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天下合同(2/2)

    宪法是限制政府权力之法。20世纪前30年担任美国最高法院法官的赫尔姆斯说:“罪犯逃脱法网与政府的非法行为相比,罪孽要小得多。”权力集中对平等和自由的威胁最大。

    美国的宪法对政府的禁止多于申明个人的权利。在限制政府权利的同时保障和定义了个人的权利。修正案第1和第4。正如在马尔伯雷诉麦迪逊一案中,法官裁决道:“民权的精髓在于,个人在受到伤害时可以寻求法律的保护。政府的首要任务之一是提供保护。美国的联邦政府开宗明义地要被强调是法治政府,而非人治政府。如果政府无法给一个法律权益提供保护,就没有资格被称作法治政府。”

    美国的权利概念直接地被诠释为拥有寻求法律的权利。正式的救济包括对已造成的损害进行补偿或者对未来可能发生的损害进行宣告性禁止。对于侵犯民权的行为,个人可以个人名义以普通法手段或按照联邦或州民权立法寻求救济。政府豁免是存在的,但各级政府的豁免也是倍受限制的。

    不可讳言,美国是一个和谐社会。和谐社会的特征是,个人享有人与生俱来的权利,如信仰、言论、新闻和结社;但为追求幸福,还必须出让一点点的权利给其他人和政府。

    人民是个人的结合体,政府是人民同意成立的结合体。人民在《宪法》里对政府进行约束,如不要过分赋税,立法、司法和行政分立,以权力制衡以防止**和权力滥用,定期选举使政府的表现得以评价。

    该合同由美国人民和美国政府共同执行,出现争议时到法院解决纠纷。人民可以修订合同①,改变政府,也可以终止合同。

    个人的天然权利是不可侵犯和剥夺的,组成政府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保护个人权利是目的,是实现《宪法》追求的国家富强、人间正义、社会稳定、国防巩固和福利完满的目标的手段。

    美国的宪政应归功于乔治?马歇尔,他把宪法定为合同,解释合同当然要求助于法官和律师。法官和律师创造性、扩张性地读着昨日的《宪法》条目,使得美国的个人权利日渐膨胀。废除黑奴制度等于不可歧视西班牙裔人和亚裔人,也不能错待白人;第一修正案保护的言论和出版自由权利开始保护的是政治性言论,而今也保护那些让许多人深恶痛绝或面红耳赤的言论和图画表达;出版自由引申为“知情权”,可以盖过公务员和公众人物的**权;从结社权里引出自由不结社权等等。

    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权利也必须保护。他们的保护是美国宪法含义延伸最宽广的部分,这也来自律师和法官的作用。律师要求他们要享有公平的审判,有权聘请律师,不自招认罪服罪,不能对其沉默不辩护做评论等等。

    美国人在生活小区里也是一个合同关系。很多美国人建房子,都会征求邻居和整个社区的意见,唯恐破坏了小区的整体风格;如果你不在乎,我也不在乎,大家都乱来,以恶对恶,以乱对乱,那结局肯定是社区环境越来越差,房屋贬值,有钱的人搬走,搬来一些更麻烦的人,大家都是输家。圣诞节看到别人家里灯光闪烁,我常会因为自己屋子黯淡,没有给社区做出贡献而沮丧不已。

    为了公平地执行合同,美国法院利用的尺度是“平衡”和“界定”。在各种利益之间,法院要寻求平衡;在州与联邦、社会与个人、行政与立法、自由与奴隶之间,法院确立界定。

    好的社会是,不强迫人们去做法律不要求的事情,也不限制人们不去做法律允许的事情。坏的社会是,法律允许的事情做不了,法律明文规定不能做的事情天天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