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人是会变的(1/2)

    人是会变的

    天下只有一件事,虽经过沧海桑田,天翻地覆,千讨论万讨论,讨论到世界末日也讨论不完的,那就是男女之间的爱情。随着经济演进和社会结构的不同,以及当事人的文化内涵和生活背景的不同,问题也越层出不穷。

    《时报周刊》国内版记者元玑女士,曾在今年(一九七八)八月间,访问我老人家,教我就他们的“听名人谈爱情”专栏,发表发表高论。我一听我竟然被封为“名人”,不禁大喜若狂,当时就硬拉她到豆浆店吃了一顿烧饼油条,隆重地报答她提携栽培之恩。那篇访问记于九月十七日出版的该刊第二十九期刊出,题目豪华,曰:“听听柏杨的名言:爱情的诺言不是支票,是便条”。“爱情——糊涂的代名词”。立刻我就飘飘然兼然然飘。不过她阁下竟然直称我的御名,而没有加上“先生”二字,使我生了一肚子闷气,看样子那顿丰富的筵席算是白请啦。

    这且按下不表,表的是我对爱情的看法,事过境迁,对于该访问所写的(当然是我自己哇啦哇啦讲的),我想对某一部分作一点修正——例如对“结婚”和“同居”,不仅作一点修正,简直作二三四点修正。吾友梁启超先生曰:“我不惜以今日之我,向昨日之我宣战。”柏杨先生觉得死不认错固是一种美德(现在有这种美德的人,车载斗量,多如驴毛),但偶尔效法效法梁先生,口吐真言,也不能算严重缺点,不知道贵阁下然否乎也。

    男女同居而不结婚的风气盛行,是柏杨先生去年(一九七七)回到台北后,所面临的新生事物之一。是初是吓了一跳,继之是见怪不怪,其怪自败类的研究,这是科学发展的必经阶段,但是,这种做法也给,但心里总有一个疙瘩。这种事情,如果发生在五十年前,没有结婚的男女住在一起,同床共枕,勾肩搭背,俨然以夫妻自居,恐怕早被活活打杀。即令发生在十年之前,大家也会侧目而视,舆论沸腾,出门时说不定被顽童照后脑勺就是一石头。可是现在人心大变,大变人心,大家对他们连一眼都不肯多看矣。有一天,我问一位跟她男朋友同居已三年之久的老奶为啥不结婚,她曰:“结婚干啥?”这一问使我一愣,她看柏老的学问并不像她想象中那么伟大,就急忙解释曰:“别食古不化,结婚跟同居固一样的也。”我反攻曰:“结婚跟同居既然是一样的,为啥不结婚?”她曰:“结婚跟同居既然是一样的,为啥要结婚?”我想了半天,虽然满腹经纶,一时也无法抵挡,但心里总不服气。盖还是老话,既然是一样,结婚至少不比同居坏,同居也至少不比结婚好,而结婚却可以增加安全感,结婚后的家,才是生命的根。不结婚而同居,在传统上称这为“轧姘头”,形容它既不易稳定,而又不易持久也。所以柏老赞成结婚,那是人类进化的一个里程碑兼人类文化的一个结晶。

    然而,这几个月来,一连串碰到了七八个奇怪的婚姻——说它奇怪,是我老人家嘴下留情,事实上是一连串碰到了七八个恐怖的婚姻,使人毛骨悚然。终于发现同居而不结婚,也有它的实际价值。前面那位老奶一口咬定“同居跟结婚是一样的”,反而淹没了真相,自己摧毁了自己的理论基础。假如结婚跟同居果是一样的话,拒绝结婚只不过强词夺理,用以掩饰内心的某种彷徨和恐惧。问题是,结婚跟同居不一样——不一样就是不一样,“同居”才有资格向“结婚”挑战。

    结婚固然带给当事人安全感,但也带给当事人束缚。——实质上,安全感的意义就是束缚,没有束缚,哪里来的安全感哉。反正咱俩已经拜过花堂,按过脚模手印啦,你要想甩掉老娘,可没有那么简单,法律和舆论都是站在奴家这一边的。这是对老奶而言,对臭男人,则话的内容改两个字就行,反正咱俩拜过花堂,按过脚模手印啦,你要想甩掉老子,可没有那么简单,法律和舆论都是站在俺这一边的。

    我们当然希望世界上每一对夫妇都恩恩爱爱,都白头偕老,谁也别甩掉谁。但人类是唯一会变的动物——这可不是指形态上会变,小蝌蚪游来游去,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