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七章 神话与宗教(2/2)

尊重本部落的习惯和传统,但是习惯和传统的力量在原始生活中并不是唯一的力量。即使在非常低的人类文化水平上,也存在着其它力量的明显痕迹。一种纯粹压抑的生活,一种所有的个人能动性都被完全抑止和排除的人类生活,看来与其说是历史的现实还不如说是社会学的或形而上学的构造。

    在希腊文化的历史上,我们发现有一个时期,旧的诸神——荷马和赫西俄德的诸神开始消亡。关于这些神的流行概念受到激烈的攻击。一种由个别的人们所形成的新的宗教理想产生了。伟大的诗人和伟大的思想家们——埃斯库罗斯和欧里庇德斯、色诺芬尼,赫拉克利特,阿那克萨哥拉——创造了各种新的智慧和道德标准。根据这种标准来衡量,荷马的诸神就丧失了它们的权威。它们的拟人特征被清楚地识别出来并且受到严厉的批评。然而,希腊民间宗教的这种拟人说决没有失去它的积极价值和意义。诸神的人性化在宗教思想的进展中乃是一个必不可少的步骤。在许多地方性的希腊迷信中我们仍然可以发现动物崇拜甚至图腾信仰的明显迹象。吉尔伯特·穆雷Gilbert

    Murray说:

    “希腊宗教的发展自然地分为三个阶段,它们在历史上全都是重要的。最初是在宙斯开始扰乱人的心智之前的原始人的单纯Euetheia或无知的时代。我们的人类学家和探险者们在世界各地都已同样发现了这个阶段。……在希腊世界的某些方面典型地表现出来的东西,在其它地方的相似思想阶段的另些方面也如此典型地表现出来,以致人们不禁倾向于把它当成是一切宗教的标准开端,或者几乎把它当成是宗教得以形成的标准原始材料。”

    然后就是在吉尔伯特·穆雷的著作中被称为“奥林匹斯的征服”过程。在这种征服之后,人以一种不同的观念来想象自然以及他在自然中的地位了。对生命一体化的一般感情让位于一种新的更强烈的主旨——让位于对人的个体性的特有意识。不再有一种自然的亲族关系、不再有一种血缘关系把人与植物或动物联结起来了。人在他的人格化的诸神personal

    gods中开始以一种新的眼光来看待他自己的人格。这种过程在最高的神——奥林匹斯山的宙斯——的发展中可以清楚地看到:甚至连宙斯本来也是一个自然神,一个被尊为居于山顶,司掌**雷电的神。但是渐渐地他呈现出了一种新的形态。在埃斯库罗斯那里,他已经成了最高的伦理理想的代表,成了正义的监护者和保护人。穆雷说:

    “荷马的宗教是希腊人自我实现的一个步骤。……世界在那时被设想成既不是完全没有外部的支配,又不是单单只服从于体现在牛鬼蛇神中的超自然力量的淫威,而是被看成是受一个有组织的团体所管辖的,这个团体是由一些有人格有理性的统治者、贤明而慷慨的长者组成的,它在精神上和形态上都象人一样,只是大得无可比拟罢了。”

    在宗教思想的这种进展中,我们看到了人类心智的一种新力量和新的能动性的觉醒。哲学家和人类学家们常常告诉我们,宗教之真正的最终根源在于人的依赖感。根据施莱尔马哈Schleier-macher的说法,宗教产生于“对神的绝对依赖感”。弗雷泽在其《金枝集》中采纳了这个观点。他说:“这样,在一开始是作为对高于人的力量的些微而部分的承认的宗教,随着知识的增长而趋向于深入到公开承认:人是整个地绝对地依赖于神的;他从前的那种自由举止变为这样一种态度:在不可见的神秘力量面前卑躬屈膝、俯首称臣。”但是,如果对宗教的这种描述包含了什么真理的话,它只有部分的真理。在人类文化的任一领域中,“卑躬屈膝的态度”都不可能被设想为真正的和决定性的推动力。从一种完全被动的态度中不可能发展出任何创造性的活力来。在这一点上,甚至巫术也应该被看成是人类意识发展中的一个重要步骤。对巫术的信仰是人的觉醒中的自我信赖的最早最鲜明的表现之一。在这里他不再感到自己是听凭自然力量或超自然力量的摆布了。他开始发挥自己的作用,开始成为自然场景中的一个活动者。每一种巫术的活动都是建立在这种信念上的:自然界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人的行为。自然的生命依赖于人类与超人力量的恰当分布与合作。严格而复杂的仪式调节着这种合作。每一特殊领域都有它自己的巫术规则。农耕、打猎、捕鱼都各有其特殊的规则。在图腾制社会中,不同的氏族具有不同的巫术仪式,这些仪式是他们的特权和秘密。一个特殊的工作越是困难越是危险,这些仪式也就变得越发必要。巫术并不是用于实践的目的,不是为了在日常生活的需要方面来帮助人。它被指定用于更高的目的,用于大胆而冒险的事业。马林诺夫斯基在描述美拉尼西亚的特罗布吕恩群岛的土人们的神话时说,在那些不需要任何特殊和异常的努力,不需要特别的勇气或忍耐力的任务中,我们就看不到任何巫术和任何神话。但是如果一项事务是危险的而其结局又是不确定的,那么就总是会出现一套高度发展了的巫术以及与此相关的神话。在诸如艺术和工艺、狩猎、收集块根植物以及采集果实等无生命危险的经济事务中,人并不需要巫术。只有在情感极度紧张的情况下他才诉诸于巫术礼仪。但是恰恰正是对这些仪式的履行给他以一种新的他自己的力量感——他的意志力和他的活力。人靠着巫术所赢得的乃是他的一切努力的最高度凝聚,而在其它的普通场合这些努力是分散的或松弛的。正是巫术本身的技术要求这样紧张的凝聚。每一种巫术技术都要求最高度的注意力,如果它不是以正确的程序并按照同一不变的规则来履行的话,它就失去了它的效果。在这方面,巫术可以被说成是原始人必须通过的第一个学校。即使它不能达到意欲的实际目的,即使它不能实现人的希求,它也教会了人相信他自己的力量——把他自己看成是这样一个存在物:他不必只是服从于自然的力量,而是能够凭着精神的能力去调节和控制自然力。

