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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记忆—痕迹理论的根据:实验部分和理论构建(1/2)

    实验证据:相继比较和时间误差;梯度的功能效应;冯·雷斯托夫的实验:回忆和再认的痕迹聚集效应。沃尔夫及其继承者的实验:个体痕迹内部的变化。痕迹理论的复燃:我们假设的不足——技能的获得;知觉的重组。一种新关系的学习。痕迹和自我。遗忘:痕迹的可得性。

    实验证据

    尽管前面一章的理论讨论试图与事实保持接触,但是,现在用实验证据给它们作些补充看来还是合适的。实验的事实服务于两个目的:一方面,它们为我们的理论结构提供更为广泛的基础;另一方面,它们使下面一点变得十分清楚,也即这些假设(就它们与可测试的事实相背离的意义上说是属于思辩的)已经证明对研究来说是富有成果的。这些假设业已取得长足的进步,这对实验研究来说是有影响的。我期望,今后几年的发展将为它们的启发性价值补充新的证据。

    相继比较和时间误差

    由于我们的痕迹(trace)假设主要以苛勒(Kohler)和劳恩斯泰因(Lauenstein)的研究成果为基础,因此,以他们的实验研究为开端看来是可取的。该研究始于一个偶发事件。博拉克(Bo-rak)于1922年在《心理学探索》(Psychologische

    Forschung)第一卷中刊布了一篇关于提起重物之比较的文章,在这篇文章中,他证明并强调了人们在很久以前发现的一种效应,但是,它的真正意义早已被忘却了。该效应称为“负的时间误差(negative

    timeerror);它存在于下述事实中:如果两个刺激以相继比较(succes-sive

    comparison)形式被呈现,那么,据发现,当较强刺激接着较弱刺激而出现时,比之较强刺激在较弱刺激之前出现时,其差别性阈限(differential

    limen)要小一些。这就意味着,如果有A和

    B两个刺激,其中B>A,在全部呈现不到100%时,两种刺激在可以再认方面彼此是十分相似的,那么,AB序列将比BA序列产生更多的正确判断。它还意味着(正如苛勒后来指出的那样),即使在两种情形里判断都正确,第一种序列看来要比第二种序列涉及更大的差别(L.C,p.163)。

    博拉克试图为其效应寻求一种生理学解释,但是,由于他关于其假设的实验测试已被证明是错误的,因此他便一并放弃了这种尝试,以利于一种心理学理论。正是在这里,苛勒插了进来。他提出了另一种生理学假设,从中得出一些结论,并用新的实验予以证实。最后,劳恩斯泰因在分析了苛勒的假设以后,区分了其中的两个部分,接受了其中一个部分,并发现有必要在其自己的实验基础上拒绝另外一个部分。他那产生自苛勒假设的理论是十分一般的。关于发展史我就讲这么多。从现在起,我们将按照目前存在的问题开展讨论,而不考虑历史序列。

    我们已经在讨论时间单位(temporal

    units)时提及过劳恩斯泰因的理论。劳恩斯泰因把它作为一种比较的解释提了出来,这种比较既是同时的又是相继的。如果我们比较两个项目,这些项目必须形成某种单位,比较的结果将有赖于这些单位的类型。在前一章(见边码p.MI),我们复制了一幅取自劳恩斯泰因论文的插图,在处于功能性关系的同质背景(homogeneous

    ba-ckground)上有两个灰色斑点。尽管在那个讨论阶段,我们尚未深入到这种功能关系的本质之中,但是我们在心中却记住它恰恰是“对子”特征,而不是明-暗关系。劳恩期泰因正是就这一特定方面而提出了他的理论。正如苛勒于1918年首先指出的那样,我们的两个例子(配对和比较),在许多方面如此相似,以致于它们的动力特性必须被视作是属于同一类型的。

    与此相似,我已经介绍过梯状现象(the stepwise

    phenomeon,1922年),以便描述和解释比较过程。当我们比较图形中的两个灰色小块时,这些小块便形成了这样一个“阶梯”(step);也就是说,具有两个成员的一个整体,两个成员之间存在着潜在的梯度(gradient)。当我们比较两个相继提起的重物或两种音调时,这种潜在的梯度便存在于新兴奋的集中点和在此之前兴奋的痕迹之间。如果这一假设正确的话,那么,不论第一种兴奋的痕迹是保持恒常,还是在第一次应用和第二次兴奋之间的间隔期间经历了变化,它肯定会产生一种影响。例如,假定两种相继刺激A1和A2是等同的话,那么,我们便应当期待大多数判断是等同性判断,只要A1的痕迹保持不变,直到A2出现时为止。然而,假定A1以改变其结构的力量来呈现的话,那么,a1和a2的集中便不再等同,相应地,我们应当期望大多数判断是A2>A1,或者A1>A2,而不管在时间间隔期间A1是减少还是增加了它的集中程度。负的时间误差的这个事实是与可供选择的A2>A1相一致的。正如我们上面已经解释过的那样,如果序列AB(其中B>A)会产生比序列BA更多的正确判断的话,那么,“第二个刺激比第一个刺激更大”的判断将比“第二个刺激比第一个刺激更小”的判断更容易被诱发出来。结果,如果两个刺激是等同的话,第二个刺激仍然会在大量情形里被判断为较大而不是较小。假如我们可以作出这样的假设,即在时间间隔中,第一个兴奋的痕迹在集中方面减弱了,那么,负的时间误差便可得到解释。尽管我们无法对这一假设进行直接的测试,但是我们可以进行间接的测试:如果痕迹被有力展现,那么在这些力量越是被容许起作用的情况下,痕迹的变化将会越大;根据实验,负的时间误差应当是时间间隔的直接作用。这一预言在苛勒用电话卡嗒声所作的实验中得到充分证实。该实验表明,对于小的时间间隔(对有些被试来说达到3秒),时间误差是正的,而对于较长的时间间隔来说,时间误差便不断变成负的了。下面的表格可以充当一个例证;它代表了“第二种刺激较响亮”和“第二种刺激较柔和”的判断的百分比,这是由8名被试对成对的等同刺激所作的判断。等同判断的数字尚未复制。作为100和两种其他判断之和之间的差别,可以很容易地被计算出来。

    表14

    在两个等同的电话卡嗒声之间可变的时间间隔的判断百分比(相等同的电话卡嗒声用A1A2代表)

    以秒为单位的时间间隔

    判断

    11/2

    3

    41/2

    6

    第二种刺激较响亮

    4.2

    29.2

    54.2

    62.5

    第二种刺激较柔和

    62.5

    50.

    25.

    8.3

    (摘自苛勒,1932年,p 152)

    于是,便产生了这些变化的原因问题。我们暂且不去考虑最初发生并引起正误差的那些变化,而把注意力集中于其他变化,它的持续时间较长,在苛勒的实验中导致负的时间误差。“我们可以假设,一切痕迹逐渐地被新陈代谢过程所破坏,从而导致具有较长时间间隔的负的时间误差,或者,我们也可以作出这样的假设,在这些实验条件下,相邻的实验痕迹彼此之间发生同化。在那种情形里,负的时间误差可以这样来解释,即第一种兴奋的痕迹与那个缺乏刺激相对应的痕迹发生同化”(劳恩斯泰因,p.152)。

    劳恩斯泰因试图用实验来寻找这些可供选择的假设之间的决定因素。在这些实验中,从一个同质的时间背景上产生两种临界刺激(critical

    stimuli),而同质的时间背景则是由作为两种临界刺激但具有不同强度的同样性质的刺激产生的,在一组实验中较强,在另一组实验中则较弱。他既用视觉又用听觉进行实验。在视觉实验中,他运用了我们在第四章(见边码p.114)中描绘过的梅兹格(Metzger)关于整个同质场的实验装置。临界刺激是由该场成对的五种不同的强度来提供的。在一组实验中,这些刺激中断了一种较为黑暗的状态,大的屏幕通过从幻灯机和实验者的阅读灯里逸出的漫射光束进行照明。在另一组实验中,屏幕则由两盏强光灯进行照明,即在两个临界刺激曝光之前、曝光之间和曝光之后进行照明。表15展示了这一结果。它反映了8名被试对暗和亮的“背景”以及各种时间间隔的平均时间误差。对时间误差的测量已用下列方式作出计算:所有“第二个刺激较亮”的判断之和是与所有“第二个刺激较暗”的判断之和相减而得到的;然后把所减之差乘以100,再除以一切判断之和。这些数字测量了判断较亮或较暗的相对优势。当前者(判断较亮)占优势时,数字便是负的;当后者(判断较暗)占优势时,

