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14节 不断研发求创新(2/2)

魏重庆所委托开发的电子桥牌机(由林家和负责执行)。

    魏先生是“精准制”桥牌叫牌系统的发明人,台湾桥牌队在他领军之下,缔造了一个全盛时期。有一次,魏先生带台湾中华队出岛比赛,发现对手因作弊而击败了中华队心中非常不平,于是,他希望能发明一种机器,用电脑控制洗牌、发牌、叫牌、打牌、摊牌、计分的机器,让选手分坐四个房间,彼此不能打暗号、做手势,以维持比赛的公平性。

    因为同是台湾交通大学的校友,及我过去在电子界小有名声,魏先生便委托宏碁设计这项产品。这笔生意对草创时期的宏碁助益极大,因为魏先生总是在还没有开出设计费用的估价时,就一次次地预付费用,稍稍纾缓当时资金短缺的压力。

    我们一共替魏先生设计过三代的桥牌机,但是始终没有办法商品化,因为成本实在太高,也找不到够大的市场来批量生产。再加上,有一次,美国女子桥牌代表队到台湾来比赛,试用了桥牌机,结果选手不习惯打牌的时候手中没有牌,弄得灵感全失。于是大家就对桥牌机愈发没有好感。

    桥牌机的案例再度证明,将研发成果商品化绝非想像中的那么容易。

    什么都可以卖

    台湾的发明家很多,姑且不谈发明的内容是什么,许多发明者都会把自己的创意当成稀世瑰宝,抱着不放,到头来落得饮恨心死或精神错乱。我认为,技术的发明是永无止境的,不管一个人认为自己发明了多么千载难逢的东西,事实上明天都会有更多更好的发明诞生。因此,对一个发明者而言,最重要的是能够实时将发明转换成报酬,也就是将发明变成商品。但是,发明者必须思考的是,自己有没有足够的资金将发明商品化并大量制造?即使有钱,有没有能力开拓市场、管理财务?而这一连串的挑战,并非多数发明家可以应对。

    因此,我认为有志从事发明的人应该卖自己的创意,而不是让自己也介入发明产品的生产与营销行列。因为即使发明者的发明能力是满分,生意能力也可能不及格;从发明跨行从商,不但扼杀创意力,而且极可能拖垮自己。

    事实上,发明者尽可以全心投入研究,而把发明专利授权给别人去生产、营销,赚取知识产权的报酬。再把利润投入从事更多的发明,赚更多钱。或许有一天,发明者认为已经赚足了资金,也觉得有能力去学习量产、营销,再去尝试赚取产品商品化过程的钱。届时,经营风险相对就会降低许多。

    宏碁就是这么起家的。早期,我们帮岛内外其他企业从事四十几项产品的开发,不但因此积累了资金,而且从中培养了不亚于岛内大型家电厂商的技术实力。即使现在宏碁的规模已经超越台湾所有的家电及电子厂商,我们还是主张“宏碁除了家人不卖,什么都可以卖”的原则,这当然也包括技术和专利。

    敝帚自珍风险高

    有句广告词说:“好东西要与好朋友分享。”但在一般人的想法当中,和别人分享以后就不能独享利润。然而,独享利润往往也意味着独担风险。分享固然会降低自己的利润,但也降低了风险。况且,企业不会只因一个商品的成功,就从此高枕无忧,而是要有千百次的成功才能持续生存。事实上,分享发明,往往不是利益的流失,而是创造更大的利益。

    举例而言,许多国际性大企业都喜欢拥有独家技术,其中尤以日本公司为最,因为独家技术可以确保产品在市场上一枝独秀,坐享厚利。但是宏碁并不喜欢这么做,因为在科技产业里,今天的独门绝活可能不久便成了明日黄花,还不如趁技术值钱的时候和大家分享,一方面我们可以将发明所换得的权利金,投入新的研究开发,以确保技术不断进步;另一方面,开放专利之后,在许多厂商共同介入之下,产品会更为普及,因此可以借扩大生产规模以降低成本,同样可以确保公司的竞争力。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拥有独家技术是很危险的。许多公司之所以紧抱独家技术不放,是因为公司的管销费用太高,所以必须采取这样的方式来获取额外的利润,但如此一来反而看不见问题,延误改善时机。尤其是企业若以技术的强势,动辄对同业或客户施压,必然令人反感,而企业不可能永远不出错,一旦犯错或是技术不再强势,他人反击的动作会更毫不留情地接踵而至,届时企业经营的风险更大。

    基于这样的理念,宏碁不但将技术开放给外界,并以同样开放的态度对待外界的技术。虽然宏碁是靠对外出售研发成果起家,也拥有非常多的技术,但是早期的代表性产品却都是和别人合作或购买技术而来,包括“天龙中文电脑”和朱邦复先生合作,“小教授一号”是以10万元向陈义诚先生(曾任伦飞电脑总经理)购买现成软件,第一代IBMPC/XT兼容个人电脑则是委托电子所研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