    巫术与宗教的关系是最含糊不清最富争议的问题之一。哲学人类学家们一次又一次地企图澄清这个问题。但是他们的理论是大相径庭的而且彼此间常常出现极明显的矛盾。希望有一个明确的定义能使我们在巫术与宗教之间划一道清楚的分界线的想法是很自然的。从理论上讲,我们相信它们不可能意味着相同的东西,并且不愿把它们归溯为一个共同起源。我们把宗教看成是我们最高的道德理想的符号表达,而把巫术看成是各种迷信的拙劣聚集。如果我们承认宗教与巫术有任何联系的话,那么宗教信仰似乎就成了纯粹的迷信式轻信了。另一方面,我们人类学和人种学的材料的特点又使得把这两个领域分离开来的工作变得极端困难,在这方面所做的尝试已经变得越来越成问题了。现代人类学的基本假定之一似乎正是:在巫术与宗教之间有着十足的连续性。弗雷泽是最早试图证明如下观点的人之一:即使从人类学的观点来看,巫术与宗教也不能归之于同一标题之下。在他看来,它们在心理学的起源上是完全不同的并且趋向于相反的目标。巫术的失败和破产为宗教开辟了道路,宗教一旦产生,巫术就必然崩溃。“人发现,他一直是在把根本不是原因的东西当作原因,从而他所有根据这些想象的原因而作的努力都是徒劳的。他的辛勤劳动都是白费的,他的好奇的独创性都是毫无意义的滥用。他一直拉住的绳子根本就没系着什么东西。”正是在对巫术的绝望中人建立了宗教而且看出了它的真正意义。“即然大千世界没有他或他的伙伴们的帮助而走着它自己的路,那么一定是因为有着其它的存在物——这些存在物象他一样,不过远为强大并且本身是不可见的——指引着世界的进程并且造成了所有不同系列的事件这些事件他在此以前一直以为是依赖于他自己的巫术的。”

    然而,无论从系统的观点来看还是从人种学的事实来看,这种区别似乎都是相当矫揉造作的。我们根本没有任何经验的证据可以表明,曾经有过一个巫术时代,接着被一个宗教时代所接替。而且甚至连这种两个时代有别说据以立论的心理学分析,也是有问题的。弗雷泽把巫术看成是理论活动或科学活动的产物,看成是人的好奇心的结果。这种好奇心激励着人去查问事物的原因;但是因为他不能够发见真正的原因,所以不得不使他自己满足于虚构的原因。另一方面,宗教没有任何理论的目的,它是伦理理想的一种表达。但是如果我们看一下原始宗教的事实,这两种观点似乎就都是站不住脚的了。从一开始起,宗教就必须履行理论的功能同时又履行实践的功能。它包含一个宇宙学和一个人类学,它回答世界的起源问题和人类社会的起源问题。而且从这种起源中引伸出了人的责任和义务。这两个方面并不是截然有别的,它们结合并共同溶化在那种基本的感情中——我们已经称之为生命一体化的那种感情。在这里我们发现了巫术与宗教的共同根源。巫术不是某一类科学——伪科学,它也不是来自于现代精神分析中已被称之为“思想万能”的原则。无论是单纯想要认识自然的愿望还是单纯想要占有并统治自然的愿望,都不能解释巫术的事实。弗雷泽在他称之为“模仿巫术”imitative

    magic与“交感巫术”sympathetic

    magic这两种巫术形式之间作了明确的区分。但是,一切巫术就其起源与意义而言都是“交感的”,因为人如果不是深信有一个把一切事物统一起来的共同纽带,——在他与自然之间,以及在不同种类的自然物体之间所作的那种分离,归根结底是一种人为的分离而不是真实的分离——他就不会想到去与自然发生巫术的联系。

