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一章 本书的计划(2/2)

大幸福。

    三、平等。平等是一种和谐,即完全的均衡,它支配万物,从广漠无边的世界直到最小的昆虫。这是一条规律,对于我们的社会生存以及我们个人的生活都是必要的。这条头等重要的规律是一切社会原则的基础,甚至见于最违背平等的制度之中。离开了平等,任何社会都不可能存在:那只有混乱和强制、纠纷和战争!

    四、博爱。博爱是一种极其高尚的感情,它促使人们象一个家庭的成员那样生活,把他们各种不同的愿望、他们全部的个人力量都汇合于统一的利益之中。博爱是自由和平等的自然结论,是自由和平等的唯一真正保证。

    五、统一。贵族用统一一词来特指君主政体。这是荒谬的滥用词语。统一和君主制,这两个词当中横隔着一道鸿沟!一个词是表示社会机体的各部分的和谐,而另一个词则意味着这些部分之一奴役其余部分。

    我们的先辈于1793年就曾经本能地感到要统一,但是他们对此只具有模糊而极不完整的概念;正因为如此,所以他们未能完成自己的事业。统一乃是一切利益和一切意愿的不可分割的同一性,是一切幸福和祸害的完全充分的共有性。

    六、公有制。公有制是一种最自然、最简单和最完善的协作方式。它是排除阻挠社会原则发展的一切障碍的唯一可靠的手段,因为它满足一切人的需要,让所有**得到合理的发展。

    公有制不是别的,乃是统一和博爱在我们所赋予它的那种含义下的体现。这是一种最实际、最完全的统一:一切方面的统一——教育、语言、劳动、产业、住宅、生活、立法、政治活动等等的统一。

    由此,我们看到,公有制本身包含着、而且必然在最高程度上联系到我们光荣的革命箴言的全部项目:

    自由、平等、博爱、统一。

    然而,特别使公有制具有高于其他一切社会制度的高度和无可争辩的优越性的是:它还包含着科学、真理和理性的一切特点;而且这个制度完全可作严格和周密的论证,它完全符合我所采取的人类机体①这个可靠的标准。

    ①参看《我对拉麦涅的反驳》,第60页,我论证说,公有法是保持我们的健康和保存我们的生命的原则。——原注

    下面就是我在本书中要讨论的主要问题:

    根本法。——分配法:公社的计划和组织,共同用膳和共同劳动。——工业法和农业法,教育与训练法。——科学会议。——卫生法。——警察法。——统一劳动创造的奇迹。——劳动大军。——气候的恢复。

    政治法:公社代表会议。——省代表会议。——民族代表会议。——全人类代表会议。

    过度性的制度。——社会变革和政治变革。——立即实行财产公有。——使几乎所有人大公无私的方法。——无须向境外派遣三、四十万以上的军队,即可削弱、战胜和粉碎所有**产主义政府的可靠办法。——用不了十年战争即可使各族人民逐步得到普遍解放。——全人类全面的公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