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基督教自由史(2/2)

独裁统治是对神授权利的践踏——人们应当懂得,这无疑是治疗欧洲衰弱症的一剂良药。但是,尽管对这个真理的了解有可能成为一个必要的破坏因素,它对进步和改革却没有多少帮助。反抗暴政的能力并不意味着建设一个法治政府取而代之的能力。绞刑架也许自有其用处,但是让罪犯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岂不更好?判别善恶、使国家具有存在价值的政治学原则尚未发现。

    法国哲学家沙朗是最少为宗派精神所腐蚀,最少为主义的狂热所蒙蔽的人之一。在几乎是原封不动地摘自圣托马斯的一段文章中,他谈到我们应当服从所有立法都必须遵守的自然法;他对自然法的肯定,并不是根据宗教启示之光,而是根据上帝用来开启人类良知的普遍理性之光。在此基础之上,格老秀斯划定了真正的政治科学的界线。在搜集国际法资料的过程中,他必须超越国内文献和教派利益去寻求支配整个人类的原则。他说,即使没有上帝,法律原则仍然成立。他这种错误说法的意思是,必须用独立于启示的办法去发现它们。从那时起,政治学才有可能成为探索原则与良知的科学,俾使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尽管在所有其他的方面皆有差别,却能在一种普世法律的管辖之下和平共处。格老秀斯本人没有把这一发现用于任何目的,他承认统治权可以被无条件地作为不动产享有,从而使这一发现不可能立刻产生效果。

    当坎伯兰和普芬道夫(Pufendorf)揭示格老秀斯学说的真正意义时,所有稳定的权力,所有获胜的利益,全都大惊失色。谁也不愿意放弃通过巧取豪夺得来的利益,因为他们也许并没有违反摩西十诫,只是违背了一部未知的法典,一部格老秀斯本人没有拟定、哲学家人言人殊的法典。显而易见,凡是知道了政治科学探索的是良知而不是权势或见机行事的人,肯定都会将对立者视为没有道德准则的人。他们之间的争论也显然永远关涉着道德问题,因而不可能听命于那些缓和了残酷的宗教冲突的好心劝言。在17世纪,几乎所有最伟大人物都否定这一革新。在18世纪,格老秀斯的两个观点——存在着某些政治真理,它们支配着每个国家和每种势力的兴衰;社会是根据一系列真实的和假想的契约联结在一起的——在其他一些人手里成为改造世界的杠杆。也许是在一种不可抗拒、经久不息的规律的作用下,王权战胜了所有敌人和所有对手,此时王权就成了一种信仰。它的老对手,即贵族和主教,也以它的盟友的面目出现。人民满意地看到,在欧洲大陆上,行使地方和特权阶层自治权的议事会,在开过最后一次会后便逐渐消失了。他们已经学会将王权尊为统一的缔造者、繁荣富强的促进者,正统观念的捍卫者和天才人物的雇主。

    从一个叛乱的民主政体那里攫取了王权的波旁家族,以及以一个篡权者起家的斯图亚特王朝,都坚持这样一种理论:国家乃是因勇猛、策略、王室家族的适当婚姻而形成的;因此国王先于人民,他是人民的创造者而非人民的创造物,他的统治无需人民同意。神学以消极服从论追随君权神授说。在宗教科学的黄金时代,安立甘教会最博学的厄谢尔大主教和最优秀的法国人波舒哀都宣称,反抗国王即是犯罪,国王可以合法地强迫臣民信仰。哲学家是神学家热心的支持者。培根将人类一切进步的希望寄托在国王的强有力的手里。笛卡尔建议国王粉碎一切倘能反抗其权力的敌人。霍布斯教导说,权威永远是公正的。帕斯卡尔认为改革法制或建立一个反对实际强力的理想正义实属荒唐。甚至连斯宾诺莎这位共和主义者和犹太人,也赋予国家对宗教的绝对控制权。

