着莉莉一起去,他只看了莉莉一眼。其实莉莉长得很俏,也很活泼。
可是却尔斯找女朋友,先要问是哪间大学毕业的,浸信会与中文大学的免谈,师范学院嫌寒酸,香港大学尚只马马虎虎。
第二:看本人能赚多少,最好收入旗鼓相当,如果娘家富足,将来可以帮助女婿的,太理想了。
第三:要年轻貌美,拿得出去见人,跟朋友有得交待。
可是以他这样的条件,实在追不到什么好“货色”,莉莉算是上挑的了,他若再嫌,迟早半天吊,到年纪老大,也就是个孤苦无依的腌脏老人。
所以我好意的点醒却尔斯:“做人呢,千万不要要求太高,最主要是安份守己,否则得不到幸福。”
却尔斯问我:“你呢,你何尝不是要求高。”
“我?”我笑,“做朋友应该志同道合,我最大的嗜好是看书与聊天,对于的是高,大舞会,扮得花舞蝶似的到处飞,实在没有兴趣,你不是不知道,所以吃午餐我也不想出来,你不用浪费钞票了。”
即两期被我这一顿话说得脸色发白。
莉莉在一边只是笑。
我说下去:“你们一整班朋友都这个样子,尤其是小陈,个个星期日带条泳裤、半瓶太阳油站在皇后码头揩油搭朋友的游艇去晒太阳,真没出息。男人大丈夫,最重要是‘尽其本份而游于自得之场’。大好的青春,为什么不做些有益身心的事?”
莉莉笑出声来,“这好像是导师教训小学生。”
却尔斯也笑。
他不是坏人,只是个稻草人。。
那次午餐之后,却尔斯没有再来找我。
我问莉莉:“喂!却尔斯有没有约会你?”
她失望的摇摇头。
我有点不好意思。
我安慰莉莉,“其实却尔斯不是什么好人,听说他今年已向八个女孩子求过婚,其中有电视明星、歌星、大学生、人家的太太……什么都有,我们为什么要做其中第九个?是不是?”
莉莉不响。
她说:“我倒觉得却尔斯很风趣。”
我笑,“真是各适其所,却尔斯这样的人居然还有美女青睐。”
莉莉显然是不以为然。
她说:“他可是嫌我不够漂亮?”
“不会,你够漂亮了,你很好。”我说:“别担心,像却尔斯那种男孩子,香港多得不得了,中环一区就三十万个,你喜欢那种人还愁没机会?”
莉莉这才展开一个笑容,“这样我又乐观点。”
我问:“这些日子你跟什么人来往?”。
“我有个表哥从外国回来,妈妈老叫我与他约会,我们出去过一两次,那人是个小老头子,问得要死,又不跟我说话,我对他的态度已经够冷淡了,谁晓得他对我更差,整个人像是在冰箱里搁过似的,气死我,以后再也不跟他出去,拚着做老站婆也不出去!”
我笑。
“却尔斯这么好,你还批评他!你没见过我那阴阳怪气的表哥呢。”莉莉说。
莉莉今年二十一岁,话特别多,人特别活泼,她与我做同事已经一年多,刚刚进来的时候称我为“老板”,我就老老实实地跟她说:“莉莉,你的职位是秘书,我的职位是经理,我们的老板同是美华企业公司,所以我们是合作人,明白吗?”
我们相处得很好,平安无事。
她这人什么都好,就是孩子气特重,像却尔斯这种男人的真面目,她居然看不清楚。
过很久却尔斯终于来了电话。
“嗨!”我以一贯愉快的声线。
“你那女秘书叫什么名字?”却尔斯问。
“叫莉莉。”我很乐意作答。
“分机几号?”他又问。
“四三三。却尔斯,如果你不介意,我想噜嗦你几句。”
“什么?”他问。
“却尔斯。女人都是一样的,最好是门当户对,丈夫略比妻子强一点。趁早结婚,享受家庭之乐,不要以为你现在年轻,花多眼乱,做只蝴蝶,扑来扑去,仿佛乐趣无穷的样子,其实苦多过乐,每周末约人约得心疲力倦,每日下班回家是冷冷清清的。结婚有结婚的好处,你想想,却尔斯。”
他不出声。
“忠言逆耳。”我叹口气,“你去约会莉莉吧,她是个很能干很可爱的女孩子,月薪也近三千五,家庭清白。”
却尔斯反问:“你呢,你想嫁个什么样的人?”
“我?”我说:“我?”
“说来听听。”却尔斯说。
“中英文比我好一点,钱赚得比我多一点。比我理智比我镇静,比我成熟比我聪明──什么都胜我一筹。”
“你以为这种人真正有在?”却尔斯问。
“为什么不?”我笑着反问:“我根本是个最普通的人,比我略胜一筹的人不知有多少。”
他笑。
后来他就约莉莉上街,莉莉兴奋得不得了。
却尔斯并不是坏人,只是老土,喜欢在女人面前夸口。他若真开部金色劳斯莱斯来接我上一百尺长的游艇,我也就听他吹牛,偏偏他又只开一部老爷车。若果他有诚意,别说是老爷车,挤公路车我也干,偏偏他又只想揩油。吃个中午饭什么的,我想来想去,犯不看与这种人在一起抛头露脸的,所以不做这种没前途的事,想必他也明白,所以退一步找莉莉。
其实莉莉样样胜过我百信:年轻、漂亮、够劲、皮肤油光水滑、绷得紧紧,笑容可掬……诚然,她没念过大学,她不爱看书,但是这有什么关系?与却尔斯真是同类同族人。
现在却尔斯常与莉莉见面。
有一日,我拿着文件到外头找莉莉,有事问她。她与一个年轻男人在说话。
莉莉一见我,连忙撇下他迎上来。
那男人一侧头,我呆住了,只见他浓眉大眼,薄薄的嘴唇,笔挺鼻子,一副高傲的样子,身上是白衬衫,灰色西装,灰色领带,一双薄底黑皮鞋,浑身上下,让人看着,说不出的舒服。
我心忽然温柔下来,轻轻放低文件夹子。
莉莉跟他说:“你走吧,我都知道了,现在我老板找我有事,没空跟你说话。”
我忙说:“莉莉,我没要紧事,你们谈吧。”
可是那男人向我点点头,转身就走。他略带点瘦削,手插在裤袋里。
我问:“他是谁?”
“谁?他?”莉莉气鼓鼓的说:“他就是我表哥,那个神经病。”
“什么?”我惊问:“那就是被你形容为木头木脑的小老头子,我不明白!”
