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竞争是生产的界限(1/2)

    在作了上面的说明以后,也许可能会感到,似乎现在我们已经把本题的绝大部分讲完了,似乎我们在不背离真理的情况下已经尽可能地描绘了新计划的许多有利方面。然而这种猜测是不正确的。我们不仅没有用足够鲜明的色彩来描绘合作制的种种好处,而且甚至至今还没有对它作正确的说明!当然,我们所主张的原则能够使生产阶级的收入至少增加三倍,这是一个重要的真理。然而这个真理不管怎样重要,从这里得出的利益不管怎样巨大,跟那个还有待于详细阐述的真理比起来,就显得微不足道了。后者的利益真是无法形容的!

    到目前为止,我们对我们所能达到的利益只作过一些肤浅的说明。我们要把我们的注意力放在一个最重要的真理上,这个真理过去人们曾把它看作是关于人们生活条件的问题,这个真理是新制度与旧制度之间无法形容的巨大区别的基础,这个真理会向所有愿意明白它的人指出几乎对我们周围一切事物的完全新的看法。

    如果有什么东西能够在什么时候引起普遍的惊奇,成为大家热心研究的对象,激起全人类的毅力,号召他们一起努力来摆脱周围的贫困,如果有什么东西能够在什么时候做到这一点,那未这就是下面的那种情况:“我国和其他许多国家的居民失去了生活中必需的和令人惬意的许多东西,这些东西也就是所谓财富。许多人对这些东西只能得到极少的数量,而且要费九牛二虎之力,用巨大的劳动和努力才能得到。另外一些拥有这些东西的人,却经常害怕由于他们控制不住的情况而重新失去它们。然而无可争辩的是,所有这些人依靠他们拥有的巨大机械力,能够用自己的劳动创造出几乎无限的生活上必需的和令人惬意的东西——绝对能够创造出完全足够满足该社会每一个成员的需要的那样多的东西。”

    如果这是正确的话(谁能怀疑这一点?),那末毫无疑问,大自然并没有提供使有些人遭到贫困的任何理由。因此有这么许多人遭到贫困的原因,应当在社会制度中找寻:这一点把我们引向我们在上面提到过的那个重要真理,即现在存在着违反自然的生产界限。

    在有工作能力和劳动热情的居民阶级中间,贫困的明显原因或者是人们不能得到任何工作,或者是虽然找到工作而工资不足以使他们摆脱贫困。但是这两个原因都是结果。由于现在资本家之间互相进行竞争,而并不是联合起来工作,这样,他们带给社会的就不是他们所能给予的最大利益,而是他们采用的方法一般所能给予的最小利益,这种情况就是上面第一个原因的结果。这种情况所产生的第二个祸害是:社会制度从生产阶级手中夺取了他们绝大部分的劳动产品,而不是仅仅拿取少量必需用以抵补事业领导、一般监督、分配和管理方面支出的劳动产品,而且所有从事上述工作的人显然都是非生产工作者,或者换句话说,虽然在人数适当的情况下他们也是社会上有益的和必需的成员,但是他们并不创造他们所消费的东西,因而不得不依靠那些用自己的劳动创造财富的人们的勤劳而生活。

    上面的第一种情况会制造出nonplusultra(极端的)贫困。第二种情况只产生较小的后果,它迫使人类中最有益的成员必须无止境地劳动和受苦。这一点我们已经作了说明。我们指出社会制度从生产阶级手中夺取了他们的五分之四的劳动产品,以及它是用什么方法夺取的。现在我们要来说明资本家之间互相竞争而不是联合起来工作的情况。其原因是在目前的社会状态下,人们在使用资本和分配劳动产品方面的利益是不一致的——这里我们已经开始接触到祸害的根源。这种情况把一切时代和一切民族都引人迷途。它使地球上充满了贫困,阻挠着要使人类变得高尚和幸福的一切意图。只要消除这种情况,就能从世界上彻底消灭贫困及其一切有破坏性的后果!

    现在我们来试着说明这种违反自然的生产界限。

    国家的年度收入,换句话说,也就是人民每年用劳动创造的财富总量,永远存在着两个自然的界限。这就是我们生产力的充分使用和我们的需要的得到满足。

    这个真理是很清楚的。很明显,在第一种情况下,如果国家的劳动力和我们掌握的机械力得到充分的使用,那末国家的财富会达到它的最高点。同样也很明显,如果我们拥有我们所期望的巨大财富,那末我们就不再注意去创造更多的财富。

    如果除了这两种自然的界限以外不再存在其他的生产界限,那就太好了。然而不幸的是我们提出了第三种界限,这第三种界限就是竞争。我们尽力设法来说明竞争是生产的界限。

    1.在目前的社会状态下,生产是受需求限制的。

    消费者通常从零售商那里购买商品,零售商批购的商品数量永远是被他指望能卖掉的数量所决定的,换句话说,也就是他放在店里等待需求的数量所决定的。人们在生产商品的时候,同样也受到这个原则的支配。工厂老板们并不考虑,生产多少布匹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他们不去查明一年中全人类需要多少衣服,以及做这些衣服需要多少布匹。他们也很少问自己,他们能生产多少布匹。他们要问的一切,他们想知道的一切,只是他们能够有利地卖掉多少布匹,商店能向顾客供应多少数量,换句话说,也就是对布匹的可能的需求量有多大。生产是受这个因素而且只是受这个因素的调节的。如果生产的数量比需求的数量大,那未他们就说,市场上商品过剩;如果生产的数量比需求的数量小,那末他们就说,市场上供应不足。而对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和扩大生产力则毫不加以注意!