    这种信念已经被用哲学的语言表达在斯多葛派的格言中:关怀一切、同情一切、参与一切συμπáθεια

    τν ων,在某种意义上说这句格言非常简洁地表达了产生所有巫术仪式的那种基本信念。诚然,把希腊哲学的一个概念应用到人类最原始的信仰上去,看来是危险而任意的。但是,创造出“整体的交感”sympathy

    of he

    Whole这个概念的斯多葛派,决没有完全超出通俗宗教的观点。靠着他们关于共同概念notitiae

    communes的原则——这些共同概念是在世界的一切地方和一切时候都可发现的,——他们力求调和神话思想和哲学思想;他们承认甚至连通俗宗教也包含着某些真理的因素。他们自己毫不犹豫地利用“整体的交感”为论据来解释通俗信仰并为之作辩解。事实上,斯多葛派关于弥漫于一切之中的呼吸πνεμα的理论——这种弥漫于整个宇宙之中的呼吸给予一切事物以一种张力,靠着这种张力这些事物被结合在一起——依然是非常类似于一些原始概念的,例如波利尼西亚人的曼纳mana,易洛魁人的奥伦达orenda,苏人的瓦肯Wakan,阿尔衮琴人的玛尼托manitu。当然,把哲学的解释放在与神话巫术的解释同样的水平上,那是十分荒谬的。然而我们可以把二者追溯到一个共同的根源,追溯到宗教感情的非常深的层次。为了深入到这个层次,我们一定不要企图把巫术的理论建立在经验心理学的基础之上,尤其是不能建立在观念联想的原则上。我们必须从巫术仪式这个方面来探讨问题。马林诺夫斯基对特罗布里恩群岛土著的各种部落庆祝活动已经作了使人印象深刻的描述。这些庆祝活动总是伴有神话故事和巫术仪式。在祭祀的季节、丰收欢庆的季节,年轻一辈被他们的父辈提醒道:他们祖先的魂灵就要从阴间返回来了。这些魂灵回来几周并且再度居住在村庄中,栖息在树上,坐在特地为他们筑起的高台上,观赏巫术舞蹈。这样一种巫术仪式使我们对于“交感巫术”及其社会宗教功能的真正意义有了一个清晰而具体的印象。在这样的庆祝活动中的、跳着巫术舞蹈的人们,是彼此溶为一体并且与自然中的一切事物都溶为一体的。他们不是孤立的;他们的欢乐是被整个自然感觉到并且被他们的祖先分享的。空间与时间突然消失了;过去变为现在,人类的黄金时代回来了。

    宗教没有力量,也从不可能压制或根绝这些最深的人类本能。它必须完成另一个任务——利用这些本能并且把它们引入一个新的航道。对“整体的交感”的信仰乃是宗教本身最坚实的基础之一。但是宗教的交感是与神话和巫术交感的类型不同的。它向新的感情——个体性的感情提供充分发挥的机会。然而在这里我们似乎面临着宗教思想的基本矛盾之一。个体性似乎是对作为宗教之出发点的普遍性的感情的否定或至少是限制:一切规定都是否定omnis

    determinatio estnegatio。个体性意味着有限的存在——而只要我们不打破这种有限存在的藩篱,我们就不可能把握无限。宗教思想的进展必须解决的正是这个困难和这个谜。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领会这种进展,可以从它的心理学的、社会学的以及伦理学的含义上来描述它。个人的、社会的和道德的意识的发展都趋向于同一点。它表现为一种渐进的分化,这种分化最后又导向新的集合。原始宗教的各种概念远比我们自己的概念和观念要含糊和不确定。波利尼西亚人的曼纳,象我们在世界其它地方发现的相应概念一样,表明了这种含糊而游移的特性。它没有任何个体性,不管是主观的个体性还是客观的个体性。它被设想为一种弥漫于万物之中的共同神秘要素。根据最早描述曼纳概念的考林顿Codrington的定义,曼纳是“一种影响力,它不是物理的,从某种方面讲是一种超自然的力;但是它在物理的力,或者在人所具有的一切力或美德中显现自身”。它或许是一个灵魂或精神的属性,但它本身并不是一种精神——它不是一个万物有灵论的概念而是一个前万物有灵论的概念。它可以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而不顾它们的特性及其种属的差别。一块以其大小或以其异常形状而引人注意的石头充满了曼纳并且将发挥巫术的力量。它并不被束缚在一个特殊的主体身上,一个人的曼纳可以被别人偷走,转移到一个新的占有者身上。我们在它那里不可能辨认出任何个别的特征,任何人格的同一性。一切高级宗教的至关重要的功能之一,就是要在所谓神灵的东西中发现和揭示这样的人格因素。

    但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宗教思想不得不走很长的路程。当人还没有在他自己的生存和他的社会生活中发现一种新的区分原则时,他是不可能给他的诸神以一种明确的个体形态的。他不是在抽象的思想中而是在他的工作中发现这个原则的。导致宗教思想的一个新纪元的正是劳动的分工这个事实。早在人格化的诸神出现以前,我们就已经看见过那些一直被称为功能性的诸神。它们还不是希腊宗教中那些人格化的神,即荷马的奥林匹斯山上的诸神。另一方面,它们不再具有原始神话概念的那种含糊性。它们是具体的存在物;但是这种具体性表现在它们的行为上,而不是表现在它们的人格化的外表或存在上。因此,它们没有专名——例如宙斯、赫拉、阿波罗,只有表征它们的特殊功能或活动的形容词名称。在许多情况下它们是与某一地方紧密相连的,它们是地方性的诸神而不是一般的诸神。如果我们想要理解这些功能性神祇的真正品性以及它们在宗教思想的发展中所起的作用,我们就必须考察罗马宗教。在那里,分化已经达到了最高的程度。在罗马农夫的生活中,每一种活动,不管是多么专门化,都有它特定的宗教意义。有一类神祇Di

    Indigites监视着播种活动,而另一类神祇则监视着耙掘活动、施肥活动。有一个播种神,一个耙地神,一个积肥神。在一切农业劳动中,没有一个活动不是处在功能性神祇的指引和保护之下的,而每一类神祇都有它自己的仪式和惯例。

