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琉璃世界(1/2)

    琉璃世界:

    我开着一纠小小古玩店,但是店内没有一件东西是超过五十年的。所以古玩云乎哉,是玩笑耳。

    我专卖玻璃器。

    有时要费很大的劲才收购回来,偶然也有一两件好货色。

    香港的旧货已经买少见少,我爱往澳门去掏,如果也不能够,便到东南亚,再不行,到欧洲的蚤子市场。

    有一年交运,在巴黎一月店内找到近三十只仿“拉莉克”的香水瓶子,虽是仿制,也精致万分,我把它们一股脑儿带回香港,现在只卖剩一只,利润是很好的。

    有时候自己千辛万苦买回来的东西,有顾客看中,虽然可以从中获利,也有点舍不得。

    譬如说一盏旧的水晶灯,买回来时已经支离破碎,得慢慢洗净,再安装电线,串好璎珞,能够配上就配上失落的件头,真是一片心血。

    有人挑选了去,真是怅惘,不知是悲是喜。

    我店里生意特别好,因为不二价,同时货色较精,我是寓娱乐于工作的,对顾客招呼特别周到。

    今日天气好,我在店内吃完三文治牛奶,正在看报纸,便看到有一对年轻男女站在门口看橱窗中的货色。

    我暗暗喝一声采。

    这一对年轻男女长得非常漂亮。穿一式窄牛仔裤、球衣,女的浓眉大眼,一把乌黑的长头发,男的宽肩膀,英俊五官开朗神气。

    我连忙整装以待,他们一定看中了什么。

    果然,那女孩子推门进来。

    她满心喜欢地大声说:“你这家店是几时开的?我怎么不知道?太可爱了。”

    “谢谢。”我亦笑着迎上去。

    “我要看看那只瓶子。”她用手一指。

    那是最后一只仿“拉莉克”的香水瓶。

    我取出予她细观,那男孩子站在她身后,在阳光下,益发显得如一对璧人。

    她率直问:“是不是真的?”

    我也坦白的答:“当然不是,真的怎么会摆在这里,早叫苏富比拍卖行收购去了,不过拉莉克新产品还不如这只精致呢!”我再补一句:“放两安士香水刚刚好。”

    “多少钱?”她捏紧瓶子。

    “两千八。”

    “什么?一只仿古瓶子二千八?”她低呼。

    我说:“我已经卖了廿九只,这是最后一只了。”

    “来价多少?”她不客气的问:“三十元?”

    我并不生气:“小姐,我没有你那么精明。一转手赚那么多,我的店也不会开在小巷中,我的店货真价实,不信你出城去打听打听。”

    她对着我的水晶镜子顾盼自如。

    “一千四。”她说。

    “小姐,这里连九折都不设,老主顾一连十年在这里进出,都知道是不二价。”

    “古玩店没有虚头?”那男孩子笑,露出雪自牙齿。

    “是。”我简单的答。

    她依依不舍的放下瓶子。、

    我说:“或许你们喜欢这面镜子,才一千八。”她摇摇头。用手轻轻抚摸一叠玻璃砖。

    他们两个似美术学生,所以对一切美丽的东西爱不释手。

    “这里有一副水晶耳坠,一千九百。”

    “有没有更便宜一些,学生可以负担得起的东西?”那男孩子问。

    “有。”我说:“这个纸镇,三百元,虽然有缺憾,可是晶光四射。”

    他们俩相视而笑。

    那女孩子说:“等我们节储够了才来。”

    “随时来看。”我很客气。

    他们手挽手的走了。

    我把瓶子放回原来的地方,又拾起报纸。做古玩店生意便是这样,看的人多过买的人。

    到下午,有一个设计师看中了我店内三十块玻璃砖,买了回去。

    “装什么地方?”我问。

    “酒吧对上一列,另一边是书房。”

    “再适合没有了。”我称赞。

    “配这扇形的图案,我还得去找一张扇形的两人沙发。”

    我笑看把他送出去。

    这就结束了一日的生意。

    我的店,早上十时开,下午四时关。我并不想吸引太多陌生人来摸摸拣拣。

    第二天,亦是一个艳阳天,我习惯在看报纸。

    那个女孩子又出现了。

    与她在一起的不是昨天那个男孩子。

    与她在一起的是个中年男人。

    我放下报纸,看她的动静。

    她推门进来,后面跟着那神气的中年绅士。

    她如一朵花般说:“那只瓶子还在吗?”

    “还在。”我去取出给她着。

    这男人是谁?

    她很嗲,整个人靠在他身上,我不会天真到以为他是父亲,或是叔父。

    “买下来好不好?”她把嘴已贴在他耳畔说。

    “只要一只瓶子?”他讶异。

    “还有这面镜子,配成一套。”她说。

    “你当心,”中年绅士一边掏腰包一边说:“每一件古物都有它以前主人的魂魄跟着不放。”他笑。

    “我才不信,那你写字楼里岂不是充满了鬼?那么多古董花瓶,哈哈哈。”她笑起来极美丽。

    我虽是女人,看着也心动。

    那中年绅士连标价都不着,就付现钞。

    临走时,那女孩子朝我闪闪眼。这家伙。

    我心很沉。

    这么美而这么不安份。我叹口气。美丽的女孩子一向不按牌理出牌,我能说什么?

    这香水瓶与镜子都该装饰她的梳妆台吧。

    我摇摇头。一整个下午,我都用银丝重串一条玻璃珠子,一半是为着消磨时间。

    那日并没有其他的客人进来。

    一日做一宗生意已经足够,到四点我关上铺子出去游逛。

    有一位老太太托人来叫我去看着她家里一些旧货。

    如今做人越来越不容易,到老往往晚节不保,我很同情这些好出身的老太太。

    摸上老房子,她早在等我。

    她把所有的玻璃东西,堆在一张毯子上让我挑。

    我一蹲下,便发觉是个宝藏。

    我用纸笔把货色一件件记下。

    其中有两件钉玻璃珠的外套,九成新,一件黑色,另一件银白,手工都是现在无法仿造的.

    老太太在一边问:“还值几个钱吗?”

    我不会像其他商人,乱压她价钱至三五百块。

    我先点点头。一边翻动瓶瓶罐罐、镶银的玻璃缸等。

    还有一些首饰,以及两只碎钻手表。

    看得出这老太太以前的生活过得极之富泰。

    我算了一算价钱,答她:“算两万元整吧。”

    老太太怔住,“有人说只值三千。”

    “那人是坏人。”我简单的付她现钞。

    她接过钱说:“你喝了这杯茶再走吧。”

    “好。”

    她斟出茶,我在幽暗的客厅中坐着,看我买下来的东西。其中有一只表只要修理一下,马上可以转卖一万元以上。我又何尝不是奸商,我叹口气,把东西收拾一下,转身便走。

    我说:“你尚有东西的话,就来找我。”我给她卡片。

    回到店内,已是傍晚,我小心放好货物,锁好门,便离开店铺。

    第二天我到店门,还没掏出锁匙,有人走过来,我警惕地退后一步,认得是那女孩的年轻英俊男伴。

    “是你。”

    “是的。”他说:“喂,那只瓶子卖掉没有?”

    我一边开门一边说:“你来买那只瓶子?”

    他焦急的说:“是。”

    我暗暗难过,“那只瓶子已经卖掉了。”

    “什么?”他怔住。

    我内心很同情他,很明显他爱那个女孩。

    “卖掉了。”我又复述一次。

    他面色都沉下来。

    我想安慰他一两句,但又不知从何处开口,其实他不必失望,因为买的人是他女朋友。

    “我刚筹到钱。”他说:“你还有没有多一只?”

    “没有。”有也不卖给他,真想叫他不要浪费金钱。

    “这些瓶子呢?”他指着其他的瓶子。

    “这些不是你女朋友喜欢的,这些太普通。”我说。

    “你卖了给谁?”他失望之极。

    我做咖啡。“我要保守秘密。”

    他坐在高桥子上,不发一言,看得出心情很坏。

    “要一杯咖啡?”

    “不,谢谢。”他移动修长双腿,走了。

    我感喟:长得美真好,这么多男人出生入死的为她,一只玻璃瓶子都闹出这么多风波,都争住讨好她。

    咖啡照例的香,我喝了两杯。

    我把昨天买回来的货色在阳光下展露。

    都需要修理。衣服上的珠子有些已经松散,有些棹落,瓶子有些没有盖,有些银边脱色,本身没有价值但是艺术品,还有一只发簪,上面一颗水钻,似一点泪珠,似堕非堕。

    连我自己都看得醉了。

    一位年轻的阔太太是老主顾,推门进来,一眼看到那件黑玻璃珠外套,便叫起来。

    女人,动不动就兴奋莫名。

    我微笑。

    她心跳气喘,“你哪里弄到这么美丽的故衣?”

    “现在流行故衣。”我说:“款式包无重复,又够特别,这件是二十年代的出品,这些长管珠现在都不出产了。”

    “我立刻买下它!”

    “慢着,还要修补呢!”我笑她的急不及待。

    “我自己有裁缝。”

    “普通裁缝可找不到同类型的珠子,别急,先试穿再说。”

    我替她穿上那件小夹克。

    真美,况且她有那种风情。

    我说:“我会替你修补及乾洗。”

    “还要洗?”

    “当然要洗。”我微笑。

    “多少钱?”

    我说:“六千。”

    “很公道,不过那么熟了,给个九折如何?”

    “不二价。”我说:“我起码还要在这件衣裳上下十个小时功夫。”

    她把衣服脱下来,写支票给我。

    “多谢。”我说。

    “圣诞节我可有衣服穿了。”她拍手,转眼又担心起来,“这剩下的一件卖给谁?”

    “你放心,不会是你认识的人,不会闹双胞,你该相信我。”我知道她怕什么。

    她放心的走了。

    我摇摇头。

    过没多久,我的店门被推开,那个美丽的女孩子又进来,我略表惊异,她敢情是对我的货色有极大的兴趣。

    我微笑的问她:“看中了什么?”

    “我的男朋友可是来过?”她急急的问。

    我一怔,忍不住反问:“哪个男朋友?”我并没有故意要讽刺她的意思。

    她并没有时间来同我介意,她只是说:“年轻的那个。”

    我说:“啊,他,是他来过。”

    “他说什么?”

    “他来买你买走的那只瓶子。”

    “啊!”

    我希望她觉得惭愧。

    但是她没有,她紧张的追问:“你说什么没有?”

    “我没有说闲话的习惯。”我声音沉下来。

    她松口气,开始有点尴尬,隔一会儿她说:“我很重视他。”

    “谁?”这次我是故意的。

    “志德。”

    “年轻的那个?”我又问。

    她听出我不悦,笑了。她笑起来美得惊人,我想这么美丽的人有资格做任何坏事。

    我忍不住说:“重视他就该珍惜他。”

    她吐吐舌头,俏皮的笑。修长的腿包在牛仔裤中,有说不出的美。

    “我与志德是同学…”她说:“嘿,给我一杯咖啡好吗?”

    “请自便。”

    她仿佛有坐下去的意思,我并不欢迎她。

    但是我也不能赶走顾客。

    有根多男人对于这样的美女会趋之若鹜,但我却同性相拒,或许有些微的妒忌?

    我迅速释然。

    “看中什么没有?”

    “你有没有得赚?”她忽然问。

    “没得赚,何必打开店门做生意?”

    她又笑,“你很能干。”

    “一点小生意,说不上能干。”她喝完咖啡,站起来,“我走了。”

    “有空再来。”我客气着。

    她扬扬长头发离去。

    下午一个年老印度妇人上门来兜售一些玻璃镯子。

    我说不值钱。

    她愁眉苦脸站在我面前,恳求说什么价钱都可以。

    我被她缠得没法子,“五元一只吧。”

    那印度老妇把一包镯子递上来给我。

    我数一数,也有三四十只之多。

    玻璃镯子很美,手工也狠细,我的思潮飞出去老远,童年时有印度籍小朋友,腕上也戴这种镯子,我曾经希望获得一只,当然人家没有割爱。

    又想到印度人到哪里都要摆摊子卖他们家乡的特产,无论是香港纽约伦敦,横巷里总嗅到印度线香味。

    我心软下来,取出一张五百元钞票给她。

    她道谢而去,沙厘裙已经相当残旧。

    开一片小小的店便看尽人生首态,也可以算是值得,我就是这样,在这个世界里过日子。

    并不觉闷呢!当初学的是设计,满以为毕业后可以扬眉吐气,在国际上扬名,至少也做一个城里的名人,谁知开店做了老板娘。

    名气要来得早,迟来的一点,锋头只使人觉得凄凉,当事人必须太过珍惜这些微的与众不同,特意作出一付天生丽质难自弃的样子,偏偏她二十年前又曾经美丽过,太努力地维持留不住的东西,太勉强太着痕迹,不是凄凉是什么?好比丈夫已变心,为妻的拼命作出贤良之态来缠住那颗心……

    我用手支撑着头,等时间过去。

    今日没有客人。

    我用手指串着玻璃手镯叮叮的转动。

    我在锁店门时发觉那个叫志德的男孩子在等我。

    “去喝杯东西?”他问我。

    “你想知道什么?在这里问也一样,可以省下时间与钞票。”我说。

    他一怔。“有没有人告诉你,人太聪明是不好的?”

    “看你怎么运用聪明,”我微笑,“像这一次,我便用得很对。”

    “你可能会失去一个朋友。”他说。

    我又笑,不语。

    “你不屑认我做朋友?”他解嘲的说:“是不是我太婆妈?”

    “我不会那么说。到什么地方去喝那杯东西?”我不想太伤他的自尊心。

    我们到附近的咖啡店坐下。

    这个痴心的男孩子不知从何开日才好。

    过半晌他说:“她来的时候,是否一个人?”

    “我没留意,顾客大多。”

    他苦涩的说:“你何必守口如瓶。”

    “你又何必知道大多。”

    “我不是聪明人。”

    “可以学呀!”

    “学不来。”

    “如果她不是一个人来,你又打算怎么样?”我反问。

    他怔住。

    “看,没有后果的事,追究也无益,我给你一句忠告:决定采取行动,才去质问她。行动有两种:一:处之泰然,毫无反应;二:与她绝交。无论答案是什么,你要是放得开,就索性干脆不闻不问,你明白我说什么?”

