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白衣女郎(2/2)

我明白了。

    那个母亲不高兴我与月亮说话。

    但是我没有骚扰她呀,我在自己的后园里,我可没有走到她们那边去,真是奇怪的一家人。

    妹妹问:“你怎么了?”

    我只说:“那个叫月亮的女孩子,她不是白痴。”

    妹妹狠狠的白了我一眼,她说:“神经病。”

    我笑笑。

    我仍然到后园去抹车,我看着月亮的窗口。我想帮她。我真的想,任何一个正常的人,被关在一间屋子裹不准外出,恐怕也会不正常了!她不说话,她是哑巴吗?

    这一次窗帘没有拉拢,只有一层白色的纱。

    我再次扭开了无线电。

    窗门又开了,月亮看着我。她认得我。

    我朝她摆摆手,笑笑,她也向我笑,有什么不好呢?谁都需要一个朋友,我愿意做她的朋友,别人唾弃她,我不会,我不是那种人。

    我看看后园,没有玫瑰了,玫瑰受不住寒冷,只有几枝雏菊,我摘下了花,看看她的窗口,她只住二楼,我沿着窗台爬上去,她惊奇的看着我,我把花递到她手里,她很自然的伸手过来,接过了。

    我说:“花。”

    我坐在她的窗沿上说。

    她看看我,手缓缓的触摸着花瓣,然后抬起头来,说:“花。”她说得一点也不错。

    我狂喜。

    为什么他们要强逼她做一个白痴呢?她什么都懂。

    我在窗外可以看见她的房间,小小的一间房间二张小小的床。墙纸是碎花的,有点旧,除了床!只有摇椅,连一本书都没有。

    她至少应该看一点图画书。把一个低能的孩子藏在家中,不让她出现在外边的世界里,免得“出丑”,这恐怕就是她父母的意思吧。这是他们家的家事,我无权干涉,但这对月亮是多么的不公平。

    她可以上学,从头开始,慢慢的学,一定会比现在进步。

    她捧看那几朵破烂的花,看着我。我们一个在窗外,一个在屋内。

    忽然我听见妹妹的声音,“哥!”她压着喉咙,“下来!”

    我慢慢的从月亮的窗口爬下来。

    “你真的发疯了!”她喘着气,把我拉到屋子里去,“你知道你做了什么?你在做贼!人家可以召警察叫你坐牢去的,好端端的爬上别人的窗口?你敢倩是念博士念胡涂了?”

    我摇摇头,“那个女孩子,真可怜。”

    “月亮?你理她呢,她有父有母,关你什么事?你又不办慈善机关,她可不可怜,你爱莫能助,谢谢你,哥,别再做这种事,我们刚找到一个好地方住,你可当心自己的名誉。博士爬墙,我的天!”她以手覆额。

    我静了下来。

    是的,刚才我确实太冲动了。

    但是月亮的一张睑,她的脸,有这么出奇的吸引力。白得不像人,微笑起来,似一幅画,纤细的手指,纯洁的眼神,我看不出任何缺点,我想我是……我对她……很难说,印象很深。

    当天夜里,我听到哭声,我是半夜惊醒的。一号与三号只隔一面墙。二号在对街,这一区是单号一边,双号一边的,我清晰的听见哭声。

    我没有开灯,我点了一枝香烟。

    妹妹来敲我的房门,“哥!”

    她钻进我的被窝,“怎么一回事?半夜三更的哭?到底是人是鬼?怎么搞的,瞧我这运气!恐怕又得搬家了。”

    我说:“当然是人。放心。”

    “谁?一号那边传过来的,好哇!明天放学,我也去抗议,说他们半夜三更的,吵得人不得安宁。”

    我不响。

    是谁在哭呢?做母亲的?还是那个做女儿的?

    是月亮吗?我只见她微笑,可没听她哭过。

    那天与妹妹都没睡好。

    第二天妹妹上学去了,我送她回来,意外的看见月亮坐在门口的石阶上,手中握住一大把雏菊,我喜悦极了,我下了车迎上去,我俯下身子,我问她:“认得我吗?”

    她微笑了。

    她说:“花。”

    我也笑了。

    她是怎么溜出来的?我脱下毛衣,厚厚的裹在她身上,替她卷好了过长的袖子,我不顾一切的拉了她的手,我说:“来,我们到公园去。”

    我用一张纸,草草的写了几个字,贴在一号的大门口,字条上说:“三号的住客把月亮带到公园去走一走,保证一小时安全回来。”

    我当然知道这么做有多危险,然而也顾不得了。他们可以告我拐带,绑票,然而大家都是中国人,而我想月亮快乐一点。

    我带她上车,把车开进最近的公园,然后把她放开,我说:“月亮!随便你怎么玩!”

    她听懂了,她笑,她奔过草地,朝花圃跑过去,可惜没花,但幸亏也没有下雨,她跑到池塘边,坐下来,把脚浸下水去。我连忙追过去,把她的脚捞起来,用手帕替她擦乾。我说:“冷,知道吗?”

    她想了很久,居然点点头。

    我把自己的袜子给她穿上,她拉看被商,笑。

    我修然想:是的,她的智力只是一个两三岁的孩子。她是一般人口中的白痴,但她也有享受生命的权力,我要帮助她。

    我与她蹲在池塘边,看野鸭野鹅游来游去,她不发一语,但是全神贯注,她的长辫子散了,我帮她再结好,我把手护着她的肩膀。

    在公园的儿童游乐场里,我与她玩一个秋千,她格格的笑,我们两个人都不觉冷。静止下来,她躺在草地上,英国的草地不好躺,湿,但是我不忍心叫她起来。

    忽然她握住了我的手,很集中精神,彷佛在回忆什么,想什么,然而终于她失败了,眼睛渐渐附上一层茫然的神色,我握着她小小的手,我真想哭。

    我或者不应该怪她的父母,他们也许已经想尽了办法,还是无能为力,而我,我希望我有时间,我看看表,今天是该回去了,再不回去,恐怕下次会出不来。

    我带了月亮上车。

    回到家。

    妹妹,她的父母,都站在门口等。

    妹妹见到我,铁青着脸,一步不响的回转屋子去。

    月亮呆呆的站着,穿看我的毛衣,我的袜子。

    她母亲叫她:“月亮。”

    她又笑了。

    她的父亲是一个很斯文的人,他咳了一声,说:“如果你有空的话,我想我们该谈一谈。”

    我跟着他们,到了他们的客厅,坐下。

    月亮的父亲开口:“大家都是中国人……”

    我说:“是的,我没有坏意。”

    “但是你爬我们家的窗口,没得我们的同意,把月亮带了出去,这恐怕不对吧?”

    我懦懦的说:“她太寂寞了。”

    “她不知道什么是寂寞。”月亮的父亲摇头。

    “她知道的,”我立刻辩道:“她知道什么是花,她在公园里开心,她会笑。”

    “但是她不知道穿衣服,”他麻木的接下去,“不会说话,认不清人,她是白痴。”

    “难道她真的没有救了?你们就不再想想法子?”

    “廿年了。”他答:“她是我们的女儿,一切办法已经想尽了,难道我们不想医好她?她是先天性的。”他垂下了头。

    “我愿意帮她。”

    “对不起,我们不想她与陌生人在一起。今天……看在令妹份上,看在同是中国人的份上,我们不再追究,没有下次了,请你合作,不要叫我们为难才好。”他的语气渐渐硬了起来,脸上像积了一层霜。

    我无话可说。

    月亮的母亲把我的毛衣与袜子送出来,递给我。

    我接过了。

    他们两个人同时说:“再见。”

    我只好转身离开。一号的大门沉重的在我身后关上。

    我回自己的家。妹妹一定费尽唇舌,他们才如此放过了我。

    妹妹送上一杯热茶,“我真不明白……”她说。

    我摇摇头,接看长长的吁出一口闷气。

    我说:“我不知道她治不治得好!但是她知道寂寞,知道快乐,知道很多。”

    妹妹说:“连她自己的父母都说她是个白痴。”

    我不响。

    月亮的命运就是这样被定下来了。

    我有一个星期没有看见她,足足一个星期,她的脸不再出现在窗口,她不再溜出来,坐在坟场,坐在石阶,她失踪了。我想她想得很厉害。

    然后妹妹说:“一号搬走了。”

    我一震:“什么?”

    “搬走了,”妹妹说:“昨天搬的,一早就走了,我拉开窗帘,只看见一辆货车的尾巴,还不十分确定,今天去问了一问,才知道真是搬走了,也没什么好说的,所有的邻居都很高兴,他们家毕竟有个白痴。”她停一停,“白痴有时候很危险,对不对?”

    我不响,人有时候是这么的残忍。我不响。

    第二天早晨,我到一号门口去站了一会儿,我看到石阶上有一束枯萎的雏菊,我拣起了它们,藏在怀里,我抬头看天空,天上是阴黯的蓝。上帝真的公平吗?

    我走到坟场去,坐下。

    对面的黄叶还没有落光,但是黄叶后没了她的脸,白玉似的脸。在她的心中,我是不存在的,她认得我?记得我?可能吗?

    不过我是会记得她的。

    回家,我等妹妹回来。

    我对妹妹说:“我们搬家吧。”

    她呆呆的看看我,“搬?我们签了一年的租约,住得好好的,干吗搬?以前你一直骂我,这一次可轮到我骂你了,你简直有毛病!”

    我把妹妹一个人留在那层小屋子里,我回了大学宿舍。

    妹妹找到了同学做房客,不愁寂寞,但我是决定再也不回那层房子了。

    我常常想起一号门口枯萎的雏菊。她父母把她说得一点感觉、一点知识都没有,她不是一个人,她只是一棵草,她没有灵性。真的吗?我不相信,她知道什么是花。

    而且她对我清晰的说:“花。”

    她的父母并不知道。

    绑票:

    今天是小明八岁生日,我约了更生在希尔顿咖啡厅等。

    儿子生日,父母总得走在一起敷衍敷衍地,让他渡过一个“愉快”的日子。

    到了咖啡室,只见小明一个人坐在那里,我意外的问:“你父亲呢?”

    “他跑去打电话。”小明说:“你迟到。”

    “我没有迟到,”我坐下,取出香烟与打火机,“是他心急,他做什么都打冲锋。”

    小明叹口气,摇摇头说:“你们两个人不停的吵吵吵,真有得烦的。”

    我忍不住笑,“你少在那里老气横秋。”

    小明说:“今天下午我要到婆婆那里去参加自己的生日宴会,晚上你们陪我吃法国大菜,然后看‘星空奇遇记’,怎么样?”

    “很好。”我说:“你想得到什么礼物?”

    他想一想:“一架电子打怪兽的玩具。”

    “真不长进,”我说:“我还以为你会要一套水浒传。”

    小明笑。

    他父亲回来了,照例皱着眉头,如果我不先发制人,他就拿我发炮。

    我冷冷的说:“干吗那么心急,大律师?迟到十五分钟,就得打电话去追我?”

    他的声音比我更冷,“我怕你又要拍戏,接到通告便忘记儿子的生日。”他坐在小明身边。

    小明摆摆手,“好了好了,苏更生先生夫人,别再吵了。”

    我说:“我不再是苏更生的附属品,小明,你母亲现在是自由身。”

    小明无可奈何的托住下巴,看看他的父亲。

    更生对他儿子说:“儿子,你看开点,谁叫你母亲是个大明星。”

    小明低吼一声,“你们两人才像小孩子!”

    “对不起。”我道歉,“小明,今天是你的生日,爱吃什么?”

    “香蕉舶,妈妈,陪我吃一个,”他说:“以前我老坐在你膝盖上,与你分享一客香蕉船。”

    “你妈在节食──好吧,伙计,两容香蕉船,加巧克力汁,浓点。”我向小明睐睐眼。

    小明笑。

    我尽量要做到气氛愉快,不停的说些琐碎事逗小明,而更生一言不发,听着我们闲聊。

    我瞄着更生,“你今天肯定有空?儿子生日,给点面子!别又让什么艳女把你召了去。”

    他简单的说:“我今天有空,你不必冷嘲热讽。”

    我觉得很乏味,两夫妻是如何变得这个样子的?当初轰烈的恋爱,如今惨淡的收场,我深深叹气,如果没有小明,我俩就是陌路人。

    如今也好不了多少,我想:这一天得强颜欢笑,以最佳的演技来应付过去。

    小明吃完冰淇淋之后要吃热狗,我只喝得下一杯矿泉水,更生是食肉兽,叫了血淋淋的烧牛肉。在旁人眼中,我们一家三口何尝不是其乐融融,呵旁人哪晓得这许多?

    小明絮絮地说:“学校里的张得标,他母亲天天送他上学,又接他放学,我们笑他娘娘腔。刘学文不争气,只会打球,测验老不及格,李国栋买了辆新脚踏车,有四个排档,上斜坡毫不费力,真棒……赵老四居然在家开的土可舞会呢……”

    我微笑问:“是吗?今天都有请他们吗?”

    “有,还叫他们带女朋友来。”小明很神气。

    “你有女朋友吗?”我笑问。

    “嘉莉算不算?”他看着他老爹。

    更生点点头,“普通女朋友。”

    我好奇心大炽,“谁?长得如何?多大岁数?”

    小明睐睐眼,“一会儿你可以见到,别心急。”

    我啼笑皆非。

    吃饱以后,我伸个懒腰,难得一天不用拍戏,与小明在一起说说笑笑,这便是一种幸福。

    “小明!”我说:“你是否愿意与我同住?”

    更生说:“你那要太杂,不适宜孩子。”

    我问:“如果我不拍戏呢?”

    他冷笑,“你怎肯放弃你那伟大的事业?”

    “不一定。”我说:“只要你肯把小明给我。”

    “你先修身,再说其他。”他固执地。小明说:“我们出去走走好不好?或者先让我到婆婆那里看看,也许她需要帮助。”

    “也好。”我说:“这顿我请。”

    更生说:“不必了,我请得起,小意思而已,谁不知你收入比我多,不必在小地方炫耀。”

    我才想反驳,小明恳求的目光轻化了我,使我闭上尊嘴。

    我们坐上更生的车,向我母亲家开去,沿途上小明还担心蛋糕不够大,分不匀。

    下了车,小明说:“你们在车上等我,我与婆婆打个招呼就回来。”他急着要去挑选玩具。

    我说:“真鬼祟,别叫我们在停车场等太久。”

    “不会。”他跳着进去按电梯。

    我与更生在车中陷入僵局,一句话也没有。我索性取过报纸翻阅,而他则抽烟。

    我看看表,伏在车窗边,更生则看马路上的风景。

    又过了半晌,我怀疑的说:“好像有廿分钟了吧?这孩子,定是婆婆留住他吃什么。”我推开车门,“我去管理处打个电话,要不叫他下来,要不我们上去。”

    更生没回答,我自管自走去打电话。

    母亲来接的电话,她说:“一切都准备好了──你们几时来?”

    我不耐烦,“叫小明听电话。”

    “小明?”母亲莫名其妙,“他不在这里。”

    我觉得不妙。“什么?我与更生看着地上楼,他不在?他到什么地方去了?”

    “什么?喂!”母亲也惊,“小明的人呢!你与更生在什么地方?”

