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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菜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人类理解论-英-洛克 > 第二章 人心中没有天赋的原则

第二章 人心中没有天赋的原则(2/2)

名词以后,就能同意,因此,他们就想,那些公理是天赋的。因为人类在一了解了这些文字以后,既然都会承认这些命题是分明的真理,因此,他们就推断说,这些命题是原来就在理解中贮蓄着的,而且人心不用任何教导,在它们一提出以后,就能允准它们,同意它们,而且从此以后,亦不再怀疑它们。

    18 如果那种同意是“天赋”底标记,则所谓“一加二等于三”、“甜不是苦”等等成千上万的相似命题,都可以说是天赋的——要答复这个意见,则我可以请问,“在一听到、一了解一个命题以后,所发生的那种直接同意,是不是可以做为天赋原则底一个确定的标记?”如果它不是,则他们要根据普遍的同意来证明那些命题是天赋的,那是徒劳的。如果它是“天赋”底标记,则他们应该把一听以后,就能引起同意的那些命题都认为是天赋的,这样,则他们所有的天赋原则亦就太多了。因为人们如果根据一听到名词、一了解名词以后,所发生的那种同意,就来断言那些公理是天赋的,则他们亦必得承认关于数的各种命题是天赋的;照这样,则人们在一听到、一了解各种名词以后,所能同意的各种命题,类如“一加二等于三”、“二加二等于四”、以及其他关于数的无数相似的命题,都可以归在天赋公理以内了。天赋的公理亦并不能只为数目所独占,关于数目所形成的命题亦并不以此为限;不但如此,就是自然哲学同一切其他科学所供给的许多命题,在一被人理解以后,亦是必然要引起同意的。人们不但相信“两个物件不能同时在一个地方存在”,不但相信“一件事物不能同时存在又不存在”等等真理,而且他们还一样相信“白非黑”、“方非圆”、“苦非甜”等等公理。成千上万的这一类真理,凡我们能清楚观念到的,人们只要尚有理智存在,则他们在一听到、一理解各种名称所代表的观念以后,都是必然要同意的。这些人们如果忠于他们底规则,并且以为一听到、一理解以后,所发生的那种同意,就是天赋底标记,那么他们所承认为天赋的,不独限于人们所能清楚观念到的那些命题,而且各种命题只要其中所含的差异观念是互相排斥的,它们亦都是天赋的。因为含着矛盾观念的任何特殊的命题,在一被人听到并理解其中的名词以后,都一定可以立刻得到人底同意;正如“一件事物不能同时存在而又不存在”这个普遍的命题似的,亦正如“相同的不能是相异的”这个普遍的命题似的(这个命题是一切否定命题底基础,而且比前一个命题还更容易理解)。照这样,则他们单是这一类天赋的命题,就有了无数,再不用说其他的天赋命题了。不过任何命题中所含的观念如果不是天赋的,则那个命题便不能说是天赋的,因此,要照人们现在的假设而论,则我们底颜色观念、声音观念、滋味观念、形相观念等等,都成了天赋了。这样便和理性及经验相反了。在一听到、一理解名词以后人们所发生的普遍的直接的同意,我承认它是“自明之理”底一个标记,不过自明之理却不是依靠于天赋的印象,而是依靠着别的东西(以后就会看到),而且包含自明之理的各种命题,还不曾有人狂妄地来认它们是天赋的。

    19 人们先知道了这一类“次”概括的命题然后才知道这些普遍的公理——人们在这里,不要妄说,在一听了以后就得到人同意的那些较特殊的自明命题,所以被人接受,乃是因为它们是较普遍的命题底结果,乃是因为它们是所谓天赋原则底结果。因为任何人只要肯费心来观察理解中的作用,则他一定会看到,这些“次”概括的命题,是在人类还完全不知道那些较概括的公理时,就被人所确知、所坚信的。这些“次”概括的公理既然比那些所谓第一原则较早地存在于心中,因此,人们在一听以后,所以就能同意它们,一定不是因为那些较普遍的原则。

    20 人们说“一加一等于二等等命题,既非概括的,亦非有用的,”现在要答复这一点——人们如果说:“二加二等于四、红非蓝、等等命题,既非普遍,又无大用,”则我可以答复说,这亦并不能证明在听闻理解后所发生的普遍同意,就是天赋原则底根据。因为这种同意如果是“天赋”底标记,则无论任何命题,只要在被人听闻和理解以后,能得到一般的同意,都可以说是天赋的命题,就如“一物不能同时存在又不存在”这个公理是一样的,因为它们在这方面都是相等的。你如果说这个公理是较普遍的,则这种差异更使这样公理同“天赋”一义不相干。因为那些较普遍较抽象的观念,比那些较特殊的自明命题,更是不能一直理解的,因此,它们是在理解逐渐增长以后,才慢慢为人所接受,所同意的。至于说到这些崇高公理底效用性,则我们在后来详细研究它时,或者会看到它不如一般人所想象的那种大。

