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中国传统政治(2/2)

家,故称宰;或副官,故称相。但一到秦汉以后郡县时代,大一统政府产生,皇帝化家为国,于是管家的变成管理全国行政,封建家庭中的私职变成了大一统政府里的公职。宰相原先只是一个皇帝的总管家,亦可说是皇帝的代理人,但又可说是一个副皇帝。宰相在汉代也称丞相,丞字同样是一种副官之称。副皇帝代表皇帝来管理国事,同时也代表皇帝来负其不称职的责任。

    这一转变,意义却甚深甚大,但在中国史上,此种大变化,也只是一种潜移默运,和缓地变了,并没有急剧明显的革命斗争为之判然划分。这最是中国史之难读处,同时又是对中国史之必先了解处。

    御史大夫在汉代是一个副宰相。副宰相又有两个副官,一是负责代宰相管理监察政府,不论中央与地方的下属官吏。另一副官则代宰相负责管理监察皇帝及皇室。一个叫御史丞,一个叫御史中丞,中丞是处内廷的。换言之,御史丞监察外朝,即政府。御史中丞监察内朝,即皇室。由此观之,皇帝也该受监察,监察皇帝的也该是宰相。但宰相不便直接监察皇帝,而且宰相总揽全国行政大权于一身,已是不胜其重,才把监察之职分给副宰相,即御史大夫。而御史大夫要监察全国上下,仍嫌职责太重,才把监察之职再分给两丞。一负监察中央及地方政府之责,一负监察皇帝并及皇帝之家及宫廷之责。若把皇帝作为第一级官,宰相是第二级,御史大夫是第三级,则御史中丞最高已属第四级。但第四级官有权监察第一级,这一点又是中国传统政治里一种最寓精义的编配。

    当知大职负大任,小职负小任。皇帝的大任,专在任用宰相,能用得到好宰相,皇帝责任已尽。宰相权任太重,发号施令,决定万机,这是更重大的,才把监察之责交与副宰相御史大夫。副宰相只综握监察大权,至于专责监察皇帝与皇室,那又比较职小而任轻,易于担当了,才把此职责交与御史中丞。我们若明白这一层意义,则由第四级官来监察第一级官,自是毫不足怪。同样的道理,在汉代六百石俸的州刺史,可以监察二千石俸的郡太守。因郡太守负责一郡行政,自属职高任重,州刺史只负责察看郡太守做差了事没有,自属职小任轻,这些全该从中国传统政治偏重职能的理论来观察。你若只说中国传统政治只是君权**,只是高压黑暗,你虽可欺骗现代不读书的中国人,但若使古人复起,他到底要喊冤枉。

    上述制度逐步演变,到唐代遂有台谏分职。台官指的是御史台,专负纠察百官之责。谏官则专对天子谏净过失而设。论其职位,谏官还是宰相之属官,而御史台则成一独立机关,不再是宰相的直辖部属了。任用宰相,权在皇帝。任用谏官,则权在宰相。谏官之职在谏皇帝,不谏宰相,也不得弹劾朝廷百官。弹劾朝廷百官是御史台的职分。照唐代习惯,宰相见皇帝讨论政事,常随带谏官同去。遇皇帝有不是处,谏官即可直言规正。如此则宰相与皇帝双方有一缓冲,可免直接冲突。而谏官职分,本来又是要他来谏诤的,所以他尽直言也不会得罪。即使得罪了,宰相可以把他免职降黜,一面顾全了皇帝面子,一面不致牵动到宰相之自身。至于那谏官呢?他也不怕罢免,横竖一小官,罢免值不得什么,而他可博得直言敢谏之誉,对他将来政治地位,反而有益。这些全是中国传统政治里面运用技术的苦心处。惜乎现代人只把旧传统一口骂尽,再也无心来体味。

