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三章 自由主义的外交政策(1/2)

    1·国界

    对自由党人来说,内政与外交不是对立的,外交考虑是否应优先于内政考虑或者内政优先于外交这一经常被提出来并深入讨论的问题,在自由党人的眼里是多余的。这是因为自由主义在其政治蓝图中从一开始就涵盖了整个世界。而且它认为,它努力在最小范围内实现的思想,同样也适用于宏大的世界政治。如果说自由党人把外交和内政区别开来,那他也只是为把巨大的政治任务的领域加以适当划分,而绝不是因为他认为在外交政策中应该有个与国内政策不同的原则。

    自由主义国内政策的目标亦是其外交政策的目标——和平。如同在国家内部一样,自由主义在国家间的交往中也力求和平合作。自由主义思想的出发点是,认清人类合作的价值和重要性。自由主义所计划并欲付诸实施的一切均是为了维持人类在相互合作方面今天业已达到的水平并使其进一步提高。而其最终理想则始终是想实现一种和平的、没有摩擦的全人类的全面合作。自由党人的思想里永远装着全人类而不是一部分人。它不依附于狭隘的团体,不终止于某个村庄、地区、国家和地球某个部分的边界。它是一种世界主义的、一种全球性的思想,一种包容了全人类和全世界的思想。从这个意义上说,自由主义是人道主义、自由的世界公民主义和世界主义。

    在反对自由主义的思想统治着世界的今天,世界主义在大众眼里是受谴责的。德国有些过分热心的爱国者,不能原谅德国一些伟大的诗人,特别是歌德,因为这些诗人的思想感情不囿于民族主义,而是世界主义的。有人以为,在民族利益和人类利益之间有不可克服的矛盾,那些将其心血用于为全人类谋福利的人,必定漠视本民族的利益。没有什么比这种观点更颠倒黑白的了。如果说,那些为全体德国人民谋福利的人不会损害他自已狭小的家乡的利益的话,那么,一个为全人类造福的德国人,同样也不会损害其同胞的特殊利益,这就是说,不会损害周围与他在语言、居所、特别是出身、思想方面都亲近的人们的利益。因为,一个人如果有志于使他所处的比较狭小的集体繁荣昌盛的话,那么他也同样会有志于全世界的繁荣。

    信奉国家主义的沙文主义者声称,在各个国家的利益之间存在着不可克服的矛盾。他们想推行一种旨在使本国人民高居其他国家人民之上的政策,甚至可以为此不惜动用武力,他们常常大肆渲染一个国家和民族内部团结的必要和好处。他们越是强烈地强调对外斗争的必要,就越是强烈地要求人民内部的一致。自由党人绝不反对这种在内部实行的和平,而且,这样一项政治上的对于和平的基本要求正是从自由主义中萌生出来的;这种要求也正是依靠自由主义思想在十八世纪设法获得的力量才成为一种居统治地位的要求的。在自由主义及其将和平作为绝对最高要求的思想被提上议事日程之前,各国都肆无忌惮地与别国打仗。即使在各国内部,也经常不断地发生冲突、争吵和流血的斗争。早在十八世纪,卡洛顿发生了不列颠人的斗争,早在十九世纪,德国发生了普鲁士反对奥地利的战争。在这场战争中,各方都有其他德意志国家参战。当时在普鲁士看来,站在意大利一边反对德意志的奥地利并不是什么坏事。而在,1870年,只是由于事态的迅速发展,才阻止了奥地利去站在法国人一边参与反对普鲁士及其盟国的斗争。普鲁士军队引以自豪的许多胜仗,都是他们在同其他德意志国家的军队打仗中取得的。只有自由主义曾教育各国人民,在国内和好相处,它同样教育他们,对外也要维护和平。

    自由主义从国际分工这一事实中提出了反对战争的关键的、不可辩驳的理由。分工早已超越了政治联盟体的界限。今天,没有一个文明国家直接通过本国的生产自给自足地满足了自己的需求。所有的国家都指望从国外进口商品,并用出口本国商品来支付进口。禁止国际商品交流会对人类文明造成严重损害,将葬送成千成百万人的福利,甚至其赖以生存的基础。在一个各国相互依赖外国产品的时代,战争有可能不再发生。因为一场由一个参与国际分工的国家进行的战争,可以通过禁运来决定胜负,所以,一个国家若要考虑发生战争的可能性,则其政策必定是使国民经济能自给自足,就是说,它必须在和平时期就努力做到使国际分工停留在本国国界之外。如果德国想退出国际分工并努力使自己的一切需求均直接由本国的生产来满足,那么,它就将减少德国每年的劳动生产总值,这样就会使德国人民的福利、生活水准和文明程度大大下降。

    2·自决权

    前面已说明了,只有当一部民主的国家宪法提供保证,使现行体制能毫无摩擦地充分顺应国民的意愿时,一国内部的和平才能实现。要使国家间的和平也得到保障,就需要合乎逻辑地实行同样的原则,舍此无它。

