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注释(1/2)

    ①路易十一(LouisXI,1461—1483在位),法王查理七世之子。1477年击败以勃艮第公爵大胆查理为首的贵族叛乱。到1483年,将法国领土,除布列塔尼外,几乎全部统一起来,从而奠定了法国君主**制度的基础。

    ②黎塞留(RiChelieu,1585—1642),法国国务活动家,红衣主教,路易十三(1610—1643在位)的首相,1624年起成为法国的实际执政者。他大大巩固了君权,加强了国家的中央集权制。在他的统治下,法国**制度的主要特征完全形成。

    ③路易十四(LouisXIV,1643—1715在位),他统治的时期是法国**制度的全盛时代,由于穷兵黩武和挥霍无度,使法国陷于民穷财尽的地步。

    ④裁判区(district)系旧制度下一种司法地域区划,法官不得越出本区执法。**官(bailli)代国王或领主行司法枚,其所辖区划即**官辖区(bailliage)。

    ⑤讷韦尔(Nevers)的主教先生系指讷韦尔的主教皮埃尔·德·塞吉朗(PierredeSeguiran)。他曾出席显贵会议,在会上提出这一观点。

    ⑥美男子菲利普(PhilippeleBe1,1285—1314在位),法王菲利普三世(1270—1285在位)之子。他在位期间大大增强王权,贬抑封建权力,同教皇博尼法斯八世(BonifaceVIII,1294—1303在位)在教士纳税问题上冲突,1302年他首次召集三级会议,他的反教皇立场受到支持。经过斗争,终于胜利地选举法国人克莱门五世(ClémentV,1305—1314在位)为教皇,并将教廷迁往法国阿维尼翁。在他治下,法国领土进一步扩大。

    ⑦1614年以来法国合并的新省份分别为阿尔萨斯(根据1648年威斯特伐里亚条约)、鲁西荣、阿图瓦(根据1659年比利牛斯条约)、弗朗什—孔泰(根据1678—1679年尼姆维根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