    君主政体迷惑了人们的心灵。和中世纪不拘礼仪的精神相去甚远,有人得知查理一世被处决,竟然惊愕而死。路易十六和当甘公爵之死也有相同的效果。绝对君主制的典型代表是法兰西。黎世留认为如果让人民丰衣足食,就无法让他们俯首听命。**官断言,若无任意逮捕和流放的权利,便不能统治法国;国家危难当头时,错杀百人也在所不惜。国王应当守信的要求,被财政大臣斥为叛逆。一个衣食全靠和路易十四有私交的人说,对国王意志最轻微的不服从,也是应处以死刑的犯罪。路易充分利用了这些说教。他公开宣布,国王不受契约的束缚,就像他不受恭维之词的束缚一样;他对于臣民的财产享有任意予夺的合法权利。国王实践了这个原则。当沃邦元帅为人民的悲惨境况所震惊,建议废除一切苛捐杂税,只征收一种轻税时,国王采纳了他的建议,但是保留了所有的旧税,同时加征新税。当时的人口只有现在的一半,他却维持着一支45万人的军队,这几乎是后来拿破仑皇帝为进攻德国而征召的军队人数的两倍。那时的人民吃糠咽菜,食不果腹。费奈隆说,法国简直是一个巨大的医院。法国的史学家确信,仅在一代之内,就有600万人死于饥寒。也许可以发现比路易十四更残忍、更邪恶、更恨毒的暴君,但没有人曾经用自己权力造成那么大的痛苦和不幸。路易十四令当时最杰出的人士发出的赞美,不过表明了**主义的邪恶已使欧洲的良知堕落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当时,大多数共和国的统治,因为其罪恶较君主制为少,人民尚能满意。波兰是个由割据势力组成的国家。贵族所谓的自由,就是他们人人都有否决议会法令和惩罚庄园农奴的权利——这是他们在瓜分时代拒绝放弃的权利,因此证明了很久以前一个布道者的警告:“你们将会灭亡,但不是因为侵略或战争,而是因为那些可恶的自由。”相反,威尼斯的不幸来自过度的集权,它是最有智慧的政府;假如不是另一些和它的动机一样明智的动机,假如注意到它所忽视的狂热和愚昧,它是不太可能犯下错误的。但是贵族把统治权交给了一个委员会,委员会交给一个十人议事会,十人议事会又交给三个国事监察官。由于这种高度集权的形式,它在大约1600年变成了一个可怕的**国家。我已经向你们说过马基雅维里是如何为王权**的完善提供了不讲道德的学说。威尼斯的绝对寡头制为了镇压良知的反抗,需要同样的保证。一个和马基雅维里的才能不相上下的人提供了这种理论,他分析了贵族政体的利弊,告诉人们它的最佳保障就是社会道德的败坏。就在一个世纪以前,威尼斯高贵的、甚至是有宗教身份的元老院议员们,还在为公共利益雇佣杀手去行刺,而且他们并比不腓力二世或查理九世更感到内疚。

    瑞士各州,尤其是日内瓦,在法国大革命之前深刻影响着当时的舆论。但是它们并没有参与早先那场开创法治的运动。这一荣誉仅属于各共和国中的尼德兰。这并非由于它的政府形式。它赢得这份荣誉并不是因为自身的统治形式,它是有缺陷的和不稳定的。因为奥兰治党一直从事着反对它的阴谋活动,并谋杀了共和国两个最有名的政治家;威廉三世也暗中寻求英国的帮助,希望能把王冠戴在自己头上。尼德兰的荣誉是来自出版自由,这使它成为受压制者在最黑暗的年代获得欧洲信息的有利源地。

    路易十四曾诏令法国的全体新教徒应立即弃绝自己的信仰。这一法令终止于詹姆斯二世即位那年。避难的新教徒重复一个世纪的前辈所做的事情。他们主张,如果统治者违反了与臣民之间的原始契约,后者便享有废黜他的权力。除了法国之外,所有的强国都支持这种观点,促使奥兰治的威廉踏上了征程,这标志着一个更光明的时代已曙光初现。

    英国的得救更多的要归功于欧陆上几件事情独特地凑在了一起,而非它自己的能力。苏格兰人和爱尔兰人,最后是长期议会,他们摆脱斯图亚特王朝邪恶统治的努力一直受挫,不是由于君主的顽抗,而是由于共和国的无助。国家与教会皆被清除;在一场革命中崛起的那个最有能力的统治者的支配下,建立起了新的制度;英国充满着各种政治思想的骚动,最后终于出现了两位具有远见卓识,在许多方面堪与今人比肩的作者。但是克伦威尔宪法又被束之高阁,哈林顿和利尔本曾一度受到嘲笑并被人遗忘;整个国家承认努力归于失败,放弃了它的目标,不做任何有效的约定,心悦诚服地匍伏在一个卑劣无能的君主脚下。

