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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林党、“阉党”和明清之际的党争(1)(1/2)

    东林党、“阉党”和明清之际的党争(1)

    ——从定策风波及阮马公案看明季东林党人之失

    一、东林党人的舌头与骨头

    大明朝之亡,除了惯常说的政治、军事、经济等原因之外,还有很大一个原因是亡于一个字,便是那个正人君子的“正”字。

    自明成祖作序颁布理学之《五经大全》、《四书大全》、《性理大全》起,大明朝开始“家孔孟而户程朱”,“八股行而古学弃,《大全》出而经学亡”。到明中叶和明季,一群腐儒更是走火入魔,不断地推波助澜,几乎完全屏弃了中国自秦汉以来“内圣外王”的治国平天下之道,体用不分,纯以道德文章为唯一衡量标准,只重节操不重才干,造就了一大批只会与“异己”分子划清界限、天天猛搞批评与自我批评,余则一窍不通的道德宪兵,以至大明江山之状况江河日下。

    崇祯帝缢死煤山,未始不是因了这个“正”字。

    在明清之季的党争中,东林党人就一直孜孜于这个“正”字,并以为这是天下之本。

    话是没错。

    可惜的是,这“正”也得看怎么个“正”法,譬如素有清名的东林一脉,就未必个个身上干净有骨气;而阉党中人、贪官污吏,却又未必一定无气节。这个“正”字如何用法,如何解法,实在很是耐人寻味。

    好比东林魁首钱谦益、黄宗羲,还有历来臭名昭著的弘光朝“奸臣”马士英、阮大铖,乃至著名的南明死节忠臣史可法等人的事迹,就都有着极强烈的代表性。而其中牵涉到的其他一些所谓“正人君子”楷模,如大儒刘宗周、黄道周等,他们虽然也很“正”,但他们那种“正”法和表现,却颇令人齿冷,甚至于叫人心寒不已。有关刘宗周和黄道周,顾诚先生在《南明史》中有一节专门论述,兹摘录于下:

    刘宗周,字起东,学者称为念台先生,浙江绍兴府山阴县人。在明末天启、崇祯年间被视为学问渊博、品行端方的正人君子。他和福建铜山的黄道周(号石斋)备受东林—复社人士的景仰。由于他的弟子黄宗羲等人对他推崇备至,流风所及,人们往往产生一种错觉,似乎只要刘、黄诸君子掌握朝政,明帝国就有中兴之望。其实,刘宗周和黄道周都不是栋梁之材。他们“守正”而不能达变;敢于犯颜直谏而阔于事理;律己虽严而于世无补。就迂腐和褊狭而言,宗周更甚于道周。他毕生追求的是一种自我完美。由于这种“完美”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往往显得矫情做作。刘宗周生活的年代正值多事之秋,为了表现自己进退有“廉耻”,他连“君有命,不俟驾”的儒家信条也丢在脑后,从被任命为四品官太仆寺少卿起“必三四辞而后受事”。考虑到当时的交通条件,使者穿梭于道,因循经年他才雍容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