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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权力/知识”共生现象之社会起源(2/2)

复这些无主者的“可视性”,使他们重新被置于法律的监视下。

    一种最为简便易行的方法来自于饲养牲畜的实践:打烙印。在詹姆斯一世统治下,这种对付离群之羊的办法被用到了流浪者的身上。1604年的法律规定,“在游手好闲者身上烙上‘R’字母,烙印要深人腠理,使其永不磨灭,让他们一直带着这个标记,直到死亡。”该法案的意图在于,在他们身上烙上标记,可以使这一特别危险的群体从普通人中间分离出来,从而可以密切注意他们的动向,这样,至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他们四处迁徙的不良后果。

    不过,在因共同体的控制机制瓦解而产生的各种各样的回应当中,最重要的是强制性监禁的发明。监视,这一经受考验的共同体的控制手段(尽管到目前为止尚未遭到重视),通过有意创造并维持某些条件,可以人为地使用。没有邻里去监视那些流浪者,并使他们的行为齐一化。没有自然形成的“集体的监视者”,能够在足够长的时间内把这些流浪者置于自己的眼皮底下,并影响他们的行为(而不是短暂的影响);流浪者精通如何逃避“受到监视的区域”,知道如何避免在任何一个地方停留太长时间。不过,可以强迫他们进人一个有限区域,使他们无法逃遁,在这里,可以看到他们,随时都可以看到他们,可以看到他们的一举一动,监视者始终跟着他们,监视者的人数足以保证持续的监视,在那里,他们的行动——实际上,他们的所有生命活动——都被置于严格的控制之下,服从外部指定的生活安排,从而不再是不稳定的根源和社会秩序的威胁。只要被关人监狱,这个“危险阶级”重又变成“透明的了”,也就意味着成为无害的了。

    监狱、劳改场所、贫民院、医院、精神病院,都是同一个强大的推动力的副产品,这一力量就是使模糊成为透明。一旦传统“监控”手段所赖以存在的各种条件被证明愈来愈无效,这一力量便构想出另一些条件,以重新安排监控措施。产生于现代早期的各式各样的创新,虽然从表面上看,各自所处的领域相去甚远,从功能上看,彼此之间也没有什么关系,但让人吃惊的是,它们同时产生,这就提醒我们,这些创新远不只是针对某个具体问题的偶然的发明。不仅仅是解决某些具体的“社会问题”,而是要在迅速变迁的社会条件中,在根本上重组社会权力,重新安排社会控制机制,这才是要害所在。隐蔽在监狱或医院等具体表象后面的普遍性,后来在杰里米·边沁的著名的“全景式监狱”(panopticon)中现身了:

    “全景式监狱”一词在这里至关重要,它指出了这一个系统的原则。这样,边沁不单单是从建筑设计的角度提出一种构想,来解决一个特殊问题,如建造一座监狱、一所学校或一所医院。边沁声称这是一个真正的发现,他自己把这称为“克里斯托弗·哥伦布的蛋”。实际上,边沁的主张正是那些医生、刑罚学家、企业家和教育家始终寻找的东西。他发明了一种权力技术,这种技术是为解决监视这一问题而设计的。这里的要点在于:边沁构想并且阐明了,他的可视系统正是这一伟大的创新,为权力实施的便利性和有效性所必需。从18世纪末开始,这一系统已经在实践中被广泛运用。

    我们已经知道,把秩序的控制和维护这一问题界定为一种监视,这并没有什么新意。然而,监视的技术,从古代到现代,在一些至关重要的方面,却发生了一场革命。所有这些革命共同推动了一个完全不同于过去的社会结构的降临。