    表15

    (以秒为单位的时间间隔)

    背景

    5

    10

    20

    40

    暗

    +3

    -20

    -24

    -37

    亮

    +29

    +27

    +47

    +6

    引自劳恩斯泰因,P.157。数字代表了判断较亮的相对优势(-)和判断较暗的相对优势(+)。数字便是正的——这与正的和负的时间误差的术语是相一致的。

    在听觉实验中,两个80周的音调都响了2秒钟,这是临界刺激。在两组实验中,背景由相同的音调组成,这种音调在两个临界刺激之前、之间和之后响起。但是,在一组实验中,组成背景的音调是比临界音调较低的音调,而在另一组实验中,则由比临界音调较高的音调组成。

    后面(见边码p.470)的表16基本上与前面的表格相似,汇集了13名被试的实验结果。

    这些结果十分清楚。在两种感觉场内,出现了具有两种背景的较短时间间隔的正的时间误差,嗣后出现了时间误差——随着时间间隔的长度而增加——这种时间误差对较弱的背景来说是负的,而对较强的背景来说则是正的。

    于是,痕迹中两种不同的变化得到了证明:(1)起初是持续时间较短的变化,在此期间,痕迹的强度在增加;这种效应,正如强弱两种背景发生的那样,不能归因于背景对痕迹的影响。这是我们对于该效应所能说的一切。(2)一种渐进的变化约在1秒钟以后开始,它使个别痕迹与其背景的痕迹系统相同化,从而引起了渐进的时间误差,该误差为正还是为负,完全视背景的性质而定。这关系到劳恩斯泰因的选择得以作出的第二种变化,以及按照他的第二种假设而作出的决定。事实上,正如劳恩斯泰因指出的那样,这个第二种选择早在1899年已由本特利(Bentley)提及了,并且用实验方法给予证明。本特利用灰色圆盘进行的实验仅仅利用了空间背景,因此,将他的结果包括在内,对痕迹中假设的同化效应来说,经验主义证据更加普遍了。

    表16

    (以秒为单位的时间间隔)

    背景

    2

    5

    15

    45

    柔和

    +15

    -3

    -19

    -48

    响亮

    +22

    +25

    +29

    +36

    摘自劳恩斯泰因,p

    160。数字代表较响亮(-)判断的相对优势或较柔和(+)判断的相对优势。

    苛勒的结果,即关于寂静背景的负的时间误差,按照这种解释,可用声音痕迹向无声痕迹的同化来解释。普拉特(Pratt)以十分有趣的实验为基础开展了论争。他的论点是:寂静可被视作最低程度的响度。结果,如果我们把完全寂静的背景与“柔和的”背景作比较,那么,时间误差在第一种情形里应当比在第二种情形里更大。为了证明这一点,他评价了两个系列的实验。在第一个系列实验中,两个临界刺激是从各种高度掉下的一个音摆(asound

    pendulum)发出的响声,标准刺激确定在45度上。两个临界刺激之间的时间间隔恒定地保持在4秒钟。

    把下列三组实验进行相互比较:(1)正常,其中无时间间隔;(2)响亮,其中时间间隔期间引进强烈响声,摆通过70度角而坠落;(3)柔和,20度的中间刺激。

    下表包含了这些结果,数字代表第二噪声主观等同性的平均点,它是从普拉特的表中计算出来的。

    表17

    群集

    正常

    响亮的中介噪声

    柔和的中介噪声

    44.1

    48.8

    42.2

    摘自普拉特, p 295。标准噪声45度。第二噪声主观等同性的点。

    在第二系列实验中,比较了提起重物的情况。这次仅用两种不同的群集,即正常的群集和具有轻的中介重量的群集。标准重量是100千克,两种临界重物之间的时间间隔为4秒。下表概述了这些结果。这次的数字计算与摘自劳恩斯泰因表格中的计算方式是一样的,也就是以同样方式测量时间误差的方向和大小。我再次取了普拉特3名被试的平均结果。

    表18

    群集

    正常

    轻

    -16.7

    -38.9

    摘自普拉特,p.296。标准重量为100千克,较重判断(-)的相对优势和较轻(+)判断的相对优势。

    对普拉特实验的新条件而言,证实了劳恩斯泰因的结果。然而,将该表中第一个数字与第三个数字进行比较,以及将第二张表中的两个数字进行比较,则包含了一个新的结果。与时间间隔部分地充斥一种刺激(这种刺激在类型上与临界刺激相同,但是强度较低)相比,当时间间隔为无时,负的时间误差要小得多。普拉特从这些结果中得出结论说,如同劳恩斯泰因在其理论中假设的那样,同化作用往往在临界刺激之间的时间间隔充满着或高或低的强度刺激对发生;“但是,当不存在任何中介刺激,或者不存在任何可见的背景时,痕迹便减弱了”(p.297)。

    尽管这些实验是有趣的和具有启发性的,但是,在我看来,它们除了提出一个问题以外,没有做更多的事情;它们并没有证明普拉特的论点。我不准备强调下述要点,即在每一系列实验中只有一种时间间隔得到了调查,如果将调查向更长的时间间隔延伸,有可能改变局面。相反,我将强调下述观点,在两种其他印象之间插入第三印象并不等于包围两种临界印象的背景。至少在开始阶段,前者的影响要大于后者的影响,这似乎是一种貌似有理的假设。当普拉特将无中介的群集与充满着强度较弱的刺激的群集进行比较时,他实际上是在将由一背景施加的影响与由一新的图形施加的影响进行比较,在他的结果中得到的差异可能完全是由于这种差异,从而无法支持他自己的结论。在这个问题被阐明之前,必须从事更多的实验,未来的研究将会补充现今还缺乏的资料,对此我毫不怀疑。其中一个实验会采取下列形式。在两个临界刺激之前和之后,应当有一个像劳恩斯泰因使用过的那样一个背景,它们之间是无中介的。只有毫无中介才会具有普拉特实验中所具有的那种作用。我们可以用下列图解来表示劳恩斯泰因和普拉特的实验:

    刚才建议的实验具有下列特征:

    动力上活跃的痕迹

    1.时间误差的变化

    不论这些实验的结果如何,劳恩斯泰因已经证明(正如他之前的本特利已经证明的那样),兴奋结束以后留下来的痕迹并不都已消亡,而是至少在某些条件下与其他痕迹处于功能的关系之中。通过这种功能的关系,遗留下来的痕迹经历了种种变化。在劳恩斯泰因和苛勒的实验中,同样的结论也从其他结果中得出。苛勒发现,当实验连续进行了几天以后,负的时间误差就会逐渐变小。我在表19中重现了几个数字,这些数字是从苛勒的一张表格中计算出来的(p.159),它代表了“第二个更响刺激”的判断(-)和“第二个更柔和刺激”(+)的判断的相对优势(该判断如先前所解释的那样被决定),这是在三天时间里从5名被试中得到的。这些数字概述了从三种不同的时间间隔中得出的结果,这三种时间间隔是3秒。41/2秒和6秒,而苛勒的最短的时间间隔11/2秒则被省略了,因为在那种时间间隔里,时间误差几乎在第一天就已经是正的了。

