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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上之考试制度(1/2)

    一

    孙中山先生的五权宪法里,特设考试一权,其用意在如何选拔贤能,以补选举之不足。西方选举制度,只在选举人方面加以限制。在美国,曾有一博学的大学教授与一汽车夫竞选,而失败了。选举原意,在如何获取理想人才,俾可充分代表民意。单凭群众选举,未必果能尽得贤能。故中山先生主张,被选举人亦该有一限制,遂以考试补选举制度之不足。他说:“一切公职候选人,都该先受国家公开考试,获取其竞选之资格。”此层用意,却正与中国历史传统恰相吻合。中国历史上之考试制度,本从选举制度演变而来,其用意本在弥补选举制度之不足。故唐杜佑《通典》,考试制度即归选举项下叙述。今天我们要讲中国历史上之考试制度,仍该从选举制度说起。

    中国史上很早便有选举制,远从西汉时起,那时的选举,大概可分为三类:(一)定期选举,(二)不定期选举,(三)临时选举。选举用意,即在希望全国各地人才,都能有机会参加政府。中国传统政治理论,重责任,不重主权。在理论上,主要的不是政府主权之谁属,而是政府究该负何种责任。既望政府负责,自该选贤与能,需要全国各地人才参加,才能切实负起理想上政府的重大职责。故汉代选举第一项目是贤良,以近代话说,即是杰出人才。此项选举,并无定期,每逢新天子接位,或遇天变,或逢大庆典,随时由政府下诏,嘱政府各部内外长官,各就所知,列名推荐。被选人不论已仕未仕,膺举后,政府就政治大节目发问,被举贤良,各就所问,直抒己见,是谓贤良对策。政府就其对策,甄拔录用。其次举孝廉,孝子廉吏,重德行,不重才能。政府用人德才并重,然贤良乃政府所需求,孝廉则寓有提倡奖励之意。当时社会风气,重视贤良,竞愿膺选。对孝廉,则颇加鄙薄。武帝时下诏切责,谓郡国长吏,在其治区,乃竟无孝子廉吏,可应国家选举,可证其职责之未尽,遂下令议不举者罪。自后郡国遂按年察举孝廉,成为故事。于是贤良为不定期选,而孝廉则成为一种定期选举。此外复因政府临时需要特殊人才,如出使绝域,通习水利,能治水灾等。大体西汉选举,主要不出此三类。

    汉代仕途,大体都从郎署转出。郎署是皇宫中侍卫集团,郡国举人,多半先进郎署,自后再转入仕途。汉代郡国一百余,若按年察举一孝子,一廉吏,即每年有被选人二百以上进入郎署。那时郎署无定员,总数大约不会超出三千人,如是则不到二十年,郎署充斥,即已无余额。政府用人既先从郎署选拔,郎署人多,即不再须外求,于是贤良及奇才异能各项不定期选与临时选,自会逐渐稀疏,只有按年定期选举,即孝廉一项,遂成为汉代入仕惟一之途径。此项演变,则须到东汉时始确立。

    汉武帝时,又新定太学制度,设立五经博士,郡国俊才,年在十八岁以上,均得送太学为博士弟子。一年以上,即得考试。甲科为郎,乙科仍回原郡国为吏。吏治有成绩,仍得按年有被举希望,以孝廉名义,再入郎署。故汉代仕途,首先当受国家教育,毕业后,转入地方政府服务,凭其实际成绩之表现,乃始得被选举资格。

    惟汉代选举,与今日西方选举制度不同者,在西方为民选,而在汉代则为官选。地方长官固须采酌社会舆论,乡土物望,然选举实权则掌握在地方长官手中,此一节为中西选举重要之不同点。然在中国传统政治理论下,亦自有其立场。政府既在为民众负责,而实际参加政府之人员,又全为国内各地所选拔之人才,则政府与民众早成一体,政府即由社会民众所组成,政民一体,而非政民对立。在理论上言,不能谓一行作吏,其人便不可靠。官选民选,手续不同,其用意在获取贤才,并无异致。中国乃一广大之农村国,直接由民众选举,在当时有种种不便。授其权于各地之长官,由其参酌舆情,推荐贤才。若选举徇私不称职,政府自有纠劾。政府既由民众组成,政府与民众同属一体。如何谓民众决然是,政府决然非;民选则一定可靠,官选则一定不可靠;在野者便可信任,在朝的便不可信任。故就中国传统政治理论言,汉代之官选,也自有其未可厚非处。

