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十七章 政治法(1/2)

    我在第三章中已经证明,平等主义的公社是社会统一的天然基础和典型;它也是政治统一的基础和典型。在第一种情况下,是行动、生产、消费的统一,即是目标的统一;在第二种情况下,则是管理和分配的统一。我们的父辈在1793年就十分懂得这个真理。他们曾把法国划分为省、县和公社,然后使所有这些部分彼此联系起来,从而达到管理的集中。大家晓得,他们曾从政治的集中获得何等巨大的好处。但是,可叹啊!这一伟大成果无论在他们手里成了多么强有力的杠杆,未来的问题却并未因此而得到解决。无产阶级的和国民公会中的那部分清教徒①的革新努力依旧瘫痪了;法国革命时刻遇到障碍和遭受攻击,最后,突然停止往前发展了。为什么呢?那是因为它没敢挖掉联邦制和垄断制的最危险的根子,因为它没有依靠完全由人民构成的基础,没有依靠真正的和完全的民主。总之一句话,如果说第二年的宪法宣布了政治的统一,那么,对建成平等的大厦来说,还缺少社会的统一!

    ①指国民公会中雅各宾派。

    现在,人们还在谈论统一和平等;然而,这两个词只不过完全是空洞和伪善的惯用语而已。如果中央政府屈从于无政府状态和垄断,那么公社的解放和同一性便只是一种滑稽可笑的虚构而已!国家依然由有产者、无产者、雇主和雇用工人、有表决权的公民和无表决权的公民所组成;它有肮脏而贫困的乡村,有规模不大、充满污泥的城市和一个庞大的首都;这个首都是个一滴一滴地吮吸社会机体其余部分的血液和营养、独吞最丰富的工业品、垄断艺术和智慧的贪得无厌的吸血鬼;结果,它所呈现出来的,只是一切反常现象、邪恶行为和卑劣行径的臭水塘和排水沟!

    我们的公有制组织可避免上述一切弊病。在这种制度下,公社与国家机体①、继而与伟大的人道主义公有制密切地联系在一起,它不论在政治方面还是在社会方面,都真正享有其自身固有的生活。国家这个词就其本义来说,只是彼此平等的公社的集合体,但却是和谐的、有智慧的集合体。正是从这个整体中,从各个公社之间存在的和谐中,产生出、表现出和不断增长着这种能克服一切障碍的集体力量,这种引导社会机体一切成员的总的和统一的智慧。这种智慧以简单邀请的方式向社会成员友爱地指出应履行的任务。最后,它使人人都充分享受到公共教育、公共财富,以及精神上和智力上的快乐。

    ①我在第一和第三章中曾谈过省议会。在行政机构尚不完善的过渡时期中,这种政治机构无疑是有益的;但是当公有制度完全确立时,所有这些过渡时期的机构便是无益的了。那时,除了公社之外,将只有民族代表会议及那个庞大的全人类代表会议;至于这些代表会议,我马上就要讲到。——原注

    因此,任何地方都将丝毫没有低下和优越、被统治和统治的因秦。公社之间和公民之间,处处存在着利益和愿望的最完善的共同性。人与人之间除了娱乐和庆祝、共同工作和相互服务的关系之外,再永远没有别的关系;除了同情和感激、平等和博爱之外,再永远没有别的感情!同样,一切竞争、一切纠纷、一切民族仇恨,都将由于没有助长这些东西的因素而不再发展并归于消灭。在共同祖国的祭坛上,一切活动、需要、精神和心灵都表现出完全一致,在我们平等者中间只有同一个家庭,即人类的大家庭!

    是的,再说一遍,在完全和谐的公有社会中,一切事情可以说都是自然而然地进行的,因为一切法律、一切社会关系都将是自然规律的真实反映。在这种社会里,任何人都不必害怕无能、偏见、贪欲、骄傲、野心等的有害影响。因而,没有任何组织会比政治组织更简单更容易的了。没有任何东西会比无论行政方面还是立法和行政方面的政权机构更不为人所追求、争夺和嫉妒、更不会侵犯公共财产和公共自由的了。所有当选者,所有的法律代表都得一丝不苟地、热心地、灵巧地履行自己的一切职责;可以说他们会象天体倾向于中心那样和谐地、必然地服从于根本法(平等和公有制)。

    我认为,强调这个推理是多余的。经我在本书中作了一切论证之后,下面这个问题不就十分明显了吗:立法者和行政人员由于受有教化的民族的根本法和公众理性的双重支配,将再不会受专断和**的诱惑了(而且,他们所担负的职责只是短时期的)。

