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五权共治(1/2)

    大家都公认,美国的三权分立和三治并举是其利器,但也有另外二权和二治——法力无边的宗教权和无冕之王新闻界。

    权一.立法权

    美国国会控制美国的立法权,国会议员们都是呼风唤雨的能人,国会在立法时的牢骚可以作为监控国家的法宝。

    国会议员来自何处,首先要很有钱,或者代表着很有钱的人,这些人大部分是律师,公司老板和地方政要。当上国会议员,可以在立法上有发言权,可以随意批评政府和利益集团,是美国社会上的“大土豆”。要想影响美国的经济政策,保证自己的腰包持续鼓囊,就要做国会议员的工作。

    保险公司卖的是风险,为了减少赔偿金额,要求国会立法,限制赔偿范围和幅度,限制诉讼律师的作用;诉讼律师要求对大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加重,费用不封顶。谁应该占上风?

    环保组织要求关闭污染工业大户,要求加入保护臭氧层的国际公约;但大企业,如钢厂和铝厂要生存,要发展,不能不搞污染环境的名堂。听谁的?

    铁路公司倡导铁路服务,但汽车公司和石油公司要求修高速公路,谁该优先?

    为了左右这些国会议员们的政见和立法的倾向,大公司大利益集团都非常卖力地做他们的工作,所以国会议员的夫人或丈夫或孩子们都是闲不住的人,这些人就是美国的太子党,他们要么在大律师事务所里工作,要么在公关游说机构供职,显得美国的裙带风刮得也很猛。这一点我在美国是很有体会的。内华达州联邦政要的儿子在拉斯维加斯也是领袖人物;而拉斯维加斯市长的儿子在当地开办律师事务所,主营政府事务,而市长古德曼说,儿子在市里当律师是合适的,不存在什么利益冲突。

    谁信这样的话谁就是傻瓜。

    在麦克?摩尔的著名电影“华氏9?11”里,他试图采访在华盛顿国会大厦前步履匆匆的议员,问谁把他们的儿子送到伊拉克打仗了?奇怪得很,没有一个!议员们口口声声“全力支持我们在伊拉克的子弟兵!”,这个支持的度数如此低,怎么不会让前线的将士寒心?

    如果你是一个无名小辈,你打电话给大公司的老板是没人理的;如果你是参议员的太太,打给可口可乐公司老板,他们都会给你回电话的。

    在美国当一个议员不容易,也容易。不容易的是,要挣到或找到足够的钱,要在自己的职业里做出些成绩,要保持知名度和曝光率,还要有些许的个人魅力。容易的是,大多数人都不屑于此职位的,有些州人口少得如同中国的某些大县,好像给州里每个投票人20美元就可以当上堂堂联邦议员了。

    但不管立法权如何被金钱左右,美国的国会还是在制约行政机构方面有独特建树的,这方面已见诸于各类的书刊,在此不予赘述。

    权二.行政权

    中央集权国家可以令行禁止,不用冗长的听证和论证,但容易犯错误。而美国总统执行行政权时也没有费口舌的。比如宣布战争,说打就打。所以美国也越来越是一个中央集权政府了。

    中央集权下的地方分权和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分权,使美国政府管得也不太宽,不太细。到美国政府机构办事,每每体会到依法办事的原则,工作人员都不敢越线的。一遇到难题,工作人员就把两手一摊,说手脚被法律束缚住了,这事情要从根本上解决,必须让国会立法或改变现有法律。

    比如说,一个来自越南的人,55岁了,想申请成为美国公民,但不会讲英文。按法律规定,他若成为绿卡持有者15年以上,就可以不用英语考试,而用本国语言回答移民官的提问。这位老兄想成为美国公民的愿望很迫切,但他拿到绿卡才9年,必须再等上6年。他说,我的愿望很迫切,我要申请我的小孩来美国,让我提前用越语考吧。移民官就说,不行,你必须再等三年,下次申请重新填表,重新交钱。这位老兄不甘心,想辩驳,想恳求,但都被移民官驳回,说,你要想提前成为公民,惟一的方法是写信给你的参议员和众议员,要求他们修改法律。我现在的任务就是执行现行的法律。

