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附录 一 真凭实据(1/2)

    如果真历史是一种能从内部证实的历史,因而是一种合乎理想的当代的和当前的历史;如果靠见证的历史缺乏真实性,但又不是假的,而是既非假的也非真的(不是一种现在是,而是一种过去是);那末,人们便会发出一个合理的疑问:从批判地挑出的和“被认为真的”证据得出的那些车载斗量的命题虽然没有被证实,或许永远不能被证实,但在最严肃的历史研究中也被人所采用,它们到底是怎样起源的并有什么作用呢。

    当我们编写名为对立的一致那一学说的历史或编写名为《坟墓》①那一诗篇的历史时,红衣主教库查②的拉丁文和福斯科洛的韵文显然是属于我们的, 思想和实际的词句都是属于我们的,我们自己向自己念出了它们,同时,那些历史事实的确凿性也是合乎逻辑的真理。但是,《论无知之学》之写成于1439 年年底与1440 年年初之间和福斯科洛的诗篇之写成于诗人在法国长期服兵役回到意大利以后则是有证明为据的,对于那些证明,我们只能说它们应当被认为是有效的,因为它们已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核实,但我们不能认为它们是真的。对它们不论施加多少聪明才智也不能阻止另一种文件或一种旧文件的更好的释义来摧毁它们。然而人们在研究库查和福斯科洛的作品时谁也不能不利用保存至今的有关其作者的传记性材料。

    ① 乌戈·福斯科洛(UgoFoscolo)(公元1778—1827 年)作,1807 年出版。——译音

    ② 原文为CardinaldiCusa。——译者

    有一位受人敬仰的当今的方法论者曾想把对这类证据的信念建立在一种对过去的心灵感应上,即建立在一种几乎是灵魂附体的复苏方式上。但是, 这种信念的来历是极其神秘的,需要加以大胆的和古怪的解释才行,而那种解释甚至贺拉斯笔下的犹太人也是不会置信的。反之,这个问题的内容是可以从我们的私人日常生活的形成过程中观察到的。例如,我们把我们的某些活动记在日记本上或结算账目。过了一些时候,那些事实从记忆中消失了, 我们使自己确认那些事实曾经发生过并应被视为真正的唯一办法就是我们的记载所提供的证据:文献可以作证;我们要相信那书面记载。我们以同样的态度对待别人根据其日记或账本所说的话。我们假定,事情写下来了,事情就是真的。毫无疑问,这种假定和其他一切假定一样,事实上可能是错误的, 因为那种记载可能是在心不在焉或存有幻念的时候记下来的,也可能记得太晚,那时对事实的记忆已经不准确了,不确凿了,也可能是随心所欲地记下来的或存心欺骗别人的。但正因如此,人们对于书面证据并不总是盲目地置信;我们审查它的真相,我们用其他书面证据和它对照,我们考查作者或证人的诚实性和准确性。正因如此,刑法才要对涂改证件或伪造证伴的人加以刑罚和处分。虽则这种种精细的和严厉的预防措施在某些情况下并不能防止舞弊、欺诈和错误(同样,为了处罚犯人所设的法院常常让犯人不受处分而得释放,有时处分了无辜的人),但整个说来,文件和证据是符合真实情况的;人们认为,它们是有益的和值得加以支持与鼓励的,因为它们所必然会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