    在使人类摆脱无限君主制无所不在的压迫方面,如果英国人所做的事情不过如此,那么他们造成的害处就要大于益处。他们违抗议会和法律,以狂热的造反精神处死了国王查理,弥尔顿为向世界证明其合理性所作的拉丁文小册子粗俗不堪;他们使世人相信共和主义者对自由和权威同样抱有敌意,而且他们并不自信。所有这一切,都使君主制获得了支持,增强了说服力,从而使复辟时代的到来摧毁了他们的一切成就。假如无可弥补这种政治上明确而一贯的缺陷无从弥补,英国也许会走上其他国家的道路。。

    有一个描述英国人厌恶思辨的古老笑话,说我们的全部哲学思想都包含在两句简短的问答中:“何为精神?没有物质(不必在乎)。何为物质?决非精神(无须操心)”,它在当时反映了一定的实情。传统是惟一得到公认的求助对象。爱国者总是习惯说,他们的立场是建立在老规矩上,不会改变英国的法律。为了增强自己的说服力,他们还编造了一个故事,说英国宪法源于特洛伊,罗马人允许它不加变动地保留下来。此类神话并没能阻止斯特拉福德(Strafford)的行为;先人的训示有时会提供与民众的事业相反的回答。在信仰这个最高问题上,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16世纪的做法如同15世纪的一样,都可以为不宽容提供有利的证据。在国王的命令下,国民在一代人之间便改变了四次信仰,其漫不经心的态度给劳德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如果一个国家曾经依次禁止每一种宗教,制定出大不相同的刑事法规对付罗拉德派和阿里乌派,对付奥格斯堡和罗马,那么现在它给清教徒一点儿颜色瞧瞧,也就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了。

    但是,信念更加坚强的时代已经来临。人们决意离开通向绞刑架和拷问台的老路,决意使祖先的智慧和国家的法律服从一个更高的不成文法。宗教自由在君士坦丁和瓦伦提尼安时代一直是伟大的基督徒作者的梦想,是一种在帝国从未完全实现并被蛮族粗暴打破了的梦想。因为蛮族发现,他们没有能力去统治信仰另一种宗教的文明人,于是用残酷的法律和比法律更加严酷的理论强行统一了信仰。但是从圣亚大纳西和圣安布罗斯到伊拉斯谟和摩尔,每时代都听到仁人志士保护良知自由的呼声,宗教改革前平静的时光,充满了这种自由将会获胜的期许。

    在随后发生的混乱年代,人们乐于通过特权和妥协的方式使自己得到宽容,却不愿扩大宽容原则的适用范围。索齐尼是根据政教应当分离的原则呼吁普遍宽容的第一人。但是索齐尼的学说软弱无力,因为他主张严格的消极服从。

    宗教自由是世俗自由的源泉,世俗自由是宗教自由的必要条件——这种思想是17世纪的创见。弥尔顿和泰勒,巴克斯特和洛克因为对不宽容做了不全面的抨击而声名卓著,但是在许多年以前,独立派的一些教徒便热情而真诚地坚持着这一原则,即惟有约束国家权力,教会的自由才能得到保障。这种使自由成为神圣、将之归于上帝的伟大政治思想,教导人们尊重他人的自由如同自己的自由,保护自由要出于对正义和仁慈的热爱,而不是出于仅仅把它当作一种权利要求。这种思想在过去两个世纪的进步中,一直是那些伟大、美好的事物的灵魂。即使处在世俗激情的不利影响之下,宗教事业为使这个国家成为自由的先驱而做出的贡献,并不少于任何一种明确的政治思想。它曾是1641年运动的最深层次的潜流,1660年的反动时期并没有减损它的强大活力。

    辉格党的伟大作者柏克和麦考莱总是将英国革命的政治家称为现代自由理所当然的先辈。然而将一种政治传统归因于下列人物未免可耻:阿尔杰农·锡德尼,是法王雇佣的代理人;罗素勋爵(Lord