    在这种宗教体系中我们可以看到罗马精神的全部典型特征。这是一种赋有巨大凝聚力的有节制的、务实的、生气勃勃的精神。对一个罗马人来说,生命意味着积极的生活,而且他有特别的才能来组织这种积极的生活,管理并协调它的一切成果。对这种倾向的宗教表达可以在罗马的功能性神祇中找到。这些神只必须完成确定的实际任务。它们并不是宗教想象或启示的产物,而是各种特殊活动的管辖者。可以说,它们是些行政神;它们在它们自己之间分摊了人类生活的不同领域。它们没有任何明确的个性,但是靠它们的职责可以清楚地区别开来,而它们的宗教尊严就依赖于这种职责。

    在那些被每一个罗马家庭崇拜的神中有一个不同的类型:炉中之火诸神。它们并不发源于某一特定而有限的实际生活领域,而是表达了罗马家庭生活的最深感情;它们是罗马家庭的祭祀中心。这些神产生于对祖先的孝敬。但是它们也没有任何个人的相貌。它们是地狱的诸神,在集体的而非个人的意义上所理解的“最好的神”good

    gods。“地狱的诸神”这个词从不以单数形式出现。只是在后期,希腊影响已经占优势的时候,这些神才采取了一种更为个人化的形态。在地狱的诸神存在的最早期阶段,它们还是一堆模糊的幽灵,靠着它们与家庭的共同联系结合在一起。它们一直被描述成一群纯粹的潜力,而不是个体。已经有人认为,“在后来的几个世纪中希腊哲学和早期罗马时代全然没有的一种个体性观念盛行起来,人们把这种贫乏而虚幻的潜力与人的灵魂等同起来,并且把一种不朽的信仰强加给一切事物。”在罗马,正是“作为罗马人生活的社会结构基础的家庭观念,战胜了死亡并且具有一种个人无法得到的永恒。”

    在希腊宗教中,从一开始起就占压倒优势的似乎是完全不同的思想和感情倾向。在这里我们也能看见祖宗崇拜的明显痕迹。

    希腊古典文学保留了许多这样的痕迹。埃斯库罗斯和索福克勒斯描写了阿伽门农的子女献在他墓前的各种赠品——牛奶奠酒、花圈、几簇头发。但是在荷马史诗的影响下所有这些希腊宗教的古代特征开始消失了,它们被神话和宗教思想的一个新趋向遮蔽了。希腊艺术为一个新的神祇概念铺平了道路。正如希罗多德所说,荷马和赫西俄德“给希腊诸神命名并且描绘出了它们的模样”。而在希腊诗歌中开始的这项工作在希腊雕塑中得到了完成:如果没有菲底阿斯给奥林匹斯山的宙斯塑造的形象,我们简直无法想象宙斯。行动的务实的罗马精神所拒绝接受的东西正是沉思的艺术的希腊精神所完成的东西。并不是什么道德的倾向创造了荷马的神祇。希腊哲学家们对这些神祇的品格的抱怨是对的。色诺芬尼说:“荷马和赫西俄德把人间一切羞耻和不光彩的行为都给了神祇:盗窃、通奸、欺诈。”然而正是希腊人格神的这种缺点和不足使得人们能够在人性与神性之间架起相互沟通的桥梁。在荷马的史诗中我们看不到在两个世界之间有什么确定的屏障。人在他的神祇中所描绘的正是他自己,在神的一切中所表现出来的正是人的千姿百态、喜怒哀乐、气质性情,甚至于癖好。但是这里不象在罗马宗教中那样,人投射到神身上的是他本性中务实的一面,荷马的神祇所代表的不是道德的理想,而是非常典型的精神理想。它们不是那些必须监视人的某一特殊活动的功能性的无名字的神,它们所感兴趣和宠爱的是个别的人们。每一位神和女神都有它特别喜爱的人,这些人受到神祇的欣赏、爱护和帮助,这不是由于单纯的个人偏好,而是由于某种把这个神与这个人联结起来的精神关系。凡人与诸神都不是道德理想的化身,而是特殊的精神能力和倾向的体现。在荷马史诗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这种新的宗教感情的非常清晰而独特的表达。当奥德修斯返回到了伊塔刻岛而不知道他已经回到了自己的故乡时,雅典娜变成一个牧童出现在他面前并询问他的名字。奥德修斯为了不暴露自己的身分,立即编造了一个充满谎言的骗人故事。女神微笑着听着这个故事,十分赏识她本人赐予他的这套本领:

    “即使碰到你的是一个神,如果想在一切狡诈手法上胜过你,他也一定要成为狡狯的和善于欺诈的。你这家伙,精明得诡计多端,撒谎起来没完没了,甚至在你自己的祖国也不停止编造狡诈的骗人故事,这是你打心底里最喜欢玩的把戏。不过算了吧,我们不再谈这个了,我们俩都十分通晓狡狯的伎俩,因为你在智慧和语言的艺术上都远远超过了所有的人,而我呢,在所有的神祇中也是以智慧和狡狯而闻名。……这就是永远在你心中的思想,因此就是我也不能使你处于不幸之中,因为你是那样言语柔和,头脑机敏,而又深谋远虑。”