    宋代这方面,又远不如唐代。那时规定台官谏官均不得由宰相推荐,于是谏官也不属于宰相,他们的职分,变成不是与皇帝为难,而转移锋芒来和宰相为难了。于是宰相无法纠绳皇帝,除非是和皇帝直接冲突。而宰相身旁,却多了一个掣肘的机关。因御史只限于弹劾违法和不尽职,而谏官则职在评论是非,两职显有分别。在唐代是谏官帮助宰相,在皇帝前面评论皇帝之是非。在宋代是谏官在宰相旁边,来评论宰相的是非了。照理,政府各部分职务上的是非得失,各部分负责人都有发言权,谏官则专用来对皇帝谏诤的,那是宰相的一分职。本来用意,该是用相权来限制君权的,而现在则转成君权用来限制相权了。这一制度之转变,显见是出于皇帝之私心。而且谏官职分本来在评论是非,评论错了也不算违职,也不算犯法,如是则政府中横生了一部分一专持异见不负实责的分子,形成了谏官与政府之对立,即谏官与宰相之对立。但相权究竟即是君权之化身,后来宋神宗信用了宰相王安石,竭力想推行新法,而一辈谏官,横起反对,连神宗也无奈之何。这是皇帝自食其果了。再到后来,因谏官习气太横,太多是非,激起政治上反动,大家不理会他们的胡闹,终于台宫谏官,在政府里全不发生作用了,这又是谏宫之自食其果。可见一种政治,果是太不合理,它自己会失败,行不通。若说中国自秦以来传统政治,老是**黑暗,居然得维持了两千年,那显然是不通人类历史公例的一种无知妄说了。

    到明代,又索性把谏官废了,只留给事中,而给事中的职权也独立了。它的职权还是在审核皇帝诏旨,若给事中认为不合,可以把皇帝诏旨退还。在唐代,给事中本是宰相属员,不过帮助宰相把所拟诏旨,再加一番审核,审核有不是处,那道诏旨可以重拟。拟诏是宰相之权,审核依然是宰相之权,把一个权分两番手续来行使,这是审慎,不是冲突。但在明代则不然,一切政令从六部尚书发下,都须经给事中审核。给事中是分科的,吏部有吏部的给事中,兵部有兵部的给事中,户部有户部的给事中,这都是专门分职的。在职位上,他们是下级官,在名义上,他们只是参加意见。给事中的驳议,在当时名叫科参,是分类参加意见之义。但因他们是独立机关,只负发表意见之责,不负实际上行政利害成败之责。于是实际负责的长官,反而不得不接受他们的意见。万一不听科参意见,而闯出乱子,岂不是更长科参气焰,更增自己罪戾吗?于是不负责任的下级官,反而阴握了暗中的决定权,那不能不说是明代政制一失败。但明太祖废了宰相,也幸得有此一职,遂使皇帝和内阁大学士的诏令,也有行不下的阻碍,还是得失参半。

    到清代,连给事中的职权也废止了,于是真成为皇帝**,皇帝的命令,真可无阻碍地一直行下。在清代叫做台谏合一。在这时,政府里只有弹劾百官违法与不尽职的,再没有对政事发表意见,评论是非得失的,那岂不是政制上一大大的失败吗?就便利皇帝**言,那也可算是胜利,非失败,但到头则落得一个大失败。满清一代的皇帝**,终于是完全失败了。