    较早的自由党人的想法是各国人民生来都温和,只是那些君主们想要战争,想通过占领地域来扩大其权力和财富。所以他们认为,只要用依附于人民的政府来取代君主统治,就足以保证长久的和平了。如果在人民国家出现了下述情况,即历史上形成的、在向自由主义过渡时的国界不再符合国民们的意愿,那就必须根据体现公民意愿的全民表决的结果来和平地改变国界。如果某一部分国土上的居民明确表明,要加入不是他们眼下所居住的另一个国家,就必须使人们有可能改变国界。俄国沙皇在十七和十八世纪将大片领土纳入自己的帝国,而这些领土上的人民从未有过从属俄罗斯国家的愿望。即使这个俄罗斯帝国真的实施一部完全民主的宪法,这些领土上的居民们的愿望也不会得到满足,因为他们根本不愿与俄国人一起同属一个共同体性质的国家联盟。他们的民主要求乃是,脱离俄罗斯帝国,建立一个独立的波兰国、芬兰国、拉脱维业国、立陶宛国,等等。这样除了通过战争以外,便没有其他办法可以满足这种要求以及其他国家人民(如意大利人、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的德国人、斯拉夫人和哈布斯堡帝国内的马札尔人)的类似愿望。这就是欧洲自维也纳会议以来所发生的一切战争最重要的根源。

    所以,在属于哪个国家这个问题上,自决权便意味着,假如一方领土——不管是一个村庄、一片国土或几片相联的国土——上的居民通过没有偏见的表决表明,他们不希望留在自已目前所属的那个国家联盟内,而想建立一个独立的国家或希望属于另一个国家,人们应对这种愿望加以考虑。唯如此,方能有效地阻止内战、革命和国家间的战争。

    有人把这称之为“民族自决权”,那是对这个自决权的曲解,这里涉及的不是一个单一民族的自决权,而是指任何一片领土上的居民都可以就自已想属于哪个国家联盟作出决定。有人甚至这样把自决权当作“民族自决权”来理解,给一个民族国家以权利,使它将本民族的、但属于另一国土的部分人民违背其意愿地从他们的国家联盟中分离出来并入自己的国家,这是更具恶意的曲解。意大利的法西斯分子从民族自决权引申出将契诺州以及其他州的部分领土从瑞士分离出来与意大利合并的要求,而不管这些州的居民根本不愿意这样做。有一部分泛德意志人对德意志瑞士和对荷兰的态度与此相似。

    我们所说的自决权并非是民族自决权,而是任何一块大到足以构成一个独立行政区的领土上的居民的自决权。本来,只要有可能,就应给任何个人以这种自决权。只是这一点行不通,因为出于强制性的管理技术上的考虑,国家对一片地区的管辖必须是统一规划的,所以,把自决权限制在地区居民多数人的意愿上是必要的,而这个地区应大到足以在地区行政管理方面构成一个统一的地区。

    自决权——在其起作用的时候以及在那些人们本想让其起作用的所有地方——在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导致了或本来会导致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多民族国家的崩溃,这皆是出于有资格参与公民投票表决的人们的自由意志。建立把一个民族所有的人都包括在内的国家是自决权的结果,而不是它的目的。若是有部分国民觉得国家式的独立或与其他国家的人民组成国家联盟比单一民族的国家更好,对此,人们当然可以通过宣传单一民族的思想来争取这部分人,使他们改变自己的政治意愿。但如果违背部分人的意愿而引用民族具有更高权利的说法来决定他们的政治命运的话,那就无异于用某种变相的压制损害了自决权。如果由德国、法国和意大利来瓜分瑞士,即使这种瓜分可以精确地以语言为界来进行,那也同样是一种如当年瓜分波兰一样是对自决权的粗暴侵犯。

    3·和平的政治基础

    在经历了世界大战以后,对长久和平的必要性的认识很可能已成为越来越多的人们的共识。然而,有一点还一直未被人们重视,即只有通过不懈地、普遍地推行自由主义的纲领才能获得永久的和平。

    世界大战完全是过去数十年反自由主义政策产生的自然而又必然的结果。

    把战争爆发的责任推在资本主义身上纯系无稽之谈。有人清楚地看到了关税保护政策与战争爆发之间的联系,因而相信——当然是出于对事物糟糕的无知——可以把保护性关税与资本主义直接等同起来。这些人在这里忘记了,他们不久以前还在谴责资本主义(“金融资本”、“黄金国际”和“贸易资本”),说它是无祖国的,是与必要的保护性关税相对抗的;他们忘记了,人们不久以前还可以在所有的民族主义的文章中读到对国际资本的激烈攻击,这些文章指责国际资本畏惧战争和亲善和平。最愚蠢的是把战争爆发的责任推给军火工业。军火工业之所以产生并急剧膨胀起来,是因为好战的政府和国家需要武器。若是认为,国家出于对大炮工厂的喜爱而转向帝国主义政治,那真是太荒谬了。军火工业同其他任何工业一样,是为了满足需要而建立起来的。要是国家更喜欢其他产品而不是大炮和炸药,工厂主们就会去生产前者而不是后者。