    表19 较响亮判断或较柔和判断的优势

    日期

    2/12/21

    5/12/21

    6/12/21

    相对优势

    -38

    -22

    +17

    摘自苛勒,P.159。

    结果是十分明显的。在卡嗒声的现象中伴随着显著的变化。在实验的第一天里,该系列似乎包含着大量的“上升的”步骤,其中许多步骤相当之大,而在第三天则出现了大量“下降的”步骤,上升的步骤反而没有生气了。这些事实反映了痕迹的另一功能特性,它位于劳恩斯泰因所证明的痕迹特性之上:由“相似”刺激产生的痕迹并不彼此保持独立,而是形成了较大的痕迹系统,它们以特定的方式影响新形成的痕迹。对于一个痕迹来说,它第一天就在内部对子的时间间隔(intrapairinterval)期间朝着集中程度较低的方向变化,以便产生负的时间误差,那么,第三天它在同样的时间里将增加其集中,从而产生一个负的时间误差。这种说法实际上包含了两种不同的观点:(1)在更大的系统内痕迹的相互依存性;(2)痕迹的动力组织并不单单遵循它们的时间安排,还有赖于痕迹本身固有的特性,根据我们的讨论,还有赖于它们的相似性。相似的音调将依靠整个条件,因此,刺激的等同性对于兴奋和过程的等同性或相似性来说并不是充分的标准。然而,痕迹的组织是由内在的痕迹特性决定的,这种情况对于记忆理论具有极端的重要性。它表明,在蜡板上进行经验追踪的陈旧类比是极其不恰当的。这是因为,蜡板上每一种印象不受其他印象的支配,而痕迹的序列可能完全是相倚的(contingent),它们按照内在特性而把本身组织起来;这样一种纯粹的时间上的偶然安排被充分有序的系统所取代。为了避免可能的误解,我将仅仅补充一点:等同性原理并不是支配痕迹系统组织的唯一原理。

    2.“中心倾向”

    劳恩斯泰因在其结果中还探知了痕迹系统内的另一种效应,一种人们已经熟悉的效应,霍林沃思(H.L.Holling worth)称之为“判断的中心倾向”(he

    central tendency of judgment)。由于我以前已经对霍林沃思的实验进行过描述

    (1922年),因此我将对此仅仅简单地提及一下。他调查了“无差别点”(indiffereencepoint),也就是一个得到正确再现和再认的分级系列内的刺激,较小的刺激得到过高估计,而较大的刺激则得到过低估计。在一种实验形式中,让被试的手臂按一段可变距离移动,然后被试必须再现这种手臂动作;在第二个系列实验中,向被试呈示大小不同的正方形,然后经过5秒的时间间隔,被试必须凭记忆从30个同时出现的正方形中选出业已见过的正方形来。在这两组实验中,某些小的刺激(动作和正方形)都被过高估计了——也就是说,再现的动作和挑选的正方形都比原来的要大一些,而其他一些大的刺激则被低估了,但是有一个刺激正好在无差别点上。霍林沃斯研究的积极贡献是证明了下述事实:无差别点的位置不是绝对决定的,而是始终与所使用的刺激范围的中心相一致。由此可见,同样的刺激可能被高估,也可能被低估,或者正好在无差别点上,这要视它所属的刺激系列而定。当然,这证明了痕迹系统对每一个新创造的痕迹所产生的影响,以及痕迹系统内的平均效应(averaging

    effect)。

    劳恩斯泰因也以下列方式表明了类似的效应。在他的第二个听觉实验系列中,他运用了在柔和背景上和响亮背景上呈现的五种不同强度的卡嗒声。然后,他计算了对客观上等同的刺激来说“较响亮的”判断和“较柔和的”判断的相对优势,并把两个最低强度的值(Ⅰ和Ⅱ)与两个最高强度的值作了比较。我用下列图表表示他的数据。

    表

    20

    进行比较的对子

    以秒为单位的时间间隔

    1

    2

    3

    5

    10

    20

    Ⅰ-Ⅰ和Ⅱ-Ⅱ

    +38

    +23

    +20

    +23

    +8

    -10

    Ⅳ-Ⅳ和Ⅴ-Ⅴ

    +8

    -35

    -23

    -70

    -80

    -100

    摘自劳恩斯泰因,p

    172,表7。对具有不同时间间隔的成对的等同刺激来说,作出“较响亮”判断和“较柔和”判断的相对优势。Ⅰ是最柔和的刺激,Ⅴ是最响亮的刺激。背景是柔和的。

    表

    21

    进行比较的对子

    以秒为单位的时间间隔

    1

    2

    3

    5

    10

    20

    Ⅰ-Ⅰ和Ⅱ-Ⅱ

    +43

    +60

    +75

    +75

    +80

    +78

    Ⅳ-Ⅳ和Ⅴ-Ⅴ

    -8

    +13

    -3

    0

    -8

    +10

    除背景是响亮的以外,其他一切同上表

    在上面两张表格中,对于柔和的背景和响亮的背景来说,响亮的对子比柔和的对子更多一些负的数据,或者说更少一些正的数据。现在,在第一张表格的实验中,每一个个别痕迹以较柔和背景的同化影响来展现,正如我们先前已经表明过的那样,然而在第二张表格中,这些痕迹却以较响亮背景的同化影响来展现。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第一张表应当以负的数据占支配地位,而第二张表则以正的数据占支配地位。这里的数据都是时间误差,因此正负数据指的便是正负时间误差。实际上,上述第一种结论只有对响亮对子来说是正确的,第二种结论只有对柔和对子来说是正确的。结果,一定有其他一些力量在起作用,它们对处于相反方向的柔和对子和响亮对子产生影响。这些力量在痕迹系统中肯定有其根源,但它不是背景的,而是先前的个别卡喀声。正如我们从霍林沃思的“中心倾向”实验中得到的结论那样,如果这类痕迹系统经历了一种平均的效应,那么,一对柔和对子的第一个成员之痕迹应当“上升”,而一对响亮对子的第一个成员之痕迹则应当“下降”。因此,具有柔和背景的响亮对于应被优先判断为“上升”(负的时间误差),因为两种对子的第一个成员之痕迹都被背景的卡嗒声痕迹和平均的卡嗒声痕迹降低了;与此相似的是,具有响亮背景的柔和对子在大多数情形里应判断为下降的,因为它们的第一批成员之痕迹都服从于使它们上升的两种力量。在两种其他的情形中,两种力量处于冲突之中,结果使整个效应不太清楚。

    痕迹系统内的这种平均效应具有高度的重要性。它解释了所谓“绝对”判断(absolute

    judgments),按照这种“绝对”判断,一个重物看上去“重”或“轻”,而毋须与其他特定的重物进行比较,一种音调听上去响亮或柔和,如此等等。“绝对印象”(absoluteimpression)必须根据较大的痕迹系统来解释,这是苛勒的结论。这种绝对印象与我们在第八章(见边码p.349)遇到过的“类别”概念(class

    concepts)具有紧密的关系。在这样说的时候,我的意思并不是指概念便是这些平均数,而是仅仅意味着,在我们的痕迹库存中具有许多系统,这些系统通过凝聚和同化过程,形成了“类别”知觉的基础。如果由此作一概括,认为我们的一切概念都不过是平均的痕迹系统,在我看来是错误的。

    梯度的功能效应

    上述论点证明了不同痕迹的功能依存。它是以这样一种假设为基础的,即这种比较是建立在两个比较的终极成员之间集中的(或者其他某种特性的)梯度(gradient)之上的。这种假设的建立越是坚固,我们的论点所携带的确信程度就越大。因此,在为痕迹的功能特性提出新的证据之前,我们将报道这些用来强化我们基本假设的实验结果。正如

    M.H.雅各布斯(Jacobs)和苛勒(1933年)已经指出的那样,我们从梯度中得到的比较动力学这一事实,意味着比单单从两个分别的地点中获得的潜在差异的假设要更为丰富。梯度既是这种差异的一种功能,也是两个点或两个区域之间空间距离的一种功能。因此,具有恒定差异的这种比较仍将是兴奋区域之间距离的一种功能。

    5年前,我曾试图直接去建立这样一种差异。如果A1B1和A2B2是两个灰色正方形的对子,致使A1看起来像A2,B1看起来像B2,但在空间上,把A1和B1之间的距离与A2和B2之间的距离作一比较,A1距离B1更远,那么,与A2和B2相比,A1和B1彼此之间应当显得很少有差异。我们应当找到这样一种似非而可能的关系:A1=A2,B1=B2,但是A1-B1<A2-B2。主要由A·明茨(Mintz)博士进行的实验未能证实这一预言,因为在具有四个图形的场内,存在着极其复杂的关系,其中自发组织与为了必要的比较而强制实施的组织处于冲突之中。因此,这些实验从未公开发表。但是,M.H.雅各布斯的实验却为我们的一般假设提供了间接证明:由不确定判断和等同判断的数目来测量的差别阈限(difference

    threshold),直接随着被比较的两个物体之间的空间距离而增加,这正是我们所期望的,如果差别的体验有赖于潜在梯度的话。

    然而,我们已经提出的理论甚至还要求更多的东西。正如劳恩斯泰因已经指出的那样,在相继比较中,差别阈限也应当有赖于两个刺激之间的时间间隔,因为在我们的理论中,由于痕迹形成了“痕迹列’(trace

    column)(见边码

    p.447),一种时间距离被转化为一种空间差异。劳恩斯泰因提及,他的实验证明了这一结论。我已经从劳恩斯泰因的统计表中计算了不确定判断的数目,并重新制作了一览表,反映在下列三张表中。