“你说他是不是神经病?大清早跑来教训我。”莉莉气得不得了。
我说:“别在这里嚷嚷的,到我房来喝杯茶慢慢说。”
她说:“我妈妈也是的,自己不敢说的话,倒叫外人来教训我。”
“君子爱人以德,他身为表哥,说你几句也很应该。”
“你不知道其中因由,他有什么道理干涉我晚上几点锺回家?”莉莉硬是不服气。
我坐下来,呷一杯茶,心中盘旋着那个人冷峻的嘴角。
我略为迟疑,问莉莉:“你表哥什么年纪了?在哪里做事?有没有女朋友?”
“三十五岁,在港大做高级讲师,未婚,没女友。”莉莉撇撇嘴,“谁跟他做朋友?”
我的心活动起来,“他有什么嗜好?”
“屁嗜好。整个周末锁在家中不出去,他屋子很大,政府津贴的。有次我想借他家的客厅开派对,他硬是不肯,你说小器不小器?只有妈妈叫他来吃饭,他才来,妈想我跟他走在一起,你猜他怎么说?他说:‘莉莉还小。’我妈说:‘也二十一岁多了。’他说:‘不是年龄,而是心智。’气得我。”
我抿看嘴笑。
“你看他那个样子,身上永远长期带孝,只得三个颜色:黑、白、灰,一年四季,单看他的服饰就闷死人。”
是莉莉不懂欣赏。
“你怎么了?”莉莉问:“你不是觉得他有可取之处吧?”她透着诧异。
我叹口气,摊开文件,我说:“你看看这一份电讯的来龙去脉,我根本莫名所以然。”
“你最近是有点不集中。”莉莉说:“我来替你寻一寻。”
我说:“老姑婆,没法度。”
人家未必喜欢我。我想。
这么个理想的人物,找什么名门闲季找不到?我又叹口气。我这个人很少自作多倩,叫我看得上眼的男人送真不多,所以我一向规规矩矩,没有烦恼,现在倒叫莉莉的表哥引起心中一阵阵涟漪──真文艺起来了。
我问:“他叫什么名字?”
“爱克斯广告公司。”莉莉头也不抬。
我既好气又好笑,“不是,你表哥。”
莉莉问:“你为什么要知道他的名字?他叫悦恺,姓谈,谈悦恺,名字都比别人怪一点。”
我点点头。
那日下班,忽然寂寞下来。
一向我都不觉得寂寞,一向我认为孤独不等于寂寞,但是现在我很想身边有个人陪着──当然是情投意合的人,不是张三李四。
我看看某几上的电话。电话铃多久没响了?不如挤掉它,一个月省下三十余元。
我呆呆的翻开红楼梦,呆呆的又合上。
我不同莉莉,可以公开的承认喜欢一个人,问他要约会,我今年三十一岁,莉莉只有二十一岁,有很多事是她可以做而我不可以做的。
我又叹口气。
这是我最烦躁的一个周末。
星期一我来不及的去上班,希望工作可以镇静我的心情。
莉莉九点过五分到写字间。
她放下手袋就跟我说:“怪事。”
我淡淡的问,“却尔斯向你求婚了?”
“不是──想到什么地方去了?我才不嫁他,玩管玩,嫁人要嫁牢靠的,像他那种人,赚五千老想花一万,嫁了他岂不苦一辈子?唉呀,真是一只空壳子,真被你说对了──那日我上他公寓去,你猜他送我什么礼物?什么狗屎垃圾的一只新加坡兰花镀金别针──他当我什么,真气死人。”
我微笑,“那你还见他不见?”
“见,自然见,大家玩嘛,怕什么?”莉莉仰仰头。
我点点头。我早说过,却尔斯连莉莉还追不到,他如果不加把诚意加把心机,就只好永远吊儿郎当在中环晃,到老了就晓得苦。
“你想他送什么?”我问莉莉。
“他送得起什么?”莉莉扁扁嘴,“最好是鲜花糖果,开心好看,他呀?也不出去打听打听,K金的手链子都一千元一条了,充什么大头完。”
我笑,要的,物价飞涨,男人很难做,现在略白一点,没有疤的一卡拉钻石都得三万多。”
“没有这三万多结什么鬼婚?”莉莉说。
我很好笑,我说:“却尔斯大概很久没上街,根本不知行情。”
我们相对大笑。
“嗳,我差点忘了说怪事了。”莉莉想起来。
“说吧。”
“我那表哥周末忽然来我们家。”她说。
“怎么?”我的心跳。
“他向我打听你的事。”
我的心剧跳。
“我跟谈悦恺说:你不用想了,人家会睬你──”
“唉呀,”我叫出来,“你怎么可以这么说?”
“为什么不?”莉莉朝我瞪眼,“他哪一个字号的人物?想追求你?”
“为什么不能?”我涨红了脸,“你还说了我什么坏话?”
“坏话?我把你夸得天上有地下无,说你眼角不知有多高,所以找不到男朋友。又说你能干,一个女孩子家月新近万,自己支撑一间屋子。嘿,还要怎么样?”
我急得发慌:“那么后来怎么样?”
“后来?后来他坚持要你的电话号码──”
“你有没有给他?有没有?”
“有,公司里的。”
“那就好。”我吁出一口气。
“咦,你不会是对他有兴趣吧?”莉莉的表情怪怪的,“那种人。”
我笑笑。我的心事,怎么能告诉她知道。如果她不了解她的表哥,她也不会了解我。
我摊开公文,开始工作。
我心中有七分欢喜。到底谈悦恺也注意到我了。
由此可知我们之间有那么一点默默契,我不致于是自作多情。
莉莉冒失的敲门:“对不起,我曾经跟谈悦恺说:你也打听过他。”
“是吗?!”我又惊又喜。
莉莉马上看出瞄头来,“你──”她指看我。
我仍然是笑。
我坐端正了,一心一息等电话响。
莉莉端张椅子坐着对我说:“他是独子,这次回来,倒是找到份好职业,他有五年教书经验。这人胆子小,离不了学校,连她母亲都这么说他,自三岁念幼儿班起,到二十五岁拿博士,毕业又读研究院,现在又进大学教书,真是的。”
我很专心地听着。
“他没有啥嗜好──看书算不算嗜好?”莉莉问。
“当然是。”
“那么他有个娘娘腔的嗜好,他喜欢看红楼梦。”莉莉说。
我点点头。
“他还喜欢做蛋糕。你相不相信?那么一个大男人,还喜欢做蛋糕。”
我温柔的问:“做得好不好?”