    可以相信,今天要求和平是人们的普遍愿望。但人们并不清楚,为了保护和平,需要哪些条件。

    为使和平不受干扰,就必须消除人们对战争的爱好。必须建立一种制度,为国家和人民创造它们感到满意的生活环境,从而使它们不去采用战争这种极端手段。

    自由党人不想用伦理道德和说教来排除战争,而是寻求在社会中创造消除战争根源的条件。

    这种做法的首要前提是建立私有制。如果这种私有制即使在战争中也必须得到维护,如果胜利者不能将他人的私有财产攫为己有,如果攫取公共财产意义不大,因为到处都是生产资料私有制,这样就已经消除了发动战争的一个重要原因。但为了确保和平,这样做还远远不够。为了使自决权不致成为装模作样的东西,必须采取政治措施,使得一块土地由一个国家主权到另一个固家主权的过渡尽可能地成为无足轻重之事,并使这种过渡不会给任何人带来损害或好处。有人想象不出,为此需要做些什么,因而有必要举一些例子来加以说明。

    试拿一幅中欧、东欧的语言和民族地图在手,就可以看到在北部和西部的波希米亚,民族边界如何频繁地与铁路线相交。这里,在干预主义和国家社会主义的国家里,人们无法使国界和民族边界一致。捷克国家战国家铁路通过德国的领土,这是不合适的。但更不合适的是,若是在一条铁路线上,每隔几公里都要换一个管理运行的机构。同样无法想象的是,每行驶几分钟或几十分钟后都要在形形色色的关卡停下来。这样就很容易理解国家社会主义者和干预主义者得出的结论了,不许破坏这些地区“地理上”或“经济上”的统一性,因而必须把这个地区交给“一个主人”。(不言而喻,每个民族都试图证明,唯独它自己有权利和资格充当这种主人的角色。)对自由主义来说,这里根本不存在什么问题。私人铁路可以不受任何当局干预地在许多国家的领土上通行无阻。如果对人、畜和商品均没有关税边界和交通阻碍,那么一列火车在几个小时的行驶中要穿越多少国界,就无关紧要了。

    从语言地图上,我们还可以看到民族飞地。一些人聚居在语言孤岛上的封闭的移民区内,与同民族的国家(指该国主要民族)的领土不连在一起。在当今的国家关系中,人们无法在政治上把他们归入他们的故国。而今天的国家就像一个关税经济区,它需要国土直接连成一片。一块小小的“外来移民区”,由于经济政策和关税政策的作用,处于一种同它直接毗邻的地区相隔绝的状态,因而它的经济不能振兴。但如果经济流通自由,且国家的责任仅限于维护私有财产,这个问题就迎刃而解了。语言孤岛上的移民可以不必仅仅因为没有大陆桥与本民族连在一起而遭受民族压迫。

    声名狼藉的“走廊问题”也只有在帝国主义、国家主义和干预主义的制度下才会产生。一个内陆国家被周围邻国的领土与海洋隔开,为使自己的对外贸易不受周围邻国的干预主义和国家社会主义政策的影响,它相信自己需要一条通向海洋的“走廊”。如果实现了贸易自由,对内陆国家来说,拥有一条走廊就显得不那么值得向往了。

    从一个国家社会主义意义上的经济区过渡到另一种经济区,会深刻地影响物质生活。比如上阿尔萨斯的棉花工业区,它已曾两度转手,又比如上西里西亚、波兰的纺织工业区等等。当一个地区的国籍变更给其居民带来好处或坏处时,这些居民决定自已希望归属哪个国家的自由度就大大受到限制。只有当每一个人作决定时是出于自由的意愿而不是出于患得患失的心理,才谈得上真正的自决。在以自由主义方式组织起来的资本主义世界里,不存在互相隔离的“经济区”,在它那里,全球组成一个单一的经济区。

    自决权只对那些形成多数的大有好处。为了使居少数的人也得到保护,就需要采取内政措施。我们先来看看教学政治措施。

    今天在大多数国家存在着强制教育或至少是强制性授课制度。父母有责任将子女在一定的年度内送到学校或不将他们送到学校而在家里让人给他们上同等程度的课程。探究当年赞成和反对这种强制性学校和授课教育的理由已没有什么意义,今天人们丝毫不去注意这些理由了。在评论这个问题时,人们只考虑到一个理由,即保持强制性学校和授课教育与努力创造持久的和平是水火不相容的。