    在那些大的一神论宗教中,我们所遇见的是样子完全不同的神。这些宗教是道德力量的产物,它们全神贯注于一点上——善与恶的问题。在琐罗亚斯德教中,只有一个最高的存在者胡腊玛达——“智慧之神”。在他之外,离开了他,没有他,也就无物存在。他是至高无上的,最完善的存在者,是绝对的统治者。在这里我们看不到任何具有个性的东西,看不到作为各种自然力量或精神品质之代表的众多的神。原始神话遭到了一种新的力量、一种纯粹伦理力量的攻击并且被战胜。在最初的神和超自然现象的概念中,人们是全然不知道这样一种力量的。曼纳,瓦肯,或者奥伦达都可以被用于好的或坏的目的——它总是以同样的方式起作用的。正如考林顿所说,它“为了善和恶以一切方式”活动着。曼纳可以被说成是超自然现象原初的,或者存在的方面——但是它与后者的道德方面毫不相干。在这里弥漫一切的超自然力量表现出来的善的现象是与恶的或破坏性的现象相等的。从一开始起,琐罗亚斯德教就是与这种神话的中立性根本对立的,或者说,是和表现希腊多神教之特征的那种审美的中立性根本对立的。这种宗教不是神话想象或审美想象的产物,而是伟大的个人道德意志的表现。甚至连自然也呈现出新的面貌,因为人们专门从伦理生活的镜子中来观察它了。没有任何宗教曾会想过要割断甚至放松自然与人之间的联系,但是在伟大的伦理宗教中这种联系是在新的意义上被系住并拉紧的。我们在巫术和原始神话中看到的那种交感联系并没有被否认或破坏,但是自然现在是被从理性方面而不是从情感方面来探究了。如果自然包含着神圣的因素,那么它不是显现在它的生命的丰富性上而是显现在它的秩序的单一性上。自然不象在多神论宗教中那样是伟大而慈祥的母亲,是一切产生生命的神圣的养育之地。它被看成是法则和合法性的领地,而且它只有靠着这种特性才能证明它的神圣起源。琐罗亚斯德教用阿夏Asha这个概念来描述自然。阿夏就是自然的智慧,它反映了自然的创造者——胡腊玛达、“智慧之神”——的智慧。这个普遍的、永恒的、不能违反的秩序主宰着世界并且规定了一切个别事物:日、月、星辰的轨道,植物和动物的生长,风和云的方向。所有这些都不是单靠物理力量而是还要靠善的力量来维持和保留的。世界变成了一个大道德剧,而自然和人都不得不在其中扮演他们的角色。

    甚至在非常原始的神话思想阶段中,我们就发现了这样一种信念:人,为了达到意欲的目的,必须与自然及其神圣的或有魔力的力量合作。自然没有人的协助就不能把它的礼物赠给人。在琐罗亚斯德教中我们也看见同样的概念。但是在这里它指向了一个全新的方向:伦理的意义取代和接替了巫术的意义。人的全部生活成了为正义而进行的不间断斗争。“善的思想、善的语词、善的行为”这个三一体在这种斗争中起着最主要的作用。人们不再靠巫术的力量而是靠正义的力量去寻求或接近上帝。从现在起,人的日常实践生活中没有一个个别步骤在宗教和道德的意义上被看成是无关紧要或中立的。没有人能置身于神圣力量与恶魔力量的斗争之外,置身于胡腊玛达与安赫腊·曼纽的斗争之外。有一段经文说,那两种宛如孪生子一般显圣现灵的原始精神就是善与恶。智者知道在这二者之间如何作出正确的选择,愚者则不能。每一种行为,不管是公共的还是低下的,都有其确切的伦理价值并带有一种特别的伦理色彩。它意味着秩序或混乱、维持或破坏。那些耕种或灌溉土地的人、种植树木的人、杀死危险动物的人,都是在履行一种宗教职责;他是在为善的力量一一“智慧之神”最终战胜它的恶魔对手作准备并提供保证。在所有这一切中我们都感受到了人类的英勇奋斗,这种奋斗是要摆脱巫术力量的压抑与强制;同时也看到了一种新的自由的理想。因为在这里只有靠着自由,靠着自立的决定,人才能够与神灵相交往。靠着这样一种决定,人成了有神性的人。

    “在两种生活方式之间要作出决定取决于个人。人是他自己命运的主宰者。他有在真理与谬误、正义与邪恶、善与恶之间作出选择的能力和自由。他对他所作出的道德选择负有责任,从而也对他的行为负有责任。如果他作出了正确的选择并且胸怀正义,他就会得到奖赏;但是,作为一个自由的主体,如果他选择了邪恶,他就有对此负责的义务并且他自己的第纳daena或他的自我就会给他以惩罚。……〔到最后必然就会达到〕这样的时代:每一个人都将以他或她自己的资格胸怀正义并且照正义行事,而这样也就使整个人类世界趋向于阿夏。……所有的人……都应为这浩大的工程贡献一份力量。生活在不同时代不同地方的正义的人们,因为他们都是被同一个动机所激励,都在为共同的事业而努力,结果成了一个正义团体的成员。”

    正是这种普遍的伦理交感的形式,在一神论宗教中战胜了自然的或巫术的生命一体化的原始感情。

    当希腊哲学探讨这个问题时,它几乎不可能超越这些宗教思想的伟大与崇高。在后来的希腊化时期,希腊哲学保留着非常多的宗教甚至神话题材。在斯多葛哲学中,一个引导世界走向它的目标的普遍的命运πρσνοια概念是中心的概念,然而即使在这里,人作为有意识有理性的存在物,也必须为命运而工作。宇宙是上帝和人的大社会,〔人们有共同的城市和冥王〕urbs