“好极了。”莉莉说:“我不能违背良心,他确实做得好。”
“还有呢?”我问。
莉莉想一想:“种盆栽。”
“他那么多嗜好,你还说没有?”我问。
“这些算什么嗜好?”莉莉不以为然。
“那么上的是高、到游艇玩、追求女孩子算嗜好?”我反问:“难怪你时常有约会。”
“嘿,你倒是顶欣赏谈悦恺!我恨他那副当女人是死人的态度。”莉莉不屑的说:“我也当他是死人。”
“出去覆信吧。”我说:“好几封信等着你覆呢。”
“唉,结婚是很难的,”莉莉忽然有感慨!“找个情投意合的人谈何容易!”
我仍然是微笑。
电话铃响了。我接过。
“找林小姐。”那边是年轻男人的声音。
我有第六感觉,这人一定是他。
“我是。谈先生吗?”我直问。
他意外的说:“是。你怎么猜得到。”
我不响。
“我正是谈悦恺。我想约会你,林小姐,请你赏面。我没有大汽车,没有游艇,我是个穷教书,啥也没有,但我有诚意。”
我答道:“你表妹还批评你不会说话呢。”
“我与一个小孩子没什么好说的。”他说。
“好得很,约我什么时候?”
“星期三?”
“好。”
“中午?”
“好。”
“大会堂。”
“好。”
“真爽快。”
“星期三见。”我说。
放下电话,我搁了三十年的心事也跟着放下。我很清楚,谈悦恺是我在寻找的那个人。我等了他这么多年了,芸芸众生当中,我终于遇见了他。
莉莉说:“你答应他的约会!”她瞪目。
我点头,靠在椅背上,吁出一口气。
“我真不能相信,这么乏味的一个人,居然获得你的青睐,我怎会相信!比起谈悦恺,却尔斯到底还活络点。”她吐吐舌头。“你真是一个怪人。这些年来,我帮你推掉的约会不知有凡几,没有一个男人能够令你诚心诚意的赴约,没想到我表哥──唉,真怪。”
我忍不住又笑起来,是一种极度满足的笑,在我记忆中,我还未曾这样子笑过,就差没手舞足蹈。
我在期待星期三。我像是认识他已经三十年,这三十年来我在拼七巧板,他是我少了的那一块,现在刚刚好可以拼成一张十全十美的图画。
星期三我们真可以畅所欲言的谈话。哈!
莉莉过一会儿又进来说:“喂,好消息。”
“什么事?”我笑,“任何事对你来说都是好消息。”
“却尔斯请我到嘉蒂斯晚饭。这表示他开始重视我。”
“重视你又怎么样呢?”我问。
“说不定有意外的发展。”莉莉说。
“你才把他批评得一文不值。”我取笑她。
“我恨只是根他没诚意,专门在风和日丽的时间出现,风大雨大的时候他却躲得影子都没有。”
“祝你幸运。”我说。
“做人真需要运气。”她说。
却尔斯在嘉蒂斯约她见面,原来是向她求婚,献上一只钻戒。
我笑,“老小子,真不容易,下了决心了。”
莉莉说:“这石头是不是黄了一点?”
我笑:“再黄一点倒好,索性可以充白燕钻。”
莉莉笑,“死相!”
我说真心话;“也不容易了。”
“是呀,将来我遇到更好的,这戒子可不会还给他。”莉莉说。
“你们打算订婚?”
“订婚也蛮好玩的。”她很满意地看着那颗钻石,“现在他每日来接我上下班。”
“那岂不是好?”我说。
却尔斯与我通电话,我恭喜地。他酸溜溜的:“你也恭喜呀,莉莉说你与她的表哥很合得来。”
“的确是。”我承认,“我一向喜欢科学家。”
他不响。
“莉莉是个好女孩。”我说。
“如果我买得起更大的钻戒,我可以找到比她更好的女孩子。”他说。
我回敬:“如果她是个更好的女孩子,她也不会接受你那只戒子。却尔斯,可以了,多大的庙装多大的佛,可以啦。”我说:“我们是朋友,才劝奉你几句。”
他挂了电订。
我与谈悦恺出去过数次,大都是听音乐与在朋友家谈天。我们都觉得佳期近矣。他并没有送钻戒给我,我们只选购一对最普通的白金指环。
他是一个静默的科学家,平日琐事一概不理,都交了给我,我从没见过像他那样清逸的人,我衷心的佩服他。
我们差不多与莉莉同时结婚。莉莉为了房子大小,地段高低与却尔斯争执很久?而我,我简单的挽起箱子,搬进倪恺的宿舍房子,自己的公寓交给银行租出去。悦恺连家具都没有添一样。
而莉莉日日与我噜嗦.投诉北欧沙发不牢靠,糊墙纸的装修公司欺骗他们等等。我听了都一笑置之。我与悦恺之间并没有如此复杂。
有时下班回到家,吃完饭,我照样在床上看儿童乐园,看到有趣的故事,递给悦恺过目,他会笑笑,递还给我,这就是我的婚姻生活。
各人的要求不一样,我找到了我所要的,莉莉也找到了她所要的,皆大欢喜。
女朋友的女朋友:
她不是我的女朋友,她是我女朋友的女朋友。
所以这是世界上最复杂的事。
我见她是在一个夏日。
我与我的女朋友在尖沙咀海运大厦一角走路。女朋友在邮局寄包里给外国的亲戚,我在旁边等她。我跟这个女朋友认识很多年了,她的缺点很多,可是我觉得人的缺点一向是很多的,所以并不以为意,我不大喜欢换女朋友,我连鞋子的样子也不大换,穿来穿去是一个欧式。
我的女朋友叫秀意。我不喜欢她的中文名字、但是我叫她“意”,或是“小意”,倒也不难听,她现在也不小了,廿二、三岁的女孩子,最期望结婚。她说最好我们年尾结婚。我无所谓。
我认为爱倩止于此,爱情讲究的不是热度,而是耐久。这一点我不怕,我一向知道自己是从一而终,负责任的人。一辈子只念过三间学校──小学一间、中学一间、大学一间。从一而终。
可是那个夏日,我看见了她。
不,不是我看见她的,我都弄胡涂了,是小意先看见她的。小意寄了包里;要去海运大厦逛衣服铺子。
我记得我想回家睡午觉看武侠小说。
小意还很生气,她说还没结婚就一副老头子样儿,从来不跟她出去跳舞,只偶然看一套电影,还专门挑莫名其妙的来看。连逛时装也不肯。
我没说出来。其实那种时装我们又买不起,一件衬衫都好几百,我家一没做戏的女儿,二没有抢银行的儿子,这种店怎么去逛?看多了白白眼红而已。
可是小意一定要去,我没法子。
才走出邮政局,迎面来了一个女人,小意忽然“咦”的一声!“老四!”她说:“真是她,喂!”她叫起来,“老四!老四!不认得我了?你是几时回来的?”