    六

    现在把中国传统政治,扼要再加以一番综括的叙述。

    (一)中国传统政治,论其主要用意,可说全从政治的职分上着眼,因此第一注重的是选贤与能,第二注重的是设官分职。

    (二)因中国是一个大国,求便于统一,故不得不保留一举国共戴的政治领袖即皇帝。又因无法运用民意来公选,因此皇位不得不世袭。

    (三)要避免世袭皇帝之弊害,最好是采用虚君制,由一个副皇帝即宰相来代替皇帝负实际的职务及责任。明清两代则由皇帝来亲任宰相之职,只不负不称职之责。

    (四)政府与皇室划分,此直至清代皆然。

    (五)政府与社会融合,即由社会选拔贤才来组织政府。

    (六)宰相负一切政治上最高而综合的职任。

    (七)选拔人才的责任,自汉至唐之辟举,交付与各级行政首长自行择用其属员。考试权交付与礼部与吏部,宋代以后则专在礼部。

    (八)考课成绩升黜官吏权则交与吏部。

    (九)监察弹劾权交付与特设的独立机关。唐代有御史台,下至明代有都察院。

    (十)对于皇帝之谏诤责任及最高命令之覆审与驳正权,交付与给事中与谏官。此两官职,唐代隶属于宰相,宋以后至明渐成独立机关,清代则废止不复设。

    (十一)职权既定,分层负责,下级官各有独立地位,几乎政府中许多重要职权都分配在下级,而由上级官综其成,宰相则总百官之成。

    现在再值得一提的,则为汉代九卿到唐代尚书六部之演变。近代中国学者,常认自秦以后的中国传统政治,总是**黑暗,好像老没有什么变动似的。实则人类历史,绝不能有经历数百年千年不变的事情,政治制度也不能例外。中国传统政治,纵使尽合理,尽进步,也不能保持千年而不变。现在只顾痛骂中国传统政治两千年守旧不变,其实转像是过奖了。汉代中央政府的组织,皇帝以下有三公,宰相御史大夫与太尉,太尉是全国武官长。三公以下有九卿。九卿全属宰相,有时亦分属三公。照理应该都是政府的政务官,但顾名思义,实际上只能说汉代九卿只是皇帝的家务官。太常是管宗庙的,常是尝字声借,指祭祀言。光禄勋是大门房,勋把阍字声借,管门户与侍卫的。卫尉是武装侍卫。太仆是车夫头,管舆马与出行的。廷尉是司法官,但在这一行列中,只能说是皇家之私法庭。大鸿胪是管交际宾客的。宗正是管皇帝家族和亲戚的。大司农是大账房,少府是小账房。如是则不说他们是皇室的家务官是什么呢?然而全国一切行政,却又分配到他们职掌,如学校教育归太常,工程建筑归少府之类,可见那时的政府,究竟不脱封建气味。皇帝化家为国,宰相是皇帝管家,因而兼管到全国政务。九卿是皇帝家务官,因而也兼管到全国政务之各部门。我们只看汉代九卿职名,便知那时政府初由皇室中渐渐蜕化的痕迹。

    但到唐代便不同了,九卿变成了九寺,寺是衙门名称,全成为闲职,全国政务尽隶尚书省,省亦衙门之名称。分六部:一吏部、二户部、三礼部、四兵部、五刑部、六工部。照名义论,那些全是政府的政务官,再不与皇室私务相关了。这不能不说是中国传统政治里一绝大的演变。这一演变,正足说明中国传统政治在努力把政府与皇室划分的一个大趋势。这一趋势,正可说明中国传统政治并非建立在王权**上的一大见证。

    唐代的尚书省,绝似近代西方的内阁与行政院,这是管理全国行政部门的最高机关。唐代尚书六部的规模,直到清代末年,大体上没有变。唐代制度,在下有科举制,为政府公开选拔人才,在上有尚书省,综合管理全国行政事务。这两制度,奠定了中国传统政治后一千年的稳固基础。在唐玄宗时,又曾写定了一部《唐六典》,这是中国传统政治里留下的一部最大最有价值的行政法典,整个中央政府以及尚书六部一切行政,大体都包括在这书里,亦大体为后代所遵守。从世界历史论,这也是一部最古最伟大最有价值的行政法典了。那时全国一切政务,都集中到尚书省,上面的命令,也全由尚书省分发执行。尚书省在唐代是合署办公的,全省一首长即尚书令,两次长为左右仆射,各分领三部,左仆射领吏、户、礼、右仆射领兵、刑、工。尚书省建筑,成一三合形。左廊十二司,吏、户、礼各四司。右廊十二司,兵、刑、工各四司。正中向南是总办公厅即都堂。上午各部长官在总办公厅集合办公,下午各归本部本司。但尚书省只管行政,没有最高出令权。最高出令权在中书省,审核在门下省。三省同为政府最高中枢,除非尚书省长官或次长获得出席政事堂兼衔,在当时不算是宰相。

