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关于学院(1/2)

    英格兰的学院比世界上其他任何地方,至少比非常看重学问的地方要少。然而,差强人意的是,我们拥有举世无双的、最大的(我不想说是最好的)两座神学院①;在这里尽管可以就一般的大学和特殊的外国学院谈很多问题,不过,我却不想在看来我们似乎有缺陷的这方面饶舌。法国人正当地以他们建立了欧洲最著名的学院而自豪②,这座学院的光辉成就在颇大的程度上应归功于法国国王的鼓励。学院的一位成员当加入的时候曾在演说中说过:“集全世界学术之大成于这座宏伟的学院之中,这不能不说是那位无敌君主的光荣。”

    ①指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译者

    ②法兰西学院创立于1634年。——译者

    巴黎学院特有的研究项目一直是精炼和修正他们自己的语言,他们的这项工作已经获得如此令人羡慕的成果,以致我们现在看到所有基督教国家的宫廷都操着法语,把它看成是通用的语言。

    我曾荣幸地做过一个小小学会的会员,这个学会似乎企图在英格兰实现这样一种高尚的计划,可是,这项工作的规模很大而有关的绅士们又相当谦虚,他们因此放弃了这件规模似乎大到非私人所能举办的事业。的确,我们需要一个黎希留①来发起这样的一件工作;因为我相信只要在我国有这样一个领路的天才,决不会缺乏聪敏才智之士,他们能够干出一番比之一切先例都毫无逊色的事业。和法语相比,英语同样完全值得这样的一个学会努力研究,而且,能够达到远远超过法语的完美程度。法国的学者承认,谈到表达含蓄这种优点,英语不仅不亚于、而且凌驾于邻人的语言之上。拉宾②、圣·埃夫里蒙③和许多最知名的法国作家都承认这一点;而罗斯康蒙勋爵④(因为从来没有人写的英语能达到他写的那样纯正,所以,一般公认他是英语的良好评判人)用下面的几行诗表达了我的意思:

    “谁见过法国作家的文笔

    有英语这样含蓄而有力?

    一行洗炼的英语就好比有份量的金块,

    化为琐细如丝的法语,将使一整页大放异彩。”

    ①黎希留(1585—1642),路易十三的首相,也是法兰西学院的创办人。——译者

    ②保尔·德·拉宾(1661—1725),法国历史学家,著有《英国史》,是最早用法语写的英国史之一。——译者

    ③圣·埃夫里蒙(1610—1703),法国文学家。——译者

    ④罗斯康蒙勋爵(1633?—1685),英国诗人、批评家。——译者

    “如果我们的邻居象他们最伟大的批评家那样,愿意承认:论到风格的庄严和华美当首推英语,我们将十分乐意地放弃和他们在那种没有意义的欢乐情调上一较短长。”

    令人十分惋惜的是:这样一件高贵的工作竟然没有一个高贵的人愿意尝试;至于具体着手的途径,最堪借鉴的先例莫过于巴黎学院了,平心而论,法国人的这座学院在学术界一切伟大的尝试中的确是独占鳌头的。

    在目前我们看到全世界都在向英格兰国王歌功颂德,而他的敌人在没有因利害关系而缄默的时候,对他的议论往往比我们自己还要多;正如他在战争中立下了非凡英勇的、令人惊佩的武功一样,我敢斗胆冒昧地说,他如果要显现出自己永垂史册的文治,最好的良机莫过于创办这样的一座学院了;通过振兴这样的一项鸿业,他将有机会象他在战争中以慓悍的进攻盖过了法国国王一样,在文法上也使法国国王黯然失色。

    只有骄傲才喜欢奉承,而使我们看不见自己缺点的毛病往往就是骄傲,我想,人们只夸大君主们的功德而无视于他们的缺点,这在君主们是一种特殊的不幸。然而,某些活动正留待已经以勇敢果断赢得赞誉的威廉国王来完成,这些活动远非奉承所能及,它本身就是对从事者的赞美。