    最重要的变革或许是终结了监视的相互性,代之以另一种建立在控制的不均衡性之基础上的新机制。现在,监视活动把那个受它影响的集团一分为二,使之成为两个完全的、永远分离的部分:监视者与被监视者。权力的不均衡并不是什么新发明,在我们所知的一切社会都存在。但在前现代社会,不均衡权力所涉及的,与其说是物的所有者,不如说是对物的占有,与其说是人,不如说是物(除了一些显而易见的例外,诸如常备军、僧侣)。权力的不均衡主要表现在再分配社会剩余产品时,此时,生产者被迫或被强制、不甘愿地把他们的一部分产品以有利于统治者的价格卖给他们。总的来说,那些掌握着权力的人对此已心满意足了,这也就是说,只是到了打算再分配剩余产品的当儿,他们才作为一种活生生的力量,出现在生产者的生活场景中。他们毫不关心具体的生产过程,除了手中的权力,他们对周而复始地进行着的农业生产的方法,既一无所知,也不闻不问。掌握着权力的公侯或领主的生活,与臣民的日常生活相去甚远。掌权者享有不定期地(一般是每年一次)对物产进行再分配的权利,他们的兴趣也仅限于此,故而,他们与臣民的唯一关系,仅止于暴力。对他们来说,非常必要的是,让生产者相信,反抗他们的征收是愚蠢的,注定要失败的,生产者对此的确信,通常表现为信仰的形式,即相信他们对那些超人负有义务。由于经常地运用强制性的高压政策,才能实现这样的效果,而频繁地(通常是仪式化了的)展示权力,在一种程度上使得这种效果得以维持。国王公侯们常常公开展示其扈从队伍的威力,以及外观的威严堂皇,此时此刻,期望被看的,是权力者,而看的人则是无权无势的。毫无疑问,臣民屈服于堂皇威权之下,其日常生活始终受到监视。不过,一般来说,这是一种散点的监视,共同体的所有成员,同时也是监视者,并且永远都是监视者。这样的一种监视建立在人类学家所谓的“没有分化的相互性”(generalized

    re-ciprocity)的基础之上,在这种状况下,在同一个场合,或者在不同的场合,相互之间都具有互相控制的权利,从而使这种互相控制的行为成为合法的。

    以边沁的“全景式监狱”这一宏大规划为标志的体制,作为一种“标准”的社会权力技术,开始被运用于大范围的不均衡性监视中。它把作为权力对象的大多数人,永远放在了“被监视者”的地位上,后者既没有权利,也不可能有希望来实现相互之间的监视,或与他们的监视者换个位子。这一变革导致了体制内的权力的分割,随之产生了两个非常重要的创新。首先,完全的连续性的单向监视为一种全新性质的社会控制的到来创造了条件。臣民的行为,不仅在某些经过刻意选择的、苛刻的场合中,要依据指定的模式来进行改造,而且他们的整个的生活方式现在也受到了严密控制,在一个合意的模子中被浇铸成型,中规中距。他们的现实活动被强行赋予了一种周而复始的有规则的节奏。行为不是来自于他们独立的动机,因此,他们的意愿遭到漠视:一旦外在的持续不变的习惯被固定下来,个人的动机就不再是值得认真考虑的情景的要素。连续性的单向监视使得表面上的高压政治成为多余,至少不那么明显;这种高压政治在训政初期显然是必要的,随后它必然会愈来愈少发挥作用,直到成为一种潜在的或仅只是象征性的力量。其次,连续性监视的单向性,使得被监视者的社会轮廓齐一化,由于被权力关系所规定,他们成为了同一个范畴的样本。他们的总体社会地位,为他们所臣服的同一种监视实践所决定,这种监视实践的目的在于,通过使每个人被置于监视状态下,以形成一种相同的、普遍的人类行为程式。单向监视倾向于消除其对象的个体间差异,倾向于用能够在数目字上进行管理的千篇一律性取代质的多样性。这种倾向后来体现为对人这一对象进行科学的“客观化”,分为各种类型,使之适应于统计学处理技术,在这种统计学的处理过程中,个体性、人格意义、动机等,都是多余的。在人与人之间分门别类,也是权力运作的结果;同样,也是分类实践的结果,即是挑出一定数量的人,把他们放到一个多少有些不同的行为程式中去,并且使他们在事实上从属于这个程式(如有危险性的或没有危险性的罪犯、痴呆的、聪明的与愚纯的学生,等等)。

    不均衡监视的另一个有着深远影响的后果,就是要求将专家置于监视者的位置上。现在,监视实践把监视者从集团的其他部分中分离出来;这是一种专门工作,需要全身心的投入,它当然会成为一种“职业”——监视措施得以存在的源源不断的源泉。正是由于它的这种控制的连续性和永恒性,它可以确实建立起它自身的目标,与贵族权力所梦寐以求的那种“散点式”监视相比,它的目标更加雄心勃勃。不均衡监视产生了一项艰巨的任务,这就是对人类行为模式进行整体改造,就是把千篇一律的规则这一不合理要求,强加在个人的有着多种多样爱好的现实活动之上,就是把各自怀着不同目的的民众个体,纳入一个千篇一律的客体范畴。这一任务艰巨异常,要完成它,光有暴力是远远不够的。它要有具有专业实践知识和技能的人的参与,它需要人类行为工程师。不均衡性监视所产生的,与其说是一些彻头彻尾施行高压政治的行家里手,不如说是一种“教育家”角色的人物(尽管此两者并不必然对立)。