    Russell),他压制宗教宽容较绝对君主制有过之而无不及;沙夫茨伯里,双手沾满由于提图斯·欧茨的伪证所造成的无辜者的鲜血;哈利法克斯,他坚持必须支持这场阴谋,即使它子虚乌有;马尔伯勒,他将一次远征透露给法国人,致使战友阵亡;洛克,其自由观中最有精神价值的内容,也仅限于对财产权的保护,而且其中还包含着奴隶制和宗教迫害;甚至是艾迪生,他认为投票决定征税的权利除了他的国家外,不属于任何国家。笛福断言,从查理二世到乔治一世的时代,没有一个政客真正忠于两党之中任何一方的信仰;那些领头攻击后来的斯图亚特王朝的政治家,他们的荒谬行为使进步的事业延缓了一个世纪之久。

    人们怀疑存在着这样一个秘密协定:路易十四许诺,如果查理二世上台后铲除圣公会,他就保证出兵协助他摧毁英国议会。这时让步于公众的警觉就是必然的了。有人提议,无论詹姆斯何时继位,大部分王室特权和任命权必须让渡于议会。同时,对非国教教徒和天主教徒的限制应予废除。假如哈利法克斯以其卓越才能支持的《限权法案》(the

    Limitation Bill)获得通过,那么君主立宪政体在17世纪所取得的进步,会比它直到19世纪前期才能取得的实际进步还要大。但是,在奥兰治亲王的左右下,詹姆斯的敌人宁可要一个近乎**的新教徒国王,也不要一个身为天主教徒的立宪君主。这个计划落空了。詹姆斯继承了王权,假如它掌握在一双更加谨慎的手里,实际上将更加不受控制。推翻盾姆斯的风暴在海外聚集起来了。

    1688年革命抑制了法国的优势,给予欧陆**主义第一次真正的打击。在国内,它疏通言路,恢复正义,发展国力,最后通过《王位继承法》(the

    Act of Settlement)将王权置于人民的控制之下。但是它既没有引进也没有确立任何重要的原则;并且两党既然有可能合作,因此它也没有触及辉格党和托利党之间的重大问题。至于它所确立的国王的神圣权利,用笛福的话说,那是地产完全持有人的一种神圣权利。约翰·洛克这位中产阶级政府的哲学家的统治在70年里不断扩大。即使是休谟也没有超越他的观点,他在自由与财产的关系上所持的狭隘的唯物主义信念,甚至迷惑了福克斯(Fox)更开放的头脑。

    他主张,划分政府的各种权力,应当根据其性质,而不是根据阶级分化。这一思想为孟德斯鸠所接受、发展和完善,也使洛克成为英国制度长期统领外国的创始人。他的反抗理论,或者如他最后称谓的那样,诉诸上帝的理论,在世界史的一个重大转变的关头,支配了查塔姆的决断。我们的议会制度堪称一项发明,在若干强大的革命派系的操纵下,它迫使选民、诱导立法者投票反对自己的信念;对选民的胁迫,换来的是他们的代表的**。大约在1700年,那种为了将其永久根除才发动革命的状态,又以迂回的方式几乎恢复了原貌。欧洲似已无力成为自由国家的家园。那些曾长期尘封于孤独思想家的心灵和拉丁文卷册之中的朴素思想,即人类应当自理其事,国民为国家的行为向上帝负责的思想;是在美洲突然以一个用人权作为旗号的世界征服者的面貌,出现在它必定征服的世界面前。英国议会是否有宪法权利向殖民地征税,从法律上是很难说的。一般的意见倾向于当权的一方;这个世界相信,至高无上的应是合法统治者的意志,而不是臣民的意志。几乎所有的作者都没有足够的勇气指出,在某些极端必要的情况下,即使合法的权力也可以反抗。然而,那些不是为了寻求财富,而是为了躲避其他英国人乐于接受的法律,才远走他乡的美洲殖民者,甚至对这样的现象也感到不安:康乃狄格州的“蓝色法律’’(the

    Blue Laws)禁止男人上教堂时和妻子的距离不足十英尺。所提议的征税额每年只有12000英镑,也许能够轻松上缴。但是,人们不同意爱德华一世及其枢密院在英国征税的理由,也就是不允许乔治三世及其议会在美洲征税的理由。这项争端涉及到一个原则,即控制政府的权利。此外它还包含着这样的结论:在一次可笑的选举中产生的议会,对没有选出代表的人民不享有正当的权利,它要求英国人民收回它的权力。我们最优秀的政治家看到,无论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民众的权利才是关键。查塔姆在最令人难以忘怀的议会演说中,劝告美洲要立场坚定。卡姆登勋爵、即后来的**官说:“纳税义务与代表权统一不可分。上帝将它们结合在一起,任何一届英国议会也不能使它们分离。”

