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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读书(1)(1/2)

    谈读书(1)

    W. 萨默特·毛姆

    读书必须是一种享受,这是我要坚持的第一点。然而,我们不得不读许多无法从中享受到乐趣的书,因为我们要考试、要获取知识。我们为了得到指导而读书,最好的情况是,我们因为需要而孜孜不倦地读完它们。我们不是很愉快地读这些书,而是极其无奈地读,这不是理想的读书。在下面提到的这些书中,无法对获得学位、谋生、驾驶帆船或把不转的马达修好起到任何帮助作用,然而却能够让你过上更加充实的生活。不过,除非你能够愉快地阅读这些书,不然就无法实现。

    “你”——我对话的对象,假定是一个有空闲时间从事业余爱好的成年人,并且很愿意去阅读那些书,如果不读就会觉得损失了什么。当然,我不会与书呆子谈论这个话题。这种人有能力自己找到道路,好奇心能够把他引向人迹罕至的小路,而他也能享受这些几乎被人遗忘的美文。我要谈论的,仅限于那些长久以来被称为经典之作的书籍。我们自认为已经读过这些书了,然而,只有很少一部分人真正地阅读过这些书。至今,有些书籍对普通人来说,是无法从中获得乐趣的,然而,一些最权威的评论家曾经把这些书评为佳作,文学史家也长篇大论地去评述。对于研究者来说,这些书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时代和品味的变化使这些书丧失了昔日的宠爱,人们凭借意志的力量才能读下去。让我举一个例子:我阅读了乔治·艾略特的《亚当·比德》,我只是出于一种责任感去读这本书。读完后我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然而,我无法发自内心地说,我是带着愉快的心情读完这本书的。

    现在,我不想对这些书作什么评论,每个人都是自己最权威的评论家。对于一本书,无论专家们作何评论,无论给予多么一致的赞同,然而,只要你对这本书无法产生兴趣,它就与你没有任何关系。不要忘记,在批评史上,地位最显赫的评论家所犯的错误也是最为重大的。评论家是常常犯错误的,阅读者才是对白己所读书籍价值的最终裁判者。对于接下来我向你推荐的这些书,这个观点也是适用的。就像在世界上,没有两个人是完全一样的,只能是相像,因此,认为对我有意义的书对你也是有意义的,这种看法是不切实际的。然而,我读完一本书后就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它使我发生了改变,它充实了我的生活。因此,我要做出这样的请求,在读过我这篇文章的读者中,如果任何一个人想读却读不下去我推荐的这些书时,那就把书放下好了。因为,如果你对这些书不感兴趣,你也就无法从中获得益处。对于诗歌、小说或“纯文学”(我想用英文表达,然而英文里却没有这个词)的各种作品,任何人都没有义务去阅读,只是为了获得快乐才去阅读。然而,谁又敢说,一个人喜欢的东西,另一个人也会喜欢呢?

    请不要把快乐当作不道德的行为,快乐本身就是一个伟大的善举,所有的快乐都一样。对于一些快乐,有判断力的人就会躲避开,因为不同的快乐会导致不同的结果。快乐不一定是粗俗和感官的享受。同辈人中的智者发现,令人满意和持久的快乐是智力的快乐。在过了壮年之后,能够继续从事自己喜爱的体育运动的人是极少的.因此,养成读书的习惯大有益处。因为许多游戏都需要伙伴才能进行,除了翻纸牌、钻研棋谱或是猜字游戏。读书可以说是一种没有弊端的业余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