    确认、协调、批准、鼓励、活跃和促进工业、艺术和科学的发展,这将是法律的主要目的。指明、规定和管理共同的劳动和娱乐,制定实际的治安措施和卫生措施——所有这一切亦都属于法律的管辖范围。法律将不会是含混不清、模糊难懂、模棱两可、暧昧不明、富有弹性、凭空臆断的,也不会是万能的。法律拥有行善的效力,而将无力为恶。因为不要忘记,一切章程和法令、一切决议和决定,都应该严格地、忠实地以根本法为依据,都只应是根本法的应用和发展,否则就被视作完全无效。

    这个原则本来不是什么新东西。它差不多向来为几乎一切多少有点开化的民族所公认。实际上,我们法庭的判决是什么呢?如果不是有关根本法的法律或条令的运用和执行,这种判决会是什么呢?你们把合伙公司的章程加以研究,便可以看出,这些微不足道的商业民主中的任何一项都不行使绝对的主权,它们都服从于基本协约,它们都必须使自己的行动局限在该协约所规定的范围之内。

    彼此平等互为兄弟的一代人,处于如此坚固的基础上,还会担心什么流弊吗?他们的心灵和智慧由于受到良好的教育而将习惯于共同的幸福。那时政治的职能将成为次要的,不论采取什么方式,根本法都不会有所变更,公有制的未来都不会受到损害。这难道不是无可置疑的吗?在我们的制度中,政治结构只会影响完善性的程度大小;那时,至少在所有可能的情况下,这永远是一种追求完善的问题。

    在提出这一点之后,我还需要做的,就只是确定究竟什么是最有利的方式了。

    例如,我们假定全体人民举行一次集会来讨论这个问题。会上发表了各种不同的观点。下面叙述的,便是这些观点的概要和实质。

    **者、改良主义者、正统主义者、教条主义者

    正统主义者向**者说,你们谈论根本法,这很好;但是你们在根本法中添上了“平等”和“公有制”这两个词,由此便开始出现疯狂和叛乱。社会制度中只有三种根本法,这就是构成君主政体、所有权和宗教崇拜的永恒而神圣的法律;这就是合法王朝及所有其他特权的神圣的至高无上的权力,而这一切特权则是上帝本身在不平等的财产权和天主教信仰的不可动摇的基础上确立的。除此而外,便只有渎神和无政府状态、犯罪行为和革命!你们的平等和公有制的学说,即使不是一种不道德的和掠夺的恶劣制度,也无非是一种愚蠢的空想!

    **者——谩骂不是论证;用谩骂来代替推理,那是适得其反,谩骂成为居心不良和丑恶动机的通常表现,而且几乎是明证。因此,请您稍微克制一下,听我来讲吧。

    您说,仅仅你们有永恒的根本法。但是怎样来认识这些神圣的字眼呢?是按照一系列篡夺行为和不公正的行为、压迫和野蛮行为来认识吗?你们竟敢把这一类行为奉为权利,而实际上它们的罪恶根源却来自征服和暴力。

    不,不,这种造成那么多混乱和贫困的法律,这种不通过争执和暴力就从来实行不了的法律,根本不是什么绝对法律。如果说你们引用的法律是永恒不变的话,为什么这些法律又那么经常不被其崇拜者所赏识,反而受到他们的践踏呢?为什么你们推翻了克洛维斯和查理大帝的王权呢?为什么加贝王朝前四代为之倾倒的欧洲君主政体时代的几千座炮塔和城堡眼看被推倒和拆除呢?如果说王朝权位的世袭是一条神圣的法律,为什么它竟被你们的教皇自己所违犯呢?只拿法国来说吧,教皇曾两次亲手把皇冠和铁冠加在叛乱的诸侯(查理大帝)和大胆的士兵(拿破仑)的头上呢!

    最后,如果说这是永恒而普遍的法律,那么为什么它在大半个古代世界中不曾发生效力,为什么它在半个现代世界中也不发生效力呢?总之一句话,怎么能够相信,那在大西洋彼岸是罪行和谬误的东西,在欧洲大陆上竟成了才智和美德呢?

    我们的根本法绝不是那样反复无常和变化莫测的。它既没有时间性,也没有空间性,既不分种族,也不承认特权:它象思想一样,具有普遍性,象大海一样,无边无际,象未来一样,不可战胜。我认为这种法律体现在整个自然界中,体现在巨大的星球和最小的昆虫中。

    啊,你们这些否认我们的基本信条的真实性和万能性的狂妄的诡辩家们,你们瞧瞧这些照耀着你们的庞大的天体吧——这些信条就是用鲜明而美丽的字体写在这些天体上的。谁认不出这些信条和不宣布这些信条的效力,谁就是瞎子,比瞎子还要瞎上一千倍!