    柏克利用那次危机中出现的要素,创立了世界上最宝贵的政治哲学。他说:“我不知有何办法能够拟定针对全体人民的控诉书。人类的自然权利肯定是神圣的。任何公共措施如被证明损及这些权利,就应誓死反抗这种措施,即使根本无法制定出使其失效的法典。人们只应听命于一个至高无上的理由、一个高于所有形式的立法和行政的理由。”就这样,也就是在一百年前,欧洲政治中那种适时沉默和审慎犹豫的态度终于被打破;这项原则,即人民决不能把命运交付给他们无法控制的权力,得到了确立。美国人把它作为新政府的基础。更有甚者,他们不仅使所有的政治权力受制于民意,而且给民意施加了一些英国议会无法忍受的限制。

    在法国大革命期间,被坚持如此之久的英国范例,也根本无法与这个国家的影响相抗衡——它的制度安排极富智慧,保护自由不受哪怕是来自民主的危害。路易·菲利浦即位时曾向一个老共和主义者拉法耶特保证说,他在美国的所见所闻,使他确信最好的政体莫过于共和制。大约45年前,在门罗总统任内的一段时期,至今仍被人们称为一个“心情舒畅的时代”,因为那时斯图亚特王朝遗留下来的大部分不合时宜的旧俗已被革除,未来分裂的动因尚不活跃。给旧世界带来麻烦的原因——大众的愚昧、穷困,贫富悬殊,宗教冲突,公共债务,常备军和战争,几乎不为人们所知。没有任何一个时代或国家如此成功地解决了伴随着自由社会发展的那些困难,时光似乎不会带来更大的进步了。

    可是我已经到了该结束的时候,而且我也很难再回到初始的话题。在我刚才谈及的那些年代,自由的历史就是不自由的历史。然而,自从《独立宣言》,或更公正地说,自从西班牙人罢黜国王为自己建立了一个新政府以来,目前仅知的自由形式,即共和制和君主立宪制,已经在世界上开辟了道路。做点下面的工作也许很有意义:追索美国反抗君主实现独立的过程;了解一下提出把科学方法运用于统治的艺术这一思想的政治经济学如何突然崛起;路易十六在承认**统治无所裨益、甚至不能强制人们快乐之后,如何呼吁人民去做他无能为力的事,因而将自己的权杖拱手让给中产阶级,以及法国的知识阶层如何惊恐于自身经历的可怕回忆,竭力要同历史一刀两断,他们本想使后代免受世俗君王的统治,使活人摆脱死人的纠缠,以致丧失了史无前例的最佳机遇,因为对平等的狂热追求窒息了自由的希望。我本来还希望向你们表明,任意否定为绝对君主制和寡头制铺平道路的道德法典的态度,也标志主张无限权力的民主呼声的到来,一位民主领袖就曾宣称,为了摧毁宗教势力,可以败坏人们的良知,一位鼓吹开明与宽容的著名鼓吹者,希望最好是用最后一名教士的肠子去绞死最后一个国王。我本来还想解释一下,亚当·斯密关于劳动是一切财富的最终源泉的学说同财富的生产者实际上由国民组成这一结论之间的关系,西哀士正是依据这个结论颠覆了古老的法国;我想向你们阐明,卢梭的社会契约即平等伙伴的自愿结合这一定义,引导着马拉在短暂而不可避免的进程中宣布,根据自我维护的法则,穷人不受导致他们不幸和死亡的契约条款的约束,他们与社会势不两立,有权通过消灭富人得到一切可以获得的东西;我还想说明,他们主要从大革命继承过来的死板的平等学说,与公开承认不适合解决穷人问题的经济科学一起,复活了根据自我奉献原则革新社会的理想。这种理想曾是艾赛尼人和早期基督徒、古代教父、教会法学家和修士们的远大抱负,也是宗教改革最著名的先行者伊拉斯谟、它的最有名的受害者托马斯·摩尔爵士以及那位最受欢迎的主教费奈隆的远大抱负。但是,在这种理想复活的40年里,它一直与妒忌、仇恨和鲜血联系在一起,并且现在是潜伏在我们的道路上的最危险的敌人。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在谈论了这么多我们先人的错误之后,在揭示了把他们的珍爱之物化为灰烬、使共和国的罪恶不亚于君主国的罪恶的社会动荡一无所获之后,在说明了否定革命的正统观念和为之加冕的帝国思想都不过是在掩饰同样的暴力与邪恶之后,为了不致于让我的演讲毫无寓意地结束,我还希望阐明,是谁以及从何种意义上发现了自由国家形成的真正法则,以及这项发现如何以发展、进化和连续性等不同名称,赋予了其他科学一种崭新而深刻的方法论,解决了稳定与变革之间的矛盾这个古老的难题,如何确定了传统对于思想进程的权威;我还希望说明一种学说,它认为——用詹姆斯·麦金托什爵士的话说——宪法不是制定的,而是长期形成的理论;以及另一种学说,主张法律的创造者是臣民的习惯和国民的品质,而不是政府的意志,因而国民是他们自己的有机制度的来源,他们有责任永远维护其完整性,有责任将形式与精神融为一体。我希望说明,由此缔造出来的这个民族,如何让最纯正的保守主义智慧和血腥的革命、让尼布尔和马志尼携手合作,从而制服了左右着当前这个时代的运动、影响力大大超过自由观念的民族主义思想。

