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蓝鸟记(2/2)

」我应。

    我匆匆的穿著衣服。

    他又叫:「电话!找你的。」

    我套好衣服出去听电话,拿起听筒,对方便说:「绢绢?今天有没有一个男孩子来找你?」是李博士的声音。

    「有。是你叫他来的吧?」

    「这孩子倒是很痴心。你记得那张照片吗?是十年前拍的了,你到美国玩,来看我们,我替你拍的。不知怎么,落在他手里,怎么说都要见﹃段绢绢﹂,我没法子,只好叫他来找你——你怎么打发他的?」

    「他没有把我认出来。」

    「啊?奇怪。」

    「他心目中的那个段绢绢又不是我,自然没把我认出来。」

    「你别自谦了,当年那个段绢绢,不正活脱脱就是他形容的那个人嘛?再也没错的。当年你嫁家明,我们都有点惊奇,没想到你却立地成佛,果然成了贤妻良母。」

    「说得我当年好象杀人放火似的!」

    「绢绢,」他哈哈的笑着,「你自己细想去!可惜那个孩子生晚了,没见到你当年热闹的盛况,否则凭他的才貌,当可参加一份子,好戏更加好看。」

    「当年如果见到他,我就嫁他了。」我坦白的说。

    「是,我见到他,就吓一跳,」李说:「记得吗?那时候大家要跟你好好的介绍对象,你嘴里说的人,就是他那个样子:功课好,带点滑头,单爱你,风头要劲,都附上条件了,最奇的是,他刚好又是个原子物理……。」

    我默默的笑着。

    李说:「缘份就差那么一点点。」他感喟。

    「什么一点点?差十年啦。」

    「我不能再说了,再说你丈夫要揍我呢。」

    「他?」我笑,「他是个烂好人,十年也不见他动一次气,要他为我生气,更是难上加难。」

    「改天再说吧。」

    「好。」

    「再见。」他挂上电话。

    我缓缓的放下听筒。

    家明问:「可以走了吧?小明什么时候回来?」

    我答:「吃完饭,我们顺便把他接回来,省得妈妈两头跑,他就是爱玩。」

    家明笑,「跟我小时候一样。」

    「家明,我小时候,可爱吗﹖」我忽然问。

    「我认识你那年,你都二十五了,谁知道?」他说。

    我笑了。

    然而这个叫孙家明的男孩子却是知道的。只是他来迟了十年,整整十年。

    我十年的那张照片,如今又回来了,搁在茶几上。

    爱情是流行病:

    我有一个妈妈,妈妈四十八岁,有一个妹妹,妹妹十八岁。我叫宝宝,妹妹叫囡囡。因为跟妹妹差了那些岁数,所以平时没有什么话好说,妹妹有什么问题,从来不自动找我。在妹妹眼中,我恐怕已经是老太婆了。

    这一天下班,才开了门,便听见妹妹发了疯似的,失声在那边叫:「不!不!我不听你的!你根本不了解我!我们之间一点交通也没有!」

    我双眼看了看天花板,这小孩就是这样,说话不分轻重,一派新文艺,不让她看电影,是我们不了解她,不让她化妆,是我们之间有代沟,叫她努力读书,是我们俗气,要讨好她实在太难了。

    我坐在沙发上,脱了皮鞋,只看见妈妈自她房里奔出来,一边嚷着:「宝宝!宝宝!你来了?不好了,事情不好了呀。」她一边说,眼泪一边滚了下来。

    我说:「妈妈,你管她那么多?她爱穿露背装,让她穿好了,她要去舞会,让她去好了。」

    「不,宝宝,这一次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妈妈说。什么事?我问。

    「这次……囡囡要结婚了!」

    我手中的鞋子掉在地上,「什么?」我问。

    「结婚。」妈妈重复。

    我呆住:「她结婚?」

    「是的!她说不要念大学了,也不要念预科了,要我马上准她结婚!」

    「对象是什么人?」我问:「你见过没有?」

    「没有呀。」妈妈说:「我根本没听说过她有要好的男朋友,我只知道她普通的男朋友不少。」

    囡囡这时候出来了,她披散着长发,身上一件薄料子的裙子团得稀烂,眼睛已经哭肿了,可是青春到底是青春,她看上去还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

    她冷冷的说:「你们不必猜想了,他叫王健康,他是最好最好的男孩子,我爱他!他爱我!我们两个人不能分离,我们决定要结婚,社会对我们的压力,亲友的不同情,都不能算是一回事,我们要争取自由!」

    我看她一眼,淡淡的说:「算了,囡囡,大热天,你何苦害妈妈担心,谁把压力给你们了?说话要好好的说,别太戏剧化,我的鸡皮疙瘩都爬上来了。」

    给我一大盆冷水浇了下去,囡囡出不了声。

    我说:「你给我好好的坐下,把话简简单单的说明白,既然要结婚,那是代表你成熟了,成熟的人要有组织能力。」

    囡囡相当的怕我,可是她是横了心,她坐下来,掠了掠头发,真是漆黑的一头好头发,映得皮肤更是雪白雪白的,她开了口:「我要结婚了,姊姊,他叫王健康。」

    「健康?」我失笑,「这倒是个好名字,如果人如其名,倒是一种福气。」

    「姊姊,你的口气太轻佻了,我不想再说下去。」

    「好好,算我不对,你说下去。」我说。

    「说完了,我要结婚。」囡囡说。

    我按着火气,我说:「囡囡,结婚不是那么简单的事。结婚是很复杂的。妈妈不打算招女婿,妈妈要嫁女儿。现在香港米多少钱一斤,像你这种大小姐,十指不沾阳春水,服侍你也够难的,你肩不能挑,手不能提,除非你这位王健康先生真的非常健康,否则你还是念完了大学才说。」

    「你们都是一鼻孔出气的,」囡囡在喉咙底哼了一声,「一天到晚就是钱钱钱!跟你们说完话,我巴不得跳到浴缸里好好的洗刷一下,把那些沾回来的铜臭啦,俗气啦!通通洗掉。」

    我不怒反笑,「好呀,囡囡,这个月的石油气费还没付呢,你这么爱洗澡,爱干净,把这笔费用给付了,不然就没有热水给你洗澡了。」

    「你们这些人,简直不可理喻!」囡囡说,「我告诉你,姊姊,没有牺牲,就不会有爱情,我看你已经太老了,一点理想跟青春都没有了,才会这么对社会妥协,我可怜你,姊姊,我由衷的可怜你。」

    囡囡回头,大力的关上了她的房门。

    我坐在沙发上,把另外一只鞋子也脱掉了。

    妈妈说:「你们这样子互相冷嘲热讽,说十天十夜也没有结果。」

    我说:「真叫人灰心。囡囡也不算小了,十多廿年的姊妹关系,竟比不上一个平地冒起来的小伙子。这些女孩子个个发花痴似的,见到了男人,什么都不理了,最好私奔。本来也无所谓,现在是什么年头了,可是人要吃饭呀!结婚!现在租金、家私,把这些加在一起,不发一笔小财还应付不了,她就那么快想到结婚了,真恶心。」

    「你不要与她一般见识,宝宝,她不懂事。」

    我看了妈妈一眼,苦命的妈妈,十年前我也这样子的闹过一场,才平息了没多少年,囡囡又炸了开来。我骂囡囡等于骂我自己,我有什么好处?

    我记得我十八岁那一年,刚要升大学,也是碰见了一个莫名其妙的男人,不到半年,也就嚷着要结婚,当时这男人非常鼓励我脱离家庭,说妈妈看不起他,如果我爱他,就该争取自由。一天到晚爱爱爱的,结果这个人除了嘴巴里一天到晚说爱之外,既没有本事,也没有职业。换句话说,我受了骗,逃回家来,这男人还不肯放松,好不容易把他打发掉,真是心灰意懒得不想做人。妈妈说:「年纪轻,不要紧,可以从头开始。」所以才发愤到了今天。

    是的,我现在是过得很好,但是一朝被蛇咬,难免怕绳索,以后听见这一类型的男人又恨又怕。这一段事情囡囡不知道,囡囡那个时候还小呢,能瞒就瞒着她。

    晚饭的时候囡囡没出来吃饭。

    我对妈妈说:「叫一叫她吧?」

    妈妈说:「叫她做什么?她不是爱牺牲吗?我们要训练训练她呀,我是她娘,她要牺牲,应该先牺牲给我!」妈妈笑了。

    「妈妈,我们真对不起你,」我很歉意的说:「我们太不像话了,一个个都叫你担心,别人家的女儿,十七八岁早就精刮得很——怎么样利用男人,怎么样往上爬,只有你,生了姊妹两个,都像天才神童似的,爱情至上,似懂非懂,真是白痴性格,亏你还笑得出。」

    妈妈说:「我也哭过呀,女儿是我自己生的,我有什么办法?」

    「你见过那个王健康吗?」我问妈妈。

    「没有。」妈妈说。

    我说:「要不要见一见他?」

    妈妈说:「可以,我去套一套囡囡,看看他是何方神圣。」

    妈妈有了一次可怕经验,果然比较精明起来。

    那天晚上,半夜我听见囡囡起来在厨房翻东西吃。

    人总是要吃饭的,吃饭总得要钱。我真是个俗人,可不是,天天唠唠叨叨的念着钱,但是没钱怎么办?这种问题要问囡囡这种年轻女孩子,她们的胃强壮一点,她们的想法是不一样的。

    我如今每过一年,就更加觉得钱的可爱,君子爱财,取之以德。我是女人,女人与小人都是难伺候的。但是凭劳力换回应得的酬劳,并没有什么可耻。人人躺在床上喊清高,整个社会就给清高垮了。

    有钱有什么不好?有了钱可以到伦敦海德公园去骑马,可以大吃大喝,可以与朋友开开心心、公公道道的在一起;有了钱可以使生活舒服,使家庭美满。我没说不要爱情,真的爱情是可遇不可求的,像囡囡这样瞎七搭八举起手来喊喊口号,就算爱情了?

    十年前我是被利用的,但要怪也怪自己胡涂。十八岁也不算小了,怎么还会这么笨,所以我并不十分怪对方,奇就是奇在他运气够好,坏就是坏在我够倒霉。

    我叹了一日气,谁是谁非,很难说,像现在,我当然说我是为了囡囡好,但囡囡巴不得要杀了我这个姊姊呢。

    第二天妈妈跟我说:「那个王健康呀,是在某某广告公司做事情的,真要命,广告公司有什么用?」

    「行行出状元,」我笑,「可惜壮元爷只有一个,往哪儿找去?我找机会看看这位健康先生。」

    「你要当心,如果他不对劲,你就赶快回来,别多花口舌。」妈妈说。

    我自然懂得。囡囡被妈妈哄着上学校去了。我在那天下午提早半小时下班,便到那家广告公司去找王健康,我并没有预约他,想他不过是个小职员,不见得会不在公司里。到了那里,经过通报,他果然在。

    这种广告公司是洋人开的,外头一间大房间,密密麻麻的坐满了人,王健康坐在其中一只写字台上,听见有人找他,站了起来。

    我迎上去,把手伸出来,「王先生吗?」

    「是,」他答,「哪一位?」他好奇的看着我。

    我打量他。他是一个扎扎壮壮的年轻人,很短的头发,大大亮亮的眼睛,有一种稚气的倔强,鼻子笔挺,精神奕奕,一副大好青年的样子,比囡囡约摸大三、四岁,我对他颇有好感,顿时放下了一半心。

    我温和的答:「我是囡囡的姊姊。」

    「你——」他奇怪透了,「你便是囡囡的姊姊?」

    「是呀。」

    「你叫宝宝?」

    「是呀?」

    他率直的说:「囡囡说她的姐姐像老妖精,专门跟她作对,我看你……你不老嘛,也很漂亮嘛,跟她长得还很像。他拉开了身边的椅子,「请坐。」

    我一边坐下,一边问:「是吗,她真的那么说?」

    这王健康马上知道说错了话,脸就涨红了。

    我跟他聊了起来,知道他大学才毕业的,系主任把他介绍到广告公司来工作,家里父母双全,只有一个哥哥。他很有趣,很诚恳,我们很谈得来。他比起我十年前碰到的那一位,是强得多了,简直不能作比较。那一位除了蒙着眼抽烟喝啤酒闹事,什么也不理,叫他办公?不如叫他去死。不自由毋宁死呀,办公有什么自由!

    我跟王健康谈得很投机,于是乘机说:「听囡囡说你们要结婚?」

    他的脸又红起来,都还是大孩子哪。

    他说:「当然最终目的是结婚,不然何必耽搁她的青春。」

    我试探的说:「但是听囡囡讲,你们打算马上结婚?」

    「没有呀!」他说:「马上?怎么可能,昨天我才跟囡囡说,叫她念完了大学再说呢。」

    「够了够了,」我想我已经很了解了,「王先生,你有空来我们家便饭吧,随时欢迎,别一直在外边吃,外边的菜又贵又腻,我们家还有一个更老的妖精——妈妈相信是欢迎你的。」

    王建康说:「大姊,你可别介意,你别介意,我一定来,一定来。」他一直把我送到公司门口。

    我回了家,对妈妈说明了事实。

    妈妈说:「真奇怪,一点也不像囡囡的梦里情人嘛。」

    「可不是,」我笑,「人家是个顶好的青年,又俗气又妥协,天天努力的上班,三年内不打算与囡囡结婚。这一下子囡囡可要失望了,她是非要碰到个吃喝嫖赌的男人不可,否则是不够刺激的。」

    「你也别取笑她,这么一来,我也放心了。」妈妈说。

    囡囡回来又大跳大叫的说我们不给她自由。

    我说:「你是不是要出去喝茶?你去好了,我们也乐得图个安静,省得听你在家鬼叫。」

    囡囡几乎不相信她的耳朵,「你说什么?」

    「你姐姐说,」妈妈代我回答:「你爱出去,就出去好了,是不是找那王健康去?省得你在家吵。」

    囡囡一呆,回房去想了半天想不通,换好了衣服,出来问我,「姐姐你怎么忽然大方起来了?」

    「我一向就很大方。」我说。

    「你怎么会放我出去?」她问。

    「笑话,我几时用锁链困住你了?」我笑。

    她去了。

    妈妈跟我说:「但愿那小子是个好人。」

    「错不了,的确是不错的。」我说:「穷是穷一点,可是志气也有的。我还约了他上我们家来,你自己看。」

    囡囡才去了一个钟头,回来她什么都明白了,大哭大闹,像个疯子似的。

    她说:「人家有一个妈妈已经够痛苦,我还多一个心理变态的姊姊,你们是存心要把我毁掉才算数。为什么要偷偷的见我的男朋友?你真不要脸,」囡囡指着我说:「你准是想引诱他!」

    妈妈又气又好笑,「你胡说些什么?」她喝道。

    囡囡说:「我马上结婚,脱离你们的魔爪!」

    我与妈妈面面相觑,我看了看双手,觉得它们无论如何不像「魔爪」。

    我索性说:「结婚也好,女孩子总是要结婚的,我一个人做老姑婆,心理变态已经够了,不能连累你。可以,只要那王健康肯娶你,我与妈妈贴一点也无所谓。」

    囡囡呆住了,「你们说了话要算数。」

    我说:「当然算数。不过将来我们两个老妖精先死,你可别后悔,你如果爱王健康,相信他,就该听他的话,把大学念完,那么你也可以有本事助他一臂之力,家庭环境也稳固一点,你不能光耽在家里吃,害他呀!」

    我这话说得再心平气和没有了。

    但囡囡狠狠的说:「我不要你再管我的事!」

    「你再这么野蛮,」我说:「人家王家也不能要你,人家也有父母亲的!」

    「我们可以搬出去住!」她叫:「不要你理。」

    我冷笑,「好,没过门就把人家儿子教坏了!」

    囡囡说:「我警告你,我不准你再提到王健康。他与你没有关系,你少管闲事!」

    我对妈妈说:「这个失心疯,不知是几时下的决心,非要堕落不可,她自己学了坏还不够,还要害人家儿子,妈,你少替她担心。」

    妈妈求我们,「你们随便一个停嘴好不好?」

    「好——」我说:「我老了,我先停,我总得让她,她是我妹妹。」

    这时候,忽然有人按门铃。

    妈妈说:「这么晚,谁来了?」

    我去开门,却看见王健康端端正正的站在门口,他见了我说:「大姊,我来看看囡囡,刚刚她生气走了,我不放心,这么晚来,我也没有买糖果——」

    我笑,「何必客气,快请进。」

    妈妈看到是这么一位老老实实的年轻人,也呆住了。

    我笑说:「王健康,这就是你不对,你太「俗气」,你应叫她脱离魔爪,争取自由,怎么可以跑来跟我们讲和呢?」

    这时候囡囡出现在房门口,狠狠的瞪着我。

    妈妈说:「宝宝,我跟你到书房去——」

    「不用!」囡囡说:「我要你们都在场。王健康,你对我妈妈与姐姐说,你爱不爱我?」

    妈妈看着王健康,听他怎么个说法。

    王健康很诚恳的跟囡囡说:「囡囡,这不能老挂在口中,像吃香口糖似的,天天嘴里我爱你,像什么样子。」

    妈妈点点头,很满意的说:「对,有道理。」

    囡囡气伤了心,她尖声说:「好,那么我们几时结婚?」

    「不是说好了吗?三年之内,有这么好的机会念大学,囡囡,你晓得吗?多少人羡慕你呢。」

    「那么先订婚!」囡囡说。

    「我要问过父母,他们一定会答应的。」

    「那何必问?」囡囡的声音越来越高。

    「这是尊重他们。」王健康说。

    囡囡说:「我为了你,什么都不要了,学业,家庭——我天天跟我的家人吵——」

    王健康实在忍不住了,「囡囡!」他打断了她的话,「我并没有要你天天跟家人吵呀,我根本不知道你吵什么,大姐跟伯母都很合理,你太野蛮了。」

    囡囡顿足,大哭,跑到房间里去。

    妈妈跟着她进去。

    王健康说:「大姊,我真不明白我做错了什么。」

    「你没有错。」我说。

    「囡囡是怎么一回事?」他惊惶的说。

    我不假思索的说:「她患了爱情流行病,一下子就会好的,像流行性感冒一样,没办法预防,你原谅她。」

    「当然,她其实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子。」王健康情不自禁的说。

    我微笑说,「我相信你。」

    「唉呀,」他拍拍头,「我怎么对姊姊说这种话呢?你当然知道囡囡可爱,你是她的姊姊。」

    可是我一点不觉得囡囡可爱,就因为我是她姊姊。

    王健康是十二点钟告辞的。

    囡囡闹了一个星期的情绪,因为王健康令她失望。

    王健康没有骑着一匹骏马来把她自困境里抢救出去。

    王健康没有答应她马上结婚。王健康没有反叛的劲儿。

    王健康使她失尽了面子。

    她说:「我一点也不喜欢他了,他太健康。」

    我暗笑着,却很代她庆幸。

    一日下班,我发觉囡囡不在家。我问妈妈:「你那天才白痴哪里去了?」

    「健康把她接出去了,健康还送了糖果水果来。」妈妈说。

    「算她运气好。」我笑说。

    「可不是,我也这么想,总不能姊姊跟妹妹一样的命呀。」

    「她还念不念大学?」我问。

    「不知道。」妈妈说:「这年头做父母的,简直只好听天由命,谁敢问她。」

    「我来问,大不了再给她骂。」我笑说。

    囡囡说:「念呀,为什么不念?大学里同学比较多,也许会有好的男孩子。」

    我说:「好的男孩子?王健康有什么不好?」

    「他有什么好?」囡囡扁扁嘴,「全身没一根硬骨头,见了我妈妈姊姊,就已经吓死了!」

    「这才好呢。」我说:「将来准怕老婆。」

    「谁要他怕我,这种胆小鬼。」囡囡说。

    「那你是一定念大学了?」我问。

    「是的。」她拂袖而去,还是与我有心病。

    妈妈说:「真像无定向风似的。」

    我说:「现在流行反叛,我们越说不好的人,她越要护住他,关键是在我们默认了王健康,所以她觉得没劲了。」

    妈妈为之气结,「这是哪一门子的爱情?」她问。

    「他们那一代的爱情。她要与众不同,轰轰烈烈的为爱情牺牲,我们不能辜负她这一片心,给她一个机会,从明天起,我们说王健康的坏话。」

    妈妈愕然,「王健康是个好孩子,怎么能说他坏话?」

    我解释,「就是因为他好,所以要留住他,所以非说他坏话给囡囡听不可。」

    于是我就开始嫌王健康穷。当囡囡在场的时候,我老是有意无意间的说:「现在坐大房间办公,几时才到私人办公室去啊?几时才可以做经理啊?几时才会有自己的事业呵?」

    囡囡听着听着,就很生气,她对我说:「姊姊,就算人家年轻有为,也不会来追求你!你已经太老了。」

    「是呀,」我说:「我是没有希望了,我这一生已经完蛋了,所以把希望放在你身上。」

    囡囡说:「不要脸,干吗不把我卖掉当摇钱树?」

    我故意沉一沉脸,「我这是为你好,我要你的钱干什么?你别乱说话。」

    囡囡说:「王健康是有潜力的,你别狗眼看人低。」

    「这话是要你说,」我笑一笑,「我还以为你嫌他没味道,看不起他呢。」

    囡囡不响。

    妈妈说我真是为了妹妹费煞苦心,称赞我会对症下药。

    因为我与妈妈对王健康冷淡,囡囡对他又比从前好一点,但是始终不及「我爱他!我要结婚!」那个阶段。

    过没有多久,囡囡说王健康要求她订婚,她要考虑。

    我看了母亲一眼,「怎么?还要考虑?那时候不是逼着说要结婚吗?」

    「此一时,彼一时也!」囡囡忽然文绉绉起来,「怎么同?我现在发觉男人都神经兮兮的,越是对他们好,他们骨头越轻。」囡囡非常有把握、有经验的样子。

    「是吗?」我怀疑的问:「王健康也是这样子?」

    「他是男人不是?」囡囡问

    「是,是。」我答。

    「他是男人就是那种脾气!」囡囡说。

    我真被弄胡涂了,现在变成妹妹教训姊姊了。

    「你打算怎么样?」我问。

    「我?我打算跟他说,我年纪还轻,性格还不稳定,他再等我两三年,大学毕业了再说,要不就算了。」

    我吃惊的看着她,我的天,她的流行病好了。

    她说:「我这才发觉,我的人生刚刚开始,如果马上结婚,困死在一个家庭里,为柴米油盐这些事烦恼,那才不划算呢!姊姊,先几个月,你说我的那些话,说得是重了一点,想想倒很有意思,真的。」

    我的天。她居然认错了。

    这是我那小妹囡囡吗?真是士别三日,刮目相看,她可是完全变了呢,才进大学三天,窍门就开了?不可思议,我只好目瞪口呆的看着她。

    囡囡晱晱眼说下去,「其实我也有自私的理由。」

    「什么理由?」我简直被她牵着鼻子走了。

    「大学里好的同学很多,咱们在一起玩得很高兴,我想我择偶的机会多着呢,不必一直急,这么一想,我就不高兴订婚。」

    我呆呆的看着她,「你……跟王健康是完蛋了?」

    「没有完蛋。」她说:「我们还是朋友。」她狡猾的笑一笑。

    「哦,还是朋友。」我说。

    「是呀,都是朋友。」她说:「我根本是认识朋友的年龄,是不是?大姊?」

    她这么撒娇撒痴的对我一说,我就什么都弄胡涂了,她长大了。

    妈妈却因此放下心来,她说:「好,囡囡长大了,抵抗力强,什么病都不怕,我可以放心。」

    这就是囡囡的故事。三个月前要结婚,死劝她不听,现在忘记得连影子也没有了。

    王健康却忽然来找我。我在办公室见了他。

    他诉了很多苦,又很后悔,他说「情场如战场」是没错的,后悔那个时候没娶了囡囡,他又说那时是真为了囡囡好,但现在呢,就不知道对不对了。

    他要我同情他。我的确很同情他。他是一个很不错的男孩子,负责任,有同情心,黑白是非很明白,嫁给他,过那么几十年,是不成问题的,难怪他后悔没把握机会。

    那个时候看他是很好,因为我与妈妈先觉得他是个引诱良家少女的恶少年,所以见他老老实实,便认为还过得去。

    现在囡囡其他的男朋友,真的林林种种,数不胜数,而且还老实不客气的带回家来。那些男孩子口齿伶俐,「大姊大姊」的叫个不停。

    被他们这么一叫,我就只好笑,虽然觉得男孩子是老实点好,但也不反对囡囡交朋友。

    囡囡现在如沐春风,我讽刺她两句她也不在乎,只是笑,青春扬溢、美丽的笑。有时候她还要帮我找男朋友,真受不了。

    女孩子的运气是不能说的,囡囡的运气就比我好。那完全是因为王健康是个君子,没有鼓励她脱离家庭,没有利用她年幼无知,没有欺骗她欺侮她。

    这一点我很看得起王健康,也因此看好他,到底曾经一度,咱们一家三个女的,为他伤透了脑筋呢。

    他现在还是囡囡的好朋友,虽然一个礼拜也约不到囡囡一次,他们还是好朋友,囡囡有时候会带回他的消息——「他升级了,就快调到私人办公室去了!」

    囡囡会示威的看着我,「你不是说他没出息吗?哼!」她那老脾气还是没有去干净。

    我与妈妈买了一双笔叫囡囡送去给他,作为奖励。

    囡囡继续着她的吃喝玩乐,将来她可以告诉她的孙子,她虽然主修英国文学,但拿手的还是吃喝玩乐。这个妹妹多多少少叫人头痛。

    听妈妈说的话:「小孩子还是天真一点的好,太用心机了,不可爱。我情愿要这种女儿,也不要太精明的孩子。俗云:人算不如天算。憨一点无所谓,错了可以回头,十七八岁便钱钱钱,那多可怕,孩子们总要长大的,不必催他们成长。」很满意的样子,一副模范母亲的表情。

