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一章 本书的计划(1/2)

    “只要哲学家未越出真理的界限,不要责难他走得太远。他的职责是标出最终的目标,因而他必须到达这个目标。如果他还在半途,就大胆地打起旗帜,那末,这面旗帜是可能把人引入歧途的。反之,行政官的责任,是按困难的性质,安排行进,标示进度……如果哲学家不达目标,他便不知道他在何处;如果行政官看不到目标,他便不知道应该往何处去。

    智慧的光辉正是从所有属于某一主题的真理的相互关系及其总和中产生的。没有这种总和,人们永远不会感到自己是个有相当教养的人,而常常会以为掌握了某一真理,可是随着进一步的思考,又不得不把它放弃。”

    ——西哀士

    为了判断事实及其相互关系的价值,为了追溯目前行动的间接的和最初的原因,并确定未来的行动,重要的是要有一条可靠的原则,象试金石一样,人们可以经常借助于它。

    我在自己的早期著作①中,已初步叙述我要建立的公有制所依据的原则。现在我力图把这些原则说得更明确些。

    ①《平等论》、《平等主义者》、《拉麦涅(Lamennais)自己批驳自己》。——原注

    我再说一遍,我的准则,我的可靠的规则,乃是关于人类机体的科学,换句话说,乃是关于人的需要、能力和欲念的知识。

    从这一观点出发,我认为下列原则是任何社会组织的基础:

    一、幸福。存在着人的一切愿塑、一切行动所追求的目标、终极点。这一目标、这一终极点就是我们本身自由的、正常的和全面的发展,就是我们一切需要(**、智力和精神的需要)的完全充分的满足。一句话,就是最符合我们本性的生活。

    这就是我们称作幸福的境界。幸福的一切因素在地球上都存在着。我在描述公社的时候,以及在公共卫生的一节中,会有机会证明这一真理,并且让人能够感触它。

    二、自由。人的自由在于实现他权力之内的东西。我之所以说他权力之内,那是因为,用爱尔维修的话来说,如果把我们不能象鹰那样穿越云层,象鲸鱼那样在海里游泳,或者不能成为国王、教皇,都认作是不自由,那是滑稽可笑的。

    因此,自由同胡来或任性是没有丝毫共同之处的。在正常组织的社会中,它将永远适合于个人和共和国的最大利益。个人愈自由,国家就愈繁荣,反过来说,国家愈自由,个人愈幸福。因为自由就是人的一切,包含他所拥有的最重要和最神圣的东西:它是一切社会生存最强大的动力。

    然而,有些人从目前状况的角度去判断未来。他们坚持必须经常提防所谓背弃自由的情况,因为——他们反驳说——不论立法者如何明智,自由总趋向于蜕化为利己主义和无政府状态。多么荒谬啊!依我们的看法,对于自由所可能有的最好的约束,是科学和理性;科学和理性不断向我们呼吁:

    不要损害别人,好让别人不损害你;

    要为别人造福,好接受别人的赐福。

    只有在共同的幸福中才能找到自己个人的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