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先秦(26)(1/2)

    先秦(26)

    晋悼公听了魏绎的话后,觉得他说得有道理,十分高兴,于是使魏绛执掌晋国政事大权,代表晋国与境外诸戎结盟。自此以后,果然戎狄都更加亲附晋国,边境地区安定,国力增强。晋国此后在八年之中,九合诸侯,进一步巩固了在中原地区的霸主地位。晋悼公也成了我国历史上的一个有名的团结、尊重少数民族的国君。

    此后的中国历史上,凡是主张和少数民族和睦相处的大臣,总是举晋悼公和魏绛的例子,用以说服皇帝和其他大臣。

    (取材自《史记·晋世家》、《左传·襄公三年、襄公四年、襄公十一年、襄公十四年》)

    70.卫献公以轻忽失国

    卫献公(前576——前559;前547——前544)约大臣孙文子、宁惠子共餐,两位大臣都穿了朝服,在朝廷待命,而卫献公却在国君的园圃里射飞鸟,一直到天色晦暗,还不接见。两位大臣只得赶到园中去找卫献公。按照君臣之礼,卫献公应该换上国君的礼服接见大臣,但是卫献公却连打猎的皮帽子也没有换掉,就同两位大臣见面了。两人都觉得卫献公对待大臣太轻忽了,心里都有气。孙文子自此以后,回到自己的领地戚地,再也不肯朝见卫献公了。

    有一次,孙文子派自己的儿子孙蒯来见卫献公,卫献公招待孙蒯饮酒,而命令太师(掌乐的大臣)在酒席上歌诵《诗·小雅·巧言》的末章。这一章的诗句是:“彼何人兮,居河之麋,无拳无勇,职为乱阶。”这就明明是讽刺孙文子的,说他既没有本事,而又要作乱;诵诗给孙蒯听,无非是要孙蒯把这一信息带回去,告诉自己的父亲。太师认为歌诵这样的诗句,是一种对大臣失礼的行为,所以不肯从命;但是太师的下属,乐人师曹却自告奋勇,愿意歌诵。

    师曹为什么要儆他的上司认为是失礼之事呢?原来,师曹曾经奉卫献公之命教其嬖妾鼓琴,嬖妾不听教诲,不肯好好学,师曹为此鞭打过这个嬖妾。嬖妾诉于卫献公,卫献公因此发怒,命人打了师曹三百鞭子,师曹记恨在心,这次一看,歌诵这首诗可以激怒孙文子,挑起大臣孙文子对卫献公的不满,所以就出来歌诵了。

    春秋时期,诸侯与诸侯之间,诸侯与大臣之间,大臣与大臣之间,都有赋诗言志的风气。歌唱或朗诵一首古诗,用以表达自己的意图。因为上层人士从小受过读诗的训练,所以大家差不多都能一听某首诗就可了解对方的用意。孙蒯自然也不例外。所以孙蒯回到父亲领地时,就把这一切详详细细地告诉父亲孙文子。孙文子说:“国君已经忌恨我了,如果不抢先动手,那么,我今后必然死在他的手上。”于是出兵攻卫献公。卫献公逃往齐国。孙文子便和宁惠子共立卫献公的叔父姬班为卫国国君,是为卫殇公(前558——前547)。

    (取材自《史记·卫康叔世家》、《左传·襄公十四年》)

    71.举棋不定

    宁惠子和孙文子共同拥立了卫殇公以后,宁惠子又懊悔了。他在病得快死的时候,对自己的儿子宁喜说:“我得罪了原先的国君,悔之不及了。我的名字记载在各个诸侯国的简策上,其文说:‘孙林父(即孙文子)、宁殖(即宁惠子)出其君。’如果被赶出去的国君能重新回国,我的恶名也就可以由此遮掩过去了。我已经快要死了,没有力量纠正自己的过失了。你要能把我的这个过失纠正过来,才能真正算我的儿子。倘若你不能把原先的国君接回卫国,那么,如果世上还有鬼神,我死后宁可挨饿,也不愿吃你祭祀的东西。”父亲在临死前把话说到这种地步,宁喜当然只能一口答应这个要求了。宁惠子见到儿子已答应保证做到,这才放心地死去。

    逃亡在齐国的卫献公,不久就听到了宁惠子死前叮嘱儿子宁喜的消息,认为是自己回国重新当国君的极好机会,便派人给宁喜带口信,向宁喜许了愿,只要能回国当国君,一切都听宁喜的。宁喜不相信,对带信的人说:“必须由子鲜来传话,我才相信。”原来,子鲜是卫献公的弟弟,一贯有贤名。于是卫献公要子鲜代表自己来传话。子鲜不肯,说:“君王一直不守信用,我不愿意牵连在里面。”但是,卫献公和弟弟子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