    而囡囡现在当然很健康,她太忙了,没时间无病呻吟。

    旅程:

    我去过欧洲几百次。我根本是在欧洲念的书,因此时时要回欧洲去追求我的旧梦。在香港住上十个月便浑身不舒服,非回欧陆逛一逛,穿件最烂的衣服,坐在美术馆门日抽枝烟,那么回香港以后,又可以从头再上写字楼,委委曲曲的继续做人。

    我又不能长住在欧洲,因为找不到工作。到唐人餐馆里做工?还是回香港坐办公室好。但是香港……连一个象样的画展都看不到,所以还是得往欧洲跑。做人为了求快乐,真是复杂。

    最近上欧洲,多数参加旅行团,飞机票便宜,又不必忙着租酒店。最怕在欧洲订酒店,每个国家说不同的言语,搞半天,电报电话费都不止这数目。

    可是旅行团一到欧洲,我整个人就失踪,无论他们在什么地方,我都是在美术馆。他们由他们做游客,我呢,简直像回到家乡似的,乐不可支,直到飞机回香港,我才会重新出现。

    通常是没问题的,领队乐得少照顾一个人。飞机票我都自己拿着,又不迟到误点。

    可是这一次复活节到欧洲,我遇到了一点麻烦,说来话长,因为同团有一个颇为可恶的男人。

    这男人姓陈。我在旅行社遇见他,他就像恨我。他与他妹妹与妹夫一起到欧洲旅行,异想天开,知道我单身旅行,想叫他妹妹与我同房,他与妹夫同房,省下单人房费用。我朝他白白眼睛,不搭腔。

    我跟旅行社的负责人说:「旅行吗,为了开心舒服,如果不痛快,那么还不如不去。我一定要睡单人房。」

    他不出声。这意思是,他也得住单人房,白白多花一千好几百块钱。

    我才不理这种小家子气的算盘。我自己最怕与陌生人同房睡觉,管他是男是女。

    起程的时候,我照旧例牛仔裤一度。因为北欧天气冷,我有两件樽领品顶高毛衣与一件薄身短外套;南欧天气暖,光穿T恤已经差不多了。

    看到其它的团友又手提又背背又送仓又打包。我叹口气,又是乡下人豪华逃难的时间了。

    我看到那姓陈的家伙,他朝我瞪瞪眼,我也朝他瞪瞪眼,我才不怕他。我怕谁?哼。

    上飞机他坐在我身边,真巧,同行廿二个人,他偏偏坐在我身边,我打开皮包,取出一整套武侠小说,开始我的阅读生涯。

    飞机到孟买,我告诉空中小姐脚痛,不想下机,我告诉她们我一直会脚痛到伦敦。

    她们让我留在飞机上,姓陈的小子显然很羡慕。到特拉维夫的时候,他的脚也开始痛。

    COPYCAT。没一点新意。典型的香港人。

    飞过欧洲的时候,我那套武侠小说已经看到第十二集,廿六小时的飞机,开玩笑。睡又睡不看,一会儿又该吃东西,一会儿又该上洗手间,多烦,索性搁起脚看书。

    本来我不是那种人,但这个姓陈的惹火了我,我根本不肯把书借给他,让他无聊的把菜单翻来覆去的阅读。他的妹夫问他要不要赌十三张,我把头上的灯关掉。这种时间还吵人,不要脸。

    结果他们没赌起来。

    我则憩睡了。

    到欧洲去什么都好,就是这程飞机受不了。

    引擎隆隆声中,我脑袋晃来晃去,终于到达伦敦。大家兴奋得不得了。欧洲就是有这个好处,来过一千次仍然还是值得兴奋。

    我早说过,英国是我的老家。提着行李,我自己叫出租车到旅馆去,谁还等他们一起走。飞机场离市区远,出租车又贵,我到酒店放下行李,马上去买票观剧,打电话给熟朋友。

    他们照例的抱怨:「不住我们家,真讨厌。」

    亲友家哪里有住酒店方便,能在浴室撒一地的毛巾吗?

    我只打算在伦敦留两日,最后一日要到剑桥去看教授。

    第一日看电影与观剧,晚上吹牛吹到老夜才回旅馆。第二天上午重温旧梦,在国家博物馆,下午到「蒂特」画廊。晚上与旧同学吃饭,跳舞。

    同学两夫妻问我:「怎么?又是独自来欧?一年一度燕归来,几时带多个伴?」

    「没缘份,再等多一阵说。」

    「你也老大了,小姐。」

    「无奈何。」我说。

    「到底你小姐急还是不急﹖」他们笑。

    「急又如河?拿面铜锣到街上去敲不成?」我啐道:「换个题目行不行?人家捱足一年苦工,好不容易来轻松轻松,偏偏又碰到你们这种朋友。」

    第二早我六点半就搭火车到剑桥去。心中奇怪其它的团员做过些什么,到苏豪看脱衣舞?大概不致于如此精彩。恐怕是在国会,大笨钟,比克的利广场兜来兜去,可怜的游客。

    在剑桥可以找到我要的一切,我躺在劳教授家的沙发上,喝红茶吃饼干。

    「你还快乐吗?」劳教授问。

    「多么复杂的问题,我拒绝回答。」我笑。

    他说:「年年游一次欧洲,还不快乐,我活足五十六岁,还没到过东方。」

    我笑笑。

    等我回伦敦,刚巧来得及在百货公司关门之前买了三件绒大衣,寄在朋友家,待回程时取。晚上回酒店与团友吃饭,那姓陈的又坐在我身边,多么可恶的人——

    他看着我的神色,仿佛我是个贼。

    倒是另一位太太,笑咪咪问我,「好玩吗,你一个人逛到哪儿去了?」

    我说:「很好玩,谢谢。」

    「你不怕﹖」那位太太很好奇,「一个女孩子,在外国乱走。」

    我笑,「我不怕。」

    香港都不怕,全世界简直没有可怕的地方。

    「啐啐啐。」那位太太摇摇头。

    仿佛我做过什么大逆不道的事。

    这些老派太太,到欧洲去是探儿子。不知道她们的儿子戴着什么面具来见她们。

    飞机到巴黎奥利机场,导游笑着拉住我,「慢着,你先别走,你的法文好过我的,帮帮忙。」

    「我替你找个英文好的司机,」我也笑「帮帮忙,我要赶到罗浮宫去,现在都三点半了。」

    那个姓陈的趋向前来,「到罗浮官﹖我也去。」

    我看着他半晌,不答他。

    他问导游,「是不是去罗浮宫?」

    「我们回酒店,大多数团友打算去购物,我们不去罗浮宫,要去很容易,就在赛纳河边,你跟这位小姐走好了。」

    姓陈的又问我:「听说罗浮宫外尚有一个印象派美术馆。」

    我瞪他一眼,「你是跟我说话?」

    他的脸涨红了。

    我看在他也喜欢美术份上,不使他太难堪。我说:「把行李交给团长,跟我走吧,如果要洗脸淋浴的,就回酒店。」

    他说:「我跟你。」

    我佩服他知错能改的勇气,「走吧。」我说。

    他跟妹妹与妹夫说一声,就真跟我走了。

    我们逛遍美术馆,我并不跟他说话,口渴我到鸟喷泉处喝水。

    他问:「不喝可乐?」

    「没有钱。」我简单的说:「六个法郎一杯。」

    「我请你。」他说。

    「长贫难顾。」我说。

    我们进罗浮宫,刚走到米路的维纳斯像就要关门了。

    「屎!」我说:「明天再来。」

    我与他步行回旅馆,说明要走半小时,如果他倦,他可以搭出租车。

    他结果跟在我身后,我买了条面包边走边吃。

    「你的法语怎么会说得这么好?」他问。

    「学。」我答。

    「你在欧洲念的书?」

    「英国。」

    「你连希腊都熟﹖」

    「我们这次不去希腊。」

    「你为什么不买衣饰?」

    「香港有的东西不必在欧洲买。」

    他不响。

    回到酒店,团友照例买得箱子都塞不下。我不知他们买了些什么,想把整个欧洲都搬回去?

    饭后我又往外溜,这次很多人要求:「梅小姐,你到什么地方去?带我们一起去好不好?」

    导游啼笑皆非。「喂喂喂,明天有明天的节目,明天你们要早起,不要乱跑。」

    我一笑置之,自己散步去铁塔顶喝咖啡。陈跟在我身后。

    账单来了,他替我付咖啡账。我没与他争。

    我靠在铁塔上往下看,真正车如流水马如龙。

    「美丽。」我说:「花都之名得来岂是侥幸。」

    他点点头。

    「第一次来欧洲?」我问。

    「是。」他说:「我是土蛋。」自己先承认了。

    「来过欧洲就不算土蛋﹖未必。」我说。

    临走之前我买了几本画册。

    然后我们到荷兰。这时候我已经不太讨厌陈某,只是尚未问他字甚名甚,只管他「陈某」,此人先踞而后恭,思想有问题。

    我们在阿姆斯特丹参观梵哥的画廊,陈对于美术的爱好使我惊异,我不知道他在学校念的是什么科目,我不问他,他也不说,也许他什么都不读,老土,谁管他。

    我知道旅行团去参观钻石厂,看打磨钻石原本是很有味道的,只是钻石美丽得心惊肉跳,没有去。我到「赛特施」去看筑堤。

    陈没去。我独自吹了阵海风,觉得寂寞。我的天,别告诉我那老士居然能解除我寂寞。

    我很早回酒店,陈来敲门,我颇喜悦。

    他说:「我买了件衬衫,你看好不好。」他递过来。

    我见是一件女装衬衫,花边领子、麻纱料子,以为他买给妹妹的,礼貌的说:「很好。」

    「合你的呎码吗?」

    「买给我?」我诧异,完全没防这一招。

    「是,谢谢你陪我参观美术馆。」他说。

    我涨红脸,因为太意外,所以只能说:「这种衬衫在布鲁赛尔便宜很多。」

    他把手插在口袋中,微笑,不出声。

    「我去换上看看。」

    「这样吧,我们到别的地方吃饭。」

    「也好。」我说。

    「那么我在酒店楼下等你。」

    我进房去换上那件衣服,照照镜子,呎吋刚好,我很久没有收到过礼物,这趟居然也有点欢喜相。

    我们在运河边的小馆子吃海鲜。

    他跟我说:「做人能像你这般自由自在,真是潇洒。」

    「那不过是因为你没见过我在办公室受老板吆喝的情形。」我说:「我一年中就这么几天的自由。」

    「但至少你懂得享受。」他羡慕的说。

    「你觉得是吗?」我问。

    「我觉得是。」他说:「看见你,我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

    我说:「各人的命运与生活趣味是不一样的。一个少妇在筲箕湾的住宅厨房渡过半辈子,侍候丈夫儿子,谁能说她不愉快呢。也许她最远只到过尖沙咀,但这有什么分别?像我们走遍全世界,

    见得多试得多,把一生挑剔得全无幸福,你觉得好?」

    他惊异,「我从未想到这一点。」

    「那是因为你是男人。」我笑,「你未想到做女人在这年头的痛苦。没见识,被瞧不起。见识过广,被抗拒。左右为人难。重视事业,疏忽家庭,重视家庭,全无事业。」我耸耸肩。

    「别这样想,难道没有男人接受有事业的女人?」

    我微笑。不出声。

    我以前也有一个可爱的男朋友。我们在枫丹白露岛分手。那年秋天,黄叶遍地,我们在拿破仑约会情妇的凉亭中摊牌。他说他要结婚去了。

    我没有太伤心,也没有妒忌,「她?」我只是问:「你选择她﹖人家说除却巫山不是云,你竟选了她?」全是问号。

    他答:「因为我能够控制她。」

    男人喜欢易于控制的女人。

    到了今日,我想起来反而惆怅而沉默。如果当年没有那么嚣张,如今……「如果」什么什么是最可悲的。

    我们回旅馆,第二站是翡冷翠。

    陈的妹妹与妹夫约我吃饭,我们在小比萨店叫了瓶契安蒂白酒。

    我礼貌的说:「令兄竟对美术这么有兴趣。」

    「谁?」他妹妹问:「他﹖」

    陈的面孔涨红了。

    「他对美术有兴趣?他以为梵高是一种法国萍果批,米开兰盖罗是巴黎最流行的牌子。」陈的妹夫瞪大眼睛,「他怎么会对美术有兴趣,这个人是天文馆的助理馆长,他对蟹形星云与宇宙黑洞也许有点见解,但——」

    说到这里,他被妻子大力踢一脚,住了嘴。

    我连忙看陈。

    我从不知道一个人的面孔可以像霓虹灯那样地迅速变颜色,因此很惊异。

    这土蛋,居然是天文学家呢。

    他妹妹咳嗽一声,「我哥哥是康乃尔大学念天文物理的。」她解释,「人是呆一点,但不能说他对美术没兴趣。」

    如果他对印象派画馆没兴趣,那么他跟着我走遍巴黎的画廊干什么?

    答案如一加一那么简单,那么他是对我有兴趣?

    我?

    我闷声大发财,拚命吃比萨。这老小于倒是真人不露相,原来他一直吊我膀子,我还不知道,我以为他瞪着我瞧是因为痛恨我这个人。

    奇怪。

    那夜我没多说话,回酒店早睡觉。

    我的态度忽然斯文起来。

    他讪讪的问:「听说翡冷翠有间乌菲兹美术馆?」

    「然。」我答:「不过你别浪费宝贵的时间,我劝你去买几只漂亮的皮手袋带回去送女朋友,

    别选鲍蒂昔里恤,你不会找得到。」

    「别讽刺我好不好?」他难为情。

    「晚间你是不是在旅馆中恶补美术科?」我问。

    他低头看皮鞋,踢起一块石子。

    我的心软下来,毕竟他是为了我才做这些傻事的。女人最高兴的事,莫如能够令男人傻气。

    我因此问:「你真的想去?」

    他但笑不语。

    自美术馆出来我们在路边吃冰淇淋。

    我解释:「很容易生黄疸病,意大利是黄疸病国。」但是我们吃得来得个高兴。

    黄昏在小巷子中散步,空气里全是橘子花香。美丽的少年男女骑在摩托车上嘻笑地飞驰而过。

    陈惊叹:「欧洲竟这么美丽!」

    「如果不必寻生活的话,香港也很美丽。」我说。

    「香港人很势利。」陈说。

    「欧洲人也势利。」我说:「做游客不容易发觉而已。不过我承认在欧洲做小老百姓是开心得多,在香港,除了吃饭喝茶,简直无处可去。」

    「你----有没有男朋友?」他问。

    「我有男朋友的话,尚会单独在此吗?」我摊摊手。

    「这论调证明你是个倚赖性很重的女人,有男朋友就不能独自游欧?」

    我反问:「这意思是,你是有女朋友的了﹖」

    他沉默一会儿:「我刚离婚,前妻是美术学生。」

    我意外,「对不起。」

    他不响。

    「有孩子吗?」

    「幸亏没有。」

    「婚姻维持了多久?」

    「三年。」

    「发生了什么事?」

    「她找到志同道合的美术家,懂得欣赏她气质的人。」

    大多如此,女人如不是找到更好的,根本不会答应离婚。女人始终是女人,永速被遗弃,绝少有这么幸运。

    「你不是唯一的倒霉人。」我说。

    「你结过婚没有?」他问得很可爱。

    「没有。」我说:「真是,老被瞧不起。」我语气非常惋惜。

    「你是一个非常好看的女孩子,应该早就名花有主。」

    「我?漂亮?谢谢。」我装个鬼脸。

    「真的。」他说:「没有人会否认。」

    「谢谢。」我说。

    他已经很严肃了,我有点担心。我怕负责任。我有一个女朋友,她喜欢与有妇之夫来往,我问她为什么,她说:「怕负责任。」有妻子的丈夫水远是别人的责任,她不必担心他的事业,他的前途,他的心事,他的经济,他生活上的细节…

    我也自由惯了,丈夫到哪里跟到那里的生活,我不习惯,为一个男人牺牲,在目前我的智能与心理不允许我这么做,除非我很爱他。但爱本身已是最大的牺牲,一生爱一次已经太多太苦。

    所以我逃避,连看一次电影都尽可能避免,免得引起不良后果。但这次我英雄被困旅行团,还有三份之一的地方要逛,真没想到要对牢这个人。

    「你在香港一个人住?」他想知道关于我更多的事。危险。

    「是。」我说:「一层小小公寓,七百呎,隔成一房一厅。」

    「开销很大。」他说:「你的收入那么好?」

    本来我想说笑地告诉他,我偶然也客串「一女一楼」「小姐征友」来帮补开销,但终于没说出口,他不是那么有幽默感的人。

    我只说:「我很努力赚钱。」

    「那么你是一个能干的女孩子。」他说:「比男人还能干。」

    他的口气很老派,仿佛男人是一直应该比女人能干,偶而有个女人出色,已经像奇迹。

    他不是我那杯茶。

    回到香港,偶而出去一次看场戏,或者是可以的,但我很怀疑他是否会喜欢看我选择的电影,天天勉强着迁就一个人,没多久就厌倦了。

    无疑他想再婚,第一,因为他前妻已经再婚了,第二,已婚的人不习惯孤单的生活,他们习惯身边有个人出双入对。

    我们的年龄外表或者很相配,但是心境完全不同,难怪他向往我的自由。

    很多男人嫌离婚妇人,我也嫌离婚男人。结过婚的人都没新鲜感,做事过活都像习惯,把新伴侣也往他们的老习惯里带,有窒息感。

    像陈,谁做他的二任妻子还得兼任医生,医治他一颗破碎的心。再迟三五年吧,我现在还能穿牛仔裤,何必妥协于他这样的男人,错过这个机会,损失也不算大。

    因为前途如水晶一般清,所以我对他冷淡下来。像他这样的男人,不必担心没人嫁,他月薪是不会低的,也不会高到什么地方去,我把自己的生活负担得很好,结婚是寻伴侣,没有好的伴侣索性寂寞一点算数。

    我一冷下来,他很快觉得了,马上放缓步子,他也知道对女人太急进是不行的,除非那女人渴望结婚,或是她正在恋爱中。

    在罗马,我已经归队,所以两人交谈的机会很少,客观地看陈君,我觉得他不是没有好处的,他很老实,很有涵养,耐性佳,教养好。

    有些男人简直离谱。不久之前有个人约我吃茶,约过七八次,几乎没眼泪鼻涕的恳求,总算答应下来,完了他硬要送我回家,在楼下又说要送到楼上,在楼上他一个身子硬是塞在铁门口不肯走,蠢里村气神经兮兮的咕咕笑。这么高大的一个男人,令我毛骨耸然。只好推他出去,我记得我严词说:「再不走,我大声叫嚷。」他总算退出铁门,我关上大门时听见他用英语粗口骂我。

    这个瘪三。

    比起这种男人,天文馆的陈某自然是文质彬彬,不同凡响。一个独身女人在婚前会碰到各式各样的男人,但好的男人不一定就是未来丈夫,两个人如果不是多方面配合得天衣无缝,很难做一辈子的好夫妻。

    陈是好人,毫无疑问,但缺乏生活情趣。毫无疑问,这就是他前妻离开他的原因。我也不喜欢这种男人。

    女人喜欢的男人是风趣的,有学问,有事业,经济异常具基础。最主要是讨人欢喜。陈某这样的男人,与他在外国生活是不错的,香港太过多彩多姿——我是怎么了,人家又没向我求婚,我想得太远太多,这证明我对他也有点意思。

    我们兜一个大圈子,乘飞机返伦敦,他在机场帮我搬行李,同行诸人发出会心微笑,我觉得我们很俗气----两个单身男女出门旅行,结识,在短短时日中便感情萌芽,回到家中可以结婚……比流行小说更不能忍受。

    我们到海德公园坐长凳被遮在大而不知名的树下,树叶有风吹得沙沙声,一条沙地有人骑马。

    就要回去了,我想。

    一条牛仔裤穿足三星期,味道不大好,布料穿得软绵绵地搭在腿上。就要回去了,陈在中环遇见我,他不会把我认出来。在中环,我穿丝袜高跟鞋,中等价钱的洋装,头发样子做得保守,乖乖地上午九点坐到下午五点半,日日风雨不改……他再也不会认得我,我自己也不会认得自己。

    陈还是老话:「欧洲很美丽。」

    「是的,吸过这阵新鲜空气,回去再工作,又可以熬一段日子。受上司气的时候,想想遥远的名画与风景……做人就是这样子的吧。」

    「你很消极。」他说:「你一定是念文科的人。我们观星宿,认为冥冥中自有主宰,因此我把大部份的时间埋头工作,这次若不是被妹妹拉着来,我也不会到欧洲,我很钝,不大用脑筋。」

    「我的脑筋全用在钻牛角尖上,」我说:「陈先生,你是对的,我是错了。」

    他深深注视我一眼,双目中充满智能,科学家自有他们的天地,不是常人可以了解。

    「钻研宇宙的启发性很大吧。」我找话说。

    「日日夜夜看着望远镜?这是我失去妻子的原因。」他笑,「我们说些愉快的事。」

    「也好。」我说:「今天天气哈哈哈。」

    他被我逗得笑起来。

    「你喜欢我什么?」我坦白的问:「抑或因为我是团中唯一的单身女子?」

    「我喜欢你的气质。」他说:「你知道,是有气质这回事的。」

    「谢谢你对我好。」我说。

    「不,谢谢你对我好。」他说。

    「认识你很高兴。」他说:「我可以有你香港的电话吗?」

    我把公司的电话告诉他。「你有空打来。」

    「你会接听?」他微笑。

    我也微笑不语。

    在街见到我,他不会认识我,他不会喜欢香港的我。三十万女白领中的一名。芸芸众生。在区区薪水中我早已迷失了自己。

    就有这几天我是真的。

    回到香港,化好妆,入了模型,跟其它庸脂俗粉完全相同,什么气质都埋没在五斗米之中,他为什么还会对我有兴趣。

    可怜。

    我们回航的时候,没坐在一起。下飞机后,人一混,我自己取了行李,也没等他们,转身就走,扬手抢部出租车回家,我渴望用蒂婀肥皂洗澡,痛痛快快浸上大半小时,然后睡到天亮,假期很紧,明天就要上班的。

    陈会不会打电话给我?

