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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上之考试制度(2/2)

术虽当尊,然定为官学,反滋流弊。汉代五经博士,渐成章句利禄之途,此乃前车之鉴。南北朝、隋、唐学术分裂,社会尊信的是佛学,门第传袭的是礼教与政事。一到宋代,门第已衰,佛学亦转微,私家讲学代之而兴,王荆公主张复古制,兴学校,此似最为正见。然当时依然是私学盛,官学微。学校由政府主持,总之利不胜害。王安石当政,人人言经学。司马光当政,又人人言史学。学术可以与政治相合,却不当与利禄相合。政府当为学校之护法,却不当为学校之教主。荆公自信太深,昧于人情。至后蔡京当国,太学分舍,显然以利禄牢笼,于是范仲淹、王安石兴学精神,到此终于一败涂地。幸有私人讲学,在社会下层主持正气,然朝廷则视之为伪学,加以抑制驱散。教育制度不能确立,则考试制度终是单枪匹马,功效有限。何况经义取士,亦未见必较诗赋为胜。即荆公亦自侮,谓:“本欲变学究为秀才,却不料转使秀才成学究。”学术败坏,人才衰竭,而北宋亦终于覆亡。

    到南宋,考试制度,一仍旧贯。朱子曾慨言:“朝廷若要恢复中原,须罢科举三十年。”然科举乃中国自唐以来政治制度中一条主要骨干,若无科举,政府用人凭何标准?朱子理论终难见之实际。却不料到元代,遂专以朱子《四书》义取士,此下明、清两代,相沿不改。直到清末,前后七百年,朱子《四书集注》,遂为中国家诵户习人人必读之书。其实朱子《四书》义,亦如王荆公《三经新义》,不外要重明经术。只荆公是当朝宰相,悬其学说为取士标准,遂为学术界所反对。朱子是一家私学,元、明以来,只是崇敬先儒,此与荆公亲以宰相颁其手著之《三经新义》情势不同。此刻姑不论王朱两家经义内容,只就政治学术分合利弊而言,则荆公《三经新义》,势不可久。而朱子《四书》义则悬为政府功令垂七百年,此亦治国史者,所当注意之一大节目。一制度之确立,亦必体察人情。以学术与利禄相合,在人情上易于有弊。荆公本人亦是一大贤,只为不察此层,遂招当时之反对,并滋后世人之遗议。至考试内容,不当以经义为准,此层亦到明代而大著。

    五

    明、清两代考试内容,均重经义,而又以朱子一家言为准。因诗赋只论工拙,较近客观,经义要讲是非,是非转无标准,不得不择定一家言,以为是非之准则。既择定了一家言,则是者是,非者非,既是人人能讲,则录取标准又难定。于是于《四书》义中,演变出八股文。其实八股文犹如唐人之律诗。文字必有一定格律,乃可见技巧,乃可评工拙,乃可有客观取舍之标准,此亦一种不得已。至于八股流害,晚明人早已痛切论之。顾亭林至谓:“八股之害,等于焚书,其败坏人才有甚于咸阳之坑。”然清代仍沿袭不改。但若谓政府有意用八股文来斲丧人才,此则系属晚清衰世如龚定庵等之过激偏言。治史贵能平心持论,深文周纳,于古人无所伤,而于当世学术人心,则流弊实大。若论经义祸始,应追溯到王荆公。然荆公用意实甚正大,即此一端,可见评论一项制度之利弊得失,求能公允,其事极难。而创制立法,更须谨慎。又贵后人随时纠补。制度既难十全十美,更不当长期泥守。此非有一番精力,不能贯注。否则三千年前出一周公,制礼作乐,后人尽可墨守,何须再有新的政治家?

    明初开国,亦颇曾注意整顿学校,然终是官学衰,私学盛。私家讲学,自不免有时与政府相冲突。张居正为相,严刻压制,此乃张居正不识大体。此后东林讲学,激成党祸,人才凋落,国运亦尽。政府专仗考试取士,而与学校书院为敌,安得不败。然明代亦尚有较好之新制度,可与考试制度配合,即为进士入翰林制,明、清两代都从此制下培养出不少人才。学校培养人才,在应考之前。翰林院培养人才,则在应考及第之后。此制值得一追溯。