    现在谈的这个计划可能就是如此;看来,我谈的这项计划只适合于国王亲自办理。所以,我不敢用以往各章中讨论其他题材的那种方式来讨论本章。我只想说这么几句:

    如果国王陛下认为适合的话,国王将亲自建立一个学会,这个学会完全由第一流的文人学者组成;我们可以希望我们的贵族是那么好学,以致出身能够始终和学识联在一起。

    这个学会的工作应该是鼓励文雅的学问,提倡英语的洗炼和纯洁,促进严重被忽视的正确使用语言的能力,建立纯正和规范化的风格,消灭由不学无术和矫揉造作带进英语里的一切不合规则的附加成分以及语言里的一切新发明;这种新发明(如果我能够这样叫它们的话)是某些武断的作家擅自杜撰出来强加于他们的本国语言的,好象他们的威信已经大到使他们胡乱想出的玩意都有了定评似的。

    有了这样的一个学会,我敢说我们的英语会显现出它的真正优美的风格,在全世界有学问的人当中名实相符地被看成是世界上最华美、最含蓄的地方语。

    这个学会应该只让知名的学人加入,而不接纳或者很少接纳那些靠学问为生或者以求学为业的人。也许,我以为我可以这样说:我们曾经看到过许多这样的大学者、只有满腹学问的书蠹虫和获得最高学位的学子,他们的英语不但一点也不文雅,而且死板和矫揉造作,充满了生硬的单字、音节和句子的结构冗长而冷僻,读起来结屈聱牙,听起来椎心刺耳,其表达方式使读者难以接受,其内容使读者难以理解。

    一句话,这个学会里不应该有牧师、医生或律师的立足之地。我这样说,并没有丝毫侮辱任何这类高贵行业的各门学问的意思,更谈不上侮辱他们本人,可是,如果我真的认为这几个行业确实自然而然地分别使他们养成一种他们那一行特有的语言习惯,而且,这种习惯不利于我所谈的这项学术事业,我相信我并没有冤枉他们,我也不否认在这一切行业中可能有,而且现在就有某些这样的人,他们是英国语言的大师,文字洗练、风格优美,很少有人会去改正他们的英文;但是不论何时,只要真的出现了这样的人,他们的特殊优点将使他们在该学会里占有一席之地,不过,这种情况毕竟非常罕见,只有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才接受这样的会员。

    因此,我提议这个学会完全由高尚的人士组成,其中,包括十二位贵族(如果可能的话)、十二位平民绅士;此外,还有十二个名额,虚席以待完全以真才实学入会的人,不问他们的身分和职业,只要他们在某一方面真有杰出的成就,这些位置都应该是奖赏其学业的荣冠。这个学会对语法的意见应该具有足够的权威性,并且,足以揭露其他人任意杜撰的新语言;他们好象是法院一样统辖着当代的文章学问,有权修正和责难作家,特别是翻译家笔下生涩的语言。这个学会的声望应该足以使它成为公认的文体和语言的权威;不经它批准,任何作者都不能恣意生造词汇,习惯是我们目前最好的考核语法的权威,在这里,始终要从它为原来的根据,绝不允许对它有丝毫违犯。在这方面没有多大必要去根究语源和造句法,因此,生造辞汇就会和私造货币同样有罪。

    这个学会的日常工作将是举办有关英语问题的演讲,发表各种论文,讨论语言的性质、起源、用法、根据以及差异,研究文体的规矩、纯正和节奏,倡导写作中的文雅和礼貌,谴责不合规矩的用法,修正语言中的错误习惯;一句话,他们将讨论实行下列任务看来势必涉及的一切问题,这些任务是:使我们的英语达到应有的完美程度,使我们的绅士具备和他们自己相等的写作能力,消除骄傲和卖弄学问,对年轻作家所表现的冒失和傲慢予以当头棒喝,这些年轻作家的野心是只求出名,哪怕是靠着愚蠢出名也不管。