    伦敦、巴黎和柏林的居民们在这里会不相信地摇头。这个强制性学校和授课教育在全世界同战争与和平能有什么关系呢?人们对这个问题与对许多其他问题一样,就是不能单单从欧洲西部人的观点来评判。在伦敦、巴黎和柏林,教育问题当然很容易解决。在这些城市中不会存在用什么语言来上课的疑问。从民族立场来说,居住在这些城市并将其子女送到学校的居民,总体上可以被看作是一致的。即使居住在伦敦的非英国人,也把用英语而不是用其他语言授课看成是理所当然,而且是有利于自已的子女的。巴黎和柏林的情况与此毫无二致。然而,在其他混居和比邻相居着操不同语言民族的地区,这个学校教育和授课间题就不可同日而语了。这里,应该用什么语言作为讲课基本语言的问题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它可以决定民族的未来。人们可以通过学校教育使孩子们同他们的父母所属的民族疏远开来,人们可利用学校来实行民族压制。谁把持了学校,谁就有了权力来侵害外来民族而保护本民族。

    有人建议,将每个孩子送到教授其父母所说语言的学校。这不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首先——完全撇开混血儿不谈——要决定父母说的哪种语言并非总是轻而易举之事。在语言混杂的地区,职业需要许多人运用境内所用的各种语言。而另一方面——也是出于职业方面的考虑——对个人来说不可能公开表态支持这一个或另一个民族。在干预主义统治之下,这样做可能使他失去另一个民族的主顾或者在一个属于另一个民族的老板那里丢掉饭碗。此外,还有许多家长恰恰愿意把自己的子女送进其他民族的学校,因为他们更看重的是双重语言的优点或与其他民族相联系的优点,而不是对本民族的忠诚。若让家长们去选择将其子女送到哪所学校,那就是让他们处在各种可以想象得到的敲诈勒索之下。在所有民族混居的地区,学校是一种高度重要的政治机构,如果人们把它保留为一种官方的、强制性的机构,就无法使它非政治化。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国家、政府和法律无论如何不许过问学校和授课的情况,不许把公共资金用于这方面,教育和教学必须完全让家长和私人团体及机构去办。

    让一些无赖不上学长大起来,要比让他们上学,却是为了在他们长大成人以后被人打死或弄成残废强。

    为了消除语言混杂地区民族之间的磨擦,必须取消通过义务教育和义务授课实行的强制性智力教育。然而长时间来,人们并没有竭尽全力去这样做。学校是实行民族压制的一个工具,就我们的感觉而言,它也许是最危险的工具,但它肯定不是唯一的工具。政府对经济生活的任何干预都可以成为一种民族的手段。从这个角度来看,则人们必须为以维护和平而将国家行动限制在按其严格界定的词义所必不可少的领域内。国家机器要保护和维护个人的自由、生命、健康以及私有财产,这一点是不能放弃的。然而,在那些存在着某种办事不公的因素的地方,为达到上述目的而采取的司法行动和警察行动就可能产生危险。只有在没有特别的因由导致不公正的地方,人们通常才不用担心某位法官在运用保护生命、健康、自由和财产的法律时处事不公的问题。但是,要是在居民的各个团体之间,由于宗教的、民族的或类似原因而存在着很深的隔阂,而且这种隔阂不属于任何一种正当的感情冲动或人性的冲动而纯粹是一种仇恨,那就是另一回事了。这时,有意识地、更经常是无意识地不公正行事的法官,如果是为自己的团体服务干这份差使的,就要考虑去履行一种更高的职责。只要国家机器所关心的只是保护生命、健康、自由和财产而不是其他什么东西,那么,人们就总还可以制订出精确的规定让行政当局和法官遵循,使官员或法官只有在很狭窄的、甚至根本没有活动余地的条件下去自行其事甚或专横跋扈。但若将一部分经营生产的活动交给国家机器,使它拥有动用高级物资的权力,那就不可能使行使政府职能的管理者遵守规定、保障公民一定的权益了。一项给杀人犯量刑的法律可以在谋杀和非谋杀之间大致划一条界线,这条界线对法官的自行其事作了一定限制。然而任何律师都最清楚不过地知道,在实践过程中,最好的法律也可能在解释、说明和运用时被滥用。当然,对于管理交通、矿山或国有土地的机构,即使它出于第二章中业已陈述的理由拥有自由支配的权力,人们也还是能加之以很大的约束,使它几乎无法作出一些极一般性的、因而毫无意义的指示,避免在民族发生争论的问题上出现不公正现象。但在许多事情上,人们赋予这种机构以自由活动的余地,因为人们不可能预先断定,它将在什么情况下处理事情。这样就为专横、不公正和滥用职权开了方便之门。

    不同民族的人居住在一起的地区,也必须建立一套统一的管理系统。人们不可能在每个街角设一名德国警察、一名捷克警察,让他们各自只管本民族的人。即使真能做到这一点,也马上会产生这样的问题,如果两个民族的人都肇了事,谁有资格采取行动。在这些地区,因管理划一而出现的弊端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将国家活动扩大到其他领域,即那些因国家活动的天性而会给专横跋扈以更大活动余地的领域,势必大大加重在保护生命、健康、自由和财产领域内业已存在的困难。