    在中国历史上,政府常有一派学宫,(此学官二字,并非指如后代之教谕训导而言。)专掌学术图籍,不问实际行政,而政府对此项学官,亦能尊重其自由之地位,仅从旁扶植,不直接干预。此在春秋时有史官。战国以下,私家讲学大兴,政府网罗在野学者,设博士官。秦代博士官,其实略如唐初之翰林院,杂流并汇,政府普加供养,并不搀入政府之态度与意见,来抑此而伸彼。李斯焚书,始对博士官加以一番澄清淘汰。及汉武帝设立五经博士,政府对学术界之态度与意见,更趋鲜明。

    然中国政府本身与西方传统大有不同。西方近代一面有宗教超然于政治之外,其社会意识,又常抱一种不信任政府时时欲加以监督之意态,此可谓之契约性的政权。中国则自来并无与政治对立之宗教,社会对政府又常抱一种尊崇心理,圣君贤相,常为中国社会上一种普遍希望,因此中国政权,乃是信托式的,而非契约式的。与西方社会传统意态大异。政府既接受了社会此种好意,亦必常站在自己谦抑地位,尊师重道,看重社会学术自由。政府所主持者乃制度,非学术。制度必尊重学术意见,而非学术随制度迁转。若政府掌握了学术是非之最高权衡,则在中国社会中,更无一项可与政府职权相抗衡之力量,此种趋势,必滋甚大之流弊。因此政府对学术界,最好能常抱一种中立之态度,一任民间自由发展,否则必遭社会之反抗。此种反抗,实有其维系世道最重要之作用。

    汉武帝时代之五经博士,即是政府对学术表示非中立态度之措施。不久即生反动,汉儒经学有所谓今古文之争。今文即是政府官学,古文则为民间私学。其实今文经学未必全不是,古文经学未必全是。然而东汉末年朝廷所设十四博士之今文经学,几乎全部失传,而郑康成遂以民间私学,古文学派,成为孔子以后之第一大儒。魏、晋、南北朝,佛学入中国,宗教与政府相对立,政府所主持者仍是制度,学术最高权威,则落入僧寺。唐人考试尚诗赋,诗赋仅论声律工拙,在学术上依然是一种中立性的,并不表示政府对学术是非之从违。宋代王荆公改以经义取士,则显然又要由政府来主持学术,走上中国历史卑政尊学趋向之大逆流,而翕然为社会推敬者,依然是程、朱私学,朱子遂成为郑康成以下之第一大儒。及元、明以朱子《四书》义取士,阳明讲《大学》,根据古本,即与朱义对立。此后清代两百六十年考据之学,无非与朝廷功令尊宋尊朱相抗。然《四书》义演成八股,则经术其名,时艺其实,朝廷取士标准,依然在文艺,不在义理,仍不失为是一种中立性的。此就考试项目言。

    至论学官,则魏、晋、南北朝、隋、唐皆有。大体如文学编纂图籍校理之类。政府只设立闲职,对学人加以供养,恣其优游,不限以涂辙,不绳其趣诣。唐代有翰林院,最先只是艺能杂流,内廷供奉。此后遂变成专掌内命,一时有内相之号。宋代翰林学士掌制诰,侍从备顾问。又有经筵官,则为帝王师傅。又有所谓馆阁清选,亦称馆职。此皆在我所称之为学官之列。大抵集古今图书,优其廪,不责以吏事,政府藉此储才养望,为培植后起政治人才打算。明代之翰林院,连史官经筵官均并入,又有詹事府主教导太子,与翰林院侍讲侍读同为王室之导师。翰林责任,大体如修书视草,议礼制乐,备顾问,论荐人才,都是清职,并不有实权负实责。明代始规定进士一甲及第入翰林,二甲三甲为庶吉士,亦隶翰林院,须受翰林前辈之教习。学成,再正式转入翰林院。其他亦得美擢。清代沿袭此制,用意在使进士及第者,得一回翔蓄势之余地。使之接近政府,而不实际负政治责任。使之从容问学,而亦无一定之绳尺与规律。明、清两代,在此制度下出了许多名臣大儒,或为国家重用,或偏向学术上努力。即如曾国藩,初成进士,其时殆仅通时艺。看其家书报道,可以想见其为进士在京师时,一段如何进修成学之经过。此种环境与空气,皆由翰林院与庶吉士制度中酿出。