我最怕人在街上大呼小叫的,故此连忙白小意一眼,她没理我,追了上去,前面的女人便停住了脚,听她要说些什么。我只好走过去,站在一角。
又是她哪里来的女朋友?小意的女朋友奇多,可是一转背她就逐个批评,我也觉得她没做人妻子就摆个太太样子。
一个女人叫老四,我禁不住笑了,哪儿有这种名字的?这跟长三堂子里的人名倒有点像。
我看过去,当时小意穿看牛仔裤,一件很好的衬衫,袖子卷着,头发剪得很好,扁扁的面孔都是笑意,我非常的满意,这样的女朋友也算不俗了,她只有一个毛病,喜欢穿高跟鞋,她嫌自己矮,所以把鞋子藏在裤管下,不过她的高娃都是漂亮的。
当我的眼光落在她女朋友睑上,我就呆住了。
她是一个很高的女孩子,极高的。穿一条薄薄的麻布裤,一件薄薄的麻布宽衬衫,长袖子,衬衫上面绣满了花,都是浅蓝深蓝的花。长头发束在顶上,梳成一条粗辫子,辫子又盘成一个圆髻,上面打横插着一枝晶莹的玉簪,虽然不很绿,可是也属好玉。戴玉镯的女人太多太多太多了,可是玉簪却少有。这时候天真热,她出了一身汗,衣服薄薄的贴在身上。身段的纤细、苗条与柔软是少有的,她的脚上是一双薄底凉鞋,浅蓝色的。我最最喜欢这一种鞋子。我简直不敢抬头看她的脸,怕她长得太美了。
我终于看了,她的确是与众不同的,她没有那种美艳,只是浅棕色的皮肤,天然眉毛,鼻子很挺,秀气逼人而来,但不知为什么,她脸上有一种倦态,形容不出的倦态,不是睡眠可以解决的,她眼底下有一层黑圈。她一边微笑,听看小意噜嗦,一边出着汗,用手抹着额角,她身边地下放看一包包的东西,显然也是买了东西。
她其力的确是心不在焉,我看得出来,小意说的话她一句也没听进去,可是她很礼貌,太礼貌了。她点看头,应着,可是没有参加说话。
忽然之间小意把我拉了出来,“家明,过来,过来见我的好朋友老四!”
好朋友。小意真简单,人家可没把她当老友。
我只好前去点点头。
那女子正面对看我,我看到她脸的正面,她在右顿脸上有一颗痣,眼睛抬起来,虽然没有太多的神采,但确是美目,她敷衍的向我笑了一笑。
小意来不及的说:“老四是我的朋友,我们在中学同学过一年,老朋友了,是不是?老四?”
老四软弱的点点头。
“老四,我们去喝茶,你现在开车没有?”小意问。
“我现在走路。”她答。
“车子呢?”
“卖了。”
“又买新车?你买什么?这次买要买马萨拉蒂了!”小意羡慕的说。
小意就是这一点不好,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老是羡慕人。但是我不介意,我仍然是对她好的。是呀,她比不上很多女人!可是我也比不上很多男人,所以我们俩正好是一对。
可是这个女孩子!我没有见过一个这样子的女孩子。她有一种出世的味道,彷佛在这世界上,只是暂时停一停,她在别的地方有更好的环境,有更好的事要做。这种感觉是很难形容的,可是我觉察到了。
我看着她与小意说话。
小意半拉半扯的把“老四”拉到美心去,坐下来,她喝柠檬茶,我叫了啤酒,我留意老四,看她要什么。
她想了很久,说:“基尼斯。”
我微笑。
她随随便便的坐下来,汗凝在她额角头上,饮料来了,她默默地喝着。
小意一直说:“老四……你看你,穿成这样子,那衣服薄得我几乎看到你内衣了,一身汗,也不抹一抹,头发又乱,人还是懒洋洋,算什么?嗳,巴黎怎么样?”
老四笑笑,“到处一样。”
“我与家明也打算去看看。”小孟说。
我从来没提过我们会去巴黎,不晓得她是怎度想出来的。她问老四:“巴黎可爱吧?你耽了四年,总有留下来的道理,有没有洋男朋友?”
老四笑。不答。
我不便插口,我只是看着老四的反应。
小意又说:“你买了什么东西?”
“五双皮鞋。”她说:“我没有皮鞋了。”
”我的天!你还是穿平底鞋。不过你那些皮鞋,也不用提了,真贵。老四,咱们这些老同学中,最能干是你了。“
我微笑,背后小意又不晓得要说这个老四什么坏话了,也不是坏话,只是她爱说长道短的,不过表面上她这么尊敬老四,也不容易了。
老四一直没有说什么话。
我也不敢说话,这种女孩子一看外表就知道不是轻易可以得罪的,说错了话,何必呢。
一直等到喝完了酒!我付了贩,老四淡然的说声“谢谢”,便飘然走了。
我便跟小意说:“你教她穿衣服?打扮?人家这叫有型有格,你再穿得漂亮点,也不过是芸芸众生中之一名,她这样,才难得呢,哪里有这么容易的事?不可能个个女孩子都像她,你少开尊口吧。”
“不不,老四跟我蛮好的。”小春说:“她不介意。”
我只笑不语。
小春说:“奇哉怪也,每个人都不喜欢老四,说她爱理不理人的,但是你,帮她说了一大堆好话。”
“那些人,没有看懂她。”
小看不高兴了,她问我:“你算是看懂了,啊?”
“没有。”我微笑。
小意是吃醋了。
我们年底,仍然结婚吗?仍然结婚吧。
我想是的,没有疑问。
然后我又见到了她。那个老四。
她还是在那个地区买东西,不过隔了三天,我看到她,停下来跟她打招呼,她没见到我,一头撞上来,我连忙扶住她,她停了停神,看看我,像是记得我,可是叫不出名字,我连忙自我介绍一番。
她微笑,点头,“小意好吧?”
“不错。”我也微笑。“你天天出来买东西?”