    或者会,或者不会。

    他是天上的一团云,偶然投影……

    信:

    我不知道六月在三藩市竟然还得穿大衣。

    但是我喜欢三藩市。

    你指给我看:「这是贝桥,这是金门桥,那是奥克兰桥。」

    我们还去看了脱衣舞。我记不清楚了,也许不是在三藩市看的,但是我们的确看了一场脱衣舞。三藩市是一个很漂亮的地方。

    开始的时候我很讽刺,我说:这就是美国人把心留下来的地方?然后现在想起来,还是美丽的一个城市。它美丽,因为在它那里,我对你还不是十分熟稔。

    我穿大衣,与你坐在银行门口。

    「不要爬栏杆,」你喝道:「栏杆上有防盗铃。」

    我笑了,你在骗我。然后你坐下来,你抽了一枝烟。你常常递过烟来,让我在你手中吸一口,你不肯把香烟给我,这样的动作,我到死不会忘记。

    那天有太阳,很温暖。星期日,没有店铺开门。我想我是爱你的。我很容易爱上一个人,也许不太容易,也有些人我认识了一辈子,没怎么与他们交谈。不过我知道我爱你爱得很容易。

    我们一定坐了有二十分钟,只是坐着,也没有讲话,早上,星期日。

    然后你花两角五分买给我看一份黄色报纸。

    三藩市在晚上是比较像三藩市的。

    我们坐电车上山。然后走下来。我喜欢与你走路,你在白天走得很快,在晚上倒是走得慢的。你甚至不微笑,常常很沉默的走着。我喜欢看你的侧脸,你走路有点吊儿郎当的严肃,叫我惭愧。

    你是一幅好看的风景。

    有时候你会问:「你可开心?」

    是的,我答:「噢,我快乐。」

    我喜欢三藩市,因为那时候我们的日子刚开始,我喜欢开始,所以我快乐,我没想过结局会怎么样,我没有时间,你没有给我空闲。我快乐。

    现在完结了,我想了又想,我是不后悔的。

    现在每个晚上我看大本大本的漫画

    ——「花生」,「超人」。

    对自己大声背一首诗

    ——

    勃郎宁,伊伊甘明斯。我不介意。

    我想回来看你,我想见你,但是我甚至不知道你是否在香港。我只在空余的时间想你,我一天有廿四小时空余的时间。

    我喜欢你的毫不掩饰。就算你撒了谎,连那个谎都是百分之一百很真的谎,这叫人啼笑皆非。

    你毫无掩饰的自私。「我不想你跟其它的男人出去。」

    我很高兴你是这样的自私。

    我想回来跟你说:三藩市真好看是不是?但你可在香港?

    我想你。

    我问你是否还会向我求婚,抑或要想一想。

    你说:「或者想一想,我喜欢你,但是你的脾气……」

    我笑了,每个人都在怨我的脾气,原以为你会两样:岂知你并没有什么两样。

    你没有写信给我。信箱总是空的。事实上我不想你写信给我。我不大喜欢信,两个人到了要写信的地步,感情总已相隔很远了。

    你说你喜欢看我的信,我的签名总是很大的,你说:像签一张文件,黑字白纸,赖不了。事实上我的字很难看,只有签名是熟练的,所以有机会表演,总是签得很大,像一个女明星。

    在三藩市,很冷。

    我把手插在口袋里。

    我问你:「当冬天来时,如果我还可以见到你,你会不会让我把手放在你的大衣口袋里?」

    你转过头来,你说:「可以。」

    「希望在冬天还可以见你,」我说:「我会把你的大衣口袋都坠坏。」

    我希望可以在冬天再见你,我会向我哥哥借他火狐爪里子的袍子穿,把头发都藏在一顶帽子里,扮小子给你看。我胖了这么多,不知道还扮得像不像,以前是像的。

    你在冬天会买冰淇淋给我吃?

    你说你会常常买冰淇淋给我。无论如何我已经吃了很多了。

    我爱上你大概是因为这些冰淇淋吧。我总想找一个借口来记起你,或是忘掉你,你从来没有叫我忘记你。我很高兴。我情愿你忘记我,那没有关系,但是可别叫我忘记你。

    我站在你背后。

    我不要站在你前面,因为你可以看到我脸上对你的感情。我还是站在你背后好得多。

    但是现在一切都完了。

    「东京呢,你可喜欢东京?」你突然问。

    是的,我说:是的我喜欢东京,因为东京也是一个开始,我喜欢东京,它常常下雨。虽然我一直没买到那套白色的衣服,我们在雨中走了大概六个钟头,你可记得,我记得每一件事,买不到衣服并没有关系。

    当然我记得东京。我甚至偷了一辆脚踏车来玩。我一个人坐在船头,我晓得你会出来,你还真过来了。在我旁边坐着,不发一言。我装着没看到你。你是为了我才到船头来的?我从没问过。

    但是我喜欢三藩市比东京多。

    有这么多花店,我想买给你一大堆花,不是一枝,是一大堆。你给我如此的快乐,我应该还你以花,很多花。

    我们还开车去三荷西。

    你开了两个钟头的车,我在你旁边看地图。(是的我喜欢三藩市。)我从来没有看过公路的地图,但是我没叫你失望。你说:「你的记性好,帮我好好的看着地图。」我很惊慌,我说:「我的天,我根本没有记忆力。」「不,」你说:「你记性很好。」你的声音很坚决。

    但是我没有让你失望吧。公路101南。

    我们终于到了三荷西。

    第一次有人相信我办得了事,而且我居然办到了。连我都实在不相信自己。我记得我穿红色的毛衣,黑裤子。这条裤子现在洗得缩了水,我在冬天再见你,恐怕要买一条新的了。你埋怨我的长裤总是莫名其妙的十分贵。我会记得你说这个话的神情,真的,我会记得一切。

    我们选了大半天,然后就坐下来吃点心。我总是肚子饿。我给你三块钱,我要请客。你说三块怎么够,硬是再抢了一块去,你使我这么的笑了。

    平常十分之七的时间你总是骂我。然后在我做了错事之后你并不怪我。我把你的东西都漏在鞋店里了,你只很轻描淡写的说:「回去拿吧。」

    我对你也是十分容忍的吧,停好了车然后忘了车停在哪里,上千上万的车子。走遍了停车场找。找到了车你还让我对旁边的车大嚷,问他们怎么回三藩市。我都照做。

    我非常喜欢三藩市。如果你说让我们留下来吧,我是会留下来的,如果你问我,我甚至会留在纽约。我是个一无所有的人,不比你。

    现在我独自在家,我父亲说,他在露台上,「今天是阴历六月十五。」月亮一定很圆。

    在东京,月亮是上弦的,弯得很。在旅行车里我指给你看。你认为在冬天我还能见到你吗?我想不行了。他们要把我送到英国去念书。

    他们是说得出做得到的。或者今年冬天我一个人在英国了。即使不是一个人,我还是想念你。但是我答应你不会让你失望。我会把自己照顾得很好,万一我见到了你,我可以挺身而出,证明我做到了。

    你不知道吧,不知道我在冬天,已经没有机会把手放在你的口袋里了。

    但是不要说「你与你丈夫渡蜜月,会比现在更快乐」。快乐,我知道什么是快乐,因为我不常常得到快乐。我的感情与感觉都是好的,我知道你。

    我甚至晓得你在想什么。

    你会想起我,不管此刻你是在三藩市或是在香港,你仍会想起我。你不是那种虚伪的人,我说过你真,你是真的,我永远不会后悔。

    你还叫我「不要喝酒,不要吃安眠药,不要……」好象我们还可以在一起一百年。但是你心裹知道我会渐渐瘦下去,把增加的磅数全部还给你。我会很乖,每天晚上看超人的英雄事迹,但是我一定会瘦下去。

    我有告诉你关于汪萍吗?我见了她。我说有个朋友或许会来,她得请吃饭。她答应了。你想见汪萍,不是吗。但是我知道你不会来,我晓得,所以我不生气。我说过,你哄人都哄得十分地明显。

    当然我可以回来,你说只是一个钟头的飞机。但是你没想到,有时候一个钟头的车子,说见不到还是见不到了。

    所以在第五街我对你大嚷。你应该明白。我相信命运,我是这样的相信命运,我总是拗不过命运。

    我的美国女朋友孙若云睁大了眼睛问我,「脱衣舞?你去了什么地方?我的天!」

    我告诉她我要回去。我想见你,你可以请我吃冰淇淋,不过你在什么地方呢?我们两个人都懒下来了。有时候我气,我对你说:「你什么都不为我做。」你很沉默。我的脾气不好。对不起。

    我不是常常说对不起的。

    今夜我把所有的T恤与长裤都放在箱里,我打电话到航空公司订位子。我父亲铁青着脸。然后在晚上我觉得傻,我又把长裤挂回衣柜里。

    今年我一直拖着个箱子到处乘飞机。我疲倦。我甚至做恶梦。我告诉阿婆说我做梦看见自己头发白了,老得很,还拖着行李到处走。

    我想在一个地方住下来。我想有种安定的感觉。

    我寂寞得七零八落的不象话了。

    然而就算这样,我要见你就是为了要见你,不是为其它的理由,也没有其它的理由。

    我不要去念书实在不要。当然你会说「去,为了你的前途

    ——」但是我没有前途,像我这样的人我不要前途。

    就算你不爱听我的烦恼,我也并不十分生气。我不是唱片或是电视机或是电影,我最多只是一本十分乏味的书,你接受我,我已经很高兴。

    有一个人说我待你如待一个被宠坏的女孩子。

    我是原谅你的。即使你告诉人说你不认得我,我还是原谅你的。我了解你,远远比你晓得多。你大概总是有苦衷的,况且从头一天开始,你就没瞒过什么。

    我总会记得三藩市,你说:「那座金字塔大厦后面,就是我们的酒店。」每天经过罗拔路易史蒂文生的纪念碑去吃饭。你大概没看见那座纪念碑。你可看到我?

    我唯有不喜欢你不看书。除了明报周刊你大概什么都不看。我的口气一定像小学教师,但是每个人都该读点东西。在二百三十万美金的伦勃朗面前走过,你说:「这是什么?」我说这是伦勃朗的「亚里士多德在荷马的头像旁边沉思」。亚里士多德是科学家吧?荷马是一个诗人?你不管。那种神气是很可爱的。因为你与我同在博物馆里,但是你不管。其实你已经管了,不过你不知道而已。

    幸亏你喜欢希腊神话。你特别喜欢爱神。

    昨夜我听到电视上有人唱「珍珠贝」。那是夏威夷歌,但是第一次听,又是在三藩市。我与你走了一大条斜坡上山,我一直嚷走不动了,但还是走到了那间夜总会。你请我喝威士忌加冰。

    你说香港女孩子老是这样讨厌:上车要男人开车门,坐下要男人拉椅子,上街等男人付钞票。

    但是你为什么请我喝酒?

    第一次在东京你是更客气的,当我要付钱的时候你相当不好意思,我想回来之后你就习惯了。

    我真的对你像一个纵坏的女孩子?不是,我一向习惯自己付钱,你不知道而已。

    我们听完一支歌就走了,我从来不喜欢夜总会。

    我们走下山去,一片的好灯色。

    我有点胡涂。我没有醉,我很少喝醉,但是喝多少之后我总多话,而且硬要人陪我说话,讨厌得很。但是你不埋怨。那一天我想到词里有这样的句子:众里寻他千百度,暮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我转头,但是谁也没看见,你不算,你是要走的。

    我就这样拉拉扯扯的回了酒店。过了一天阿九打电话来,他说看不见我了。我们七点半要走,他七点十五分来的电话,找了他三天都没找到。没有缘份就没到这样程度,听到声音还是见不到脸。

    我静了一个上午。你问为什么。我没有解释。由此可知我能见你多少天就是多少天,没有什么讨价还价的,一切都注定了,得多少爱,多少欢乐,多少失望,多少悲伤。我懒下来了。

    我想打电话给你,但是我害怕挂断电话的那一刻。然后你的信告诉我,你现在又在三藩市了。

    三藩市,现在一定很热了吧?你在做什么?你是否在爬斜坡?抑或在酒店大睡?如果是做选择题—我想你大概是在睡觉。你应该有充份的睡眠。奇怪的是,我总是知道你在做什么,我的猜测老是对的,我说过十分的了解你。但是我只到过三藩市一次,在我来说,一次已经够了,一次已经够了。

    我拿着你的信很久,我没想到你会写中文,连签名都是中文的,字写得像个孩子,而且也短得像孩子的功课,匆匆的交待几句。

    我折好了,放进抽屉里。

    而且地址也写错了。

    我开始怀疑你的记性与我自己的记性。

    真的。

    怎么我就这样倒霉呢?我想,才短短日子,就见不到你了。现在我回来,数看日历上空白的日子,空白的,没有你是空白的。而你从来没有骗过我,我会记得很清楚,你从来没有骗过我。

    我等你回来,你回来之后又是什么样的?我现在在等,我怀疑我是一个星期三出生的孩子。

    你坐在地上等我从洗手间出来,我呆了很久,我说:「不要这样做,我会爱上你的。」

    然而你说:「这根本是我的习惯。」你站起来。

    你是无处不坐的人!与我一样,地上、床上、窗框、阶梯、草地,没有一个地方不能坐。

    多少次你叫我的名字,我转过头来,你替我拍照。多少次,你叫我的名字,叫得好特别,在电话里,在饭店里,在汽车里。你可有想念我?

    我坐在你旁边吃饭,不捧饭碗,用筷子拨饭,你说:「为什么我们两个人,都这样吃饭?」我的左手永远放在桌底,我微笑,我说:「我父亲一直骂我,叫我把手拿上来。」你说:「我爸爸一直问我另外一只手在哪里。」我沉默得很,你握住了我的手。

    你的手很暖。有时候在晚上,我想念你的手,我把你的照片拿出来,我看着你的照片,我终于皱上了眉头,我的体重减轻。我想我的麻质长裤还是合身的。

    我带来了我的米色衣服,因为你喜欢米色。我带了长袖子衬衫,因为你喜欢在夏天看长袖子,我今年是怎么过的呢。三个月我与你在一起,卅五天我与你在一起,其余的时间,我只是坐着。

    我真想写信给你。但是我不要写信给你,我是一个一天写好几千字的人,我的信,大概是浮滑的吧,我不愿意待你那样,与你在一起,我觉得我是一个很纯洁的人,因为你纯洁。

    在你那里,你可觉得闷?有没有人为你买一罐可口可乐消气,你可觉得开心,我想你是好开心的,我希望你开心,我喜欢看你笑,那是难得的阳光。一个妒忌的女孩子对她的爱人说:「我只希望你与我同样不快乐。」但是我却希望你快乐,忽然之间我不再小器了。

    我问你十次一天,你可喜欢我。你点头。

    我满足。

    其它算是什么呢。

    我们甚至乘公共汽车在浅水湾。多少日子我未曾乘公共汽车了,我很想把那张票子留下来,我问你有没有留过票子,你摇头。但是浅水湾一列的凤凰影树,为什么,为什么你在的时候也会总是比较有意无意的美丽?三天后再去,我没有再看见红花。我爱影树。

    我说:「当影树落叶的时候,像雨一样,浅黄深黄,纷纷得很浪漫。」你说你从来未会注意过,你说你忙,你有一个家。没有空看影树,没有空看书。你是迟早会看到那些落叶的。我相信你会,慢慢你会想起我说过的话。

    我说:「一架钢琴蒙了灰尘,要拭亮。」

    你问,隔了廿天你反问:「为什么?让琴蒙上尘,琴永远不知道,岂不是更好?」

    我不说什么,你是明白的。

    在电梯里,我跟你说话,我大概是侧着头,声音很小,电梯隔壁有一个老头子,他向我摇手指。

    我问:「这是什么意思?」

    「你在低声软气的央求他。」老头笑,「继续下去,你会成功的,你求他什么?」

    我记得我笑了,笑得如此地不好意思。

    我求你什么?我忘记了。与我在一起?不会吧。我不会作这种要求,我一定在说别的,或者只是想引你笑一笑。

    然后在街上,我们又碰到这个老头,他说:「很好,我希望将来见到你们,你们已经有孩子了,小小的孩子,跟在你们身后走。」

    那是滑稽的,我知道我自己的命运,我逃不过什么。

    但是我喜欢握住你的手,它们暖,暖和的手。

    我们吃了最后的一次冰淇淋,你付的账。我们坐着,你低着头,我看着别的方向,不过那冰淇淋的味道实在已经不像从前了。

    我奇怪你有否对爱神的故事厌倦,一般男人还是比较喜欢听话的女人,一天三顿的饭菜,看电视,然后上床。我的生活有异于此,但是我说的故事很好,只是我要晓得你还愿不愿意听。

    我回来了,一切还是一样,我胖胖的侄女儿在旁边问我是不是写情信给谁。我说没有。这不过是一封信。一封比较长的信。我想说我的心情不一样了。对于其它我不再关心,但是我一定要写给你一封信。

    你最后对我说的话是什么?你好象说,你好象问我:「你要什么?我送一样东西给你。」

    我看着你,我笑了,「不要这样问。」

    「为什么?是不是你要的东西我负担不起?」你说。

    「你负担得起。」我说。

    你犹疑了,我知道你猜到了。

    我坦白的说:「我要你,把你给我。」

    你说:「我不可以那样做。」

    所以不要再问我要什么。

    星期日的三藩市是寂寞的,在山顶上,风把我的头发吹得不亦乐乎,天上一片云都没有,清朗得可以看出去一百哩。你说:「一年三百六十五日,难得有五天这样的三藩市,我的运气好。」

    运气。但是我的运气在哪里呢?

    我喜欢那个山顶,这样的路,我把手放在下巴上。我们总是坐得很后,我可以看到你的脸反映在玻璃窗上。我开始向你诉说我的历史,一点不漏,我奇怪我怎么会告诉你这么多,从来没有人知道这么多啊。

    然后你也告诉我关于你听回来的谣言。我竟不知道有这么多的谣言飞来飞去,我不生气,我觉得我自己颇有名气,真是可笑的。

    我真的对你像一个十年的友人。我也告诉你关于我的女朋友,我的蒋芸、西西,甚至是乔爱斯。我家的女佣,我的兄弟,我的侄女侄子,一切。

    你一定熟我。

    但是我知道你什么呢?我什么也不知道。你的名字,你的地址,你的家庭,你的过去。我不知道。

    我讨厌听黄色笑话,但是你说得总是很可爱,我们常常交换这样的笑话,你问我是从什么地方听回来的,我说我弟弟用打字机打给我的,你惊奇,但是我们的家人是自由的,终于有一天,我们兄弟姊妹会坐在一起看一部蓝色小电影。

    我与你在一起很快乐。在你的手中吸一口烟,好象抽的是大麻。我常常想你是否习惯这样,我想不是吧。

    为什么看脱衣舞的时候你总是瞌睡?你说你是看厌了。

    我要与你在一起。我在等你会回来的日子,我不介意这些日子会过得很慢。日子总是要过的,快与慢都一样。

    我不知道我还剩下多少个日子。

    等你是一种享受,如果你回来得太快,我就没有时间缓缓想以前的一切,毕竟这样快乐的日子,一个人在一生之中,不可以常常遇到。

    我遇见了你。

    我喜欢听麦克连的歌,他是一个诗人。他写:早上来了早上去了,一点后悔都没有;只余下了回忆,不能忘记。在飞机上我们一直唱歌,不过那是很久之前的事。都是记忆,一页一页,满布着小小的字,看不清楚。

    蒋芸如果知道了,她大概会说:你怎么可以这样子呢?这是她对我的口头禅。

    我哥哥写给我一封长信,真是长,他写:你之所以快乐少,痛苦多,是因为你完全没有嗜好之故。但我是有嗜好的,他不知道而已,我一直想好好的爱一个人,只是我从来没有得到这样的机会。

    我走在街上,西西会在大丸门口等我,我们将会去喝茶,这又表示什么呢?我所有的女朋友都待我这么好,甚至是孙若云,她说嫁不出去也算了,我们两个人租一间屋子,然后开始养猫。

    我哥哥说:再买一套银的茶具,每天下午喝茶。

    西西笑:我们会穿丝的衣服,打扮得漂漂亮亮。

    这些主意都不坏,我喜欢,我真的喜欢。

    你问我:乔爱斯结婚没有?

    我说没有。

    你问:为什么你的女朋友都没有结婚?

    我答:结婚如果只是为了结婚,恐怕没有嫁不出去的女子,我的女朋友,只是想找一个真正的……我实在难以形容。

    但是我将一辈子记得三藩市,我不相信我将来会把猫养得很胖,我做其它的事,老是心不在焉,魂飞魄散。

    我无聊的出去买了几件衣裳。只有在香港我才买得到衣裳,我穿的尺码小。我看到一条YSL丝巾,我喜欢圣罗籣。丝巾是丝巾,你是你,一个人不是一条丝巾。我苦笑了。现在我一个人,我可以胡思乱想,你不会打电话来说:「不要想太多。」

    我看到了皮带,我想送你一条皮带,我会到诗韵去为你挑一条。鳄鱼皮,彼埃卡丹。我甚至希望送你一只康斯丹顿,我说:「很可惜我不是女明星,不然我会送得起。」你抬起你的眉毛,你答:「可惜我不是男妓,不然我一定收下你的表。」

    我抿起嘴,我微笑。

    我不生气。

    我永远不会生你的气。

    你说的话总是有道理,对答如流。

    就算你指着我一点道理都没有的大骂一顿,我也不会说什么。不过我想告诉你,从来只有我发脾气,但是当我发一点点小脾气的时候,你就对着我做鬼脸。

    我想你。

    我喜欢想你,我把你的照片夹在一本诗里。拜伦的两章诗当中,拜伦的诗坏。但是我把你的照片放在什么地方好呢?我想不出来。

    当然你会回来,我会来看你。一次,二次,三次,我不知道多少次,直到我不能再见你了,但是我会来看你。

    我不会说什么。

    你是最好的。我常常知道什么是最好的,我分得清楚。

    我觉得风很好,我一直冒汗,但是我心里舒畅,我高兴,我在等。

    我常常说:「别说我傻,我有点笨,但是我不傻,我只是有点笨。」

    这是一封信,印出来之后,我会寄给你,或者到那个时候,你已经忘掉我了,然而那是更好的,记忆就是如此保存下来的,为了这个理由,我希望我在你记忆中已经消失了。

    分手:

    美丽的态度变了。她不再喜欢我了。我并不怪她,我的意思是,每个人有变心的权利,说变就变了,我只好默默的看着她渐渐对我冷淡。开头还不容易发现,直到她不肯让我拉她的手的时候,我知道一切已经太迟了。

    我认识美丽,是两年前,那时候她的父亲刚去世,虽然留下了一点钱,生活不成问题,但是这世界上有什么可以代替父亲呢!她有两个哥哥,都是结了婚有子女的,因为生活忙碌,很快忘记了痛苦。但是美丽是一个女孩子,她是掌上明珠,一旦失去了父亲,只会抱住母亲哭,无心上课。我去探访她,大概感情就是这么开始的,我是一个好耐心的人,美丽若不是突遭此变,我保证她正眼也不会看我一眼。

    美丽是很美丽的,她有不少男朋友,但是这些男朋友都只喜欢看她的笑脸,跟她一起出去跳舞,看电影,看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然后就高兴。美丽伤心的时候,躲在一角,那些朋友也自然一个个离她而去,只有我一个人,傻傻的跟着她,为她做一点小事,陪着她,只要她抬起头,总可以看到我。

    她家人不讨厌我,渐渐承认我是她的「男朋友」,其实我有没有爱上美丽呢?我并不知道。爱在这年头,也得有目的,最普遍的目的是结婚。我觉得娶美丽是不可能的,她太天真,太不成熟,她自己像一盒糖,因此把世界也看作一盒糖。她一点也不关心世界上发生了什么事,我给她看张爱玲的小说,那一本小说搁在架子上足足一年没动过。她什么书也不看,一切知识来自学校,只会念几句唐诗,并且认为很了不起,因为会考居然得一个良,她喜欢李白的「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就是这么多了。她的英文是标准殖民地的英文,本来也有资格出去留学,自从她父亲去世之后,她就一心一意陪着母亲,不想远离了。

    美丽……其实也就是一个很肤浅的女孩子。我妹妹不大喜欢她,妹妹对美丽的批评是:「美则美矣,毫无灵魂。」美丽是美,小巧玲珑的身材,却处处长得均匀,皮肤白,五官端正,眼睛大得令人吃惊,洋娃娃一样的神情。每个男人看见她都会一呆,每个男人都会觉得她漂亮,不过与她共忧伤共患难,就不一样了。

    她父亲去世的时候,她天天哭得眼睛红肿,面色发青,一件毛衣一条裤子团得稀绉,佣人开了饭也不懂得吃,一下子就落了形。我天天在学校里抄了笔记,到了她家,解释给她听。

    那个时候我们已经同学两年了,还有两年可以毕业。但是说句老实话,若不是她,换了别个同学,我一样会为她或是他做这些事。同学们是明白的,她也是明白的,我是一个滥好人。

    这样对她,我并不是乘虚而入。

    反正带了功课笔记上她家做,也等于自己温习,一举两得。

    有时候零用有多,我也买点水果。她喜欢吃比较名贵一点的水果,像小芒果,吕宋来的那种,或是蜜瓜之类的,我总是设法逗她开心。才二十岁的女孩子,忽然没有了父亲,也够可怜的。

    她的母亲是个老式女人,常常静静的,坐在一边,给我一个鼓励的微笑。

    我们这样的关系,继续了一年。美丽的功课进步了,她不是一个十分好学的女孩子,得过且过,偏偏我们这间「专上学院」及格率很高,很合她的心意,她拿了稍微好的分数,就高高兴兴,闹得无人不知。我虽然无可奈何,却也拿她没办法。这种举止原本是最最讨厌的,但是她长得好看,而且大家很久没有看她的笑容了,饶是如此,有几个女同学还是哼了一声——「还不是家明帮她的!找到个免费勤务兵,就高兴成那样子。」

    我不响,我是她的勤务兵吗?