    汉代是先经地方政府历练,再加以察举。唐代是礼部试及第后,颇多就地方官辟署,必待吏部试再及第,始获正式入仕。大抵汉、唐两代,都有实际政事历练,与考试制度相副。宋代以下进士,在先未有政治历练,一及第即释褐,失却汉、唐美意。故明、清两代有此补救。若使明、清两代仅仗科举,更无翰詹为养才之地,则八股时艺,如何能得真才?而更须注意者,明、清两代之翰林院,仍系中立性的,并不似汉代博士,限于学术功令。考试只是遴才,翰林进士只在养才,政府职权仍在制度一边,并未侵犯学术之内容。此层为查考中国历史上考试制度演变中一绝应注意之节目,故在此稍详申说。

    考试制度演变到清代,愈趋严密。自宋以来,秋试在八月,春试在二月,元明沿袭未改。万历时,曾有人主张,春试改三月,原因是二月重裘,易于怀挟。当时经人驳斥,终未改期。但到清代,真改春试在三月了。一说是天暖不须呵冻,但另一因,却是人穿单夹,可无怀挟。其他如截角、登蓝榜、弥封、编号、硃卷、誊录、锁院、出题、阅卷,种种关防,全像在防奸,不像在求贤。清初几次科场案,大批骈戮,大批充军,更是史所未有。而到中叶以后,进士入翰林,专重小楷,更属无聊。道光以下,提倡废八股废考试的呼声,屡起不绝,此一制度绝对须变,自无疑问。然此一制度,究竟自唐以下一千年来,成为中国政治社会一条主要骨干。其主要意义可分三项陈述:

    (一)是用客观标准,挑选人才,使之参预政治。中国因此制度,政府乃经由全国各地所选拔之贤才共同组织,此乃一种直接民权,乃一种由社会直接参加政府之权。与近代西方由政党操政,方法不同,其为开放政权则一。

    (二)是消融社会阶级。因考试乃一种公开竞选,公平无偏滥。考试内容单纯,可不受私家经济限制。寒苦子弟,皆得有应考之可能。又考试内容,全国统一,有助于全国各地文化之融结。按年开科,不断新陈代谢。此一千年来,中国社会上再无固定之特殊阶级出现,此制度预有大效。

    (三)是促进政治统一。自汉以来直到清末,无论选举考试,永远采取分区定额制度,使全国各地优秀人才,永远得平均参加政府。自宋代规定三岁一贡以来,直到清末,每历三年,必有大批应举人,远从全国各地,一度集向中央,全国各地人才,都得有一次之大集合。不仅政府与社会常得声气相通,即全国各区域,东北至西南,西北至东南,皆得有一种相接触相融洽之机会,不仅于政治上增添其向心力,更于文化上增添其调协力。而边区远陬,更易有观摩,有刺激,促进其文化学术追随向上之新活力。

    即举此三端荦荦大者,已可见此制度之重要性。至其实施方面,因有种种缺点,种种流弊,自该随时变通。但清末却一意想变法,把此制度也连根拔去。民国以来,政府用人,便全无标准。人事奔竞,派系倾轧,结党营私,偏枯偏荣,种种病象,指不胜屈。不可说不是我们把历史看轻了,认为以前一切要不得,才聚九州铁铸成大错。考试制度之废弃,仅其一例。

    六

    西方人在十八世纪时,却看重中国考试制度。但他们自有他们的历史渊源,不可能把中国制度彻底抄袭。英国最先模仿中国考试制度,但只事务官须经考试,各部门行政首长,则仍由政党提名。照理论言,海军应用海军人才,外交应用外交专长,都该经政府客观考试录用。但西方却只采用了中国考试制度之下半截,海军外交各部之事务官,须经考试,其主持海军外交各部行政首长,却不须考试,仍由政党提名,岂非在理论上像似讲不过。此正为政党政治,乃西方历史渊源中自生自长的东西,若连此废了,势必发生政治上大摇动。此是政治元气,不可遏塞。任何一种外国制度,纵其法精意良,也只可在本国体制中酌量运用。西方人懂得此层,采取中国考试制度之一枝半截,成为他们今天的文官制。中国何尝不可也采取西方制度的一枝半截,把皇帝废了,再加上国会代表民意,而考试制度则依然保留。政府一切用人,仍该凭考试,只在内容上方法上再酌量改进。

