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二十二篇 未能免俗(2/2)

    再后来,不是还有《阿Q正传》、《新儿女英雄传》吗!

    中国小说的传统脉络,与西方不一样,“小说”对待的是名人贵宦的“嘉言懿行”而言的,谓写其小事细节,家庭琐记,脾性轶闻——正史所不载的,故曰“小说”。小则小,依然是史之一支。因而又叫“外史”“野史”。

    这个意思我不避反复之嫌,再三再四地讲,为什么?就为了连张爱玲也时常自己缠搅不清,何况才智远不及她之人?

    一般人总把“小说”当“传”,这本身一点儿也没有错,也切勿讥嘲,弄错了,是轻薄自己——自己祖上的文化,民族智慧。

    《红楼梦》就是这个意义的“传”,没问题。犯不了“理论错误”。

    自从胡适之提出了“自叙传”之说,一直闹腾了几十年之久,张女士尽知,因她尊重胡先生(她书中只称胡适先生,别人不加敬称词),似乎没有“批判”胡先生的“自传说”而加以回避了。其实,还是一个自己没弄清的并不复杂的问题,人为地把它复杂化起来。

    张爱玲也“未能免俗”——我再说一遍。

    诗曰:

    总把“闲书”作传看,个中人物共悲欢。

    中华重史通文学,莫与西方等或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