    “我们马上来,你别动。”我挂上电话,奔到更生那边去。

    大约是我面色变了,他问我:“什么事?”

    “小明,”我说:“他不见了。”

    “什么?”他下车,“你说清楚!”

    我慌忙地说一遍。

    “车子停这里。”他说:“我陪你上楼,快!!”

    我取过手袋,搭电梯到母亲公寓,她老人家开了门在等,脸如土色。

    “看这个!”她递上来一封信,“刚刚送来的,我开门等你们,大门缝里塞着这封信。”

    更生打开信一看,收进口袋,脸色铁青地:“报警,快。”

    “什么事?”我慌问:“告诉我好不好?什么事?我儿子怎么了?”

    “坐下。”更生命令我。

    “什么事?”我扑向他,“我不准你报警,小明究竟出了什么事?”我尖叫起来。

    母亲颤抖,“小明被掳,绑匪要赎金五十万。”

    我一阵晕眩,跌倒在沙发上,我说:“不准报警,等他们的电话!”我喘息,“性命要紧。”

    更生说:“我们两人不能应付这件事。”

    “他们会尽快跟我们连络,等一等,更生,求求你,警方也不会有头绪,我有钱,我有现金,”我拉住更生,“你给他们一个机会。”

    “你与罪犯妥协?”

    “更生,”母亲说:“现在不是讲大道理的时候。”

    他坐下来。

    “我赞成报警,时间宝贵,我们要争取。”

    我问:“为什么要选小明?为什么?”我心慌一意乱,“今天还是他生日哪,天。”我掩住脸。

    更生吞下一口唾沫。电话铃响起来,我接听。

    “听住,五十万元,明天早上十点钟,红勘火车站内见,只要大钞。”

    “喂!喂!”我叫:“我儿子呢?”

    了明星,你儿子很好,”嘄嘄冷笑声,“不要报警,五十万只是小数目,你们拿得出来。”电话内传出小明的声音:“妈妈,妈妈!”

    我声嘶力歇的叫:“小明──”

    电话被截断了。

    我红了眼,问更生,“你那份好职业!是不是你的仇家?是不是?”

    母亲哭,“在这个时候,你们还要吵!你有完没完?”

    “妈!”我悔恨交集,“妈!”

    “静,静一下。”更生说:“你扶妈进房先躺一躺。”

    我扶妈上床,她低叫:“小明,我的小明。”

    我说:“不要紧,妈,他们要钱,我有钱。”

    她大哭。

    我说:“妈,我要与更生商量商量,你别急。”我取出镇静剂予她服下。

    “更生──”

    他拉我坐在一角。

    “更生,你在这里等电话,我去挪现款。”我说。

    “我也有钱。”他说。

    “别争了,”我说:“但愿今天快快过去,明天一早接了小明回来。”

    “你这想法是不对的,”他说:“你这等于纵容绑匪行劫──随便抓一个孩子,都可以勒索金钱。”

    我耐心地说:“更生,我明白你说什么,但是一通知警方,他们就要抓人,小明不是他们的儿子,他们可不会投鼠忌器,你明白吗?”

    “他们会不会就此顺利放出小明?也许五十万不够,要一百万?”

    我疲倦的说:“更生,请你等到明天十点钟。”

    门铃响了,更生去开门,来的是好几个小朋友,他们是来参加生日派对的。

    “对不起,”更生温柔的解释,“小明病了,派对取消。”

    小朋友们起哄,我把桌上准备好的礼物送出,打发他们走,关上门。

    我说:“银行就快关门,我要去取钱。”

    “我陪你去。”他说。

    “不用了。”我说。

    “妈妈可以听电话。”

    我进房拍拍在啜泣的母亲。“我们出去一会儿,明天,明天小明就会回来。”我说。

    更生开车与我到银行,我们顺利的取得现欺,薄薄一小叠,放在一只长信封中。出来的时候车子水拨上夹着告票,更生说:“我的儿子在绑匪手中,他们却尽管车辆违法停泊。”

    我苦笑,走不到两步,脚一软,差点摔跤,更生扶住我。我看他一眼。

    我们驾车回去时,更生喃喃说:“大钞,便于携带,好办法,要登记号码的话,十元钞票也一样。他们算死我们不会报警。”

    我含泪说:“更生,求你原谅我这一次,等到明天十点钟。”

    他点点头,“你肚子饿吗?”他问:“吃点东西?”

    “吃不下。”

    “还是吃一点的好,免得明天见到小明,抱他不起。”

    我低下头。小明,现在他在什么地方?他们是否会打他?小明嘴巴老三老四的……我汗毛直竖。

    我说:“刚刚要是我陪看他上电梯就好了……”

    “别自怨自艾,他们要下手,总会下手。”

    我说:“我怕。”

    “我也怕呀,有什么办法?”他安慰我,“我们得努力熬过这一天。”

    “我真希望他们不要节外生枝,”我说,“只要得回小明,我便是全世界最快乐的人。”

    他不响,我们赶到家,母亲开门。

    “钱准备好了?”她颤声问。

    我点点头,“大钞,五十万。”我把信封放桌上。

    “五十万只有这么一点点?”母亲问。

    我说:“是。”

    我看那叠钞票。

    我一部片酬便是五十万,赚那么多钱干什么?小明,我要的只是小明,现在我才知道他对我有多重要,但我并不懂得珍惜他,连抽多一点时间出来陪伴他都不肯。

    啊,我这个天底下最坏的母亲。

    我饮泣,我发誓明天一见到小明,马上停止工作,从此退出影坛,没我这个人。我会每天送他上学,接他放学,陪他做功课,与他生活在一起。

    小明。

    我伏在桌子上。

    母亲说:“吃点东西吧,我去煮面给你们吃。”

    电话铃又响,更生抢着听。

    “是,”他说:“钱准备好了,没有,我们没报警,希望你们遵守诺言,明天早上十点钟,红勘火车站,让我听听儿子的声音。”隔了一会儿,我在一边听得小明的声音,更生很冷静的说:“小明,别怕,晚上睡好一点,明天早上爸爸来接你,要听叔叔的话。”他主动挂上电话。

    此刻我不禁佩服更生的镇静与勇气,我好过很多。

    母亲端出食物,更生说:“大家都吃一点,来。”

    我与母亲食而不知其味,更生说:“妈,你忘了放盐。”

    我苦笑,取食盐给他。

    更生轻松的说:“小明这个生日可够紧张的,一辈子不会忘记。”

    我抬头看着天花板上悬挂的汽球,心中酸疼,这十多个小时,也是我一生中最难捱的时间,倘若他一辈子不回来了呢?我打个寒噤,不不,我不能这样想。

    更生轻声说:“来,振作点,大明星。”

    那时候他追求我的时候,也这么叫我,半玩笑半自豪。我们之间好时光不多长;我答应他息影,却一部部拍下去。他觉得很腻,因为家中老见不到女主人,开始朝外发展,我抓住证据,死活要离婚……

    我何其任性,一向要风得风,顺利了这些年,凭什么呢?现在只要把小明平安的还我,我就是一个新人,一切从头开始。

    更生说;“我去煮点咖啡!看样子谁也不打算睡觉了,不如索性提提神。”

    我们恋爱的时候,他也一直煮咖啡给我喝,非常考究的道具,调制得香喷喷,他是个有情趣的男人。

    妈妈说:“你看更生,真是临危不乱,可怜我,一颗心不知飞到哪里去了。”

    他端出了咖啡,还一杯给我,“还在节食?不加糖?”

    我没精打采,“节个屁。”加了四粒糖。

    他大笑起来。“啊唷,好久没这么笑了。”他说。

    “苏更生,亏你笑得出。”

    “你放心,我有信心,明天现在,我们再替小明补过生日,除非你要进厂拍戏。”

    我大哭,“拍个头,我再也不拍戏了,你不必趁火打劫,说这种摘心掏肺的话!”

    “怎么了,怎么了?”他拍我的肩膀,“嘘别吓着妈,算我说错了,我是无意的。”

    “我知道我不对,”我眼泪滔滔流下,“我老在片场,老在登台,可是自明天起,我再拍半个镜头,叫我不得好死,通通退订洋,我不干了。”

    “何必呢,”妈妈说:“说这种话。”

    “我真的不拍了。”我说。

    “好,好,”更生说:“不拍就不拍──”

    “你少油腔滑调的。”我推开他。

    他说:“做人真难。”

    电话铃又响,我扑过去听,却是小朋友找小明,我应付了孩子,觉得筋疲力尽。

    我打呵欠,一边喃喃说:“奇怪,忽然累了。”

    眼皮变得很重,我看见更生看看我,似笑非笑。

    “你这鬼,”我拍打他,“你在咖啡里下了重药。”

    “我为你好,吃了东西睡一觉,明天起来,小明就在你身旁。”

    我含泪:“更生,你很久没有对我这么好了。”

    他低声说:“你没有给我机会,你身边有太多的人,孩子出生之后,我们有什么时间见面?”

    “更生──”

    “就躺在沙发上吧。”

    “小明他──”

    “别担心。”

    “我愿意将我一切所有,换小明回来。”我动作已经很迟滞,安眠药发作了。

    “睡吧。”他紧紧握住我的手。“更生,我们──”

    他拍看我的背,我陷入黑甜乡里。

    我不能肯定睡了多久,醒来的时候,第一件事是搜集记忆,然后是撕心裂肺的大叫“小明”!

    更生两眼布满红丝地走过来,“没事,没事,我在这里。”

    “几点锺?”

    “天快亮了。”他说。

    我点点头,“你也睡一觉吧。”

    他躺在沙发上,“你妹夫来接了妈妈走,换一班人陪她比较好。”

    “谢谢你,更生。”

    “老夫老妻,说这些话干什么。”他的手覆住额头。

    我在浴室替他放热水洗澡,洒下浴盐,又替他准备好肥皂刮胡髭。

    “更生,浸浸热水再睡。”

    “唔?”他跳起来,“好。”

    我替他准备酸乳酪加果汁,倒在搅拌机内揽匀。

    好久没过这样的家庭生活了,今早酋梦重温,却如此凄苦。

    我把果汁倒进一只高脚水晶杯子,坐在一角,等他自浴室出来。

    他洗完澡,整个人精神很多,头发也洗过,湿漉漉,一边用毛巾使劲的擦。

    他坐下喝口果汁,“好味道。”

    我取出吹风机替他吹乾头发。

    他忽然握住我的手说:“我们很幸福,是不是?”忽然转过身子来拥抱我。

    我说:“我现在只要你们两个,丈夫、儿子,过去那数年,我真不知道是怎么过的。”

    “放心,”更生说:“你要的全在,逃不了。”

    “更生,你一直对我这么好。”

    “是我不好,我不该在外头认识奇奇怪怪的女人来气你。”

    “我应该息影,不管怎样,我决不再接通告。”

    “不必改变你自己。”

    “是我自愿的。”我斩钉截铁的说。

    “你不必内疚,我也不知以前为什么老逼着你息影,那是不对的,你是那么热爱工作,也许因我欠缺信心,我现在只要你快乐。”

    “为什么以前我们不能好好的说话?”我问。

    “不知道,我愚蠢。”

    “是我。”

    “是我,”更生说:“得到了最美丽最出名的女人,却又要她为我变成另一固人。”

    “更生!”

    “我错得很厉害。”他长长叹息。

    “几点了?”我心惊肉跳。

    “六点一刻。”

    电话铃又响了起来;我接听。

    那边说:“十点正,记住。”

    我冷静的说:“带孩子来,记住。”

    “很好,到时见。”电话挂断。

    “还可以躺一会儿。”我说。

    他点点头。

    “没想到这一件事又把我们带在一起。”他说。

    “你是否愿意再从头开始?”我问。

    “愿意?”他说:“太好了。”

    “小明再与我们同住,我一直想开一家古董店,我可以马上物色铺位。”我说。

    “你仍然可以拍戏。”

    “老太婆了,没有人要看了。”我说。

    “胡说。”

    六年了,近六年我们没有这样闲聊,现在觉得无限温馨。渐渐天全亮了,人声嘈杂,车子来来往往,喇叭声直响,更生似??着了。他俊秀的面孔有无限的忧虑……希望我俩可以快快突破这个难关,再从头开始走一条光明的路,啊上帝,再给我一个机会。

    八点半的时候,我推一推他,“更生,更生,起来。”

    他呻吟一声,张开眼睛。

    “我怕车挤,你醒醒。”我再叫他。

    他紧紧的抱住我,“不要离开我。”

    我心中甜丝丝,“我以为你不再爱我。”

    “谁说的?”他吻我,“我以为你抛弃了我。”

    “出发吧。”我说。

    我换一套乾净衣裳,把现款放进手袋,忽然对手上林林总总的手饰表示厌倦,把全部戒子手镯都脱下搁在桌上。

    更生笑说:“这里就值五十万。”

    “去你的。”我说:“又贫嘴。”

    他拉起我的手出门,我开始害怕,冒汗,紧紧靠着他,把他当靠山,要紧关头没有一个男人,简直不知如何是好,小明,我的儿子,我的心如要在喉咙间跃出,我觉得小明如有意外,我活不下去。

    我灰败的跟着他到了火车站。

    火车站里没有人,我与更生挑了一个静寂的角落坐下,两人都不发一言。

    我暗暗祷告,嘴唇干裂。

    我低头看表,九点半了,尚有半小时。大堂中只有几个人缓缓走动,我忍不住要哭。

    更生轻声说:“静一下,再忍耐一阵,马上就来了。”

    我混身颤抖。

    忽然之间一个挑夫模样的人,挑着两只大箩,在我们不远处停下,放下箩与扁坦,向我们走来,我站立,更生拉我坐下,若无其事地看着那个貌不惊人的汉子。那人坐在我们身边,低声问:“钱呢?”

    更生问:“孩子?”

    “在箩中。”

    “什么?”更生急问:“平安吧?”