    Dis hominibusquecommunis。而“与神一起生活”σνζην

    θεοιs就意味着与它们一起工作。人并不只是旁观者,他按他的本份就是世界秩序的创造者。有智慧的人就是神的教士和牧师。在这里我们又发现了“整体的交感”概念,不过它现在是被从一种新的伦理意义上来理解和解释了。

    所有这些都只能通过宗教思想和宗教感情的缓慢而持续的发展才能达到。从最初步的形式到较高的以及最高的形式的过渡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柏格森断言,没有这样的一蹴,人类就会一直找不到通向纯粹的动态宗教之路——找不到一条通向一个不是建立在社会压抑和义务之上而是建立在目由之上的宗教的道路。但是他自己关于“创造进化”的形而上学论点简直与这样的观点不相容。没有伟大的创造精神,没有那些感到目己被上帝的力量所激励并且被指定去揭示上帝意志的先知们,宗教就决不可能找到自己的道路。但是即使这些个人的力量也不可能改变它的基本的社会性格。他们不可能从无中创造出新的宗教来。这些个别的伟大的宗教改革家们不是生活在真空之中,而是生活在他们自己的宗教体验和宗教灵感之中;他们与他们的社会环境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人类从道德义务走向宗教自由不是靠某种造反来成就的。甚至就连柏格森也承认,从历史上讲,他认为应当是真正宗教之精神的神秘主义精神并没有中断其连续性。神秘主义向我们展现出——或更确切地说如果我们真正想要这样的话,它将会向我们展现出——一个奇迹般的景象;但是我们并没有想要这样,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不可能想要这样;我们会经受不住这种压力而失败。因此我们保持着一个混合宗教。在历史上我们发现,在两个本质上根本不同而且初看起来几乎难以相信它们应有同一名称的东西之间其实有一种过渡。但对于哲学家,对于形而上学家来说,这两种宗教形式总是保持着对立。他不可能把它们归于同一起源,因为它们乃是完全不同的力量之表现。一者是完全以本能为基础:正是生命的本能创造了神话创作的功能。但是宗教并不来自本能也不是来自理智或理性。它需要一个新的原动力,需要某种特殊的直觉和灵感。

    “为了了解宗教的真正本质和理解人类的历史,一个人必须立刻从静态的外在的宗教、转向动态的内在的宗教。前者企图避开那些理智或许会使人面临到的危险;它是低于理智的。……后来,靠着一种轻易绝不可能做出的努力,人猛然使自己摆脱了绕轴自转的运动。他重新投入了进化的洪流之中,同时也推进了这股洪流。这就是动态的宗教,它无疑是与较高的理智联在一起的,但又与之有别。宗教的第一种形式一直是低于理智的,……第二种形式则是高于理智的。”

    然而,三种基本的力量——本能、理智、神秘直观——之间的这样一种明显的辩证区别,是与宗教史的事实不一致的。甚至连弗雷泽的论点——人类以巫术的时代开始,然后被宗教的时代相继和取代——也是站不住脚的。巫术是在一个非常缓慢的过程中丧失它的基础的。如果我们看一下欧洲文明的历史,那就会发现,甚至在最发达的阶段,在一个具有高度发展而又非常精确的理智文化的阶段,对巫术的信仰也没有受到严重的动摇。甚至连宗教在某种程度上也承认这种信仰。它禁止和谴责某些巫术习俗,但是把一个“纯洁的”巫术的领域看成是无害的。文艺复兴时期的思想家们——彭波那齐、卡尔丹、康帕内拉、布鲁诺、詹巴蒂斯塔、德拉波尔塔、帕拉塞尔苏斯——都对巫术艺术提出了他们自己的哲学科学理论。文艺复兴最杰出最可敬的思想家之一乔瓦尼·皮科·德拉米兰多拉深信,巫术与宗教是彼此不可分地联结在一起的。他说:“比巫术和卡巴拉更能确证基督之神性的知识是没有的”Nulla

    est scientia,quae

    nos magis certificetde divinitate Christi quamMagia et Cabala。从这些例子中我们可以推断宗教进展究竟意味着什么:它并不意味着全盘消灭最初的基本的神话思维特性。如果个别伟大的宗教改革家想使人听见和理解他们的话,就必须不仅用上帝的语言而且用人的语言来说话。但是以色列的伟大先知们不再只是对他们自己的子民说话,他们的上帝是公正之神,它的启示并不局限于某个特殊的团体。先知们预言了一个新的天国和新的人世。而真正新的东西并不是这种预言性宗教的内容,而是它的内在倾向,它的伦理意义。一切较成熟的宗教必须完成的最大奇迹之一,就是要从最原始的概念和最粗俗的迷信之粗糙素材中提取它们的新品质,提取出它们对生活的伦理解释和宗教解释。