    在这里,请容许我对下面的情况谈一两句:习惯已经使我们的语言和谈话里充斥着听惯了的咒骂,我在这里讨论它是因为这种贻羞于人的恶习,现已发展到这种地步,以致一个人讲起话来如果不带上几句咒骂好象就不够味道,有些人甚至公然说:咒骂还不合法真可惜,一个人的言谈带上几句咒骂多有意思,这将为他的语言增色不少云云。

    我希望读者能够正确地领会我的意思,我所说的咒骂是一切粗鲁的起誓、诅咒、谩骂、咒神、话里带脏字以及这类其他任何借以区别的名称,当人们说得上劲的时候,几乎从所有各种人的嘴里都会或多或少地冒出这些脏话来。

    我不打算讨论这些脏话是非法的和有罪的,是为神律所不容的等等;让牧师单向你宣扬这些道理去吧,无疑,他们在这方面说的话和在任何其他方面一样,几乎等于白说;可是,我认为天下最粗鲁、最没有意思、最无聊和最可耻的事莫过于我们这种夹杂着咒骂的粗野的谈话方式了;我只想请我们的绅士稍为考虑一下(他们具有足够的见识和智慧,除了自我夸赞以外,在其他事情上是耻于说废话的),我只想请他们把自己的日常谈话写下来,多念几遍,考察一下这种英语,研究一下它们的节奏和语法,然后,请他们把自己说的话译成拉丁语或者任何其他语言,那时,他们就会看到自己说了一大堆多么莫名其妙和乱七八糟的话。

    咒骂,这种舌头上的污秽、嘴里的渣滓和粪便,在一切罪恶中是最愚蠢和最没有道理的;它使一个人的谈话听起来不入耳,使他的语言失去效用,使他所说的话毫无意义。

    咒骂使谈话变得不愉快,至少在那些不用同样愚蠢的方式谈话的人听起来是这样,信口咒骂,对所有不象他那样咒骂的在场的同伴实在是一种侮辱;假如我和别人在一起的时候信口谩骂,我不是假定所有在场的人都喜欢这种调调儿,就是在侮辱那些不喜欢这样谩骂的人。

    此外,这种话毫无效用,因为谁也一点不会相信他的这些赌咒、起誓和咒骂。即使是那些自己常常满口赌咒的人也不会相信他,因为他们知道这些赌咒和起誓只不过是口头禅,对束缚一个人的意志根本不起什么作用;当然,那些不习惯于这样做的人对说这些脏话的人是十分瞧不起的,所以,也就不会相信他们。

    这些脏字眼使一个人说的话大为减色或被糟蹋了原意,使他费的一番口舌完全成了废话;为了把这个道理讲明白,我必须接触一点细节,希望读者能够容忍一些下流、污秽和毫无意义的词汇使他们的嘴上稍稍受到玷污(某些绅士们还把这种语言叫做“文雅的英语”,泰然自若地讲着它们呢)。

    一部分脏话是因为一时气急,脱口而出的,尽管已经够无聊的了,不过还可以算是英语;当一个人起誓说他愿意做这做那的时候,也许他会加上一句“天杀的,我一定干”这就是说,“如果我不干,让天杀了我吧”,尽管这种话在另一种意义上说来惹人厌恶,但是,写下来还读得下去,总还算是英语,然而,下面这段话算是什么语言呢?

    “杰克!他妈的,杰克,可好啊?你这个婊子养的小家伙,这么老长的时光入你奶奶的干哈去啦!”于是,他们接吻;另一个人和他一样荒唐,接着说:

    “亲爱的汤姆,看见你真高兴,诚心诚意的;让我死了吧。喂,咱们灌一瓶去;咱们可他妈不能这就分手;老天爷在上,求求你让咱们走吧,醉一家伙去。”

    这就是我们的某些花俏的新语言,优美雅致的新风格,要是译成拉丁文,我倒想知道哪个字是主要动词。

    要想再听一点这种粗鲁的话,可以到赌徒当中走走,那里最常听到的是“他妈的这骰子”,或者是“他妈的这球”。

    在运动员当中,如果猎犬失去了所追野兽的踪迹,你就会听到“他妈的这些猎狗”,如果他骑的马不肯向前跳,你就会听到“他妈的这匹马”。他们骂人是“狗**的”,“婊子养的”;象这种现已相沿成习的漂亮话真是举不胜举。