    在所有这三张表中,这些图形的一般倾向都作了充分的标记;随着时间间隔幅度的增大,不确定的判断数目也增加。因此,劳恩斯泰因的这些结果很好地证明了我们的结论,按照我们的结论,时间间隔应当像空间间隔一样起同样的作用,因为时间间隔在大脑里被转换成了空间距离。

    表22

    以秒为单位的时间间隔

    背景

    5

    10

    20

    40

    小计

    暗

    0

    0

    1

    3

    4

    明

    2

    0

    1

    6

    9

    小计

    2

    0

    2

    9

    13

    摘自劳恩斯泰因,p

    157,表2。不确定的判断数,视觉实验,8名被试。

    表23

    以秒为单位的时间间隔

    背景

    2

    5

    15

    45

    小计

    柔和

    2

    1

    2

    7

    12

    响亮

    2

    6

    5

    15

    28

    小计

    4

    7

    7

    22

    40

    摘自劳恩斯泰因,p.160,表3。听觉实验,其余均与上表相似,13名被试。

    表24

    以秒为单位的时间间隔

    背景

    0

    2

    5

    1.0

    2

    3

    5

    10

    20

    小计

    柔和

    3

    1

    0

    3

    8

    5

    4

    9

    12

    45

    响亮

    6

    9

    11

    14

    11

    9

    24

    41

    48

    173

    小计

    9

    10

    11

    17

    19

    14

    28

    50

    60

    218

    摘自劳恩斯泰因,pp.163-166,表个4a、b和5a、b的结合。听觉实验,最后一张表,18名被试。

    然而,如果按照这些结果,我们将较大(图形)和较小(图形)的印象与两个地点之间的梯度联系起来,那么,对于时间误差的解释就要比苛勒和劳恩斯泰因两人的处理更加复杂一些了,原因在于时间间隔具有两种不同的效应,它们可以有多种结合。在一种情形里,时间间隔仅仅充当了一种时间,在此期间,痕迹系统内的同化过程进行看——这是苛勒和劳恩斯泰因的解释——而在另一种情形里,时间间隔产生了在新的兴奋和先前兴奋的痕迹这两个地点之间的一种空间距离,从而使梯度变平了。如果两种刺激是等同的话,那么,第一种因素便对时间误差负责。当痕迹消退时,时间误差便是负的,当痕迹上升时,时间误差便是正的,而且这种效应肯定直接地随时间间隔的长度而变化。可是,另一方面,时间间隔的增加弄平了梯度,从而使之在集中中脱离差异的完整效应,而这种集中则来自第一种效应。为了了解在不相等的两种刺激情形里两种因素的合作,我们必须区分下述四种可能的情况:

    Ⅰ,背景低于刺激,刺激下降(Ld);

    Ⅱ,背景同上,刺激上升(La);

    Ⅲ,背景高,刺激下降(Hd);

    Ⅳ,背景同上,刺激上升(Ha)。

    在Ⅰ中,即在Ld的情形里,时间间隔期间第一个兴奋的痕迹在新兴奋的方向上消退,结果,时间间隔越长,两种潜能之间的差异越小,因此,几乎没有机会作出“第二个兴奋较小”的判断。与此同时,不受这种效应支配的是,随着痕迹和新兴奋之间空间距离的增加,梯度也随着不断增加的时间间隔而变平。两种因素在同一方向上起作用,以产生负的时间误差。

    在Ⅱ中,即在La的情形里,第一个兴奋的痕迹因第二个兴奋而消退,因此,随着时间间隔的不断增加便有机会作出“第二个兴奋更大”的判断。与此同时,梯度的变平肯定倾向于在潜能中减弱增长的差别效应,而在相反的方向上起作用的两个因素则被认为是终极效应。

    与此相似的是,在Ⅲ中,即在Hd情形里,作为正的时间误差中的两种效应表现出冲突;而在Ⅳ中,即在Ha情形里,作为正的时间误差中的两种效应则表现出合作;一般规律是这样的,无论什么时候,只要第一个兴奋的痕迹通过有效力量,在时间间隔中不断地与第二个兴奋相似,这两种效应就会互相增强;如果在时间间隔中第一种痕迹发生变化,以使它第二个兴奋越来越不同,于是,两种因素便处于冲突状态之中。

    苛勒和劳恩斯泰因的原始数据可以证明这些结论,但是,公布的数字却未能作出这样的证明。

    然而,上述的三张统计表也包含了另一种重要的结果,它与我们上述推论的一般假设有某种关系。由于两种刺激一般说来并不用于直接的相继形式,梯度为具有其自身特性的场所中介(见边码p.441)。这种介入的场的特性不可能不对梯度产生影响。实际上,在我们所有的统计表中,当背景“高”时比起当背景“低”时,不确定判断的数目便更大些(例如,参见我们统计表中的最后一栏)。这为研究工作开创了新的有趣的思路。

    然而,对上述最后一点还必须提一下。我们利用雅各布斯和劳恩斯泰因的实验结果以证明我们的下列主张,即空间梯度和时间(空间化的)梯度基本上是相似的。在这样做的时候,我们却忽视了这两位作者之间的区别。雅各布斯发现,不确定判断和等同判断随着空间距离而增加;而劳恩斯泰因却发现,只有不确定判断随着时间距离而增加。劳恩斯泰因强调说,雅各布斯的判断是“不确定的”和“不相等的”,这种情况并不完全消除两种判断结果之间的差异,因为,在劳恩斯泰因的判断中,等同判断随着不断增加的时间间隔而下降,致使等同判断和不确定判断之和也随着时间间隔的增加而显示出明显的下降。因此,如果我们采纳这个和,而不采纳我们等同判断的数目,那么,雅各布斯的结果和劳恩斯泰因的结果便将彼此发生冲突,从而也与我们的理论发生抵触。我本不该用我使用过的方式来呈现劳恩斯泰因的结果——因为随着这种方式的发展,它便与他自己的相一致——我并不认为这种矛盾仅仅是一种外表的矛盾。因为,存在着这样一种解释,它说明了劳恩斯泰国的等同判断随着时间间隔的增加而下降。明茨尚未出版的著作(我曾在前面讨论我的比较理论时提到过他的著作)具有一种肯定的结果,这种结果对雅各布斯尚未调查过的非常之小的空间距离作了补充。但是,这种差别阈限的最小值并不存在于最小的空间距离之中;相反,当人们不断地减少空间距离,则可得到差别阈限的最小值,不过,如果这种距离进一步缩小,阈限又会开始上升。假如两个被比较的物体彼此十分靠近,并且十分相似,那么,它们便将相互同化,接近性又一次作为一个统一因素而出现在它的功能之中。现在,事件的痕迹在具有一个短暂的时间间隔情况下彼此跟随,它们肯定会十分靠近,以至于一个新的因素肯定会在有利于等同判断的条件下运作起来。如果这种推论正确的话,那么,劳恩斯泰因结果中的等同判断行为不会使我们的结论失效,反而把一种新的复杂性引入了相继比较的过程之中。

    冯·雷斯托夫的实验:回忆和再认的痕迹聚集效应

    让我们回到痕迹系统中动力联结的研究上来。迄今为止,先进的实验证据停留在相继比较的结果上面。但是,如果痕迹形成了真正的系统,而且在动力上是相互联结的,那么,它们的这种特征也应当像回忆和再认一样,在其他一些记忆效应中变得明显起来。苛勒和冯·雷斯托夫(VonRestorff)曾从事过一个调查,该调查以独创性和简洁性的出色结合而颇具特色,其效应已成为三个众所周知的效应的原因:(1)学习无意义音节系列的巨大困难;(2)倒摄抑制(retroactive

    inhibition);(3)前摄抑制(forwar-dacting inhibition)。

    苛勒-劳恩斯泰因的实验把相继比较的结果作为痕迹命运的标准。在讨论苛勒-劳恩斯泰因的实验时,我们讨论了比较理论,上述推论便是以这种比较理论为基础的。与此相似的是,在我们展示这些新的实验之前,讨论一下再认和回忆的理论似乎也是合适的。然而,我们不会这样做。我们不会因为考虑这些痕迹系统成为可能的过程而使我们关于痕迹系统的讨论停顿下来,我们将把这种讨论推迟到下一章里进行。这样一种程序是可能的,因为我们得出的结论并不受制于这样一种理论,而且假设,这些功能以某种方式依靠痕迹,这是我们在前面曾经捍卫过的一种假设。我们必须把再认过程和回忆过程的若干事实引入到我们关于痕迹的讨论中去,看来这是一种对程序的倒退,但是,这种把我们对一个课题的陈述与另一个课题的陈述混合起来的倒退做法,在我们遵循无论何种程序时是不可避免的。痕迹只有通过过程才能加以研究;后者(过程)只有通过前者(痕迹)才能被理解。