    我吓得要扑过去,更生紧紧抓住我。

    “有什么证明孩子平安?”更生问。

    “你可以过去看看,”他说:“太太留在这里付钱。”

    更生连忙奔到大箩边,只一看一摸,马上暗示我付钱。我把信封通过去,更生已抱出小明,这时忽然扑出七八个警察,把那汉子擒住,他们吆喝看取出手铐,乱成一片。

    我过去抱小明,什么都不理了。

    更生低声说:“对不起,我不得不报警抓他,这人是我家的远房亲戚,因借债不遂,才下此策,他手法笨拙,我不得不通知警方,请你原谅。”

    “小明。”我哭泣,更生抱紧我们。

    小明被送到医院救护,他受了惊,也中了迷药,不过很快恢复过来,又讲又哭又闹。

    我们通知母亲,她笑看赶到医院,更生筋疲力尽的伏在儿子身边,我们的手牢牢地握在一起。

    谢谢上帝,小明回来了,我们永远不再分开。

    我会遵守诺言,不再拍戏,做个好妻子好母亲,伴着这两父子,直到永远。

    我是一个幸运的女人,我要珍惜这一切一切。我把我的下巴,埋进丈夫的臂弯里。

    旅程:

    我去过欧洲几百次。我根本是在欧洲念的书。因此时时要回欧洲去追求我的旧梦,在香港住上十个月便浑身不舒服,非回欧陆逛一逛,穿件最烂的衣服,坐在美术馆门口抽枝烟,那么回香港以后,又可以从头再上写字楼,委委曲由约继续做人。

    我又不能长住在欧洲,因为找不到工作,到唐人餐馆里做工?还是回香港坐办公室好,但是香港……连一个像样的画展都看不到。所以还是得往欧洲跑。做人为了求快乐,真是复杂。

    最近上欧洲,多数三加旅行团,飞机票便宜,又不必忙看租酒店。最怕在欧洲订酒店,每个国家说不同的言语,搞半天,电报电话费都不止这数目。

    可是旅行团一到欧洲,我整个人就失踪,无论他们在什么地方。我都是在美术馆,他们由他们做游客,我呢,简直像回到家乡似的,乐不可支,直到飞机回香港,我才会重新出现。

    通常是没问题的,领队乐得少照顾一个人。飞机票我都自己拿看,又不迟到误点。

    可是这一次复活节到欧洲,我遇到了一点麻烦,说来话长,因为同团有一个颇为可恶的男人。

    这男人姓陈。我在旅行社遇见他,他就像恨我。他与他妹妹与妹夫一起到欧洲旅行,异想天开,知道我单身旅行,想叫他妹妹与我同房,他与妹夫同房,省下单人房费用。我朝他白白眼睛,并不搭腔。

    我跟旅行社的负责人说:“旅行吗,为了开心舒服,如果不痛快,那么还不如不去。我一定要睡单人房。”

    他不出声。这意思是,地也得住单人房,白白多花一千好几百块钱。

    我才不理这种小家子气的算盘。我自己最怕与陌生人同房睡觉,管他是男是女。

    起程的时候,我照旧例牛仔裤一度。因为北欧天气冷,我有两件樽领品顶高毛衣与一件薄身短外套,南欧天气暖,光穿T恤已经差不多了。

    看到其他的团友又手提又肩背又送仓又打包。我叹口气,又是乡下人豪华逃难的时间了。

    我看到那姓陈的家伙,他朝我瞪瞪眼,找他朝他瞪瞪眼,我才不怕他。我怕谁?哼。

    上飞机他坐在我身边,真巧,同行廿二个人,他偏偏坐在我身边,我打开皮包,取出一整套武侠小说,开始我的阅读生涯。

    飞机到孟买,我告诉空中小姐脚痛,不想下机,我告诉她们我一直会脚痛到伦敦。

    她们让我留在飞机上,姓陈的小子显然很羡慕。到特拉维夫的时候,他的脚也开始痛。

    COPYCAT。没一点新意。典型的香港人。

    飞过欧洲的时候,我那套武侠小说已经看到第十二集,廿六小时的飞机,开玩笑。睡又睡不着,一会儿又该吃东西,一会儿又该上洗手间,多烦,索性搁起脚看书。

    本来我不是那种人,但这个姓陈的惹火了我,我根本不肯把书借给他,让他无聊的把菜单翻来覆去的阅读。他的妹夫问他要不要赌十三张,我把头上的灯关掉。这种时间还吵人,不要脸。

    结果他们没赌起来。

    我则憩熟了。

    到欧洲去什么都好,就是这程飞机受不了。

    引擎隆隆声中,我脑袋晃来晃去,终于到达伦敦。大家兴奋得不得了。欧洲就是有这个好处,来过一千次仍然还是值得兴奋。

    我早说过,英国是我的老家。提着行李,我自己叫计程车到旅馆去,谁还等他们一起走,飞机场离市区远,计程车又贵,我到酒店放下行李,马上去买票观剧,打电话给熟朋友。

    他们照例的抱怨:“不住我们家!真讨厌。”

    亲友家那里有住酒店方便,能在浴室撒一地的毛巾吗?

    我只打算在伦敦留两日,最后一日要到剑桥去看教授。

    第一日看电影与观剧,晚上吹牛吹到老夜才回旅馆。第二天上午重温旧梦,在国家博物馆,下午到“蒂特”画廊。晚上与旧同学吃饭,跳舞。

    同学两夫妻问我:“怎么?又是独自来欧?一年一度燕归来,几时带多个伴?”

    “没缘份,等多一阵再说。”

    “你也老大了,小姐。”

    “无奈何。”我说。

    “到底你小姐急还是不急?”他们笑。

    “急又如何?拿面铜锣到街上去敲不成?”我咋道:“换个题目行不行?人家捱足一年苦工,好不容易来轻松轻松,偏偏又碰到你们这种朋友。”

    第二早我六点半就搭火车到剑桥去。心中奇怪其他的团员做过些什么,到苏豪看脱衣舞?大概不致于如此精采。恐怕是在国会,大笨钟,比克的利广场兜来兜去,可怜的游客。

    在剑桥可以找到我要的一切,我躺在劳教授家的沙发上,喝红茶吃饼乾。

    “你还快乐吗?”劳教授问。

    “多么复杂的问题,我拒绝回答。”我笑。

    他说:“年年游一次欧洲,还不快乐,我活足五十六岁,还没到过东方。”

    我笑笑。

    等我回伦敦,刚巧来得及在百货公司关门之前买了三件绒大衣。寄在朋友家,待回程时取,晚上回酒店偕团友吃饭,那姓陈的又坐在我身边,多么可恶的人──

    他看着我的神色,彷佛我是个贼。

    倒是另一位太太,笑咪咪问我,“好玩吗,你一个人逛到哪儿去了?”

    我说:“很好玩,谢谢。”

    “你不怕?”那位太大很好奇,“一个女孩子,在外国乱走。”

    我笑,“我不怕。”

    香港都不怕,全世界简直没有可怕的地方。

    “啐啐啐。”那位太太摇摇头。

    彷佛我做过什么大逆不道的事。

    这些老派太太,到欧洲来是探儿子。不知道她们的儿子戴着什么面具来看她们。

    飞机到巴黎奥利机场,导游笑着拉住我,“慢着,你先别走,你的法文好过我的,帮帮忙。”

    “我替你找个英文好的司机,”我也笑,“帮帮忙,我要赶到罗浮官去,现在都三点半了。”

    那个姓陈的趋向前来,“到罗浮宫?我也去。”

    我看着地半晌,不答他。

    他问导游,“是不是去罗浮宫?”

    “我们回酒店,大多数团友打算去购物,我们不去罗浮宫,要去很容易,就在赛纳河边,你跟这位小姐走好了。”

    姓陈的又问我:“听说罗浮宫外尚有一个印象派美术馆。”

    我瞪他一眼,“你是跟我说话?”

    他的睑涨红了。

    我看在他也喜欢美术份上,不使他太难堪,我说:“把行李交给团长,跟我走吧,如果要洗脸淋浴的,就回酒店。”

    他说:“我跟你。”

    我佩服他知错能改的勇气,“走吧。”我说。

    他跟妹妹与妹夫说一声,就真跟我走了。

    我们逛遍美术馆,我并不跟他说话,嘴渴我到鸟喷泉处喝水。

    他问:“不喝可乐?”

    “没有钱。”我简单的说:“六个法郎一杯。”

    “我请你。”他说。

    “长贫难顾。”我说。

    我们进罗浮官,刚走到米路的维纳斯像就要关门了。

    “屎!”我说:“明天再来。”

    我与他步行回旅馆,说明要走半小时,如果他倦,他可以搭计程车。

    他结果跟在我身后,我买了条面包边走边吃。

    “你的法语怎么会说得这么好?”他问。

    “学。”我答。

    “你在欧洲念的书?”

    “英国。”

    “你连希腊都熟?”

    “我们这次不去希腊。”

    “你为什么不买衣饰!”

    “香港有的东西不必在欧洲买。”

    他不响。

    回到酒店,团友照例买得箱子都寨不下。我不知她们买了些什么,想把整个欧洲欧州都搬回去?

    饭后我又往外溜,这次很多人要求:“梅小姐,明天你到什么地方去?带我们一起去好不好?”

    导游啼笑皆非。“喂喂喂,明天有明天的节目,明天你们要早起,不要乱跑。”

    我一笑置之,自己散步去铁塔顶喝咖啡。陈跟在我身后。

    账单来了,他替我付咖啡帐。我没与他争。

    我靠在铁塔上往下看,真正车如流水马如龙。

    “美丽。”我说:“花都之名得来岂是侥幸。”

    他点点头。

    “第一次来欧洲?”我问。

    “是。”他说:“我是土蛋。”自己先承认了。

    “来过欧洲就不算土蛋?未必。”我说。

    临走之前我买了几本画册。

    然后我们到荷兰。这时候我已经不太讨厌陈某,只是尚未问他字甚名甚,只管他“陈某”,此人先踞而后恭,思想有问题。

    我们在阿姆斯特丹参观梵哥的画廊,陈对于美术的爱好使我惊异,我不知道他在学校念的是什么科目,我不问他,他也不说,也许他什么也不读,老土,谁管他。

    我知道旅行团去参观钻石厂,看打磨钻石原本是很有味道的,只是钻石美丽得心惊肉跳,没有去。我到“赛特施”去看筑堤。

    陈没去。我独自吹了阵海风,觉得寂寞。我的天,别告诉我那老土居然能解除我寂寞。

    我很早回酒店,陈来敲门,我颇喜悦。

    他说:“我买了件衬衫,你看好不好。”他通过来。

    我见是一件女装衬衫,花边领子、麻纱料子,以为他买给妹妹的,礼貌的说:“很好。”

    “合你的尺码吗?”

    “买给我?”我诧异,完全没防这一招。

    “是,谢谢你陪我参观美术馆。”他说。

    我涨红脸,因为太意外,所以只能说:“这种衬衫在布鲁赛尔便宜很多。”

    他把手插在口袋中,微笑,不出声。

    “我去换上看看。”

    “这样吧,我们到别的地方吃饭。”

    “也好。”我说。

    “那么我在酒店褛下等你。”

    我进房去换上那件衣服,照照镜子,尺寸刚好,我很久没有收到过礼物,这趟居然也有点欢喜相。

    我们在运河边的小馆子吃海鲜。

    他跟我说:“做人能像你这般自由自在,真是潇酒。”

    “那不过是因为你没见过我在办公室受老板吆喝的情形。”我说。“我一年中就这么几天的自由。”

    “但至少你懂得享受。”他羡慕的说。

    “你觉得是吗?”我问。

    “我觉得是。”他说:“看见你,我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

    我说:“各人的命运与生活趣味是不一样的。一个少妇在筱箕湾的住宅厨房渡过半辈子,侍候丈夫儿子,谁能说她不愉快呢。也许她最远只到过尖沙咀,但这有什么分别?像我们走遍全世界,见得多识得多,把一生挑剔得全无幸福,你觉得好?”

    他惊异,“我从未想到这一点。”

    “那是因为你是男人。”我笑,“你未想到做女人在这年头的痛苦。没见识,被瞧不起。见识过广,被抗拒。左右为人难。重视事业,疏忽家庭,重视家庭,全无事业。”我耸耸肩。

    “别这样想,难道没有男人接受有事业的女人?”

    我微笑。不出声。

    我以前也有一个可爱的男朋友。我们在枫丹白露岛分手。那年秋天,黄叶遍地,我们在拿破仑约会情妇的凉亭中摊牌。他说他要结婚去了。

    我没有太伤心,也没有妒忌,“她?”我只是问:“你选择她?人家说除却巫山不是云,你竟选了她?”全是问号。

    他答:“因为我能够控制她。”

    男人喜欢易于控制的女人。

    到了今日,我想起来反而惆怅而沉默。如果当年没有那么嚣张,如今……“如果”什么什么是最可悲的。

    我们回旅馆,第二站是翡冷翠。

    陈的妹妹与妹夫约我吃饭,我们在小比萨店叫了瓶契安蒂白酒。

    我礼貌的说:“令兄竟对美术这么有兴趣。”

    “谁?”他妹妹问:“他?”

    陈的面孔涨红了。

    “他对美术有兴趣?他以为梵高是一种法国苹果批,米开兰盖罗是巴黎最流行的牌子。”陈的妹夫瞪大眼睛,“他怎么会对美术有兴趣,这个人是天文馆的助理馆长,他对蟹形星云与宇宙黑洞也许有点见解,但──”

    说到这里,他被妻子大力锡一脚,住了嘴。

    我连忙看陈。

    我从不知道一个人的面孔可以像霓虹灯那样地迅速变颜色,因此很惊异。

    这土蛋,居然是天文学家呢。

    他妹妹咳嗽一声,“我哥哥是康乃尔大学念天文物理的。”她解释,“人是呆一点,但不能说他对美术没兴趣。”

    如果他对印象派画馆没兴趣,那么他跟着我走遍巴黎的画廊干什么?

    答案如一加一那么简单,那么他是对我有兴趣?

    我?

    我闷声大发财,拚命吃比萨。这老小子倒是真人不露相,原来他一直吊我膀子,我还不知道,我以为他瞪着我瞧是因为痛恨我这个人。

    奇怪。

    那夜我没多话,回酒店早睡觉。

    我的态度忽然斯文起来。

    他讪讪的问:“听说翡冷翠有问乌菲兹美术馆?”

    “然。”我答:“不过你别浪费宝贵的时间,我劝你去买几只漂亮的皮手袋带回去送女朋友,别选鲍蒂昔里恤,你不会找得到。”

    “别讽刺我好不好?”他难为清。

    “晚间你是不是在旅馆中恶补美术科?”我问。

    他低头看皮鞋,踢起一块石子。

    我的心软下来,毕竟他是为了我才做这些傻事的。女人最高兴的事,莫如能够令男人傻气。

    我因此一问:“你真的想去?”

    他但笑不语。

    自美术馆出来我们在路边吃冰淇淋。

    我解释:“很容易生黄疸病,意大利是黄疸病国。”但是我们吃得来得个高兴。

    黄昏在小巷子中散步,空气里全是橘子花香。美丽的少年男女骑在摩托车上嘻笑地飞驰而过。

    陈惊叹:“欧洲竟是这么美丽!”

    “如果不必寻生活的话,香港也很美丽。”我说。

    香港人很势利。”陈说。

    “欧洲人也势利。”我说:“做游客不容易发觉而已。不过我承认在欧洲做小老百姓是开心得多,在香港,除了吃饭喝茶,简直无处可去。”

    “你──有没有男朋友?”他问。

    “我有男朋友的话,尚会单独在此吗?”我摊摊手。

    “这论调证明你是个倚赖性很重的女人,有男朋友就不能独自游欧?”

    我反问:“这意思是,你是有女朋友的了?”

    他沉默一会儿:“我刚离婚,前妻是美术学生。”

    我意外,“对不起。”

    他不响。

    “有孩子吗?”

    “幸亏没有。”

    “婚姻维持了多久?”

    “三年。”

    “发生了什么事?”