    诚然,我们承认习惯是判断语言的最好权威,这样认识也是恰当的;可是,理性一定是判断语言含义的法官,习惯绝对不能违背理性。的确,语言和宗教仪式一样,可以交由治安推事去处理;然而,理性却象教义的真谛,是确定不移和无可置疑的,不能够从属于任何人的管辖:它就其本身来说,就是一条法律,它是始终不变的,甚至议会法案也不能改变它。

    语言乃至于各种惯用的风格都可以被习惯所变更,而语言的规则则随着一个国家各地的方言和各种语言不同的表达方式而变化。

    可是,这方面存在着一种语言的明白含义或文体中的格调,我们把这种东西叫做“言之成理”。它就和真理一样,是不容随意变更、是确定不移的,不管表达方式如何不同,或者是哪一种语言,这种“言之成理”在过去和将来却完全一样。不能“言之成理”的语言只不过是一种噪音,任何野兽都能够和我们一样发出这种噪音,鸟雀发出的这种声音比我们的还要好听得多;因为不能“言之成理”的语言充其量只能造成一种沉闷的音乐而已。所以,一个人可能说了许多话,可是,别人完全听不懂是什么意思;也许他费了很多的口舌,可是等于什么也没说。语言只有安排在和它们的含义相适应的恰当位置上才能够叫人听得懂,也才能够让听话的人弄明白说话的人的意思,与此相反,那就是废话;假如我们打算说明一样东西,除了所必需的语言以外,又加上了一大难多余的、毫无意义的字眼,那便是措辞失礼;如果这种情况发展到极端,那就未免荒唐可笑了。

    因此,我们在谈话中当夹杂上许多不必要的咒骂,插上一连串的脏字眼,而某些这样的字眼又没有鲜明意义的时候,我们的谈话便显得失礼。如上所述,当这些字眼使用到过分的程度,我们说的话便完全成了荒谬可笑的胡说;它不能构成论点,由于自相矛盾,所以好象是胡说八道,由于措辞的不足取,所以,似乎流于失礼。

    一个绅士用这种脏字眼玷污自己的嘴到底多么不象话呢?关于这个问题,我请他们看一看几种详细的情况。

    这种恶习已经远远超过了良好的礼貌,可是,有几种人毕竟还没有染上它。

    第一,即使是这种恶习最深的人也不会教他们的孩子骂人,或者赞成他们这样做。诚然,某些最不检点的人当孩子骂人的时候会不加责备,因而消极地助长了孩子的恶习,但是,肯定绝不会有人存心教自己的孩子骂人或赌咒。

    第二,破口骂人的这种体面玩意还没有在妇女中流行开来。的确,“他妈的”这句话女性是难以说得出口的;它似乎是男性的一种过失,妇女们还没有放肆到这种地步;我只盼望那些口带脏字的绅士们能亲耳听到一个妇女骂人。我敢肯定女人说出那种话来也不会有什么好听,这就和胡乱咒骂有失绅士身分一样的不体面(如果用世界上良好的礼貌或理性的法律来审判的话,显然,有这种毛病的绅士是有**分的)。

    这是一种没有意义的、愚蠢可笑的行为;这是一种达不到礼貌目的的表现;这是一种虽然说了出来却没有任何意义的废话;这是一种因愚蠢而做出的傻事;这是一种连魔鬼本身都不肯干的行径。我们说魔鬼专门为非作歹,但是,他这样做却是怀有某种企图的,他不是想诱惑别人,便是(如某些神学家所说)出自一种仇恨造物主的准则。偷盗是为了得财,谋杀是为了满足食欲或者报仇泄恨。**和强奸、通奸和鸡奸是为了满足一种邪恶的**,往往都有诱惑人的对象;一般而论,一切罪恶都有某种前因和某种明显的倾向,然而,这种恶习却是所有罪恶中最没有意义和最可笑的;这里面既没有快乐又没有利益,既没有要实现的企图,又没有要满足的**,这只是一种舌头的疯狂,一种大脑与自然过程背道而驰所呕吐出来的污物。

