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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林党、“阉党”和明清之际的党争(2)(1/2)

    东林党、“阉党”和明清之际的党争(2)

    关于被顾先生称为行为诡异的刘宗周在起复后对弘光自称“草莽孤臣”及对道周所说之奇谈怪论等,余以为无非都是不认同弘光为帝的意思,所以依然沿用崇祯殉国时其为布衣的身份,并以弘光朝为“乱朝”,此种行为,实在令人无法评说。

    说回正题。

    我们还是先就与马士英、阮大铖这两位大“奸臣”有关系的一些事例铺展开来,看看明季东林党人的这个“正”字,到底在明季政局中起了些什么作用。

    马士英,字瑶草,贵阳人,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进士,授南京户部主事,《明史》将其与温体仁、周延儒、阮大铖等一起列入奸臣传。天启时,迁郎中,历知严州、河南、大同三府。崇祯初迁任山西阳和道副使,后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宣府。

    到此时,马士英的仕途都是颇顺利的,只是他做了巡抚后仅一月,就开始动用公款贿赂朝贵,结果为镇守太监王坤揭发,被罚遣戍,随之流寓南京。

    而马士英之后在南明弘光朝的得势与一方坐大,与当时同在南京的一位名列“逆案”的人物——阮大铖,有极大关系。马士英与阮大铖两人正是在这个时候熟识起来的,但也从此时开始,他们被东林党人及大多史家指为阉党和大奸大恶的人物。

    可实际上,阮大铖的名挂逆案与马士英被指奸臣,多少是有些冤枉的。认真追究起来,这两人与被指的这些罪名,都颇有些不搭边。

    先说马士英这个“奸臣”的冠名。

    马士英被流放南京后,为阮大铖推荐,由周延儒所起复用为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总督庐、凤等处军务;而周延儒原本就是东林一脉,做首辅时所拔之士颇多东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