    “她找到志同道合的美术家,懂得欣赏她气质的人。”

    大多如此,女人如不是找到更好的,根本不会答应离婚。女人始终是女人,永远被遗弃,绝少有这么幸运。

    “你不是唯一的倒霉人。”我说。

    “你结过婚没有?”他问得很可爱。

    “没有。”我说:“真是,老被瞧不起。”我语气非常惋惜。

    “你是一个非常好看的女孩子,应该早就名花有主。”

    “我?漂亮?谢谢。”我装个鬼脸。

    “真的。”他说:“没有人会否认。”

    “谢谢。”我说。

    他已经很严肃了,我有点担心。我怕负责任。我有一个女朋友,她喜欢与有妇之天来往,我问她为什么,她说:“怕负责任。”有妻子的丈夫、永远是别人的责任,她不必但心他的事业,他的前途,他的心事,他的经济,他生活上的细节……

    我也自由惯了,丈夫到哪里跟到哪里的生活,我不习惯,为一个男人牺牲,在目前我的智慧与心理不允许我这么做,除非我很爱他。但爱本身已是最大的牺牲,一生爱一次已经太多太苦。

    所以我逃避,连看一次电影都尽可能避免,免得引起不更后果。但这次我英雄被困旅行团,还有三分之一的地方要逛,真没想到要对牢这个人。

    “你在香港一个人住?”他想知道关于我更多的事。危险。

    “是。”我说:“一层小小公寓,七百尺,隔成一房一厅。”

    “开销很大。”他说:“你的收入那么好?”

    本来我想说笑地告诉他,我偶然也客串“一女一楼”“小姐徵友”来帮补开销,但终于没说出口,他不是那么有幽默感的人。

    我只说:“我很努力赚钱。”

    “那么你是一个能干的女孩子。”他说:“比男人还能干。”

    他的口气很老派,彷佛男人是一直应该比女人能干,偶而有个女人出色,已经像奇迹。

    他不是我那杯茶。

    回到香港,偶而出去一次看场戏,或者是可以的,但我很怀疑他是否会喜欢看我选择的电影,天天勉强着迁就一个人;没多久就厌倦了。

    无疑他想再婚,第一,因为他前妻已经再婚了,第二,已婚的人不习惯孤单的生活,他们习惯身边有个人出双入对。

    我们的年龄外表或者很相配,但是心境完全不同,难怪他向往我的自由。

    很多男人嫌离婚妇人,我也嫌离婚男人。结过婚的人都没新鲜感,做事过活都像习惯,把新伴侣也往他们的老习惯里带,有窒息感。

    像陈,谁做他的二任妻子还得兼任医生,医治他一颗破碎的心。再迟三五年吧,我现在还能穿牛仔裤,何必妥协于他这样的男人,错过这个机会,损失也不算大。

    因为前途加水晶一般清,所以我对他冷淡下来。像他这样的男人,不必但心没人嫁,他月薪是不会低的,也不会高到什么地方去,我把自己的生活负但得很好,结婚是寻伴侣,没有好的伴侣索性寂寞一点算数。

    我一冷下来,他很快觉得了,马上放缓步子,他也知道对女人太急进是不行的,除非那女人渴望结婚,或是她正在恋爱中。

    在罗马,我已经归队,所以两人交谈的机会很少,客观地看陈君,我觉得他不是没有好处的,他很老实,很有涵养,耐性佳,教养好。

    有些男人简直离谱。不久之前有个人约我吃茶,约过七八次,几乎没眼泪鼻涕的恳求,总算答应下来,完了他硬要送我回家,在楼下又说要送到楼上,在楼上他一个身子硬是塞在铁门口不肯走,蠢里村气神经兮兮的咭咭笑,这座高大的一个男人,令我毛骨悚然,只好推他出去,我记得我严词说:“再不走,我大声叫嚷。”他总算退出铁门,我关上大门时听见他用英语粗口骂我。

    这个瘪三。

    比起这种男人,天文馆的馆长自然是文质彬彬,不同凡响。一个独身女人在婚前会碰到各式各样的男人,但好的男人不一定就是未来丈夫,两个人如果不是多方面配合得天衣无缝,很难做一门子的好夫妻。

    陈是好人,毫无疑问,但缺乏生活情趣。毫无疑问,这就是他前妻离开他的原因。我也不喜欢这种男人。

    女人喜欢的男人是风趣的,有学问,有事业,经济异常具基础。最主要是讨人欢喜。陈某这样的男人,与他在外国生活是不错的,香港太过多彩多姿──我是怎么了,人家又没向我求婚,我想得太远太多,这证明我对他也有点意思。

    我们兜一个大圈子,乘飞机返伦敦,他在机场帮我抱行李,同行诸人发出会心微笑,我觉得我们很俗气──两人单身男女出门旅行,结识,在短短时日中便感情萌芽,回到家中可以结婚……比流行小说更不能忍受。

    我们到海德公园坐长凳被遮在大而不知名的树下,树叶有风吹得沙沙声,一条沙地有人骑马。

    就要回去了,我想。

    一条牛仔裤穿足三星期,味道不大好,布料穿得软棉棉地搭在腿上。就要回去了,陈在中环遇见我,他不会把我认出来,在中环,我穿丝袜高跟鞋,中等价钱的洋装,头发样子做得保守,乖乖地上午九点坐到下午五点半,日日风雨不改……他再也不会认得我,我自己也不会认得自己。

    陈还是老话:“欧洲很美丽。”

    “是的,吸过这阵新鲜空气,回去再工作,又可以熬一段日子。受上司气的时候,想想遥远的名画与风景……做人就是这样子的吧。”

    “你很消极。”他说:“你一定是念文科的人。我们观星宿,认为暝暝中自有主宰,因此我把大部份的时间埋头工作,这次若不是被妹妹拉着来,我也不会到欧洲,我很钝,不大用脑筋。”

    “我的脑筋全用在钻牛角尖上,”我说:“陈先生,你是对的,我是错了。”

    他深深注视我一眼,双目中充满智慧,科学家自有他们的天地,不是常人可以了解。

    “钻研宇宙的启发性很大吧。”我找话说。

    “日日夜夜看着望远镜?这是我失去妻子的原因。”他笑,“我们说些愉快的事。”

    “也好。”我说:“今天天气哈哈哈。”

    他被我逗得笑起来。

    “你喜欢我什么?”我坦白的问:“抑或因为我是团中唯一的单身女子?”

    “我喜欢你的气质。”他说:“你知道,是有气质这回事的。”

    “谢谢你对我好。”我说。。

    “不,谢谢你对我好。”他说。

    “认识你很高兴。”他说:“我可以有你香港的电话吗?”

    我把公司的电话告诉他。“你有空打来。”

    “你会接听?”他微笑。

    我也微笑不语。

    在街撞见我,他不会认识我,他不会喜欢香港的我。三十万女白领中的一名。芸芸众生。在区区薪水中我早已迷失了自己。

    就有这几天我是真的。

    回到香港,化好妆,入了模型,跟其他庸脂俗粉完全相同,什么气质都埋没在五斗米之中,他为什么还会对我有兴趣。

    可怜。

    我们回航的时候,没坐在一起,下飞机后,人一混,我自己取了行李,也没等他们,转身就走,扬手抢部计程车回家,我渴望用蒂婀肥皂洗澡痛痛快快漠上大半小时,然后睡到天亮,假期很紧,明天就要上班的。

    陈会不会打电话给我?

    或者会,或者不会。

    他是天上的一团云,偶然投影……

    旧情人:

    那是一个雾夜,我与妻子去一个宴会,宴会设在希尔顿鹰巢,妻穿得很得体,妻是那种……很体贴的女人。怎么说呢?她长得很漂亮,也很有一点亮光,没嫁我之前,是个颇有点名气的明星,婚后三年,还是像一个明星,一个有点小名气的明星,不是大明星。但她还是漂亮的,带她出去,只要她肯帮个忙,别说太多的话,她是很得体的一个少奶奶。

    我们一同去赴那个晚宴。

    那是一个雾夜。停车的时候便听见渡海小轮互相晌着号,大声地、绝望地。我知道这种雾夜,海与海之间隔三尺便什么也看不见,船一直驶,像是驶进永恒里。我知道这种雾夜,开看车子,直向前驶,也像驶向永桓,永远不会到达,在这雾里,除了一盏盏黄色的灯,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看不见。

    我最近事务忙,赚了一点钱,房子也买了,妻忙,我比她更忙,我们少碰见雾夜,妻不会注意这样的事,妻的好处是绝不敏感,她的感性与马桶盖子差不多,这种女人太可爱了,只要把她喂饱,只要天天晚上回来陪她睡觉,她便换看我又亲又抱,三年来她对我亲爱如昔,这种女人,太容易满足了,我喜欢这种女人,娶了她,我才可以有精力去应付别的事情,所以我的事业才会这么成功,才会赚那么多的钱。

    但这个雾夜,他们设宴在鹰巢。雾浓得这么奇怪,但又说不出怪在什么地方。

    妻把手插在我的臂弯里,依偎在我身边,我们一走进鹰巢,我便看见了她。

    她背着我,站在长窗前,看山下的景色。

    她的背影我都认得出来。四年我没有见她了,但是我连她的背后都认得出来,窄窄的肩膀,细腰,很瘦,但看不见骨架子,她穿了一套雪白的丝绸衣服,网上衣,绸长裤,背着大家,手中拿一杯酒,一定是白兰地,杯子是大肚杯。

    她以前是不喝酒的,并且讨厌人喝酒。

    以前。

    以前是多久的事情了。

    以前我也不是这样的,以前。

    人怎么能够提以前呢?

    她回来了吗?什么时候?独自一人?她有没有老了一点?她快乐吗?窗外都是雾,什么也看不见,她在看什么?

    乐队轻奏──歌手唱:

    “昨夜街上我遇见旧情人,

    她看见我似是这么高兴,我只好微笑。

    我们详谈很久,

    这些日子,隔这么久还是不能忘记──

    我不是那种与群众混得很好的人,

    我彷佛特别依赖熟悉的方式……

    隔这些日子,还是不能忘记。”

    我放下妻,走过去。

    她没有注意。她喝了一口拔兰地,一看就知道是个能喝的人。她很静默,看看窗外,一点表情也没有。

    我轻声叫:“丹薇。”

    她一怔,并没有猛然抬起头来,过了几秒钟,她缓缓转身,见到是我,嘴唇动一动,看着我不出声。脸上还是不化妆,眼睛依旧那么圆,浓眉,乌黑的漆发。

    她一时叫不出我的名字了。难怪她,四年没见面,她怎么会忽然想到能在这种场合见面呢?

    然后她微笑了。

    “丹薇。”我伸手,“你好吗?”

    “好。你呢?”她轻轻的问候我,轻轻与我握手。她右手戴了五只银戒子,左手戴一只钻石订婚戒。

    呵订婚戒子。曾经一度,我们一起到珠宝店去看过婚成,曾经一度,她是我的女人。

    我垂下头,“好。”我说:“很好。”

    她温和的说:“我听说了。他们说你事业很如意,那是你太太吗?穿紫色夹银线长裙的那位?她真美丽。”

    丹薇的口气完全变了,那么温和客观,那么礼貌周到,她完全变了,一个微笑遮掩了一切,甚至达她的声音都不一样了,她的声音那么平,一点过份的语气都没有。

    她说:“她是个电影明星是吗?”

    我连忙答:“现在不拍戏了。”

    丹薇笑一笑,再喝一口酒。

    她以前是不喝酒的。以前,以前我怎么会娶一个三流女明星做老婆,还带看她到处晃?以前。人是会变的,不要问别人怎么变了,问自己是怎么变的,先问自己。

    我问:“你是一个人来的?”

    “不,”她答.“我与男伴来的。”她转过身去。

    我看到一个年轻的男孩子,甚至比她还要年轻两三岁,正在与别人讲话,一个英俊的男孩子,浓眉大眼,高大挺拔。配得上她。

    但是丹薇脸上没有欢容。

    丹薇的脸上从来没有欢容!即使与我在一起的时候也是如此。只有在看到一张名画的时候她才微笑,只有在看卡通的时候她才大笑。她的笑永远不留给男人。她太骄傲。或是因为她碰到的男人都太没有办法,不能得到她的欢心?像我?像那边那一位?

    “他是你的未婚夫?”我看看她的订婚戎子。

    “不,”她摇头,“未婚夫在伦敦。”

    “他只是一个──男伴?”

    “是的。”她动动嘴角。

    她真的一点点也没有老,四年的光阴彷佛没有间断过我们两个人,只是我们都镇定了,可以和平的说话了。我与她在沙发上坐下。

    她说:“看这雾──”

    “你还是想得那么多。”

    她笑,“不管有没有用,我还是看红楼梦的人哪。”

    我惭愧的陨她微笑,我的妻子项管用,但是她连日常报纸上的副刊小说都没看懂。

    丹薇说:“听说你的女儿漂亮极了。”

    “读书读得不好,”我尴尬的说:“幼稚园都留级。”

    她不在意的说:“女孩子读书好有什么用?”她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一点喜怒哀乐都没露出来。

    天呀,她怎么会变成这样子,她以前是爱恶分明的,脾气犹如雷霆一般,每件事情,黑是黑,白是白,但是现在可以看得出,她的心是死了,才会这么的淡然洒脱,甚至她的眼睛也没有了那种光焰。是什么悲哀令她变成这样呢?就像她身上那套白衣服,像蝴蝶标本,偶然动一动,那是因为风。

    “你爱他吗?”我轻问。

    “谁?”她问。

    “那边那个男孩子,眼睛那么漂亮的男孩子,”我说:“你的男伴。”

    “你知道得很清楚,自你之后,我不再爱任何人了,”她说得极之温柔,语气却这么震荡,“不,我不爱他。他只是一个玩件。有时候他来了,我觉得烦,有时候他不来,我觉得闷,烦与闷之间,没有什么选择,我不介意,日子一天天抱下去。”

    “你有一份好的工作。”我低声说:“有多少女人有那种成就?”

    “卑下的工作,看老板的脸色做人。我已经失去南京了,紫金山的风光是不可再见了,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

    丹薇喝多了一点,话也多了一点,这种朦陇的神情是她以前永远不可能有的,以前她太清醒太清醒,太冷酷太无情,怎么可能有目前的可爱迷惘?

    我低声说:“你将结婚了?”

    “不,我不会嫁给那人的,要嫁不会等到今天。”她低声说:“不不。”

    “那么怎么订的婚?”我奇问。

    “我忽然被感动了,一时的糊涂。”她微笑,“戒子太吸引了。”

    我笑,“丹薇居然由聪明而转入糊涂了。”

    她也笑,一手撩起头发,“难呀。”

    正当我们谈得高兴,像老朋友一样,妻走过来了。她靠在我身边,手搭在我肩上,身子依偎在我臂上,嗲嗲的问:“这是什么小姐?”我不出声。忽然之间,我觉得妻太胖,妻太俗,她太过份,她太肉麻,一个三流女明星坐在大学生对面,那种三流的态度就完全显出来了。

    但是丹薇变了,丹薇以前的那种飞扬跋扈变得无影无踪,丹薇自己说:“我姓周。”她的声音很温和。

    “啊,周小姐。”妻说。

    丹薇的男件也走了过来,他走近来,更显得漂亮得惊人,微微皱起眉头,他低声问:“你在这里?又不高兴了?”