    在世界广大地区,都不是单一民族、单一人种、单一宗教信仰的人住在一起的,而是各种各样的民族杂居在一起。由生产地点的转移而必然产生的人员流动不断地给新的地区带来民族杂居的问题。如果不想人为地扩大因这种杂居而造成的摩擦,就必须把国家的职能局限在国家的权限的范围之内。

    4·民族主义

    长期以来,在**君主统治人民的时期,关于国家边界按民族来界定的思想是没有容身之地的。当统治者想把一个省份并到自已主国里来时,他很少会过问,那里的居民——臣民——是否同意更换王朝。唯一被想到的是,现有的军事力量是否足以用来占领并且保住这块新的领地。他多多少少地对外编造出一些装模作样的合法要求,为自己的行动辩护,而对有关地区的居民的民族问题根本不去过问。

    国家的边界应如何去向,这个问题对自由主义来说,是一个与军事考虑和历史上的法律考虑不相干的问题。自由主义把国家建构在一块土地上大多数居民的意愿之上,摒弃一切过去对划定边界起决定性作用的军事念头。它摒弃占领权,它无法理解,有人怎么能说出战略边界的话来。它更不能理解,有人为了占有一片开阔地,就提出将一片领土并入自己国家的要求。自由主义不承认一个君王有继承一个省份的历史权利。在自由主义的思想中,一个王国只是一个管理和统治人的王国,而不是管理某一片领土的王国,更不能把生活在这片领土上的人视为土地的附属品。由上帝恩赐的君王带着国土的称号,例如“法兰西国王”。自由主义推出的国王不以国土相称,而以他作为立宪国王所统治的人民的名字相称。就如路易斯·菲力普的称号是“法国人王”,类似的有“比利时人王”,过去还有过一个“海伦人王”。

    自由主义创造了一种法律形式,人民愿意或不愿意属于某一个国家,均可通过它来表达:公民投票表决。通过表决来决定某一领土上的居民希望属于哪个国家。然而,即使一切政治条件都得到了满足,以便不致于让公民投票表决成为装模作样的闹剧,即使此后可以让人在每一个乡镇就国籍问题直接进行表决,而且如果情况发生变化还可重新进行表决,仍然还会有一些解决不了的问题遗留下来。这种遗留问题可能导致不同民族之间的争执。如果有人通过表决的结果陷入不得不属于他不想属于的国家那种境地,这种情况的糟糕程度不亚于有人不得不去忍受一种军事占领的结果。而对那些因语言与自己的大多数伙伴分离的人,情况就更为严重。

    作一个少数民族的人,总意味着是当二等公民。关于政治问题的争端必然要以口头和文字的形式,通过讲演、报纸文章和书籍进行,但是,这些手段对说外语的少数民族的人来说,与对那些其母语和口语就是政治辩论所用语言的人来说是不同等的。一个民族的政治观点是其政治文化思想的反映。对说外语的人来说,以法律形式反映这种观点有直接的意义,因为他必须遵循法律。但他有一种感觉,即他没有真正能参与立法者意愿的形成过程,或者没有能够像多数民族的人一样同等地参与这种意志的形成。要是他到法官或行政官员那里要求就涉及他的事情作出具体的决定,他所面对的人的政治思想与他完全不同,因为这些大是在另一种意识形态的氛围中长大的。

    即使撇开所有这些不谈,单从少数民族的人在法庭上和在行政机构里不得不使用他所陌生的语言这一情况看,他就要在许多方面吃大亏。一位被告能否在法庭上直接与他的法官对话,庭讯是否必须通过翻译来进行,这里有天壤之别。少数民族的人处处感到他生活在陌生人中间,他只是一个二等公民,尽管法律条文中也许否认这一点。

    所有这些弊端在其政府活动仅限于保护国家公民生命和财产的自由主义法制国家里己经显得十分严重了,而在干预主义甚至社会主义统治的国家里,这些弊端就变得令人完全不能忍受。如果行政机构到处都要去干预经济生活,如果法官和官员们作决定的活动余地大到可以为政治偏见留下一席之地,那么,少数民族的人们就只能听任多数民族的国家官员的专横跋扈和压迫。要是学校和教会也不能自由行事,而是屈从于政府的安排,这将意味着什么,对此前面已经详述过了。