    学习“单调”系列的困难

    于是,我们转入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学习无意义音节系列会如此困难和高度不悦。以前回答这个问题的一切尝试都集中在下述事实上,即这些盲节都是无意义的,也就是说,从其中一个音节到另一个音节,没有自然的桥梁可资通过,而有意义的材料正是通过这些桥梁来加以区别的。毫无疑问,该因素起了某种作用。然而,正像雷斯托夫表明的那样,它并不是唯一的因素,在经典的记忆实验中甚至不是决定性因素。在第四章(见边码p.167)中,我们遇到了一个事实,它以某种方式预期了这种结论:在讨论空间组织时,我们发现了一种特别强大的影响,那就是空间接近性对组织的影响(例如,参见图44)。因此,假如同样的组织定律也适用于支配知觉的记忆的话,那么,当介于接近状态中不同条件的自然桥梁丧失时,单凭接近性也能成为一种强大的组织因素。因此,对学习实验心理学中标准的无意义系列会产生困难和不悦这个问题,不能认为得到了令人满意的解释。这些标准系列不仅是无意义的,而且还是同质的,也就是说,它们由一些完全属于同一种类的成分组成。雷斯托夫已经证明,这些标准系列的第二方面,也就是它们的同质性,并不是如先前想像的那样是它们的无意义特征,而是它们难以理解的主要原因。这种同质性效应是从痕迹过程中产生的,从而形成了较大的痕迹系统,在这些痕迹系统里,个别痕迹被同化,丧失了它们的独立性和个性。这样一来,过程问题或成绩问题便转化成为痕迹活动的问题;痕迹系统的形成随着对业已建立的事实进行实验分析而得到了证明。

    没有什么东西能比雷斯托夫的证明更加完整的了。雷斯托夫证实,材料的同质性本身是一种干扰记忆功能的因素。在第一组实验中,被试必须记住下列一些项目系列,将它们读2遍或者3遍:这些项目是这样组成的,每一个系列有8对项目,其中4对是由同样的材料组成的,另外4对则由不同材料所组成。这些联合起来的成对项目是:无意义音节、几何图形、二位数、字母、以及不同颜色的椭圆形等。于是,在一个系列中,4对无意义音节与其他材料中每一个材料的一个对子结合起来;在另一个系列中,图形出现在4个对子里,其余的出现在一个对子里,等等。共有5组不同的实验,每组包含5个系列,与5种不同的材料相对应,每一组实验有4名或5名被试参加,因此,到实验结束时共有22名被试得到了测试。对所有5组实验来说,结果是相同的;在某些技术方面,彼此之间有所不同。这里,足以概要地列出所有的结果,这些结果是用配对联想的方法,在经过各种时间间隔以后,通过对被试进行测试而得到的。

    表25包含了所有被试在各组实验中对每种材料的“命中”数,按照这种材料是“孤立的”(I)还是“重复出现的”(R)而定。表中提供了绝对数字和相对数字,后者(相对数字)是在一切可能的命中数中实际命中的百分率。

    表 25

    音节

    图形

    数字

    字母

    颜色

    合计

    材料

    R   I

    R   I

    R   I

    R  I

    R   I

    R   I

    绝对

    31  61

    29  65

    23  55

    52 65

    49  82

    189 328

    百分率

    41  69

    33  74

    26  63

    59 74

    56  93

    43  75

    摘自雷斯托夫, p 202。数字表示在总共22名被试中命中的绝对数和相对数。

    41%的正确答案是从那些音节中获得的,它们发生在这样一些系列中,其中音节是由4个对于呈现的,但是那些音节中有69%发生在只包含一个这样的对子的系列中,等等。这些结果是绝对地一致的:不论什么时候,当一种材料在孤立状态中发生时,作为一种配对联想,要比重复状态下发生时得到更好的回忆。实际上,这些实验证明,孤立的材料要比重复的材料具有更大的优越性。在同样的系列中,孤立的材料也比重复出现的材料更能被记住;也就是说,如果音节是重复出现的材料,那么,4组音节要比测验的图形、数字、字母和颜色加在一起所提供的命中数还要少。这一情况表明,重复出现的因素或孤立的因素比一种学习材料与另一种学习材料之间的任何差异都要有力,因此,这一点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如果孤立和重复之间的差别增加,其效果也增加。在一组新的实验中,只有三种材料,即音节、图形和数字,其中有一种材料在6个对子中经常出现,其他两种材料则在一个对子中出现。我在表26中抄录了这组实验的命中百分率,它是由12名被试进行测试得到的。

    表

    26

    音节

    图形

    数字

    合计

    材料

    R    I

    R    I

    R    I

    R    I

    命中百分率

    27   85

    18   90

    31   85

    25   87

    摘自雷斯托夫,p.305。命中的相对数。

    如果我们将一个系列中重复的项目与同一系列中孤立的项目(但由不同材料组成)进行比较的话,同样的优势再度出现。此类结果在其他实验中也得到了证实,在这些实验中,测验不是用配对联合或命中的方法来实施的,而是用“保持成员”(retainedmembers)的方法来实施的;运用这种方法,被试记住了一个或多个系列的不配对项目,并且在晚些时间尽可能回忆出更多的项目,既用不到提示,也毋须坚持原来的序列。

    所有这些实验的结果是这样的:学习无意义音节系列的困难主要在于以下事实,即同质项目的序列通过剥夺其个性中的个别痕迹而干扰了学习效果。但是,这只有在下列情况中才有可能:项目的痕迹不是彼此独立的,而是形成了相互联结的系统,其中每一部分受到其他部分的影响。由此可见,无意义音节的学习不是正常的学习情况:这种无意义材料不仅缺乏从一个项目通向另一个项目的“桥梁”,而且,它的同质性构成了有力的抗力,从而影响了它的保持。

    根据痕迹的特性,对雷斯托夫的结果所作的解释可由实验来证实,在这些实验中,保持不是用回忆来测试,而是用再认来测试。在再认实验中(我省略了其中的一些细节),I材料(即孤立的材料)证明比R材料(即重复的材料)更优越,尽管这里的差别比用回忆来测试时要小得多。

    然而,I-R差别本身也在再认实验中有所表现,这一事实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如果只用回忆实验来证明的话,那么,可以由下列因素来解释,这些因素对除了痕迹以外的功能负责。但是,再认是一种不同的功能,然而同样的效应(尽管在较小程度上)却在那里也出现了。由于这些因素肯定在两种功能中都起作用,从而促使我们在痕迹中寻求这些解释。

    痕迹的群集

    我们必须假设,痕迹中的哪种事件,以及哪些力量对这些事件负责,这个问题似乎来自以第一批结果为基础的思考和实验。关键在于对“孤立”的界定。一个成分何时被孤立?对此问题似乎有两个可能的答案:(1)当一个成分与所有其他成分相当不同时,而不管其他成分彼此之间如何不同;(2)当一个成分与其他成分中的每一个成分更加不同时,即比其他成分相互之间的不同更加不同时。如果

    ABCD……代表不同的材料, A1A2……B1B2……代表每一种材料内部不同的材料,例如,不同的音节或图形,那么,两种形式的“孤立’习用下列方式来表示:

    (1)A B C D E F G H

    (2)A1 A1 C A3 A4 A5 A6 A7

    如果我们把它翻译成知觉术语,那么,这种差异意味着什么便是十分清楚的了。例如,图100中的A和B(摘引自冯·雷斯托夫的论文)表明了两种知觉的安排,这些安排与我们关于记忆材料的安排很相似。在第一行中,没有一个图形比其他图形更加显得与众不同,但是在第二行中,第三个图形一眼望去便突出来了,而其他图形则形成了较为一致的聚集,其中没有一个特定的图形会突出地显示自己。由此可见,这行图形中的第三个图形与其他图形在显著性程度上是有差别的,但是,这种差别显然不是由于它与其他图形的相似或不相似,因为,第三个图形在第一行中与其他图形的差别并不比第二行中第三个图形与其他图形的差别更小,而是由于这样一个事实,即在第二行中其他图形(除第三个图形外)形成了一种群集,这种群集在第一行的各个图形之间不曾发生过。至于为什么这些图形在一种情形里形成这样一种群集而在另一种情形里则不形成这样的群集,显然是由于我们空间组织中的相似定律。

    这种来自知觉的类比对记忆是否适用,须在特定的实验中进行检验。在这些实验中,类型(1)的系列必须与类型(2)的系列进行比较。如果在这些实验中,类型(2)证明比类型(1)更加优越,正如它在知觉场中那样,那么,我们便有充分理由把这关键图形比其他图形更占优势的原因归之于这样的事实,即其他图形已经形成了群集,在该群集中它们失去了某些个性,并突出地衬托出关键成员,而在类型(1)中,却不可能发生这种聚集,从而在关键成员和其他成员之间没有任何差异。

    这样一些实验已由冯·雷斯托夫加以实施,并获得了肯定的结果。我们在这里仅举一例:

    在三天时间里,向15名被试每次出示由10个成分组成的三个系列中的一个系列。在出示了这些系列以后,被试必须花10分钟时间学习有意义课文,然后要求他们凭记忆尽可能多地写下这些系列中的项目(用保持成员的方法),给他们30秒钟时间进行这种操作。第一天,他们学习系列(1),这是由10个不同成分组成的,也就是一个数字、一个音节、一种颜色、一个字母、一个单词、一张照片、一个符号、一枚钮扣、一个标点符号、以及一种化合物名称。在其余两天里,将系列(2)和系列(3)中的其中一个出示给被试,系列(2)由一个数字和九个音节组成,系列(3)则由一个音节和九个数字组成。共有15名被试参与了这项实验。我现在将冯·雷斯托夫的图表重新列出,作为对这些结果的小结。表中的数字代表记住的成分数。由于在系列(2)和系列(3)里面,重复的成分数为孤立的成分数的9倍,因此,我们必须将重复的成分数除以9,以便使之可以与孤立的成分数相比较。

    表 27

    系列

    (1)

    (2)和(3)

    R(重复的成分)

    I(孤立的成分)

    音节

    6

    34÷9=3.8[系列(2)]

    12[系列(3)]

    数字

    6

    24÷9=2.7[系列(3)]

    9[系列(2)]

    小计

    12

    58÷9=6.5

    21

    %

    40

    22

    70

    摘自雷斯托夫, p 320。数字表明记住的成分数。

    上表包含一些结果,它们可以通过比较不同栏目中的数字而迅速读出。把第二栏和第三栏进行比较证实了用新方法(这种新方法是我们在上面提到过的)得到的第一种结果:孤立的成分与重复的成分进行比较所具有的优势。如果我们将第一栏与第三栏进行比较,我们便可以发现,在一组相似的成分中,一个单一成分的孤立,与另外一组成分之间彼此不同的一个“孤立”成分相比(像它们与关键成分不同一样),前者所起的作用大约是后者的2倍。实际上,谈论这种群集中的一个孤立成分是不恰当的。由于每个成分像每个其他成分一样与其他一些成分不同,因此,在关系到它们的回忆值方面,它们应当全都相等;这是可以由这些实验来证明的:系列(1)的关键成分的40%(也就是说,音节和数字)得到了回忆,而在同样的系列中,所有其他成分的回忆平均值是43%,这种差别是无意义的。

    最后,让我们把第一栏和第二栏进行比较,我们发现系列(1)的成分比系列(2)和系列(3)中的重复成分记得更好。对此差异所作的解释是明确的:我们已经解释过R(重复的)成分与1(孤立的)成分进行比较而居于劣势,我们的假设是这样的,前者进行了聚集。系列(1)中的所有成分处于劣势提示了同样的解释:该系列中的所有不同成员在没有任何突出成员情况下形成了一种群集。这个系列中的一些项目比系列(2)和系列(3)中的重复项目更优越,我们可以用进一步的假设来对上述情况进行解释,也就是说,系列(1)中的不同成分的群集比系列(2)和系列(3)中的相似成分的群集具有较低程度的内聚力(cohesion)。这种假设并不作为一种特殊的假设用来解释这种特殊的效应,而是作为直接来自相似定律的假设来解释这种特殊的效应:如果群集是由相似性引起的,那么,内聚力程度必须是相似性的直接功能。

    知觉中的记忆效应和过程之间的这种关系提出了一个涉及其本质的非常重要的问题。记忆效果是否由于一种知觉组织,而痕迹仅仅保持了一种结构,它具有产生痕迹的那种兴奋的特征,或者说,决定知觉中过程分布的同样因素是否在痕迹群集的形成中也起作用?后一种解释要比前一种解释更加意味着痕迹的一种动力性质,因为按照这种解释,在痕迹系统中将发生一些事件,这些事件为它们提供了一种原先的兴奋所不具有的组织。

    在冯·雷斯托夫实验中,这一程序实际上排除了第一种解释,从而迫使我们接受第二种解释。不同的成分被相继呈示,所有彼此不同的成分的系列呈现在先,而一个成分(或者在另外的系列中两个不同的成分)突出于其余相似成分的那种系列则呈现在后,而且这种突出成分往往出现在一个系列中的第二位或第三位。因此被试不可能知道它是那个孤立起来的成分,他甚至不可能知道,该系列将会包含这样一个成分。绝对没有理由认为,为什么认知觉上说关键的成分应当被孤立起来。它的孤立证明了回忆中起作用的一个因素,这一事实似乎要求这样一种解释,即它是在痕迹系统中被孤立起来的;它也依次意味着,痕迹系统内发生的组织过程与知觉兴奋的组织一样,遵循着同样的定律。这证明了我们的组织定律可以应用到痕迹中去,我们在前面曾经这样说过(见边码p.464)。确实,我们的证明只涉及相似定律;至于接近性,在记忆中也像在知觉中一样具有一种效应,它取决于我们第一次讨论中出现(第四章,见边码P.165)的两种因素的密切关系;下面的讨论将补充实验证据。在痕迹转化中,其他定律的效应同样也会在新的实验材料被提供时得到证明。

    冯·雷斯托夫强调了发生在痕迹系统中的两方面变化:(1)单一的痕迹在并入较大的痕迹系统中所经历的转化可能比相对独立的部分的知觉转化要更进一步,看来这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假设;(2)这些转化的本质是一个问题。在雷斯托夫的实验中,群集的形成对回忆产生不利的影响,但是,他也指出,这种发生在非常特殊条件下的情况,不必认作是所有情况的典型事例;群集的形成是可能的,因为它增加了群集成员的回忆价值。关于这一点我们将在后面讨论。

    在长的时间间隔以后痕迹系统的效应

    现在,让我们回到冯·雷斯托夫的实验上来。迄今为止,我们所考虑的一些痕迹是属于同一系列的。我们发现,在这样一种系列中,相似的痕迹即便没有彼此接近也能形成群集,也就是说,当产生痕迹的一些兴奋为时间间隔所分隔,中间填充着其他兴奋时,也能形成群集。这样一来,在我们报道过的前五组实验中,每个系列的4个重复的对子并没有彼此紧随,而是被一个或两个其他的对子所分隔。于是,便产生了下面的问题:群集的效应是限于这些相对来说短暂的时间间隔呢,还是在较长的一段时期以后也会发生?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第一种回答方式是,一个IR系列(也就是孤立一重复系列)被习得了,不过马上出现了一个系列,其中第一个系列的孤立成分成为重复的成分。如果第一系列和第二系列的相应痕迹之间的群集发生的话,那么,第一系列的孤立成分应当失去其某种优势。第二种方式使用了相反的呈现方法。第一系列中的重复成分在第二系列中作为孤立成分而出现。两个系列的相应痕迹之间的群集肯定会发生,如果第二系列的孤立成分与发生时间上没有落在另一个系列成分(其中的这些成分成了重复成分)后面的一个系列中的孤立成分相比居于劣势的话,那么,两个系列的相应痕迹之间的群集便一定会发生。实际上,这两种效应都会发生。