    惟汉代郡国选举,到东汉时究已成为惟一入仕之正途,奔竞者多,流弊自不免,于是政府乃不得不逐步加上了限制。最先是限额,每一郡国户口满二十万以上者得察举孝廉一名,四十万以上者二名,百万以上者五名,不满二十万者两年一名。稍后又有限年之制,非到规定年龄者,不得膺选。又后复加以一度之考试,以检核被选举人之相当学养。如是,则孝廉二字,遂完全成为当时一种获得参政资格之名号,与原来奖励孝子廉吏之意义,不复相应。

    以上是汉代选举制度之大概,而考试制度亦相随成立,如贤良对策,如太学生考试,如孝廉膺选后之吏部考试皆是。惟此种考试,皆仅为选举制度中一种附带之项目。关于孝廉被选人,应受政府考试一节,乃当时尚书左雄所创定。先后反对者甚众。然左雄终因坚持此项新制,而见称为录得真才,此制遂终于沿袭,不受反对而废弃。

    二

    汉末之乱,地方与中央,失却联系,交通既不方便,而许多地方,亦并无施政之实际权力,选举制度,遂告崩溃。政府用人,漫无标准。陈群为曹操吏部尚书,遂定“九品中正”制,以为两汉乡举里选制之代替。此制备受后代人责备,然就创立此制之原意言,则亦有苦心,并亦有相当之实效。所谓九品中正制,实际是一种人才之调查与评核。先就中央政府官长中有德望者,分区任命一中正。又在大中正下分设小中正。中正之责,即在就其所知本乡人才,登列簿册,册分九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不论已仕未仕人,都可列入,送吏部凭册任用。此制与汉代选举不同之点:第一是汉代选举,其权操于郡国之长官,九品中正则由中央官兼任。此因当时四方荒乱,人才都流亡集中于中央政府之附近,地方长官,不克行使选举职权,故暂以中央官代替。第二则汉代选举,只举未入仕者,而九品中正之名册,则不论已仕未仕,全部列入。此亦别有用心。因当时用人无标准,尤其是军队中,各长官都任用亲私。此刻吏部只凭中正人才簿,名列下等者,就其本乡舆论,可以按名淘汰,改授新人。曹魏因此制度,而用人渐上轨道。

    惟此制本为一种乱世变通权宜的办法,一到西晋,全国统一各地方政权,均已恢复,而九品中正制依然推行,则流弊自所难免。第一、全国各地人才,多必奔凑中央,广事交游,博取名誉,希望得中正好评。如此则失却汉代安心在地方政府下恳切服务之笃实精神。第二、九品簿不论已仕未仕,一概登列,亦有未经实际政治磨练之名士,品第在上中高级,彼即存心一跃便登高位,不愿再从下级实际政治上历练,如此更易长其浮竟虚华之风气。第三、汉代用人选举与铨叙分别,选举仅为入仕之途,必待其正式入仕后,再凭实际政绩,由政府铨叙升黜。九品制则全凭中正名册。此项册籍,每三年改换一次,名誉佳者升,名誉劣者降,吏部凭之迁黜。如此则人人都惊于外面虚誉,在其职位上服务成绩实际甚差,而转得美名,品题升迁。而埋首服务,实际政绩虽佳,因不为中正所知,而反成降黜。如此之类,在所不免。因此魏晋以下人,全务清谈虚名,不能像汉代吏治风尚厚重笃实,此制实大有关系。至于中正而不中正,此乃人事,不关制度,可不详论。

    就上所述,可见每一制度,断不能十全十美,可以长久推行而无弊。每一制度,亦必与其他制度相配合,始能发挥出此制度本身之功效。九品中正制之创始,用意并不差。而其时门第势力已成,六朝以来,此制遂转成为门第势力之护符。虽多经反对,终未能彻底改革。其时人才政风之不如西汉,此制实有影响。

    三

    隋、唐统一,将此制完全废弃。当时亦有主张恢复汉代乡举里选,仍将察举权交付于各地行政首长者。然在汉代,此制己有流弊。地方长官选举不实,权门请托,营私滥举,因而选举之后,不得不再加以政府一番考试检核。则何如径废长官察举一手续,完全公开,由各地人民自量智能,自由呈报,径由政府考试录用?此为中国史上正式由选举制转入考试制之由来。我们若认汉代为中国历史上考试制度之先行时期,则隋、唐是中国历史上考试制度之确立时期。汉代是选举而附带以考试,隋、唐则完全由考试来代替了选举。