    他呆了很久,终于点点头。

    “爱她的话,管她是什么类型的人。爱情是盲目的,你何必又张开眼睛,寻烦恼。”

    “你真是聪明。”

    “聪明人最聪明的地方是看穿世情之后装糊涂。”

    他用手撑着头,“理论我是完全明白,但实践起来肯定有困难。”

    我笑,“会习惯的。”

    “你也是由聪明而转入糊涂的吧。”

    我笑而不语。

    时间到了,我起身告辞。

    有些人是特别喜欢斤斤计较的,谁对不起他,谁不欣赏他,谁不是他的朋友,谁又出卖了他,这位年轻人可能也犯同一的毛病。

    我叹日气,还自以为黑白分明,做人认真呢,谁知吃尽了亏。

    如果他不学乖,他会失去那美丽的女孩子,此刻,即使只有一半,但一半也还是一半。

    第二天店里进来一帮游客。

    嘻嘻哈哈,买了不少有东方味的东西,那堆玻璃镯子,以每只三十元售出。

    我放仔细了眼光,提防他们顺手牵羊,一边又要同他们说,在香港买东西也断不是漫天讨价,就地还钱。

    忙得要命,才做了几百元生意,他们走棹之后我松口气。

    我连忙把货物摆回原来的位置,检查下,幸亏没有什么是掉了一块的。

    这些美国游客真令人憔悴。

    我觉得疲倦,便想提早关门,才站起来,有位中年太太推开我的店门。

    这种通常是最好的主顾。我连忙迎上去。

    她随意看一看我的货色,伸手指指一件最贵的大花瓶,叫我替她包起来,并不还价。

    在付钱的时候问:“有一位司徒先生,是不是你们常客?”

    “哪位司徒先生?”又是一个查人的。

    “中年,两鬓白,高大身裁。”那位太太形容着。

    我一听便有点分数,但面上不动声色。

    我假装侧头想了想,笑答:“客人多,记不清。”

    她又耐心的问:“有没有一位小姐,二十出头,长得很美,留一把长头发?”

    我也摇摇头,“不记得。”

    那位太太叹口气。

    我微笑问:“你是司徒太太吧?这瓶我帮你提出去。”

    “不用,我自己来。”

    “小心走。”

    她向我点点头。

    当然她不会相信我不记得这两个客人,只是我不想牵涉在客人的私事里。

    她出门,我替她拉门。

    事情很明白。中年太太找中年丈夫,她知道丈夫有一个年轻的女朋友。这个女孩子周旋在两个男人之间,一个有钱,一个年纪与志趣都与她相近,不易选择。

    中年人当然不止带年轻的女友到我这片店来买东西,这位太太四处打听他不知有多少次,她虽然在我这里得不到什么消息,但别人未必似我般不发一言。

    所以这件事迟早穿崩。

    我深深叹息。

    真麻烦,总共才两个性别,已经这么麻烦。

    我锁门提早回去休息。

    我那夜睡得并不好,梦见所有的冤家都聚在一块儿,大打出手。

    惊醒后不禁笑起来,这关我屁事,要我关心。

    我去开店的时候精神仍然恍惚。

    我这些客人来来去去,左右我的精神,我必须要控制我自己。

    有一位经纪上门来,他是珠宝掮客。

    我说:“老张,你的东西太值钱,我买不起。”

    “最近淡,我不得不多走几间铺位。”他无奈。

    “我对你的货最感兴趣,摊开来看。”

    “有些旧胸针,最近有客人自翡冷翠带回来,那时很流行用银镶半宝石,你或许会买。”

    他让我看货色。

    真美,又来自那样的古都。

    我问:“这东西至少也有纪念价值,是什么人卖出来的?”

    “嘿,这是世界性问题,人人都等现钞用,多少名人的后代把字画以至红木家私都卖出来……”

    我问:“经济那么拮锯?”

    “嗳,你有所不知,套了现款去舞厅跳舞呢!”

    “要命。”

    “不说你不知道吧?”他笑。

    我摇头深深叹息。不肖子孙自古多。

    “这几只玻璃鼻烟壶不错哇!”老张说。

    “假的。”我笑。

    “像你这么老实的人,居然也赚钱。”

    “我也是个老江湖了。”

    “这几样东西,先留在你这里可好?”

    “好的,有人要才算钱,我也周转不灵。”

    老张说:“再见。”

    “慢走。”我说。

    那几只胸针美得不得了,有一只是新月型,镶满碧茜石。碧茵中的特有蝉翼裂纹清晰可见,玲珑美丽,我在胸前比一比,不如奢侈一下,买下来自己用。

    正在这时,有人推门进来,我抬头一看,咦,是志德与他那美丽的女友。

    他们两个人又在一起了?

    连我都为他们喜上眉梢。

    那女孩子穿着新近又流行回来的大毛衣,束马尾巴,手臂绕在志德腰间,娇咛动人。

    她同我说:“有只瓶子,想还给你。”

    我说:“货物出门,恕不退换。”否则人人看腻了来换别的摆,我岂非吃西北风。

    “不,我不用你退钱。”她把瓶子与镜子取出放柜台上,“我不要了,我同志德说明白,我要的是他。”

    “啊。”这么奇妙。

    “所以瓶子不要了,其他什么都不要了,只有他是重要的。”她很甜蜜的笑。

    我放心了,“既然如此,瓶子不瓶子又有什么关系?”

    那女孩子扮一个鬼脸,“再见。”

    他们两个人走了。

    我胸中阴霾一扫而空。

    再没有比看到有情人终成眷属更愉快了。

    我把那只瓶于放回原处,再者有谁有缘来买它回去。

    我不希望以后再看到志德与他的女朋友。

    我伸个懒腰,阳光射在我身上,暖洋洋有说不出的舒服。

    在这个小小的琉璃世界里,我看尽人生百态。我是一个观众,不参予任何一场戏剧,但人都是天生的演员,在我身边兜来兜去,令我大饱眼福。

    大力水手与表叔:

    我因为勤打网球的缘故,故此右手臂比左手臂粗壮,有个绰号,叫“大力水手”。

    如果我是个男孩子,我不会那么介意,可是我今年十七,是个大姑娘,背着这样一个绰号,未免有点痛苦,也顾不得了。

    我第一次真正僧厌这个名字的时候,是遇见“他”的那一天。

    我还记得那一天大雨,满天乌云,两下得像一条条白色的粗面筋,我约了女同学美儿打球,好不容易租到的场子,即使下冰雹也要打,所以明知没有希望放晴,也赶了来报到。

    有人跟我们同样的不甘心,一样在大雨中来回奔跑,那个男人的球技是一流的,他对手是一个卷发的貌美女郎,一边格格地笑,不甘示弱,与他扯成平手。

    我撑着伞观看这两个人,心中不禁佩服他俩的勇气,回去恐怕是要病的。

    他们终于扔下球拍,他飞跃过网去与她拥抱接吻,两人亲亲热热的走过来,淋得似落汤鸡。

    他惊人地英俊,相貌似画报上走出来的电影明星,他的女朋友则像热带美女,褐色皮肤,艳红嘴唇,左颊一颗痣,就差耳畔没活一朵大红花,就成为大溪地女神。

    我怯怯地提起球拍,凝视他俩。

    他看见我,对我说:“你也想打球?雨太大了,回去吧,小心淋到而着凉。”

    我冲口而出,“你呢?”我问。

    “我们不怕。”他微笑。

    “为什么不怕?”我又问。

    “我们年纪大了,没有多少日子好活了,要及时行乐。”

    “这是什么话?”那女郎笑,“对孩子说起这种话来。”

    他但笑不语,摸着女友走开。

    就在这个时候,美儿赶到,大声叫我,“大力水手,大力水手!”

    他听了转头再看我一眼,充满诧异。

    就打这个时候,我恨这个绰号。

    美儿拉住我衣袖,“你怎么了你?独自站在此地发怔。”

    “没什么,”我说:“下这么大雨,不打了。”

    她也很怅惘,“天公太不作美。”

    “走吧。”我说。

    “大力水手──”

    “别这么叫好不好?”我很反感。

    美儿笑,“在大强面前不这么叫就可以了。”

    我不响,冒雨打道回府。

    大强在家等我。

    “小柔,我真怕你会冒雨打球,记得吗?上次为此中暑,病了两星期。”他说。

    我看着他那浓眉大眼,心想:大强什么都好,就是欠缺一份魅力,要等他成熟,恐怕是廿五年后的事了。

    “怎么?”他笑问:“又耍性子了?太阳不出来也要发脾气?”

    我闷闷不乐。

    母亲出来,看到我俩在客厅呆坐,说道:“小柔现在是所谓青春期,动不动闹情绪,连她自己也难以控制,别去理她。”

    我倒笑了。

    “小柔,你表叔带着女朋友来了香港,你父亲今夜在家请他,有空的话就留在家中吃饭吧。”母亲说。

    “我从来没听说过有这么个表叔。”我咕哝。

    “父母的话,你几时听进过耳朵呢?”母亲对看我笑。

    “什么表叔嘛?”

    “你祖父当年远房亲戚过继的一门宗亲,查实毫无血统关系,但是一表三千哩,故此也得叫他一声表叔。”

    大强睁大了眼睛,“真复杂。”

    母亲不在乎的说:“亲戚多才热闹,我不介意招呼他们。”

    大强说:“本来想叫小柔出去看部电影。”

    母亲笑,“改天吧,大强,如果你不介意,今晚也请留下吃便饭如何?”

    大强看我一眼,犹豫。

    我抢着说:“咱们家亲戚吃饭,你夹在其中干什么?没因由,走走走。”

    轰走了大强,心中稍微舒服,像是出了一口气。

    母亲问我为何那么烦躁,我也说不出道理。

    过一会儿我问:“妈妈,在众人眼中,我是否仍是一个小孩子呢?”

    “众人?那要看‘众人’是什么意思。”她咪咪笑,“在大强眼中,你不是孩子,在我们眼中,你当然是孩子。”

    “唔”我不舒服。

    “看你,不像孩子像什么?”母亲啼笑皆非。

    那天晚上,我也不怎么在意,随便穿着牛仔裤与T恤,走到客厅一看,表叔已经在了。

    他转过头来,我一见他的脸就呆住。

    咦,这不是今早在网球场见过的漂亮男人?

    他一见我便礼貌的站起来,男人见到淑女便应该是这个样子,可恨大强一点不懂这种规矩。

    “这是小柔吧?”他的声音仍然温柔动听。

    我说是。

    他侧侧头,“好面熟。”

    我脸红红的说:“我就是那个大力水手。”

    “呵哈!”他想起来了,“可不是,今早我们见过。”

    母亲问:“你们已经见过了?”

    他说:“在网球场中。”

    母亲说:“那更好,小柔,过来叫声表叔。”

    我一怔,说什么也不肯叫。

    母亲有点恼怒:“孩子不大不小最讨厌。”

    表叔谅解地微笑,他仍然那么英俊动人。

    我问:“你总有个名字吧?”

    “我叫丹。”他笑。

    “丹,你过来。”有人叫他。

    我看到他女友自书房出来,穿件白色裙子,益发衬得唇红齿白,微棕的皮肤细结光滑。

    丹说:“这是我的未婚妻蒂蒂。”

    父亲笑:“什么时候结婚呢?”

    丹说:“订婚好,我们起码再订婚三年。”笑。

    母亲白他一眼,“现在不流行同居了吗?”

    丹说:“同居太老土了,那还不跟结婚一样,而且只有弊端,现在我们维持朋友的关系,多么好。”

    父母亲面面相觑,没话好说。

    蒂蒂像盛开的玫瑰,娇艳欲滴,香喷喷,伊有三十六寸左右的酥胸,修长双腿,而且有英国文学硕士衔头。

    我看看我向日己,呆板板小个子,比起人家的活色生香,我像张小板凳。

    丹问我:“小柔在想什么?一言不发。”

    我咬咬嘴唇,还没来得及回答,母亲就说:“这孩子一直这样怪怪的。”

    蒂蒂转过头来笑,一双眼睛真的会说话,她说:“小柔几岁了?”

    “十五岁半。”

    “虚岁十七岁。”我补一句。

    谁知蒂蒂忽然笑得前仰后合,“真是的,我自己小时候也一样,十五岁认十七岁,十七岁认十九岁,十九岁巴不得可以做廿一岁,到了现在我只要还能做廿九岁半,也就心足了,哈哈哈!”

    我被她笑得十分尴尬,怔住在那里。

    她的美貌令人目眩,与丹正好是一对儿,他也不知在什么地方找到了她,真令我气愤。

    丹推一推蒂蒂,“别取笑她,小孩子最禁不得笑,他们没有幽默感。”

    我放下筷子,顿时就走开了。

    母亲跟我说:“表叔后天回请我们,你不是最爱跳舞吗?可好了,我们去吃西菜兼跳舞呢!”

    我说:“那我要叫大强一起去。”其实大强根本不是示威的好货色,但身边只有大强。

    “也好,到时你可以表演你新学的却却舞。”母亲笑。

    我不出声,那时美儿告诉我,却却舞又流行回来了,属于复古潮流一部份,我们连忙找人教,喧嚷了好几个星期,学会了全套,专等表演的机会。

    我要打扮得漂漂亮亮,如果你以为我会浓妆艳抹地来抢蒂姐的镜头,那你就错了。

    我将头发编无数条小辫子,辫尾缚蝴蝶结,穿一条湖水七彩的吊带纱边衣裙,高跟凉鞋,自觉青春气息洋溢,将自己最佳优点表扬了出来。

    父亲赞道:“小柔这身打扮,真是无瑕可击。”

    “这身打扮,要两千多元!”母亲说:“什么价钱,快要了我的命。”

    但是当天晚上,见到了丹与蒂蒂,我还是觉得他俩永远是最出色的一对璧人。

    丹请我跳舞,我飘飘然步入舞池,他称赞我:“你跟一条羽毛一般轻盈。”我大乐。

    丹说他羡慕我。

    “我?”我睁大了眼睛,“羡慕我什么?”