    倒摄抑制

    我将简要地描述第一种倒摄抑制:要求28名被试必须记住一个系列,该系列出示4次,由两对音节、两对图形和五对数字组成。嗣后,这些东西又与其他四个系列一起呈示。把被试分成两组,对这两组被试来说,其他四个系列是不同的:对于其中的13人来说,系列由6个音节和3个数字组成,而且不是成对地排列;可是,对于其余的15名被试来说,该系列是由6个图形和3个数字组成的。过后,即在第一个系列最后一次呈现后8分钟,用配对联想的方法对被试进行测试。如果群集果真发生的话,那么,第一组被试应当对图形表现出较好的回忆,而不是对音节表现出较好的回忆,因为,四个相随的系列包含着后者,而不是前者,相应地,第二组被试应当在音节方面表现出优势。表28概述了这些结果,表中的数字表示命中的百分率。

    表

    28

    被试组

    Ⅰ(后系列中的音节)

    Ⅱ(后系列中的图形)

    音节

    54

    90

    图形

    69

    43

    摘自雷斯托夫,p.331。命中的百分率。

    不论你横着看这张表还是竖着看这张表,你总会发现同样的结果[横着看就是同样的材料、不同的被试和后系列(post-series),竖着看就是同样的被试、不同的材料」。所谓同样的结果是指:随着相似成分组成的系列而发生的成分,与随着不同成分组成的系列而发生的成分相比,前者处于不利地位。这些实验表明,与先前讨论过的时间间隔相比,群集在更大的时间间隔上发生。然而,另一方面,这些实验所证明的效应并不是新的,而是完全像倒摄抑制那样为人们所熟悉。但是,测试这种效应的传统方法是运用无意义音节的标准系列,或者类似的材料,这些材料本身通过原始系列内的最初群集而为回忆创造了许多不利条件,雷斯托夫的方法则使一种具有高度回忆价值的材料服从于这种效应。与此同时,它证明了倒摄抑制是所学材料之间相似性的一种功能,也就是相互作用痕迹的性质。图形影响音节,或者反过来音节影响图形,这种影响达到某种程度,它可由另外一组实验来显示。在这组实验中,补充了填补时间空缺的第三种方法,这种时间空缺存在于主要系列的学习和测试之间,也就是说,涉及困难的思维问题。该活动对音节或图形的回忆所产生的影响要小于音节对图形产生的影响,以及图形对音节产生的影响。

    倒摄抑制的本质已经得到了澄清。它产生于相似痕迹的群集,正像学习单调系列(monotonous

    series)时产生的困难一样。如同缪勒(Muller)和皮尔札克(Pilzecker)原先认为的那样,如果倒摄抑制完全不受学习之后发生的那些过程的支配,而是仅仅依赖这些过程的强度,那么,这种理论便是错误的。相反,如果认为学习以后积累起来的材料具有决定性的话,这样的证明使得把倒摄抑制解释成由痕迹的特定组织所产生的效应成为必要。认为相似性具有不同的程度,而且,随着这种效应的深入,相对来说不同的材料——例如图形和音节——仍被认作是相似的,这样的进一步结果对于深入研究过程中的差异是重要的。

    按照冯·雷斯托夫的理论,一种成分原先越是处于孤立状态,它应当越屈从于倒摄抑制;这是因为,如果它已经成了较大群集的一部分,那么把得到增长的群集与原无处于孤立状态的一个成分而现在被群集相比,或者与较小群集的成员成为较大群集的一个部分相比,前者具有更少引人注目的结果。雷斯托夫本人的实验就是以此结论为基础的。不过,该事实本身已由鲁宾逊(Robinson)和达罗(Darrow)在雷斯托夫之前发现了,他们发现,学习的单调系列越久,它的回忆受倒摄抑制的影响便越小。

    从这一理论中得出的另一个结论在由詹金斯(Jenkins)和达伦巴哈(Dallenbach)从事的一项实验中获得支持。按照该理论,如果其他方面的条件与产生旧的痕迹系统的那些条件(即旧的痕迹系统可以避免与新的系统结成群集)相一致,那么,倒摄抑制就不应当出现。詹金斯和达伦巴哈进行了一项实验,在这项实验中,让一名被试学习和回忆由10个音节组成的一个系列材料,在被试学习和回忆期间对他进行催眠,而在介入时间里被试则处于正常状态。在经过2小时、4小时和8小时以后,他完全再现了这个系列材料,可是,另两名被试,在同样的时间间隔(也即2小时、4小时和8小时)以后,平均再现3.1、2.3和0.9个音节。后两名被试的实验条件与前面一名被试的实验条件一致,唯一不同的是前者不进行催眠。由于在催眠状态下发生的事件与正常生活下发生的事件似乎极少联系,因此,在这些实验中倒摄抑制没有出现,这恰恰证实了我们的结论。

    然而,关于倒摄抑制还有一个事实,它长期以来困扰着心理学家。

    1914年,罗斯·海涅(Rose Heine)发现,如果用再认来检验,而不是用回忆来检验,那么就不可能发现任何倒摄抑制。雷斯托夫根据海涅的条件重复了这些实验(在这些条件中,由于不存在干扰记忆的因素,因此,应当会出现一种更清楚的倒慑作用),也未能清楚地确定这种抑制的存在。

    然而,即便是这种结果,也不再像它表现的那样似非而有可能的了,因为在她的实验中,重复本身的效应对再认来说没有像对回忆那样有害。因此,经过一段时间间隔以后的重复(这是倒摄抑制的条件),对再认产生的影响太小,以至于用我们目前的方法无法发现这种影响。

    这种解释得到了詹金斯和达伦巴哈的实验支持,也得到了达尔(Dahl)的实验支持。前两位作者测试了被试在不同的时间间隔以后对学习系列的回忆,在这些不同的时间间隔,或者充满着正常的清醒状态的生活,或者由睡眠来中介。在后一种情形里(即在睡眠状态下),回忆更占优势。达尔重复了这些实验,唯一的区别是,他测试的不是回忆而是再认。他也发现睡眠的群集具有轻微但一致的优势,尤其对于较长的时间间隔(如4小时和8小时)来说更是如此。在雷斯托夫的实验以后,把达尔的结果解释成倒摄抑制的结果似乎有理,而作者本人由于先前末能发现这种对再认的抑制,因此倾向于怀疑,由詹金斯和达伦巴哈发现的这种效应究竟是由于哪种原因所致。

    前摄抑制

    前面(见边码p.489)提及的痕迹系统的第二个时间效应在冯·雷斯托夫的实验中同样得到了证实。对第一组实验系列进行的评价正确地表明,孤立的成分如果在先前的系列中并不作为重复的成分而发生,比起作为重复的成分而出现,前者得到较好回忆。一种新的兴奋,即便它先于不同的刺激,并由不同的刺激相随,仍然会留下痕迹,这种痕迹会被拖入痕迹的群集中去,也即进入早些时间发生的由类似兴奋留下的痕迹的群集中去。随着新兴奋和旧兴奋之间的时间不断增加,上述这种效应似乎在减弱。因此,“前摄抑制”的积极效应的产生似乎证明了痕迹系统内存在着过程,它们的组织是根据相似性,而时间对这种效应的影响证明了接近性因素。