“我要回台北,带点东西。我有个坏习惯,穿什么用什么,惯了之后,改不过来,所以那里买不到的东西,在这里都要买,有时候去英国,带美国肥皂,怕买下到。到香港,又把台湾牛肉干带回来,整日无事忙,可笑死了。”她边说边笑。
把我当作老朋友一样,由此可知她对每个人都非常非常的客气。
这是好习惯吧。今天她换了一件贝壳红的T恤,非常的明媚,与她眼神中的憔悴作对比,长发依旧,鞋子是小小的缚带鞋,无瑕可击的打扮,这才是最最新的装束加上她自己的意见。
小意只会跟潮流,偏偏香港的潮流又漫,比人家落后一年半载,说什么都俗一点,首饰与装饰品都过了份,没有自然的味道,看那些模特儿站出来,一个个撙腰仰头─跨着腿,半点柔软感也没有。可是小意还来不及的学,我不明白。人都是很难了解的。
当时我说:“我送你一程如何?”我的车子就在附近。
“不方便的,”她推辞,“我自己叫车便可以了。”
我不勉强她,她不是客气,她是真的不想麻烦我。我只好替她叫了一部街车,替她开门,替她关门。她忽然给了我一个很温和的笑容,像太阳一样的。
车子开走了。
我告诉小意我见到了“老四”。
“她一个人?”小意问:“有没有男朋友?”
“没有,没有看见。”
小意说奇怪,老四从来不与男人在一起。我说人家也许没男朋友。小意笑说:“她没有男朋友?你相不相信?像她那样的人,没有男朋友?”
我当然是相信的,只是别人不相信。
小意跟她是中学同学,她们只在一起一年,老四被调到别的学校去了,以后也有联络,后来小意留在香港工作,老四被父母送到外国去念了几年大学。
“在巴黎读书,读什么书?那根本不是一个读书的地方。”小意皱上了眉头,她还有一点妒忌的。“她喜欢画,所以也可以说是去对了地方,花是花了很多钱。”
小意的父母没有多余的钱送她到外国去混几年,可是我觉得这是无所谓的,娶老婆就是娶老婆,与这种附加的条件没有关系。一个女人要读书,三步不出闺门时期也还有李清照。到外国东奔西走的女人多着,学问好的有多少?我曾多次向小意解释。
但是平时她不提,一见到有学士硕士的女人,她就不高兴了。
在她口中,老四是个不错的女孩子,不骄傲,可是常常有点心不在焉,功课很好,她很少提及她本身的事,所以也没有多少人知道她的事,只晓得她是家中唯一的孩子,父母却早离婚,她不大说话,说起来却很有幽默感,同学并不讨厌她。
小意说:“她很漂亮,不过不容易接受。”
小意过几天廿三岁生日,她要约老四。我想起老四说过,她要离开香港,不晓得现在人在何处。不过小意还是约到了她,她说没有空,不能来,小意硬要她来,并且派我去接她。我真是拿小意没办法,只好答应。老四也拿小意没办法,也只好答应。
小意得意的说:“说老朋友就是老朋友。”她停了一停,“很多人说,不能让男朋友接触到别的女人,否则就不行了,男人变得快,可是我不怕,我相信我的男朋友。”她看看我笑。对这样的女朋友,还想怎么样?
她与老四的年纪差不多,可是人家这么成熟,小意这么幼稚。这是环境使然,小意从她父母的手直接交到我的手中,她的日子不是十分丰足,但是她没有忧虑,没有忧虑的人是长不大的,但是长不大的人单纯,不会装假。
我问起老四为什么叫老四。小意说:“那时候学校里我们班只有四个女孩子,她最小,所以她是老四。”
“你是老几?”我好奇的问。
“老大。”她说:“我们都是同年.我比老四大七个月。”
那么老四也不过只有廿三岁。真是,她脸上的倦容是什么地方来的?
小意以前那些女朋友,我都见过,只有这一个最突出。
到了她生日的那一日,她五点钟叫我去接老四。
我问:“八点才吃饭,这么早去干什么?”
“我找她来帮着我招呼客人。你在这里碍手碍脚的,不好,不如去接她来。”小意说。
她自己忙得要命,搞了一个星期。订自助菜!研究菜单!请客人,发请帖,还要去买衣服鞋袜。不但要打扮她自己,还要打扮我,女人。
我听她的,照地址找到了老四的屋子。她住在半山那种少见的老房子里。
她来开门,手里抱着一只猫,头发被在肩上,穿粗布裤与T恤。她惊奇:“怎么是你?”
她的头发原来是天然发曲的,散在肩上才看出来。她微微的笑看,抱着一只猫。我看看她,就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没有恋爱过,我认为恋爱是和洽相处,但是现在我心头上的感觉告诉我,不不,我选小意是一个错误!我应该一直等下去,直至认识一个这样的女孩子才是。
她见我站着,不知道我心里想什么,就说:“请进来。”
我进去坐下。她没有穿鞋子,只拖着一只绣花拖鞋,大概急于来开门,另外一只没有找着;故此现在急着寻,在沙发底下,我拾给她了。
她把鞋穿在脚里,那只猫跳到我身上来,我抱着它。
是的,我拣错人了,但是我是一个从一而终的人,我是一个因循而且非常守旧的人,我不赞成换女朋友,倒不是我懒,而是因为这样做会引起无限的痛苦,对小意是不公平的。我只是一个普通的男人,我必需要明白,这世界上有许多东西,许多人,都是可遇不可求的,可望不可即的,我一定要放弃这个念头。
她在等我说话,看看我。
她的头发绉绉的垂在肩上。
我说:“小意说你早一点去可以帮她招呼客人。”
我说得很笨拙。
“我不会招呼人,小意是知道的。”她微笑,“你转告她,我在七点钟会去的,我还没洗头呢。”她说。
“这样就很好。”我冲口而出。
她用一只脚把拖鞋踢来踢去,轻轻的。
我低头看看拖鞋,是黑底的缎子,上面绣着一只白色的蝙蝠。
她说:“你应该帮她呀。”
“她也嫌我不会招呼客人。”我坦白的说:“而且客人哪里有这么早来。”
她静了一会儿。不响。奇怪,通常两个人在一起,不说话是很尴尬的,但是这一次我不觉得,反而很自在。人为什么一定要说话呢?我与她都不是喜欢说话的人。
她说:“你一定奇怪我没回台北吧?我在这里找到了一份工作,于是留了下来。白忙了几天,现在橱里都是存货,没有用。”她又微笑。
那种微笑是带嘲弄的。对于未来的一种无可奈何。
我问:“你不介意我多坐一会儿吧?如果我马上回去,小意会说我办事不力,我多留半小时,会好得多。”
她笑了,“真是……有男朋友真好……”她加一句:“尤其是好的男朋友。”
我诧异的看着她,怎么她会有这种想法呢?看上去很享受独立的女孩子。大概是客气话吧。
我转过头去,看到露台上有一只缸,缸是黄、绿两色的,里面种了一株杜鹃花,开得密密麻麻,一种蜜红色。还有另外一只缸,什么也没有。
她笑问:“你一定在想,另外一只缸,也该种点东西?”
