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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自希伯来人的联邦和他们的历史引出一些政治学说来(1/2)

    虽然我们心目中的希伯来人的联邦本可以永久延续,现在却无法对此联邦加以模仿,而且如此做去也是不合适的。如果一个民族要把他们的权利移交给上帝,必须和他订定一个明白的契约。做这件事不但需要交出权利的人的同意,而且也需要上帝的同意。但是上帝通过他的使徒们启示过,上帝的契约已经不再是用墨水写的,或写在石板上,而是用上帝的灵写在**的心板上的。

    不但如此,这种政体只可以是那些与外人断绝关系的人有的,他们闭关自守,与外界完全隔绝;这种政体对于必须与别国有交往的人是没有用处的;所以可以采用这种政体的情形真是少之又少的。

    但是,虽不能完全模仿这种政体,此种政体却有许多优点,我们可以注意。也许加以模仿是有好处的。可是我的意思不在对于各种政体加以详细的论列,所以我对于这些点将存而不论,只把与我的目的有关的那些点讲一讲。

    上帝的王国不为选出一个有统治权的尘世统治者所侵犯;因为希伯来人把他们的权利交出以后,他们把统治权赠给摩西,把用上帝的名义创制与废除法律、选择祭司、审判、教导、惩罚的全权授与他,事实上是把一个**君主的所有的特权授与了他。

    还有,虽然祭司们是法律的解释人,他们没权审判公民,或把任何人逐出教会。这只能由自人民中选出的审判官与官长来做。把希伯来人的成就与历史考量一下,就可以把别的值得注意之点显示出来。就是:

    Ⅰ.一直在第二个联邦的祭司握有下令、处理政务之权以后,是没有宗教的宗派的。为的是这种权可以保持到无穷,高级祭司们篡夺了世俗统治者的权力,最后愿人称他们为国王。其原因是显而易见的;在第一个联邦中命令都不能由高级祭司具名,因为他没有权制定法律,只有权把对首领们或宗教会议所问的问题的上帝的回答给出来。所以没有动因使他对于法律加以变更,而是恰恰相反,他小心地处理与保护已经接受承认的。他保持他的自由不受首领们的意志损害的唯一方法是使法律完整。在高级祭司们已经取得政权之后,除了他们已经有的权力,又加上了世俗的统治者之权。此后,每个人开始在宗教的与世俗的事务上追求他自己名字的光荣,用祭司权解决各种事务,天天发出关于仪式、信仰、以及一切别的新的命令。他力求使这些命令和摩西的律法一样地神圣和有权威性。这样宗教就降为退步的迷信,而律法的真正的意义与解释就变得腐化了。不但如此,在复兴之后,高级祭司们为世俗的统治作了准备,同时,他们答应了每个要求,企图博得一般人的欢心;人民无论做什么,哪怕是很不敬神的,都加以认可,使《圣经》来顺应流行的堕落的行为。玛拉基的不慎重的话可为佐证:他责备他那时候的僧人,说他们是蔑视上帝的名字的人,然后他有以下的辱骂的话(《玛拉基书》第二章第七,八节):“祭司的嘴里当存知识。人也当从他口中寻求律法,因为他是万军之主的使者。你们却偏离正道,使许多人在律法上跌倒。你们废弃我与利未所立的约。这是万军之主说的。”他又非难他们随意解释律法,只尊敬人,不尊敬上帝。当然高级祭司们的行为极其小心,以避开群众之中狡黠者的侧目,因为那些人最后鼓起了勇气说,只有那些写下来的律法才应妥实加以保存,说法利赛人(正如约瑟法在他的《古代史》里所说,主要是平民)被骗,说是祖先的传统的那些命令完全不应该遵守。无论这话是否是真,我们相信高级祭司们的奉承、宗教与法律的腐化、以及法律大量的增加是不可减免的争端和口舌的极大和常有的原因。当人们用一股迷信的热诚争吵起来,而有长官为这一方或那一方作主的时候,他们永远不会和解,势必分成党派。

    Ⅱ.值得注意的是,有私人地位的预言家们,由于随便警告人,责备人,非难人,是把人激怒,而不能使人改过。而国王们借他们的责难与惩罚,总能发生一种效力。就是虔敬的国王们也常觉得预言家们是不能容忍的,这是因为他们有权判断行为是否正当,或责备国王们自己,如果那些国王们不经预言家的核准胆敢处理公私事务。据《圣经》说,亚撒王以虔敬之心临政。他把预言家哈那尼押到监牢里,因为这个预言家敢于不客气地责难他与亚尔美尼王订立了一项条约。

    也还可以引一些别的例子,可以证明由于这种自由,宗教的害多于利,还不用说尚有别的后果,那就是,如果预言家保留他们的权利,就会招致大的内战。

    Ⅲ,在人民握权的整个时期,只起过一次内战,而且那次内战完全平息了,征服者对被征服者十分怜悯,想尽方法恢复他们从前的尊荣与权力,这是很惊人的。但是在此之后,人民对国王们不大习惯,把他们的政体变成一个君主国,内战几乎打个不停;战争之激烈超过了前此有过记载的一些战争;有过一次交锋(对于我们的宗教信仰极为有害),五十万以色列人为犹大的人所屠杀,在另一次战争中,以色列人杀了很多犹大的人(其数目未为《圣经》所载),几乎把耶路撒冷的墙夷为平地,在无节制的忿怒中剽掠了神殿。最后,满载了自他们的同胞得来的战利品,饱尝了解血,他们然后带走了人质,把国王留在一个几乎没有人烟的国中,把他们的武器放下了,依靠他们敌人的弱点,而不是依靠敌人的信诚。几年之后,犹大的人带着补充的兵力,又来打仗,但是又为以色列人所败,十二万人为以色列人所杀,二十万他们的妻子被俘,大量的战利品为人所夺。犹太人由于他们的历史中群细记载的这些与类似的战争疲惫不堪,他们最后作了他们的敌人的牺牲品。

    不但如此,如果我们把各种政体之下太平无事的日月计算一下,我们就发见有很大的不符。在君主国之前,常常四十多年,有一次八十年(这几乎是唯一的一个长的时期)没有战争,无论是对外还是对内。在国王们获得了统治权之后,仗就不像从前似的是为和平与自由而打,而是为好大喜功而打了;因此,我们知道除所罗门之外(他的道德与远见在太平的时候比在打仗的时候容易表见),他们都打过仗。最后,争权的一种致命的**得了手,这样常常使获得王位的道路上洒满了鲜血。

    最后,在人民当政的时候,法律维持了尊严,严明地为人所遵守。在君主国以前,很少预言家告诫过人民。但是在有了国王之后,就同时有许多预言家这样做了。欧巴地救活了一百个人,把他们藏起来,怕的是和其余的人为人所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