    这时候美丽已经渐渐恢复原状了。她买了许多高跟鞋穿,我不喜欢女孩子穿高跟鞋,稍微一点点,很优雅的,那就无所谓,可是高至四、五寸,我就厌恶,跟她说了几次,她说:「我矮呀,不穿不神气。」

    妹妹冷眼看我,也冷眼看她。

    妹妹说:「美丽根本不是你心目中那种女孩子。」

    我微笑。

    「美丽这种人是天生嫁到中等家庭去,与妯娌打麻将讲是非的,虽然相貌好,但是一点点气派与风度都没有,虽然不至于沦于小家子气,但是我觉得你会比较喜欢潇洒一点的女人。你跟她在一起,开头是基於同情,是不是?现在却成了习惯,当心事倩会有麻烦呢。」

    或者妹妹是对的。

    我喜欢洒脱的女孩子,一种……很自然自由的女孩子,而美丽,每次我们上街,我总得坐在客厅等她一个半个小时,这是她母亲陪我说话的时候。我总是希望有一天,美丽可以有点进步——把手袋往背上一摔,说:「走吧!」可是不行,她走步路我都得扶着她,日子久了,我有点疲倦,好像我是一个医生,她是病人,既然把她的病医好了,久久留着不走,没有意思。心是两个人一起变的。

    有一次她问我抄功课的时候,我就说:「不能次次都抄,考试的时候不明白,也没有用。」

    「可是我考试不都通过了?」她不悦,「你老是骂我。」

    我说:「我怎么会骂你呢?通过考试是最容易没有的,但是你到底学了多少,你自己有数!」

    她更气了,不理我三日。我想妹妹说得对,我们俩在一起,真的已经成了习惯了,即使她令我烦的事很多,但是我还是喜欢得到她的笑容,她的娇嗔。

    三天之后,我带了糖果,带了花,也带了该给她抄的功课上门去,我们又和好了,是不是和好得跟当初一样,则不得而知。

    后来我们就毕业了,我的文凭上有一个「优」字,她的文凭上没有。但是美丽还是很高兴,她胸无大志,能够拿一张这样的文凭,已经很不错了。我们在一起两年,亲戚开始问我们几时筹备婚礼。

    每个人都问,问到最后,连美丽的哥哥、嫂嫂、妈妈都问起来了。美丽是很坦然的,她只管吃管玩管睡,一切有责任的事情,名正言顺的往我头上推,我只好尴尬的笑。

    目前组织一个小家庭,谈何容易,房租多少钱,家具多少钱,伙食多少钱?美丽当然会有嫁妆,可是难道我去花她的钞票不成?我还没打算吃软饭。

    妹妹说:「是不是?现在骑虎难下,娶个洋娃娃放家里,有什么用?你的一生完了,她的一生也完了,我不明白,也许所有的婚姻都是这样胡里胡涂结合吧?你应该再到外国去深造几年,廿二、三岁的人,急急结婚,干什么?」

    妹妹说得很对,可是无端端耽搁了美丽两年,这两年来,她进是陪我一个人,出也是陪我一个人,一个女孩子有多少青春?我总不能一走了之,再叫她等三年四年。

    我们订婚了。

    美丽说:「我最不喜欢钻戒像芝麻绿豆,一排密密麻麻的,都得用放大镜看才清楚,那还不如不戴!要买就买大方点。」

    这一大方就是几万块钱,我们去选了一只一克拉的钻戒,戴在她手指上,居然也很体面,因为她的手指很纤细。

    她很高兴,美丽就是这样子,小小的事开心很久,小小的事,也不开心很久,她觉得宇宙以她为中心,她不管其他的事,也不想其他的事。

    不过她并不坚持什么订婚舞会,我就满意了。

    这个时候,妹妹有一个女同学自外国回来,住在我们家里,由妹妹招呼她,头几天我忙进忙出,也没有见到这位贵宾。有一日中午,我才进门,就听见客厅里有两个女声,一个是妹妹,另外一个自然是她女同学了。

    只听见她们在吃饭,妹妹大声的说:「这鸭头不比那丫头……」

    有人马上替她续了下去,「哪里去讨桂花油?」

    两个女孩子哈哈的笑了起来。我心里罕纳,难怪妹妹不喜欢美丽,美丽不看红楼梦,看了也不过当消遣,决不能与她这么应对如流。我好奇的推开了饭厅的门。

    只见饭桌上放着一锅冬瓜鸭汤,消暑美品,妹妹正在吃鸭头呢,见了我,她嚷:「来来,哥哥,跟你介绍一个人,这是小田,读美术的。」

    我微笑着看小田,就呆住了,她正拿碗喝汤,穿一件蓝白条子的衬衫,一条牛仔裤,头发长得不得了,统统束在脑后,皮肤晒成一种金棕色,眼角微微向鬓边飞去。脚上穿平跟凉鞋,一只鞋落在地板上,看上去有说不出的不羁,有形容不出的味道,实实在在的一个女人,美丽就是缺乏这一份气质。

    我与美丽认识这么些日子,始终以礼相守,也就是因为美丽只像一个洋娃娃,没有这一种动人心魄的吸引力。这位小姐因为女人味道实在太重了,成熟而温馨,因此顿时令我觉得「我是个男人」,而不是勤务兵,监护人。

    我装作很自然的坐下来,但是从那一分钟,我知道我的心已经变了。

    我们三个人说着历代的小说,历代的画,历代的诗人词人,我们谈的都是歪论,可是却谈得兴高采烈。妹妹拿出了冰冻葡萄酒,大家便痛快的喝了起来。这个女孩子很爽朗活泼,知识很丰富,我想我的倾慕之色,是十分形于色的。

    这顿午饭吃得太久,以致我与美丽的约会也迟到了。我迟了半小时,她气炸了,瞪着眼不肯放过我。

    我并没有酒意,可是我说:「我早来也没用,也得等上一年半载的,等你换了一双鞋子又一双鞋子,你把那换鞋的时间来看点书,就不会这样以赌气,使小性子渡日了!」

    美丽更气了,把我自她家轰了出去。

    我毫不在乎的回了家,到了家,心里却有点后悔,这话要说,该早说,现在说有什么用?太迟了。总而言之错在我,不该拖到今天这种地步。美丽是个双脚永远不肯踏实的女孩子,她的美貌害了她,使她自以为是公主。把她宠成现在这样,我也有责任吧?老实说,这是我们两年来第一次闹意见,以前我无论心中多别扭,都不开口的。

    我是怎么了?

    可是那日刚收到一封朋友的信,替我介绍了一份很好的工作,因此把那不愉快的事压了下去,到了傍晚,我打电话到美丽家,她出去了。事后想起来,也许她比我还要早变吧?大家不过是等一个小小的藉口,趁机撕破了脸,以后就可以尽情放肆了。

    第二天我再去找她,她又出去了,我就知趣的回了家。大家都不是三岁的小孩子,不用耍把戏,有什么事,大家摆明了讲,我相信美丽这一点智力还是有的,等她的气过了以后,我会跟她好好的说一次话。

    可是她这一气却气了不少日子,至少有半个月。我在这一段日子内,忙见工,忙着准备开始工作,忙着陪妹妹,或是忙着陪妹妹的女同学。

    半个月后,是美丽亲自来找我的。

    我很受良心责备,见到她无话可说。

    我伸手过去,想握住她的手,想尽量解释一下,但是美丽忽然缩回了手,我马上明白了,我们两个人全变了。两年,七百天,日日见面超过十五个小时。一起上课,一起做功课,放了学,周末,多少时间,我们在一起渡过,现在她不肯让我碰她的手,完了,完全结束了。

    美丽先开口:「家明……我对不起你。」

    我呆呆的看着她,我这个人,一急的时候,比平时更呆。

    「家明,我觉得……我觉得……」她脸上一副艰难的神色,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然后忽然之间,她把我那只戒子自左手无名指上脱下来,放在我面前,哭了。

    我低下了头。

    我并没有特别的哀伤,并没有小说家所说的那样,仿佛有一把刀子直插进我心,不不,我很平和,看见她哭了,好像日子又回到两年前,她刚刚丧父,我尽了我的力量安慰她,使她振作。

    我温和的说:「不要这样,别哭,我明白,我很明白。不需要把戒子还给我,你若当我是一个朋友,你就把戒子留着当纪念品,戴在另外一只手指上好了。」

    她以泪眼看我,我总是觉得她美得难以形容,也只有她担得起「美丽」这个名字。我递给她手帕,暗暗的叹了一日气。然而她不是我理想中的人,这样也好,由她先开日,我们这件事告一段落。

    美丽说:「我并没有故意利用你,你……对我太好了,但是我想来想去,觉得我尊重你,对你像个大哥哥,我……我对不起你。」

    我微笑,「我明白。」

    「你对我太好了,我……」

    「我明白,美丽,我很明白。」

    「我一直没告诉你,其实早在半年前,我另外认识了一个男孩子,我瞒着你,因为我很胡涂,我信任你,我依靠你,我也曾经爱过你,可是……」

    「别再说了。」我打断了她,「我全明白,美丽,你放心,我全明白。」

    「你原谅我?不恨我?」美丽问。

    「不不,我不恨你,你有权这么做,我有什么资格逼你嫁给我?你千万别存疑心,你对我应该了解。」

    「你对我太好了,家明,我没良心,那个时候如果没有你,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呢,你为我做得太多,我一点也没法子报答你。」

    「都过去了,」我轻轻的说:「你陪了我两年,我很感激。」

    「家明,你……不会太伤心吧?」她怀疑的问:「比我好的女子一定很多,我太懒了,你是知道的。」

    「你是很有勇气的一个女孩子。」我说:「一下子就把真相告诉我,不拖延时间。」

    她又哭了起来,「我已经拖了你半年,难道你没有发觉?我对不起你。」

    我低下了头,多多少少我是知道一点,但是半年前她不能提出分手,因为半年前她与新男朋友的感情还未成熟,不敢一下子放弃我。因为半年前她还要考试,没有我帮她,她是决拿不到文凭的。她是一个有办法的女孩子。

    话还用多说吗?既然她口口声声的对我不起。这么年轻,这么美丽的女孩子,还要怎么样呢。

    我说:「事情已经弄清楚了,我送你回家吧。」

    「不用了,家明。」

    「为什么?」我问:「我们还是朋友呀。」

    她犹疑了一下,「朋友的车子在楼下等我。」

    我马上明白了,点点头。

    她把戒子小心翼翼的递在我手里,「这我不能要,太不公平了。」她说。

    我接过了戒子,放在桌子上。我说:「无论怎么样,美丽,我总还当你是朋友。」

    她掩了脸。我开门,与她下楼去。在楼下,有一个年轻男子正等她呢。他长得很神气,靠在一辆跑车旁边,见到了她,松口气,接着又很敌意的看着我,我很礼貌的向他点点头。美丽始终低着头,脸色很白。

    我回到楼上,开了门,看见妹妹正坐在我刚才坐的位置上,玩那只戒子呢。她微笑道:「『叫谁是情种?都只为风月情浓』。」

    我也只好微笑。

    「她先来了。」

    「嗯。」

    「这也好。」妹妹说:「你有没有跟她提起小田?」

    「没有。小田也不过是普通朋友,怎么可以乱提人家名字?」我说。

    「我是你就提了,出口气也好,不能摆明了受她玩弄。」

    「她哪里有玩弄我!你们女孩子家最小器,大家在一起,好是好,不好便不好,分手也是应该的,这年头不能从一而终了,如果她跟我在一起不开心,结了婚更不开心,她如果找到一个适合她的人,岂非更好?」

    「算了,反正她也不适合你,你可以去再念一个学位回来。她那个新男朋友,不过是有一部九流跑车的阿飞。」

    「妹妹,别这么说。」

    「好,你要卖这个乖,我不管你,不过你要听我一句,这世界上女人要多少有多少,你别傻。」

    我不语,过了很久,我说:一像她这样漂亮的女孩子还有吗?」

    妹妹笑,「像她这么漂亮的女孩子,过十年八年,也就褪色了,哥哥,难道还美一世不成?」

    我转过头来,微笑着。

    「看你也不十分难过。」妹妹放心了。

    我难过还装给她看不成?我还哭不成?我还自杀不成?我上了工,很努力的工作着。隔了没多久,美丽的母亲来看我,我与妹妹都非常客气的招呼她。

    老人家很难过,她说:「真没想到,是我女儿没有福气,你是大人大量,不与她计较,家明……」

    我黯黯的站在她面前,多少日子来,她待我不错,如一个子侄一般,她喜欢我,是因为我老实。她说了很多话,然后一个人走了。我与妹妹对坐着很久,没说话。

    我们的关系是正式告一段落了。

    两年,春夏秋冬我们在一起。美丽的缺点,像不肯看书,像喜欢迟到,像偶然发点脾气,都忽然不重要了,我只知道我们曾经一起渡过两年,两年不算是一段短日子,没想到就这样结束了,而且这么和平解决。

    妹妹的同学是一个潇洒特别的女子,但是我不认识她,我不知道她的习惯如河,她的嗜好如何,我们真正相处的结果,又会如何。我没有那么多时间去追求女孩子,到底我也大了,不能像以前那样,毫无自尊心,傻呼呼的坐在客厅里等美丽,一等便是好几个钟头,而且一点也不抱怨,她自房里施施然出来,向我笑一笑,我便满足了。

    相反的,如果她真的嫁了我,我也没有那么多的时间陪她,美丽会叫男人放下一切来陪她。像那种男人接她的跑车,我不只买得起,但是我无意改变自己,美丽也不想勉强我,改变我,所以我随她走了。

    或者小田是比较适合我的,她说一是一,说二是二,有主张,有果断,她不需要同倩,怜爱,呵护,她没有把自己当一个弱者,她做事处世,比我还能干,她与美丽是一个对比,完全相反的两个女子。

    与小田在一起,关系是朋友与朋友,与美丽在一起,关系是哥哥与妹妹。我也没想到我会这么冷静地分析我们的关系,但这么一来,我比较认命。

    妹妹说我真是温吞水,交了两年的女朋友跟人跑了,到了嘴边的鸭子飞了,还谈笑自若呢,像什么话!小田听到这里,没有表示,她从来不对人家私事表示兴趣,她是一个光明磊落的女子,她有时候甚至佯装听不见我们在说什么,但是她绝对是我们的一份子。与美丽不同的是,美丽处处要人把她当轴心人物,可是结果她不过是一种陪衬;小田不一样,她坐在一角,一声不出,便是中心。她有魅力,美丽没有。

    魅力是不一样的,完全不一样的。

    小田不穿七彩服装,脖子上没有叮叮当当的塑胶首饰,手腕上也不戴烂铜烂铁。她衣服的颜色是有系统的,她喜欢白色与深蓝,因此一切服饰都依着这个系统转,看上去很舒服写意,她从来不穿红色,或是其他任何颜色。她的头发永远舒服地梳在脑后。她戴一副小小钻石耳环,非常吸引的,每当她转一转头的时候,那钻石便会闪一闪。她的牙齿雪白。

    妹妹问我,「你已经浪费了两年,不能再浪费另外两年,你认定了,是她?」

    我说:「不能这么说,我说是她,她未必说是我。小田是一个很特别的女孩子。」

    妹妹说:「哪里有这么麻烦的事,与一个完全不相干的女孩子在一起两年,我看你倒是心安理得,现在有一个适合的人来了,你倒犹疑。」

    我是犹疑,事情要慢慢来,我做人一向都是讲究慢。温习,人家是大考之前三日做的事,我却在开学第一夜便开始了,弄得头昏脑胀,谁也没有好处。

    有一次在路上看见美丽,我在车子里,他们也在车子里,我只是一个人,她坐在新男朋友的身边,仿佛很开心的样子,穿得很好,化妆比以前加浓了,车子很挤,都排在红灯前,我简直不能想像这个女孩子便是我以前的女朋友。她换了一个发型,头发短了,卷曲得很,整个人看上去更像一只洋娃娃。

    我认出了她,我默默的注视她,她没有看到我。我仍然没有绞痛的感觉。奇怪,忽然之间,我觉得我不再认识美丽了。这是美丽吗?这不过是另外一个好看的女子而已。我心目中的美丽,是一个楚楚可怜,等我去保护她的女孩子,这是我心目中的印象。可是现在她是这么风调雨顺,她还与我有什么关系?

    我把车子调了头,兜到小田办公的地方去,我在车子里等她下班,看见她出来的时候,已经等了一个多小时,我一头是汗,看见她,我傻傻的笑。

    她走过来,「你怎么了?」她怜惜的问。

    我默默的不出声。

    「你看你一头的汗,来,我请你喝茶,咱们喝啤酒去。」她神采飞扬的说。

    我看着小田蜜色的皮肤,我握住了她的手。

    我们找到了一个地方喝啤酒。

    我冷静了下来,我说:「我看见了美丽。」这是我第一次跟她提起美丽的事。

    「怎么了?」她很温和的问。

    「她看上去很高兴。」我说。

    「你应该为她开心才是。」小田的声音仍然很温柔。

    「可是我与她已经分手了,她幸福或是不幸福,开心或是不开心,又有什么分别呢?都跟我扯不上任何关系。所以我最不以为然某些人,与女朋友分手之后,振振有辞的说:『我祝她幸福。』有什么好说的呢,她幸福与否,与我是一点点关系也没有的了。」

    小田点点头。我们沉默了很久。

    后来我说:「这啤酒实在很好,够劲。」

    她点点头。

    自从那一天以后,我常常独自约会小田。我们很大方的出去看电影,看戏,听音乐,散步。她是很好的伴侣.我不再把她与美丽做比较,这是错的,不公平的。

    记得有一次我问小田:「你以前有没有男朋友?」

    她坦然的笑,「当然有。谁没有?」

    「总没听你提过。」我说。

    「忘了,也就不用提了。应该忘记,才分手的。不是吗?」她看着我。

    我点点头。

    她是一个十分明理的女子。

    但是有时候蜜瓜上市了,我总还是想买,下意识的拿起最圆最大的。妹妹说:「你买这个干什么?我又不能吃,吃了喉咙痛,你又不爱吃,小田对水果没兴趣。」我才惘惘然的放下蜜瓜,美丽喜欢吃,以前买惯了,要忘记她容易,要忘记这些小动作才难呢。感情跟癌一样,很难割得干净。

    妹妹与我争论着,她认为我应该去再读一个学位,但是我觉得先工作一、两年也好。小田总不发言。妹妹催她,「喂!你怎么不说话?」小田微微一抬头,说:「这是他的事,当然他自己最清楚。就好像一些女人,千辛万苦的嫁了丈夫,管丈夫的头,管丈夫的脚,我最看不顺眼,既然锦衣美食,还哪里来的这么多噜嗦!老公的钱,只要是他自己赚的,他爱怎么花,就怎么花!他的时间,他爱怎么糟塌,就怎么糟塌!做人家老婆,最忌『君子爱人以德』,只要老公不偷不抢不吃软饭,娶个把小老婆,也不算坏!」

    妹妹说:「你是最最贤良的,谁娶了你,可是大福气,哥哥,听见了没有?哈哈哈!」

    我微笑,小田也微笑。

    我们都是经过那一番来的了。为了小事吵吵闹闹,天下间仿佛有千万处令人不满的地方,到后来所有的力气都没有了。也没有劲去挑更好的了。

    可笑,不是吗?

    我知道,到冬天,大家披出皮裘的时候,我也会想起美丽,她的要求低,只希望有一件貂皮的短大衣。我更希望,到冬天的时候,我可以彻底的把一切忘记。然而我不是这种人。

    我看着小田。我相信她也不是这种人,大家都不再是一张白纸,大家心里面都充满很多很多事,说不出来的事,不如不说。

    而小田,我真希望她是我最后的一个女朋友,我实在没有那种时间与精力再找第三个了,毕竟拜伦说的:恋爱只是男人生活中的一部份。

    花店:

    每天下午,五点零十分,他便来了。他会说:“六枝玫瑰花,红的。”

    每天下午他来买六枝玫瑰花,我为他把花卷在纸里,用银色的缎带扎好。他会很爽快地付钞票,说声谢谢,然后走开。

    每天下午他都来的。

    准五时十分。

    两个星期之后,近五点的时候,下意识地我已经等候他的光临。他长得很秀气,态度温文,浑身有种说不出的气派,穿着深灰色的西装,白色衬衫,灰夹黑色细条子领带。衣着是这么朴素,打扮得十分得宜,他的一双手干净纤细,有时候染着一点墨水。

    每天他推开玻璃,他说:“六枝玫瑰花,红色。”

    他不说“半打”,他说“六枝”,这是他的特色。

    我默默地把花给他,收钱,把钱放进收银机。

    他是最后的一个顾客,我们在五点半关门。

    在他出现之后,生活完全不一样了。

    我会自然地留下六枝长茎玫瑰,方便他来买。

    有一日,有位洋人太太要买玫瑰花,只剩六枝了,我说:“太太,有人订下了玫瑰,买金盏菊吧,配紫色的兰花最好,怎样?”

    洋太太听我的劝告,但不甚快乐地用眼睛瞥了瞥玫瑰花,持金盏菊走了。

    五点十分,他来到。

    我把玫瑰递给他,他道谢。

    天气冷,他加了件黑色的外套,凯丝咪呢料,一条白色丝巾,YSL字样塞在领子里,口袋里一双薄皮手套,他穿的衣服永远只有灰、黑、白,他连藏青色也不穿。

    我没跟他说,我特地把这些花留给他。

    他是顾客,我是售货员,话不宜多。

    他离开后,我把店锁好,去候公路车回家。

    我把绒线手套缓缓套好,看着夜色罩下,城市灯光闪亮。

    日与夜都那么寂寞。

    母亲比我更寂寞。

    她微笑问:“你什么时候结婚呢?”她常常在这句话后停一停:“如果你有一个家庭,我可以来照顾你的孩子,为你做家务,小家庭有那种温柔的光,令人精神一振。”

    我报以微笑。

    我很少有约会,有时候一连推掉好几个约来陪母亲。我并没有为谁牺牲,我情愿陪母亲,我觉得那样更有味道。

    我有一份清静的工作,毫无创造性的。在店内,没有顾客的时候,我看小说消磨时间。

    有时候一天可以看一本。

    老板选中我唯一原因是我有漂亮的牙齿,是以当我笑的时候,顾客会觉得舒服,我的确常常笑。

    花店很美丽,那种草香,清新的水味,各式各样柔软的花瓣,早上送花来,我接收,点数目,签单子。石竹一捆捆地放置桶中,碗大的荷花,天堂鸟。

    有时候我们也备有常绿植物。最受欢迎的还是玫瑰。

    “用花代语。”洋人说,他们把玫瑰代表爱意送给女友。

    我奇怪他的女友是谁。幸运的女孩子。

    相信她一定是个名媛。

    名媛的定义:家庭优裕,欧陆受的教育,会说美丽的法文与英文,衣着时髦而具品味,相貌娟秀,仪态优雅。

    可以肯定只有这样的女孩子才配得起他。

    我们的花店附属在一家大酒店底下,如果酒店要大量用花,也会预早通知我们,大堂中那盆大型的花,由我负责插妥交出。

    我不会插花,但草月流给我的印象很深,常买了书回来参考,久而久之,似通非通,真是逼上梁山。

    老板娘跟人说:“最紧要是定性,这样的女孩子很难找了,她做了这么多年。”

    原来她在说我,没多久她加了我薪水。

    在店里我穿件白色的罩衫,宽身,细麻布。

    我每周末洗干净制服,熨得笔挺,星期一早上是我看上去最整洁的一天。

    五点十分他进来的时候,我把玫瑰自桶中取出,包好纸张,微笑,递给他。

    他一定深浸爱河里。任何男人,天天送六枝红玫瑰给他的女朋友,一定是深浸爱河了。

    我与妈妈说起他。

    妈妈说:“你可以与他说话。”

    “没有用。”我微笑,“他胜过我太多,仙德瑞拉的故事不是每天发生的。”

    “可是为什么你还没有找到地位相等的对象?”