    沃尔夫及其继承者的实验:个体痕迹内部的变化

    确实,我们无法观察到痕迹本身;我们从以前有关各种实验的讨论中得出的痕迹本质的证据是间接的。但是,间接证据通过累积也增加了份量。正是这种间接证据的累积,在我看来,支持了我们从纯粹猜测或模糊推测中得出的这种假设。这种证据的积累比我们迄今为止报道过的内容甚至走得更远。起源于1919年的完全不同的实验思路,符合了最近实验的结果和理论。在那一年,F.沃尔夫(F.Wulf)开始对痕迹在时间中经历的变化进行研究,1922年他在吉森大学(University

    of Giessen)发表了论文,这篇论文引发了三种类似的研究,由J.J.吉布森(J.J.Gibson)、戈登·奥尔波特(Gordan Allport)和

    F.T.帕金斯(F.T.Perkins)分别在不同地方进行了这三种研究。沃尔夫的问题原先并不是一个痕迹通过与其他痕迹的联结将会发生什么,而是一个痕迹除了这些影响以外将会发生什么,尽管他的著述以及他的追随者的著述,尤其是吉布森的著述,曾使这个问题清楚地表现出来。在我们目前的上下文中涉及的问题来自沃尔夫的结论:“格式塔定律(gestalt

    laws)也支配记忆。正如不是任何一种格式塔都能被察觉一样,也不是所有这些察觉到的东西都能保持在记忆之中。由此可见,留在记忆中的东西,即生理的‘记忆印迹’(physiological

    engram),不能被视作不可改变的印象,它随着时间而变得模糊起来,这与石块上雕刻的画有些相似。确切地说,这种‘记忆印迹’依据格式塔定律而经历变化。原先见到的格式塔被转化了,这些转化把格式塔视作整体”(p.370)。

    方法论的假设:再现和痕迹的关系

    沃尔夫对连续时间中痕迹状态的测试实际上是要求被试再现曾经向他们出示过的图样。对原版图样进行再现而出现的偏离现象被认为是揭示了各个痕迹经历的变化。因此,这些结果的价值有赖于标准的有效性。我们打算把关于实际再现过程的讨论推迟到后面一章,但是,我们已经强调过,每个新的再现是发生在一个新地方的一种新兴奋,它与痕迹的地点有所不同,而是有赖于某些痕迹的一种兴奋。根据这一阐述,我们可以认为,从沃尔夫的被试中得到的再现不一定唯一地或甚至占优势地受到一种与原版的展示相一致的兴奋痕迹的影响。在沃尔夫的实验结果中,甚至在吉布森的实验结果中,我们将发现其他一些旧有的痕迹系统是具有影响力的,或甚至具有占优势的影响力的。然而,在沃尔夫、奥尔波特和帕金斯的实验中,以及在吉布森的实验中,只要条件许可,就有必要把一种对再现的明确影响归因于原始痕迹,并将再现中产生的变化归因于原始痕迹中产生的变化——这一事实说明了变化采取的一致方向,后一种再现沿着同样的方向与前一种再现相偏离,正如前一种再现与它更前面的先行者相偏离一样。

    然而,就某个方面而言,所有四种研究都是不完整的:它们仅仅考查了痕迹的一种功能,即再现。我们在前面曾经指出,当我们发现同样的定律对不同的记忆功能都起作用时,也就是对回忆和再认都起作用时,我们从痕迹本质的实验结果中得出的结论受到了强化。因此,有必要用再认方法取得的结果来补充再现方法取得的结果。自从克拉帕雷德(Claparede)发现了回忆之间的明显区别以来(也就是说,在对先前出示过的物体进行描述和对它们进行再认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别),这种必要性就更大了。在克拉帕雷德的实验中,被描述得十分糟糕的物体,也就是带有许多错误的回忆,当它们与其他类似的物体一起再度出示时,却得到了正确的再认。令人遗憾的是,这些先驱者的实验被沃尔夫及其继承者所忽略,因为他们也证明了再认和再现肯定具有不同的过程——事实上,这早已由克拉帕雷德着手证明了。克拉帕雷德的结果未能进一步深入,但是,它们提出了这样一个严肃的问题,即关于再现和再认中的痕迹作用问题。确实,如果再认总是正确的和独特的,而再现却是错误的,那么,我们便无法从再现的错误中推论出痕迹的变化。然而,幸运的是,我们从沃尔夫的实验中得知,这是不正确的。对沃尔夫来说,尽管他把注意力集中在再现上面,但却引入了一种取自再认的修改。在第一次呈示四幅图形以后一星期,向被试再次出示这些图形的一些部分,然后要求他们画出整个四幅图形,如果他们认为这些部分是正确的,便可以利用它们来画出整个四幅图形,但是,如果认为有必要,也可以对它们作些改变。部分图形被改变的情况达14种,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它们根本末被再认出来。图101和102提供了这些变化的例子,实线表示原始图形和新展示的部分,虚线则表示变化和完成。

    由于只有原始图形的一些部分被重新展示,因此,这些结果并不能完全说明问题,但是,它们表明,再认与再现,并非完全不同,这是人们可以从克拉帕雷德的实验中得出的结论。我期望在不久的将来能产生新的证据以解决这一问题。

    沃尔夫、奥尔波特和帕金斯的程序

    现在,让我们转向实验本身,更加详细地描述所用的方法。由于沃尔夫的方法或多或少为奥尔波特和帕金斯所紧随(唯一不同的是,这两位研究者均没有运用部分图形的展示),我们将首先对这种方法进行描述,嗣后再指出吉布森所用方法的差别。

    共有26个简单图形,它们或由直线和曲线组成,或由点组成(占4个图形),这些图形都画在8×10平方厘米的白色卡片上。图形的最大尺寸为6-7厘米。把这些图形出示给被试,时间在5-10秒之间,第一批图形是最简单的,展示的时间最短。有6名被试要求仔细地观看这些图形,并要求他们在以后再现这些图形。在最初的六次展示中只出示两种不同的图形;嗣后,在每次展示中总是出示四种图形,但是,即使这样,也是在没有任何严格的“系列”出示下完成的,其中一个图形直接紧跟着另一个图形而出示。在出示以后30秒,要求被试进行再现,24小时后,以及一星期后,又分别进行再现,在较长时间间隔以后再进行再现,时间间隔从两周到两个月不等。

    奥尔波特仅用了两种图形(截去顶端的金字塔和希腊钥匙),在同一张卡片上并排地画着,整个尺寸是7”

    ×2.5”,展示时间为10秒钟。被试是350个儿童,平均岁数为11岁4个月,在这些图形出示以后,分三次进行再现:出示以后立即再现,过两个星期后再现,过四个月后再现。

    帕金斯运用了由五张图画组成的两组材料,给两组首次参加实验的成年被试观看一组图画(一组被试98人,另一组被试52人)。图画的尺寸未见报道,都画在大的卡片上,大小为14寸×14寸,同时对每组20名被试一个接一个地出示这些图形。在展示图形以后20秒便要求再现,以后又在1天、6天、7天和14-19天的时间间隔后要求进行再现。

    需要补充的是,沃尔夫和奥尔波特都设法诱导他们的被试为再现而尽可能多地使用视觉意象,可是,帕金斯则仅仅要求他的被试尽可能再现得正确。

    把图形选择作为决定因素

    由此可见,对这三位实验者而言,整个实验计划是相同的,尽管三人中每个人都使用了不同的图形。然而,如果我们还记得曾引用过的沃尔夫的实验结果(见边码p.493),那么,图形的选择是极具重要性的。如果痕迹依照格式塔定律而变化,那么,便不可能找到这样一种定律,它使每种图形绝对地按同样的方式而变化。如果沃尔夫的结论正确的话,那么,任何一种图形所经历的变化必须由图形本身来决定,也就是说,由行为环境(behavioural

    environment)来决定,而不是由地理环境(geographi-calenvironment)中的图形来决定。于是,按照图形的性质,线条可能会逐渐变得更直,或者变得更加弯曲;变得更长,或者变得更短,等等。如果任何一种可以察觉到的形式是组织(即由某种刺激所产生的组织)的一个产物,那么,正如我们所知,这样一种形式是由实际力量来维持的。按照这种刺激的分布,这些组织的力量将在不同程度上得到平衡;在十分不规则的图形的情形里,组织的内部力量将与外部力量发生冲突,这在前面已经讨论过(第四章,见边码p.139);可以察觉到形式将处于应力状态之中。因此,如果痕迹保持了原先兴奋的动力模式,则它也将处于应力状态之中,在它内部发生的这些变化有赖于痕迹内部应力的分布,从而最终有赖于最初见到的形式的性质。如果这个理论正确的话,则再现中出现的变化就可以用来表明痕迹中的应力,从而表明可见形式中的应力。相反,后者(可见的形式)的现象特征由于与这些应力(诸如不对称、不规则和明显的缺失等等)相关,它们将决定再现中发生的逐步转化。

    因此,沃尔夫和帕金斯都选择了具有明显不对称的图形,沃尔夫的图形比帕金斯的图形更加不对称,而吉布森则运用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