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良知(1/2)

    (一)良知的理念

    良知是人类必须坚守的不可或缺的堡垒,在这个堡垒里人们完成其性格的塑造并发展出抵御榜样和众多法律条文之影响的能力来。

    良知发挥作用的大小同摆脱外界影响和环境干扰的程度大小成正比。

    良知的至高无上性否认那种固定僵化的标准。每一个人都必须按照他自己的标准去判断事物。

    人们绝不应当因为遵从自己的良知而遭受谴责。在经过历史的检验和洗礼之后,良知会变得越来越具有启蒙的作用。

    良知也不是绝对正确无误,它是长期训练和熏陶的结果。

    (二)良知与宗教

    我们都知道大概有二三十种思想潮流或精神价值取向或承载着制度主张的原则,它们共同作用或单独作用编织了人类历史的网络并形成了时代的文明开化的舆论。所有这些思想精神和原则,我认为,都是一个严肃认真的人应当加以思考的东西,无论是其中影响力大的还是影响力小的,无论是它们产生的原因还是现实的效果,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都应当加以认真的思考。这些思想、精神和原则不是宗教性的东西就是宗教的替代品,反正二者必居其一。例如,马丁·路德的思想、新教教义、英国圣公会的教义、信奉教皇极权的思想、神秘主义的思想、唯理主义的思想、功利主义的原则、唯意志论思想、实证主义、悲观主义、唯物主义等等。任何对历史的透彻理解都有赖于一个人对塑造了历史的各种力量的充分理解,在这个潮流的过程中,宗教的各种力量是最活跃和最明确无误的。我们没有必要对人类心灵的各种因素都去追根溯源,只要我们把握了宗教这一推动历史前进的动力,比如,只要我们知道了一个人是否是浸礼派信徒,是否是自然神论者,或是否是犹太教教徒,那么,我们就拥有了理解历史前进的核心钥匙,我们就站在了众所周知的立场,我们的工作就将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宗教……若没有其他因素的支持,当然不足以维系支撑一个人在人间的生活……我认为信义意味着真诚,真诚是一种不会在不诚实的心中安家落户的天赋。要成为一个真诚的人,那么,也就必须与隐藏在自己心灵中的各种引发错误的因素作斗争。他必须经常用明亮的灯光照亮那些偏见得以藏身以及因激情、草率的判断和固执的盲目而使人看不见真实情况的阴暗的角落。他必须经常根除那些未经修正的各种影响在他心灵中遗留下来的精神垃圾。所有这些影响力的本质属性不是源于家庭、学院、乡村或党派,而是源于宗教上的相互对抗性。一个高度原则化的人,更具有干出不公正事情的危险,成为错误信条的追随者。……对良知的发展、改善和捍卫是人类历史进程中最伟大的成就,是任何生活领域都应当遵循的首要宗旨,也是使得宗教成为真正的宗教的内在品质。

    良知自由是所有各种自由中的首要先锋,因为它是人们得以避免邪恶的自由。

    良知是人们从被邪恶所奴役的状态中解放出来的工具。

    如果良知指挥不了它自身的道德律令的话,它也就指挥不了它自身的宗教律令,这时良知就还不是自己的主人。这种软弱状态应该归因于宗教上的素养还不够火候。除非良知是宗教熏陶出来的产物,否则,良知就不会成为宗教意义上的法官。

    对一个人来说,如果宗教是一个科学问题而不是良知问题,那么,他永远也不会感觉到宗教的意蕴。

    (三)良知在政治上的表现

    如果上帝与心灵对话,那么,它也必定涉及与政治对话。法律理念的形成是与利益保障的要求截然不相关联的。

    我们的良知为我们自己而存在并发挥作用。它存在于我们每一个人的心中。它只受其他良知的限制。它只对个人自己而不是对他人产生足够的影响力。它尊重别人的良知。因此它倾向于控制权威而扩大自由。它是一种自我管理的法则。

    良知越是更积极地走上社会生活的前沿,那么,我们考虑得更多的就不是国家已做了什么,而是国家允许人们能做什么;那么,我们考虑得更多的就不是国家的行为——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