    从这里可以探寻侵略性的民族主义的根源。我们今天看到,这种民族主义还在活动。如果有人试图把今天存在于民族之间的对立归结到天然的、而不是政治的根源上,那就错了。民族之间老早就出现了互相厌恶的各种征兆。有人喜欢将此作为证据提出来,但这种征兆同样也存在于各个民族内部。巴伐利亚人憎恨普鲁士人,普鲁士人憎恨巴伐利亚人。在法国人和波兰人那里,各个民族团体之间的互相憎恨毫不逊色。然而德国人、波兰人和法国人在他们的国家里却都和平相处。使波兰人对德国人、德国人对波兰人的憎恨显得具有特别政治意义的,是两个民族的每一方都想把德国人和波兰人比邻相居的边境地区的政治统治权攫为己有,并利用这种统治权对另一个民族实行民族压制。有人想通过学校使孩子们淡忘他们父辈的语言,有人通过法院和行政机构,通过经济、政治措施,通过没收财产来迫害说外语的人。这些均把民族间的仇恨煽发成熊熊大火。有人想通过武力手段为本民族将来的政治前途创造有利条件,因此在语言混杂的地区建立起一种压迫制度,这种制度已经成为对世界和平的威胁。

    只要自由主义在民族混居的地区不能得到完全的贯彻,民族仇恨就必然变得越来越强烈,从而一再引起新的战争和暴动。

    5·帝国主义

    过去几个世纪中,具有占领欲的极权君主政权努力扩大势力范围和增加财富。但没有一个君王可以说已足够强大,因为他只有通过武力去对付内部和外部的敌人才能保住自已的统治;没有一个君王可以说己经足够富裕,因为他需要金钱来养活他的武士和酬劳他的随从。

    对自由主义国家来说,国家领土的边界是否向外扩展这个问题无关紧要。靠吞并新的地区不能赢得财富,因为维持管理所需的费用必定会抵销从一块领土上获得的“收入”。对无意攻击别人的自由主义国家来说,加强军事力量并不重要。这就是为什么自由主义议会过去反对增加国家军事预算的企图、反对侵略政策、反对吞并**的原因。

    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初,自由主义取得一个又一个成就。当时人们认为,自由主义的和平政策至少在欧洲己经是确定了。但这种和平政策是以各民族的自决权到处都得到贯彻为前提的。然而,**主义政权不会自动下台。因此为了做到这一点,一开始需要进行一些重大的战争和起义。推翻在意大利的外族统治,保护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的德国人不受非民族化的威胁,解放波兰人和巴尔干斯拉夫人,所有这一切都只能通过武力来谋取。在这许多情况中,只有一种可以通过和平方式解决,这就是在自决权与现存政治制度陷于对立的情况下,自由主义的英国就曾解除了对约尼岛的统治。除此之外,到处都发生了战争和起义。从争夺德意志国家的斗争中衍生出无法止息的当代德法冲突;波兰问题依然没有解决,因为沙皇再度镇压了一次起义;巴尔干问题只解决了一部分:而由于无法解决哈布斯堡国家反对王朝意志的问题,乃是最终萌生出世界大战的直接动因。

    现代帝国主义与**君主王朝的扩张主义的区别在于,帝国主义的载体不是统治者及其王室,也不是贵族、官僚和士兵。这些人都指望通过掠夺来致富,用被占领的资金来装备自已。而帝国主义则被人民大众看作是维护民族独立的最合适的工具。反自由主义的政治将国家的任务扩大到如此程度,以至人们的生活领域几乎没有一处不受国家的干预,在这样的政治结构中,人们必然对那些许多民族生活在一起的地区能否哪怕稍微令人满意地解决政治问题也丧失信心。如果这些地区的管理不是完全自由主义式的,那就连近似的各民族平等也谈不上了。那里就只能有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不当铁锤便当铁砧,别无他择。这样,力求成为一个尽可能强大的民族国家,将自已的统治扩大到所有民族混居的地区,就成为民族自保的不容拒绝的要求。

    然而,语言混杂地区的问题并不限于发生在老的移民区土地上。资本主义为文明开辟了新的领地。这些新领地为生产提供了比大部分老居住区更为有利的条件。资本和劳动转向有利的地方,迁移运动于是开始了,它远近超过过去所有的民族大迁移。只有少数几个民族能让移民进入其政治权力掌握在民族同胞之手的地区,而在那些不具备这种条件的地方,就因迁移运动而产生了新的冲突。这种冲突是由一个地区的语言混杂引起的。单个说来——这里对此不作进一步探讨——海外移民区的情况与欧洲老移民区的情况不一样。但冲突皆由少数民族对处境不满而起,这一点归根结蒂都是一样的。出于保护同胞免遭这种厄运的愿望,人们一方面努力获取适合欧洲人移民的殖民地,另一方面则推行关税保护政策,保护在较差条件下生产的国内产品,以对付国外具有优势的竞争,从而使工人不致外流。为了尽可能扩大受保护的市场,人们还努力把不想用来移植欧洲人的地区也拿过来。随着十九世纪七十年代末以来贸易政治的兴起,随着欧洲工业国为取得非洲和亚洲的“销售地”而展开的竞争,现代帝国主义开始出现。