    “不要催我,妈妈。”

    我把手放在她肩膀上。

    他风雨无阻地来了两个月。

    有时候他戴领带,有时候不。他的手与皮鞋一样,永远是干净的。

    我照常把花束给他。他笑。

    他每月花在买玫瑰的数目是惊人的。

    我希望他见到我会与我说几句话。但是他不是与售货员吊膀子的男人,他不是。他从不与我说话。

    然后,忽然有一天,他迟到。

    我把六枝玫瑰花预备好,放在一旁,预备打烊,但是五点十分早已过去,他没有出现。

    我决定等他来,打电话告诉妈妈,我会迟回家,然后坐着看小说。

    我等到六点正,他来了,很匆忙,我把花给他,他照常付钱,但是他没有怀疑店为什么没打烊,但是我不介意。

    他是熟客。

    那一日之后,他就不来了。

    我等足两日,都等到六点,第三日等到七点。这三日里我都把包好的花带回家中,插在一只花瓶里。

    他没有再出现。每天的五点十分像是失色三分,我的一天再也没有意义,我的小说越看越乏味,我得喝咖啡来提神。

    妈妈问:“那个年轻人再也不来?”

    “不来啦,”我说:“或者与女友闹翻,或者与女友恋爱成熟,不是花束时期了。”

    母亲加一句:“或者换过一家花店。”

    我说:“是的,或者是。”

    但是我星期一的雪白笔挺制服再也没有观众。

    我开始觉得我会得在这间花店里终老。

    隔很久很久,不知有多久,当我在低头看小说的时候,有人进花店来,敲敲玻璃,引起我的注意。

    我马上放下书,站起来,道歉:“对不起。”

    那个人竟是他!

    我马上转头看钟,五点十分。

    他又来了。

    发生什么事?他又来到这家店。

    但是我欢欣万分。

    “花?”我问。

    “六枝玫瑰。”他说。

    我伸手去取红玫瑰。

    “不,请给我白玫瑰。”他说。

    我一怔,哦,他这个女朋友喜欢白玫瑰。

    我选六枝,用银色纸包好,加上红缎带。

    “很美,谢谢你。”他付钱。

    “对不起,先生,”我婉转地说:“玫瑰的价格已经上涨,得多付五元。”

    “对不起。”他加多五元。

    他取过玫瑰,离开。

    我像拣到最名贵的礼品般,活力又再次回来。但是为什么?他与我没有关系,我连他的名字也不知道,更不知道他在何处工作,但是他的存在已经使我愉快。

    从那日起,他又来买花。

    但一星期只来一次。

    星期六,下午五点十分。

    或者他在星期六下午也要上班,我不能够发问。

    每次他买六枝白玫瑰。

    他大概每星期约会她一次。

    她是否美丽,是否优雅,是否富有。

    每次他来买花,都带来一种温暖。

    天气渐渐温暖,他开始穿夏季衣裳,雪白色的芝士布衬衫,深灰色的长裤,有时候穿那种孩子气的贺头皮鞋,也是白色的,再没有看见一个更懂得穿着的男人。

    他有一个星期六出现的时候问:“请问你们负责送花吗?”

    “有,”我奇怪他终于开口跟我说话,“把姓名地址留给我们,我们负责送到。”

    他掏出一张卡片,他说:“送到法国医院一OOO号房。”

    我写了下来,接过他的卡片。

    我问:“送六枝白玫瑰?”

    “不,那个我自己拿。请你另送二十枝虎兰到医院去。”

    “是的。”

    我把收条给他,他付钞票,他说:“谢谢。”

    他微笑着走了。

    我拈起他的卡片,上面写着:“薛伟年

    史丹福大学牙齿博士”

    我明白了。

    我不是说过他不像普通人吗。

    把二十枝虎兰包好,我打电话叫酒店的仆欧来,叫他送去,给他二十元。

    薛手持着白玫瑰走了。

    送给他的女朋友。

    而我,一个小小售货员,当然是坐在柜台里面看小说,我明白。

    下班我把东西收拾好便走。

    坐在公路车上我在读丽沁森太太的传奇,在她没有遇见英皇爱德华五世之前,谁也不会相信会有这样幸运的女人。

    英皇说:“为了我所爱的女人……”

    她一点也不漂亮,但是他爱她,这已经足够。在这之前,她曾经结婚两次,且社交界中活跃份子,肯定不会受到很多人的尊重。人们看不起没有名气的妇人,但是又不会尊重出名的女人,女人怎样都有点不对。

    故事真是动人,足以使人忘记公路车中怪异的气味,挤逼的人群。

    我仍然是在花丛中做买卖。

    天气越来越热,花店的冷气特别充足,因为怕花早开早谢。

    其实最美丽的花是在原野里。表姐在英国念书,说到花,她这么形容:“漫山遍野都是洋水仙,一整个山坡,真是一望无际。”

    我想像着那种情形。多想是无益的,几时我也到这种地方去旅行,每个少女的梦,她的爱人陪着她。

    我笑了。

    怎么会有这样的事?

    做人要脚踏实地,喜欢一个人不一定是要嫁给他,也不一定是要让他知道。

    我愿意默默地喜欢着他。

    过后几天,我们店里来了一位很漂亮的小姐。

    她穿一袭雪白的裙子。那种白是很耀眼的,领子很大,双肩露在外头。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

    她走近我身边,一阵香风跟上来,我认得是“侯士顿”味道。

    她的头发披在肩上,近头顶处是直的,耳边卷得一个个小波浪,真是漂亮。

    “花?小姐?”我微笑地问。

    她也在笑,上上下下打量我。

    她问:“你在这里卖花?”

    “是的。”我说:“现代卖花女。”

    “太客气了……我到处看看。”她说。

    “欢迎欢迎。”我说:“我们有新到的仙人掌。”

    “小姐,”她问:“你贵姓?”

    “我?”我指指自己。

    “是呀。”

    “呵,这是敝店的卡片,”我说:“上面有我的姓名。”

    她拿着卡片念:“营业部周敏儿。”

    “是的。”

    “我叫祖。”她说:“我想买点盆栽。”

    “请参观。”我说。

    她选了两盆,我替她放进篮子里。

    她在高凳子上坐下,她点起一枝烟,她说:“我希望你不要介意,我有十分钟的时间,不知道往什么地方去,所以想在你店中坐一会儿——行不行?我觉得一个人喝咖啡毕竟太寂寞了。”

    “当然,请便。”

    “你在读什么?”她问。

    “哦,一本小说,”我让她看看,“最近我买了一套DH劳伦斯全集。”

    “你看那么多的书?”她翻翻书。

    她是个很亲切的女孩子,很快就熟络了。

    “你觉得做售货员是否烦闷?”她笑问。

    “并不”,我笑笑,“为什么?”

    “有人做牙齿做得累死了,”她笑说:“天天看着病人便说:‘请张大嘴巴。’结果他自己也几乎张大嘴巴哭了。”

    我笑。

    笑到一半忽然停止。

    薛伟年不也是牙医吗?他难道也觉得闷?我不相信。

    “每天下班的时候很晚了吧?”

    “是的,五点半了。”我说:“但是我们早上十一点才上班,所以我做这份工作,我可以留在家中照顾母亲到钟点女工到我们的家。”

    “令堂需要特别护理?”她问。

    “她的身体不太好。”我说:“只有我与她住。”

    她侧侧头:“哦。”

    她仿佛是专门进来与我谈话似的,我也可以问她一些问题,但是我没有,因为我可以想像到她的身份,一定是外国回来的,洋派、洒脱、美丽、年轻,从她身上的打扮知道她的环境很好——看,并不需要一个福尔摩斯呢!

    她说:“嗳,好了,我走啦,改天见。”她自高凳子上跳下来。

    “再见,再见。”我微笑。

    “再见。”她摆摆手。

    她取过盆栽走出去,我低下头把书本收进抽屉。再抬起头,她已经走到对面马路,一个男人在等她,从她手中接过那两盆仙人掌,我一怔。

    那是薛伟年。

    雪白的衬衫,深色牛仔裤。那是薛伟年。

    他们走远了。

    我缓缓地坐下来。

    这么巧。

    她口中的牙医原来是他。

    薛伟年与祖。祖什么?她姓什么?洋人习惯往往只说名字不道姓字,她是他的女朋友,我微微笑起来,真是的,也只有她配得起他,每星期六收他六枝白玫瑰。

    那么美丽的女孩子。

    下次包花的时候,一定要扎得更漂亮。

    她又来了。

    “HI,敏儿。”她这样称呼我,好象她是我的老朋友。

    “你好。”我笑着点点头。

    她说:“吃点糖果吧。”她把巧克力递过来。

    “谢谢你。”我取了一粒放在桌子上。

    她说:“我向你打听一个人,你不知道有没有印象?”

    我有点奇怪:“谁?”

    有什么人是我认得又是她认得的?不可能,我们并不是朋友。除非——

    只有一个人。我心想,是她口中的牙医生。

    “那人是你的顾客。”她说。

    “是吗?”我问:“我们这里的顾客恐怕很多呢。”

    “他以前买红玫瑰,现在买白玫瑰,记不记得?”

    我明白了,她一定是要打听薛医生以前送花给什么人,我并不知道,何必多事?女孩子们都多疑多忌。

    我摇摇头。

    “怎么,不记得?”她失望地问。

    “客人很多。”我说。

    “这人很特别。”她又说:“每个星期六他来买六枝玫瑰花——”

    我无法假装不知道这件事。我说:“六枝玫瑰?仿佛是有的,一个年轻人。”

    “对了,你记得她吗?”她很兴奋。

    “见到了会记得。”我说话十分小心,“怎么呢”

    “没什么,就是想问你记不记得。”她看着我的脸。

    我笑笑,不出声。

    这女孩子怎么这样容易与人亲近?

    她看着我说:“你一定是在想,怎么我的话那么多?是不是?”

    我很尴尬。

    我问:“你怎么知道?”

    她苦笑:“因为我的话是太多了。现在还有最后一个问题,你知道他为什么买那么多的玫瑰?”

    我摇摇头:“买给女朋友,自然。”

    “不,买给他的母亲。红玫瑰——因为那时候母亲还在医院里,他天天去看她,白玫瑰——”

    我好紧张,伸长了脖子。

    “是因为母亲康复,所以每星期六送一束。”

    我冲口而出:“啊!不是送你的呀?”

    “送我?为什么?”她睁大眼睛,“你知道我是谁?”

    我退后三步,“不……不知道。”

    “我是他妹妹。”

    “啊?”

    “你知道,是他叫我来问你姓名,问你对他有没有印象的。”她耸耸肩。

    “但是为什么?”我吃惊。

    “为什么?”她说:“你总应该知道呀。”

    “我不知道!”

    “他大概看上你了。”祖笑:“好,我要走了。”

    “看上我?”我可被吓一跳。

    “他是适龄男子,你是少女,他看上你,你这么害怕干什么?”她笑着说。

    “喂!喂!你不是开玩笑吧?”我追上去。

    一个洋妇刚进门来,她白我一眼说:“有没有剑兰?”

    我只好呆下来招呼客人。

    我的心跳得很厉害。

    这真不像我,妈妈说我碰到什么事情都是很镇静的。

    这一日我关好店门,马上赶回家去,把这件古怪的事告诉妈妈。

    妈妈说:“这有什么稀奇?你们互相都留意上了,到现在才知道。”

    “他凭什么会看上我?”我问。

    “你这话有语病,敏儿,”妈妈笑,“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为什么要‘凭’?”

    我不响。

    过了几天,星期六,他来买花,我把花放在他面前,静静地问他:“为什么?”

    他有点难为情,过了一阵子他问:“可以给我十分钟吗?”

    “当然。”我说。

    “那时候母亲病着,我天天到这里来买花,看到你亲切的笑容,使我心中踏实,母亲的病很重,我天天把花插在她床头,坐一会儿她就叫我走。我心想,如果我有一个女朋友,温柔的,可靠的,能够给我力量,使我坚强地帮助母亲康复——我自然地想到你。”

    “啊——”我感动了。

    “我还是每天来买花,后来为的是看你一看。”他微微一笑,“你给我信心。”

    “哦。”

    “你从来不问任何问题,但你是关注我的,有两次你为我特地迟关店门,是不是?”

    “你也不说话呀。”我抢着说。

    他说:“谢谢你。”

    隔了很久很久,我觉得我得公道一点。

    我说:“你知道我没……念什么书。”

    “什么叫没念很多书?”他笑着问。

    我说:“我才高中毕业。”

    “够了,做人的道理,不全在书本上学的。”

    “我家中没有钱,我只有一个妈妈。”

    “你有钱我也不能叫你带过来。”他很肯定。

    “那么——我也长得不漂亮。”

    “这嘛。”他笑笑,“这是看什么人的眼光了。”

    我有点不好意思。

    “但是我——”我低下头,又抬起来:“我真是有点意外。”

    他看看表,“五点半,你的店该打烊了,你知道吗?我跟妈妈说:今天会带一个女孩子来吃饭,如果我请得到她,那么我们会有一个很愉快的晚上。”

    我说:“可是我都没有预备一下,我的衣服——”

    “我最喜欢这件白衣服。”

    “我知道你喜欢白色,但那是我的制服呀。”我笑着脱下白衣。“像你这么会说话,应该对病人多说点话,别老叫他们‘张开嘴来’。”

    他笑,“祖好象什么都说了呢。”

    “是呀,真想不到你会觉得闷。”我也笑。

    “简直快闷死,”他说:“幸亏妈妈病好了,现在我天天陪她说话做消遣。”

    “呵,对,我也得打个电话给我的母亲呢。”

    我连忙放下制服拨电话。

    是妈妈来接的。

    我说:“妈妈,今天有点事,我不回来吃饭。”

    妈妈笑:“是不是那医生来约你?”

    我只说:“嗯。”

    “好好的去,别担心,医生们不一定要娶女医生的。”

    “嗯。”

    “回来的时候当心点。”妈妈说。

    “那么你一个人吃晚饭。”我说。

    “知道,妈还要你教不成?”她挂上电话。

    我把东西收拾好,跟着他出去。

    他的车子停在门口,他替我把门拉开。

    我们上了车,我才觉得事情是真实的。车子到了他的家,才按铃,祖已经迎出来。

    祖说:“咦,”她指着我,“你不是说对这个人一点印象也没有吗?”

    我低下头笑。

    祖说:“害我问了又问,唉,怎么还这样怕难为情?简直不敢相信!”

    “喂,你少说几句好不好?真爱说话。”她哥哥说她。

    祖说:“妹妹在这种时候,永远是过时的。”她笑。

    一个妇人的声音:“伟年!谁来了?”

    “妈妈,你出来看看是谁。”祖喊着进去。

    他说得对,这的确是一个很开心的场合。

    女人:

    带着小琪去午餐,她坐在我身边一刻不肯休息,不是倒翻了水,便是把调羹丢到地下,看着我这个两岁半的女儿,觉得她非常的不体面,不能出大场面。

    她说:“我要到地上去走,我要去!”

    我低声说:“如果你敢走到地上去,回家我打你!”

    小琪听说,马上嘴巴一歪,要哭。

    我低声恐吓说:“你哭,一会儿爸爸来,我告诉他,看你怎么办!”

    谁知道她干脆嚷起来,“爸爸,爸爸!”

    我把她拉过来,“好了好了,吃冰淇淋,你看,大家都在看你,人家要不高兴了。”

    小琪拿起调羹,把冰淇淋糊了一脸。

    我叹口气,等健来吧,他怎么老迟到?怎么老不守时?约好两点,现在都两点半了

    抬起头,看到对面坐着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子,埋头在看一本杂志,桌子上放着啤酒,她在抽烟,姿势很熟练。穿一套浅灰色的毛衣。

    我想,我可不能再穿这种衣服,小琪一叫抱,她的皮鞋往我身上踢,全身打扮便宣告完蛋。人家,人家怎么一样?人家是自由的,人家可以抽烟、喝啤酒,有看不完的杂志,有去不完的夜总会。

    小琪又叫了起来,“我要喝水!我要喝水”

    我们对面那女子抬起头来,看了小琪一眼。

    我难为情地把水杯递给小琪。

    她笑了,那个笑容看上去好熟。对面的女子站起来,她问:“是美琪吗?”

    我看着她,她认识我?我愕然。

    “美琪,你怎么了?我是亚咪,你忘了?”她笑。

    “阿咪!”我震惊的说:“赵阿眯!”我想起来,是的,错不了。“怎么在这里遇见你?”我笑,“你不是到英国去了?”

    “总也得让我回来吧,”她笑,“你要是做了移民局局长,咱们就糟了,一辈子也别回来。”

    “毕业了?”我问:“多么快便三年,口子像飞一样。”

    “嗯。”亚咪点点头,“一眨眼的功夫,日子过得不知不觉。”

    “外国的生活很好吧?”我问她。

    “嗯,”她问:“这是你女儿?”她看看小琪,“好可爱!”

    “还可爱呢,”我都不愿意多谈,“可爱什么!”

    她索性坐到我们座位上来,“让我看看你,美琪。”

    “看什么,”我有点忸怩,“老了,胖了。”

    “你如果老了胖了,我还不是一样?我们是同年的。”

    我看看她,她哪里有变!太时髦了,以致我不敢认她,淡灰色的毛衣紧紧贴在她身上,长裤灰色的皮靴子藏在裤管下,是我最向往的打扮。

    她的头发中分,长长垂在肩上,乌亮漆黑,脸上淡妆,成熟而美丽。最主要的是,以前我记得阿眯是个飞扬跋扈的女孩子,在今日,她却又温柔又大方。

    我说:“你不一样,你总是走在时代尖端的,不是吗?”

    “你结婚多久了?”她问我。

    “你走了一年,我就结婚了。”我说:“你现在是硕士了吧?”我羡慕地看着她。

    “有什么用?”她笑:“还不是做一份牛工。”

    她把小琪抱着坐在她膝盖上,小琪也奇怪,居然非常听她的,动也不动,静静睁着眼睛,听她说话。

    “结了婚没有?”我问。

    “没人要。”她笑。

    她笑得那么爽朗。

    刚在这个时候,健来了,他赶得匆匆忙忙的,看到我们,把椅子拉开来,坐下。

    我跟他介绍,“这是我大学里的同学,赵小姐。”

    我跟阿咪说:“我的先生。”

    “你好。”阿咪笑得很宽畅,但并没有伸出手。

    健忙着抱过小琪,他没有站起来,总而言之,我觉得一切都是一团糟,不可能更糟了。

    阿咪抬起头,“我的朋友来了,”她说:“对不起,美琪,我们再联络吧。”她自手袋拿出一张卡片交给我,“记得打电话来。”

    “好的,阿咪,再见。”我十分依依不舍。

    她向健笑一笑,“再见,再见小琪。”她站起来向一个高大的外国男人迎上去,两个人很融洽的推开玻璃门走了。

    健说:“那是谁?”

    “我不是说了吗?我同学!”我说。

    “跟你其他的老土同学不一样。”他说:“她倒是很大方。”

    “人家到英国留过学。”我说:“你这老土,她站起来你也不站,又不说再见。”

    “我抱着小琪,你怎么了?”健白我一眼。

    “人家会以为我嫁了个红番,”我说,心中不是没有气的。

    “有这么严重吗?”健笑,“来,我们走吧。”

    “你为什么约在这里等?一杯咖啡就五块钱,能省就省一点吧。”

    “好了好了。”他叫来了侍者,“你有完没完?”

    侍者说:“已经付过了,先生。”

    我问:“付过了?是那位小姐付的吗?”

    “是的。”侍者笑着走开。

    “走吧。”健抱起小琪。

    “你真好意思!”我说:“叫一个单身女子请你一家。”

    “你今天是怎么了?”他问:“好像又准备大吵一顿的样子,什么毛病?”他的脸挂下来。

    我不响,跟在他身后走。

    今天是他妈妈生日,我们买了礼券上去送礼。

    健的家人拖大带小,坐满了一屋,我很沉默。自中文大学出来就嫁了健,那一年我找不到好的学校教书,私立中学只付那么一点,因为怀孕,所以干脆做起家庭主妇来,就这样过了三年多。

    阿咪的三年一定是多彩多姿的,与我的完全不同。

    单看她的风度、姿态便知道完全不一样,我拿出她的卡片看一看,她在一间广告公司做事。不知道为什么,没过几天,我便拨了一个电话过去,她约我吃下午茶。她没到五分钟就来了,笔挺的牛仔裤白T恤,一件蓝白花的粗毛衣缚在腰间,一双真皮大手袋,我从没见过这么潇洒动人的女子。

    “阿咪。”我叫她。

    她坐下来,“好吗?”她问,“叫了饮料没有?”

    “家庭生活如何?”她问:“不容易呢,居然是妈妈了。”

    “混乱一片。”我苦笑。

    “我觉得你很幸福,丈夫看上去很老实。”她说:“女人终久还是要结婚的。”

    “你呢?找到对象了没有?”

    她摇摇头,“没有。什么对象?连个看电影的朋友都没有。”

    她掏出香烟,抽一支。我一向认为女人抽烟不好看,但阿咪是个例外,她是配抽烟的。

    “你的生活说来听听?”她重复地问:“我很想知道,我想了解一下,我的选择是否正确。”

    “我的想法也一模一样,”我很兴奋,“我想知道我是否太早结婚。”

    “每个人的命运与遭遇是不一样的,”她叹口气,“知道了又怎么样,我们不能往回走。”她笑:“你愿意请我到你家去坐一会儿吗?”

    “我的家?我的家乱极了,”我惊道:“我的家!不如让我到你的家去。”

    她耸耸肩:“我的家更离谱,你不能来。”

    “阿咪,别这样好不好?”

    “我一个人独居已经多年,自生自灭,根本没有朋友来过,”她解释,“我的家不过是休息的地方,冰冷的,一点人烟也没有。”

    “我不相信。”我微笑。

    “OK,来吧。”她耸耸肩,“侍者,结帐。”

    “慢着,”我说:“我来付,上次是你付。”

    “哪里算得这么清楚。”她笑了,“烦死。”

    我们叫了车,直驶她家去。

    “你会开车吗?”我问。

    “会。”

    “有没有车?”

    “你以为我是什么?”她笑:“我是职业妇女,你以为我是女明星?”

    “男朋友有车就行了。”

    “你这个人真是的!”她笑,推我一下,“你有什么毛病?我不是跟你说过了,我没有男朋友。”

    老实说,我并不相信,我认为她是明智的,至少她不想把男朋友拿出来给每个人看。

    到了她的家,她掏出锁匙开了两重锁,推门进去。

    家中整洁得令人不信,样样都井井有条,什么东西该放在什么地方,就在什么地方。

    家具上面一点灰也没有,我忍不住说:“天啊。”

    她明白我在嚷什么,她说:“你坐吧,我去做菜。你家有小孩子,当然比较乱。”

    “你撒谎,你看这屋子,多整齐!”我说:“你还说糟。”

    “是的,”她说:“因为今天女工来过了。”

    “多好!”我在沙发上坐下来,“多舒服!”

    “是吗?你不觉得像个冰箱?”她问。“冰冰冷。”

    “这样的冰箱,我愿意住上一辈子!”我叹道:“多么完美的一个家,什么都有,嘿,谁是你的男朋友?太幸福了。”

    “如果一个男人的家连这里都比不上,我不会认识他,如果他的家比我这里好,他会稀罕这里吗?那才奇怪呢。”她说:“一个女人自己布置一个家,有什么幸福可言?会快乐吗?”

    “为什么不?”我喊出来,“为什么不可以快乐?”

    她温和的笑,笑容里有很多很多的寂寞,我不能了解,这么能干,这么独立,正是一般女子的梦想,她还有什么不满足之处?

    她把茶杯递给我,我愉快的接过。对我来说,这样偷得浮生半日闲的机会是不多的,耳边没有小孩的尖叫声,没有健的埋怨,没有亲戚的噜苏,真好。

    “你要知道,一个人住,真是……自生自灭。”她笑,“一点商量的余地也没有。”

    “我知道,”我说:“你以为亲戚朋友很有用?如果你愿意的话,也有很多朋友会陪你吃茶看戏,但于事何补呢?亲戚朋友可以帮什么忙?他们会借给你?会替你找一份工作?每个人在世界上都是寂寞的孤独的,你难道不明白?阿咪,现在你是耳根清净,有什么不好?”

    阿咪还是微笑,她的微笑是固定的,自然的,我忽然发觉那好像是她的面具一般,一个美丽的面具。

    我很羡慕,如果我不早婚,可以过同样的生活。永远是高不可攀,独立的。

    “我借用电话一下。”我说。

    “请便。”阿咪说着马上走到睡房去,真是体贴礼貌,她不想听我说些什么。这很好,至少我不用尴尬,因为我得向健报到。

    电话接通,健的声音:“你在什么地方?还不回来?佣人已经走了,孩子哭得要命!”