    直到宋代,尚书省规模还是极庞大。据宋人笔记,那时尚书省六曹二十四司,有一百六十个办公桌,办公吏员计有一千零四十三人。某年五六两月,文书统计达十二万三千五百余件。神宗时建造尚书新省,凡三千一百余间。都省在前,总五百四十二间。其后分列六曹,每曹四百二十间,厨房也占一百间。唐代的尚书省,则有四千楹。到明代,尚书分部办公,直辖皇帝权下,不再有首长与总办公处。明太祖亲自独裁,在某月八天之内,便批阅了中外奏劄一千一百六十件,计三千二百九十一事。中国传统政府里的政务丛脞,即此可想。

    但中国传统政治毕竟总有一规模,一法制。即就传递文书一事说,唐代中央在长安,明代在北京。那时到全国各地交通,全靠驿站。紧要文书限几天到,次要限几天。全国驿站都由兵部管,几百年相传,没有说一件公文可以失时误限的。否则若使各种公文,都可失时误限,试问这样一个大国家,又用何法来处理?近代中国学者,只知道说中国传统政治是由皇帝一人**黑暗。试问他皇帝一人,如何来**这样一个广土众民的大国?即在政治技术上,也值得我们细心研究。不能尽骂中国人从来是奴性,不遇到西洋人,老不懂革命,便尽由那皇帝一人来放肆**了。

    七

    但我并不曾说中国传统政治有利而无弊。目下人类知识,也尚未能发展出一个永远有利而无弊的政府。或恐人类知识,会永不能发展出一个有利而无弊的政府来。科举制度固是唐以下传统政治一最重要的奠基石,但在考试技术上,不知经过了多少次争论与改变,而终于到明中叶以后,仍不免有八股文出现。这可说在最近几百年内的学术与人才方面,投下了最大的毒菌,此事人人能说,不烦再论。

    君权相权不断摩擦,东汉与北宋,相权被其属下群臣所抑,流祸已甚深。及明、清两代废去宰相,更与传统精神相违背。这亦己在上文提到。现在且撇开不谈人事上那些愚昧与波折,让我们进一步来讨论中国传统政治本质上的几个缺点吧。

    第一,是它太注重于职权分配之细密化。好处在人人有职,每一职有它的独立性与相互间的平衡性,因此造成政治上之长期稳定。而其缺点,则使政事不能活泼推进,易于停顿而麻痹化。

    第二,是太看重法制之凝固性与同一性,此层与前弊相引而起。全国在同一制度之规定下,往往长期维持到一百两百年。此固不能不说是政治上一种的成功,但遇应兴应革,总不能大刀阔斧,彻底改进,而仅求修补弥缝,逐渐趋于敷衍文饰虚伪而腐化,终于到达不可收拾之境界。

    职分与法制,本就偏重在限制束缚人,中国传统政治一切制度之最要宗旨,即在反抗此等病害。而在其长治久安之下,终不免仍在此等病害中敷衍度过,乃终至于一衰不起,无可救药。重法过于重人,重职过于重权,重安定过于重动进,重限制过于重放任,此在一大一统政府之庞大机构,来适应农业国家之平稳步骤上,正常容易陷于此等病害而不自觉悟,乃终至陷于大病,不可自拔。

    至于西方政治,乃从工商都市中心与各自分别的小地面上建立发展,根本与中国不同。因此他们的政治传统,特别重在掌政者重人较过于重法,重权较过于重职。于是较利于动进,而较不利于安定。两者之间,本是各就所适,而亦各有利弊。西方在十七八世纪,忽然接触到东方,一时对中国政治大生钦羡,刻意推尊效法,康熙在当时居然成为西方政治理想中的模范皇帝。但他们终于能在合适于他们自己历史的线索中寻出头绪,自成条贯,产生出近代西方的政党政治与代议制度。英国从中国学去了文官考试制度,但他们能把它配合在他们自己体系的政党政治下而融洽无忤,这是一件极值得我们反省的教训。