    帝国主义这一名称一开始是用来表示与英国有关的现代扩张政治的,但英国的帝国主义一开始并不十分专志于吞并新的地区,而更多地致力于把臣服于英国国王的领地的各个部分建成一个统一的贸易政治体。这种情况是因英国——世界上拥有最多殖民地的宗主国——所处的特殊地位而产生的。但英帝国主义想通过建立自治领和本土的关税联盟来达到的目标,当然与德国、意大利、法国、比利时及其他欧洲国家获取殖民地的目标是一样的,为出口商品开辟受保护的销售市场。

    帝国主义贸易政治的远大目标没有在任何地方达到过。全英关税联盟的思想一直没有实现。欧洲国家在过去几十年里吞并的地区,还有它们在其中获得了“租界”的地区,在向世界市场输送原料和半成品方面以及在相应地吸收工业品方面所起的作用均那么无足轻重,以至它们的贸易政治纽带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现状。为达到帝国主义所追求的目标,这些国家无法满足于只占领没有抵抗能力的野蛮人居住的地区,它们不得不向那些被具备足够打仗能力保卫自己的民族控制在乎的地区伸手。然而帝国主义政治到处碰壁,或者今后将要碰壁。在阿比西尼亚、墨西哥、高加索、波斯、中国,我们看到帝国主义侵略者到处都在撤退,或至少已经陷于巨大的困难之中。

    6·殖民政治

    处在发现新大陆时代以来主导欧洲列强殖民政治的思想和观念,与一切自由主义的原则格格不入。殖民政治的主导观念是,充分利用白种人对其他种族的人的优势。欧洲人在各种武器以及欧洲文明为他们提供的各种辅助手段的武装之下向外出击,征服较弱小的民族,掠夺他们的财富并奴役他们。有人企图找借口来美化和掩饰殖民政治的真正动机,说他们无非是希望让野蛮民族分享欧洲文明的好处。就算这是那些远在地球另一部分的占领政府的真正意图,但自由党人从中却看不到任何可充分说明这种殖民带来好处和益处的证据。如果欧洲文明如我们所相信的那样果真高于非洲的原始部落,高于其风格得到高度评价的亚洲文明,那么欧洲文明就必须首先让那些民族自愿接受它,这才能证明自己的优越。人们除了用人与剑,别无它法来传播欧洲文明,这是否更糟糕地证明了欧洲文明的贫困呢?

    历史上没有哪一篇章比殖民政治史更浸透鲜血了。血白白地、毫无意义地流淌,繁华的地区荒芜了,民族被蹂躏、被杀绝。显而易见,所有这一切都是无论如何也美化不了、辩解不了的。欧洲人在非洲和亚洲一些重要地区的统治是**统治,它与自由主义以及民主的一切原则格格不入。毫无疑问,人们必须努力工作来推翻这种统治。这里唯一要做的事就是,用引起最小损失的方式来消除这种急待改变的状况。

    最简单和最彻底的解决办法当是,欧洲人将其官员、军队和警察从这些地区撤走,让居民们自己去管理自己。至于他们是否有这种明确要求,抑或是否需要在放弃殖民地之前由土著人举行一次没有偏见的表决,则并不重要。因为,一项真正没有偏见的表决会是什么结果,几乎是明摆着的。欧洲人在海外殖民地的政权,不能指望会得到被征服者的赞许。

    这种彻底的解决方案一开始也许会产生这样的结果,那些欧洲人撤出的地区会陷入无政府状态,至少是不断争斗的状态。人们可以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土著人迄今从欧洲人那里学来的只有坏事而没有一点好事。这样说完全不是贬低土著人,而只是贬低欧洲人。他们教给当地人的除了坏事以外别无它物。他们把各种各样的武器和杀人工具带进殖民地,他们把最恶劣、最残暴的家伙派出去当官员和军官;他们在殖民地建立起一种黩武警察统治,这种统治在嗜杀成性和残酷无情方面毫不比布尔什维克的统治制度逊色。如果欧洲人自己在殖民地干的这种坏事将来会结出恶果,欧洲人不应对此感到惊奇。他们无论如何没有权利道貌岸然地指责土著人公共道德水平低下。他们想说,土著人还不成熟,不懂自由,为了使他们成熟起来,至少还需要用外族统治者的皮鞭继续对他们进行长年的教育。这种说法同样没有道理。因为这种“教育”绝对对今天存在于殖民地的恶劣状况负有一部分罪责,其影响也许要在欧洲的军队和官员撤走之后才会充分体现出来。