    只有在一种连续性的不均衡权力意欲塑造或改造人类行为时,专家内行这一角色的出现才有可能。他们的出现,实际上是现代带来的社会权力重新配置的另一重要结果。一种新的认识产生了:与人类渴望的社会秩序相适应的人类活动,不能听凭个人的判断力或“自然力”的支配,而过去,个人行为或“自然力”是能有效地指导满足于社会秩序要求的人类行为的。这一新的观念的产生,是新的现实的产物。不均衡监视的制度化提供了一种典型结构,在这一结构中,对于人类的“有限性”、“缺陷”或“内在的不完善性”的认识能够重新被塑造成一种实践活动,从而得到证实和强化。一方面,这种实践使人类个体的不完善性得以再造并被“客观化”,但另一方面,它最终把教育者(专家)带入权力领域,他们教化人类,使后者臻于至善之境,这种至善是社会秩序所必需的,我们可以恰如其分地把它称作“共同利益”。教育由此成为这一权力结构中不可或缺的要素。掌权者必须懂得什么是共同利益(人类的共同利益、整个社会的共同利益或委托于他们统治的那一范围内的共同利益),他们还必须了解最适合于这种共同利益的人类行为模式。他们必须知道如何来诱发这种行为,如何使其延续。为了掌握所有的技巧,他们必须运用其他人没有的某些特定知识。权力需要知识,知识赋予权力以合法性和有效性(两者中有着必然联系)。拥有知识就是拥有权力。

    产生于这一社会整体结构的新型权力具有两个显著特征:牧人式的权力(pastoral

    power)、改造思想的权力(proselytizingpower)。

    我们得承认,这两种特征都不是什么新的东西,至少不是全新的。在前现代的许多岁月中,它们已经被创造,经历了发展,承受了考验,在基督教会的精神统治时代,它们发展到了无与伦比的境地。用福柯的话来说,这种牧人式的权力不是为了权力自身的利益,而是为了臣民的利益;不是为了一己之私,而全然是为了臣民的完善。它不是把臣民作为一个集团来处理,相反,它一个一个地面对臣民,也就是说,它的目的在于每一个人的完善,因此,它把个人理解为集体性中的自主性单元。它假设,个人完善的核心隐藏在臣民的人格中,故而这种权力制定了一套奖惩体系,以使个人成为权利和义务的承担者,成为良知之住所,成为行为的决定者和具有自主性的力量。权力的思想改造性质的特点在于使臣民从一种生活方式转向另一种生活方式;它认为自己是一种更理想的生活方式的认知者和实践者,臣民则没有能力使自身提升到更高的层次上去(必须指出,就像基特里的“救治性权力”或唐泽洛特的“监护情结”等这些权力类型一样,改造思想的权力并不一定要依据自身意象来改造臣民,并不一定要通过这种方式来消除两种不同生活模式之间的差异。这一权力所谋求的是臣民对于这一权力自身所代表的并源于其自身权威性的生活方式优越性的承认,并且不屈不挠,坚定不移。接受是臣民能够得救的根本,由于他们承认掌权者宣扬的那种生活方式,确实是优越的,从而把优越性赋予了统治者具有的那种知识。这种承认使权力持有者与臣民之间的裂隙不但没有得到弥合,而且在进一步地强化并永久化,这正好与激烈的思想改造运动所公开宣称的目的相背离)。改造思想的权力的基本原则在行将进入现代之前很久,便已在基督教会的实践中运用,经受了考验。

    在现代权力结构中,牧人式的和思想改造式的技术的世俗化,才是真正的新产生的东西,尽管这些技术本身原来就有,但现在它们摆脱了教会等级体系,根据国家的需要被重新配置。这也就意味着,这两种技术比以前更雄心勃勃、更全面地谋求它们的目标的实现。教会的牧人式的和思想改造式的权力,目的在于形成并维持一种信仰的优越地位(同时也包括被制度化了的信仰代言人的优越地位),这是一种对另一种信仰或其他信仰的优越地位,它削弱后者的势力,使之过于薄弱,无法得到坚定的、全心全意的信奉。国家的牧人式的和思想改造式的权力,则不单单要求征服臣民的精神,实际上,在这里,信仰并不是关键所在。国家向一切看起来可能对它的统治造成麻烦的潜在的源头宣战。在国家谋求生存的艺术当中,最需要的一种专门技术就是如何使国家得到认同;臣民们不得不承认,国家及其委任的专家(他们旨在使国家获得合法性)比他们自己更清楚什么是对臣民有益的,他们应该如何生活,怎样行动才能趋利避害。臣民们不仅被认为没有能力找到他们自己的通往上帝之路,而且被认为没有能力独立地过一种人的生活,如果没有博闻多识者的监督、帮助和改正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