    2.既然生产是受需求限制的,那末就产生了下面的一个问题:“需求是受什么调节的?”

    我们回答:需求是由整个国家依靠劳动、服务和财产所能支配的财富总量构成的。这个总量是由许多个人依靠劳动、服务或财产所能支配的数量构成的。

    这差不多是不言而喻的,因为大家一定都很明白,一个只依靠自己的劳动生活的人,不能得到超过他的劳动收入的购买能力的财富;任何一个商人,任何一个只依靠自己个人的能力或智力生活的其他非生产者,都不能得到超过他们的服务收入的购买能力的财富;任何一个社会独立阶级的成员都不能得到超过他们的财产的支配能力的财富。

    因此,需求显然是由这些财富的总数构成的,即:生产阶级的劳动收入所能支配的财富数量,不独立的非生产阶级的服务收入所能支配的财富的数量,以及独立阶级的财产所能支配的财富数量。尚未获得解决的唯一的问题是:“每一个个人得到的财富的数量是受什么限制的?”我们回答如下:

    3.个人的劳动收入、服务收入或财产所能支配的财富数量,是受人们之间的竞争限制的。

    竞争决定着生产阶级所得到的财富的数量。他们中间的那些虽然一直等待着工作而还没有找到任何工作的人,在个人竞争的制度下,总是会把他们全体所取得的产品减缩到恰巧足够使他们维持体力和在业务上继续竞争的部分。如果这些阶级什么时候想超过这种水平,那末他们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别的东西上,而这种东西在商业按照目前的原则进行的情况下,他们在随便多长的时间内从来都不可能得到的。

    竞争决定着商人阶级所得到的财富的数量。每一个商人的贫或富,要看他在事业上的努力能让他支配大量还是少量的舒适和享受的物品而定;这总是由他在买卖中得到的收入的多寡所决定的。收入是受竞争限制的,这一点未必需要证明。如果商人按照生产成本出售一切商品,那末他就根本不会有任何收入,然而竞争愈剧烈,每一个商人就愈要使售价接近生产成本,这是具有决定意义的证明。

    那些有房租或利息收入的人,在出租房屋或放债的时候就是商业家,他们所取得的供自己消费的财富数量,也是受竞争限制的。

    这样,竞争限制着个人取得的财富的范围。个人取得的数量综合起来构成社会取得的总量;这个总量构成需求,而需求则限制着生产。

    如果正确地明白这一点,那末大家都会相信,生产力的充分使用和需要的得到满足是生产的两个仅有的自然界限。

    只要资本家之间继续相互竞争而不联合起来工作,我们就永远不能充分使用我们的生产力和完全满足我们的需要,因为生产将永远受到人类的劳动收入、服务收入或财产所能支配的产品数量的限制。

    生产阶级得到的财富数量,是他们的劳动所能得到的最小数量。工人不能取得比现在大一倍的数量,这原因是:如果他一个人要求这释做,并且拒绝为很少的数量而工作,那末他就会失业,因为别人会同意按现在的数量做同样的工作,换句话说,别人会和他竞争。

    商人阶级得到的财产数量,是他们的服务可能得到的最小数量。商人不能取得比现在大一倍的数量,这原因是:如果他一个人要求这样做,也就是说,如果他一个人要求把自己的买卖收入增加一倍,并且拒绝以较小的利润出售自己的商品,那末他就会做不到生意,因为别人会以一般的利润向公众供应同样的商品,也就是说,他们会和他竞争。

    债主和房东得到的财富,是他们靠放债和出租房屋可能得到的最小数量。这一类资本家不能得到双倍的数量,原因在于:如果他一个人要求索取双倍的房租或利息,拒绝以较小的报酬出租或借贷,那末他就会从干这一行的人们的队伍中被排挤出去,因为别人愿意按照目前的报酬出租或借贷,也就是说,他们会和他竞争。

    因此,除了那些有固定收入的人以外,每一个个人的收入以及社会的收入都是受竞争限制的,每一个人只能得到他依靠劳动、服务、出租或借贷所能得到的最小的数量。由于竞争迫使人们只能在非常有限的程度内享用使人舒适和快乐的生活用品(如果考虑到我们能够生产更多更多的东西,那末这的确是有限的),因此我们生产这些必需用品的能力的提高,不可能引起对奢侈品的需求的相应增长。相反,奢侈品的获得只会伴随着越来越大的困难,因为由于竞争的结果,容许大多数人享用的一切东西,只要少数人就能够生产出来;这样,由于争夺工作的斗争的加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