    中国自晚清以下,亦极端羡慕西方的分权制与法治精神,却不知中国传统政治的大毛病,正在过分注重此等分权与法治。晚清末期,中国要效法西方创行选举代议制,应该改变传统演变下的内在流弊,看重活的人超过于看重死的法,随时好让多数的意见来更改向来规定的法制,让人心在法外多留活动之余地。而中国近代政治积弊,则仍在纸面文字上用力,一切要求制度化,认为制度可以移值,不必从活的人事上栽根。又认为制度可用来束缚限制人。不知一切政治上的变化,正是活的人要求从死制度中解放。这一根本精神差了,于是从西方所抄袭的,只得仍成为一种敷衍文饰虚伪与腐化,始终没有把社会人心要求变化的内在活力,引上正路。这一现象众所周见,而其病根所在,则始终无人能指出。

    近代中国人一面羡慕西方历史里的革命,一面则又羡慕西方近代政治里的政党。但中国历史,既很少有像西洋式之革命,而政党之在中国,也永远受人指摘,总没有好发展。当知政党政治,重多数轻少数,实在是重法不重人。中国传统政治,一向是重职权分划,重法不重人。人人有职可循,有道可守,用不到结党。政治之最高层,仍当在创法立法者。较下层,则乃为守法护法者。故曰:“上无道规,下无法守。”可见中国传统政治道在上法在下,非可以惟道而无法。太史公《史记》谓:“申韩之学源于老庄”。申韩乃法家,而庄老道家则主无为,是则申韩尚法,其本乃在无为,史公之意诚为深远矣。《论语》又言:“君子群而不党。”东汉党锢,唐代朋党,北宋新旧党争,此等在中国,皆以召致衰颓,不足法。

    若论西方政府,在先并无像中国般详明的职权划分与法制细规之建立,政治变动性太大,遂产生近代政党政治之要求。西方政党政治,最先乃由政府要求人民纳税漫无准则而引起。但在中国,自秦到清,一向有规定的税目与税额,而收税职权汉代交与大司农与户部,连皇帝宰相也不得轻加改动。往往沿袭数百年,要等朝代变了,始有一次大更订。那样的守法相因,自然用不到时时召集多数人来讨论了。只有汉武帝当时,因推行盐铁政策,他死后,对此政策,政府曾召集民间代表和政府双方讨论过,但此是偶然事,非经常事。即遇政府无端增税,或税制改革,在政府内部,便易引起争端,但仍只凭法制争,非凭多数争。即算是多数意见,亦常是多数在争持此法制。中国传统政治里尊重法制的观念,已成为历史上一种惰性。累积一二千年,遗传到中国人不知不觉的意识之最深层。我们须能因势利导,病在哪里,即针对病处下药。今天硬要由革命来痛快铲除一切,再痛快建立一切,牺牲了活的人,来争死的制度,无论是太看重守法,或太看重变法,一样是太看重了法,实际还是中国的传统病在作梗。

    当知制度因人而立,也该随人事而活化,彻底改革,与一成不变,同样不可能。若真要彻底改革,实无异要把历史一刀切断,此种奇迹在人类历史上,尚无先例。我们的政治理想,也不该希望有违反人性的奇迹来完成,因于彻底改革之不可能,于是专对旧的咒诅愤慨,一切痛骂,此乃意气,非理智。用意气来创造新政治,也决不是理想的政治。而不幸最近中国政党,则多在要求彻底改制更法的盛气下出现。如是则只有革命,却不能有像西方政党雍容揖让,平心商榷的雅度。

    八

    近代中国人尤所最醉心者,厥推近代西方政治上之主权论,即政府主权谁属,一切主权在民众的理论。在西方,首先是由民众选举代表来监督政府,继之则由民众代表中之多数党来实际地掌握政权,组织政府。这一演变在西方,也有他们一段很长的过程,并非一蹴即几。但在中国传统政治里,则很早便另走了一条路,一向注意政府责任何在,它的职权该如何分配,及选拔何等人来担当此责任。却不注意到它最后主权在谁的理论上。因此中国社会,一向也只注意如何培养出一辈参加到政府中去,而能尽职胜任的人才,却不教人如何争取政权。因政权在中国传统政治里早已开放了,任何人只要符合法制上的规定条件与标准,都可进入政府。整个政府,即由此等人组成。