    他微笑,“青春。”

    “嘿!我巴不得自己立刻长大到廿八岁。”

    “什么?”轮到他诧异了。

    “那么我可以有自由、有能力、有本事,像你们这样,振翅高飞。”

    他默然,过一会儿他说:“世事不是你所想像的,小女孩。”

    “即使遭挫折,我也愿意承担。”我说。

    “那日子终于会来临,你放心。”他说。

    音乐完了,他送我回座位。

    当夜我选的食物有三文鱼、红酒小牛肉及奶油草莓。

    蒂姐说:“小柔真的会吃。”

    我很得意,或许我是个小女孩,但我不是个幼稚的小女孩。

    蒂姐又说:“你看小柔的嘴唇,是透明的,脸上一点雀斑都没有。”言下大有艳羡之意。

    丹说:“这样吧!你们两人对调一下。”他笑。

    如果对调,也是为了丹,蒂姐有丹,我没有。

    一整个夜晚,大强都像一只算盘,拨一拨,动一动,我从没见过这样闷的人。

    或许是我换男朋友的时候了。

    美儿仍然觉得大强不错,“因为他老实。”

    我说:“阵,要那么老实干嘛?又不是选丈夫。”

    美儿问:“你打算什么时候结婚?”“

    “三十、三十五。”我用手臂枕着头,舒舒服服的答。

    “什么?那么老?”美儿吓一跳。

    “不老了,我要恋爱,无数次的恋爱,一边工作、创业,到三十多岁的时候,一切条件都成熟了,然后嫁一个像丹那样的男人。”

    “你表叔?”美儿问。

    “什么表叔?”我不以为然,“无端端把他叫老了。”

    “你认为他是个标准丈夫?”美儿问:“我听说他确很能干,不过非常风流不羁。”

    “你将来记得挑块老木头。”我笑她。

    美儿一本正经的说:“小柔,丈夫不羁是很痛苦的。”

    “我懂得,”我点点头,“我也希望有父母亲那样的快乐家庭,但是我真向往恋爱。”

    “你不会去追求你表叔吧?”美儿问。

    我叹口气,“我除了青春什么也没有,凭什么去追求他,他当我是乳臭未干的泡泡糖。”

    所以当丹打电话给我的时候,我深感诧异。

    “大力水手?”他问。

    “谁?”

    “丹。”他说:“你表叔。”

    我说:“请叫我小柔。”非常坚持。

    “暑假闲在家里有空吧?我陪你练球如何?”他问。

    “太好了!”我雀跃。

    “半小时后来接你。”

    我以为蒂姐也会在,但不见她。

    丹仿佛能阅读我的心意,马上说:“她发脾气,自己回家去了。”有点无奈。

    “家,家在哪里?”我意味到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火奴鲁鲁,伊是那边选出来的水仙皇后。”

    “为什么发脾气?”我问。

    “她要结婚──女人都想结婚。”他耸耸肩。

    “那有什么不好?”我不明白。

    “小柔,我不想结婚。”

    “为什么?”

    他拧一拧我的睑,“为什么为什么,十万个为什么。”他笑。

    “因为你还没有玩够?”我问。

    “不是这个问题,因她尚不是我理想中的妻子。”

    “难怪蒂姐要发脾气。”我睁大眼睛。

    “我也不怪她。”他欢口气。

    “是不是全世界的薄幸人,都像你这般英俊潇洒?”我问。

    “阿唷!折煞我,”他笑,“我哪可以算得是英俊潇洒?”

    “至少在我心目中,你是的。”我说。

    “小女孩小女孩,”他吟道:“你对我的意思,我全知道。”

    “是吗?你知道吗?”我涨红了脸。

    “试想想,你今年十五岁,待你三十岁的时候,我已经五十五岁──像什么?”

    “正当年富力壮的中年人。”我答:“你以为你会像什么?”

    他被我这一抢白,反而作不了声。

    “在我面前,扮成个老头,在蒂姐面前,又说还没成熟,不想结婚,”我似笑非笑的着着他,“你根本是个毫无诚意、虚有其表的滑头。”

    他真的呆住了。

    他没想到我者穿他的真面目吧,他以为大力水手只具匹夫之勇吧。

    他搔搔头。“你这家伙,聪明伶俐,倒是小觑你了。”

    我凝视他,“你以为女人都是笨货吧。”

    他坦白的说:“我不敢把全世界的女人当蠢蛋,但,会爱上我的女人,肯定全是笨货。”

    我默然,然则我恐怕是他麾下最小号的蠢货──才十五岁。

    “你跟蒂姐之间完结了吗?是不是又会开始另外一个新故事?”我问。

    “我不知道,一切都靠缘份。”他扬扬手。

    我与他坐在网球场,根本没有板起球拍。

    丹说:“真没想到我跟你之间居然有说有笑,你这小鬼头说话项合逻辑。”

    “我有没有机会?”我忽然问。

    “什么机会?”他的双目含笑。

    “机会。”我老老实实的说。

    “没有那种机会,但我们会是老友记,”他拍拍我肩膀,“大力水手,我们之间,友谊万岁。”

    我叹口气,看着绿油油的草地,有着青春的第一丝怅惘。

    “别急,机会多得很,小柔。”

    “我知道机会很多,”我坦白的说:“但是我不愿失去这一次。”

    “真是人小鬼大。”他大力擦乱我的头发。

    我笑。

    母亲批评丹:“好端端就闹翻了,不是一对璧人吗?现在这些年轻男女……”

    “是吗?你知道吗?”我涨红了脸。

    “试想想,你今年十五岁,待你三十岁的时候,我已经五十五岁──像什么?”

    “正当年富力壮的中年人。”我答:“你以为你会像什么?”

    他被我这一抢白,反而作不了声。

    “在我面前,扮成个老头,在蒂姐面前,又说还没成熟,不想结婚,”我似笑非笑的着着他,“你根本是个毫无诚意、虚有其表的滑头。”

    他真的呆住了。

    他没想到我者穿他的真面目吧,他以为大力水手只具匹夫之勇吧。

    他搔搔头。“你这家伙,聪明伶俐,倒是小觑你了。”

    我凝视他,“你以为女人都是笨货吧。”

    他坦白的说:“我不敢把全世界的女人当蠢蛋,但,会爱上我的女人,肯定全是笨货。”

    我默然,然则我恐怕是他麾下最小号的蠢货──才十五岁。

    “你跟蒂姐之间完结了吗?是不是又会开始另外一个新故事?”我问。

    “我不知道,一切都靠缘份。”他扬扬手。

    我与他坐在网球场,根本没有板起球拍。

    丹说:“真没想到我跟你之间居然有说有笑,你这小鬼头说话项合逻辑。”

    “我有没有机会?”我忽然问。

    “什么机会?”他的双目含笑。

    “机会。”我老老实实的说。

    “没有那种机会,但我们会是老友记,”他拍拍我肩膀,“大力水手,我们之间,友谊万岁。”

    我叹口气,看着绿油油的草地,有着青春的第一丝怅惘。

    “别急,机会多得很,小柔。”

    “我知道机会很多,”我坦白的说:“但是我不愿失去这一次。”

    “真是人小鬼大。”他大力擦乱我的头发。

    我笑。

    母亲批评丹:“好端端就闹翻了,不是一对璧人吗?现在这些年轻男女……”

    父亲取笑母亲:“你唯一的美德就是从一而终,于是就蔑视人家频频换画,恐怕是妒忌了吧?自己生活得像黑白电视,就容不得人家看彩色电视。”

    “啐!”母亲大力反对。

    我又笑。

    母亲的注意力转移到我身上,“他干嘛老约你上街?有什么跟你说?”

    “谈情说爱。”我眨眨眼。

    母亲笑,“你这张嘴活脱脱像你爹,要是你们一大一小会得情投意合,我倒放下一桩心事。”

    父亲反驳:“你最离谱,还说我们呢!表叔与表侄之间怎可以扯上男女关系?”

    母亲分辩,“但实则并无一丝血统关系……”

    我约了美儿见面,两人在沙滩上喝水。

    阳光那么艳丽,沙滩无限洁白,碧蓝的浪冲上岸,啊呵,最重要的是,我们还这么年轻。

    浓树荫下蝉在长呜“喳──知了”,我瞌睡。

    美儿迷朦的问:“你觉得丹会迫你吗?”又来了。

    我懒洋洋的答:“他到了六十岁也还是女人迫他。”

    “真的?那么劲?”美儿轻笑。

    “是。”我简单的说看,伸一个懒腰。

    “你不介意他过份风流局傥?”美儿问。

    “各人有各人的生活方式,他不见得可以在街上打锣申诉为什么要如此做而不是那般做。我的一个姑姑近三十岁才去念大学,本来是极有志气的一件事,尚且被一般妇女挑剔她‘不顾一切往上爬’,这世上有自卑感而爱喝醋的人太多太多,不必介意。”

    美儿笑道:“你说话太老成了。”

    “这就是跟丹在一起的好处了,”我得意洋洋的说:“他年纪比我大一截,经验比我丰富,我学得很快。”

    “当心变成人精。”美儿说。

    我刚笑,有一只手搭在我肩上,我吓了一跳,我整个人被晒得**辣,而那只手却是冰冷的。抬头一看,更加错愕.做梦也没想到会是这个人──

    “蒂姐。”我叫她。

    “小柔。”她戴一副太阳眼镜,头发似乎失去昔日的光彩,“你果然在这里,小柔。”

    “你怎么找到我的?”我忍不住问。

    “你家人告诉我你的行踪,”她苦笑,“丹呢?”

    “今天我没有见到他。”我说:“你怎么回来了?”

    她点点头。

    “你看上去好憔悴,蒂姐。”

    “小柔,我有话跟你说。”

    “自然,”我站起来。

    她打量我身裁,叹口气。

    我不好意思地拉了身上布料极少的泳衣。

    她与我走向岸边。“丹与你走得近?”

    “他有空约会我。”

    “他对你重要吗?”蒂姐问我。

    我坦白的说:“我不知道,我喜欢他,毫无疑问。”

    蒂姐微笑,“你还在一团云的阶段,自然不知道自己想些什么,但觉得他比大强懂事体够威风,是不是?”她看着我。

    “是。”我承认。

    她松一口气,“但是他对我来说,太重要了。”

    我失望,“你回到他身边,他就没有空陪我吃饭喝茶看电影了。”

    带姐仰起头笑,“你这个泡泡糖,你以为男女之间就是那么几回事?”

    我涨红了脸,“当然没有那么简单,我懂得很多。”

    蒂姐爱怜地看住我,“我知道丹为什么喜欢接近你,连我也禁不住要抱你一下亲你一下。”

    “谢谢你。”我说。

    “丹怎么了?”她问。

    “很想念你,”我说:“但我想他不肯向你低头。”

    她怔怔地想了一会儿,叹口气,“我去找他。”

    我说:“蒂姐,我其实不想祝你成功,但我又希望你成功,心中很矛盾。”

    她凝视我,“小柔,你真纯洁如一页白纸。”

    我错愕,“我差点一抢了你的男朋友,你还称赞我纯洁?”

    “不是这个意思,将来你会明白。”她物我的脸颊,走了。

    我回到美儿身边躺下。

    美儿问:“你们倒是有说有笑的。”

    “她对我极好。”

    “你们应该是情敌呀!”

    “丹从没爱过我,”我惆怅的说:“怎么个敌法呢?”

    “你可有真的爱过丹,我是指,不是对他有好感,而是真正刻骨铭心的爱?”

    我犹疑的问:“那种爱是怎么样的呢?”

    “听说会失眠、焦急、憔悴、失去食欲、无心做事、心绞痛、失魂落魄……”

    我眼睛越睁越大,“不不,我没有到那个地步……一

    美儿也很困惑,“小柔,假使恋爱是那个样子的,那不简直是受苦受难吗?”

    我忽然想起刚才的蒂姐,她落了形,恋爱传说中的征象她全部俱全。

    我们稻后便收拾回冢了。

    我很矛盾,不舍得丹,但又希望他与蒂姐和好如初,糊里糊涂,心神恍惚。

    丹有几天都没出现,我想念他。

    一日,父母亲在闲聊,刚好被我听到他的消息。

    父:“…蒂蒂回来了。”

    母:“是吗?”诧异。

    父:“听说两个人要重修旧好,真似一阵风,来去没影踪。”

    母:“真剌激,他们的生活直情多姿多彩。”很看不过眼的意思,“要结婚了吗?”

    “快了。”

    母:“不知小柔如何想?”

    “她会如何?”父亲愕然,“你不是以为她真的爱上了表叔吧?”

    “当然不,但是她喜欢他,这件事也许会刺激她。”

    “你爱女儿也太过份了。”

    母亲不响,我很感动,觉得母亲无微不至,回到房里躺下。

    也许美儿说得对,我并没有真正的恋爱,但为什么我闷闷不乐?

    第二天,丹来找我,他几乎是跳跃着过来的,我讽刺他:“当心跌痛你的老骨头。”

    他说:“大力水手,我终于决定结婚了。”

    “是吗,”心中更加不悦,“跟我有什么关系呢,我又不是双方家长。”

    “咦,你是我的红颜知己呢!”他逗我。

    我没精打采,“我不过是一个年幼无知的大力水手罢了,你少说好听的话来哄我。”

    “你令我失望,”他蹲下来看我,“我几乎肯定你会代我高兴。”

    我转过脸不睬他,“我在等大强来,你别在我面前乱晃,他会误会。”

    “好吧,我们明天再见,我与蒂蒂再来找你。”他有点失望。

    我索性背着地,我确是不开心。

    他过半晌不见有动静,只好开门打算走。

    我又不忍,转过身子来说:“喂!祝你们幸福。”

    他听了乐得过来拥抱我,“小家伙,我知道你可爱,我们明天见。”他去了。

    我深深叹口气。

    曾经一度,我还以为我有机会可以霸占地呢。一切不过是夏日骄阳之下一个梦罢了,有点像柠檬水,半酸不甜的。

    我躺回床上,很想愁思一番,又不知从何开始,然后就听见一阵狗吠,是大强带着人家新送给他的小狼犬来看我了吧。

    我跳起床,立刻振作起来,暑假还长着呢,改天再觅闲愁不迟,于是大声叫:“大强,我在这里──”

    我十五岁的忧郁止于此。

    恭喜:

    回到公寓,看到整个沙发上堆满了秋冬季衣服。

    又是左英的杰作,毫无疑问,整份薪水用来买衣服穿,走进时装店,人家把她当作菩萨般看待,只要售货员说声好看,她拿过来比一比,便一模一样要十件八件。

    房间里壁橱装不下,便塞进皮箱里,尽管如此,每季还是买新的,光是林林总总、宽宽窄窄的皮带二百数十条,实在放不下了,也整理出来送人。

    我老说:“这么新就送人?现摆店里卖的还没有这么好呢,这件这件这件,我替你买下来,打个对折吧,省得我去店里挑。”

    人家买衣服贵多不贵精,她却又多又精,钱花光了,整个月啃面包,嘴里淡出鸟来,央求我请她吃咖哩鸡饭。

    左英是一枝花。

    而我,我平常的衣着是白T恤半打,三条粗布裤,再加一双凉鞋与一双球鞋──下雨穿球鞋,晴天穿凉鞋,穿坏才买新的,绝不浪费。

    我在储蓄买房子。

    可笑的是,我的职业:时装模特儿。左英却是个初级行政人员。

    走出去,给人的印象刚相反。

    穿得这么素,也是我的职业病,平时工作时花枝招展,看着各式各样的时款新装,差些没害色盲,一旦有机会休息,只喜欢白色。

    我对衣服的潮流自然是熟悉的,所以才不会相信真有人肯花大钱放胆买下一季一分不值的东西。

    “浪费。”我惋惜的说。

    辛辛苦苦赚来的钱哪!无论买什么,都还有个渣滓,只有穿衣服,没个底,多多钱掷出去都是浪费。

    左英说:“可是穿着漂亮,走在街上,有人看我一眼,已经心满意足。”

    我情愿看别人,那么贵。

    左英穿起这些衣服很好看,她有那个身裁,又肯花时间配这配那,心血与金钱都看得出。

    而我是越来越随便了。

    在夏季的时候,把长头发一狠心剪掉,现在齐下巴,虽是目前巴黎最时髦的样子,但左英说不好看。“你最大的特点便是一头好发。”

    现在面孔也不化妆,黄黄的,洗得发亮,白T恤、牛仔裤,我喜欢这样,让皮肤休息,毛孔透气。

    挽着超级市场买回来的杂物,不知是否会有人误会我是菲律宾女佣。

    我大声叫:“左英,你还不出来帮忙,说好今天要做罗宋场。”

    自房内转出来的是一个男人。

    男人!