    但唐代用人,亦并不全凭考试,仍有学校出身一项。然学校按年受业,年满即无不毕业而去。考试是公开竞选,亦可有永远应考而不获中选者。因此社会重视考试,不重视学校。人才竞求于考试中露头角,于是学校制度渐渐不为人才所趋向。唐代考试,又分两步,先由礼部主考,录取后未能即登仕途,须再经吏部试,才始正式录用。考试既在获取人才,则自难专凭一日之短长,因此唐代考试,极为宽放。应试人到中央,往往各带其平日诗文著作,先期晋谒中央长官中之负有学术文章大名,为当时所重者,如韩昌黎之流。此项著作,名为公卷,若果才华出众,中央长官中之学术名流,先为扮揄扬,则到考试发榜定可录取。

    唐代考试,主取知名之士。亦有主考人自守谦抑,认为对此届考试,应考人平日学问文章造诣所知不详,可以托人代为拟榜,唐代名此为“通榜”。最有名的,如袁枢应举,主考人杜黄裳恳拟榜第,袁枢即自列为第一名状元,一时推服,传为嘉话。当知国家考试,本为求取人才。服务政府之官长,如确知应考人中有杰出之士,先为延誉,并非即是营私通关节。主考官苟自问对学术界新进人士,所知不熟,托人代定榜第,亦并非即是颟顸不负责。中国传统政治,另有一番道德精神为之维系主持,种种制度,全从其背后之某种精神而出发,而成立。政府因有求取人才之一段真精神,才始有选举制度与考试制度之出现与确立。若政府根本无此精神,则何从有此制度?

    西方近代民主政治之起源,正因当时政府并不注意民情,一意征敛,民众遂要求政府许纳税人推举代表,审查预算,通过税额,可覆核其决算,如是推演而成今日彼方之所谓政党政治。中国政府,则自汉以来,即注意在全国各地求取人才,共同参政。而且整个政府,即由此辈求取的人才所组织。除却皇帝外,政府中人,自宰相以下,全由各地选举考试而来。所以唐代有人说,礼部侍郎权重于宰相。因宰相亦必经国家公开考试录取,然后得历级迁升,做成宰相。而考试权则掌在礼部侍郎手里,非经礼部侍郎之手,绝进不得仕途,做不成宰相。这岂不是礼部侍郎权重过了宰相吗?若不明白中国这一番传统精神,而空论其制度,则断不能明白得此各项制度之真相真意义所在。同样道理,我们若没有西方人那番精神,而凭空抄袭他们的制度,亦决不能同样获得他们那种制度之成效。

    唐代考试主要偏重诗赋,此层亦有种种因缘。最先亦如汉代对策般,就现实政治上大纲大节发问。但政治问题有范围,按年考试,应举人可以揣摩准备,说来说去,那几句话,不易辨优劣高下。诗赋出题无尽,工拙易见,虽则风花雪月,不仅可窥其吐属之深浅,亦可测其胸襟之高卑。朱庆徐《上张水部》诗:“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此是当时谒举送公卷,乞人评定附上的一首小诗。但设想何其风流,措辞何其高洁。诗赋在当时不失为一项最好的智力测验与心理测验的标准。

    唐代科举最要者有两科:一是进士科,以诗赋为主。一是明经科,则考经义。但所考只是贴经墨义。贴经是把经文贴去几字,令其填补。墨义是就经文上下句,或注疏中语出题,令其回答。此亦是测验之一种。但专习一经,字数有限,几年即可成诵,亦不易辨高下,定人才。大抵唐代考进士,旨在求取真才。考明经,则旨在奖励人读经书。进士如汉代之贤良,明经如汉代之孝廉。唐代社会重视进士,进士科遂为人才所趋,明经则为人卑视。人才既群趋进士科,自然政府也只有重用进士。因于此项制度之继续推行,而社会好尚,都集中到诗赋声律,所谓:“文选熟,秀才足。文选烂,秀才半。”此系事势所趋,并非政府有意用此无用之诗赋文艺来浪费人精力,埋没人才。后人不解,自生曲说。此与当时推行此制度之原意,并不相干。

