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三章 描述与说明(2/2)

明。在这种情况下,同一个公式①石里克在他的《普通认识论》(第二版,柏林1925)中详细表明了他对这一问题的意见。对于该书,他认为有些部分已经过时,曾计划予以彻底的修订。

    将能描述多个或简直是任意个过程。迈耶森对同一性在说明自然时所起作用的解释,本质就在于此。只有当这一公式借助于数学上的“函数”概念而被表明之后,说明才是完善的。因为只有借助于这类公式才能获得在全部细节上完整的描述。

    伽利略是这一类精确的自然知识的创始人。我们将先来弄清楚被伽利略称为落体定律的这一自然律的根本特点。我们想象一个自由落体,在它行经的许多点上测量了它的速度V。我们把这些速度除以该物体途中到达对应点所需的时间t。尽管在落下的过程中分子分母不断地变化,但每一次相除所得的商却总是相同的(称之为g)。这样,该商即代表变化中的恒定要素,或变量中的不变量。一般而言,表述有关任何一个自然过程的定律,就在于陈述那些用于描述该过程的变动的量或值的一种特殊组合(函数),这种特殊组合在整个过程中保持恒定。伽利略“说明”了为什么落体在一定的时间内落下一定的距离。牛顿又再次说明了伽利略的定律,因为他指出了该定律是引力定律的一个特例。而爱因斯坦又说明了引力定律,因为他把该定律还原为普遍惯性原理。

    对自然加以说明意味着用定律来描述自然。定律的功用(定律的意义)是描述而不是规定。它们讲的是实际发生的东西,而不是应当发生的东西。我们说自然律具有必然性只是意味着它们是普遍有效的,并不是说它们实行约束。国家的法律对该国公民具有强制的形式,但对自然律说什么强制或约束则都是荒谬的。人们之所以会造成这种误解是由于“律”一词的含糊性——而这又是由于半意识地利用了一种心理模型。

    这一类的心理模型把自然过程设想成与精神事件的型式相一致,它们构成了对世界所作的神秘说明的基础,也构成了泛灵论的自然观的基础。有一些形而上学的体系,就象叔本华的体系,也要由它们来负责。对叔本华来说,自然过程是隐藏着的意志的具体表现。柏格森的生命的冲动(élan

    vital)..

    扮演了类似的角色,并且同样地体现了一种原始的心理模型。这两位哲学家的共同特点是:他们提出了一种与用定律来对自然作科学的说明相对立的哲学的知识。他们声称这种哲学知识更为深刻,它并不在于描述,而是在于同知识所寻求的题材作真正的结合。在他们看来,只有这样才能达到真正的理解。但是这些哲学家们不懂得,用定律进行的描述能获得人们所能求之于知识的一切东西,而心理上的直觉模型只是在表面上推进了对自然的理解——实际上它们比使用机械模型要更为妨碍这一理解。同样,“力”这个词——它的意义我们将在后面分析——之被引入科学,其原因也是在于心理模型①。

    ①

    见本书附录“必然性与力”,自第69页起。并见石里克《论文集》(维也纳1938)中的《生活、认识、形而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