    我退后一步,警惕地看住他。左英真是,说好不准把男人往家里带,她怎么违背规例?这小子。

    那年轻男人用手背擦擦鼻子,笑道:“是戴琪吧?我叫何永忠,左英到楼下买水果去了。”

    我略存敌意,看看沙发上那堆还吊着价目牌的衣服,又看看他,“请坐。”我说:“别客气。”

    这时候门声一响,左英也回来了,手里捧看一个哈蜜瓜,看清形是下了重本,怎么,这姓何的男人值得吗?

    “你们已经认识了?”左英嚷:“自我介绍过了?”

    我表示我要到厨房去。

    左英跟进来,关上厨房门,一边切蜜瓜一边说:“你觉得他怎么样?”

    “要不要我出去看一部电影避开一阵子?”我笑问。

    “别傻好不好?我们都快要订婚了。”左英笑。

    “什么?一直没听你说过。”我停了手。

    “时机还没有成熟,说来无益,”她笑得一脸春风,“你看他怎么样?”

    我切蔬菜,“条件一定很好罗。”

    “自然。独生子,父亲是很开通的生意人,开建筑公司,他自己是建筑师,知道文化馆?是他设计的。”左英得意洋洋;“找了十年,总算找到了。”

    “出去出去,”我说:“最恨人家比我幸运,别阻看我做汤。”我推她。

    “喂,今天我们不要出去吃,纯靠你了。”她笑着捧水果出去。

    我笑。

    最喜欢听到女孩子结婚的消息。尤其是一枝花似的左英。

    汤下了锅,我又准备大蒜面包。我与左英吃这两样已经足够一顿,不知那何某食量如何?

    我与左英都能吃,但两人都长期节食,我怕胖是因为职业,而她怕胖是因为好穿时装,各有苦衷。

    洗净手我出厨房,顺道带三杯龙井出去。

    他们一对儿挤在沙发上看照片。我这时又打量何某几眼,觉得他英姿爽朗,很有科学家风采,替左英放心了,这家伙在大事上,可不迷糊呢。

    “谁的照片?”我顺口问。

    那何永忠笑说:“是你的。”

    “我的?”我伸头看一看,“啊,我的职业照片,很肉麻的,非常做作,别看好不好?”

    “何永忠说不像你。”

    “当然不像,没化妆怎么像呢!否则你以为化妆品会这么贵?”我呷茶。

    左英放下照片簿,我向她眨眨眼,她脸红。

    左英合上相片簿子,换过她到欧洲时旅行的那本,又与何某看起来。

    这男孩子很配她,人长得漂亮总有好处,有条件的男人挑对象,第一,要长得好,第二,要有点内容,至少在社交场合可以操流利英语与友人交谈,有张大学文凭之类,第三,家底不能太差,第四,身世不要太不清白,那意思是,离过婚有前科的,就不必了。

    左英都合这些规格,而且最主要的一点,她还年轻,还没过三十岁。

    具有这样条件,碰到何永忠正在找对象,当然一拍即合。

    现在很少有凭运气成事的例子。

    我问:“左英,要不要多添一道肉类?”

    左英问:“什么肉?”

    “有一条牛腰肉,烤一烤如何?”我说:“我们还有一瓶蜜桃酒,一并吃了算数。”今天大出血,算是庆祝他们蜜运成功。

    他们很高兴,“那就麻烦你了。”

    我一不做二不休,再加添一道番茄青瓜沙律。

    我喜欢烹饪,所选的菜色,多数经济实惠,法国菜中只选甜点,他们的糕点类实在好吃得没话讲,但是主菜就太花巧,吃不到什么。

    烤牛肉我最拿手,且又不花劲,三两下手势使搞妥,左英蛮有良心,帮我做蔬菜。

    一顿晚餐摆出来,非常登样,而且又不很费神。

    何说:“真谢谢你们两位。”

    左英说:“谢戴棋才真,老煮菜给我享受。”

    “这是我的弱点,”我点起一枝香烟,喷一口,“我喜欢吃。”

    “当心胖,模特儿不能胖。”何笑说。

    “所以我的精神一直很痛苦。”我也笑。

    左英问她的男朋友:“她像不像艺术家?那么洋洋洒酒,自由自在,我一向不喜欢女人抽烟,不过她是例外,你看她多么优悠。”

    我为左英的孩子气笑了。按熄香烟。

    “你们俩去看场电影吧,”我说:“‘断了气’不错,旧版本使人爱煞珍茜宝,故事本身动人,相信新片也有可观之处。”

    “我帮你洗碗。”何说。

    “不必,”我说:“我们有洗碗机。”

    左英眨眨眼,“永忠,我早说过,她是最科学化的艺术家。”

    我把他们打发掉。

    如果左英嫁出去,我就不打算再把这另一半公寓出租,自己一个人住舒服点。等到钱足够,便买一层房子,照心意装修。

    看样子快了。

    我翘起双腿听音乐。

    电话铃响,我拿过来,是庄尼,约我星期一做节目,OK。刚挂电话,又响,是珍妮花,拍封面,因那是一本小杂志,又有黄色意味,推说刚要出外旅行,道歉。

    跟着是瑞木。我说:“不要再找我,一个男人要忠于家庭、忠于妻子。”叹口气。

    对他不是没有好感,但一发觉他有妻子,立刻临崖勒马,无谓多玩,最先死的不会是他或是他的妻子,一定是我。我看穿这一点,有人因此不服,说算得这么清楚理智的人注定得不到爱情。

    呵,我微笑,那也好算爱情,这还不愧是个爱的世界,一般人把一张床上的男女都知为爱人,多么好。

    但不是我,我分排得出什么是什么,我还可以控制我自己。

    电话铃又响。

    豪说:“要不要我来看你?”豪是文艺青年。

    “要。”我说。与他上天入地,无所不谈,最能怡神。

    文艺青年有他们的好处,非常单纯,对伴侣没有太多的要求,因为没有资格要求,同他们在一起,衣着态度都可以自然,不必接受挑战。钻钻电影院,逛逛画展,别有风味。他们的缺点是没有能力负担一个家庭。

    “我十五分钟后在楼下咖啡室等你。”

    我与左英说好,家里不招待男客,怕只怕他们坐得太舒服不肯走,在沙发或地毯上打地铺,甚或过足瘾,索性带枝牙刷搬进来住。

    一律在外头见,三、两个小时之后各自打道回府。

    做女人要有点尊严,不能贴**、贴公寓房间、贴时间精神然后哄自己说这是爱情之伟大。

    让我做一个渺小的人吧,我被上外衣时微笑想。

    豪给我许鞍华的剧本集,他一直向我提供这一类的精神粮食,我很感激。

    我们说两句,道别回家。

    左英那晚很早回来,约十一时多模样。

    我躺在床上听见门声,不觉讶异。热恋中人往往不觉时光飞逝,他们未免太理智了。

    这么早,我看看钟,不言语,熄灯睡觉。

    那一夜左英整夜不寐,我听见她走进走出的声响,把我吵醒,我一向睡得不稳,没有动静也自然而然的醒好几次,所以索性起床来吸一枝香烟。

    女人说到婚嫁,还是会紧张的,也许左英就是因此睡不看。

    我没有问。有时候朋友之间维持一些距离的好。我一问,她就开始诉说,末了怪我把她的事宣扬出去,总是这样的。因此我对朋友益发冷淡,有什么好关心的,其实并帮不了人家的忙,多间无益。

    自那日之后,左英的精神非常颓丧,一看就知道有事。

    我心暗暗奇怪,已经要订婚了,还会有什么事?

    她晚上睡不着,走来走去,害得我也没精神,陪着她失眠,这样持续数星期。

    我坦白的同她说:“小姐,你不睡我可要睡,我老板一向不喜我们精神萎靡。”

    “对不起。”她一道歉我又心软。

    “睡不着,看本小说就是,请勿踱步。”

    她说:“我跟何永忠看样子完了。”她很沮丧。

    “完就完,”我说:“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天下男人多得很。”嘴里虽这么说,心中不禁讶异。

    “似他条件这么好的,就很难找。”

    “傻瓜,把你自己的质素提高,使你自己的条件优秀,你怕找不到同等地位的男人?我觉得人最终还是靠自己,有本事的女人不怕没本事的男人来追。”

    左英苦笑。

    隔一会儿说:“自从那一日在我们这里吃了饭回去,他无名肿毒似的,渐渐疏远我,我真觉莫名其妙。”

    “没有问清楚?”我还是关心她。

    “没有。他在这两个月内,倒有一个月不在香港,又推说忙,闻弦歌而知雅意,虽然不甘心,到底也不能续着地。女人要潇洒,只好抱着内伤吃尽苦头。我百思不得其解,到底是为什么呢?”左英痛苦地抱看头。

    “别想那么多。”

    “所以人跟人的缘份──”她叹口气,“怎度搞的,连架都没吵过,我不明白。”

    这件事居然就这样不了了之。

    从此左英笑起来的时候,比以前多一丝苦涩。

    她仍然寄情于她的美服,秋季正式来临,她的花销也不在话下,数千元一双的猄皮靴子尽往泥斑中踏下去。

    心理学家对这种表现会有话要说吧。大抵是心底空虚的缘故,同时也爱美。因为不爱美的女人多数嗜吃,或是嗜搓麻将。

    我仍然那件T恤与粗布裤、球鞋,冷不过了,顺手抓左英的毛衣穿。

    那日我自超级市场出来,因买到一条上好中柳,非常喜孜孜,体重刚减掉三磅,裤子有些儿松,今晚可以与左英大快朵颐。

    “琪!”有人叫我。

    我站住,看清楚,开头印象有些儿模糊,随即想起来,“何永忠”是左英的未婚夫。

    “上车来。”他说。

    我在嚼口香糖,手中大包小包,但是,妈妈自小教我,不要上陌生人的车子,因此我只是微笑。

    “你这人。”他说:“吃杯茶可好?”

    我说:“下车来,转角有茶座。”

    他没奈何,把车子胡乱停一个地方,随若我走。

    我猜他也有痛苦的过渡期,大概想找个中间人诉说几句。

    和他坐下来,我叫杯矿泉水加冰,点起一枝烟。

    他说:“你整个人像矿泉水,剔透玲珑。”

    我笑,“过誉了。”过数日他同我不和,就会说我似枝香烟,又臭又致癌。

    人便是这样,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看清楚后一切处之泰然。

    “最近好不好?在许多杂志上者到你的照片。”

    我自嘲说:“照片沦落在那等周刊上,万劫不复,我们为生活这种大前提,无话可说,一些良家妇女亦趋之若鹜,未免奇怪。”

    “你是个很朴素的人。”他点点头。

    我微笑,等他说入正题。

    但是他没有提到左英,仿佛过去便属于过去,既往不咎。我暗暗吃惊,他城府比我想像中深许多。

    我见一小时过去,便说:“时间到了,我要回去操作。”提一提手中的食物作料。

    “谁娶了你,真是福气。”他说。

    我摇摇头,“娶妻子,自然挑个貌美与天真的女孩子。像我,太冷淡太彻底,没有味道。”

    他很聪明,自然知道我在称赞左英,看看他有没有转弯的余地。

    他立刻说:“早三十年吧,早三十年流行发个洋娃娃回家,如今男人找对象泰半似找生意上的拍档,要精明能干,可助一臂之力的。”

    我明白了。

    我们道别。

    大概是那日来我们家,看到左英那种排场而吓退了吧!全部收入穿身上,又并不是一位有嫁妆的小姐,难怪算盘精刮的何永忠要知难而退。

    以前的男人喜欢说:太太穿得好是丈夫的面子,现在的男人泰半不要这种面子,很实际。

    那日我做晚餐做得特别落力,使左英饱餐一顿,下意识我同情她,要补偿她,即使是一顿饭也好。

    她说:“为什么对我这样好,是不是要赶我走?”

    “赶你走?我找谁说话?一个人住怪闷的。”我坐沙发上抽烟。

    “你怕闷,”她说:“我则是负担不起。”

    “开玩笑,现在房子那么便宜,你大小姐现金拿出来,怕都能买一幢。”我笑。

    “我哪来现金?”

    我呶呶嘴,“全穿在身上了。”

    她不出声,哑然失笑。

    我劝她改变作风,“一买回来一文不值,不喜欢房子,也可以置首饰、黄金、股票,什么都比穿掉好。”

    “咱们就是靠这些衣服撑着,一不穿名牌顿时没了身份。”

    “撑得太足真下不了台,现在还来得及。赶明儿你还穿十五万美元一件的狄奥明克呢!

    这些事又没有底,女人身边没有点钱是不行的。”

    “又不是我一个人这样。”

    “人家哪里舍得,人家是充的,嘴里名牌长名牌短,有胆子吹牛说跑到圣罗兰店去打听行情,但实际上穿的是本地货,还拿着本地设计到住家小裁缝去复制呢,你听这些女人!”