    在结束演讲之前,我不能不请各位注意一个明显的事实:有助于把人类从权力中拯救出来的是许多艰苦的斗争、勤奋的思索和漫长的忍耐,吾民及其在异国土地的后代一直在做着这些工作。我们和其他人民付出了同样的努力,抗争着强硬的、由外国财产提供保障的君主,抗争着能力超凡的强人,抗争着一代又一代的世袭**者。然而,那种令人自豪的特质令人瞩目,离不开我们的历史的背景。征服之后还不过一代人的时间,诺曼底人就虽不情愿,仍被迫承认了英国人民的权利要求。当政教之争波及英国时,我们的教会人士学会了将自身与民众的事业结合在一起。无论是外国神学家的教权精神,还是法国神学家特有的君主制偏好,都没有在英国神学院的学者身上留下痕迹。源自那个衰落帝国的罗马法,变成了**权力共同的支柱,却被排除在英国之外。教会法受到限制,而且这个国家从不接受宗教法庭,也没有完全接受酷刑,而欧陆王权却借此制造了许多恐怖。中世纪末叶,外国学者承认我们的优越地位,表明了这些事业的意义。后来,我们的绅士阶层保持了其他国家所没有的地方自治的方法。教派的分立导致宗教宽容。混乱的普通法教导人们,他们最好的卫士就是法官的独立与一致。

    这一切描述都是可见的表面现象,就像起着保护作用的海洋一样。但是它们是——项恒久的事业连续不断造成的结果。这项事-业必定蕴含于坚忍、中庸、独立和匹夫有责的使命感这类本土品质之中。它赋予了英格兰民族无与伦比的坚韧的工作艺术,使它能够在荒凉的海岸上成长壮大;尽管任何强大的民族都渴望饮血沙场,获得荣耀,而任何战场上都未曾出现过一支5万人的英**队,这项事业还是使拿破仑败走滑铁卢时惊呼:“自从克雷西战役以来,它就一直如此。”

    因此,如果有理由为过去感到自豪,我们更有理由对未来充满希望。我们的优势在不断增长,而其他民族却在畏惧邻邦或垂涎它们的财富。缺点和反常仍在,然而它们较以往减少了,更可忍受了,虽然它们像过去一样不可宽恕。

    但是,我一直用双眼紧盯着上帝之光所照亮的空间,我让各位同我一起沉湎于人类走向自由的忧郁而令人心碎的历程,但愿我没有使这个过程变得过于沉闷压抑;因为引领我们的上帝之光仍未熄灭,使我们遥遥领先于其他自由国家的因缘仍未穷尽;因为,未来之演义昭示于既往,昨天与明天同出一理。

    [1]这一演讲的对象和地点皆同上,时间是

    1877年5月28日(Bridgnorth,1877):后收入The

    History of Freedom and Other Essaye(London,MacmillanCo,1907),pp.30-60.1

    Poynet,参见他的

    Treatise on Political Pow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