    丹薇摇摇头,又喝一口酒。

    “不要喝太多。”他说。

    不要喝太多?谁管得了周丹薇?我花了三年时间,还没有管得她一只手指,你这小子算是老几?你这小子真是异想天开了,明天局丹薇另找一个伴,你就完蛋了!

    可是妻的眼睛亮了,媚眼一个个抛过去,因为那个男孩子年轻貌美。

    丹薇不动声色。丹薇呵,你早三年练成这个功夫,这三流女明星怎么有可能坐在我的身边?丹薇呀,那个时候你为什么倔强得像合金钢?丹薇,那个时候为什么你笑都不肯一笑?丹薇,那个时候,你怎么从来不肯妥协这种无聊的宴会?

    迟了,丹薇。当你懂得迁就我,当我懂得欣赏你的时候,已经迟了。丹薇,迟了。

    丹薇又缓缓喝了一口拔兰地。

    那个叫唐的男孩子走开了,妻马上藉故跟着到那边一大堆人群去聊天。

    “他好像很喜欢你。”我说。

    “我有值得利用的地方,他这种人一辈子也结识不到一个上等人,新加坡舞女,电视台小明星玩腻了,泡泡大学生,多鸟?”

    “你还是目光如炬。”我笑。

    “没法子,老江湖了,没法子。”她微笑。

    “你见到我的妻子了?”我问。

    “很漂亮。色彩丰富,我常常希望有那么漂亮;一目了然的。”她说:“不知道该说什么,我喝醉了。”

    我闭上我的眼睛。

    丹薇与我,我们到弥敦道的广东小食店去吃鸡蛋蒸鱼肠场,到天香楼吃熏田鸡,送她去看医生,接她自法文老师处回来,阿丹薇,这些旧日子,真像梦一样哩。

    “我对不起你,丹薇。”我忽然说。

    她很惊奇。

    “怎么了,隔了四年,忽而道歉了?不是我的脾气坏吗?不是我看红楼梦走火入魔吗?”她温和的低声问:“不是我不像女人吗?你都说对了。你不必道歉,失去你之后,我终于在今天有这个机会说这些话,我很高兴,失去你之后,我不再在乎了,连你都丢了!还有什么是不能丢的?还有什么是值得希罕的?”她举举酒杯,“长醉是长策。”

    我看着她,我真是不敢相信,这些年来,周丹薇居然还记得我,不但记得,还记得这么刻骨铭心。丹薇,这是可能的吗?丹薇?三年来从来没让我过过好日子的丹薇,这是可能的吗?三年来从不给我一个笑容的丹薇,这是可能的吗?难道失去的东西才会变成好东西?丹薇,那时候你对我的厌倦,丹薇──

    她说:“你还记得我的样子……”

    她的男伴过来说:“丹薇,跳舞。”

    “好。”她马上站起来。

    丹薇,你几时变得这么随和。你几时肯跳舞了?丹薇,这是几时发生的事?那时候你连三步都不肯跟我跳,现在居然跟他们跳哈骚。

    我看着她跟他们跳得兴高彩烈,跳得那么整齐,就像她以前做人一样,一板一眼、一步是一步,半点错不得。就像现在练这个舞一样,大家三三四跟看做,半步错不得,错不得。

    她的黑发飞扬,沉醉在酒中,在音乐中,在今日中,在今日的生命中,但是丹薇,三年前为什度你不是这个样子?丹薇,三年前即使你不能够从我身上得到快乐,为什么不能像今日这样自得其乐?

    迟了,丹薇。

    迟了,丹薇。我那个穿紫色夹银线长裙的老婆向我走过来了。你记得吗丹薇,我们那个时候吵了架看电视,你指着电视上最恶劣的歌女说:“你将来会娶一个这样的老婆,而且不会觉得有遗憾,恭喜你祖宗十八代。”丹薇,那时候一时的赌气你能对我下这样的咒。你还真说中了,但是你也不见得快乐,而我的确没有损失,匆匆几十年,丹薇,我妻子纵有万般不是,她以嫁我为荣,她以高攀我为荣,她一家子捧着我,当我是她们家的荣誉。我在你面前算是什么?你的目无下尘,你的骄气凌人,你的压迫感,在你面前,我算是什么?丹薇,我没有选择的机会,我没有后悔的机会,我没有内疚的机会。丹薇,我只要一个女人,普通的女人,有正常体温的女人,当我回到家中,我不管她在午睡,不管她在搓麻将,我只要一个简单愚蠢的女人,丹薇,你明白吗?

    丹薇在舞池中仰头大声笑,钻石耳环闪闪生光。

    妻忽然之间说:“这个女人,她不好看,但她有特别的味道,你觉得是不是?”

    但是丹薇也变了,她糊涂了。这些人,在以前,这些人,她的眼角不会去看一看这些人,我与她,吵尽管吵,但是我可以骄傲的说一句,她眼中心中没有第二个人。

    妻说:“她跳舞跳得很好。”

    还有很多其他的事,做得更好,跳舞算什么。像她这样的女子,我知道,是不可多得的,但我只不过是个平凡的男人,我不能娶她做一个妻子,或者我会后悔,我后悔吗中.男人很少后悔的,男人都是随便的,随便什么女人都可以娶为妻子,只要不太麻烦,只要将来的日子过得随便点。

    妻问:“你认识她很久了?”

    我点点头。

    “她做什么的?”妻又问。

    “她是律师。”

    “她是什么?”

    “律师。”我说。

    “哗。”妻怀疑,“为什么半夜来这里跳舞?”

    我温和的解释给妻听,“因为她是个女人。”

    妻在银幕上与银幕下都有无数的情人,她在日常生活中真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但有许多事她是不能够明白的,但又有什么损失呢。她不会英文,她不会法文,她连读者文摘也不看,她连中文也写不好,但这有什么关系呢?我会好好的,合理的照顾她,直到她死那一日,或是直到她找到一个更好的男人。她什么也不必懂,她只要继续对我抛媚眼便可以,她只一直依在我身边便可以,各人的命运是不一样的,我的妻子不懂得这些,太不重要了。

    我说:“我要去请周小姐跳一个舞上

    “唔,”老婆嗲声嗲气的说:“只准一只,马上回来。”

    我拉开椅子,走进舞池,拍拍丹薇舞伴的肩膀,那个浓眉大眼的男孩子有点愠气,但还是让我跟丹薇跳了。

    丹薇咪着眼睛看着我,微笑。

    我的心痛如绞。以前她拿起文件夹于上律师楼,短头发,一整套的考究的便服,神气十足,怎么看都像个小男生,而现在这么女性化了?这么的叫我心酸。

    我轻问:“他们怎么会懂得你?”

    她耸耸肩,“上班是上班,下班总要把时间杀掉。在他们眼中,至少我是个挂牌的律师,至少我是个略有姿色的女人。”她淡淡的答。

    “丹薇,你岂止略有姿色。”

    “但是我不像她们那么美丽,是不是?我不美。”

    “是的,你是美丽的。”

    “谢谢你。”她笑,真的七分醉了。

    “丹薇,你喝多了。”

    “没有,没有。记得那一日我真醉了,对你说了多少话,又哭又吐,你只是铁青着脸不晌。你对每个人都那么好,我得不到你的欢心,错一定在我。”

    “我不知道你在乎。”

    “当然你知道的,我太在乎了;所以才那么讨厌,爱是最不潇酒的,我太年轻,不知道如何爱你,然后最好的日子已经过去了。我欲告诉你,下雪的时候有多冷,我要告诉你,全章的商业条约我背得出,我要告诉你,我如何为你流泪。但如果你已经忘了我,这些噜嗦又有什么用呢?你从来没有再来找过我,好像我是你的仇人,我做错了什么?或者只是你根本不喜欢我,不是因为我做了什么,或是没有做什么。我很高兴今日见到了你,我一直没有忘记你,自从离开你,我潦倒至今,与这种人在一起,我是完了,他们要怎么样就怎么样,我是完了,无所谓,只有你是有所谓的,既然失去了你;既然失去了你……”

    音乐早停了,换了一支。

    我轻轻拥着她,默默的听着,以前她只会皱着眉头跟我像律师与律师似的答辩,以前。

    歌女唱着:

    “一日又一日,

    我得面对一整个不属于我世界的人,

    我真的那么强壮?

    我可以忍受这世界给予残酷的一切,

    但是没有你,

    我一日也活不成……”

    “我不再活着了,”丹薇笑,“我什么都做、拍马屁,低声下气,抢案子来做,开夜工,我不是你认识的那个人了,你也不是我那个时候认识的你,也许现在的我,碰到以前的你,两个人会过得很好。或许现在的你,碰到以前的我,也会过得很好。你听懂了吗?这就是缘份,时间是缘份。十年前你会娶现在这个太太吗?我还记得你怎么把这类型的女人批评得一文不值,然后转头说:‘丹薇,丹薇不是这样的,是不是丹薇?’”

    我什么也不说。

    丹薇说:“我讲得太多了,我要回自己的桌子了。”

    “今夜你跟他们去了?他们是谁?”我忍不住问。

    “今夜你碰见我,不是个偶然,你关心我,我感激你,但是明天呢,后天呢?我已经四年没见你了,你没有看见我的眼泪吧?我的眼泪太远了,你管不到了,谁没有谁活不下去呢?你要问他们是谁,让我也问你,那个名义上算是你老婆的女人又是谁?”在这一刹那,丹薇的眼神恢复了她一贯不可一世的神态。是的,她就算堕落了,那是她清醒明白的选择,我老婆的堕落,是一种猪猡活该出生在猪栏里的感觉。我无言,我放开她。

    丹薇一身雪白,走起路来,绸衣飘飘拂拂,人的命运各有不同。

    她忽然转过头来说:“真奇怪,我并没有找到比你更好的,没有。”

    我还来不及说话,她又转身走了。

    那个叫唐的男孩子瞪我一眼,抓看她的手。

    我转过头也走了。

    丹薇不再是我知道的丹薇。

    我也不再是丹薇知道的我。

    现在我们两个人都没有选择,问题是我不再苛求,我很快乐,因为我没有教育水准,我只不过运气好,赚了点钱。而她,她始终是不同的,曾经一度,我也有那个虚荣心,想发她为妻,她到底是不同的。

    我们回家,妻换了花边透明睡衣出来,直嘀咕,“那女的真邪门,脸那么扁,又不漂亮……”

    我一转身就睡着了,看,我已经练得这么到家了,没有任何事可以使我失眠,甚至不是丹薇,我爱过丹薇吗?我与那个大眼睛的男孩子有什么分别?当初与丹薇在一起,也不过是虚荣心,舞女酒女泡久了,妈的,约会一个法科大学生,多帅。只是丹薇那时年轻,她真爱上了我,而且在分手的时候才发觉她已经爱上了我。

    我害了她?不不,她是不会被害的,她那样的女孩子,开玩笑,她是第一流的女人,一百个男人也害不了她,今夜她喝得更醉,明早她还是会准时爬起来去开庭的。

    丹薇是什么人!谁能够影晌她的大局!

    一星期之后,我到大会堂低座去等朋友。正在喝啤酒;一抬头又是丹薇!

    的确是她。

    她的黑发束在脑后,梳成一只髻,脸上粉红粉红的,精神饱满,纤细的身段,满面笑容,穿看一套米白色凡立丁西装,三件头的,背心上扣一只挂表,手挽鳄鱼皮文件箱,正与一个外国人说话。

    那个外国中年男人替她挽着件银狐大衣,看着她的睑像看了迷似的,两个人不晓得在说什么。

    丹薇没有看见我。

    她太忙,她看见别人的时候是极少的。

    她并没有完,她才刚开始呢。

    酒后醉话难道可以当真吗?

    看她现在这个样子,我凭什么去配她?我还是回去与我那三流明星老婆相处到白头偕老吧,宁可人高攀我,不可我高攀人。

    不。

    丹薇还没看见我,她与那风度翩翩的外国人走到门口,那个外国男人为她穿上大衣,大衣连帽子,帽子罩在丹薇头上,银狐的毛围在她不化妆的脸上,扁扁的,那种自然可爱是说不出的,四年了,四年前也是这份特别的感觉吸引了我。

    她还说她无法获得我的欢心,其实是我怎么做,她怎么瞧不起我。

    外头在下雨,她毫不在乎身上穿的是什么,这是她一贯的作风,那一年我认识她,她披蓝狐大衣,开巴哈马黄色跑车,也是倾盆大雨,前来看我,都是以前的事了。我为她买了姜花,她喜欢姜花,都是以前的事了。

    我的确爱过她。

    怎么能不爱呢?有几个丹薇呢?像我老婆,开过双眼皮,做过鼻子,还有一切暧昧的事,我容忍她,那是因为注定要容忍她,她知道我在容忍,因此感激涕流,我们的关系建于这种条件之上,白头偕老还有什么问题。

    至于丹薇,当然她寂寞,她是为寂寞而活的。寂寞等于她生命的一部份。不过不是在白天,白天她一睁开眼有三千样的事等她去办,坐咖啡馆对她来说都是一项罪名,浪费时间。

    当然她有寂寞的时候,每一天的工作成功地完成了,回到豪华的公寓中,那一刹那,才是寂寞的,找再多的小子们陪她喝酒跳舞,还是寂寞的,表面上她是妥协了,内心的反抗更强,对生命的反抗。这个世界只适合我妻子这种女人,因此我发她,我要利用她帮我尽可能愉快地生存下去,打打麻将,说说黄色笑话,拍拍我马屁,混混日子,一辈子就过了──哦还有,别管人种是否优秀,生半打孩子玩玩,我老婆可不懂生命的可怕,人生的哲理,这是丹薇的论调。

    丹薇离开了。她没看见我。

    我们都活得很好,十年后,廿年后,卅年后,我们或许还会见面,我也许不认得她,她也许不认得我。

    毕竟一度,我们是情人。

    她说她想念我,我绝对相信,她是个重感情的人,要求太高,无法有人配得上她,四年后她醒悟了,把感情降至最低要求。

    然而谁来爱她呢?

    我喝完啤酒,见完朋友,打道回府。

    我那胖了三十磅的老婆给我一个吻,“亲爱的,我妈妈要买一双玉镯子过生日,你这个做女婚的,平常被她这么宠着疼着,怎么样?”

    我说好。

    我早说过,白头偕老太容易了,她那儿再找个呆子娶她去,她怎么能不百依百顺。我呆呆的坐在沙发上。

    但是丹薇……

    丹薇扁扁的脸,裹在银狐的长毛中,那张脸,我第一次看见的时候,她才廿二岁,多少人追求她,是我硬求软缠骗回来的,过三年找个籍口把她撇掉,因教育问题,她始终维持风度,因教养问题,她始终没有再找到一个比我更好的,我应该骄傲?,应该悲伤?

    但是我老婆缠在我身上说:“亲爱的……”

    她晓不晓得她已经胖了三十磅了?

