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鱼菜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总经理财务一本通 > 第八章 企业薪酬管理(4)

第八章 企业薪酬管理(4)(2/2)

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中央企业所属高新技术企业、院所转制企业及其他科技创新型企业,试点分红权激励试点,目的在于将激励力度与业绩持续增长挂钩,促进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高。

    分红权激励是企业股东将部分分配利润权奖励给员工的一种激励方式,目的是使职工利益与企业利益紧密地结合起来。通常,分红权激励主要分配给为企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科研管理骨干,通常又称利润期权。常见的分红权激励有以下两种:

    (1)岗位分红权

    岗位分红权激励对象原则上限于企业核心科研、技术人员和管理骨干,应当在该岗位上连续工作1年以上,参与岗位分红权激励的对象原则上不超过企业在岗职工总数的30%。

    企业年度岗位分红权激励总额可设计为当年税后利润的15%,激励对象个人岗位分红权所得可设计为不高于其薪酬水平与岗位分红之和的40%。

    (2)项目收益分红

    项目收益分红激励对象应为科技成果项目的主要完**,重大开发项目的负责人,对主导产品或者核心技术、工艺流程作出重大创新或改进的核心技术人员,项目产业化的主要经营管理人员。

    项目收益分红方式主要适用于通过自行投资、合作转化、作价入股、成果转让等方式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的企业。其分红期权方案的设计可以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形成的净收益为标的,采取项目收益分红激励。激励对象个人所获激励可设定为激励总额的30%。

    分红权激励一般不适合面向全体员工实施,而且企业董事长、企业监事、独立董事等均不适合分红权激励。此外,上市公司及已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暂不参与分红权激励试点。

    实施分红权激励能较好地激励公司重要管理人员及研发人员,并稳定核心骨干员工队伍。

    六、薪酬发放小窍门

    [*2]1按时发放工资

    张某经人介绍,与某商场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由于市场竞争逐渐加剧和金融危机的影响,该商场经济效益连续下滑。因此该商场号召职工以自愿的方式向商场提出两个月领取一个月工资,并明确要求职工主动与商场签订协议,所欠工资等商场效益好转以后再予补发。张某一直未予商场签订协议。商场当月没有向张某发放工资,财务科的解释是,已按领导要求,公司所有职工的工资两个月发放一次,一次为一个月工资。

    张某于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与商场解除劳动关系及转移社会保险手续,并一次性补发所拖欠的工资和赔偿损失。劳动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裁决商场于裁决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补发拖欠申请人张某1个月工资1100元并赔偿损失275元。