    假如在宇宙的一切大物体内以如此令人赞赏的协调和如此奇妙的规律性表现出来的那种完全的平等和均衡,那种巧妙的和谐和一致,稍有一会儿停止支配宇宙的运动,那么整个自然界就会突然陷入混乱状态!!!

    因此,你们不要以嘲笑、侮辱和仇恨来纠缠我们,而最好是同我们一起安下心来,听一听这种不断向我们发出的内在的、神圣的呼声吧:

    “宇宙间没有任何东西是孤立地存在和专靠自己而生存的。人们所以给予,是为了有所获得;所以获得,是为了有所给予。假如没有这种大家给与每个人、每个人给与大家的相互而经常性的赠与,一切生命都会枯竭。”

    还请听一听言词尖刻而富有判断力的拉伯雷所说的话吧。请看吧,他认为那种关于世界处于公有规律之外的思想是多么可憎和荒诞!请看吧,他认为这条永恒的规律是多么的高尚。

    他大声疾呼地说:“那里,各个天体间将没有任何正常的运动;一切都处于混乱之中。月球将成为暗红色的;太阳既然不对月亮承担任何义务,它为什么要向月球提供自己的光呢?太阳将不照射地球,各个星球也不对地球发生有益的影响,因为地球停止用蒸气和蒸发物来给它们提供养料。各种元素之间没有转化,没有嬗变;也没有任何联系。因为一个自认为对另一个没有义务;另一个也丝毫不曾帮助过它。土地将不分泌水;水不转化为气,气不形成火;火不来温暖土地;土地什么也不生长;雨不降,光不照,风不吹;既无夏,也无秋。这种互相间没有丝毫授受的世界只是一个彼此倾轧的世界,是一个比掷骰子的玩意儿还要混乱的世界。人们也不彼此支援。一个人不管他多少次呼叫求救:起火了!涨大水了!杀人了!那也无济于事。谁都不来援助他。为什么呢?因为他丝毫不曾帮助过别人,别人对他也没有丝毫的义务。简单说来,信仰、期望、博爱,都将被驱除出这个世界。代之而出现的,是不信任、鄙视和仇恨,同时还伴随着各种各样的恶事、诅咒和灾难。人对人变成了豺狼、狼人和妖魔;人们都成了强盗、杀人犯、放毒者、作恶者、心术不正者和满怀恶意的人,每个人都反对其他一切人。实质上,就是在空气中养鱼、在海底牧鹿,也比忍受这种互相间毫无授受的世界的行乞生活还容易一些。反之,请设想另一种世界的情况吧。在那个世界中,每个人都帮助别人,每个人都负有义务,大家都是债务人,大家都是债权人。啊!天体的有规律的运行是多么和谐啊!自然界将由于自己的产物、自己的创造而感到多么愉快啊!我一想到这种情形就喜不自胜!人与人之间充满和平、友爱、慈爱、忠实、安宁、愉快和欢乐!没有任何诉讼,没有任何争吵,没有任何战争;在那里,谁也不是重利盘剥者,谁也不是吝啬者、贪婪者,谁也不拒绝别人的要求。真正的上帝啊!这不就是黄金时代、萨图宁治下的升平时代,不就是其中一切别的美德都不存在而只有博爱在主宰、支配、统治并获得胜利的奥林匹克地区的观念吗?大家都善良,大家都幸福,大家都高尚,大家都公正。啊,幸福的世界啊!因为,自然界创造人只是为了有所赐予和有所获得的啊!”

    这种纯朴而古老的文体的每一行字流露出多么真挚和深刻的感情啊!这两句经常被提及的话:让大家都成为债务人,让大家都成为债权人,拉伯雷用来说明什么意思呢?这不显然是毕达哥拉斯和伊壁鸠鲁的“一切都应该成为朋友间所共有的”那句美妙格言的另一种说法吗?大家都善良,大家都幸福,大家都公正,大家都高尚,这些词句使我们对于我们未来的国家具有多么广阔的概念啊!在另一段话里,他更确切地表达了自己的思想:他毫不含糊地作出财产和劳动公有的结论,作出最彻底、最完全的公有制的结论。和我们一样,他深信在公有制度下,一切事情都是自然而然地进行的,他曾用两行字概括地表述了自己的平等主义法典:

    “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去吧,去享乐吧,去玩赏吧!”