    由于中西双方历史演进不同,而形成的政治心理,双方也不同。西方的政治意识,可说是一种外倾型的,中国则比较属于内倾型。中国人心理,较偏重于从政以后如何称职胜任之内在条件上,而不注重于如何去争取与获得之外在活动上。与上述观念相连带,中国社会民众对政府常抱一种信托与期待的态度,而非对立与监视的态度。若我们说西方政权是契约的,则中国政权乃是信托的。契约政权,时时带有监督性。而信托政权,则是放任与期待。因此中国政治精神,不重在主权上争持,而重在道义上互勉,这又已成为一种历史惰性,并不因辛亥革命而消失。

    革命后的社会民众,并不曾有一种积极兴趣来监视政府。其受传统文化陶冶较深的知识分子,还都想束身自好,在期待状态下准备献身于政治。这些在其内心肯自动作负责准备的,但多失败了。受传统文化陶冶较浅的人,反而较易于接受新潮流,他们投入政党,全部积极兴趣,转移在如何争攫政权上,却没有如何负责的内心准备。此在西方,并不成为是毛病。因在西方,政府与民众,本来是敌体,不断由民众中间跑出人来,争持政权是我们的,他们结着党来监督政府,至少好使政府不敢不负责。在中国,传统心理上,政府与民众是上下一体的。民众中间,本来不断有人去参加进政府了,问题是在如何尽职与胜任。

    现在则整个理论,及政治体制都变了,但历史惰性依然存在。一辈富于外倾性格的人,竞求跃登政治舞台,而偏于内倾性格者则陆续淘汰。理论上精神上都成了外倾型的政治,应该有一个超政府的外在力量来监视而控制它,而实际上则并无此力量,于是中国政治遂急速腐化,即不负责任,而这一种腐化,又在一种恶化姿态即争取政权中表出。所谓革命与组党,全只是一种政治性的活动,却并未触及政治的本质。中国的外倾政治,则只是抄袭肤浅,老在如何活动上注意,而且仍还是全从社会中层阶级知识分子中一辈接受传统文化陶冶较浅,而富于外倾性格者来活动。此一活动,上不在天,下不在地。在理论上,他们说是对民众负责,为民众服务。而民众本身,并不曾密切注视他们,来强迫他们真的负责与服务。

    本来中国传统文化教育,要一辈从事政治活动者,先在其内心具有一种自动负责服务的道德修养,而现在则付之缺如。中国传统政治在制度本身,本也有要政府自身能自动负责服务的一套措施与法规,现在则又全认为黑暗陈旧而被忽视被弃置。于是那辈乘机攫取政权的人,在此真空圈中,陷入权力欲与财富欲之无限发展,而政治遂愈变愈混乱。这固是新旧过渡中,很难避免之一阶程。然其主要责任,则仍应由此辈中层阶级知识分子,实际从事政治或接近政治者负担。而他们却转移论锋,认为是社会民众之不率职。譬如一店主雇用店员,疏于防范,店员营私舞弊,却回头骂店主无能。营私舞弊者是店员,诟厉谴责店主无能者也是那些店员。若使那些人不先洗净他们营私舞弊的内在动机,而仍由他们指挥店主,试问那无能的店主,如何会忽然有能力来裁判这一批店员呢?