    21 有人说,“这些公理在未提出以前,有时人们是不知道它们的”,不过这亦不能证明它们是天赋的——不过我们还不曾讨论完人们在一听闻、一理解各种名词后,对各种命题所发生的那种同意。我们首先当注意的就是说,这种同意不但不能标志出那些命题是天赋的,而且正证明它们不是天赋的。因为这种意见已经假设了,人们虽然知道虽然理解别的事理,可是这些命题在未给他们提出以前,他们是不知道的,而且他们在未从他人听来这些真理时,他们是不知道这些真理的。因为这些真理如果是天赋的,如果本着自然的原始的印象(如果有的话),存在于理解中,那么,它们就早已被人知道了,还为什么非提出来,才能得到人底同意呢?那么,你能说,提出它们以后,就能把它们印得较“自然”,印入时稍为明显一点么?如果是这样的,则结果只得说,一个人在被人教了这些公理后,要知道得比原来较为清楚一点。因此,我们就得说,人们用教导把这些公理教给人时,比自然用印象把它们印于心中时,还要较为明显一点。照这样说,便与人们对于天赋的原则所怀的意见不符,便不能给那些原则以任何权威,反而使那些原则不能成为人们一切知识底基础,如人们所妄说的那样。我自然不能否认,许多自明的真理在一提出以后,人们就会熟悉它们,不过我们还分明看到,任何人在明白这些真理时,都只是觉得自己开始知道了他以前所不知的一个命题;而且他以后所以不再来怀疑这个命题,并不是因为这个命题是天赋的,乃是因为他在考究和反省这些文字中所含的事物本质时,任何方式、任何时间都不能使他换一种方法来想。如果在一听闻、一理解以后,就被人同意的那些事理,都可以说是天赋的原则,则凡由特殊到一般的各种有根据的观察,都可以说是天赋的。实则我们分明知道,只有少数聪明人(并非一切人)能起初发现了这些现象,把它们归纳为普遍的原则;因此,这些原则不是天赋的,而是在人们认识了殊例,反省了殊例以后,才总结起来的。善于观察的人们,在已经观察了这些命题之后,是不能不同意的,不善于观察的人们,在听人提出这些命题之后,亦是不能不同意的。

    22 人们如果说,这些命题在未提出之前,人类就已含蓄地知道它们;则他们只是说,人心是有知道这些命题的能力,要不然,则他们所说的是毫无意义的——如果人们说:“这些原则在第一次提出以前,人们虽不明显地知道它们,可是早已含蓄地知道它们”,(人们如果说这些原则在不被知道时就已存在于理解中,则他们一定会有这种说法,)则我们底解释只得说,人心是有能力来坚定地理解并且同意这些命题的,否则我们便不能存想,所谓一个原则含蓄地印于理解之中是什么意思。照这样说,则一切数学的解证都和第一原则一样,都该认为是人心上的天然印象了;我想这是他们所不容易承认的,因为他们会看到要解证一个命题是不很容易的,要在解证以后来同意一个命题却是很容易的。很少有数学家能大胆地相信说,他们所画的一切图解都只是由自然在人心中所印的那些天赋的标记来的。