    “我在同学家中。”我说:“你哄哄孩子,我马上回来。”

    “美琪!做主妇务必是不能够太自由的,你要以家庭为重!”他重重地放下了电话。

    我呆半晌,心里如压着块大石,头都抬不起来,眼泪便就在眼睛里打转,强忍了下去,做这种主妇,千辛万苦,到头来还要受丈夫抢白,到底有什么好处?

    刹那间我心灰意冷起来,低着头。

    阿咪自房中出来,手中拿着一件衬衫一条裤子。

    她说:“美琪,你不要介意,我先两天买了这套衣服,但是显然买大了,穿过一次之后,不适合,转赠你怎么样?”她说得这么温暖体贴,我只向她看一眼,泪水就忍不住汩汩地掉下来。

    “美琪。”她把衣服放下,连忙替我来揩眼泪。

    我哭诉:“我真厌倦了这种生活,我真的不能想像,如此一辈子过下去该怎么办。”

    “美琪,我送你回去。”阿咪说:“来,别哭。”

    “你也是女人,干吗要你送!”我说:“应该由我那丈夫来接我。”

    “他要看住孩子!”阿咪温和的笑,“他又没四双手。”

    我冲口而出,“那他为什么不去赚多一点钱,请个佣人,让我也松口气?”

    阿咪在那里呆半晌,她说:“赚钱也不是你想像中的易,很难的,心理负担很重。维持一头家他肯负这个贞任,已经算是深爱你的。”

    我吓一跳,她这番话说得一点神采也没有,好没志气。

    我说:“我不相信,如果你要嫁这种平平庸庸的丈夫,随时可以的。”

    “现在?现在太迟了,”她脸上很平静,坐下来抽一枝烟,“现在我看不起这些男人,骑虎难下,只好自己捱着。”

    “你怎么能算捱?”我说:“一份高薪的工作,人家都尊敬你,自由自在,目无下尘,多棒!”

    她笑起来,不作答,按熄烟。

    我说:“我真的要走了。”

    “有空我们再联络。”她把那套衬衫裤子递给我。

    “好的。”我说:“谢谢你。”

    她送我到门口,叫了一部街车,替我关上车门。老实说,健从来没有这种礼貌,现在由阿眯表演起来,更觉得健对礼貌的无知与无能,我忽然觉得嫁得那么早是一个错误。于是在车子里板着一张脸。

    到家小琪已经睡着在沙发上,健在吃罐头汤,看见我,眼睛抬一抬,一声不响,我也不去理他。

    才六点钟,哪儿饿得这么厉害,平常也是七点开饭的,他就会恶形恶状的欺侮人。

    我把小琪叫醒,让她喝了牛奶,替她洗澡,换衣服,再把零零碎碎的东西收拾好。我的气消了一半,世界上大部份的女人,日子是这么过的,阿眯说得对,各人的命运不一样。每天要在家做多少工作,健是不会知道的,也不需要解释。

    阿咪家的整洁,阿咪的生命是她自己的,阿咪单独住一层房子,她那张三尺半的床可以独眠也可以邀请朋友,妇运是什么?请看看阿咪。

    我叹口气,像我这种女人,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白白中学毕业,又再念了三年书,如今还不是落在小家庭中发呆?

    我睡了。

    第二天我计划了一下,想出去工作,至少赚来的薪水够佣人开销,我便有点存在价值,在外头工作,不会追不上时代。我决定找阿咪帮帮忙。

    结婚以後,简直连一个朋友也没有。人家到我家来,我拿什么招呼他们?我出去见他们,一没有时间,二不够开销,三两年下来,什么朋友都不见了。

    我对阿咪有种信心,她会听我的倾诉,她会替我分析,她不会取笑我。

    她中午时分出来见我的。

    天气比较和暖,她穿件白T恤,浅蓝裤子,白毛衣搭在肩膊上,仍然是精神奕奕,她一坐下来便把来意说明,阿咪想了好一会儿。

    “找事做?普遍薪水是很低的,现在你除了教书,没有什么事可以做,写字楼朝九晚五,收入买衣着还不够,又何必呢?”

    我说:“我非出来工作不可。”

    她说:“我实在没有这个能力帮你。”

    “我知道不是一天内可以做得到的事,你替我留意点。”

    “美琪,最好的职业是家庭主妇,不必看老板面色,不必理物价飞涨,不必理会权力倾轧,不必担心开销打哪儿来,丈夫便是天是地。”

    “那是嫁了好丈夫!我这个并不见得有多好。”我气愤。

    “慢慢就好了,你总得给他一个机会,他那种工作升职的机会很高。”

    我低下头,“你替我留意留意,你人面比较熟。”

    “好的。”阿咪叹口气,看看腕表:“我要去上班了。”

    我们站起来,又是她付的帐。

    阿咪转过头对我说:“你大概不知道职业妇女是怎么一回事,要不要来看看?”

    我跟着她到写字楼去参观。

    一进去觉得布置美极了,很多人伏案工作,整齐美观,令我叹为观止,我跟着阿咪走到一张写字台前。

    阿咪说:“这便是我的地盘。”

    我有点诧异:“怎么?你难道不是坐在一间房间里?”

    “当然不是,”她笑,“你弄错了,我不是大人物。”

    有一个外国人推门出来,看我一眼,随即与一个女秘书模样的女孩子争论起来,那女孩子据理力辩,但是洋人坚持己见,终於她屈服了。

    气氛弄得很尴尬,但是众人彷佛听若不闻,忙着打字速记,拉抽屉取档案,走来走去,做得不亦乐乎。

    我很替那个女孩子尴尬,这种事一个月发生一次也已经太多,阿咪却镇静的叫我坐下,给我一叠杂志,叫我慢慢看。

    “你多观察我们这些可怜的职业女性。”她微笑说。

    然后她开始工作。

    有时候这些女孩子经过,她们会给我投来奇异的一眼,我如坐针毡。她们的打扮时髦:爆炸装、靴子、长裙,我呢,不大不小的裤管,平底鞋已经旧了,脸上没有化妆,我比不上她们。到底出来做事的人是不一样的。

    我沉默地翻着书,我还能做什么呢?

    阿咪打电话,交待工作,清理昨日的事,联络。

    我低声问:“阿咪,我不想在这里妨碍你的工作,我先走一眯。”我非常的自卑。

    “如果你不介意,我们这里倒没有关系。”阿咪抬起头来笑一笑。“等我一起下班吧。”

    她把铅笔夹在耳朵边,双手打起一封信来。

    我问:“你在这里做什么职位?”

    “主任呀。”她笑笑,“你知道,这里几乎每个人都是主任。”

    我又坐下来。办公室其实很吵,但是阿咪做得很轻松的样子,男同事与他谈公事的时候,她职业性地笑,忽然之间我觉得心酸。阿咪说得对,事情不是想像中的那样,叫我付出这么多劳力来做一份工作,又还得笑得如春花初绽,我不行。

    但反过来呢?叫阿咪服侍一个很平庸的男人穿衣吃饭,她还不是同样的不耐烦?

    我很心悸,觉得无论怎样做人,到头来还是吃苦。阿咪之所以并不令人认为她辛苦,在她本身的坚强,我太软弱,略一点不如意便直淌眼泪,叫健看面色。

    试问阿咪哭给谁看?她总共才一个人,所以她非得坚持着自己生活下去。

    办公室恐怕是千篇一律的,谁知道健是否天天捱老板骂?我们都这么可怜,多想是无益的,不如回家去准备晚饭,我再也坐不下去了。

    我说:“阿咪,我先回去。”

    阿咪抬起头来,“好的,你先走吧。”

    我站起来,她放下笔,“我送你出去。”

    “不用不用。”我连忙阻止,“我认得路。”

    “真的,那么抱歉,我还有工作得赶一赶。”她说:“不送。”

    我自己走了。

    到了街上,觉得很寂寞,来不及等公路车,叫了部街车回家。

    赶到家中,使劲的按铃,钟点女工来开门,小琪笑着扑到我怀中,我紧紧的抱住她。

    只有做妈妈的人不需要任何学历,真的,不必填申请表,不必面试口试,不必文凭。

    做人老婆不必准时上班下班,真是长期饭票。

    办公室中冷冰冰的气氛,洋人老板的翻脸无情,天天打扮得花姿招展地上班,风吹雨打地挤公路车,我行吗?

    佣人去买菜,我抱着小琪,女主内,男主外,原来是天经地义的,从几时开始,女人也得带着脆弱的情感去面对世界的呢?看阿咪工作,简直像打仗似的。

    我等到佣人回来,便动手煮饭。看,将来至少小琪是感激我的,伟大的母亲历久有人歌颂,但伟大的女秘书有谁知道?

    忽然之间我的气平了。

    电话响,是阿眯打来的。

    “到家了?”她问:“我打来看看。”

    “你下班啦?”我问:“做得那么辛苦,还不休息?”

    “没有,加班,九点才能回到家中,你瞧这种工作,真是没完没了,我好累。”

    “早点睡。”我还能说什么?“回家马上洗个热水澡。”

    “不是那种累。”亚咪说:“而是精神上的疲倦,做得糊里糊涂。”

    “阿咪——”我不知道怎么安慰她。

    “过年了,公司也许要裁员,我心情不大好。”

    不知道为的是谁与什么。我忽然说:“阿咪,明天到我家来吃晚饭好不好?我准备菜,你喜欢吃什么?”

    “随便。”她笑,“美琪,我还以为你永远不会邀请我呢,明天我下班便来。”她放下电话。我的心踏了实,我没有选择错误,做主妇有利有弊,有得到的有失去的。至於阿咪,她有她快乐自由的时候,像发了薪水,像与三两友好喝啤酒说笑话,像有假期的时候,她也有得到有失去的。

    我们生活在不同的环境里,我们的习气、姿态都不一样,我们还都是女人,在她情绪低落的时我也应该拉她一把。健回来了,他疲倦地往沙发上倒,我连忙倒一杯茶给他。他意外地看我一眼,握住我的手。

    在这个清贫的世界中,我还算是幸福的。

    家庭教师:

    妈妈说:「看你,闲得慌!毕业等于失业,你想躭到什么时候?天天在家坐。」

    当然她是有点说笑的语气,但我已经有点受不了,第二天便去找表姐。

    我说:「想找一份工作,轻松的,一天两三小时,薪水不拘,免得给妈妈噜苏。」

    「你的英文好不好?替人补习英文吧。」她说。

    「如果在台湾,或者是可以的,现在是香港哩,谁的英文不比我的好?」

    表姐翻了翻笔记本子,她说:「你的国语呢?你的国语倒是不错的,带些上海音,教小孩子还可以。」

    「我不想做人之患。」我抗议。

    「你算了吧,哪来那么多噜苏,有得你做已经蛮好了,去不去?」表姐喝问。

    「去,去!」

    「教两个小孩子国文,希望用旧一点的课材,最好是「上大人,孔乙己」之类的,用国语教。」

    「这家人干吗?疯了?应该替孩子补法文,我的法文也不错,不如改教法文好了。这年头还有人记得中文?学中文有个鬼用。」

    「人各有志,你别那么烦好不好?」

    「好好!地址呢?」

    「巴丙顿道三号。」表姐说:「每日下午三点到五点,供一顿点心。」

    好的职业太不容易找。到书店去寻课木,买了一些描红簿、柳氏的帖子、墨盒毛笔。最恨塑料墨盒,买了铜的,没见官先是三大板,大花费。

    第二天我出发。。

    佣人引我进大厅,屋子布置得很西化。两个孩子一男一女,在家叫大宝小宝,分别十岁与七岁,长得很漂亮,而且十分有教养。

    女佣说:「先生吩咐小姐今天开始,他没有空,不能招呼小姐,对不起。」

    我点点头。嘱咐孩子们坐下,叫他们开始。

    那两个小孩子完全不会中文。我吓一跳,我问:「但是你们会讲国语,谁教的?」

    「爸爸,」大宝说。

    「好的,好的,现在从一二三开始学。」我耐心地说。

    他们是很可爱的两兄妹,哈哈的笑,像一对小动物,兄妹一般有着天然的卷发,看着令我很心软。

    每天我都准时去教他们,他们也准时坐在书房中等我,笔墨纸砚摊在我面前。我从没见男主人,他们的父亲。这不稀奇,男人要工作,却也没见过他们的母亲。

    一个月之后,我拿到了丰厚的薪水,我的学生也懂得以毛笔写出「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

    我问:「谁写的?」他们会争着答:「李白!」每人可以得到一块鸟结糖。

    很快我们之间产生了浓厚的感情,我做过许多额外的工作,他们很听我的话。

    有一日大宝推小宝,小宝推大宝。

    「去,你与蜜丝说。」

    「不,你说。」笑,

    「我不说。」

    我问:「什么事?」

    大宝终于讪讪地问:「你懂算术吗?蜜丝。」

    「懂的。」我是真的懂,不盖人。

    小宝把算术簿子取出,于是从此之后,我兼任了算术老师,我并不介意。

    我想问:「你们的爸妈呢?」但我如果多事,会给小孩子不良影响,事不关己就不必多问。

    我没有轻举妄动,我的教育使我尊重别人的生活。

    不过除了那个佣人,我始终没有见过男女主人。

    孩子们很少想到爸爸妈妈。

    直到有一天,我们在书房中练大字,学着「织织复织织,木兰当户织」,因为一声「哗啦」摔破玻璃的声音,我才认识了我的老板。

    当时一阵破碎声,我抬起头

    --「什么事?」我问。

    孩子们仿佛没听见,继续写字,定力惊人,使我惭愧。

    然后我听到一连串的粗口,一个医生模样的人悻悻地自睡房走出来,他说:「你要起床,尽管起来好了,明天倒下去,你另请好的大夫,我不会再来!」

    他带着护士走了。

    大宝问我:「蜜丝,我去拿杯冰水喝。」

    「好的,你去。」我说。

    小宝见哥哥不在,偷偷跟我说:「那是爸爸,爸爸恨医生。」

    「呵。」我说。

    不久我看到一个年轻的男人,苍白着脸,恨恨的自房中走出来,大力关上门走了。他是我老板,孩子们的爹。他实在很年轻,真不像有那么大的孩子。

    对于他的印象,我可以说,我没有见过脾气那么坏的男人。

    即使把门摔下来,又有什么益处呢,病了总得休息。

    我没有管闲事。

    我以为他的病已经好了。

    可是有一日我发觉他穿著睡袍在花园中呆坐。我受了孩子们的影响,视若无睹,照样在说「封神榜」的故事。

    小宝说:「蜜丝,我想写封信给妈妈,可以吗?」

    写信给妈妈?

    我抬头,男主人已经进去了。

    「我教过你们写信,你可以先写一封,然后我看有没有错字。」我说。

    大宝说:「妈妈才没有空看她的信,妈妈在巴黎渡蜜月。」

    我吃一惊,我真不知道这些。

    小宝涨红了脸,「谁说的?妈妈爱我!当然她会看我的信。」她生气了。

    「如果她爱你,为什么不来看你?为什么忘了你的生日?」

    「她爱我!」小宝忽然哭了。

    「小宝,不要哭。」我劝她。

    但是七岁的小女孩像是真的伤了心,一直大哭,大宝过去哄她,道歉,她只是不肯停。

    然后他们的爸爸走来,把她抱起。看我一眼,冷冷把她抱进房去。哭声才渐渐停止。

    大宝镇静地跟我说:「女人!」

    他不是不像他父亲的。

    我走的时候女佣人走过来跟我说:「先生请小姐留下来晚饭,如果小姐有空的话。」

    「啊,当然,我有空,你们几点钟吃饭?」

    「六点半。」

    我看看表,都五点了。

    「好。」

    我与大宝入席。

    小宝的头发已梳成辫子,坐在她父亲身边。

    男主人看见我站起来。

    我说:「不客气。」

    他说:「谢谢你,莫小姐,你把我的孩子们教得很好。」

    「你过奖了。」我说:「应该的。」

    「明天你会多一个学生。」他说。

    「啊?」我抬起眼睛。

    「那将会是我,」他笑笑,「医生叫我在家休养一个时期。我也乐意学点中文,我其实是个文盲

    --

    很惭愧,住在外国久了,枉自做着中国人。」

    「欢迎。」我说。

    小宝笑说:「爸爸说「李白」写了些什么。」

    「很多,好几百首诗,他是最好的。」我说得不可收拾,「迟阵子我教你们「离我去老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老今日之日多烦忧」,多棒!」

    「我们会拿个A。」大宝笑说。

    他们的父亲闷着不响很久,然后喃喃的说:「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这个文盲。

    中文文盲一向最引我同情,怎么可以不懂中文,身为中国人,眼前放着无穷无尽的文化--

    「莫小姐在什么地方受教育的?」他问。

    「香港与英国。」

    「香港可以学到这么多的中文?」他问。

    「基木是,教是教那么多,各人的爱好与吸收程度不一样,我是特别喜欢阅读的,」我据实说:「从儿童乐园到红楼梦,我的一双眼睛非常疲于奔命。」

    他点点头。

    「你是干什么的?」我好奇。

    小宝说:「我爸爸是个建筑师!」

    大宝说:「小宝,要教你多少次..大人讲话的时候莫插嘴!」他推妹妹一下。

    我忍住笑。

    上了菜,我们四个人默默地吃饭,他们在吃饭的时候不说话。

    吃完饭上水果,我抬起头看到小宝在与大宝挤眉弄眼。

    我笑一笑,小宝跑来抱住我脖子,她问:「蜜丝,你真的收爸爸做学生?」

    「

    啊。」我有点尴尬。

    小宝问:「他如果默不好书,你是否也一样罚他写十次?」

    「当然。」我说。

    我买多一套笔墨纸砚,他果然依时坐在那里。

    我还不知道他是什么病,后来才知道是胃动过手术,医生非叫他休息一个月,他闷得无聊,所以跟着子女学中文。

    我对于他们家庭状况相当明白,女主人跟另主人分了手,故此永不出现,她恐怕已经再次结婚,故此孩子们才知道她在渡蜜月。

    不知道为什么,他下了决心要孩子们学国文,但是我能够教的不过是我喜欢的,一些小学的课本因为非常无聊,所以跳过不教。

    表姐问我:「你可喜欢这份工作?」

    「还可以,不久我江郎才尽之后,便得引咎辞职。」

    「男主人怎么样?」

    「我无意做「简爱」,」我笑,「对离婚男人没兴趣。」

    「怎么?」

    「男人嫌离婚女人,女人何尝不嫌离婚男人,前妻的孩子,前妻的影子,你看过蝴蝶梦没有?」

    但是我相当喜欢这一家子,他们礼貌客套,令人舒服,而且真的有兴趣学东西。

    男主人的病不久痊愈,他照常上班,便缺课不到。

    而大宝小宝已可以看得懂浅易的儿童书,他们像是发现了另一个世界,为了嫦娥奔月的故事兴奋半日。

    大宝高兴的说:「中国的月神原来不叫戴安娜。」

    「谁教你戴安娜?」

    「爸爸。」

    「他不知道有嫦娥?」

    「他从来没说过,」大宝耸耸肩。

    他们的父亲说:「当然我知道嫦蛾!」他生气,「我不说并不是代表我不知道!」

    大宝向小宝装鬼脸,小宝马上背:「嫦蛾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

    做父亲的很气,「莫小姐,我们把补习时间改在六时至八时,我会在场!」

    真是好笑。

    以后他如果没有应酬,他便会在场。

    「你从来没读过中文?」我问。

    「我是加拿大士着,我们又不住唐人街,当然没有机会学,」他没好气。

    「那么为何又说得一口好国语呢?」

    「我的外祖母是北京人。」

    「哦,」我说:「孩子们因此也会说国语?」

    「当然。」他似乎挽回了自尊心。

    妈妈很不服气。「你那中文?何苦误人子弟?」

    但是我的学生们似乎都很快乐,打成一片,我可不怕那个建筑师,背不出古诗十九首的时候臭骂他,痛罚抄十次,他很规矩,都抄得端端正正的递上来。

    匆匆半年过去。

    在一个炎热的下午他约我去跳舞。

    我说:「我不喜欢跳舞。」

    「我以为年轻女孩子全喜欢跳舞。」他说。

    「才怪。」

    「你喜欢做什么?」他问。

    「你为什么要约我?」我问。

    「见你呀。」

    「我们不是见着面了。」我愕然。

    「我想以另一个角度看看你。」他说:「不要老当我是个学生。」

    「为什么?」我瞪着他。

    「别问那么多,因为我喜欢你。」他说:「还不够吗?」

    我耸耸肩,「我想是够了。」

    「那就好。」他说:「明天我们去跳舞。」

    「我并没有跳舞衣裳。」我说。

    「穿你的粗布裤与T恤吧。」

    我们并没有去跳舞,我们去看了一场电影,大宝小宝坐我们后面,然后我们到公园去散步。

    小宝问:「蜜丝,你不怕我们爸爸?」

    「我为什么要怕?」我问:「他很可怕吗?」

    「他」转头说:「你真是唯一不怕我的人。」

    「啊!」

    「你不知道,」大宝说:「爸爸是很凶的,他说:「只有蜜丝莫对我大声叫。」」

    我马上看着他:「我否认我「叫」过。」

    他难为情。「大宝!」他喝止儿子。

    大宝小宝走开了。

    他终于说:「只有你把我当朋友。」

    「是吗?」我看着他。

    「女人们常常把我当﹃未来饭票﹄。」他说:「可怕。」

    我气,「别这么自大,少在我面前诋毁女人。」

    「你不相信算了,」他很骄傲,「只有你当我是学生,我的身份根本与大宝小宝没分别。」

    「有分别的,你的程度比他们差。」我毫无留情。

    「看!这是我的意思,」他无可奈何的笑,「我喜欢你就是为这个,只有你敢这样。」

    「好啦好啦,别吹牛啦,香港的建筑师成千成万的,你就特别吃香?」

    「我是说实话。」他告诉我,「香港人最虚伪。」

    我看他一眼,难怪他那么说。的确是,他年轻漂亮,大把前途,资历好,收入丰富,多多女人追求,并不稀奇,可是人家就算有两打公主跟在身后跑,也不会告诉别人,他实在太坦率,抑或我们太虚伪。

    「明天学什么?我们会不会学﹃老庄﹄?」他问。

    「没可能,明天念﹃大学之道,在明明德﹄。」我说。

    「你打算在我们家终老吗?」他问:「还要教多久?」

    「我不知道,我最近在找工作,白天太闲,晚上又比较忙,我觉得大宝小宝应当缩短补习时间,他们在学校功课已经够忙了。」

    「你打算怎么办?」他问。

    「或者在暑假再找。」

    「不行,简直是「一曝十寒」!」

    「说对了,」我说:「那句成语用得好!」

    「不行,你一定要继续来。」

    「我明天去见工,美国图书馆请人。」我告诉他。

    他很不高兴,坏脾气都在脸上,他情绪一低落,神情很忧郁,不如意的事仿佛很多。

    其实一个男人只要有事业,还有什么解决不了的事?他还有两个这么可爱的孩子。

    我在见工后得到那一份工作,晚上去替他们补习有点力不从心,疲倦得可以。

    我想辞职。

    他听了之后,「你要离开我们?」

    我解释,「没有那么严重,孩子们已看得懂儿童书本,而且我也做足九个月,几乎可以拿双薪。」

    他脸色变动,终于说:「我留不住女人。」

    我觉得他过份,我说:「我不是你的前妻,我只是你的补习老师

    --

    你像一个被纵坏的孩子,三个人当中,你的自我控制力还不如小宝。」

    他忽然摔下杯子,「走走走!」他嚷,「别教训我!」

    我叹口气,「我抱歉,但为了生活,我不能一生都教国文,我得为自己打算,我也舍不得大宝小宝,我会教到月底。」

    以后那几天他都不来了。

    小宝说:「以后我看不懂书,没有人问生字了。」她说:「我的猪仔银行里够钱我们去吃冰淇淋,我们几时去,蜜丝?」

    我说:「说﹃扑满﹄,不是猪仔银行。」

    大宝说:「你如果走了,爸爸生气的时候,谁骂他呢?」

    我叹口气,「我不知道。」

    「你是不是﹃心乱如麻﹄?」大宝问。

    「是的。」

    「你为什么要走?」小宝问。

    「我不是你们家的人,怎么能跟着你们一辈子?天下无不散之筵席,迟早各人要做各人的事去的。」

    「你可以嫁给我们爸爸。」小宝说。

    我连忙看看四周有没有人,我低声说:「谁要嫁你们爸爸?脾气那么坏!」

    大宝说:「你可以改变他,不行吗?」

    我说;「喂!你们写字好不好?快!」

    两个孩子连忙低头做功课。

    我呆呆的看着课本。

    我会舍得他们吗?两个这么可爱的孩子,没有妈妈,只有一个工作繁忙的爸爸,自外国搬回中国人的土地住,不习惯的事有多少!