    只要教育、偏见、法律和习惯还没有败坏我们的感情和理性,我们就会尤其从自己的内心深处感受到公有制原则的全部真实性和力量。是的,我已反复说过许多次了: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

    每个人可以说都是社会的缩影。人体的任何一个肢体都·不会拒绝履行自己的职能,都不会不去推进共同的工作。在人身上,我们根本看不到我们不平等社会中的那种贫富悬殊的可怕情景。那里根本没有命里注定要流血流汗、为贪得无厌的窃据者提供独占的、过度的享乐,而自己却处于麻木的垂死状态之中的无产者。赤贫现象乃是我们的社会机体的一个可恶的缺陷,它使十分之九的公民经常过着半死不活的、麻木不仁的生活。赤贫现象在我们每个人所代表的小世界中是根本不存在的:各个肢体间充满着团结气氛和最完美的博爱精神。我们多么应该赞美人的机体中的这种公有方面的先见之明;由于这种先见之明,致令各个器官非常有规律地、平均地分得营养;上千条的血管透过极细微的空隙;作为共同劳动成果的有益津液被妥善地供给各个器官。在这种分配中,只考虑到一条规律:每一部分的需要!我们多么应该赞美那些距离似乎形成生命之热和活动的中心点最远的部分的特殊协调啊!我们很快认识到:一切都已预见到了,而且距离中心最远的各部分完全不必担心在现代社会机体内那种使无产者十分恐惧和遭到极大折磨的致人死命的垄断!

    如果现在我们在形成思想的那些高级部位中来考察生命,我们不是同样看到,我们每个器官的正常工作都需要全部器官的和谐协助吗?我们不是看到,任何一个器官都不想支配或削弱别的器官,而相反地却愿意帮助和加强别的器官吗?因此,这里仍然是公有规律在发生作用。这种规律愈是有力和完善,人在智力方面便上升得愈高。

    教条主义者——大规模聚会是缺乏智慧和良好秩序的。在民主中,狂人支配贤人。秩序是自由的守护神,是任何社会的保护原则。而秩序的保障则是知识和所有权。唯一合法的最高权威是理性的权威。

    **者——我是最拥护理性的最高权威的,但是我所拥护的是那种在科学上得到证明和论证的理性,即如德·波特先生所说的,那种把一切反社会的**归于荒谬行为之列的理性。至于那依时间和地点而改变的、抽象的和随意的理性:今天是美德,明天则是罪过;在比利牛斯山脉这边是真理,而在山脉那边则是谬误;至于那只是用金钱来衡量的所谓的理性;至于那只由直接税册证实和表明的理性;至于那种既无远见而又自私的理性,这种理性使其崇拜者如此沉醉于统治欲和自爱之中,以致如果他们有胆量的话,就会为满足自己微小的任性要求而牺牲全人类!这样的理性如果说不是又一种厚颜无耻的行为,又是什么呢?这不是一种剥削者早就采用的拒不受理申诉,以抵制被剥削者的要求,使后者永远处于奴隶地位,又是什么呢?无疑,这种残酷的嘲笑在某些教条主义的天才们看来可能绝妙之至,但是说句实在话,它与我们的原则和人类的智慧能有什么共同之处呢?

    教条主义者——**者只是一些捣乱分子和无政府主义者,他们只有用普遍破坏和制造普遍不幸的办法,才能实现其愚蠢而可耻的理论。建立在贫困、愚蠢和罪行基础上的平等——这就是他们所梦寐以求的美妙的社会理想。他们希望把这种社会建立在所有宗教和一切道德的废墟之上。支持这种堕落之源的卑劣野心家大有人在。开明的改革家和恶棍们都声称在为人类的幸福而工作。对于社会秩序来说,雄辩的无产者同古代的斯巴达克一样危险。他们把自己的笔变成匕首,把自己的言论变成燃烧的火炬!如果财产拥有者神经错乱到这种程度,以致随便向无产者提供亵渎神圣的法律殿堂的手段,那么,这将会怎么样呢?他们难道什么事也不用担心吗?(《评论杂志》,1841年9月号)

    正统主义者——由法律赋予它所规定的所有权的性质;这称为合法性。合法性要求人作出最大牺牲。如果说我们服从自己所协助制定的法律不需要特别费力的话,那么,服从我们发现已经制定好的法律,便要费力得多。然而,这却是必须的法律,反对它是十分危险的。王子据以继承王位的权利,同樵夫的儿子据以继承他父亲的茅屋的权利是同样的。当上面的合法性遭到侵犯,那么下面的合法性也就处于危险之中。如果原则在某一点上遭到了破坏,那么它在所有其他各点上便都会遭到破坏,因为原则是带有普遍性的。

    正是由于你们(现政府)给社会秩序带来巨大损害,他们(**者)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