    但当时中国人意见不同,学西方便得全部学。其实如日本,又何尝是全部学了西方?他们依然还有一个万世一统尊严无上的皇帝,反而日本维新,早有富强实效。中国赶不,回过头来主张,不仅政治制度要全改,连文化学术也该全改,甚至连文字最好也全改。日本还未废绝汉学,中国则主张改用罗马拼音。一面又盛赞西方,如英国之善用习惯法,却不许自己尊重自己习惯法。只有海关、邮政、电报各机关因经由外国人主持,仍用考试制度,不致大扰乱。其他中国近代各机关一切用人,连像曹操、陈群时的九品中正制也没有,政治安得上轨道?而反肆意抨击中国传统政治之**黑暗。于已往一切制度,漫不经心。政治无出路,回头来再打击历史学术文化。认为整个社会,均得从头彻底改造始得。结果造成今日对历史文化一笔抹杀,社会礼教一体推翻之狂妄风潮。

    于此我们不得不推尊孙中山先生,只有他能高瞻远瞩,他的五权宪法,正也恰合于西方人采用中国制度半截的办法,他也想在中国自己传统制度下采用西方近代民主政治之一枝半截。但他的理论之精深博大,至今未为国人所注意,所了解。此层并不专限在考试制度之一项目上。若不明了孙先生五权宪法之精意所在,单单再来添进一考试制度,依然是要有名无实,难生大效。

    中西考试制度,在方法上,复有一至要之歧点。西方考试只重专家,只如汉代辟召奇才异能之例。至于政治人才,则贵有通识,尤胜于其专长。此等人才,西方则在国会中培养。中国传统考试着重在通识,不在专长。中国科学不发达,考试制度亦预有关系。如在金、元统治时期,异族君临,政权不开放,考试制度松弛,有名无实。但中国社会其他各专门学术技能,如医药、天算、水利、工程、艺术、制造诸项,反而有起色。此后中国考试制度,自应在录取专长方面,积极注意。然如何培植政治通才,此事依然重要。即如明、清两代之翰林院制度,即在此方面颇著绩效。可见每一制度,其背后必有一段精神贯注,必有极深微的用心所在,哪里是随便抄袭,即能发生作用?

    这里更有一种重要关键。我常说西方民主政治重选举,是偏于人治精神的,一切政制均可随大众意见而转移,政府须常常受民众监督,这非人治精神而何?中国传统政治,重考试制度,是偏于法治精神的,政府一切用人,全凭客观标准,公开竞选,再凭客观标准,按例铨叙,中国人想把整个政府,纳入一种法度规范之内,如是则便可减轻人治分量。中山先生之五权宪法,及其权能分职之理论,正是无意中走上了中国政治传统精神之老路。其实人治法治,亦各有长短,各有得失。大抵小国宜人治,大国宜法治。即以英、美两国言,英国制度偏多人治意味,美国则偏多法治意昧。今天中国人论政制,只高喊法治空口号,又心上终觉考试是中国土货,选举才是舶来新货,因此不免过分看轻了考试,过分看重了选举。政府虽有考试院,却尚未能深切发挥中山先生五权宪法中重视考试一权之内在精神。此等处,决非一枝一节,单凭一项制度来讨论,而不贯通到全部政制之整体精神者所能解决。

    创制立法,应该通观全局,我们今天实有对政治理论再行细加探究讨论之必要。否则总是多方面采摭几许条法规章,临时拼凑,临时粉饰,将永远建不起一个规模,永远创不成一种制度。中国的考试制度,在历史上已绵历了一千年。若论其最早渊源,则已有两千年的演变,这自然应该遭受研究讨论将来中国新政治制度发展趋向的人的绝大注意了。

    以上叙述考试制度之用意及其成效所在。但有不尽然者,每一制度则无不皆然。考试制度特其一例而已。中国古人言:“士先器识,而后才艺。”场屋取士,才艺则较易认取,器识则甚难判定,此其一。抑且考试与教育,事业大不同。果使孔子复生于后世,主持一场考试,岂能得德行、言语、政事、文学之七十群贤?又岂能得惟我与尔有是夫之贤哉回也其人?此皆孔子毕生教育之所成,而岂场屋考试之可获?抑且刘先主三顾诸葛于草庐之中,以此较之场屋取士,所胜何啻千万倍。然而刘先主亦未能于诸葛终身大用。八十三万大军沿江东征,诸葛默尔未敢发一辞,乃终招致白帝城托孤之悲剧。会合此三例观之,则考试制度在政治方面之应用,宜亦可得其为用之限度矣。

    考试制度乃中国传统政治中重要一项目,其为效乃如此,其他可以类推。然则为政究何当重?曰:“为政以德”,岂外在制度之可尽。西方政治则又惟知重视几项外在的制度,故曰“法治”。此又与中国传统政治大不相同。

    (一九五一年冬考试院讲演,载《考诠月刊》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