    23 人们如果根据第一次听闻后所发生的同意来立论,则他们已经谬妄地假设了在听闻以前,人类没有受过教育——前边的论证告诉我们说,凡人们一听以后就能承认的那些公理,都可以认为是天赋的,因为人们所同意的那些命题不是由他人底教导来的,亦不是由任何论证或解证底力量来的,只是在人心解释了理解了各种名词以后,自然而然来的。不过我想这个论证还有其进一层的弱点。在我看来,这个论证底错误似乎在于假设人们不能学得任何新的东西,实则人们是常常在学知他们以前所不知的各种东西的。因为,第一点,他们分明是先学会名词,才知道名词底意义的;而且名词和意义都不是与生俱来的。不过后得的知识还不以此为限,就是命题中所含的各种观念,亦同它们底名称一样,都是后得的,不是天生的。因此,在一听以后人们所能同意的一切命题中,命题底名词、名词和观念底关系、以及名词所代表的那些观念,都不是天赋的;那么我就问,在这一类命题中,还剩有什么是天赋的。我很愿意人们给我指示出,哪一些命题中所含的名词或观念是天赋的。各种观念同名称是我们逐渐所得到的,它们底固有关系亦是我们逐渐所学得的。学习作用完成以后,我们如果看到,一个命题中所含的名词底意义,是我们所熟知的,而且其中所表示的各种观念符合与否,我们亦可以借着比较自己底观念观察出来:则我们一听这个命题,就能立刻同意于它。至于别的命题,纵然它们亦是很确定很明白的,可是它们所含的观念如果是不容易立刻得到的,则我们在同时亦便不能同意它们。一个儿童如果借着惯熟的认识作用,使苹果同火两种差异的观念明显地印在心中,并且知道了苹果同火这两个名词代表着这两种观念,则他便会立刻同意于“苹果非火”的这个命题。不过说到“一物不能同时存在又不存在”的这个命题,则他或者要在几年以后,才能加以同意。因为这些文字虽或是容易学得的,可是它们底意义,要比那个儿童所常见的那些可感物底名词底含义,要较为宽广,较为含蓄,较为抽象;因此,他要费许多时间才能学得这些文字底确当意义,才能在心中形成这些文字所代表的那些普遍的观念。要不达到这个地步,则你永不会使一个儿童同意于由普遍名词所成的各种命题;不过他要是一得到那些观念,一学知那些名词,则他可以立刻同意于后一个命题,亦正如他同意于前一个命题似的。在同意时,他所根据的理由亦是一样的,因为他看到,他心中所有的各种观念之相契与否,是会按照命题中代表观念的各种名词之相容相斥而变的。不过在人们给他所提出的各种命题中,代表观念的那些文字如果不曾存在于他底心中;则那个命题纵然是很真实的或虚伪的,他亦不能加以同意或加以否认;因为他对于这个命题是全不知所以然的。因为文字(或言语)在超出其标记观念的范围以外,都只是一些空洞的声音,因此,我们在同意它们时,一定要看它们是否契合于我们所有的观念;而且我们底同意,亦是以此范围为限的。不过要指示出知识由何种途径才能进入人心,并且要指示出同意底各种程度都有什么根据,那还是下边的事情。我现在只是略为提到这一点,作为我所以怀疑那些天赋原则的理由之一罢了。

    24 这些原则不是天赋的,因为人们并不普遍地同意它们——要求结束普遍同意底这个论证,则我亦可以同辩护天赋原则的人们一致相信说,如果它们是天赋的,它们一定能得到普遍的同意。因为要说一个真理是天赋的,同时又说它是不能得人同意的,那就无异于说,一个人知道一个真理,同时又不知道它是一样的,都是一样不可理解的。不过就照这些人们所说,那些命题亦不能是天赋的,因为不了解这些名词的人们是不能同意这些命题的,能了解这些名词的人们,如果不曾听到或想到这些命题,则他们大部分亦是不能同意它们的;而且我想,人类至少有一半是这样的。不过不能同意的人们纵然占着很少数,而且纵然只有儿童们是不知道这些命题的,这亦足以推翻了普遍的同意,并且从而证明这些命题不是天赋的。

    25 这些公理不是最先知道的——不过“婴儿们”底思想既然不是我们所知道的,而且他们理解中所发生的思想来行推断,也是未曾表示出的,所以要根据这些来进行推论,那就免不了引起人底责难,因此,我其次还可以说,这两个命题亦不是儿童心中原始所有的真理,而且它们亦并不是在一切后得的、外来的意念之前的;而它们要是天赋的,还必须是最先就在那里的。我们能否决定这个问题,并无关系,反正儿童们总是在一定时候已开始思想,他们底语言和行动就使我们相信他们是这样的。他们到了能够思想、能够知识、能够同意的时候,我们还能合理地假设,他们不知道自然所印入的那些意念(如果有的话)么?他们既能从外面知觉到事物底印象,你有任何一点理由,来想象他们同时却不知道自然在其内心所印的那些标记么?他们既然能接受能同意外来的意念,那么他们心中所织入的那些意念,既然印在不可磨灭的字迹内,以为他们一切后得知识和将来推论底基础和指导,你能说他们反而不知道么?倘如是这样的,则自然底辛苦都白费了;至少我们亦得说,它写字写得很糟,因为人底眼虽然能明察其他物象,而对于自然底字迹却是不会读的。它们既然不是最初被人知道的,而且离了它们,人们亦可以对其他事物得到分明的知识,则你要假设它们是最清晰的真理,并且是一切知识底基础,那岂不是最荒谬不过的么?一个儿童确乎知道,奶他的乳母不是同他玩耍的猫儿,亦不是他所怕的黑奴;他亦知道,他所拒绝的土荆芥或芥花不是他所哭着要的苹果或糖。这是他所确实深信的。不过你能说,他所以坚定地同意这些命题以及其他部分的知识,是本于“一物不能同时存在而又不存在”的那个原则么?你能说,一个儿童在达到某种年龄以后,既知道了别的许多真理,就亦意想到那个命题么?人们如果说,儿童们可以把这些普遍的抽象的思辩同乳瓶及鼗鼓结合起来那么他们比起那个年龄的小孩子来,可以说是对自己底意见,更为热情、更有热忱的,不过却不象孩子们那样忠诚和老实。

