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理解不一的《名都篇》(2/2)

首曹植的《名都篇》大可作为这一特点的范例。

    现在,回过头来看看这首《名都篇》的题旨究竟是什么的问题。除了我们前面提到过的那两种互相对立的理解之外,那个对此首谋篇布局有精辟见解的吴淇,对此也有他独到的见解。他说《名都篇》“只是一片牢骚抑郁,借以消遣岁月,如狮在笼中,一片雄心无有泄处,只是弄球度日。其自效之意,可谓深切著明矣”。这样,在郭茂倩的“讽刺”说,李白的“欢谑”说外,又有了一种吴淇的“牢骚”说,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令人莫衷一是。

    如果曹植是个像白居易那样认为诗歌须“救济人病,裨补时阙”的诗人,我们或许会倾向于“讽刺”说;如果在曹操死后,曹植仍然过着裘马轻狂的“遨游快心意”的生活,我们电或许能接受“牢骚”说。无奈,情况全然不是如此。曹植看来丝毫没有将诗歌作“裨补时阙”之用的意识,他不但在《公宴》、《斗鸡》、《箜篌引》等诗篇中毫不掩饰地宣扬奢侈放诞的生活与及时行乐的人生态度,并且在《赠丁翼》诗中公开宣布:“滔荡固大节,世俗多所拘。君子通大道,无愿为世儒。”将放荡视为“大节”,将拘守礼法的人讥为只会解说儒家经典的“世儒”。至于吴淇“如狮在笼中,一片雄心无有泄处,只是弄球度日”的说法,在曹操生前固然不能成立,在曹操死后也无可能。曹操生前,曹植深受宠爱,曾一再被委以大任。曹操南征孙权时,曹植受命典禁兵,留守邺都宫省;曹仁为关羽所困,曹操也曾想任命曹植为南中郎将,行征虏将军,去援救曹仁,结果因曹植大醉不能受命而罢。那时的曹植不是笼中狮,而是山中虎,只是这头虎虽具爪牙之利,却并没有表现出逞威风于山林的“雄心”,因此常常神思恍惚地闯入猎手设置的圈套陷阱而已。曹操死后,曹植确实成了被关人笼柙的雄狮,但那时他被逐出京师,不断改徙封邑,并且“连遇瘠土,衣食不继”(《迁都赋序》),以至他“虽生自至尊,然心甘田野,性乐稼穑”(《乞田表》),恐怕未必再有吴淇想像的“弄球度日”的逸兴了。

    从《名都篇》申明快活泼的笔调来看,它显然是曹植作于建安年间的作品。那时他所过的正是京洛少年“长筵坐戏客,斗鸡观闲房”(曹植《斗鸡诗》),“中厨办丰膳,烹羊宰肥牛。秦筝何慷慨,齐瑟和且柔。阳阿奏奇舞,京洛出名讴”那样宴饮游乐的生活。至于射猎,本是曹植家传的技艺。其父曹操就善射,曾以“三发两鸢连”而受到“庶士同声赞:君射一何妍”(刘桢《射鸢》诗)。曹丕在《典论·自叙》中提到,因“世方扰乱”,曹操在他五岁起就教他射箭、骑马,以至他“八岁而知骑射矣”。由此可知,曹植对骑射、宴饮、斗鸡等活动本有浓厚的兴趣,不必在发“牢骚”时从事这些活动,更不会对此有反感而作诗“讽刺”。

    如果说有证据的话,持“讽刺”说及“牢骚”说者唯一的证据是:这首《名都篇》描述了洛阳少年的骄逸生活,而洛阳为董卓所焚,直到曹丕刚建都于洛阳时,郊外还长着杂乱的林木,经十几年经营,到魏明帝曹叡时才改变了城市残破的面貌,因而此诗当是曹植晚年的作品。像赵幼文《曹植集校注》就将此诗之作列于太和五年(231)冬应诏赴洛阳之后,亦即他临死前一年。这样就否定了诗中写的是曹植自己的活动,也就为“讽刺”说或“牢骚”说提供了间接的证据。

    作以上推论者不可谓不精细,然而偏偏在最关键的地方疏忽了。他们忘了所论对象是艺术作品,而艺术作品是允许夸张的。正像诗中“一纵两禽连”显属夸张一样,“宝剑直千金”、“脍鲤臇胎虾”云云都不妨是夸张之言。曹植的另一首乐府诗《美女篇》,描写一采桑女子,而说她“头上金爵钗,腰佩翠琅玕。明珠交玉体,珊瑚间木难”,《名都篇》的夸饰与此相比,就是小巫见大巫了。再说在《名都篇》中,诗人对那“名都”洛阳本身,并未作任何描写,更不能以此推断此诗必定作于曹丕重建洛阳之后。

    《名都篇》刻画了一个豪放俊逸、英姿勃勃的贵族子弟形象。他能骑善射,武艺出众;鸣俦啸侣,意气风友。在他身上洋溢着一派执着于生命而又潇洒送日月的豪情逸兴。诗人在这里即使并非直接描写自己的形象,至少也在这少年形象中寄寓了自己的钟爱和志趣。通过对这一俊爽豪迈的形象的刻画,诗人抒发了他的情志和感慨:人生短促,所以人在有生之年,应该紧紧地把握住生命。当然,在这首诗中,诗人表现的是他把握住生命的形式之一,而并非全部。东晋大诗人谢灵运在《拟魏太子〈邺中集〉八首并序》中,说曹植“不及世事,但美遨游,有忧生之嗟”,就是由此而起。但人的性格是复杂的,若仅以这一方面来论曹植,也不免偏颇。这,有曹植的其他许多诗篇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