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10章 平等与民主(1/2)

    南亚各国已经接受了发展计划的思想,更根本的是,他们已把经济发展视为国家关心的事情,因而视为一个政治问题。这是使他们的状况不同于处在工业化初期的西方国家的一个重要事实。另一个事实是南亚信奉平均主义,这是其计划思想的组成部分,这种思想又必然以各种方式在解放运动中发挥作用。

    根据民族气质,对平等理想给予正式认可,无论其对政治行为的影响程度如何,总意味着南亚国家同西方国家的相似之处。但是。牵涉到一个时间范围问题。当西方国家进入迅速发展时代之际,社会福利国家的概念还在孕育阶段。它包含在学者的抽象前提中和造反者的想象中,但没有成为既定的政府政策宣言的一部分。统治阶级认为它是危险的。一言以蔽之,对南亚前工业国家来说,他们自己在政治上信奉平等学说是在苏联以外史无前例的行为。

    在所有阐明发展目标的计划中,平等思想处于显著位置。由于计划经常集中注意发展的经济方面,它们强调收入和财富的均等化,以及更普遍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均等化。其他福利理想通常安排在独立的几章里,如果它们也包括在计划里面的话。更大的社会和经济平等的部分理由,当然是普遍的智识化感情:用我们的术语来说,它是一种具有独立价值的内在美德。这意味着,理性的动机在一定限度内将支持更大平等的要求,即使它只能以较慢的经济发展为代价而达到。但是,从广泛的社会观点看,显而易见,在南亚,特别是在一些最穷的国家普遍存在的不平等类,型,常常阻碍了经济进步。在这种情况下,平均化对发展既有独立价值,又有工具价值。

    传统社会等级中固有的所有这些不平等都被认为是发展的障碍。印度的种姓制当然是一个明显的障碍。它强化了社会各阶层普遍存在的对体力劳动的轻视和厌恶。由于正统的印度教徒不仅把进行这种劳动的人,而且把他自己种姓以外的一切人都看成是圈外人,它也歪曲并否定了一般人类兄弟般的感情和同情心。

    当人们普遍同意更大的平等应该是计划的最高目标时,实际的发展通常趋向于加剧不平等。在这种情况下。流行的理性化就把这一目标的实现推迟到经济已有大幅度增长的阶段。据认为,不平等的增加在“发展中国家”是自然的。普遍观察到的事实支持了这种思想:历史上的经济发展通常导致了财富和权力的更大集中,以致有时会得出这种推论:这个结果是不可避免的。关于这一点人们常常提到西方甚至日本的经验。但是,就其本身来说,这些历史比较并不一定是有意义的,因为在南亚的情况中有一些独特的因素。因而可以假定:南亚的发展将由计划促成,这种计划又趋向于实现平等化理想。

    重要的问题是,经济均等化和经济进步之间是否存在冲突——即均等化是否必须付出进步缓慢的代价。尽管对南亚有关的经济因素及其关系还缺乏详细的了解,但是,我们能够列举那里的大量情况说明,均等化的增加将比在西方国家更多地帮助发展,而不是阻碍发展。

    一方面,经济不平等是社会不平等的原因之一,反之亦然。因此,经济不平等的缩小往往会使社会不平等缩小,这对经济发展将会产生有利的作用。此外,低生活水平和低劳动生产率之间存在一个类似的相互联系。因此,鼓励较低阶层的基本消费的措施将增加劳动投入,提高劳动效率并增加生产。把发展简单地视为投资函数的战后常规方法,从上面这两种重要联系中抽象出来,因而这就可能使人们相信,发展不仅能够在没有平均主义的改革的条件下发生,而且,不平等的增加甚至可能是经济增长的条件。

    当更大平等的最高目标被保留,而同时以这种倾向性的方式探讨发展问题,结果就可能是混乱的、机会主义的想法,掩盖了不符合平均主义理想的政策。甚至当改革明显地是由这种理想推动的时候,它们不是依然无效,就是反而有利于不那么穷的人。广义地说,各种援助计划、土地和租赁的改革工作以及村社发展和合作计划就是这样。当然,从长远看,提高健康水平和初级教育水平的努力应该有平等化的作用。但即使在这方面,也只有一小部分政府支出被用于最需要的地方,特别是教育制度一般严重地不利于较低阶层。

    完全不受政体支配的南亚各国,受到上层阶层及构成上层阶层大部分人的各种集团内部以及集团之间妥协与和解的支配。这个上层阶层成员称自己为“中间阶层”这一事实是重要的。特别是在印度,政府已试图用各种手段,包括累进所得税。来限制土邦主、地主、工业和金融巨头们的权力和财富。乡村中的上层土地所有者、商人、放债者、一般实业家和中下级公务员,都把这些政策看成是建立更大平等的尝试。这些政策有时十分有效。在公开讨论中,人们普遍认为,更多地考虑“中间阶层”会有利于实现平等的目标。真实的情况当然是,在印度背景下,这个“中间阶层”显然是一小撮上层阶层的一部分。如果在平等的事业上要有真正的进步,需要援助的就是较低阶层。