    26 因此,它们不是天赋的——人们如果长大了,并且惯用了较普遍较抽象的那些观念,同代表观念的那些名称,则你把一些较概括的命题一向他们提出来,就永远可以马上得到他们底同意。不过幼年的人们虽然知道了别的事物,却不能知道这些命题,因此,你就不能妄说,这些命题可以得到有智慧的人们底普遍同意,因此,它们亦就不是天赋的。任何天赋的真理(如果有的话,)一定不能不被人知道,至少亦得被知道其他事物的人所知道。因为它们如果是天赋的真理,则它们一定是天赋的思想;人心中没有一种真理,是它没思想过的。因此,我们分明看到,人心中如果真有天赋的真理,则它们必然是最先被人思想到的,必然是最初在那里出现的。

    27 这些命题不是天赋的,因为天赋的命题应该表示得十分明白,而这些命题是最不明白的——我们已经充分证明,儿童们、白痴们、同人类的大部分,是不知道我们所讨论的那些概括的公理的;因此,我们就分明看到,这些公理并不能得到普遍的同意,亦并不是概括的印象。不过我们还可以由此再进一步来证明,它们不是天赋的。因为这些标记如果是天生的原始的印象,则它们便应该在那些人心中显现得特别明了、特别清楚,可是事实上我们并没有看到那些人心中有这些标记底痕迹。此外,那些人们还是最不知道这些标记的,因此,在我看来这就更能证明它们不是天赋的;因为它们如果是天赋的,则它们底作用是应该有很大的强力同活力的。因为儿童、白痴、生番、同大部分文盲,在人类中是最不为习惯和借来的意见所污染的,而且学习和教育亦并不曾把他们底天然思想在新模型里陶铸一番,外来的造作的各种学说亦并没有把自然在他们思想上所写的明白标记混乱了,因此,我们可以很合理地想象,他们心中这些天赋的意念一定是明明白白可以为人观察出的,就如儿童们所有的思想似的。我们还可以想象,天生的白痴们一定可以完全知道这些原则,因为人们假设这些原则是一直印在心灵上的,并不与身体底组织或器官有关系,人们都承认,这正是这些原则同其他原则所有的唯一差异。按照这些人们底原则,我们还可以想,这些自然的光线(如果有的话,)在这些无含蓄无伎俩的人们心中,应该照耀得达于极度的光辉,使我们不能丝毫怀疑它们底存在;就如我们不能怀疑这些人们有喜爱快乐,憎恶苦痛的心理似的。不过可惜的很!在儿童们、白痴人、生番、全不识字的人们心中,究竟有什么普遍的公理呢?有什么普遍的知识原则呢?他们底意念是为数很少而且范围是很狭的,是从他们日常所见的物象借来的,因为只有这些物象在他们底感官上是常常留有最强烈的印象的。一个儿童固然知道他底乳母和摇篮,而且再大一些还可以逐渐知道了各种玩物。一个青年番人底脑中,固然可以按照其种族的风俗,发生了爱情和打猎等等意念。不过任何人如果以为一个未受教育的儿童,或树林中的一个野人,会知道这些抽象的公理和驰名的科学原则,则我恐怕他会发现自己是错误了的罢。这一类的普遍命题,在印第安人底茅舍内是很少提到的,在儿童们的思想中更是少见的,在白痴底心中更是完全没有它们底印象的。文明各国底学校中同学院中,因为不时争辩,习于这一类的谈话或学问,才能发生了这一类言语;因此,这一类公理只适于巧辩和盲从,却无助于发现真理或增长知识。不过它们亦有一种小功用,可以使知识稍有进步,这一点,我们以后有机会再来详论好了(4卷,7章。)

    28 总摄前义——我不知道,在解证大师们看来,我这说法荒谬到如何地步;任何人在一听之下,或者都是不能相信这种说法的。因此,我要请求向偏见暂时休战,请它暂时且不要责难我,请它听我把这篇论文底结论完全说出来。我是很愿意屈从较好的判断的,而且我既然坦白地追求真理,则人们如果能使我相信,我自己太于固执自己底意见,那我亦是不在意的;因为我们在用力过勤,热心已甚时,是常会有这种情形的。

    总结起来说,我找不到任何理由可以相信这两条思辩的公理是天赋的,因为它们不是人类所普遍同意的,因为它们所引起的一般的同意是由别的方式来的,不是由自然的铭印来的(这一点,我相信下边可以阐明)。在知识同科学方面这些第一原则如果不是天赋的,则我想,别的思辩的公理亦并没有较大的权利,配称为天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