    此外,人们可以为别的罪恶寻找出这种或那种借口,或者提出各种辩词;人们以贫穷无奈为偷窃的借口,以万分愤怒为谋杀的理由,并且,为**举出许多牵强的说法;可是谈到这种恶习,就连那些有这种恶习的人都承认它是一种罪过,不给它作任何辩解;我至多听到过人们这样辩解:他这样做是情不自禁啊。

    此外,正如同它是一种无可辩解的失礼一样,一个人当着和他谈话的同伴口出不逊,也损害了礼貌和谈话。如果同伴中有人不赞成这种谈话方式,那么,这种不干不净的话便是以一种越礼的放肆态度强加给他的负担;这种放肆的程度就好象一个人在法官面前胆敢放屁,或者在王后面前妄谈淫事,或者是其他类似的情况一样。

    对这种歪风邪气的消灭,各种法律、议会法案和宣言不过是些色历内荏的东西,不过是善意的调侃,只博得有这种恶习的人一笑而已,我感觉到它们对这种恶习从未发生过任何影响:我们的行政长官也并不喜欢或热心把它们付诸实行。

    要消除这种罪恶,不能靠惩罚,而要靠有人为之表率;如果英格兰的绅士一旦愿意停止这种风气,那么象这样的一种本身如此愚蠢可笑的恶习一定会很快地为人所厌恶,不再时髦了。

    这项工作可以由我所谈的学院来进行,我以为要打破这种风习,最快莫过于由这样一个学院来公开谴责它了,在这个学院里,我们在言谈举止方面的一切习俗都应该受到审查。机智方面的孰优孰劣之争以及戏剧的格调、习惯和风尚都在这里评断。剧本在这里通过以后才能上演,批评家在这里可以吹毛求疵,尽情指责;任何事物一经这种考验,就决不会轻易消亡,目前两派戏剧的争执将会结束,不再为互争短长而吵嘴①;评定争论的将是机智和真正的价值,这个学院应该是不犯错误的评判官。

    ①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的复辟时期,贵族阶级崇尚形式浮华而内容空虚、淫秽的喜刷,资产阶级清教徒则以古典主义悲剧为武器相对抗,这里说的两派戏剧就是指的这一情况。——译者

    只有到那时,竞争才会有良好情况,

    只有真正才智过人才应该受到颂扬。

    你们把那些退出国教的人叫做辉格党,

    戏剧界现在也有了唱对台的现象。

    这些反对派非难剧场里的礼仪规章,

    很少有人把正统的东西放在心上,

    他们喜欢放荡不羁,而且是如此荒唐,

    乃至憎恶风纪,那管它罪恶肮脏。

    有人想让教士统治一切,有人另有主意,

    象古代高卢人①一样,要寻找活动的余地;

    他们那些任性的首领和正统脱离,

    另外建造独立的舞台上演自己的戏。

    狂热的纨绔子衣着豪华,

    才智单独出现却无人识它。

    才智和宗教遭遇的命运完全一样,

    争执剧烈时,二者都被撇在一旁;

    因为随着党同伐异,倾轧增强,

    才智和虔诚都将每下愈况。

    ①古代高卢人遍布欧洲,领有意大利北部、法国、比利时、荷兰、瑞士和德国一部,入侵英格兰的凯尔特人也是高卢人的一支。——译者

    下面,我将要提出一个在我看来是本书中仅次于此的最高贵和最有用的建议,那就是:成立军事研究学院;由于我只想把自己的意思说明白而无意于写一部巨著,因此,我把这些问题都放在一章里讨论。

    我承认战争是世界上最好的学院,在这个学院里,人们出于需要而学习,迫于强力而实践,并且,都是有所为而为,战斗中需要尽责,凯旋时可以受奖;任何明白事理或者观察过形势的人都会清楚地看到英国在这场七年战争①中做了多大的改善。