    她不响。

    “我不劝你了,免得说我婆妈,像个海员的妻子,把钱拿去定期存款。”我按熄烟。

    左英笑,“我知道你为我好。”

    再次遇见何永忠的时候,我认为事有蹊跷,不可能这么巧,他是来碰我的。

    我做完表演,换了衣服,但没下妆,他叫住我。

    “看表演?”我明知故问。

    他不置可否,“喝杯茶?”他微笑问。

    我把放杂物的大袋往身边一放,他替我叫矿泉水,牌子都不错,好记性,这种男人受欢迎。

    他细细打量我盛装的面孔,“奇怪,仿佛两个人似的,比没化妆时足足小十岁。”

    我笑起来。“那意思是,现在皱纹满面?”

    “不,现在像牡丹花。”

    我又笑,这种话,肉麻管肉麻,听在耳朵里,照样的受用,我为自己解嘲:我也是女人呀!

    “琪,如果我约会你,你会不会答应出来?”他一本正经的问。

    来了。我知道不会是偶然的。

    我摇摇头,默起一枝香烟。

    “为什么?”他失望,“我已经同左英分手了,自那日遇见你之后,我没再见她。”

    “感情很奇妙,”我说:“你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男人。”

    “什么?”他诧异:“你喜欢什么样的人?”

    他太有自信了,像是大倩人,随便在秋香队里一点,咱们就前仆后继的上前。男人光是有这个意识就不好。

    “我喜欢比较淡一点的人,跟我自己相似。”

    “可是你需要一个比较积极的男人!”他不服。

    “我需要什么,我自己最清楚。”我微笑。

    “你怕什么?怕人家说你不够义气?”他犹自不甘。

    我摇摇头。

    他泄气,“我知道,我给你的印象不好。”他说:“因为我先同左英走。”

    也不是。但我不想解释。

    何永忠看女人,像看一架电视机似的,要经用,要价廉,最好打个七折,尚能分期付款,适合他家客厅的位置……太过份了。

    喝完那杯水,我说:“再见。”

    很庆幸左英没嫁他。

    将来老婆用旧了,怕他会折旧让给亲友,乖乖。

    那日我又做了一顿好的给左英吃。

    一个人,总有优点缺点,爱情本色,是清人眼里出西施,要把缺点都看成优点才是。

    何永忠这脾气不改,一辈子也别想找到对象。

    左英说:“你真舍得吃。”

    “民以食为天。”我说。

    “民以穿为天。”她笑笑改正我。

    “明年流行什么样的夏季衣服?”我问。

    “什么?模特儿竟来问我?”她笑:“况且我现在也不大买了,听你的话。”

    “几时开始的?昨天?”我仍笑她。

    大家笑一阵。

    忽然她问:“你见过何永忠吧?”

    我一怔,“碰见过两次。”她也真消息灵通。

    “他追你?”左英问得很率直。

    “当然不是,我哪里配?他要求那么高。连你都不能满足他,何况是别人?”我说的也是实话。

    “他条件很好。”左英犹自念念不忘。

    “你的条件也不差。”真的,长得那么漂亮,又有份那么好的工作。

    “那天何永忠到我们家吃过饭,就整个晚上称赞你,说你入厨能煮,上台够艳,有头脑,十分大方等等,我就知道他非常欣赏你。”

    “他可知道我一日抽三包香烟?”我笑问。

    “我想不知道。”

    “所以。”我说:“看一个人,怎么能凭第一次印象呢?他可知我患有哮喘?真是的。”

    “有谁肯像你这样,把自己的缺点数出来给人听呢?通常女人只肯认自己笨,最好笨得天真,尽被其他的老狐狸计算。”她停一停,“我不说了,牢骚越来越多。”

    这之后,何永忠又来过几次电话,我对他很客气,客气得几乎连边都沾不上,就差没叫他“何先生”,他知难而退,就不来烦我了。

    我松一口气。

    正在这个时候,左英文活泼起来,外出回来,时常带一束花。

    我很替她高兴,精神有寄托,她开始少买衣服,有些裙子,我居然看她穿看二次以上,可见脾气是大改了。

    现在的女孩子只要有约会,也不计较是否是理想的对象,我感喟的想,女人大平卖,动勿动就感激涕零,真是竞争大,生意难做。

    可是意外还在后头呢。

    左英的性情越来越好,有一日吃早餐时,我发觉她左手无名指上戴看一只豆大的钻戒,色泽很不错,咦,这回是真的,虽然说金钱买不到爱,但是一个男人若肯把一只一克拉钻戒套在她手上,那就已经算很爱她了。

    “订婚?”我问。

    “是的。”她巴不得我有此一问。

    她握着双手,情不自禁。

    “火箭时代。那幸运的男生是谁?”我迫下去。

    “琪,说出来你或许不相信,是何永忠。”

    “什么?”是他?他又回头?我愕住。

    “他同我说,前一阵子,他父亲身子不好,一盘生意落在他头上,千头万绪,弄得他心很顺,茶饭都几乎不思,因此没空见我。现在略有纹路,老人家健康也恢复了,因此他想到婚事。”

    我张大嘴,没想到左英会相信这等鬼话。这家伙,到处看过,发觉仍是左英好,又回来打她主意。

    左英叹口气,喝口茶。

    “我也不至于天真到那个地步。”她说:“但是我觉得他肯哄我,可见我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仍是重要的,求仁得仁,谓之幸福。自小我就希望嫁这么一个男人,当中发生过什么,我不打算计较,只要结局美好,已经足够。”

    我听了,竟不知说什么才好。

    阳光斜斜地照在早餐桌子上,他们没结婚就已经貌合神离,各有名之目的,现代人的感情,是这样子的吧?这里面未尝没有哲学。

    凄惨的现代哲学,委曲求全,有选择等于没选择,因为时不我予,因为青春已逝。

    我说不出话来,喉咙中像是有什么咽不下去。

    “婚期订在年底。”她说。

    “旅行结婚?”

    “嗯。”她说:“整个蜜月开销由他长辈送出,算是了不起的大手笔。”

    我深深抽烟,她说得对,在今日,算是难得的了。

    “我婚后,琪,你恐怕要另找拍档一起住。”

    “是的。”我说。

    “你不大喜欢永忠吧!他说你对他很冷淡,有好几次他向你打听我的消息,你都不睬他。”

    好厉害的脚色,只手遮天,一下子先堵我的嘴,恶人先告状。

    我只好笑笑说:“我总得避嫌疑呀!”

    “琪,你的话真是掷地有金石之声。”

    “别过誉。”我说。

    我声音中没有太多的喜悦。人家夫妻之间的事,旁人哪里方便说太多。

    “恭喜恭喜。”我只好这样说。

    除此老套,想不出其他的话来。人生便是这样,兜兜又回到老路上去,看清形谁也找不到新路。恭喜。

    黄昏七时街角:

    姐姐又出去了,花枝招展,最时髦的复古皱皱小波浪发型,齐耳长短,穿露背装最好,雪白的宽裙子衬鞋店刚刚出售的小圆头柠檬黄高跟鞋,她永远走在打扮的流行尖端,美得要命。

    每天黄昏,吃完饭,约七时左右,姐姐便会出去,因为兆良哥在街角等她。

    他们走了已有两三年,虽然母亲反对,虽然兆良哥那么穷,他们还是来往着。

    因为母亲不喜欢他,兆长哥已很少上我们家来,他爱站在街角仅余的一间药房门口等,药房叫振兴,离远看去,在华灯初上时刻,店里堆着的各式货品,林林总总,瓶瓶罐罐,仿佛闪烁如所罗门王之宝藏。

    我一向喜欢这间角落土多,你可以在他们那里买到任何需要的东西,包括陈皮梅与圣诞卡在内。

    兆良哥穿着简单的白衬衫与牛仔裤在那处等姐姐,在我眼中看出去,便已是天底下最浪漫的事。

    有时候下雨,他忘了携伞,母亲会咕哝:“那个傻小子。”而我会同情地借故下去,给他一把穿洞的旧伞。

    他不说什么,我亦不说什么。

    而似水晶帘子般落下,亮晶晶点缀他年轻俊朗的面孔,而姐姐,他应该知道,即使在雨天,化妆穿衣也得一小时。

    他、永远在那个时候那个地方等她。

    等到了又该到什么地方去?

    我从来没有问,这个城市这么挤这么脏,情侣可以到什么地方去?他同家人住,她亦与家人住。是到咖啡店?公园?抑或只是散步?

    姐姐也许永远不会告诉我。

    她只曾经说过,兆良哥的父母亦不喜欢她,“太冶艳了。年轻女孩那么全副精神打扮,心术不正。”姐姐学他们的口气如此说给我听。

    照说培养感情的条件与环境都那么差,这段情缘注定要触礁,但不知怎地,情侣们永远是乐观的,过一日算一日,没有明天。

    他仍然在那里等她。

    “会结婚吗?”我问。

    “唉,怎么结呢?”姐姐叹口气,“他那么穷。”

    “不是找到工作了吗?”

    “才四千块一个月,他的两弟一妹都要他帮助。”

    “他仍然替人补习吗?”

    “当然。”

    “可是他仍然有时间来见你。”

    “你这口气像他的妈,我是他生活的原动力,你明白吗?没有我,他什么都不想做。”

    我做一个恍然大悟的表情!“啊,这样!可是,他是不是你生活的引擎?”

    她沉默了一刻,秀丽的面孔在静态时如一幅图画,她终于说:“我不知道。”

    我怔住。

    “什么?”我问。

    “我要下去了,他在等我。”她取过手袋,蹬蹬蹬下楼。

    母亲看看她背影:“这就二十二岁了。”

    我不响。

    母亲说下去:“我不是嫌兆艮穷,而是嫌她明明那么重视物质生活,却偏偏自欺欺人,跑去与一个子儿都没有的兆良泡。”

    我仍然不出声。

    我是那么喜欢兆良哥,不忍在他面前或背后说任何坏话。

    兆良哥是来替我们姐妹俩补习数学时认识的。

    所以母亲常说:“略不小心,就发生这种事,再隔三年,人人都知道她是他的人,还有谁敢上门来?结果只好嫁他,有些女孩子最能吃苦,偏偏这个人又不是她。”

    我微微笑。

    姐姐已经很为兆艮哥吃苦,天天穿看高跟鞋在街上跑,他们到底去什么地方?兆良哥几时才会买一辆车子?

    为什么他们要天天见面?

    一天不见会发生些什么事?他们会不会因思念对方而死?

    姐姐说:“你懂什么?”

    我说:“我也二十岁了,你开头与兆良哥走的时候,比我还小一点。”

    她骄傲的说:“我早熟。”

    我一笑置之,早熟算是基么大买卖呢?

    我看看腕表,“近七点了,还不去?”

    她迟疑一下,“今天不去。”

    我怀疑耳朵有毛病。这是风雨不改的死约,一年三百六十五日,没有一日不见的,今天是什么意思?

    “兆更哥不舒服?”我探头出去看。

    那修长的身型早已站在街角。

    “他在等你呢。”

    “小妹,麻烦你下去同他说一声,我今日不舒服。”

    “你不舒服?”

    早已化好妆,穿好衣服,怎么可能?

    我立刻意味到什么不妥,一阵悲哀袭上我心头。

    栽说:“我才不会为你撒谎。”

    “那么由得他站在那里等到天亮。”姐姐有点急躁。

    “你没有空,又把他叫了来干什么?”

    “跟你说,你不会懂的。”

    我很生气,开门下去。

    兆良哥听见脚步声,转过头来,一脸欢喜,及见到是我,有一丝意外,沉默寡言的他并不说什么。

    我低声说:“她说她不舒服。”

    兆良哥立刻明白了。

    他苦笑。

    我轻轻问:“每天非见过她不可?”

    他点点头,仰起头,看着远处。

    “非得见过她才能安寝?”

    他又点点头。

    “才吃得下饭?”

    他微笑。

    “这便是爱情?”

    他转头走。

    “兆良哥。”我叫住他,“明天你还来不来?”

    他不回答,走了。

    背影无限落寞。

    我兴致索然回到家。

    姐姐不在,我问母亲:“她人呢?”

    母亲反问我:“这种时分,她怎会在家?”

    我很受震荡。

    她同别人出去了。谁?她要抛弃兆良哥?兆良哥可知道?她怎么应付两个男朋友?

    那夜她回来得很晚。

    我一直未睡,听到门口有汽车引擎响,偷偷爬到窗台张望。

    姐姐被一辆黑色的跑车送回来,车子在月色底下闪闪生光,有一种妖异的气氛。

    兆良哥将要挑战这个黑色武士,才能把姐姐夺回。

    她推开车门,我连忙回到被窝去。

    她进来时很疲倦,匆匆脱下穿戴,胡乱洗把脸,就倒头睡。

    第二天她得上班,我得上学。

    一早我起来,她还在床上,看样子今天又得告假,她老板迟早会发作。

    母亲摇摇头,“你看看她,幸亏我还有你替我争气,否则怎么去见亲友?”

    我耸耸肩,我不担心她,我担心的是兆良哥。

    到傍晚七点,姐姐还没有自外头回来,而兆良哥又站在街角,黄昏七点。

    他嘴角有一默红星,什么?吸烟?他几时开始吸烟的?

    我下楼去找他。

    “你来了?”我问:“她不在家。”

    兆良哥低下头。

    “别抽烟,把所有的香烟烧尽,她也不会改变主意。”

    他有点憔悴。

    “别再来街角,男儿志在四方,”我胡说一通,“这样子多没志气。”

    他还是不说话,又给我一个“你懂得什么”的表情。

    “她另外有男朋友,那个人有车。”我说:“你别痴心。”

    他长吁一口气。

    “为什么不说话?”我说:“你看你,多么孤僻。”

    他不回答,转身走了。

    这次我回家,母亲抓住我来教训。

    “你去惹他干什么?街角又不是我们的地基,你管是谁在那里等谁?要你去兜搭他?告诉你,再给我看见你同他说话,我头一个不放过你。”

    我问:“妈妈,姐姐此刻同谁走?”

    她说:“我不知道。”

    “你真的不知道?”

    母亲没好气,“她都快变交际花了,我管得了?”

    我不放弃,“那个开黑跑车的是谁?”

    母亲光火,站起来回房间去。

    我还是不知底细。

    等姐姐回来,一脸晦气,我问:“怎么?给公司开除了?”

    “乌鸦嘴!”

    “不用铁算盘也可以猜得到,一天到晚迟到早退,现在好了,白天睡觉,晚上做高级玩伴,专陪开跑车的男人出去。”

    “闭嘴!”她要扑过来打我。

    我一躲躲开。

    母亲过来大声说:“都给我站着。”

    姐姐有点怕母亲,站着不动。

    “你!”母亲喝问:“你丢了工作,以后打算怎么办?”