    但唐代的考试制度,也不免有流弊。在汉代先经国立大学一番教育,再经地方服务之练习成绩,经察举后再加以考试,求取人才,凡分三项步骤。唐代则专凭考试一项,自不如汉人之精详。惟唐代初期,大门第势力方盛,子弟在大门第中养育成长,既经家庭严肃之礼教,如柳氏家训之类,又有政治上之常识,如南朝所传王氏青箱之例,由此辈青年参加考试,易于成材。考试制度仅是一种选拔人才之制度,而非培养人才之制度。自经此项制度推行日久,平民社会,穷苦子弟,栖身僧寺,十年寒窗,也可跃登上第。渐渐门第衰落,整个政府转移到平民社会手里。但此等平民,在先并未有家庭传统之礼教,亦更无政治上之常识,一旦仅凭诗赋声律,崛起从政,第一是政事不谙练,第二是品德无根柢,于是进士轻薄,遂成为当时所诟病。当知在门第教育下,附加以一种考试,故见考试之利。现在门第衰落,更无教育培养,仅凭考试选拔,则何从选拔得真才?可见仅凭某一项制度,少却其他制度之配合联系,该项制度亦难有大效。

    又该项制度推行日久,报名竟选的愈来愈多,而录取名额有限,授官得禄的更有限。造成应试的百倍于录取的,录取的又十倍于入仕的。于是奔竞之风,愈演愈烈,结党分朋,各树门户,遂有唐代牛、李之党争。当时党争背景,便因于政治公开,引起了社会的政治热,于是转向人事派系上求出路。李德裕是代表门第势力之一人,他竭力反对应举,又主张政府该用门第子弟,不该专取轻薄无根柢的进士。在他当时此项议论,亦不能说他不针对着时弊。但考试制度,究竟是开放政权,为群情所向,门第势力终于要经此制度之打击而崩溃。李德裕自己是贵胄子弟,他个人虽才力出众,在政治上确有建树,但哪能因制度之流弊,而就把此制度,根本推翻呢?

    唐代与考试制度相辅而行的,尚有一种官吏的考绩法,此在汉代谓之考课,到唐代谓之考功,此即以后之所谓铨叙。唐代由门第来培养人才,由考试来选拔人才,再有考功制度来登用人才。凡经考试及格录用的人才,均有一种客观的考功制度来凭其功绩升迁降黜。此项制度,由汉至唐,发展到极精详,运用到极高明,这是唐代政治上一大美迹。迫及门第衰落,人才无培养之地,而士人充斥,分朋立党,考课亦难严格推行,于是单凭考试,既选拔不到真才,又不能好好安排运用,在外是军阀割据,在内是朋党争权,人才是进士轻薄,担当不了实际大责任,唐代终于如此形势下没落。

    四

    五代十国,是中国史上最黑暗的时期,那时则几乎只有骄兵悍卒,跋扈的将帅。连轻薄的进士,也如凤毛麟角。天地闭,贤人隐。那时急得在和尚寺里出家的高僧们,也回头推崇韩昌黎,改心翻读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儒家经典,社会私家书院也在唐末五代时兴起。宋初开国,一面是杯酒释兵权,解除军人干政恶习。一面极端奖励考试制度,重用文臣,提倡学风。那时进士登第,即便释褐,立得美仕。状元及第,荣极一时。经由国家之提倡,五六十年之后,社会学术重兴,才始有像胡安定、范文正一辈人出世。范文正、胡安定都是在和尚寺道士院中苦学出身。范从事政治,胡专心教育,苏州湖州的讲学制度,后来由政府采纳,变成太学规制。范文正为副宰相,颇想彻底改革时政。一面是提倡兴建学校,从基本上培植人才。一面是严厉革除任荫法,好重新建立铨叙升黜之客观标准。一到王荆公当政,遂又进一步计划考试制度之改进。

    科举规制之日趋严密,其事始于宋代。公卷风气已不复见,又有糊名法,杜绝请托,严防舞弊。于是尚法的意义,胜于求贤,此亦风气所趋,不得不然。然考试制度之主要目的,本在求贤。究竟政府该如何从考试制度中获取真才呢?王荆公对此问题,主张改革考试内容,废去明经,专考进士。而进士科则废去诗赋,改考经义。在荆公之意,政治取人当重经术,不重文艺,自是正论。然当时反对派意见,亦有立场。大致谓诗赋经义,均是以言取人,贤否邪正,同难遽辨,而诗赋工拙易见,经义难判高下。况以经术应举,反教天下以为,欲尊经而转卑之。王荆公又自造《三经新义》为取士标准,此层更受人反对,谓其不当以一家私学掩盖先儒。大体中国传统意见,只能由在野的学术界来指导政治,不当由在朝的政府来支配学术。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