    关于印度所说的情形也适用于该地区其他国家。在巴基斯坦,即使没有种姓制度的刚性,不平等也一样显著。这里,整个上层阶层相对地不太关心社会和经济公平——或至少相信,激起这个问题的舆论是不明智的。在锡兰和马来亚。以及在大多数其他东南亚国家,平等问题由于存在印度人和中国人等少数种族集团而复杂化了,其中一些集团占据的地位,对大多数人的集团来说是特殊的。缅甸和印度尼西亚表示要采取激进计划以促进平等。但当内外政治问题增加时,对这种事的兴趣也就淡薄了。

    政治民主的理想与社会经济平等的理想密切相联。我们所说的政治民主是指一个体系,其中,行政官员对人民的愿望负责,人民的愿望由普选权下的选举、独立的司法制度和保证广大范围的公民自由来表达。更大的社会和经济平等的吸引力的一部分在于:没有这种平等,政治民主就不会实现。但是,尤其在独立前的日子里,它也经常被视为实行社会和经济革命,或者使社会和经济革命必然发生的基本手段。在印度,不仅尼赫鲁和国民大会中的社会主义派别,而且其他人也都坚信,给贫苦大众以投票权会导致激进改革。

    从一开始,信奉政治民主就被南亚各国领导人普遍接受。他们选择的形式借自西方国家。而西方国家又认为这种选择不但是值得称道的,而且是完全自然和正常的——一个不可思议的种族中心主义和缺乏历史眼光的例子。在南亚急变的时期,西方对于这种政治发展形式等于什么,它是否会起作用,以及它将何去何从等几乎没有进行任何现实的讨论。甚至现在也很少。对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到中欧、东欧和南欧新生民主国家所发生事件的回忆,可能会引起某种不安。但是,即使有这种不安也没有表达出来。

    下列事实几乎没有给予考虑:当前方国家处于相应的不发达阶段时,他们的政治结构十分不同。当已达到比较高级的发展阶段时,甚至今天在西欧民主国家长大的青年人,对于只在几十年前他们自己国家的选举权怎样受到限制也不清楚。在工业革命时期,一些西欧国家曾有过议会政治制度,即投票人选举区的代表剧。但它们远非现代意义上的民主政治。实际上,历史没有提供任何这样的例子,高度不发达的国家在普选权基础上建立持久的和有效的政治民主。同样,没有一个国家在已受到堪与南亚各国相比的贫困与不平等程度之苦时,还试图实现福利国家的平等理想。

    享有普选权的充分民主只有在经济发展的高级阶段才能成功地进行试验,那时,已达到较高的生活水平和识字率,存在相当高度的平等机会。这样,普选权的最终实现就是教育、民众鼓动、组织和首创精神的胜利。在南亚,政治权利从来不必争取,它由居高位者施与,而不用大众去要求。缺乏源于旨在组织自己,运用新的权利以增进自身利益的斗争的刺激。今天,南亚各国仍然面临一个令人望而生畏的问题:怎样同化绝大多数人,使他们自认为是并以行动表现为国家建设过程中责无旁贷的参与者。

    所以,南亚新独立的国家能够建立充分民主或维持民主的这种最初希望并没有充分的根据。这些国家中有四个国家还维持了十分稳定的议会政体。其他国家已受到某种形式的独裁主义统治。在任何国家,都还没有出现影响深远的社会或经济改革。印度处在另一个极端,拥有建立在普选权和较多选民人数基础上的牢固的议会政体。但是,尽管这样,民众更多的还是政治的客体,而不是其主体。他们仍然是被动的和不活跃的。他们并不知道他们的利益,也没有组织起来保护这些利益。他们并没有行使权力。印度的民主已证明是异常稳定的,但这主要是停滞中的稳定,所谓停滞当然指的是关于需要改革该国刚性的不平等结构方面。

    锡兰的议会民主一度沿着井然有序的路线前进。但在20世纪50年代初期以后,它以一种无责任感的和混乱的方式运行,政治陷入种族的、语言的和宗教的感情之中,激进的民族主义猖獗起来。但它并未受军事独裁的影响。这可能主要是因为这个事实:它的军队少,并且没有巴基斯坦或缅甸军队拥有的那种地位。仅有马来亚和菲律宾是该地区保留了议会政治的运行体系的其他两个国家。但是,在马来亚,政治稳定很大程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