    今天我又见到了丹薇,她并没有见到我。

    师母:

    他们都说老周是星大不可多得的教授,教的是最无聊的科目,可是教得起劲,自小小的九级讲师做起,十余年升到了教授,虽然教材没有换过,讲义没有改过,可是他的教学态度却是一丝不苟。

    他是个好人。教的是中国文学历史。教这种科目,若能不涉及政治,没有偏见,便是个好教授,老周是温吞水一样的一个人,没有脾气的好好先生,改卷子,最高分是甲,最低分是丙,他不会给学生过不去,他也不会跟自己过不去,他非常懂做人的道理。

    他是一个小心的人,小心翼翼的捧着他的饭碗,看样子也是一个负责任的人。教这么多年书,一定是寂寞的吧。然而大学的待遇是好的。老周四十岁了,且是独身。

    老周四十岁,就是四十岁。不是阿伦狄龙式的四十岁,也不是保罗纽曼式的四十岁。

    他……看上去也就是四十岁了.

    一个一点风度潇酒也没有的中年男人,面皮姜黄,因为太阳厉害,晒得他有点酱色,五官模糊不清,杀了人,目击证人也形容不出的一个人,因为长得太普通了。五尺五六寸高度,有点发福,头发秃了顶。

    这就是老周,虽然做了教授,学生们也选了他的课,可是都很疑惑;到底他是老了,不晓得靠不靠得住。

    做教授也像做明星,要年轻貌美才有号召力。老周是不行了。可是他的收入还是叫其他人羡慕的,告老以后,那退休金也是可观的,而且还早呢,教到六十岁也不稀奇。

    我并不念文学,我念理工,妹妹念文学,故此她知道老周,学生们人前人后便叫老周为“老周”,算是昵称。

    妹妹说:“老周教古文观止,孟子见梁惠王,还可以,教起红楼梦来,未免差劲,他这个人没有想像力,又是个四十岁的王老五,什么感情他都不懂,别说这么奥妙的真真假假了。可是他不讨厌,至少他不是索隐派。”

    我们理工系有一个年轻教师,才廿七岁,是穿牛仔裤教书的,妹妹因此很羡慕。

    我跟她说:“算了,这一位是不知道红楼梦的,只知道公式。”

    过了一个学期,妹妹来跟我说:“你知道吗?老周结婚了。”

    “不是吧?”我说:“娶谁?他找得到对象?”

    “我也这么想呢,要娶早就娶了。”

    “那倒别这么说,人家大大小小,也是一个教授。”

    妹妹笑说:“可不是,落后地区,小大学里的穷教授。”

    “谁嫁他呢?”我罕纳。

    “不知道。”妹妹说。

    “不过他人是靠得住的,是个顶天立地的好人。”

    妹妹点点头,“那倒是的!看他这些日子,只觉得他瘟,人真是好人。”

    “不会娶个土女吧。”我问。

    “土女也不能嫁他呀,买他什么好处。”

    一日放学,我与妹妹在大学门口约齐了,回家打网球去,另外还有两个同学,兴高采烈的站在太阳下,高谈阔论,正站在路边呢。

    就在这个时候,一辆小小的开篷TRop慢慢地滑停在我们不远处。一辆很普通的车,我顺眼一溜。一个女人坐在里面,那女人倒是值得再看一眼的。只觉她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她彷佛是在等人的样子。

    另外一位同学已经发问了,“这是谁呢?”

    “不知道,没见过,很漂亮。”

    我们好奇的看看。

    没到一会儿,老周气吁吁的跑出来了,拿着他那只注册商标的文件夹子,两步作一步的过去,拉开了车门,又忙着解释,我们只见那女子微微一笑,开动了车子,就走了。

    我们看得眼珠子都落在地上了。

    我说:“这是老周的什么人?”

    妹妹说:“老周是从来没有女朋友的,他也没这种亲戚,莫非是他的新婚太太?”

    一位同学很愤怒的说:“怎么可能呢?像那样年轻貌美的女子,何必嫁老周?”

    妹妹说:“老周又不是坏人。”

    我说:“我们打网球去吧,不等了。”

    回家在后园的网球场上奔驰,我总觉那女子是很好看的,是那一种大方吸引了我。仿佛她穿一件长袖子的衬衫,不文不鲜的颜色。不会是老周的太太吧?大概是他朋友的太太,不过妹妹说过几个星期便可知道了,不会到今日,就说嫁丈夫不讲相貌,可是老周人物也不出众。

    因为学校有园艺会,娶了这么出色的太太,不能不带去的。

    本来这种园艺会就是女学生出风头的机会。女孩子念大学原是最侈着的,倒不是金钱,而是时间,个个但凡勉强及格便算了,眼睛并没有看在功课上,一直盯着理想的对象,进大学不过是图得一个机会──一个嫁人的机会。

    所以去了一定是打扮得花姿招展的,妹妹早一阵子已经把衣服缝好了,严阵以待。

    真到了那天,她的男伴来接她的时候,她又说不高兴去。“年年是这种玩意儿,年年是这班人。”她说没味道。我劝她少噜嗦,“明年毕了业,就没得去了。”

    我没有约任何人,如果到时找不到人跳舞,自己坐一会儿,也就回来了。约定了人,就不好意思跟其他的女同学说说笑笑,我不干。所以妹妹感叹女孩子益发嫁不出去,男人连这点芝麻绿豆的自由都不肯牺牲。

    到了园艺会,只见校园子里已经张灯结彩的,女孩子都花姿招展,可是不外如此,也没有谁是特别好看的,都是一般的粗枝大叶,就因为这个原故,她们看上去都很快乐,没有心事。

    妹妹奔过来对我说:“喂!老周来了!”

    我转过头去,那个漂亮的女子正跟在他身后,微微的笑看,一个宝光流露的微笑。

    妹妹吃一惊,“唉呀,不幸言中,真是他妻子呢。”

    真是大丈夫何患无妻,连老周这样的人,还可以娶到这么好的太太,单看样子、风度,便是一等一的了,娶太太不过是要在外头站得出去,压得倒其他的女人,那么做丈夫的虚荣心也就达到了。

    我呆呆的看看老周。

    老周并不笨,他自然也很明白这一点,是以红光满面,喜气洋洋,到处跟人家说:“我太太,是,我太太。”周太太始终站在他身后,笑嘻嘻的,恰到好处,并不多话。我想,真是三十年风水轮流转,像什么话呢,老周如今居然出起风头来了。

    妹妹去打听了一下,回来又报耳神,“嗳,真是他太太,可是你知道她是谁?你真不会相信,你们那系裹不是有位姓范的讲师,最最年轻漂亮的?那是他的姊姊,不知道怎么的,就嫁给老周做太太了,听说她也是大学生呢,老周真不知道交了什么运,可是你看看范先生的太太!天下问怎么有这许多气事呢!”

    我转过头去,范先生如玉树临风似的站在周太太身旁,说明白了以后,看仔细一点,果然两个人十分相似,而且态度亲密。那、泛太太一眼看上去便知道是土生土长的华侨,而且是家里没有钱的那一种,皮肤黑而且粗,身裁矮矮胖胖,也就是一个貌不惊人的女人。

    月下老人真是昏头昏脑的,随心所欲,就配成了无数婚姻,难怪妹妹要大叫了,我也看不过眼。同学们都窃窃私议着。

    可是无论怎么样,老周在这个晚上出尽他在星大十多年的乌气。

    回到家中,妹妹说:“怎么会嫁给一个这样的男人?纵使是到了年纪了,凭她那个长相,还怕没有人要?即使到四十岁,她也是不怕的,况且你想想,她家中自然也是不错的,不然兄弟怎么做得了讲师?也迟早升教授的,真不明白。”

    我笑她,“你怎么不去问问周太太?”

    “我见了就气。真正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看了心寒,仿佛女人长得多好,将来也不过是落在老周这种人手上。”

    “不见得,各有前因后果罢了,怎么范太太这样的粗人,就嫁给了范先生?女人还是有办法的。”

    妹妹沉思说:“那么就是红颜多薄命了。”

    这四个字的成语倒是天天听的,可是这时候忽然被妹妹一说,觉得份外贴切,尤其是这“红颜”两字,形容周太太,彷佛天衣无缝。

    那天晚上见了周太太之后,不少男同学惊艳惊得不得了,从此之后,对老周多多少少有点刮目相看,大家都觉得老周是真人不露相,暗底下可不简单,上学的时间,老周便比往日顺流一点,学生也不那么冲着睑子跟他争论了。妹妹说他大概是个很有意思的人,不然怎么会发到一个大美人做妻子。

    说得我心惊肉跳的,原来一个男人靠老婆份上的事,还真不少呢,老周便是个例子。以后想要娶老婆,应该当心一点了。

    妹妹又发现了很多新大陆,回来说:“周太太是念法文的,我想请她教法文呢,于是去了,她一点架子都没有,非常的和蔼可亲,留我吃了茶才走,老周与她在一起,是她有潜移默化之功,忽然也不讨厌了,他劝我在暑假学,那么与功课不起冲突,从没听他说过这么有份量的话,以前他说了两车话,都是没半句踏实的,完全是个政客,现在忽然经济实惠起来,奇哉怪矣。”妹妹拍手跌脚的说。

    我没有与她单独相处的机会,只除了一天,是学校发起的远足旅行,真没想到她会来,是的,她来了,与老周一道,她戴着一顶小小的草帽,上面插着根七彩的山鸡羽,非常美观的,一身薄薄的衣裤,在一年四季炎热的天气里,她就是靠着这一身衣着,与众人隔了开来,与这天气隔了开来我不能想像她跟老周是夫妻。我也不能想像她可以在这个简陋的异乡居住。

    她一定是经过了什么来着吧。那种微笑,洞悉了一切,淡淡的,无所谓的笑,沉默的笑。

    我走近她的时候,她与英文糸的几个洋人在说话,那英文是流畅的,动听的。她的英文竟说得这么好,一种天衣无缝的口音,我很吃惊的看着她。

    那两个洋人转身买啤酒去了,她站在悠悠的风里往山下望,山下的风景并不好,可是她却是诚心诚意的望着,使人生了一种错觉,以为那风景是始终值得一看的。她没有动。眼神在很远的地方,到底她在看呢,还是在想心事呢,她是无论如何不适应这环境的,可是她装作很舒服的样子,就因为这样,大家也就舒服起来了。

    她偶然转过头来,看见我了,向我点点头,我连忙叫一声“周太太”。

    她说:“你妹妹是周系里的学生,是不是?”

    “是的。”她记性倒是不错。

    她微笑,“两兄妹看上去很像。才到了这里没多久?”

    “年前才来的,”我说:“因为父亲的公司派他来这边主持分公司,所以只好一冢子跟着来,不知道有多少不方便,有时候做梦也还像在香港的样子。”

    “香港真的那么好吗?”她微笑问。

    “不见得,只是习惯了,你知道,习惯了之后,鸦片也是好的。去年忍不住,回去在亲戚家住了一阵子,大家都客气得什么似的,可是越是过得舒服,那种寂寞越是厉害──是几时的事呢?已经不适合香港,与香港脱了节了,可是又没有完全适应别的地方。”

    她点点头:“你这孩子,很有点意思,你知道吗?我也是香港人,在香港住了廿一年呢。”

    “是吗?”我呆呆的看着她。

    “怎么不是,你问你的范先生去,他会告诉你的。”

    “你想家吗?”我问。

    “我的家在这里,”她微笑,“没有其他什么好想的。”

    她的声音里充满着愉快,一种满足,有很多的安全感。看样子老周对她很好,是以在这大学的小圈子里,她生活得很高兴。

    她说:“我喜欢大学,有一种洁净的感觉,虽然人还是人,但是站在书本的旁边,人不能够坏到绝点。况且这里到底朴素一点。”

    我怔怔的听着她。她知道有很多人为她不值吗?

    “你难道喜欢这里的一切?”我不置信的问。

    “是呀,这里的一切也很接受我呢。”她随口答着,“我真想也没想过会在这里建立一个家庭,真是很好的一个地方。”她说:“你与你妹妹有空来吃茶吧,我们是很欢迎的,先打一个电话来,好让我们准备一下。”

    这时候老周过来了,拿着一包糖果吃,又递给他妻子,周太太很温和的接过了那只小纸袋,可是没有把糖放进嘴巴里去。他们站在一起,我左看右看,总觉得不对劲,心里不舒服了半天。我向他们告辞,下了山,开车回家了。

    我从没有见过如此相敬相爱的夫妻。多少看上去郎才女貌的一对,还不是吵得头崩额裂。是什么缘故呢。老周人格无异是高尚的,学识知识也过得去的!做人是负责任的,说一不二,他自然是爱她的,他没有资格、没有理由不爱她,此刻星大一部分的学生,包括妹妹在内,都爱上她了。这就够了吗?爱情似乎不止这样,她应该是懂得爱情的一个人。

    她不应该嫁给老周道么妥协,四平八稳的一个人,这么不漂亮的一个人。她这样的女人,应该过看多姿多彩的生活,与无数美丽的男人谈轰轰烈烈的恋爱,那怕是短促的,痛苦的,一直到五十岁,她天生是这一类人。宁可像蝴蝶一般,死得自由自在,也不能拉拉扯扯地活在一间宿舍里。

    可是我又想错了,他们并不是住在宿舍里。老周因为一直是个王老五,所以颇有积蓄,他又没家累,故此在外边买了一层小洋房,结婚之后,两口子便搬到小洋房去住,屋子布置得非常漂亮,脚踏责地的一种漂亮,我与妹妹去了几次,觉得他们的世界是无瑕可击的一个世界。

    老周且请了一个佣人,小菜做得相当不错。他们养着一只玳瑁色的猫。周太太在家穿宽松的旗袍,冷气很幽凉,釉木地板的腊光净得发亮,不是一种令人拘束的洁净,的榷给人一种舒服的感觉。

    妹妹说:“一进了他们的屋子,便嗅到一种和谐,可以伸懒腰,甚至在他们家沙发睡一觉的──男女主人都太大方自然了。有些屋子的客人就不好做,不是男主人太小器,就是女的太紧张,有时候两夫妻忽然当着客人的面前吵架,表示亲热,都叫人受不了。看了老周与周太太,才晓得相敬如宾是什么玩意儿。你别看老周这人,好处多得很,要待人慢慢发掘的!他对周太太,是一种很平凡的细心──根本夫妻是平凡的关系,就因为平凡了,才可以过一辈子。有时候真羡慕,这年头,漂亮的夫妻有,有钱的夫妻也有,可是这么要好的,却是没有。”

    我很承认妹妹这话,但是他们之间,无论如何,缺乏了一种彩色缤纷,老周并不配她,这种生活也不配她。她这种心甘情愿,一定有理由,一定的。

    这时候妹妹已经迷上她的师母。这是一个小地方,可以说话的人根本不多,妹妹是香港来的,跟我一样,多少带点目中无人,叫她服贴的人一个也没有,一旦遇见周太太,便完全拜服,事事都要找她商量。

    我叫她不要常去骚扰周太太,况且定教授的家太多,人家还以为她有不规行动想找考试的门径呢。妹妹听了我的话,觉得有些道理,因此开始疏远一点。

    在暑假的时候,妹妹真上了她那里学法文去了。那个暑假我一直在海滩,早上起来了便去,一直到中午才回家。

    有一天,我看见了周太太。

    我正坐在茶座一角喝果汁,当在一株树后,见到周太太自沙滩走上来,排了一张桌子坐下来,她没有看见我,我刚想起立与她打招呼,才发觉她是有伴的,一个高大俊美的男人跟着也坐下了。他比她略大几岁,长得很端正,那漂亮不是一种浮夸的漂亮,看在眼内很舒服,衣着入时,一条白色的裤子熨得笔挺。

    这时候我站不是坐不是,只好躲在树后不动。我心中有卑鄙的好奇,想听听他们说什么,说实话,周太太这样的人,的确要有这样的男朋友,才罩得住。

    周太太仍然是一副祥和,微笑看,那个男的却有点紧张,一直说热,又左右挪动着身体。周太太一言不发。侍者给他们送来了饮料。

    周太太终于问:“你很好吧?”