    “这种千儿八百的工作,哪儿找不到?”姐姐气鼓鼓说:“隔些时候再去上班就是了。”

    “一个人的身份最要紧是清清楚楚,你现在算什么?交际花?名女人?白领女?”

    “妈妈何苦一直骂?”姐姐按捺不住,“我同兆良走了三年,你骂足三年,此刻我不同他在一起,还是骂。总之我无论效什么,都不合你的眼,不如我离了这个家倒好。”

    她回房。

    我追进去。

    “姐姐。”

    “走开。”

    “姐姐,为什么与兆艮哥分开?”

    “因为闷。”

    “他那么爱你,怎么你仍然觉得闷?”

    “在一起三年,一直在街角等,一直散步,一直去听古典音乐会,这样下去有什么前途?”

    当初呢?

    “当初年纪轻,哪里知道那么多!”

    “姐姐,你在气头上──咦,你干什么?”

    “收拾东西离开这个家。”

    “你要走?”

    “不走还待什么时候?”

    “我不明白。”

    “这事与你无关,你明不明白都好。”

    我拉住她的手,“你这一去住在什么地方?”

    “朋友家。”

    “是那个开黑色跑车的人吗?”

    “是。”

    “他会同你结婚?”

    “别老土了!”

    “好,那么他会保证什么?你不能自一个‘朋友’的家走到另外一个‘朋友’的家去,这样你很快完蛋,想想清楚,别因母亲几句话而气在心头,非要毁灭自己来报复她。她不会为你伤心,她那一辈的老派人不过为面子而活,你若以身试法,太不值得。”

    姐姐悲从中来,“倒没想到你会安慰我。”

    我微笑,“我是你妹妹,记得吗?”

    我们拥抱。

    离家少女很少有好的结局,外头不知几许豺狼在虎视眈眈,专等被母鸡逼出来的小鸡来吞吃。

    我说:“吃亏的是你,母亲一句‘她自甘堕落’便推卸责任,男人也只须说声‘她自动送上门来’。”

    姐姐哭泣:“但这个家,实在耽不下去。”

    “努力将来,你会得到一个真正属于你的冢。”

    姐姐笑起来,“你的志气真不小。”

    “所以,我并非一无所知的。”我说。

    “日子太难熬了。”她躺在床上叹息。

    我看看街角,“兆良哥在等。”

    “让他去。”

    “真可怕,像个幽魂。”我说。

    “他真没志气。”

    “男人也很难做,痴情又被骂作窝囊。”

    姐姐啼笑皆非。

    “他会有出息的,跟定他有什么不好?”

    姐姐说:“我知道你对他的印象出奇的好,但我与他的关系却到此为止。”

    那角落店铺仍然辉煌,但是站在那里的人却已憔悴。

    我说:“就算与兆良哥结束,也不必盲目急急投向另一人怀抱。”

    “你还是帮他。”

    “是。”我说:“我喜欢他。”即使他太像一个幽魂。

    下雨时我仍然给他递伞。

    他忽然开口对我说:“明天我就不来了。”

    我点点头,没有意外,总有一日,他会醒觉。

    这么俊朗努力的男孩子,不会因一个女子一蹶不振,一切都是暂时的,像爱情。

    他苦涩的微笑,“我母亲说,我再这样下去,她要把我自家中赶出来。”

    我说:“令堂说得很对。”

    他一怔,看着我:“你是一个聪明的小女孩子。”

    “不小了。”我微笑,“而且长得不美的女孩只得聪明。”

    “不知怎地,你姐姐从来不给人一种小的感觉。”兆夏哥说。

    因为老姐的体态神情,看似只水蜜桃,从来不像小女孩子,即使在十四五岁也不是。

    “她也不好过,”我说:“很矛盾,跟你在一起,压力实在太大,不跟你在一起,又牵挂着你。”

    “告诉我,小妹,”兆良哥凝视我,“把事情分析得这么彻底,有没有快乐?”

    我笑嘻嘻的答:“没有,可是像你们这么糊里糊涂的过活,又快不快乐?”

    “不快乐。”他不得不承认。

    “既然大家都没有快乐,何必问我?”

    “我要走了。”

    “兆良哥。”我叫住他。

    他转过头来,等我开口。

    我有千言万语,不知怎么说才好。我想说,我太习惯他每日黄昏七点钟在这里,见不到他,我会比谁都难过,我会比姐姐更黯然**。

    我还想说,我自从他第一次进我们家门,为我们补习,就对他心生爱慕。

    我更想说:兆良哥,我不怕穷,我坚信他会熬出头来。

    但我张着嘴,雨水飘在我脸上,我什么都说不出来。

    兆良哥摸摸我的头发,“我知道你想说什么。”

    我的鼻子发酸,泪水冒上来,脸颊发烧。

    他说:“你是个可爱的孩子,我一早就觉察得到,否则我也太不敏感了,是不可能的事。”

    我垂下眼,两颗大大重重的眼泪终于噗的落下来。

    “但……不是现在。”他说:“我想你是会明白的,伤了的心,一时间……况且,我是这样的爱她……我不会放弃。”他说得很断续很困难。

    是我忍受不住,转头走开了。

    母亲冷冷的问我,“你去见他干什么?”

    我同她说:“妈妈,你为什么总是冷冷的在一角偷窥?你到底知道多少?你究竟要知道什么?你以一个毫不动容的观众身份来观看亲生女儿的七情六欲,挣扎失意,要到什么时候?你既不伸手救援,为什么还喋喋不休地批评我们这场戏做得不够精彩?你到底要什么?”

    母亲被我说得面孔一阵青一阵白。

    姐姐在一旁鼓起掌来。

    我同母亲说:“你这样子下去,很快便会如愿以偿!我们会搬出去住。”

    母亲竟不出声。

    我回到房中,自书包掏出一包香烟,抽出一支来吸。。

    姐姐问:“如果她真的赶你走,你怎么办?”

    “她不会的,不过也不要把她逼得太厉害,她是母亲。”

    “我没有你一半本事。”姐姐说:“我根本不会同她理论。”

    我歇口气,“她对兆良哥有牢不可破的偏见。”

    姐姐沉默一会儿。

    “你是为了兆良才与她吵吗?”

    “我的心事,每个人都看得出来。”

    我把头转过去,不去回答,我问:“那个开黑色车子的人呢,怎么不来了?”

    姐姐苦笑,“拣不到便宜选来?这个城里的女人又不是死光了。”

    就那么简单。

    真没味道。更显得兆良哥的深情难得。

    姐姐看着街角,“他也不来了。”

    “如果他来,你会下去?”

    姐姐缓缓摇头。

    “但你仍希望他在那里等你,直至变为一尊石像?”

    姐姐笑,“没有,我不会那么黑心。”

    “你知道只要你唤他,他是会回来的。”

    姐姐不回答,她翻阅报纸找工作。

    这三年来他们爱得那么劳累,有个机会休息,往乐观那边想,也未尝不是好事。

    姐姐说,有时候天气热,在小公园坐着,热得头昏,手脚都麻痹起来,一天工作下来,疲倦得紧,还得谈恋爱,苦得不堪,几次三番要放弃,只觉一头一背的汗,胶住灵性,如果不是母亲竭力反对,或许可得喘息。

    “好几次想出去租个小房间同居。”姐姐说。

    现在终于分开,母亲却没有胜利感。

    姐姐找到工作,仍然上班,并没有堕落,母亲不知有没有失望,但对我们的态度,逐渐缓和。

    姐姐很消瘦,衣着也随便起来,渐渐爱穿宽身舒适的衣裳,品味与我越来越接近,化妆淡下来,比起以前,少了种神采,但多了些气质。

    每到七时,我们仍然伏在窗台上看牢街角。

    有时候我喜欢在那种时刻,故意下去买一包巧克力。母亲再也没有发表什么意见。

    兆良哥在不在那里等,已是无关重要的事。

    家里很静很静。

    每天黄昏,一家三口坐在家中吃饭,三个女人都沉默无言。

    最无话可说的是姐姐。以前似一只彩雀似的姐姐。

    我最不原谅母亲这样克杀姐姐短暂的青春。

    我问姐姐:“你有没有想过他在什么地方?”

    姐茫然问:“谁?”

    “兆良哥。”

    “没有。”她淡然。

    “姐,我不是要探听你的秘密,你可以和我说老实话。”

    “没有。记忆太苦涩,不想好过想,环境固然不容我们,我们也太不争气,那么年轻,又没有能力,谈什么恋爱?”

    我靠在窗口看,“我奇怪他在做什么。”

    “他?努力做工。”

    “你怎么知道?”

    姐微笑,“我太清楚地。”

    “有没有新的女朋友?他还是很爱你。”

    “总有一天会淡忘。”

    我约莫觉得姐有什么在瞒我,她的声音语气虽不热烈,但并没有绝望的味道。

    难道她已经忘记?

    我很失望,天气又渐渐热起来,有时候雷雨天,我会解嘲的想:幸亏兆良哥已经放弃了,不然准会淋死。

    我有事有事在窗畔生根。

    一个黄昏,一眼望出去,吓一大跳。

    眼花?我用手擦擦双眼。

    这是谁?西装、领带、俊朗的面孔、修长身裁,数月不见,依然无恙。

    化灰也认得他是兆良哥。

    这是怎么回事?改变装束,他又跑回来等。

    是不是我们想念他想得太厉害了,引起幻觉?

    刚在疑惑,要咬嘴唇来证实是否做梦?眼前一花,又多了一个人。

    姐姐!

    她飞快迎上去,拉着兆良哥到另一角落去。

    我明白了。

    他们早已重修旧好,只不过改变热烈的旧作风,现在瞒着我与母亲,偷偷作短暂的见面。

    岂有此理。

    我开头只会很生气,心中胃酸泡。直到感情沉淀下来,才懂得为他们高兴。

    连我都瞒。我一直是站在他们那边的呀!

    也许他们有他们的理由,也许觉得不好意思,也许没有把握。恐惧太多……过去的坏经验影响。

    我决定维持沉默,免得不成熟的感情一打就散。

    姐姐在十分钟后就回来。

    我不禁佩服她,一点声色都不露,除了身体成熟,看样子她头脑也成熟了。

    到这个时候,我仅有的一些妒忌之情也去得干干净净,完全恢复正常。

    今天兆良哥也太不小心,竟站错位置,给我看到不要紧,给妈妈看到又有麻烦。

    如此他们俩也不似从前那么痴缠,见个面,说几句,就各顾各做更重要的事去,一早就这样,怕双方家长也不致于反对得那么厉害。

    至今我很放心。

    我一直没提起,暗暗留神,又得到新的理论:原来他们见面的时闻改为每星期三次。

    姐姐的生活正常,憔悴焦黄之气渐渐散清。

    我忍不住要捣蛋。

    趁着天气好的黄昏,我到街角士多另一边去等地。

    兆良哥比我早到。

    我咳嗽一声。

    兆良猛地转过头来,见到是我,一味只是笑,非常不好意思。

    我的悻悻然倒不是装出来的。

    他一直拍我的肩膀,表示安慰及歉意。

    我对他的爱并不是自私的,他应该知道。

    跟着姐姐也赶到了,看见我一呆,也不出声。

    兆良说:“怕你们母亲知道……”

    我低下头看鞋子。

    “你看你们俩,现在多相像。”兆更哥又说。

    姐姐乘机说:“我们根本是姐妹。”

    我仍然拒绝出声。

    兆良说:“我开职了,不替我高兴吗?”

    姐姐说:“我和她先回去。”

    姐姐拉起我,一齐回家,一路温言地试探我的情绪。

    一开门母亲迎面出来。

    她苦无其事的说:“为什么不请兆良上来?”

    我一惊,立刻说:“不是我说的。”

    母亲接着说:“在街站,多么累。”

    姐还在发呆。我说:“还不去追兆良哥?你不去我去!!”

    我飞身去追,他还站在车站。

    “兆良哥!”我喜悦的大声叫,向他招手。

    姐姐也在身后跑上来。

    兆良一时间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我却知道黄昏七时街角快成为历史陈迹。他们终于获得家人的谅解。

    前面道路终于有阳光照耀。

    结婚:

    沈岳瑞是我的老朋友了,有人曾经笑我们是青梅竹马,因为我们幼时是邻居,又一起念书,故此妻不大喜欢她。女人总是吃醋。

    再加上老瑞有些十三点兮兮,妻更加白眼有加。

    不过老瑞每次来找我,妻仍然客客气气,除非逼不得已,否则不会在我面前发牢骚。

    日子久了以后,她们也有说有笑,因为妻已看出来,我与老瑞之间真的什么都没有,要有也不会等到今天才有,根本我把她当作一个包袱,半个兄弟姐妹,在必要时扶她一把,如此而已。

    老瑞蛮可怜的,没有父母,自幼跟着亲戚过活,往往表兄弟姐妹有的,她没有,因此造成一副好强心。自卑感与虚荣心,交织成为一片混乱。

    我记得当年她时常跑过来我们家吃饭,母亲说不过多加筷子而已,我们是这样泡熟的。

    日月如梭,光阴似箭,到目前,老瑞真老了,我也老了,都是三十出头的人。

    不过老瑞每逢受了什么剌激,还维持童真,爱嚷嚷:“我要结婚了。”

    仿佛一结婚立刻可以得道成仙,不同凡响。

    开头的一两次,大家都以为是真的,着实热闹一番,几乎连礼物都备下了,又没有下文,因此渐渐大家都不理会她。

    妻同我说:“会不会是惯性?”