    不,我不舍得他们,但是再留下去我走不了,只怕那个时候人家要叫我走,一个人最主要是懂得什么时候出场,切莫等到人家讨厌。

    我走了,总有人来继续我的工作,这点是可以肯定的。

    一份很好的工作,原本可以增加一点收入,但因为我对老板的感情日渐起了变化,逼得要走。

    我喜欢看着他努力写毛笔字的神情,就像一个孩子,我喜欢他洁净的打扮,我喜欢他拿着公文包与时间搏斗的样子。

    我喜欢忙的男人。

    我喜欢尽责的男人。

    他一人担起了父母的责任,毫无怨言。

    我喜欢有才干的男人,没想到有这么多著名的大厦是他设计的。

    我还怎么可以留下来?

    我只得走了。

    我为什么要走?

    真的没有空吗?才不,有上述的难言之隐。

    表姐问:「你为什么要走?真的没有空吗?」

    我说:「他说每个女人都把他当「未来饭票」看待,真是气人,我不喜欢这种老板。」

    「你是他们的老师,你怕什么?」表姐说。

    我说:「但是渐渐我很喜欢他,你明白吗?喜欢他!」

    「该死!自己打自己的嘴巴。」表姐说。

    「我何必死!最多另外找一份工作!我不是找到了吗?这是什么年代了?还有家教嫁给主人的故事?」

    「去死吧!」表姐说:「这么倔强!」

    我没有去死。我正式辞了职。

    大宝请我在厨房里吃果酱饼干。我大口大口的喝着牛奶。

    大宝问:「我可以打电话给你吗?」他又问:「当我长大,我可以约会你吗?」

    「可以,你想约我到什么地方去?」我问。

    「我们可以去郊外,」他一本正经的看着我,「那么你可以说孙悟空的故事给我听。」

    「一定。」我肯定地点点头。

    「大宝,等一等!」他忽然走了出来,「你在说什么?」

    「没什么。」大宝说。

    「快去做功课,快!」他把大宝赶走。

    「别担心,」我站起来,「我这就走。」

    「没有人叫你走。」他说:「你听我说

    --」

    「不!你听我说!」我嚷:「你是我的学生!你少那么自大,以为每个女人都会看上你。」

    「你别赌气,」他说:「我来向你求婚的

    --」

    「什么?」

    「求婚。」

    「我们并不认识对方。」我说,但是心恐怕马上要跳出来?

    「当然我认识你!」他斩钉截铁的说:「恐怕你不知道我吧?」

    「我不知道你?才怪!」我用手撑起腰。

    「OK!刚才你不是说我们互相还没了解吗?」他着着我。

    「我不能够做你太太,你太漂亮,你太能干,你的条件太好了。」

    「少讽剌我!」他说。

    我说:「是实话。」我举起双手,「是真的。」

    「别这样好不好?」他说:「我们三个都需要你。」

    「说笑话,国文老师一毛钱三打。」

    大宝回到厨房,他说:「但是蜜丝,你很特别。」

    小宝在后面出现:「大宝,与你说过多次了,大人说话你别插嘴。」

    「出去!」两个孩子又被轰出去。

    「你可以以回家去考虑,」他说:「我不会逼你,但是我正式向你求婚。」

    「谢谢,我会回去考虑。有什么特别的要求?」

    他说,「当然要无条件的教我们国文,直到我们三个都能了解红楼梦为止。」

    「OK,OK。」我投降。

    表姐问:「你答应他吗?」

    「不答应?我又没发痴,当然答应他,放着那么好的人不嫁,嫁谁去?」

    妈妈说:「嫁了好,以免闲着慌,整天在我面前晃来晃去,要命!」

    大宝:「这婆婆的北京语又快又好,快教我们。」

    小宝:「我要蜜丝妈妈教。」

    他:「这是一个办法:把她娶回家来,她就不得不躭在我们家教一辈子了。」

    无痕无恨:

    她还在床上。

    我静静的看着她。

    她的头发漆黑光亮地撒在枕头套上,她背着我。她的肩膀,圆润如玉,一只手搁在被外。手也是雪白的,留着长指甲,搽着一种令人不置信的玫瑰红,中指上一只纯银的戒子,手腕上套着一只银手镯,与戒子配对的。

    她不化妆,连眉毛都不拔一条,但是手指甲上、水远搽着那种鲜红,她咬手指甲。红色提醒她:不能把手放进嘴里。这是她的理由。

    她是真不化妆的一个女人,连头发都不熨。我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只觉得她有一张雪白的脸,近乎苍白,眉毛相当浓,配在那张扁扁的脸上,仿佛是唯一特出的地方。她长得高而且瘦,穿著一件银狐大衣,黑色毛衣,黑色长裤,人家替我们介绍,她伸出手来与我握,我看到她手指甲上的鲜红,呆了一呆,那仿佛是她身上唯一的颜色。

    她的丝巾掉在地上,我替她拣起来,触手的是轻柔的真丝,触目的是YSL三个英文字母。她是那种千金小姐,留学不过是为了更多的自由,更自由的亨享受与挥霍。

    她没有怎么注意我。

    她甚至没有微笑。

    她的头发则是墨墨黑的,没有染过,也没有熨过,但剪得很好。

    她的神态,与其说是骄傲,不如说是心不在焉。她并不是单单对我不加注意,她对任何事物都不大注意。她抽烟。左手中指戴着一只戒子,左手腕上一只银手镯。她没有说话。这是我第一次见她。

    她算不上美丽。

    或是活泼。

    或是可爱。

    或是健壮。

    只不过有那种出世的姿态,目无下尘得如此自然,仿佛从来没有人告诉过她:「你太骄傲了。」

    仿佛她自生下来那一日,便自觉高人一等。

    她不用香水。洗澡的肥皂,她用「无香味」的那一种。偶然在她头发里,只是一剎那,可以闻到一点点草药味,那种牌子的洗头水带着股青草味道。

    然后见面的次数多了,我觉得她五官有种说不出的味道,当她偶然笑的时候,她的神态像一个婴儿。而且她不是学生,她已经在工作了。她在一间律师行里做女秘书。

    她赚得不多,也花得不多。

    她可以回家,香港的律师行会付三倍的薪水请她这样的人材。但是她情愿留在异乡。她是一个奇怪的女孩子,廿五岁。有时候看上去只有十五岁,有时候却有三十五岁。

    我在读医。我最后的一年。

    她只是吸引了我,我不过是一个男人。在这里,可以说话的中国人并不多,言语无味的中国人则特别多。我有一辆破车,我送过她回家,她常常只说:「谢谢,晚安。」然后就走了,从来不抬头,好象从来没把我的样子认清楚过。

    她住在一层小房子里,一个人。我认为是寂寞的,我从来没有问过她日子是不是寂寞。陌生的相识是不能问这种深入的问题。

    有一次,我自朋友家晚饭出来,车经过她家,我看见窗口的灯光还亮着,不知道为什么,我停好了车,去按她家的铃。她来开门,光着脚,穿著牛仔裤,一件毛衣,看上去像十五岁,脸上很惊异。

    我看得出她没有讨厌我。于是我陪她聊了一会儿。她泡了茶让我喝,我们东南西北的说着话。

    她自己没喝茶,她喝的是酒。

    喝了酒以后,她脸颊上泛起了极其美丽的一抹红色。那一天晚上,我觉得她是个美丽的女子,而且越夜越美。

    我们真谈得很多,不知道话题自哪儿来,一直说到半夜,幸亏是个星期六。然后我也开始喝她的酒,那是马添尼,喝了不多,我没有醉,但是使我有足够的勇气吻她。她没有拒绝,我心里面打着问号:她是一个随便的女子吗?我有点罪恶感:如果我也想占她的便宜,就没有资格问这种问题。她的身体很软很动人,我没有想太多,我的功课压力太大,我的生活太刻板。她是个调剂。

    开头我只当她那样。一个调剂。

    早上,我起床穿衣服,有点羞惭。她背着我很清楚的说:「不要挂在心上,昨夜我没有喝醉。」

    是的。她廿五岁了。她应该知道她在做什么事。所以我走了。

    我始终觉得她是一个很随便的女子,随便与男人上床的,而且事后叫那些男人不要挂在心上。

    我有种吃了亏的感觉。男人总是男人,男人娶老婆,要王宝钏式的,男人找女朋友,要玉女型处女型的。

    我没有见她两个星期。

    她也没有找我。一切好象过去了。

    但是我想念那个晚上,真的我们谈得这么开心。而且我记得她身体的柔软。她的头发不滑留手。她的唇温暖馥郁。我想念她。

    我开始打听她。人们对她的意见使我惊异。

    「啊,那个目中无人的女孩子。」

    「啊,她,什么都用银子,银子打火机、银子原子笔,银子这银子那,发了财似的。大概赚一半,向家里要一半。」

    「倒没听说她有男朋友。」

    「没有,她没有男朋友你想追求她?算了,她哪儿瞧得起我们?有点自知之明好,何必去招她嘲笑?我们还养不起她一个小指头。找老婆,讲实际,找女朋友,讲投机,我不敢上她的门。」

    她并不是我想象中的那种女人。没有人说她随便,没有人说她是众人乐园。这里有几个中国人?每个人的嘴都坏,恶事传千里,由此可知她并没有恶。

    然而她对我是随便的,而且她没有解释何以对我如此随便。我应该怎么办?

    我买了两打黄色的玫瑰,一瓶马添尼,去敲她的门。

    她来开门,屋里仍然一个人。我并没有事前通知她,由此可知她常常只是一个人。

    她穿著牛仔裤,换了一件松身的罩衫,她接过了我的花与酒,她的直发垂下来,遮住了她的一边脸,我伸手替她拨开了头发,我吻了她。

    开头总不过是玩玩。开头总不过是调剂。那是开头。现在不一样了。

    现在我爱上了她。

    我随便几时来,她总是一个人,好象永远在等我,地上摊着各式各样的书:法律的、会计、速记、小说。她并没有第二个男人,我是唯一跟她睡觉的男人。

    她并不是个随便的女子。

    现在我爱上了她。

    四个多月了,我爱上了她。她还是那种漠然的态度,不经意的——「好,你来了,欢迎,冰箱里有吃的,这一点点我贴得起,你不来,拉倒,我不会求你,互不拖牵。」

    秋天来后,她开始瘦。在我眼里,她一天比一天美丽。

    今天我比她早起。房间里很暖,窗子开着一线,供新鲜空气透进来,白纱帘微微的动着,屋子里是静默的。

    她还是维持着那个姿势,睡着。

    现在我对她很清楚了。她说得不多,但是我留心着一切。

    她以前在家有过一个很好的男朋友,后来闹翻了,男的结了婚。

    她父母很有一点钱,她又是家里唯一的女儿。

    她很静默,很少笑,读了太多的书。她只在微醉后话特别多,那个时候,我最爱她。她从来不喝得烂醉,总是适可而止。我们相处得很好。

    不久大家都知道我是她现在的男朋友。

    但是我能娶她吗?我不明白的事也太多。好象她对我这种完全信任,或是完全放任的态度。她从来不问问题,我不来,她不问为什么,我来了,她也不问为什么。女人什么芝麻绿豆都谈条件,女人其实都是变相的妓女,只是在代价上,责任与义务有点差别。对我来说,太太奶奶不过是对着个固定的顾客长期卖淫,还顶闷。谈恋爱的女孩子,第一件事便是叫男朋友付车钱请吃饭,请看电影,然后男朋友便开始得寸进尺,最后一步也还是上床。这样分析大概是不对的,妓女嫖客没有感情,夫妻男女朋友有着充份的爱,然而这爱是长久倒还好,可惜又是短的多,翻了脸个个恨不得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倒不见嫖客妓女有这么冲动。

    只是她不一样。她真是公道。她不问我的过去未来。

    她待自己是一个人,待我也是一个人。或者当我不在她身边的时候,她想念我,或者她并不想念我,但无论如何,她尊重我的自由。

    我不是她的附属物,她不是我的影子,我们仍然是两个独立的人。

    仅是我没有别的女人,她也没有别的男人。

    我想娶她。

    当她醒来,我会说我要娶她。

    白纱窗帘轻轻的拂着,秋末的风带着很多的寒意。

    我坐在地上。我沉思,我觉得我的决定没有错。

    我耍她嫁给我。纵然我养不起她一个手指头,我还是要向她求婚。她并没有叫我养她,她不是那种女人。

    我转向她,我看牢她那只鲜红寇丹的手,雪白的手,这手很快将属于我。但是这手,现在不也已经属于我了嘛﹖

    我吻了她的手背。

    她转过头来,睁大了眼睛。她醒了。

    我把枕头叠好,扶她半坐在床上,用毯子盖好她,又关好窗,免她着凉。

    我说:「有要紧的话跟你说。」

    她仍然看着我。双手叠在小腹上。她不出半句声。

    我说:「你肯嫁我吗?」我的语气是很郑重的。

    她淡然的反问:「什么﹖」好象没听清楚似的。

    我吸进一口气。她刚睡醒,没听清楚。我再说一次:「我们结婚吧。我们在一起已经四个月了。」

    「你为何要娶我?」她问。

    「因为……我爱你。」

    她微笑,「给我一枝烟。」

    我给她香烟与打火机。结了婚之后,她这种习惯一定要改,她会变一个很好的主妇,一年后毕了业,我会找到很好的工作,我们是有前途的。

    我兴奋的说:「我们结婚吧。我们可以租一层新一点的房子,买一辆新点的车子,我们做正正式式的夫妻,而且我要你整天的笑。」

    她鲜红的手指夹住了香烟,抽了几口,她温柔的答:「我不要住新一点的房子,不要开新一点的车,我不喜欢整天的笑,而且我不会嫁你为妻。」

    「为什么?」我愕然问。

    「为什么?」她反问。

    「是,没有道理。我是你唯一的男朋友,我爱你,为什么拒绝我?」

    「我不爱你,我只与两种人结婚,一种是我爱的,一种是有钱的。」她平静的说。

    我五雷轰顶似的跳起来,「如果你不爱我,这些日子来——」

    「我相当喜欢你。而且我寂寞。我从没说过我爱你,我从来没有骗过你。事实上,今天还是我头一趟说喜欢你呢。」

    我摇头,我指着她,「但是这些日子,你牺牲了这么多,你为我,难道——」

    「牺牲?」她按熄了香烟,「我牺牲了什么?我连损失也没有。我与你上床,因为我喜欢。女人一向以为身体是本钱,白陪了男人是大牺牲大损失,我不认为如此,我不是妓女,我的身体一文也不值,我值钱的是我的速记打字,是我对法律的认识。我牺牲了什么?」她直直的问我,张着她的眼睛,此刻她的眼睛,明澄如湖水。

    叫我怎么回她?

    「你不爱我?」我问。

    「不爱你。」她说:「我以前恋爱过,我知道什么是爱。不,我不爱你。你很可爱很漂亮很聪明很有学问,但是我不爱你。」

    「你知道我是医生?」

    「是。」

    「医生可以赚相当多的钱,你既然不将我归入第一种,第二种如何?」

    「医生。赚多少一年?」

    「三年后我可以赚上万镑一年。」我说。

    她摇头,「我不认为那是很好的薪水。」

    「你要嫁百万富翁?」

    「我没有说我要嫁谁。我只是说我不要嫁你。」

    我沉默了。

    我拿起我的外套,穿上了,预备走。

    「为什么你要向我求婚?我们的关系这么好,你为什么一定要破坏它?」她抬头问。

    「因为我不想做晚上来早上走的情夫中的一个。」

    「你知道你是唯一的一个。」

    「我不知道你的口味几时变,几时对我说:「对不起,我不欢迎你了,我另外有了更好的。」

    你要玩到几时?六十四?七十四?你以为到你三十岁的时候,还有男人路过会上门来看你一眼?」

    我咆哮着,侮辱着她。

    她还是很冷静。「当我六十四、七十四的时候,我做些什么事,与你无关。」

    「是的,你与我无关,我是浪漫的傻子。」

    「没有人叫你傻子。你要控制我,因为你说你爱我,爱是什么?因为我给你快乐,你想把我占为己有,你便说你爱我,而且准备娶我,太大的荣誉。现在你没得到你要的,你生气了,你大跳大叫,用难听的话叫我的名字。」她说:「就是这么简单。我不爱你,我也不嫁年薪上万镑的医生,对不起,两个条件你都不符合。如果你打算再来,你是受欢迎的,如果你生了气,不再来了,没有关系,别放在心上。再见。」

    我脸上发热,大力踏出她家门,用力的关上了门。

    她会后悔的。几年之后,当她老了,她会后悔的。女孩子老得这么快,女孩子能有几年青春?

    她自然是要后悔的。追求我的女孩子有多少!那些女护士见了我像蚂蚁粘蜜糖一样。她是要后悔的,我大步的走着。

    然后室外的空气使我冷静下来。

    老天。我叹一口气。我真不该说那么多难听的话,叫她难堪。使我惭愧的是,她一点尴尬都没有,她倒是落落大方的,倒是我,无端端的吼叫了一轮。

    这些日子来,她对我这么好,我享受了那么多,毫无责任义务牵挂的享受。她请我看电影,为我补裤子,煮了面大家吃,酒后的畅谈,床上的温暖——只因为求婚不遂,我竟对她这样。

    天哪。我又有什么损失,什么牺牲?我爱她就爱她好了,为什么一定也强逼她爱我?她没有干涉过批评过我任何大大小小的习惯动作,老天知道我不是一个完美的人,我自己知道我是千疮百孔的,但是她选了我,她待我这么好,她整个地接受容忍了我。直至刚才,她还是心平气和的,而我呢?

    我第一件想的,便是叫她婚后戒烟。她尊重我,为什么我没有尊重她?如果我不能忍受一个女人抽烟,就活该娶个根本不抽烟的老婆,为什么要娶她,然后逼她戒烟?我还口口声声的说爱她,打着爱的招牌,干涉到她六十四岁以后的光景。

    呀,谁比谁更懂得爱?

    我转头向她的家奔去,我不能没有她。我不知道我们还可以在一起多久,但是每一天都是享受,人生这么短,我为什么要放弃她?

    我发狂似的奔过红绿灯,奔至她家门,大力的敲着她的门:「开门!开门!」

    她来开门了。像往日一样,赤着脚,牛仔裤,这么快就换好了衣服,床铺整得干干净净,我闻到了煎蛋的香味。

    我喘着气,靠在门口。

    她一点也不为我离去伤心?还是她有把握我一定会回头?

    呵,她是一个没有眼泪的女孩子。她只有微笑。

    我应该满足了,这样的女孩子到哪儿去找?

    她手里拿着锅铲,她平静的问我:「煎蛋要生要熟?」

    我关上了门,脱掉了外套,坐在椅于上,「蛋黄要半生熟的,谢谢。」

    「不用谢。」她说。

    我看着她的背影。她的细腰紧紧缠在牛仔裤里,修长的腿,略嫌过纤的肩,也就为了这样,才显得她的柔弱。

    她煎好了蛋,加了烟肉,放在我面前。我拿起刀叉,才吃了两口,我哭了。

    为什么爱上了一只蝴蝶?

    她垂下了头吃早点,头发遮住了一边脸,我用手拨开了她的头发,我的手是颤抖的,我的唇也是颤抖的,我吻了她的唇。

    什么都还是一样。我带花与酒来,也带蛋糕点心来。在她生日那天,我送了一只极小的指环,但上面有一颗闪亮的红宝石。

    这一天是快乐的,我拥抱看她。我们两个人在屋子里跳舞。

    我问:「为什么你从来不哭?」

    她喝得多了,我相信她说了实话。她答:「以前哭得太多,所有的眼泪流尽了。你相信吗?眼泪是会流尽的。」

    我说我相信。

    但是我不相信她不爱我。

    没有人相信她不爱我。

    她把戒指用金链子穿著,悬在脖子上。

    我问:「谁?谁叫你流尽了眼泪?」

    她靠在我身上说:「你不会相信,我忘了。」

    「是该忘的,我相信你。」我说:「不过这个人为什么不是我呢?」

    「我不知道。」她说。

    我也不知道。

    我们在一起真的是快乐。每个人都问我们几时结婚,我不响。她常常微笑。

    她的脸还是稍嫌苍白,但是她的一双眼睛越来越亮。她仍然留着红指甲,仍然在床上抽烟。只是我不再问为什么。我觉得不应该问。

    十二月。

    大雪。

    我自医院出来赶去看她。我照常的按铃,跳着跳着,又搓着手,因为天气真冷。

    她来开门,屋子里一股暖气袭上来,她赤着脚,牛仔裤,我一把抱住了她。她永远是这个样子。我用脚踢上了门。

    我们坐下来,我发觉她的书桌上堆满了文件,其中一张摊得大大的,是一层房子的平面蓝图。

    我看她的脸,她垂着眼,嘴角凝着一个微笑,睫毛都没有抖动一下。

    「这是什么?」我指着建筑蓝图问。

    「一层洋房,在伦敦雪莱区。六间房间,两个厨房,四个浴室,两个大厅,三层楼,两亩大的花园,停车场,男女两个佣人,这是蓝图,这是屋契。」

    屋契上写的是她的名字。

    错不了,她在律师楼做事,错不了。

    「我会有两只大丹狗,两部车子。一部麦塞拉底印地,银底豆沙红的;另外一部劳斯莱斯魅影。你知道号码是什么?HU1,

    HU2.我名字的缩写。」

    我明白了。

    奇怪。我没有太大的失惊。我站了起来。

    「你要看戒子吗?」她说:「他留下了戒子就走了。」

    她把一只戒指递给我。我拿在手中看。一颗眼泪型的钻石,大如我中指指甲,再外行也晓得是一粒最完美的宝石。

    「在银行里我还有十万镑。不多,但是个好价钱。我运气很好,我刚刚卖了我自己,卖得了好价钱。」

    我看着她,我平静的说:「的确是好价钱,我一辈子也出不起这种价钱。」

    「那部印地就在门外,你要不要看?」她问。

    「不用了,谢谢,我晓得它的样子,美丽的车子。」

    「我刚刚卖掉了自己。每个人都有一个价钱,我的价钱不便宜,我很高兴。」

    但是她的声音有点颤抖。

    我把那张蓝图折好,我倒是出奇的平静,我说:「真可惜,你竟没有找到你爱的人。你嫁了符合第二类条件的人。」

    「我明天搬到雪莱去住了。」

    「那间屋子,是合你心意装修的」﹖

    「我还不知道,我想不会太差。我并不苛求」。

    「几时结婚?」

    「中国新年。」

    「他是中国人?」

    「是的。」

    我想问多大年纪,但是我忍住了。我说:「很好,到底是中国人。」

    我说得这么出奇的温柔平静,好象我不大知道,从明天起,我就永远见不到她了,我们之间已经完了。我并没有麻木,但是我知道这是迟早的事。

    「今夜很冷。」我说。

    「是的。」她垂着头答。

    她把玩着那只钻戒,那颗宝石无处不是的闪着晶光。

    她的头发又披了下来,我替她拨到耳后去,我吻了她的耳朵。然后我拣起我的大衣,我穿上大衣。

    她忽然转头问:「你为什么走?」

    我在扣钮子,怔了一怔,我随即说:「你不能再叫我留下了,你是已售的货物,别忘了你的商业道德。这话不是你应该问的。」

    她又垂下了头。我看到了我送的那只微不足道的戒子,仍然悬在她胸前。

    「祝你幸运。」我说。

    她不响。

    「再见。」我说。

    她还是不响。

    我开了大门。我走出去街上,找到了我的破车。来的时候太急,街灯又黯淡,是的,现在看清楚了,停在我破车边的,正是部麦塞拉底印地,HU2,银底豆沙红。

    我没有哭,我拉开了车门。

    她忽然从屋子里跑出来,就是一件毛衣,赤着脚,站在雪地里,抬头看着我,眼神是木的,却又恳切的。她的脸,我忽然看出,薄薄的加了一层化妆品,大概是为那个人加的吧?我在街灯下看见的,是一张美丽完美的脸。她轻轻的抱住了我,把头埋在我胸前。

    她身体还是又暖又轻。

    她值得那价钱。值得那钻石。值得那房子。值得这两部车子。值得。

    我轻轻的推开她,「当心生肺炎。」

    她点点头,退后几步,我进了车,发动了引擎,我大声说:「祝福!」

    雪下得很大。这是爱上一只蝴蝶的结局。

    车子转弯的时候,我看着她脸上闪光,她哭了?我希望她没有?当一个这么有智有识的女孩子要卖她自己的时候,她卖掉的既不是灵魂也不是**,只是精神。

    我尊重她的选择。

    但是我们在一起的日子啊。这些一快乐的日子啊我永远不会忘记。

    我一辈子会在想。谁使她变成这样,谁使她不再相信爱,谁使她变成一个不再哭的人。

    我永远不会知道。我不知道她的过去未来,我只认识了她七个月。

    不过从那个时候开始,我也没有再哭过。

    我毕业了,捱了三年,成了月入上万镑的医生,我换了新车,不过是一部小小的莲花。每当我经过那条路,她以前住的那层小小旧房子,无论谁在我身边,我都会想起她。

    普天下并找不到第二个像她那样的女孩子了。

    窗口的灯有时候亮着,有时候熄着,里面住的是新人,即使有故事,也是新的故事。

    但是为什么我没有回家呢?一切是无痕无恨的,为什么我还没有回家呢?只是为了偶而经过这个窗口,想一想以前的一段日子?

