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三章 描述与说明(1/2)

    对于自然的认识,第一步在于描述自然,即相当于建立各种事实。而建立事实又在于用词或符号来陈述所描写的事实是如何由要素组成的。每一要素均由习惯上使用的符号(名称)表示。为达到这一目的,某些原始的识别活动就总是必需的,这样才能鉴定每一成分,把它归属到确定的类别中去并给它分配一个相应的符号①。

    对于自然的认识,第二步——说明——具有这样的特征:在描述自然时用到的某一个符号(概念)为另一些符号的组合所代替,而那些符号都已在别的场合使用过。就事实而言,知识的进步正是在于发现这一类替代的可能性。因此,如果我们能用“重量比例为1∶8的氢和氧的化合物”来代替“水”这个词,那这就是化学上的一个发现;如果我们能用“物体微粒的运动的能量”这种说法来代替“物体的热”,那这便是物理上的一种说明;如此等等。

    这类新的描述的优点在于:借助于这种描述,我们就能预言被如此指明的那些事物的行为方式——因为这一行为因此就能从另一些事物的已知行为中演绎出来,而这另一些事物乃是由说明中使用的各种概念所指称的事物。例如,如果热被说明为是极小粒子的一种运动形式,其结果就使我们能把一切热现象都归因于一群极小粒子的不可见运动的特性,并从而预言前所未知的热现象。很明显,随着知识的进步,描述自然所必需的概念数目将逐渐减少,因而,“世界图象”这一术语所表示的那种东西也将越来越统一。世界将变成一个“统一的宇宙”。从古希腊哲学家们试图把宇宙的多样性还原为单一原理的努力中可以明显地看到,即使是这些古代的哲学家,也已经模糊地意识到了知识的最终目标。泰勒斯的水是万物的始基的理论就是植根于这种思想的;而对于阿那克西米尼和赫拉克利特来说,空气和火分别担当了这一角色。

    说明意味着在不相似中发现相似——在差别中发现同一。由于说明是把自然现象的不同种类还原为同一个领域,这些不同的种类就被作为特殊事例而包含在同一领域之中。因此,我们可以说,说明就是普遍包摄特殊。这样,举例来说,只要把热和声看作是极小粒子运动的特殊情况,它们便都被说明了。

    在科学思想发展的初期,在不同中发现相同被解释为发现常量,即不变量——一种其自身保持同一的东西,它一方面是一切多样性与变化的基础,另一方面却不参与这些多样性与变化。这一常量被称为实体;人们设想它以多种表现形式出现,能经受各种不同的过程而不改变其基本性质。这种原始的实体概念——它在逻辑上的缺陷,稍后将会越来越清楚——即使在当时就已经是不适当的了。因为这一实体怎么会发生分化,怎样经历这些转化,都没有得到说明。要使变化本身成为可理解的,就必须要在变化中发现不变的东西或不变量——为此,就必须要有定律的概念。

    “一般性的描述”构成这一程序的初步阶段(例如:“抛出的石块落向地面”)。这些一般性的描述甚至也可称为定律,但它们还没有对所描述的过程构成一个说明。只有在一批该类的定律结合为一个单一的定律而且前者被认作是后者的特例时,才构成这样一个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