    “你公司同事一大把,介绍个理想的人给她,应该是没问题的,老瑞长得过得去,又有份职业,而且不见得在人前也这样口无遮拦。一个人活到三十老几还玉体无恙,一定有她的本事,不可能一无是处。”

    “你对这干妹妹不错嘛。”妻微笑。

    “不错?是不错。我也瞧不出有什么好,这些年来,我有什么好处给她?人与人之间,不过是这样。欲想人雪中送炭,不如平日自己把炭储藏起来,留待下雪时用,至于锦上添花,也不必了,织一幅织锦时,不如把花也织进去,凡事千万不要求人。”

    妻说!“你看,牢骚一大堆。”

    我笑。

    “我看她自己很有办法,不必旁人动脑筋。”

    说得很是。做媒做中做保都是难的,若当事人过河拆桥,倒也罢了,呆鹅还可以祝他幸福,最惨是一些当事人明明在河中央,已经打算拆板,急得保人一额汗。这位仁兄/仁姐最后失策掉在水里,还照样的抱怨保人。

    老瑞很快把男朋友带来喝下午茶。

    我们家的下午茶是著名的,因为有很多点心相伴,有朋友说每星期六来,保证增肥。

    我们在周末下午客人常满,像个沙龙,只可惜蜗居太小,有人满之患。

    老瑞带着男友来了。

    我一看就知道小尹只是吃饭跳舞的男朋友。

    老瑞当局者迷,我不便扫她的兴。

    她把小尹带来我冢,也是看得起我,认为我不使她蒙羞,我配见她的男朋友。

    男女在一起,开头总是把最好的一面给对方看:男的一定把女的往他办公的地方带,好让她知道他有事业。女的多数带他见朋友,表示公开两人之间的关系。

    男女之间的花样,耍来要去不过是这几道板斧,过来人都心知肚明,会心微笑。

    我殷勤地招呼老瑞与小尹。

    老瑞很陶醉,不时眼定定的青青男友,面泛春光,不胜其喜的模样。

    我既好气又好笑。

    真是的,这么一大把年纪了,做也做够,熬也熬惯,有什么担当不起,要乐得那个样子。

    当然,现在这年代,男女也不必玩猜谜游戏了,但始终双方都要含蓄一点才好,将来留个余地下台。

    她过来问我:“老杜,你看他如何?”

    “很好,任职何处?”我问。

    “大美银行的副经理,留美学生,管理科硕士。”老瑞神气活现的报告。

    “你们走了多久了?”

    “三个星期。”

    “啊!那么怏。”

    “我们要结婚了。”

    “又结婚?”

    “死相!”她推我一下,“我几时说过结婚?”

    “不止一次了。”

    “这次是真的。”

    “真的是真的?”我笑!“他向你求婚?”

    “求过。我想我快要答应他。”老瑞答得不含糊。

    我一怔。

    “你认为如何?”她问我。

    “无论如何,结婚是好的。”我说。

    我大力拍她的肩膀,祝她从此走上一条正路。

    无论对强人或弱考来说,结婚都是好的,生活可能仍然要面对许多困难,至少有个并肩作战的伴侣。

    晚餐时分,这一对亲亲密密的走了。

    妻问我:“可是要结婚了?”

    我点点头。

    “看样子是非结不可,每个人都知道这件事。”

    “什么时候?”

    “说是下个月。”

    “现在离下个月只有十天了。”我不置信。

    “马上就揭盅,尽管走看瞧。”妻笑,“你信不信?”

    “不信。”

    “不信什么?”

    “不信那个叫小尹的男人娶她。”

    “为什么?”妻不以为然,“也许人家有缘份。”

    “缘份是什么?”我反问。

    “是很支的一种说法,把男女拉在一起的一种无形力量。”

    “缘份也要凭因素的,洋人嘴里的机会率便是缘份,要中机会,人为的因素多看呢!这是一个条件社会,小尹怎么可能娶老瑞,对他根本没帮助,像这种小伙子,理想中对象是小康之家出来,大学刚刚毕业,有嫁妆的小姐。”

    “你懂看相?”妻不服贴,“你怎么知道小尹先生要的是什么?”

    “像小尹先生这样的年轻人,任何一家英资美资的银行里都可找到一两打,他们的行动模式都有来历,这并不需要一个料事如神的活神仙才可以预测到,他是不会娶老瑞的,老瑞不管他用,吃吃喝喝不要紧,结婚?那是两码子事。”

    妻反问:“他动了真情呢?”

    “现代人没这么容易动情。他要是会得动情,决不能拖到今日才罗曼蒂克起来,都三十出头了。”

    妻不语。

    过很久她说:“下个月明明要到了。”

    是的,一煞时十月份便过去。

    小尹不见人,老瑞仍然孤家寡人。

    妻觉得我料事如神。“虽是势利眼,不过眼光够准。”

    怎么能这么说,这明明是摆在眼前的事实,怎么好说我势利。老瑞嫁个船王,我也不能沾她的光,她嫁乞丐,未必会向我借贷。

    不过老瑞那么好胜,她非要嫁个她认为可以为她扬眉吐气的男人不可,雪一雪“前耻”。

    她说:“明明提到婚嫁,后来见到离乡别并的到美国去,算啦,我爱香港,舍不得。”

    就这样找个梯子下台来。

    “结婚管结婚,以后别叫得通街都知。”

    “我明明决定,后来才改变心意。”她说。

    “后来是谁改变主意?”我问。

    “我!”

    “为什么?”我直截了当的问。

    “我嫌他烦了,一直催我到美国去,当初,谁也没有提过去美国。”

    我说:“到外国你们何以为生?”

    “他没问题,他家人都在那里,我可无聊了,这里朋友多,美国不认识人。”

    “可以念书。”

    “唔──临老念什么书?”她不耐烦起来,“我们说别的好不好?”

    我闭上尊嘴。

    妻给我一个“你好不识相”的表情。

    妻是对的。

    我太不识趣。

    我记得我与妻从相识到结婚,简直没有人知道,到私底下订了婚,才告诉亲人,旅行回来,便实事就是的组织家庭,直到如今。

    我从没想过有人居然可以把结婚当中奖金似的大肆宣扬及庆祝。

    这未免太看低自己;像是没人要的箩底灯,忽然获得赏识,乐得晕头转向……这是不对的,老瑞一开头就错了。

    一个人,只要有一份好的职业与健康的体格,总会获得理想的配偶,而终究可以为阁下扬眉吐气的人,始终还是阁下自己。

    多少女人嫁入豪门(真的嫁了进去),因为不获夫家赏识,还不是一无所获的黯然离开。

    婚姻最重要是门当户对,志趣相投。

    老瑞经过这次之后,着实憔悴了一阵子。

    我很同情她。她“失恋”了,可以这样形容她,不过用“失意”两字,比较适合。

    人生不如意事常**──岂止**!

    老瑞喝醉了酒就到我们家来,我们腾出沙发来让她躺着,对她很好。

    真是的,一个完全没有背景的女子,在社会要闯出名堂来,太不容易了。谁关心她的病痛、需要、挫折,以及死活?一切都凭她自己,做得好,是应该的,做得不好,立刻成为笑柄。

    这就是老瑞一直渴望出人头地以及扬眉吐气的原因。

    她想嫁得一个社会上公认的好男人,不是生理上的需要,而是心理上的。

    她对婚姻的憧憬很大,很不着边际,老以为婚后可以一步升天,吐尽一口鸟气,添增一种被需要的好感觉,出嫁从夫,她乐意在小家庭里做一个主妇。

    但请看看妻。

    她何尝不是嫁予一个社会公认的好男人,但是她不但有一份全职,回到家来,还不是什么都得她动手,有几次累得她仅叫,向我跳脚,控诉我不帮手。

    别以为这算劳苦功高,公公婆婆还嫌她不赶快替咱们家添个男孙!

    瞧,为人妻岂是易做的。

    嫁到外国,即使有房子有车子,也够闷的,五六十岁的退休人土都说吃不消,更不用说是年轻主妇了,一天到晚对本洗衣机洗碗机……老瑞这次失意,难保不是幸运。

    妻都常常说:“唉,我嫁了你,你们家便多了条不用吃草、忠心不贰的牛。”

    嫁人与享福没有丝毫的关连。

    所以不要说是生孩子,这年头肯嫁人的女子也不多了,越有资格,越够知识的,越不肯嫁。

    有一阵子,家里特别的静。

    我对妻说:“莫非老瑞又有男朋友了?”

    “看样子是。”

    “这样也好,屡战屡败,失败乃成功之母。”

    不知道这次是啥人。

    “是谁?”我问。

    妻说:“除了自己妹妹,谁敢问谁?不要紧,她一向喜欢宣扬,她一定会自己说出来。”

    我们等了一个礼拜。

    老瑞把她的男友带出来见面。

    这人还真有一手,男朋友外表都不错。

    他姓鲁。

    小鲁一表人才,西装毕挺,说话有纹有路。

    但是结婚仍然是另外一件事。

    一看就明白,吃顿饭,奋场戏,小鲁乐于奉陪,但结婚,嗯,怕还需要一段日子。她老遇到这种男人。

    双方总得互相观察清楚,认为切合需要,那才可以谈论婚配。

    刚认识就提到婚嫁,哪个男人会不被吓跑?希望老瑞理智一点。

    大家吃了一顿丰富而愉快的晚餐。

    由我付胀。怎么好意思叫陌生人拿钱出来。

    饭后我们去喝咖啡。

    我与小鲁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阁下哪里人?”

    “广东,不过自小在香港生活。”

    老瑞加一句:“他是独子,家里是老式家庭,父亲过世了,母亲打理一家药行。”

    我皱一皱眉头:“鲁先生干哪一行?”

    那小鲁稚气的说:“我此刻念博士,还没出来做事。”

    我吓一跳!这么小?还没毕业?

    老瑞连忙说:“他也有二十九岁了。”

    廿九岁还没考到博士。我弟弟廿五岁就拿到这衔头。

    看样子老瑞还要放多一阵太子账。这是很累的一件事,不知她有没有心理准备。

    吃完茶我们也就散会。

    妻坐在梳妆始前把头发拆开梳通。

    我靠在床上看她理妆,忽然心中涨鼓鼓地充满幸福。茫茫人海,能够找到一个相配相爱的伴侣,真不是这么容易的事。

    我很满足地睡了,觉得诸人苦海无边,我则经已回头是岸,上天待我不薄。

    第二天起来,对妻特别的温柔体贴。

    这年头,男人找妻子难,女人嫁丈夫也难。

    人挑你,你挑人,难得大冢合眼缘,又要家庭允许,太不容易。

    我们等老瑞带来好消息。

    这次她同这男人走了很久,总有三五个月。这对老瑞来说,已是半辈子那么长久,很难得了。

    一日下班回家,看见妻在同她说话。

    妻说了一半:“……你也不小了,一晃眼三十出头,也得为自己打算打算,一夫一妻,图个正经,天天过着春意闹的日子,多累。”

    “我们快要结婚。”老瑞说。

    “他有经济独立的本事?”妻问。

    “也许可以住他家。”她低下头。

    “别开玩笑了,天长地久,你能跟申一个广东老寡婆住?也许人家每天早上六点正要起来上香给神主牌呢!叫你陪她,你肯不肯?”

    老瑞不出声。

    妻笑一声,“怕不怕?”

    “什么都被你料中。”

    “你自己好好考虑,没有好的对象之前,不必谈婚论嫁。”

    “人家会笑我嫁不出去。”

    “人家未必有空笑你,有那么无聊的人,你也不必理会他们说些什么。何必担心,人家黄筑君张敏仪还没有嫁人,你急什么?”

    “但是人家有事业。”

    “事业是自己努力得来的。”妻说:“一个人的时间用在什么地方是看得见的,你老挂着谈恋爱,人家埋头苦干,当然人家有事业。”

    老瑞发呆。

    我捧了某进去。

    妻向我道谢,接过茶杯。

    老瑞很感叹的说:“你们真的相敬如宾。”

    我微笑,“这样默默地快乐不为人知的生活,你过不惯。你是个不断寻找刺激的人。”

    老瑞白我一眼,“别寻我开心了。”

    我说:“这种事急也急不来,该你碰见的,你一定会碰见。”

    老瑞说:“再迟,迟到几时呢?这些日子来,穿衣服赔化妆品也蚀得光光的,又住在亲戚家,自己连公寓都租不起,做了七年工也不见有升职机会,再不嫁,更加山穷水尽,我连申请到美国旅行,领事馆都不批下来,”她顿足哭丧着面孔,“分明嫌我不够资格。”

    我未想到她的处境尴尬到这种地步。

    妻与我面面相觑。

    我说:“先要解决住的问题。不能再住在人家家里。”

    “出来怎么办?租人家一间房间,不如住他们那里。”

    “可以租层小公寓。”我说。

    妻不耐硕,“你这等于教人食肉糜。”

    “最要紧是自己有个窝,有私人的活动范围,那么你就不会那么渴望结婚,”我说:“真的。”

    “谁不知道真的?要是经济能力不够,也不能有这种享受。”妻说。

    “现在房子便宜了,要是狠得下心来,不过三四千块月租,花一两万装修便可以入伙,如果你工作七年,连这个节蓄都没有,那就不值得原谅了,我知道有位小姐返来六年间,不但自置一千三百尺面积的楼宇,还有十万美金以上的现款节蓄,而且皮裘钻表一应俱全──别想歪了,人家不是做偏门的。”

    老瑞暴跳,“你这个人,废话怎么如此之多!”

    我瞪看她,“别告诉我,你都穿在身上了,你的衣服,并不见得出色。”

    妻说:“出色的衣服,两三万元一件,别开玩笑了。”

    我再一次闭上尊嘴。

    老瑞低下头:“你说得对,我的确是太没有打算。”

    “钱花到哪里去了?”妻抱怨她。

    “根本没有赚多少,一个月才几千块钱,吃吃喝喝已经完蛋。”

    三个人无言相对。

    随后老瑞说:“发奋已经太迟,我还是结婚算了。”

    我说:“他能负责你全部开销?”

    “是,我很快不必再工作,有他出去做便可以。”

    “他还是个学生哪!”

    “不是他,是另外一个。”

    我真的被弄糊涂了,我怪叫,“你倒嫁什么人?”

    “一个有独立资格的人。”她说。

    “谁?”我与妻齐齐问。

    “你们没见过。”她答。

    “老瑞,别这样二百五兮兮的好不好?婚姻到底是人生大事,虽然说如今可以离婚,离了再给,难免元气大伤,况且有多少个女人有资格结三四次婚?”

    妻也说:“为生活为出路结婚,都不是好办法。”

    “那么为什么呢?”老瑞问。

    “自然是为认为跟这个人生活比一个人生活愉快。”我说:“狂恋是不需要的,别太戏剧化。”

    老瑞怔怔的说:“两个人生活当然是比一个人好。”

    “是吗,那么为何那么多人闹分居?”我问。

    老瑞说:“你这个人最讨厌,非但没有解决我的问题,还引起那么多难题,老听你说话,已经头发白。”她勃然大怒。

    妻说:“你别理他,他也是为你着急。”

    老瑞说:“我走了。”

    “吃完饭再走。”

    “我不是没有地方吃饭的。”

    她走了。

    妻责备我:“你看你,太过份了。”

    是的,我是有点过份,我为她看急。明明看她走条错路,又不能举出什么具体的方法来帮她,眼睁睁看着她像没头苍蝇似的乱碰乱撞。

    “在这个关口不适合说话。”妻说:“一切话都变成讽刺她讥笑她。”

    “那么,朋友要来有什么用?”

