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非礼勿言”,言传身教(1/2)

    “非礼勿言”——猴四不的第三个原则。

    “非礼勿言”,从品牌管理的操作角度来讲,其与“非礼勿视”单纯地涵盖广告传播不同,在涉及广告执行之道的同时,它更多地在阐释品牌众口间的公共关系之学。因而,也就不难理解“非礼勿言”中的猎奇、广泛。

    具体而言,“非礼勿言”意味着不符合品牌核心价值的语言、声音不要表现,这种行为戒律表现在“言”的方方面面,通过对广告与公关行为的“声音”约束,进而达到品牌之口听到一致的声音,准确地表达品牌核心内涵,实现“众口合一”“三人曰善”的品牌管理过程原则。

    那么品牌“非礼勿言”之言,具体指什么?——四个字:“言、传、身、教”。

    在品牌传播领域,一直流传着屡试不爽、颇具杀伤力的品牌塑造三板斧,分别是,第一斧,品牌口号;第二斧,品牌代言人;第三斧,视觉冲击。这三斧,如同《隋唐演义》中程咬金的三板斧,只要冲击速度、重复力度够强,往往品牌初战颇具成效,但遇上高手,品牌之战的胜利仍需苦练内功。也就是管理好品牌自身的同心圆:品牌核心价值之圆、品牌基础价值之圆、品牌外在价值之圆,这些将在下章“知行合一”中具体展开。

    在这里,我们为三斧之后又配上第四斧,消费者口碑;第五斧,诉求策略。而“言、传、身、教”四个字,已经囊括了三板斧中的前两斧,品牌口号之斧——指“言”、品牌代言人之斧——指“身”,再配上消费者口碑之斧——指“传”,诉求策略之斧——指“教”,合成品牌管理之斧,“非礼勿言”也就构成了品牌管理中的“斧式心法”。具体斧式拆解如下:

    第一斧,“言”,品牌口号之斧。

    品牌口号之斧,属于品牌外在价值层面的品牌元素,按照“非礼勿言”的“斧式心法”,品牌口号需要直接反映品牌的核心价值,能够表明企业的核心内涵。品牌口号包括了品牌鲜明的名称与体现品牌核心的品牌识别语。具体关系,可见下表中的举例:

    表:品牌名称、品牌核心及品牌识别语

    品牌核心价值描述品牌识别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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