    “好什么。”他苦笑,“还不是那样子。”

    “是老样子就好,”周太太说:“我最不喜欢有变化,实在没那种力气去应付变化了。而且若果你还说不好,那我们真正该拿条绳子来吊死了。”她笑了。她笑得这样自然诚恳,居然像老周的笑呢。

    “你呢,你好吗?”那男人怀疑的问。

    “过得去,马马虎虎。”可是周太太眼睛中的闪烁,嘴角的满足,都表示不止马马虎虎,她过得很幸福。

    那男人几乎有种不置信,但是他掩饰得很好。

    是的,我也不置信呢,可是事实上周太太的确没有伪装,她无法遮掩她对目前生活的满足,连跟我说话的时候都尚且是这么自然的流露着,更不用说是别人了。

    我忽然明白了,这个漂亮但是不耐烦的男人,是她以前的男朋友。一定是,我莫名其妙有那种感觉:两个人的亲昵,那种特有的姿态,都证明了这一点。

    他的不耐烦是因为她没有任何的烦恼──嫁了那么一个普通的老头子而一点也没有烦恼,并没向旧情人诉苦,因此他也只好憋着一肚子的苦不能诉。

    两个人坐着,都没有话说。可是周太太始终微笑着,悠然的坐在风里,一种看破红尘的悠然,我明白了。她是在红尘中打了滚回来的,老周则是一辈子双脚未曾占过尘埃的,所以周太太懂得珍惜老周这个人。

    而坐在她对面的那个男人,美则美矣,毫无灵魂,在世界上混得并不得意,可是像赌博一样,泥足深陷,输了想翻本,赢了并不想离开赌桌,一味贪心,结果弄得倾家荡产,可是还在那里等机会。

    我明白了。我忽然明白为什么周太太会跟老周在一起了,老周再长得丑一点,头发再秃一点,心胸却还是干干净净的。我明白了,一旦了解他们,心里的疑惑便一扫而空,也高兴起来。可是又想:几时我也找到一个如此的红颜知己?

    周太太没有再说话,那男的却把太阳眼镜翻来覆去的看,彷佛有很多话要说,却一句也说不出,因为他也感觉到,他以前的女朋友,此刻并不与他生活在同一的世界里了。

    隔了很久,他说:“我们相识,多少年了?”

    “七年了。”周太太说。

    “你明白我吗?”他问。

    “我自问并不明白任何人,”她笑,“也没有这种奢望。”

    他讽刺的问:“你连你先生也不明白吗?”

    周太太说:“周总是了解我的迟钝,他把事情简单化了,好使我容易做一点。”她是很温和的,一点也不介意。她看看他,眼光中甚至有一点怜悯。

    在这一刻,我才发觉老周与周太太其实相配得不能再相配,两个人都是好福气。

    “你们住的那层洋房,十分好,我也想买一层给父母。”

    周太太欲言还止,终于忍不住说:“这话听你说说也六、七年了,其实是很容易的事。”

    那男的不响了。

    倒是周太太又问:“父母都好吗?”

    他点点头。然后他也坐不下去了,因为他丢了脸,因为他一点进步也没有,因为事情出乎他意料之外,他以前的女朋友,一点也不准备与他算旧账,一点也不计较。

    他说:“我得走了。”

    “我送你回去,”周太太说:“其实这海滩倒还凉快得很,可以多坐一会儿。”

    可是她跟他一起步下石阶,声音渐渐远去。

    我并没有偷听到什么,他们两个人远远的影子,看上去也还是相配的一对。看上去,看上去的事情怎么能相信呢。

    这次的事,我没有对任何人说起。后来见到周太太,就不由自主的对她尊敬起来。她是值得尊敬的一个女人,尊敬之余,自然也非常的爱慕她,在暑假的时候,同学们常常去周宅串门子,喝咖啡,吃巧克力,吃蛋糕,下棋,我们忽然与老周的距离近了,他成了星大最受欢迎的教授,我们预算明年他的学生要多百分之五十。

    有一次我与妹妹去她家要,看见她在院子里剪草,老周到东京开会去了。我看见她一身汗的,便自告奋勇,要替她做,她并不拒绝,与妹妹进屋子去了,我脱了毛巾衫,便替她把花园修得整整齐齐的。太阳很厉害,进了屋子,发觉她与妹妹在弄吃的。

    她看见我,便笑说:“现在我也馋了,佣人一走,便饿得慌,她请一天假,我的心便吊在那里,非要等到她回来不可,你想想,这还像什么样子?”

    我笑看抹汗,坐下来。

    她说:“谢谢你,可要淋个浴?”

    “不用了,那一分钟不是出一身汗的?吹吹就好了。”

    于是我随意地看起报纸来,他们这里报纸杂志特别多。

    妹妹把点心捧到厨房去做,她便与我两个人独自留在客厅里,我发觉我与她单独的对坐着,这还是第一次呢,可是我并不觉得尴尬,她是一个这样值得亲近的人。

    于是我问:“周教授去几天?”

    “不过是三、四天,”她说:“就回来的。我跟他说,不必赶着回来,我在这里很好,事实上我父母过几天要来看我呢,我们更不寂寞了。他怕我不习惯这地方,我说破了嘴唇也没用,你们是知道我的,我很快乐。”

    “是的,”我坦白的说:“我现在知道了。”

    她看了我一眼,“我知道你们不大喜欢周,”她笑了,“因为他古板,孩子们总是喜欢漂亮的人,漂亮的东西。”

    我分辩,“这是不对的,我们并没有不喜欢他,我们只是……对他没有特别的兴趣,现在不一样了。”

    “我并不怪你们。小时候我也是这样,只不过为了一个好看的教授,无端端吃了一个学期的苦,勉强看去读一科艰难的科目。结果教授并不见情,又后悔得半死,诸如此类的事情,但凡年轻人,都做过的。”

    “然而你嫁给周──”我更率直了,“大家有点意外,现在倒觉得理所当然的,除了他,也没有人更能照顾你,他力在是个好人。”

    “嗯。”周太太笑,“他是个好人。”

    “请你原谅我们,”我说:“我们很不懂事。”

    “没有的事,除非你们真当我七老八十了,否则大家说说笑笑,岂不是更好?”

    我看着她,一张这么好看的脸,一个这么好看的微笑,背后有什么妮,从喜欢漂亮的人开始,到下嫁老周,当中有些什么故事呢?然而这些都不要紧了,因为她现在是幸福的,那就够了。

    妹妹端了点心出来,我看了一眼,却是云吞,上面飘着喷香的葱花,我默默吃了。

    点心后我们又坐了一会儿,便告辞。

    她跟妹妹说:“那几本妇女画报很好看,你再给我带本来。”

    妹妹答:“知道了。你当心身体。”

    “知道了。”她笑着追我们到门口。

    妹妹向她摆摆手。我身上的汗又流出来了,天气真热。

    开车回家途中,妹妹说:“你知道吗?我们的师母,她怀孕了呢。”

    “真的?”我一怔。

    “是呀,老周听见了,可乐死了,你想想,有什么比晚年得子更好?你可别笑我古老。”妹妹笑

    我沉默的想,凭周太太的本事,一定生的是儿子,一个女儿也没有。

    过了很久,我说:“我现在明白了,爱有很多种,幸福也有很多种,缘份也是不可缺乏的,若十年前周太太见到老周,也就没有这一段故事了,老周出现得很合时。”

    妹妹别转头,看看路边的棕楣树,“是的,这是我相信的。可是到底只要她高兴,我们看着她也高兴了。”

    我专心地开看车。

    妹妹又说:“虽然我还是想找一个神气的男朋友,却不那么心急了,”她忽然笑,“将来也像周太太那样,找一个爱我的人,品格学问都好的,专门跟在我身后替我拿大衣,那才真正的神气呢。”

    那也不过是表面,妹妹是不会明白的,只有我知道,因为我曾经有一日,在海滩上,见过她从前的男朋友,听到了她对他说的话。

    我想周太太是打算在这里终老的了,我很高兴,正如妹妹说的,因为她很高兴。

    我把车子笔直的向家里驶去。

    天气永远这么的热。

    负心的人:

    这件事起码有两个真相:我说的真相,与玫玲说的真相。如果你相信我,我是个有说不出苦衷的人,如果你相信玫玲,那么我是个负心的坏男人。

    我的故事是这样的:

    当我认识玫玲的时候,我在铜锣湾皇仁中学念中三,十五岁,玫玲在圣保禄修女学校念中二,十四岁。我们是在舞会认识的。

    她打扮像“十七岁”杂志中的模特儿,大篷裙,小白袜子,前刘海,马尾巴发型,熨得像油条,卷发地垂在脑後,秀丽、活泼、可人。

    我与她情窦初开,虽然没有花前月下,却也看过不少早场公馀场,小冰店里吃过菠萝冰,散步逛过维多利亚公园,陪她到大丸公司找新式衬衫,我们在一起很快乐。

    然後会考毕业,我以五优二艮的成绩考进港大,再三思量之下,转到伦敦大学的皇家理工学院攻读,从此与玫玲故人万里关山隔,只靠信件来往。

    我们以为我们是相爱的,我是她的“男朋友”,她是我的“女朋友”,多年来家长们默许,习惯成了自然。我们一直没有停止写信,每星期一我总是到邮局去寄出航空信一封,说些家常,贴上新鲜的美丽邮票。

    一切都是习惯,但谁也没怀疑过这种习惯。

    日子过去,春去秋来。我相信政玲对我是最最忠实的,在香港她考试毕业,於本校念了一年商科,学会速记打字,并没有升学,她在一间大商行内任秘书职。我有点失望。她家中是老式广东人,觉得女孩子没必要“留学”,况且出来一次实在需要太多的金钱,把这笔钱储蓄作为她将来的嫁柱,已是一层中等面积,可供收租的住宅楼宇。

    第一年暑假我没有回香港,我忙於考试,忙於社交,忙於在欧洲观光。我在IC非常快乐,呼吸着簇新的空气,新任大学生难免有种飘然的感觉。

    最主要的是,我认识一个女孩子,叫姬亚。姬亚姓欧阳,伦敦出生的华人,英籍,会说一点广东话与国语,在伦大圣玛丽学院念药剂,她真是个与众不同的女孩子,具魔力。

    她也是广东人,皮肤是南方人那种土黄色,正是西方审美眼光认为是最标准的东方特有肤色,大眼睛,用七彩的笔勾出明显的轮廓,头发又黑又长。而且多麽美丽的身裁!细腰、圆臀、长腿、胸部比起洋妞毫不逊色。全伦敦的男生都知道姬亚欧阳。

    但是别误会,那时我并没有变心。我不是那种人。

    事实上我像个呆瓜,一见姬亚使声明:“我是有女朋友的,她在香港。”

    我的确是告诉她,我打算做一个忠实的男人。

    她笑。

    之後我们成为最要好的朋友。

    我们聊天,说功课,谈国家大事,一起旅行,下棋。最好的朋友。暑假她与友人组织旅行团去东欧,我毫不考虑的跟着去。没看到罗浮宫之前,已经见到南斯拉夫戴乃历山脉的钟乳石柱。

    我都详细地告诉攻玲。

    在宿舍房间里,我有一张玫玲老大的照片。姬亚来看到,端详半晌,说:“幸运的女子。”

    我问:“是吗?为什麽?”

    後来这件事不了了之,我们也没再提。毕竟只是小事,而且她对我很好,我说什么她都视为金科玉律——“俊国说的……”是她每句话的开场白。

    这个暑假使我增加体重十五磅。回到伦敦,我与姬亚打璧球减肥。

    姬亚问:“你有与她睡觉吗?”

    我怔住,球弹在我胸前,差点撞死我。

    “什麽?”

    “上床。”姬亚淡淡地说。

    “当然不!”我说:“她不是那样的人。”

    姬亚说:“上床与人格有什麽关系?喜欢吃巧克力与工作能力也没有关系,两者之间没有比较性,你那么紧张干什麽?”

    “可是……”我惊骇!“女子未婚之前跟男人上床……这……”

    “看你的需要如何,先生,有些人喜欢,有些人不喜欢——喂?你的智力到底停在什麽地方?清朝咸丰年?”

    我闭上“尊嘴”。

    “被爱的女人都是幸运的。”她微笑。

    “我想一定有很多的男人喜欢你,姬亚;”我说:“如果我没有女朋友,我一定把你从伦敦追到利物浦。”

    姬亚看牢我半晌,摇摇头,“人家说念理科的人老实,我才第一次体会到。”

    我傻笑。

    “你爱她吗?”姬亚问。

    “我认为是。”

    “明年回去看她?”

    “是。”

    我回到香港的时候,玫玲已在中环上足一年的班。看到她有说不尽的话。她与我共渡她的二十一岁生辰。

    我觉得致玲有点拘谨与生硬——但我们已经多年不见,开头总有点不自然。我记得我提到她的发型:“为什麽熨得这样?”

    她答:“我总不能梳一个马尾巴到三十岁呀。”但姬亚真是好伴,她的私生活不见得很坏,大概是“需要”不频之故。然而直至那个时候,我还是庆幸我的女朋友是致玲。

    叙事无话则短,有话则长。四年毕业,拿着学土回香港,我开始面对现实。

    在伦敦与姬亚话别,她拍我的肩膀,“有空来伦敦,别忘记招呼我一声。”

    “姬亚,我会很想念你。”我说的是实话。

    “好的,我们通信。”她说。

    没有婆婆妈妈,没有眼泪鼻涕。这是姬亚。

    她在我脸上响亮的吻一下,开车替我把行李送到机填。

    可是的,姬亚以第一荣誉在圣玛丽完成学业。

    可是这一次回香港,再见到攻玲,感觉就完全不同,我一半诧异,一半失望。她实在不再是我心目中那个活泼、秀丽、可人的女孩子。

    她变成另外一个人。

    在机场看到政玲……我形容给你听:头发爆炸型,身上穿人造丝衬衫,人造丝裙子,丝袜,浅色露趾鞋,脸上擦得红是红,白是白像土制娃娃般。

    我呆呆的看着她。这……攻玲?三年写字楼生活,把她磨折成这样?周末还穿着这种“制服”,我太难过了。牛仔裤呢?芝土布衬衫呢?阳光呢?空气呢,青春呢。她使我沉默下来。

    当天晚上在玫玲家吃晚饭,双方父母提到婚事。

    玫玲不出声,只是笑,算是默许。但是我另有打算,我想升硕士,或是索性读完博士,做点事业,然后再成婚,我希望玫玲可以跟我出去,习惯英国的生活,选一个科目来读。

    玫玲很诧异:“为什么还要念下去?有学士还不够?在银行做事,有这么好的学历,已可以做副经理了。”

    我同样诧异,“但是我并不想在银行做副经理,甚至是做大班!”