我点点头。
她答:“里面养看金鱼,不能种。”
我马上站起来,走到露台去,低头看向缸里,可不是一缸的金鱼!我不认得,却也知道是名种,我说:“这是一对水泡眼。”
她说:“是了。”并没有多解释。
水缸里有水草,缸面映出了我的影子。在城市中,一层洋房里,因为有这一缸水,我得到了意外的喜悦。
我很开心。
我转头看她,我说:“你真是蛮会享受的。”
“这叫享受?”她也笑了,“以前一个作家说他最不喜欢金鱼,因为金鱼做作,又最不喜欢猫,因为猫残忍狡猾,但是我又喜欢这作家,更喜欢猫与金鱼。”
“你一个人住?”我问。
“还有一个老佣人。”她说。
“父母呢?”我问:“现在住哪里?”问了才后悔,我记起小意说过,他们是分了居的。怎么可以问这种问题?
可是她神色一点也不变。她说:“他们一个住台北,另一个任美国。”
我不响。
她说:“小意没告诉你吗?那时候中学,同学老托我父亲寄这个寄那个的。”
我还是不响。一条红绣球娓娓的游过来,游过去。
我知道我应该告辞了,可是我老不想走,不想走。
我终于抬起头来说:“我想我要回去了。”
她却说:“佣人刚刚冲了茶,喝了茶才走吧。”
我一看,果然客厅茶几上放看两个茶盅,于是又回到客厅喝茶。
我说:“香港真是,一年九个月夏天。”
她说:“英国九个月冬天。”
我笑:“比星加坡好,十二个月夏天。”
“夏威夷也是夏天,不过夏威夷是唯一不需冷气与暖气的地方。”她说。
“你觉得哪里都一样?”我问:“你说的。”
她一怔,她大概觉得我的记性是出奇的好。她一开始说的话我就记住了。是呀,我也承认这点。
“是的。”她说:“哪里都一样。”
“总有比较喜欢的地方吧?”我问。
“台北。”
我微笑,这绝对不是女孩子会选的地方,她偏偏选上了。
“为什么?”我问。
“好地方,好人民。”她说得很简单,“坏男人坏女人全到香港来了,好的全留在台北,我喜欢台北。”
“比巴黎尤甚?”
“巴黎什么好?”她笑问:“不过有几张画而已。”
我不再说下去了,我喝完了茶,我说是好茶。
她忽然很狡黠的一笑,反问:“是什么茶?”
我笑,“是碧螺春。不过你佣人没有将第一次茶倒掉,故此有茸毛,下次你叫她把这茶先掏一次,再加水,就好喝。”
忽然之间,她的脸渐渐涨红了。
我问:“你喝的是什么?”
她笑答:“可口可乐。”
我笑看告辞。她没有留我。
送我出门的时候,她又找不到另外一只拖鞋了,光着一只脚替我开门。
我说:“七点见。”
我开车回小意的家。我们各有家的。同居不大好,过早同居在一起,我看她上厕所,她看我洗脸漱口,要多丑就有多丑,没有味道。所以我们分开住,有时候她周末来我处,为我煮一顿吃的,有时候周末我去她家,为她粉刷墙壁,真的,我们相处得很融洽,可惜看见她的女朋友之后,我发觉我们……只是好朋友,互相了解容忍的好朋友,但是爱人……不过这种比较淡淡的感情,可以维持得比较久吧。
小意见我一个人回来,也没有多大的惊奇,她说:“老四一向孤僻,随她去吧。”
我坐下来,小意又叫我出去买花,我想我简直成了小覨。女人找男朋友,最主要还是喜欢差男朋友做这个做那个,好省力,可是这个小覵必需是拿得出去的小蠱不可以是普普通通的人,越在外头地位高,越听她指使的,她越高兴。小看是芸芸众生之一名,自然有此陋习,不在话下。
小意的女朋友是清淡天和人物,不在此内。
我出去替她买花,买了很久,忽然我不想买玫瑰花了,故此走了半天,买丁香花。三打白的,半打红的。现在的花,我的妈,什么价钱,我的银包空了一半。
然后我再去珠宝店,多日前我订了一只碎钻鸡心给小意,现在已经镶好了,很体面的生日礼物。我把小盒子小心的放在口袋里。
忽然我看见了一只小小的戒指!是一小块四方的象牙,上面刻着65──一个快乐日子。英文的。我马上写支票买了下来,要送老四。她太不快乐了,人生苦短,谁都该向小意学习,不愿学的该打。
我回去的时候,已经迟了,客人来了,连老四都到了,她穿着一件惊人的衣服,从前面看,是一件黑色的长袖长裙,可是背后全挖空了,由雪纺绣成一只大大的蜘蛛网,我看得简直呆了。
小意迎上来,很不高兴的问我:“去了这么久!”
我把花与礼物给她,她看了,转怒为喜,我替她把那条项链戴上。
她悄声跟我说:“你看老四,发了疯了,这么普通的家庭生日会,她穿了这种衣服来。”
是的,老四过份盛装了一点,抢尽了所有人的镜头。但是她宾在太漂亮了,相信每个在场的男人都不会反对。我走过去,她拿着酒在喝。
我把小盒子通过去。
她奇怪的问:“是什么?”
“一件礼物,没有其他的意思。”我说。
她拆开了,看了一看,读清楚了戒指上面的字,忽然笑了,马上戴在手上,说:“谢谢你。”一点没有虚伪的客套,非常高兴。
她有点酒意了,她看了我很久,她没有说话,她握住了我的手,忽然握得紧紧的。
然后她放开我的手,她说:“我要告辞了。”
我说:“舞会才开始。”
她说:“没有关系,没有我一样,我先走了。你跟小意说一声。”
“我送你。”
“不用,我自己叫车好了。”她说:“你要放心,我会照顾自己。”她笑笑。
她走向门口,我送她到大门口。
她看看我一会儿。她说:“我明白了,谢谢你。”
我轻轻说:“你喝多了一点酒。”
“是的,喝多了。”她说。
然后她走了。
小意明明看着她走的。可是她没留她。
她说:“老四没来的时候已经吃了酒,这种年纪,有什么了不起的事?要喝醉酒?她走了也好,免得影响大家的情绪。对了,刚才她为什么拉你的手?为什么?”