    ①指1689—1697年的英法战争。——译者

    可是,如果看一看我们在战争一开始就付出了多么惨重的代价,英国于开战初期因此处在一个什么样的形势之下,我们的工程师和高级军官怎会几乎全是外国人,我们就会想到我们的人多么迫切需要精通战争技艺,以便使他们面临考验的时候不会是一无所知的新手。

    我曾听到某些和政府不和的人在国王用兵爱尔兰的初期趁机攻击国王,说他不愿意信任英国人,他手下的高级军官、将领和工程师全都是外国人。是非虽然是这样的分明,毋须回答这种说法,而且,这等人也不配得到回答,然而,我们必须看到:当今的国王据有这个王国并且投入现代最残酷的战争以后,当他着手整顿军队的时候,他在这个国家全部尚武阶层中找不出几个适当可用的将才,不得已而重用伯爵肖姆堡②、金克尔③、索耳姆斯、鲁维格里④等外国人,并使他们入了英国籍。这虽然令人惊异,却是事实。我们还应该看到,国王也曾想尽了一切可能想到的办法鼓励英国绅士取得带兵资格,把不下十六个联队交给从未当过兵,也很少知道如何带兵的英国贵族绅士指挥。在这些人中,有些还正在军中服役,并且,获得了和他们功劳相当的褒奖,担任陆军少将、旅长等军职。

    ②弗·赫·肖姆堡(1615—1690),德**人,随威廉入英后,于1689年被封为公爵。——译者

    ③哥达特·封·金克尔(1630—1703),德国人,威廉手下的将军,是出征爱尔兰部队的指挥官。——译者

    ④索耳姆斯、鲁维格里等都是随从威廉到英国来的外籍将领。——译者

    所以,如果说长期的太平岁月曾使我们退步到无知的程度,幸好我们遇到了一位永具世界上最杰出的英才的国王,不然,情况就相当危险,那么,现在谁又能担保和平和不同的执政者再会给我们带来什么后果呢?

    也许,作战的方式和世界上任何事物一样的变化多端;我们只需往上推到国内战争,就可以明显地看出:当时的一位将军如果不提高他的能力,恐怕连担任现在的上校都很难胜任。进攻战术一有发展,防守战术便相应而生;防守战术虽然在现代已远远胜过进攻战术,而后者也正在迅速进步。

    我们在英国见过一场血腥的内战,在这场战争中,按照英国人的老脾气,打仗成了交易,把军队驻扎在一块别人不能接近的地方,这在那场战争中从来没有听说过;就连战力最弱的一方也往往出击——例如邓巴尔战役①;今天吃了败仗,明天又来较量,彼此是这样热心地寻找敌方交锋,好象他们急于让自己的头颅被打烂一样。扎营、掘壕沟、修炮台、退却、加强营防和炮击在当时都是陌生的,几乎是人们不知道的事情;甚至全部战争都结束了,还没有利用过任何帐篷。战斗、奇袭、猛烈攻城、小接触、围城、埋伏、偷营等等都是每日的新闻。目下,我们却常常看到五万人大军的一方和敌方在可以看得见的距离以内对峙着,一直在全部战役中躲躲闪闪,或者用个好听的说法,都在监视着对方,然后,便各自住进了冬营。战争的座右铭不同了,现在和以往的战争座右铭之间的差别就好象长假发不同于花白胡须,或者今天的风俗人情不同于往昔一样。现在的战争座右铭是:

    战必有利,无利不击。步步为营,以防受逼。

    ①邓巴尔是苏格兰东部一渔港,1650年9月3日,克伦威尔的军队在这里重创支持国王的苏格兰军。——译者

    如果战争双方的将领都严格遵守这些金科玉律,他们就永远不会有交兵之日了。

    一般地说,我承认这种作战方式比以前的战争花钱多而流血少,但是,这就会拖长战争,我几乎怀疑,如果早先也象现在这样打仗,我们的国内战争是不是会一直拖到今天。他们当时的战争座右铭是:

    遇敌便打。

    然而,现在的情况却迥然不同了。我想,在现在的战争中明摆着:谁最经得起战争,这就得看谁的钱袋最充足,而不在于谁的剑最长。欧洲全都在作战,只要双方有办法弄钱,人力是绝不会疲惫的,但是,谁要是最穷,谁就得先罢手;明显的一个例子是:法兰西国王现在倾向和平,并且承认了这一点,因为他虽有无数完整无恙的雄兵,而军费却无以为继;他发现自己的国库空虚,举国疲惫,财源枯竭。对我们那些说法国如何贫困的报告,连一半我都不相信是真的,但是,法兰西国王显然发现:尽管他的军队如何勇敢善战,而他的钱却不足以长期和联盟国①抗衡,因此,他想尽一切方法在他能够于最有利的情况下媾和的时候谋求议和。

    ①指1689—1694年奥格斯堡联盟之战中的英荷一方。——译者

    毫无疑问,法国人仍然有力量再把战争拖几年,不过,他们的国王很聪敏,不肯让事情弄到这样极端,如果他发现自己处在每况愈下的危险形势之中,他宁愿忍声吞气地接受苛刻的条件媾和,而不愿再打下去。

    这就是我惟一打算说的离题话,希望读者原谅我这种节外生枝的过失。

    所有这些问题,并作一句话来说就是:在和平时期务须做好作战准备,我国人民应该受到军事训练。万事具备,只缺士兵,这就实在奇怪;船已备好了,我们的商业部门一直在训练而且正在培养更多的海员;但是,马步炮兵、工程师等急待培养和训练。没有人一生下来肩膀上就扛着毛瑟枪或者脑子里就装着堡垒;放火炮和挖地道攻城不能生而知之的,为此,我建议成立一座:

    进行军事训练的皇家学院。

    军事学院由国王亲自创办,费用由公众负担;经费从国王的每年岁入中支出。

    我建议这座学院分四部分:

    (1)一个院专门培养精通各项有用的军事技术的专家,招收少年学员进行训练,以后,在国王的统辖下按照他们的成绩和国王陛下的恩宠提升录用,这样,国王陛下就可以不断地从他们之中得到工程师、炮手、消防队长、炮术长、地雷工兵等各种人材。

    (2)第二院负责对志愿学员进行科目相同的军事训练。只要符合某些限制条件,所有志愿受训的都应该被接纳,并享有在学院听讲、做实验和进修的一切利益,而且,也有资格得到该学院的学衡、照顾和住处,相当于大学里的特待校友。

    (3)第三院是一个临时训练班,任何绅士或英国人只要愿意报名并遵守校规,都可以象一个绅士一样受到整整一年的免费款待,由第二院指派的教员负责训练他们。

    (4)第四院只是各种专科学校,不管是什么人,只要愿意报名,都可以入学,领取少量津贴并受到他们所希望的各种特殊训练;这些学校的教师由第一院的高班学员担任。

    我可以设计出这项事业的一切必要细节和规模,但是,由于创办这样一件事业的方法可以很容易地效法其他大学而办得条理井然,所以,我只想谈一谈校舍的节俭问题。

    校舍必须非常壮阔,建筑的式样应该做到庄严宏伟,而装饰却不必富丽华美;我以为,只要象恰尔西亚大学那样的校舍再大四倍左右就合用了,可是,我相信它的建筑费用不会比盖那所宫殿般的公立学校花得多。

    第一院应设将级总监一人、上校教官五人、上尉教官二十人,这些职位应由毕业生升任,刚建校时由建校者委派,第一期学生毕业后则由第一或第二院毕业生中选任;院内设有宿舍。各级薪金数目如下:

    将军………………………………………年薪300镑

    上校………………………………………年薪100镑

    上尉………………………………………年薪60镑

    学员共二千名,应按下列等级分别待遇:

    队长一百名………………每人每年津贴……………10镑

    教导员二百名……………每人每年津贴……………5镑

    特待校友二百名…………每人每年津贴……………5镑

    高班学员五百名

    低班学员一千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