    天啊,我与青梅竹马的玫玲已经无法交通。

    “但是做银行多么沉闷!”我说:“我喜欢教书,在找到好的数席之前,必需要充买自己,念一个学土不过略略懂得一点皮毛,算不得什么!我想修博士。”

    玫玲失望,“那要多少时间?”

    “最快是三年半。只要三年半。”我说。

    “那时我已经廿五岁了!”玫玲惊叹。

    “那又如同?”我莫名其妙。

    “什五岁是多么老大的年纪……”她埋怨。

    廿五?老大?这年头女人还靠年龄来看世界?青春根本是气质的一部份,老实说,玫玲现在就已经给我暮气沉沉的感觉。

    姬亚!我心中忽然闪过姬亚的影子。姬亚与我说话,从来不用费这么大的劲,她那种半贵族半波希米亚的味道,自由自在,爽朗可爱,我与她交往如沐春风。

    我跟玫玲,却处处要哄着她。

    “玫玲,”我说:“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你们男人当然不计较年龄,我们女人……”

    我莞尔。你们我扪,大家其实都是人。而玫玲还分得这么清楚,真是奇怪。

    玫玲的母亲慢吞吞的说:“阿俊,不是我说的,咱们玫玲已等了四年──不如先结婚,再一起到伦敦。”

    我沉吟半晌。

    爹说:“结了婚再读书,恐怕不能一门心思。”爹显然站在我这一边。

    女家马上变色,都不再说话。

    玫玲说:“我不要去伦敦,人生地疏,有什么好?我才不高兴到外国去,苦得要死,钟点女工也请不到。”马上呶起嘴巴,“度蜜月是可以的。”

    攻玲母亲陪笑说:“傻孩子,你又没去过伦敦,怎么晓得不好?人家羡慕还来不及呢。”

    后来大家都笑得勉强,吃完饭可以说是不欢而散。

    我自己的母亲到家后说:“玫玲这孩子,本来是好好的,前些日子瞧着相当不错,怎么越来越小家子气?”

    爹说:“也难怪,我看她最近下了班,不是逛公司就是搓小麻将,别说是书,连报纸也不多看一眼,就准备做少奶奶。”

    妈妈说:“那也难怪,她与阿俊也认识了这么久。”

    “俊国的前途要紧!”爹不以为然,“我就是吃亏在念少了书,如今不得出人头地。大丈夫何息无妻,如今俊国匆匆忙忙结了婚,只好一辈子做个小职员。”

    “你想他做什么?当大总统?”妈妈问。

    “让他如了心愿,念完博士再说。”爹爹说。

    念不念博士与先结婚并无关系,主要问题是玫玲生活上的兴趣与我的相距太大。她喜欢到半岛酒店喝下午茶,买半打蛋糕回家。看哪家名牌大减价,买条丝巾把招牌露出来打。把我带出去亮相招摇。整夜对住电视。不住吃零食……

    以往暑假回来,看到她,来不及的欢喜,来不及的倾诉,根本不在意这种细节,也没料到这种细节就是维系两口子生活和谐的主要条件。

    我不是说玫玲不好,她与我不合,这是我所知道的。渐渐我沉默下来,渐渐玫玲的不满洋溢十分。

    我所以早回伦敦,回到凯盛顿公园,郁绿的草地,清凉的天气。

    我不喜欢香港人的生活方式,不喜欢这块地方。

    我说:“空气这么坏,交通这么挤,人们的心灵如此空虚。”

    玫玲说:“我觉得香港十分好,事事方便得很。”

    我叹口气,我们的对白忽然止于此。

    这是我开始变心的时刻,真是奇怪,男人变心的时候,完全可以冷静地算出时分秒,女人则不能,女人、永远是胡涂的。爱的时候胡涂,恨的时候也胡涂。

    像政玲,她是否真的爱我,也还是问题。姬亚是爱恶分明的.但世上像姬亚般女郎毕竟少有,这我相信。玫玲年龄一大,忽然受环境污染,她也寻找饭票,而不是寻找格烈哥利。(寻找格烈哥利的故事,你听过吗?)

    我终于问她:“玫玲,你可爱我?”

    她飞快的答:“当然。”

    “如何?”我问。

    “什么如何?”她瞠目而视。

    “如何爱我?”我忧愁地说:“罗拔勃朗宁的太太伊莉酋白芭烈写过诗给丈夫,开头的两句是‘我如何爱你?让我细数……’你没有忘记勃朗宁吧?我们在中学便读过的。”

    “我忘记了。”她不在乎的说。

    我看进她的眼睛里,那里并没有生命。我觉得这么悲伤,她“死”去已经多年。

    当夜我写一封很长很长的信给姬亚,向她倾诉这件事。很明显地我内心倾覆,太不愉快。

    香港令我厌闷,整个地方是这么虚伪,打网球都是为显示高贵。没有一块空地,连散步的地方都没有。我自然可以在这里找份工作,数千元的薪水,成家立室,过枯燥乏味的生活,如果我爱玫玲,事情又完全不一样。人们为爱情所做的苦事,是超乎你所能想像的。可惜我不爱玫玲。

    我不爱她。

    我甚至不喜欢她。

    这些年来,我想像中的玫玲早已不是真实的攻玲,这点我非常的灰心,我对她不起,我不能走到她面前说:“对不起,这整件事是一个错误,让我们说再见吧。”

    我与父亲商量如何应付。

    “爹。我一点也没有意思与玫玲结婚。”我坦白。

    妈妈怔住,她看着我。

    爹说:“我早看出来。”爹倒是了解。

    妈妈问:“你看出来?你怎么看出来的?怎么我一点也不知道?我看致玲也还是个现规矩矩的女孩子,做太太也不错。阿俊,娶老婆够实际就好,娶个凤凰回来,没那么大的庙,如何装这么大的佛?”

    “妈妈,我们之间无法交通。”我说。

    妈妈瞪起眼,“什么叫交通?哪一国的新名词?我不懂得。”

    “妈妈,这不是开玩笑的时候。”我说:“我是严肃的。”

    爹看看我,“阿俊,这件事需你自己开口,我们不能代你发言,你想想,谁可以代你说:‘对不起,玫玲,玫玲,婚姻取消了’?”

    爹说得是。

    我一个星期没见玫玲,在动脑筋如何退婚。

    收到姬亚的回电。她给我一封电报。电报上短短两句话:“没拥有过的东西我们不会想念。我们所不知道的事没有损失。”

    我马上明白姬亚的意思。不知道又有什么损失?把罗拔勃朗宁忘得一乾二净,做人有何亏损?太阳还是升起来的。各人有各人的小世界,不懂英文的生活将会更简单。会得看雨果法文原著的人惋惜旁人的无知,我们可不痛不痒,我不必代攻玲伤心。

    我收好电报,跑到玫玲家去。

    玫玲才下班。她看见我,面色不见得好看,她说:“你多少日子没来了?人家咪咪的男朋友天天接她下班,送她到家,吃好晚饭才走。”

    我没回答她,我在准备措辞。

    “妈妈说你怎么还不找工作,都快一个多月了,还闲在家中,报上天天登着聘请工程师的广告。”她咕哝着。

    我看着她,她要控制管辖我的生命。但她并不是一个能干的经理人才。

    “怎么样嘛?你起劲点好不好?”她推我一下。

    “玫玲,你坐下来,我有话说,严肃点。”

    “说什么?”她没好气地坐下来。“你人在英国,反而过时过节会送花来送糖来。现在就这么两手空空的,你真好意思。”

    “玫玲──”我清清喉咙。

    “几时买部小车子嘛?一天到晚排队等计程车,要不索性等公路车,真是的,等足这么些年,你还叫我等。”

    “玫玲──”

    “你知道吗?最近有两三部很好看的影片上演,你都没陪我看。‘狄奥’大减价,很多同事.捡了便宜货!”

    “玫玲!”我大喝一声。

    她瞪看我。

    我清楚坚持地说:“玫玲,我们之间完了。”

    她眨眨眼睛,仍然发看我。她的面孔依然是清丽的,小巧鼻子,具棱角的嘴巴,鹅蛋脸,细白的皮肤。她渐渐变色,变得非常苍白。

    “你说……什么?”她问。

    我说:“我们完了。玫玲。完了。”

    “完了?那是什么意思?”她张开嘴。

    “我不再想娶你,我不再想见你,我们完了,就像一直没开始过一般!就像我从来不认识你。”

    玫玲瞪看我,她一直以那样的神倩,眼睛睁得老大,透看可怕的恐惧,像在目击一场战争,血肉横飞的景象。我很难过。

    我轻轻的再说一次:“我们完了。”

    攻玲喉咙中呜咽一声,“俊!”她指着我。

    我忽然想起霍小玉的故事。我低下头,罪人似的一声不响,任凭她处置。

    “你──”她忽然尖叫起来,用手掩着头,狂叫着,历久不止。

    她的父母冲进来。

    “做什么了?玫玲!玫玲!”他们摇撼她。

    她的眼泪哗啦哗啦流下来,推开她的父母,大声说:“你!你!”指着我。

    我说:“我要告辞了。”我站起来。

    没有人替我开门,攻玲已经瘫痪在沙发里,她父母看护她,我自己走了。

    回到家中,只觉得燠热,不知怎地,流一身虚汗。开无线电,正在播一首钟拜亚丝在咸丰年唱的民歌:

    “……妈妈,妈妈,是我深爱的那个火车小子,

    他曾日夜地追求我,可是现在他不育再耽在家中,

    他跑到伦敦城市,到一问酒馆坐下,

    他让一个陌生女坐在他膝上,把不肯告诉我的事全告诉她……

    她父亲放工回家,说道:我的女儿如何了,她看上去如此哀伤。

    他上楼去,给她希望,

    他找到她吊在绳索上……”

    我跳起来,关掉无线电。

    当玫玲与我很小的时候,我们在客厅中开着小小的手提无线电,两个人拥舞。这些老好日子,多么甜蜜,我们学跳华尔滋、四步、牛仔舞,练得滚瓜烂熟,舞会时一展身手。

    我哭了一场。

    信不信由你,陈世美或许也曾不得意地大哭过。在从前,人们没有变心的权利。你不能改变主意,否则总有一个包拯这样的人来把你轨为两断。包某没想到的是,硬把两个不再相爱的人凑在一起,有什么快乐可言。

    如果我娶了攻玲,我有什么快乐?下班回家看报纸淋浴上床。致玲有什么快乐?一个呆板的丈夫日日夜夜对住她,连牢骚都没有,那多可怕。

    我整夜不得安眠。

    天亮四时许,电话铃声大作,父亲听完电话回来,推开我房门,跟我说:“玫玲自杀了。”

    我浑身颤抖。

    “没有危险,吞掉十多粒安眠药,医生看过她,现在躺着呢,你去一次吧。”

    我默默换衣服。

    爹问:“真的完全没有挽回的机会?”

    “完全没有。”我说:“我很抱歉。”

    爹问:“是因为有另外一个女孩?”

    我想了一想,“并不是。”

    “一定是。”他作着知子莫若父状。

    我再想一想,是因为姬亚?不不,不是。

    并不是因为姬亚。我并没有爱上姬亚。我们很谈得来,我们很合得摆,但我没有爱上她。

    我说:“不,不是因为另外一个女孩子。”

    到了玫玲那里,她苍白地躺在床上,泪流满脸。

    我坐在她床前。致玲的睑别转过去,她母亲双眼若射出毒箭。

    我默不作声。

    “为什么?”致玲问。

    我无法作答。

    “是因为另一个女子?”玫玲问。

    我保持沉默,我不认为她会明白。

    “她是谁?她美丽?你为什么不早说?”

    我说:“你要保重。”

    “她是谁?”

    “明天我要回英国了。”我说:“我的护照并没有过期,玫玲,我们以后再见。”

    “你──”她用手帕扬看睑。

    “你自己保重。在这个世界上,一个人活着,也只有靠自己。”我说。

    我站起来走。玫玲母亲抬起一只热水瓶向我摔来,差点没把我的头摔得稀巴烂。

    在玫玲的哭声中,我离开他们的家。

    爹爹问:“解决了?”

    “没有。我将永远是个负心的人,他们会诅咒我一辈子,你知道──负心,辜负一个女孩子的热心。”

    妈妈说:“我也觉得你过份一点。”

    我说:“不是我的幸福,就是她的幸福,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我离开香港。

    这真不是一项损失,我憎恨香港这块地方。这里有女人乘搭公共交通工具也替丈夫“霸”住空位,如此恩爱的一对也只有香港才找得到。香港人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公德心。

    我到伦敦,报名读硕士,吸进一口新鲜空气。并没有立刻去找姬亚。

    我早说过,我并没有爱上她。

    我们终于在同学会见了面。她穿牛仔裤,窄脚,宽腰,上被银狐长大衣,戴一顶绒线帽。浓眉惊人的摄神,看见我,她笑笑,并没有太惊异。

    我走过去说:“嗨。”

    “嗨。”她说:“回来啦?”

    我问:“你好吗?在干什么?”

    “在医院工作,只好做周末稀皮。”她说:“在伦敦郊区。你呢?”

    “读硕士。”我说。

    她了解温和地笑。“你的问题解决了没有?”

    “她不会原谅我。没有人会原谅我。我不敢再回香港,随时有人剌杀我。”我惨笑,“我并不太高兴,你知道,杜十娘投长江之后,李生做人一定很难。”

    姬亚笑笑。

    “你最近看什么书?”我问。

    “诗经。你知道: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姬亚说:“你是什么时候停止恋爱你那情人的?”

    “什么时候?”我侧头想一想,“我知道。在她变了之后。”

    “不是她变,”姬亚说:“是你变了,如果她也跟着变,反而没事。”

    “我变?”我指着自己的鼻子,“我什么地方变?”

    “啊哈,现在你是留学生,顶顶大名的IC学生!她只是香港中环的小秘书,行为举止都配不上你,她的环境与你的环境有天渊之别,你发觉她非但不能帮助你,相反地还会拖累你,你说你受得了吗?”

    我瞠目,“我……我不是那样的人!”

    “不是?”姬亚凝视我,“你自己想想仔细,只怕你不敢承认吧。”

    我低下头。姬亚这样的女孩子我也是很害怕的,目光如炬,什么都瞒不过她。

    我说:“是。我是这样的小人,只想到自己。”

    “真的悲惨,是不是?”她看看我。

    “她不应该把未来建筑在我身上。”

    “她不该爱上你。”姬亚笑。

    她的眼睛明澈如镜。

    这是我的故事。我不知道有没有人在听玫玲的故事。她一定把我说成一个玩弄女性、没有感情的坏男人。我是吗?

    事实上不久玫玲便结了婚。据说对象是中环的男职员,什么银行的副经理,你知道,那种夹着一只男用手袋到处走,穿套西装打条名牌领带的年轻男人……他们一定是幸福的。

    玫玲也许不知道,我比她痛苦,因为我会一直不停寻找,而她不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