    “朋友,朋友是要来陪着吃饭用的。”妻立刻答。

    我呆半晌。

    以后的日子里,我努力与老瑞联络,想叫她来吃饭。

    老瑞对我非常冷淡,甚至不耐烦。

    我心中有气。我是一片好心,我有正经职业,我有家庭,我可不愁孤独。

    妻说:“你与她斗气,你疯了。”

    我翻过报纸,“我在阅报,看看有什么结婚启事,也许老瑞真结婚了,想通知亲友也说不定。”

    “啊?会这样吗?倒真要留神。”

    “到今日尚未登出来。”

    我们一直期待发生的事,并没有发生,不过老瑞绝足不来,是个事实。

    她终于被得罪了,也难怪,我把她说得一文不值:没事业、没房产、没丈夫、没现款、没青春,又不美貌,要死,简直把她踩成柿饼,难怪她生气。

    活该。三十年的交情,毁于一旦。

    你别说,家里少了老瑞来坐,顿时像欠缺什么似的,静了下来。

    怎么能不寂寞呢?她那么勇敢,我们太过自爱,不敢说不敢做的事,她全部付之于行动,光是做观众,都能骇笑,这么精彩的一个人物,忽然绝足不来,损失不少人生乐趣。

    而且多多少少我有点担心她。

    老瑞能不能在三十高龄修成正果呢,就要看过不过得了这一关了。

    结婚以后,若能克守妇道,克勤克俭,那是不成问题的,若还出什么花样,话就很难说了。

    我口气老到,到现在还常常想以长辈姿态出现,指出她的不当,当然她要不高兴。

    玩火,是她的事,沦落,是她的身体,她不需要朋友来教导她指挥她。

    索性孤立自己,少听许多闲言闲语,任性地过她认为值得的生活,有什么不好呢?

    妻说:“看样子,她是真的不来了。”

    我心恻然。

    “明天她嫁个百万富翁,你就不会有这么难看的表情了。”妻笑;“也难怪她一天到晚要出人头地,这些年来,无论谁说起她都要皱眉头,她气苦。”

    “你看人家谁谁谁情况其实跟她差不多,但是人家值得尊敬,她不。”

    “因为你同老瑞太熟了,熟稔带来轻蔑,那是一定的。”

    “她也看不起我。”

    “算了算了,别老说她,她要打喷嚏的。”

    我说:“从此不说她。”

    后来也渐渐淡忘这件事。

    事不关己,己不劳心。

    很久很久之后(感觉上像已是很久很久),开信箱跌出一张帖子来,是老瑞的结婚请帖!

    哇!我叫起来。

    那男人叫什么?我连忙盯着看:叫张文新。

    “我们订于九月十五日在香港大会堂注册处登记结婚。”

    我奔上楼去给妻者。

    “真的结婚了,真的结婚了。”我叫。

    妻接过帖子,喃喃的说:“真的结婚了。”

    “伟大伟大,无论如何,结婚总是好的。”我说。

    “那人是谁?干哪一行?出色不出色?能不能为她出口气?”妻一连串问。

    “不知道。”

    “她怎么不把他带来给我们瞧瞧?”

    “这次她实行守秘。”我说。

    “可不是。”妻埋怨,“都是你。”

    “算了,朋友也有缘份,缘份尽的时候,多说无益,能收到帖子,已经算很不错了。

    我茫然若失。

    结婚了。

    从此以后,我们都没有与她联络上。

    谁知道,也许她恨我们。也许她真正要显点颜色的,就是我们两夫妻。

    她没有给我们新电话地址。

    我们一直不知道她的对象是个怎样的人。

    不过我心中暗想:也许婚姻一触礁,她又会出现在我们家──那还是不要出现的好。

    姐妹俩:

    家里其实很简单,三个女人。姐姐、母亲与我。

    父亲早已去世,剩下一点点钱与一幢小房子。支持历年来的学费及生活费,待我们成年,已没有剩下多少,生活非常节俭,童年的生活沉闷而悲观,过得相当乏味。

    母亲并不是振作坚强的女人,自父亲去世之后,终年以眼泪洗脸,现在虽然把悲伤收敛,但成日都板着一张脸,不知她心里想些什么,所以我与她的关系一直很暧昧。

    姐姐常常与她吵架,而我则较为迁就她。

    生了姐姐后十年才生我,父母一心一意要添个儿子,结果又是瓦不是璋,母亲失望之至,但爹却是疼我的。

    我与姐姐性情完全不一样,姐似妈妈,而我似爹爹。芝麻绿豆的事,对于姐姐来说,都是一项刺激,而我,我似一个泼皮,天落下来也只不过能催我走快两步。

    为了这种嘻嘻哈哈的性格,近年来母亲对我也越来越好感。

    我性格中的妙处,像爹。

    在临终前,他犹自说笑,对妈妈说:“总要发生在一些人身上的,人谁不会死呢?再舍不得也只好撒手。对小妹好些,迟些你会知道,这女儿比儿子还强呢。至于你,就委屈寂寞一点了,都四十五岁,看样子你是没有再嫁的机会了。”

    我忍不住笑出声来,那年我十四岁。

    姐姐立刻狠狠的瞪我一眼,事后说:“小妹完全没有良知。”这句话,立刻在亲戚间轰烈的传开,至今他们认为我是个十三点。

    妈妈的唯一反应是哭得死去活来。

    其实十年后的今天,我还认为爹说得对,死亡是生命的应有正常现象,当然,可爱的亲友去世,我们都哀痛伤心,但稍后应当拾回力量。

    母亲没有。

    姐也没有。

    她们一贯地做了寡妇孤儿,挟孤以自重。

    而我,我仍然坚持地振作地活下去,与她们形成一个强烈的对照。

    啊。

    我有没有说,姐至今还没有对象?三十四岁,没有约会,没有朋友,成日守在家中。

    她的嗜好是同母亲吵架与同我作对。我无论效什么,她都要置评。我越是迁就她,她越是得寸进尺,为只为了误会我可怜她。

    其实没有这种事。凭什么可怜她?人生难得二十,快过三十,时间过得快,谁没有三十岁呢,除非廿九岁死了。

    况且现代女人的青春期这么长,三十四岁正当盛年,就算三十七八也还根漂亮,人到这个岁数才是真正成熟期。

    只有姐一个人才以为自己行将就木。

    她这个观念荒谬得不值得同情。

    而我,我发誓即使到四十、五十,我还是会尽力把自己修饰得最美观。

    我们并不睡一间房间,她说无法与我同住,所以我搬入储物室,一间小得只六乘六面积的杂物间。放了一张床之后,其余空间,只好用来挂衣服,做功课,我坐地上,伏床上写。

    姐的睡房很宽,足有十乘十四。

    独个儿住是寂寞,所以她时常走过来,靠在我的门框上,与我说话。

    她的口气像那种三十年前广东片中的老姑婆。

    我所做的任何事,她都看不入眼。我都退让她三分,但是有一次真忍不住了。

    那是一个暑假,我在写一份报告。

    那日天气醣热,我们家如非必要,不开冷气,我穿一件男人的白色汗衫,一条内裤,埋头苦干。

    被她看见了,就借题发挥起来。

    开头还说得温和:“你老是这样衣冠不整,什么意思?”

    “家里三个女人,又是一家子,有什么关系?”我头也没抬。

    “浪荡惯了,出去失礼于人。”

    我觉得她过火,便说:“现在不兴诛九族的了,我不会连累你。”

    这句话说得唐突,勾动了她的心事,立刻使她斜看眼冷笑一声,“可是谁都知道我有个**辣的十三点的妹妹。”

    我叹口气,知道把话说过份了,不去意她。

    她又说:“妈,你不管她,将来被人退货,可怨不得。”

    妈妈慢条斯理的吸口烟,“我管不看她,退货也没得怨,反正她可以养活她自己。”

    我忍不住噗味一声笑出来。

    姐更生气,咬定母亲帮着我。

    妈妈又说:“大妹,我看你的口气,比我的还要古老,就快要你妹妹证实她是否处女了。”

    我觉得老妈这句话有莫大的幽默感,心头一宽,哈哈大笑起来,前仰后合。

    姐忽然恼羞成怒,指着我骂,“神经病,浪得那个样子,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有多滥?你同小朱的鬼祟事我不知道?”

    我愕然:“知道又如何中.你不是打算写成一篇文章,投稿到秘闻杂志吧?我有图片,”我作状一阵乱翻,“可权充插图,有张穿泳衣的不错──”

    谁料她会扑上来给我一巴掌,我还不知道发生了啥子事体,面孔已着了一记,火辣辣的痛起来。

    我也动了真火,本能还击,也给她一个耳掴子。

    我身高五尺六寸多,重一百廿磅,出手犹如轻量级拳手,她蹬蹬蹬退后三步,然后放声大哭起来,奔进房中,关上了门,两日没有出来。

    自从那次之后,我们的感情就淡了。

    一年之后,我自文学系毕业,很快找到了工作。

    我仍然同小朱走,我们的事,当然每个人都知道,因为老姐不会忘记替我宣传。

    她恨我。

    为什么?

    小朱说“因为你有的,她没有。”很讨好我。

    我膛目。“我有什么?肉?别开玩笑了,就算是青春,也已近末期。人不靠青春,人靠的是知识与品格。况且谁没有青春过,上主是很公平的。唯一可以说的,就是我比她开朗,这也不见得是本钱。”

    “可是人们都愿意接近你。”

    “那当然,跟我在一起,不用动脑筋。”

    我已经一年多没同姐姐说话了。

    工作时间长,周末又到处跑,很少逗留在家中。

    这一阵子小朱游说我搬出来住。我沉吟许久还作不出答案。

    第一,收入不是那么好。第二,有了自己的地方,男朋友来来去去势必方便,很容易过界限。

    我当然不是老古董。但对小朱,尚想留个余地,他并不是可以托终身的那类人。做为玩伴,他是出色的,但他过了今天没有明天,年纪大了,便觉得他不可靠。

    近日我正想疏远地,他看出来,便更要抓紧我。

    我也为这件事头痛。

    走了五年,不是说脱身便可走的。

    小朱这人,一向有些流气,以前小时候,也正是看中他这一点,做事以后,越发觉得他幼稚,许多地方,格格不入,仿佛话不投机半句多的样子。

    本来倒是想找一层小小的公寓,现在为了他的缘故,觉得住在家里,反而有安全感。

    我一直支吾,他看穿我的心意。

    像今日,吃完饭,说好由我付贩,本来高高兴兴的,说到这个问题,他又同我争执。

    “为什么硬要我搬出来?”我耐心问。

    “我不喜欢你母亲,还有你姐姐,咦──”他作一个嫌弃的表情。

    我忍不住说:“那么你搬出来好了,我很乐意到你的小世界里来陪你,我可以帮你策划这个小天地。”

    他一呆,“你这不是故意为难我吗?”

    “我怎么令你不好过,你倒说说看。”

    “你明知我经济能力不够。”他不高兴。

    “你我收入是一样的。”我提醒他。

    “但我是长子,我要把部份收入拿回家去。”

    “我也得照顾家里呀,”我不悦,“为什么你觉得我可以义无反顾的离开她们?”

    “算了,说来说去,你不肯为我牺牲。”

    我觉得多说无益,“朱,你不能为我做的事,就不要希企我为你做。”

    “斤斤计较的小女人。”

    我更觉察到他的自私,不想再争论下去,便陪个笑,“我累了,明天还要上班,我们走吧。”

    “我知道,他们都说你同刘振元来往。”

    我一怔。刘振元是我的老板。

    我并不分辩。叫侍者来结账。

    “你姐姐告诉我的,”小朱说下去,“说那个姓刘的送你回家,已经不止几次了,是不是?他四十多岁,中等身材,开一辆丹姆拉,”小朱越说越气,“他比我有钱,他有的我没有,但他有一个十五岁的女儿,你应付得来吗?你们俩相差二十岁,会有幸福吗?”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站起来。

    他紧紧抓住我的手,另一只手伸过来放在我的脖子上,“小妹,你若有胆子离开我──”

    他的手渐渐收紧。

    我心平气和的问他:“那又怎么样?”

    他逼不得已的说:“我杀了你。”

    “你不会的。”我淡淡格开他的手。五年来往,我太清楚地的为人。

    “不会?”

    “当然不会,你是长子,杀人犯就不能照顾父母兄弟了,况且,我对你很好,我不欠你什么,你不会那么做,再见。”我取过手袋,立刻走了。

    姐姐告诉他的。

    我的老姐快要疯了。

    她想怎么样,逼我离开这个家?

    很容易的,不需要逼,地方这样小,我迟早要出来找公寓住,我不打算在这所老房子内终老。

    她真的恨我,我现在知道了。如果可能的话,扼死我的会是她,而不是小朱。

    第二天情绪不佳,刘振元马上发觉了。

    他笑,“昨天与小朱相聚,不甚愉快?”

    我立刻发牢骚,“这个人自私、自大、愚蠢,兼夹神经质。”

    “可是以前你却是爱他的。”他笑意更浓。

    我用手撑着下巴。“少女对异性的眼光真有问题。”

    刘振元笑,“幸亏那时候没有人提醒你的眼光差,否则你早嫁给他了。”

    我苦笑,“是呀。嫁给他,替他赚钱管家生孩子,被他利用,然后在牺牲殆尽时离开,还被他骂贪慕虚荣。”

    “现在打算怎么样?”

    “我不想再见他。”

    “他恐怕没有这样容易罢手。”

    我笑,“他说要杀我哩。”他说的时候咬牙切齿,唾沫星子自牙齿缝中溅出来。

    我很惭愧。我怎么会挑了那样的一个人做男朋友。我抱住手臂,下意识的摸了摸皮肤,玷污了,我想:古人说的玷污就是这个意思,很不好受。

    我讪讪的籍词说:“我可不怕他。”

    “总得当心点,”振元说:“好聚好散,别激怒他。”

    “是。”

    振元对我,多少有点像父亲对女儿,自幼丧父的我特别珍惜这样的关注。

    我说:“我想同你回去见见母亲。”

    “我最怕这一关,”他烦恼,“我保证我同伯母的年纪差不多。”

    “胡说,”我微笑,“你才四十七。”

    “年近半百了。”振元握住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