    在近代中国,能巨眼先瞩,了解中国传统政治,而求能把它逐步衔接上世界新潮流的,算只有孙中山先生一人。他的三民主义,实能采纳世界政治新潮流之各趋势,而使其会归一致。民族主义里,有德意纳粹与法西斯精神之优点,而无其缺失。民生主义里,有苏俄共产政权向往之长处,而无其偏病。民权主义又把英美政党代议制度之理论,释回增美。政治上之权能分职,最能撷取中国传统政治如我所谓信托政权的内在精神,而发挥出它的真意义。在西方所倡三权分立的理论下,再加添中国传统考试监察两权,使在政府内部自身,有一套能为社会自动负责之法制,而一面又减轻了近代西方政治之对立性与外倾性,把来符合中国自己的国情。在他理想中,哪一个权能分职的五权政府,实不与社会相对立,而与社会为一体,依然是一种信托政权,而酌取了西方契约政权之长处来补偏救弊。而在新政初期,又设有一段训政时期,为到达其理想新政权之过渡。大体上,在他总是有意参酌中外古今而自创一新格,惜乎他的意见与理想,不易为国人所接受。人人只把一套自己所懂得于外国的来衡量,来批评,则孙先生的主张,既不合英美,又不合苏联,亦不合德意,将见为一无是处。无怪他要特别申说知难之叹了。

    推敲孙先生政治意见的最大用心处,实与中国传统政治精义无大差违。他只把社会最下层的民众,来正式替换了以往最上层的皇室。从前是希望政府时时尊重民意,现在则民意已有自己确切表达之机构与机会。而一面仍承认政府与民众之一体,而偏重到政权与民权之划分。只求如何能使贤者在职,能者在位,而已在职位者,则求其能畅遂表达他的贤与能,而不受不必需要的牵制。又在政府自身,则仍注重其内在职权之分配与平衡,而不失其稳定性。这一种稳定性,实与一较广大的国家,而又有较长久的历史传统性者,为较更适合。能稳定并不比能动进一定坏,此当斟酌国情,自求所适。此一理想,自然并不即是完满无缺,尽可容国人之继续研求与修改。但他的大体意见,则不失为已给中国将来新政治出路一较浑括的指示。比较完全抹杀中国自己传统,只知在外国现成政制中择一而从的态度,总已是高出万倍。

    我们也可说,孙中山的政治理想,还是较偏于内倾型的,以其注意到国情。而目下其他意见,无论是主张英美民权自由,与主张苏俄共产极权,都是外倾型的,以其目光只在向外看,而没有肯回头一看我们自己的。我们当知孙中山的三民主义与五权宪法,并不是确经试验而失败了。他的那番理想与意见,实从未在中国试验过,而且也未经近代中国的知识分子细心考虑与研索过。

    中国近代政治潮流,依然只侧重在革命与组党两条路。组党为的是要革命,革命后仍还只重在组党。党是一种力量,可以用来革命。党又是一种力量,可以用来把握革命后所取得的政权。所以有了这一党,便不许有那一党。那一党之争取出路,依然有待于再革命。而中国近代政党的组成,显然不由社会下层的真正民众,而仍是社会中层的知识分子在活动、在主持。他们只想把民众投归党,没有想把党来回向民众,于是变成了由党来革民众的命。这样的组党革命,将永不会有成功之前途。

    若说孙中山失败了,他是失败在一面是个政治思想家,而同时又是实际革命的领导者,终不免因为领导实际革命之需要,而损害及其思想与理论之纯洁与超越性。又失败在他的党徒只知追随孙中山革命与组党,没有能进一步来了解孙中山的政治理想。其他仅知抄袭外国一套现成政治理论与政治形式来组党与革命的,他们的精神实力,自然更未曾用在建立自己的政治理想上,而只用在如何组党与如何革命上。于是西方政治的主权论,一到中国,却变成了权力论。革命与组党,只注重在如何凭借权力而活动。若论政治本质,在近代中国,始终是一张空白,待向外国去套板印刷。始终是用外国的理论,来打破自己的现实。现实重重破坏,而外国理论则始终安放不妥贴。

    将来中国政治若有出路,我敢断言,决不仅就在活动上,决不仅是在革命与组党上,也决不仅是在抄袭外国一套现成方式上,而必须触及政治的本质,必须有像孙中山式的为自己而创设的一套政治理想与政治意见出现。纵使这些意见与理想,并不必是孙中山的三民主义与五权宪法,而孙中山的三民主义与五权宪法,也仍还有留待国人继续研求与实行试验之价值。这是我穷究了中国二千年传统政治所得的结论。

    (一九五○年作,载《**》二卷十一、十二两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