    我不知道。

    但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子,越看越美的女子,相信我。

    表妹:

    妈妈要我娶老婆。妈妈说表姊夫他们家新盖的房子在著名的海滩边,要多美就有多美。表姊夫最近做生意发了一点儿小财,很会花钱的样子,把表姊伺候得太太奶奶似的,平常没事,叫了一大堆身份相当的小姐太太往他们屋子里串门,花团锦簇。照妈妈的说法,要挑对象,表姐手下人多,她说:「你表姐呀,手下人材济济呀!」我笑答:「东方舞厅大班手下,也是人材济济呀。」妈妈给我气得什么似的。

    后来到底是亲戚,且是表姐三十大寿,所以我就带着礼物去拜寿,还是上了他们的家。

    表姐终于有勇气承认三十岁了,那倒是不错,我十八岁那年,她廿四岁,如今我廿八,她三十,很公道。她见到了我,白白的脸上堆满了笑容,打扮得珠光宝气的。那是一个下午,虽然秋天了,可是秋老虎,天气仍然热,他们家开了中央系统的冷气。有三桌麻将在打着,白衣黑裤的女佣人走来走去,穿插着递茶送水拿毛巾的,就差没叫几个戏子来站在麻将桌边清唱,好会享受!

    我马上笑,「啊哟!唱小堂明一样嘛!」

    表姐不介意:「你呀,阿俊,你这张嘴不改,就一天娶不到老婆。」她亲亲热热的伸出手来,握住了我的手。

    她的手雪白粉嫩,真如春笋一般,留着吋许的长指甲,搽得血红,看上去不知怎么的,就是给人一种恐怖感。无名指上戴着碎钻戒,几十颗一起闪闪生光。我一向不喜欢碎钻,因此更给我理由挣脱了她的手。

    我问她:「我往哪里坐?」

    「你爱坐哪里就坐哪里。」她笑,「表姐的家就是你的家。」你别说,表姊有这个好处,她说得出做得到,在她家里,倒真的不必拘束。

    我随便在沙发角落坐下了。喝了茶之后,我开始打量那些在努力打麻将的女子们。麻将据说是国粹,香港人尤其将之发扬光大,饭可以不吃,觉可以不睡,书当然更加可以不读,这麻将嘛,怎么可以不打!不搓麻将怎么对得起良心,祖宗在祠堂里的牌位要哭的!麻将一定要打。而且打的时候要怪叫、尖叫、嗔叫、娇叫——「哟!把七条打错了!」「唉!怎么不扣住三筒呢?」

    我喜欢看女人打麻将,比看国语武侠片精彩,可是也就像国语武侠片一样,看不长久,过没有多久,看的人先累死了。

    这十多个女的都穿得非常漂亮,漂亮得像是时装杂志上走下来的,各有各的美,各有各的丽。奇怪的是,约齐了似的,手指甲一律是鲜红,个个像在滴血,我看久了只好多喝几口茶。茶也不是好茶。

    我跟表姐说:「这算什么茶?」

    表姐说:「你要喝什么?」

    什么都喝,只是像茶就行,别真摆个暴发户样子好不好,咱们穷亲戚偶而上门来,某也不给好好的喝一杯,你那些好的青茶、普洱、碧螺春、龙井,什么都行,泡将出来!快!快!不然就翻脸了。」

    表姐只好跟佣人说:「那只红漆罐子里的龙井,平日泡给老太太喝的,刚刚三小姐也要了一杯,再去泡一杯。」

    我问:「谁是三小姐?」

    「你姊夫的表妹。」她说:「一表三千里,人怪得很。」

    我问:「多大年纪?」

    表姐说:「我不大喜欢这女孩儿,你去看别的,我跟你介绍,你看那边拿着檀香扇子的如何?」

    我看过去。果然有个女子穿著鹦哥绿纱旗袍,手中正摇着一把檀香扇子呢,扇子的穗子也是绿的。她约莫廿二三岁的样子,脸上化妆很精致,的确很美丽,一手拿着杯果汁喝,那果汁也是绿的,看上去倒是给我一种凉意。

    我说:「太美了,配不上她。」

    「那倒是真的,人家父亲现开造船厂,不是做糖果饼干生意,不过阿俊你嘛,倒可以试一试。」

    我笑,茶来了,我打开盖子,喝了一口,见颜色清翠,不禁叫一声:「好茶!」

    表姊说:「年纪轻轻,老枪似的。」她白了我一眼。

    她有点发福了,但是不讨厌,身上也穿旗袍,假元宝领子,因为衣服做得紧,肚子与胃部凸得分明,但是看上去像个胖胖的小孩,很有趣,她不在乎胖,故此看上去自然。

    那个穿绿色的女孩子走开了,也加入赌团。

    我问:「喂!今天有没有不赌的人?」

    「有呀,先生们都下水游泳去了,我与你都坐着。还有那位三小姐-——三小姐在哪里?一会儿说我照顾不周,那是他们家的人,我可得罪不起。」做太太有太太的难处。

    「姐夫呢?」我问。

    「下班就来了,来了又开游艇陪朋友钓鱼去了。」

    这是标准的小资产阶级生活,我开始明白。

    「阿俊,你还是教那间破大学呀?一个月几千块,够你用的,还是够你瞧的?你姊夫厂里正需要你这种人材,找也没地方找,登外国报纸,登了半年了,偏偏你又不睬咱们,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我是怕吃不到羊肉,反而惹来一身骚。」我也笑。

    表姐笑,「你坐坐,我去那边一下。」她穿花蝴蝶似的去了。蝴蝶是蝴蝶,略胖了一点,飞得有点麻烦相。

    我看看表。就快黄昏了。暑气退后可以到他们那个私家小海滩去走走。我对绿衣女郎没有兴趣,故此避到书房里,拿着我那杯茶。

    书房有人比我先在。

    这个人坐在地下看电视,用遥控机按着换电视台,终于选了一个歌唱节目,她半斜地靠着张真皮沙发,我看不到她的脸,我知道她没发觉我,可喜书房奇大,我离她远远的在一张沙发上静静的坐下了。

    要是早那么五六十年,我准以为她是男人。

    她穿著一套雪白的真丝唐装男人短布衫裤,据说目前流行这样「中国热」,暗织玫瑰花纹,梳着一条大油辫子,垂在背后,差不多到股际。

    我看到这样的打扮,真是呆住了。表姐这边,人材济济啊,刚才一个鹦哥绿已经抢尽镜头,现在又出来一个女扮男装的。

    她伸出手来拿茶杯,手却不是雪白的,晒得浅棕色,也没有搽指甲油。茶杯……我明白了。她是那个三小姐。只有她才喝茶,只有她不搓麻将。

    原来三小姐是这样的。

    她伸出了一只脚,我又叫声好,她足下穿一双白缎绣深紫色蝙蝠鞋,白色真丝袜。她应该转过头来,我想见见她的脸,看她长得如何,她不会丑,这身打扮就叫她丑不了。

    我轻轻咳嗽一声。

    她马上发觉了,转过头来。

    我看着她,心中有一种震荡的感觉,一种倾心的爱慕。

    她脸上没有化妆,晒得黑黑的,抹了一层油,眼角微微飞向鬓边,嘴角有点嘲弄似的往上翘,头发什么花样也没有,就是梳在脑后打一条辫子。

    我看着她,她也看看我。

    她胸前有一条金链子,一看就知道是只挂表,好小子,真打扮整齐了。

    她缓缓站了起来,咳了一声,喝了一口茶。我也喝一口茶。她拿出一把男装扇子,打开了,搧了两搧。扇子是双面泥金的,一面是松鹤,一边是牡丹,拿着钱没地方买的好东西。

    我只好称呼她一句:「三小姐。」

    她有点惊异,可仍是大刺刺的问:「你是谁?」

    我有点气,你是小姐,我不见得是小厮呀,我是欣赏她这一份诡异,要不然,我就去跟那个绿色小姐搭讪了,人家的眼睛鼻子未必比她长得差。

    就在这个时候,表姐进来了,「嗳哟!在这里!外头摆饭了,去吃吧。」

    三小姐微微点点头,就走出了书房。表姐把电视机「拍」的关掉了。

    「这个怪人。」表姐笑,「打扮得不三不四的,他们家以前有个表姑是做戏的,叫什么倪红艳,那时候做戏不光彩,是下三滥人马,她说她不怕,这三小姐平常就照她那太姑婆的打扮,非驴非马。你不晓得你表哥,家里真宝,太公是拆字的,怪不怪?」

    我说:「她很漂亮。」

    「神经!外头比她漂亮的女孩子多少!三小姐学过弹词,你知道吗?说不出的奇,英国拿了学位回来,什么也不做,去唱弹词,也没唱好,学晚了,可是颇能哼哼,高兴起来,给你哼个『庵堂认母』,真受不了!」

    我笑,「这么好玩?」

    「她呀,好玩的事多呢,传遍了亲戚间。」

    「为什么我不知道?」我问。

    「你是男人,不能给你知道。」表姐说:「吃饭去,来!」

    「我不饿,我在这里坐着。」我说。

    「给你拿点心来。」表姐出去了。

    真是啊,表姐手下,什么样的人都有啊,我在想那三小姐那炯炯的目光,可是就在这时候,那个穿鹦哥缘的小姐进来了。

    「有人!」她假装吃惊,可是又笑笑的坐下了。

    我发觉她剪了一个最时兴的娃娃头,人也就像洋娃娃。

    「你是俊表哥吧?」她客气的问。

    我点点头,咱们这里,全是表哥表妹表姐一大堆。

    「没出海去玩?」她问。

    我摇摇头,问她:「刚才输还是赢?」

    「没算清楚。」她笑,非常的娇俏。

    「现在再玩?」有一个声音搭了上来,微微低沉的喉咙。

    原来是三小姐,我笑说:「好呀,玩什么?」

    「摸扑克牌,谁大谁赢,一张一百块,不准赖。」她说。

    穿绿的小姐显然不喜欢她,勉强笑道:「三表妹就活活像个赌徒。」

    三小姐冷笑,「我是赌徒,那外头坐着的是什么?文人雅士呀?你玩不玩?」

    对方气了,「玩!」

    三小姐打开了一副扑克牌,洗了一洗,手法熟练,那一位马上抽了一张,一看就摊开,是黑桃老K。她得意的笑。我抽一张,是J,输了,三小姐顺手一拈,却是红心爱司,另一位小姐脸色便不好看。

    第二次又是这样,三小姐的爱司扣紧了她的老K,三次过后,她站起来说:「不玩了!」

    三小姐抬头,「拿钱来!」

    「这就去拿给你!」她蹬蹬蹬的走了。

    三小姐忽然笑起来,脸上一副顽皮的颜色,像个小男孩似的。我呆呆的看着她,她从容的洗着牌。

    她说:「我出了老千,她还不知道呢,哪儿有这么巧的事,我知道她会来勾引你,所以马上跟了进来,气她,谁叫她在我背后尽说我闲话!」

    我见她这么天真活泼,又高兴了几分。我说:「她怎么勾引我了?她没说你坏话呀。」

    「你懂什么!」她扬扬眉毛,「她笑我们家有人是做戏的,我就偏作戏子打扮,好气她,做戏又怎么样?她老子还私运军火呢。」她吐吐舌头。

    「别这个样子,大家是亲戚,是表姊妹。」我笑。

    「这种亲戚,算八百年也算不出来,要进计算机的。」她说。

    「你气了她,有什么好处呢?」我问。

    「我痛快呀。」她说。

    「小孩子脾气。」我说。

    「你帮她,是看上她了?我顶多道歉好了,是真的,咱们这些表姊妹当中,她长得最美,所以我最最受不了她。」她坦白得像个孩子。「喂,你还赌不赌?」

    「你出老千,谁敢跟你赌?」我反问。

    她把扇子拿出来摇了摇。

    我说:「扇子倒是好货。」

    「我外婆的遗物,是我大舅舅五十块银洋钱义买回来的,现在到了我手里。」她补一句:「现在流行复古。」

    我笑。时髦是真时髦。

    她问我:「要不要兜风?你开什么车子?」

    「烂车。」我笑说。

    「烂车最好。」她说:「我上去换个衣服,下来我们兜风去。」她马上走了。

    她才走,她的冤家对头就来,手上拿着三百块。她跟我诉苦:「俊表哥,你见过这样的人没

    有?」

    我微笑,老老实实的说:「没见过。」

    她以为我同情她,马上说:「现在大家都怕她----」

    「怕谁----?」老三飞快的下来,笑着接上去问。

    我看她换了牛仔裤T恤,又是一个样子,非常俏皮的看住她的表姐,存心要把人气死的样子。

    她表姐说:「你穿成这样,一会儿怎么跳舞?」

    「谁跳舞了?」她笑说:「我跟俊表哥开车兜风,是不是?俊表哥?」

    我尴尬的笑,真滑稽,做了近三十年的王老五,今天忽然成了香饽饽了。我只点点头。老三把我一阵风似的拉出书房,在边门溜走了。

    暑气已经退了,海风很凉。

    她忽然沉默了下来。

    我看着她的牛仔裤,T恤。T恤是奶白的,裤子是缚腿的,她把手插在裤袋里。

    过了一会儿她说:「我知道,你一定在想:这个女人虚有其表,幼稚得很。」

    「做人要厚道点好。」我淡淡的说。

    「她对我不好。」

    「随她去。」

    「我受不了气。」

    「你就冷冷的看她一眼好了,现在你跟她一样见识,同等地位了,谁也不比谁高级。我不会故意讨好你。我要是能说假话,我也能对别人说假话。」

    她微笑,「你与他们不一样,我看得出来。」

    「听我的话,别老想占便宜,天下哪来那么多的蠢人?人家上那么三四次当,你就完了。」

    「你看你,装个表哥样子。」她叹口气。「你进去跳舞吧,我回家去了,省得你教训我。」

    「不是说兜风吗?」

    「不兜了,那位小姐看上你了,我何必自讨没趣?正如你说,便宜别占尽了才好。」她低着

    头。

    我笑,「忽然你悟起道来了。你怎么知道谁看上了谁?来,不嫌车子烂,兜风去。下次你还是穿普通衣服吧,太奇装异服,也不好。不是我老说你,现在还穿缎子鞋,你做贾宝玉呢。」

    她不响。

    她跟在我身后,我们在沙滩上走着,潮退,沙湿,两行脚印。她很纤细,看得出很好动,不然不会晒黑)。看得出很好胜倔强,不然不会花了那么多的心思来气人。她不晓得跟另外一位小姐有什么过不去的地方。我侧头看看她。她换了双橡皮鞋,完全变了样子,现在她就是一个非常好看活泼的小姑娘。

    我说:「来,表妹,我们坐下,算算亲戚关系。」

    她笑了。我拉拉她的长辫子,她跟我坐在一块大石上,海水淹过来,我们并不介意。我的亲戚关系如下:我的表姐嫁了我表姊夫(废话),我那表姊夫有个表姑,是她的父亲的堂妹,所以她是我的表妹。这是简单的说法,滑稽一点,她是我父亲的妹妹的女儿的丈夫的爸爸的爸爸的弟弟的女儿的女儿——大约若此。排行第三,在家很有点臭脾气,人便叫她三小姐。

    排出这样的名堂来,她笑得几乎从石头上摔了下来。

    她问:「那么那位穿绿的,跟你又是什么关系?」

    我说我不打算派了,不然头都涨了。

    她说:「她长得美。」声音很感慨。

    我看着她,她也很美,就因为她不晓得她美,所以才最美,她的脸是东方人应有的肤色,大杏眼,双眼皮深深的,鼻子并不高,因此更像中国人,黑鸦鸦的一头好发,额角略低了一点,但是并不妨碍她的清秀。

    她一定是被宠坏了的女孩子,表姐一屋里都是被宠坏的女孩子。

    我笑说:「你以后别作清朝打扮好不好?不然我们会有代沟啊,从咸丰年到现在——我的天!」

    「你为什么要管我头、管我的脚?」她斜眼看我,「就因为我是你表妹?你那边一客厅都是表妹。」

    「你是小表妹。」我说:「而且是个懂得喝茶不搓麻将的小表妹。」

    「你的要求倒是蛮低的。」她取笑我,「只要不打麻将?」

    「嘿!要求低?你去打听打听!女博士女医生女什么都一大堆,但是不坐麻将台子的女人有几个﹖」

    「你为什么痛恨痲将﹖」她问。

    「我没说恨,我从来不恨。」我装个鬼脸。

    「搓麻将好,坐久了屁股大,屁股一大福气好,福气好了有太太奶奶做,做了奶奶更可以成天价打牌——嗳,表哥,你不懂,这良性循环,好处说不尽呢!」

    「去,你去大学演说,说打牌的好处,我肚子饿了,你跟不跟我?」

    她耸耸肩,「我是小嬉皮。」她说:「到处去得。」

    「你今年多少岁了?廿一了没有?」我疑心。

    「廿二岁。」她说:「长得小,所以可以扮小孩子。但是今天是大表姐生日,我们不能开溜,还是回客厅的好。」

    我想想也是对的,我问:「那个穿绿的女孩子叫什么名字?」

    「也是你的表姊呀,叫什么,你问她自己。」

    我笑,与她回大厅,这时候灯光已经黯下来了,跳舞的跳舞,谈天的谈天,男仕们也都疲倦的回来了。我与这三小姐混进厨房,找到食物,又开了一瓶白酒,偷吃得非常香。偷吃味道往往最好,她懂得吃。

    我们把牛油厚厚的涂在新鲜面包上,把羊酪咬着跟面包一起吃,又喝酒,就在餐桌上高谈阔

    论。说了很久很久,我原本喝十瓶酒也不醉的,但是现在却偏偏有酒意,酒逢知己千杯少。

    我说起我没有女朋友的事。

    她说:「我那时候男朋友一大把,有什么用﹖张爱玲说的----一不能结婚,二不能赡养。我自己再加一条:三不能谈天,有个鬼用。」

    我借着酒意,我问:「现在呢?」

    她来不及答,我已经接了上去----

    「我是一个负责任的男人,我觉得我们很谈得来,我是你表哥,嗳表妹,你觉得我怎么样﹖」

    她怔怔的看看我,忽然垂下了眼睛。

    我以为问得太唐突了,只好干咳几声。

    她轻轻的说:「太迟了。」

    「什么﹖」我没有听清楚。

    「太迟了一点。」她说。

    「为什么?」

    「我已经订婚了。」她说。

    「订婚?谁?你还是个孩子哪。」我跳起来。

    「他也是我的表哥,我也是他的表妹,他虽然没有你风趣,但他有他的好处。今天……他也在此地,他出去钓鱼了。」

    我怔住了。

    「对不起。你的好意,我不会忘记。也是一个舞会,我与那位穿绿的小姐一起来的,他看中

    我,没看中那一位,所以她一直生我的气,所以我一直要气回她,但今天听了你的话,我决定不再跟她斗下去了,谢谢你。」

    我沉默着。喝了一大口酒。

    「咱们还是表哥表妹,不是吗?」她问我。

    「嗯。」我说。

    「谢谢你。」她说。

    我看着那张罕有的脸,很公道,有人比我先发现她,而且有人也懂得欣赏她,太难得了。因此傲气凌人。

    我又喝了一口酒。

    「你长得很美。」我低声的说。

    「谢谢你。可是我一点也不漂亮,不过我比她们霸道,订了婚还跟人抢风头。」她笑,「她们都不喜欢我。」

    我点点头。

    「她一定更气我了,我得向她道歉才行。」她说。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年纪很轻的男人走了进来,他长得很不错,可是皱着眉头,他说:「阿三,我找得你要死,你飞到哪里去了?」

    「庄子的梦里去了。」她答。

    「别开玩笑。这位是谁?」他敌意的看着我。

    「你们也是表兄弟,他是大表姐的亲表弟。」

    那男孩子笑了,坐下来,拿起面包就吃,并且说:「阿三,他们家好的茶叶放在什么地方?每个人都喝果汁汽水,我想喝杯好茶。」

    我默然,我还以为自己标格,人家又何尝不是一样。

    阿三说:「不知道。」

    他说:「我们溜了吧,好不好?这种舞会,没完没了,到过也算了,我们走了主人也不会知

    道。」

    阿三马上点头,与未婚夫同心一致,难怪他要挑中她。

    阿三还问我:「喂,你也走吧。」

    我微笑,「都走了,怎么办?总要有人杀身成仁,做牺牲品呀。」

    那男孩子笑,「说得好,那么对不起你了。」他拥着阿三,打算走了。

    阿三向我投来一眼,然后跟着她未婚夫走了。

    那一眼很深沉,是一种形容不出的黑,说了很多话,一眼就说了很多话。

    我怔怔的,坐在餐桌前,继续喝着半酸半甜的白酒。

    就差那么一点,那么一小点。那么一点。

    我自己用两只手指比着,那么一点点。

    她那双眼睛,她的肤色,我永远不会忘记这个表妹。

    我放下了酒杯,因为一瓶白酒已经喝完了。

    表姐走了进来,见到我,便笑,「你这只大老鼠,躲在这里偷吃!你好大的胆子。我想告诉

    你,你别去惹那位三小姐,她是订了婚的,未婚夫很会吃醋,别一言不合,在我这边打起来才好。」

    我点点头,表示知道。「那位穿绿的呢?」

    「被阿三气走了。你不知道我这些表妹们,没有一个好惹的,依我看,表妹是少一个好一个,表弟嘛,多几个不妨。」

    「说得对。」我说。

    「你怎么了?」

    「刚才几个小时里,我走了人生的一大段路,喜怒哀乐,包括恋爱失恋,得而复失,你相不相信﹖」我问。

    表姊没好气,她说:「对不起,我不懂,依我现在看,表弟表妹都是少几个的好。」。她说:「你醉了,我不陪了,你不能开车,就到客房休息一会儿。」

    她也离开了厨房。

    我没有醉,我怎么会醉。才那么一小瓶白葡萄酒。但是今天的确是个喝酒的好日子。我坐在那里,看看桌子上零零碎碎的杂物,想到那些女孩子的笑,巧巧妙妙,风姿嫣然的笑,都是我的表妹?

    我站起来,走到客厅去。舞会正好半散,是顶有味道的时候。穿绿的小姐走了,可是还穿红

    的、蓝色、白、黑、花的,都是漂亮的小姐,在脂粉绫罗堆里过日子的小妞,一般的粉妆玉琢,一般的可爱美丽,喝了一点点酒之后,情绪很愉快,我请她们跳舞,她们忙着打听我是谁。

    最后我请过生日的表姐跳舞,祝她「永远美丽快乐健康富足。」她笑了,说我真会说话。表姐夫笑着叫我别哄他太太,免得哄坏了她。

    表姐更高兴了。这真是一个快乐的场合。

    最后表姐问我:「你看中了谁没有?」

    我摇头,「有些是订了婚的,有些没看中我,有些气跑了,有些不合心意,非常的悲欢离合。」

    表姐笑,「你常常来,我就可以帮你再想法子,你别畏缩呀,一次半次,你就想老婆到手?我的那些表妹们出身全是有来头的,比不得那些在外边拋头露面,打字呀,做会计呀这些。千金小姐,当然要花点功夫,我又不讨厌你上门来,你怕什么﹖总叫你物色一个好的回去。」

    好大的口气。

    可是……把一个千金小姐抬回家去,又该怎麽办呢?这仿佛距离很远,我不应该想的,目前只该听表姐的话,怎么样去勾引一个漂亮的小姐。

    然而不会有那么漂亮的了吧?那种黄澄澄的肤色,太阳金光泸过,叫人睁不开眼睛来的。那种杏眼,深而且黑,不在乎的神情,机灵的语气。我确信有一见钟情这种事。

    不过今天是一个快乐的日子。大家都应当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