    说明这种转变的最好例子或许莫过于考察禁忌概念的发展。在许多人类文明的阶段中没有任何明确的神圣力量的观念,没有明确的泛灵论——没有关于人的灵魂的理论。但是似乎没有一个社会不管是多么原始,不曾发展出一套禁忌体系——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种体系有着非常复杂的结构。在“禁忌”这个词的原生地波利尼西亚群岛,这个名词就代表全部宗教体系。而且我们发现,在许多原始社会中,大家知道的唯一冒犯就是犯忌。在人类文明的初级阶段,这个词包括了宗教和道德的全部领域。在这个意义上,许多宗教史家都给了禁忌体系以很高的评价。尽管它有着明显的不足之处,但还是被称之为较高的文化生活之最初而不可缺少的萌芽,甚至被说成是道德和宗教思想的先天原则。杰文斯F.B.Jevons把禁忌说成是某种绝对命令——原始人当时所知道和能理解的唯一命令。他说,认为存在着某些“一定不能做”的事情的思想感情,是纯粹形式而无内容的。禁忌的本质就是不依靠经验就先天地把某些事情说成是危险的。

    “事实上,那些东西在某种意义上并不是危险的,把它们看作危险物的信仰是不合理的。然而,如果那时不存在那种信仰,那么也就没有现在的道德,从而也就没有文明。……这种信仰确是一种谬误。……但是这种谬误乃是一个护套,它包藏并保护着一个就要开花并结出无价之果的胚胎——社会契约的胚胎。”

    但是,这样一种胚胎如何能从一种本身与伦理评价没有任何联系的信念中发展出来呢?禁忌就其原初的和文字上的意义而言,似乎仅仅意味着一个被划分出来的东西——这东西是与其它普通的、世俗的、无危险的东西不一样的。它被一种恐怖和危险的气氛所环绕。这种危险常常被形容为超自然的危险,但它决不是一种道德的危险。如果它与其它事物有区别的话,那这种区别并不意味着道德辨别力,也不包含一个道德判断。一个犯罪的男人成为禁忌,一个分娩的妇女也同样可以成为禁忌。“易传播的不纯洁东西”遍及一切生活领域。触摸神灵之物与触摸不洁之物一样地危险:神圣之物与可憎之物是同样性质的。“圣洁的侵染”所产生的后果与“不洁的污染”所产生的后果是一样的。谁碰了尸体就成了不洁的人;人们甚至同样害怕碰一个新生婴儿:在许多民族中,婴孩在出生之日是一个如此禁忌的东西以致不能被放在地上。而且由于原初侵染的可传染性的原则,这种蔓延是不可能被限制的。据说,“一个单一的禁忌之物,或许会侵染整个宇宙。”在这种体系中没有任何个人责任的影子。假使一个人犯了罪,不仅他本人被另眼相待,而且他的家庭,他的朋友,他的整个部落都背了黑锅:他们遭人非难,他们身上都带有毒气。涤罪的仪式就是相应于这种概念的。沐浴仪式可以靠单纯物理的和外在的手段来完成:流水可以冲刷掉罪孽的污点。有时候罪恶被转到一个动物身上,转到一只“替罪羊”或一只鸟身上,它把罪恶都带走了。

    对一切较成熟的宗教来说,克服这种非常原始的禁忌主义体系已被证明是极端困难的。但是经过许多努力之后,它们成功地完成了这个任务。为此它们需要我们在上面试图描述的那种辨识和个体化的过程。第一个必要的步骤就是要找到一条分界线,把神灵的领域与不洁或危险的领域区分开来。几乎不必怀疑,一切闪米特人的宗教在它们最初出现时,都是以一个非常复杂的禁忌体系为基础的。W·罗伯逊-史密斯在他对闪米特人宗教的调查中宣称,闪米特人关于神灵和不洁的最初规矩在其起源上是与原始禁忌难以区分的。甚至在那些以纯粹的伦理目的为基础的宗教中,也仍然保留着许多特征足以表明,在其宗教思想的较早阶段,纯洁与不洁是在纯粹的物理意义上来理解的。例如,琐罗亚斯德教包含着非常严格的避免自然环境的污染的传统。由于触摸死尸或任何其它不洁之物而弄脏纯洁的火原素,被看成是道德上的罪孽。在冬天有九个晚上,在夏天有一个月,人们不能把火带到一个曾经死过人的房子里去,否则也是罪孽。即使对于较成熟的宗教来说,也不可能忽视或禁止所有这些驱邪避恶的规矩和仪式。在宗教思想的发展中可以被改变并且应当被改变的并不是物质的禁忌本身而是在禁忌后面的动机。在原始的体系中,这些动机是完全不相干的。在我们普通熟悉的事物领域之外,存在着另一个充满未知的力量和未知的危险的领域。一个属于这个领域的东西是被划分出来的,但是给它以特殊标记的仅仅是这种区别本身,而不是这种区别的范围。一物之成为禁忌,可以是由于其优秀也可以是由于其低劣,可以是由于其善也可以是由于其恶,可以是由于其有德性也可以是由于其堕落。宗教在一开始并不敢抵制禁忌本身,因为对这种神圣领域的攻击是要冒失去它自己基础的危险的。但是宗教首先引入一个新的成分。罗伯逊-史密斯说:

    “所有闪米特人都有不洁的规矩以及关于神灵的规矩,这两者之间的界限常常是模糊的,而且前者和后者在细节上都表现出与各种原始禁忌最令人惊讶的一致性,这些事实不再会使人对神灵观念的起源和最终联系产生任何合理的怀疑。另一方面,闪米特人……在神灵与不洁之间作出区别的事实,又标志着一种超越原始状态的真正进步。所有的禁忌都是出于对超自然现象的敬畏而产生的,但是在对神秘的敌对力量侵袭的防备与以尊重某个友好的神的特权为基础的预防之间,却有着很大的道德差别。前者属于巫术的迷信……它仅仅建立在恐惧的基础上,起着阻碍进步的作用并且妨碍着靠人的能力和勤奋来自由地利用自然的进程。但是,出于对一种异于人的未知而友好的力量的尊重而对个人特权的限制,不管在细节上对我们会显得如何的琐碎和可笑,它们却包含着社会进步和道德秩序的活生生的原则。”

    要发展这些原则,也就必须在对主观违背与客观违背宗教法则之间划分泾渭分明的界线。这样一种界线对于原始禁忌体系是完全不相容的:在这里要紧的是行为本身,而不是行为的动机。变成禁忌物的危险是一种物理的危险,它完全超出了我们道德力量能达到的范围。不管是无意的行为还是有意的行为,其效果是完全一样的。禁忌的影响是完全与人无关的,并且是以一种纯被动的方式传播的。一般来说,一个禁忌物的意思是指某种碰不得的东西,是指一个不可轻率接近的东西,至于接近它的意图或方式则是不考虑的。一个禁忌物不仅可以靠触摸而传播,而且可以靠听或看而传播。其结果就是:不管我是故意地观看了一个禁忌之物还是偶然无意地瞥了它一眼都是一回事。被一个属于禁忌的人看见,被一个祭司或王看见,正如看见他一样都是危险的。

    “……禁忌的作用总是机械的;接触禁忌之物也就染上了禁忌的影响,正象接触水就染上了潮气,接触电流就会触电一样。犯忌者的意图对于禁忌的作用没有影响;他或许是出于无知而触摸,或是为了个人的利益而触摸,尽管如此,结果还是和假如他的动机是不虔诚的或行为是敌意的一样,他肯定会遭到禁止。而且那些神圣不可侵犯的人——日本的天皇,波利尼西亚的酋长,月亮女神Artemis

    Hymnia的女祭司——的情绪也不能改变禁忌的机械作用;他们的触摸或一瞥对朋友就象对敌人一样的致命,对于植物的生命和人的生命也都是同样地致命。至于犯忌者的道德就更是无关紧要了,惩罚就象雨一样既落在不义者身上也落在正义者身上。”

    但是在这里,我们称为宗教的“意义的变化”的缓慢进程开始了。如果我们看一下犹太教的发展就会感到,这种意义的变化是多么完全、多么果断。在旧约的先知书中我们发现了一种全新的思想感情倾向。纯洁的概念意味着完全不同于所有以往的神话概念的东西。在一个物体、一个物质的东西之中寻求纯洁或不洁,成了不可能的了。甚至连人的行为本身,也不再被看成是纯洁或不纯洁的了。唯一具有宗教意义和尊严的纯洁,就是心灵的纯洁。

    通过这第一个区别我们又看到了另一个同样重要的区别。禁忌体系强加给人无数的责任和义务,但是所有这些责任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它们完全是消极的,它们不包含任何积极的理想。某些事情必须回避,某些行为必须避免——我们在这里发现的是各种禁令,而不是道德或宗教的要求。因为支配着禁忌体系的正是恐惧,而恐惧唯一知道的只是如何去禁止,而不是如何去指导。它警告要提防危险,但它不可能在人身上激起新的积极的即道德的能量。禁忌体系越是发展,也就越有把人的生活凝结为完全的消极状态的危险。他不能吃不能喝,不能停不能走。甚至连说话都变得使人厌烦,在每一个语词中人都被未知的危险所威胁。在波利尼西亚,不仅禁止说一个酋长或一个死人的名字,甚至连其它那些正好与这个名字相同的语词或音节也不可以在共同谈话中使用。正是在这里,宗教在其发展过程中发现了一个新任务。但是它不得不面临的这个问题是极端困难的,在某种意义上似乎是不可解决的。禁忌体系尽管有其一切明显的缺点,但却是人迄今所发现的唯一的社会约束和义务的体系。它是整个社会秩序的基石。社会体系中没有哪个方面不是靠特殊的禁忌来调节和管理的。统治者和臣民的关系,政治生活,性生活,家庭生活,无不具有神圣的契约。这同样适用于整个经济生活。甚至连财产在一开始似乎也是一种禁忌制度:占有一个物或人——占有一片土地或同一个女人订婚——的最初方法,就是靠一个禁忌记号来标志他们。对宗教来说,取消这种复杂的禁止体系是不可能的。取缔它就意味着完全的无政府状态。然而,人类的伟大宗教导师们发现了另一种冲动,靠着这种冲动,从此以后人的全部生活被引到了一个新的方向。他们在自己身上发现了一种肯定的力量,一种不是禁止而是激励和追求的力量。他们把被动的服从转化为积极的宗教感情。禁忌体系有着使人的生活成为最终不堪承受的重负的危险;人的全部生存,不管是物理的还是道德的,在这种体系的持续压制下闷得透不过气来。正是在这里宗教插足了。一切较成熟的伦理宗教——以色列先知们的宗教、琐罗亚斯德教、基督教——都给自己提出了一个共同的任务。它们解除了禁忌体系的不堪承受的重负,但另一方面,它们发现了宗教义务的一个更为深刻的含义:这些义务不是作为约束或强制,而是新的积极的人类自由理想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