“没什么。”我说。
她是我女朋友的女朋友。她一眼就看穿了我的性格,我的为人,真是聪明人,她决定不久留。
从此之后,小意没有提过她的女朋友。
至于老四,很奇怪,没多久,她就搬回台北去了,与她母亲同住。好好的房子与职业都放弃了。我只见过她匆匆数面,印象难灭。
后来小意也改变作风,不大相信我了,她在路上见到女朋友,总是把我拉得很紧,匆匆而过,不过是点点头。我们还是打算在年底结婚。
是啊,在年底结婚。
我看见她的女朋友,觉得她的女朋友好,于是换一个,但是也许新女朋友有个更好的女朋友,难道我又去换一个?这样换,换到几时?人家换我,我又有什么感想?
所以,我们在年底结婚。
这是我的故事。
月亮:
天下再比妹妹烦一点的人,是没有的了。
搬到伦敦四个星期,先住了三天酒店,再住宿舍,再去租了一间房间住,末了与房东老太婆吵架,又要嚷搬家。我真头痛,不让她搬,准烦死我,耳根不得清静,况且那个房东也过份了一点,欺侮她,妹妹,谁敢碰她一根汗毛?难怪她直跳脚。
听她形容那房东,也是一绝,“妈的,那老太婆!神经不正常!专欺侮外国人,隔壁房间的女孩子又脏又臭,她什么都不敢理──大家英国人!我呢?嫌这嫌那,我叫学校老师去警告她,她半夜来踢我两次房门!神经病,在那里住久了,她会谋杀我!”
我只有一个妹妹,也只有一个答案:搬家。
我到处找房子,终于找到了一层小小的屋子,在楼下,没有暖气,没有家具,但相当静,也比较近妹妹的学校,有两间房间,我与她一个人一间,她总算高兴了。
但是布置那间屋子需要一笔钱,妹妹带了钱来,她不在乎,我倒有点惭愧,用她的钱。
但是她要搬家,只好让她搬,总不能叫她给外国人欺侮,花点钱,求个安宁,让她好好念书,我是赞成的。
她一向娇生惯养,来了外国已经人生地不熟,够苦了。
再加上功课重压,如果再不让她住得舒服一点,恐怕精神负坦会很重。
我问她:“你上学放学怎么办?”
她答:“能走就走,不然挤巴土,你有空来接我。”
这也是办法,一个人,离开了家,自自然然的便成熟了,镖妹妹这样。我答应了她,于是我们花了三天,把东西都搬好了,我退了大学宿舍,与妹妹住一起。
她倒是很乖,屋子弄得很整齐,上学放学不迟到!功课也赶上了一大半,我对她很满意。谢谢天,一切总算安定下来了。
然而她花了近两百镑,两百镑,当我在香港的时候,两百镑算什么呢?妹妹有一只手表,不连税就四百镑。但人在外头,钱不能不小心一点。
有时候看到妹妹,我想到自己初来时候所受的苦,故此我是尽量不要让她受苦。
搬到新房子没多久,妹妹忽然跟我说:“哥,你知道什么?这园子有一个缺点!”
我瞪着她:“什么缺点?”我说:“你要是再吹毛求疵,瞧我揍不揍了你!”
她说:“哥!有一个坟场在花园邻近,你没有看见吗?一个坟场,”
“坟场不是一个个的,而且你管呢?你怕鬼?”
“当然怕!”
“鬼也怕你。”我笑说:“别去理它,晚上早点回来睡觉,别去什么劳杂子的舞会了,知道吗?”
但是妹妹还是很紧张:“老天,怎么看房子的时候就没发觉?可能与公园贴得紧,都是绿色的草,绿色的树,竟没看见,昨天忽然发现了,真吓一跳,我的天。”
“我天天陪着你,怕什么呢?”
女孩子到底还是女孩子,我得安慰她。
妹妹也很好,她只提了一次,也不提了。不过她使我知道,咱们的小房子旁边,有一所坟场。
我并不讨厌坟场,墓里躺的不过是死人,活人通常比死人可怕一千信,死人没什么值得惊骇的。
星期二我有空,开车送妹妹去上学,她的学校开始得早,八点半出发,九点钟打第一次铃,我的车回转来的时候,才八点三刻。
我看到了那所坟场。
天气极冷。
一层雾附在地下两三尺处,紧贴着草地,人如果走在那种草雾里,看不到脚。很有点鬼里鬼气,这点我承认。
大清晨,没太阳,天阴,这种雾,坟场,怪不得妹妹害怕,但这是白天呢,恐怕外国鬼与中国完一样吧?白天是不出现的。
我极好奇。
我推开了车门,车内的暖气马上逃出去,冷气袭上来,我打了一个颤,拉好了大衣襟,步出车子。
我轻轻的推开了坟场的大铁门──油漆剥落了,而且很重,里面没有看守的人。
倒是有几张木的长板凳,干吗呢?给我这种人坐的吧?
我坐了下来。
真冷,这几天,恐怕该下雪了。天气真坏。
这并不是一个豪华的坟场,英国人穷也真穷,坟碑只是一块粗石,照说立碑是不必要的,可以火葬,否则就风光一点,这样算什么呢?
我在胡思乱想。
早晨已经过了,雾渐渐散去,我抬头,忽然看到对面长桥上坐着一个女孩子,我猛然吃了一鸶,几乎跳了起来!
她是几时来的:
怎么我没见到她?
然后我暗笑了,她一定比我早到,坐在我对面不知道有多久了,只是因为雾,看不清楚。
我打量着她。
她是中国人。我有一点喜悦,中国人。
穿着一件白色炮子,好像是裙子,好像是睡炮,不过在这个年头,谁分得出女孩子各式各样的衣服?只是料子很单薄,她也很瘦削,她低着头,半边脸在未落尽的黄叶后面。我看呆了。
她是人嘛?
她的手紧紧握着,放在膝盖上!不出声。
很冷吧,她的手太白了,她就是那样坐着,连看都不看我一眼。
我有点但心。她一定会看凉。
我提高了声音,先用国语,“你好?”我问。
她没有理我,她在沉思?也该听到我的声音。
我再问:“你好?”