    美国政府行政部门的公务员因为不按现有法律去做就可能造成枉法。这些人就成了执法的机器,很机械的,所以看起来没有什么激情,让外人看起来他们工作慢,就是这个原因。

    美国政府的执法非常严守法律,最大的执法方法就是把法律要求和解释表现在各种各样的表格上,个人和公司申请什么样的福利,就填写和申报不同的表格,缴纳一定的费用,如果符合法律规定,一般都会得到批准的,所以在美国的政府里申请一个执照和福利,有很强的可预见性,该批的一定会批,不批就可以上诉或起诉。由此,在美国申请一个烟牌、酒牌甚至军火牌,都不是那么难的。

    政府表格带来很多效率和准确性。大家心照不宣地想这一个表格的号码,填上去,事情就办成了,比打报告,请人吃饭拉关系简单多了。

    行政权的最高长官是美国总统。在选择谁当总统这个问题上,美国人尤其是富人都有自己的喜好。

    克林顿是位极为聪明的行政长官,聪明得同时可以经营好几件事,但不幸运地被捉住,后来美国人厌恶了过于聪明的人,选了一个小布什,**,智商不高,但很听话,也不说虚话;不左右逢源,但也不滑头滑脑。美国人给他配了一批十分聪明的老干部辅佐他,居然干了两届,看来美国人不太喜欢过于聪明的人当总统。

    权三.司法权

    外人看来,美国的司法水平很高,也很公平,但透视内部,官官相护和任人唯亲也是不言而喻的。

    许多人抱怨美国有不少高官来自于更高官的儿子、儿媳或女婿,在崇尚自我奋斗的国度里,父母提拔孩子也是不用害羞的。为什么可以提拔?因为身居高位的父母总是和富商巨贾联系在一起,孩子们的发展离不开金钱,权要父母在,富贵无须忧,往上爬的梯子早就摆好了,可谓“人走茶不凉”。

    任人唯亲有时也进入到司法领域,给美国的法治带来瑕疵,所以不可能有完美的司法。我所在的州里,联邦参议员本身是一个律师,他的四个儿子也都是律师出身,现在两个孩子在当地方议会领导,另两个孩子在州里一家规模很大的律师行当律师。你能说美国的裙带关系不严重?

    有些人说,美国大小争议,都可以到法院公平解决。法院是可以解决,但不一定达到公平。

    很多人举布什诉戈尔的案例,说2000年的总统大选,两人的票数相持不下,最后官司打到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应该做出公平判决吧,但这次真的不然,最高法院拿美国的法治系统开了一次不专业的玩笑。

    先不说当时最高法院的**官多数信奉共和党,就说一个法律上很专业的概念“迥避制度”——法官不能参与于自己有切身利益的案件的审理,如不能参与自己亲戚是当事人的案件,不能参与审判自己持有股票公司之间的纠纷。在布什诉戈尔案中,好几个最高法官好像不怎么在乎这些“迥避制度”。

    克莱伦斯?托马斯**官的太太弗吉尼亚在美国主要保守势力控制的传统基金会工作,他被布什选进组建新一届政府的顾问班子。安托尼?斯卡利亚**官的大公子尤金就在代表布什的律师事务所里工作!并且,首席法官芮奎斯特和另一位法官欧康纳早已透露要在今后4年内退休,谁来接班就是由他们将挑选的总统任命,这个利益关系更大。

    但以上几位**官对利益冲突视而不见,也没有迥避。他们对本案的判决结果可想而知,就是那个斯卡利亚**官在判决书里写道,必须停止重新计票,因为这样做必然会不可逆转地消弱布什的公信度,破坏布什当选的合法性。你看,他早就认定布什应该是总统了。在本案的判决书中,最高法院的法官几乎没有引用一个令人信服的案例来支持他们的裁定。

    就是在这种裙带风的狂吹下,布什被安装在白宫里。他是一个被挑选而不是被选举出来的总统。他的当选某种程度上是对美国民主制度的讽刺,也是对美国式成才观的诋毁。

    有些人用布什诉戈尔案说明美国法院系统多么公平,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