    有人也许会说,撤消殖民地后,可以预料那里会出现无政府主义,欧洲人作为一个高等种族有责任阻止这种无政府主义,因而有责任为了土著人的利益和幸福保留自已的殖民统治。有人为了使这种理由更加有力,喜欢用阴暗的色调来描绘非洲内部和亚洲某些地区在建立欧洲人统治之前的状况,他们喜欢回顾过去阿拉伯人在非洲内部逐猎奴隶的情景,回顾某些印度**君主干下的野蛮行为。在这些论证里面,肯定包含着许多虚假的成分。举例来说,人们不会忘记,非洲的奴隶贸易之所兴盛,是因为欧洲人的后裔跑到美洲殖民地去购买奴隶。但我们完全不必去深究这种论证的是非。要是他们除了假想的土著人的利益之外,拿不出什么别的东西来为保留欧洲在殖民地的统治辩护,那么人们就要说,这种统治应完全取消,越早越好。任何人均无权利为了增进别人的幸福而去干涉此人的事情,任何人都不应该为了自已的个人利益却借口自己无私地只为他人谋利益。

    还有一种论调为保持欧洲对殖民地地区的局势施加影响辩护,说是如果欧洲人从未把热带的殖民地置于自己管辖之下,如果欧洲人没有把自已的经济体系的相当一部分与热带原料的海外农产品建立起联系,用工业品来购买这些原料农产品,那么今天人们大概会冷静地讨论这样的问题,把这些地区拉进世界经济圈来是否合适?然而情况并非如此。因为,所有这些地区本来就已经因殖民地化而被推进世界经济共同体的范畴了。今天欧洲的经济相当一部分建立在下述基础上,即非洲和亚洲的广大地区作为各种原料供应国已被吸收到世界经济体系之中。这些原料不是从这些地区的土著人那儿强行取走的,也不是作为贡品从他们那儿运走的,而是以自由交换的方式为换取欧洲的工业品交出去的。所以,这种关系不是建立在单方面受益的基础上,而更多地是互相受惠。殖民地居民从中得到与英国或瑞士的居民同样多的好处。若阻断这种交换关系,则不仅会给欧洲,也会给殖民地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使广大群众的生活水平大大下降。如果说,这种缓慢地向全球扩展的经济关系以及世界经济的逐步发展是过去一百五十年中日益增长的财富最重要的源泉之一,那么,这种关系的加速萎缩就会意味着一场规模空前的世界经济灾难。这种灾难的程度和影响都将远远超过那次导致世界大战的经济危机。难道为了给土著人一种政治自决的可能,就应该让欧洲的,同时还有殖民地的福利大大降下来吗?更何况这种自决可能不会导致土著人获得自由,而只是更换一个统治者而已。

    下面的观点在详论殖民政治问题时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欧洲的官员、军队和警察必须留在这些地区,只要为维护那里的法律和政治条件需要他们在那里呆着。这些法律和政治条件是为了保障殖民地地区参与国际商品交流所必需的。必须做到使殖民地能从事贸易、手工业和农业活动,能开采矿山,能够通过铁路和河流将农产品运送到沿海地区、运到欧洲和美洲。而做到这一点符合所有人的利益,不仅符合欧洲、美洲和澳大利亚居民的利益。而且也符合亚洲和非洲当地人本身的利益。只要殖民地的殖民政权除此以外不做其他事情,那么人们今天即使从自由主义的立场来看对它在殖民地的行动也没有什么可指责的了。

    然而每个人都知道,所有的殖民政权都在何等严重地触犯这个原则,人们根本不用非指出那些由可信的英国报告人报告的在刚果发生的骇人听闻的暴行不可。我们愿意这样认为,即这些暴行不是由此利时政府所策划的,而只应归因于被派到刚果的官员滥用职权以及他们恶劣的品性。但是,几乎所有殖民国家都在殖民地建立了一种贸易政体,给本国的商品以优惠,单单这一事实就表明了,今天在殖民政治中居支配地位的想法与应有的想法是大相径庭的。

    为了在一切经济管理问题上把欧洲人和白种人的利益同殖民地有色人种的利益和谐地协调一致,必须把对所有没有议会政体的海外地区的最高管理领导权交给国际联盟。国际联盟要做好督促工作,使今天尚没有自治权的每一个地区尽快得到这种权利,并使殖民国本土的影响仅限于保障外国人的财产、个人权利以及贸易关系。如果殖民国某些措施越轨,则不仅土著人而且其他国家的人都应该有权直接向国际联盟申诉,以从根本上保证贸易、交通和经济行为的安全。国际联盟必须有权切实处理这种申诉。

    贯彻这些原则一开始会使欧洲国家所有的海外地区都变成国际联盟的托管地,但这也只能被看作是一个过渡阶段,最终目标必须是把殖民地从其今天所处并被牢牢把持着的**政权下彻底解放出来。

    用这种方法来解决困难的,而且变得越来越困难的问题,必定不仅会使没有参与殖民占领的欧洲和美洲的民族,而且也会使其他两方——殖民者和土著人感到满意。殖民大国必须认清,从长远看,它们没有能力保持自己在殖民地的统治地位。土著人由于资本主义的入侵而变得独立起来。他们中的上层人士与以殖民国名义负责管理的军官和官员们之间文化上的差距在消失,而军事上和政治上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