她忽然抬起头来,看到我,笑了,她有一张白玉似的脸,小巧的五官,眼珠特别黑特别大,她是一个美丽而年轻的女孩子,而且她笑了。
她拨开树桠子,站了起来。
我发觉她赤着脚,白色的炮子一半拖在泥污里,只是一件单衫。我吃惊了,这么冷的天气,她怎么吃得消呢?没有可能的。她喝醉了酒?
我连忙脱了大衣,在大衣里我还穿有毛衣,我是不怕的。
我问。“披一披好吗?”
她点点头。
我替她披上大衣,我碰到了她的肩膀,我松了一口气,她是人,不是鬼,而且她听得懂我的话。但是她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神态又这么奇特她是什么人?
“你一个人?”我问。
她看着我,不出声,她的眼神有好几千尺深。
“要回家吗?”
她不出声,神色犹疑,彷佛听不憧我的话了。
就在这时候,有人气急败坏的叫:“月亮,月亮!”
一个中年妇人跑看过来。
月亮?
这是她的名字?一定是吧?
我扬起声音说:“在这里!”
中年妇人赶着来了,见到我,先是很敌意的,后来见到我是中国人,神色先缓了一缓,再看到女孩子身上的大衣,马上说:“谢谢你。”
她抱住了月亮。她是她的母亲吧?
她把自己的大衣脱了下来,盖在月亮身上,把我的外套还给我,一边又说:“谢谢。”她挽起她女儿的手,一声不响的走了,女孩子也乖乖的跟着她走,一句话不说。
我征在那里。
这是怎么回事?
雾都散了。
我停好了车子,回家,坐在暖炉旁,好好的想了起来。一个女孩子,这么美,叫“月亮”。不讲话,但是会笑,一个人在早上,穿看那么单薄的衣服跑了出来,坐在坟场里,她并不呆,从她的眼睛,我看得出她一点也不呆。但是她身上连披肩都没有。
后来一个中年妇人把她带走了,我猜那是她的母亲,错不了。多么奇怪的一双母女,我们刚搬进来没多久,不晓得详清。
我想我得问妹妹?她是什么都有份,什么都知道的。
妹妹回来了,很晚,准又是什么舞会。去了,没时间做功课,不去,又说同学马不合群,什么都有难处。妹妹把大衣搁在沙发上,疲倦的躺下。
她说,“我的头发要剪了,没钱。我看到两件可爱的大衣,没钱。为什么人要到外国来呢?”
“你想一辈子靠谁?”我笑问。
“不是靠你,少害怕。”她鼓看小嘴。
“猜我今天在坟场见到了什么?”
她跳起来,瞪大了眼,“不!”她双手护着胸口。
“不是完,是个女孩子。”我说。
她放下心来,“谁?”她问。
“叫月亮,多特别的名字。”
“啊,月亮呀。”妹妹”点也不稀奇,平静的说。
“怎么?听你口气,你认识她?”
“咦,这附近谁不认识她?她住一号,我们是三号,你没见过她?”妹妹问:“她是个白痴。”
我吃一惊,“不!”这回轮到我叫了。
“她是白痴,整天到处跑,跟孩子们玩,孩子们都拿她开玩笑,有一天我看见她爬树,她母亲来把她带走了。”
情形跟今天差不多。
白痴。
“从小就那样?”
“我不知道。”妹妹摇摇头,“但是她不可怕,我觉得她很温顺,我跟她说话,她没理睬我,就此算了,我听见她母亲叫她月亮,多奇怪的名字。”
“你从来没有提起过她。”我说。
“哥呀!”她叹一口气,“我怎么敢提起?一提起什么,你就来势凶凶的问:又想搬家?我见了鬼也不能说,何况是一个女孩子。”
妹妹就是这样,谁都别想占她什么便宜。
我考完了试,交了论文,闲着,我们住三号,一号住月亮,其余的都是外国人,照妹妹说,月亮以前常常出来的,现在少见了。
我在后园擦车,一个太阳,算是难得的了,然而那太阳还是淡得不像话,我戴了橡皮手套,开了无线电,一边听歌,一边工作。
我听到有人开窗,那窗门是旧式的,从下面推上去,发出很大的声音,于是我抬起了头。我看到了月亮,她把头探了出来,微笑着,侧着头,她在听我的音乐。
我看着她,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难过,这么好看的女孩子,难道真的是一个白痴吗?不可能的事,她的眼睛,她的微笑,都充满了灵性,不,这是不可能的。她仍旧穿着白袍,不过是另外一件,领口上绣看花,益发显得她清秀荏弱。
我为她把无线电的声浪扭大了。
她很开心,她倾心的听着这首流行曲,这其实是很普通的歌,歌词说:“虽然你在微笑,但在你的眼睛里,你的忧伤毕露──”
这样简单的歌使她这么快乐。她不是白痴,她只是……恐怕有点迟钝。她是可以医得好的,为什么她的父母把她关在屋子里呢?
我叫她:“月亮?”
她听到了,她知道自己的名字,她看住了我。
我也看着她,她与普通的女孩子有什么不一样呢?我实在看不出来,把她说成一个白痴是残忍的,我觉得她可以救,也许她受了点刺激,也许先天上有点不对。
我问:“你喜欢音乐?”我指指手提无线电。
她怔怔的,微笑了,我很开心,她懂得开窗,懂得欣赏音乐,懂得微笑,是的,我喜欢她,她是一个孩子,每一样东西都使她满足。
但是她的母亲忽然出现了,站在她的身后,把她拖后两步,冷冷的看了我一眼,把窗门大力的关上,把窗帘也拉拢了。
为什么?忽然之间我生气了。
她难道没看见月亮在欣赏在享受吗?为什么要把她的快乐夺去?为什么当我是坏人?我并没有任何企图!我狠狠的把抹车布朝地上一扔,回屋子里怯。
过了两天,妹妹问我:“哥!你疯了!”
“怎么?”
“有邻居向我投诉,说你在后园骚扰别人,有没有这回事?”她问:“我好难为情呢。”
“谁?”我说:“莫名奇妙,怎么可能!”
“一号的那家中国人!”妹妹说:“让我好好的教训一顿,轰走了。我说中国人在外国不帮自己人,还胡说八道,我哥哥是堂堂机械工程博士,马上月薪五百镑的人才,哪里有这么空去骚扰别人?他们家的白痴少出来就天下太平了,不看她是中国人!我马上到警察局去我就是为了不受气才搬出来的,哪晓得到处乌鸦一样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